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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给现代银行工作主要带来三大方面的挑战。一是业务发展转型,经营理念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变。这需要银行收集全面信息以进行领导和管理层面的综合决策及精细化管理、资产管理为核心向精准客户营销转变。二是竞争环境和流程日益复杂,必须强化自我约束。这方面需要按照巴塞尔协议清晰构筑风险资本,进行预测性财务管理工作,制订精准的绩效考核办法。三是上级监管越来越细致。作为国家命脉的银行业,包括人民银行、银监会、外管局等部门对其进行多口监管,管理者需要各银行准确报送大量数据同时还要求这些数据口径标准基本一致,以利于行业统计的方便性和及时性。
上述挑战给整个中国银行业带来了进行数据治理这样一个总的、战略性的要求,银行从业者对解决该问题的必要性也达成了共识。为此国内相当多的银行已经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在行内建立了包括管理层在内的数据治理委员会,对资金人员等资源大力投入,在行外积极寻找咨询专家和解决方案。然而只有极少数银行能通过上述工作使数据质量得到本质的提升,在多数银行我们依然会观察到如下现象:再次实施一个贯穿若干业务条线的项目时,仍然需要银行多部门联合再次开展一次大规模数据梳理和改动操作,这说明数据质量不佳的这个痼疾依然存在。
银行数据治理过程的考察
在此我们考察一下银行进行数据治理的一般过程,该过程包含以下几个不可或缺的主要步骤:(1)开展战略咨询。(2)建立包括高层在内的数据治理委员会,建立数据治理组织架构。(3)设定数据治理实施路线和目标、制订工作计划。(4)动员相关部门、按照计划开展具体数据治理工作。步骤(1)和(2)属于目标设定环节,步骤(3)和(4)属于执行环节。同时在开展工作中步骤(1)和(2)务虚性强一些,而步骤(3)和(4)倾向拿出具体落地实施物。如前所述数据问题是国内银行业面临的整体问题,上升到治理行的战略高度并不为过,步骤(1)和(2)是银行数据治理的两个充分条件,它们是推动力而不是绊脚石。总的看来大多数开展数据治理的银行都能在战略上加以重视,因此步骤(3)和(4)恰当与否决定了数据治理单位的执行力,成为决定数据治理效果的关键。
应该看到国内银行信息化水平迅速提高是近几年的事情,随之而来的数据质量问题也是突然出现的,而且是整体出现在银行业面前,因此国内银行落实设定数据治理实施路线和目标这一步骤时,往往引入外脑交给咨询公司。然而咨询公司同样没有成功的国内银行的经验可以借鉴,它们给银行开出的药方往往是借鉴信息化比较早的发达国家银行的经验,或者借鉴信息化程度最深的信息技术行业自身的数据治理经验。然而发达国家将信用机制作为社会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则已经建立了上百年,在制度上约束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内提供诚实有效的信息,从源头上解决了数据问题,因而发达国家银行数据接近其原貌,质量普遍较高。与发达国家不同,长时间来我国银行仅被当作渠道而且主要是企业金融往来的途径。对于社会自然人的信息,行政、公安等系统掌握的信息质量在某些方面要高于银行,这决定发达国家银行数据治理对我国银行业具有有限的参考意义。而且信息科技行业的特点是数据即业务,数据处理手段单纯,用以实施信息项目的数据往往同构性强、存在一个产品中,准确性、合规性、一致性、唯一性、及时性、完备性这些高度抽象的特性既可以作为衡量产品数据质量的标准又是信息产品实施的内在自我约束,但对于使用信息产品的功能处理的外来数据不存在上述约束。银行的数据源于业务的需求,是信息产品处理的对象之一,并且以一个系统众多、数据源分散、数据异构性强的集合的形式出现。因此信息科技行业那样单纯的数据治理方法以及质量衡量标准施加于银行业效果并不明显。
国内银行业数据治理的另一个症结是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被实施部门扭曲为一项以实体代替实质、以主观代替客观的任务。由于步骤3中给出的数据治理实施路线往往脱离国内银行的客观条件,导致数据治理具体实施部门对于应该调动的资源和着手点没有头绪,索性使用懒汉原则——以建设一个系统为主线和数据治理完成标志。数据治理的最终效果本应由行内外进行客观的评估,但不恰当的方法和手段使得数据治理这项需要银行全体员工知道其职责并不折不扣地加以执行的战略协作退化为一个有形无实的系统实施任务。
结合业务进行数据治理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国内银行业数据治理工作难以取得满意效果的一个主因是缺乏结合国内银行业务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方法进而使执行力大打折扣,尤其是脱离了银行数据是为业务服务这一根本出发点,脱离了业务是动态发展这一特点。
认识到上述问题后,在数据治理工作中,我们仔细研究了数据的载体,银行业务系统的构造和分类,分析了数据流与关键数据质量控制点的关系,厘清了数据生命周期各阶段流经的业务部门并据此规划了一个责任清晰的数据治理机制。
银行的主要信息系统
系统是银行数据的展现实体,系统建立的缘由及重要性与其服务的主要业务紧密相关,即使那些为全行服务的系统,例如报表,数据也被分成不同的模块赋予各种权限为不同的业务和部门所享有。按照对内职能银行所有业务部门可以分为前台、、后台三部分,银行的主要系统也可以这样划分。
图1是一个现代银行的主要信息科技系统构成图。前台部门和系统在银行业务中主要起到了交易渠道作用,一般包括运营部、电子银行部、国际业务部等,它们主要开展面向大众的现金类业务,注重账务的准确性,对应的系统有柜面、信用卡、电子银行、ATM等系统。部门和系统主要起到流程审批的作用,一般包括信贷部、投资部、小企业部等,它们不用直接与大众打交道,主要从事与信用相关的业务,必须谨慎评估每项业务的潜在风险,注重流程和专业人员参与控制,对应的主要系统有计划财务、信贷系统、个贷系统等。后台部门一般起到支撑作用,主要有综合管理、人力资源、法律合规等部门,这些部门要求系统主要对银行进行内部控制,不开展直接为银行产生利润的业务,它们对应的平台有档案管理、人力资源、法律合规等系统。
需要注意数据仅仅是存在于系统中,不应该犯将系统等同于数据的错误。系统建立后多数情况下是稳定的。但是数据不同,它受到业务的驱动在各个节点和系统中流动,同一个数据流经不同的节点和系统具有不同的重要性。例如客户的一笔存款业务,只要卡号和姓名准确就可以确保业务的进行,其他数据信息是次要的,但是如果产品推销关于客户联系方式的数据就成为必不可少的信息。所以业务不但赋予数据重要性,还赋予它流动性。
数据流向与数据治理关键节点
银行不可能单纯为了数据质量进行所有业务系统的重构,比较切合实际的做法是从数据流中找到最重要的环节作为数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工作着手点,将数据治理由点及面的推展开。图2是前、中、后台业务的数据流和重要节点的关系图。
图2(A)展示一个典型的来自前台业务的数据流,该数据流中有多个数据源和分发点以及一个汇集点,由数据源采集数据汇总到汇聚点处理后再分给分发点(使用点)使用。各个数据源相互之间地位是平等的,各分发点也是平等的。业务上会要求数据源和使用节点容易扩展,这就约束汇聚点达到相对稳定,如果扩展汇聚点必然会对前后两端的业务造成巨大的影响。大量数据汇集而且较稳定这个特点说明汇聚点是前台业务的关键点,在该点建立规则进行数据质量的控制是适宜的。
对于来自业务的数据流如图2(B)所示,该流中有多个数据源,多个中间审批节点和一个终审节点,各数据源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中间审批节点之间是串联的。一个成功的业务从数据源来的数据必须逐级经过中间审批节点,也就是每个中间审批节点都是一个信息汇聚节点,但是业务上要求这类汇聚节点要容易扩展,终审节点在业务上具有最重要的意义,决定了业务进行与否。一个数据源就对应了一个流程,也就是图中数据源n的数据不会在审批点中进入到由数据源1形成的流程1中去。还需要注意的是在该流程中数据流是双向的,关于客户的数据从前向后流动,审批意见数据从后向前流动,这就存在数据在两个审批节点来回流动的可能:后向审批节点认为客户信息不准确加以退回,由数据源补充客户数据再次发出审批申请,如流程n所示。审批节点串联的安排顺序即暗含数据控制的内在要求,在一个审批节点被关注业务,数据如果含糊不清业务必然无法被审核通过,从而要求前级逐级回退从源头校正业务数据,因此处在最后位置的终审节点无疑是数据质量管理的管控重点,但这仅仅是狭义的业务只是包含了客户的信息。前文我们指出数据可能存在没有到终审节点在两个一般审批节点流动的可能,审批的业务信息每次都会回溯到第一个审批节点,同时所有的客户信息也会进入第一个审批节点,它含的数据量最大,所以第一个审批节点的数据质量控制同样也是重点。
图2(C)展示的是后台数据流程,它一般包括一个数据源、一个汇聚点和多个分发点。数据流向是单向从源流向分发点,各个分发点地位是平等的,数据源与各分发点相比明显有控制的意味。因此对后台系统的数据质量控制重点是数据源的控制。
按照数据生命周期划定治理职责
按照数据自身的生命周期,数据流中的各节点又可以归纳为产生环节、集成环节和使用环节,如图3所示。图中标示出数据质量问题的产生主要发生在数据产生环节,少量产生在集成环节,但是数据质量问题的发现恰恰相反。这是因为数据产生环节很少认为自己是错的,它占有的数据量相对而言比较少,缺乏进行校正所需的比较对象,而且数据产生环节的第一要务往往是确保业务的进行从而产生价值,它们一般对数据进行分析的需求也不强烈。而信息集成环节和信息使用环节价值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对数据分析后找到业务规律对工作进行改进及对竞争态势进行预判,而且这两个环节都有大量的数据用以进行分析校正,因此这两个环节能够大量的检测到数据治理问题。数据的集成环节一般是科技部门,处理数据是它们的专长和职责,经过分析校正后会使生产环节产生的数据问题有所减少,但是由于对业务理解的偏差,它们产生的数据问题仍较使用环节要高。使用环节进行数据分析应用往往会使用全部历史数据中的一部分,而数据集成环节往往会从这个历史周期考察数据,并且从其他方面印证数据,这导致数据集成环节发现问题的数量较使用环节发现的多。
根据这三个环节产生和发现数据质量问题的规律我们认为,在数据质量管理中数据集成环节对数据量拥有最多、考察面最广、统筹最全面,应该行使检查、报告、跟踪数据质量的控制职能;数据使用环节对于数据质量具有出于业务的最权威的判定,应行使定义评估数据质量的反馈职能;数据产生环节是最广大的客户原始数据的直接接触者也是从源头防范数据问题最有效的环节,应行使预防修正数据问题的执行职能。
仅仅是划分职责并不能确保数据治理工作的执行力。我们还知道不同环节的利益追求是不同的,在没有干预的状态下,银行数据产生环节就是关心业务的进行,预防及修正数据是一项靠责任心的工作。而信息集成环节和信息使用环节显然更倾向通过数据分析得到结果被认可,不愿为数据检测、考核工作而操劳,甚至将之视为与数据产生环节可能发生冲突需要回避的一件事。不同环节不同诉求使得数据治理工作脱节,必然削弱执行的效果。有必要使用一套办法使得所有环节将数据工作最大可能统一到一个中心上去。绩效考核就是这样一套较好的方法,考核数据产生环节给出的数据是否使分析效果得到明显提升,考核集成环节和使用环节是否检查监督实施到位。
一、电子银行业务的定义及特点
着眼于国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在于2005年11月11日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对电子银行业务做了如下定义:“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与传统的银行柜台业务相比,电子银行业务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一)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传统柜台业务的办理通常需要考虑时间、空间因素,非上班时间、距离太远、业务办理人数太多等都是传统银行面临的缺陷,相比之下,电子银行业务可以让顾客享受到便捷的服务,不受时间、空间和用户人数的限制。经营方式的创新,有利于银行业务的拓展,同时降低了银行的服务成本,在提高客户的满意度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电子交易易操作、速度快。
传统柜台业务需要客户亲自前往银行,通过填写纸质业务单办理相关业务。而业务单的须填写信息繁琐,致使客户花费在填写业务单上的时间过多,降低了银行的业务办理效率。而电子银行的交易过程为无纸化,用户须填写信息较少,操作步骤简洁且易学,更重要的是业务办理的速度快,为客户的生活提供了便捷服务,因此深受客户们的喜爱。
二、国内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新兴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在迅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同业间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创新尤显重要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均来自于贷款,对电子银行业务产品创新的投入普遍不足,因此该市场的产品差异性不足。因此,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商业银行需要提供更具特色需求度更大能为客户提供更多便利服务的产品,只有这样银行才有在竞争中获得优势的可能。
(二)依靠互联网进行业务办理,存在一定的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与传统银行业务不同,电子银行业务处于一个相对开放的环境,其依托的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具有共享性、开放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促使银行的业务系统渗透到了世界的各个角落。电子银行的产品创新如工商银行的“融e购”、兴业银行的“兴业宝”、“兴业红”及“智盈宝”等使政府、银行、企业、个人之见的数据交换越来越频繁,同时黑客技术、密码破解技术也在不断发展,给银行带来的威胁越来越大,致使银行面临着技术风险的严峻考验。
三、积极发展电子银行业务以提升商业银行绩效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电子银行业务安全性
消费者对电子银行业务产品及相关交易过程安全性的担忧成为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阻碍之一,因此,为了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提升其对银行绩效的贡献程度,商业银行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信息技术水平,采取先进的网络安全保护措施来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性,例如采用统一的认证体系、多重身份验证等来消除网上银行消费者对安全性的担忧。
