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职业划分范文

时间:2023-07-24 09: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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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职业划分

篇1

由于我国地理环境以及人文风俗的千差万别,因此各地区各种类的农业保险政策就要有所区别。作为政策性保险的一部分,种植业保险在最大程度的保护种植户的利益的同时,又要兼顾平衡,对于不同的投保标的制定相应的政策。近几年来我国对于种植业保险区域性划分开始重视起来,各省份也纷纷响应。种植业保险区域性划分势在必行。

本文以安徽省为例分析种植业保险的区域性划分,并提出一些相应对策。由于各种因素对农业保险费率的影响错综复杂,本文主要以风险因素为主要划分依据进行研究,这更便于分析问题。我们选取了洪涝、干旱为主要灾害并辅以数据分析,说明种植业保险区域化的推广价值。

一、安徽省概况

安徽省位于我国长江中下地区,是中国种植业大省,有着很悠久的种植历史。长江与淮河横穿过境,并将全省划为淮北、江淮之间和江南三个地区。省内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不同,使得种植业的有着明显的差异。其中淮北地区主要盛产小麦、大豆和棉花等作物。皖中平原则是以其地理特点而被誉为“鱼米之乡”。中部地区农产品也极其丰富,其中以稻谷、小麦、棉花为主。

从气候角度来看,全省常年气温比较温和,阳光雨水也极其的丰富,这种气候使得各种农作物有了一个利于生长的有利环境。但由于处于中纬度地带,天气变化十分多样,且地形地势变化明显,经常受到来自四周冷暖气流的影响,因而常有暴雨、大风以及少雨等灾害性天气出现,经常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旱和洪涝灾害。例如,六、七月份时,省内正值梅雨季节,也是洪涝灾害高发时节。这些无法预测的灾害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一定的损失。

二、风险等级区划

(一)洪涝

洪涝灾害的形成是很多自然因素相互作用而长生的结果,这其中就包括气象、地势条件等自然致灾因素,也包括受灾区的经济水平、抗灾能力等社会经济因子。由于各地各种因素作用大小不同,各地的风险等级也就不同,损失大小也就有所区别。在实务中计算洪涝灾害损失等级时,往往是根据不同因子致损程度不同,给予不同的权重,从而实现风险的分级。确定不同因子所占的风险比重的大小,对于保险实务中区域划分是有很好的实际指导作用,可以很直观地对风险大小做出初步判定,有利于保险区域划分顺利进行。根据权重并结合实际中的实际情况我们就可以对各区域风险进行划分,画出风险分布图。

为此,我们查找了安徽省历年的洪涝灾害损失情况的资料,由风险分布图总结了以下结论:洪涝灾害重灾区重要分布于淮北平原以及极少部分皖中地带,而江南区域大都是轻灾区和软轻灾区。其实,在看待这个结论时,要联系这些地区的实际地理环境进行研究分析。我们都知道,南方虽然年平均降水量较北方高一些,但由于其种植业主要以水稻和茶叶等这些需水量大的作物为主,因此,南方地区的灾害等级比较低一些,这是由各种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结果。因此,在分析洪涝灾害等级时,不能仅从降水量单一因素分析,要结合各种因素的影响作用大小,求一个加权平均数。根据洪灾区域分布这一特征,我们就可以把安徽省划分为几个区域,从而,对种植业保险政策做出更加合理的区划。

(二)干旱

干旱通常指淡水总量少,不足以满足人们需求现象,一般是长期的现象。我们参考了《气象干旱等级》中干旱的分级标准,它将干旱划分为无旱、轻旱、中旱、重旱以及特旱五个等级,且据此划分了不同等级的干旱对农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其主要是根据降水量和降水量距平百分率、标准化降水指数、相对湿润度指数、土壤湿度干旱指数和帕默尔干旱指数五个主要指标进行计算得出的。但就本次调查来看,由于这种方法计算量过于复杂,我们在进行干旱等级分析时,可以采取对一段时期内降水量低于某个值时的天数进行加总求平均,把干旱总天数作为划分因素,进而根据不同的干旱总天数,形成几条干旱风险等水平线,在同一干旱等水平线上的区域的风险等级相同。据此就可以对不同地区的干旱情况进行区域性划分。根据资料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干旱程度是呈现由北到南逐步递减的态势,南北差异十分明显。

这种情况在近几年尤为突出,通常重灾区主要分布于皖北地区,而皖南主要为轻灾区,从安徽省历年的重大旱灾的重灾区分布情况我们能更好的看出这种差异情况。以2008年安徽省特大干旱为例,主要干旱区分布在淮北、阜阳、蚌埠以及亳州四市。其中皖北农业大市阜阳市累计降雨量9mm,各种农作物损失严重,小麦的受旱程度之深、面积之广,历年罕见,农民的经济利益因此遭受重大损失。而与此相对的南方地区受灾面积就相对较少,损失也相对较小。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安徽省的南北地理环境是存在明显的差异的,以长江作为分界线的南北种植业由于环境的不同有很明显的区域分划。各地区风险程度的不同对于种植业区域性划分的推广提出了迫切要求。因此保险公司就可根据这样的情况制定自己的区域型保险政策,从而更好地保障种植户的切身利益。

三、种植业保险区域性划分的对策

(一)推行种植业保险费率区域化

在各类保险中,费率的大小都是以风险的大小以及保险标的种类确定的,不同的风险程度就对应于不同的保险费率。因此在种植业保险区划中,我们可以制定不同的费率标准,从而实现保险的区域性划分。第一,根据风险分布不同进行区域划分。根据上面对安徽省洪涝与干旱灾害的分析,可以把灾情等级的分布划分为几个大的区域,各区域中风险等级相似,据此制定费率。如以洪涝灾害为例,就可以把全省划分为三个区域:皖北、皖中和皖南。皖北地区由于其风险等级较高,就可以制定高费率,而皖南就相对较低的费率。第二,根据农作物分布不同进行区域划分。安徽省种植业种类也是存在区域性差异的,皖北地区以大豆、小麦等作物为主,皖南则以稻谷、茶叶为主,这就为区域划分提供了先天条件。不同作物对风险灾害的反应不同,以水稻和小麦为例,这两种作物在相同的干旱等级下损失大小就存在差异,水稻的损失就明显高于小麦。因此在制定费率时考虑到种植物种类的差异,对于不同风险下不同的作物制定不同的费率是必要的。当然,由于农业保险本身扶持农业发展的性质,这里的“高费率”就是一个相对较高的概念。其根本作用还是在损失补偿中实现一个均衡,从而实现对重灾多补,轻灾相对少补的目的。

