贸易自由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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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自由论文

篇1

(二)东盟角度东盟作为亚太区成立最早、发展相对完善的地区性经济集团,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贸易规模方面,东盟国家农业表现十分突出,其进出口额在世界排名分别为第五位和第二位,虽然,受到经济危机影响,出现一段时间的下降,但是,其恢复能力较强,且在未来,东盟农产品出口将获取较多贸易顺差;在产品结构等方面,东盟农业资源丰富,主要出口植物油、蔬菜和水果,进口为畜产品、水产品等;在国别方面,美国、欧盟及中国等是东盟主要进口来源地,出口则主要针对日本、欧盟及美国[5]。测算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农产品总体效应方面,在CAFTA背景下,东盟进口迅速发展,且产生了良好的贸易创造效应,但是,并没有出现贸易转移效应,简而言之,在区内贸易发展的同时,进口并没有出现下降现象,究其根本,主要是受到东盟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的影响,使得区域内需增长,进口需求也随之增加,且美国、欧盟等是东盟长久贸易伙伴,使得双边贸易更具稳定性。另一方面,重点产品方面,通过对东盟从我国进口的农产品测算结果分析可知,一般进口农产品表现出了贸易创造效应,与总量层面贸易效应分配模式具有一致性,其中蔬菜、水果及水产品在进口农产品中占比较高,且创造效应良好[5]。综上所述,东盟与我国在自由贸易过程中,创造了供应目标,我国在此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的出口效益,突出表现在水果和蔬菜两方面,但是,相比较而言,东盟获得的效应更高,立足于农产品贸易角度,CAFTA对东盟产生的积极作用更为明显。

二、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有效对策

(一)深度理解FTA战略,积极参与自贸区发展诚然,自贸区在建立时,要结合国家政治、外交等因素,但是,其最终基点仍然以制度化手段促进区域内经济发展。自贸区建立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并严格按照经济发展的规律。因此,在制定自贸区政策过程中,不能够盲目实施战略,要以实际情况为主,在选择贸易伙伴时,应该优先选择能够与我国实现贸易结构互补的国家,并给予适当开放的空间。另外,针对明确利益目标确定的敏感产品,或者国内需求量较大而不生产的产品,应该给予优先权,争取更多时间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从而降低经济损失[6]。

(二)谨慎处理农业问题,侧重灵活与有效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贸区谈判、建设的敏感点,突出其特殊性成为自贸区战略关注的关键。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农业基础相对薄弱,是弱势产业。因此,在自贸区协定时,应立足于我国实际情况,理性、客观判断农业在自贸区的优劣势,尽可能争取更多过渡期,并利用这段时间进行政策及产业等方面的调整,以此来更好地参与自贸区发展,另外,也能够给予农业生产者足够的时间,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在实际谈判过程中,应优先对农业利益得失进行讨论,了解和掌握自贸区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一旦发现我国农业、产品及农民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应该拒绝谈判。通过谨慎处理农业问题,不仅能够有效保障我国农业稳定发展,还能够避免我国利益受到侵害。

(三)深入分析和研究,提供政策依据自贸区谈判作为一项具体、复杂性工作,具有明显的战略、技术等特性,在国家自贸区战略框架建立过程中,确定谈判路线,积极推进农业发展十分重要。我国自贸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参与自贸区产生的经济效益及对产业的影响,研究力度还不够,不能够为我国提供更好的支持。因此,我国应加强对这方面的研究力度,并积极学习国家先进研究方法,进行有效的评估,为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发展提供一定支持和指导。

(四)完善产业补偿体制,保障国内敏感产业在争取到过渡期时,政府要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弱势产业一定的支持,并对受到损害的产业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相应的补偿。通过政策、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不仅能够提高弱势产业的竞争力,还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重组,促进产业升级,从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7]。

篇2

衡量各国产品的比较优势一般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用产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来衡量,即产品A的相对劳动生产率等于产品A的人均产量与其他产品的人均产量之比,产品的相对劳动生产率越高,比较优势就越明显;其二是用产品的相对成本来衡量,即产品A的相对生产成本等于产品A的单位生产成本与其他产品的单位成本之比,产品相对成本越低,比较优势就越明显。〔1〕

实际上,用以上两种方法衡量各国贸易的比较优势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在国际贸易理论中通常引入“显示比较优势系数”(RCA,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s)来衡量比较优势。〔2〕该系数定义为:i国k产品贸易量占i国贸易总量比重与世界k产品贸易量占世界总贸易量比重之比。如果该系数大于1,视为i国k产品具有“比较优势”;若小于1,则视为具有“比较劣势”。从动态观点看,该系数上升,视为i国k产品具有动态“比较优势”;若该系数下降,则视为动态“比较优势”下降。

二.中国比较优势的变化(1980~1994年)

表1列出了中国农业密集产品、资本密集产品、劳动密集产品、矿产密集产品共四类资源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的变化。计算样本年分别为1975年,1980年,1985年,1990年和1994年。

表1中国不同资源密集产品显示比较优势

系数变化(1975~1994年)

1975年1980年1985年1990年1994年

进口

农业密集1.2232.0220.71951.2020.8639

资本密集1.3231.2151.4881.1411.170

劳动密集0.76170.90060.96361.0990.8996

矿产密集0.36330.13490.21330.35520.5710

出口

农业密集2.2581.6651.4911.2671.023

资本密集0.31740.35920.25570.54870.5358

劳动密集2.4813.2923.3233.0193.561

矿产密集0.74730.87281.2510.77680.5459

资料来源: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IEDB),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1975~1985年数据使用IEDB估计数计算;1990年和1994年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局数据计算。

1.进口

农业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经历上升、下降、再上升、再下降的过程:1980年为2.022,1985年下降为0.7195,1990年又上升为1.202,1994年又下降为0.8639。资本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呈现上升、下降趋势:1980年为1.215,1985年上升为1.488,1994年又下降为1.170。劳动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1980年为0.9006,1994年为0.8996。矿产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1980年为0.1349,1994年上升为0.5710。上述系数表明,中国农业资源、矿产资源、资本资源相对稀缺,不具有出口贸易比较优势,理应利用进口贸易比较优势。但从实际系数看,只有资本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系数超过单位1,而农业密集和矿产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系数均小于单位1,反映这一时期中国的农产品和矿产品仍实行“进口替代”战略,采取“高度自给自足”模式,没有充分发挥进口比较优势。

2.出口

农业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呈不断下降趋势,1980为1.665,1994年为1.023,但仍具有比较优势。安德森等人认为,一个国家越是缺乏耕地资源、经济增长越迅速,其农业比较优势下降速度就越快。〔3〕中国在粮食出口方面已不具有比较优势,但在非粮食农产品(如水产品、畜产品、水果、蔬菜、烟草等)出口仍具比较优势,从而导致整个农产品出口比较优势系数在下降。劳动密集产品出口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其系数呈不断上升趋势,1980年为3.292,1994年为3.561。资本密集产品出口不具有比较优势,这一系数1980年为0.3592,1994年为0.5358。矿产密集产品出口不具有比较优势,这一系数1980年为0.8728,1985年上升为1.251,而后不断下降,到1994年已降至为0.5459(见表1)。这表明,1980年以来,出口方面劳动密集型产品充分利用了比较优势,农业密集产品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资本和矿产密集产品已不具有出口比较优势。

3.资源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与我国资源禀赋状况的关联度

我国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劳动力供给人口占世界总量的1/4以上;耕地面积和水资源二大农业资源十分紧缺,均占世界总量的7%;煤炭资源和水电资源十分丰富,分别占世界总量的10.97%和13.22%,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十分贫乏,分别占世界总量的2.34%和1.20%;资本资源相对紧缺,国内投资额占世界总量的3.4%;技术资源供给严重不足,以表现一国技术创新和技术发明能力的国际专利数而言,中国仅占世界总数比重的0.27%。各国的自然禀赋是很难改变的,但是通过国际贸易可以改变获取资源禀赋的能力,同样可以形成自己的相对优势。中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需要国际出口和进口市场,只有出口更多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更多的资本密集、农业密集、矿产密集产品,吸纳更多的国际资本,引进更多的国际技术,才能获得更多、更大的国际比较利益。

