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范文

时间:2023-07-25 09: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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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篇1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对地形、地质、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分析评定,查明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提供建设所需要的勘察成果及其相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运用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等,对建设工程的工艺、土木、建筑、公用、环境、概预算等系统进行综合策划、论证,编制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及其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建设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新型材料,保护环境,节约土地和能源,提高建设工程的综合效益。

第七条勘察设计项目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勘察设计项目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并引导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使其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创优创新,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省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优秀成果的评选活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勘察设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和揭发。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十条对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审查认证管理制度。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勘察或者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资质证书核定的资质等级和规定的范围,承担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无资质证书或者擅自超越资质等级承担勘察设计业务。

第十二条持有资质证书的单位,同时可以承担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终止、合并或者分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原发证机关注销资质证书或者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勘察设计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隶属关系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当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勘察设计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权限调整其资质等级或者注销其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对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认定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认定,由省建设、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许可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本单位的资质证书、图签、证书专用章,也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审代签设计文件、提供图签、代盖证书专用章。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不得挂靠或者组织参与承接勘察设计业务。

严禁勘察设计执业注册人员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三章发包与承包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不受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和承包,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

禁止将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无资质证书和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十条发包单位应当将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在保证其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也可以将勘察设计项目按照技术要求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但必须选定其中一个为主体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总体协调与配合。

禁止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自行组织完成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经发包单位同意,承包单位可以按照规定将其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中的特殊专业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但勘察设计项目主体结构的设计不得分包。

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对承包单位负责,并与承包单位对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勘察设计项目再分包。

禁止倒手转包勘察设计项目。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和省统一制发的合同文本。

第二十三条勘察设计费应当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双方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随意压低或者抬高勘察设计费。

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跨市(地)承包勘察设计项目的,应当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五条省外、境外勘察设计单位来本省承包勘察设计项目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活动中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包勘察设计业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勘察设计承发包活动。

第四章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注重城市特色、环境保护、抗震防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并做到适用、安全、经济、美观。

第二十八条勘察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勘察技术规范进行勘察,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对所提供的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勘察资料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九条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土地管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勘察单位在勘察活动中发现文物或者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

第三十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阶段和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未经勘察或者勘察深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设计。

第三十一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

(二)符合勘察设计合同要件;

(三)勘察设计人员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人签字;

(五)加盖单位资质证书专用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加盖的其他印章;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未经批准的,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三条勘察设计文件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负责。经原勘察设计单位同意,发包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单位应当对其修改部分负责。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修改涉及到建设规模、工艺流程、结构体系、内部使用功能、投资概预算等重要内容的,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进行建设。

第三十四条勘察设计文件的版权归原勘察设计单位所有,未经原勘察设计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用、抄袭、复制或者盗用、盗卖。

第五章质量与标准管理

第三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制度,对本地区、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进行定期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第三十六条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勘察设计单位对发包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和结构安全度。

第三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校核和审签制度。

因勘察设计文件质量造成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在设计文件中择优选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并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推荐淘汰、劣质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工程施工,负责交代设计意图,做好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服务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四十条勘察设计的国家标准、行业技术标准的实施,由省技术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勘察设计的地方标准,由省技术监督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标准设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批准。编制设计文件时采用的标准设计,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当优先采用标准设计图集。

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设计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当制定技术标准;没有技术标准的,不得推广应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发包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无资质证书和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二)将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

(三)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擅自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

(五)未经勘察发包设计,或者未经设计发包施工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

第四十四条未取得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承包勘察设计项目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许可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图签和证书专用章或者为其他单位代审代签设计文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非执业注册人员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执业注册人员可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由有关机构吊销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执业的;

(二)挂靠或者组织参与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活动的;

(三)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和职称证书,为其他单位设计项目签字、盖章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第四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勘察设计项目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倒手转包或者分包勘察设计项目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2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对地形、地质、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分析评定,查明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提供建设所需要的勘察成果及其相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运用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等,对建设工程的工艺、土木、建筑、公用、环境、概预算等系统进行综合策划、论证,编制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及其相关的活动。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工程建设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新型材料,保护环境,节约土地和能源,提高建设工程的综合效益。

第七条、勘察设计项目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勘察设计项目质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并引导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使其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创优创新,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省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优秀成果的评选活动,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勘察设计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和揭发。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十条、对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审查认证管理制度。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勘察或者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资质证书核定的资质等级和规定的范围,承担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无资质证书或者擅自超越资质等级承担勘察设计业务。

第十二条、持有资质证书的单位,同时可以承担与其资质等级相应的勘察设计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终止、合并或者分立,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原发证机关注销资质证书或者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勘察设计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隶属关系或者法定代表人,应当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勘察设计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权限调整其资质等级或者注销其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对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认定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认定,由省建设、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许可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本单位的资质证书、图签、证书专用章,也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审代签设计文件、提供图签、代盖证书专用章。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勘察设计工作,不得挂靠或者组织参与承接勘察设计业务。

严禁勘察设计执业注册人员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

第三章、发包与承包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不受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和承包,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标投标。

禁止将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无资质证书和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十条、发包单位应当将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在保证其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也可以将勘察设计项目按照技术要求分别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但必须选定其中一个为主体勘察设计单位,负责勘察设计项目的总体协调与配合。

禁止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勘察设计单位。

第二十一条、承包单位应当自行组织完成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经发包单位同意,承包单位可以按照规定将其承包的勘察设计项目中的特殊专业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但勘察设计项目主体结构的设计不得分包。

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对承包单位负责,并与承包单位对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分包单位将其分包的勘察设计项目再分包。

禁止倒手转包勘察设计项目。

第二十二条、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和省统一制发的合同文本。

第二十三条、勘察设计费应当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双方不得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随意压低或者抬高勘察设计费。

第二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跨市(地)承包勘察设计项目的,应当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五条、省外、境外勘察设计单位来本省承包勘察设计项目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活动中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包勘察设计业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勘察设计承发包活动。

第四章、文件的编制与审批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符合规划要求,注重城市特色、环境保护、抗震防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并做到适用、安全、经济、美观。

第二十八条、勘察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勘察技术规范进行勘察,加强对现场踏勘、勘察纲要编制、原始资料收集和成果资料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对所提供的地质、地震、水文、气象等勘察资料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九条、勘察单位在进行勘察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土地管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勘察单位在勘察活动中发现文物或者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

第三十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阶段和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未经勘察或者勘察深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进行设计。

第三十一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

(二)符合勘察设计合同要件;

(三)勘察设计人员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人签字;

(五)加盖单位资质证书专用章以及国家和省规定必须加盖的其他印章;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未经批准的,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三条、勘察设计文件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由原勘察设计单位负责。经原勘察设计单位同意,发包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单位应当对其修改部分负责。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修改涉及到建设规模、工艺流程、结构体系、内部使用功能、投资概预算等重要内容的,须报经原批准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进行建设。