(二)推行种植业保险政策区域化

种植业保险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农业的长足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制定种植业保险政策时,就要做到更好地利于种植业发展。这就要求制定一些补贴政策时,对于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政策。第一,对于风险发生较为频繁或者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的政策性补贴就要高一些,而风险相对小的地区政策性补贴也相对少一点。第二,种植业保险的政策性补贴来源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方面,因此在进行政策性补贴时,可根据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进行划分。财政收入高的地方政府在财政补贴时占有相对高的比重。反之,则主要由中央政府进行拨款补贴。

(三)推行种植业保险险种区域化

在种植业保险实务中,一般根据风险种类的不同,推出了不同的保险险种,例如自然灾害损失险,病虫害损失险等。以自然灾害损失险为例,由于各地区风险的种类差异以及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几率大小不同,各地区对保险险种的需求也就不同。如果保险公司是全省范围内推行这种保险,可能就有部分地区对它并没有需求,这就会导致种植业保险的防损效率低。针对于一种风险的保险险种也就随之产了需求区域性划分,这就要求保险公司在推行保险险种时实行区域化。从而更好地保障种植户的切实利益,同时减少保险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1]郭迎春,闫宜玲,王卫,等.农业自然风险评估及区域农业保险费率的确定方法[J] .应用气象学报,1998(02).

[2]张友祥,金少怀.区域划分经营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必然选择[J].经济纵横,2008(09).

篇2

JEL分类号:G22中图分类号:F84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2)06-0105-03

一、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是一切保险活动的本质要求

保险作为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经营活动具有不确定性特点。保险公司是通过与大量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来分散风险,并且希望收取的保费和投资收益能够足以支付赔款,同时为自身赢得利润,所以说,保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和通过承保大量风险单位来转移和分散风险是保险活动的本质。

对任何形式的保险公司而言,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散都是其保险活动的本质要求,专业自保公司也不例外。

二、专业自保公司相比于传统保险公司的特殊性

专业自保公司相比于传统保险公司有以下特殊性:(1)传统保险承保的风险须具有偶然的,有大量同质风险的存在,可以运用大数法则,大量同质风险不能同时发生等条件,因此对很多风险不承保。但是专业自保公司可以按自己的要求设计相应的险种。(2)传统保险作为风险的转移方式,不能减少或消灭风险,相反还可能产生新的风险,由“风险一动机替换”原则,一个公司购买保险后会疏于防范,使控制风险的积极性降低:此外还会产生故意制造风险以骗赔的道德风险等。相反,专业自保公司属于风险自留的一种形式,会使企业真正做到预防和补偿相结合。(3)传统保险合同中“免赔额”是基本的免责条款。再加上“赔偿最高限额”等其他条款,企业不可能将全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不能满足很多公司的保险需要。而专业自保公司则可以灵活设计保险条款。(4)商业保险循环周期造成保费的波动性,会造成企业财务的不稳定性。专业自保公司可以帮助企业减少保费的波动。

我国的企业内部自保主要是自保基金形式,在我国自保基金主要有:中石化安全生产保证基金、铁路保价、邮政保价、车辆安全统筹基金。此外还有铁道部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1999年到2010年间,铁道部“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收入高达168.75亿元,保费收入已经达到中等保险公司的规模。这些自保基金都是由原来单位指派一个部门进行操作,并按照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行自保。因为不属于保险,所以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监管,并没有纳入保监会的统一监管,这也造成了监管上的混乱02000年8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香港成立“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是我国第一家专业自保公司,年保费收入约达5亿元港币。2010年中海石油保险有限公司总承保财产价值达到313亿美元。专业自保公司承保的风险通常是传统保险市场不提供保险或者保险条件相当苛刻的风险。所以在寻找国内出单公司时会很困难。因为出单公司在法律上是原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发生损失,不论再保险人(专业自保公司)是否有偿付能力,原保险人都要负责偿付保险赔偿金。因此在国外很多前卫公司出单都是有前提条件的。专业自保公司从本质上来讲是企业自保的最高级形式,可以称之为企业外部自保。专业自保公司中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是特殊的,专业自保公司在承保风险和承保对象上均与传统保险公司不相同,因此在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上也有自己的特殊要求。

三、专业自保公司要满足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的特殊要求

美国内税局(Rsl)认为不满足风险转移的专业自保公司不是真正的保险公司。因此,专业自保公司在满足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的条件上要满足以下特殊的要求。

1、专业自保公司要有足够的偿付能力。

专业自保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是指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保险公司为吸收资产风险、承保风险等有关风险对偿付能力的不利影响而应当具有的资本数额。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是指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的差额。

无论一家公司从子公司还是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或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及金融资产公司处购买保险,要实现风险转移的重要条件是专业自保公司可以支付赔款金额。因此,专业自保公司成立时的资本充足性是非常重要的,要防止有些母公司或发起人成立专业自保公司时并没有按承诺投入足够的资本。

2、专业自保公司与其母公司之间不能有其他保证协议。

免受损害协议是指一方或双方达成协定,不让另一方受到损失、破害或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这条款是单方补偿或是建立在互惠基础上的。免受损害协议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在标准的协议上,其中的一方基本上同意由于特定的交易引起的费用、损失、破害不另一方。这种协议在建筑商和生产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中普通运用。补偿协议是指母公司与前卫公司签订的,当专业自保公司不能偿付损失时,母公司会补偿前卫公司理赔支出。信用证是指专业自保公司签发给前卫公司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证,该信用证里事先储存有一定的金额,当专业自保公司不能偿付时,前卫公司可以从该信用证中支取款项。

篇3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2-0073-02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是工伤保险管理的核心问题。合理的费率对于工伤保险基金的稳定起着积极作用,并能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 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02),将94 个行业划分为3 个风险类别。从目前全国各地制定的差别费率档次来看,绝大多数省份的费率制定都是参照《通知》的规定把差别费率简单的划分为3档,多的地方也不过5~6档,只有大连市分为19档,实际使用15挡。

一、行业差别费率的厘定

对于如何确定合理的工伤保险费率,很多学者提出了诸如聚类分析、模糊风险评估等方法。但无论运用哪种方法,确定行业差别费率的核心问题都是如何恰当准确地衡量行业的风险等级。也就是说,如何根据各行业的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等综合信息建立科学的制定模式,来衡量行业的风险程度,并以此确定行业差别费率。

由于工伤保险各行业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相似性,于是可以根据这些行业的多个观测指标,找出一些能够度量行业之间的相似程度的统计量,以这些统计量为划分类型的依据,把一些相似程度较大的行业聚合为一类,把另外一些彼此之间相似程度较大的行业又聚合为另外一类,关系密切的聚合到一个小的分类单位,关系疏远的聚合到一个大的分类单位,直到把所有的行业都聚合完毕,把不同的类型一一划分出来,形成一个由小到大的分类系统。

