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范文

时间:2023-07-24 09: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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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

篇1

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外出旅游、住宿、到酒店用餐的人数逐年递增,外国游客到中国旅游的人数也在不断攀升。在这样的发展势头下,我国的酒店数量水涨船高,在中职学校中开设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也就成了大势所趋。但据市场研究显示,我国一些较为大型的、档次较高的酒店对相关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职业水平都有很高的要求,仅仅掌握理论知识,实践能力不强的人员无法在酒店中发挥积极作用,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逐年降低。造成此类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教学的落后性和不科学性,教育缺乏职业化的指导,毕业生很难适应酒店对管理者的职业技能要求。对此,我们要改变过去的单一教学模式,建立实训基地,拓宽实践渠道,为学生提供实训的平台,从而更好地提升他们的职业技能,在酒店管理中发挥他们的优势,以适应市场竞争的严峻态势。

一、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对中职学校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作用

第一,有助于满足职业定位的需要。现如今,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市场是社会运行的主体,是教育的本位参考因素。中职学校的教学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学生的就业为目标,培养具备完善道德素养和综合技能的专业人才。酒店行业需要的是职业能力素质过硬的学生,因此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加强技术指导才是满足市场需求的根本,是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保障。

第二,有助于改变以往的“本本主义”,完善教学内容。所谓的“本本主义”就是指以课本为主,只知道沿袭课本教学,按照书本知识开展授课的教学方法。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单一枯燥,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内容也不够完善。加强对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有助于提高中职学生的学习兴趣,丰富教学形式,完善教学内容,切实满足社会的需要。

第三,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提升酒店的整体竞争力。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酒店行业的竞争异常激烈,中职院校之间也存在着竞争。培养综合素质高的学生是占领教学前沿阵地、提高酒店管理水平的关键。具备良好职业技能的学生不仅能够满足市场的用人标准,还能适应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态势,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服务,从而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二、中职学校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学生对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存在认识态度的偏差。传统理念认为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就等同于服务员,学生不用掌握扎实的知识,也无须进行培训。其实,酒店管理人员掌管着整个企业的运行,属于中高层管理人才,他们在学习中一定要认清自己的位置,端正学习态度,在充实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加强管理组织能力,不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进行学习。

其次,达不到酒店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劳动力素质较低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创新发展和劳动就业的关键。中职学校培养出的酒店服务与管理人才大多只掌握书本上的死知识,实践能力不强,职业技术不高,动手操作能力差,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缺乏处理问题的技巧,沟通能力也不强,根本无法满足市场和酒店的专业要求。

再次,中职学校对学生未来的发展目标定位不准确。学校是教学的主导者,是培养社会人才的摇篮,教学越合理、越完善,就越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也越能满足市场和酒店行业的用人标准。但是目前一些中职院校不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技术培训不到位,素质教育落实不科学,再加上师资力量和实训设备的限制,导致人才的培养目标不规范,与市场需求背道而驰。

最后,教学过程中还忽视了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资格证书的考试认证。不同于学历和文凭,职业证书是对学生专业技术能力的考核认证,与学生的职业能力水平密切相关。但是一些中职院校却忽视了职业技能考试的认证,学生无法获得相关证明,无法体现自己的价值,导致企业不愿意录用这样的毕业生,也就无法提高学校的就业率。

三、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对中职学校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

在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地了解了我国中职院校在开展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职业技能培训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了解了加强培训对学生发展、市场需求以及学校教学的重要作用。为了有效解决这些弊端,发挥培训的积极作用,我们一定要找到有效的对策完善培训,培养高素质的综合人才。

(一)积极调研市场,开展校企合作

市场是中职学校学生毕业的导向,是教育教学的基础参考内容。中职院校的教师一定要准确调研市场,明确大型酒店的用人标准,根据市场需求完善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专业化培训。与此同时,学校和教师要加强校企合作,多与酒店企业进行联系,定期派遣学生到企业开展教学见习,从岗位实际需求出发,建立科学的教学体系,真正实现校企合作,力求培养出专业技能过硬、综合素质高的优秀毕业生。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中职学校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

中职学校是面向市场培养专业技术型人才的摇篮,具有较强职业技术能力的学生不仅仅具备某一方面的能力,只有全面发展且在某一领域具有较强职业素养的学生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用人的需求。因此,我国的中职院校要根据实际,按照不同的酒店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具体而言,我国酒店分为商务型酒店、度假型酒店等等,服务和管理人员又包括营销人员、前厅服务人员、餐饮服务人员、客房服务人员、康乐服务人员等等。这就要求学校在教学中要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明确学生的毕业就业取向,根据学生的专业方向细化教学课程和内容,将学生分班、分组进行模块教学,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服务技能、沟通技巧、应变能力、职业素养及语言表达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作用。

(三)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教学,培养职业技能过硬的学生

过去的中职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教学模式较为单一,学生的综合能力很难得到提高,也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此,教师要采用丰富多样的方法实施授课,在调动学生学习热情的同时提高他们的职业技术水平。例如,某中职教师在酒店服务与管理教学中将学生进行分组,采用小组授课的方式开展教学,让他们扮演酒店的客人和管理服务人员,进行真实的场景模拟,并给服务者提出难题,通过模拟场景教学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和职业技巧,从而培养出具备较高素养的学生,满足市场用人需求。

(四)提高中职院校教师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导者,他们的教学水平、综合素质、道德水准对学生开展积极有效的学习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中职院校一定要严格考核教师的综合素质,严格挑选具备教师上岗资格、掌握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知识、拥有较强教学技巧及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进入学校进行专业课和实训课的教学。学校还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并存的发展战略,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和年轻教师到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和技能培训,及时了解酒店行业的最新市场需求和动态,提高教师自身的技能水平和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教师在企业培训期间,可将对客服务过程中遇到的有代表性的事件整理成教学案例,以充实教学内容。在教师“走出去”的同时,学校可根据课程需求,聘请企业专家担任客座教师,还可定期邀请企业专家到校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真正实现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教学与实践相融合。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职业技能水平是衡量我国中职学校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综合素养的重要指标。在现代化建设逐步完善的大背景下,酒店对服务与管理人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学校一定要根据市场实际,结合企业定位,完善教学,加强酒店服务与管理专业职业技术培训的科学性,积极开展现代化教育,从而为学生实现顺利就业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张莉.中职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现状、问题及对策[D].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2013.