(二)避免盲目扩张银行规模,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规模效率告诉了我们,银行的效率与规模呈现的U字型,即银行效率并不会随着银行规模的扩大而一直增长。因此,将银行规模控制在适当范围内,是每一个银行面临的十分艰巨的任务。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在资产规模、人员规模及业务种类等方面都占据了极大优势,这使它们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变得相对容易。然而资源的过度投入与浪费、人员的冗余,不仅不会为国有商业银行带来更多的收益,相反会阻碍银行的发展,降低银行效率,对银行绩效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应该对电子银行业务的规模进行控制,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人员进行适当的缩减,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三)扩展电子银行服务种类,提升电子银行服务质量
为了能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银行业中有一席之地及吸引更多的客户,各家银行应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研发新型电子银行业务产品,开发更便捷的服务功能。譬如开通水电交费、交通罚款交费等服务等,可以极大地提升银行产品的附加值。总而言之,各商业银行应以加强客户体验为中心,通过不断提升信息技术水平来创造出更多的功能多样、操作剪标、风险低的电子银行业务产品,使电子银行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一部分。
参考文献:
[1]郭畅.我国商业银行绩效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D].南京理工大学,2009
2007年,因三家中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相继成立私人银行部,开展私人银行业务,而被银行业称为中国“私人银行元年”。今年,国内的主要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也陆续开展了这一业务。可见,私人银行业务将成为中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又一个重点。与业界的趋之若鹜相比,目前国内并没有针对私人银行业务出台专门的监管法规。那么,私人银行业务这一金融创新有哪些特点,其面临的风险有哪些,出现这些风险的原因是什么,现有的针对理财业务的监管制度是否适用于私人银行业务,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完善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
一、私人银行业务的特点
私人银行(private banking)的发展已有400余年的历史,它通过客户经理向拥有高额净资产的私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的、高质量、专业化金融及相关服务获取收入。私人银行业务具有五大特点:一是客户的特殊性。其目标客户群不是一般大众客户,而是高额净资产客户(hnwis);二是服务多元化、个性化。私人银行提供了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个性化的服务方式来满足客户的需求;三是信息不对称程度高,易导致利益冲突。由于银行无法完全掌握客户的准确信息和客户无法了解私人银行业务的相关信息,存在较高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利益冲突问题的产生;四是服务期限长、私密性高;五是账户复杂、交易金额巨大。私人银行业务和理财业务不是同一个范畴,私人银行业务更为广泛,包括投资、融资、保险、咨询顾问等多项业务在内,跨多部门、多业务领域;而理财是纵向的,理财服务只是私人银行业务的一小部分内容,所以不能将私人银行业务规范划归到理财业务框架之中。
二、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的特点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与理财业务相比,私人银行业务风险特点表现为:一是面临的风险多。由于私人银行业务的产品和服务范围远远丰富于理财业务,因此其面临风险更多。二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大。私人银行业务更复杂,存在更多的潜在风险事件和风险点,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但作为一项新兴业务,银行相应的内控管理较弱,因此更容易引发风险。三是风险复杂,有较强的关联性。私人银行业务集多种风险于一体,各种风险的抵补或交叉关系更为复杂,更容易相互传染、转化。四是风险计量难度大。由于私人银行业务是针对极少数的客户,面临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许多新型风险,传统的计量方法较难预测和计算。五是从风险分类来看,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是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面临的最大风险。
私人银行业务由于其组织形式和业务特点,导致了其风险生成有如下特殊的原因:一是私人银行业务与利益冲突。私人银行的存在和发展降低了市场的交易费用,改善了市场和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了市场的发展。但私人银行的中介地位决定其难以规避利益冲突,由于私人银行获得信息的机会和能力远胜于客户,客户不得不依赖私人银行提供的信息进行决策,当一项交易为客户服务而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时,私人银行可能会选择从自己的利益角度看更为有利的方式,进而引发“利益冲突”。“回扣”是利益冲突的典型表现形式。私人银行可能会选择给予自己回扣多的产品与服务推荐给客户。私人银行给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时,利益主体也随之多元化,利益冲突就更为激烈。二是私人银行业务与合谋行为。在私人银行业务中,合谋主要是指私人银行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客户从事“洗钱”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损害社会福利。
三、我国现有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私人银行业务实施的监管主要是依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进行的。尽管他们都是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管手段、指标设定等方面都有很多相似性,但对私人银行来讲,它毕竟与理财业务有不同的业务特点,面临不同的风险,因此,对它的监管还应考虑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否则监管就极可能出现低效率的情况。具体来说,私人银行业务在风险监管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没有针对私人银行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暂时采用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这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理财业务只是私人银行业务的一小部分,因而不能将私人银行业务划归到理财业务框架之中。二是上述的管理规定与办法,或主要针对某一种产品,或主要针对某一种风险,而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产品多元化且具有复杂风险的业务,这些规章制度不能替代对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
(二)监管主体多元化,重复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从监管部门来看,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进行监管。但从整个业务范围看,涉及的部门更多。如,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反洗钱,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外汇,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等。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须与不同监管部门沟通,得到不同部门的许可,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监管职能的重复与真空,造成商业银行的被监管成本提高或是逃避监管。因此,私人银行这一金融创新实际上对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
(三)缺乏风险监管,监管能力和效率处于较低水平。目前,对于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准入条件、客户构成、产品定价等方面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可循,对风险性监管和规范性监管涉及不多,特别是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来抑制利益冲突与共谋行为引发的风险。从风险监管角度分析,这样的监管措施往往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一旦私人银行业务出现经营风险,监管部门只能被动地事后处理,这影响了私人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四)与国际监管标准还没有接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私人银行业务已从传统的自律型监管向政府型监管方向转化,各国监管机构出于保护消费者、控制业务风险的角度提高了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要求。如,欧盟2007年11月1日开始生效的“金融工具市场法规”,几乎涉及到私人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国内目前较为宽松的监管要求易使中国成为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洼地”,对业务发展迅速、业务范围相对复杂的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难以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四、改进私人银行业务监管的建议
(一)制定私人银行监管条例,加强协同监管。监管的宗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内。银监会应尽快制订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条例,在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业务范围、信息披露、监管流程等方面参考国外立法做出相应规定,使金融监管有法可依。同时,应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助监管和补充监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提供监管对象的活动情况和通报监管要求的变化与考虑。
(二)加强私人银行业务市场准入监管。监管当局应通过一系列定性和量化指标,加强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监管。其中,最重要的市场准入标准有三方面:一是银行的准入标准。由于银行经营私人银行业务后其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加大了,因此可考虑对经营私人银行业务的银行提出资本充足率要求、合规记录要求、经营范围要求等,以保证银行的安全与稳健经营。二是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制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高层管理人员、客户关系经理的任职资格提出严格要求,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可能造成的风险。三是客户的准入标准。监管当局应规定私人银行客户的最低个人净资产要求,并要求商业银行实施“认识你的顾客”(kyc)的测试。
(三)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并举。私人银行最大的责任是充分的信息披露、确保交易的公正及良好的风险控制。监管当局的监管不能有效替代私人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与合规职能,监管当局应对私人银行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各服务提供方的行为,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促使服务提供商高度重视业务流程,严密监控主要的风险集中及其传递,保护消费者利益。
2007年,因三家中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相继成立私人银行部,开展私人银行业务,而被银行业称为中国“私人银行元年”。今年,国内的主要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也陆续开展了这一业务。可见,私人银行业务将成为中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又一个重点。与业界的趋之若鹜相比,目前国内并没有针对私人银行业务出台专门的监管法规。那么,私人银行业务这一金融创新有哪些特点,其面临的风险有哪些,出现这些风险的原因是什么,现有的针对理财业务的监管制度是否适用于私人银行业务,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完善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
一、私人银行业务的特点
私人银行(privatebanking)的发展已有400余年的历史,它通过客户经理向拥有高额净资产的私人客户及其家庭提供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的、高质量、专业化金融及相关服务获取收入。私人银行业务具有五大特点:一是客户的特殊性。其目标客户群不是一般大众客户,而是高额净资产客户(HNWIs);二是服务多元化、个性化。私人银行提供了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个性化的服务方式来满足客户的需求;三是信息不对称程度高,易导致利益冲突。由于银行无法完全掌握客户的准确信息和客户无法了解私人银行业务的相关信息,存在较高程度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利益冲突问题的产生;四是服务期限长、私密性高;五是账户复杂、交易金额巨大。私人银行业务和理财业务不是同一个范畴,私人银行业务更为广泛,包括投资、融资、保险、咨询顾问等多项业务在内,跨多部门、多业务领域;而理财是纵向的,理财服务只是私人银行业务的一小部分内容,所以不能将私人银行业务规范划归到理财业务框架之中。
