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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高校进行扩招以来,高校的办学规模和招生规模日益扩大,与之而来的是很多高校不得不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一些学生因来自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家庭无力承担逐渐高涨的学费以及大学期间的生活费用。国家相继制订了资助政策,划拨专项资金,历经多年努力,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已覆盖全国公办本科、专科和高职,各校的资助名额足以保障所有困难学生受益。面对名目繁多的资助项目,如何确保每笔钱都发到真正困难的学生手中呢。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入校后,学校也要对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但是仅凭借学生户籍地所开的困难证明,就给其发放助学金,由于开证明并不困难,会出现浑水摸鱼的情况。笔者作为医学院校学生管理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结合所在学校奖助学金管理及发放办法的实践,提出高校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证中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高校在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按照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校各年级在校生严格甄选认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制度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校认定工作;院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院系领导为组长,院系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兼职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根据各个高校所在省区、城市的不同,都参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认定标准设置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档。一般困难指家庭有较少劳动力且符合当地低保标准能基本满足学生生活需要;困难指家庭有较少劳动力但尚不能满足学生生活需要;特殊困难指家庭无劳动力可用且不能满足学生日常生活需要。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1.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在每学年结束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2.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
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根据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新乡医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院系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
参考文献:
[1]李永才,梁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重构[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4
[2]方浩翰.张力.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认定的再思考[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2011(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学生中的特殊群体,因受家庭因素影响,部分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就业等方面存在着心理与思想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心健康,也影响了部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辅导员在家庭困难学生教育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需要将生活帮扶、心理塑造和能力培养有机融合,帮助他们由自信走向自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分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对加强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要心理问题
1.自卑和敏感。自卑是高校贫困生中最重要的心理特征和较突出的心理问题。由于教育条件和自身经济条件的限制,贫困生在许多方面与其他同学相比差距悬殊,遂有自惭形秽之感,缺乏主动与人交往的勇气和信心,久而久之可能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同时,一些贫困生容易敏感多疑,感到自己不被别人接纳,怕别人瞧不起自己。这些都给贫困生心理造成很大的负担和压力。
2.自闭与孤独。经济困难学生大多来自于偏远地区,其家庭情况往往会给他们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困扰,总是觉得不如别人,于是不愿与他人交流,更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发表自己的看法,与大多数同学不合群,经常独来独往,在人际交往中常常比较被动,容易出现自闭和孤独心理,严重者可能会产生轻生念头。
3.焦虑与抑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肩负家人的期望,他们非常渴望摆脱贫困,但由于家庭条件或现实竞争等因素影响,使得改变命运之路充满挫折。另外,他们为了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常常利用课余时间寻找勤工俭学的机会,从而影响了正常的学习规划,久而久之就产生紧张、心烦、焦虑、不安等不良心理。
4.嫉妒与虚荣。有些贫困生容易对同宿舍、同班级一些经济条件优越的同学产生强烈的嫉妒心理,怨天尤人或咄咄逼人,处处维护自己的“尊严”。因为自身经济状况,他们往往更加渴望获得他人的尊重与认可,不想因为贫困而成为别人关注的焦点。为了掩饰家境的贫寒,部分人在行为上表现出与自己的现实条件不相符甚至相反的举动,如爱慕虚荣,以期改变在别人眼中的印象。
二、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目前,高校层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的关键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流程如何做到人性化、细致化和公平化。这一方面有助于让学生体会到学校切实的工作内容,体现教育政策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让学生切实感受到来自学校和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2.注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过程。学院和学校层面应该进一步完善新生心理普查制度、学生心理问题月排查制度和咨询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心理问题摸排反馈和咨询工作。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心理健康讲座,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成长自我和悦纳自我。另外,还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及学生辅导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使得学校心理工作队伍更加专业化和职业化。
3.提高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管理水平。辅导员作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关爱学生心理健康已经成为辅导员的必修课。在平时工作中,如何给予经济困难学生尊重和关爱,如何掌握这部分学生的心理发展都是对辅导员的考验。辅导员处在学生工作第一线,是学生在大学中接触最多的老师,所以要敏锐地观察经济困难学生的不当行为和不良情绪,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引导和矫正,帮助大学生健康成长。辅导员需要不断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增强科学分析、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总之,针对经济困难学生这个特殊群体,需要采取正确合理的方法,在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也协助他们在心理上脱贫。在这个过程中,辅导员应秉持“四心”原则,即耐心、爱心、细心和恒心,用爱温暖学生,通过多种途径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找到自我认同感和自我价值感,正确引导他们摆脱贫困的心理困扰,重新树立自信心,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马静涛.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心理健康问题探讨[J]. 高校辅导员,2015(6).
[2]邓猛,莫忧.高校辅导员工作案例实证分析[M].成都: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15.
中图分类号:G 647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教育制度的不断变革与发展,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逐年增加。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呈上升趋势。如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并顺利完成学业,是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加强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逐步完善资助体系,在解决贫困生上学的问题上给予了很大帮助。然而,就目前高校的资助状况看,我国的学生资助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完善,进而增强资助工作的实效性,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一、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合理的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机制
为了更好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各省市都有一套认定体系或方法,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就是具体认定哪些学生是贫困生却比较困难。首先,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具有可变性。有的学生家庭条件一直很好,但若家里出现意外事故便可能导致家庭经济状况瞬间变坏。因此,我们很难掌握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状况。其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很难统一。虽然各省市有具体的贫困认定办法,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各高校甚至各系部在具体的认证过程中却不统一,各行其是,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可见,如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确保资助政策真正帮助到需要帮助的学生是高校资助工作仍需解决的难题。当前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一般程序是,先由学生到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相关贫困证明,再由学校经过个人申请、班级审核、系部认定小组评议、评审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学生贫困程度或等级,这种方法看上去很公平公正,但仍然存在缺陷。比如,在第一环节即学生在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时便存在漏洞。有的学生家庭经济并不困难,但也能很容易拿到贫困证明,民政部门很难界定学生的家庭状况,高校也不可能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一一进行实地走访,进而导致很难辨别学生的真实家庭经济状况。
(二)资助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做好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不仅可以使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顺利完成学业,而且有利于构建和谐校园环境,促进教育公平。我国各地高校的资助政策有所不同,资助形式具有多样性。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就要加强资助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当前,虽然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资助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注重其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也提供了相关培训,但在高校资助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中仍存在着一定问题。首先,在一些高校资助管理人员中,尤其是院系辅导员往往身兼数职,不仅负责学生资助工作,还负责心理、党团等工作,这使其很难将精力投入到资助工作中来,只能被动地完成资助任务,无暇去想如何做好资助工作,长此以往,会导致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的过程中审核不仔细,进而出现不公平公正的现象。其次,对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信息化培训力度不强。当今社会,信息化高速发展,人们对网络信息资源的利用程度逐步加深。然而,在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对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方面的培训却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很多学生资助工作者仍是利用传统的方法对申请者进行评审或审核,导致审核过程繁琐,效率不高。因此,若要提高学生资助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使资助工作更加科学化、高效化,就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学生资助信息的资源共享,实现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决策、管理、执行、协调、反馈等各项功能,力争能够“在最恰当的时候,找到最恰当的人,利用最恰当的方法,最恰当地解决事情”,把有限的资助资源运用在最应该资助的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1]
(三)无偿资助对学生的不利影响