第三十四条、勘察设计文件的版权归原勘察设计单位所有,未经原勘察设计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用、抄袭、复制或者盗用、盗卖。

第五章、质量与标准管理

第三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制度,对本地区、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进行定期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第三十六条、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勘察设计单位对发包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和结构安全度。

第三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校核和审签制度。

因勘察设计文件质量造成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在设计文件中择优选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并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推荐淘汰、劣质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合建设工程施工,负责交代设计意图,做好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有关的服务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四十条、勘察设计的国家标准、行业技术标准的实施,由省技术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勘察设计的地方标准,由省技术监督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标准设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查、批准。编制设计文件时采用的标准设计,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应当优先采用标准设计图集。

第四十二条、建设工程设计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当制定技术标准;没有技术标准的,不得推广应用。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发包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勘察设计项目发包给无资质证书和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二)将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

(三)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擅自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

(五)未经勘察发包设计,或者未经设计发包施工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收费标准规定的。

第四十四条、未取得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承包勘察设计项目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许可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图签和证书专用章或者为其他单位代审代签设计文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执业注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非执业注册人员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执业注册人员可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者由有关机构吊销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执业的;

(二)挂靠或者组织参与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活动的;

(三)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和职称证书,为其他单位设计项目签字、盖章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第四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包勘察设计项目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倒手转包或者分包勘察设计项目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勘察设计项目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罚没处罚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篇3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下简称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有关业务活动。

第四条注册工程师按专业类别设置,具体专业划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除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和二级外,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不分级别。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工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

第六条注册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有关部门的专业注册工程师的注册,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批。

取得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审批部门审批;符合条件的,由审批部门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用印的注册证书,并核发执业印章。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即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审批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应当在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在公众媒体上公告审批结果。其中,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审批的,审批时间为45日;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受理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条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逾期初始注册的,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注册工程师每一注册期为3年,注册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申请人的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十四条注册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相应资质证书被吊销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七)注册失效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注册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工程师有前款情形之一的,注册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负责审批的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责审批的部门举报;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负责审批的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从事勘察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被注销注册者或者不予注册者,在重新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后,可按照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程序重新申请注册。

第三章执业

第十八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但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执业活动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十九条注册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工程勘察或者本专业工程设计;

(二)本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本专业工程招标、采购咨询;

(四)本专业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工程勘察或者本专业工程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由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各专业注册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种类及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修改经注册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由该注册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由同专业其他注册工程师修改,并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注册工程师从事执业活动,由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聘用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聘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法向负有过错的注册工程师追偿。

第四章继续教育

第二十四条注册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作为注册工程师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按照注册工程师专业类别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注册期各为60学时。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注册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工程师称谓;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依据本人能力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第二十六条注册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三)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在本人执业活动所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七)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八)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九)在本专业规定的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十)协助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相关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审批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第二十九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负责审批的部门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注册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三)泄露执业中应当保守的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五)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的;

(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可以撤销其注册:

(一)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程师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五)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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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survey and design unit engineering archive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chives, which includes a project from the project plan, survey and design to construction inspection process in formation of all technical documents and drawings and related engineering document material. It is the basic construction and production management of the important basis and vouchers. Know and grasp the features of the design files,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management method and improve the service quality, so as to maximize the engineering design files role.

Keywords: engineering technical document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rchives; Classify files; Guidance documents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引言

勘察设计单位是以智力劳动为主,多学科、多专业的知识技术密集型的产业部门。工程设计档案直接记录了设计人员的科技思想、科技方法和科技配套成果。本文从如何充分认识和掌握工程设计档案的特点出发,把设计档案管理工作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以便更好的发挥出工程设计档案更大的经济效益的社会性使用价值。

建筑设计单位工程档案是科技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包括一个工程项目从计划立项、勘察设计到施工验收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技术文件、设计图纸和有关工程文件材料。它是基本建设和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凭证。由于很多重大项目设计周期长,专业多、产生的文件材料种类多、数量大,这给设计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很大工作量。

根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工作实践,弄清设计文件形成的特点,找出其规律性,制定管理工作的对策,才有利于实现工程设计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1 勘察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档案的特点

勘察设计档案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逐渐形成的,有着综合性、成套性、专业性、阶段性、周期长、数量多、整编量大等特点。

综合性:指一个工程项目设计形成的材料和载体的多样,设计档案的内容主要是设计过程中的报告、方案、各专业的计算书等文件材料和底图、蓝图、白图等图纸,工程设计档案材料除纸质材料外还有大量的专业计算书等电子文件,这些都是设计过程中形成的,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加以长期保存,做为其它设计和施工工作的重要参考。

成套性:工程设计从项目批复开始,经过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直至变更设计,是一个完整的工程设计工作过程,这个过程产生的全部档案都是与工程设计密不可分的,保持工程设计档案的成套性是工程设计档案的要求。

专业性:在工程项目设计过程中,每阶段形成的设计文件是与各专业直接相关的,是专业活动的,文件材料具有本专业特点又相互紧密相联。如建筑设计是设计的主体,而结构设计和其它设备专业的设计是围绕着这个设计基本条件展开的,所以它们之间各自独立,又密切相关。

阶段性:根据不同的设计阶段所形成的设计档案,可分为设计依据和设计成果。在设计前期的项目批文、设计任务书、合同、设计条件及要求、地勘报告等文件,这些都是设计依据。设计中形成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计算书、工程概预算书、施工图设计、图纸校审及设计质量记录等是设计成果。设计前期形成的档案是决定设计能否进行的依据性文件,后者形成的设计成果,是设计单位的巨大财富。

周期长:工程设计项目受工程性质、重要性、工程规模大小、建筑技术复杂程序、经济状况、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其周期长短不同,工期短的很少,而长的要几年,而且工程施工中的修改设计、会审记录、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也是工程施工中常见的现象。如太仓万达北区和南区项目,面积分别为287021.68m2和 204400 m2,历时一年多,经历了数十次修改和变更;旭辉苏州浒关工程B73地块,面积150365.72 m2和苏州新城金郡二期工程,面积95356.19 m2,也都分别经过五次施工图变更和修改设计,小的修改更是不计其数,在这种情况下,设计档案的收集、整编管理就显得很重要。

数量多:这是指产生的工程文件材料数量多。一般设计前期准备的时间较长,但文件的数量少些,而设计阶段产生的材料多,主要是施工图,此阶段的时间不太长,但很集中,工作量也大。一般工程形成的图纸有数十张,大型工程项目形成的图纸有的多达几百张,如太仓万达广场南区购物中心项目(折A1图纸4339张)、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桑田岛A区人才公寓项目(折A1图纸2883张),所以工程设计的图纸档案应该根据不同的设计阶段,有计划的及时收集、整编设计档案。

