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风险事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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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风险事件

篇1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4)10-0067-05

中小企业融资难,抵押担保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互保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曾一度得到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的青睐,在解决融资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企业互保也存在较大隐患――担保圈风险,即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形成错综复杂的担保圈,单个企业信贷违约极易在担保圈内扩散,甚至传导至整个实体经济,影响区域金融稳定。近几年,我国经济持续低迷,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形势恶化,江浙等地频频爆出担保圈引发的区域性债务危机事件,并有全国蔓延之势。据对WF市调查,2012年以来,该市涉诉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23家企业中,有19家企业存在互保联保情况。担保圈风险已成为区域金融稳定的重大隐患,担保圈风险不断扩大,中小企业发展需要融资,如何实现?贷款保证保险是可行的思路之一。

一、我国贷款保证保险理论研究及实践情况

所谓贷款保证保险,是指承保借款人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债义务的一种保证保险,保险期间如果出现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违约事件,银行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对贷款保证保险的研究逐步深入。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研究贷款保证保险的法律属性,即贷款保证保险究竟是保险还是担保。此类研究主要集中于法律界,有以下三种观点:保证说认为,保证保险是采取保险形式的担保,名为保险实为担保,保险人应就投保人的债务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保险说认为,保证保险是保险,优先适用保险法,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赔付责任取决于保险法的规定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二元说认为,保证保险兼具保险和担保双重属性,其法律适用应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确定或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任自力,2013);二是研究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理论基础。如彭南刚(2003)分析了中小企业贷款信用保险的本质及信息经济学,认为中小企业与贷款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贷款信用保险得以产生的根源之一;三是研究贷款保证保险运作模式及优化途径。如张黎华、张文国(2003)提出了商业化运作和政府扶持与监管相结合的保险模式。徐荣华(2008)提出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合作模式。彭建刚、曾小丽(2008)在充分论证了保险机制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的必要性、可行性之后,设计了四种保险模式。

在我国,贷款保证保险并非完全新生事物,早在20世纪80年代部分保险公司就开展了贷款保险业务试点。如1988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即试点开展贷款保证保险;1990年,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分行与当地保险公司合作开展了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健全、产品设计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缺失等因素影响,这些试点效果不是十分理想。近几年,随着内外部环境和条件逐渐成熟、完善,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日渐得到政府及部分金融机构重视。2011年10月,国务院研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2013年7月,国务院再一次强调要“试点推广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近年来部分地区政府主导尝试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如2009年,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首创“政银保”贷款,政府财政出资设立贷款担保基金,农村信用社提供贷款,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服务,保费由财政和农户按1:1分担。2009年8月,宁波市试点推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农业种养殖大户、初创期小企业和城乡创业者提供不超过6个月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可见,无论是理论界还是政府相关部门,对贷款保证保险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研究日趋深入和全面,并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但总体来看,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操作,都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如缺乏对贷款保证保险比较优势的全面分析,对其可持续性分析不足等。本文拟以寿光“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为案例,对贷款保证保险的比较优势、可持续性及优化方向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

二、寿光贷款保证保险实践

(一)M公司融资的曲折经历

山东M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种植、养殖、加工、出口食品的企业。公司下设蔬菜调理食品厂、蔬菜软包装罐头食品厂和冷冻蔬菜食品厂三大生产工厂,自建蔬菜生产基地1600亩,职工360人,净资产1.2亿元,年销售蔬菜1.5万吨,年收入1.7亿元。该公司主要客户为日本G株式会社,双方签订30年长期合作协议,每年10月份前签订年度订单合同,确定下年度供货品种、数量及价格等具体要素,公司根据年度合同组织生产。合作期内,日方为公司提供技术指导,公司须按照日方要求加工蔬菜产品,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供货;日方须按照合同收购公司加工的蔬菜产品,不得接收其他企业供货;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对方人民币1000万元。

1. 多方贷款受阻。2013年4月份,M公司为组织蔬菜生产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起初,公司计划用厂房及设备做担保,但银行考察后认为,公司厂房土地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手续,而机械设备专用性强,转让价值低,无法满足银行的抵押贷款要求,因此建议找其他公司担保。企业考虑到宏观经济不景气,中小企业经营大都不太稳定,企业相互担保风险很难掌控,其他企业贷款违约很可能会把自己拖垮,因而不愿意采取互保方式贷款。这种情况下,连续几家银行都拒绝了公司的贷款申请。M公司的生产具有极强的季节性,如果不能从银行贷款及时组织生产种植,很可能会造成违约,公司上下心急如焚。

