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4 09:24:42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合同管理协议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0 前言
公路工程项目由于工期长、规模大、技术性强等特点,再加上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经济的波动。而使合同管理工作变得非常繁杂。而一个公路工程合同文件无论多么庞大详细,也不可能将所有合同内容事无巨细的包括进来。这就要求我们从事合同管理者必须具备能够恰当的运用合同文件对工程进行计量支付和解决合同事件的能力。
1 运用合同文件对工程进行计量支付
工程项目从无形到成品。其顺利实施需要靠业主和承包人通过合同计量支付管理来实现,这样作为合同管理者就要熟悉相应的合同文件和支付办法。下面就主要支付事项及方法进行解析:
1.1预付款计量支付
预付款包括开工预付款和材料、设备预付款。其具体支付办法为: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开工预付款保函后.在当期计量支付证书中向承包人先期支付开工预付款70%的价款.在承包人承诺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剩余的30%。但承包人不得将开工预付款用于与工程无关的支出;材料、设备预付款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所列主要材料、设备单据费用(进口材料设备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堆场价)的百分比支付,其预付条件为: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人认可,承包人已出具材料、设备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
1.2清单内工程量计量支付
清单内工程量必须是实际完成且质量符合技术规范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其计量支付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亦须与合同条款和图纸相对照。承包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及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业主将不再另行支付。
1.3工程变更计量支付
对工程变更进行计量支付。关键是看对其如何定价,定价合理,审批就快捷。支付自然就会顺理成章。下面就谈谈变更后单价的确定方法及变更后的细目如何调价。
1.3.1 变更后单价的确定
(1)直接采用工程量清单单价。对于清单上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工作细目,应直接采用清单单价。(2)间接套用工程量清单单价。若合同清单上没有相应工作细目,则应在合同范围内使用合同中的费率和价格作为估价的基础,也可以比较同类细目单价分析表内已有的价格。这样可以避免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方法导致不合理变更单价发生。(3)套用定额。合同中如果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细目的单价,则可依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变更单价。人工、机械台班单价采用承包人投标时的价格水平。(4)按实际成本作价。如果变更项目既不能套用清单单价,亦无定额可以套用.确定新增单价则以工、辩、机实际成本进行组价,各种费率一般不予考虑。
1.3.2变更后的细目如何迸行调价
如果变更的工程的性质或数量,占整个工程的比例较大,使涉及的工程细目原有的单价或总额价因此而不合理或不适用时,由监理人和承包人议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报业主批准。当不能达成协议时.监理人应根据情况在报业主批准后,定出他们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但是,如果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某一个支付程细目所列的“金额”或“合价”超过合同价格的2%,而且该支付细目变更后的工程实际数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的25%。则该支付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应予调整。
1.4质量保证金扣除及返还
质量保证金应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开始.在承包人申报的计量支付证书中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百分比扣留.直至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达到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限额为止(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以及扣回的金额。在整个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监理人签发质量保证金支付证书。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2运用合同文件解决合同事件
公路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涉及因素较多,使合同事件变得有些迷离。合同管理者只有熟知合同文件,理解了每则合同条款的含义。才町正确地处理各种合同事件。
虽然每个公路上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都是依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或《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交通规范编制面成,有一定的共性。但每个业主为了自己的管理方便和保护自己的利益,都会在合同条款中增加一些专用条款,来管理自己的公路工程项目,这些专用条款是为某一工程项目量身定制的,其法律效力要大于通用条款。作为一个合同管理者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
一、登记备案管理的范围
本通知所称需备案管理的合同、协议的范围包括:
(一)以县政府名义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协议性质的其他文件;
(二)以部门及单位名义签署的,但需经县政府授权同意的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协议性质的其他文件。
二、登记备案管理的机构和程序
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具体负责以上合同、协议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按年份和时间先后顺序对备案的合同、协议进行编号登记,以便查询。
(一)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在加盖县政府公章时,需将该合同、协议原件一份留存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室,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室交予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备案。
(二)经县政府授权以部门、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自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具体承办部门及单位将合同、协议原件一份,报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进行备案登记。
三、合同、协议的清理登记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部门及单位要迅速对1月1日以来,以县政府名义或经县政府授权以本部门及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全面进行清理登记。各部门及单位应于12月31日前,将需要备案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报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备案。
四、有关要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沈阳市铁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工程小区 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沈阳市和平区南九社区
四至:东:海口街 南:南十马路
西:集贤街 北:南九马路
占地面积:3.86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63394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全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物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 、体育娱乐场所。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3年。自 200 年11月1日起至200 年11月1日。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出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破损,外观完好率100% 。
2.设备运行: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处理用户报修,按计划完成。
4.公共环境:环境设施完备,实行标准化保洁 。
5.绿化:绿化管理要经常化、制度化,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保证绿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 按规定做好小区内机动车辆出入及存车处车辆管理和保管,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安全。
7.保安:加强防范,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8.急修:随叫随到。
9.小修:及时率达98%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单室9元/月,双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调整。
3.业主和物业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物业管理费的3‰元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准须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有偿服务按市场价规定收费。
2、特约服务双方议价。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 业主和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在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 自管单位 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示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6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签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协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30天 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工程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签章:沈阳市铁房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 表 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业主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名 称: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多层栋数:________高层栋数:________
