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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金元夏时期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民族大融合时期,在这一阶段,北方地区的文化生态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都城的转移,其文化中心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同时,北方地区的民族构成也变得更加复杂,契丹、女真、党项、蒙古等众多少数民族开始杂居并通婚,由于汉族文化处于先进地位,很多少数民族受其影响而日益汉化,其语言、风俗及生产生活方式也逐渐与汉族趋同。
书面文化发展迅速、保留民族文化特质,是辽金元夏时代的文化特点
书面文化发展迅速,契丹、女真和蒙古等少数民族都创立了自己的民族语言。由于资料的散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文学作品很少流传下来。但从流传至今的文献资料中,我们仍然可以找寻到一些印记。如元代耶律楚材的《湛然居士集》中收录了一首《醉义歌》,原诗用契丹文写成,共有120句,是仅存的辽代长篇诗歌。《醉义歌》原作现已不存,但从汉译文中也可以看出,原诗中多用典故,艺术成就颇高,可见契丹的语言和文化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此诗亦为少数民族与汉文化交流的生动例证。女真的本土文化也达到了较高的发展水平,当时的文化作品数量也不少,但因缺乏翻译和有效保存,我们现在只能看到一些文字片段。在元世宗时期的历史记载中,就有用本民族语言创作的一首赞美祖先的颂歌。蒙古族人民在创建书面文字之前,有大量的口头文化作品。在创建了统一的文字和语言之后,书面文化在反映蒙古人民的时代和生活上被运用得越来越多,著名的历史文学长卷《蒙古秘史》便是这方面的突出代表。
保留民族文化特质。在辽金元夏民族文化特质的形成过程中,有三种因素起着重要作用:一是自然与文化环境,二是民族的迁徙与融合,三是不同民族的价值选择,其中以自然与文化环境最为关键。生态环境(包括自然与文化环境)对文化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尤其是在民族文化形成的初期,一个民族对文化内涵的选择很难超越自然环境的范围,这种在自然环境下形成的文化环境对族群的原始文化特质起着决定性作用,并反过来积淀成为一种文化基因。尽管辽金元夏各族群经历了近千年的民族迁徙,与西南各族群以大杂居、小聚居的方式长期混居,自然环境与经济方式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但根源于辽金元夏民族数千年的文化特质依然是其稳定的核心与基础。
辽金元夏时代,多民族的交汇、融合使文化焕发出新的生机
辽金元夏文化起步虽晚,但进步较快。辽金元夏时期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民族大融合时期,多民族的交汇、融合使文化焕发出新的生机。各民族在传承本民族文化的同时,也在积极借鉴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元素,从而促使游牧民族文化从落后走向成熟。契丹、女真、党项、蒙古等民族虽然发展相对滞后,但在与各种文化的交融中却得到了快速发展,使得颇具民族特色的文化由此而兴,并达到了新的发展高度。
为巩固统治,辽金元夏四朝统治者皆十分重视中原文化,他们对儒家思想尤为看重。通过对儒家思想的学习和运用,四朝逐渐形成了与中原文化融合发展的新模式。辽政权的成立基于契丹族游牧文化的基础之上,而辽政权的发展离不开游牧文化与中原文化的结合。金(女真族)建国之前一直为辽政权所统治,在建国后又占领了辽和北宋,与南宋王朝形成南北对峙之势。在这一过程中,金政权受到了中原文化的影响,由此形成了金文化。文化的多样性使得辽金夏元文化表现出鲜明的特点,在文化融合的过程中展现出独具特色的面貌。
文化建立在联想之上而以人类的智慧为基础,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以人类对自然的无知为基础。“万物有灵观”不仅成为辽金元夏统治集团的哲学基础,而且也成为民族走向文明的哲学基础。辽金元夏各领域的文化是同汉族文化融合的产物,二者虽有文化传统的差异,但在理论与实践上却存在着共同的哲学基础。在民族历史上处于相对隔绝状态的辽金元夏统治者传承了游牧民族文化中最原始、最本真的文化因子,并将其作为一种“文化遗留”保存在族群始祖创生神话与传统文化中。
民族文化交流与风俗融合造就了不同的都城形态
文化具有地域性,其繁荣发展需要在吸收其他民族文化的基础上赋予自身创新发展的活力,中国南北方不同的自然环境造就了民族文化的地域差异。中国南方,温暖湿润,水草丰美,多为鱼米之乡。而北方尤其是长城以北及西北地区,气候相对干旱,植被较为稀疏,相对恶劣的生存环境和地广人稀的地理面貌也造就了四朝主体民族粗犷大气、率真勇敢的民族性格和质朴豪迈的民族文化。