整编量大:一个建设工程,有的会有先后不同的设计人员接手,有的为了赶工期有几个设计人员共同参加设计,这时往往设计档案的收集整编就不正规、及时,管理混乱,常常发生文件丢失,此时,就需要负责档案的管理人员切实负起责任来,应该把档案归档的任务担负起来,保证设计成果的完整。

从几个方面以上可以看到,工程设计档案的特点是由设计单位的性质和设计活动的规律所决定的。认识并掌握设计档案的这些特点,有利于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和提高服务质量,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设计档案的作用。

2 勘察设计单位档案管理的网络化

工程设计档案是应长期保存的档案,年度跨度大,规格不一,种类多,数量大。随着单位业务的进展,设计档案越来越多,管理与利用都存在困难。因此,管理工作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手段,实现信息化、自动化的管理。由于计算机的发展和电子文件档案的日益成熟就把这种目标变成了可能。所以,要提高自身的现代化意识,学习掌握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方法,以担负起不断变化的工程设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2.1 工程设计档案信息化的必备条件

首先应有符合计算机设备运行要求的工作场地,满足工程设计档案管理要求的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数码相机、数码录像机、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等)。还必须要有符合工程设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软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法规与标准,应具备数据管理、图像管理、视频管理、整理编目、检索查询、实体管理、安全保密、系统维护等基本功能,覆盖工程设计档案管理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鉴定、统计等环节。还要充分考虑其实用性,尽量做到操作简单,使用方便;设置档案管理可扩展性,电子化、远程化、协同化、图文一体化的趋势,为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远程管理,数据刻盘迁移管理等其他功能或预留空间。

2.2 工程设计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

通过文字信息著录、文件及图纸扫描、声像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转换与装载等多种手段,做好工程设计档案信息基本数据库的建库工作, 构建工程设计档案目录库、工程设计档案基本信息库、工程设计档案原件库、工程设计档案多媒体库等各种基础数据库。

在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挖掘整合,形成各种专题数据库,提高工程设计档案信息有效利用率。专题库建设既要围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又要有丰富的档案资料。不仅要保持工程设计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与有效性,还要提高其权威性。

数据库中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工程设计档案数据,其文件格式均应尽量采用通用文件格式。文字型数据推荐采用PDF、TXT格式;扫描图像数据推荐采用JPEG、TIFF格式;视频数据推荐采用MPEG、AVI格式;音频数据推荐采用MP3、WAV等格式。

2.3 工程设计档案信息查询利用

利用是档案管理工作的目的所在,价值所在。专题数字档案库建成后,利用是关键。建议提供二种路径的利用。一是数字档案室客户端,汇集综合档案室的所有数据库、数字档案,由工程档案管理员专用。二是数字档案室网站。借助数字档案馆平台,建立数字档案室,授权本单位各部门人员,可以随时随地访问这些专题数字档案库。

2.4 工程设计档案信息的主动性和延续性管理

信息时代产生的工程设计档案的管理必须采取主动性管理,以加速工程设计档案信息化进程。

①提前介入工程设计电子文件的管理,尽快制定出各个层面的工程设计电子文件归档。要在第一时间对电子文件的形成、收集、积累、鉴定、归档实行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保证工程设计电子档案的完整性。

②做好工程设计项目相关的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等的分析与整合,使之得到更有效的应用。隐含地下看不见的比显露地面的工程设计档案信息化工作更为重要更为有效,必须引起重视。

③做好施工图、竣工图等电子档案信息的收集,实现图纸档案信息化管理,使之得到更有效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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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管理的概念及作用

所谓绩效管理,是指各级管理者和员工为了达到组织目标共同参与的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沟通、绩效考核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目标提升的持续循环过程。其目的是持续提升个人、部门和组织的绩效。它是基于企业战略基础之上的一种重要的管理活动,它通过对企业战略的建立,目标分解,业绩评价,并将绩效成绩用于企业日常管理活动中,以激励员工业绩持续改进并最终实现组织战略及目标。

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它的意义在于通过公平合理的评价手段来确定每位员工对组织的贡献,并以此为依据进行人事决策,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改善组织氛围,优化作业环境,持续激励员工,提高组织效率。具体而言,有以下一些作用。

1.为人力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提供依据。素质测评提供的只是一直静态的显示结果,能力最终还得转化为业绩,转化为效益。作为对素质测评的延续和补充,绩效管理是人力资源配置的实际检验标准。根据能级对应原则,在人员的利用方面,也应该通过人员绩效管理,确认员工的优势弱势和能力发挥情况,进而做出人员的录用、任免、升迁、调配等决策。

2.为薪酬管理提供依据。员工的劳动报酬必须同他的工作业绩挂钩,这是薪酬设计的基本原则。而个人的工作业绩是不断变化的,由此决定了薪酬的调整;这种调整又应该及时、准确地反映员工工作绩效,因而绩效管理是薪酬设计的根本依据。

3.为人员培训提供方向。由于绩效管理对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工作方式方法具有显示和鉴别作用,因而绩效管理机构可以为被测人员提供有关是否需要培训、需要哪些方面的培训的建议,甚至可以与他们共同拟定业绩提升计划、培训计划等等,从而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也是辅助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一种途径。

4.有利于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通过绩效管理,不仅可以找出影响员工业绩的外部因素,而且可以促进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发现企业在各个管理环节的一些漏洞,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还有助于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协调,增强员工的成就感,提高组织成员的士气,营造良好的组织氛围。

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绩效管理特征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作为典型的科技型、知识密集型企业,员工对企业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充分利用绩效管理这一工具,激励员工业绩持续改进,促进组织战略及目标的实现,是当前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是应用多方面知识和技术,将设想变成可以实施的一系列步骤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知识和技术的加工贯穿始终,企业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对知识和技术的集成和加工上。因此,与传统企业的员工相比,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员工在个人特质、心理需求、价值观念及工作方式等方面有着很多的特殊性:一般都拥有专业特长,具有较高个人素质及强烈的个性,对权势常表现出蔑视态度;具有实现自我价值的强烈愿望,高度重视成就综合绩效激励和精神激励;具有很高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其工作过程难以监控,工作成果不易直接测量和评价。

鉴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员工的个人特征、工作性质、组织形式、工作环境和工作机理,其员工的绩效是指员工为客户、企业(包括其中的团队)以及员工自身创造的价值并获得报酬以及运用其能力来实现特定角色目标的过程。在该定义中,系统综合了绩效的行为、结果和能力的观念,并强调了绩效是三个方面价值的体现:对客户而言,价值表现在员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其独特的、定制的、甚至是潜在而难以言明的需求,以达成工作成果;对企业而言,价值是员工在满足客户需要的基础上带来的经济价值,同时在这一过程中为企业积累的知识,增进企业内(包括团队)的合作氛围以及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对员工本人而言,价值表现在其为自己积累的知识,提高了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三、绩效管理系统的设计和应用