设备设施情况: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停车场、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楼道、通道、电梯间、走廊、小区内道路、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停车场管理和车辆进出管理。
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小区安全,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以专项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批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预算,并负责物业共用部分维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4、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和向业主大会报告;
5、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业主委员会或乙方的关系;
6、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全体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9、对乙方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1、负责本物业管理维修基金归集和续筹;
1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
14、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15、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物业服务要求和标准,对物业实施管理和提供专业化服务;
2、根据有关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和制度;
3、积极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曝光等措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4、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服务合同义务的主要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人;
5、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计划和方案,并经业主大会决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本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依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7、每半年报告和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8、协助处理物业遗留的问题;
9、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用途,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0、本合同终止后二十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相关资料。
11、乙方应在本合同订立或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区县(自治县、市)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要求和标准
第十七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________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________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________年粉饰_______次;公共防盗门每________年刷新________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________运行;
水泵、发电机等设备________ 日检查________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________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________;室内外排水________;
沙井________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 公共场地每天以 标准清扫________次;
(2) 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________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费用由业主承担);
(4) ________。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________%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________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___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____个,___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________小时;停电不超过________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________小时;小修:报修________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
11、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维修费用
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费,包括管理、房屋设备运行、保安、日常维修以及提供物业服务的其他公共收费。
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由业主承担。
1、本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日加收应纳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十九条 电梯运行费按__________收取(物业服务费中未含电梯运行费);
第二十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合理分摊计收。
第二十一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大中修、更新费用承担:
1、 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由建设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的由该共有部分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三条 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五条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________日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义务和第四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申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理,或经业主大会通过(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由于毁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双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商索赔。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等方式解决。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________日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简单版物业管理合同范本
(编号:)
第一章 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负责开发建设的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镇路
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铺平方米,停车场。
第二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招标”、“协议”方式,选聘乙方对本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条 本物业在未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质量。
1、建筑物主体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绿化、环境卫生管理。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公共场地保洁率95%。
4、车辆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
第五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一)日常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按国家《物业管理条 例》(以下简称《条 例》)第四十五条 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按合同的约定,来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
4、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5、绿化与建筑小品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园林小品”。
服务质量: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垃圾日产日清。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
8、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
(二)定期服务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粪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统一次;
5、2年 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
6、6个月 检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检修电梯一次;
8、** 检修发电机一次;