四朝文化在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纳了佛教文化,并在与中原汉族交往的过程中逐渐接受并认同了儒家文化。辽金元夏民族文化传统属于游牧文化,在未南下、未与汉族进行广泛交往并逐步从事农耕之前,其都城文化同样受到游牧文化影响,他们的居所多以终饰主,且具有流动性。在南下并与汉民族进行交流、交往的过程中,他们的生产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农耕文化的影响,其都城建制也改变了过去的流动风格,开始适应新的生产生活方式。
在任何时代,都城既是政治中心、军事中心,同时也是文化中心。辽金元夏时代的文化演替,也莫不围绕都城而展开。辽代实行“五京制”,其都城设施与建筑风格具有浓厚的游牧文化特色,带有逐水草而居的特点,与汉民族都城高大、巍峨和庄严的风格截然不同。然而,在与北宋达成“和议”的一百多年间,辽代的都城文化开始受到汉文化的影响,出现了相对固定的都城治所,即上京。同时,辽的都城仍然保留着契丹民族的文化传统,在将都城固定于上京的同时,还保留了另外的“四京”作为陪都。后来建立金朝、西夏和元朝的女真人、党项人和蒙古人,同样在都城文化的发展中体现出与辽代相似的特点,即对农耕地域占据范围越大,对农业生产方式的接受就越深,其都城文化也更为固定,同时也开始注重都城的庄严气势和神圣权威。此外,在建筑纹饰、都城格局、建筑风格等方面,他们大多还保留着民族传统的文化元素,呈现出明显的民族文化交融趋势。
文化交流与风俗融合造就了不同的建筑形态。一方面,辽金元夏在自身特有的文化基础上对其他文化的精髓加以吸收借鉴,形成独特的风格。如硬山式建筑,用彩色琉璃埠头进行装饰,其奢华程度远超越其他宫殿;国家的重要寺庙则将高浮雕二龙戏珠的雕塑与绘画进行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装饰风格。丰富多彩的建筑标志着辽金元夏的建筑文化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代,这也说明汉族和其他民族的艺术融合有力促进了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四朝都城文化是中国古代建筑文化的瑰宝,对中国后世的都城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四朝主体民族中的文化基因也延续了下来,成为促进中华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作者为安顺学院副教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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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吴琼、周亚成:《游牧文化中的生态环境观浅析》,《西北民族研究》,2001年第4期。
③[元]脱脱等:《金史》,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
电影的民族性,从根本上来讲就是如何在银幕上体现民族文化的问题。首先,只有民族的才可能是世界的;其次,着眼于历史,斟酌于当下,电影也需要进行深刻的自我反思,并学会运用现代意识对传统东方文明进行观照与超越。
一、传统与现代的冲撞
作为一种历史使命,中华民族必须让现代文化扎根于传统文化的土壤,并茁壮成长。海峡两岸和香港的电影不足以真实地反映这一成果,所以更需要借助国产电影来实现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超越,实现审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提高。
武侠电影《蝶变》是导演徐克的处女作,其中蕴含了浓郁的民族性且完全符合商业性的各种要求。而且从文化角度分析,武侠电影能够充分体现“东方主义”意蕴,区分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间的差异,捋清现代文化和传统文化间的界限,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现代科技与古代神话间的矛盾。导演许鞍华在这方面的成绩尤为突出,她自小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却在上大学时选择了英国文学专业,随后又留学英国进修电影学。经历过时代的变迁,被中西文化熏陶后的许鞍华更能感知跨文化交流中的冲突,并能赋予电影宏观的背景文化。为了尽量凸显中华民族的艺术文化特色,许导通常会细致入微地描写人伦亲情和传统伦理道德观,所以其作品的人文价值颇高,艺术感染力极强。
站在反思历史和民族文化的角度,中国的“第五代”导演在电影创作中加入了更多的忧患意识和反叛意识,电影人自此开始正面审视现实,理性挖掘民族文化。受成长与生活经历的影响,“第五代”导演本身就具备浓厚的民族文化底蕴,但却接受着现代文化的洗礼,两种意识在相互碰撞后开始慢慢产生融合,进而形成了一种别具一格的创作风格,所以他们对审美的追求便与前人有很大的不同。张艺谋与陈凯歌堪称这一代导演的代表,他们身上流露出极强的自觉性,不但懂得反思民族传统文化,更敢于引进西方先进的外来文化,用电影作品完成对新旧文化间矛盾的调和与展示。
20世纪80年代的导演界可谓人才辈出,他们没有被战争的硝烟波及,且赶上了改革发展的大好时期,形成了一套独立性极强的主体意识思维。所以,诞生于这个时期的电影不但佳作颇多,而且艺术个性鲜明,充分体现了独属于这个年代的审美标准。另外,从多部优秀电影中笔者发现,很多新锐导演在这个时候大展身手,不仅在创作水平上赶超前人,而且令同时代人都望其项背,这就是跨文化交流促成的超越意识,是国产电影向前迈进的重要里程碑。