三.各类资源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的国际比较

表2计算了1990年和1994年中国、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四国农业、劳动、资本、矿产资源密集产品贸易的显示比较优势系数;表3计算了1965至1994年期间日本、香港、南朝鲜、新加坡、台湾、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显示比较优势系数。

表2中、美、日、澳四国显示比较优势系数

1990

澳大利亚中国日本美国

进口

农业密集0.54371.2021.6560.6146

资本密集1.1861.1410.54661.019

劳动密集0.94281.0990.78021.134

矿产密集0.49810.35522.1881.073

出口

农业密集2.2431.2670.09591.222

资本密集0.22200.54871.5701.196

劳动密集0.15103.0190.50260.4753

矿产密集2.2580.77680.12890.4339

1994

澳大利亚中国日本美国

进口

农业密集0.56180.86391.9500.5867

资本密集1.2371.1700.57581.050

劳动密集0.93500.89960.98361.122

矿产密集0.58050.57102.0270.9952

出口

农业密集2.6971.0230.08621.094

资本密集0.39430.53581.4881.197

劳动密集0.19873.5610.51140.5402

矿产密集2.8370.54590.17940.3535

Note:RevealedComparativeAdvantage(RCA)isdefinedasacountry’ssectoralsharedividedbytheworldsectoralshare.

RCA[k][,i]=(T[k][,iw]/T[,m)/(T[k][,ww]/T[,ww])

subscriptirepresentsreportingcountryi

subscriptkrepresentscommodityk

subscriptwrepresentsworld

subscripttrepresentstotalofcommoditygroupofinterest

Trepresentstrade(eitherexportorimport)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表3东亚地区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显示比较优势系数变动

年份日本香港南朝鲜新加坡台湾中国

19652.9827.1293.2070.75181.7112.475

19702.1416.7554.6630.71613.6692.502

19751.8546.9284.8530.83244.5692.481

19801.1766.6884.9580.92425.2403.292

19850.8205.2414.6980.61444.3133.323

19900.5063.7413.0600.61772.7563.019

19940.5113.3242.0380.44801.9483.561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IEDB),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1.进口

日本充分发挥了农业和矿产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其系数分别为1.950和2.027;美国充分利用了劳动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其系数分别为1.170和1.237。中国与其他国家相比,资本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系数为1.170,低于澳大利亚水平;农业密集产品进口比较优势系数为0.8639,远低于日本水平;矿产密集进口比较优势系数为0.5710,远低于日本水平。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中国在进口方面实行的“半保护”和“半开放”混合政策,大大限制了中国像日本那样发挥进口紧缺资源方面的比较优势。

2.出口

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比较优势系数为3.561,远高于与其他国家;农业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为1.023,略低于美国的1.094,大大低于澳大利亚的2.697;资本密集产品比较优势系数为0.5358,低于日本的1.488和美国的1.197,略高于澳大利亚的0.3943;矿产密集产品出口比较优势系数为0.5358,大大低于澳大利亚的2.837,略高于日本的0.1794、美国的0.3535。总的说来,80年代以来实行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两大政策,使得中国在出口方面发挥了劳动密集产品的比较优势,出口额年平均增长率高达17%,可以视为成功地利用“比较优势”战略的国际范例。

3.未来中国仍将保持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系数

与日本和“四小龙”相比,1994年中国劳动密集产品出口比较优势系数为3.56,低于1980年香港为6.688、南朝鲜为4.958、台湾为5.240的水平。这表明,中国劳动密集产品还具有很大的增长潜力。与日本和“四小龙”所不同的是,中国不会出现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系数迅速上升和迅速下降的趋势,这是因为日本和“四小龙”地域狭小,国内市场规模有限,产业结构变动迅速,劳动密集型产品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过渡较快,必然要将其劳动密集型产品向境外转移。而中国则不需要跨国境转移,仅是跨区域转移,即从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扩散和转移,从劳动力成本高的地区向劳动力成本低的地区扩散和转移。这种东亚的“特例”,使得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比较优势系数将是一个缓慢攀升的过程,而不会像日本和“四小龙”那样出现这一系数过早下降的趋势。

四.中国走向21世纪发展战略的选择

从建国以来,中国发展战略大体经历了3个阶段:50年代的“赶超战略”;60年代的“四化战略”;80年代迄今的“翻番战略”,或称“转型战略”。

本文认为,中国走向21世纪的发展战略应当选择“比较优势战略”与“贸易自由化战略”。提出这一战略的基本依据是中国基本国情以及在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和比较劣势。中国只有劳动力资源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而在农业资源、石油天然气资源、主要矿产资源、资本资源和技术专利资源处于明显的比较劣势和竞争劣势。当中国进入21世纪时,由于总人口规模将由12亿人增长到2020年的15亿以上,GDP总量将增长10倍,贸易总量将增长10多倍,因此人口增长与资源消耗、经济增长与资源供给的矛盾将十分尖锐,中国不可能再像80年代那样完全依赖国内资源来支撑巨大经济规模并实现持续高速增长,特别是食物需求和资源消耗需求。这就决定中国必须立足国内,面向世界,在更大范围内获取更多的国际资源、国际资本、国际市场和国际技术,从而实现中国国家发展目标。

比较优势战略和贸易自由化战略的内容是:基于中国各类重要资源在国际经济与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和劣势,选择最大限度的发挥和利用中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促进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长,适度进口中国长期相对紧缺的农业资源密集型产品(如粮食)、能源密集型产品(如石油、天然气)、矿产密集型产品(如铁矿砂),积极引进先进国外实用技术,大量吸收国际资本,进一步开放国内市场,主动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过程。上述战略的目标是:在下世纪初期(2020年)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实体和贸易大国。这一战略包括如下要点:

1.有效地开发和进口农业、能源、矿产资源

1994年日本和美国总人口数占世界总人口比重分别为2.2%和4.7%;日本农业密集产品进口量占世界总量的12.64%,成为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美国为9.59%;美国矿产密集产品进口占世界总量的16.27%,成为世界第一大矿产品进口国,日本为13.13%;而中国农业密集产品占世界总量的2.38%,矿产密集产品仅占世界总量的1.57%。中国从国际市场获得农业和矿产资源的比重大大低于美国和日本,也远低于中国占世界总人口的比重。目前中国在进口粮食、石油制品、天然气、化工原料、有色金属矿等产品的显示比较优势系数均未达到单位1,未充分利用这些长期紧缺资源的进口比较优势(见表4)。从长远的国家利益来看,在这些紧缺资源产品上保持全面自给自足的成本是巨大的,无疑放弃了国际贸易所带的互利互惠。中国大量进口农业密集、矿产密集产品是十分有利的,应当由目前“高度自给自足”型向“基本自给、适度进口、积极进口”型转变。例如粮食净进口率目前不足2%,短期指标应提高到5%,中期目标提高到10%,长期目标提高到10%以上。〔4〕世界银行也认为,如果中国努力实现粮食自给自足,从长远看,既代价高昂又不能持久,而应突出中国所具有的相对优势,利用较自由的农产品贸易作为经济手段,促进高效益的国内生产。世行预测2020年中国粮食进口量约达到3,000~9,000万吨,净进口率为5~13%,仅相当于那时中国出口总额的1~2%;〔5〕石油净进口率由以前的4.5%,逐步提高到长期的40%以上。〔6〕世界银行建议,中国应实行能源消费结构多样化战略,适当进口石油和天然气,减少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7〕同时应积极鼓励国内厂商到海外投资农业(主要是粮食)基地、能源基地和矿产品基地。

