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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4(b)-162-03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给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机关不但要发挥“经济卫士”和“政府谋士”的作用,还要发挥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传统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已经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传统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同绩效审计相结合已经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绩效审计过程中,还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标界定、缺乏准确的评价标准、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彻绩效审计上还有瑕疵等问题,研究这个问题十分重要。
1绩效审计视角下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仍处在探索与建设的时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问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及质量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常常无法收到有效的结果[1]。目前,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1.1审计力量不足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特别是在政府换届期间,各部门的人动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不得不应对集中下达的众多审计任务,这就很难保证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能够有效的完成。另外,从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无法达到行业性质的需求。被审对象往往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因此从事审计工作要具有很高的要求与政策性,从审人员往往责任重大,需要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培养其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其政策水平。我国从审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能够全面掌握经济责任审计要点、准确界定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的专职人员更为紧缺,在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审计评价无法切中要害,审计的深度和广度达不到要求,未能提供高水平的审计评价等现象。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人员的知识层次、实践经验、理论素养、敬业精神均亟待提升[2]。
1.2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标界定
从审计的目标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为上级部门、监管部门及人事部门考察与任命干部提供科学的评价根据。然而在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从审人员往往能够很容易地认定干部任期的微观经济效益,对于宏观经济效益的确定却十分困难;能够准确地认定干部任期的经济效益,对于社会效益地却难以作出准确评价;能够全面地认定干部任期的当前经济效益,对于长远经济效益却不易作出客观的评定[3]。无法有效全面地对党政干部工作期间的各类效益进行评估,往往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性降低。
1.3缺乏准确的评价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对财政资金使用中的监督大多集中于总量监督和结构监督两个方面,而忽视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对这个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督,所以应赋予绩效分析和评价的新内容。由于绩效审计的对象往往会有很大差别,对被审对象的效益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所遵循的标准也会有很大差别,难以实现统一标准。首先,现有的审计体系制度不够全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现有审计体系仅仅要求从审人员对经济指标、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廉洁自律等内容监督,局限于经济责任的内容,然而,对具体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制度未作规定。我国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执行力强的审计理论体系。其次,工作绩效信息往往具有多元性、差异性等特点,使得信息的准确获取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需要对其所承担的社会管理责任、政治责任、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等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1.4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绩效审计上还有瑕疵
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多地考虑到绩效审计的一些思路和理念,有一些部门和领域开展的也还不错,但两者在结合上还有瑕疵。绩效审计涉及被审计对象任期所处部门经营管理和经济情况的许多领域,牵扯到的事务繁多,涵盖范围广阔。然而,现有审计体系关于绩效审计的内容仍处于建设过程中。例如,对行政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绩效评价范围较小,仅对资金闲置、挤占挪用等问题提出了审计要求,而对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问题缺乏更深层次的查处,审计揭示和探讨的问题缺乏广度,应涉及单位业绩成效的管理,甚至政府的服务宗旨和服务部门任务的定位等更加有深度的问题[4]。从审人员应掌握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够应对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克服审计评价标准不一的困难,以实现对审计目标全面、广泛的绩效审计。同时,审计工作组应建立完善的专业人才结构制度,以满足审计项目要求。然而,我国从审人员在绩效审计这一方面存在着很大不足:其一,从审人员缺乏良好的社会科学教育,调查或评价工作经验较少,对被审计政治领域缺乏深入的了解;其二,虽然我国开展审计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但审计人员长期从事就账查账工作,很少涉及绩效审计工作,缺少绩效审从审经验,这也是影响开展绩效审计工作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5]。
2绩效审计的科学性及二者结合的重要意义
绩效审计要求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通过绩效审计,不仅可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制度,解决民生问题,提高社会服务,且有利于精神文明公平公正建设,使得领导干部更加关注医疗、教育、社保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有效的绩效审计,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为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地遏制“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这类不良的社会现象。审计工作主要是对责任主体部的金融活动和效益的评估,对我们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的评价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问题。绩效审计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准则,采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监督其财政收支和相关经济行为的效益,通过有效的分析提炼,进一步监督及评估被审单位或项目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给出改进意见,提高效益。另外,绩效审计的开展是制衡领导干部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因为它是对经济、效率、效果的一个综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绩效审计的目的就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向有关利害关系人提供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促进资源管理者或经营者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
3绩效审计视角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改善途径
3.1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要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多,新常态下,新生事物也是需要更多的人力去解决,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十分重要。必须要按部就班有计划,有足够的力量进行及时的领导干部审计,避免出现审计调查解决问题的审计工作组力量不足的情况,一些财政金融的收入和支出都少的部门,或者没有金融资源配置和行政审批机关权力的部门,一些质量问题较少的行业,开展专项审计就可以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相关的范围之内的授权审核,通过现有的审计可以更清晰地验证,具体授权范围内的具体事务的领导干部和检查、评估、宣传,在任期间可以安排特别审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要的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机构,让熟悉审计政策,有一定级别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为了尽快适应发展需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3.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在拟定和制定评价体系的过程中,审计部门和纪律检查和监督以及组织和人事部门必须在协作工作的过程中进行方案的制定,研究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法规的定义,来保证实现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和公正性。经济责任的范围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之间的财务责任的领导干部是非常不同的。负责定义和评价应坚持定量和定性的标准,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政府部门的本质差异,企业和机构之间的评估标准来确定领导干部。在实践中,这样做只要根据评价评分量化方法,可以确定本次审计评价更准确,直接使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此外,需要设置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使用国有资产和金融资本。