二、私人银行业务的风险的特点
私人银行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与理财业务相比,私人银行业务风险特点表现为:一是面临的风险多。由于私人银行业务的产品和服务范围远远丰富于理财业务,因此其面临风险更多。二是风险发生的概率大。私人银行业务更复杂,存在更多的潜在风险事件和风险点,需要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但作为一项新兴业务,银行相应的内控管理较弱,因此更容易引发风险。三是风险复杂,有较强的关联性。私人银行业务集多种风险于一体,各种风险的抵补或交叉关系更为复杂,更容易相互传染、转化。四是风险计量难度大。由于私人银行业务是针对极少数的客户,面临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许多新型风险,传统的计量方法较难预测和计算。五是从风险分类来看,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是商业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面临的最大风险。
私人银行业务由于其组织形式和业务特点,导致了其风险生成有如下特殊的原因:一是私人银行业务与利益冲突。私人银行的存在和发展降低了市场的交易费用,改善了市场和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了市场的发展。但私人银行的中介地位决定其难以规避利益冲突,由于私人银行获得信息的机会和能力远胜于客户,客户不得不依赖私人银行提供的信息进行决策,当一项交易为客户服务而可以有两种解决方式时,私人银行可能会选择从自己的利益角度看更为有利的方式,进而引发“利益冲突”。“回扣”是利益冲突的典型表现形式。私人银行可能会选择给予自己回扣多的产品与服务推荐给客户。私人银行给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时,利益主体也随之多元化,利益冲突就更为激烈。二是私人银行业务与合谋行为。在私人银行业务中,合谋主要是指私人银行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客户从事“洗钱”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损害社会福利。
三、我国现有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私人银行业务实施的监管主要是依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进行的。尽管他们都是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监管手段、指标设定等方面都有很多相似性,但对私人银行来讲,它毕竟与理财业务有不同的业务特点,面临不同的风险,因此,对它的监管还应考虑其经营模式的特殊性,否则监管就极可能出现低效率的情况。具体来说,私人银行业务在风险监管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没有针对私人银行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暂时采用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这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理财业务只是私人银行业务的一小部分,因而不能将私人银行业务划归到理财业务框架之中。二是上述的管理规定与办法,或主要针对某一种产品,或主要针对某一种风险,而私人银行业务是一种产品多元化且具有复杂风险的业务,这些规章制度不能替代对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
(二)监管主体多元化,重复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从监管部门来看,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进行监管。但从整个业务范围看,涉及的部门更多。如,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反洗钱,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外汇,证监会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等。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须与不同监管部门沟通,得到不同部门的许可,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监管职能的重复与真空,造成商业银行的被监管成本提高或是逃避监管。因此,私人银行这一金融创新实际上对现有的分业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
(三)缺乏风险监管,监管能力和效率处于较低水平。目前,对于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准入条件、客户构成、产品定价等方面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可循,对风险性监管和规范性监管涉及不多,特别是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来抑制利益冲突与共谋行为引发的风险。从风险监管角度分析,这样的监管措施往往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一旦私人银行业务出现经营风险,监管部门只能被动地事后处理,这影响了私人银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四)与国际监管标准还没有接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私人银行业务已从传统的自律型监管向政府型监管方向转化,各国监管机构出于保护消费者、控制业务风险的角度提高了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要求。如,欧盟2007年11月1日开始生效的“金融工具市场法规”,几乎涉及到私人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国内目前较为宽松的监管要求易使中国成为私人银行业务的“监管洼地”,对业务发展迅速、业务范围相对复杂的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难以真正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四、改进私人银行业务监管的建议
(一)制定私人银行监管条例,加强协同监管。监管的宗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合理的可承受的范围内。银监会应尽快制订私人银行业务监管条例,在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业务范围、信息披露、监管流程等方面参考国外立法做出相应规定,使金融监管有法可依。同时,应加强与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协助监管和补充监管,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提供监管对象的活动情况和通报监管要求的变化与考虑。
(二)加强私人银行业务市场准入监管。监管当局应通过一系列定性和量化指标,加强私人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监管。其中,最重要的市场准入标准有三方面:一是银行的准入标准。由于银行经营私人银行业务后其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加大了,因此可考虑对经营私人银行业务的银行提出资本充足率要求、合规记录要求、经营范围要求等,以保证银行的安全与稳健经营。二是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制订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对高层管理人员、客户关系经理的任职资格提出严格要求,尽量避免人为因素可能造成的风险。三是客户的准入标准。监管当局应规定私人银行客户的最低个人净资产要求,并要求商业银行实施“认识你的顾客”(KYC)的测试。
(三)强化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并举。私人银行最大的责任是充分的信息披露、确保交易的公正及良好的风险控制。监管当局的监管不能有效替代私人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与合规职能,监管当局应对私人银行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各服务提供方的行为,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促使服务提供商高度重视业务流程,严密监控主要的风险集中及其传递,保护消费者利益。
一、离岸银行业务发展的沿革
1989年,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银行先后获准经营离岸银行业务,离岸银行业务的特许经营体现了央行的政策扶持和金融改革探索的双重意义。
离岸银行业务的特点是“内外分离,两头在外”,即离岸资金来源和运用只能服务于非居民。而非居民是指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境外投资)、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可以看出,离岸银行业务成为缺少海外分支机构的中资银行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窗口。
从1989年至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夕,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经历了一个相当快速的发展阶段,离岸资产规模达到20多亿美元,期间广东发展银行成功发行 6000万美元的境外浮息存款证(FRCD)。然而,在离岸银行业务积极发展的背后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非居民对象主要以中资海外机构为主,业务范围集中于港澳地区;在谋求业务做大的同时缺乏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资产负债结构存在缺陷,资金短借长贷,资产管理呈现粗放经营的特征。
1997年出现的亚洲金融危机迅速波及香港和澳门地区,继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之后,香港粤海被迫重组。 1999年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央行“叫停”离岸银行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进入调整期。毋庸置疑,央行的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作为事物的两面性,离岸银行业务的“急刹车”也产生了一些无法避免的负面后果:客户资源流失;业务经营空间收窄;不良资产急剧增加。这一点可以从招商银行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的数据加以佐证。截至 2001年末,招商银行离岸贷款中按五级分类统计不良资产余额为折合人民币 30.09亿元,不良率为93.31%。尽管离岸贷款仅占招商银行全行贷款的2.91%,但不良余额占全行不良贷款的26.49%,占全行外币不良贷款的53.06%。对此招商银行行长马尉华就离岸业务的情况给予了特别解释,他认为离岸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应当在发展中解决,离岸银行业务能够做大做好,并希冀政策条件的放松和支持。
可以说,在境外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下,离岸银行业务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暴露出许多潜在的问题,但问题本身并不能否认发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实际上,经过近三年的业务调整,恢复和发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再次引起了包括商业银行、央行和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推动。特别是,广东发展银行在离岸银行业务调整期间,因势利导进行离岸银行业务发展战略的调整和创新,推动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的优势整合,保持了业务经营的相对平稳并提前偿还了6000万美元的境外浮息存款证。
2002年央行重新恢复离岸银行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二、发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恢复离岸银行业务,对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市场竞争力和推动整体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
(一)适应我国入世之后金融竞争新格局的需要。
我国入世之后,金融对外开放呈现出多层次、宽领域的显著特点,外资金融机构的竞争是现实和紧迫的。根据我国已签署的WTO有关协议,我国加入WTO一年内,允许广州、青岛、南京和武汉地区的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两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中国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五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对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截至2000年末,仅在广东省内就有外资银行分行52家,银行代表处25家。可见,外资金融机构通过对中高端业务市场的渗透,依托类似离岸银行业务的境内外分支机构的综合配套服务,对中国金融市场份额进行分割。中资金融机构在竞争之中的立身之本,必须着眼于业务品种的完善和多元化,恢复离岸银行业务,必将有效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