不同行业及企业之间,由于性质、生产技术条件、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等的不同,各行业或企业的职业伤害风险和伤害频率是不同的。为了体现公平负担和促进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目的,必须对统筹范围内各行业或企业按职业伤害风险等级和伤害频率划分职业伤害风险等级,实行差别费率。为了制定行业差别费率,需要首先对行业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实行差别费率时所依据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频率的统计分析指标,多数为工伤事故发生次数、因工负伤总人数、因工伤残、死亡总人次数、工伤事故频率、工伤死亡率、应支率。但笔者认为,确定差别费率的指标不仅要能体现行业的事故风险程度和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还应考虑到事故对参保职工的伤害程度,因为每一起工伤事故的赔偿费用与其对工伤职工的伤害程度不一定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因此,借鉴已有研究,笔者在对行业风险进行分类时,选取了事故率(即千人伤亡率)、应支率和伤害程度为分类指标。根据聚类分析的特点以及南昌市自1993年起就启动了工伤保险,统计数据相对较完全的特点,笔者选取了分层聚类的分析方法,运用事故率、收支率及伤残程度对南昌市的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进行测算,将南昌市的行业差别费率最后划分为7个档次,分类结果比较符合南昌的实际情况,具体分类结果(见下页表1)。

2005年,曹树刚等利用重庆市1998—2000年的数据,运用死亡率、应支率两个指标对重庆市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进行测算,划分为12个费率档次,具体结果(见下页表2)。

篇4

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地划分工种,对工种进行分析和评价,根据各工种对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要求,对其进行概括和描述从而形成的职业技能准则,分为国家标准、行业(地区)标准、企业标准三级,是衡量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尺度,也是进行技能培训、技能鉴定、企业用人以及开展国际劳务合作交流的主要依据。与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标准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基金销售从业资格、银行从业资格、保险从业资格、保险公估从业资格、保险经纪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助理理财规划师、黄金投资分析师等。根据就业定位,在进行教学开发时主要对接证券从业资格和保险经纪从业资格两个职业技能标准。

2就业岗位分析

课题组成员通过查询招聘计划、走访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对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学生就业岗位进行了调研。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方向主要有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和银行,可从事的工作岗位主要有:证券公司客户经理、保险人、金融产品投资顾问、银行柜台业务人员等。

二课程体系重构

1重构原则

1.1以高质量对口就业为导向

高质量对口就业率是衡量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之一。通过人才需求调研、就业岗位分析,了解金融服务业发展趋势和岗位需求。构建基于工作过程和职业技能标准的课程体系,使教学过程和生产过程紧密结合,实现专业教学要求与企业岗位技能要求有效对接、企业岗位能力标准与学生课堂所学“零距离”对接,使学生具备较强的首岗适应能力。

1.2以综合职业能力

为目标注重学生专业成才和全面发展,培养其学习能力、沟通与协作能力、实践创造能力。随着社会经济进步发展,职业岗位变换速度日趋加快,金融服务业三大支柱间岗位变换尤为常见。因此,要主动适应金融服务业发展需求,着眼未来,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提升其多岗迁移能力。

1.3模块化实施

分层递进打破学科体系,将知识和技能融入各职业能力模块中,依此形成课程体系。即解构职业岗位所需能力,提炼技能单元,基于工作过程,按照岗位群要求整合原有课程,以模块化方式重构核心主干课程体系。借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的分层化职业标准理念,从核心能力、行业通用能力和职业特定能力三个层面组织实施。

2课程体系

重构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职业能力划分为职业核心能力(从所有职业活动中抽象出来,具有普适性。面向各行各业工作岗位)、行业通用能力(从一般职业活动中抽象出来,通用的基本能力。面向工种或岗位群)和职业特定能力三个层次(某种职业自身特有的,面向单个职业工种或岗位)。通过就业岗位分析,结合职业资格证书要求,构造模块化课程内容,进而形成三大课程种类:职业素质课、职业基础课、职业方向课。

三课程体系实施保

障条件为保证基于职业技能标准的高职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课程体系顺利实施和实施效果,必须要做好相关保障措施。

1队伍———高素质的双师结构

教学团队高素质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是人才培养目标能否顺利实现、课程体系能否顺畅运行的关键。要坚持“内培、外引”并行策略,致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的双师素质教师团队,坚决杜绝因师资短缺导致某些核心课程无法开设或开设后教学效果欠佳的现象。有计划选送一批理论知识丰富的教师到企业进行对口短期或中期培训学习;从证券和保险机构聘请大量行业专家和业务骨干从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教学。

2载体———高水平的项目

课程教材传统教材一般以知识、概念为核心,要将其变革为以证券、保险业务操作过程为核心的项目化课程教材。通过学习领域的划分,以学习情境、子学习情境为对象,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活动载体为核心内容,编写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项目课程教材,为实施项目教学改革提供教学辅助资料,全面提升学生的业务操作能力。

篇5

10月8日,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公布了49个养老保险费档次,这次的划定比去年40档增加了9档,个体劳动者可任意选择一个档次缴纳养老费。

据了解,南宁市个体劳动者(含自由职业、档案托管人员)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划分缴费标准,由于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定为1000元,按此划分,1000元的60%为最低标准即600元,1000元的300%为最高标准即3000元。按政策规定,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档案托管人员的缴费比例为缴费标准的18%,所以选择最低档次的个体劳动者每月需缴纳108元,选择社平档次的每月缴纳180元,选择最高档次的每月则需缴纳540元养老保险费。

南宁市社保所工作人员介绍,个体劳动者可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一年之内不变(缴费年度全区统一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止)。不过,由于缴纳的档次越高,将来领取的养老保险金就越高,建议有条件的个体劳动者选择达到社平工资以上的缴费档次。

篇6

11社会保险方面

①失业保险。丹麦政府与私有失业基金会合作来完成失业保险工作,丹麦共有36个失业基金参与失业保险工作;②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分为法定和自愿两大类,法定养老保险包括:“国家养老保险”“丹麦劳动市场补充养老保险”和“特别养老保险”。自愿养老保险包括:“集体养老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③医疗保险。所有居民都自动免费参加公共医疗保险。公共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普通公共医疗机构的全部服务费以及特殊公共医疗机构的部分服务费。④工伤事故保险。雇主必须为雇员投保事故和职业伤害保险,保险费由雇主支付。此外,雇主还必须向“劳动市场职业病基金(AES)交纳会费(保险费),用以赔偿雇员因工作(不包括上下班途中)相关的疾病、提重物引起的损伤治疗及其他补偿。

