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投保的流程范文

时间:2023-07-23 08: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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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投保的流程

篇1

业内人士分析,在保险营销方面,实现移动全流程投保是险企与业外合作的主要目标之一,目前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可以达到这一水平。但短期内,移动互联网还不能单独成为保险营销渠道,更多的还是传统渠道的辅助工具。如何应用移动互联网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或是险企当前考虑的主要问题。

据了解,目前几家大型保险公司已经拥有可以全流程投保的移动展业平台。平安人寿从2010年10月1日起,首推金领移动展业新模式在全国使用,2011年7月,升级版金领移动展业新模式二代上线,据悉,这一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可以完成客户“了解产品完成投保获得核保结果现场交纳保费现绸得保单”整个过程。此后多家险企推出类似的全流程投保模式,如太保寿险的“神行太保”、阳光人寿的“快易保”、中国人寿的“国寿e家”以及今年天安人寿与快钱合作推出的T-PAD服务平台。

目前行业内的移动展业平台大概有两种,一种是以平安金领移动展业模式为代表,就是所谓的笔记本+POS,再结合部分传统投保流程的综合性解决方案,目前平安也可以通过笔记本电脑进行第三方支付;另一种就是平板电脑结合3G的移动展业模式。

“最终实现移动展业是险企的主要目标之一。保险公司选择战略合作的这几类公司共同的特点就是有技术优势,而三大运营商还有客户优势。”某大型保险公司网销人士表示。

“但是这些移动展业平台都只是个险渠道、银保渠道等传统渠道业务员展业的辅助工具,只有业务员有权限利用这一平台辅助营销,而不是客户自愿投保的平台。”某保险集团网销人士指出,目前除保险公司官网外,还没有开放的移动应用供客户自愿安装完成投保。

篇2

被保险人自有的或与他人共有的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住房。

承保范围

凡是个人住房的合法所有人均可以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投保基本流程和手续

投保人提交填写正确的投保单。

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载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内容。

主要保险责任

因一般自然灾害或火灾、爆炸、水管爆裂、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被保险人个人住房的损失。

保险金额的确定

根据条款规定予以确定。

赔偿基本流程和手续

篇3

首先,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应当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满足需求的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其中,从业人员主要负责保险产品销售及服务,应当具备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其次,在开展业务时,自办网站和非自办网站都是可选途径。

自办网站开展业务的,如平安保险“网上商城”、泰康保险“网上专卖店”、新华保险“网上自助服务”等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网站应依法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网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网站电子商务系统应安全可靠,具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第三方电子认证等安全技术以及数据备份功能;同时,建立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而通过非自办网站开展保险业务,如在携程、淘宝等网站出售保单的,那么网站主办者(网站所有者)应当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网站依法取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网站接入地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监管规定》要求,网站主办者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网站最近3年运营良好,未受到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这两项规定对网售保单设置了一定的门槛,一些小型网站无法达标的话,将不具备销售保单的资质,此举也将进一步保证交易安全性。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通过互联网站销售保险产品。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委托保险兼业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也就是银行、邮政等机构不得进行网上保险业务。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信息披露需醒目明确

为了帮助消费者选择更合适的保险产品,《监管规定》指出,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需在显著位置列明保险产品及服务等信息。

例如,保险产品的特点、风险;保险合同全部条款和费率表,其中应当对保险合同中的犹豫期、免除保险公司责任条款、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等事项予以重点提示;保险合同订立的形式,其中采用电子保险单格式的,应当予以明确说明;保险单证、保险费发票凭证的配送主体和配送方式;保险单查询及投保人咨询、投诉渠道;保险合同承保、保全、退保、理赔办理流程及退保金、保险金支付方式等。

篇4

网络渠道怎样买保险

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上销售产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建立自己的网站直接销售,二是通过网络保险超市、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产品。出于网络自身的特点,目前在网络上销售的以意外险、车险等条款简单、价位较低、方便自助购买的险种为主。

网络购买保险的流程极为简便,消费者在网上浏览险种的介绍及条款,填写姓名、证件号、联络方式等必要的个人资料,信息确认无误后使用网银、信用卡、支付宝等多种方式进行在线支付,即可完成整个过程并生成一份带有法律效力的电子保单。

仍以光大永明为例,目前该公司已与民生银行开展合作,首期推出4款特色突出、购买便捷、附加价值高的意外险在线卡单产品,消费者可登陆民生银行的网上保险超市,体验光大永明产品的在线投保,在线支付以及保单查询的网上自助式购买流程,感受e时代购买保险新方式,真正实现“随时随地、一点鼠标、轻松投保”。

除继续加强与第三方平台的合作,据称,光大永明还将大力进行自有网站的改造及建设,首期将丰富在线网站的内容,做好用户体验,迅速建立起线上线下的联系,同时提供完善的在线投保程序,通过产品介绍,保费试算,在线咨询等服务保证这一过程的方便、快捷。此外,光大永明还将进一步丰富网络销售产品,针对年龄、风险需求、购买能力等诸多细分因素打造意外险产品线,建成包括旅游平安险、交通工具意外险、商务人士意外险、意外住院津贴和返还型意外险等险种在内的“专业意外险超市”,并开发简易的理财型及医疗产品。