2.有效地生产和出口丰裕资源密集产品,“以资源换资源”

中国农业资源十分多样,有耕地面积9,497万公顷,宜农荒地3,535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6,303万公顷,可利用草地31,333万公顷。此外,还有大面积的滩涂、浅海滩,亚热带地区达48万平方公里。因此,应当形成多样化农业生产格局与贸易格局。中国在粮食生产方面不具有比较优势,但在生产非粮食的农产品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例如1994年水果和蔬菜出口额达29.4亿美元,显示比较优势系数为1.609;水产品出口额达23.2亿美元,显示比较优势系数为1.763(见表4)。就中国的利益而言,出口更多的劳动密集产品如水果、蔬菜、水产品,进口较多的耕地密集产品如粮食是十分有利的。

中国又是一个多样化的能源和矿产资源国家,在出口原煤方面具有竞争优势。1994年煤炭及制品出口额为10.5亿美元,显示比较优势系数为1.941,占世界出口市场的5.754%,煤炭出口量2,430万吨,仅占全国煤炭生产总量的2%,有相当大的出口增长潜力。铅、锌和锡三大有色金属出口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分别占世界出口市场的9.967%,6.993%和15.58%;水泥出口具有竞争优势,占世界市场的5.081%(见表4),水泥出口量为452万吨,仅占全国水泥生产总量的1.1%,也有很大的出口增长潜力。这表明中国有条件出口丰裕资源换取紧缺资源,以出口增长促进进口增长,以便缓解人口与资源的矛盾、经济增长与资源供给的矛盾。

表4中国主要产品进出口占世界市场份额及显示比较优势系数

进口

年份占本国贸易占世界总显示比较总值

总数比重(%)数比重(%)优势系数1000美元

农产品

03水产品19900.19190.27480.1773102378

19940.50021.2030.4373578310

041小麦19904.04214.459.3272156528

19940.83087.2632.640960577

042水稻19900.02170.28570.184411594

19940.12232.3240.8448141488

044玉米19900.08910.45840.295847577

19940.00010.00190.0006179.0

045其它19900.00020.00710.0046122.0

谷物19940.00000.00650.0023104.0

05水果19900.15580.14420.093083137

和蔬菜19940.08920.15410.0560103212

06蔗糖19900.73012.9301.891389475

19940.38593.1261.136446160

074茶19900.01320.25510.16467091

19940.00160.08420.03061941

099食品19900.06970.48910.315737219

19940.05850.52530.190267709

112酒19900.01590.04350.02808532

19940.00900.04310.015610431

12烟草19900.24370.96770.6246130013

19940.02790.16890.061332343

22油料19900.03880.17900.115620725

19940.05390.46460.168862375

矿产品

28金属19901.4061.8001.162750050

矿物19941.6364.7781.7361891629

32煤、焦19900.13900.31750.204974165

碳、煤球19940.03020.16180.058834934

331原油19900.79440.20430.1319423806

19941.3600.90380.32851573387

332石油19901.1750.63400.4092627015

产品19941.7842.3370.84952063082

341天燃19900.05090.08510.054927191

气及制品19940.25620.82230.2988296305

351电力19900.21932.6571.715117020

19940.09302.2570.8203107572

51化学19902.8981.4160.91461546258

制品19942.2011.9820.7207254157

56化肥19904.87920.0512.942603133

19941.66513.714.9851925516

58塑料19902.8392.1181.3671514968

制品19944.6886.2172.2595421118

63木材及19901.0572.7451.772564197

制品19940.88003.6051.3101017410

64纸制品19901.3961.1090.7161744784

19941.7092.6100.94891976309

65纺织品19909.8914.9533.1975276498

纱、织物等19948.0637.1102.5849323051

66非金19900.84940.57400.3705453151

属矿19940.92201.1580.42121066051

661水泥等19900.07140.45790.295538112

建筑材料19940.12091.5180.5517139837

67钢铁19905.3462.5491.6452852035

19948.2477.8272.8449534909

681银铂19900.03740.23220.149819956

等19940.01420.21760.079116449

682铜19900.45421.0000.6459242297

19940.76953.5221.280889655

683镍19900.01400.16830.10867511

19940.02270.70140.254926293

684铝19900.52800.94050.6071281685

19940.50891.7150.6236588395

685铅19900.00460.17190.11092470

19940.00620.62480.22707225

686锌19900.01290.16240.10486896

19940.06942.1720.789680272

687锡19900.00460.18520.11952463

19940.02532.3680.860829298

商品总量1990100.01.5491.00053345133

1994100.02.7511.00011561362

出口

占本国贸易占世界总显示比较总值

总数比重(%)数比重(%)优势系数1000美元

农产品

03水产品2.2064.0992.1731369785

1.9165.2261.7632319422

041小麦0.00080.00360.0019558.0

0.00830.07440.025110055

042水稻0.13552.2621.19984135

0.42528.4662.856514608

044玉米0.64994.2272.241403561

0.780310.863.655944270

045其它0.08973.6611.94155717

谷物0.05204.2941.44862997

05水果2.8333.5301.8711759522

和蔬菜2.4264.7691.6092936125

06蔗糖0.51132.7151.439317514

0.36193.0471.028437928

074茶0.664615.738.340412710

0.243213.254.472294359

099食品0.13221.1250.596582096

0.13451.2720.4292162811

112酒0.08690.28300.150053966

0.09380.48390.1632113600

12烟草0.27451.0380.5508170460

0.56723.3841.141686359

22油料0.99655.9863.174618769

0.55035.5001.855666016

矿产品

28金属0.28220.53050.2813175241

矿物0.09680.37100.1251117142

32煤、焦1.2153.8422.037754985

碳、煤球0.87105.7541.9411053989

331原油5.4781.7780.94273401861

1.6531.1550.38972000305

332石油1.5961.1320.6006991554

产品0.64630.95830.3233782144

341天燃0.00420.00920.00492610

气及制品0.00240.00920.00313024

351电力0.01230.14110.07487673

0.17793.3431.128215383

51化学2.7631.7330.91921715726

制品2.4402.4420.82402952689

56化肥0.04070.20370.108025318

0.05360.50520.170464911

58塑料0.44670.41350.2192277391

制品0.40090.58480.1973485179

63木材及0.47791.5550.8248296739

制品0.65060.8960.9772787336

64纸制品0.47310.46150.2447293814

0.50520.84150.2839611406

65纺织品11.596.9263.6727201610

纱、织物等9.6939.2623.12411730312

66非金2.1191.8400.97571316206

属矿2.0852.8090.94772523169

661水泥等0.60525.0812.694375838

建筑材料0.44075.8331.968533321

67钢铁2.0651.1930.63291282475

1.5431.5730.53071867129

681银铂0.03780.27570.146123510

等0.01310.25740.086815972

682铜0.20230.52390.2778125620

0.18060.87550.2953218541

683镍0.00470.08010.04242975

0.09583.3831.141116006

684铝0.23280.49560.2627114605

0.20000.72400.2442242108

685铅0.05142.4731.31131925

0.08999.9673.362108818

685锌0.04970.78780.417730896

0.20756.9932.359251139

686锡0.13865.6362.98886113

0.171116.585.594207147

商品总量100.01.8861.00062091411

100.02.9641.000121006321

Source:InternationalEconomicDatabank,AustralianNationalUniversity.