绩效管理系统的设计一般应包括制度设计和程序设计两部分内容。拟定和起草绩效管理制度时,一定要从现实出发,以系统的思想来处理,注重科学性、系统性、严密性和可行性。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并不是以固定内容为中心的,其行为大都围绕着具体任务或项目而展开,而且所要完成的任务或项目通常是独特的、开拓性的,并且任务的完成需要多方面协助,任务成果也要同时满足多方面的需求,绩效主要以质量来衡量(如满意度、创新程度、形象等 )。在更多的情况下,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管理者并不一定熟悉下属所拥有的知识和技能。因此,他们除了给下属分配任务、激励下属和控制任务进度等外,并不能对下属的工作给予太多具体的指导。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绩效管理应当围绕员工工作特点进行设计,应主要包括:任务分析和胜任力分析;确定各级员工的成果性绩效计划、高绩效行为表现和胜任能力标准;过程跟踪记录、监控与支持指导;全方位的绩效评价与激励绩效评价;沟通反馈等方面活动。同时可从以下三个维度全面系统地考虑员工的绩效。

1.工作成果(任务绩效)。考核执行层(中层干部)考核具体指标:组织完成的产值、新签合同额、重点项目的完成情况、质量、安全控制状况、到款率等;考核生产技术员工具体指标:组织或直接完成的产值、产品质量优秀率、进度及时率等;考核职能管理员工具体指标:差错率、分管规定的制/修订及时率、分管重点事项的达成率等。

2.工作行为(关系绩效)。考核执行层(中层干部)具体指标:专业上下序协作、成就欲、责任意识、廉洁自律等;考核生产技术员工具体指标:团队合作、奉献精神、钻研程度等;考核职能管理员工指标:团队合作、积极主动、出勤率等。

3.能力(胜任绩效)。考核执行层(中层干部)具体指标:系统思考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经营开拓能力等;考核生产技术员工具体指标:计算能力、沟通能力、表达能力、指导能力等;考核职能管理员工具体指标:书面表达能力、客户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总之,科学合理的组织分工、流程设计、岗位设置是绩效管理模式建立的基础。应坚持精简高效、按需设岗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单位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因素。要本着慎重原则,确保高层管理者的推动和其他人员的参与,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一个更易于推行的绩效管理模式,并且每年要根据形势发展和运行情况,结合单位实际进行调整,使之不断完善。同时,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必要时实行原有绩效评价方式与新的绩效管理模式并行的双轨制,经历试行、过渡、修正后正式实施。对岗位的指标分解努力做到指标易于理解,易于操作,掌握一个合理的度以节约管理成本。

参考文献

[1]宋奇成,曾代富,龙建,刘苓玲.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日报出版社,2004

[2]何可,刘世平.基于科研项目团队的绩效管理模式研究.石油天然气学报,20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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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改革进行深化是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需要做的工作,对技术创新和人才建设上予以强化,将核心竞争力要持续的提升上来,将重点定为对市场的开发,将先导定为经营工作,努力将以勘察设计为中心,以管理服务、施工监理和技术咨询为支撑的市场综合体系建立起来,要取得一定的资质就是上述主营业务开展的必要前提,因此,就需要紧密的结合起来企业发展规划和资质的管理,按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发展目标将需要拥有的资质等级和类别确定出来,并且根据本企业资质管理的方式,依据一定的计划给予实现,进而确保能够按照预定的目标完成企业的发展规划。可以将专业综合设计院建立起来,公司将在的目标上予以明确,首先,将企业的综合设计能力提升上来,将企业的设计资质上予以拓展,向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前进;其次,要有效固守工程建设市场情况,将工程勘察设计为中心,管理服务、施工监理、技术咨询为支撑的市场综合体系建立起起来;再次,要围绕本工程的主要特征,将自身的优势要充分的发挥出来,并且还能够有效的同其他企业结合起来,将专业的综合的体系构建起来。

2.将企业诚信度提升上来

一个企业在发展中的生命就是通过信誉表现出来的,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和无形的资产,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而言,企业信誉的关键和基础也是通过信誉彰显出来的。在规定资质管理的时候,对工程设计质量、安全、企业的信誉上都给出了细致的规定,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来讲,不能够将优质的服务提供出来,不能够将优质的工程为国家设计提供出来,这样就不可能会存在着良好的信誉和企业的形象,这样就很难将良好的条件为资质的升级提供出来,企业诚信度是通过企业的资质水平表现出来的。企业有了业绩和良好的信誉,专业的高素质的技术人员队伍存在了其中,这样企业的资质就会更加的成熟,并且能够向着多方位、多触角的方向迈进。

3.对人才体系建设上予以强化。

3.1将人才规划制定出来

发展的第一资源即为人才,可以将一定的基础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资质管理提供出来,也是该企业在发展中的关键所在。就本企业来讲,有资质的人才是企业发展规划得以有效落实的前提条件,在企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中要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放在里面,大力实施整体性和重点的人力资源开发,以项目管理人才队伍、职业资格人才对位、技术专家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为框架,将培养高水平、适应型、高层次的人才为重要的工作,将人才培养规划制定好,将一批注册执业和符合资质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培养起来,对企业资质的不断提升和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上才能够有效的予以实现。

3.2有效的结合人才的培养和工程项目实践

在管理资质中,针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从业年限、个人的业绩和学历等要将具体的要求提出来,企业需要按照具体的工程项目和资质标准,将一定的条件为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骨干创造出来,使这些人员作为专业技术的负责人员,将积累业绩和成长锻炼的机会提供给他们。企业资质重点考核的指标之一就是专业技术人员,对于这些标准上企业只有达到了对相应的资质上才能够予以获取,将个人同企业双赢的发展上才能够予以实现。

3.3对激励机制上予以完善

为保证企业有效的资质,企业可以将一系列的鼓励、奖励和培养的措施为专业技术人员和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提供出来,对注册人员队伍建设上予以强化,将注册人员的数量和专业上不断增加,对企业中每类人才的全面发展上予以实现,对人才兴业的基础上予以强化。所以,将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起来,对激励和约束、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相结合、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等原则上要予以遵循,对多种形式的手段上予以应用,将技术人员的潜能要充分的激发起来,对激励机制的实效性和合理性上给予保证。

3.4对企业资源整合上予以强化

有很强的变化性存在于现阶段企业的外部环境中,很多新的特点在其中形成了,将企业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动态性进一步加强了。求得自身的发展和生存是企业的主要目标,一定要依据企业外部环境的变换和本身的资源情况及当前资质,来整合优化企业资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载体是企业组织结构,是对企业战略目标贯彻实现的工具。但是不管是何种企业组织结构,对外部环境的要求上都要给予适应,并且按照不断变化的环境,实施优化调整,对企业经营战略要求上组织结构上要进行适应,服务于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对于专业配套和企业组织结构上要进行调整,将有效的管理构建起来,将全员调动的空间在企业中予以扩大,保证共用企业核心人才的项目,对企业资源要充分的调动起来,将利用资源的灵活性要有效的调动起来,令企业不仅在设计能力、设计质量上得到提升,在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管理与咨询业务、有关技术方面都能够创造出理想的成绩来。利用调整内部的组织结构,对资源要素配置优化上予以实现,在进行重点突围上将企业优秀人才组织起来,将合理有效的产业结构构建起来,进而对战略化经营、多元化经营和国际化经营上予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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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质量管理的目前现状