网络保险服务有保证

“马上要和几个朋友去自助游,想在网上为自己买一份保险,但不知道如何鉴别真伪”、“我在网上投保后只收到电子保单,现在出事了,应该怎样理赔呢”,不少在网上购买保险的消费者都会产生这样的疑问。

网络保险是自助式购买,免去了中介及人环节,因此可以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但消费者购买保险时无法得到面对面的服务,眼前只有冷冰冰的显示屏幕,难免会产生种种疑虑和担心。对此,保险公司构造了一套完整的服务体系,以便全面保障客户的利益。

首先是设立7×24小时服务热线,消费者可以随时咨询客服人员,解答投保过程中产生的疑问,支付完成后还可进行简单的信息变更。采取短信平台、邮件平台与核心系统对接的方式,消费者在投保成功后的次日将会收到确认短信及邮件,并可通过保单号在光大永明官方网站及客服电话进行保单验真。消费者在网上投保过程中生成的电子保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单证,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效力,可凭其完成理赔相关工作。保监会要求网络保险业务只能在已设立省级分公司的行政辖区内开展业务,因此网销产品的理赔将与其他保险产品的程序一样。

为了令消费者拥有愉快的体验,据记者了解,光大永明之后还将推出一系列特色网络服务。如积分商城,产品赠送试用体验,投资理财分析工具体验,针对老客户的登陆奖励活动、购买奖励优惠等。

篇5

[中图分类号]D922.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5-0004-02

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经过一段时间,就成为不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就得以投保人在订立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而主张合同无效并拒绝赔偿保险金。该条款起源于英国,作为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无理解除合同的一项措施,重塑了保险公司的诚信形象。19世纪后不可抗辩条款被纳入大部分国家的保险法律。2009年2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加入了不可抗辩条款,迈出了“以人为本”的一大步,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内容

新《保险法》(2009年)在总则第十六条对不可抗辩条款作出了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公司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与旧《保险法》中相关内容的比较

旧《保险法》中对不可抗辩条款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有所涉及。《保险法》(1995年)第五十三条和《保险法》(2002年第一次修订)第五十四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旧《保险法》只是对人身保险中年龄误告这一特殊情况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相比较下,新《保险法》扩大了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范围,不仅适用于人身保险,而且适用于财产保险;不止限于年龄误告,而扩大到所有告知内容。根据新《保险法》,如果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论是无意或者恶意,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人都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即得负责赔偿。

2.与国外保险法中相关内容的比较

不可抗辩条款起源于国外,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保险法律都有关于不可抗辩条款的详细规定。新《保险法》对不可抗辩条款的增补是我国保险法制进程的一大进步,但与国外的保险法相比,还有以下几点差距。

(1)未规定被保险人在两年内身故的情形。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内死亡,但拖延到两年后才申请理赔的,即使保险人调查发现存在不如实告知的情况,按照新《保险法》也必须赔付保险金,这对于保险人是不合理的。而美国的保险法中规定有“两年抗辩期限届满前被保险人必须存活”的条件。

(2)未规定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例外。国外不可抗辩条款一般规定有以下几个例外:①保险合同不成立的情形;②特别严重之欺诈的情形;③未按时缴付保费的情形。而新《保险法》中对于以上行为都适用不可抗辩条款,会助长保险恶意欺诈,引发保险分歧和纠纷。

二、不可抗辩条款的意义

1.对投保人的意义

不可抗辩条款对保险消费者具有积极意义,保护了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保险理赔的确定性,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不再担心因未如实告知而无法获得理赔或被解除合同的风险,增强了保险消费者的参保意愿。

2.对保险人的意义

对保险人而言,不可抗辩条款既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也有消极意义。一方面,对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公司,不可抗辩条款促进其重视对投保者的告知内容进行审核,严格调查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从而规范保险人的销售活动。对于成立满两年的保险合同,将会无条件理赔,扭转了保险公司理赔难的现状。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不可抗辩条款的不完善,对于保险欺诈等行为有一定的助长作用,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3.对保险业的意义

不可抗辩条款能抑制“以恶制恶”的保险业不良风气,对保险业的积极长远发展有重要作用。在旧《保险法》下,投保人逆选择现象普遍,故意隐瞒告知事项进行投保,而保险人在明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仍然收取保费,保险事故一旦发生,保险人就以早已掌握的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事实为由,不陪付保险金且不退还保险费。这种恶意的投保和恶意的拒赔导致全社会对保险业得信任度极大地降低。在新《保险法》下,不可抗辩条款能很好地遏止这种行为,使得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信心增加,带动整个保险业得良性发展。

三、保险公司对不可抗辩条款的应对策略

1.优化投保单,多渠道全面了解投保人情况

对投保单的科学设计能有效防范投保人欺诈风险,降低保险公司经营风险。针对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应当对原有投保单的告知事项进行合理的增加和修改,例如扩大告知内容的范围和时期;对于需告知的重要内容可要求必须有相关证明人签字;对于高风险高保额的保险种类需制定符合其保单责任特点的告知内容。

2.建立严格约束机制,提高人队伍素质

保险人肩负着对投保人进行保险业务说明和初步调查删选的重要职责。人未履行说明义务或故意协助隐瞒投保人的告知内容在新《保险法》条款下会进一步助长欺诈骗保的行为,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经营损失。因此,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并通过培训提高人的业务素质,在核保的最前线防止“逆选择”现象的发生。

3.规范核保规则与流程,建立投保人信息平台

调整核保规则和流程是保险公司防范投保人投机风险必要举措。第一,坚决落实对投保人的契约调查和体检制度,建立两次或多次审核法;第二,在核保程序上,可针对不同险种的主要风险点对关键流程节点进行差异化。第三,建立全保险行业的投保人信息平台,对投保人就诊及住院信息,投保人资产信息,和在各保险公司投保人历史核保核赔信息进行分析,规避投保“逆选择”风险。

[1]程琦,夏黎.《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的风险影响与应对策略[J].武汉金融,2010(03).