篇2

(二)新居民培训与提供配套服务构建终身教育相结合1.在培训内容和方法上,嵊州市充分体现了按需施教形式多样。企业发展经济需要什么专业,就办什么专业,需要什么人才,就培养什么人才,新居民需要什么,就选择什么内容和教材,给新居民提供各类服务。在具体确定内容时,嵊州市还主动与省政府开展的“百万农民培训工程”“百万企业职工和农民‘双证制’培训工程”“千万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密切结合,与新居民致富结合,真正使新居民学有所长、学以致用、学以见效。坚持以“短期为主、实用为主、分散为主”的原则,采用技术培训与文化教育相结合,长班与短班相结合,自学与集中相结合,课堂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面授与函授相结合,广播电视与黑板报宣传相结合等方式,把各类培训班办到企业,办到车间,办到工地。2.在培训师资和教材上,嵊州市努力实现规范管理持续发展。近年来,嵊州市各职校和成校不断加强教师队伍、教材、器材、教室和实习基地的建设,以保证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的长期稳定提高,已组建了由54名大专院校和市级各部门科技人员组成的全省首个讲师团,巡回到全市各地给新居民讲课。乡镇(街道)成校也聘请了280名兼课教师,经常性地给新居民辅导。根据实际,嵊州市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城市社会生活》《人口教育》《崇尚科学文化,争做知识新人》等多种乡土教材。在实施招生、教学、考试、毕业等各个环节中,既抓规范,又不呆板,鼓励各显神通,既提明确要求,又不搞一刀切,提倡百花齐放,充分体现培训的灵活性、开放性、适应性。3.充分发挥全市职校和成校多种办学的功能。为做深做透新居民服务文章,嵊州市把培训对象逐步扩大到农村各个社区。目前,嵊州市各地都融高教自学考试联络站、成人高校函授站、职业技能培训站、党校、团校、妇女学校、农函大为一体,新居民的培训内容也由原来以岗位技能为主,拓展到各类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党员干部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人口环境教育、科学普及以及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等方面,服务对象也向全体新居民延伸,实现了成校、职校、党校、老年大学、青少年培训中心“五校”办学一体化,形成了终身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新居民培训与方便子女就学解决后顾之忧相结合1.制定出台各项优惠政策。因受自身文化素质和生计的影响,许多新居民子女很难接受正规的义务教育或上学困难而放任自流。为此,嵊州市在优化务工环境的过程中,还把关心新居民子女就学作为加强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帮助解决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促使他们安心创业在嵊州。近年来,嵊州市已先后制定出台了《新居民子女就学优惠政策》《新居民子弟学校管理暂行规定》《新居民子弟入学、转学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2.加大投入建设教育场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嵊州市教体局每年拨专款100多万元,用于新居民子弟学校落实办学场地,增添办学设备;各公办学校对新居民子女学校免费提供业务指导、教师培训及公共设施的资源共享。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分城乡,不分贫富,生活在嵊州的新居民子女均可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决不让一个新居民子女失学。3.公办学校积极提供服务。每一个新居民子女可在指定公办学校插班就读,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不收任何借读费、赞助费;对有特殊困难的新居民子女,学校给予减免杂费,并帮助联系结对资助;公办学校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免费向新居民子女开放体育活动场所,提供活动器材。2014年全市共有38所公办学校接纳3516名新居民的子女就读。4.实行教育平等。为了保证新居民与学区内的孩子都享受同等的教育,嵊州市规定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家长索取正常经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及物品。同时,把新居民的教育质量纳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防止新居民子女被忽视的现象发生。

(四)新居民培训与整合教育培训资源相结合1.建立市级龙头培训机构。成立了一个市成教中心,负责协调各个部门,各所学校的关系,搞好新居民培训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各类培训指导,编写和选用教材,选择和指派教师,已具有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指导的功能。2.发挥乡镇培训机构的主体作用。按照行政区域直接组织招生培训,负责聘请兼职教师,解决培训经费,提供实验基地,以培养岗位技能选手和普及科技文化知识为主要目标。3.抓好企业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学校可以采取几家企业联合的形式,对不同层次的新居民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类培训。这种培训,学员随叫随到,听课率高,实习方便,解决问题针对性强,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无论在教室还是车间,都可进行。4.抓好四级网络建设。为做强做大新居民培训的文章,嵊州市把普职成“三教统筹”和构筑市、镇、村、企业“四级联动”作为重要抓手,抓学校建设,抓网络构建,不断夯实新居民培训的基础。目前,嵊州市已成立社区学院,22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建立成校,所占比例100%,463个行政村已建立成校408个,所占比例88.2%,市级示范性职工培训学校27所,年培训新居民3万人次以上。

二、几点经验和体会

(一)党委、政府重视,部门配合,是推动新居民培训工作的前提教体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新居民素质培训和就业工程当作“科学发展、创强争优”的一项重要项目来切实抓好,按照市委、市政府赋予教体部门的工作职能,积极大胆地协调劳动保障、总工会、妇联、文广、团市委、开发委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新居民的培训和就业工作。

(二)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职工自身综合素质,是增强新居民就业适应能力的基础要开展对新居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必须采取提高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就业适应能力和“定单培训,定向输出”等方式,有效地提高新居民技能素质,增强劳动力资源的市场竞争力。各学校培训后就业的实际说明了一点,越是经过职业培训的,培训的内容针对性强的,与用工的需求相一致的,就业的可能性就越大,就更有保障。

(三)加强与输入地的劳务协作,因“用”而“训”是解决新居民就业问题的关键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和化技术学校要积极与新居民原籍的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劳务机构取得联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按各企业明确的用工趋向确定培训内容,或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岗前的技术培训和适应性培训。通过广泛收集用工信息,并运用广播、电视和报刊,广泛宣传用工信息,及时把新居民输送到用人单位,促进新居民劳务输出工作全面开展。

三、今后工作和思考

当前,嵊州市登记在册的新居民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还在逐年上升,对嵊州市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产业结构产生越来越深远的影响。党的十报告提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时,明确要求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对进一步加强新居民教育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新的目标,因此,嵊州市将围绕“关爱,服务,增强新居民幸福感”这个主题,使新居民在嵊州这块土地上更好地工作,更幸福地生活。

(一)建立新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嵊州市庞大的新居民已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不可或缺的力量,新一代新居民也渴望通过自身文化技能的提升,实现自身价值,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在现有市职教中心创建新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同时,积极携手相关政府部门、乡镇(街道)、企业,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分别在市职技校、社区学院、宏达制衣公司建立3个新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并努力把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行为规范、环境设施齐全的职教中心培训基地打造为浙江省级新居民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二)积极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以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培训体系,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打破部门、行业界限,实行相关师资、设备设施等资源共享,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益,扩大职业技术培训规模,提高新居民培训水平,使新居民在当前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能保持较强的就业竞争力。

篇3

1、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每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根据我县教育事业的需要,在职称评聘上优先倾斜于教育,及时认真安排布置好教师职称晋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了职称申报和审批工作,保障了教师的职称晋升和办证。按照我省职称有关政策文件规定,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维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

2009年共有463人通过评审、认定,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128人、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129人、小学特高级教师资格的10人、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116人、中学二级教师资格的42人、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的36人、小学二级教师资格的2人;

2010年共有248人通过评审、认定,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61人、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46人、小学特高级教师资格的5人、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55人、中学二级教师资格的29人、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的43人、小学二级教师资格的9人;