目前管理质量不断发展,使得当今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对承担项目的管理运作要求也随之不断变高。再加上如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一体化,正在发生重组的国内电信运营商面临的挑战越发巨大。因此,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已成为该项目运作中的热点问题。

1.1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概念

所谓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就是指,在通信网络布局的基础上,综合地运用经济方法和工程技术,按目前的通信网络发展目标以及相关的技术规程和标准,开展对工程项目和技术经济研究的分析,从而制成工程过程中所需要的文件,以此达到配合建设工程的效果。

与此同时,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还有着许多特点:

比如,以完成客户委托为主,以客户为中心进行工程活动的特点;其次,由于其本身时间地点等诸多方面的差异,通信工程勘察设计还有着一次性、独立性的特点;再来就是,其是以脑力活动为主的设计,因此对于该项目的设计人员要求较高,需要设计人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过硬的技术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和精神等;最后,科学性与客观公正性是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不可缺少的两大因素,正是因为这两点,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价值才如此之高。

1.2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质量管理

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即ISO8402中,质量管理被定义为:在质量方针、目标及职责确定的情况下,利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和质量改进等方式,对行使管理职能进行保证。

全世界兴起全面质量管理思想最早是在五十年代,全面质量管理思想在质量管理中已经变得不可缺少。所谓全面质量管理,就是指在全体员工参加的情况下,以质量为中心的项目达到使顾客和企业全体员工获益的管理方法。对于项目质量管理的方法种类繁多:如控制图法、帕累托图法、样本统计法、分析趋势法检验质量法和流程图法等等。对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来说,包括项目决策和项目准备的通信勘察设计至关重要,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中的项目决策包含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和决策等。项目准备则由通信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定制通信项目工程的计划等组成。

1.3项目质量管理的当前现状

虽然目前通信勘察设计蓬勃发展且被广泛应用于各种工程建设中,但是在勘察设计项目中还是有很多问题存在。如安全方面、工程项目技术水平的效益方面,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问题。通信工程勘察设计是工程项目前期的重中之重,通信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直接决定着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在我国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中,质量一般都有着很大程度的保证。可是,未经勘察设计、勘察报告有误、计算不准确、无视以及违反标准规范等一连串的质量管理问题依旧大量地存在,而本文将对以下几个问题做初步探讨。

首先,没有细分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质量管理职能。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相当低下便是由此造成。质量管理职能的不清晰也使得质量控制实施能力微弱,口头支票偏多,从而导致最后质量管理结果大幅低于预期。

其次,基本上买方垄断了通信工程领域,因此,竞争强度大使绝大多数工程勘察项目设计为满足客户需要,而将价格不断压低,由此缩短了工程勘察设计的周期。时间段的缩短自然就导致了勘察设计的质量随之降低,也从而导致了整个工程项目的健康运作受到影响。

再来,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执法环境的不完善,致使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质量管理十分不规范。通信勘察设计项目质量管理的健康发展需要国家以及相关部门对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执法环境进行健全和改善,只有这样,才会使整个监管过程更加有效,使通信勘察设计项目的质量管理更规范,从而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最后,在执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勘察设计质量的结果相当优质,可是实际控制质量的检测结果却无法带动整体项目质量管理优化的情况。这都是由于通信勘察设计项目质量管理流于片面形式所造成的,最终会使得整个工程项目的优化和发展受到限制。

二、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质量管理的意义

2.1质量管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全面质量管理现已是项目管理中的必须部分,如今想要保证某工程的建设顺利进行,就必须在工程的前期部分下足功夫,确保所有的后续工作都能有条不紊的进行,同时在前期也必须考虑到工程建成后的质量问题。这也就使得质量管理在各个工程项目中都变得必不可少,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也不例外。

2.2保证后期工程建设环节的项目质量

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前期至关重要,对于重要的项目进行质量管理自然也是至关重要的,当保证了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质量,也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后期工程建设环节的项目质量。

2.3管理的益处

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工程项目中大大小小方面的工作力度等都可以通过管理提高和加强,对于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质量更是需要管理,执行了通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便可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工程大大小小的各个方面。

三、通信勘察设计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

针对影响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因素在勘察设计中采取相应措施是按照项目质量体系进行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而按照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的质量管理就是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质量管理,其以对PDCA循环原理、“三阶段”控制原理、“三全”控制原理的遵循,对正确运行工程项目质量的控制系统进行建造,对质量控制目标进行适当的设置,同时编制出科学客观的质量计划以及设置正确的质量控制点,从而严格把控工程验收关,使勘察设计过程中的生产要素得到进一步的控制,最终达到使通信勘察设计项目质量得以保证的目的。

3.1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对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制,需注意不同设计项目的特点,以此为依据进行编制。主要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1.工程本身性质、重要性、控制质量计划的范围以及设计项目概况;

2.项目的目的和结构;

3.合同评审中的相应内容;

4.最终质量目标;

5.优化设计的操作;

6.各种新型资源的利用,如设备、工艺等;

7.职工的培训,对资源的分配;

8.该阶段的监管;

9.设计项目历史记录保管;

10.最终计划的编制与修订。

3.2控制项目质量

控制项目质量的内容为:项目指挥者对质量计划进行编制,且带领相关人员以设计项目为中心,进行影响质量原因的分析、质量的控制等一切相关的质量管理活动,并要求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控。

对于那些会影响质量的因素,有关单位和人员需视情况对其进行及时控制,质量控制的施行可以不断提升有关工作人员的自身工作素质以及处事经验,以最终达到改进质量管理工作的一个良性循环。

为确保设通信工程勘察计项目的质量,可以确保监控项目成果文件不违反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识别和深入探寻那些可以提高整体质量的途径。

由于消除产生质量问题的因素是质量控制的核心,因此,为找到产生质量问题的根本原因,可运用帕累托分析在通信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中寻找影响质量的各个因素,再使用因果分析图进行分析,最终达到确保设计项目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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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along 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enterprise management system, various kinds of advanced management technology continuously introducing in enterprise management, this has intensified enterprise management to be scientific, of course, the survey and design enterprises as part of the many enterprises also is such. In these technology, working hours and application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 for enterprise development also make great contribution, this paper mainly discussed the engineering survey and design enterprise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king hours management technology, key points out its advantage, and emphasizes the necessity of him.