篇6

近几年internet技术在中国日益普及,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报告显示,到2005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突破1亿人,上网计算机达到4560万台[1].与此同时各行业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应用也发展起来,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应用以其全时空、低成本、交易简便、沟通双向等诸多优势取得了较快增长。据美国行业协会分析,有未来10年内,超过三成的商业保险险种和近四成的个人险种将在互联网上在线交易。目前国内许多保险公司应用电子商务进行网上产品宣传、业务培训、资料收集等工作,也有一些保险公司实现了一些在线业务运行,但与国外保险公司相比差距还很大。

在电子商务的环境下,中国保险企业要想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除了建设好适合于电子商务环境的硬件和软件外,企业必须对原有流程进行再造,以适合电子商务的环境要求。事实上,由于保险产品具有同质性,保险公司之间的差别主要来自于各自的业务流程,业务流程由此成为建立保险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之一。从国外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来看,流程再造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成功的流程再造,就没有完整的电子商务,企业也很难从电子商务的应用中获益。因此,进行电子商务下的流程再造研究对于保险企业在未来电子商务环境中迅速成长、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有着深远的意义。

1 现有保险业务流程分析

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很多,最主要的就是保单销售流程和理赔流程。由于实际中的流程十分复杂,作者在保留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对现有流程进行了必要的删节和简化。

(1)现有保单销售流程

保单流程的主要分为承接新单、核保、新单生成三个阶段。首先,业务员或客户到契约部受理点交单,契约部接单员根据交单条件进行接单初审、新单登记,完成对重要信息的第一次录入。然后由复核人员对新单进行复核,并对投保件作出风险评估,同时作出各种核保处理。最后,对于核保通过的投保件,电脑将自动向财务发出对帐的请求。只要财务的实收暂收费大于或等于业务应收费,该投保件即可在电脑上实现登录、打印,经过配页,再次复核、装订、送达客户,随即完成保单销售。

(2)现有理赔流程

理赔流程分为客户报案、保险公司调查、立案、定损、赔付结案、保户领取赔款几个阶段。保户须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某种报案方式通知保险公司理赔部门,同时应尽快准备相关文件。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派调查员调查,判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是否受损,判定保险损失是否在可赔付范围之内,如可赔付,核实其他事故诊断、证明等,进行立案。然后由定损员定损,录入调查报告等材料,进行保险赔付额的计算和必要的审核处理,打印赔款通知单给保户。最后保户拿赔款单到财务取款[2].

2 现有流程的主要问题

由于目前中国绝大多数人寿保险公司都采取通过人展业的方式,上述保单销售流程和理赔流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仔细分析之后,就会发现其中的主要问题。

(1)效率低

下一张保单从填写投保单到正式签订,需要经过人、契约部、财务部三个部门,而核保过程又须经契约部中多人操作,造成流程被分割成过多的活动,而大量时间消耗在活动与活动之间的连接和数据的传递上。从销售到核保,流程执行时间最多为15天,最少7天。

(2)成本高

保单销售及核保流程的高成本主要是因为臃肿的组织结构和大量的数据单证。此外,保单销售往往采用先销售后核保的方式。而这种先销售后核保的方式意味某些不可保风险只有在核保时才被发现。由于保险公司主动撤单必须将保费悉数退还, 已经发生的成本就只能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3)忽视顾客满意度

由于流程效率低下,周期长,顾客必须长时间等待。而先销售后核保的方式使顾客有时须增加保费或干脆被拒保,造成顾客心理上的不适。

整个销售保单流程虽然在目前通过人展业阶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面对电子商务的挑战,该流程就难以发挥电子商务的各种优势。因此,在未来电子商务环境下,有必要加以重新设计。

3 保险业务流程再造的基本原则

在总结国外一些保险公司借助于企业再造理论思想进行的一些保险业务流程改造实践的基础上,国内保险公司保险业务流程再造基本原则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集成活动

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企业可以将原模式中被分割的许多活动合并在一起,把相关工作人员尽可能减到最少。这种跨功能的活动集成提高了企业的整体效率。

(2)推行同步工程

同步工程结合了连续流程和平行流程优点,将所有活动分成若干活动组,组内活动连续执行,各个组同时、互动地进行,能够大大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实现同步工程的关键是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确保信息集成和开发小组的相互协调。将同步进行的工作联系起来,而不是仅仅联系产出。

(3)用it协调分散与集中、集权与分权的矛盾

集权的优势在于规模效益,而缺点是缺乏灵活性。分权,即将人、设备、资金等资源分散开来,能够满足更大范围的服务,但却随之带来冗员,官僚主义和丧失规模效益的后果。有了信息技术,尤其是数据库,以及远程通信网络和标准处理系统,企业完全可以在保持灵活服务的同时,获得规模效益。

(4)保持与外界唯一的联系点

电子商务要求流程和顾客之间只有一个联系点。当流程比较复杂或过于分散时,往往不可能由一个人包办,为减少交接传递信息,提高速度和准确性,企业可将人员组成工作团队。但必须有一名人员负责和顾客的联系,解决顾客问题[3].