3.3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发挥有效作用
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对领导干部有一个制约,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问题,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让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监督和制约干部的手段,就要加入“绩效”这个东西,有了绩效,才能真正让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否则,经济责任审计只能是走形式,无法发挥它的全部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措施,在决定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形成之后,领导和组织和人事部门审计结果来参考和评估,决定是否对其继续任用,当然这在现行体制内还是一个假设。但是,组织和人事部门要去思考,如果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责任尚不清楚或不研究不作为,没有约束的行为,一律不认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之前任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干部任命前系统结合。对于在表面背后产生的经济财务收支不平衡和无效率的经济责任问题,应该全面地分析,得出问题的原因“,谁的孩子谁抱走”,属于主管机关部门负责的,属于所属单位单位负责的,负责前任领导应当负责的,都应该有一笔清楚的账,不可以笼统地归咎于当前一任的领导。
3.4尽快将绩效经济责任审计“写入法律”
“绩效”的概念起源于企业,但是现在在我国行政部门中逐渐开展,我们的行政管理人员也应该逐渐树立起绩效的意识。很多同志对绩效还存在着误解,其实绩效在我国也不算是新生事物了,现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也是恰逢其时,既然《审计法》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要求对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进行审计,那我们就应该把绩效的理念引入到这里去,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约这个行为,所以,将其写入法律就成为了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尽快把规章制度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周传德.台湾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启示[J].审计月刊,2015(11).
[2]王晓光.政府绩效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选择[J].西部财会,2015(11).
[3]谭文超.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综述[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01).
经济责任指的是针对由于失职、渎职或者另外的违法行为导致严重事故或者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者而实施的一种经济制裁[1]。而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被定义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在接受委托或授权的情况下,以企业、行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等领导者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事项等为对象,来主要实施审核工作。经济责任审计的宗旨是为了监督以及评价领导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同时也可以约束其经济行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通过加大领导者的监督工作,可以促进经济管理,最终实现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二)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通过几年的实践,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归纳如下。
1.经济责任审计的认知比较模糊
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的过程中,不少审计机构或工作人员对其的认知比较模糊,有些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只是以财务收支为基础,仅根据财务收支去评价领导者在其领导职能范围内财务收支方面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如果仅根据财务收支这种角度去判断领导者是否很好地履行应负的经济责任,就可能出现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中仅在乎审计结果,而忽略大部分审计的内容,这种情况可能会增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准确度,引起风险的出现[2]。
2.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不够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要想被有效地应用,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是否规范、真实以及可靠。但是目前,中国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尚不够规范和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方法界定及其评价体系都不够标准,无法通过定量指标来制定综合性的规范体系。因此,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目前的评价体系可行性不足,致使经济责任最终界定的方式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很模糊,无法形成准确的审计评价体系。在审计的实践过程中,有一些在任的领导者会将那些不利己的情况推诿并有所说辞,而针对上任领导者的账款等一些遗留情况也不闻不问等,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客观、公正。
3.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素质不够综合
由于经济责任需要审计的对象是领导者或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可能关乎其个人职业前途和个人生活,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会增加审计结论的敏感性。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审计人员有更高的综合素质,包括责任判断、专业素质以及心理素质等。但目前中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尚不高。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越来越广,不仅包括其引起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包括其引起的一些社会效益以及周围环境效益。一些审计人员会受传统审计的影响,对传统审计方式太熟悉而无法综合运用到新的环境背景中,还不够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标准,仅是针对被审计单位某个局部内容或局部结果来审计,不够全面,也不够综合,还不够达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综合素质标准。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应对措施
(一)增强正确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
与传统的仅针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有很大的不同,经济责任的审计是很重视对领导者个体方面的审计。对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财务方面的经济效益,同时也需要涵盖其相关的社会效益以及环境效益。也就是说进行经济责任评价的时候,需要增强审计人员正确的经济责任审计意识,应该对将要审计的经济对象在其需要审计的时期内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考察,充分考虑所收集的审计证据来审查、评价,直到得到最终的评价结果。只有这样才可以非常全面、真实地得到领导者履行经济责任的现实状况[3]。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体系
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认识不到位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审计工作人员主要是审计和会计专业方向的财务人员,而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复杂的项目,涉及的内容广泛,除了财务方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其他的方方面面,这就需要熟悉各个方面的复合型人才。其次,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不高,部分人对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端正。
(二)审计质量不高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专业要求高,因而需要大量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审计人员开展工作,保证审计的质量。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以及审计人员素质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的质量。
(三)审计风险较大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由于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审计成本的制约性等方面的限制,审计人员往往很难收集到足够而直接的证据,虽然《暂行规定》中要求被审计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但是被审计者相关的会计资料未必真实,当然难保所得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
首先,为规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往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针对性、空乏、无深度,比如“基本合规合法”等“中性”的审计评价,致使审计结果的运用程度差。其次,审计评价重点难确定。领导干部一般任职时间较长,期间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往往很多,如果对其进行逐项审计、评价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人力。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审计立法层次较低
目前,关于经济责任审计最有权威或层次最高的法规性文件有《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细则》、《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有关部门协调与配合的意见》等几个法规性文件。这些法规性文件不仅立法层次不高,而且也不具备立法的特征。