3.有效地引进国外技术和利用国外资金

从总体上来看,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还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技术创新和技术发明能力不强,国际专利申请批准数仅占世界总数的0.27%。这些决定了中国创新技术在较长时期内应主要来源于国外,即利用“后发优势”,走“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之路。“用市场换技术”将是中国的长期策略,但是农业技术、高新技术和军事技术仍应“以我为主、引进为辅”。

中国的资本量仅占世界总量的3.4%,吸引外商投资是其补充国内投资的重要来源。尽管中国已是居美国之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世界第二大国,但人均额仍比较低,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如上海与青海人均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相差600倍。为此,今后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外商投资于农业、能源、交通、铁路、通讯、大中型水电站和大中城市公共设施,投资于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总之,“用市场换资金”也是中国的一项长期发展战略。

4.大力开发劳动力资源,积极促进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增长

由于中国在发展中大国(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中率先进入发达国家劳动密集型产品市场,且所占份额迅速上升,目前已经成为世界最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国,其比重1994年占世界总数的10.55%,大大高于美国(6.30%),日本(4.95%)的水平。由于中国是在利用不足世界4%的资本资源来解决占世界1/4的劳动力就业问题,这对任何一届政府都是极其严峻的挑战,决定了中国必须大力开发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要素有序的流动,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劳动换资源、以出口促进口”是中国长期发展的重要策略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但并不一定具有国际竞争优势。后者是指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垄断优势的资源和产品。〔8〕因此应当有选择地发展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产业,一方面通过产业政策和资产重组,形成若干个大型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合资企业集团,达到专业化和规模经济,以较低的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吸引西方跨国公司来华建立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使其技术与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相结合,构成提高中国国际竞争力的基础,不断提高技术密集型产品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在持续高速出口增长过程中,不断推进出口结构的升级和高附加值化。

5.贸易自由化是发挥中国比较优势的重要前提

“比较优势”和“贸易自由化”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互为促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和不断积累的过程。所谓“贸易自由化”就是放弃传统的“内向型”的“进口替代”战略,大幅度降低名义关税税率,取消各种非关税贸易壁垒,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逐步开放国内各类市场,取消对国外厂商进入中国市场的人为限制,打破少数国有企业对石油、化工、电讯、造船等独家垄断或寡头垄断的格局,开展公平、公正的竞争,对国内外厂商实行条件相同的非岐视的“国民待遇”等。实行贸易自由化的目的,一是主动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二是将国际竞争机制引入国内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中国各类资源的进口与出口的比较优势。

加快贸易自由化进程符合中国国家利益,但不一定符合部门利益。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9〕曾谈道,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实行贸易保护政策?答案很简单,尽管国家作为一个整体从贸易中得到好处,例如消费者以较低价格来购买物品,但是这个国家内的某些利益集团受到损害,许多国内生产者面临国外产品的竞争,工作机会减少。受损者除非得到补偿,否则他们一定会反对自由贸易。加速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世界之潮流,东盟国家2003年实现“零关税”自由贸易区,这本身已对中国构成外部挑战,因此加速中国贸易自由化过程是对这一挑战的最佳响应。

致谢:本文计算得到了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日本研究中心卢卫国博士和许心鹏博士的帮助,文中许多观点曾与北京大学林毅夫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经济系黄益平博士、宋立刚博士讨论,获益匪浅。

本项研究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主要参考文献:

[1]海闻:《国际贸易:理论·政策·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2]PeterDrysdale,1988.InternationalEconomicPluralism:EconomicPolicyinEastAsiaandthePacific,Allen&Uniwin,Sydney.

[3]安德森·速水等:《农业保护的政治经济学》(中文版)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4]胡鞍钢:“中国21世纪粮食战略的基本选择”,《了望》周刊1996年第35期,第15至第17页。

[5]世界银行亚太区中国和蒙古局国别运行处:《崛起的中国:中国在二十一世纪所面临的长期问题和选择》,世界银行报告号:16643—中国,1997年6月。

[6]胡鞍钢:“中国21世纪石油战略的基本选择”,《了望》周刊1997年第9期,第14页至第16页。

篇3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服务贸易增长迅速,其出口额与进口额到2000年已经分别居世界的第12位和第10位,占世界服务贸易总出口额与进口额的2.1%和2.5%,占中国总出口额与进口额(货物与服务)的比重为10.8%和13.8%(见表1)。因此,对服务贸易的承诺与减让成为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议定书及其附件9《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及第二条《最惠国豁免清单》体现了中国政府对GATS基本规则的认同,以及对服务业实施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具体承诺。本文将根据议定书的内容就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进行定量评估,并对其所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分析。

表1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统计概况

198519901995199819992000

出口

服务贸易出口总额(10亿美元)2.935.7518.4323.8826.1730.15

服务贸易出口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0.770.731.551.791.932.10

总额的比重(%)

服务贸易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9.688.4811.0211.5111.8210.79

进口

服务贸易进口总额(10亿美元)2.264.1124.6426.4730.9735.86

服务贸易进口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0.560.502.061.992.292.50

总额的比重(%)

服务贸易进口占进口总额的比重(%)5.057.1515.7215.8715.7413.74

服务贸易差额(10亿美元)0.671.64-6.21-2.59-4.8-5.71

资料来源:根据WTO(2001)计算。

二、GATS规则、服务贸易减让表与中国入世议定书

从原则上讲,设计和起草GATS的最初意图是将业已存在的管理货物贸易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复制到服务贸易领域,但是由于服务贸易的特点以及谈判中复杂的政治经济利益冲突,GATS在它的29个条款和8个附件中还是包括了许多新内容与新纪律。其主要内容包括:(1)一套适用于影响所有服务贸易措施的一般概念、原则和规则;(2)列在成员方减让表中的具体承诺;(3)就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定期举行谈判的谅解;(4)考虑到部门专业性的文件附件和附录。GATS还特别指出发展中国家成员仍然需要根据国内政策目标对服务提供进行必要的管理。

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服务贸易减让表》和《最惠国豁免清单》,是遵照WTO的样板格式达成的。作为GATS的最基本原则——非歧视原则之一的最惠国待遇与GATT不完全一样,它允许成员方通过负清单方式在GATS生效时提出一次性豁免,并逐步通过谈判加以消除,这反映了一些自由化程度较高的成员不愿意让那些限制较严的成员在不做出互惠减让的情况下搭便车。金融、电信、视听、运输等曾是被广为引用的最惠国待遇例外。不过中国的第2条豁免清单却比较简单,只涉及海运、国际运输、货物与旅客三个运输部门,这些部门尚未在WTO内达成相关的协议。下面重点分析中国的服务贸易减让表,包括形式、内容、数据与评估方法。

服务贸易在交易方式与壁垒形式上的特点,使得它的减让表与货物贸易减让表存在很大区别。

首先是关于服务部门与活动的分类。GATS减让表的部门分类以《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系统》(CPC)为基础,共包括乌拉圭回合谈判的12大类约160个具体服务活动(注:具体分类表参见WTO(2000)。)由于需要与WTO其他成员的减让表进行国际比较,本文将根据WTO秘书处(2000)的研究分析中国11个大类(排除“其他未包括的服务”)的149种具体活动的承诺情况,这其中对中国个别具体服务活动的分类进行了调整(注:与160种具体服务活动相比,排除了航空客运服务(不属于GATS管理范围)以及10种没有CPC对应分类号的其他服务活动。针对中国的减让表中做出承诺但没有对应分类号的具体部门进行了调整,将“维修服务”、“办公机械和设备(包括计算机)维修服务”归入“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CPC633+8861-8866)”,“寻呼服务”、“移动语音和数据服务”归入“语音电话服务”(CPC7521),“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归入“航空运输支持服务”(CPC746),“笔译和口译服务”等归入所在大类的“其他服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汽车消费信贷”和“租赁服务”因无法归类而略去。)

其次,对于每一个服务部门或活动都要按照GATS创造性的4种提供方式定义做出减让或约束。绝大多数服务的生产与消费是同时进行的,通常不像商品那样可以储存,所以经济学在传统上将服务视为“非贸易品”。为此,GATS提出了适用于所有服务贸易的四种交换方式的基本定义:(1)跨境交付(服务产品本身跨越国境,如设计图纸);(2)境外消费(如旅游、船舶的境外维修等);(3)商业存在(给予外国服务提供者以法人开业权和相应的待遇以允许其在境内经营,如金融和电信);(4)自然人流动(外国公民直接进入境内提供服务,如法律咨询)。其中,商业存在对服务贸易的意义最为重大,它与投资紧密相联,而自然人流动则涉及入境和居留等许多非常敏感的问题。