4 电子商务环境下保险业务流程的再设计

保险企业在进行流程再设计时,其设计思想必须适应保险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特点,电子商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它对保险企业流程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其次,从险种的角度分析,适合网上销售的险种应该是那些核保简单、手续简便的险种。而那些需要搜集大量的资料或进行实地考察的险种则不适宜进行网上销售[4].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保险企业面临两种形式的流程再造:一是以实现网上保单直销为目标的流程再造,一是以提高顾客满意度为目标的流程再造。但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流程再造,保单销售流程和理赔流程总是与顾客利益关系最密切的流程。因此,在现阶段企业应选择这两大流程进行改造。而保单销售流程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分两种,即网络直销形式和非网络直销形式的保单销售流程。

4.1 网络直销形式的保单销售流程

该流程是以核保系统为基础,基本步骤为:客户访问保险公司的网页,选择意外险,填写电子投保单并发送给保险电子商务服务器;服务器运行核保系统进行核保,如发现风险不可保,通知客户拒保,如是可保风险,则计算保费并通知客户;客户若决定投保,在实现网上支付后,核保系统生成正式电子保单,通过网络传递给客户。由于该流程涉及网上支付,而网上支付方式多种多样,步骤繁琐一些。

4.2 非网络直销形式的保单销售新流程

大多数保险险种无法通过网络进行直接销售。但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支持下重新设计改造这些险种的销售流程,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效益。在重新设计时,可以考虑删除人、服务中心等环节,将一张保单从销售到核保的全部活动由一名员工完成,该员工在流程中称为客户代表,他也是流程与客户的唯一联络点。

以寿险保单为例,其电子商务销售保单流程的基本步骤是:客户向保险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提出投保申请,或在网页上填写电子表格,传递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信息系统检查数据是否齐全,若数据完备,存储到内部的数据库中,并通知客户代表;客户代表判断核保是否需要额外信息(如财务状况、健康状况、业余爱好等),如果额外信息能通过网络获得,客户代表发电子邮件要求客户提供;如果核保需要体检报告,通知公司外勤人员陪同客户体检;在获得额外信息后,评估风险的可保性;如属可保风险,计算保费,通知客户;客户若同意投保,客户代表制定正式保单,在网上支付生效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客户[5].

4.3 理赔新流程

网络的出现给理赔带来了一场革命。首先,应用先进的数码技术,公司的查勘人员不再采用传统的胶片照相机,而是用新型的数码照相或摄像器材, 使影像可以立即显现在电脑上,并能够通过网络传递。而扫描仪的推广使理赔人员可以方便地将各种纸面材料转换为电子文档。这样,案件的表现形式就不再是一堆纸张和照片组成的卷宗,而是存在于电脑和网络上的电子文档。这使得各个岗位对案件的审理不再以传统的纸制案卷为媒介,而是通过网络对这些电子文档进行高速的传阅和处理,从而大大提升了案件的办理速度,并使办公成本得到大幅度缩减。同时,高度透明化的新工作模式使各级管理人员能够通过网络迅速搜索到自己所需要的案卷处理信息和图片,使质量管理水平有了一个飞跃。

典型的网上理赔工作流程如下:投保人出险报案后,保险公司查勘员用数码相机拍下现场情况或相关资料,同时用扫描仪将纸面材料扫描;然后上网打开系统,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照片;坐在保险公司定损中心的资深定损人员看图片定损(如有疑问可随时决定赴现场定损);之后,核赔、缮制、财务等环节即可马上开始作业,没有任何时间差。任何需要上一级核赔人员复审的案子也可实时送达,不论该高级核赔人在何处。同时,全国范围的代查勘也都可以方便地实现[6].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的转变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滚滚而来的电子商务浪潮更是以巨大的力量改变着当今的人类社会。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国际上不断出现新的管理经验和管理理论,反映了电子商务时代企业管理的发展趋势和新特点。中国保险企业只有积极主动地迎接新经济的挑战,及时革新现有的管理思想和业务流程运行方式,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统计报告[eb/ol].nic.net.cn/uploadfiles/pdf/2005/7/20/210342.pdf,2005-07-23.

[2]魏华林,林宝清。保险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03-220.

[3]姚国章。电子商务与企业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220-226.