2011年共有261人通过评审、认定,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29人、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55人、小学特高级教师资格的4人、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51人、中学二级教师资格的47人、小学一级教师资格的73人、小学二级教师资格的2人。

2、做好公共科目培训考试,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和上级部门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教育系统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均参加并完成了每年的公需科目培训考试任务,进一步提升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及时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考有关问题通知到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让他们能及时报考。

3、规范岗位设置,做好“三支一扶”接收安置和委培接收定向生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做好教育系统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岗位设置现已进入第四阶段即备案认定阶段,教育系统共设置岗位数4566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高级岗位576个,专业技术中级岗位2154个,专业技术初级岗位1769个,工勤岗位64个。目前签订了聘用合同并颁发聘用证书的共4061人,其中管理岗位聘用3人,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聘用546人,专业技术中级岗位聘用1882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聘用1576人,工勤岗位聘用54人。不断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管理工作。2009年共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24人,其中支教大学生15名,安置服务期满支教大学生11名;2010年共接收安置“三支一扶”大学生35名,其中支教大学生19名,安置服务期满支教大学生19名;2011年共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10名,其中支教大学生7名,安置服务期满支教大学生14名。2009年招录五年一贯制委培定向生40名;2010年招录五年一贯制委培定向生50名;2011年招录三年一贯制委培定向生16名,五年一贯制委培定向生59名;接收安置三年一贯制委培定向生8名。

3、优先落实待遇,及时为教师调整工资。每次工资政策出台后,我们坚持教育优先,优先安排教师调资。坚持做到政策到位,工资待遇准确及时审批到位。对于有关待遇问题我们协同教育部门多次深入农村中小学进行调研,了解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兑现情况,对一些具体的问题我们也积极建言献策,为稳定我县教育队伍,充分发挥广大老师的积极性起到了较好的效果。2007年3月开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我县事业单位进行工资改革,我们优先安排教育系统调资,为全县5640名教师调整工资,全县教职工第一批领到新工资,得到了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的一致好评。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招聘教师工作。一方面,我局坚持到龄即退的原则,及时办理了到龄教师的退休手续。对自然减员的指标,我县依然放在教育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增补,吐故纳新。另一方面,配合县教育局搞好招聘教师工作,不断充实教师队伍。2009年通过市县乡三级联考招聘中小学教师59名;2010年通过全省统考招聘中小学教师63我,通过市县乡三级联考招聘中小学教师7名;2011年通过全省统考招聘中小学教师119名,通过市县乡三级联考招聘中小学教师10名。通过直接考核方法招聘了3名硕士研究生。及时为教育工作增添了新的人才资源。

二、大力提供政策落实保障

1、落实民办教育政策,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一系列政策,做到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等对待,一视同仁。制订了一系列优惠措施,促进公办民办学校教师之间的有序流动。如公转民教师可以保留原身份、档案工资、续保各项社会保险;民办学校教师可参加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被录用受聘后,我们给予办理有关调(流)动手续,教龄可与原在公办学校任职时间连续计算;民办学校教师可申报评审职称;对新聘民办学校任教的,也可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在民办学校的教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我们及时给予办理退休手续等。由于我们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了我县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目前,我县拥有民办学校5所,其中:文苑中学为民办公助。清林中学发展很快,名列全市民办学校前列。

2、落实职业教育政策,加快职业学校建设。一方面,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大力支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另一方面,对要求创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部),我们首先予以支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如县职业技术学校、时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从申请创办的考核,到学校管理制度的订立,我们都派人实地考察,严格把关,及时研究上报申批。现在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目前,全县有公办职业学校1所,民办职业学校5所,职业技能鉴定站(所)3个,在职、兼职教职员40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30人;在校学生达502人。同时,协同有关部门,以职业学校为依托,开展各种岗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效果很好,职业教育合格率一直保持在100%,职业教育培训后就业率均达88%。如蓝天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升,计算机、英语等教学名列全区民办职业教育前茅,已成为我县民办职业教育的示范领引带头兵,综合性的职业教育基地。

3、落实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政策,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实施青年见习计划,为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办理从业资格证书方面创造条件、提供方便。2009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强职业指导工作,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开展创业教育,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农村就业或自主创业。到目前为止,全县1203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获得了我们劳动部门的职业指导,500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得到为期3个月至1年以上的见习岗位。

三、大力提供技能提高保障

1、抓好在职职工的培训。我们充分利用县劳动就业局就业训练中心现有的培训基地和其他培训机构,举办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开设各种技能特色班。如依托三清山旅游举办导游、餐厅服务员培训班,开展了以“农家乐”为主的厨师、餐饮服务培训班,围绕工业园企业所需工种,开办计算机、轴承、缝纫、电子、化工、建材、食品加工等专业培训班。针对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开拓创业就业的创业培训班,在培训方式上采取以理论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聘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教授、专业教师授课。组织人员到企业进行实地操作指导。目前,为我县工业园区企业积极开展了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和在岗职能提升培训服务,培训比例占在职职工60%以上。劳动就业部门每年用于在职业技能培训投入达120余万元,累计培训总投入达359余万元,举办各种培训班72期,培训各类人员16404多人次。

2、注重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返乡农民工培训。09年以来,我们依据中央和省、市有关开展创业、职业技能的文件指示精神,按照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的任务,依托社区、工业园区、各乡镇、所和就业训练中心,创新思路,精心组织,特色办班,积极开展以“送技能”为主题、针对性和就业竞争力强的就业再就业培训,适时因地开展城镇新增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失地农民的岗前及转岗培训。累计下岗失业再就业、返乡农民工技能免费培训16404人次,创业培训1889人次。其中:09年再就业免费培训7340人、创业培训513人,10年再就业免费培训3897人、创业培训622人,11年再就业免费培训5167人、创新培训754人;再就业免费培训+合格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创业培训合格率均为100%;再就业免费培训后再就业率分别为:09年63.05%、10年64.07%、11年66.09%,创业率:09年77%、10年85%、11年90%。

篇4

我们应该注意到,民办培训学校作为一种比较新型的办学模式,他主要的目的主要是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实用型人才,民办培训学校是一种与民办高校相对应,又相互区别,相互补充的办学模式。在民办培训学校发展的过程中,发展时间不算短,但是发展过程中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其中民办培训学校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有关培训教师的问题。由于民办培训学校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只是重视数量和规模的扩展,而忽略了内在的培训质量。导致行业良莠不齐,培训学校的教师流失速度过快,培训教师无法在培训学校中得到成就感,只是把培训学校作为一个打工的地方,哪里给的工资高就去哪里,导致民办培训学校教师外流十分严重,大量的民办学校在教师招聘的过程中往往通过教师外聘的方式来进行。但是由于民办培训学校子在外聘教师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导致民办培训学校外聘教师方面面临种种的问题和困难。本文就从这个角度出发,试图对民办培训学校外聘教师激励方面进行详细的探讨和研究,试图找出影响外聘教师激励制度的因素,以及相关能够激励外聘老师工作积极性的方法。