再次,减让表中的承诺内容包括GATS第三部分(“具体承诺”)中对市场准入(第16条)、国民待遇(第17条)和附加承诺(第18条)的基本要求。与其他成员相似,在中国的减让表中只针对个别服务活动作了附加承诺,因此在下文的分析中对其忽略不计。国民待遇不像在GATT中那样具有普遍适用意义,它是通过正清单方式列入减让表,即只针对做出具体市场准入承诺(也以正清单方式表示)的有限部门实施,并同时允许存在限定和例外。这反映出对取消国内服务提供者从本国管理中享有的优势依然持较保守的态度,及要求对服务业外国竞争进行某种程度的限制。然而,这些承诺均是约束承诺,即确定了对外国服务和其提供者给予的最低或所允许的最差程度的待遇,但也不妨碍在实践中给予更优惠的待遇。

最后是承诺的方式。具体承诺在形式上分为“水平承诺”和“部门承诺”。前者适用于减让表中所列的服务部门和活动,而后者则针对具体分类的部门或活动,因此对减让表的分析必须将两种承诺结合考虑,这一点十分重要。在中国的入世议定书中,对服务贸易的承诺方式包括“没有限制”、“不作承诺”、有保留的承诺和未列入减让表四种。“没有限制”是指对以某种方式提供服务的外国服务提供者不采取任何市场准入或国民待遇的限制,这意味着近乎完全的自由化。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对于某种提供方式在水平承诺中列明了限制措施,即使在部门承诺中没有限制,后者也被视为受到限制。“不作承诺”和未列入减让表说明不承担任何义务,保留充分的政策自由权是另外一个极端。介于它们之间的是有保留的承诺,即详细列明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进行限制的具体内容及措施,其性质是不完全的自由化。它的一种特殊形式是“除水平承诺中的内容外,不作承诺”。可见,“没有限制”和有保留的承诺都是“约束承诺”,类似于GATT减让表中的“约束关税”。

对承诺方式还需要做的一点说明是应该在分析中考虑承诺的深度,这包括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约束承诺中应该区分“没有限制”和有保留的承诺,前者所占的部门或活动比例最能代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水平。因此本文在度量自由化的程度时采用了“简均”和“加权平均”两种方法(HoekmanandKostecki,1995)。前者将所有约束承诺设为1,其他为0;而后者考虑到限制的程度,将“没有限制”设为1,有保留的承诺设为0.5,其他仍为0。二是在有保留的承诺中,按照GATS的规定成员可以维持“在原则上被禁止使用”的6种市场准入限制,包括:(1)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2)限制交易或资产总额;(3)限制服务总产出的数量;(4)限制雇佣的自然人数量;(5)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实体形式;(6)限制外国资本参股的最高比例或投资数额。但这些措施对服务经营的限制效果和程度显然是不同的,比如投资审批就比股权要求弱。对于这个问题,由于限制措施本身具有定性而非定量的特点很难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对中国减让表量化分析的效力。但我们可以通过对市场准入限制措施的保留和使用情况进行替代研究。

三、对中国服务贸易减让表的评估与分析

(一)总体减让概况及跨国比较

首先,考察中国在入世议定书中具体服务活动的承诺范围。如表2所示,在149个服务分部门中,中国对82个部门做出了约束承诺,承诺比例为55%。如果排除视听、邮政、基础电信、运输服务等46个敏感部门(排除的原因在于对这些服务活动的承诺有待于在以后的WTO谈判中修改或撤消(注:WTO部分成员于1997年达成了关于基础电讯和金融服务的协议,但为了与WTO的相关研究实现口径上的一致性,在这里仍然将这两个部门剔除。)),中国的承诺比例上升为63%。与WT025个发达经济体、77个发展中经济体和4个转轨经济体(注:关于106个经济体的具体名单和分类参见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2000)。)相比,从总体水平上看,中国对服务业的具体承诺与转型国家相似,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而较低于发达国家。在WTO统计的GATS谈判参加方所承诺的具体服务活动的数量中,中国居第二档次(81-100个),是做出部门减让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2000)。

其次,从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承诺部门范围(结合考虑提供方式),可以更加深入地看出中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表3中的“平均数”和“平均覆盖比例”,是按照前述的“简均”和“加权平均”方法计算的,它们分别报告了在考虑和不考虑限制程度的情况下,中国与其他WTO成员(包括按照收人标准划分的高收入国家、其他所有国家和大发展中国家(注:分类标准与具体情况参见Hoekman和Kostecki(1995)。))对596项具体活动(149个部门×4种提供方式)的承诺比例。就市场准入而言,中国对约一半的服务活动做出具体承诺,略低于高收入国家,大大高于发展中大国和其他国家。但如果考虑约束承诺的深度,中国的部门覆盖比率将大为降低(为35.2%),与高收入国家的差距也拉大了,其根本原因在于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没有限制的部门比例较低(18.6%),这严重影响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真实程度与水平。国民待遇的情况十分相似,但其承诺的开放度明显高于市场准入,有近1/3的服务活动完全不受任何歧视性措施影响。

表2中国与不同类型WTO成员对具体服务活动的承诺概况

对149种具体服务活动的对149种具体服务活动除视听、邮政、速

承诺百分比递、基础电信、运输服务外的承诺百分比

中国5563

发达经济体6482

转型经济体5266

发展中经济体1619

资料来源:中国的数据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附件9计算,其他数据引自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2000)。

表3中国与不同类型WTO成员对服务活动具体承诺的部门覆盖比率%

中国高收入其他所发展中

国家有国家大国

市场准入

平均数(所列部门和方式占总数的比例)51.753.315.129.6

平均覆盖比率(按照限制及约束范围因素

加权平均后所列部门和方式占总数的比例)35.240.69.417.1

没有限制的部门占总数的比例18.630.56.710.9

国民待遇

平均数(所列部门和方式占总数的比例)51.553.315.129.9

平均覆盖比率(按照限制及约束范围因素

加权平均后所列部门和方式占总数的比例)41.942.410.218.5

没有限制的部门占总数的比例32.435.38.514.6

资料来源:中国的数据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附件9计算,其他数据引自Hoekman和Kostecki(1995)。

(二)总体减让的详细情况及跨国比较

表4比较了中国与不同类型WTO成员,按服务提供方式划分的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具体限制方式情况,它揭示了表2和表3的深入内容。在市场准入方面,从服务提供方式上看,中国对自然人流动和商业存在的限制最为严厉,有一半多的部门受到约束限制,另外一些部门不作承诺。特别是在对服务贸易具有深远影响的商业存在的承诺方面,比其他成员(包括发展中国家)有明显的差距。这体现在“没有限制”的部门(仅占1%)比例远低于后者,而“不作承诺”(包括未列入减让表,占46%)的比例却大大高于后者。相比而言,对跨境交付与境外消费的限制却较为宽松(特别是对境外消费没有限制的比例高达52%),不过这两种方式“不作承诺”的比例也依然很高(57%和45%)。这其中的部分原因在于对某些具体服务活动,两种方式在技术上不可能实现(如建筑工程的跨境交付)。最后,中国在跨境交付上的承诺特点与发展中国家十分相仿,对其中57%的部门“不作承诺”,而发达国家的比例只有25%,这主要是因为跨境支付经常被视为是商业存在的替代方式,不作承诺可以更多地吸引外资流入。

表4中国与不同类型WTO成员对市场

准入和国民待遇的限制情况

(做出承诺的服务活动占全部服务活动的百分比)