篇7

 

一、传统的工程保险模式传统的工程保险模式是工程保险投保人(承包商、业主或其他相关建设主体)根据项目风险的实际,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申请书;保险公司接受投保人申请,进行风险调查与评估,制定保险单和保险费率,签订保险合同和收取保险费等工作的全过程。在工程保险过程,保险公司对实体工程的追踪主要体现在工程保险的理赔过程中。

二、传统的工程保险程序(1)投保阶段

工程保险投保是指投保人(承包商、业主或其它相关建设主体)根据项目风险的实际,在作出保险安排计划,确定标的、选择条款和确定保险人的赔偿条件后,向保险人提交保险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保险人按照一定程序作出承保决定后,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整个活动过程。

投保人的工作流程[1]:

①根据工程项目风险情况,明确投保原则;

② 制定投保计划。包括保险类型、确定投保的主要内容(投保人与投保标的、保险期、保险额与保费、保单类型及对保险条款选择等)、优化投保方式等内容;

③选择投保方式即确定有谁来投保,采取什么方式投保。实施投保行动,包括选择保险公司,④ 索取保险申请并填写、配合保险人到工地勘察、阅读保险建议书,修订保险计划;

⑤签订保险合同,直至合同正式生效为止。

(2)承保阶段

工程保险承保是保险公司在接受投保人的申清后,进行风险调查与评估,制定保险单和保险费率,签订保险合同和收取保险费等工作的全过程。科技论文。它是保险经营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保险合同的签订和以后的执行,其工作流程如下[2]:

①承保风险:即识别和准确分析投保人的风险是否为可以承保的风险。对于风险较大的保险标的,除了进行现场检验外,还要借助评估专家,技术专家,采用科学手段事先进行预测,并合理应用各种承保方法,如限额承保、加成承保、拒保或确定免陪额等,严把承保关,使得承保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②保险核保:核保是指保险公司对保险风险进行核定、分类和选择,以此决定对投保业务是否接受以及附加何种条件承保,并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相应费率的过程。

(3)理赔阶段

理赔程序分九个步骤:报案受理、现场查勘、损失核定、赔案处理、赔款理算、赔案审批、赔案管理。理赔程序如图1所示,关键的步骤为赔偿责任的认定、现场查勘取得详尽的损失资料与数据、有关损失额的确定以及赔付后的责任追偿[3]。

报案处理:了解报案详细情况;查对单底,确定保费到账;责任初审;超权限上报。

现场查看:核对承保资料;组织施救受损标的;调查出险原因;拍摄现场照片;清点受损财产;查阅财务账目;收集赔案材料;预估损失并申请立案;缮制现场查勘报告。

损失核定:确定受损金额的依据;确定残值的依据。

赔案处理:审核保险责任;审核施救费用;审核是否属保险标的;通融处理上报。

赔款理算:缮制赔款计算书;缮制《赔案处理报告》。

赔案复核:对赔案单证及有关项目内容进行复核。

赔案审批:全面审核赔案材料,作出是否同意赔付的结论;小型机核赔操作。

赔案管理:检查案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赔案案卷的装订及保管;赔案借阅登记。

追偿:建立追偿档案;搜集追偿证据;与律师协商追偿办法。

三、传统的工程保险模式影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我国2000年工程保险保额仅为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与发达国家工程项目投保率达90%以上的比例相差甚远。我国2001年建安工程及责任保险的总保额为4292亿元,仅占财产保险保额的2.22 %,这与国外相差甚远。

2002年,全球工程保险市场规模达到56.48亿美元。同比2002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3499亿元,建安工程投资达到26578亿元,而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险的保费收入仅为8亿元,占建安工程总量的0.03%。在保费收入较低的情况下,我国工程保险还存在赔付比例高的特点:2003年全国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已超过7445.2亿元,保费收入14.5亿元,赔付支出6.05亿元,未决赔款8.01亿元。如果建设项目的投保率达50%,工程项目的保险金额将达到13000亿以上,以工程保险0.4%的费率测算,其市场就超过52亿元[4]。

四、传统工程保险模式的缺陷分析传统的工程保险模式存在的缺陷,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个是静态的风险管理思想其次就是其静态思想导致工程保险模式程序上的间断。

(1)静态的风险管理思想

传统风险管理思想:将项目的发展人为地划分为“现在”和“将来”两个独立的状态,在“现在”进行风险分析(即承保),“将来”对其进行理赔。

在以往的工程风险管理中,通常将前三个工作单元称之为风险分析阶段,后三个单元称为风险管理阶段。这种阶段划分显然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明确体系当中各个单元和阶段的任务和目标。问题在于如何将这两个阶段和项目本身的实施过程结合起来(如图2、3所示),即风险分析主要是在项目的初期作为可行性研究或决策依据,而进入项目具体实施以后,风险分析就相应结束,进入风险管理阶段。这种做法是一种典型的静态风险管理思想和观念,这种思想和观念严重忽略了工程项目风险的特点。虽然有一些学者认识到了项目过程决策对风险的影响,如文献[5]1990年提出风险管理应该考虑项目的过程性特点,但是并未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由于工程项目不同于保险业的特点就包括工成项目具有很强的过程性,在其发展过程中还要很多因素引起风险的变化。静态的风险管理思想显然不能反映这种过程性,管理的结果会远远达不到预期的目标[6]。

(2)工程保险程序上的间断

由于传统的风险管理思想的局限性,就导致传统工程保险模式的风险管理存在天生的缺陷。虽然保险公司已经考虑到了项目本身的过程性、动态性等特点,尤其是在工程投保后,保险公司的审核投保人的风险,同意接受并与之签订保险合同的这一过程,即承保阶段体现风险分析循环的思想。即传统的保险模式下的风险管理在项目初期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了循环作业,但是,在项目进入实施后却中断了该循环,只剩下风险管理一项作业与项目实施相伴随。