(二)审计独立性缺失
我国现阶段的干部管理任命基本上实行委任制,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任命干部,这导致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甚至能够驾驭审计权力,使得审计难度陡增。加之我国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由于独立性的严重缺失,对领导干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评价自然效果较差。
(三)审计人员处境尴尬
现阶段,审计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评价的认识上往往存在着两种偏差,一是表现为怕承担风险,怕得罪人。二是表现为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期望过高,希望评价能面面俱到,使审计结果报告变得冗长、繁琐,并且增大了审计风险。对审计机关来说,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地位高、权力大的领导干部,这样开展审计工作存在难度大、风险大和压力大等问题。
(四)联席会议制度执行不力
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人事等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协调实施,并由这些部门组成的审计联席会议对审计的组织和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现实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是一个比较松散的组织,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缺乏互动性,导致各自信息交流不通畅,信息反馈少,使得各部门未能形成一致的审计目标,影响审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审计结果的利用。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对策
(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有法可依
完善法律体系,改善审计执法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对被审计对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审计人员承担审计责任的监管力度。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其运作规范。明确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建立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完善落实整改制度。加强审计机关对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整改情况、整改督查、整改责任追究、整改结果公示等制度。一是审前告知整改制度,以自查促整改;二是审后督察整改制度,以督察促整改;三是审计整改公开制度,以公开促整改;四是整改情况上报制度,以报告促整改。
制定经济责任审计的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要求被审计单位相关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可靠。另一方面,建立审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审计人员依法办事。
(二)提高审计的独立性
改变审计主体的隶属关系。经济责任审计要想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必须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这需要不断提高审计机关的独立性,改变其隶属关系。改革审计体制,建立起立法型和司法型相结合的心的审计体制,让其接受人大的领导及对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强化干部考核任用。应强化干部考核,做到定性标准和定量标准相结合,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结合。同时,干部的提拔任用应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在组织体制上,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监督、对上负责”和“谁管理谁审计、谁审计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模式。在工作方式上,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及内控评价有机融合。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企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其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实践证明,该项审计确实对管干部、正党风、促廉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1.时效性差。离任审计关系到领导干部的任免调迁以及考核奖惩,特别对于“先免职、后审计、再安排”式的干部,离任审计结果是其政治生命中的一个重量级砝码。其时效性差的主要原因:一是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审计常遇到被审计单位审前清产核资、往来帐款的核对甚至离任者的述职报告都不能如实、完整地提供;二是个别单位不支持、不配合,离任审计缺乏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难以开展;三是审计部门自身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特别是县级审计机关受经费、水平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制约,延长了审计周期。
2.人员少,任务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加强廉政建设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明显,社会各界对该项审计也越来越重视,但同时,各级交办给审计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也越来越多,使审计部门不堪重负。
3.质量低、风险大。各地审计机关完成的审计项目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一是个别被审计单位处于小团体利益及局部利益考虑,向审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资料;二是大中型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更大。首先库存的实际情况不容易搞清,审计部门很难对其家底进行实地盘点,只能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抽查,抽查面掌握不好就可能出现质量问题;其次企业库存积压物资、商品价格确认难;再者往来款项核对难,坏帐死帐不易确认。审计部门要到全国各地进行外调取证无论从人力、财力和物力方面看都不可能。
4.审计成果的运用不理想。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发挥得如何,关键要看审计结果的利用。荷泽市审计局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了“三不”的原则,即不经审计,不得办理离任手续;不经审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法人变更登记手续;不经审计,有关部门不得进行与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有关的奖惩兑现。但从实情看,少有地区能坚持做到以上“三不”,因其涉及当地常委、政府的支持,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商、经委等部门的共同配合,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 “三不”就很难做到。而各地审计成果运用的不充分就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久而久之,极易使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
5.离任、接任双方关系协调困难。涉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主要人物,一个要离任,一个要接任,因而他们对于离任审计结果也十分关心,有时意见会出现分歧,甚至双方意见相悖,关系极难协调。
6.审计界定、评价难。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分清四个界限和两个责任,即前任与后任的责任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界限、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损公肥私的界限,两个责任为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目前,上级审计机关尚没有这方面的操作规范,审计部门很难准确把握、顺利操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几点建议
1.用足用活和健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首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被审计单位拒绝、拖延及谎报财务会计资料应负的法律责任,审计机关要用足用活这些法律法规,对提供资料不完整、不真实的被审计单位坚决依法严惩;其次,国家审计署应争取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健全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法规体系;三者,上级审计机关要尽快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予以确认,全国共同执行。
2.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议各地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协调与沟通,对经济责任审计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对审计结果予以真正利用。
3.加强自身建设。一是争取落实机构。要经常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问题,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全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争取各部门、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审计部门不应“守株待兔”,而要主动出击,多向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部门、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三是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各级审计机关要在组织广大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审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财政、金融、证券、税收等相关知识的学习,造就一支既懂审计,又通经营管理的复合型审计队伍,从而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家义,2011,“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上的讲话
[2] 陈波,2005,“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基本理论问题”,《审计研究》第5期
