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9 09: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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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拉威尔 钢琴作品 艺术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莫里斯・拉威尔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法国杰出的作曲家。长期以来,他的音乐风格一直较受争议,有人认为它是印象主义或泛印象主义;有人认为它更倾向于新古典主义或象征主义。钢琴作品在拉威尔所有创作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拉威尔一生创作的主线,许多管弦乐作品都是根据钢琴作品改编而成的。通过对拉威尔钢琴作品的全面分析,我们能够比较清楚地了解他的音乐创作风格。
一 拉威尔对于艺术的见解
俗话说“艺术来源于生活”。拉威尔敏感而细腻的生活体验和对人与社会、自然的深刻思考,成为他音乐创作的动力和源泉。而在音乐学院学习期间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和对各国作曲家作品的深入研究,以及拉威尔本人对马奈、波特・莱尔、爱伦・坡等艺术大师作品的理解,为他音乐审美观的形成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各种因素的综合使拉威尔对于艺术的本质与意义有了其独特的见解,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艺术而艺术
拉威尔自己曾说过:“艺术毫无疑问还有其他的作用,而就我看来,艺术家的创作不应有其他的目的。”可见,拉威尔在音乐创作的美学观上持“为艺术而艺术”的自律论观点。自律论即艺术的价值在于纯音乐的听觉感性美,而不是因表现某种对象而获得价值。从拉威尔的早期钢琴作品中来看,没有一首作品涉及政治、反映社会的变革;也没有一首作品暗示哲理、抒感。在他的创作中,音乐就是音乐,它不需要成为哲学,不需要成为政治,更不需要成为感情宣泄的工具,音乐自身的音响、色彩及其他各种音乐性要素就有足够的魔力给人以美的享受。也就是说,与浪漫主义音乐不同的是,拉威尔的音乐重在形式而不是内容。对于音乐作品本身而言,拉威尔是持有他律论的观点的,他声明自己的美学原则与莫扎特的见解一致,认为“音乐什么都能做,什么都敢做,什么都能够刻画,只要她发挥魅力并最终而且永远保持音乐本色”,即音乐本身是可以描写和刻画任何事物的。在拉威尔早期钢琴作品中,我们就能听到泉水、溪流、喷泉和钟声;能感受到宫廷的舞蹈场景、西班牙的美丽风光,甚至机械的运动等,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拉威尔都能用音乐把它表现出来。
2、不断追求完美
拉威尔认为:“生命中所有的快乐都是由一步步走向完美而组成,一点点的更好都能引起生命神奇的心跳。”受工程师父亲的影响,他对音乐就像对机械一样一丝不苟,做每一件事情都极为灵巧,因而拉威尔自嘲是“一位安排音调的巧匠”。他对尽善尽美有着强烈的爱好,其音乐创作的目标就是为了追求完美的技巧。因此对于拉威尔来说,只有当他确定自己确实无法把作品写得更好时,一部作品才算完成,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我知道我永远都无法达到完美,但我仍会朝着这个目标不停地前进:重要的是,我们可以接近完美。”
二 拉威尔作品审美特征
所谓艺术创作就是“艺术家审美意识的表现”。因而,拉威尔的美学观直接决定了其早期钢琴作品所表现的审美特征,而作品的审美特征也正是作曲家美学观的体现。这些特征表现为:《古风小步舞曲》中对机械世界的模仿、对遥远古代情感的向往;《哈巴涅拉》中对西班牙舞蹈音乐的钟情、对生活充满的激情;《水之嬉戏》中对大自然的热爱、对钢琴多种音色的好奇……早期钢琴作品展现了自然与机械的交织、真实与伪装的结合,形成了一种表面理性与内在感性相融合的性格美,这些“复合”的各种因素在拉威尔中后期的创作中占据着不等的地位,因此它们也几乎预示了拉威尔一生创作的美学取向。
