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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08)01-0029-03
离岸金融市场相对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而言是一种全新的资金运作模式,作为国际资本转移的场所,其在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国际金融紧密联系的作用是其他国际金融市场和转移渠道无法相比和无法替代的。本文力图通过对离岸金融市场的特点和其监管内容的分析,探寻到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特点。
一、离岸金融市场的两个特点
离岸金融市场,是不同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和国内金融市场的一类新型市场?熏它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定义。按照传统的概念,是指有关货币游离于货币发行国之外而形成的通常在非居民之间进行的各种金融交易或资金融通。在美国IBF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创设的背景下,离岸金融市场是指在货币发行国国内金融循环系统或体系之外,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隔离的形态,使非居民之间在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基本不受市场所在国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国内金融法规影响,同时享受一定优惠待遇的独立的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市场。虽然两者对离岸金融定义的表述不同,但都把握了离岸金融的特点。
首先,离岸金融市场具有“离岸性”。从交易资金运行的方式来看,在传统概念中,指出所交易的货币在货币发行国以外进行各种金融交易,例如:欧洲美元市场、亚洲美元市场和拉美美元市场,它们都是在美国之外所形成的以美元进行交易的场所。在第二个概念中,将“岸”的范围扩展到一国国内金融的循环系统,在这个系统外进行的金融活动为离岸金融。
其次,离岸金融具有“两头在外”的特点。从交易主体来看,在离岸金融市场中,主要是境外债权人与境外债务人的交易,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均为非居民。这一特点揭示了,在离岸金融交易中,资金的来源主要为国外资本,资金的运用也为国外筹资者,可以说是一国金融市场的延伸。
二、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内容
各国根据其离岸金融市场的类型不同,对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侧重点不同,但都体现在三个方面的监管,即市场准入的监管、业务经营的监管和退出市场的监管。前两个方面可以归结为预防性监管,后一个则是事后补救监管。
准入监管是监管的第一道防线,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筛选出合格的机构进入市场进行金融活动。因此,各国政府对于进入离岸金融市场的机构设置了较为严格的标准,例如:在新加坡对申请开办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它们的管理水平、信誉状况和资本实力颁发三级银行牌照有着不同的经营范围和服务区域,即普通执照银行、全面执照银行和离岸执照银行。
业务经营的监管是对业务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管。例如:其中一项是对交易货币的监管,即将全球离岸金融市场分为像美国和日本那样本币作为交易货币和其它国家本币不能作为交易货币两类。另外,各国管理当局会在准备金、外汇管制和利率等方面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例如:在东京离岸金融市场中对法定准备金和存款保险金没有要求,不交利息预扣税,不受利率管制。
退出监管是在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变为现实风险时采用的监管措施,是监管目的最终实现的手段之一。例如:1933年在美国成立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起到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目的;美国联邦金融机构监管委员会于1979年建立了统一预警机制制度对金融机构加强监测。
三、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特点
(一)离岸金融市场受到来自多方面的监管
考察和认识离岸金融监管的前提是要搞清楚离岸金融市场是否有监管、监管的程度和特征。在有关论著中,通常可以见到有人认为由于离岸金融市场从事的是非居民的境外货币的借贷,所以是不受任何一国国内金融法规管制的市场。相反,由于离岸金融的特性,它不仅有监管,而且受到多国监管,接受多国法律和有关机构规则的约束。具体体现如下:
1.市场所在国的监管
一是对准入的监管。尽管有关国家对离岸金融市场准入限制较少,但都制定有规则并由有关机构监督实施。例如:美国国会于1991年通过的《加强对外国银行监管法》中规定外国银行在进入IBF或扩大其业务时,须事先征得联邦政府的审查和批准;美联储对经营IBF的外国银行在美国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每年至少要检查一次。因此,外国银行除非经过授权,否则将难以开展在美国的业务。
二是对经营活动的监管。例如:美国对国际银行业务单位的规定十分严格,其规定将国际银行业务单位账户上的美元与国内美元严格分账,单位所能吸收的存款也必须符合美联储D条例的规定,其中主要是向非银行的外国居民提供的大额定期存单,向若干特定对象主要是境外美元的持有人和经营者发行票据,且吸收存款的最低金额不能低于10万美元。对于IBF的贷款,D条例规定由IBF向非银行外国居民提供的贷款,只能用于这类借款人在美国境外开展的业务活动。因此,离岸金融机构要想开展经营活动就要遵守市场所在国的这些管理制度。
2.离岸货币发行国的监管
从目前离岸金融的实际状况来看,离岸货币发行国对离岸金融市场的影响至少有两方面。一是离岸货币发行国通过清算渠道对以其货币进行的离岸金融交易行使有效监管和控制。由于离岸货币的特殊性,即它只是在货币发行国外或货币发行国金融循环系统外的账户做出与货币发行国在岸金融机构的账户相对应记载和反映,是账目,而有形货币并没有离开发行国,因此,离岸支付不得不通过具有能够收取和清算有关货币的货币发行国清算系统进行。二是离岸交易必须遵守货币发行国的货币法令。货币是各国经济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如果离岸金融交易违反了货币发行国的货币法令当然会招致发行国的干预,从而可能导致交易的无效。有鉴于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8条第2款(b)项规定,任何涉及会员国货币并与该会员国外汇管制相抵触的外汇合同在其他会员国领土内均为不可履行的合同。例如:在离岸银团贷款协议和离岸证券发行的文件中都包含有对违法行为的约束,它们都规定违法或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无效。
3.离岸金融机构母国的监管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离岸金融市场中介是连接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的桥梁,在离岸金融市场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从巴塞尔委员会的两份文件的规定中,可见离岸金融机构母国对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性。一是巴塞尔委员会推行的跨国监管所遵循的两项基本原则:任何外国银行机构都不能逃脱监管,而监管必须是充分的。这两条分别从监管的广度、责任和监管的深度、标准进行阐释。二是1992年巴塞尔委员会的《国际银行监管最低标准的建议》规定由能够行使并且监管的母国监管当局对国际银行行使并且监管,银行跨境设立机构要经母国监管当局同意,母国当局有权收集跨境设立的银行机构的信息。母国当局有权对其海外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等安全稳健经营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在作为离岸金融机构母国时还加强了对市场中介经营活动范围的控制。1933年美国在银行法的四项条款中规定美国银行在海外离岸金融市场的分支机构能否参加离岸证券的发行、销售、交易等,都取决于美国监管当局。
4.投资者母国的监管
投资者母国的监管对离岸金融市场影响是很大的。例如: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9年《信托契据法》以及美国SEC根据联邦证券立法的授权制定的大量规则,将离岸证券包括在证券的定义中且美国证券法一直被美国法院和SEC认为是域外适用,因此,美国证券法对离岸证券市场的潜在影响是很大的。此外,投资者母国有权规定本国投资者是否能够投资于离岸金融产品以及投资的类型、品种。
5.筹资者母国的监管