2. 保险公司主动上门担保。就在公司负责人一筹莫展之际,人保财险寿光支公司负责人主动上门,向公司推荐新推出的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根据保险公司介绍,企业在人保公司办理贷款保证保险后,无须再提供额外的担保或抵押即可从银行获得贷款,企业仅需支付贷款额2.5%左右的成本。M公司对此十分感兴趣,表示愿意购买贷款保证保险。保险公司迅速组织对企业进行考察,认为企业产品销路稳定,未来收入有保证,贷款风险小,同意向M公司提供贷款保证保险。4月27日,M公司持人保财险公司销售的贷款保证保险保单,从潍坊银行寿光支行顺利贷款500万元,保证了蔬菜生产种植的顺利进行。

(二)寿光贷款保证保险主要做法

M食品公司能够获得贷款是受益于寿光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2013年初,在人民银行总行及济南分行推动下,人保财险与寿光市政府达成合作协议,在寿光市试点开展“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其主要做法如下:

1. 政府支持,优化试点环境。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寿光市政府出台了《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参与主体权利和义务、贷款发放过程风险管控,并设计贷款风险叫停、借款人失信惩戒等制度安排。市财政按照贷款额的1.5%出资,借款人在银行利率优惠基础上按照贷款额的1%出资建立贷款保证基金,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核算,由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监督使用。

2. 银保协作,再造服务流程。参与试点银行制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操作办法,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专人负责,优先办理且缩短考察、审核、批准和发放时间。人保财险寿光支公司经总公司批准,专门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对业务流程、风险管理、赔付原则等予以明确。企业在人保公司办理贷款保证保险后,无须再提供额外的担保或抵押即可从银行获得贷款,与一般贷款相比,放款时间由7天减少为3天,最长不超过5天。

3. 强化风控,降低试点风险。试点过程中,主要设计四项机制控制风险:一是建立银保协作机制,银行与合作保险机构共享业务受理、客户信息、授信决策、贷款发放、贷款逾期等情况,并在风险管控、信息共享、追溯欠款等方面密切配合;二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实施“保证基金+保险超赔”的理赔原则,出险时先由贷款保证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与银行按照9:1共担,保险公司当年赔付金额达到年度累计保费4倍时,试点自动停止;三是建立信用行为规范机制,政府出资300余万元,由人民银行寿光支行牵头,40个部门支持建立“寿光市社会信用信息征信系统”,采集经济主体信用信息,规范其信用行为;四是建立资金用途甄别机制,限定客户范围和额度,要求客户必须提供有关部门确认的真实有效的订单,且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4. 费用优惠,激发企业积极性。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合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成本,提高中小企业办理贷款保证保险积极性:市财政局按照贷款额的1.5%向贷款保证基金注资,并先期注入1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利率优惠,较一般贷款业务平均少上浮30个百分点;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率,一般情况下执行贷款额1.5%的费率,优质企业可执行1%的优惠费率。

(三)实施效果

1. 创新融资担保模式。在抵押、联保等传统担保方式外,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提供了新的选择,且贷款保证保险不存在企业互保固有的“或有负债”问题,有效避免了单个企业违约造成风险通过担保链向其他企业传导。以寿光M食品有限公司为例,虽然经营稳定,但企业可抵押固定资产少,又担心企业互保带来的风险,而贷款保证保险完全可以解决此类企业的融资难题。截至2014年6月末,已有18家企业通过贷款保证保险方式累计融资6100万元。

2.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传统担保或抵押方式下,不考虑“或有负债”,企业在找担保、办抵押、搞评估、跑登记等环节的支出占贷款额的3%左右,而贷款保证保险则免去了这些环节与支出。目前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一般上浮50%―70%,以企业一年期500万元贷款、基准利率(当前为6%)上浮70%为例,企业承担的利息成本为51万元,再考虑担保、抵押、评估、登记等费用大约15万元,企业承担的总成本约66万元,实际融资成本达13.2%;如果采取贷款保证保险,利率上浮40%,加上贷款额1.5%保费和1%的保证基金费用,财务费用总支出54.5万元,实际融资成本为10.9%,较传统方式低2.3个百分点。

3. 提升银行风险防控能力。在“保证基金+保险超赔”赔付模式下,按照贷款额2.5%建立贷款保证基金,随着贷款规模和借款人扩张,基金规模将随之不断累计扩大,风险覆盖率会逐步提高。按20亿元试点额度测算,保证基金为5000万元,保险超赔额度为8000万元,风险保障率可达6.5%,而寿光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仅为1.3%左右,能够有效覆盖贷款风险。