9、** 检修中央空调一次;
10、每月 检修消防设施、设备;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垃圾日产日清。
(三)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服务质量:收集整理,装订规范,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务事项
第六条 乙方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
第七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应当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物业装饰装修协议。乙方可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20xx元。物业装饰装修完毕,如未发现有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未违反“物业装饰装修协议”的,乙方应在 30日内将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八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物业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
1、物业服务成本;2、法定税金;3、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
第十条 本物业竣工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缴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物业服务酬金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摊。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
第十二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约定的内容要求提供服务,按以下标准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1、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业,由乙方按本条 本款第1点约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从办理收楼手续后的次月开始缴交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缴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每月15号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止时,如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根据市物价部门批文调整。
2、甲方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1交滞纳金;
3、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1交滞纳金;
4、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采取适当措施催缴。有超过20%的业主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业主15天后,有权单方中止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第十五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车位停放服务费和停车保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一)车位服务费及车位停放服务费(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未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
1、小车车位服务费30元/月
2、小车车位停放服务费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车停放服务费30元/月;
3、自行车停放服务费元/月;
(二)停车保管费
车主缴交停车保管费的,乙方与车主应另行约定保管责任,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车辆事故的,由责任方按约定承担责任。
(三)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5元,24时至清晨8时7元。摩托车临时停放1元。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按规定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或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第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购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户、三房20xx元/户、商铺20xx元/卡的标准在收楼前直接向代办银行交纳,或发展商代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当业委会成立后,由发展商移交给业委会监督。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另行约定。物业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2,如专项维修资金已筹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经业主大会同意,按该工程的预算向全体业主进行一次性筹集,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决定临时一次性筹集专项维修资金,以该工程预算基数,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乙方发现危险情况但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筹集,因甲方不筹集或筹集不及时导致物业损害的,应当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 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购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从物业服务费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具体投保的保险险种为。
附加险险种为。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起草《业主临时公约》,在销售物业时向买受人明示,并要求买受人作出遵守的书面承诺。
3、起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销售物业时与买受人签订。
4、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协助乙方对物业进行接管验收。甲方交付给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当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应书面确认并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
(1)由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双方协商调解。
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甲方按(中府[1999]24号文要求)总建筑面积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2-3‰比例(商业大厦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经业委会同意可用作商业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不足。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资料包括:
(1)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
(2)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书和物业使用说明书;
(4)与买受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导致乙方无法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编制物业年度维护计划和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业的有关规定,当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各种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但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 、第五条 和第二十一条 第(二)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间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 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根据第二十四条 或乙方根据第二十三条 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在送达另一方时生效,双方应当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交接。
第二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法院裁决等措施。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强台风、暴雨、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甲方、公众、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质量等原因,使物业或物业的一部分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六章 服务期限
第三十二条 服务期限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进驻或甲方交楼之日起,预计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本无异议,则自动延期三年。
按《物业管理条 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向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续签合同。乙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的意见,另一方没有提出明确的书面答复的,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2页,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门存1份。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之日起生效。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 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 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 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 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 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 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 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一、提高对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药品和医疗器械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合理,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镇乡政府、县机关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全面规范使用。