正式由于国内的工程保险主要侧重在工程“承保”和“理赔”这个阶段。科技论文。结合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之一(三阶段控制原理)。即通常所说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保险公司作为市场条件下承担风险的第三方,在 “承保”时,按照风险管理流程,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借助评估专家,采取科学的手段事前进行预测,获取和评价承保信息、审核验险;制定承保方针、作出承保决策、缮制单证等措施中可以理解成为风险控制的事前阶段;当事故或者损失已经发生了,“理赔”阶段查找造成损失的真正原因,明确标的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确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和损失金额;明确被保险人应得的赔偿金额,这一阶段的工作可以被理解成风险事后控制阶段。保险公司很明显的缺少事中跟踪控制阶段,传统的保险模式下风险管理过程是不连贯的,更谈不上循环控制。

这种模式就导致工程出险后,保险公司要对出险的情况从头至尾彻查一遍,尤其事中的风险管理空白,才导致理赔过程中还要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这与真正意义的风险管理工作流程是相反的,风险管理工作的流程是先明确存在哪些风险,并明确保险公司的风险责任,有保险公司进一步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以及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最后明确如何规避和处理风险。但是在传统的工程保险模式下,工程保险的理赔阶段恰恰是没有控制或者是规避风险。由于工程风险造成的损失具有关联性,那么风险发生后,不可排除风险的动态变化,有风险导致的次生风险、道德风险等等问题相应而生。一方面,工程项目不能正常施工,得不到理赔赔偿款延误了工程的进度,工程不能按时完工,就导致工程承包商和业主的施工合同违约。科技论文。另一方面,不利于工程保险业的开展即双方下次保险业务的签订。

五、总结总上所述,我国的工程保险模式亟待发展,发展专业人才,提高保险公司的实施能力,增强承包商、建设方的投保意识,改善服务质量等是工程保险前进的方向。

参考文献:

[1] 我国工程保险、担保推行现状[EB/OL].ddove.com/artview.aspx?guid=67e68691-aa8a-47c7-88ac-f838324fd3b8

[2] 陈津生.建设工程保险实务与风险管理[M]. 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8:108-135

[3] 黄守坤,孙秀清. 保险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9:181

[4] 谢亚伟.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与保险[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5] IDI保险及其条款介绍.建设部厦门“工程质量保险研讨会”资料[Z],2003

篇8

随着私家车的逐渐普及,很多与汽车相关的产品也开始深入公众的生活当中。汽车保险行业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大部分老百姓在购置车险之前对现在的汽车保险仍然是一无所知。这是一方面,一方面,车主们在购买完车险之后,一旦遇上交通事故,关于汽车车险的理赔工作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其实,车险如何赔呢?

首先,车主们应该明确的是,车险如何赔是需要根据车险项目的不同而出现各种各样的变化。所有的理赔事宜都需要根据实际的车险合同进行理赔的。譬如,仅仅投保了交强险,车险的理赔当然就只有交强险的理赔。如果车主投保商业险,情况就会不同,车主获得的理赔就会相对更多些。所以,车主如果想在出险之后,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己的经济损失,获得最大程度的赔付,那么就应该尽量投保商业险,量体裁衣,酌情进行考虑。

此外,车主要了解车险如何赔,就一定要知道车险的理赔流程。一般情况下,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基本上都是相似的: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车主需要注意的是,在出险之后,一定要迅速进行电话报案。车主要把发生意外的时间、地点等详细告诉客服人员,以使车险专员能够迅速到达出现地点。另外,车主在办理车险理赔的时候,要填写车辆保险索赔单,车主在填写时要把出险的过程以及损伤情况写得详细一些,并且要实事求是进行填写。车险公司的理赔时效对车主的理赔能不能迅速获得理赔来说很重要,所以车主在投保车险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车险公司的理赔的时效等,从而选择更好的车险公司。

所以,车险理赔这个问题,既同车主所投保的险种有关,同时也同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有关。车主清楚了这两点之后,在投保车辆保险时就应该尽量选择一些商业险险种,当然,商业险投保价格较高。车主可以选择网销车险,另外,车主选择理赔服务口碑比较好的保险公司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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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提出了“三集五大”的发展方式。“三集五大”指: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大规划、大建设、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体系。实施两个转变:转变公司发展方式,转变电网发展方式。按照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简称“四化”)要求,实施“三集五大”体系,实现公司发展方式转变。2014年,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建成职责、流程、制度、标准、考核“五位一体”协同机制,就要重点解决职责不明、流程不顺、管控不力的问题,使“三集”和“五大”紧密衔接,确保电网安全、人身安全、队伍稳定和优质服务。

滨海供电分公司是天津市电力公司所属大型供电企业拥有的资产种类多,数量大,这样的企业就更应该做好“三集五大”及“五位一体”的建设。建设管理流程、技术规范和建设标准,强化建设关键环节管控,加强建设职能、工程项目和建设队伍的专业化管理,提高电网建设安全质量和工艺水平,提升建设管理效率和效益,实现电网建设“国际同行业领先、国内各行业领先”目标。全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要根据公司制定的体系框架,优化各项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标准,研究制定配电网建设的管理、工作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统一的制度标准体系;要注重开展全员培训,使基建战线员工掌握建设管理制度、技术规范。