4. 拓展银保业务空间。对银行而言,贷款保证保险解决了部分经营良好但不符合银行抵押担保要求的企业融资需求,拓展了银行业务空间,对于增强银行竞争具有重要意义。对保险公司而言,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来源是银行,因此,银行的企业客户资源十分丰富,保险公司可充分利用银行的企业客户资源,开拓保险市场及业务。截至2014年6月末,18家通过贷款保险贷款的企业中,有8家是银行新授信客户,授信额度达2000万元;而保险公司累计实现保费收入61.5万元。

三、寿光贷款保证保险模式的优势分析

(一)比较分析

银行认可的企业贷款担保方式有多种,如抵押、企业互保、担保公司担保、以及本文讨论的贷款保证保险。综合考虑来看,抵押是最佳方式,但很多情况下,中小企业并不能提供充足有效的抵押品。综合其他几种方式来看,贷款保证保险有一定优势,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优势更明显。

1. 与互保联保相比,避免或有负债风险。尽管采取互保方式贷款无须直接支付担保费或保险费等费用,但案例中M公司“或有负债”是许多企业难以承受之重,尤其是对于许多经营情况较好的企业来言,极不愿意与其他企业甚至不了解的企业捆绑在一起而形成“一损俱损”局面。单户企业偿债风险极易通过担保链迅速扩散和发酵,恰如“蝴蝶效应”一般。实际上,很多被“拖累”的企业与最初出现风险的企业并不熟悉,更未建立直接的担保关系,因而当前很多企业都尽量避免互保联保贷款。贷款保证保险尽管要承担一定的保费成本,但可切断担保链条,避免了企业承担的“或有负债风险”,综合考虑下其成本更低。

2. 与担保公司相比,风险控制能力更强。保证保险与担保两种制度都具有保障债权实现之功能,本质上都是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但相对而言,保险公司更具风险管理优势:首先是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与担保公司相比,保险公司规模要大得多,履约能力强,出现保险公司单方违约的概率较小,更有利于维护银行及客户权益。二是风险区域分散能力更强,保险公司客户分散于全国各地,更有利于分散区域性经济金融风险的冲击,而担保公司业务一般局限于某一区域,难以实现风险的区域分散。三是风险管理能力更强。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人员素质更高,产品设计更完善,风险管理经验更丰富,因而相对于担保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更强。四是与银行合作相对平等。因规模实力小,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中大都处于弱势地位,风险过分集中于担保机构,未能在担保机构与银行间进行合理分散;而保险公司实力较强,能够与商业银行在相对平等的地位上进行谈判,更有利于实现风险共担。从担保公司近些年的运作情况看,担保公司单方终止与银行的合作协议导致银行贷款脱离担保的案例已多次出现,如姜明杰(2009)就曾发现威海市部分担保公司废保弃保并游弋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情形。

(二)可持续性分析

寿光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中,人民银行及地方政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且地方财政提供了资金补贴,但主要参与者仍是商业性机构,只有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实现财务可持续性才能保证创新的持续运作,否则,一旦财政支持不足,该项业务将无法持续运作。下文将从财务可持续性、风险可控性和激励相容性等三个方面对该模式的可持续性进行分析。

1. 财务可持续性。财务可持续性是指业务收入能够覆盖成本费用,这是业务正常运转的最基本条件,就寿光贷款保证保险而言,财务可持续性就是指保费收入能够弥补赔付支出及营业费用。受商业保密、试点时间短、业务规模小等因素影响,只能对该项试点的财务可持续性情况进行比较估算。在寿光试点中,保险公司可用于弥补成本费用的资金有两部分,即保证基金和保费收入,其中前者由地方财政和客户分别按照贷款额的1.5%和1%缴纳,由政府、银行、保险公司三方共同监督使用,只能用于赔付支出;后者由客户按照贷款额的1.5%向保险公司缴纳,由保险公司自主运用,两者共计占贷款额的4%。根据银监会2014年2月份公布的《2013年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情况表(季度)》,2013年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净息差(贷款利息收入减去存款利息支出)为2.68%。商业银行2.68%的净息差收入即可弥补不良贷款、业务开展等成本费用,且能够取得较高收益,寿光试点中贷款额4%的收入应该完全能够实现财务可持续性。

2. 风险可控性。相对于传统担保方式,贷款保证保险具有诸多显著优势:保险公司具有专业化的汇集与分散风险能力及强大的资金实力,通过规模效应和大数定律可更有效地分散风险,降低商业银行信贷服务系统风险;规避了联保情况下的“或有负债”问题,有效防止风险“多米诺骨牌”式蔓延;程序化的保险理赔机制有利于债权人快速便利地实现其债权利益,避免了抵押物执行难、担保贷款“只担不保”等问题;银行和保险公司对客户的“双重把关”机制,对客户的筛选更加严格,可在客户准入环节更多的排除风险。此外,寿光贷款保证保险运作中,设计了银保协作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信用行为规范机制、资金用途甄别机制等具体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实现风险的可控性。