12福利政策方面

①儿童福利政策。各市政府为儿童提供由政府资助的托儿所、幼儿园等服务机构。每个有未满18岁子女的家庭都可以享有政府提供的现金补助。此外,政府还为未成年人提供免费的医疗、疾病预防和体检。②住房福利政策。丹麦从1967年开始实行“个人住房补助”制度。补助的具体数额因各家庭收入和人员组成情况而定。另外,政府还为低薪阶层建造“普通福利住房”以及为青年人建造“青年公寓”,以解决其住房困难。③教育福利政策。丹麦实行从基础教育到大学的全面免费教育。政府还开设夜校、暑期学校并提供部分资助,以满足成年人受教育的需要。④劳动和就业福利政策。丹麦除了向失业者提供失业救济外,还注重为失业者创造再就业机会,提供再就业培训、鼓励并资助失业者接受专业技术教育等积极的服务性帮助。

2丹麦的社会保障财政体制

21政府间社会保障收入划分

2007年,丹麦实行了新的行政区划。全国设五个大区、98个市和格陵兰、法罗群岛两个自治领。经过这次改革,丹麦的社会保障财政体系也有所调整,大区政府不再具有征税权,市政府承担了主要的社会保障财政责任,其次是中央政府,社保基金主要用于失业和其他社会保障支出方面,此外还有部分是由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来承担的。

22政府间社会保障事权划分总体而言,2007年改革后的市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社会福利工作,主要包括社会服务、义务教育、自然与环境规划以及基础设施维护等;五个新的大区接管了原县政府的卫生保健工作;中央政府则主要是起监督作用,并与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就业服务责任。

23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政府的转移支付具有显著的福利性质,是一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和解决收入差距的财政手段。由于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难以承担所有支出,因此需要中央政府的补助、津贴以及均衡计划等一系列支持。例如,现金补助以及恢复重建费用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而养老金和儿童津贴则是全部由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负担的。

3丹麦财政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分析

31政府间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公平性分析

为了考察其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均衡性,本文主要运用基尼系数分析方法来对其公平性进行量化分析。

由表1、表2可以看出,丹麦各大区间的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与其人口比重呈现出明显的正向关系。为了更直观地比较各大区的支出差异,下面运用基尼系数对其进行分析。基尼系数的计算公式为:G=1-[DD(]n[]i=1[DD)]Pi(2[DD(]i[]k=1[DD)]Wk-Wi), 其中, Wi为每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各大区社会保障支出占总支出比重),Pi为人口比重。根据以上数据,可以计算出其社会保障支出的基尼系数,具体如表3所示。

由表4可以看出,丹麦社会保障各个分项支出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占比有明显区别。总体来看,疾病和老年保障支出占比达到了60%以上,究其原因,与各保障项目的性质以及该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状况有关。养老保险和疾病保险都是非常基本而必需的保障项目,几乎涉及每一个公民。同时,随着科技和医疗水平的发展,丹麦人均寿命大幅提高,这也意味着社会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和医疗方面的支出增加。

4丹麦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的公平性对我国的启示

篇7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保障常常表现为一个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的庞大体系。不是专业人员很难弄清这个庞杂纷乱的体系中各种制度和项目是如何划分的,更难以弄清这些制度和项目之间的关系。以下,我尽力将这堆乱麻作一番梳理,帮大家理出一个头绪来。

我们常把社会保障比作安全网,这个网的经线就是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这是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的划分。除此之外,还有两种常常被称为“准社会保险制度”的保障方式:雇主责任制和储蓄基金制。

雇主责任制是国家通过立法,要求雇主负起保险责任,在其雇员遇到规定的风险时,直接向他们提供现金或服务保障。为了避免遭遇特大事故时的巨额赔偿,现在雇主一般都选择为雇员向保险公司投保。

储蓄基金制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人账户”,也称强制性储蓄制度,即通过立法,要求雇主和雇员都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分别记入每个雇员名下的账户,当雇员遭遇规定的风险时,便将其名下的储蓄保险金连同利息,一次性或以年金形式返还给本人。

就保障目标而言,社会保障可分为老年、残疾、遗属保障,疾病与生育保障,职业伤害保障,失业保障;另外还有住房保障和教育保障。这些是社会保障安全网的纬线。

老年、残疾、遗属保障。简称“老、残、遗”保障,劳动者可能在未到退休年龄就因病因伤致残或死亡,为满足其正当的要求,就将对老年、残疾和死亡这三种风险的管理放在一个综合性社会保障系列中。

医疗和生育保障。针对疾病风险和生育风险而采取的保障措施很相似,基本目标有二:其一,提供维持生活的现金补贴;其二,提供保健医疗服务。于是就将对疾病和生育这两种风险的管理放在一个综合性社会保障系列中。

职业伤害保障。针对工伤和职业病所采取的保障措施主要是在劳动者发生与职业相关的工伤或职业病时,给予现金补助和医疗服务,因此将与职业相关的伤、病风险的管理放在一个综合性社会保障系列中。

失业保障。针对失业所采取的保障措施也是资金保障和就业服务,因而将对失业风险和就业服务的管理放到一个的综合性社会保障系列中。

在现代社会里,住房和教育也是人们最基本的物质需求之一,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这两个领域,政府也开始提供社会保障。

篇8

“蚁族”是继三大弱势群体(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之后的第四大弱势群体 ,代表那些聚居于城中、收入不高、工作不稳定的高校毕业生低收入人群[1]。随着我国经济政治发展、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劳动力市场转型等一系列变化,“蚁族”的规模正日益扩大,据报道,全国“蚁族”大约在一百万左右,且每年都以惊人的速度增加。 [2]“蚁族”因其年轻化、学历高、收入低,易引发诸多社会问题,对城市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蚁族”成员多从事不稳定工作,大多数没有“五险一金”,其社会保障尤其是医疗保险状况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是就目前各项对“蚁族”的调查来看,还没有专门针对“蚁族”医疗保险发面的数据和文献。本项目旨在调查长沙市“蚁族” 医疗保险状况并分析影响其参加医疗保险的因素,旨在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完善长沙市医疗保险政策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次调研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 先在长沙市内整群抽取4 个调研地点 :天马大学城(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汽车南站(洞井铺小区)、四方坪和望月湖小区,再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访问对象进行调研活动。本项目共发放问卷570 份,有效问卷为 553 份,有效率为 97.0%,其中满足“蚁族”划分标准的被调查者 373 人,研究对象划分标准如下:⑴高校毕业生(毕业 5 年以内);⑵群体年龄段在15-30 岁之间; ⑶月均收入 2000 元以下(2010 年长沙市月平均工资为 2013.8)。