(二)抓住审计评价核心,确保审计质量
在审计内容方面,要根据不同审计对象、不同工作性质、不同岗位职责等要求,认真研究并合理确定审计边界。在组织方式上,牢固树立审计工作“一盘棋”思想,按照“统一方案,统一部署,统一调配”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上,要根据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和行业,健全量化评价指标,增强评价的针对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在审计手段上,要逐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数据库,开发应用相关审计软件。
(三)创新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国资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在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考核监督等各方面各尽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纳入到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任用、调动等各环节中,每年向领导小组通报审计结果使用情况。建立审计诫勉谈话制度。适时采用审计结果公告方式,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用经费在监督下使用。
(四)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由审计机关或是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室牵头,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联席会议的具体时间、内容等。结合各地实际,联席会议可每年召开一次,办公室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工作动态每月编发一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日常办事机构的作用,承担好协调、组织、实施、办理等工作任务,当好参谋助手角色,积极建言献策,谋划好经济责任审计。
关键词 县级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一、当前县级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少、项目多,无法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性
以江川县为例,审计局机关在职人员有21人,剔除二线人员、工勤人员等,即使包括预决算中心6人,真正在一线的审计人员也仅有16人。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安排的项目、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每年完成的审计项目不低于70个。于是,虽然从机构上专设了“经济责任审计股”,但经济责任审计都有时间性,所有审计项目只好采取全局“一盘棋”,无法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性。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发展需要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进行有效制约与监督的重要环节和机制,对审计人员的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有审计人员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借鉴的东西少,难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审计操作不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不够突出
审计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基本上沿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和手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给人的感觉是两个不同的瓶子装一样的酒,基本上还未涉及决策行为绩效的审计。而绩效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其审计方法、评判标准都还处于不断的探索和完善过程中,掌握效益审计的人员还相当匮乏。这不能不说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大缺陷。
(四)成果运用不理想,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密切
一是绝大部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避重就轻,叙述笼统,套话居多,措辞模糊,被有关部门利用程度偏低。二是现实工作中,没有就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所提出的审计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难以有效地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三是大部分地区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协调配合。
(五)审计问责不到位,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近年来,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可以看出,“屡审屡犯”问题突出。审计问责机制的欠缺,未能触及违纪违规者的灵魂,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权威性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突出审计重点,着力解决“人”“事”矛盾
深入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根据现有的审计资源,县级审计机关要把涉及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监控对象,并且把这些监控对象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效益性,重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等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应当尽量利用其他审计的成果,着力解决“人”与“事”的矛盾。
(二)改进审计方法,着力提高审计质量
要切实改变过去单纯根据会计账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要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扩展到对权力运用情况的审计;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审查在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的权力行使是否民主、科学、合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审查权力行使的绩效性;要侧重于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比如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合法性及效益性问题,行贿受贿问题,私分国有资产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仅从账上很难查清,必须要依靠开展多方面、大范围的审计调查来实现,进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强化问责意识,着力树立审计权威
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以便发现违法行为或严重的违纪问题让这些部门迅速介入。要尽快形成以审计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及社会舆论等有关方面为辅的全面监督检查问责机制,营造良好的审计问责环境;
(四)建立评价体系,着力实现成果转化
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一是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审查分析各种情况和问题,避免以偏概全。要通过审计重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被审计领导决策绩效和廉洁自律情况;通过审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评价被审计领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情况;通过审计全部政府性收支结果,评价被审领导的政绩、行政成本和组织收入能力等。二是审计评价要慎重,要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权责相对应,防止评价过高或过低带来的审计风险。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或审计依据不足、评价依据和标准不明,超出审计职责和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三是要建立成果分析和成果提炼制度。善于从现象找出本质,就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和管理上揭示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治本之策,真正为党委、政府选人、用人提供决策依据。
(五)健全联动机制,着力提高协作能力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不强。高校内部审计工
作,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是独立性。如果审计独立性不强,那审计过程就会受到各方面的干扰,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就无法保证。目前,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设置随意性较大,发展不平衡,许多高校把内部审计机构与纪委、监察室或财务部门等其他部门合署办公,独立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仍然不多,完全不符合《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的要求。这是一个表现。另一个表现是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不够,大部分高校主管内审工作的领导并非学校的最高领导。这体现出学校领导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会不同一程度的影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力度不够。尽管大部分高校的审计网站定期公开高校专项审计及基建审计调查结果,但审计结果报告却没有一所高校向社会公开披露,所有的审计报告都是不公开不透明的、是保密的。内部审计结果不公开就无法发挥它相应的作用,高校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没有了意义。
(三)经济责任审计原则未得到有力贯彻。“先审后离”“离任必审”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即高校领导在任期内发生调任、转任、轮岗、辞职、免职、退休等情况时,或任期满时,应该对其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情况中,因为领导重视不够、审计人员不够、联席会议不健全等,这个基本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都是高校自己确定的,有的只审计重点单位和重点部门,有的只审计被别人举报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是以一种经济监督形式而存在。