3. 激励相容性。根据哈维茨(Hurwiez)的机制设计理论,激励相容是指机制运作能够协调所有经济单位,包括集体和社会利益,达到激励一致,从而使参与者自愿按照机制设计者所期望的策略采取行动。在寿光贷款保证保险实践中,参与主体包括地方政府、中小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都能从这项业务中获得收益,因而都具有推动该项业务发展的积极性。此外,为防止商业银行因客户因购买贷款保证保险而降低客户选择、贷后管理等环节的风险防控,导致贷款总体风险水平上升,实践中规定保险超赔部分实施比例赔付,由保险公司与银行按照9:1共担,且保险公司当年赔付限额为年度累计保费4倍,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确保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客户资信审查、授信、贷后管理等阶段都有动力和压力采取有效手段,防控信贷风险,可见,寿光试点运作机制设计具有激励相容性。

(三)优化方向

寿光的贷款保证保险实践并非毫无瑕疵,仍存在许多亟待改进之处:

1. 开展再保险、共同保险业务。大数定律发挥的前提是有足够多的样本数量,但寿光的贷款保证保险,受时间短、客户认识、人才储备、区域限制等因素影响,目前客户数量还比较少,一旦出现大额信贷违约情况,可能会对该项业务的运作带来较大影响,并可能直接损害其他投保人利益。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贷款保证保险业务量的同时,需要建立再保险、共同保险等风险分散机制,以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实现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收支平衡与稳健发展。

2. 加强贷款保证保险立法建设。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属于保险还是担保,对此理论界还存在分歧,而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亦无明确规定。2009年修订《保险法》时,仅将保证保险列为财产保险的一种,但并未做明确解释,这导致司法实践中对保证保险的判决标准不统一。可能会影响贷款保证保险理赔的执行。为发展贷款保证保险,需要进一步做好保证保险的理论研究、统一对保证保险的认识,并以此为基础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性质、参与各方权责、费率形成机制、财政支持等问题予以明确,为贷款保证保险依法合规运作提供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环境。

四、结论

寿光贷款保证保险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提供了新的选择,与企业互保、担保公司担保等相比,具有一定优势,既可解决抵押担保不足的企业的融资需求,又能够防止单个企业风险通过担保链“多米诺骨牌”式迅速蔓延,有利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创新能够实现财务可持续性、风险可控性和参与主体的激励相容性,因而能够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具备可复制性,而且,随着在其他地区复制推广和业务量增加,将更有利于“大数法则”的实现,因而更有利于实现风险可控性。该创新可考虑通过建立再保险及共同保险分散大额信贷违约风险,加强贷款保证保险立法建设优化业务运作的法律和制度环境来进一步优化。

参考文献:

[1]娄飞鹏.贷款保证保险:发展情况、现存问题及建议[J].金融发展研究,2013,(10).

[2]任自力.保证保险法律属性再思考[J].保险研究,2013,(7).

[3]贾林青.重构保证保险制度的法律思考[J].保险研究,2012,(2).

[4]赵明昕.论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之差异[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5]李海峰.信贷履约保证保险风险控制[J].中国金融,2012,(4).

[6]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课题组.蔬菜价格稳定机理与蔬菜订单融资机制:寿光的设计与实践[J].金融发展研究,2013,(9).

[7]姜明杰.商业化担保的经营困境及扭曲突围:威海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09,(11).

SMEs’ Financing, Guarantee Circle Risk and Insurance Innovation:Loan Guarantee Insurance Experimented in Shouguang

Liu Fuyi Qing Jiankui

篇2

(一)系统性风险

1、区域风险。一般来说,联保团体贷款的平均违约水平与所在的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有很大关系,经济发达地区信用环境良好、市场发育程度高,其社会约束和对个人违约者的约束强,则团体内部贷款清偿率高;反之,则贷款违约率高。

2、行业风险。由于联保贷款的借款人多集中在同一行业、同一产业,因此相比其他金融产品,行业风险对联保贷款造成的损失会更大。由于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业务受教育水平与居住地域限制,获取市场信息渠道有限,获取市场信息能力弱,对市场供求关系调节作用反应慢,而且反应行为具有滞后性。一旦因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造成损失,短时间内很难改变局面。相同行业、相同产品又极易受市场风险的统一影响,同一行业的一个产品出现销路不畅,整个行业产品很快被波及,甚至会影响整个产业链的成败。所以,联保方式个人助业贷款具有相对较强的行业风险。