在进行电影创作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或多或少地加入自己的成长经历,致使很多影片都充斥着浓郁的个人色彩,例如童年回忆、生活经验和情感历程等。《童年往事》《风柜来的人》和《恋恋风尘》是侯孝贤的三部得意之作,更是他的“成人仪式三部曲”。《童年往事》细致刻画了一家三代人的变化,里面有年轻人前卫时尚的现代化思想,有父母一代守旧的焦虑与彷徨,还有老一辈祖母牢不可破的思想情愫,真实地再现了侯孝贤的人生经历,堪称一部经典的自传体电影。而影片《恋恋风尘》更是取材于真实故事,只是在经过艺术处理后变得更具生活意义。类似这样的影片不在少数,其中《东东的假期》也十分经典,里面一一讲述了朱天文儿时所发生的故事和生活的细节,从中流露出的强烈的主体意识已经成为“新电影运动”的重要目标。
生长在历史夹缝中的“第五代”导演都具备一种与生俱来的反思觉悟和主体意识。他们所处的时期是特殊的,虽然没有经历战争的苦难,但却体验着生活的不易。一场突如其来的“”给这一代人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创伤。在经历这场“小浩劫”的时候,“第四代”导演已经处于成熟期,可“第五代”导演却是在满身伤痕之后才变得成熟,所以同样的烙印在他们身上留下的痕迹要更加深。因此,“第五代”能够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从历史反思的角度进行电影艺术的创作,电影《黄土地》便是最好的见证,而《红高粱》则上升到一种更加超脱的状态。其实,无论经历过怎样的艰辛境遇,都不应该放弃希望,都应该以超强的生命意识披荆斩棘勇往直前。改革开放,西方文化的大量涌入,为这些电影人提供了更强大的精神支持,为他们的自我意识发展保驾护航,成就了一代极具探索和创新精神的导演。
二、跨文化国产电影的多元化融合
回顾世界电影的百年历史,其与生俱来的两种属性即电影是文化性和商业性的统一体,同时具备审美价值和商品价值,且集娱乐性和艺术性于一身。时代的浪潮推动文化与社会同时转型,国产电影要想取得更高的成就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审美功能和社会功能,避免落入商品化的俗套当中。但这并不意味着电影创作就要完全固守陈规,摒弃所有商业属性和娱乐功能。电影创作是要以资金投入为前提,以票房收益为基础目的的,如果将其比喻成一只在天空中飞翔的雄鹰,那么艺术性与商业性就是它的一对翅膀,缺一不可。纵观近百年的电影史,里面不乏优秀的作品,但却无法将其单纯地称为娱乐片或艺术片。原因就在于,任何一部经典名片都是艺术与审美的高度统一,不但具备极强的观赏性,而且娱乐效果显著。
国产电影的起步较晚,且经历过一段艰辛的探索期,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小有所成,这一点十分值得欣慰。商业性与艺术性的良好融合在陈可辛的电影中有非常突出的表现,《甜蜜蜜》和《金枝玉叶》等作品的相继上映更成为新兴电影崛起的一个重要开端。与此同时,很多资历深厚的导演也开始觉醒,例如,李安在充分感受到中西文化间的差异后开始进行自我调整,然后推出了“家庭伦理三部曲”。最开始上映的《推手》并没有博得美国观众的好感,票房收益自然平平。因此,在进行《喜宴》的创作时,他便更注意对其商业性的突出,尽量让中国独特的东方文化披上娱乐性的外衣。同时,为了迎合西方观众的口味,李安导演还特邀夏慕斯总裁参与剧本的修改与完善。在如此用心的准备之下,《喜宴》终于打破之前的困境,赢得了来自于海外观众的热烈掌声,这就说明,中西方文化的融合能够帮助电影达到更高的艺术境界。
与台湾、香港的电影相比,内地电影的发展速度则略显缓慢,且仍处于文化转型的动荡期。内容粗糙、平淡无奇已经成为部分内地电影的通病,所以其不但没有足够忠实的“粉丝”,而且业绩惨淡。据不完全统计,2000年左右,我国内地电影市场一度呈现出下滑的趋势,很多大型的电影院常年处于亏损的状态之中。这就给电影人敲响了警钟,只有娱乐性与艺术性达到高度统一,才能解决当前国产电影的发展困境,才能在世界市场上大展拳脚。
从上述分析中可知,虽然李安导演成长于“东方主义”的肥沃土壤,但却能悉心接受来自于西方文化的精髓,所以他的作品堪称跨文化交流背景下中西文化融合的产物。虽然李安导演慢慢将创作重心转移到打开国外市场上,但他却有意识地在自己的作品中表现中国文化的奇观,例如中国书法、太极推手和烹调艺术等。聚焦于国际性的电影主题,李安导演发现“家庭”问题是一个亘古不变的核心,而以“东方主义”为情感基调创作的“家庭”类电影便成为体现中西文化矛盾的最佳载体,从不同的故事情节中完成对两种文化的相互渗透和消解。经济与文化的全球化趋势,令交流的范围不断扩大,而李安导演在创作题材上的选择则显得尤其符合当代人的心理诉求,所以这样不但能够在国内站稳脚跟,更可以从世界舞台上寻得一席之地。而且,李安导演尤其擅长使用电影语言让故事情境变得戏剧化,并将其作为整部影片架构的支撑点,又不乏幽默与温情的存在,这便是其作品的魅力所在。