(二)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需要。
据统计,2000年末仅广东省登记注册的“三资”就有8万多家,总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有963家,这些企业在与境外广泛的贸易和资本联系中衍生出庞大的离岸银行业务需求;与之相对应的,越来越多的本土企业在谋求境外时,存在迫切的境内外综合配套金融服务需求。恢复离岸银行业务,必将有效提升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水平,利用离岸银行业务与在岸银行业务搭建的业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综合配套的金融服务。
(三)发展离岸银行业务成为国内商业银行、借鉴国外金融同业宝贵经验的途径。
第一,对于缺少海外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离岸银行业务窗口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紧密的业务联系,在银团贷款和债券承销中支持信誉卓著的国际企业特别是中资海外机构的发展,分享跨国公司的成长收益;第二,利用离岸银行业务的灵活便利优势,支持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的海外融资、债务转换和财务重组。第三,按照国际惯例规范和发展离岸银行业务过程中,学习借鉴国外金融同业的有益经验,提升外汇经营人员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发展离岸银行业务的若干选择
与其他金融业务相似,离岸银行业务也存在市场策略定位、客户需求和业务品种调整等诸多,基于离岸银行业务的特点,我们认为规范和发展离岸银行业务可做出以下选择。
(一)离岸银行业务的市场策略定位。
一般而言,市场竞争策略可分为跟随型策略和差异型策略。按照客户服务对象的属性划分,对国内商业银行来说,离岸银行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是外资金融机构。由于外资金融机构在规模、技术和人才上的优势,国内商业银行在离岸银行业务中竞争力的取得必须依赖于差异型的市场策略定位。也就是说,国内商业银行发挥在岸业务优势,利用离岸银行业务窗口,致力提供综合的银行服务,满足非居民境内外投资和国内居民海外发展的需求,并因此形成相对特色的业务品种和稳定的客户群体。
(二)离岸银行业务的客户需求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缺乏必要的电子规划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普遍缺乏必要的电子规划,这是影响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获得良好发展的重大问题。具体来看,缺乏必要的电子规划使得我国各地的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在实际的规划过程中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从而导致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的整体水平受到了比较大的限制,不利于电子银行业务在我国农村信用社中的良好发展。总而言之,缺乏必要的电子规划是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存在的重要问题。
2、地区差异过大由于规划的不合理和不适当,我国的部分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在地区之间的差距比较大。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不符合相关的规划设计,存在着盲目加快的现象;在一些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速度比较快,这就使得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存在地区差异较大的现象,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总而言之,地区差异过大是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存在的重要问题。
二、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策略
针对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应当采取积极的发展策略,促进农村信用社电子业务的良好健康发展。
1、积极拓展电子银行业务的相关渠道,提升产品研发效率为了促进农村信用社电子业务的良好健康发展,我们必须要积极拓展电子银行业务的相关渠道。首先,促进相关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使之与网络催生的相关商业模式相适应。其次,不断促进相关技术的转变,并努力发掘当前网络生活中所蕴含的商机。第三,仔细留意国家新出台的各种政策,并以此为根据,结合自身的实际条件来促进系统的改革和创新。最后,积极加强与第三方的相关的跨界服务,促进传统银行业务的协调发展。当前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产品研发效率制约的主要因素,表现在业务需求、研发之间的衔接上。笔者认为,应当借助不同途径保证研发质量。第一,从产品需求表明、验证和开发以及普及环节之内,采纳客户建议,加快研发;第二,为维持良好关系,营造有效的沟通配合体系,业务机构需结合科技机构需求,对业务需求进行搜寻;第三,从研发形式入手,制定统一的系统与项目,合理调配现有资源,确保研发质量;第四,根据当前实际情况,采纳专业企业优势,确保项目研发效率;第五,统筹考虑柜面、电子银行等渠道办理业务需要,科学建设、统筹规划,努力进行“一次开发,多渠道部署”,以免浪费资源。
2、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不断完善为了促进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的良好健康发展,必须要使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的种类更加丰富,不断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具体来看,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以农业为重点服务对象,为中小型的相关企业制定与之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在此基础上不断研发出更多的相关理财产品,充分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3、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宣传,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近年来,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到来,在这种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必须要加强相关的宣传,做好销售工作,才能真正促进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的良好健康发展。具体来说,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要充分利用地缘优势,通过贴海报、挂条幅等方式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当地宣传,并在此过程中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我们还可以利用网站来对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进行有效宣传。农村信用社作为企业,经营目的是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有效的成本管控显得尤为重要。在结算手段不畅通的年代,农村信用社依靠人多、网点多赢得了一部分客户,但是也付出了成本过高的代价。据统计数据显示,柜面单笔业务的平均成为约为3.06元,ATM单笔业务的平均成本约为0.78元,而网上银行的单笔业务成本仅为0.49元。从这一点来看,电子银行业务开发所需成本远远低于传统柜台业务。目前来看,农村信用社已具备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硬件条件,所以从成本控制角度看,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是大势所趋。只要反复不断的向内部员工贯穿上述理念和意识,才能促使信用社员工在日常工作主动引导和培植客户的消费习惯向电子银行渠道转移。
4、强化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监控,细化市场、锁定目标群体强化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监控是促进农村信用社的电子银行业务的良好健康发展的关键措施。首先,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相关风险的防范,并不断创新相关的安全技术,做好事前防范的工作。其次,农村信用社要明确相关的风险责任,将具体的责任划分到相应的责任人身上。第三,要加强对内部操控风险的相关控制,同时注意对相关的参数进行规范管理,促进电子银行业务走上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农村信用社电子银行业务宜主攻社区、渗透城区,发展校区与商圈。根据企业经营、居民消费特点,针对性的推广电子银行业务。比如,针对汽车城低端消费特点,推广系统内POS机,借此来带动对公开户、网上银行、工资等业务拓展推广;信用社主动为10万元以上贷款或授信开立银行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通,建议其根据业务需要开通POS机,为10万元以下贷款用户开立银行卡。其次,采取粮食补贴折变卡,拓展业务。学生是现实和潜在的消费群体,结合大学生管理特点推出电子银行业务;针对中小学生压税钱、零花钱较多,引导家长为孩子办理电子银行业务,保留现实客户,发展潜在社会群体。
电子银行开辟了新的交易处理方式、产品营销方式和客户服务方式,大量的、发生频繁的非票据单证的传统柜台业务,如账户查询、转账、速汇通、代缴费等业务逐渐向电子渠道迁移,为电子银行带来了直接的中间业务收入。电子银行又不局限于对柜台业务的简单复制,电子银行与信息技术紧密结合,不断创新出高附加值的产品与服务,这些在电子银行独有的服务扩大了银行的服务范畴,拓展了中间业务空间。电子银行业务中间业务收入是指开办电子银行业务能够获得的直接收益,是银行为客户提供高技术含量金融服务产品的直接回报,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
其一是电子银行业务的服务费收入服务费是指向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渠道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网上银行、Call Center(电话银行)等的年服务费收入。由于电子银行是面向大众服务的一种技术性含量较高的金融服务渠道,在渠道建设及资源维护方面占用了银行成本,而且它在分流传统柜台大量非现金交易的同时,转化了银行经营成本,银行要通过收取服务费来逐步补偿投入成本并获取相应的利润,这是电子银行业务取得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其二是结算手续费收入手续费收入,指客户通过上述电子银行渠道进行交易结算时,按照规定费率收取的手续费。结算手续费是指客户使用电子银行服务渠道办理资金转移性质交易,按规定费率支付的交易结算费用,这是电子银行业务获取中间业务收入的另一主要来源。
其三是其它中间业务收入这包括客户通过电子银行渠道办理外汇买卖、基金业务、代缴费等收取的个人外汇买卖点差收入、买卖基金和债券的手续费收入、代缴费手续费收入、与移动或联通等运营商的通信费分成收入等,这些项目也能为电子银行业务创造可观的收入。
电子银行业务在取得一定的市场规模以前,是很难盈利的。发展电子银行业务一开始关注的焦点是市场规模,而不是收益。电子银行业务只有在取得足够的市场地位后才有可能盈利,在此之前主要是靠低价或免费来争取客户,培养客户消费习惯,迅速扩大市场份额,从而实现“锁定”用户群,再通过产品升级、相关服务收费等来取得收益。
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了核心竞争力
为提高价值创造能力和保持持续增长能力,银行在业务发展方式上必须由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必须运用高新科技手段争取客户、赢得市场。大力发展电子银行,正是为了逐步提高效益贡献度,服从于银行以提高盈利能力为核心的总体规划。同时,电子银行业务的充分发展,可以有效转移柜面查询、转账等高频低效的传统业务,有效降低银行的经营成本,电子银行无边限的优势特点,可以在少增加网点和人员的前提下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大大节省了网点的人力成本和开设机构的场租、业务管理费等非人力成本。
电子银行业务降低银行经营成本的效果最终反映在银行的经营成果之中,但在目前以产品为线索进行价值管理的综合经营计划中却无法体现。这里,将电子银行降低经营成本为银行带来的效益定义为成本控制效益。
从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趋势上看,推广电子渠道服务的最初目的主要是引入更方便、更低廉的渠道从而降低银行的总体运营成本。引入成本控制效益分析的具体做法是:首先计算出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再通过电子银行约当网点的经营成本与电子银行业务可比经营成本相比较得到成本控制效益。
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
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是指完成电子银行业务同等的工作量需要的营业网点个数。将电子银行业务的工作量除以单个网点办理各项业务的平均工作量,就会得到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
电子银行业务类型和营业网点的业务既有共性,又各具功能和特色。二者处理的业务类型结构明显不同,考虑到劳动复杂程度不同的业务类型所耗费的成本不同,需要将网点和电子银行业务交易笔数经过一定的系数调整,转化为具有可比性的工作量,在可比工作量基础上分析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