1.2 研究方法。

 

本次调研通过查阅大量文献, 与多位专家反复推敲,选取望月湖小区作为预调查地点(60 份问卷), 结合预调查的结果和受访者的意见制定自调查问卷,通过面对面访谈了解“蚁族”对自身健康及医疗保险相关知识的了解情况。 研究内容包括:⑴一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籍贯、户口所在地、职业、月收入、学历、父亲学历、母亲学历、毕业学校所在地、是否打算长留长沙、解决住房途径等;⑵医疗保险状况:每月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周围卫生及治安情况、所在单位是否组织员工购买医保、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服务工作是否满意、是否参加了医疗保险、目前参保类型、参保途径、是否关系医保政策、国家是否应该加大医保宣传力度以及如何加大等。

1.3 资料处理。

应用Epidata 双核双录法建立数据库, 将查对象的所有资料导入SPSS13.0 进行统计分析。 统计方法包括统计描述、单因素 检验和多因素Logistic 回归,若无特殊说明 α=0.05,所有 P 值均为双侧概率。

2 结果与分析。

2.1一般资料。

本次调研中满足“蚁族”划分标准的被调查者共373 人,其中男性 128 人,女性 245 人,男女性别比为0.52:1;被调查者年龄在 15~30 岁之间 ,其中“21~25”岁年龄段人数最多,占 76.4%;被调查者籍贯为长沙的占24.4%, 湖南省 (除长沙) 的人数占63.8%,省外的只有 11.7%;长沙市“蚁族”主要从事销售(23.5%)、技术人员(18.6%)、文员(9.5%)、自由职业(9.2%)、广告制作(3.2%)和餐饮服务(2.7%)等非固定工作;其平均月收入主要集中在“1000~1500 元”和“1500~2000 元”,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 34.3%和39.2%;被调查者以本科和大专学历为主,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39.4%和 37.8%,其中 ,毕业于长沙本地院校的占50.8% , 选择会继续留在长沙的占35.9%。

2.2 单因素分析。

长沙市“蚁族”的参保率为 57.9%,对不同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月收入、学历、父亲学历、母亲学历、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对医保的关注度、单位是否购买医疗保险等11 个可能影响因素的参保情况进行 检验,结果见表 1 所示。 从表中可以看出,性别、年龄、学历、母亲学历、平均每月医疗费用支出、是否关注长沙的医保政策、单位是否组织员工购买保险等7 个因素对参保情况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 logistic 多因素分析。

以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7 个因素作为自变量,入保情况Y(入保=1,没入保=0)作为因变量,进行 logistic 多因素回归分析。 引入变量水准为=0.05,剔除变量水准 =0.10,采用向前似然法筛选自变量,结果见表 2,表 3。 结果表明,性别、平均每月医疗费用支出、是否关注城镇的医保政策、单位是否组织员工购买保险4 个因素对参保情况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性别为男性、每月医疗费用支出越多、 对城镇医保政策关注程度越大、单位组织员工购买医疗保险者更容易参加医保。

 

3 讨论。

本次调查中“蚁族”参保率仅57.9%,与欧阳静等人的研究结果一致[4] 。 “蚁族”中男性参保率高于女性, 其原因可能是男性和女性在从事的职业、工作时间以及经济负担方面都显示出不同的特征[3],男性可能会选择劳动强度相对更大的的职业,也就可能面临更多意外伤害的危险,其参保率也就会更高。 平均每月医疗费用支出越高的“蚁族”参保率越高,这一结果客观反映了“蚁族”这一群体对医疗服务需求越大者,更愿意参加医疗保险以帮助他们弥补医疗花费,减轻经济负担。同时,平均每月医疗费用支出越高的人群健康风险意识也普遍高于其他人群。 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新闻的关注越多,参保率越高。 医疗保险相当于一项长期的投资,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看病贵这一问题,越是关注医保政策和新闻,就越了解医保是一项利民的政策,参保率也就越高。 单位有主动组织员工购买医疗保险的群体入保率明显高单位没有主动组织员工购买医疗保险的群体。 因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长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2000 年 3 月 6 日长政发[2000]3 号)》[5]规定,加大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让人人树立基本医疗保障的意识单位组织员工参保,一方面可以提高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让员工树立基本医疗保障的意识,维护了员工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司的利益。长沙市“蚁族”参保率仅 57.9%,普遍偏低。性别、平均每月医疗费用支出、是否关注城镇的医保政策、单位是否组织员工购买保险 4 个因素对长沙市“蚁族”参保情况的影响具有统计学意义,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长沙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并督促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主动组织员工购买医疗保险,加强落实长沙市医保相关政策。

参考文献:

[1]国际劳工组织.2010 年全球就业趋势[M].2010.

[2]教育部.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M].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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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是指公司的构成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它是为了达到最有效的经营管理的目的,规定各个部门及其组成人员的职责以及不同职责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自身合法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均是通过公司的组织结构进行的。

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确定取决于保险业务的特点和科学管理的要求,以及公司的经营目标。由于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如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保险需求的发展趋势、费率条款逐步市场化等,以及自身经营策略的转变,如经营方式的调整、企业文化建设、核心竞争力的形成、风险和费用的内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保险公司在经营中要寻找适合自我发展道路的组织结构,并根据业务需要对现有的内部组织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

我国保险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保险公司为例,其通常的组织结构为:

(1)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它是公司中居于领导地位的权力机构,有决定公司—切重大事项的权力。因此,它不是与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列的组织机构。

(2)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及业务执行机构。

(3)监事会。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至两名监事,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也可设三名以上监事,并在其中选择一名召集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丁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4)总经理。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

(5)剐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并可代行总经理的职责。

(6)部门纤理。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保险公司各部门的设立和划分,可依据职能、产品、客户、服务和地区等因素。例如,按职能划分,可设立业务管理部、信息技术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按的产品划分,可设立机动千辆险部、企财险部、水险部、人险部等。

保险机构的经营

1.保险专业公司的经营范围

保险专业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业务:

(1)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保险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向企业和个人进行保险宣传,招揽保险业务。与其他保险人相比,保险公司的行为更具有专业性和规范性。

(2)收取保险费。收取保险费是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保险专业公司代收保险费的,应当开立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进行结算。同时,保险公司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将保险费划转给保险公司。保险专业公司还应当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业务收支情况。

(3)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当保险公司招揽的客户出险后,保险公司利用其熟悉客户情况的优势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查勘和理赔工作,可以更方便快捷地提供保险售后服务。