国家资助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偿的、一种是无偿的。无偿资助指的是不求回报的给予,体现了一种公益性、公德性,在现行的资助体系中,学费减免以及各种补助是无偿的,学生不需要承担任何义务即可获得国家的无偿资助。因而一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存在对外界力量的依赖思想,而对自我应该如何应对贫困,渡过难关想得很少,对各类形式上不需负责的奖学金、助学金热情很高,而对需要牺牲时间和付出劳动的勤工助学形式不太感兴趣。[2]古语有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无偿资助为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提供的帮助解决了他们在学习上的后顾之忧,但是以现金的方式直接给学生,不利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此外,无偿资助缺乏激励机制,不能促使学生积极进取,在这种情况下,使得他们不能够主动解决自身面临的困难,对自我如何应对贫困、解决贫困的问题想的很少,缺少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这在本质上违背了此类助学金设立之初为了培养学生学会自立的初衷,造成了这类经济困难学生的惰性思维。
(四)缺乏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
要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不仅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物质帮助,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思想教育,关注其心理状况。在现行的国家资助体系中,虽然加强了对学生的资助力度,但也只是在物质或经济层面,没有或很少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除了要承担经济压力、生活及学习压力,心理压力也很大。首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极易出现心理问题。有的学生因为家庭贫困会产生自卑的心理,他们不愿主动与其他同学或老师交流,把自己封锁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这样下去,不利于其人际关系的发展,也会使这些学生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形成恶性循环。此外,在评选资助对象的过程中,有的辅导员或班主任会让学生公开说明自己的家庭状况,也就是说比谁家经济条件更差,这在无形中也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也会导致家庭特别困难但心理素质不好的学生放弃申请助学金或其他补助。其次,很多受资助的学生缺乏诚信意识。在一些高校,有的学生有钱不还、不及时还助学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每到毕业季,学校便督促学生及时在银行系统进行还款确认,做大量工作促使学生及时还款。再次,缺乏感恩意识。有的学生得到国家助学金或其他资助,认为是自己该得的,很理直气壮,甚至还会因为自己得到的少而产生不平衡甚至是嫉妒的心理;还有的学生得到补助以后,想到的不是怎样努力学习提高自己,回报社会,而是去请同学吃饭,甚至去网吧玩游戏。
二、完善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建议
(一)建立合理的贫困认定机制,使认定程序规范化、科学化
在学生资助工作中,最关键的是如何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贫困认定,不仅关系到学生能否机会均等地接受高等教育,而且影响校园及社会的稳定。制定一个界定学生家庭是否困难的标准并不难,难的是这个标准要有可操作性。在高校资助工作中,首先,应加强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力度。资助部门或工作人员一般是根据以下几个指标来界定学生的家庭状况:家庭收入情况、家庭成员情况、来自地区、是否有重病患者以及学生的日常消费水平等。为公正合理地进行贫困认定,一般要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几个程序。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严格审核各种申请材料,除了对家庭情况调查表上的信息进行审核外,还应审核医院的诊断证明、低保证明等,若家里有上学的兄弟姐妹,还应提供其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这样可以更好地真实反映学生家庭状况,最大限度地避免虚报情况。其次,要充分发挥同伴群体的监督作用。人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性,每个人都不可能离开集体而独立存在。老师很难深入到学生的生活中去了解其消费水平,直接接触到学生生活实际并对其比较了解的是同伴群体,因此,可以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完善监督举报制度,进而确保贫困认定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性。
(二)加强高校资助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
要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必须努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的资助工作队伍。首先,要加强对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可以使高校资助管理人员了解最新的资助政策文件,使其深入了解资助政策,进而认真贯彻落实,从而保质保量地完成资助工作。通过各个学校的资助老师一起交流研讨,可以彼此分享自己在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共同探讨遇到的问题,相互学习,共同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其次,要打造一支专业化的资助管理人员队伍。有的高校辅导员是兼职做资助工作,他们很难将精力完全投入到资助工作中,这就要求一些高校在人员配置中要高度重视资助岗位工作人员的设置。再次,要提高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力度。为更好地服务学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学校应制定考核机制,增强资助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学生资助服务的工作质量。
(三)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具有资助和育人双重功能,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绝大多数家庭贫困的学生除了面临经济压力,还极易出现思想方面或心理问题,对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尤为重要。
首先,要加强诚信教育。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大学生立足于社会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高校可以举办以诚信为主题的讲座,利用悬挂横幅、校园广播宣传诚信知识;对班级而言,可以开展主题班会,观看诚信还款视频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其次,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在大学期间正常生活、学习、交往和发展的基本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仅要承受经济压力,心理压力也很大。高校应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心理历程,不仅要在经济上给予帮助,更要努力提高他们经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使他们勇于直面困难,坚定理想信念,进而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再次,要加强经济困难学生的感恩教育。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学会感恩、知恩图报的道德精华。然而在应试教育下的学生更为注重的是自己的成绩,而非自身的道德素养,以至于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感恩意识缺失,在得到资助后显得有些默然,甚至觉得理所应当,因此对这一群体的感恩教育具有深远的意义。高校应该注重理论实践并行。感恩教育首先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感恩文化精髓渗透到大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与此同时,高校也应注重学生对“感恩”二字的实践认知,通过开展志愿者服务、义务献血、爱心捐赠等公益活动,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感恩意识。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3)01—0071—02
一、高职院校现行的学生资助体系
2007年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譬如:《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2007〕34号)、《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11〕510号)。这些政策的出台,不断建立健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目前,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基本上已经形成一套完整的助学体系,对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高职院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特点
高职院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多数来源于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他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不仅给这些学生带来了生活上的拮据,同时也给他们心理带来了巨大压力。在困难面前,有些学生心态平稳,能够坦然面对现实生活;相反,有的学生不能有效调控自己的思想和认识,形成了消极的价值观念。高职院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特点集中表现为四个方面。
1.理想信念模糊
从高职院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来源看,多数学生来自贫困边远地区。他们中大多数希望通过求学改变家庭和实现个人成才,有着强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但是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由于自身家庭经济的缘故,在校园生活中有些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非常注重现实,极易盲目崇拜实用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想,从而迷失自我,使自己的理想信念模糊。
2.缺乏自立、自强精神
当前,国家新资助政策已经在全国各地广泛宣传,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能够克服“等、靠、要”的思想,通过自己在校努力学习获得奖助学金或者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等方式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的压力。相反,有少部分学生过分依赖学校和社会的各种资助,缺乏自立、自强的精神和回报社会的意识,认为获得这些资助是理所当然的。
3.心理承受能力偏弱
家庭经济特困学生中普遍存在强烈的自卑心理,也是这一群体所有心理问题的根源。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由于承受过重的经济负担,压力普遍较大,容易引起高焦虑和抑制情绪,在校园集体生活中极易形成强烈的心理孤独感。同时,当自己遇到烦恼时,由于缺少有效的倾诉和发泄渠道,加重了经济特困学生的抑郁倾向。
4.综合素质欠佳
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由于家庭经济贫困,在思想、心理、竞争观念等问题上的巨大压力,在校园集体生活中,往往表现出自卑,不愿或很少参加集体活动,严重影响了综合素质的锻炼。
三、构建高职院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体系
目前,我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逐步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新资助政策体系。但是,新资助政策体系在高职院校实施中,考虑到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成长环境不同、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同以及个性的差异,导致了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心理状态和行为特点也不尽相同的特殊性,新学生资助政策尚不能真正保障弱势群体公平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即使有绿色通道的存在,每年仍然发生着一些不应该发生的悲剧。鉴于此,在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下,有必要在高职院校中有针对性地构筑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体系。
1.健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信息管理
首先,新生入学时多渠道收集有关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信息,建立家庭经济特困学生档案库。辅导员、班主任平时要特别留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种表现,通过多渠道验证学生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其次,在班级内部积极发动学生开展互评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在班级内树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气氛,为开展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打下坚实群众基础。最后,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辅导员、班主任要对家庭经济特困库里的学生家庭信息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走访核实,并做好家庭经济特困学生信息动态管理工作。
2.设立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专项资金
高等职业院校从教育事业收入中提取6%的资助经费,按照一定比例设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可以从“奖、贷、助、补、减、免、缓”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针对性的资助工作。
3.建立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全程资助跟踪服务制度
每学年针对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由学生资助中心、学生处、各系部通力合作策划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资助专题会议、专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等政策、办理流程。辅导员、班主任根据班级中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情况,积极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沟通、协调,为每一位家庭经济特困学生提供全程资助跟踪服务。
4.加强诚信教育、立志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在高等职业院校中,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形势政策教育课、学生社团活动等环节,加强对家庭特困学生的诚信教育、立志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不容忽视家庭特困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多鼓励和积极在各种学生活动中吸纳家庭特困学生参与其中,不断提高学生的抗压能力和抗挫折能力,努力克服脆弱和依赖的心理,培养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顽强品质。
[参考文献]
[1]屈柳玲.论高校贫困学生新的资助政策体系[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08(04).