20世纪9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中国导演开始将眼光投向好莱坞,其中不乏成功之人。港台导演吴宇森就是他们中间比较抢眼的一位,他的代表作品有《变脸》《终极标靶》和《断箭》等。《变脸》是一部十分杰出的动作片,不但赢得了良好的口碑,而且创造了非常好的票房业绩,同时令好莱坞认识到中国电影人的实力。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曾经有位记者向他询问进驻好莱坞的捷径是什么,怎样才能更好地融合中西方文化,吴宇森则给出了如下回复:“只有对当地文化和思想行为进行深入的了解,才可以创作出一部能够获得普遍好评的国际性电影。但我在进行电影创作的时候只单纯地追求与我们的相同之处,与地方和民族属性毫无关系。换言之,无论是生活在内地、香港还是台湾,我们都是中国人,都具有民族精神,都坚持‘东方主义’。而就西方而言,他们的文化主流与东方有很大的差异,但却也懂得‘仁义’二字,只不过换了一种形式来表现‘乐于助人’的品质。因为中国人多内敛含蓄,而外国人则更加奔放豪爽。”再度审视影片《变脸》 ,则可发现里面的相通点便是“家庭观念”。而吴宇森导演话中之意便是在提醒中国电影人进行电影创作的过程中应该在民族性与国际性的相互融合上多下工夫。
三、结 语
科技的高速发展,令电影的拍摄技巧越来越精湛,画面也呈现出奇观化的特点。目前,电影艺术正处于大变革的前夜,加之文化的全球化趋势,令其迈向多元化发展的道路。首先,审美观上的多元化表现尤为突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蒙太奇式的电影美学;与它并驾齐驱的还有纪实性电影美学,代表人物有克拉考尔与巴赞;而综合美学也具有相当深远的历史,这一点从布里安・汉德逊的电影便能看出。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电影美学观须与高科技同步发展,国产电影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怎样才能更好地融合传统美学与现代电影思维,解决跨文化交流中的障碍,已经成为当下最热门的课题。其次,电影制作的多元化现象。好莱坞电影擅长将壮观的画面展现在观众面前,其制作成本之大可想而知,但传统的国产电影则刚好相反,其比较侧重于低成本的小制作。因此,在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国产电影首先要向好莱坞学习,从大制作角度出发,同时还要兼顾小成本的投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此外,内地与香港、台湾之间也要加强交流,制造更多合作的机会,这是电影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不同制作理念、技术标准和文化价值观相互碰撞,自然会迸发出更加绚丽多彩的火花。这是一场深刻的电影改革,是对传统“东方主义”的一种挑战,所产生的影响也必然是深远的。强强联合将不再是一句口号,以世界为范围的电影合作会越来越频繁,当然挑战与机遇永远都是并存的。
新世纪的到来,令创作中国电影的主题变得越来越个性化、风格化。作为一门艺术,电影诞生于艺术家之手,是人类创造力与审美意识的结晶。无论是内地,还是香港、台湾,对于电影的创新从未停止过,并从艺术表现手法、影视语言、摄影技术、表演风格等多方面展开系统的研究与探索,可谓艺术之火,生生不息。换言之,创新是艺术生命源源不断的动力,无创新便无艺术可言。这就促使中国电影人在继承“东方主义”的同时,合理借鉴西方现代主义文化,向着“赶超前人、超越自己”的目标不懈努力,并在创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宽。笔者相信,中国电影将在中西方文化的冲突与融合中有所收益,并且“茁壮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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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在诗词中比较常见,常用的称谓就有十多个:荷花、荷华、芙蓉、水芙蓉、芙蕖、泽芝、水芝、六月春、中国莲等。东汉郑玄的《毛诗笺注》:“荷,芙蕖之茎也。”此“茎”指支撑荷叶的梗柄,细长的梗挺立着,撑着阔大的荷叶,表现出极大的负荷能力,故得名荷。莲花不但名字多,它的每一个部位,古人都为之取名。《诗经・陈风》中也有“彼泽之陂,有蒲与荷”“彼泽之陂,有蒲菡萏”的句子。
莲花同时也是佛教的重要意象。很多佛与菩萨都以端坐于莲台上的形象示人,观音菩萨也常常手执莲花,这显示出佛教的庄严,也体现出莲花与佛教的密切关系。六朝时期不仅是诗歌的兴盛期,也是佛教与中原文化进一步融合的时期。六朝时期文人隐居者多,大多醉心于山水诗歌,远离政治中心,这也给佛教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六朝文人的诗文中,佛教不再是空洞的说理,而是夹杂了许多哲学范畴的“意象”来对佛法进行深刻地阐释。而莲花作为佛教重要的象征之一,也频繁出现在六朝诗作中,显示出六朝文人对佛法的理解与对莲花本身高洁特性的欣赏。
一、佛教中的莲花意象