(二)欺诈性风险。联保团体构成的前提是完全自愿,这样才有可能落实连带保证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有的为了凑足规定的联保户数,形成联保团体成员资金实力良莠不齐;有的是迫于各种压力或出于某种动机加保团体,等等。这样的联保团体,一旦某个成员出现问题,其他成员很难做到自愿为其偿还债务。

1、“多户贷一户用”是最大风险。联保贷款集中使用风险是指联保团体所有成员出现道德风险,共同违约而使银行贷款损失的可能性。具体表现为:贷前,借款人互相隐瞒信息,骗取贷款;多人贷款,一人专用;贷后,借款人彼此放任贷款使用情况,不向银行进行信息反馈;某成员违约后,其余成员相互攀比,坐等观望,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贷款到期后,集体串谋和准串谋拒不还款等。

从近些年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来看,某一借款人集中用款的违规情况可分为三类:第一类,集中用款人为某一联保团体中的某一人,这类联保团体中的成员各自经营的产业大不相同,团体中的非用款人与集中用款人年收入差别较大,他们之所以参加联保,主要是为在人数上满足组建联保小组的要求,帮助集中用款人获得更多贷款;第二类,集中用款人通过一个联保团体获得贷款,但自己并不是联保团体的成员。集中用款人与联保团体成员可能认识,也可能完全不认识,而是通过第三人接洽的,第三人收取手续费。集中用款人承诺会按期以联保小组各成员名义还款,但一般没有合法的约束性文件;第三类,集中用款人通过多个联保团体获得贷款,但自己独立于这些联保团体之外。集中用款人承诺支付每个联保成员酬劳,并按期以各联保成员名义还款,但并无合法的约束性文件。以上三种集中用款的问题,还款风险依次增加,导致银行授信风险与成本倍增,一旦贷款发生逾期,会使得逾期率陡增,对业务发展极为不利。因此,银行要谨慎对待联保贷款中的集中用款问题,要认真权衡这种违规贷款方式给银行带来的短期效益与长期巨大风险。

2、团体成员的合谋欺骗将使联保模式失效。团体联保模式将分辨借款人潜在风险高低的责任交给了借款人自己,让他们自己去识别风险并相互监督履行合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但其局限性也是很明显的。如果我们从动态角度考虑问题,团体成员在获得成功以后合谋欺骗银行,团体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在还款环节上是完全失效的,则团体联保模式也将失效。

3、“垒大户”欺骗。银行内部工作人员采用“顶名”、“冒名”发放贷款,形成“垒大户”,将贷款发放给他人或者本人使用;一些与银行工作人员关系密切,或者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或者利用自己良好的人缘,动员亲戚、朋友和其他人贷款为其使用,借款人或担保人只是碍于情面才同意借款或担保,此类人将欺骗得来的贷款资金用于做生意、购买汽车、赌博、开发项目等,有的经营亏损,有的挥霍一空,也有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拒不偿还。无论是银行内部人员参与还是借款人之间串通的情况,这种垒大户、“多户贷一户用”现象都有其共同的特点――具有欺骗性的动机。

二、对策及建议

(一)宏观层面。总体上,要建立对失信者的社会惩罚制度。要建立和维护一个有信誉和高效的借贷市场,违约者必须受到惩罚,即对失信的联保团体进行惩罚,提高其违约成本。一是对贷款不能按期归还的,立即停止对联保团体所有成员的贷款,并清收现有贷款;二是公布违约者的信用状况,使联保团体的违约成本远远高于贷款本息总额。通过建立适当的失信者惩罚机制,使守信者受益、违约者受损,最终驱使所有企业自觉地坚守诚信。

(二)操作层面

1、联保团体的建立与选择要采取“自愿组合”和“好中选优”的原则。在联保团体的组建过程中,要坚持自愿组合原则,充分尊重联保团体成员的意愿,既要对团体成员联保贷款的规定进行告知,让他们了解自己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又要广泛征求联保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真正体现联保团体组建的“公开、公正、平等、自愿”原则;同时也要充分体现优质客户的选择,实行差别化的服务理念,对资金实力雄厚,既有加工厂又有销售门店的客户,要优先受理,贷款额度可以高些;建议联保团体成员在组建时选择1户资金实力雄厚的“有厂有店”的作为联保体的牵头借款人,有利于联保团体贷款的成功,也有利银行有效的控制风险。