筹资者母国的监管对离岸金融市场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同时也是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外汇管制、对外债规模管理、借贷期限及利率的管理。离岸金融交易的各方若想使交易在合法下进行,就必须遵守上述管理的规定。为此,筹资者在签订离岸银团贷款协议和离岸证券发行协议时都要先取得有关授权、许可、批准等,以免违反这类规定,从而造成不应发生的风险。
6.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
在离岸金融市场特别是离岸证券市场上,最为重要的自律组织是国际证券市场协会(ISMA)。IS-MA于1969年成立,约有成员800个,主要是规范离岸二级市场。1988年ISMA获得了在英国投资交易所的豁免地位,为解决ISMA规则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规定的关系问题铺平了道路。由于其规则被广泛认可,在离岸二级市场上的交易,无论是ISMA成员之间的交易还是非ISMA成员的交易,几乎都在遵守着ISMA制定的规则。
7.国际组织机构的监管
在国际上,对离岸市场统一监管的机构是离岸银行业监管集团。该机构于1980年成立,较为广泛的覆盖了世界上主要离岸中心,其宗旨是提高离岸金融市场的监管标准,增进对跨国银行的有效监管,一直致力于在离岸市场上实施巴塞尔委员会所确定的标准。该机构对离岸银行业市场进行监管的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离岸金融市场是监管宽松且不受单方面完全控制的市场
上面提到离岸金融市场是一个受到来自七方面监管的市场,可以说是从离岸金融市场是否有监管的定性角度进行的分析。下面则从离岸金融市场受监管程度的定量的角度进行阐释。从表面上看,离岸金融市场受到多方面监管会造成监管交织、重叠,这样可以更好的规范离岸金融市场。但是,离岸金融市场的参与者正好利用各国管理体制的套利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监管宽松和高效率运作的目的。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宽松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离岸金融市场受到来自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国将原本适用的一些监管标准、办法免除适用的优待。例如: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对D条例和Q条例作了若干次重要修改,最终取消了对IBF存款利率上限的制约并将存款准备金率降为零,IBF还可不受美国政府适用于其他金融领域的税收政策的限制。在日本离岸金融市场不提交存款准备金、不缴纳利息、预提税、法人税、进行存贷款交易不受利率管制和存款保险制度的约束。在巴林离岸金融市场也受到在类似方面的优惠。
第二,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的宽松得益于其他有关国家法令中的豁免性或例外性规定。虽然这些规定适用范围广、执行严格,但是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又具有一些灵活性和例外性的变通。例如:美国在信贷方面于1963年通过的条例规定了存款利息的最高限额,但这项措施不适用于境外银行,境外银行的离岸美元存款利率完全由市场供求规律决定,不受任何法规监管。另外还有M条例,其规定了美国银行对国外银行的负债必须缴存存款准备金,但国外机构离岸美元存款则可以不用缴存任何存款准备金。正是由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国将原本适用于国内金融的规则免除适用于离岸金融市场,使得金融机构在离岸金融交易的设计运作上利用这些优待,从而达到在宽松的经营环境下经营的目的。
第三,有关国家在监管上的冲突和矛盾在客观上也使得离岸金融市场难以实现完全、有效监管和控制的原因之一。一方面,离岸金融市场具有国际性,与离岸金融交易有关各国都在此交易中有着重大的利益,它们都有行使监管的权利和合理根据,但是对由哪个国家对离岸金融市场行使完全管辖并承担责任就很难达成共识。另一方面,由于各国监管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之间、跨国公司之间、其他市场参与者之间以及它们相互间进行金融交易的作用,使得离岸金融市场变为一个具有复杂的国际间连锁关系的市场,因此,要想在其中分清责任,实行严格监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因此,通过上述分析和论证,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离岸金融市场具有“离岸性”和“两头在外”两个基本特征;离岸金融市场是一个虽然受到多头监管但经营环境依然宽松、自由且不受单方完全控制的市场。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 F830.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08)09-0084-05
南开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金2005年度项目(NKC0504);天津市“十五”社科规划2005年度项目(TJ05-JJ002)。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权证作为一种基本的金融衍生产品,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与发展①,也是最早登陆我国证券市场的金融衍生品种之一②。近一年来,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大背景下,权证再次走上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舞台,这对于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值得研究的问题。
国内对于权证的研究一是着眼于香港权证市场;一是着眼于沪深权证市场。对香港权证市场的研究集中于交易制度完备性、过度投机以及对于内地权证市场的借鉴意义,有代表性的是李卓威(2005)[1]所作的研究,该研究通过对香港权证市场的历史沿革、交易制度、监管模式等方面的分析,一方面在显示香港权证交易得到了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揭示了权证沦为优势投资者操纵市场工具的现象,另一方面则对香港权证市场过度投机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其别论证了权证发行者不适当地利用Black-Scholes[2][3]定价模型(以下简称B-S模型)来误导投资者,即只对模型中有利于自己的资料大做文章,掩盖很多其他重要事实,这一发现挑战了B-S模型衡量权证价格理性与否的权威性。
对沪深权证市场的研究集中于两个方向,一是权证的定价方法及实证分析;二是权证的外部性,即权证对于股票、证券市场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关于权证的定价,焦健(2005)[3]以长电权证为例探讨了认股权证的定价理论及B-S模型针对国内具体情况的修正,同时指出即使是最适合的模型与假设,也无法准确估计我国权证的高溢价[4];张寒之(2006)[4]基于B-S期权定价模型,对宝钢权证的定价进行实证研究,得出权证价格趋于理性的趋势,并且将这一趋势归因于权证创设制度的引入。
关于权证的外部性,顾纪生(2006)[5]从市场基础、市场功能、市场风险等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了“权证热”现象可能给股票市场乃至整个证券市场带来的隐患,并建议在我国并不成熟的市场环境及法制环境下,权证的推出应缓行慎行。谭利勇(2006)[6]以正股的收益率为研究对象,利用EGARCH模型分析了权证对正股定价效率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权证没有对正股定价效率的提高发挥显著作用,其原因归结于我国权证制度本身的缺陷。
以上的研究为我们理解权证的定价及其外部性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证基础,特别是对B-S模型在我国现阶段市场中的可用性和准确性的研究,有着重大的理论和现实价值。但是,已有的研究也存在着如下的不足:其一,既然B-S模型在我国的应用还受到一定的限制,那么根据B-S模型计算出的权证的理论价值来判断我国现实中的权证实际价格是否理性,很可能是不准确的,但现有的研究并没有提出新的指标来评价权证价格的理性与否。其二,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权证定价的理论解释和对权证外部性的揭示,而对权证市场的波动特征以及不同权证品种之间的波动特点的研究和揭示则明显不足。其三,已有的文献大多将权证价格波动的非理性归因于了权证制度(包括创设制度)的缺陷,而没有对其非理性或趋于理性的具体成因进行深入剖析,这也就导致了现有的研究基本是就权证研究权证,而无法将研究视角扩展到揭示权证对整个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借鉴意义。
本文通过对权证价格波动的理性与否建立新的评价指标,并采用动态分析的方法,研究自2005年11月至2006年9月期间沪深权证市场是否趋于理性,揭示其价格波动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我国权证市场趋于理性与否,或者是其波动特点的形成原因,进而对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监管提出建议。