[2]张春雨.论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完善[J].教育与职业,2012(02).
目前在高等教育阶段,已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资助体系,大大减轻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已逐步实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问题而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目标。但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发现,当前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更多侧重于物质与经济方面,而对于精神层面的引导较少,导致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自强意识等相对薄弱。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途径,加强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引导,真正实现高校管理育人与服务育人的目标,已成为当前引导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价值取向的当务之急。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助困、扶智、励志、立心等方面没有真正体现其应有的功效。
1.1助困方面
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高校基本形成“奖、助、贷、补、减、免”等一体化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对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问题切实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时,出现了部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凭借着生源地民政部门的贫困证明而获得经济补助,而部分真正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由于各种原因(主要是心理因素,如自卑)没有办理贫困证明或者没有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助,没有获得相应的经济援助的现象;同时有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懂得自食其力,在缓解经济压力方面不是靠自身努力为主,导致贫困现象一直存在。这些因素使得资助工作没有真正完全实现助困功效。
1.2扶智方面
一方面,一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各方面因素造成学习基础较差,加之无法适应高校学习生活,没有掌握学习方法,导致自暴自弃;另一方面,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身纪律观念不强,对学习不感兴趣,经常逃学,造成学业荒废;还有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忙于各种兼职而忽视学习,经常在正常的上课时间里出去兼职,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可能造成虽然经济负担有所缓解,但学习成绩没跟上,最后不得不退学。这些都是资助工作没有注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智力因素而导致扶智功效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1.3励志方面
由于当前高校资助工作的重点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困”方面,往往只注重对贫困生经济的支持,而对贫困生精神方面的引导相对忽视,导致了一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信自尊、自强意识较弱。不愿通过自身努力来减轻经济压力,而是将希望寄托在救助与补助,甚至部分贫困生形成了“坐、等、靠、要”的不良习惯,自我约束能力较差,严重阻碍了独立自主能力的培养。同时由于没有人生规划与目标,缺乏理想与目标,使得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经济与思想等方面多重贫困。
1.4立心方面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部分来自经济、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的地区与家庭。南于客观环境限制影响着贫困生正确、客观地认识与对待自我,可能形成自卑与自闭心理;且由于自我调适能力较弱,造成潜能发挥受抑制。但当前资助工作涉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方面较少,缺乏较好的衡量体系或措施来引导贫困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2.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的对策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工作的研究已成为当前资助工作的热点。众多学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上作、救助上作、心理问题干预工作等方面进行研究,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这些研究大部分仅局限于某一研究方向,所得出来的结论也仅对某一领域起到指导作用。对如何从宏观上把握,通过构建一个良好载体,建立起科学、合理、量化的测评体系,通过这个载体或者体系就能较好地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科学发展,真正实现资助工作助困、扶智、励志、立心等方面功能的研究相对较少。此前,笔者通过建立以德育(思想品德)、智育(学习表现)、文体(参与情况)、生活情况及心理状况五个方面的量化测评与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测评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引导,并在实践上取得一定效果。本文将通过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树立典型(“自强之星”)为载体,包括自强之星的评比细则、评比方式及宣传方式等渠道,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引导,努力实现助困、扶智、励志、立心之功效。
2.1“自强之星”评选依据
“自强之星”评选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产生方式由两部分组成:先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荐,再由其他同学通过投票方式产生。而评选条件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财政部与教育部出台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相关规定,结合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助困、扶智、励志、立心四个方面进行测评与考核。
2.2“自强之星”评选因子定性研究
2.2.1助困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普通学生最大的区别是经济压力,首先要解决的就是经济困难问题。而助困的首要因素是自助。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身努力,解决部分学费与生活费,“自强之星”评选更注重贫困生实践助困,转化为评选指标,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勤工实践活动。勤工实践,是大学生利用课余或假期时间,在校内外通过合法劳动取得合理报酬的实践活动。通过勤上实践,不仅能够减轻经济压力,而且能提早适应社会,获取社会经验。这里所指的勤工实践,主要侧重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并积极参与校内外提供的勤工岗位。
第二,创业实践活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创业实践,不仅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更能够提升能力与实现自我价值,为将来就业积累经验。同时,由于成功的创业需要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强化应用知识能力,磨砺并增强心理素质,因此创业实践活动应该作为“自强之星”评选的因素之一。这里所指的创业实践活动,不仅指积极参与由学校资助部门在校园内外所搭建的创业实践平台,如淘宝街活动,更包括学生自主创业,如各类实体店及利用网络所建立的虚拟店等。
需要指出.针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自身心理因素没有申请贫困补助的,可以通过加强“自强之星”的宣传力度,让这部分贫困生认识到家庭经济困难这一客观现象并不会受到他人“另眼相看”,只要通过自身努力自立自强,还是令人尊重与尊敬的。
2.2.2扶智
根据国家出台的有关资助政策《意见》及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方面进行相关规定,特别是《办法》中明确规定,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以此为依据,在“自强之星”的评选中,智力因素(即贫困生的学习情况)应作为一重要指标作为参考。这里所指的“扶智”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专业知识水平,即专业学习情况。专业学习是指学生在本专业所要求各门课程的学习情况,以专业排名为参考,这是重要的评价指标。学生以学为主,学习是第一要务。通过专业学习情况的引导,能够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对专业的学习态度与重视程度。
第二,技能实践能力水平,即非专业的学习情况。有些学生学有余力,在完成本专业学习的情况下又能进行其他方面的学习;也有些同学对自己的专业兴趣不高,在完成专业学习的情况下,能对自己感兴趣的方向进行研究,获取其他方向学习的认证。技能实践能力水平包括各种国家、省级认可的职业资格认证及专业技能认证。
必须指出的是,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受到从小学习环境的限制、原有专业基础、学习能力等诸多方面影响,因此在“扶智”指标考核上不应该太过于单一。“扶智”方面的考核,最重要的是要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同时要督促学生夯实基础,引导他们掌握方法,善于学习;同时也要关注那些注重学习并在专业学习上有进步的贫困生。
2.2.3励志
“扶贫先扶人,扶人先扶志”。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存在的问题,关键在自救。在开展资助工作中。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断自我激励、追求进步,真正做到“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非常重要。转化为“励志”这一指标进行考核,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遵纪守法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较少,可能涉及到的违纪情况就是因盗窃、诈骗受到的处分。贫困生可能产生的违纪现象主要表现为考试违纪、考试舞弊及替考等行为。需要特别指出,有部分贫困生对替考行为的严重性认识不够深刻。所以,遵纪守法情况应该作为一票否决因素。
第二,考试不合格情况。参加“自强之星”评选的贫困生,应该要能做出积极表率作用,更何况学习是学生的主要任务。考试有无不合格情况也应作为一票否决因素,即小管该学生平均成绩如何优秀,只要出现考试挂科,就没有参加评选的资格。
第三,参与学术、文体活动情况。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术、文化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在活动中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同时有助于打破自闭自封的局面,充分融入集体活动。学术活动既包括各类专业实践活动,也包括各类科技创新活动。