可以从业务处理时间和工作量两个角度来分析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下面以工作量分析为例,介绍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分析方法。以工作量作电为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分析的基本思路是:柜员办理的各项业务依据操作时间、操作步骤、操作风险、操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的权重系数,柜员的每项业务都有特定的定额系数,将电子银行各种类型交易笔数分别与柜员定额系数相乘即可得到电子银行业务工作量,电子银行业务工作量与网点平均工作量相比可得到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
不管是以业务处理时间还是以工作量为基础测算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虽然考虑了业务复杂程度不一的因素影响,但由于具体运用时需要网点和电子银行两方面的大量数据作支撑,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评价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可以采用简化的办法,即不考虑业务的劳动复杂程度,直接用电子银行业务交易笔数与单个网点平均交易笔数进行比较。
事实上,电子银行已经不仅仅是银行柜面服务的延伸,它正在逐渐变为银行的一项单独服务,甚至是独立的产品,它不仅是对银行现有柜面业务的移植,而且具有多渠道整合功能、产品创新平台以及客户关系纽带等诸多内涵。作为一种新型的服务窗口和业务处理平台,电子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服务和产品销售方面与营业网点既有共性,也存在许多方面的差异,电子银行业务网点约当量指标也仅仅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电子银行业务对银行业务的贡献度。
电子银行对网点的成本控制效益
首先需要明确电子银行和网点的经营成本范畴。网点的经营成本包括人力成本(工资和除劳动保险费外的福利费)、非人力成本(劳动保险费和业务管理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具体指产品正式上线后的运营维护费用和营销费用,本着可比的原则,电子银行上线之前的调研、立项、需求、设计、编程、测试等一系列费用,以及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费用均不列入网点和电子银行的经营成本。
当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其功能先进、低成本运营的优势将会逐步显现。电子银行约当网点的经营成本与其可比经营成本之间的差。可视为电子银行节约的成本,我们称其为电子银行业务的成本控制效益。
财富的集中和富裕阶层的增加是私人银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国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潜力巨大,一方面是市场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国内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专门向这部分高净值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服务的私人银行。金融机构的私人银行业务收入由于相对收入稳定,利润率高等特点,必将成为内外资金融机构争夺的热点。
一、私人银行业务的基本界定
私人银行业务所提供的是从继承遗产开始到接受教育,为其打理庞大的继承财产,然后协助接管企业、运营企业,一直顾问到客户年老体衰,辞世前安排遗产。这是专门面向富有阶层的个人财产投资与管理服务,这项业务的特点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务。服务涵盖资产管理、投资、信托、税务及遗产安排、收藏、拍卖等广泛领域,由专职财富管理顾问提供一对一服务及个性化理财产品组合。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私人银行业务和国内目前通常提及的银行零售业务、个人理财服务都有着明显的区别。其核心是资产管理,以高层次人才为支撑,研究分析为手段,专业化经营为特色,立足于制定一整套解决客户金融服务问题方案,来满足客户复杂多样的需求、提升商业银行与客户合作价值,延长客户关系价
值链。
二、我国发展私人业务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我国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必要性
西方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的比例已远超过利息收入,个别大银行的中间收入甚至占总收入的70%以上,成为利润的主要来源。作为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对于提高国有商业银行整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社会财富增加是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基础
我国社会财富增加是从两方面来体现的,一是财富总量增长,二是财富集中度提高。居民整体收入水平提高,随着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居民私人财富不断积累,个人金融资产持续增长,截至2007年三季度末,我国城乡居民个人金融资产高达50万亿元。与此同时,财富集中化趋势也很明显,富裕家庭的存款已经占到中国个人银行存款的60%以上。中国的富裕人口集中度非常高,体现在财富集中度上,目前约有25万人,掌握着185亿美元的外汇。而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的富豪拥有的外汇占全中国外汇储蓄总额的60%;不到0.5%的家庭拥有全国个人财富的60%以上。现金大约占他们全部财富的71%,而全球平均水平是34.6%,总而言之,社会财富格局的变化为商业银行拓展私人银行业务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并将极大催生对私人银行业务的需求。
2.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是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
从长远来讲,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一个必然趋势,随着银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存贷差将逐步缩小,极大的削弱了我国银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传统垄断利润,商业银行必须在激烈的竞争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私人银行业务以其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的特点日益得到各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青睐,并得到迅猛发展。2007年全球私人银行平均税前利润率为39.96%,远远高于存贷业务,各大金融机构注重私人银行业务,也是因为其高额回报率。
3.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是与外资银行竞争的需要
自2006年12月底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来,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恒生银行、日本瑞穗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荷兰银行共8家外资银行向银监会提交申请,在中国境内注册为外资法人银行。这意味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中国市场中更完全的市场竞争环境正在形成。
(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现状
1.我国商业银行私人银行已初露端倪
为了提升私人银行的服务水平,国内各银行纷纷从高端理财服务展开竞争。2005年6月6日,中国建设银行成立高端客户部,率先在国有银行中设置了一个专门针对特定客户群体的总行一级管理部门。高端客户部负责主管全行“富裕客户”的营销管理,其客户的流动性金融资产门槛达到300万人民币元以上,而一般大众理财业务的经营管理,则分置于原有的个人银行部;2005年4月11日,招商银行“财富管理账户”正式面市,传承招商银行一贯“鼠标十水泥”模式的营销理念,它将银行卡、账户管理、资金调度等业务整合在一个账户上,并突出了综合投资理财的服务功能。中国民生银行则以重金购入一套客户信息管理系统(CRM),并欲寻找业内顶尖的合作伙伴,在此CRM的基础上开发非常先进的个人财富管理业务平台,图谋以高起点进军个人理财业务市场;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已经开始发展起来。
2.我国商业人银行私人业务水平低
对国内银行来说,所开展的私人金融业务整体还比较初级,仅仅停留在概念的炒作上,缺乏实质内容,业务概念狭窄、品种匾乏、无法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以及理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比较突出。
私人银行业务的核心是资产管理,包括丰富的个人金融产品和服务,银行既要综合考虑客户在税务、保险、房地产、艺术品投资等方面的具体情况,又要分析客户的财产结构,为客户提供长期财产组合方案。这些产品和服务在我国目前都很缺乏,不能为外资私人银行业务拓展提供有效的工具。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各项私人银行业务指标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规模上的差距非常明显。
3.银行缺少私人银行要求的人才机制
私人银行业务是国内新兴的金融业务,是知识密集型行业,要求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敢于竞争、开拓性强、懂技术、会管理、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其决策层、管理层以及一线窗口人员均须具备相应的能力,掌握相关的业务理论及操作技能,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人才还不能完全适应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需要进一步的培训和提高。一般来说,私人银行为客户配备一对一的专职客户经理,每个客户经理身后都有一个投资团队做服务支持;通过一个客户经理,客户可以打理分布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基金市场和房地产、大宗商品、私人股本等各类金融资产。但在中国,这还完全做不到。
4.营销体系不健全,售后服务不到位
目前仍有商业银行对营销的认识存在偏差,没有设置专门的营销部门,没有配备专业的市场营销人员和完备的营销网络来进行个人金融产品的销售。随着电子化进程的加快和科技的应用,个人金融产品往往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需要通过具体形象的演示才能够得到客户的认可和接受,而往往由于宣传方式及营销手段的落后,使银行推出的新产品往往无人问津。此外,商业银行私人银行业务不断创新,相关的业务咨询、功能介绍、金融导购等售后服务却严重滞后,使得许多居民个人对个人金融服务项目一知半解,无法真正享有服务。
5.客户对对金融机构的信任程度不高
在西方,全权委托理财是盈利最大、成本最低的服务项目,因此往往被作为推销的重点和客户服务的目标。但在中国,金融机构的专业理财水平和信誉还没有达到令客户全权委托的程度。
6.开展私人银行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尚未做好
例如,我国尚未建立个人信用评估机构,也没有全社会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标准,银行间信息无法共享,整个金融系统又缺乏一套合理的个人信用衡量监督制度.因此,商业银行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
三、国外私人银行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截止2007年,全球私人银行业共管理着超过7万亿美元的资产,分布在日内瓦、苏黎世、伦敦、纽约、迈阿密、新加坡和香港等金融中心。其中,瑞士是最早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国家,也是当今世界的离岸私人银行中心,其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历史对我们具有较多的参考价值。美国的私人银行业务虽然开始时间较瑞士晚,但美国却是当前世界最大的在岸私人银行市场,规模位居世界第一,代表着私人银行业务的发展趋势,通过了解和分析西方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为我国发展私人银行业务得出以下启示:
(一)发展以零售业务为基础的私人银行业务
美国20世纪发展私人银行的环境与目前的中国有很多的相似之处,如金融行业的分业监管,居民个人财富大幅增加,个人理财方兴未艾等。从2004年开始,我国银行业务出现了大举由批发向零售转移的趋势,个人理财业务得到迅猛发展,个人理财产品不断丰富,各商业银行开发了大量的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通过这些年来的发展,我国各商业银行都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个人理财业务经验,为将来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我国应以发展在岸私人业务为主
瑞士是全球富人的“避税天堂”,几个世纪以来能够一直保持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绝非偶然。仔细审视瑞士私人银行的成功要素,显然其中有很多条件都是目前的中国所不具备的,比如说政治中立,客户保密制度,低税收体制,货币的自由兑换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良好的银行业声誉等,而这些都是开展离岸私人银行业务所必不可少的,所以客观的说,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决定了我们暂时尚不具备开展离岸私人银行业务所必须的一些基本条件。
四、我国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策略
由于我国市场的特殊性,全套照搬目前西方的服务模式、业务种类和组织架构是不可行的,发展西方意义上的“私人银行业务”在短期内也是不可能的。但是,可以采取措施,逐步提供西方成熟的“个人银行服务”。