二、研究方法
为了能够精确而直观的研究自2005年底至2006年9月我国权证市场的波动状况,需要选取定量指标对其进行衡量。从理论上看,权证的价值由两部分组成:即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内在价值来源于相应股票的市场价格与权证行权价格的差额,股票价格上升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升高,认沽权证的内在价值降低;反之,股票价格下降,认股权证内在价值降低,认沽权证内在价值升高。
时间价值来源于未来股票价格的不确定性,反映着投资者的主观预期、相关信息披露所带来的影响等。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比如一个交易日,并且没有重大事件及信息披露的情况下,权证的时间价值应该是不变的,因此在一个交易日内,权证价格的变动应主要取决于当日内在价值的变动,即股票价格的变动。也就是说,在一个交易日内,股票的价格上升,则相应的认股权证价格应上升,认沽权证价格应下降;反之,则结果相反。
根据以上分析,如果某天内权证的价格变动与上述理论相悖,就可以认定这一天内的权证价格波动是非理性的。据此,我们可以设计出“非理性波动天数所占比例”(以下简称“非理性比例”)这一指标,对考察期内权证市场趋于相对理性的过程进行分析。本文着眼于整个权证市场的理性程度,因此权证市场非理性比例的定义式为:
非理性比例=当期非理性波动天数/当期交易日数=∑当期各权证非理性波动天数/ ∑当期各权证交易日数(1)
公式(1)中某交易日权证或股票价格波动=开盘价格-收盘价格。
实证检验中,我们将选取一个月为一个考察期,这样一期内所有权证的交易日数总和可以达到200至300天,可以有效地从总体上反映当期权证市场运行状况,并且可以稀释某权证或某一交易日对总体的随机扰动。根据公式(1)所计算出的非理性比例数值越高,反映当期市场理性程度越低;反之,理性程度越高。
进一步看,同样是基于权证价格以股票价格为基础的理论,可以计算每个交易日权证价格变动与相应股票价格变动之间的相关度(即价格波动相关系数),来反映权证对于股票的依存程度,或者说是股票价格变动对权证价格变动的解释程度。对于认股权证,相关度越高,说明投资者是通过股票来判断权证的市场价值的,是一种“价值投资理念”的反映,说明市场是理性的;相关度越底,说明权证价值偏离理论基础越远,投机程度较为严重,市场是非理性的。对于认沽权证,则相关系数理应为负值。
除了权证与股票价格波动的相关系数以外,同一股票发行的认股与认沽权证价格波动之间的相关系数也是值得研究的。根据前文的理论,两者在每一交易日内内在价值变动方向相反,交易价格变动方向也应相反,因而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应为负值且接近于“-1”。如果实证结果恰恰验证了这一结论,则从认股与认沽权证的关系角度上讲,权证市场是理性的;反之,则是非理性的。
本文的相关系数分析同样着眼于整个权证市场,每一期(选为一个月)权证与股票价格波动相关系数的定义式为:
权证与股票相关系数=∑当期各只权证与相应股票 价格波动的相关系数/权证数量 (2)
认股与认沽权证相关系数=∑当期同一股票发行的
认股与认沽权证价格波动的相关系数/发行两种权证的股票的数量(3)
这样,我们即根据已有的理论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自身的特点和可以获得的数据,设计出了“非理性比例”和“价格波动相关系数”两个指标,以考察我国权证市场趋于相对理性的过程。非理性比例和相关系数两种指标的选取是相辅相成的,旨在从两个不同的侧面对权证市场的理性程度进行分析,以使我们得出更加有说服力的结论。在实证研究中,两种指标都采用动态分析,通过列示各期的数值,可以断定权证市场是趋于理性的、非理性的还是没有变化的,这是相对于自身历史的变动趋势,并不以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权证市场为参照物。同时,鉴于认股与认沽权证的异质性,需要分别计算两种权证各自的理性指标,以揭示出我国权证市场动态变化的特点。
三、实证研究
根据上文给出的两个指标,我们收集了自2005年11月份至2006年9月份全部权证的历史交易数据,根据每只权证的日K线,计算出其日价格波动序列;同样利用日K线,计算出相应股票的日价格波动序列。
(一)非理性比例研究
对比权证日价格波动和股票的日价格波动两个序列,如果某日认股权证的价格波动与股票的价格波动符号相反,则该天计入非理性天数,这样计算出该权证在一个月中的非理性天数及该月交易日数;对该月交易的所有认股权证重复同样的过程,计算出各自的非理性天数和交易日数;将同一个月内各权证的非理性天数和交易天数进行加总,并根据公式(1)求出该月的非理性比例;对其他月份重复同样的计算过程,得出各月的非理性比例时间序列,见表1。
对于认沽权证,如果价格波动符号相同,则计入非理性天数。按照上述计算认股权证非理性比例的方法,我们同样可得到认沽权证的非理性比例时间序列,见表2。
根据表1和表2的数据,我们可以得到图1和图2所示的时间序列图,以便更加直观地观察认股权证和认沽权证非理性比例的动态变化趋势,并揭示其波动特点。
由上述图表可见,认股权证和认沽权证在非理性比例这一指标上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在整个考察期内,认股权证的非理性比例均值为32.8%,认沽权证为50.1%,前者的理性程度总体高于后者。认股权证的非理性比例在后期有明显的下降,并维持在相对较低水平,也就是说,它在2006年4月后逐渐趋于理性;认沽权证的非理性比例没有下降的趋势,始终在高位徘徊,即它没有趋于理性的迹象。
(二)相关系数分析
根据以上得出的日价格波动序列,分别计算出当月各权证同股票价格波动序列的相关系数,加总后除以权证数量,得出当月权证同股票的相关系数均值,重复同样的过程,得出各月的相关系数均值。表3和表4分别是认股权证和认沽权证同股票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值序列。
将以上相关系数序列以折线图表示(见图3和图4),我们看到,认股权证同股票价格波动之间的相关系数有一个明显上升的趋势,并在后期维持在0.7左右的较高水平上;认沽权证同股票价格波动的相关系数则呈现出在0附近窄幅震荡的形态,并没有明显的运动趋势。根据前文所述理论,我们即可得出,认股权证价格波动呈现出逐渐理性的趋势;而认沽权证则游弋于理性和非理性之间,即使是在相关系数为负的月份,绝对值也较低,理性程度较低。基于相关系数的分析同样表明:认股权证和认沽权证在理性程度上出现了分化。
进一步,根据本文第二部分所论证和给出的研究方法,同一股票发行的认股与认沽权证价格波动之间的相关系数也是值得研究的。据此,我们计算了同一股票所发行的认股权证与认沽权证之间相关系数的各月均值,并形成了图5的结果。
图5显示认股权证同认沽权证价格波动之间的相关系数始终为正,这与理论不符,从这个角度来说,权证市场也是非理性的。不过,相关系数在后期呈现出了比较明显的下降趋势,说明有一个趋向于相对理性的趋势。
四、对实证结果的分析
上文的实证分析显示,我国权证市场的运行呈现出以下几个特征:①认股权证在2006年5至6月间开始回归相对理性;②认沽权证没有回归理性的趋势;③同一股票所发行的认股权证与认沽权证之间是正相关的。
(一)认股权证回归相对理性的原因分析
首先,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历史经验,新上市品种历来都是被炒作的对象,价格虚高;一段时间以后,该品种不再是炒作热点,于是价格暴跌,继而长期无人问津。对权证的实证分析说明,权证市场自重新开启至回归相对理性状态经历了近8个月的时间,这反映了我国市场“潜规律”的作用――权证由市场热点逐渐趋冷。
其次,示范效应与羊群效应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国证券市场上另外两个重要现象即示范效应与羊群效应(宋军,吴冲锋,2001)[7],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总是以机构投资者的行为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即“跟庄”或“跟风”,即使在机构投资者中间,也存在着明显的投资行为趋同现象(李学峰,2006) [5],其结果即“追涨杀跌”,价格大起大落。2006年5月至6月间,宝钢权证、万科权证临近行权日,开始大幅下跌,使投资者感受到了权证价格暴跌的巨大冲击力及风险所在,于是宝钢、万科权证的示范效应带动了整个权证市场的羊群效应,投资者开始大量撤出资金,价格虚高的现象都得到了缓解[6]。
再次,权证本身的特性也引导了权证的回归理性。认股权证的本质代表着一种“做多机制”,即同股票市场指数成正相关关系。2006年5月之前,由于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市场指数节节攀升,权证受其带动也屡创新高;2006年5月至6月间,市场行情进入整理阶段,权证市场上升的动力减弱,为其价格回归理性奠定了市场基础。
最后,价值投资的理念逐渐在权证市场兴起也促进其回归理性。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在购买权证前开始考察权证的内在价值,这在权证上市初期是比较少见的。
(二)认沽权证没有回归理性的原因分析
研究表明,权证市场回归理性是相对的理性,表现为其中的认沽权证并没有表现出回归理性的趋势。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由于认股权证同股票的性质很类似,从而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投资者表现出并不关注权证的定义与本质,而是将其视为另一种股票来进行投资,也就导致了认股权证同股票和指数相关度较高成为了顺理成章的事,相应的非理性天数所占比率也不断降低。从一定程度上说,投资者的投资习惯和思维定式成就了认股权证的价值回归。