(四)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还不完善。现在大部分高校没有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单独出台相关的文件。有些高校虽然制定了审计文件,指明了审计对象,但比较笼统,既没有评价指标体系,也 没有做出具体的措施,操作性不强。高校经济审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还需要加强,因为高校内部经济审计是比较综合和复杂的工作。审计工作如果得不到其他部门的积极配合与支持,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就不会顺利。
二、改进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对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责任重大、任务量多,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这是多好审计工作的重要基础。首先,高校党委和行政领导应该重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是改进审计工作的前提。学校党委和领导应该仔细学习经济审计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对它的了解,树立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于高校科学发展的观念;应全力支持、领导、协调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定期不定期听取相关情况报告,主动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发挥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监督管理干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二)加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真正发挥它的应用作用,要真正实现常态化,就必须加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
(1)加快制定《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完善的审计制度,对规范经济责任运行、保障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教育部可以就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召开一个座谈会,组织审计专家学者、高校领导一起讨论、共同研究,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总结国内外经验,最终制定出一部《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要详细规定出审计对象、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从而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基本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按其目标不同进行分类形成的一种独特审计种类,是审计主体对被审计人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当前医疗体制改革尤其是公立医院改革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被摆在重要位置。医院作为特殊的行业,对医院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必要性,通过揭示医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有效的对策,促使被审计人员纠正问题和改进问题,促进医院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对塑造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保障医院健康稳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内容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涵盖了医院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工作职能而使用和管理的所有资金,以及因资金运作涉及的经济决策、制定制度、开展管理等活动,审计内容更为广泛。
(二)审计目的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审计部门的法定职能,又是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医院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审计对象的特殊性
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对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评价,而不是医院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部门。医院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转岗、退休等原因离开现岗位时,由审计部门对其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而明确医院领导干部在其职权管理范围内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
二、医院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对于保障医院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医院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经济管理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十分必要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医院领导干部实行监督的有效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约束和监督,通过审计、审查其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判定领导干部是否正确的履行了其经济职责,可促进领导干部自觉遵守财经法规,遵守党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有关部门正确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评价医院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如实地反映医院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功过是非,消除少数领导干部沽名钓誉的幻想以及在总结政绩时虚报浮夸现象,便于明晰上下任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有利于激发领导干部的责任感,使其在工作中既踏踏实实,又勇于开拓进取。
(三)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促进医院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其职责
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查清医院领导干部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在任期内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廉洁自律,全面履行职责。
三、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医院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内容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缺乏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体系
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工作中,审计人员常常将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与财务收支审计目标相混淆。在“经济责任”内涵理解上存在误区,造成了工作目标不明确,超出审计职权,越权评价非经济责任事项。目前,医疗行业普遍缺乏规范、科学化的责任管理标准,也没有对经济责任的考核评价有比较切实可行的操作规定。在评价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审计人员无从下手。在划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时,常常出现主管责任与直接责任、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工作失误责任与有意违规责任等方面的责任归属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影响到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二)审计时效性滞后,审计结果难以落实
当前,医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的是:“先离任,后审计”。 这种滞后审计现象,给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增加了难度。在被审人员离任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核查、取证存在诸多困难和不便,不利于审计人员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并形成一定的审计风险。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落实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三)医院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度不够,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低
由于医院领导干部对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认识不够端正,对审计程序缺乏了解,所以配合不够主动,还不能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解成一种常规的经济监督形式,认为经济责任审计是搞形式、走过场,导致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很难寻找突破口。现在的审计人员一般都不具有复合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单一,业务综合素质不高,综合分析能力不佳,不能适应新出现的情况。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薄弱,不太愿意主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分析和研究,在问题处理处罚上,存在以息事宁人、不得罪人的方式进行审计处理处罚现象,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审计处理处罚力度。
四、解决的对策
针对上述医院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决。