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

没有不没有不没有不没有不

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

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

制诺制诺制诺制诺

市场准入

中国212157523451524605545

发达经济体651125871223960101000

转型经济体5211377911103761120991

发展中经济体441046702282075558114

国民待遇

中国441545504530205005545

发达经济体705259532097317831

转型经济体7032793340881251481

发展中经济体523456613328639453421

说明:百分比之和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不一定为100,误差不超过1。

资料来源:中国的数据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附件9计算,其他数据引自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2000)。

在国民待遇方面的具体承诺呈现出与市场准入相似的结构,但体现出两个明显的差别:一是对国民待遇限制的频度从总体上说比市场准入要小,特别是在商业存在方式上甚至好于发达经济体(30%对0%),反映了中国政府消除差别待遇和引入外部竞争的决心;二是在自然人流动方式的承诺上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经济体)存在较大的差距,没有限制的部门比例为零,体现出中国政府对此十分审慎的态度。

(三)分部门承诺的情况

首先按照前述的方法计算了中国11个大类服务部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具体承诺情况,列于表5。从表5不难看出,中国对健康社会服务以及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两大类部门未做任何承诺,这是承诺在部门覆盖率上的主要差距。不过其他国家在这些部门的承诺也相当低(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2000)。在市场准入方面,对建筑、分销、教育和环境服务中的所有分部门都做出了承诺,结合提供方式考察,它们的简均承诺比例为75-90%。在敏感部门中,中国对通讯、金融(包括银行和保险)服务做出了较大的减让,部门和方式承诺比例都超过了2/3,而对运输服务的承诺较低,只有约1/4。余下的两个部门——商务和旅游只承诺了其中一半服务活动的减让。另一方面,如果综合考虑具体承诺的深度,所有部门的减让水平都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因为从表5中可以反映出“没有限制”的部门比例最高也只有35%。其中敏感部门受到的影响最为显著,三个部门完全自由化的比例没有超过1/5。国民待遇分部门和方式的总体承诺结构与市场准入则非常相近。

表6和表7报告了按照4种提供方式和3种承诺方式细分的中国服务业分部门的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的具体承诺情况。在市场准入方面,所有做出承诺的部门都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方式上受到严格的限制及管理,没有限制的情况几乎不存在,建筑、分销、教育和环境四个开放程度最高的部门也完全受到有保留的限制。境外消费的承诺最高,已经做出承诺的部门除了金融、运输等敏感部门外几乎不受任何限制。跨境交付的约束情况比境外消费差一些,集中体现在三个敏感部门与商务、分销服务上,这反映出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点在于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在国民待遇方面,对自然人流动的限制依然相当严格,但在商业存在方式上比市场准入要缓和许多,包括敏感的7个部门实现了不同程度的非歧视待遇。境外消费和跨境支付的承诺情况也略高于市场准入下的相应比例。

表5中国对服务业分部门的具体承诺情况%

市场准入国民待遇

平均数平均覆盖没有限制平均数平均覆盖没有限制

比率的部门占比率的部门占

总数的比例总数的比例

商务50.036.422.850.041.822.8

通讯66.743.219.866.757.319.8

建筑75.050.025.075.050.025.0

分销90.062.535.090.070.035.0

教育75.050.025.050.037.525.0

环境75.050.025.0100.087.525.0

金融76.546.316.276.559.616.2

健康0.00.00.00.00.00.0

旅游50.037.525.050.040.625.0

娱乐0.00.00.00.00.00.0

运输25.818.511.325.820.611.3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附件9计算。

表6中国对服务业具体部门市场准入的限制情况(在每类中所占的百分比)

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

没有不没有不没有不没有不

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

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

制诺制诺制诺制诺

商务391150

482504465005050

通讯135433670330673306733

建筑00100100000100001000

分销402040100000100001000

教育00100100000100001000

环境00100100000100001000

金融1265245324240762407624

健康00100001000010000100

旅游50050500500505005050

娱乐00100001000010000100

运输16677290710237702971

说明:百分比之和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不一定为100,误差不超过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附件9计算。

表7中国对服务业具体部门国民待遇的限制情况(在每类中所占的百分比)

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

没有不没有不没有不没有不

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有限作

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限制承

制诺制诺制诺制诺

商务500505005035155005050

通讯67033670335883306733

建筑00100100000100001000

分销402040100006040001000

教育00100100000010001000

环境10000100001000001000

金融760247602418592407624

健康00100001000010000100

旅游500505005025255005050

娱乐00100001000010000100

运输193772907113107702971

说明:百分比之和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不一定为100,误差不超过1。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附件9计算。

表8中国对服务贸易市场准入限制的措施

限制类型具体措施清单

对服务提供者数量的限制(1)资格认证;(2)地域限制;(3)规定服

务提供者的最高数量;(4)发放经营许可

证(审慎标准)或审批;(5)经营业绩(

如盈利)要求;(6)经营需求测试;(7)

经营期限限制。

对服务交易或资产总额的限制(1)注册资本不少于X万美元;(2)总资产

应超过X亿美元;(3)每成立一分支机构

需增加注册资本X万美元。

对服务业务总数或产出总量的限制(1)限定业务范围。

对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佣(1)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资格认证和执业资

的限制历限制;(2)合资企业的董事会主席或总

经理由中方任命。

对采取的特定类型的法人实体形式(1)仅限于合资企业形式(允许外资拥有

的限制多数股权);(2)要求与中方专业机构进

行合作;(3)只能以代表处的形式提供服

务;(4)不能建立分支机构。

对外国资本参与比例或投资总额的(1)不允许建立外商独资企业;(2)在合

限制资企业中,外资比例不得超过X%。

过渡期限制中国加入X年后,取消X限制,或允许X。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附件9整理,分类时参考了WTO(2000)的示范清单。

(四)市场准入限制措施的保留和使用情况

GATS在原则上禁止使用前文所述的6种对市场准入限制,但只要被列入减让表,成员方就可以维持这6种措施当中的一种或几种。分析限制措施在部门中的使用频数分布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但可以报告服务贸易受保护的水平与结构,而且能够有利于鉴别不同限制手段的差别程度。表8列出了在中国的减让表中根据6种限制类型分类和总结的具体措施清单,并增加了“过渡期限制”这种中国特有的承诺措施。此外,根据需要将“对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佣人数的限制”扩大到“对雇佣的限制”。对做出约束承诺的82个分部门和具体活动的限制形式情况列于表9。

表9中国对服务业部门承诺下关于市场准入的限制情况(具体活动的个数)

对服务对服务对服务对特定对采取对外国过渡期

提供者交易或业务总服务部的特定资本参限制

数量的资产总数或产门或服类型的与比例

限制额的限出总量务提供法律实或投资

制的限制者雇佣体形总额的

人数的式的限限制

限制制

商务(23)311319310

通讯(16)13000161514

建筑(5)0050505

分销(5)3030335

教育(5)0000500

环境(4)0000400

金融(13)101110011511

旅游(2)1110212

运输(6)3202574

总计3315205703451

说明:部门后括号内的数字为做出约束承诺的分部门或具体服务活动的个数。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附件9计算。

从总体情况看,在保留的限制措施中,对法律实体形式的限制最为普遍(70个部门),其中以建立合资企业或中外合作的要求为主,反映了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关注和转让技术等其他战略考虑;其次是过渡期限制(51个),它为服务业进行结构调整提供了时间上的保障;再接下来是股权比例和投资总额限制(34个)与服务提供者数量限制(33个),前者强化了对经济安全和国内幼稚产业的保护,后者反映了中央政府在服务业开放上的基本构想,即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实现有秩序的市场竞争;对雇佣限制的引用最少(5个)。从分部门的限制情况看,有的部门集中受到一种或少数几种措施的限制,如商务(法律实体形式限制和过渡期限制)、教育和环境(法律实体形式限制)、建筑(产出总量限制、法律实体形式限制和过渡期限制),有的则受到多种措施的交叉限制,如通讯、分销、金融、旅游、运输部门,特别是三个敏感部门受到限制的频数比率很高。从限制措施的大类部门(共9个)分布情况看,所有的部门均受到法律实体形式限制,其次是过渡期限制(7个),再次是服务提供者数量限制和对外资参股的最高比例或投资数额的限制(6个)。最后说明的一点是,从措施的具体内容上看,本文认为除了雇佣限制和过渡期限制外,其他限制措施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经营的约束力均是较严格的。