第四,参与公益文化活动情况。乌鸦有反哺之义,羊羔知跪乳之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取国家与社会资助,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应该要具有感恩的情怀。从行为的转化上来看,表现为参与志愿者活动的多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多少,也就是对社会认可度的多少。因此,这一因素也应该作为“自强之星”评选的重要衡量因子。
2.2.4立心
资助工作中对心理方面的测评,主要是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正确看待自己,形成健全的人格;同时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注重人际交流,构建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由于心理工作涉及到个人隐私,要遵循保密原则,因此当前有关心理测评量化考核的研究较少。对“立心”这一指标进行考核,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自述自评。自述,主要是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确、全面地看待自身的表现,同时能够主动地将自己就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心得体会给予分享。在考核体系中直接表现为自荐信的书写。
第二,他述测评。他述测评,既是考核参选“自强之星”的贫困生在其他同学心目中的地位,也是考查其他同学对贫困生日常表现的了解情况及认可程度。主要是引导其他同学客观地评价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的日常表现以及在同学心目中的地位。通过他述测评,能够让贫困生更全面地认识自己,明白自身存在的优缺点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在考核体系中直接表现为评选过程中其他同学投票支持的票数。
2.3“自强之星”评选因子定量分析
根据上述内容,对所提各项因子进行定量测评考核,其结果如下表1所示。
表1中的各项指标同等重要,缺一不可。但由于“助困”与“扶智”两项指标当前研究较为成熟,而且易于量化,而“励志”与“立心”采用量化测评可能考虑到的因素还不够全面;同时,由于表1中的各项指标可能未能全面地评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面貌与整体状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其他项中给予酌情测评加分,但应该说明加分理由,因此“助困”、“扶智”、“励志”、“立心”与“其他”各方面比重采用3:3:2:1:1进行,在今后测评考核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修正与调整。
2.4“自强之星”评选方式
“自强之星”评选采用自荐、班级推荐以网络投票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自荐。参与评选的贫困生需要按照表1中各因子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同时要特别注重自述自评的书写。
第二,班级推荐。经过自荐后,采用班级推荐不仅可以充分调动各班级成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成员的主人翁作用;而且可以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有效。
第三,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是缘于当前网络平台的兴起与发达,既可以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又能够让投票者了解贫困生的典型事迹。
2.5“自强之星”宣传形式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101(2015)05-0095-03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切实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大学生成长成才,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是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措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甄别和认定则是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首要和基础环节,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责任重,时间紧,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等相关资助的评定。因此,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甄别方法成为许多高校开展工作的重点及难点,探索其精细化的甄别方法不容忽视。
一、家庭困难生甄别的必要性
1.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基础和首要环节。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的首要环节,其结果直接关乎到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当前,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一方面高校贫困生的数量逐年攀升,另一方面国家各项资助的无偿性决定了高校贫困生的申请者需求多,而贫困资助名额有限,加上贫困生认定工作时间紧张,通常要求在开学1-2周内完成,亦加大了贫困生认定的困难。因此,如何从大量贫困申请者中甄别“真假”困难生显得极其重要,亦是一项基础工作。
2.有利于营造和谐、民主的班级管理氛围。良好的班级氛围对班集体管理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能够调动班委和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目的。笔者认为,困难生认定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以辅导员、班委、学生代表为核心的班级评议小组能否做实这项工作,在开学伊始,通过这项重要工作营造民主的班级管理氛围,使同学心悦诚服,对辅导员和班委工作充满信任,充分配合。那末,一个和谐的班集体各项工作的开展必将事半功倍,班集体的凝聚力亦得到不断巩固和加强。
3.推动国家教育公平重大战略的关键途径。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诚然,近年来国家在义务教育的普及、入学机会的平等、统筹城乡教育等方面下了很大的决心整改。但是,两会调查显示老百姓最关心的民生话题中仍有教育公平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那末,在高等教育中促进入学机会的平等,使所有经过高考选拔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辍学,避免读书深造的后顾之忧便是一项重大的战略,如何使国家的这项重大措施落到真正贫困者的身上,推进教育公平,家庭经济困难生准确甄别工作是关键。
二、家庭困难生甄别的主要内容
1.甄别标准。甄别标准直接涉及到申请者能否纳入国家贫困生库,享受国家资助的重要一环。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这个界定仅从定性的角度描述了家庭经济困难的标准,操作性不强。目前,不少高校的参照体系是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学习生活及德育表现。以上认定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者的实际情况,由于《家庭情况调查表》的真实性无从考究、学校生活及德育表现鉴定过于主观化,致使甄别结果有可能会使不善言谈且低调的家庭困难生排除在外。因此,笔者认为高校需根据国家的资助政策和法律,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在全面考量的基础上出台家庭困难生认定的具体标准,才有利于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统一标准。
2.甄别等级。目前,各高校普遍按照教育部的指导意见,根据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在实际的认定过程中,由于国家奖助学金名额一般小于贫困生名额,助学金的评定存在降级和少部分一般困难生不能享受助学金等情况。因此,即便是同一等级的贫困生在甄别的过程中亦要进行排序。那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甄别等级如何划分呢?西南大学的阳义健等人提出细化认定指标体系,将家庭因素、学习因素、德育表现、生活节俭程度、有无特殊性重大事件等综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细分为四个贫困等级程序[1]。概而述之,在贫困等级甄别过程中需谨慎,绝不能仅凭评定小组的票数高低和辅导员个人主观意志,严格等级划分体系,根据划分体系进行贫困生等级的鉴定。
3.再甄别。贫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目前高校家庭困难生的甄别与鉴定虽是每年一次,由于《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可重复使用,甄别评议小组成员组成相对固定,因此鉴定结果容易受固定化思维和个人主观意志的影响,以致结果有失偏颇。在实际的认定结果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每年的变化不大。事实上,每个班的特殊困难生(长期贫困者)是少数几个,其他困难的同学多为相对贫困,如何从这些相对贫困者筛选出当年最需要的同学是关键。因此,应加强每年的再甄别这一程序,特别是大二学年。大一开学伊始,由于彼此的熟悉程度不够加上鉴别工作的紧迫性,鉴别结果公正性有待考证,要通过再甄别这一过程及时发现家庭有重大变故或家庭有所改善的同学,及时更新贫困库,确保甄别工作的时效性。
三、家庭困难生甄别的方法探索
1.全面与个别相结合。家庭困难生的甄别对象面对的是全体学生,并不仅仅是自愿申请者。因此,评议工作小组负责人首先要通过新生个人高中档案、深入课堂、宿舍和学生的生活等途径全面把握学生的家庭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其次,学生辅导员在开学伊始要牢牢抓住入学教育这个渠道向全体学生宣传和解读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让班级每个同学明晰申请条件,把握评选流程,做到诚实守信,互相理解,公平公正。最后,对于贫困认定的申请者应做为班级重点关注对象,通过细致的调查、谈话、电话甚至家访等多渠道有针对性的个别了解家庭具体情况,为贫困生的甄别和筛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和有力依据,同时结合全班的家庭情况,注意查漏补缺,坚决剔除“伪贫困者”,把贫困生申请者定位和引导到真正需要补助的同学[2]。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据笔者了解,目前各高校家庭困难生甄别指标多以定性为主,此种方法固然有操作简单,省时省力等优点,但不可否认的是评定结果难以使人信服,可能存在偏差等问题。因此,部分学者和高校正尝试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高校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见表1)
上表大致反映了贫困生甄别所要考虑的因素、权重及具体实施办法。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此表只是参考相关研究设计提供一个方法论,具体指标和权重各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3]。总而言之,贫困生的甄别方法不能简单化,随意化和绝对定性化,评议小组在贫困生的甄别过程中要细化指标,根据指标量化打分,而不是仅凭个人主观肆意投票草草决定。
3.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在实际的甄别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这么一个规律:一般一个班只有少数家庭长期处于贫困的状态,其它家庭的贫困是相对且变化的。因此,在评定过程当中,一是要完善贫困生申请者各项静态材料:除《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和《高校贫困认定申请表》两项必要材料外,亦可让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户口本、家庭收入证明、低保证明、下岗证明等其它辅助证明材料,这样可避免和减少“伪贫困生”的产生。二是要建立健全贫困生档案动态管理机制。赵炳起就贫困的动态性进行了具体分析,指出由于贫困随着时间、空间及人民思想观念的变化而变化,要以动态完善原则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区分长期贫困与暂时贫困、区域贫困与个体贫困等类型[4]。概而述之,贫困生认定小组成员和辅导员要深入宿舍、深入食堂、深入家庭调查和跟踪学生家庭的贫困情况、衣食住行及助学金使用情况,建立以静制动,以动辅静,动静结合的甄别与鉴定方法。