2、联保团体成员间逐步推进行业交叉联保,合理确定联保体的规模。由于联保体成员存在经济行为相同或相似的特征,成员之间收益相关度高。为防止联保体行业过于集中而形成联保体整体的系统性风险,建议在选择客户时:首先,要加强对区域经济情况的详细分析,选择优势行业中有较强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的客户加入;其次,组建联保体时,既要形成联保体规模效应,又要控制联保体系统性违约的风险,联保体规模一定要适中,建议3户左右为宜,额度核定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

3、加强对联保体成员贷款监管力度。第一,为了更好地全面掌控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和结算情况,联保体成员都要在银行开立资金结算账户,主要资金划转通过银行结算;第二,联保体成员不允许加入其他联保体,并尽可能减少多头授信或对成员贷款总量进行限制;第三,要求联保体成员对银行高度透明,贷款时成员要提供资金使用计划及用途,销售回款必须回到银行资金账户,以便银行通过银行流水、现金流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

4、严格管理,防范风险,建立预警机制。要制定细化的贷款服务方案,规范业务行为,严格执行双人调查及“三查”制度,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发挥风险预警的重要作用,明确岗位责任,互相监督,切实把好联保贷款投放关。

5、定期对现有联保小组进行金融知识辅导和宣传,普及信贷知识,公开信贷承诺,引导广大中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树立风险意识,提高还款积极性。

主要参考文献:

[1]吴军,魏果望.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的机制设计之惑――基于上海钢贸业的案例研究[J].中国经济问题,2014.1.

篇3

前不久,凤阳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向乔华兵同志颁发了“凤阳县环保家园示范点”证书。这既是地方党委政府对环保的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也是地方党委政府发动社会力量关注和支持环保事业发出的导向性信号。同时也说明,由社会全体成员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只有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的参与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而党委政府在中应该发挥的作用是领导者、引导者和支持者的角色。

我国粮食产量已经超过一万亿斤。根据斤粮斤草的计算公式,加之其它非粮食作物,我国每年生产的农作物秸杆远远超过五千万吨。这些秸杆大多未被有效利用,而是被生产它的农民付之一炬,从而给大气环境增加了巨大污染。更有甚都者,由于化肥的广泛使用,农家肥基本退出农田,生活垃圾从此占领众的生活环境。目前在我国广大城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人们在被自己消费所产生的可以降解的生产生活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所困扰,同时广大的农田又因失去农家肥而不得不忍受化肥所带来的土壤板结。

为了解决上述这对久解不决的矛盾,国家花费巨资推广农村沼气。沼气本是个很好的东西,沼气的广泛利用也势在必行。但是,由于沼气池的装料和出料费时费力且成本过高,很多沼气池在建成后不久很快就废弃不用并成为地下污染源。这样的例子在我国广大农村比比皆是。为了扬长避短使沼气真正造福于“三农”,由凤阳县环保家园示范点乔华兵研究成功的“环保宝可降解生产生活垃圾消化系统(以下简称环保宝)”对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可以降解的垃圾消化降解并有效还田,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长期困扰人们的技术上的难题。

年过六旬的乔华兵对环保事业情有独钟,他将大半辈子的所有精力财几乎全都用在了环保产品的研究之上。乔华获得的国家专利达到20项,毕生获得的各种荣誉无数。环保宝是乔华兵最钟爱的发明专利。也正是因为这项专利,凤阳县确定他的环保试验基地为“凤阳县环保家园示范点”。他的试验基地生产出来的农产品绝对绿色,谁吃起来都爱不释口。环保宝产品的设计思路是将千家万户可以降解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散收集、集中处理并统一利用。整个过程自动化程度很好,农民或居民足不出户即享受环保宝所带来的种种好处。环保宝的主体有A和B两个部分组成,分别安装于农场(农田)与居住小区(新村庄)附近。A和B两个部分之间(两者之间的距离远近不拘),以及环保与农民或居民的厨、厕、圈等之间由管道相连。所有的可以降的生产生活垃圾都可以通过管道被埋在在地下的消化池消化,然后成为有机的水肥一体的有机的“绿色”肥料而利用于农田、果园等。环保宝除了能够对环保作出巨大贡献外,其直接经济效益也是十分可观的。例如,一个小型环保宝(环保宝可设计大中小三种型号)可让一个土地面积为200亩左右的小型生态农场和一个拥有100户左右的城乡居住小区(或新农村建设的新村庄)同时受益,中型和大型环保宝直接和间接效益更是可观。使用环保的直接收益是可以计算出来的,例如,一个小型环保所能覆盖的200亩面积的土地,午季可收8万公斤(按400公斤/亩计)有机小麦,秋季可收8万公斤(400公斤/亩计)有机大米。估计总计产值约为160万元。除去种子、农资等成本,200亩土地可赚人民币100万元。与普通农田相比,其优越十分显著。然而,更大的优点还在于其社会效益,它轻而易举地改善的生产、生活环境和生态状态。