二、电力企业资产保险内部控制现状分析

电力企业资产分为自有资产和国网公司总部委托资产两个大类。电力企业又分为发电企业:主要是从事电能产品的初加工,把水、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风能、太阳能等一次能源转换成电能这种二次能源。输电企业:主要从事电能输送、传输活动的企业。供电企业:主要从事电能供应、配售活动的企业,是直接面向用户。电力建设企业:从事电力项目的施工建设、电力设施的安装、调试等活动。如电力建设公司,电力安装公司。电力修造企业:从事电力设备以及相关设施的产品开发、生产制造、维修服务等活动的企业。例如,电力设备制造公司、设计开发公司、检修公司等。电力投资公司,电力咨询公司。本公司为发电企业,下面我们就以发电企业为例对资产保险内部控制的现状进行分析。

发电企业的财产投保一般是以“一刀切”的形式进行综合投保,财产综合保险主要投保资产包括:输电线路、变电设备、配电线路及设备、用电计量设备、通信线路及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信息设备及仪器仪表、发电及供热设备、水工机械设备、制造及检修维护设备、生产管理用工器具、辅助生产用设备及器具、房屋、建筑物、车辆等,这样的投保形式就能够涵盖我公司固定资产的总额的90%以上,能够达到资产保全的目的。

三、电力企业资产保险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完善建议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投保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服务的原则。

(一)资产投保

(1)控制点――保险经济公司的选择。公司总部通过招标方式,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相关制度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实力、管理水平、行业影响力、对电网业务的熟悉情况、为公司提供保险服务的历史情况、保险业务战略合作、公司整体发展情况等因素,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选择一定数量的保险公司为公司财产保险服务供应商,招标工作由财产保险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总经理负责确定保险经济公司。

(2)控制点――年度国网公司保险建议书和保险方案的制定及审核。保险经济公司制作《年度国网公司保险建议书和保险方案》经省公司保险部门,报经国网总部财产保险工作指导小组审批,确保保险方案经济合理,投保范围符合下一年总体保险方案。透白范围包括输电线路、变电设备、配电线路及设备、用电计量设备、通信线路及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信息设备及仪器仪表、发电及供热设备、水工机械设备、制造及检修维护设备、生产管理用工器具、辅助生产用设备及器具、房屋、建筑物、车辆等。

(3)控制点――资产投保方案及合同合法合规性审核。国网公司法务部门依据审定的保险方案,确定次年固定资产投保范围,拟定《保险合同》《投保资产清单》等,报经本层级经法部对保险方案和保险合同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核,确保保险方案和保险合同附件完备,履行招标程序,合同条款规范合法,操作程序合法合规。

(4)控制点――投保方案合理性审批控制。国网公司财产保险工作指导小组审批省公司投保方案合理性控制,与保险经纪公司签订委托合同,选定保险公司并依据国网总部审定的保险方案制定《省公司投保方案》,报经省公司总会计师及国网总部财产保险工作指导小组审批,确保投保方案合理,符合国网公司审定方案;所选保险公司隶属国网公司财产保险工作指导小组公布的保险公司列表范围之内;保险费率符合保险监管规定和保险公司的精算定价要求;保险费率的确定结合费率历史水平、保险保障范围扩展情况、投保资产的优化组合情况,符合市场化原则。

(二)资产索赔

(1)控制点――保险赔付协议合理性控制。财务部主任依据经审核的《索赔申请书》,与保险公司协商签订《保险赔付协议》,审核资产主管提交的保险公司赔付意见,审核赔付金额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保险合同条款。下一步总会计师审批经财务部主任审核后保险公司赔付意见,确认是否同意赔偿意见,根据省自行设置审批权限,对于不同保险条款理赔或一定金额以上的保险理赔,还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对于地市/县公司,还需要省公司财务部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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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6-0122-01

建筑工程保险是转移建筑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风险的一种方式,它主要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施工机具险、第三方责任险、车辆险等险种。随着建设工程招标制度、建设项目法人制度等工程建设制度的不断深入推进和完善,建筑工程保险制度为建筑工程的风险转移和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一、我国建筑工程保险机制的现状

(一)起步晚但发展较快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建筑工程保险制度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得以建立和发展,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工程保险制度起步较晚,但从目前现状来看,不论是险种上、规模上、结构上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从1998年开始实施的建筑法,将建筑工程从业人员意外伤害险纳入法律框架,这被视为我国建筑工程保险制度的起点。

(二)建筑企业保险观念还未得到深入和推广

一些中小型建筑企业为节省成本、或者对保险缺乏足够的认识,未能对建筑工程和相关利益方进行投保。这一方面增加了建筑企业自身的风险,对建筑企业风险自担能力存在较大考验。另一方面对建筑行业危险作业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的保障不足,违背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准则。

(三)对建筑企业的监管力度和效率还有待提高

目前,部分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资质升级、劳动用工方面的操作还比较混乱,对其监管还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

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时借用资质、违规分包转包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样导致了建筑工程相关保险的投保责任主体不明确,或者投保责任人推卸、拒绝投保责任,对建筑工程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和人员安全带来潜在的威胁。

建筑企业在资质申请、升级和增项上利用挂靠人员资格证书的形式获得注册的现象还存在,导致建筑企业的实际工程承揽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与注册资质不符,在接到工程后难以有效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建筑市场竞争秩序,违背了市场竞争法则。