(4)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保险公司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为了完成保险专业服务工作,保险公司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相关损失查勘、理赔等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条件,持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证书。保险专业公司还应当对本机构的从业人员进行保险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保险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0小时,上岗后每人每年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36小时,其中接受法律知识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3.档案建立和单证保管

为了方便投保人核对和主管部门监管,保险专业公司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销售保单的基本情况,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或者姓名,保险产品名称,保险金额,保险费,缴费方式等;保险费代收和交付被保险公司的情况;保险佣金金额和收取情况等;并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

保险专业公司还应当妥善管理和使用被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材料;关系终止后,应当在30日内将剩余的单证及材料交付被保险公司。

4.客户告知书的制作和信息提示

由于保险行业所具有的高技术性和信息不对称性,保险专业机构在展业中,应尽量向客户披露相关的信息。具体的方式是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并在开展业务时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至少应当包括保险专业公司以及被保险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联系方式等基本事项。保险专业机构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被保险公司或者相关中介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应当在客户告知书中说明。

保险专业公司还应当向投保人明确提示保险合同中免除责任或者除外责任、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等条款。

5.职业责任保险投保与保证金的缴存

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保险专业公司监管规定》要求保险专业公司应当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20日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并自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或者缴存保证金之日起10日内,将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或者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保证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报送中国保监会。保险专业公司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保单对一次事故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一年期保单的累计赔偿限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同时不得低于保险专业公司上年营业收入的2倍。当然,如果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的,可以不再增加职业责任保险的赔偿额度。

保险专业公司缴存保证金的,应当按注册资本的5%缴存;保险专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相应增加保证金数额;保险专业公司保证金缴存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的,可以不再增加保证金。保证金的缴存应当以银行存款形式或者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形式完成,以银行存款形式缴存的,应当专户存储到商业银行。保证金存款协议中应当约定:“未经中国保监会书面批准,保险专业公司不得擅自动用或者处置保证金。银行未尽审查义务的,应当在被动用保证金额度内对保险专业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保证金的使用上,除了注册资本减少、许可证被注销、投保符合条件的职业责任保险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保险专业公司不得动用保证金。

6.禁止行为

保险专业公司不得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即除了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从事保险业务不得超出被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保险专业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开展保险业务过程中,不得有诸如隐瞒或者虚构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误导性销售、虚假理赔、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保险公司的行为。也不得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不得以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不得坐扣保险佣金,不得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保险产品作为招聘业务人员的条件,不得承诺不合理的高额回报,不得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作为从业人员计酬的主要依据等。

 

保险机构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相关文章:

1.保险专业机构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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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金的不同轨,直接导致了两者之间待遇的云泥之别。企业退休的职工,其所能领取的退休金由在职时个人和单位的缴费额确定,一般为退休时工资的三分之一左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甚至达90%,且其在职期间无需缴纳保险费。双轨制在统筹方法、支付渠道和标准方面的差异违背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反映了同一劳动下收入再分配的差异,不利于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阻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发展。

1.2将养老保险对象划分为不同群体,妨碍劳动力自由流动

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将退休金划分为三六九等,不同群体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同,退休金待遇悬殊。数据显示,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每个月平均是企业退休职工的1.8倍左右,机关是2.1倍左右。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导致两者之间待遇平衡衔接难以实现,若一个职工从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那么他之前在企业工作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相当于白交;若从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他之前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费,退休金领取成问题。如此,给岗位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造成很大障碍,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1.3违背社会保险互助共济原则

互助共济原则在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作用尤为突出。例如所有投保人都按同一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高收入者多缴费,低收入者少缴费,构成了统一的养老保险基金,大家共同享有养老保险金带来的福利,体现了互助共济原则。双轨制体制下,企业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领取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却领取比企业职工更多的养老金。这不利于互助共济原则的践行和养老金缺口问题的解决。

2并轨困难和阻碍

2.1我国养老保险立法工作不完善

随着现代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现有的养老金双轨制模式受到了挑战,养老保险相关立法不完善问题也凸显出来。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规范,养老保险制度难以制定、实施和调整,养老金并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因为没有完善的法律约束难以得到很好解决。

2.2并轨前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待遇平衡衔接问题

双轨制的长期存在引发了社会矛盾,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从我国国情出发,解决“双轨制”问题为重中之重。现今存在的不同的养老金制度,由于各自的缴费标准、配套基金、领取标准不统一,实现并轨困难重重。并轨后如何将职工过渡到新的养老金制度体制下,如何实现前后退休金待遇平衡衔接,是一大难题。

2.3机关事业单位并轨后利益受损,主观抵制改革

在双轨制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时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退休后养老金由国家财政支付,退休金水平接近在职工资,福利待遇相当之高。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向企业靠拢,福利待遇将不如从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难免产生抵触情绪。有关部分执行并轨改革相关法律政策、方案制定实施和政策调整等相关工作时,若人员主观抵制,则不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

3借鉴国际经验

我国现行的养老金双轨制下,公务员有专门的退休金制度。人口老龄化加剧,财政压力加大。现行制度阻碍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不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引发社会矛盾。因此,养老金并轨乃大势所趋,至于如何并轨,效仿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对我国养老制度的改革有重大的借鉴意义。我国可借鉴国际经验,把养老金分成“基础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由国家按同一标准统一筹集、统一支付;职业年金则由个人缴费,与职业挂钩。例如日本,在基本养老金方面统一,在职业年金方面独立。20世纪50年代,日本养老保险体系由公共部门的共济养老保险和私营部门的厚生养老保险组成,20世纪60年代建立覆盖弱势群体的国民养老保险,形成了名副其实的三轨制。20世纪70年代多轨制的弊端显露出来,国民抱怨养老金制度不公平,财政陷入困窘局面,80年代日本政府实行了养老金制度改革。原来覆盖弱势群体的国民养老保险逐渐演变为国民普遍年金,海运、铁路、电信三大行业归入厚生养老保险,形成了国民年金、收入关联金、职业年金三足鼎立的格局。这种部分独立、部分统一的制度不仅体现了公平性,还能体现职业差异性。

4并轨思路及建议

4.1注重顶层设计

现行养老金制度风险大,不可持续,亟待做好养老金制度改革顶层设计,调整法规政策,优化制度安排,实现养老金制度可持续发展。顶层设计要兼顾全局性、系统性和战略性。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指出顶层设计的方向是“三个联动”。践行好“三个联动”即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制度一起改革,避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产生差距心理,互相攀比;事业单位三大类别统一行动,切忌事业单位内部分为三六九等,削弱养老金制度改革效力;兼顾事业单位改革和职业年金的建设,实现机关企事业单位并轨。为保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减小改革阻力,增设职业年金很有必要。