(一)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正确界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在对医院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注意审计的职权和审计的范围,审计只对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进行评价,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应避免涉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作风甚至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表现。我们可以建立以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定性评价侧重于非计量指标,主要包括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管理水平、医疗设备更新水平、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等几个方面。定量评价主要关注计量指标,主要包括资产运营状况、财务效益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能力等几个方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有助于客观、公正、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减少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
为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应加强医院领导干部的任中审计,把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解决领导干部不廉洁的问题。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节约审计时间和审计资源,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到实处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当前深化审计结果运用的关键在于把审计监督和组织监督、纪检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联动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用”的原则,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之间的对接。加大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把审计结果报告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
一、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划分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两大部分,分别对领导任职期间和不再担任职务之后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和监督。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和工作过程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所占的比重是比较大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实现有效的沟通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有效的沟通对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来说都是提升审计质量的重要保障,有效的沟通可以高效的解决在审计过程遇到的一些问题。目前,针对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沟通都集中在审计期间,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成员只有进行审计工作时才与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员工进行沟通,在平时双方是基本没有沟通的。这就导致了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员工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组的工作抱有抵触和消极的心理,他们不愿意和审计组的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审计组成员很可能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的一些重要情况难以了解到位,在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进行任中审计时这种现象可能更加明显。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组的成员是在各个单位抽调而来的,他们事前可能互不相识和了解,处于各种有原因,也难以实现有效沟通
2.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有效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能力的要求比较高,因为其本身是一件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业务繁杂、政策性强,这就意味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该具备会计、审计、经济、管理、法律、信息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并且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应该在沟通和协调上具备相关的能力,和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与员工进行融洽的交流。而目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普遍存在着胜任力低下的情况,这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第一,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学历偏低,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队伍中大专和本科学历的人员所占比例高达85%,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的比例仅为5%;第二,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单一,大多数审计人员只对会计和审计的基本知识有所涉猎,在实际工作中仅仅能够应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常遇到的问题,工作能力比较差,对于信息技术、经济、法律和金融等方面的知识了解甚少;第三,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很难有机会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虽然国家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在每一年度接受继续教育,但是工作和学习之间存在着固然的矛盾,导致审计人员学习时间比较短,接受教育的形式单一,难以起到后续教育的应有作用。
3.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
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过程中,审计工作组成员可以针对审计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配置,使得有限的资源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工作是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计划欠妥,那么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将朝着错误的方向进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和一般的审计工作有着很大的区别,其审计计划工作也相对具有主观性,和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求联系不紧密。在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构为了突出自身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只追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数量,忽视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审计范围过大、审计工作没有重点,导致审计质量下滑。
4.缺乏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信息的管理和利用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层对下级事业单位上报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存在的相关问题没有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分析,那样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就不能根据在审计工作中呈现出的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的对策和建议。首先,上级的组织部门和领导并没有针对每一个事业单位的领导建立相应的档案,这样导致上级部门和领导对事业单位的领导认识不够全面、具体,在评价其工作成果和绩效时也显得没有针对性和指引性,审计信息也难以高效、及时共享,经济审计资源没有得到全面的利用和发挥;其次,上级的组织部门和领导对于事业单位整体的审计结果没有建立独立的档案,没有对具体的审计单位出现的经济责任现象进行分析,很难提出强制性的整改措施;另外,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缺少对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的动态管理,对被审计单位领导、事业单位本身和审计系统进行动态分析和理解和把握,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系统运行效率低下。
5.缺少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针对事业单位的审计中评价方法、评价体系、评价标准各不相同,经济责任审计缺乏统一的、规范的评价体系,这导致各个单位和部门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时总是不尽如人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象此起彼伏。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的不科学、不经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不能体现重点、突出全面,不能做到系统与分类相结合。
二、加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和对策
1.成立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工作机制
为了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沟通,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提高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力度,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向着全过程跟踪的方向转变,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建立其审计联络员的工作制度和方法。经济责任审计联络员能够对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充分的把握和了解,在自己的上级单位和被审计的事业单位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和反馈机制,使得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方法得到有效的提升。在实际操作中,上级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对审计人员进行任务分配,是他们每一个人负责若干下属事业单位的联络和沟通工作,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并组织联络员定期进行会议召开,汇报和研究各个联络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在会议中提出解决和整改措施并传达给下属事业单位。