拉威尔与德彪西同样善于描绘客观事物的自然美,如《水之嬉戏》中的喷泉、瀑布、小溪;《哈巴涅拉舞曲》中的西班牙场景;《滑稽小夜曲》中的夜景;《钟声》中的各种大钟;《帕凡舞曲》、《古风小步舞曲》中的宫廷舞蹈场面等,一切自然、生活中的美他都毫不吝音地为之创作。早期的钢琴创作体现出拉威尔对生活的热爱、对美的追求。与德彪西不同,拉威尔的音乐是对一切自然及客观事物的模仿,他更是一位真正的写实主义音乐大师。以德彪西的《水中倒影》和拉威尔的《水之嬉戏》为例:德彪西的《水中倒影》并不是对水的形态进行直接刻画,而是通过光与色来达到对水的感觉的体验,是主观感受的抽象表述。
虽然拉威尔的早期钢琴作品多为客观自然的题材,但他所描绘的自然更多是机械仿造的自然。他的每一部作品几乎都是一部机器,而拉威尔自身就像一位机械师一样对每一零件每一步骤都经过了反复推敲、精心雕琢,使作品严谨精确、无可挑剔。他的音乐棱角鲜明,具有强烈的不连续性,特别是短小休止符的充斥、同音反复与八分音符震音的走动,表现出一种精确的机械美。如《帕凡舞曲》的中声部表现出机械转动的声音,《水之嬉戏》、《小奏鸣曲》中十六分、三十二分的小音符贯穿全曲,展现出一种不停歇的机械性,《古风小步舞曲》结结巴巴、强烈的音符像一个自动木偶带着刻板的僵硬舞姿。过去的战争年代创造了世界闻名的和谐主题,而机器时代的作曲家在工厂中找到灵感。在社会时代的映衬下,机械与自然相交织的美成为了拉威尔作品所独有的一种音乐个性,它同时预示着20世纪作曲家开始趋向被认为是噪音的声音进行模仿和创作。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J70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11-0142-01
舞蹈表演结合了肢体语言、音乐节奏的变化以及丰富的情感因素,因此使得舞蹈艺术的展现丰富多样,也使得舞蹈艺术得以广泛传播。舞蹈艺术的审美特征体现了舞蹈作品的艺术高低,而为了更好展现舞蹈艺术的审美特征,就要增强对艺术创作的创新力,无论是题材主题的选取,还是情感因素的融入,都需要标新立异,给予舞蹈艺术绝佳阐释。
一、舞蹈艺术的独创性
独创性是舞蹈艺术的一个重要审美特征,同时独创性也赋予整个舞蹈作品独立空间,要求舞蹈艺术的题材以及主题都必须能够展现出与众不同,能够体现出舞蹈艺术的新意。这就要求作者在舞蹈艺术创作构思环节必须要重视创新,改变原有死板硬套的方法,突破固定的舞蹈艺术创作模式,只有创新才是舞蹈艺术得以永存的条件,并让舞蹈艺术获得更多人的欣赏,使得欣赏者获得良好的审美感受。
另外,独创性还赋予舞蹈作品极强的延伸力。站在舞蹈艺术本质的角度对美感进行分析,主要体现在舞蹈艺术新作品必须要在意料之外和情理之中,这样才能够让广大观众对这一新作品产生良好的审美感受。在一个舞蹈作品当中,主题思想是十分关键的,而在舞蹈创作手法的切入之下也更加真实而感人。广大舞蹈工作者必须要秉承舞蹈艺术的创新精神,无论是在创作还是演绎方面都要体现出舞蹈艺术审美特征当中的独创性,让舞蹈的魅力真正绽放。
二、舞蹈艺术的抒情性
抒情性是舞蹈艺术审美特征的一个关键点,也是拓宽舞蹈艺术范围的有效手段,无论是舞蹈的创作还是表演都要融入抒情性特征,这样才能够使得舞蹈艺术形式更加生动和独特。舞蹈艺术的支撑是人体的动作,但同时也会对舞蹈情感的表现产生一定束缚,因为舞蹈和语言及表演是大不相同的。人体动作需要跟着音乐节奏的变化进行规律性的变化,在这一过程当中必须要融入真实动人的情感,运用肢体动作来表现内心感情,并将舞蹈艺术作品当中的情感用动作的形式传递给观众,这样观众才能够获得美的享受。肢体语言是舞蹈艺术表演特征的绝佳体现,而音乐节奏以及韵律又能让舞蹈艺术能够连贯表达,不断美化肢体动作才能够促使情感的融入。舞蹈艺术的表演形式主要是通过音乐节奏来营造,并通过设置的相应场景为舞蹈提供自由发挥的舞台,为了避免台词缺失对舞蹈情感的束缚,要求舞蹈工作者需要对舞蹈作品进行多层次的揣摩和反复演绎,用肢体语言为观众带来舞蹈艺术的审美魅力。
三、舞蹈艺术的技艺性