相比之下,在我们的市场环境和投资者的投资惯性下,代表作空机制的认沽权证就不能以其本来的“面目”为市场所接受,市场还没有认知认沽权证的特性,事实上,只是在我们实证研究所考察的后几个月,认沽权证的特性才开始被市场认知[7],但认知的程度不断反复,认沽权证始终游走于理性与非理性之间。
(三)认股权证与认沽权证之间正相关的原因分析
同一股票的认股权证与认沽权证 “同升同降”,主要是因为市场投资者放弃了权证的市场功能,而把它当成普通股票来炒作。正如上文的分析所指出的,我国市场放弃了权证的原有功能,并将其视为新的“市场热点”来炒,也就没有了区分“认股”与“认沽”的必要了,大量资金不停的游走于各个权证之间,各权证相继成为炒作的对象,导致两者价格同时居高不下;而当资金觉得权证价格已无上升空间时,即开始同时抛售,又使得两种权证的价格同时下跌。
综上所述,我国的权证市场在开启后将近一年的时间内逐渐恢复到相对的、部分的理性状态。这一过程中,主要是靠市场和投资者自身的力量来认知权证、投资权证的,并最终回归理性,付出的代价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亏损[8]。
五、启示与建议
本文的研究启示我们,在我国特殊的市场环境下,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并不断尝试适合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模式与方法。通过研究权证市场回归相对理性的过程、特点与原因,采取如下一些措施来减轻市场的非理性程度,以促进权证市场乃至整个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是选取适合的指标,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对于不同的金融衍生品,应该选取或设计个性化的指标进行检测。被选取指标应达到以下标准:①能够反映特定金融产品区别于其它品种的特性;②易获得性,即通过对市场交易数据进行简单加工即可获得,降低成本,提高可用性;③可以进行动态分析,这对于监管机构把握市场趋势有重要意义。④应有理论支撑,但更应从现实中探索出切合实际的监测指标。
二是完善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制度。适合的交易制度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抑制非理性的投机行为。权证市场的波动说明,照搬已有的或模仿较成熟市场[9]的交易制度并不一定适应我国证券市场的环境,反而有可能为过度投机和市场操纵行为留下空间。应针对我国证券市场环境以及投资者结构来对既有的交易制度进行调整。
三是对新上市的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弹性监管。所谓弹性监管,即监管机构根据市场的理性程度适当的调整管理的严格程度,当市场处于相对理性的阶段,监管适度从宽;当市场处于相对非理性阶段,监管适度从紧。如果市场运行正常,采取过于严厉的监管手段有可能抑制交易,阻碍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如果市场出现了过度投机,处于非理性状态,则有必要采取相对严厉的手段来规范投资者行为。我国对操纵股票价格行为的监管更加重视,也更加完善,应考虑将其监管经验及手段借鉴到权证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上来。
四是培育理性投资者与推出金融衍生产品相同步。本文的研究表明,一方面,虽然金融衍生品(如权证)一般具有风险大于原生品的特性,而且一定时期内可能引发市场的非理性,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有能力将其恢复理性的,这也就是说,配合上面的监测指标、交易制度和监管方式的设计,我们不应对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过于夸大,甚至因噎废食。另一方面,本文的研究也显示,尽管有关监管方一再强调“权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一投资警示,但总体上说投资者教育显然是不够充分的,其重要表现之一即认沽权证还是没有回归理性。这也就提示我们,不能仅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而应在金融衍生品推出的同时,通过大量的、不同方式的“预演”手段,使投资者对不同衍生品的特性、定价和功能等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这是我国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不可或缺的一环。
[注 释]
①特别是我国香港的权证市场,其发展更加成熟、稳定,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权证交易场所之一。
②早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就开始发行权证,并得到了市场的高度关注,但由于投机严重、交易秩序混乱而最终被叫停。
③Black和Scholes在1973年发表的《The Pricing of Options andCorporate Liabilities》一文中系统阐述了B-S模型在期权定价中的应用,该模型也是我国权证定价的重要理论依据之一。
④这从一个侧面进一步支持了李卓威(2006)所做的研究。
⑤李学峰(2006)从投资策略与风险偏好的匹配性角度,揭示了机构投资者的典型代表――证券投资基金――其投资行为的趋同性。
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认股权证的趋于理性发生在2006年4月以后。
⑦例如华菱认沽权证,在2006年6月至9月期间,非理性天数比例仅为20%至30%,相比前几个月,投资者可以更有把握地通过预测正股的走势来决定认沽权证的投资策略。
⑧相关研究表明,有90%的权证投资账户是亏损的,这些账户主要是广大中小投资者。
⑨即使是较成熟金融市场的交易制度,也并不能保证其本身的绝对理性,如香港权证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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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search on the Fluctuation of Chinese Warrants Market――the Characteristics, Contributing Factors and Enlightenment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erivative Market
Li Xuefeng,Zhang Jian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经济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品出现创新,我国金融市场越来越活跃,但是一系列的金融事件,反映出我国金融行业具有脆弱性的特点。
一、金融市场脆弱性的内涵
金融就是资金融通的意思,是经济运行的剂,金融市场是各种金融产品交易的场所,即资金的需求者通过一定形式把自己的产业或非产业通过加工而形成金融产品,以价值变动为驱动吸引投资者购买,投资者购买了金融产品目的是获得股权或价值的增值,从而给投资带来收益。供求双方都期望在这个市场中得到收益。它的表现形式是货币借贷、资金融通、票据交换、有价证券交易、外汇买卖和金融衍生品买卖,同时它也是同业之间进行货币拆借的场所。
金融市场脆弱性,是指由于金融市场是一个高负债产品的交易场所,这个市场抗风险能力极差,一旦出现政策性、市场性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变动,很容易使市场崩溃,给交易双方都带来损失。甚至会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防范和克服这个脆弱性的特点,是金融市场管理者、经营者和交易双方必须共同面对的重要问题。
二、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的特点
1992年我国开始实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金融市场逐渐放开,经过二十多年的运行,取得了很多成效,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金融市场,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交易产品具有非物质化的特点
所谓非物质化是指金融产品不是以具有使用价值的具体商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这的外在表现是一个符号,这个符号对应着一定的资产或财富。这种符号本身可以表现为纸张、卡片或电子数据,而不是它实在的物质。
2.信用机制是金融市场存在的基础
由于金融产品的外在表现与其内在价值具有差异性的特点,因此交易要建立在一定的信用基础之上,失去信用体系作为支撑,金融市场难以正常运转。
3.信息是金融市场交易的支撑
金融产品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价值的易变性,同一产品在不同时间维度上价值变动极大,这种变动决定了交易双方的利益关系。因此金融市场中决定价值变化的信息表现得尤为令人关注,处于信息优势地位的交易者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