二、认真做好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管的工作重点
(一)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县机关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和完善《办法》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公布指导性标准,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贯彻实施《办法》所应具备的人员资格条件。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要求,指导和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货、验收、储存、养护、调配、校验、档案管理等内控制度,切实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各镇乡政府及县有关部门要把《办法》实施与农村药品安全"两网"建设、ADR(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信用体系建设等相结合,积极探索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县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综合运用多种教育培训手段,认真组织对广大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学习教育,使其尽快明确和熟练掌握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管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工作举措。要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加大《办法》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和影响面,大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的浓厚氛围;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管的举措和成功经验,对忽视监管、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典型案例要及时予以曝光。
(三)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现状,以《办法》实施为契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整治。年-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办法》要求自觉规范药械使用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要加强督查;年-月,县有关部门要对《办法》执行情况再次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引言
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的实施,基本上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因此,在对水利工程的管理的过程中,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始终是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然而施工合同管理不单单是签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也是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根据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进一步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选择合适的合同文本、采用有效的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等。同时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也是水利工程的重要管理内容,可以说其管理的成效高低是企业实现高额经济效益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按照有关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在不断规范市场行为的情况下,确保水利工程顺利推进,做好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切实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的实现
二、施工合同的特点
(一)工程实施过程复杂。一般情况下,完成一个工程项目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这使得建设合同的生命期很长。从开始的投标以及签约,再到中期的项目合理设计、原料采购、项目施工,到最后的竣工和维护,往往需要不少于两年的时间,长的甚至可能需要五年或更长的时间。要负责任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各种复杂的工程任务。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建设项目的失败,直接导致经济损失。所以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必须与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步、连续地进行。
(二)复杂的建设合同关系。由于建设项目可以选择各种不同的融资方式、承包方式以及管理方式。许多项目有很多的参与单位和合作单位。即便是一个简单的项目也会需要业主、设计、监理、总包、分包、材料供应、设备供应、运输等十几家单位共同协作。它们之间联系紧密,相互间关系复杂。任何―家单位工作的失误都可能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正常实施,所以我们必须做好各个工作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三)建设合同的多变性。由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会导致合同频繁变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变更原先的设计或修改合同条款,也加大了合同管理的难度,所以我们必须灵活地管理目前的合同,根据实际的变化情况做出调整,以确保各方的经济利益。
三、做好施工合同管理的一些建议
(一)认真履行合同。加强合同管理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履行合同,更好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甲乙双方的义务。合同签订后能否按合同规定的目标顺利完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同管理与监控等问题。由于合同文件是合同管理的依据,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详细了解和非常熟悉合同文件,并且要严格遵循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尤其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选派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懂经济、业务强的工作人员对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且在合同中需要明确指出所应履行的义务和所应享受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地执行合同,实现信誉的提升效应。
(二)制定合同审查机构。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之后,如何更好的实现合同的有效执行,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单纯依靠两方的信誉来执行合同的条例,难免会造成非客观的矛盾,进一步造成工程的实施出现矛盾计划问题,造成经济以及信誉的损失。因此合同审查机制是在此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产物。尽管合同规定了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必须执行的规范、规定和标准。无论有无甲方监督,承包商都应自觉执行合同的相关条例,但或多或少存在着主观原因导致承包方没有完成应尽的义务。因此制定和落实工程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规范管理非常有利,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的各项规范、规程、标准和技术要求,在审查机构的监督作用下将因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和返工降低到零,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
(三)收集实时信息的重要性。由于水利工程特别是大中型水利工程具有工期长、规模大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因此其对复杂的地质条件以及受意外风险的影响的反应更为强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定的变更是普遍的现象,同时也是不可避免的。如设计变更,时常会出现施工现场条件变化从而使施工的工作项目超出了合同指标的工程范围的情况,使实际操作的不确定因素远远超出合同拟定的范围。为了使工程施工更符合实际,减少实际操作中的经济损失,在条件的允许下,针对合同加以修改有时候也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在于:一般情况下工程变更时常会伴有打乱施工安排、现场施工的停滞、造成返工等情况,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在拟定合同前收集好实地建设的相关资料对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严肃性,正确处理合同范围内各项工程质量监督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项重大问题,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的制约下,均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或者通过协商作出最终的决定,并以此来保证工程建设总进度,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信誉。