4.完善程序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加强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规范管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到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成效。通过深入学生家庭所在村委或社区做好调查工作,确保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可靠。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程序,采取包含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审核等多项环节的工作程序,对认定工作程序认真把关,确保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对贫困生做到精准识别,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培育学生诚信的优良品德,避免出现自卑、弄虚作假等不良的心理状态。
5.建立经济困难学生预警系统。通过学生在学校使用校园一卡通用餐、消费的情况,从大量消费数据中去发现这样的学生――他们虽然家庭经济困难,但是不愿意让老师和其他同学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他们不向学校提出困难认定的申请,在生活中也尽量不把自己的困难表现出来,学校和老师无法发现他们的困难,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应有的学校资助,生活非常困难,带来沉重的经济压力。通过学生在校园消费情况的数据分析,更好地“认定”贫困生。
高校经济困难生的甄别是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一项关键工作,只有这项工作的细致、到位的开展,积极、稳妥、科学地推进精准识别,做到应助的一个不能少,不应助的一个不能有,各项资助对象评选问题亦会迎刃而解,才能为资助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故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精细化甄别方法,推进精准资助,确保高校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为促进国家教育公平和营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 阳义健.高校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黑龙江史志,2011(19):78-79.
关键词 :三全育人;家庭经济困难;助困体系
一、“三全育人”的基本内涵
“三全育人”理念概括地说就是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面育人)的管理教育及服务体系统称。所谓全员育人,就是每一位教职员工都要根据各自的岗位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所谓全程育人,就是要在学生在校的全部时间乃至更长时间上实施育人计划,通过系统设计、分步推进、全程实施,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品质和行为习惯,促进学生成才成长,尤其是伴随着学习进程的全过程育人;所谓全面育人,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和载体创新,实现课内教学与课外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校园引导与社区管理,集体培育和个体修养等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艺等全面发展。其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全员参与,形成共识。二是全程设计,综合全面。三是多维实施,立体推进。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成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也是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体类型的多样性,导致困难原因的复杂性和自身问题的差异性,所带来的问题越来越突显,而简单的经济帮困已经不能适应日益变化的经济困难学生的需要。党也提出“完善资助困难大学生的机制,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完成学业”,党的十报告强调“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因此,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已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将他们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使命光荣。
二、高校二级学院助困体系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差异日益凸显,加之部分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增加,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经济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是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我国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不断改革,校、院二级管理模式已逐渐深入各类高校,使二级学院能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有效地提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那么,二级学院如何构建切实可行的学生帮困体系,成为二级学院完善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现如今,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存在以完成上级要求为目的的现象,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高校二级学院助困体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三、“三全育人”理念下的高校二级学院助困体系构建的现实意义
从“三全育人”理念入手,研究高校二级学院帮困体系的构建,将帮困助学与思想育人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帮困助学的育人优势,这也会在当前高校二级学院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为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实现途径。如今,一些学生由于家庭经济上的困难而引发了思想道德方面的问题,导致学习、心理等多方面的困难。因而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助不能仅限于经济上的资助,而应从经济、学习、心理和实践能力等多方面、全方位地开展帮困助学。本文将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面育人理念融入到高校二级学院助困体系中,一方面可以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全面享受到经济及精神上的帮助,另一方面也能调动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对帮困育人的理解和支持,从而调动各方积极性,彻底解决因家庭经济问题而带来的诸多问题。国内外对于二级学院层面帮困育人的研究较少。国外的研究侧重于建立一套完善的大学生帮困体系,即包括贷款在内的各种资助制度,而较少在此基础上关注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问题。国内关于帮困助学的研究较多,但基本都停留在学校层面上,大多注重研究由助学贷款引发的高校学生的诚信危机或从助学工作中挖掘贫困大学生的思想问题。对于“三全育人”理念的相关研究较多,但大多集中于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方面的结合,涉及其他方面的研究很少。
四、“三全育人”理念下的高校二级学院助困体系构建的具体措施
1.认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及时准确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国家、学校有限的资助资金真正用给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是高校二级学院做好贫困生工作的先决条件,单凭学生本人递交的申请和所在地区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还是不够的。在二级学院管理过程中我们可以班级或宿舍同学和个人银行卡使用情况作为贫困生认定的重要依据;在已经认定的贫困生中,如果出现购买高档消费品、生活奢侈等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资助的应及时取消资助。在认定初期还可推行向学生家庭所在地发调查函及邀请同学进行测评等措施。
2.积极设立各类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学院可通过多种途径设立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并建立详细的勤工助学档案资料库。将求助学生的基本情况及安排岗位情况进行管理和备案;加强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其参与不同性质的助学活动;与此同时,学校学院还要积极拓展和提供足够的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确保学生上课的同时还能在校内找到一份合适的岗位;学校还可以作为主体与校外公司、企业建立业务往来,为他们提供兼职劳动力。
3.推行学习成绩评价制度
资助工作重在解决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问题,根本宗旨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不能以一两次的考试成绩来判断一个学生,应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一个比较客观实际的学习成绩评价制度;对贫困生的政策应体现出关心、关注、关爱,只要学习态度端正,偶尔出现不及格现象同样可以享受资助;但是另一方面,即使考试均及格,却存在组织纪律性差,生活不俭朴,群众基础不好,泽不应给予资助。
4.注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能力培养
在经济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关注的同时还应重视贫困生内心世界,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及个性特点,心理素质等基本要素应有准确的把握。对于性格内向,情绪波动较大的学生应予以重点关照。二级学院在实施各类资助政策措施及组织活动时应照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尊和情感需求,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总之,高校资助工作室育人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经济上的援助能够为受助大学生能够安心完成学业提供保障,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何提升受助学生的整体素质,在实践中成长、成才是二级学院助困体系应重点予以关注和解决的困惑。高校资助工作不仅要“授人以鱼”,更重要的还应“授人以渔”。也只有这样,高资助工作才能不断深入人心,温暖受助学生,才能持续提升受助学生的幸福感,达到育人的真正目的。
参考文献
[1]黄治东等.高校助学工作实效性研究—以江苏省为例[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6).