4.2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

为了保证养老金制度改革前后待遇平衡衔接问题,针对不同对象应采取不同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金计发对象可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老人是制度改革之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中人是改革之前参加工作,并轨后退休的人;新人是制度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新旧制度衔接过渡之时,对老人可按旧制度计发养老金;对新人则按新制度计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中人除按新制度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应补助一定的过渡性养老金。

4.3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并行设计

基本养老金由政府主办,国家强制执行,由财政统一支付;职业年金由财政拨款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基本养老金以社会平均工资和个人指数化工资为基数,工作一年按1%的比例计发,随着生活费用指数、物价指数等动态指数做相应调整。职业年金一定程度上等同于个人账户,个人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国家财政予以一定补贴,也计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金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平等,对所有劳动者一视同仁。而职业年金以个人缴费为主,财政补贴为辅。职业年金的多少由个人缴费多少和时间决定。两种制度并行作用,使得养老金平等统一的同时又能体现职业差别性。为保证退休金的稳定,还可采取待遇预定的方法,使退休金有保障,避免个人承担风险。

4.4养老保险缴费采取累进费率的办法

累进税率将征税对象的收入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不同收入等级实行差别税率。征税对象收入越高,等级越高,税率越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可借鉴此种纳税方式,采取累进费率的办法。发展论坛的调查报告称,89.17%的网友认为,养老金并轨的难点在于公务员利益的减少。缴纳养老保险费,根据个人收入状况,制定不同的工资缴费等级,工资高者多缴费,工资少者少缴费。这样的差别费率可以调节分配收入,促进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减小低收入者的负担,很好地体现了社会保障的互助共济原则。公务员纳入社会保险后,不缴费便能享受高额的养老保险金的福利不再,改革必然会受到利益当局者的阻碍,尤其占大多数的基层公务员工资不高,失去福利更使他们产生抵触情绪。采取累进费率,低收入者少缴费,同时设置改革的过渡养老金,使公务员养老金保持稳定水平,一定程度上能减轻改革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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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统一的可行性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统一的社会经济基础相似

尽管从客观层面来说,城乡居民在收入、消费水平和城乡地区的发展还是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但是如果我们一个具体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作为样本,实际上该区域的城乡居民所依靠的社会经济基础是相近的,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逐渐的接近或者说不明显。随着我国30多年来经济改革的加快发展,我国城乡“常规的”或“标准化”的“正式就业者”,在数量上已被“非正式”或“非标准化”机构、临时性、随意性、非全日制、移民工人和劳务承包、劳务派遣的劳动者所超越。同一统筹区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依据的经济社会条件的相似性,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统一的社会经济基础。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的具体操作的可行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具体的制度设计和运作模式都比较相似,两项制度在筹资方式,筹资水平,医疗保险待遇等等主要方面都很接近,并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逐步接近,两类群体身份界限正在消失,对于城乡居民采用两套不同的医疗保险模式,一来没有什么现实的积极意义,二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统一有助于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和管理上的混乱局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统一,是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医疗整体服务水平,公正公平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具体说来: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都属于我国医疗社会保险的基本范畴。保障的群体之间在各自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是一致的。

2.其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都是没有正式职业的人群,即非职工性质的群体,而在一个特定的统筹区域内,这两类人群的收入,就业情况其实大抵相近并没有大的差别,政府在在保障居民医疗健康方面理应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给以相同的待遇。

3.两项制度在内容方面是基本相同的,尽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名称上是不同的,但实际考察中两项制度在参保方式、筹资手段、基金的管理、基金运营、医疗服务待遇等方面是相似的。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统一的总体框架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统一的总体目标

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应是惠及全体城乡居民,极具社会价值的制度,体现在公平公正的在筹资、管理、支付、服务等领域实现统一,使他们不因为户籍、收入情况、所在地域的限制而有差别的享受最基本的医疗保障。这项制度是在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背景之下,通过政府、社会、个人的互助共济以分散社会的风险。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总体目标是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相似的制度统一,通过制度与政策在深度权衡的基础之上优化改进,形成更加高效合理的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实现一定的统筹区域内的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水平、医疗服务水平,筹资标准和受益水平上的基本一致,使和谐的概念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得到深刻的诠释。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统一路径思考

1.对现在的医疗保险保障的人群进行更合理的划分。依据居民的身份划分医疗保险服务人群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并且也不符合当前城乡统筹发展、公平公正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笔者的观点在于现阶段一方面可以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另一方面按照是否是正式从业的划分标准将城乡职工、农民工、公有或者非公有的单位的职工纳入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体系中去,最终形成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和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新“二元”医疗保险制度结构,这种以居民是否从业为标准划分医疗保险对象的意义在于统一城乡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之后不仅能够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而且使得城乡居民能够在缴费、支付、就医等方面享受到公平的待遇。同时也弥补了原有碎片化、分割化运行传统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避免了医疗保险制度分设,管理体制分散所带来的医疗资源的不合理配置。

2.建立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法律规范。居民的医疗健康是国家保障居民生存和发展权的最基本的内容,目前我国并没有一部以规范医疗公平,维护医疗保险领域制度的统一法律,目前实施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针对医疗保险这块也没有更加细致的规定,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更只是在第二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的指导性条文。缺少权威的法律可能导致在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具体工作中的随意性,没有法律强制力的规范,会给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工作起到阻碍作用。因此,可以在吸收国外相对成熟的城乡医疗保险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具体的国情建立城乡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加强法律体系建设,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

3.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配套服务体系。前文已经提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除了在名称上的差别以外,事实上在具体的制度设计、筹资方式、医疗待遇等方面存在着相似之处,或者说并没有大的差别。因此在政策方面可以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一定的统筹区域内统一起来,形成基金筹资、基金管理、医疗保险服务方面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配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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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的根本特征在于职业性,即它是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的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要“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应用型人才不仅要有较为系统的理论知识,而且要有一定的职业技能、某种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实际工作经验,以及爱岗敬业的职业态度等综合素质和能力。这种人才的培养,要求高职教育强调职业能力的重要性,注重基础理论的实用性和技术理论的应用性。这一思想反映在某一门课程的具体教学形式上,则表现为课程内容的适用性和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及有效的评价体系。对于相关的课程改革,许多高职院校都在进行探索。下面结合作者在承担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教学活动时进行的课程改革情况进行探讨。

一、课程内容体系

高职教育的课程体系由理论教学体系与实践教学体系两部分组成。就医疗保险而言无论是理论教学体系还是实践教学体系,都应建立在对医疗保险具体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职业能力分解的基础上。职业能力一般分为关键能力与一般能力、综合能力与具体能力。关键能力是指对学生就业和今后在某医疗保险职业岗位上自身发展起决定作用的能力。学生缺乏这些能力,就无法胜任职业岗位或岗位群的工作,因此,将社会医疗保险设置为实训主导型课程是必要的,这样可以重点保证学生关键能力的训练。