一、激励的定义和内涵

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学科对激励的定义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激励的定义是通过某种方式和途径能够激发出人内心深处的对目标的渴望,由这种渴望形成动力,从而改变人们的行为,从而达成目标的过程。但是从组织管理方面的角度来看,激励是通过一定的条件和方法,满足人们内心的某种需要,从而激发出人们内在的动机,改变人们的行为习惯引导人们完成组织目标的一种过程。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心理学领域认为激励是一种对人们心理激发的过程,是通过满足人们内心的某种需求,从而激发出人们的某些行为。但是,从人力资源管理学的角度来看,激励则是一种十分具体的行为,是企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方法,一般通过福利待遇或者薪资,对企业员工进行激发,能够调动起企业员工的生产积极性,不仅能够提高员工的生产经营效率,也会满足企业员工的相关内心需求。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激励这一概念虽然在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学科有着不同的定义,但是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地方,那就是激励都是通过某种方法和途径影响人对内心活动,从而改变人对行为对过程。

二、激励对民办培训学校的重要作用

激励在人事管理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民办培训学校里面来说,由于民办培训学校在教育体制和人事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再加上一些民办培训学校,在资金和规模上面对限制,导致培训学校的自身素质不高,办学条件有限,招收的学生数量和质量方面都有所缺陷,因此在外聘教师方面也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无论是从培训教师的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方面,都与其他培训学校有着巨大的差距。教师是一个学校的灵魂,教师素质的高低和教师水平都是决定培训学校是否能够做大做强的重要影响因素。如果民办培训学校的负责人和管理者能够认识到培训老师发挥的重要作用和重要地位,就会使得培训老师出现工作上的懈怠,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效率,长期以往就会严重影培训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正常教学秩序。因此建立有效的教师激励制度,能够极大地激发培训老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培训教师的工作效率,为民办培训学校发展壮大奠定良好对基础。

三、如何进行有效的外聘教师激励制度

要想建立比较完善的外聘教师激励制度,首先要对教师进行比较完善的工作设计。由于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师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丰富的知识储备,因此培训教师对于教学环境有着自己独特的要求,希望教学环境比较宽松,有着较强的独立自主性,能够比较自由自主地支配教学任务和活动。另一方面,由于民办培训学校是从事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方面的工作,因此培训老师一般都希望能够做到尽善尽美,对自我价值实现比较敏感,希望能够实现较高的自我价值,期望能够得到学生和学校的认可。这些特点都决定了民办培训学校在对培训老师进行教学设计的时候,要重视教师的自身需求特点,采用比较自由的弹性工作制度,这样比较自由自主的教学环境,能够使教师独立自主地安排教学任务和活动,有效地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弹性工作机制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的工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弹性工作机制允许工作人员能够按照自己的任务和时间自由地安排工作,有比较自由宽松的工作环境代替固定的上下班时间。这种弹性工作机制可以最大限度上满足了培训教师的需求,使培训教师能够在比较满意和宽松的环境中进行教学活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培训老师生活和工作之间的矛盾,满足了培训老师内在的心理需求。如果采用这种弹性工作机制,可以有效地提高老师的工作效率,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培训老师的教学积极性。

其次,民办培训学校还要建立比较完善对教师培训制度。教师培训制度指的是企业对企业员工进行定时的技能知识培训,可以不断增强企业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增强企业员工的专业知识水平,最终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民办培训学校通过定期开展教师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老师的教学素质和知识技能水平,一方面能够实现教师自身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也能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有利于促进培训老师和学校的共同进步发展。从这一角度来说,定期进行教师培训,是一项积极有效的教师激励制度。

四、结语

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不断迅速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也变得日益激烈,要想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并发展壮大,民办培训学校必须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在民办学校管理体系中,如何对培训教师进行有效的激励,是决定民办培训学校能否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通过建立比较完善的培训教师激励制度,才能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才能使民办培训学校招收到更多优秀的学生,这样才能够促进民办培训学校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沈际. Y民办培训学校外聘教师激励研究[D].安徽大学,2015.

[2]陈玉. 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外聘教师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0.

篇5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办教育事业的领导,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奖励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条 鼓励和支持举办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

第五条 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办教育工作。

第七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法定条件报有关行政机关审批:

(一)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高等职业院校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报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报市、州人民政府或者地区行政公署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报市、州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四)普通初级中学、职业初级中学,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州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地区行政公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五)小学、幼儿园、各类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报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六)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技工学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八条 审批机关应当发给经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法登记。

第九条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依照申办报告或者学校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可以以资金、实物等资产或者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其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出资总额的30%。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联合举办民办学校的,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权利义务等。

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应当与举办者的其他资产相分离。

第十条 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或者在举办者内部调整出资比例的,应当依法报审批机关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民办学校出资人根据民办学校章程的规定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可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从民办学校的办学结余中按照一定比例分配。

第十二条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和公办教育资源的基础设施,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不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民办学校应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实行民主管理。

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民办学校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第十四条 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各类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等分别登记建账,依法管理和使用,并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民办学校愿意以出让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民办学校。

鼓励将闲置的国有资产依法出租、转让给民办学校使用。

第十六条 民办学校可以以教育设施以外的财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鼓励金融机构对民办学校实行信用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

鼓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投资公司以及其他企业和社会财团为民办学校提供贷款担保。

第十七条 民办学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基本建设的政策。

第十八条 民办学校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履行招生简章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 民办学校应当有与其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职教师队伍。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聘任的专职教师数量应当不少于其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民办学校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民办学校与聘任的教职工应当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 民办学校教职工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岗位聘用、业务培训、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推进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之间的合理流动。

第二十一条 鼓励民办学校从省外引进教师和学校管理人才,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人意愿,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户口迁移和社会保险手续。

第二十二条 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是招收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任何单位不得向民办学校滥收费用、附加招生的限制条件。

第二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乘坐交通工具、评选先进、助学贷款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第二十四条 民办学校及其教职工和受教育者在申请国家或者本省设立的科研项目、课题和成果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及其教职工和受教育者同等权利。

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获得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

第二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可以与民办学校签订协议,委托其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并根据国家规定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受委托的民办学校向协议就读的学生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民办学校依据办学成本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学历教育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管理权限报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收费许可证;非学历教育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按照管理权限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教育收费公示的有关规定对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

民办学校学生入学后提出退学的,学校在扣除已经使用的费用后,应当及时为学生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第二十七条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载明学校名称、性质、培养目标、办学层次、专业设置、办学形式、办学地址、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有关事项,不得含虚假内容。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依法对民办教育进行督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权限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公安、文化、卫生、交通、城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十条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处置资产、清偿债务。

第三十一条 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和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民办学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材料(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篇6

作者简介:全(1966-),男,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部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朱福荣(1962-),男,重庆市北碚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学论;黄永秀(1972-),女,教育学硕士,重市庆北碚区教师进修学院,研究方向为职教教研与教育科研管理。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度重大攻关项目“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教育体制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0JZD0041)之子课题“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体制与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子课题负责人:全。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16-0071-05