[2]权张婷婷.论以就业能力提升为导向的助学体系构建[J].青年文学家,2012.
[3]黄建美等.论我国高校助学体系理念与机制的转变[J].湖南社会科学.2012(6).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情况
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数量在近二十年来随着高校学生总体数量的增加也有与日俱增的趋势。在上个世纪90年代,贫困生的数量已经有迅速增长的势头,从1996年的几十万到1999年破百万,再到2000年的142万,这种惊人的增长速度使得国家教育机构不得不紧急采取措施,试图抑制其增长。然而之后的十几年里,贫困生的数量并没有减少,到2009年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已经达到527万之多。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占全部学生人数的比例也在增加,1999年时,这一比例尚不达20%,而到2009年时该比例上升至23%。
各项数据表明我国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的数量和比例年年递增,政府各个部门纷纷出台相应政策对贫困生问题加以解决,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问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教育管理体系建设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而言,不仅要给予其经济上的支持,更要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为其提供援助,在贫困生的管理上严格规范。
(一)经济困难生管理现状
1.经济困难生信息管理
目前,我国大部分正规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生的信息都有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家庭经济困难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各项补助,由各学院上报到学校,再统一上报教育部门,最后进行全国汇总,这些学生信息的保存及管理如今已较为系统规范,这也是整个体系建设的基础。
2.“绿色通道”的实施
高校新生入学时一般会有“绿色通道”提供给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如今越来越多高校对“绿色通道”的执行程度都有所提高。“绿色通道”并非摆设,而是切实起到作用的一项措施,可以帮助刚进入各高校的贫困生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新生不会因为经济上的困难无法正常入学,同时也在开始就做好贫困生档案备案工作。
3.经济困难生的教育成果管理
对经济困难生实习补助后,一般会对其教育成果采取定期考核,对经济困难生的资助必须起到作用,在保证贫困生能够在校学习的前提下还要考核对贫困生的补助是否“值得”。学校在整理贫困生的资料时会将其学习成果及综合素质等记录在案,这对经济困难生的管理也起到辅助作用。
(二)经济困难生管理尚待改善部分的建议
1.对经济困难生实际情况的考核
高校经济困难生的数量庞大,要处理如此之多的学生档案需要耗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而这些档案中也不乏“作弊”现象的存在。一些家庭经济状况还不错的学生有时会利用国家或学校对贫困生予以补助这一政策骗取补助资金,一方面由于补助人数也有某种程度上的限制,这些投机取巧的学生可能会使得一些真正需要补助的贫困生拿不到补助,另一方面这也造成了给予补助的机关单位的资金压力。因此在进行贫困生资格考察时,应该有更严格的取证过程,而非只是填几张表格就可成功申请,以保证补助金切实起到实际作用。
2.勤工助学制度的实施
许多学校对贫困生都会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但一些学校的勤工助学制度并不完善,提供的职位和工资也不合适。首先,勤工助学职位如果只针对贫困生应该要在职位后加以标明,并在学校公告显眼处展示,让贫困生更有机会了解到这些信息。再者提供的职位应该符合学生身份,避免提出类似于一周需工作五天等学生不大可能完成的要求。最后所给工资应该适当,根据各高校所在地平均消费水平而定,避免造成贫困生花费太多时间工作而所得工资却极低的情况。
三、资金补助体系建设
(一)对经济困难生的资金补助现状
1.政府和学校给予的补助
贫困生的信息递交审核后,会进行统一管理,由上级进行补助分配,政府层面的补助是最主要的,补助的发放主要涉及财政部和教育部,各高校也有自己的补助会对本校贫困生进行发放。根据财政部统计,近年来对高校贫困生补助发放逐年增加,2009年资助总额已达369.65亿元。
2.银行贷款支持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对各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都有相应的优惠贷款措施。为保证贫困生在校生活能正常进行,银行为贫困生提供零利率或低利率贷款,贫困生在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数额贷款的申请,毕业工作有稳定收入后再返还。
3.奖、助学金制度
从国家到学校院系都有奖学金及助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而言申请这些较为容易,并且该举措能激励经济困难生更积极主动地学习,通过努力获得经济方面与精神方面的奖励。
(二)经济困难生资助方式改进建议
1.对贫困生的等级进行区分
贫困生也分一般贫困生、较困难贫困生和特困生,对不同程度的贫困生要采取有所差别的措施,不能一概而论。特困生最主要的应该是直接给予资金补助,在银行贷款提供额度有限时应该优先考虑这些特困生的申请。而较困难贫困生和一般贫困生则在直接资金补助上可以不用那么高,应该偏重于奖、助学金方面的补助。
2.资助方式多样化
在提供资助时应该适时询问贫困生的实际需求,例如希望学校提供哪些帮助,是多提供兼职渠道的信息,还是组织捐助仪式等,从更多方面为贫困生提供资金补助,使得补助资金的来源更广泛,保证每个有切实需要的贫困生都能够得到相应程度的资助。
3.注重贫困生精神方面的资助
如今的贫困生资助方式主要是经济支持,但其实精神支持同样非常重要,许多贫困生会羞于提出自己经济困难这一点,因此在对贫困生进行各项经济资助活动时也要时刻注意其生活方面(如人际关系、学习压力等)的变化,帮助贫困生树立正面的价值观,引导贫困生及周边同学正确对待经济困难这一实际问题。
四、总结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是一个常见群体,关于其教育管理和资金补助的体系建设会是我国现在和未来都要不断改进和发展的。如何积极主动帮助这个群体解决实际需求是各高校更是整个国家要长久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磊,曾贤贵.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问题探讨[J].继续教育研究,2012(5)
1.组织机构不完善,资助队伍缺乏稳定性
民办高校发展未到成熟期,还存在着未设立独立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现象,资助工作一般设在某个部门分管。认为资助工作就是奖、助、补、贷的一般性事务,忽略了资助管理队伍的建设,由于民办高校学生工作队伍流动性相对较大,影响资助管理队伍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2.资助体系不健全,资助力度有限
民办高校由于其办学条件、办学层次等限制,除了国家层面的奖助学金、贷款、服义务兵役资助外,一般只设有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等项目,所涉及的资助范围小。同时,由于独立学院办学特点和实际情况,很难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有限。
3.资助对象难确定,标准模糊
民办高校因其学生高昂,入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普遍较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难发现、难界定。同时由于目前认定所依据的材料可信度不高,界定比较模糊,缺乏科学量化认定标准的问题普遍存在。
二、民办高校资助工作问题对策
1、完善组织机构,打造专业化资助队伍
完善组织机构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必须成立独立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资助的职能机构,全面统筹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聘请专职资助管理人员,给予资助管理人员适当的职业指引或岗位补贴,建立层级分明,责任明确、分工有序、责任到人的资助工作管理服务系统。
2、健全资助体系,拓展资助渠道
问:新的收费制度执行后,对相关的学校和学生有何影响?