净洁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恰好喻指着佛教对出世的理解,透露出浓厚的出世思想。莲花在佛教中更多的是意指西方美好的极乐世界。《阿弥陀经》中对西方净土的描述有这样一段:“池中莲花,大如车轮,青色青光,黄色黄光,赤色赤光,白色白光,微妙香洁。”可见莲花是西方极乐世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莲花的微妙香洁,也正寓意着佛法的高深与玄妙。另外,莲花在佛教中也常常用来喻指修行过程,突出表现了佛教的教义教理。佛教认为人生的过程是苦的,历来有“八苦”之说: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五阴炽盛苦,这些都是人生的苦。而造成苦的根本原因在于人的各种欲望,正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要想达到彼岸,就必须通过修行来消除这些无妄的欲望,并最终到达西方极乐世界。而莲花恰恰是佛教中代表“修行”这一过程的意象,莲花从淤泥中生长出来,但是却又做到了“出淤泥而不染”,这也正是人修行的意义。人从苦中来,但又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修行来摆脱各种苦痛。佛教素来有小乘、大乘之分,小乘主张用佛法度己,像莲花一样远离尘世的淤泥,做到真正的高洁素净, “不著世间如莲花,常善入于空寂行”;大乘则主张度人,而度人就不能离开世间,修行时也要保持与世间的联系, 譬如“高原陆地,不生莲花;卑湿淤泥,乃生此花”,强调莲花本就是生长在淤泥之中,寓意修行之人也本是世间之人。尽管大乘佛教与小乘佛教在对待修行的问题上提出了截然不同的方法,但都以莲花素洁的品质比喻佛法修行、脱离苦海的精神境界。
二、莲花意象与六朝诗歌
早在六朝之前,莲花作为一个文学意象已在诗歌中出现。《诗经・郑风・山有扶苏》: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这里的景色描写中不著一字,而水边美景、莲花娇艳、莲花与扶苏的相映成趣,如在眼前。再如《诗经・国风・泽陂》: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寤寐无为,涕泗滂沱。”《诗经・简兮》曰:“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可见,早在《诗经》中,就已经有了很多用莲花比喻心上人的类比手法的运用。以上三首诗虽没有对莲花的形体、颜色、姿态进行过多地着墨,只是一种写意的白描,但也营造出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独特美感。
到了魏晋时期,莲花作为一种意象在诗作中开始常常出现。如曹丕《杂诗》中的“兰芷生兮芙蓉披”、《秋胡行二首》中“芙蓉含芳,菡萏垂荣”的句子,都是对莲花从审美方面的描写,也都主要表现了莲花灵动的特征,读来感觉形象亲切。与曹丕同一时期的诗人曹植、刘祯、王粲等人,也写了大量关于“莲花”的作品。如曹植的《公宴诗》中“秋兰被长坂,朱华冒绿池”的描写,《芙蓉池诗》中 “逍遥芙蓉池,翩翩戏轻舟”写出了文人们泛舟莲池中的形态;刘祯的《公宴诗》:“芙蓉散其华,菡萏满金堂”; 王粲的《诗》中对莲花“幽兰吐芳烈,芙蓉发红晖”的描写也都体现出莲花灵动的特征。不过这时的诗人们还只是停留在对“莲花”这一意象表面上的描写,只是单纯地把它同桂花、兰花等植物一同来写,并没有发掘出莲花更深层的特性与意义。除了诗歌作品,曹植还专门写过《芙蓉赋》,开头四句“览百卉之英茂,无斯华之独灵。结修根于重壤,泛清流而擢茎”道出了莲花生于淤泥,却不与淤泥同流合污的美好精神,也提到了莲花“灵”的特征。此外,傅亮、闵鸿、潘越等也都做过《芙蓉赋》,如 “乃有芙蓉灵草,载育中川,竦修干以凌波,建绿叶之规圆”(傅亮《芙蓉赋》),“有自然之丽草,育灵沼之清濑,结根系于重壤,森蔓延以腾迈”( 闵鸿《芙蓉赋》),“伟玄泽之普衍,嘉植物之并敷,游莫美于春台,华莫盛于芙蕖”(潘越《芙蓉赋》)。从这些对莲花的描写中,都可以看出六朝文人对莲花独特的认识,也都反映出莲花“灵动”的特点。
孙昌武在《禅思与诗情》中提出了六朝时期佛教对文人思想和诗歌创作的影响:“从历史上看,自东晋普遍习染佛说之后,佛教即开始影响于诗歌创作,禅思想和习禅生活早已进入诗的内容。”这就说明,佛教中的“莲花”意象与六朝文人诗作中的莲花“意象”确实有一定的共通之处。如对莲花“灵动”这一特点的感知上,便体现出佛教对六朝诗歌的影响。佛教在中国的传播,经历了一个由上到下的过程,东汉时在皇帝的倡导下传入中国,在六朝时期成为文人士大夫间的一种风尚,并逐步扩大影响力,直到渗透到普通老百姓之中。佛教在六朝时期的发展是飞速的,并受到了崇尚“魏晋风度”的文人士大夫们的欢迎与推崇,这更多的是来自于佛教讲究的“出世思想”契合了当时文人士大夫们的心理,让他们在个体与社会的对抗中找到了心灵寄托的场所,而这种心灵寄托,也同时表现在这些人创作的诗文中。在六朝之前,莲花的意象尚且停留在“比兴”之中,没有成为独立的审美意象,而在六朝之后,莲花便逐渐从“比兴”中脱离出来,真正成为带有一定思想意义的文学意象。
这种对莲花审美意象的改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对莲花的描写更具体丰富,不再停留在单纯地与其他植物并举的阶段,而是更细致地描摹莲花的形态特征。如潘越在《芙蓉赋》中“舒绿叶,挺纤柯,结绿房,列红葩,仰含清液,俯濯素波,修柯婀娜,柔茎苒弱”的描写,已经具体到莲花叶子的颜色、花朵的形态、整体的样子这些细微之处。再如夏侯湛的《芙蓉赋》中,不仅提到了莲花“紫饰红敷,黄螺圆出,垂蕤散舒,缨以金牙”的外形之美,还有着“味甘滋而清美,同嘉异乎橙橘”对莲子味道的具体描写。另一方面表现在描写荷花的手法更加巧妙,不仅有传统的比喻手法,更有着白描、拟人等多种修辞手法的运用。如梁文帝在《采莲赋》中对莲花的描写,“紫荆兮文波,红莲兮芰荷;绿房兮翠盖,素实兮黄螺”,充分运用了比喻的手法,不仅描绘了荷花的样子,还特别把莲叶比作翠盖,把莲子比作黄螺,都显得生动形象,充满美感。再如陆云《芙蓉诗》中的“盈盈荷上露,灼灼如明珠”,并没有直接描写荷花,而是通过荷叶上的露珠,让人对荷花产生无限的遐想,这也是荷花描写中的创新之举。