(四)矛盾处理。由于各方因素的限定与制约,合同关系破裂也属于常见合同管理中的经济纠纷问题。其中索赔就是是合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面对工程索赔,如何正确的面对这一问题,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信誉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实际建设要求未达到合同拟定的要求,委托商均有权向承包商提出工程索赔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同时针对非人为条件造成的设计问题而言,如何正确地、公正地处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总量,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针对工程建设施工期长短有别,施工条件又千差万别的问题,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相应较多,因此在施工前拟定好风险承担关系是不能忽视的问题。然而当遇到这些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没有载明应当由谁承担的风险,并已造成损失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合理地妥善处理。一般来说,在判断承担风险的责任方面,采取应以最易克服或解决这些风险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的标准进行责任的分担。
四、结束语
工程承包是一项充满风险的活动。只有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施工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总结,才能使施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在科教兴国战略的实践中将部分高等院校按照优势互补、强强合作的办学思路进行了合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对因学校分立或合并,其分设或合并前的档案,应本着集中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经协议由一校或合并后的学校档案部门统一保存”的规定精神,如何加强与高校办学改革、发展息息相关的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管理、利用等工作的协调统一,是当前高校档案工作者值得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1. 高等合并院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高等合并院校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名义上的合并,在档案管理体制上没有完全理顺关系,在运行机制上各自为政、自成体系,没有实现集中统一,导致合并院校档案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1.1 档案管理意识淡薄缺失
合并高校在并校期间牵涉各部门尚未立卷归档的文书,由于合校前夕人心思动,工作状态不稳定,一些正常的工作不能按常规办理,自然给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增加了难度。如果是责任心强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会把没有立卷的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编拟目录、安全存放;而责任心不强的档案管理人员则不予闻问;更有甚者,在部门调整、办公室搬迁过程中,将大量的档案材料随无用材料一并处理,致使一些珍贵的档案资料该移交的未移交或丢失,无处寻找,严重影响了档案的完整性。
1.2 档案管理难以集中
高等合并院校的原组成院校大都处在不同的位置;合并后面临着教学硬件配备、科研资金扶持、学生食宿保障等一系列棘手的问题;档案工作因其效益滞后等特点此时不易摆上领导案头;并校前原各校档案管理层次水平不同,人员素质不一等原因, 档案管理难以集中。
1.3 档案管理技术方法落后
部分高等合并院校的档案管理工作仍处于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基本上都是通过手工操作来完成;有的高校档案的收集整理玉石不分鱼龙混杂,一些重要的档案残缺不全,查、借、阅极不便利;同一类型的档案有时会因立卷人素质、观念的差异而形成不同的归档形式,即使是同一人整理的档案,也时常会出现细节上的偏差和组卷方式的异样,导致档案利用率低,档案价值大打折扣;有的高校档案管理依旧采用的是原分库存放的办法。
1.4 档案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高等合并院校的不少档案工作者多为非专业人员,他们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业务不熟悉,接受新知识、掌握新技术困难,很多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长期停留于整理归档的一般水平,很难谈得上与用户进行沟通和从事档案信息重组等创新性的工作。
1.5 档案管理信息共享不够
合并高校大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规模相当、类别相近的院校并建而成。由于原各校建立的时间或早或晚,隶属关系不一,各自的办学宗旨及基本职能有所差异,合并后档案全宗由原各校的一个全宗成为并校后若干全宗,而各校的档案类目设置、类目排列及档号的编制不尽相同,另外,合并高校档案管理存在着原各校档案管理体制不统一及档案管理手段参差不齐等问题,如有的合并高校,原各校区档案或实行集中管理,或人事档案归人事处管理,科研档案归科研处管理,声像档案归电教中心管理等;有的合并高校,原各校区或已配备计算机,实行档案机检,有的档案则分散于各职能部门,由兼职档案员管理,档案管理处于原始的手工检索阶段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高等合并院校档案的开发利用与信息化,难以实现信息共享。
2. 高等合并院校档案管理不和谐统一的原因
2.1 学校合并总体格局的影响
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是学校管理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学校合并的深度决定了学校档案管理的合并深度。在合校初期,校区意识的惯性、校区职工的利益格局、校区干部的任职安排等等方面,时常与合校的总体要求发生碰撞;经过一个阶段的磨合之后,实质性融合的程度由浅入深,有一个发展过程,合并院校的档案管理同样如此。
2.2 馆舍条件的限制
多校汇集于某一校区集中办公,档案馆、室的馆舍适应不了合并院校档案管理的需要,容纳不下多校区的档案实体,满足不了档案管理人员集中办公。
2.3 校区距离的制约
合并院校中,有的是邻近数校的合并,有的是远距离数校合并,有的是远、近距离皆有的数校合并。
3. 加强高等合并院校档案管理和谐统一的对策
通过对高等合并院校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笔者主要从以下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来确实加强高等合并院校档案管理的和谐统一。
3.1 重视档案工作,增强档案意识
同志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工作,有很多问题没有档案说不清楚,要狠抓这项工作。如果现在不重视这个问题,将来我们要负历史责任。”因此学校要重视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开展档案宣传工作,促使大家自觉地积累、利用、移交档案。领导要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并纳入到学校的议事日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步做到“三纳入”、“四参加”和“四同步”,同时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布置、检查、总结和验收,在人员、经费、库房、设备等方面满足档案工作的需要,保证档案工作的正常进行。
3.2 加强档案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建设一支忠诚事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档案工作队伍,是档案工作摆脱困境的重要保障。第一档案工作队伍在年龄结构、专业结构、业务水平等方面比较合理,便于发挥整体效应;第二发挥各部门兼职档案领导和兼职档案员的作用,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热爱档案工作,自觉学习和掌握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把质量关,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用性。
3.3 规范档案管理,确定档案工作目标
合校后采用任何一个校区的档案管理办法都不妥当,这就要出台新的统一的档案管理办法和规范:第一,依法治档,统一规章制度。例如《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学校有效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以合并院校名义印制出台适合本校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第二,起点要高,统一管理规范。例如《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国家档案局一系列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学校现行档案管理规范的合理因素。由于合并高校层次较前相对提高,并校后应根据变化了的新形势,制定新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战略,使档案工作围绕新目标有的放矢地开展:第一可以根据总目标,不断消除偏离目标的因素,又可以通过局部优化,使日常具体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促进总目标的实现;第二便于加强日常管理,有利于调动档案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增强竞争性。
3.4 改善档案管理设施,实现资源共享
改善档案管理设施,实现档案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序有效的开发并进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高校档案工作必须早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供学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教师查询使用,充分发挥高校档案信息的独特优势,为新时期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社会和谐与稳定的构建,是人类永恒的生命主题和价值追求,它是一种信仰、一种文化和一种社会实践。它必然要求管理与被管理层之间的上下和谐,也必然要求管理者的身心和谐的道德素质。正如《大禹谟》中提出的“厚生惟和”、“好生之德恰于民心”、“民协于中”。现代管理渗透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之中,管理关系的和谐状况直接表现了社会的和谐程度。而管理关系的和谐之关键所在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上下级关系的和谐,其中管理者的作用举足轻重,是实现上下和谐的主导者。正所谓:“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儒家、道家等诸子百家在言及管理关系中的上下和谐时,总是立足于管理者,站在各自的视角对管理者的内在素质、待下态度与方法等方面进行各自诠释。
一、儒家的上下和谐理论
以孔子、孟子、朱熹等为代表的儒家,从仁政礼治出发,认为上下和谐关系的形成,离不开管理者良好的道德品质、居上示尊的待下态度和追求忠恕的待下方法,并且对管理者的相关品行进行了诠释。孔子提出的“礼之用,和为贵”、“仁民而爱物”;孟子更进一步地讲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提出了仁、义、礼、智、信、恭、宽、忠、恕等一系列道德原则,要求通过修身,来恪守这些道德原则,达到和谐的目的与境界。