4.自由竞争是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
在金融市场中,每一个交易者都具有经济人的基本特征,首先,他们是自主的,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交易行为;其次,他们是理性的,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进行合理判断和取舍;第三,他们是自利的,每一交易主体行为目的都是为了得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这三个特点的支配下,各种市场行为得以运行。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当某种金融产品供不应求时,必然由于短缺而导致价格上涨,同时给供给者或经营者再来更多的收益,这就是吸引其它金融产品向这个产品转移,这样供不应求的情况得到缓解。反之亦然。
三、金融市场脆弱性的表现
金融市场在我国运行了二十余年以后,其脆弱性的特点逐渐被人们了解,当前我国金融市场脆弱性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货币资金借贷的脆弱性
根据货币银行学的观点,在一个正常的金融市场中,各类金融活动的利率由高到低的合理顺序应当依次是:民间借贷利率、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商业银行一般贷款利率、商业银行优惠贷款利率、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中央银行再贴现利率。但是我国金融市场中实际的表现却不是这样,当前同业拆借利率非常高,甚至高于商业银行一般贷款利率。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各银行的市场地位不平等,除几大国有银行以外,其它银行融资能力较弱,这导致资金供应不足,为了满足需求,导致同业拆借规模扩大,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导致利率上涨到不合理的情况。这说明银行贷款利率与社会平均利润之间没有建立起内在联系,各市场实际上是分割的,同业拆借利率的形成机制是扭曲的。
2.股票债券市场的脆弱性
股市是股票交易的市场,也具有脆弱性的特点。这是一个充满投机的市场,由于存在系统性缺陷,大资金所有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操控市场变化,使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从债券市场来看,由于受预算法约束,地方政府没有发行债券的权力,债券整体规模较小,收益较低,市场交易积极性不高。
3.黄金与外汇交易的脆弱性
随着外汇市场的放开,我国外汇市场已成为全球货币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2005年汇改以后,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更富有弹性,人民币汇率波幅与过去相比有了较大变化,使得这个市场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同样,受国际市场影响,黄金交易波动性也有较大空间,这些因素是也会导致市场脆弱性的存在。
四、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对策
金融市场的脆弱性总是以一这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作为管理者、经营者或投资人,在金融市场应对金融脆弱性,维持我国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保证市场健康运行。因此就当着重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1.努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由于金融市场在我国运行时间较短,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应当不断进行制度的创新,改变过去制度中可以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经验,消除金融脆弱性的体制根源。
2.商业银行创新力度应当加大,由于垄断的影响,商业银行创新积极性不高,使市场活力受到制约。应当逐步打破垄断,给银行业的发展提供动力。
3.鼓励民间金融业发展。民间金融有着广阔发展的空间,但是受到制度的约束,在发展过程中存在重重障碍,应当逐渐降低门槛,给民间金融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4.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加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建设。
五、结语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撑,金融市场的脆弱性也是政府、学术界、企业及个人一直关注的问题。通过深入研究、剖析这些阻碍金融市场发展的问题所在,有助于加强防范金融风险的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11)05-0012-04
一、现代航运业的特征分析
1、航运业具有显著的国际化特征。
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以全球采购、配送为特点的新兴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生产与贸易的主要形态,而以航运为中心的相关物流在整个全球供应链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世界航运业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载体,据统计,国际间贸易超过90%通过航运运输实现,航运业已成为联系国际经贸的主要纽带,航运业具有显著的国际化特征。而全球的供应链管理更是和资本的流动相融合,因此。航运业的国际化会衍生出对于国际化金融交易的巨大需求。
2、航运业与世界经济与金融的周期性波动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也正是由于航运业的国际化特征决定了航运市场和世界经济形势联系紧密,受世界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大,并呈正相关关系,经济繁荣,航运业亦繁荣,反之亦然。因此,航运市场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而且航运市场的周期性也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密切相关,同时,航运业的周期性波动也会通过供需关系的变化导致金融市场的交易规模和资金价格的波动。
3、航运业是一个资本和技术密集的行业。
船舶大型化和船载设备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使得单船造价不断上升,而且技术的进步包括互联网的广泛运用,使得港口和相关物流系统的信息化程度也日益提高,这些因素都决定了航运业的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特征日趋明显。
4、航运业涉及的企业类型众多,业务交叉性强,不同企业的金融需求差异较大。
航运业并不是简单的水路运输概念,而是在国际供应链的背景下,中游航运企业通过整合上游船舶设备修造企业,和下游港口、临港物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套物流服务的产业集群。具体来说包括以船舶及相关设备的制造和修理为主的上游船舶企业,以船公司、船务和货运为主的中游航运企业,以港口和相关物流为主的下游港口和临港企业。
上游船舶企业包括船舶制造企业和配套设备制造企业,主要涵盖了船舶和船载设备、港务机械、集装箱等航运所需设备的生产制造,属于传统的装备制造企业。资本密集、劳动密集和技术密集是这个行业的共同特征。总体而言,整个行业基础投入较大,资金需求主要集中在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船舶融资领域,对融资依赖度高。
中游航运企业包括船公司,船务和货运。航运能够直接为最终客户服务,成为链接上、下游产业的枢纽。由于航运业国际化、网络化的趋势,原本经营相对单一业务的公司都在向两端延伸,以物流网络的形式参与国际竞争。这些企业经营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其金融需求的特点主要是境内外公司差异较大,应收账款较为安全,收支币别与期限存在错配。
下游企业包括港口,以及临港的制造服务业。从近些年的发展来看,港口企业以及临港的制造服务业综合功能得到强化,从而决定了对于金融服务的全面需求(招商银行,2008)。
二、航运金融市场的需求特征分析
现代航运业具有国际化、周期性、资本密集以及涉及的企业类型众多等基本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航运业与金融业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并且使得航运业本身出现了金融化的趋势,而航运金融市场正是航运市场与金融市场相结合的产物,因此,航运金融市场也具有独特的特征与发展条件。