舞蹈艺术主要是通过肢体语言进行阐述的,而且目前舞蹈题材以及主题数量都大大增加,这就要求舞蹈艺术能够全面提高,从而更好地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而舞蹈艺术的技艺性就是实现舞蹈艺术蜕变的关键因素。舞蹈作品的内容往往是日常生活以及神话传说,而舞蹈主题的突出和表现就需要高难度的舞蹈技艺对其进行升华。舞蹈的技艺性需要通过表演者完成,这就要求表演者掌握高超的舞蹈技巧,尤其是在表现高难度动作时更要体现其技艺性。同时,舞蹈动作的设计以及场景的布置也要体现出舞蹈艺术的技艺性,细致全面地展示舞蹈艺术结构,突出人物的主要特征,从而有效地塑造艺术形象,不断提高舞蹈艺术的美感。随着舞蹈作品技艺性的提高,给观众带来的震撼效果也会增加。
四、舞蹈艺术的综合性
舞蹈艺术不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形式,并不能脱离其他艺术而存在,舞蹈艺术的发展已经逐步演变成综合性的艺术门类。舞蹈艺术的审美特征突出和强调了综合性,主要原因在于舞蹈艺术源于生活,而它的美也体现于生活中各式各样的事物。在体现舞蹈艺术的综合性时,不单单要结合不同的艺术形式,更主要的是要将音乐元素、文学元素等变成舞蹈艺术不可或缺的内容,在舞蹈本身结构的基础之上,通过多种艺术形式的融合使得舞蹈艺术获得质的飞跃。舞蹈作品的内容、人物等都会影响到舞蹈艺术风格,而且形成的综合性也会有高有低,只有全面了解舞蹈作品艺术构成,才能真正展现出舞蹈艺术的综合审美特征。
舞蹈艺术之所以能够得到广泛传播,究其原因,在于舞蹈艺术具有极强的审美特征和极佳的艺术表现形式,舞蹈艺术能够充分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同时也能给人的心灵带来震撼。舞蹈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决定其是否成功的主要因素,这就要求舞蹈创作者和表演者需要牢牢把握住作品的审美特征,让舞蹈艺术完美绽放。
审美就是对美的欣赏。审美是人类掌握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指人与自然界形成一种无功利的、形象的和情感的关系状态。自然界的美是无限丰富、千姿百态的。凡是对感官知觉或想象力,具有个性表现力,同时又具有抽象的表现力的东西就是美。
艺术美不同于自然美。虽然,任何艺术作品都必须是人们所创造的,凝聚着人类劳动和智慧的结晶。然而,我们又必须注意到,并不是人类一切劳动和智慧的创造物都可以称之为艺术品。我们经常说艺术美高于生活美,就是因为真正的艺术品,必须对生活进行提炼、概括,把分散、隐蔽在生活中的自然形态的美集中起来,突现出来。只有那些能够给人以精神上的愉悦和,也就是具有审美价值的人类创造物,才能称之为艺术品。艺术家如果没有进步的审美观,就不可能对生活中美的和丑的事物作出正确的审美判断,不可能创造出真正的艺术品。
其实,从审美活动开始,每一个环节上都有情感的作用,整个审美的过程最终也凝结为情感的享受和重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愿意把审美关系看成情感关系。人类的一切认知活动,都离不开人对客观事物的情感反应。但是,人在认知不同对象的时候,他所经历的心理过程并不是完全一样的,贯穿在审美特征里的主要是人们的审美心理,这些心理与人们的艺术鉴赏能力息息相关,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它是以感知为基础的,通过联想和想象,产生情感,从而为人们所理解,并引起人们的重视。
在审美活动中,对生活与生产劳动过程及其结果的把握,更多是从感性形式方面进行的。换句话说,审美活动是一种人类特殊的精神活动,它具有精神愉悦性、强烈的主体性和鲜活的情感性等特征。审美是对人自身本质力量的肯定,是人的心理潜能得到自由释放的情感体验,是人的感性生命力的自由表现。当人在生产劳动中形成的审美形式感逐渐走向成熟,并与人改造世界的本质力量相统一时,便标志着审美意识成为人类精神世界中的一种重要形式,这时,审美活动得以从人类其他活动中分离出来,开始以其独立形式审视和指导人的生活与生产劳动。
所以,审美活动是一种体验式的高级精神活动,它必然摆脱不了情绪因素的参与,尤其是情绪具有的对人类心理活动的驱使、调配作用,以及情绪本身所具有的肯定或否定性质,它能左右审美活动的效果。审美活动不仅能导致审美评价和审美欲望,而且通过审美活动还会产生更深远的效果,即提高审美鉴赏能力。人的审美鉴赏能力作为一种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后天习得的,是在多次审美活动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不断提高的。