环保宝使用极其简便,居民在家中只需顺手把可降解的生产生活垃圾进设在家中的环保宝入口,经过处于居住小区(新村庄)一端的设备A的降解,然后顺着管道自动流到处于农场一端的设备B以供农田使用。经设备A降解后流出的是肥水一体、有着15种氨基酸和18种微量元素的“绿色”肥料。另外,有机垃圾在环保宝内产的沼气既可以用作多种工业原料又可以直接作为燃料使用(产生一吨水肥的同时产生3立方沼气)。

环保宝适合广大城乡广泛使用。环保宝可降解生产生活垃圾消化系统型号多样、适用性很强,可根据人口和消费习惯等具体情况合理配置不同的型号。

1.散户和成排的农家住宅,如家前屋后有菜地的,可按每户匹配3吨型号的环保宝。此种型号的环保宝每年约产“水肥一体”的肥料40吨,可供0.2亩菜地或0.8亩粮田用肥,此外不再需要施用化肥。该环保宝无需人工抽取水肥与渣肥,无论田地远近,水肥与渣肥都可以自流到田地。

2.一个百户左右的新村庄可匹配300吨联合小型环保宝。该种型号环保宝年产水肥4000吨,可供50亩大棚蔬菜或300亩粮田用肥,无需施用化肥便可满足1000人/年的无公害蔬菜、粮食的需求。农户在自给的同时还可有余量供应市场。

3.一个千户住宅小区可匹配3000吨联合中型环保宝。该种型号环保宝年产水肥4万吨,可供500亩大棚蔬菜或3000亩农田用肥,年产无公害蔬菜或粮食足够万人食用一年,农户可自用外,可有较多剩余无公害粮菜供应市场。如以小区或村为单位安装相应型号或大小的环保宝可为市场提供更多的无公害产品。

4.大专院校、机关单位、公共场所、酒楼宾馆等,可以人口为为依据匹配相应型号的环保宝。此种型号的环保宝产出的水肥除用于菜地、花园、草地外,多余水肥可用管道就近联网于农场,用于农田。

篇4

近几年来,中国推行了一系列的财政扶持政策,许多投资者也渐渐开始关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发展状况。中小企业担保体系日趋完善,开始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小型企业和各大银行之间的协调合作架起了桥梁。但是就目前来说,我国刚刚兴盛起来的融资担保行业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担保风险也严重威胁着行业的健康发展。什么才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控制正确的实践路径,怎样才能有效控制融资担保过程中可能的风险,都是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工作者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具体含义

中小企业,英文写为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是指跟同一行业的大企业相比,由单人或几人提供资金,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经济单位。中小企业通常都由业主直接管理,雇佣人数和运转资金都不多,外界对其的干扰也相对较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是指作为有利益关系第三方的中小企业为受保企业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具体的融资方式有借款,透支,延期付款,银行给予授信额度以及发行除了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等。企业融资担保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借款者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担保项目代偿风险、业务操作和项目管理风险、担保资金安全风险和反担保措施风险等。担保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不善、对受保企业的监管不力,债务人还款能力的不足和道德水平的低下,又会给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带来风险。

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作用

其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尽可能地降低企业和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国家政策的变化和市场经济的波动对中小企业信息机制的干扰很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加入融资担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类问题。一方面,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可以通过与受保企业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了解这些企业的财政情况和业绩状况。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可以提供专业的人员对受保企业进行调查预估和风险评估,而不再需要银行来完成这些工作。

其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还具有降低交易成本、引导资金流向、参与金融创新等作用。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专业人才和风险控制体系可以发挥企业的自身优势来形成规模经济。政府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优惠政策。担保机构作为一种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对服务对象的选择来将政府资金引导向受政府扶持的产业。虽然担保行业起步较晚,但其行业间的竞争却是愈发激烈。社会服务对担保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促使担保机构开发出了各种各样创新型融资担保经营管理模式,推进了担保行业的体系发展和完善。

三、企业融资担保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和治理机构不够完善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经营治理机制来保证其的正常运营。治理机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和经营管理层。但是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并没有明确的职责意识。机构里有的人身兼多职,有的职位形同虚设。不论是岗位的设置,还是人员的安排,都存在分配不合理的问题。