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在生产力水平或者城市化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选择,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城乡一体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城乡职业教育的一体化是其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增长、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提高农村经济效益;而且有利于打破城乡之间资金、市场、技术、劳动力等壁垒,加速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促进地区间经济的平衡发展,实现城乡良性互动,进而缩小城乡间的差距,促使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重庆作为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大城市与大农村、大工业与大农业并存是重庆市的基本市情,也是重庆市的特殊市情。作为首个省级城乡统筹发展的试验区,重庆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的水平,为全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起着重要的示范带头作用。本文以重庆为例进行研究,尝试提出促进重庆市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保障机制。

一、管理体制改革

(一)强化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决策和执行力

政府作为教育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在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政府部门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树立全局观、整体观,把“尊重基本人权,促进城乡共同发展” [1]作为基本定位,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眼于满足城乡对不同职业教育的需求,分阶段、分地区循序渐进,逐步根除城乡割裂的教育体制,缩小城乡职业教育差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实施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经费投入、设备提供、师资配备、招生就业等方面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强化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决策力,建立城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良性机制,努力实现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另外,在提高政府决策力的同时,要保障各种规划、安排能够得到切实的执行。政府每年要根据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把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范围,切实保证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取得实效。

需要注意的是,长期以来,受重庆市自身“城乡二元结构突出”格局的影响,各种社会资源在城乡间的配置往往是以保证城市为前提的。因此,促进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关键在于推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重庆市各级政府要提高对职业教育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看作是振兴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大问题。要积极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把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列入政府规划。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方面,可以借鉴德国的农民培训,建立完善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管理体系,各区(县)建立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及实验基地,将农民教育培训与等级证书放入管理体系,使农村和城市职业教育得到共同、“一体式”发展。

(二)落实教育督导室的监督协调作用

国家、政府制定的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能否切实有效地执行下去是政策能否发挥作用的关键,而教育督导部门更是关键中的关键。要促进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就必须加强教育督导部门的督导作用。

首先,理顺教育督导室的隶属关系。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基本职能是“督政督学”。而“督政”是督导室的首要任务,发展职业教育要依靠政府,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的推动也要靠政府,所以该部门管理体制应独立于政府,与教育行政部门脱钩,直接归属上一级政府主管,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该部门监督和协调的作用。

其次,建立一支专业的教育督导队伍。队伍建设是提升督导水平的重要举措。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督导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要发现、识别一批具有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和自律意识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

再次,发挥教育督导室促进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作用。教育督导室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评价标准,对城乡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分配、落实情况,社会资源的配置,城乡各因素的自由流动,学校管理,学校行政,教学实施以及地方政府在保障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等方面的具体措施进行检查。同时听取城乡各职业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对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状况意见。在检查的过程中以事实为依据,力求做到客观公正。给教育督导室更多的授权,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职业教育资源,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资源的各种失职行为。强化地方政府对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认识,并将其自觉贯彻到日常的工作行为之中。

(三)制定职业教育领导和协调机制

实现城乡职业教育的一体化发展,必须建立从上到下的相应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直相关部门领导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形成政府主导、统筹管理、部门配合、校企参与的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新格局。完善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以及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各区县之间、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之间、城乡职业院校之间要保持信息的沟通,在学校的建立、培训基地的建设、专业的设置、教师的流动等方面要相互交流、协商,尽量发挥教育资源的最大效益,防止资源的闲置和浪费。提高相关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明确统筹城市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对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实行教育行政负责和教育行政问责制,对教育政策不能落到实处,农村职业教育经费得不到切实保障的情况,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在城乡统筹的背景下,适应市场对职业技术人才的急剧需求,培养适合市场需要的人才是当前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而这一人才的培养需要职业院校加强与企业的合作。[2]通过校企合作学校能够及时了解市场的需求,从而调整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因此,在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制的基础上,还要多形式建立教育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企业的对话协作机制和平台,加强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建立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咨询委员会和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定期或专题研究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问题,提高职业教育科学决策的水平,实现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

(四)实施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工程

城乡职业教育发展一体化不是“削峰填谷”的发展,不是“整齐划一”和“限制性”的发展,而是一种协调的发展和动态的均衡,是实现“好的”更好,“低的”在“好的”帮助和拉动下提上去。它要求在城乡互动、共生和交融的过程中通盘考虑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问题。因此,为促进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在建立健全领导和督导制度的同时,还要实施相应的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工程。

因此,在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城乡差距加大的现实背景下,重庆市需要在城乡一体化的趋势下,探索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探索规模化、集团化、一体化的办学路子。坚持育人为本,以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和工学结合为改革方向,以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能力为根本要求,从解决问题入手,全面推动城乡职业教育随着经济增长方式“动”,跟着产业结构调整“走”,围绕企业人才需要“转”,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变”。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农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完善城乡职业教育体系,实现城乡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办学水平、人才质量一体化,整体提升重庆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增强重庆职业教育吸引力。

二、投入机制建设

(一)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行为

重庆市职业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优化,总体上要求有利于各地区职业教育事业实现和谐发展,尤其是要有利于贫困地区达到基本的职业教育发展目标。由于各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有必要将教育投入的“以区县为主”上移到“以市为主”,即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按比例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进行管理,但主要是由市政府统一负责和调控,以减轻区县财政压力,确保贫困区县和欠发达区县职业教育基本发展经费得到充分保障并享受倾斜或补偿政策。在具体优化过程中应主要做到一般性转移支付行为与专项转移支付行为的优化。

第一,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优化。按照拨款程度有最低标准模式、机会均等模式与完全均等模式的选择。重庆市经济总体上还欠发达,可用财力有限的财政状况,决定了重庆市在安排职业教育转移资金时只能根据最低标准的要求,即不论在重庆市经济发达区还是在各偏远乡镇,不论是在渝西地区还是在三峡库区,应选择最低标准的模式,同时对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经费的差额进行补助。此外,由于重庆市各区(市、县)职业教育支出缺口差异较大,职业教育投入需求结构复杂等,可采用总额补助法进行转移支付,使各地依自身情况可在相关项目之间进行资金合理调剂使用。这样,既有利于上级政府补助工作的操作,又保证了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率。另外,在确定是否进行财政转移支付时,还需综合考虑各地的财政状况,规定各区(市、县)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的程度。

第二,专项转移支付的优化。专项转移支付既要考虑公平问题,也要考虑效率问题。对于职业学校的危房改造、示范校的创建和建设等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公平原则,向广大农村和一般职业院校增投教育经费,优先满足农村教育发展的基本需要,建设好学校,从而缩小城市和乡村职业院校的差别。对于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重点专业建设、重点学校建设等为提高办学水平设立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效率优先原则,以扶持重庆市部分学校办学质量和教学设施的改善。同时,考虑到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的不均衡现状,城乡一体化发展应作为专项转移支付的重点,如在危旧房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应占专项资金的60-70%左右。对于重点学科的建设要突出资金的使用效益,可以通过建立项目库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并以组织申报的方式进行资金安排,确保这些经费的投入不是只投不收,最终促使投、管、用都得到有效的保证。