Keywords: time management, the necessity, engineering survey and design enterprises

中图分类号: C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现在企业数目和质量都在逐步增多,竞争也越来越剧烈,在这个优胜劣汰的经济环境中如何生存下去就成了各个企业管理人员所关注的重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当然也不例外。此时,各种管理技术的优势便体现了出来,在这其中工时管理技术的优势是最突出的,他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益,因此,我们就可以采取工时管理技术提高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竞争力。

下面我们就来看下什么是工时管理,工时管理的优势在哪,以及如何推广和优化工时管理系统。

1 工时管理

工时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是各个企业所关注的重点,工时管理一般是指在成本、效率、质量等之间通过有效的管理,使员工能够努力工作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从定义我们就知道,工时管理需要研究的东西很多,可以从各个方面对于工效进行改善进而提高效率,增大其利润。当然,如果工时管理能够做好,其效果也是很明显的,能大大的提高企业的利润,增加企业存活的几率。

工时管理系统具有员工个人工作统计管理功能,它的主要过程是员工能够通过浏览器报告自己的工时;比如工时输入、工时查询、工时统计,甚至于可以工时计算等。

下面我们就具体看下工时管理是如何提高企业效率,增大企业利润,它的优势到底在哪。

2 工时管理在勘察设计企业中的优势

要想知道某样事物的优势,我们应该先从定义入手,首先从其定义和过程来看,我们就很容易发现工时管理在勘察设计企业中的三点优势:一是对于员工来说,它可以使员工较为简单清晰的记录、统计或者计算自己的工时,以方便自己了解自己的工作状况;第二点,对于领导来说,也可以方便领导查看各个员工的工作状况,一目了然;还有一个就是他可以方便勘察设计企业从整体上对于所有员工的状况进行统计,以了解公司整体的工作状况。

另一方面,从它的过程来看,由于工时管理是用电脑操作,可以让勘察设计企业中的工时统计人员得以解放,只需点击鼠标就能完成项目工时和人力成本的统计汇总和报表打印,让员工更加高效的完成项目工时记录、审核和统计分析操作,然后这一部分员工就可以花更多时间去服务于项目,为公司赚取更多利润,从而节省了人力物力,可以让这些人去创造更多的利润,为勘察设计企业服务。

相对于其他企业而言,勘察设计企业是一种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它以智力服务为核心,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依靠大脑进行的思维性设计工作,其工作过程是无形的,没有确定的流程和步骤,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和场所,劳动难以监督,而且其很多工作是难以替代的,勘察设计企业的劳动不同于简单的劳动,越来越多的采用团队工作的方式。在这种前提下,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实施工时管理更加具有必要性和先进性。

2.1提升员工工作效率,增进团队间协作

工作效率一直以来都是企业最关注的问题,勘察设计企业既然也是一种企业,那么他也是以盈利为目的,工时效率正是企业盈利与否的关键,只有牢牢把握住了高效的工作效率才能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一个良好协调的团队有利于提升员工们的工作效率。恰好,工时管理在这方面就具有良好的作用。在勘察设计企业中,职员们可以通过了解自己的工时能够有效地了解自己的工作状况从而改善自己工作中不良的地方进而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勘察设计企业的劳动不同于简单的劳动,越来越多的采用团队工作的方式。因此,企业中所有的员工间相互了解各自的工时,这样不仅可以加深对于彼此的了解,还可以形成一种良性竞争,改善团队内的关系,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工作的环境,进而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有利于项目的及早完成,具体到勘察设计企业中就是指在某个勘察项目中,项目中的每个员工都了解各自的工时从而了解各自对于项目的贡献,这样这一个项目团队就能更加默契。

2.2管理项目进度,节省人力支出

对于勘察设计企业而言,花最少的钱产出最大的价值就是其追求目标。因此能节省的地方勘察设计企业一定会节省的,而其中花费最大的人力资源就成了勘察设计企业节省的一个重要方向,当然这也不是无止境的减人,还需要考虑具体项目的完成情况。那么如何找到这种平衡呢,勘察设计企业采用工时管理系统就可以起到良好的作用。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人员可以预先有个人力调度计划,然后在具体项目的运行中查看各个勘察设计员工的工时情况,然后进行统计,就可以计算下现有的人力资源和所需要的人力资源之间是否平衡,假使发现现有的人员状况有超值的现象,那么就可以通过调离人员的方法减少这种损失,从而有效地节约了人力资源,同时为勘察设计企业自身创造了更大的利润。

2.3统计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

工时管理不仅仅记录了所有员工各自的工时状况,还记录了某个单项目的各种费用。勘察设计工作过程是无形的,没有确定的流程和步骤,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和场所,劳动难以监督,而且其很多工作是难以替代的,因此勘察设计企业在进行一个项目当中,不仅仅需要支付勘察设计员工的工资,还有很多其他的费用需要计算在内,比如,我们最常见到的出差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其他费用。因为勘察设计企业很多的项目都是在异地作业的,那么其中就会产生很多的住宿费、餐饮费等,这些都可以在工时中体现出来,因为每个勘察设计人员出差的天数是可以体现的,那么这些天数里产生的消费完全可以很容易的计算出来,这样方便简洁有益于管理。

2.4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勘察设计企业是一种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它以智力服务为核心,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依靠大脑进行的思维性设计工作,所以,勘察设计企业中人力资源花费占据了整个项目支出的60%,因此对于人工时的有效管理就可以减少整个项目的成本,成本少了,勘察设计企业就可以赚到更多的利润,更好的运行。这是针对整个勘察设计项目而言,而对于员工个体而言,可以通过工时管理中的总工时的计算估计总的人员花费,然后和整个勘察设计项目的盈利相比较,从而协调两者间的关系。比如,如果勘察设计员工个人工资定的太高的话,那么整个项目可能就会处于亏损的状态,而通过工时管理系统中的计算,就可以完全避免这种情况,当得知项目盈利不多时就可以减少人工时,或在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减少工时费用进而避免亏损的存在。

3工时管理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中亟待推广

从上文我们知道了工时管理在各个企业中都存在着很强的优势,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当然也不例外,并且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中还需要极大程度的推广,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因为现在企业中针对工时管理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工时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当然还有些其他问题,比如对于工时的利用不足,工时系统专业人员的素质不高等。

那么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中如何推广工时系统呢,个人认为可以通过三个途径:一是要求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上往下进行推广;二是要健全规章制度, 从严控制非生产用工,这主要是针对企业中非生产用工比例过大而建议的;三是要加强对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工时系统的有效利用。

结语

工时操作系统的优势已经很明显了,针对于现在工时管理系统中存在的各个问题如何推广与改善工时系统的应用仍然是需要我们研究的关键问题,尤其是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这一类应用还不算很完善的企业中更需要进一步的推广和利用,从而在彰显其价值的同时为企业自身服务。

参考文献

[1]王海涛 陈怡静 田乐PMC项目工时管理系统初探项目管理技术 2011 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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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重视前期的财务管理工作

由于总包业务造价高,周期长,往往跨年,占用资金量大,因此承揽总包工程,要改变原有观念,财务管理应从合同谈判介入,提高合同拟定过程的风险管控能力:

(1)企业资信的评审。建立企业客户资信数据库,纳入招投标评分机制。

(2)各项保函的选择和管理。保函的管理分为提交业主保函和对外分包、采购收取的保函两类,对于前者,总包企业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尽量使用银行提供的授信额度内开出保函,对预付款保函,鉴于其金额较大,时间跨度较长,可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研究使用预付款分期偿还方式,逐步降低资金风险,减轻财务压力。对于后者,选择资金保障率等同或者更高,时间期间和办理节点等同或者更严格的保函要求,作为分包和采购合同限定的必要条件。

(3)提前考虑合同条款对税金的影响。以依法纳税为原则,以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税赋为目标,财务人员对各类合同条款进行剖析,避免业务划分不清晰,时间不确定带来的税收风险,下面将在税收筹划环节进行详细叙述。

(4)资金链测算对合同签订的影响。财务的理论最优方案是收到业主款项后,支付给分包商或采购方,盈利对应的资金流沉淀入企业,但在实际工程中,往往有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出现频繁的垫支行为,在合同签订的谈判中,财务人员应协调工程人员研究工程进度节点,争取利于本企业的结算方式,增加收款到付款的过渡期时间,降低资金垫付风险。

二、要强化单项工程的财务预算工作

具体应包括前期市场投入效益分析,工程进度预算,项目部内部预算管控,现金流量预算四个部分,分别从效益筹划、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开展、内部挖潜增效、资金集约化管理方面强化预算管理水平:

(一)市场投入效益分析

在合同签订前期,我们勘察设计企业竞争的手段主要是通过对质量以及价格的有效控制,企业应根据招投标价格预算和项目部责任书预算测评项目收益,汇总企业整体预算,分析利弊,保证价位要控制在企业一定的利润空间内,避免恶性竞争。

(二)工程进度预算

根据合同要求,规划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安装进度,精细化月度产值的预算和执行分析,保证总包工程收入、成本确认的稳定与可持续性,降低波动。制定统一的施工单位量价清单报表和设备送货、验收、移交报表,月度通过汇总各项数据,比较预算与实际,通过会议通报的形式寻找差异原因,探讨改善措施。

(三)项目部内部预算管控

项目成本主要包含两方面,一是工程建设成本,即项目本体的设计费、施工分包、设备、材料费等。主要通过项目前期设计优化、设备、施工招标等环节进行成本压缩,这里主要通过前期招投标工作进行管控。二是项目建设过程的自营成本,即项目建设期间,企业在项目建设现场成立的项目运维成本、经营成本及其他必要开支,这里主要通过内部预算进行控制。

三、要抓紧项目建设期的资金管控工作

勘测设计企业的大型总包工程,因大量采购及施工后续所需资金,普遍存在流动资金紧张,在项目开展前期,就要制定最优化的现金流量预算,以此预算方案为执行基础,研究具体管理手段,保证监督、控制、考核的有效性。

(一)资金管理的集中化

统一银行开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如项目部单独开立账户,配备财务专员进驻项目部开展核算和资金给付工作,严格要求其日清月结,月末上划,月初根据现金流量预算下拨,全面监控资金收付,统管资金。

(二)资金预算的控制手段

一是及时收取工程预付款;二是工程开工后,财务部一方面监督月度施工报表的递交情况,一方面及时掌握业主反馈信息,提早安排需支付的采购和施工资金需求是否存在问题;三是质量保证金和各类保函的催收和解冻,财务人员做好保函统计、催费账龄的统计工作,监督工程管理部门尽早提交合同结算资料,向业主索回全部质保金和解冻各类保函。

四、要重视研究纳税条款,依法纳税,合理筹划

总包合同的如何签订,决定着税务方案的确定,通过预测,把税务风险适时考虑进去。

(1)合同执行初期,明确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免税规定,如有,应在合同内明确可免除的税收种类和需要办理的免税手续。

(2)对于总价开口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应明确总价调整或成本有关的税金由谁缴纳,对于管理费用所需缴纳的税金及附加费用,需测算税赋,并列入管理费用支出预算内。

(3)混合销售风险的避免。单项总包合同的承揽,则符合税收政策中的“混合销售”定义,主管税务机关会按照总合同中价款比例较高的一项对应税率,对合同总价进行统一征收增值税。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争取将总包合同拆分为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销售两项单独的合同,按拆分后的合同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4)合同中报价分类问题对税费的影响。设计施工合同应明确勘测设计价格和建筑安装价格,但对建筑安装的内部结构分类,主动积极同业主沟通,避免单独出现管理费、调试费、其他费用等字样,应作为建筑安装项内进行分类,使用建安营业税率,同时在抵扣分包税款时,争取该部分费用在建安总额内实现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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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莉慧,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项目管理,广东 广州,510663

[中图分类号] TE8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08-0059-0002

一、工程概述

(一)项目简介

坦桑尼亚输气管道工程河流穿越、海底管道道路的勘察项目是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首次进入海外勘测市场。该项目含测量、物控、水文观测,包括多波束海底地形测量、浅地层剖面探测、声纳扫海、磁力探测和水文观测等工作,是勘测首次集结多专业进行的海上勘测项目。

坦桑尼亚输气管道工程包括第一部分从Songo Songo至Somanga至 Dar Es Salaam(DES)的干线,再至Tegeta电厂的支线,第二部分从 Mtwara至Somanga(汇入)的干线工程,总设计输量784mmscfd。

(三)项目管理主要步骤

1. 根据勘察计划确立管理目标。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工作的第一步是确立管理目标。为了方便进行进度控制,项目管理目标的设置应尽可能与管理计划相对应。将进度结果与项目计划对照比较,使其及时反映勘察计划的执行情况。

2. 勘察项目进展主要因素分析。对于任何一个勘察项目,都存在众多的细分项目,对每一科目进行分析,会造成信息成本较高,得不偿失。在设计科目的因素中,包括该项目实际作业中资源消耗数量、价格及资源价格变动的概率。

3. 项目管理目标的敏感性分析。对主要项目进展影响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是设置项目进度控制界限的方法之一。通过敏感性分析来判断对某项因素予以核算和控制的强度。

4. 进度完成情况。建立信息化进度控制体系,将项目成果系统储存,是项目管理工作得以高效实施的保障,也是企业成本战略实施的关键环节。在项目管理机构中,每位项目管理人员都应具备一专多能的素质,既是工程质量检查、进度监督人员,又是控制和核算人员。管理人员每天结束工作前应保证一个小时的内部作业时间,其中工程项目完成进度审查工作就是重要的工作之一。