总之,六朝文人诗作中的莲花意象不仅体现了莲花这一意象不断发展的过程,也体现了佛教中莲花意象对文人创作的积极影响。莲花在六朝的诗文中,变得更加灵动可感,对莲花的描写也更细致入微,这都使莲花作为一种固有意象体现出了别样的审美价值。
【参考文献】
两岸文化交流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与新问题,对两岸社会融合将会产生不利影响,需要引起关注。
1、出现了偏离“认同”核心价值的“物质化”倾向
文化认同与文化价值认同一样,都可以使两岸人民产生强烈的“自己人效应”。所不同的是,文化价值认同比文化认同有更强烈的情感因素、更深刻的理性思考、更主动的践行。文化认同只能使两岸产生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的血缘联想,价值认同却能使人产生我们可以生活在一起的政治联想。两岸文化交流有着心灵对话与情感沟通的重要作用,但两岸文化交流的终极价值是要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上,逐步形塑出两岸新的文化认同,结成促进两岸全面融合的新的文化纽带。“两岸同胞要共同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优秀传统,开展各种形势的文化交流,使中华文化薪火相传、发扬光大,以增强民族意识、凝聚共同意志,形成共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②由文化认同走向价值观的整合,在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统一。
因此,两岸文化交流必须牢牢把握“认同”这个核心价值。但从两岸交流的实际情况看,文化交流不但明显滞后于经贸交流,而且文化交流出现了偏离“认同”核心价值的“物质化”倾向,如两岸文化交流中的重文化市场轻文化内涵,重文化消费轻文化整合,重经济文化轻精神文化等现象。两岸文化交流的泛物质化倾向,不利于两岸社会融合,不利于寻求两岸文化价值认同中的共识与差异,更无法达到两岸文化交流的最终目标,即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包容差异、互利共赢、心灵相通中形成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最终实现统一。
2、对台湾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存在认知差异
在长期的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两岸中国人有着共同的历史和文化底蕴,共同的传统价值观念,共同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毋庸讳言,台湾在历史上经历过荷兰、日本等殖民主义的统治,多少会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1949年政权退台后,台湾民众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个性。从这个意义上说,台湾文化是相对独立的,与母体文化有着不尽相同的新特征。但这些从自己母体文化发展逻辑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差异性特征,并不能改变自己从属于母体文化的本质属性。也正是这些差异性的存在和具有地方性特征的文化,才有今日博大精深、丰富多彩的中华文化。因此从根本上讲,台湾文化并没有生成一种与中华文化完全不同、存在着本质差别的文化,台湾文化与大陆各民族、各区域文化一样,都是中华文化的一个分支。因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瑰丽灿烂,是两岸同胞共同的宝贵财富,是维系两岸同胞民族感情的重要纽带。中华文化在台湾根深叶茂,台湾文化丰富了中华文化内涵”。可有些台湾同胞却认为,台湾文化来源于中华文化但已经形成了自主的台湾文化,或者说跟中华文化已经没有关系,否认大陆文化和台湾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将台湾文化和大陆文化对立起来。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认知上的偏差,主要在于执政后,在教育文化领域中宣传“台湾文化主体性”,大肆推行“去中国化”。
出现这样的认知偏差后果非常可怕,否认大陆文化和台湾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否认台湾文化就是中华文化,实际上就使两岸文化交流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发生了变化,这会对两岸的文化教育交流带来困难,对两岸的文化融合形成阻力,对构建两岸共同的文化认同十分不利而且有害。