(一)增强产品创新
由于国内银行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比较晚,在产品创新方面也应该循序渐进。首先应该完善各种产品体系,包括:优化普通银行产品服务、完善资产管理服务、提供专业化高端产品、咨询顾问服务等。
(二)加强配套体系的建设
首先,是建立市场营销新机制。银行的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对客户资源的竞争,在今后的私人银行业务中,银行必须争取相当的富裕私人客户群,而为获得这组客户群,就必须尽快建立一套主动的市场营销新机制,并配套建立目标客户动态档案跟踪管理制度。
其次,是建立金融产品信息反馈体系和客户信息资源的开发运用体系.由于现代商业银行更加注重客户对银行的贡献度,因此国内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应适应发展,从以产品管理为主转向以客户管理为主,从无差异服务转变为差异化服务。
(三)加快培养和引进私人银行业务专业人才
目前国际私人银行业务中的许多产品都涉及相关的专业人才,如证券人才、会计师人才等。对我国银行来说,当务之急是应该加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私人银行业务从业队伍,积极引入和完善国际个人理财规划师(CFP)资格认证制度,同时,更重要的是还要解决我国金融机构如何保证私人银行业务私密性的问题,这些都将成为未来我国私人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关键。
(四)加强风险控制
2004年9月,花旗银行因涉嫌从事洗钱等多项违法业务被日本金融厅勒令关闭其在日本的私人银行业务。2004年10月,花旗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在韩国也受到了监管机构的调查。因此,面对未来中国私人银行的迅猛发展,必须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监管经验,依法规范私人银行业务,严格控制经营风险。
(五)加强混业合作,拓展金融产品
(一)物流银行业务的特征。1.物流银行业务的业务特征。物流银行业务是一般动产质押业务的升华,与一般的动产质押业务的业务特征相比,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标准化是指物流产品的质量和包装标准都以国家标准和协议约定的标准由物流公司验收;规范化则指所有动产质押品都按统一、规范的质押程序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看管,确保质押的有效性;信息化的特点主要指所有的质押品看管,都借助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都可通过互联网,检查质押品的情况;由于借助物流公司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确保了该行在全国各地开展异地业务,并能保证资金快速汇划和物流及时运送,因此,此业务具有远程化的特征;而广泛性是指该业务服务客户可是大、中、小型各类企业,既可以是制造业,也可以是流通业,总之只要这些企业具有符合条件的物流产品,银行都可以提供此项服务。2.物流银行业务的信用特征。物流银行业务能为需要资金的企业提供数倍于原有交易规模的信用额度,这种业务模式具有信用放大效应。如果按照一般的物流银行业务中的保证金比率为三分之一计算,对于一般的流通企业来说,物流银行业务可以使其销售额扩大了近50%,商品周转时间缩短三分之一左右;如果整个销售网络全面采用物流银行业务,对于生产商来说,将使其整体销售额扩大50%左右。3.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具有复杂性、多样性、难测量性和难控制性的特点。这主要是由质押商品的授信条件本身所决定的。
(二)物流银行业务的创新点与银行风险。物流银行业务可为企业提供部分产品装卸、储存、运输、销售流通费用,而这些流通费用约占商品价格50%,同时还会减少约占整个生产过程90%的物流时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该业务打破了的传统思维方式,为商业银行获取更大的市场和利润回报提供了新的途径,同时也创新地引用物流(动产)质押来解决部分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因为物流银行业务服务的对象比较特别。物流银行业务的服务对象为缺少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却拥有较多流动资产的企业,这类企业往往难以满足现行银行融资中的担保条件。物流银行业务相对于传统思维方式下的抵押贷款的不同之处也正是这项业务本身的创新点,对于银行来说,这种创新可以大大的降低银行资产的非市场风险。目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大都存在着过分依赖大客户、贷款授信额度过于集中的问题,从马柯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来看,这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做法无疑会给银行带来很大的市场和信用风险。以某上市银行为例,其最大的l0家客户贷款比率接近50%,年均比率高达61-8%,大大超出了中央银行指引标准。银行借助于物流企业的规范性和整体实力,开展“物流银行业务”业务,就能调整资产结构降低授信风险,确保贷款资金安全,而且银行还突破区域限制与外地的生产商发生联系,拓展了银行的业务范围,在此基础之上开拓和发展一批优质的新客户群体,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产的收益性。
二、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的前景。
(一)中小企业发展为物流银行业务发展带来的机遇。物流银行服务的对象中多数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商贸企业,这些企业大都缺乏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来抵押,因此难以满足贷款担保条件而常常遭遇融资困境,但他们拥有较多的诸如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或经销商品等流动性资产,而物流银行业务可以以此类资产为抵押为企业提高信用,甚至还可以把处于运输过程中的流动物资作质押,比如厂方发给经销商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个都可以被质押。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对GDP和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已分别达到63%和74%,然而在全部信贷资产中,中小企业的比率尚不到30%,也就是说,国有部门利用了70%以上的银行信贷,而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却不到30%。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空间也为物流银行业务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我国物流业发展使得物流银行业务发展前景广阔。拥有目前全球最富有经济活力的物流区域和最大的消费市场,我国的物流市场潜力和发展都非常看好。我国当前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20%左右,比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10%)高出1倍。世界500强中的400多家企业在华进行了投资,这其中90%左右的外资企业都选择了物流外包,占中国市场全部物流外包企业总数的70%。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对物流外包的认知和需求,都促使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不断呈现增长趋势。当前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为600亿元人民币左右,预计今后几年年均增长率将达25%,良好的市场发展使得我国的物流银行业务前景广阔。
三、物流银行业务的发展现状
作为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新突破,2004年6月物流银行业务被广东发展银行最早正式推出,这项业务在推出之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的全力支持,广东发展银行在全国10个城市进行了试点推广,其阶段性成果表明物流银行业务成为了受许多企业欢迎的一种有效的理财工具,在开展此项业务最初的半年间广东发展银行已向20多家企业提供了该项服务,业务总金额过40亿元。2005年广发银行通过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等物流公司,已与一汽贸易总公司、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嘉里粮油商务拓展(深圳)有限公司和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进行全面物流银行业务合作,支持了200多家经销商和10000名终端用户,并带来存款近20亿元。
在北方地区,自2004年山东省的烟台海通物流的一笔1500万元的仓单质押融资开始后,山东省的许多物流公司(中储青岛公司、中外运青岛公司、博远、环鲁、烟台海通、临沂立晨等公司)主动联系银行和客户,在银行的支持下物流银行业务得以展开,其中临沂立晨公司已为山东新光纺织、百华鞋业、华祥塑料、力健粮油、卡特重工、鲁南纸业等生产企业提供了物流金融服务,2005年融资额为1682万多美元,2006年上半年依靠“物流银行”业务的功能为生产企业融资2000万美元。
从全国来看,目前已经有多家银行开展了物流银行业务,走在该项业务最前沿的银行有:广发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近期他们为客户提供的动产质押融资的服务越来越多。总体上来说,我国物流银行业务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其中主要的问题就是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非理性定价、操作不够规范、业务品种相对较少、服务意识淡薄,尤其是国有大银行对此项业务的重视不够。
四、我国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引导各类主体加入物流银行业务市场。各类金融机构应该在物流银行业务市场发展的战略分析上,根据自己面临的市场机会和威胁来比较分析自身发展该项业务的优劣势,不能盲目的开展和发展此项业务。从可提供物流银行业务的金融主体来看,有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金融机构在物流银行业务上可采用积极的市场扩张战略。目前物流银行业务已经在国内货币市场开创了良好的局面,但提供此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为商业银行,而物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投资公司、以及信托公司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此项业务的竞争中来,作为分食者的各类金融主体的增加将会使物流银行业务以更快的速度发展。
(二)物流银行业务营销策略。目前我国的仓单质押处于起步阶段,单项融资额过低导致银行、物流企业的操作成本升高,影响了银行和物流企业开展这项业务的积极性,这也就是目前市场竞争不激烈的原因所在。但是,随着苏州地区制造业和物流的发展,仓单质押的利润率肯定会提高,随着融资额的扩大,将会产生规模效应,效益将会逐步增加。从另一个层面去理解,对于这项业务的贷方——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当前整个市场的信用体系仍然不健全,造成了抵押、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的融资方式难以利用,所以质押监管对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在此情况下中小企业将愿意为仓单质押付出较高的成本,因此,目前采用积极扩张的营销策略有利于在该业务的起步阶段去撇取市场高利润和扩大市场的占有率。商业银行开展物流银行业务,要以生产商、经销商和物流商的需要为中心构建市场平台,如何搭建自己的市场平台,则是银行必须在经营理念上重视的问题,银行还必须与物流企业保持良好的关系,山东省临沂立晨公司依靠“物流银行”业务融资2000万美元的出现就是在于银行做好了客户市场的拓展工作,和邻近地的物流企业保持了较好的合作关系。此外,银行必须设立科学的业务审批制度,广发行南京分行授信管理部强调“物流银行业务是一项新业务,为有效规避风险,银行对企业的审批相对严格”。但是这种审批制度的要求也不能过高,更不能对中小客户带有歧视性,审批要求和制度必须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在具体的业务审批中应该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反对一刀切的作风。
(三)拓展的物流银行业务的服务种类。限于我国的市场环境和法规政策,目前银行可以开展的业务品种主要有: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动产质押授信、保兑仓等,因此,银行打破传统思想,吸收海外经验,根据生产商、经销商和物流商的需要不断的开拓新的产品,围绕物流、资金流和物权的转移实现服务创新。在较强风险控制的同时,在尽可能的和谐金融生态环境下提供给企业量身定做的产品,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在创新中打出我行的品牌效应。