二、项目前期的管理工作

(一)项目准备

野外勘测出发前,要做好以下的准备工作:(1)确定参加专业和技术人员,合理配置专业人员;根据《技术组织措施》确定的勘测手段、内容、工作量,对于需多专业配合的项目,项目经理通知相关专业室,由各专业室主任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负责;(2)落实勘测设备、仪器、材料等配带齐全,保证设备完好性、可靠性、运输包装的安全性。承担该项工程的各专业人员负责准备各自的设备、仪器、材料等。(3)各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准则,作业手册、质量文件、记录表格等备带齐全。(4)工程负责人检查对勘测现场的环境因素识别及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策划情况。各专业工程负责人按《技术组织措施》的内容,逐项检查,准备完毕,方可出发。

(二)资料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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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边坡治理 动态设计法 信忽施工法 变更设计 管理

重庆是座山城,工程建设中有大里的边坡需要治理。重庆市建委对边坡工程历来都十分重视,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施工以及招投标等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从执行情况看,反映良好,对提高边坡工程质f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目前边坡工程普遍采用“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在(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中以强制性条文的方式执行,与一般建设工程的工作程序有很大的区别。其中设计的主要依据—地质结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都需要在施工监测和试验中加以验证、调整,其显著特点是:由于地质环境复杂性,工程勘察、边坡试验提供的设计参数不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地质实际情况,只能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来加以验证、调整,从而修正治理方案。不可避免地产生勘察、设计、施工组织和工艺变更。这要求参建各方密切配合,才能有效地保证边坡工程的质t、进度和安全。实践证明,它是最切合边坡工程实际的勘察设计、施工方法。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无论是建设部还是重庆市目前都没有针对‘,动态设计法、信息施工法,的明确规定。一旦出现变更情况,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也无章可循。

    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有时会遇到业主、勘察、设计与施工单位各方为质里事故资任相互推语的问题。多数情况下,变更设计是由于地质环境变化造成的,非勘察设计的资任。变更设计后一般要突破原概算,产生包括工程投资、勘察、设计、审查等费用由谁支付,以及支付的程序等问题。因此需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来规范各方的责任,协调参建各方责、权、利,是重庆市建委鱼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另一方面,虽然重庆市绝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都积极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但经常是变更勘察设计文件交付业主后,业主不知道这些变更需要哪一级审查,特别是边坡工程,变更设计较频繁,如果无论大小都交与建委审查,既不合适也不必要;一律由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对于涉及安全、规划等问题的重大变更,原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似乎也不合适。因此应结合重庆市边坡工程的特点,制定“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明确边坡工程治理过程中变更设计的种类、审批程序。作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争,对如何加强边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协调各参建单位的行为,确保边坡工程质f}提出一点浅见,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目前国内有关工程变更设计方面有系统文件的,有铁道部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交通部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地方有常州市建设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前两个文件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专业性强,不能完全适应重庆市的建筑边坡工程行业管理。常州市建设局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与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具有可比性。建设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9.25)第28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6B50319-2000 2001.5.1)第6.2.1条对原则性的问题作了相关规定,应当作为f庆市编制有关文件的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00.3.31)第28条和第30条可以作为参考。

  重庆市的边坡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施工变更分类:一般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2)审批权限:明确各类变更的审批权限。建议对于涉及规划、方案、投资和控制性结构有重大影响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应由业主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对较大变更,建议由原施工图审变单位审查并报建委备案后实施;一般变更由建设单位负资组织审查后实施。

    (3)变更的工作程序:问题的提出—确认—勘察设计变更—报批(报审)—变更实施。一般根据施工反馈的信息,由施工单位、业主或试验单位提出问题(变更原因)、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惫后交业主,由业主委托变更单位完成变更设计。变更设计原则上由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经原工程设计单位书面同惫,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出具变更文件的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资任。变更设计文件送交业主,业主根据变更的类型,组织有关部门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变惫见修改变更设计,施工单位实施变更。常州市的(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值得很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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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勘察单位需要走出去开展异地工程勘察,但在此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和困难,我仅就以下几点与同行交流。

1. 准入政策

(1)几乎各省、市对外来工程勘察单位都根据自身的需要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了准入政策,必须先到当地建筑主管部门注册后方可进行工程勘察工作。

(2)注册时,通常需提交以下材料:《省(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业务单项工程登记备案申请表》;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省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介绍信和诚信证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经营承诺书;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所承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工程负责人任命文件,项目完成人员的“三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项目完成人员的人事关系有材料(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3)具体的规定可到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

2. 地方规范

我国幅原辽阔,各地地质条件、地层岩性物理、力学差异较大,各地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制定了适用于本地区的地方规范,如:《上海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DGJ08-37-2012);《DBJB-84-200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湖北省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规程》(DB42169-2003)等。在当地进行工程勘察时,应该先学习当地的规范,按当地规范进行勘察。

3. 不良地质作用

(1)工程勘察的主要目的、任务之一为:查明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列出了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活动断裂等不良地质作用,这此现象的分布有其特点和规律,如地面沉降主要发育于沿海地下水开采过量区,上海、天津;滑坡、泥石流、崩塌主要分布南方的山区,尤以四川、云贵最发育;岩溶发育在可溶岩地下水活动强烈地区;采空区主要分布在资源型城市。崩、滑、流可以通过观察地形、地貌和了解当地气候条件加以判断,而采空、岩溶由于其多隐伏于地下,如果不对当地的地质、水文条件、矿产开采有一定了解,盲目进行勘察,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我单位所属的唐山地区,市住建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就出台了《唐山市岩溶发育区和采空区建筑地基治理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规定在岩溶区和采空区进行工程建设,应遵守“先勘察设计治理,后进行建筑施工”的原则。岩溶区、采空区工程勘察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地质勘察单位,查明对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岩溶区和采空区的分布位置、发育程度,分析和评价建筑地基的稳定性,并提供岩溶区工程地质勘察专项报告、采空区的工程地质勘察专项报告。

(3)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评价应委托具有煤炭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单位,对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进行评价,并出具采空区地基稳定性评价报告。

(4)我们有一次在外地施工,由于未提前了解当地的地质条件,按常规经验布置钻孔位置及深度,对采空影响区未进行控制,致使返工增加了工作量。

4. 特殊岩土

(1)特殊土主要有:冻土、黄土、膨胀土、盐渍土、污染土等。土的分布,特性各不相同。

(2)冻土分布于北东内蒙、青海、等高海拔地带,黄土分布在山西、陕西。不同土有不同的特点和勘察规范,即使是同一种土,在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的表现。勘察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不同土的特点,工程特性开展工作。

5. 气候条件

北东,冬季寒冷施正常工期仅为3~10月。南方雨季、山区洪水、泥石流常常暴发。(在北方无人注意的水山沟)南方可能暴发的泥石流、沿海的台风季节都对野外施工有很大影响,应做好合理施工安排。

6. 风土人情

在少数民族聚集地进行施工时,应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例如:穆斯林的节假日、礼拜时不能加班工作等等。

总之,异地勘察时应注意当地的准入政策、地方规范、气候、风土人情、当地不良地质作用及特殊岩土等条件,只有充分考虑各种不利条件,从当地实际出发,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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