3、对中华传统文化在两岸的传承及现代化存在认知差异
对中华传统文化在两岸的传承存在认知差异。部分台湾民众因20世纪60--70年代大陆在对待中华传统文化上曾走过一段弯路,认为传统文化在大陆支离破碎,质疑大陆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性。就大陆而言,赞赏台湾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保护,但并不赞同岛内某些并不理性的指责;更不主张打着各种旗号,进行中华文化正统性之争。
对中华文化现代化存在认知上的差异。两岸对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有较为一致的认同,但自上世纪40年代末以来,两岸选择了不同的政治社会制度,走上不同的现代化发展道路。由于两岸长期处于隔绝状态,期间两岸又都曾在意识形态宣教上有过一定程度的极端做法,导致两岸对中华文化现代化发展产生认知差异。台湾将大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视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异化”。大陆也并不赞同台湾过度依赖所谓西方民主、自由,过于强调本土文化的做法。
两岸文化交流中的这种矛盾虽与异质文化间的冲突有本质的区别,但不利于两岸敌对情绪的缓解与不信任感的消除,也会阻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深入推进。
4、对两岸文化交流的意义存在认知差异
中华文化是连结两岸同胞的文化脐带,在两岸政治对立、军事对峙的特殊历史年代,对维系两岸同胞的民族情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背景下,两岸文化交流、合作与整合,在增进两岸同胞了解、加深两岸同胞信任、促进两岸社会融合上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两岸文化交流也有推动消除两岸政治歧见、推进政治和解的功能;两岸文化交流特殊的溢出效应,对包括经济、社会、政治在内的两岸全面交流起到独特的作用。
然而两岸在这一问题上的认知有差异。大陆并不赞同将两岸文化交流泛政治化的做法,但同时认为两岸理应尊重并充分发挥文化交流在消解两岸政治歧见、弱化两岸敌对情绪、促进两岸统一方面的作用。而台湾在蓝绿对峙的政治生态及美国压力下,某种程度上希望两岸的文化交流是脱政治性的、“柏拉图式”的交流,或者希望两岸文化交流的溢出效应仅限于经济、社会领域。等“”势力更是将两岸文化交流污名化,将其视为大陆“吞并”台湾的前奏,当然不会理性看待两岸文化交流对两岸政治关系促进的正面意义。
若两岸长期就两岸文化交流的功能无法聚同化异,两岸文化交流的意义与效果将会大打折扣。
5、对两岸文化交流的制度化存在认知差异
目前两岸文化交流的广度与深度还远远不够,两岸文化交流与合作多为区域性、局部性、短期性,缺乏统筹性、全局性、长远性的规划,更谈不上科学的规范性。由于交流机制的长期缺位,两岸文化交流中政策措施的不对等、交流规模的不对称、交流领域受限等问题无法得到很好处理,所引发的如学历采认、知识产权保护、文化市场规范、共同传承弘扬中华文化等现实问题,都亟待通过稳固的交流平台,通过制度性的文化交流逐步解决。因此适时商签两岸文化交流协议,推动两岸文化交流正常化、制度化,已成为两岸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
6、对民主等政治价值观念与祖国统一的关系存在认知差异
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同两岸统一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早年台湾拒绝同大陆统一的理由是强调两岸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两岸的生活质量不同,甚至担心统一了大陆会把台湾的财富拿走。
伴随着大陆的改革开放,大陆经济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当两岸在经济发展水平上有差异但生活水平越来越接近时,台湾岛内出现了另外一种拒绝和平统一的理由:大陆的民主制度不如台湾的民主制度先进和优越。从台湾的学者到普通民众,从蓝营到绿营,对大陆的政治体制不认同甚至有攻击言论,对台湾的民主、自由等价值观念和政治体制十分认同并将台湾的政治制度看成是绝对优越于大陆。
但大陆对这一问题有着完全不同的认知:民主制度与和平统一没有必然联系;大陆目前的民主政治是适应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需要的。
二、基于两岸社会融合的两岸文化交流的途径
两岸社会的大融合,需要不断扩大两岸民间交流的广度与深度,“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不但要厚植共同的经济利益,而且要加强中华文化的精神纽带,增强休戚与共的中华民族认同。”为此作者基于两岸社会融合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两岸文化交流的建议。
1、树立共生与发展理念,构建两岸文化价值认同