四、中国服务贸易谈判与承诺的政治经济学:“讨价还价”模型的估计

“部门对等互惠”是服务贸易谈判的基本准则,区别于货物贸易谈判的“全面互惠”原则,这种特点是由GATS所隐含的政治经济学所决定的。由于服务贸易与服务产出的比率一般都很低,而且服务业的生存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国内政府的管理规章和制度,因此在GATS谈判时一国进口竞争部门的政治力量要远远大于出口导向部门。许多国家的管理部门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因为有相当数量的公共服务部门是国营和政府垄断的)也不倾向于实现真正的贸易自由化,这造就了GATS松散而脆弱的结构(HoekmanandKostecki,1995)。由于不能进行“议题挂钩”和“跨部门互惠”,服务贸易谈判采用了在GATT/WTO成员间“可比较”和“有效”的约束性具体承诺义务的方法。上述背景和特征,使得在考察中国入世进行服务贸易减让表的谈判时适用于贸易政治经济学理论中的“讨价还价”模型(Helleiner,1977),即依据“互惠主义”和“公平贸易”准则在国家间进行贸易壁垒的对等减让。

我们的基本假定是:当有越多的WTO成员就某一个服务部门做出减让承诺时,中国就越有可能就该部门做出约束承诺;同时中国在入世时始终强调自身所具有的发展中国家的特点,因此在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时应依照发展中国家的需要保留对部分敏感部门的管辖权,从而区别于发达国家的承诺结构。为此,选择中国对服务活动的具体承诺情况(承诺=1;不承诺=0)作为因变量,将每个服务部门中做出承诺的国家占总数的比例、做出承诺的发达国家占发达国家总数的比例、做出承诺的发展中国家占发展中国家总数的比例作为自变量来检验“讨价还价”模型。样本总数包括分析的所有149个服务活动,自变量的数据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2000,表3.2.9)计算,利用Probit模型估计的结果列于表10。在回归方程(1)和(2)中做出承诺的国家比例的系数为正且具有显著性,与模型的假定相吻合。方程(1)中做出承诺的发达国家比例的系数为负,表明前述的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在服务贸易减让上的差别,但其值不具有显著性。方程(2)用做出承诺的发展中国家的比例替换了前者,其回归系数变为正号,符合模型的假定判断,但其显著性仍不强。方程(3)利用后两个自变量进行检验,结果均为正且具有显著性,体现了“部门对等互惠”的谈判准则,同时还注意到做出承诺的发展中国家的比例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从而证明了中国在服务贸易减让的谈判中,成功地利用了讨价还价维护自己作为发展中国家成员的利益。

表10中国服务贸易承诺减让的“讨价还价模型”估计(Probit模型)

因变量:中国对服务活动的具体承诺情况(承诺=1;不承诺=0)

样本总数:149个

方程(1)方程(2)方程(3)

常数-0.87(-3.83***)-0.87(-3.83***)-0.87(-3.83***)

做出承诺的国家占总数的比例5.01(3.50***)3.07(2.41**)

做出承诺的发达国家占发达国

家总数的比例-0.48(-0.88)0.75(2.41**)

做出承诺的发展中国家占发展

中国家总数的比例1.47(0.88)3.78(3.50***)

说明:***为1%显著性水平,**为5%显著性水平。

五、结论

中国在入世协议书中对服务贸易做出了高于发展中国家水平的具体承诺和减让,超越“维持现状”的贸易自由化使服务业的开放程度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也维护了自己作为发展中国家成员身分的权益。但是由于GATS本身在结构上的缺点(如菜单式的减让方式和保留相当多的非歧视例外)以及服务业在经济安全、竞争力和就业上的敏感性,中国的服务贸易壁垒仍然较高。这主要体现在: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严格限制是市场准入的核心壁垒;补贴提供仅限于本国企业和资格要求是主要的国民待遇限制;承诺的广度和深度依然有限,特别是“没有限制”的部门所占比例较低;所保留的对市场准入限制措施的商业约束性较严厉。因此减让表的达成与实施将只是中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一小步。尽管如此,它的示范效应仍是巨大的,增强了最初改革的可信度和可预见性,部分割裂了本国土生土长的管理体制与经营低效的利益集团

之间的关系,这无疑将有利于中国服务业产出水平与质量的提高、吸引外资环境的优化和国际竞争力的改善。

【参考文献】

1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2000):《乌拉圭回合协议导读》(中译本),法律出版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世界贸易组织(2000):《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中英文对照),法律出版社。

3Helleiner,G.K.(1977):"ThePoliticalEconomyofCanada''''sT-ariffStructure:AnAlternativeModel."CanadianJournalofEco-nomics4:pp.318-326.

篇4

(一)印度诺伊达经济特区离岸服务外包印度诺伊达经济特区主要发展的是信息技术离岸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诺伊达经济特区成立于1985年,占地面积125.45平方千米。近年来,诺伊达经济特区凭借先天的语言(英语)优势①,大力发展离岸服务外包并取得了卓越成就。其主要做法包括:一是印度早在甘地执政时期就制订了《计算机软件出口、软件发展培训的政策》,此后陆续针对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又推出一系列的放宽措施。2005年5月,在考察了其他各国经济特区的基础上,印度国会又正式审议通过《经济特区法案》。法案对经济特区离岸服务外包业的审批制度、准入标准、机构设置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定,为经济特区内离岸服务外包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基础。二是诺伊达经济特区积极建立软件技术园,为新进企业提供成功离岸外包的经验、提供高效和可靠的服务。这些举措吸引了IBM、富士通、LG、三星等大量的外资企业和大量的IT外包商,主要开展业务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离岸外包、呼叫中心、研发外包、商务流程离岸外包。三是设立风险投资资金,主要针对软件及信息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软件进口关税从100%降至零,服务外包企业的所得税实行5免5减半。凭借这一系列的扶持措施,目前,印度诺伊达经济特区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行业一片欣欣向荣②。据统计,包含诺伊达经济特区在内,印度攫取了全球信息技术离岸外包市场总额的一半以上,以及业务流程离岸外包市场总额的46%;另外,据印度全国软件和服务企业协会估计,到2020年信息技术离岸外包和业务流程离岸外包的产值将双双增长近2倍,达到1750亿美元。

(二)菲律宾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菲律宾作为东南亚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通过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离岸服务外包,经济得到迅猛发展,其中业务流程外包规模仅次于印度,成为全球第二大业务流程离岸外包承接国。克拉克自由港区作为菲律宾重要的一个自由贸易园区,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十分成功。菲律宾克拉克自由港区成立于1992年,占地面积320平方公里,为促进离岸服务外包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一是为提高离岸服务外包人才的竞争力,爱尔兰政府专门对克拉克自由港区进行拨款,设立面向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的“应用型人才培训基金”,对不符合离岸服务外包公司录用标准的应聘者发放培训券,免收各种技能培训费用,还承诺将通过培训后达到就业要求的人员就业后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再用来补充培训基金③。二是克拉克自由港区对离岸服务外包业采取多项鼓励政策,开展“国际服务业鼓励计划”,致力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同时启动“投资优先计划”,将离岸服务外包业划入优先发展产业范畴。其他鼓励措施还包括:在克拉克自由港区开展服务外包业务的外资企业,前6年予以免税,免税期后可继续享受只交5%的营业税的特殊优惠待遇;自由港区内离岸服务外包企业还可免税进口特殊设备及材料;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在当地购买货物和服务免交12%的增值税。三是菲律宾政府针对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业对数据安全性的需求特点,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及信息保密制度,用以增强离岸服务外包发包方的信心。比如菲律宾政府先是通过“共和国法令8293号”颁布《知识产权法》,紧接着又通过了《数据安全和隐私法》④,突出对知识产权、数据安全的重视。这无疑对增强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大有脾益。经过菲律宾政府及克拉克自由港区离岸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的共同努力,菲律宾在全球服务外包领域的知名度蒸蒸日上。目前,菲律宾已占有全球离岸外包市场份额的20%以上,仅次于印度。在呼叫中心方面,菲律宾已超过印度成为行业的领头羊。