(四)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控制。①.对物流银行业务开展的风险控制主要集中在对融资企业和担保物流企业的风险识别上。我国目前的多数商业银行仍然未能建立起全面、完善的中小企业信息库,还没有制定出有效、合理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企业融资准入标准,还不完全具备市场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能力,因此“物流银行业务”业务在执行时还有注意警惕道德风险的出现。在进行项目筛选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方面:一是“物流银行业务”针对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型商贸流通企业;二是商贸企业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市场畅销、价格稳定、流通性好的产品,如煤炭、油、钢材、手机等;三是所选择的物流公司必须实力雄厚、管理规范、拥有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另外,如果中小型制造企业申请该项业务,则还要求它的产品销售比较稳定,业务发展迅速,而且拥有比较成熟的分销网络。只有符合上述条件,银行才有可能为其开展“物流银行业务”服务。比如在广东佛山的家电、布匹、原材料、钢材和塑料等市场上有一大批竞争力强、产品销售顺畅、价格比较稳定的生产企业和商贸企业,这些企业的特性都是“物流银行业务”选择的方向。据了解,目前广发行佛山分行已经和保力得物流有限公司、志高空调、一家纺织企业、一家陶瓷企业和一些贸易、进出口公司等生产企业和物流公司开展了“物流银行业务”业务合作,这些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都比较畅销、价格比较稳定。同时,广发行在审贷时,一般选取行业市场占有率位于前3位,而且产品畅销、价格稳定、流通性好的生产商合作,同时也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实力、品牌知名度等方面,目的是为控制好信贷风险。②.注意对物流公司和企业抵押资产的风险控制。虽然在物流银行业务过程中往往有了物流企业在中间做担保后,生产企业直接从银行手中获得信用,但购进的原材料必须存放在由银行指定的物流公司仓库里,这样才能真正控制抵押资产的灭失风险。此外,我国目前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物流公司还非常缺乏,多数物流企业的配运网络还不完善,信息管理系统还比较落后,难以满足物流银行业务中银行对抵押资产的实时监管、快速反应的严格要求,因此,银行在注意加强对抵押资产实控性的同时,还有注意对物流企业进行风险识别:其一是物流银行业务所针对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型商贸流通企业;其二是商贸企业做经营的产品必须是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的产品,如煤炭、油、钢材、手机等;其三是所选择的物流公司必须是实力比较雄厚、管理规范的物流公司。
参考文献:
1.刘峰,物流银行: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障碍的金融创新,华东经济管理,2006年6期
2.任文超,从“物资银行”到“物流银行”,中国物流与采购,2006年9期
3.向群,物流银行:助力中小物流企业速效解困,中外物流,2006年6期
一、物流银行业务的特征与创新点。
物流银行业务的全称是物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简称物流银行,是指银行以市场畅销、价格稳定、流通性强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商品质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公司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一)物流银行业务的特征。1.物流银行业务的业务特征。物流银行业务是一般动产质押业务的升华,与一般的动产质押业务的业务特征相比,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标准化是指物流产品的质量和包装标准都以国家标准和协议约定的标准由物流公司验收;规范化则指所有动产质押品都按统
一、规范的质押程序由第三方物流公司看管,确保质押的有效性;信息化的特点主要指所有的质押品看管,都借助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有关业务管理人员都可通过互联网,检查质押品的情况;由于借助物流公司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确保了该行在全国各地开展异地业务,并能保证资金快速汇划和物流及时运送,因此,此业务具有远程化的特征;而广泛性是指该业务服务客户可是大、中、小型各类企业,既可以是制造业,也可以是流通业,总之只要这些企业具有符合条件的物流产品,银行都可以提供此项服务。2.物流银行业务的信用特征。物流银行业务能为需要资金的企业提供数倍于原有交易规模的信用额度,这种业务模式具有信用放大效应。如果按照一般的物流银行业务中的保证金比率为三分之一计算,对于一般的流通企业来说,物流银行业务可以使其销售额扩大了近50%,商品周转时间缩短三分之一左右;如果整个销售网络全面采用物流银行业务,对于生产商来说,将使其整体销售额扩大50%左右。3.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特征。物流银行业务的风险具有复杂性、多样性、难测量性和难控制性的特点。这主要是由质押商品的授信条件本身所决定的。
(二)物流银行业务的创新点与银行风险。物流银行业务可为企业提供部分产品装卸、储存、运输、销售流通费用,而这些流通费用约占商品价格50%,同时还会减少约占整个生产过程90%的物流时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该业务打破了的传统思维方式,为商业银行获取更大的市场和利润回报提供了新的途径,同时也创新地引用物流(动产)质押来解决部分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因为物流银行业务服务的对象比较特别。物流银行业务的服务对象为缺少土地、房产等固定资产却拥有较多流动资产的企业,这类企业往往难以满足现行银行融资中的担保条件。物流银行业务相对于传统思维方式下的抵押贷款的不同之处也正是这项业务本身的创新点,对于银行来说,这种创新可以大大的降低银行资产的非市场风险。目前国内各大商业银行大都存在着过分依赖大客户、贷款授信额度过于集中的问题,从马柯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来看,这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做法无疑会给银行带来很大的市场和信用风险。以某上市银行为例,其最大的l0家客户贷款比率接近50%,年均比率高达61-8%,大大超出了中央银行指引标准。银行借助于物流企业的规范性和整体实力,开展“物流银行业务”业务,就能调整资产结构降低授信风险,确保贷款资金安全,而且银行还突破区域限制与外地的生产商发生联系,拓展了银行的业务范围,在此基础之上开拓和发展一批优质的新客户群体,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产的收益性。
二、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的前景。
(一)中小企业发展为物流银行业务发展带来的机遇。物流银行服务的对象中多数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商贸企业,这些企业大都缺乏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来抵押,因此难以满足贷款担保条件而常常遭遇融资困境,但他们拥有较多的诸如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或经销商品等流动性资产,而物流银行业务可以以此类资产为抵押为企业提高信用,甚至还可以把处于运输过程中的流动物资作质押,比如厂方发给经销商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整个都可以被质押。据统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已占到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对GDP和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已分别达到63%和74%,然而在全部信贷资产中,中小企业的比率尚不到30%,也就是说,国有部门利用了70%以上的银行信贷,而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却不到30%。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空间也为物流银行业务发展提供了机遇。
(二)我国物流业发展使得物流银行业务发展前景广阔。拥有目前全球最富有经济活力的物流区域和最大的消费市场,我国的物流市场潜力和发展都非常看好。我国当前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为20%左右,比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10%)高出1倍。世界500强中的400多家企业在华进行了投资,这其中90%左右的外资企业都选择了物流外包,占中国市场全部物流外包企业总数的70%。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对物流外包的认知和需求,都促使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不断呈现增长趋势。当前中国第三方物流市场规模为600亿元人民币左右,预计今后几年年均增长率将达25%,良好的市场发展使得我国的物流银行业务前景广阔。
三、物流银行业务的发展现状
作为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新突破,2004年6月物流银行业务被广东发展银行最早正式推出,这项业务在推出之时得到了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的全力支持,广东发展银行在全国10个城市进行了试点推广,其阶段性成果表明物流银行业务成为了受许多企业欢迎的一种有效的理财工具,在开展此项业务最初的半年间广东发展银行已向20多家企业提供了该项服务,业务总金额过40亿元。2005年广发银行通过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等物流公司,已与一汽贸易总公司、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嘉里粮油商务拓展(深圳)有限公司和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进行全面物流银行业务合作,支持了200多家经销商和10000名终端用户,并带来存款近20亿元。
在北方地区,自2004年山东省的烟台海通物流的一笔1500万元的仓单质押融资开始后,山东省的许多物流公司(中储青岛公司、中外运青岛公司、博远、环鲁、烟台海通、临沂立晨等公司)主动联系银行和客户,在银行的支持下物流银行业务得以展开,其中临沂立晨公司已为山东新光纺织、百华鞋业、华祥塑料、力健粮油、卡特重工、鲁南纸业等生产企业提供了物流金融服务,2005年融资额为1682万多美元,2006年上半年依靠“物流银行”业务的功能为生产企业融资2000万美元。
从全国来看,目前已经有多家银行开展了物流银行业务,走在该项业务最前沿的银行有:广发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近期他们为客户提供的动产质押融资的服务越来越多。总体上来说,我国物流银行业务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其中主要的问题就是还没有形成规模效应、非理性定价、操作不够规范、业务品种相对较少、服务意识淡薄,尤其是国有大银行对此项业务的重视不够。
四、我国物流银行业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引导各类主体加入物流银行业务市场。各类金融机构应该在物流银行业务市场发展的战略分析上,根据自己面临的市场机会和威胁来比较分析自身发展该项业务的优劣势,不能盲目的开展和发展此项业务。从可提供物流银行业务的金融主体来看,有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金融机构在物流银行业务上可采用积极的市场扩张战略。目前物流银行业务已经在国内货币市场开创了良好的局面,但提供此业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为商业银行,而物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投资公司、以及信托公司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到此项业务的竞争中来,作为分食者的各类金融主体的增加将会使物流银行业务以更快的速度发展。
一、中小金融机构手机银行业务发展概述
手机银行又被称作为移动银行,是当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借助网络通信平台连接客户手机和银行,向客户提供信息和金融交易服务的银行业务方式。手机银行的发展给我国传统银行业务模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手机银行业务最早在捷克出现,此后席卷欧美和亚洲,手机银行已在欧洲以发展为较为完善的手机银行体系。我国的手机银行业务虽然发展较晚,但是手机用户群体增长非常快,手机银行业务发展前景广阔,中小金融机构必须抓住这个机遇,奠定发展基础,实现规模化发展,提升自身竞争能力。
二、中小金融机构手机银行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中小金融机构的手机银行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窄带无线链路提供信息传输通道,这使得手机银行的稳定性和速度难以得到保障。手机银行业务的开展需要以通讯网络平台作为技术支撑,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造成用户损失,给银行带来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同时,中小金融机构的技术方案由不同的技术提供商提供,存在不同的技术规则和技术标准,这使得手机银行业务存在技术选择风险,以及信息泄露、丢失和被篡改等等风险。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中小金融机构负面舆论影响而引发客户或资金流失的风险,这将严重损害银行利益和发展,一旦客户对金融机构丧失信心,再建立信用将变得非常难,因此必须重视防范信用风险,保证服务质量。
(三)法律风险。
中小金融机构法律风险是指由于我国手机银行业务法律制度不健全造成的风险。我国手机银行业务发展较晚,消费者权利义务没有具体规范,给手机银行业务的开展造成了较大的法律障碍。手机银行业务在保护客户隐私和信息披露上也存在法律风险,需要重点防范。
三、中小金融机构防范手机银行业务风险的建议
(一)选择特定的技术支撑方案。
手机银行的发展必须依靠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信息技术网络具有风险较高的特点,致使依靠信息网络技术的手机银行业务运行环境较为特殊,这要求中小金融机构必须选择特定的技术支撑方案,保障银行业务系统安全。不可否认的是,任何技术方案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或漏洞,对于这些技术方案的不足,中小金融机构在发展手机银行业务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技术方案来确保其正常运行。一般来说,中小金融机构可用于手机银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技术风险防范方案具备数据完整性、保密性、操作的确定性等等,同时要配备防火墙侵入窃密检测系统、监视控制系统和快速恢复机制等安全措施,来禁止未经授权的软件和硬件被篡改,对登陆系统的身份进行重复鉴定,实行灾难恢复和系统灾难恢复,为手机银行业务安全保驾护航。