在课程体系设置上,本课程将社会医疗保险分成了理论部分与实务部分。其中实务部分采取实训的形式,课时超过了总课时的一半以上。

1 总体设计

本课程的显著特征是和社会医疗保险实践运行密切相关,实践性较强,在教学应注重社会医疗保险的实践性和实务性。《社会医疗保险》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课程,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不但要求学生能够掌握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理论知识,而且要熟悉并掌握社会医疗保险的运作流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理论教学部分与实训部分相互关联、相互结合,以培训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该课程分为9个项目,主要让学生了解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理论包括社会医疗保险概述、系统构成、基金管理、政府管制、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保险模式的国际比较、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实践,并且以我国目前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法规为依据让学生结合实际学习社会医疗保险的运作流程,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

2 课程目标

通过对《社会医疗保险》课程的学习,让学生了解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知识,掌握社会医疗保险的运作流程。

职业能力目标:能明确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知道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参保人、覆盖范围、保障水平,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支付、投资的运作流程;熟悉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能阐述几种医疗保险的模式及特点;能明确医疗保险账户是怎样进行划分和管理的。能说出杭州市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药品目录是如何规定的;能明确杭州市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规定,并进行相关案例分析。

3 课程内容和要求

这部分内容根据总体设计的要求分成了9个工作任务模块,每个工作任务中都有相应的活动设计,总课时合计54个,具体安排如下:

(1)认识社会医疗保险:主要阐述社会医疗保险的一些基础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功能和作用等内容,使学生理解和掌握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信息。(参考课时:6)

活动设计:a,教师讲解和浏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认识社会医疗保险;b、通过浏览卫生部农村合作医疗网及其他相关网站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社会医疗保险系统构成:通过学习让学生掌握社会医疗保险服务体系构成要素及其特点、任务作用,清楚社会医疗保险各方关系。(参考课时:6)

活动设计:a,以家庭为例分析风险状况及拥有的医疗保障;b,浏览相关网站了解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

(3)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基本了解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支付、投资的运作流程,能分析目前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参考课时:3)

活动设计:以医保部门近年来对于医保基金进行查处的具体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

(4)政府对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的管制:了解政府如何对医疗保险及医疗服务进行管制(参考课时:3)

活动设计:分小组讨论、对比不同政府对医疗保险及医疗服务系统的管制方式。

(5)医疗保险模式的国际比较:了解医疗保险的几种模式及几个主要国家的医疗保险制度。(参考课时:3)

活动设计:分小组收集资料,比较几个主要国家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6)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学生能了解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参考课时:3)

活动设计:观摩浙江省及杭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实践:让学生建立关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的基本框架,为后面相关的实训课程打下理论基础。(参考课时:l 2)

活动设计:a,以实例分析向学生介绍医疗保险账户的划分及其管理;b,查找杭州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c,查找国家及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d,查找杭州市级医保关于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费用支付的相关政策。

(8)医疗保险的法律制度:了解我国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制度。(参考课时:6)

活动设计:以我国目前关于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规定为基础进行相关案例分析。

(9)透视杭州市级社会医疗保险:了解杭州市医疗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能进行实践操作(参考课时:12)

活动设计:a,查找杭州市关于企业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老年居民、少年儿童、城镇居民等各类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方面的政策,并能进行实践操作;b,查找杭州市关于医疗困难互助救济制度的相关政策。

二、教学过程的实践性

职业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由局部到整体、由生硬到熟练再到自如的训练过程。这就是职业能力培养的一般规律。高职教育实践教学训练体系的设计,必须遵循职业能力培养规律。实践经验表明,财经类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的训练体系,应该包含基本技能的训练、技术应用能力的训练、综合

技能的训练三种类型。这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训练体系教学目标主要是对学生的基本技能进行训练,以编写实训报告作为载体。

在基本技能训练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围绕着教学内容体系设置,着重解决运用理论知识对实际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得出自己的结论,深化对理论的认识,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培养从事相关岗位所需的基本素养、基本技能。比如社会医疗保险实训报告中有一个项目是让学生以自身家庭为例分析风险状况及拥有的医疗保障,通过训练让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具体的风险和保险需求的分析,那么在以后从事医疗保险相关工作时就能运用这种技能对客户进行相应的分析,这项基本技能对于学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三、有效的考核体系

1 突出形成性评价,结合课堂提问、业务操作、课后作业、模块考核等手段,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注重平时成绩记录。

2 强调目标评价。

3 强调课程结束后总结性评价,结合案例分析、成果展示等手段,注重考核学生所拥有的综合职业能力及水平。

4 建议在教学中分任务模块评分,课程结束时进行综合模块考核。

各任务模块可参照下述内容进行评价:认识社会医疗保险,评价学生获取和利用有效信息能力,评价分值10分;社会医疗保险系统构成,评价学生整体认识我国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能力,评价分值15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评价学生利用所学知识对我国社保基金问题进行分析的能力,评价分值10分;政府对医疗保险和医疗服务的管制,评价学生对不同政府管制医疗保险模式分析比较的能力,评价分值5分;医疗保险模式的国际比较,评价学生对不同国家医疗保险模式分析比较的能力,评价分值5分;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评价学生医疗保险管理信息操作能力,评价分值5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运行实践,评价学生对社会医疗保险基本流程操作能力,评价分值10分;医疗保险的法律制度,评价学生利用所学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能力,评价分值10分,透视杭州市级社会医疗保险,评价学生对杭州市级社会医疗保险基本流程操作能力,评价分值30分。

说明: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各类作业情况进行的评价;总结性评价,是在教学模块结束时,对学生综合技能情况的评价。若模块考评中同时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时,建议采用3:7的方式记分。本课程按百分制考评,60分为合格。

四、教学实践反思

自课程改革以来,教学效果较之以前传统的教学方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还存在很多方面的不足。比如在教学过程中,教学手段还是比较单一,应该有更多的影像资料、配套软件引入教学中。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学习效果。结合教学情况,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挂图、幻灯片、投影片、录像带、视听光盘等多媒体资源,搭建起多维、动态、活跃、自主的课程训练平台,使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同时联合各校开发多媒体课件,努力实现跨校多媒体资源的共享。

2 注重仿真软件的开发利用,让学生置身于网络实习平台中,积极自主地完成本课程的学习任务,为学生提高处理社会医疗保险问题的基本职业能力提供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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