1.管理者必须道德高尚:儒家认为管理者必须道德高尚。“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德惟治,否德乱”。“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心共之”;孟子进一步发挥了孔子的德政思想,提出了“仁政”学说“以德服人”,孟子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诠释:“以力服人,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中心悦而诚服也”(《孟子・公孙丑上》)。所以“治国之道有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孟子・离娄上》)“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定君而国定矣。”;朱熹更提出了“大学者,大人之学也。~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管理者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目的就在于“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主张通过强调管理者的道德规范,提高管理者的个人修养而使自己的道德处于高尚的层面,而达到上下级之间的和谐相处。
2.管理者必须注意“仁政礼治”施政方法。(1)等级制度下的“礼治”。儒家推崇“礼之用,和为贵”。但以“礼乐”为中心的道德教化,作为社会教化与统治之具,它与专制、集权、等级名分、亲疏贵贱等封建政治、伦理、社会规范是相容而不是相悖的,它强调了东方式的王权。儒家之“礼”,实质是为了区分上下贵贱,维护等级制度,即“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强调管理者居为人上的尊贵,在实施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注意“投鼠忌器”,要“刑不上大夫”,以维护管理者居上的尊贵地位。同时要求管理者必须明于上下之分,采取居上示尊的待下态度,在严格区分等级的过程中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并且为了实现上下和谐,在强调管理者在拥有良好道德的基础上,还必须注重“礼”的现实运用,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2)以人为本的“为政以德”。《礼记・中庸》:“仁者,人也。”“仁”是儒家思想中的精髓,是“以人为本”思想的早期诠释。主张在社会管理中执政者要“为政以德”,要爱民、惠民、养民、富民、教民,从而达到社会的和谐。《礼记・哀公问政》:“古之为政,爱人为大。“爱人”即“爱民”乃为政之首。要做到“为政以德”,首先要求执政者必须做好自身的道德修养,要体察民意民情,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夫政普则民说。民说则归之如流水。”(《太戴礼・小辩》),从而达到社会和谐。在“为政”时注意“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薄赋敛则民富。”(《说苑・政理》)“君子之行也,度于礼,施取其厚,事举其中,敛以其薄。”(《左传・鲁哀公十一年》),要尽可能多地给百姓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的休养生息的空间,“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公冶长》)“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择可劳而劳之。”(《尧日》)。
二、道家的上下和谐理论
以老子为代表人物的道家从道法自然的基本理念出发,强调效法自然,反对一切过度的干预、扰乱和任何外在的强加力量,从而构建无为而治的和谐社会。认为上下和谐主要取决于管理者植根于道的至人之德、居上谦下的待下态度和示弱用柔的待下方法。
1.管理者必须具备的理想人格――至人之德。道家从“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的自然观出发,强调管理者必须具有很高的“德”:以自然无为的处事态度和方式要求――理想人格―圣人。道家之“德”并非一般的伦理性质,它实际上是自然本性的体现,《庄子》对此进行了明确说明“: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可见,道家之“德”系指人得之于道的诸多自然品质,拥有此“德”之人被庄子称之为至人、神人或圣人。
2.上下和谐必备之道――居上谦下。道家认为,管理者培养其至人之德的同时,亦从原始朴素的万物平等意识出发,认为管理者在施政过程中应采取韬光养晦的方式,谦恭温和,时时处下,事事居后,居上谦下,以百姓的利益为先为重,缩小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上下之别,实现上下之间的关系和谐,老子认为”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因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本是唇齿相依的矛盾双方,如果管理者居上而不顾下,处处与被管理者争利、争先,居高自傲,刚愎自用,就会把自己裸地置于下属的对立面,加剧上、下冲突;相反,如果管理者处上而又能谦下,就可以抓住上、下两个方面,使上、下融为一体,促进上下和谐,所谓”善用人者,为之下。”
三、儒道上下和谐理论的比较及借鉴
中国思想的两个主要趋势道家和儒家的根源,他们是彼此不同的两极。但又是同一轴杆的两极。儒家强调人的社会责任,但是逝家强调的内部自然的自发的东西。在不同的管理哲学指导下,儒道两家对上下和谐的理论阐释各有其理,通过比较与分析他们的异同,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是管理者提高自身素质,实现上下和谐有效方法。
1,管理者素质的要求之比较与借鉴。儒道两家虽然有着不同的思想体系,统领着两个不同学派,但他们的思想核心却有着相同价值观念,甚至有着相通的内涵。“仁义”是儒家思想体系的基本纲领和核心范畴,“自然无为”乃老子思想体系中的主
旨。然而在老子思想中也蕴涵着丰富的仁道思想,并贯穿老子整个学说,可以说,仁道思想是道家学说体系的精髓之一。在老子的三宝之一的“慈”的理念中,就蕴含着丰富的仁的思想,老子的“慈”就体现着关爱世界、关爱万物、关爱他人及关爱自身的宽广胸怀,强调以博爱的心胸去包容一切、善待他人、善待他物,在慈的理念充分体现出仁道思想。
但在对管理者素质的认识上儒道两家对此认识颇有差异。儒家笃守仁学,认为只要道德高尚,就可成为优秀的管理者,认为“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便可实现上下和谐:而道家崇尚自然,认为管理者应拥有包含道德高尚在内、源自于道的诸多自然品格,如老子所盛赞的三宝“一曰慈,二日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以及管理者效仿天地万物的自知、平等、无私、宽容、诚信等。道家认为,拥有这些自然品格,可以使管理者与道一体,在根本上实现上下和谐。
Abstract: This article expound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cess, the importance of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management. On the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re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the measures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roject.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 implementation; communication and coordination;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28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1 概论
对于—个工程项目来说,参与方众多,各参与方都是完成项目总任务中的一部分,且都有不同的任务、目标和利益,他们都企图指导和干预项目实施过程。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始终面临各种各样的冲突,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实施过程中产生冲突是不可避免的,需要进行必要的沟通来化解冲突和矛盾。只有通过沟通才能得到化解冲突和矛盾所需要的信息,才能进一步作出决策。一旦作出决策又要进行沟通。因此,沟通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的进展,关系到项目是否成功。
2 项目管理中影响沟通协调的障碍
2.1 组织设置引起的沟通障碍
在管理中,合理的组织机构有利于信息沟通。但是,如果组织机构过于庞大,中间层次太多,信息从最高决策层传递到下层不仅容易产生信息的失真,而且还会浪费大量时间,影响信息的及时性,同时,自下而上的信息沟通.如果中间层次过多,同样也浪费时间,影响效率。统计资料显示,如果—个信息在发送者那里的正确性是100%,到了信息的接受者手里可能只剩下撕的正确性,这是因为,在进行信息沟通时,各级主管部门都会花时间把收到的信息自己甄别,一层一层的过滤,然后有可能将断章取义的信息上报。此外,在甄选过程中,还掺杂了大量的主观因素,尤其是当发送的信息涉及传递者本身时,往往会由于心理方面的原因,造成信息失真。这种情况也会使信息的提供者畏而却步,不愿提供关键的信息。因此,如果组织机构臃肿,机构设置不合理,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分工不明,形成多头领导,或因人设事、人浮于事,就会给沟通双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影响沟通的进行。
2.2 技术、经验水平的差距所导致的沟通障碍
在沟通中,如果双方经验水平和技术水平差距过大,就会产生沟通障碍。此外,个体经验差异对信息沟通也有影响。随着现代建筑科技的不断提高,涉及到的专业越来越多,技术要求也随之提高,每一个专业都有自己特定的技术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其他专业的施工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知识广度,从而增加了技术难度和各专业之间矛盾的出现。如果不懂技术,就无法决策,无法按照合理的工艺流程施工,更难以鉴别项目的计划、工具设备及技术方案的优劣,从而对项目实施中重大技术决策问题没有自己的见解,给协调沟通带来技术难度,但只精通技术而不善于沟通,就不能适应现代项目的管理要求,所以管理人员必须在知识和技术上训练有素,并且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才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总之,新工艺、新技术的使用,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分工,以及项目管理的综合性和人们专业化的矛盾增加了沟通协调的难度。
2.3 管理方面
项目管理中缺乏积极有效的激励机制。目前,建设单位一般习惯于将工程分为各专业进行招标,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其专业分包单位直接对业主负责,在工作范围的界定上很难做到十分明确,加之部分施工单位组织管理不健全,施工管理人员的水平不一,从而增加了沟通协调的复杂性。项目参与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其权利义务通过合同来明确。这就导致合同各方只是追求已方的利益最大化,缺乏沟通协调的积极性。因此,应使各方充分认识到,在工程施工管理中既有各自目标,又有共同目标;既有各自利益,又有整体利益。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的利益关系,因此,需要参与方沟通和协调,在多个互相冲突的目标和方案之间作出权衡,以便满足项目利害关系者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冲突。如果不能有效地处理或处理问题的时间延搁,都会影响工程项目的实施结果,造成返工、延误工期、工程成本的超支,甚至影响到工程质量或带来安全隐患。
3 加强协调管理的具体措施与建议
3.1 组织协调方面
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组织中存在着横向和纵向的分化,这种结构上的分化导致了整合的困难。其经常造成的结果是冲突。不同个体在目标、决策、绩效标准和资源分配匕意见不—致。如果选择的项目组织模式不恰当,各参与方的信息沟通就会不畅通,增加项目管理的难度,最终影响项目总目标的实现。由于项目是一次性的,项目组织是由新的成员、新的对象、新的任务组成,所以一个组织从新成立到正常运行都需要—个过程,都会有沟通上的困难,容易产生争执。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来沟通,沟通中应遵循组织内部的权力划分,要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这有助于协调和整合不同的部门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忽视这一点,超过下级管理人员而直接向有关人员发指标、下命令、使下级管理^员处于尴尬的境地,违反了统一指挥的原则。如果确实需要这样做,也要事先与下级进行沟通。