答:对学校来说,新制度执行以后,收入比改革前将大幅增加。一是国家财政拨款增加,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且大幅度提高拨款标准;二是学费收入增加,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同时,学校用于研究生奖励资助的投入也会随之增加。
对学生来说,新制度执行以后,得到的奖补收入总体来看将明显增加,而且奖补结构更加优化。一是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费用,补助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二是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三是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高校要按规定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加大对“三助”岗位的津贴资助力度,根据研究生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的实绩给予相应资助。四是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除按规定享受上述政策外,《意见》还要求高校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
问:如何合理确定研究生学费标准?新制度执行后,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大致为多少?
答:《意见》指出,研究生学费标准应综合考虑不同专业研究生培养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并与本专科生学费标准及已收费研究生学费标准相衔接。原则上,新制度执行后,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0元。
问:新制度执行以后,研究生自身要承担相对较高的学费,那么,该如何确保研究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后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答:《意见》提出了六种主要资助渠道以确保研究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入学后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一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国家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 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 000元,可以满足基本生活费的需求。
二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就已经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高校研究生,其中: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
三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高等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总体上,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标准要高于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给予支持;高校要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奖助力度。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6(a)-0095-01
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主要目的是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识别认定、建立、完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国家二等助学金)的申请;资助资金的监管等业务领域实现学生信息采集、审核、上报、储存、统计等管理环节的电子化和网络化。从而加快学生信息化管理、提高资助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工作效率,是教育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内容。
1 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有四个层次,分别为学生填报、班主任操作、辅导员操作及学校管理员操作。据时间节点的顺序我们把管理系统的填报、审核、公示、上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学生基本信息进入系统的步骤。
该步骤是一个从上之下的过程。首先学校管理员根据高校实际情况建立院、系用户,例如学校有工商管理学院、城市学院、体育系等八个院、系。就建立八个用户;之后由院系辅导员根据自己院、系的实际情况建立下设的行政班级;最后该行政班级的班主任导入该班学生的姓名、学号、性别、生源地等实际信息。
(2)学生完善信息及填报申请的步骤。
在班主任导入学生数据完毕后,学生可以根据学号为用户名进入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指示完善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
(3)班主任审核学生申请的步骤。
班主任要根据学生提供的由生源地民政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所反应的家庭经济状况、学生生活状况掌握的信息、学生系统填报申请表由班级评定小组民主评议后在系统中核定贫困等级(家庭经济非常困难、一般困难、困难、不困难)并在系统中公示三天,公示期内学生可以到系统查阅如有不符可以提出异议。如公示期内无异议,上报到院系级。
(4)院、系辅导员审核的步骤。
班主任上报学生申请后,有院系专门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到学校级。
(5)学校审核步骤。
学校管理员接院系级上报学生申请后,查核学生信息及申请表称述理由无误后,通过审核,并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学生、班主任、辅导员可以上系统查询,如无异议,由学校管理员上报教育厅。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认定工作结束后,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入管理系统申请国家一、二等助学金;国家励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2 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
(1)在班主任导入学生信息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标准样表”,按表格要求填入学生相关信息之后导入系统,如表格内容顺序不符会出现不能导入或导入错乱的现象发生。
(2)学生在填写贫困学生认定表过程中,“家庭人均收入”一栏所填写的为家庭人均收入(即为家庭每月总收入×12÷家庭人口数)且需与前家庭成员信息中的相关信息相符。收入只是一个单量标准,还要结合该家庭是否受灾、欠巨额债务、家庭成员是否有重大疾病等等因素综合考虑来评定是否家庭经济困难、贫困等级。
(3)班主任在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时注意三个方面:
①审核申请表时,请点击“申请表查询”先了解申请的学生数量后,在逐一进行审核。
②审核过程中,申请人数较多的班级,班主任应该对应纸质档案认真点选贫困等级认定,如出现错选、漏选应该第一时间与学校管理员取得联系,由学校级进行删除操作,请学生重新提交申请。
③在审核过程中,班主任需了解通过、不通过、驳回三个按键的实际意义。“驳回”是说明学生提交的申请出现误差的情况,可以更改后再次提交。“不通过”则是说明学生实际情况不符合评选条件,一旦点击该学生本年度不能申请该助学金或奖学金。
3 如何使管理系统填报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
每年进行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时间为9月至10月,时间紧、任务重,如何按时、有效、准确的进行管理系统填报审核是此项工作的重点,根据三年的填报工作的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由于管理系统的填报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操作方法是由上而下的传达的,其间会出现信息传递的弱化和失真。导致填报工作出现错漏、反复、效率低下等现象出现。解决此问题有如下几点:
①根据云南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下发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定通知,通知中写明填写要求、填写的时间节点及应该注意的重点、难点。
②制定操作手册及组织培训。根据管理系统的填报流程,制定学生、班主任、辅导员及学校管理员操作手册,明确各级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③针对上一年次填报工作出错较多、效率较低的院系进行调研,深入学生了解情况,追根溯源,提出改进方法。
(2)把系统填报工作作为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提高责任心教育的重要突破口。
①就系统填报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设置出错率表格,以数据的形式表现各二级院系填报工作的情况。
②在系统填报过程中,根据系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有一定的不可逆性。班主任、辅导员一旦出现审核上报错误,需要经过删除错误信息、重新填报、重新审核、重新公示、重新上报等一系列复杂、漫长的过程才能校正错误。
4 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系统的现实意义
在填报工作涉及面较广,需要协调配合才能完成工作,所以在学校内部,各层次群策群力、积极沟通、互相学习、班主任辅导员以老带新共同完成工作,体现了集体主义精神。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更重要的意义在于,管理系统加快信息流通,学生信息可以在几秒钟内同时传达到相关人员,无任何中间环节。规范办公流程,使各级管理员责任明确,权限分明,查有所依,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办事效率有效协调学校内个层级的协同工作问题,实现高效协作办公,能够方便的随时查看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统计学生获奖情况、各层级的工作进度情况,跟踪监督,提高执行效率和力度。[3]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云南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系统进一步完善,学生的奖助评优工作可以向无纸化办公迈进。
参考文献
目前如何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2007年以来,国家建立了以无偿资助为主的新的资助体系,独立学院由于自身特殊的办学性质与办学模式,其经济困难生的资助工作更是备受关注,然而目前资助工作重点大都放在缓解学生的经济压力,对如何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效能却不够重视。独立学院更应重视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以达到全面育人的目标,才是资助工作的意义所在。
一、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结合的现状分析
2007年国家颁布实施的新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中包含着育人的取向与因素,收住学生需具备良好的思想修养与生活习惯,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通过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树立独立自强的意识,以拓宽资助经济困难生的有效途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高校学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资助工作的开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德育为先、坚持能力为重、坚持全面发展。
(一)立体资助体系的初步确立
独立学院形成了国家助学贷款、各级奖助金、勤工助学、社会实践与创业和社会扶助基金五位一体的资助方式体系。学校积极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出台相关政策及文件。依托国家政策设立了各级奖助学金,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网络库;近年来设立各职能部门学生助理、多媒体教室设备维护、物业服务等多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参与勤工助学学生逐年增加;学校通过政府引导,社会、企业出资,个人参与等方式设立了昊汉集团助学金,峰光助学金。