2.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
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素质的提升关键在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人员素质的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可以从人才的选拔和继续教育两个方面下功夫。在人才选拔上,一方面要重视应聘者的学历和专业,另一方面要重视应聘者的知识结构,考察应聘者的知识和能力是否符合实践和工作的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能力,还要求其在实践经验和政策的领悟上具有较强的能力。选拔人才的时候要着重吸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来,同时还要聘用法律、管理、经济、信息技术人才到经济责任审计组中,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专业性的保障。
3.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应用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实现对经济责任审计效果的提升。首先,在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针对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审计结果应该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使得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履职情况得到全面的了解和把握,与此同时也可以据此考核和考察被审计单位领导的工作绩效,并和年终考核连结起来,其次,应该建立起被审计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不同的事业单位的审计结果能够反映出其领导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的趋势,对于领导在工作中表现有缺陷的地方应该及时予以阻止,对于表现优良的地方应该予以表扬。
4.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评价体系
科学、规范、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有明确的绩效指标,能对绩效做出客观的评价,促使领导干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促进增收节支,既是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要求,也是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要求。我们应该科学地构建客观的定量指标评价体系。在定量指标的制定上可以结合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例如可以建立预算执行、财政收支、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廉洁自律、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指标。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D2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2-0258-02
1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1 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
不同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同,客观上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位上看,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管中发挥有限的作用,既是经济监督又是行政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受多方面行为规范的制约,由此形成道德、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公共责任与控制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各种责任交织一起,很难把握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但社会大众及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过高,而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1.2 审计时间不足。审计力量有限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工作量重、时限紧迫的综合性审计工作。由于很难预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的时间,不能列入审计工作计划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较广,而审计时间要求往往比较紧,要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在有限的时间内就很难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审计工作是临时交办的,审计时间与会计决算期也不一致,基层审计人员任务繁重,加上目前高素质的审计人员较少,这使审计力量受到限制。
1.3 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要求、高难度与审计人员素质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审计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资料的占有和对宏观经济形势下领导干部行为的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而我们相当审计人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但需要审计的项目众多,往往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临时组建审计小组,很难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
1.4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的准确、恰当、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和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它包含了财务、法纪和绩效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性很强。审计评价的内容、目的、要求不明确,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随意性和伸缩性,使审计评价难度增加。
1.5 审计结果运用较差。重视不够
审计结果运用主要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范围,客观上造成了审计与结果运用的分离。审计机关要应付过多的审计项目,没有运用好审计结果,虽然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收效甚微。经济责任审计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低,“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和审计脱节;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对审计结果的态度,多年的审计实践已充分证明,若得不到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视,审计结果很难以得到有效运用;审计结果的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对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2 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2.1 提高认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要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提高认识是关键,必须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氛围,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中央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和办法。对审计结果运用中各机关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运用反馈和检查制度、运用情况督查制度,以有效地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2.2 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极强的审计工作。实践证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加强对审计人员自身执政能力的培养。各级单位部门要选派那些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与培训,使审计人员形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这种职业意识应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职业化规范的健全而逐步强化,将审计人员从行为的强化延伸到思想意识上的强化,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2.3 合理利用审计力量
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较大、时间要求紧,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合理运用审计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性,妥善处理工作任务较重与审计力量有限的矛盾,合理安排、统一组织。再次要对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提高审计质量。
2.4 规范审计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要考虑到目前审计机关的工作量,并围绕审计目标、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和不同单位或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实施。要做好审计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要的是在进行审计时,要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法规、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等,也要遵循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经济信息的各种理论上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社会公认的一般惯例以及科学上、职业上的规则等。审计评价必须突出重点,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如实指出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分析的全面评价实质上是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工作纳入审计评价内容;三是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也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