总之,从艺术的审美特征这个角度来说,艺术是人对社会生活的审美判断的集中表现,也是美的集中表现。艺术家塑造艺术形象,应当体现他本人的审美理想和个性风格,并能给群众以美感享受和审美教育。作品没有审美意义,也就丧失了艺术价值。
二、艺术的情感特征
艺术家塑造形象时,离不开审美活动,而人的审美活动,又总是和情感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审美活动中,美的客观对象作用于人这个审美主体,引起美感,这美感就是美的具体形象所唤起的一种情感反应,所以富有情感是美感最显著最突出的特征。生活中的真情实感是艺术创造的源泉,但生活不等于艺术。艺术家在创作一件作品时,是基于对现实生活的体验,最终达到感性与理性的结合,艺术家贯注于艺术作品中的情感,是一种再创造。没有自己的个性情感的发挥,单纯从形象等来演绎情感,是不能获得很高的欣赏趣味的,艺术往往是言有尽而意无穷。
长期以来,有人把形象性当作艺术的根本特征,并把“艺术形象”规定为一种具体的、客观实体性的、能反映某种生活本质的东西。这种理论忽视了情感因素在艺术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它简单地认为,用形象还是用概念来反映生活,是艺术与科学的根本区别,这种观点是片面的。形象性确实是再现艺术中一个普遍的、重要的外部特征,但它不是艺术的根本特征。艺术的根本特征是情感的传达,而形象性则是情感传达的一个重要媒介。是否能具体、有效地传达人的情感,是艺术与非艺术的根本区别。科学活动虽然有时也有某种情感的激动,但这些情感没有通过其创造物传达出来。艺术活动以情感为出发点,以情感为动力,遵循着情感的逻辑,以情感为生命的支撑点,其创造品必然传达着人的某种情感。任何不同类型的情感,只要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独特、具体、有效地传达出来,就能构成艺术品。较浅露、简单的情感的传达,构成低级艺术,如原始艺术;较深邃复杂的情感的传达,构成高级艺术,如贝多芬的交响乐曲。
艺术活动是形象把握与理性把握的统一
形象,即审美形象,在广义上包括审美的情境和意境。形象把握是艺术活动特有的方式,是主体对于客体瞬间领悟式的审美创造,它是感性的而不是推理的,是体验的而木是分析的。但是形象把握又不能离开理性,理性在分析时代氛围、读选素材和题材、构思主题和情节、选择表现形式等方面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艺术活动是审美活动与意识形态的统一
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意识形态活动的根本标志,但同时艺术又具有意识形态特性。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形象的、情感的和多义的,它规范着艺术活动的基本倾向,其意识形态特性则是隐藏在审美特性之中的,它使艺术的审美世界具有了更为广阔和深透的内涵。
艺术活动的功能
(1)审美认知功能;
(2)审美教育功能;
(3)审美娱乐功能。
艺术活动的基本性质
艺术活动是以特有的艺术语言体系为媒介、以创造形象或意境为旨归的人类的精神文化活动,它凝结为审美的意识形态。
艺术教育
艺术教育是美育的核心,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
美育即审美教育,是指运用审美的方式实施教育,旨在提高人们的审美感受力、审美创造力及审美情趣,以促进其人格的完善以及全民族整体素质的提升。
艺术教育主要通过指导人们进行艺术创作、艺术鉴赏等活动,实现美育的最终目标。
艺术分类的方法
1、以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时间艺术(音乐、文学等)、空间艺术(绘画、雕塑等)和时空艺术(戏剧、影视等)。
2、以对艺术作品的感知方式为依据,可以将艺术分为听觉艺术(音乐等)、视觉艺术(绘画、雕塑等)和视听艺术(戏剧、影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