(二)风险管理的体系和手段有待提高

融资担保企业的担保项目在各个方面都需要管理体系的支撑。以平面空间的横向来看,担保机构不管是对外还是对内都需要社会服务体系和内部风险监管制度。以时间轴线的纵向来看,担保前期的预警、评估和审批,中途担保合同的制定和反担保协议的签署,后期对受保企业监测数据的跟进,也需要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四、中心企业融资担保控制风险的实践路径

(一)加强法律体系和外部分散、转移、监管体系的建设

良好的外部法律环境是保证担保机构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如果没有法律的监管,违约、拖欠和信用透支等不良现象就会肆无忌惮地出现,不仅给担保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还会严重破坏担保企业的信誉,使担保机构陷入极其艰难的境地。在《担保法》和《合同法》的基础上制定出与担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快担保配套法律的出台,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只有加强担保法律机制的建设,在外部构建起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控制企业融资担保的风险。

最初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动机是为了对各大银行的信贷风险进行分散的处理。担保机构的正常运行和资金周转都需要银行的配合。分散担保风险的基本途径就是加强与银行之间的相互协作。一方面,担保企业和各大银行要明确各自的担保范围、均衡义务、资信评估、代偿条件等内容,共同承担控制和分散风险的责任。中小企业要尤其注意,不能全盘接受银行的信贷风险,要划分出保证双方利益的分担比例,避免全额担保。另一方面,担保机构和银行之间要加强业务合作。双方可以共享各个企业单位的信用数据资源,加强对企业信誉的监管。

转移融资担保风险主要的途径有两个,分别是“可选择性风险转移”保险机制和完善信用再担保体系。“可选择性风险转移”,简称A.R.T,是融合了银行、保险和资本市场这三个资金运转场来规避新风险的一种保险机制。和承担传统风险的传统保险不同,不但扩大了承担的保险内容,拓宽了转移风险的渠道和效率,还把突发事件带来的影响降到了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担保风险的外部转移,可以保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健康运转和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信用在担保体系是一种多层次的担保手段,具体是指担保机构将承担的风险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出来,进行再次担保,并由再担保机构承担再次担保承担的风险。一旦受保企业违反了合同约定,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会按照分担比例分别进行代偿。这样就可以尽可能地将融资担保企业的风险控制在自身的承受范围内。

风险担保行业作为一种兴起不久的新兴行业,要保证自身发展的持久性,就需要来自外部的监督管理。社会服务体系也就成了保证担保机构良性发展的重要条件。所以要建立起监管制度、稽核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往往需要承受较高的风险,加入当地的行业协会,进行信用担保强制再担保是借助社会服务业体系降低风险的主要方式。

(二)构建预警机制和内部分散、转移、补偿等机制体系

建立完善的预警指标体系是加强融资担保风险内部控制的前提条件。完备的风险预警机制,用科学的手段对受保企业的风险进行跟踪和监测。当预警系统的监测数据显示受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或有恶意违约的情况出现时,担保企业可以迅速修改、及时调整合同条款,甚至取消、终止签约合同的效力,从内部有效地控制融资担保的风险。

作为按准债权经营模式运行的传统担保业务,承担的风险极高、收益却很低。担保投资把这种单一的经营模式扩展为准债权和准股权相结合的二元化经营模式,既拓宽了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涉及范围,又达成了担保风险和业务收益相匹配的目标。如果受保企业成功上市,期权和股权能就保证担保企业的投资收益。如果受保企业上市失败,担保机构只要放弃期权和股权的行使权,就能作为债权人优先享有追债权,这样就成功分散了担保企业的担保风险。

根据担保机构的具体情况,担保企业可以建立反担保机制来实现担保风险的转移。反担保是指为了保证担保企业的优先追债权,在担保前要求受保企业向担保企业提供担保物或担保合约。一旦受保企业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或现有资金无法偿还贷款等情况,担保机构可以处置担保物来获取一定收益来减少损失,或者依据担保合约要求受保企业在宽限的时间内提供补偿。

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还可以通过风险自留的风险管理机制,用企业的储备资金来进行周转、补偿或自保,有效减少担保风险带来的损失。但这种自保的方式需要两个必备条件。一是要准确预估风险,把损失控制在自身的承受范围之内。二是担保企业有储备足够用来弥补损失的准备资金。这种内部补偿机制的建设可以保证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中小企业作为一种实施大众创业的重要载体,其融资担保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中小企业的担保机构还没有完善的公司组织机构和经营治理机构,也没有健全的风险管理的体系和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分别从内、外两方面提出了风险控制方面的实践性建议。只有同时实行内、外两方面的实践措施,才能切实地对担保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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