有学者指出:“实现两岸和平发展,促进祖国统一进程,根本路径就是透过两岸共同发展,培植两岸共同利益,形塑两岸共同价值,加快两岸同胞情感趋融、价值趋近、认同趋合的进程,加快两岸一体化进程,建构两岸共同体。”两岸文化价值认同,诞生于两岸同胞频繁交流的实践活动中。透过两岸经济合作、人员往来,形成共同的生活圈、生活方式,促成两岸语言、价值的趋同化、同步化。
近年来,大陆的和谐社会理念、科学发展理念,都获得了台湾民众广泛的认可。因此,不仅应当让台湾民众了解大陆同胞在经济、文化、体育等方面建设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而且应当让他们了解大陆民众价值观的最新变化,使两岸民众互相认可与接受,为两岸最终的统一奠定心理基础。
同时,努力寻求两岸文化的共通之处,包容两岸文化的差异,寻求两岸文化价值的对接。为此,可以加强两岸在文化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的交流。目前,大陆涉及台湾民间民族文化遗产(如祖庙、祖墓、寺庙、礼仪、民间音乐、工艺和民间建筑等)需做好普查、抢救、传承工作。此外,台湾提出将阿里山、日月潭等公园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大陆要鼎力支持。两岸“要共同继承中华文化优秀传统,挖掘和提炼有益思想价值,发扬光大中华文化的民族性和包容性,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2、正确梳理台湾本土认同感,将台湾乡土情怀引向对中国的国家认同
本土认同感、乡土情怀,是一种正常的心理需求与正当的情感诉求,与中国国家认同是并行不悖的。台湾与大陆长期分离,有着不同于大陆其他地方文化的特殊性。要充分了解台湾独特的历史文化脉络和现实政治文化生态,客观地看待台湾民众的历史悲情,不要简单地把“台湾意识”理解为“”意识。因此,大陆要在学理上梳理本土化的合理成分,将乡土情怀引导向对中国的国家认同。
3、加强历史记忆,构筑两岸共有的精神家园
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共有的精神家园,构成两岸同胞国民身份的核心和安全保障,是增强台湾同胞中华民族认同和中国认同的核心内容。为拉近两岸民众的情感,增强台湾民众的中国认同,一方面,要强化两岸共有的历史记忆,与此同时,还可以采纳一些台湾学者的建议,选择一些合适的历史文化议题,如、、等,“以藉此培养两岸民众共同的历史记忆”。
另一方面,要逐步消解两岸间差异性的历史记忆。通过加强两岸的文教交流,来不断消解两岸的差异性历史记忆。
为进一步加强两岸文化交流的整合,可以考虑设立两岸社会文化交流合作基金,资助不同层次的政党、城市、学校、工会、协会、学会交流,扩大两岸文化交流范围与基础。
4、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可秉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努力构建制度化的互动体系
“协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推动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迈上范围更广、层次更高的新台阶”。“文化ECFA”的协商签署,已经成为两岸的共识。有学者提出可先谈框架后充实补齐细则。基本框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文化管理机构的对话机制、文化交流的可持续性机制、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机制、文化专业人才的培育机制。两岸可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来协商签署“文化ECFA”事宜。但目前在双方尤其是台湾方面认为商签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两岸可秉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就具体的文化行业和文化产业如教育、影视、出版传媒等商签交流合作协议。
事实上,两岸交流合作一直秉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在推进。如在国共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提出了“积极促进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的7项建议;在2009年第五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提出的6大类29项“共同建议”中,有5大类26项涉及两岸文教、文创产业和新闻交流的内容。在第六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提出的22项“共同建议”中,有10项涉及两岸文教交流合作的内容。上述建议内容有许多已取得积极进展。
5、设立文化办事机构,为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建立完善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