由于目前农村职业教育机构还缺少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经济来源渠道,因此,在国家仍未出台有关保障农村职业教育投入相关法律的情况下,重庆市可考虑出台《农村职业教育投入保障条例》,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各级政府义务,确保农村职业教育投入达到占GDP相应指标的目标,使农村成人教育办公室、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教育系统在具体的教育投入工作上有法可依,落实到位。此外,各区县还应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育投入体制和投资渠道。

(二)实现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共享

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在于通过城乡统筹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师资、信息资源的共享。

第一,政府应尽快调整职业教育资源的配置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设备的投资力度,将经济落后区域的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政府投资范畴,加大转移力度,尤其是对农村职业教育实行倾斜政策,统筹兼顾,实行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建设。这主要通过补偿性原则来实现,即教育资源配置强调“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要向贫困地区职业学校和薄弱职业学校倾斜。另外,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还要促进各职业学校富有特色和个性的发展。这主要通过差异性原则来实现,即根据不同地区经济文化背景的不同和处在这种背景下的学生的差异,配置不同的教育资源。鉴于重庆市大城市带大农村、辖区构成复杂、人口众多的特殊市情[3],正视各区县存在的各种差异,努力促进各区县职业教育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是重庆市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必须思考的问题。

第二,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进行职业教育资源共享,是融合城乡二元教育结构、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关于新时期我国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用两个“强化”进行了明确:要“强化”各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健全区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要“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4]因此,实行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也是城乡一体化发展,政府转变投入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

教育资源一般包括硬件化物质资源、软件化信息资源和智慧化人力资源。在物质资源方面,为了统筹城乡职业教育资源,可实行城乡职校联合办学,由城市优质职业院校与农村区县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共同享用双边的教育资源。另外,政府也可出面筹建共享性集约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使资源利用最大化。在教育信息资源方面,可以利用信息资源可复制性、同时可使用性以及再生增值性的特点,构建城乡职业学校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城乡职业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行招生、就业信息资源共享,实施职教远程教育;开发职业技能网络实训室,搭建城乡职业学校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平台。在师资方面,城乡之间的职业院校可实行相关专业教师的流动制,进行短期教师区域流动化教学。[5]这种职业教育教师岗位流动制不仅有利于教师资源的共享,也有助于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更能推动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政策保障建设

(一)建立完善的城乡职业教育帮扶政策

城乡职业教育帮扶政策不是忽视城市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城市“无私”帮助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而是使城乡职业教育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由于高校的扩招,城市职业学校的生源减少,大量的优质设备、师资和实训基地闲置浪费;而农村有大量的急需职业技能培训的适龄学生,却缺乏优质的资源。因此,可以在城市职业教育和农村职业教育中开展“手拉手”活动。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在招生、专业设置、学生培养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从而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益和双方的双赢互惠。结对的城乡职业学校可以在管理干部和专业教师交流、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行业企业联系、校园文化建设、教学设备调剂使用、学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自由流动,由于农村职业学校的条件较差,因此职业教育的管理部门与相关城市职业院校,应在校舍改造、设备配备等方面对农村职业学校给予优先保障,同时根据教育经费情况,设立捆绑帮扶发展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农村职业学校发展;对于到农村职业学校支教的教师,应以提高其工作量计算或在评职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以提高支教教师的积极性。

(二)采用分级认证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政策

由于重庆市“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大城市与大农村并存”的现实,各区(县)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差异很大。统一的职业教师资格固然有利于教师的合理流动,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城乡地区差异很大,城区由于经济、教育发达,教师有更好的条件去接受培训;而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教育相对落后,仍然存在教师合格率低和师资数量不足的问题,通用的标准难以缩小两者之间的差距。标准过高,农村经济文化落后的地区难以承受,师资短缺问题势必更加严重。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城市发达地区提高教师素质,推进教育质量的要求。因此,可采用灵活性的资格认定制度,将教师资格证书分为临时资格证书和合格资格证书进行分级认证,既在全市实行统一的教师资格标准,同时又顾及地区差异。对于教育、经济等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尚未达标的人员,先授予临时资格证书,然后再对在职教师或待上岗教师进行定期的培训,使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到合格教师资格证书。[6]这样既保障了农村的师资,又能促进职业教育教师的发展。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得建立和完善农村职业教师培训机制,保证教师有培训的经费、学校和师资。

(三)建设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是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农村经济的落后,贫困家庭的教育投资观念淡薄,使贫困家庭的孩子得不到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而未经受过职业技能训练的孩子走进社会后,必然无法适应社会各行各业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加上经济落后地区职业院校和一般的职业院校因为资金不足、教师待遇不佳,导致教学设施落后与不足,优质师资的缺乏和外流,校企合作的不给力。而落后地区职业教育资源的缺失,又造成了贫困家庭学生的职业教育问题。也就是说尽管贫困家庭把孩子送到了学校,并不能取得很大的收获,于是更多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孩子选择了辍学。这种恶性循环导致了农村职业教育的“势单力薄”。另外,职业教育的对象也是个特殊的群体,据有关调查显示,职业教育中80%以上的学生来自于贫困的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7]这些学生改善家庭生活境遇的愿望十分强烈,能否改进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专业设备、师资力量等,能否推进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不仅关系到能否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大量人力资本,而且关系到社会弱势群体及子女能否提升基本生活质量。为此,各级政府应该重视发挥财政在职业教育等公共物品供给方面的功能,特别是提高职业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职业学校生均经费,为贫困生加大财政拨款,构建合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减免贫困生的书费、学杂费,甚至发放生活补贴,使更多的贫困孩子走进学校,从而促进城乡经济的均衡发展以及城乡职业教育的一体化。

(四)出台一系列优惠的鼓励各种力量投资办学的补贴政策

职业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比较差等现实困难,因此建立灵活多样的投资、办学方式是走出困境的有效途径。因此,政府应降低准入门槛,只要各企业、团体、法人按照一定的标准,按照合法程序提出申请,就应及时把其吸纳过来,为职业教育争取更多的资源。同时在土地、税收、收益分配等方面给予方便,让投资者乐于投资。在农村职业教育的投资方面给与政策倾斜。首先,倡导联合办学。依托高职院校和企业资源,实行面向市场的订单式培养,即由联办单位进行人才预测,制订招生计划,提供教学设备和实习基地,保证部分经费供应,由职业教育机构负责教育教学,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其次,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加快发展民办职业教育,积极吸引民营资本为发展职业教育服务,创办以“股份制”、“公司化”为特征的新型学校,运用股份制手段融合社会资金办教育,分离资产所有权与学校管理权。再次,积极推进中外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办学,借鉴国际上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益经验,引进国外资金和国际优质教育资源,了解国际市场动态,拓展国际就业范围,拉动本区经济发展。

城乡统筹发展职业教育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触及职业教育深层次体制机制。各方面的相互关系错综复杂,需要解决的不是某一局部的限制和障碍,需要顶层设计,系统集成。为此,市各级政府应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以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为契机,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当然,由于目前城乡之间职教差距过大,要想一步到位,完全消除差距,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所以,我们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贯彻落实保障机制,促进城乡职教一体化的又好又快发展。

参考文献:

[1]褚宏启.城乡教育一体化:体系重构与制度创新[J].教育研究,2009(11).