首先.航运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征决定了航运金融市场的资金交易规模巨大,产品种类复杂,全方位涉及到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航运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所需投资额巨大,投资回收期较长,而且航运产业风险性高,这些特点决定了航运企业很难依靠自身力量满足其融资需求以及进行投资活动,而是需要从诸多的融资渠道中选择适合本公司的最有利的筹集资金方式。同时航运业本身包括了船东公司、船舶租赁公司、无船承运人公司、船舶融资租赁公司、船舶经营公司、船舶管理公司等多种企业类型,以及诸如船舶制造企业、物流公司、仓储公司、码头经营企业、内陆运输公司等与航运相关的企业,这些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发展目标千差万别,其融资需求也都各有其不同的特点。
为了满足航运企业巨大的、多样化融资需求,航运金融市场对于资金规模需求巨大,涉及到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工具市场等金融市场,融资形式包含了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发行债券、吸收个人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资金信托、私募股本、公募股本等金融产品。
第二,航运市场的周期性强,资本密集,风险较大,同时航运企业的成本当中包含了重要的金融因素,这就决定了航运金融市场的高风险特征,对于金融机构的产品设计技术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要求较高。航运需求受到国际市场波动的巨大影响,航运市场与国际经济周期波动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这就决定了航运业务的高风险特征。另外,航运企业对于成本十分敏感,而且航运业的主要成本包含了重要的金融因素,在航运的成本构成中,燃油影响最大,而燃油成本随着国际原油期货价格而波动,燃油价格的波动本身就是国际金融市场活动的结果。航运业务对于风险和成本的敏感性既决定了航运企业对于航运金融产品的需求特征,要求金融机构与市场能够提供满足航运企业风险控制和成本控制需求的产品。也决定了航运金融产品本身的高风险性,这就要求航运金融机构和市场具有较强的产品设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航运金融业务对于成本和风险的敏感性决定了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完善的航运市场中介机构体系。在航运市场包含了各种类型的辅助机构,如经纪人公司、信息研究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航运中介机构不仅有利于航运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且也是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基础。航运金融企业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就必须充分掌握航运企业的各种信息,从而能够对于航运金融企业的信用风险以及航运业务的市场风险做出恰当的评估,并且根据风险决定航运金融产品的均衡价格。因此,航运市场中介机构的发展能够为金融机构和市场提供充分可靠的信息,便于金融机构和市场用较低的成本获取航运企业和市场的有关信息。从而为金融机构和市场的产品设计、定价和风险管理提供依据,降低航运金融产品的成本。否则,金融机构和市场不能用合适的成本获得信息和进行风险控制,就会制约
金融机构和市场满足航运企业金融需求的能力。
第四,航运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使得航运产品本身表现出较强的金融化特征,现代航运市场发展具有明显的金融化趋势。除了航运业的发展与金融业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化浪潮下,航运市场也开始出现显著的金融化特征,而航运金融化的趋势也强化了航运金融市场的复杂性。现在船舶、运费指数甚至订单都可以被当作商品一样进行交易。例如运费指数,已经形成了一个很大的交易市场。目前的参与者不仅是航运商、贸易商、生产商,还包括了各种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在航运产品市场的交易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际航运市场的价格波动。
第五,航运企业对于保险业的巨大需求决定了航运保险在航运金融市场的重要地位。船舶作为巨额移动财产,风险系数极高,事故频发且后果严重,因此特别需要保险服务。航运保险具有为海上运输提供转移风险、均摊损失以及损失补偿等功能,其作为一种损失补偿机制在国际航运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尤其在发生船舶沉没、贸易合约失败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时。航运保险能够分摊贸易过程中各方面潜在的风险。航运业对各类航运保险的巨大需求,催生了航运类保险的快速增长。同时,完善的航运保险体系也满足了高风险的航运业的需求,因此,航运保险业的发展状况也成为了衡量一个航运中心城市国际地位的重要标准。
第六,国际化航运业务伴随着资金流动决定了航运金融市场包含了巨大的跨国资金结算业务。航运中的货物运输过程可以看作在国际范围内资金流转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现金流是整个物流活动中供应链的命脉,因此航运业对于结算,尤其是国际结算的需求量非常大。目前,全球航运结算呈现欧美三大结算所鼎足而立的态势,即挪威期货期权结算所、纽约商品交易所和伦敦结算所平分天下。而这三家结算所所在地也正是国际航运中心的所在,可见资金结算对于航运业的重要性。同时,巨额资金的结算也为航运中心所在地的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业务量,促使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韩倩,2006)。
第七,航运市场和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都依赖于法律、税收和监管制度的灵活有效性。由于航运业务和航运金融业务都对风险和成本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同时航运市场和航运金融市场事实上也是一个高度国际化的市场,航运企业和航运金融企业都面临国际同业的激烈竞争,这就要求法律、税收和监管制度能够有效地降低航运企业和航运金融企业的经营成本,并且提高航运企业和航运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从航运金融市场的特征分析可以看出,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对于一国或者地区的制度环境有着较高的要求,航运金融业务的多样化以及其对风险和成本的敏感性也要求金融机构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因此,航运金融市场既能够为航运业提供巨大的资金支持和便利的风险管理服务从而促进航运业的发展,同时,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本身也意味着金融体系深化程度的提高。因此,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关键在于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降低金融机构从事航运金融业务的成本,便利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产品设计以及风险控制方面满足航运企业的实际需求。
也正是由于上海在航运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制度环境方面存在的制约因素,导致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市场面临交易成本高昂、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等问题的困扰,不能满足航运企业的多样化金融需求,从而限制了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上海金融体系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上海发展航运金融市场的政策建议
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与金融中心已经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为了实现这样的发展战略,大力促进作为航运中心与金融中心联结点的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航运金融市场既能够为航运业提供巨大的资金支持和便利的风险管理服务从而促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同时,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本身也意味着上海金融体系深化程度的提高。从这个角度讲,上海应该采取恰当的支持政策,推动航运金融市场的跳跃式发展,并且把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作为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突破口。