3.2 技术沟通协调方面
设计图纸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提高设计图纸的质量降低因技术错误带来的协调问题,这就要求项目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要熟悉图纸,从图纸会审阶段认真了解设计意图,解决自身专业中存在的问题,在图纸会审中找出问题并认真落实,从图纸上予以解决。并将各专业的交叉与协调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从而进一步发现图纸谢十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提请设计单位协调解决,在工程的实施阶段更要及时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发现与设计不符的情况后,及时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施工中因图纸设计问题带来的矛盾,同时技术交底也是协调的重要环节。及时准确地让班组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在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上,充分了解其功能及技术。
3.3 管理协调方面
首先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提高现阶段的管理水平,不仅要以技术上的沟通协调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体制。也极为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科学的管理,协调施工中各团队之间的配合问题,以甲方项目经理为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安排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合理地调配人力资源及施工设备,合理优化工艺,合理安排项目周期,控制施工风险,保证施工的每—个环节有序到位。
建立问题责任制度,建立由管理层到班组逐级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适时运用所建立的奖罚制度,严格实施,级级落实,层层负责。同时,也应从各专业工程款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协调管理费,建立协调管理实施的奖罚制度,从而提高各级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将项目各专业施工的协调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各参建方应定期举行协调会议。对于较复杂的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前应组织专门的协调会,使各专业施工单位进一步明确质量标准、施工顺序和责任。对形成的决议应坚决贯彻落实,实行签名负责制,并加强统一领导,设立相关的奖罚措施。在各参建单位间建立双赢的合作管理机制,找出矛盾的平衡点。使冲突各方有限制地满足自身的利益。
4 结论
沟通是管理的核心,随着现代建筑的科技含量越来越广,突显了各专业协调作业的重要性。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协调发展和沟通管理的原则,应充分认识沟通协调的重要性。沟通协调不仅是—个信息传递的过程,而目是一个组织行为的过程。应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沟通和协调,克服施工中的各种不协调因素,实现各项管理目标。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和谐处理异性同学间的关系”。
记得我接到讲话题目的那天,下班回家在等电梯时遭遇了一件事,让我体会很深。电梯门口,一个小女孩背着书包,扎着马尾辫,穿着粉红衣裳,漂亮而可爱。在这里住了四年好象是第一次遇见,刚好只有我们两人,于是我忍不住好奇地问她:“小朋友,读几年了?”,小女孩倒也大方,答道:“二年级”。“长得挺高的”,我笑着说。小女孩似乎是找到了倾诉的伙伴,眉飞色舞、手足舞蹈地说开了:“今天,我们班有个男生说男士优先、女士滚边。什么滚边,明天我一脚踢过去,就让他滚边。”小女孩说着一脚伸出去做出踢状。“这么厉害。”听完后我笑笑。小女孩说到兴奋处也不顾我的反应象倒豆子似的继续说:“还有我们班有个女生爱上一个男生,爱到一半就被人抢了。”说完自己又笑个不停。“哦,是吗?女生爱男生?”我在一边打趣,小女孩这时倒是反应过来,赶紧解释道:“说的不是我,不过他们也只是说着玩的。”
二年级的学生就如此轻易言爱,我想主要是社会影响,催生的社会早熟的儿。我们同学出生在如此开放的社会,随着网络的发展,涉及到男女关系的话题并不足为奇。从小我们可能就和邻家的异性小孩玩在一起,和同班的异性同学嬉戏,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已是相当的久远。社会在飞速发展,一些传统的落后观念注定要被淘汰,但当你看到穿着校服的异性同学特别在公众场合有过分亲密的举止时,你们的感受如何?相信大部分同学都会感受:这样的事情出现得很不合时宜、不合身份。因此在学校教育上,对于男女同学的关系我们更提倡有礼有节,和谐相处。
同学能够有幸在一起学习生活、共同探讨是一种缘分,一定要珍惜,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学生时代的情谊最美好。但任何事情的处理都要讲一个度。饭不能吃得太饱否则会胀坏,学习不要太累否则会伤身体,同学玩笑不能开过否则会反目成仇,异性同学的相处不能过分紧密否则会破坏美好。曾经上课时给同学讲了一个心理学的故事。一男生很喜欢一女生,整天想着给她写信,送她小礼物,想方设法接近她,结果女生很反感,象躲避苍蝇一样躲避他。男生很烦恼,找心理教师倾诉。老师给他做了个实验:在公园放置一张长条椅子,两个异性分坐两端,这时两人没产生什么感觉,然后让两人不断靠近、靠近、靠近,最后到几乎没有距离时,两人都感觉很不舒服,想要逃离此处。这个实验告诉我们人与人相处都需要有一定的距离,亲人是这样,朋友是这样,异性同学更是这样。距离产生美,要让彼此产生更美好的感觉就要有一定的空间。
从另一角度,在学生时代,同学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异性相吸”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规律,男女生相处过分紧密,容易产生青春期的感情萌动,而这时同学们的心智发育还不够成熟,控制力较弱,情感的纠结会让同学情绪受到影响,学习受到干扰,有时甚至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后悔也来不及了。
中图分类号:G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9-0251-02
20世纪80年代末,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成绩斐然。毋庸置疑,社会化改革后的高校后勤与学校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协调,尤其是当经济属性成为高校后勤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情况下,如何用科学发展观作指导处理其经济属性与教育属性的关系,如何建设高校后勤系统等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本文试图就此做一些探讨,以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一、高校后勤改革的回顾及现实要求
计划经济模式下,每个学校都有一个为本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的后勤部门(总务处),运行费用是政府给学校财政拨款的一部分。这种模式下的后勤优点是“保障”意识强、目标单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高校改革的深化,后勤“总务处”模式弊端不断凸显:一是垄断,缺乏激励机制,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低;二是队伍庞大,学校管后勤,分散抓教学科研的精力;三是需要增加经费开支。20世纪80年代初,部分高校开始后勤改革探索;1999年,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第一次工作会召开;2000年,国家出台一系列加快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政策。改革成绩表现在:第一,改变了完全依靠政府给学校的财政拨款建设后勤设施做法,建立起满足高校连续几年“扩招”对后勤保障提出的基本要求;第二,学校办后勤的职能逐步淡化。
后勤改革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后勤的“保障功能和教育属性”高度统一,而改革后,后勤部门增加了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指标――经济效益,使原本只有两个因子(保障功能、教育属性)的后勤系统演变成了具有三个因子(经济效益、保障功能、教育属性)的系统。从系统论角度讲,多因子系统的平衡复杂、多变。所以,就后勤部门而言,改革后的工作难度增大:一方面,学校和学校后勤之间成了甲乙方关系,作为乙方的后勤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要不断与甲方(学校)“讨价还价”;另一方面,后勤部门要时刻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物价和维持学校内部相对稳定的供给,要将“经济效益、后勤保障、教育功能”进行有机结合。
困难的存在不能改变现实的需要,高校后勤系统将教育属性放在首位是自身社会属性的要求,将其“教育属性、保障功能和经济属性”有机结合是以学生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任何高校和其后勤系统都必须明确这一历史使命。
二、后勤系统的科学发展观问题
科学发展观要求:第一,要以人为本;第二,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第四,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解决高校后勤系统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要树立以学生为根本的思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靠人才,国家重视人才培养,高等学校直接从事人才培养工作,为高等学校服务的后勤部门同样肩负这一重要历史使命。这种社会职能不可推卸,缺少这种职能的高校后勤不仅名不副实,而且还将失去发展基础。在深化后勤改革过程中,无论是学校还是后勤部门本身,都必须以学生为根本,将教育属性放在首位。
其次,为后勤构建 “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大环境。一方面,学校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需要相对稳定的后勤服务体系,如果高校后勤改革完全走向社会,甚至脱离学校,完全随市场波动则势必使学校教学科研、教职员工的生活稳定受到影响,对学校发展不利。另一方面,后勤的社会化改革绝不能将本部门完全社会化和世俗化,不能淡忘高校后勤所肩负的育人职责,只有学校“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才有后勤部门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将后勤的发展溶入学校的发展中才会有发展空间和前景。为此,学校、后勤有必要认真思考和处理好后勤部门的经济效益、保障功能和教育属性三者的关系,从而为后勤发展构建大的环境和空间。
最后,努力在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作出应有贡献。后勤部门改革后,经济指标成为自身考虑的重要指标之一。社会化改革以来,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等都是其成功经验,同时,后勤部门发展还必须思考本部门为人才培养所作的贡献,通过自身的服务体现出具有特色的育人功能和效果,跟学校的发展、学校二级院系的发展一样,这是科学发展观第三点的要求。另外,为达到使部门在学校发展中成为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还必须不断改革探索,加强对成功经验的学习,建立科学发展态势,这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中“改革开放思想”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