[2]钟光荣,廖其发.重庆市城乡统筹背景下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及其对策[J].当代教育论坛,2011(2).

[3]左瑞勇,王纬虹.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重庆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08(5).

[4]王忠厚,全.城乡统筹背景下职业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研究[J].电化教育研究,2011(1).

篇7

一、充分肯定民办教育发展取得的成绩

多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推动民办教育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为湖南经济社会特别是教育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民办教育办学格局。目前,全省有各类民办学校6219所,在校学生164万人,教职工10.4万人,分别比20*年增长一倍以上。民办教育已基本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全日制学习与业余学习并存、文化专业学习与职业技能培训并重的办学形式,并覆盖了办学领域的各个层次。现有民办本科学院2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0所、中初等学历教育学校820所、幼儿园4163所、各类培训学校1209所。在办学模式上,有独资办学、合资办学、合作办学、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全省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格局。

2、民办学校积累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具备了一定的办学条件。全省民办教育形成固定资产141.7亿元,占地面积50万亩,自有校舍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60所,其中1亿元以上的学校有21所。2所民办本科学院,形成的固定资产都超过了5亿元。这为我省民办教育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3、民办学校努力创造办学特色,形成了一批优质资源。近几年来,我省一批民办学校发挥自己的优势,坚持自己的办学特色,在与同类公、民办学校的办学竞争中脱颖而出,涌现出了一批条件较好、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较高,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优秀学校。他们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基础设施在当地同类学校中有明显优势;贴近市场办学,灵活设置专业和课程,适应人才市场需求,毕业生就业率明显高于全省同类学校;不断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着力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有效提升了教育质量,在当地形成了良好的口碑;为学生提供休息、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满足学生和家长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形成了高水平的服务品牌。

4、民办教育的政策环境逐步得到优化。近几年来,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基础上,从省到市州、县市区都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民办教育的法规和政策措施,尽管还不十分完善,但为民办教育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20*年,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通知》;20*年,省人大颁发了《湖南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最近,省政府又颁发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在加强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学生与公办学校教师、学生同等法律地位,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一些政策在原来基础上有了新的突破。

5、政府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力度在不断加大。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办学、民办学校引进教师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一些地方政府为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明确规定投资教育所需的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一同规划,并减免相关规费;允许民办学校选聘辖区内公办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并对被聘民办学校的公办教师,实行“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其公办教师身份不变,工龄、教龄连续计算不变,职称评定、加薪晋级、评优评先不变”;民办学校师生与公办学校师生同等对待。近几年来,全省

8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都设立了民办教育专项经费。20*年,全省各级政府专项奖励经费超过了1000万元,对民办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6、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在对民办教育给予支持的同时,依法加强了管理。省教育厅成立了民办教育处,有12个市的教育局设立了民办教育管理专门机构,安排了专职管理人员。大多数县市区也安排了专门人员负责民办教育的管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审批、招生信息、年检等各项制度,加强了对所属区域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如一些地方采取启动准入机制、规范招生简章、出台办学公约、统一聘任合同、加强财务监管等措施,对民办学校办学进行积极指导、规范管理,使民办教育走上稳步发展道路。

7、民办教育协会行业管理职能不断强化。省、市州民办教育协会自成立之日起,就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提供行业服务,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努力维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推动湖南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省民办教育协会联合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连续开展了宣传民办教育“好新闻”评选表彰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持续开展了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双十佳”评选表彰工作,大力推介了一批民办教育先进典型。各市州民办教育协会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政策咨询、考察交流、信息服务、组织协调等各种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了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与规范民办教育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一是民办教育的社会地位仍然不高。一些部门单位和社会人士还没有把民办教育真正看成是公益性事业,没有把民办学校摆在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二是民办教育资源总量仍然相对不足,还不能够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学校数量和在校生人数分别只占全省学校总数和在校生人数的10%左右,与先进省市相比,差距还很大;同时,民办学校中真正质量高、有特色的品牌学校还不多。三是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地方对民办教育引导、支持和服务还不够,民办学校应当享受的一些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到民办学校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地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无法集中精力办学。四是教师队伍不稳定、流失加剧,特别是骨干教师流失严重。由于政策上的障碍,教师还不能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有效地流动;同时,民办学校的教师还存在后顾之忧,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五是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乱打广告、乱发文凭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少数举办者办学指导思想不明确,有的缺乏现代教育理念,导致学校管理混乱,影响民办教育的形象。上述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明确民办教育发展的任务和思路

当前,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一方面,学校生源竞争进一步加剧。据预测,今后一段时期,小学适龄儿童基本上趋于平稳,初高中学龄人口将逐年下降,其中初中毕业生高峰期已过,高中阶段毕业生今年将度过最高峰,到2*2年才开始有所回升。如何稳定现有办学规模,民办学校面临严峻挑战。此外,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的推行,势必会对民办学校的生源带来更大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办学成本和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近几年随着国家对教育投入的逐步增加,公办学校的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日益接近甚至超过民办学校;教师的工资也逐年提高,民办学校要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就必须增加投入和支出,提高办学水平,办出特色,创造新的优势。面对当前新的形势和要求,我们必须审时度势,进一步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明确以发展非义务教育为重点,逐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比重,促进民办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具体来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民办教育的发展重点要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民办教育资源比重。建设教育强省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仅靠财政投入,远远不能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办学积极性。事实上,我省目前民办教育资源在全省教育资源总量中的比重偏低,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我们初步考虑,到2*5年,要着重在三个方面进一步扩大民办教育资源的比重。一是学前教育以民办为主体。目前,我省学前三年毛入学率仅为3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根据建设教育强省规划,到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要达到80%以上,任务还很艰巨。因此,要在政府办好示范性幼儿园、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班、幼儿园、托儿所等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二是有条件的地方办好少量高质量、高水平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政府必须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提供足额学位,并不表示民办义务教育就没有发展的空间。根据联合国教育计划署的统计,发达国家的私立小学平均占18%,私立中学平均占21%;发展中国家的私立小学平均占16%,私立中学平均占31.3%。美国已经实行12年免费教育,但私立小学仍然占整个中小学的20%。由此可见,办好一些高质量、高水平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以为人民群众提供选择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三是积极发展民办中、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联系更直接和更紧密,其办学行为和方式更多地受到人才市场的调控作用,更有利于民办学校发挥自主办学、灵活办学的优势。因此,职业教育应该重点扩大民办教育的比重。