(二)资助管理体系的逐步完善
学校设利用大学生生活管理中心从事大学生资助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学院设置了专职辅导员,专门负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同时设置了专项资金用于助困,形成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保障体系;学校还举行专题会议对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实行各部门及时沟通、相互协调、共同解决。
(三)科学认定机制的建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资助工作中的难点。为能够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源,切实保证国家与学校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为此,学院综合运用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法、班级学生民主评议法、院系教师评议法、院系班三级公示法及指标权重数据分析法等方法,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科学认定机制。
二、独立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结合存在的不足
(一)过分重视物质资助,较少关注“精神脱贫”
学院注重从不同方面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物质资助,然而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大多只停留在经济层面上,在重视物资的同时,往往容易忽视“精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的同时,由此也引起了他们在学习、心理和就业等方面的压力。此外,部分经济困难学生还通过校外的勤工助学来维持生活,大部分从事销售,或餐饮业服务等工作,但由于工作时间不固定或工作时间较长,浪费了他们的大量时间,加之我院以语言类专业为主,专业学习的特殊性要求学生每天必须保证一定量的听、说、读、写练习,这就造成了这部分经济困难生生活与学习之间很难调和的矛盾。“扶志”与“扶智”才是“扶贫”的最终目标。
(二)资助形式日趋多样,教育环节亟待提高
目前,我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搭建起了完整的资助平台,并逐渐形成了一套由政府、高校为主体以及社会、个人等积极参与的“奖、助、货、补、减、免”以及“绿色通道”等措施的多元化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形式多样,资助效果显著。但目前在我院的经济困难生中,存在“等、靠、要”的心理和思想的同学也占有一定的比例。而且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而不感恩现象比较普遍,不少受助大学生对资助者态度冷漠,缺乏起码的感恩之心。受助不感恩,充分暴露出当前资助工作中教育环节的缺失和薄弱。
(三)片面强调单向性帮助,较少发挥学生主体性
在每年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等资助的评定时,出现向学校要钱、争钱的不良现象。高校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帮困助学时,要把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对受助学生进行教育,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明确学生的义务,意识到自己的受助的同时有责任和义务将这种爱传递下去。要求我们转变传统的理念,培养他们的主体意识,引导他们进行自我选择、自我规划,真正能授之以渔,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的成长和成才,达到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的显著效果。
三、全面系统的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是资助育人的主要手段
(一)注重激发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
校内校外的勤工助学岗位,一方面能够培养学生在管理、服务、技能等方面的能力,使学生基本具备了“助管、助研、助教”的能力;另一方面,勤工助学的收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助学生的生活困难,使学生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减轻经济负担,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岗前培训和科学管理,使学生尽快融人岗位,通过锻炼提高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
同时,积极有效地发挥学生的智力优势,多设置一些能发挥学生智力、巩固专业知识的助学岗位,如教学助理、科研助理、中小学生课外辅导等岗位,让勤工助学岗位的性质逐步由单纯的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转换。通过鼓励学生参与青年志愿者协会、寒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学会关心、包容别人,学会感恩,以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及社会给予的关爱。鉴于勤工助学方式的教育意义,高校应将专项经费用于拓展勤工助学岗位,校内通过增加勤工助学岗位,校外通过与校友、企业联系建立社会实践基地,鼓励和推荐有需要和能力的学生参加实践拓展,使得他们在通过劳动获取报酬的同时,又收获了一笔宝贵的人生经历,更培养了学生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
(二)注重培育学生的诚实守信意识
为了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的目标,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断加大对困难生的资助力度。国家助学金这种无偿资助,只要学生符合“贫困生”的条件,基本就可以获得资助。而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主要是学生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的证明。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家庭人均收入并不低的学生也在生源地获得贫困证明,并顺利得到助学金。不用付出太多的辛劳,只要一纸证明就可以获得两三千元甚至更多的资助,而针对贫困生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金额是五千元,要求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前提下,必须达到二等奖学金所要求的学习成绩,一般人难以企及。在这种“现实比较”中,极容易出现部分学生以贫困为资本获取经济利益的现象,既使得资助目标无法真正达到,又使得学生的诚信遭遇危机。在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中同样存在信誉危机。
(三)注重树立学生“阳光心态”
独立学院中相当一部分学生家庭条件较好,但对经济困难生而言,他们从小到大他们接受教育的环境较差,综合能力相对欠缺,虽然初进大学时,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有美好的愿景和打算,但现实总总不尽如人意。例如我系xx同学就由于入学前从未接触过计算机,虽然自身十分刻苦努力学习,但计算机考试成绩依然不合格。除学习之外,经济困难生不论是个人特长还是交往能力往往都不如他人。在这种情况下,贫困学生较之一般学生往往要承受更大的心理压力,容易产生抑郁、人际交往障碍等症状。甚至由于这种经济条件差异造成部分经济困难学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学习成绩不突出、人际关系不适应等问题,而这些问题的累积极容易导致部分学生出现过分内向、自卑、多疑、敏感、压抑等心理表现……
以上种种现实状况就要求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将经济资助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尽快有效结合起来。在资助过程中,应定时和学生沟通,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心理变化,倾听学生的心声,了解他们在学习、交往、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并给予他们及时和正确的指导和帮助,引导他们正视贫困,积极悦纳自我,努力学习、认真生活,以证明自己和提升自己。在帮助学生提高知识、生活和交往水平的同时,使他们的心理健康均衡发展。心理的健康均衡发展,又会进一步促使学生各方面能力的提升。
四、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结合的对策
(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育人保障环境
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不仅需要国家和学校的关怀与关注,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爱与积极参与。因此,需要为为资助育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社会公民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舆论界适度的宣传、报道也必不可少。形成资助育人的社会参与机制,加强社会支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的保障作用。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育人工作管理机构与运行机制
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育人工作管理机构与运行机制,夯实资助育人的工作基础。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由于其复杂性,需要学校上下整体配合、共同推进。
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加强资助育人网络建设,建立专门的网页。一方面,系统介绍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另一方,开辟互动专栏,听取困难生对资助育人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对他们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
(三)积极悦纳自我,树立感恩回馈之心
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融入校园生活,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活动中改善人际关系,通过浓厚的校园文化以及育人的人文环境的熏陶,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自我成长成才。
结语:
独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必须坚持以育人为核心,是加强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新兴空间,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资助工作不仅起到物质帮助的基础作用,更应深层次地推进“扶智”与“扶志”建设,此项工作的开展必然要求国家、高校、社会三重主体及相应机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最大程度地发挥资助育人的实际效能。
[参考文献]
[1]刘一荻.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研究综述[J].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119-121.
[2]陈.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问题和对策[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173-174.
[3]曾庆璋.建构和谐社会视阈下的高校“资助育人”体系[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05):72-73
[4]刘期彪,谭德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与育人机制的模式构建―――以南华大学资助育人工作为例[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9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