(二)防范操作风险与金融欺诈。
对于中小金融的手机银行业务来说,其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是操作风险与金融欺诈)的造成的危害是难以估计的,严重的时候可能引发整个银行体系的经营风险。因此,中小金融机构必须重视防范手机银行业务中的信用风险。一般来说,手机银行业务信用风险造成的负面效应主要在于造作风险和金融欺诈,因此在防范手机银行业务的信用风险的重点也在于防范操作风险和利用手机银行进行金融欺诈的行为。手机银行业务操作风险一般来自于金融机构内部,因此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尽快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操作规范和内部制约制度建设,做到权责分明。对金融欺诈风险,则要求中小金融机构要加强对银行手机重点客户的监控,防范其进行可疑资金操作,全面发挥中小金融机构的监控作用。
(三)完善手机银行业务法律制度建设
我国手机银行业务起步较晚,而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基础相比国有商业银行来说要薄弱很多,经验存在欠缺,我国规范手机银行的法律制度建设也比较欠缺,较为落后。所以,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在发展手机银行业务的过程中,势必会遭遇一定的法律风险。这是我国当前手机银行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的原因导致的。从手机银行业务的实际来看,导致手机手机银行业务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该业务的开放式服务和非实体的虚拟经营的特殊性。因此,我国中小金融机构必须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合理利用我国当前已有的法律规范,做好防范法律风险的工作。可以说,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手机银行业务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是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重要工作内容。结合我国现有的法律来看,规范手机银行业务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合同法、会计法、票据法、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规范,此外因手机银行业务还涉及银行业务的技术管理条例,如我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但是仅仅依靠这些法律规定还不足以保护我国银行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手机银行业务,需要不断加强手机银行法律制度建设,防范手机银行的法律风险。
四、结语
手机银行业务是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重要利润增长点,虽然在发展中起步较晚,与国有商业银行比较起来,发展也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但这恰恰是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我国手机将银行潜在的客户群体非常庞大,市场前景广阔,中小机构机构要牢牢抓住这个发展机遇,做好防范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措施,积极预防和应对手机银行业务处理过程中潜在的风险,让手机银行业务成为中小金融机构的新兴金融服务工具和平台,为客户提供便捷灵活和具有个性化的服务,不断扩大中小金融机构的银行业务,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货币形态从商品货币——起一般等价物作用的贵金属货币转变为由国家立法确定的、能够代表一定价值的法定货币——铸币或纸币,到了20世纪后期,一种依赖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通过高科技手段形成的电子货币已悄然进入流通领域,并逐步开始代替纸币和硬币执行货币的支付职能,金融工具在传统的货币、证券、债券和存款的基础上,出现了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出现,使银行的许多结算成为无形货币结算;交易方式在传统的人工交易基础上,出现了电子交易、网上交易等新的交易方式,大量的有形货币正逐步退出流通领域。货币电子化在被越来越多顾客认可的同时,正逐渐地占据了银行业务中的重要位置。
技术的飞速进步刺激了电子支付的发展,支付方式及支付工具的革命,给银行业务也带来了深刻影响。在传统银行业务中不可能做到的事,利用科技手段,在现代银行模式下已成为容易做到的事;在传统银行方式下需要大量资金才能开展的工作,在现代银行方式下已不难进行;在传统银行工作中难以实施的银行业务,在现代银行条件下已很容易实现。代收代缴业务的开展、发行、保险、代客理财、经济咨询等中间业务的进行,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业务理念,使银行经营内容、业务范围发生了巨大变化。同时,也使银行业获得利润的方式发生了变化,业务的创新、电子化手段的引入使银行业产生风险的因素也在发生变化。
二、传统银行业务与现代银行业务特点
本文所指传统银行业务主要是以纸币和硬币作为流通货币进行支付结算为基础的银行经营活动;现代银行业务主要是指以电子货币作为主要流通货币形式进行支付结算的银行业务。由于纸币或硬币在流通结算时,需要交易双方面对面地进行清点、成交,即使是采用银行支票、汇票等结算手段,也存在当事双方某种形式的接触,因此,传统银行业务由于受到实物货币流通形式限制、受到地域辐射面的影响、受到人员劳动强度及业务量时空分布不均的影响,其业务品种、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必然受到制约。传统银行业务的开展,对外服务办公地点的设立是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无论是吸收存款还是发放贷款,开展各类业务都必须有一个物理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实现,这就必然受到办公辐射面的制约,限制了业务量的进一步扩大。由于人的劳动强度有限,银行若采取24小时营业,必将带来高成本的人力费支出;而在夜间银行,业务量相对较少,因此,传统方式下夜间银行营业其投入产出比对银行是极为不利的,因而很少有传统形式下的银行通宵达旦开门营业的。
从所开展的业务来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通过存贷利差获取利润,是传统银行生存的主要依靠。在传统银行模式下,评价银行经营好坏的指标有许多,其中重要的几个指标有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资金流动性、银行赢亏等等。
而在现代银行业务中,通过服务获得利润,通过中间业务收取费用,在银行收益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这已是明显的事实。现代银行业务与信息技术密切相关,ATM、POS的应用,使人们免除了携带大量现金的不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开通就如银行在互联网上设立了虚拟银行柜台,使人们更加方便个人理财、业务往来、资金划转。由于网络的延伸、无需银行人员的值守,使银行服>:请记住我站域名/
随着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的迅速发展,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也应运而生,网上银行业务、网上经纪业务已由金融界纷纷推出,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信息查询、对账、网上支付、资金转账、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给用户带来了极大便利,从而借助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实现银行服务。与此同时,银行通过这种技术创新来降低经营成本,无需设立分支机构,就可以扩展客户地域,打破了传统金融业的地域局限,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实现规模经营,并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定制个性化的产品,突破了银行传统业务模式,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客户都可以上网得到银行的服务。银行业提供的电子支付结算、电子数据信息交换和电子资金转账等电子银行业务,不仅为广大客户提供了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客户,而且节省了交易费用,提高了银行的经济效益。一般来说,现代银行业务具有电子虚拟服务方式、业务运行环境开放、业务时空界限模糊、交易实时处理、交易费用与物理地点非相关等特点,现代银行业务是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产物。现代银行业务虚拟化、服务个性化、经营混业已是大势所趋。
三、传统银行业务与现代银行业务风险特征
传统银行业务由于其历史渊源,对其风险及特征研究较深、较长。对于传统银行业务,我们常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其主要表现为: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或投资交易对手不做交割、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企业欠息增加等情况引发的信用风险;外汇市场汇率的波动以及金融机构在投资买卖动产、不动产时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而引发的市场风险;利率出现不利波动时的利率风险;银行资本金不足、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的流动性风险;在日常经营中因各种人为的失误、欺诈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引起的操作风险;因法律不完善或法律可能无法解决与银行有关的法律问题等因素的法律风险;使银行在声誉上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声誉风险等等。
而现代银行业务风险,一是由于其银行特征的固有性,传统银行业务所具有的风险仍延续了下来。二是因其与信息技术息息相关,技术性的风险也被带人到银行业务中,加大了银行进行风险管理和内部管理的难度。如网上银行业务,由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联系是通过网络相连,并未见面,因此存在相互确定身份的问题;信息在网上的传输,其机密性和完整性需要得到保证;黑客的偷盗和电脑病毒的发生需要严加防范;网上交易指令的确认和不可否认需要得到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性、隐私权需要得到保护。这些技术风险普遍存在于银行的各种产品和服务中,普遍存在于银行的各个决策环节、交易环节、运行环节和管理环节中。第三,在我国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完善和滞后,现代银行业务的开展,金融创新的进行,因现有法律法规不能完全解决所存在的法律问题,一些银行业务不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一旦产生法律纠纷,很难依法维护银行的权益。第四,由于电子货币的高流动性及隐蔽性,使得货币流通的监控难度增加,而货币层次之间界限的模糊、电子货币的多家发行机制,使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也增大了。在中央银行监管方面,怎样对现代银行业务实施有效监管,也带来了一系列挑战。
四、对现代银行业务风险防范的思考
法律滞后是现代银行业务开展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目前,我 国对现代银行业务的进行和发展缺乏系统的法律保障,因此,应尽快修改和完善与现代银行业务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使金融创新业务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健康发展,为我国金融业尽快发展壮大并与国际接轨提供必要条件。
如前所述,现代银行业务是信息技术与传统银行业务紧密结合的产物,它除了具有传统银行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外,还由于其特殊性而存在着基于信息技术的系统风险和基于虚拟金融服务品种形式的业务风险等。因此,其风险防范,既要考虑作为传统银行业务特征的风险,又要考虑技术层面上的风险。
在技术风险防范方面,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措施是首要考虑的问题之一。现代银行交易信息在客户与银行间的传递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这种传递过程中一个微小的篡改便会带来数百万的资金流失并导致现代银行经营的混乱;网络防范措施的微小疏忽,也会带来现代银行业务的重大隐患。如何确保交易安全,避免银行自身的损失并为客户保密,是现代银行能否生存并发展的首要问题。其次,现代银行信息系统自身的完备性及安全审计体系也是值得注意的问题之一。由于现代银行业务都是通过计算机系统来实施和实现的,系统的严密性、完整性、易操作性、容错性、封闭性等直接影响着现代银行的生存空间,一个小小的系统错误也许就会给客户或银行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使客户对现代银行失去信心;如果在系统设计开发期间及系统投入使用中,有一套严密的安全审计体系,发现和寻找各种潜在的安全漏洞,就能提高整个信息系统的抗风险能力。第三,复合型高级金融管理人才的缺乏及现代银行设备国产化程度低,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人员素质问题是各项工作的核心问题,没有优秀的人才队伍,就做不出优异的工作成绩。现代银行业务是传统银行业务与现代电子技术的结合产物,是高层次、高科技的金融产物,其对管理人才和经营人才的素质要求很高,而在我国既精通金融信息系统工程开发、又熟悉金融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非常缺乏,这也使得我国在现代银行业务开展及防范现代银行风险上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此外,由于我国目前金融电子化的软件平台和硬件核心技术许多都是从国外进口,这种核心技术对进口依赖性大的状况,也是金融安全的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