2、拓展民办教育发展领域。发展民办教育不能弱化政府的办学责任,更不能替代政府的办学责任。在新的形势下,民办教育事业要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在全面提高办学竞争力的同时,更应当转变办学思路,不断拓展办学领域,寻找新的增长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一是要由重学历教育向终身教育体系发展。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和技术更新不断加快,人们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技术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党的十七大“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民办学校要抓住这一机遇,积极投入到新一轮教育改革中来,在继续办好学历教育学校的同时,向终身教育领域寻找新的发展空间。二是从过去重一般性教育向重个性化教育发展。目前,民办普通高中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热衷于与公办示范性高中比升学率。一些民办学校为了提高高考上线率,不惜重金到公办学校抢生源,这是应试教育、功利主义的典型反映,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民办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和问题。特别是要根据当前教育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适合自己发展的空间,发展一些适合某类特殊人才培养的学校等等。

3、整合民办教育办学资源。近几年,由于生源充足,我省民办学校得到了较快地增加。但一些民办学校由于某种原因竞争力不强,面临生源严重不足的危机。今后,民办教育的发展,一方面在学校设置上,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切合实际,不能盲目建设新的学校,盲目扩大规模,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要引导民办学校进行资源整合,对民办学校之间进行资源整合在政策上要给予积极支持和扶持。同类学校和同类专业设置重复较多的地方,要对规模较小和条件较差的学校,下决心进行调整,可采取合并、转让、收买等办法,让办学者和接受单位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实行“双向选择”。加强民办教育的资源整合,既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又能为目前那些办学条件简陋、规模较小、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的民办学校提供新的出路和新的发展机会。通过整合,引导民办学校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竞争力。

4、提高民办教育办学水平。较高的办学质量和水平,鲜明的办学特色,是民办学校取得成功的“法宝”。我省民办教育要取得新的突破,必须在整体办学水平上跃上一个新台阶。提高办学水平,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坚持发展优质教育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用于教育的消费支出越来越大,对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民办学校如果还是条件简陋,管理粗糙,质量不高,特色不明,就难以吸引和留住学生。民办学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学校的特色和品牌建设作为直接关系民办学校生存的大事来抓,积极实施品牌战略、特色战略、整体优化战略,重点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二是要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目前,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外部发展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民办学校要尽快实现“两个转变”:要从过去主要争取政策扶持、优化外部发展环境向重视内部管理体系建设转变,把主要精力转向教育教学和内部管理体系的建设上,确立教学在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按教育规律运行;要由过去关注学生数量增长的粗放式发展向追求卓越办学品质的精致化发展转变,不盲目扩大规模,把好生源质量关,把学校做精、做强。三是要引导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民办学校。每个县市区至少办好一所办学条件较好、达到一定规模、教育质量较高的民办学校。同时,鼓励支持一些条件成熟的民办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民办幼儿园创建省示范性学校。

三、全面落实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措施

最近,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这是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认真贯彻《决定》精神,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

1、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同等法律地位。首先,要落实好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同等法律地位。《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就从根本上明确了民办教育的本质特征、基本属性和法律地位。民办学校相对于公办学校而言,只是办学经费来源和举办者不同,其办学方向、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都是一致的。因此,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国家给予民办学校的很多优惠政策与公办学校也是一致的。对这一点,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坚决落实。比如,要落实民办学校用地和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的同等优惠政策,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应按照公益性事业用地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民办学校校舍建设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基本建设优惠;要落实民办学校在水、电、气等供给和价格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同等优惠政策;要落实民办学校在税费等方面与公办学校的同等优惠政策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一视同仁,让公、民办教育共同促进,共同提高,和谐发展。

其次,要落实好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办教育离不开教师,办名校离不开名师。但我省许多民办学校的教师队伍不稳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导致教师对在民办学校任教和谋求发展缺乏信心,给民办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带来了很大困难。要解决民办学校教师的后顾之忧,关键在于落实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法律地位。畅通教师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的渠道,允许教师在公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有序流动;做到民办学校教师在教师资格认定、业务进修、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并纳入统一管理;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职工的工资、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加强对教师的培训,营造教师成长的良好环境。

再次,要落实好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的同等法律地位。一些地方没有将民办学校的学生与公办学校的学生纳入相同的管理体系,甚至人为的设置政策障碍,使得一些公办学校学生可以享受的权益,民办学校学生没有享受到,造成了不公平和不平等。落实好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的同等法律地位,具体来说,要在学籍管理、表彰奖励、升学、毕业生就业与户口办理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对待;要将民办学校学生的资助纳入公办学校学生资助体系,让民办学校的学生与同层次公办学校的学生同等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同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一是要落实民办学校的法人财产权,建立现代学校产权制度。现代学校产权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和学校声誉等。对举办者和其他投资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收取的费用以及办学积累,应当分别登记建账,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存续期间,对学校所有资产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非法干涉。二是要落实董事会或者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落实董事会或者理事会与校长的职权,实现决策权和管理权的分开,优化决策程序,完善法人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学校的管理效益。三是要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健全财务计划和预决算管理制度,完善审核审批制度,严格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制度,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和监事会财务监控和管理制度等等,加强财务风险的控制,确保学校健康发展。

3、切实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特色、质量和效益是民办学校的生命。民办学校要落实“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工作。一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根本保障。民办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师资队伍建设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上。要从离退休教师以及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到学校担任骨干教师,要吸引其他各行各类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任教。吸引和留住教师,既要有物质上的奖励,也要有精神上的激励。民办学校要千方百计为教师改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学习条件、科研条件和教学条件,建立激励教师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同时,重视并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创造有利于教师成长的工作、心理环境,营造浓厚的人文气氛,以充分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无论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都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民办学校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培养模式和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要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要自觉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强化自律意识,杜绝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一定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自觉规范办学行为,摒弃过于市场化、功利化的不良倾向。特别的是,民办学校要坚决杜绝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乱打广告、乱发文凭的现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四、依法规范和改进对民办教育的管理

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是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据民办教育发展的特点,积极探索不同于公办学校的管理模式,切实落实管理责任,转变管理职能,改革管理方式,依法做好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

1、要落实管理责任。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一是要坚持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民办教育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民办本科院校由省里管理;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实行省、市州共管,以市州为主;不具备发文凭资格的民办高等非学历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按属地原则,由市州、县市区管理。实行分级管理,有利于当地政府直接掌握信息,明确管理责任,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特别是有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市州,当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管理,确保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形成管理合力。发展民办教育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政府的各职能部门,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特别是国土、税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政法、环保、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要对照省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看看本部门能为发展民办教育做些什么,拿出具体措施,依法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共同支持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三是各级领导要关心和支持民办教育。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同时,要落实发展民办教育的保障措施。要把民办教育发展纳入各级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之中,特别是把当地政府扶持民办教育、落实民办教育优惠政策情况,列入县级政府教育工作与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教育强市(州)、教育强县(市区)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每个县(市区)重点扶持建设好一所上规模、上水平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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