将经济责任审计混同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评价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即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而且对被审计单位对外提供担保、存在正在诉讼中的未决经济案件等可能造成的或有损失,应承担的或有责任不予披露,不明确责任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三)审计评价要求不明确。
没有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评价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错觉,或者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未遵循应有的职业谨慎。
(四)审计人员的素质影响审计评价质量。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这就决定了审计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责任大,必须要求具备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人员较少,审计项目多,就临时搭班子,抽到谁是谁,很难保证人员质量,审计评价往往抓不住要害,深度不足广度不够,难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
二、提高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策
(一)审计评价必须做到、严谨。
审主评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审计主、客体争议较多的环节。审计评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为准绳,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带任何偏见或成见。既要进行一般的定性分析,还应进行定量分析,与本单位上的水平或兄弟单位、同行业先进指标比较、分析、作出判断,做到证据充分,结论科学。
(二)规范审计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被审计领导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单位在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负的责任。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领导任职期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上应负的责任,评价必须突出重点,做到:评价不超越审计职权,对非经济责任,对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作评价;评价不超越审计目的及其应审的范围和内容,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不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评价遵循重要性原则,抓住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评价;评价要依据事实和规章,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定性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和错觉。
(三)做好经济责任的界定。
为了使评价做到客观公正,必须明确经济责任的归属,造成经济责任产生的因素,以及经济责任的性质,对下述一些界限问题进行认定:
1、主观与客观责任。责任人为谋取和利用小团体利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等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属主观责任。因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或国家经济改革过程中有关条例、措施不完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使单位经济活动、经济决策的效果受到影响的属客观责任。属于客观原因,审计在评价中应给予分析说明,对于因政策原因造成的盈亏,应作相应的分析和调整。
2、前任与现任责任的界定。领导干部应对任职期内活动承担责任,因有些经济活动的投入需延伸到任期后才能见效果,前任的投资或过失延伸到本期造成损失或遗留的应属前任责任。若前任将收入隐瞒,转移到以后年度,审计人员应按照期间归属调整相关指标,按调整后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当期业绩。对前任遗留的债权债务现任有责任进行清理、催收,现任对前任的责任采取积极措施清理整顿,挽回损失的,应在评价中予以肯定。
3、集体与个人责任界定。决策者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决策团体。决策的成功与失败不能完全归结为单位领导个人,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者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个人负责。在做结论时要查证决策时的书面凭证,如会议纪要、可行性报告等,使责任界定有根有据。
中图分类号:F239.1 文献标识码:A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涵
1、内部审计是指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或部门、单位指定的法律、政策、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查明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2、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一)审计时间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从一定程度上讲,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失去了考核、监督的意义,监督上的滞后,导致干部考察与使用“两张皮”。
(二)审计对象问题。
当前很多提拔调任的领导干部,多数都是经过组织严格考核,公示通过后任命的。这样,也往往使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很重要,但也只是走过场而已,而大部分员工对领导干部公开赞扬的多,而客观批评的却很少或不敢,使审计人员有时难以掌握真实情况,使很多领导产生“审计走过场”的心理定势,因此很难体现经济责任的权威性,更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三)审计项目问题。
看重财务数据,忽视理性分析;看重问题明细,忽视任期效益,看重问题罗列,忽视责任划分。财务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审计质量难以提高,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雷同于常规审计,影响了审计效果。
(四)审计方法标准问题。
目前主要采取了查阅、设举报箱、公告审计、座谈等方法。账外审计方法上下功夫不够,使审计的问题难以查深查透,审计质量无法提高。不同单位、不同行业的领导干部的审计标准和政绩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在认定经济责任划分时特别的个人责任划分时审计单位和领导者往往存在分歧。
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一)先审后离。
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结果难以有效运用以及审计任务相对集中等问题,今后应认真贯彻“先审后离”制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开展任中审计后,可以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哪些部门(单位),审计哪些内容,审计哪些重点事先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离任审计被动、盲目的弊端。而且,按照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将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等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了重复审计,实现了审计成果互用和资料共享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
(二)定期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要求很高,内审部门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个部门的全部重要指标进行审核和作出评价。因此,必须突出重点,对其进行定期审计。有重点地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定期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和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的领导干部定期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掌握基本情况。并通过定期审计,将这些部门的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和有关的财政、财务数据等进行分类汇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实施监控,使审计人员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流向和基本情况,分析审核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并对照检查其内控制度、行业政策和发展状况、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动态管理。
(三)确定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不但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还包括各项经济指标具体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的审计。在内容上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突出重点,主要包括:第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合法性和真实性;第二,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投资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重点审计效益性。
(四)开展有效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除使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外,还可以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一是“看”,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础设施等进行察看,通过观察、分析产生审计疑问,从而确定审计重点;二是“问”,围绕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行为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领导者施政情况;三是“访”,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和施政行为,走访相关人员;四是“谈”,组织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召开座谈会,全面收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