从航运金融市场的需求特征和发展条件可以看出,上海发展航运金融市场的关键是采取有力措施,降低金融机构从事航运金融业务的成本,提高金融体系的整体技术水平,使得上海成为能够满足各类航运企业的多样化金融需求的金融中心,实现航运企业与金融机构在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集聚效应。
根据航运金融市场的需求特征与发展条件,针对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现状,上海市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并采取恰当的政策措施。
第一,考虑到上海发展航运金融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在现阶段,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遵循以下的原则和目标导向:
(1)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着眼于金融机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着眼于上海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这是上海国际航运与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
(2)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着眼于航运服务机构体系的建设,降低航运金融市场的信息成本,这既是上海航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基础条件。
(3)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着眼于为上海和全国的港口建设、航运业务发展、船舶制造产业发展、物流产业、油轮产业等制造和服务产业发展提供融资和服务,这是上海航运金融市场发展的基础。
(4)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着眼于制度环境的优化,在充分考虑宏观经济金融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推进航运金融市场的发展,在航运金融市场有针对性地适当放松监管,加大监管的弹性,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这是上海航运金融中心建设的必要条件。
(5)强化上海航运金融市场的特色,即人民币产品的国际化交易市场,并且基于这个特色与其他航运中心形成合作、互补的关系。
第二,采取恰当的金融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境外航运服务中介机构在上海的发展。支持本土航运服务中介机构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和航运服务中介机构的合作,允许和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组建航运服务中介机构,从而快速推进上海航运服务体系,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提供航运金融服务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和航运企业合作,组建航运租赁公司,发挥金融机构与航运企业之间合作的协同效应。
第三,鼓励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产品上的创新,政府对于金融机构具有创新性的航运金融产品给予税收优惠或者补贴,从而丰富上海的航运金融产品体系:同时鼓励上海的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市场进行合作,引进国外成熟产品,创设上海多样性的航运金融服务产品体系,提高中资金融机构提供航运金融产品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四,为了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航运金融市场和创新产品,同时也便于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市场有效的控制风险,对于金融机构在航运金融市场引人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可以不受利率管制,这样可以在维持原有竞争格局的情况下推进利率市场化,也可以根据金融机构对于航运企业提供的信贷资金规模,允许金融机构有一定的比例存款或者融资的利率取消利率上限的管制。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ial Markets)是经营境外货币存储与贷放的市场,其资金的借贷或供求双方都不是本国居民。它不同于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具有交易主体非居民性、交易货币境外性、利率体系独特性、融资规模庞大性、交易业务便利性、管理环境宽松性等显著特点。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进,发展金融中心已是世界各国金融竞争的新特点和新趋势。对于处于东亚中心地位的中国来讲,如何把握时机,利用自身的优越条件,积极迎接挑战,构建自己的金融中心,已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重要课题。
一、发展离岸市场是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必由之路
任何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都离不开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中国要想构建国际金融中心自然也不能例外,必须加快构建离岸金融市场,在离岸银行业务基础上创造出适合自己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金融特色品牌。这样既有助于继续推进人民币金融账户下自由兑换的进程,为人民币国际化奠定基础,也可以大幅度地降低人民币的结汇数量,从而有效减轻外汇储备增加和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并为巨额的外汇储备存量寻找出路。
我国曾于1989在深圳选取四家银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1998年底,由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银行离岸资产质量恶化,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暂停了所有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2002年6月,央行全面恢复招商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的离岸业务,并同时允许交通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开办离岸业务,上海开始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国内和国际经济发展对离岸金融业务提出了巨大的需求,继续发展离岸金融市场具有客观性。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构建离岸金融市场需要政府的支持和推动。而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是政府推动的主要形式,这些优惠政策可包括:税收优惠;逐步实行自由外汇制度;降低经营成本,免提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降低对流动性比率和清偿力的要求。
二、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应选择分离型模式