(三)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园区软件和信息离岸服务外包业的发展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崛起时间为80年代后期,并在90年代中期得到迅猛发展,逐渐成长为全球离岸服务外包强国,其主要发展的是信息技术离岸外包。在发展信息技术离岸外包方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在上世纪70年代初,在全球企业开始运用计算机系统开展业务,新兴的离岸信息服务与需求市场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之际,香农自由贸易园区迅速抓住机遇,积极利用自身地理和语言优势吸引全球软件企业,并成功收获大量美国软件企业进驻,成为美国企业进入欧洲发展离岸服务外包的桥头堡①;二是爱尔兰政府通过向自由贸易园区内的香农开发公司投资,并与由香农开发公司签订100~130年的长期租赁合同,香农公司以较低租金取得建设用地,进而以低价转租给自由贸易园区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公司,使得自由贸易园区地价平稳又兼具竞争力;三是积极学习借鉴跨国公司入驻园区带来的丰富培训、管理等方面经验,辅以政府多方面激励机制,最终香农自由贸易园区离岸信息外包产业逐渐发展起来。目前,受香农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利好的国际号召力影响,大量跨国软件公司进入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园区,国内从信息技术离岸外包的企业也由1996年的390多家,急剧增加到到2014年的1000多家。爱尔兰已经成为欧洲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

(四)迪拜自由区离岸服务外包迪拜外包区(DubaiOutesourceZone,DOZ)于2004年宣布设立,是世界上第一个专注外包业的自由区,主要发展的是信息技术离岸服务外包。其成功经验主要有:一是为促进离岸服务外包发展,迪拜通过皇室法令,从批准一家外资子公司的加入(48小时迅速完成审批)、签发签证(24小时)到确保新办公室的冷水机是满的(迪拜外包区大楼的管理者们负责装修和布置办公室)等各个方面,都给予了外包区广泛授权。二是迪拜将低廉的劳动力和现代化基础设施相结合,吸引到想把从呼叫中心到金融研发机构的信息技术密集型活动都外包出去的公司。外包区为外包提供商建立了覆盖欧洲、亚洲、美洲及中东等的全球性外包业务网络。同时启动了一个为投资者而设的居住计划,建设了各项活动、娱乐、休闲设施,为专家们提供各种居住及生活上的便利。三是迪拜外包区为吸引更多的外包企业,制订了配套的设施服务和优惠政策。其中主要包括:100%的免税,暂定50年,包括企业所得税、收入税、关税;100%的外国独资;货币自由兑换;收入、利润自由汇出;低廉的房产成本及法律支持;启动当地人才市场建设、加快人才培训;快速简单签证、便捷通关基础设施、一个窗口业务服务等。

(五)韩国马山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韩国于1970年设立马山出口自由区,开始以传统劳动力密集的加工制造业为主,在2000年之后逐渐增加贸易、物流、流通、信息处理、服务业等功能,后更名为马山自由贸易园区,积极发展信息技术离岸外包、业务流程离岸外包以及知识流程离岸外包,现已成为韩国服务离岸外包业的聚集地。其主要做法包括:一是为促进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发展,韩国废除了财政经济部的《关税自由区法》,其内容被吸收、合并到产业资源部的《自由贸易园区法》之中,通过把性质相似的两部法律合并,使复杂程序简单化,通过将两个区合并运行达到最佳效果;二是园区不进入韩国国内的商品不受海关监管,不涉及关税,可以自由流通,投资自由;三是在政府管制放松背景下,马山自由贸易园区由于受土地紧张等制约,积极推动园区产业结构升级,采取鼓励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措施,如对涉及国外商务的高技术服务业实行免征七年所得税的政策,远远优于制造业。截至目前,具有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占园区企业总数80%以上。

二、对中国的启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前,印度、菲律宾、爱尔兰、迪拜、韩国等国家自由贸易园区积极发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为中国的自由贸易园区开展离岸服务外包提供了重要参考模版。

(一)建立健全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中国的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离岸服务外包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这不仅会造成外商担忧,还会影响他们将业务外包转移到自由贸易园区的决心。因此,中国应根据本国实际,借鉴国外自由贸易园区发展离岸服务外包在法律法规方面的成功经验。首先,出台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行业标准。受“重制造、轻服务”传统观念影响,中国一直存在服务价值不受重视现象,许多企业不得不把项目中的产品和服务合并报价、以产品收益弥补服务收益。因此,订立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行业标准,对于提高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标准化程度是一个契机。其次,构建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业的监管体系。离岸服务外包业的监管日益成为影响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一个关键制约因素,加强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业的监管关键措施是逐步落实以下几点:建立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评定体系、认证认可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体系建设,推动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安全的绩效考核,开展服务外包信息安全认证评估,引导和支持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尽快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等。再次,对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业信息安全方面进行专门立法,设立数据安全中心。目前,中国已有基本完整的信息安全法律框架体系,但在信息安全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不断加强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行业在信息安全方面的保护力度。例如,出台配套的相关离岸服务外包产业信息安全法,用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另外,还可以在自由贸易园区设立专门的“离岸服务外包数据中心”,确保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离岸服务数据安全等。

(二)提升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印度是第一个着手树立品牌形象的离岸服务接包方,其独特的品牌优势为印度在国际离岸服务外包市场确立了地位。就中国而言,应大力提高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中国服务外包”国际品牌。首先,中国应借鉴印度成功经验,在海外市场宣传中树立中国统一的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品牌,宣传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质量,通过各种会议、会展等场合宣传、展示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形象;其次,积极筹建和完善自由贸易园区内具有领导和影响地位的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协会、组织,针对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行业法律政策方面为政府提供有效建议,开展全球离岸服务外包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协会应积极动员、组织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市场,积极展示中国离岸外包服务提供商适应国际市场的能力,重点发展在国际上代表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的领军企业①,统一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信息,踊跃参与国际离岸服务外包行业贸易展等;再次,自由贸易园区离岸外包服务行业协会应代表中国离岸服务外包行业,就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标准、预期、趋势及最佳惯例等内容对自由贸易园区内各接包公司进行培训,遵循国际规范针对整个行业,定义关键性术语与定义,促进中国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与国际市场平滑接轨。

(三)加大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业扶持力度政府应继续完善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环境,提升对自由贸易园区离岸外包产业的扶持力度。根据其他国家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发展的成功经验,国家应充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帮助自贸区离岸服务外包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首先,充分发挥自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政策的促进作用,扩大政策覆盖面,在自由贸易园区积极制定并拓宽最新的优惠政策涵盖面,填补现有离岸服务外包产业推动体系的空白,延长政策时效,充分体现政策的普惠性。例如采取由贸易园区离岸服务外包产许可证的放宽政策、离岸服务外包服务软(硬)件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如营业税)的减免政策,对涉及国外商务的高技术离岸服务外包项目免征所得税等。其次,加强重点领域的支持,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拓展行业领域,推动从主要依靠低成本竞争向更多以智力投入取胜转变,打造以可持续离岸外包服务交付优势为内容的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核心竞争力②。再次,对自由贸易园区内符合条件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单位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质认证等给予补助。例如对获得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P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0000(IT服务管理)、SAS7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认证以及其他相关国际资质认证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可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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