建筑企业从业人员有大量的临时用工、农民工等群体,大多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未按照强制性要求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使得其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二、建筑工程保险机制的发展思路探讨

(一)完善建筑工程保险制度体系

进一步完善细化建筑工程保险制度,加大对未按强制性要求投保的企业的惩处力度,使建筑工程保险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建筑工程保险要以强制险和自主险相结合,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险种要进行强制性约束;同时根据工程种类设置一些供企业自主选择的险种,形成完善的工程建筑保险体系。要强化建筑企业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将强制险的执行情况纳入信息公开范围,对未有效履行强制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予以资质降级、禁止投保、资质吊销等行政处罚。

(二)规范保险投保和理赔流程

要规范保险的投保和理赔流程,切实保障投保人、受益人的利益,避免出现投保交钱时是“上帝”,理赔时却处处刁难的现象。投保流程和理赔流程要规范简单易于操作,尤其是理赔流程的时限要合理,赔付资金要能及时到位,以解决风险因素导致的企业经济损失和民事纠纷。要培养商业保险企业的主动服务意识,监督其履行职责,完善理赔流程设计,利用网络平台和数字技术实现网上理赔、异地理赔、实时理赔等服务,鼓励更多的建筑企业参与建筑工程相关商业保险。

(三)培育一批实力强、服务好的建筑工程保险企业

要加大对建筑工程商业保险企业的支持和培养力度,为其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信贷支持,保险企业要善于创新,挖掘建筑工程行业保险的价值,提供险种更为丰富、精细,让建筑企业感觉到投保就是购买服务,投保就是转移风险。

要强化对建筑保险企业的资金监管,确保投保资金被用于合法合规的渠道保值增值,严禁套取、挪用建筑工程保险金。规范保险行业秩序,避免建筑工程保险出现广告多于服务、忽悠多于承诺的现象,打击虚假宣传和不符合实际的口头承诺。

同时,要培育建筑工程保险相关的产业链,要形成建筑工程保险企业、建筑工程保险相关的中介、法律服务、理赔咨询等相关产业相互协同、配合的完整产业链条。让建筑工程保险成为服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开发价值高的行业。

(四)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提高法律意识

建筑工程保险往往是一个存在纠纷的过程,有纠纷就要有调节、有界定、有法律。建筑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力和实际,设置法律事务部门,聘用专职法律顾问等方式提高法律意识,法律意识要贯穿工程保险分析、投保和理赔的全过程。法律意识的提高,一方面为建筑企业主动购买强制性保险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也为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五)建立建筑工程保险机制评价体系

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保险机制的评价体系,对大到整个国家、一个省市,小到一个城市、一个企业的工程保险机制的完整性和运作效率进行评价。要有完善的评价指标、合理的评分准则和闭环的改进与提高机制。

工程保险机制要按照不同的主体和需求建立,在国家层面建立覆盖全国的工程保险机制,地方要建立覆盖全部辖区的机制、施工企业、保险企业等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工程保险机制。

各个机制之间要通过职能和业务指导关系有效衔接,且每个体系都能形成考评-整改-提高-再考评的闭环运作体系。使得保险机制体系要符合不同区域、不同时间和不同企业的发展需求。

考评指标要具有代表性、全面性,既要抓住能衡量工程保险机制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又要权衡统筹全面性、系统性,不同指标设置不同的权重,这样使得考评体系指标更加覆盖全面、重点突出。

(六)强化劳务分包市场监管

社会保险是全部职工和居民的权利,也是建筑工程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建筑行业从业的农民工、临时工等主要以劳务分包的形式管理,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管,为务工人员按照法律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以外伤害险。要教育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危险作业的工种强化保险意识,既要得到工资性收入,也要享受医疗、工商、生育、失业等保险,获得必要的社会保障。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结论

建筑工程保险机制是保障建筑工程行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为建筑企业风险转移和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提供了保障。针对我国建筑工程保险起步晚、发展较快、建筑企业保险观念和对建筑企业的监管效率有待提高等现状,要通过完善建筑工程保险制度体系、规范保险投保和理赔流程、培育一批实力强服务好的建筑工程保险企业、鼓励建筑施工企业提高法律意识、建立建筑工程保险机制评价体系、强化劳务分包市场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建筑保险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建筑工程参与各方的设备、机械、人员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减少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法律纠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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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购买临时车险的话,只需要带上身份证、汽车行驶证等资料到保险公司营业部去办理投保手续就行了,和常规保险的投保流程是差不多的。

2、现在还有一些网上投保的渠道,也非常的方便。只不过要购买临时车险的话,只能购买交强险这样的强制保险,而无法购买商业保险。

3、临时交强险推出后,车主可自主选择投保期限。保险期为8个月以内的,需要缴纳的保费=180元×10%×投保月数。保险期在8个月以上的,则保险期限每增加1个月,保费就递增5%。所以买一个月的交强险的话,需要缴纳的保费就是:180×10%×1=18元。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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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可以直接到泰康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办理退保。

2、在办理退保时要提供以下文件:(1)投保人的申请书,被保险人要求退保的,应当提供投保人书面同意的退保申请书;(2)有效力的保险合同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3)投保人的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投保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

3、办理流程:准备好保险单,投保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保险公司的网点办理。保险公司把退款打到你的银行卡。

(来源:文章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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