三、对高校后勤和谐系统建设的思考
从系统论角度看,和谐关系是一个多因子关系。和谐社会需要家庭和谐、单位和谐、行业和谐、上下级和谐、城乡和谐、人与人和谐,等等。高校后勤作为社会的一个有机体、学校的一个重要部分,将其建设成为一个和谐的集体和一个具有和谐氛围的部门,有助于更好地为教育科研服务。在建设和谐后勤氛围方面,有许多工作值得重视,但以下几点原则必须把握:
1.以工作业绩求和谐
高校后勤置身于高校大环境中,没有和谐的校内环境则自身的发展和工作职责开展都将成为空中楼阁。后勤工作的根本就是要让服务对象满意,离开优质的服务谈和谐则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服务对象提意见、职能部门不满意和谐就无从谈起。所以,后勤工作必须明确自身职责、强调自身职责和保证职责的圆满完成,通过自身工作为教职员工和来自全国各地、五湖四海的同学提供生活、学习等后勤保障。第一,要加强对学生公寓、教学场馆及活动场所管理,为满足学生对学习、生活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提供保障,并积极探索管理、服务和“育人”的有机结合,通过工作渗透学校的教育思想、育人理念;第二,加强对饮食的安全和卫生管理,为教职员工提供优质、特色服务,让他们能集中精力育人;第三,加强能源、水、电供应,认真排查隐患和对重点岗位的守护,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为人才培养及教职员工生活提供幽雅环境;改善交通条件,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优质、便利、畅通的交往服务。
总之,高校后勤是服务窗口,为教师职工和广大学生提供基本保障、优质服务,为教育科研等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安全可靠保证服务是本质工作,必须以工作业绩求得与外界(服务对象)的和谐。
2.以联系沟通讲和谐
从后勤工作涉及的看,它还跟社会相关的管理职能部门有关联,跟许多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如工商、卫生防疫、税务、物价、公安)和社会部门(如邮电、交通、水电、煤气、食品供应部门)等都有业务往来。没有和谐的这种外部环境,在工作中没有他们的鼎立支持,后勤工作寸步难行。在与高校后勤关联的这些部门中,有的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就物价来说,受市场影响波动大,而学校则要保证相对的稳定必然给后勤工作带来较大压力,所以,加强各方沟通,求得一个和谐环境和体谅对高校后勤发展必不可少。
一是践行宗旨的体现。一方面,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了解群众意愿、掌握群众思想脉搏的重要途径,更是帮扶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过程;市长直通电话大多是一些群众关心的、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一个电话都是百姓疾苦的诉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各级政府是不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不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办理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就是一把很好的检查尺子,是一个很好的衡量标准。
二是依法行政的体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大多是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深思熟虑提出来的,比较符合客观实际,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市长直通电话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普通百姓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办理好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是尊重人民当家做主,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职权的重要体现,对于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依照法律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行使好自己的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办理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监督的一条重要途径,作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办实办好。
三是转变作风的体现。一方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优秀精英,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不乏真知灼见。这就要求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的调查研究。通过解决和处理一个个具体问题,更好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使政府的工作更好地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另一方面,我们的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往往我们没有发现的,建议提案发现了;我们已经发现的,建议提案中反映得更深刻;我们一时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建议提案给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思路和措施。这些对于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都是非常有益的。
二、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实效性
建议提案无小事,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理效果。具体办理的要求,刚才几位领导都讲得很具体、很全面,我不再重复,在这里只强调“三个注重”:
一是要注重创新办理建议提案的方法。有不少建议提案都是在新形势下提出的一些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办理的过程中,既要严格按规范程序办理,又不能“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一方面,要坚持办理程序不简化、不变通,要求不降低,时间不拖延。另一方面,各承办单位不能停留在简单办理、书面答复上,搞“文来文往”,要不断拓宽同代表、委员联系和交流的渠道,不论建议提案所提的问题能否解决,都必须加强沟通,做到“人来人往”,有案必答。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要注意了解来龙去脉,掌握问题的症结,必要时实行“开门办案”、“现场办案”、“面商办案”等,努力取得与建议人、提案人的共识,增强办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办理的满意率。
二是要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办理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既是一个工作过程,更是一个学习过程,对于我们拓宽视野,提高工作能力有重要帮助。今年交办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提案共110件,另有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2件,与前两年相比略有下降,且绝大多数的建议提案都是新提出来的,这说明我们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当前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来看,群众关注更多的是民生、治安、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等问题,尤其是今年初突如其来的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和3月份多起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管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还是市长直通电话,或者是各种突发性应急事件,都是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甚至是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事关全区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因此,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不断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理各种问题和复杂局面的能力。
三是要注重提高办理建议提案的效果。今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建议提案质量很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贴近区情,贴近民意。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些建议提案的价值,并综合运用好、发挥好,用以改进我们的工作,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一要实现从简单办理型向深入开发型转变。有些建议提案虽然在答复意见上代表和委员签署了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意见,但并不一定就说明代表和委员们已经真正满意了,可能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和落实的工作,必须跟踪办理。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答复有止境,办理无止境”。同时,要善于换位思考,真正做到使代表满意、委员满意、人民满意。二要实现从任务型向动力型转变。办理建议提案,不能单纯的就事论事,要克服单纯的任务观点,做到由此及彼、举一反三,不断拓展办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把办理工作作为促进部门工作的动力,并以此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市长直通电话和应急管理工作是区政府及其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办理工作做得好不好,质量高不高,关键在领导。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职能科室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我本人是区政府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将坚持做到经常关注和参与办理的具体工作;每位副区长、区长助理每年也要带头主持办理1至2件建议提案,并亲自协调处理市长直通电话反映的重大问题。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本部门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一般建议提案办实、办妥,把重点建议提案办成“示范点”、“模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