离岸金融市场有四种类型,分别是内外一体型、内外分离型、避税型和渗透型。目前对于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模式的选择,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继续选择分离型模式。另外一种观点认为,离岸资金与在岸资金之间存在综合成本和综合收益的差异,这种隔离只能是非常态的、相对的和有限的,而内外资金的平衡流动和相互渗透则是常态的、绝对的。因此应放松管制,选择渗透型发展模式。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严格区分,银行的离岸资金与在岸资金不得相互抵补”,是一种“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这可以有效阻止离岸金融交易活动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影响和冲击。目前我国政府金融监管的能力尚处于软弱状态,主要还是运用信贷规模来控制和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继续采用内外分离型的离岸金融市场模式,一方面有利于我国金融管理当局对国内业务、在岸业务、离岸业务分别加以监管,另一方面可以较为有效地阻挡国际金融风险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冲击,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在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成熟之后,可考虑逐步向渗透型过度。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4-0045-03
一、建立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必要性
(一)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是实现中国金融国际化和提高我国金融业国际地位的良策
面对日益强劲的国际化趋势,我国金融业经营必须也必然国际化。创建我国离岸金融市场是一个好的突破口。首先,创建离岸金融市场可以吸引大批跨国金融机构进入,实现金融机构的国际化,同时国内金融机构也能够从竞争中得到锻炼,尽快缩小距离,为跨国经营积累经验;其次,大批境外金融机构进入离岸金融市场,可以带来最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实现金融业务的国际化;再次,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创建后会成为离岸货币的集散地,从而实现货币的国际化,也为人民币完成自由兑换和成为国际性货币提供实验田;最后,随着离岸金融市场的创建和发展,大批跨国金融机构的进入必将吸引大量的国际金融人才,从而实现金融人才的国际化。
建立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还可以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业中的地位。首先离岸金融市场作为各种离岸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资金;其次,如前所述,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能够带动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经营,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强我国的金融实力;最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化趋势的发展,建立和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是当今各国金融竞争的趋势。
(二)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是我国扩大利用外资、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
首先,建立离岸金融市场不失为一种积极利用国外金融资本的变通方式。在一定条件下,离岸金融市场的资金也可以被国内所利用,发挥国内市场与离岸金融市场间调节余缺的作用。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就允许离岸银行将离岸头寸与在岸头寸相互抵补,但对抵补的数量等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其次,随着离岸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将有大批的跨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甚至把总部迁入离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市场就会成为离岸银团贷款和离岸证券发行的重要基地,大批的投资者和闲散外资就会经常聚集于我国,为我国引进外资提供新渠道和机会。
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首先,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可以使外国客商就近获得贸易融资,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其次,离岸金融市场监管相对宽松,因而资金成本低廉。通过建立我国的离岸金融市场并对国际贸易提供融资,可以有效地降低国际贸易的成本,使我国的对外贸易更具竞争力。
二、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可行性
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形成的内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合适的时区,即在时区位置上能填补其他国际金融市场交易的空缺,与其他国际金融市场相衔接进行连续交易;
2.优越的地理位置,即处于交通枢纽或良好的天然港口;
3.稳定的政治环境;
4.强劲的经济发展态势,能产生资金供给或资金需求;
5.良好的人力资源;
6.发达的金融市场;
7.优良的金融服务环境,如城市基础设施完善;
8.健全的法律制度。
前两项因素是天然赋予的条件,故称为“自然型要素”。后几项条件则非天然赋予,取决于后天努力,乃“发展型要素”。
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形成的外部条件则是指为中心所在地无法控制的因素,主要有:
1.中心周边地区或国家的经济突然进入起飞阶段,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
2.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特殊政策骤然引起资金向离岸金融中心所在地涌入;
3.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新动向使金融机构向中心云集;
4.国际金融市场的创新与革新推动。
在上述诸要素中尤其显得重要的是:
第一,政局稳定。
第二,政策优惠。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国家和地区都毫无例外地对离岸金融交易实行优惠,无存款准备金、无存款保险金、无利率限制以及税收优惠等成为离岸金融市场的重要特征。
第三,法制健全。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还是发展中国家建立的离岸金融市场,法制都十分健全,并且与国际习惯、惯例接轨。
第四,发达的通讯设施和人才资源。
第五,经济稳定,金融体系发达,具备筹措和运用资金的较高能力,资金流动、金融交易和货币兑换不受限制。
对照上述条件,我国虽然在有些方面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但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已初步具备了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
1.我国有稳定的政局。我国政局稳定,社会安定,国际地位日益提高,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充分保证离岸资金的安全,为国际资金的流入和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创造了先决条件。
2.虽然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建立和管理离岸金融市场的需要,但现有的法制建设成果对于建立和管理离岸金融市场无疑提供了重要基础。
3.我国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所需要的基础设施也日益完备。就与离岸金融交易密切相关的通讯设施来说,我国金融业已广泛拥有具有世界先进的通讯设备和技术,如光纤通讯、卫星通讯等。此外,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数量的各类金融人才,金融市场的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已运营多年,能够初步满足离岸金融市场的需要。
4.近些年,我国经济快速、稳定、健康发展,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获得了可喜的发展,一批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一些著名的离岸金融机构已进入我国;人民币虽仅在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但终将成为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
5.此外,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地理位置、时差条件对开展国际金融业务十分有利。我国东部地区正处于欧洲、美国和中国香港、新加坡所在时区之间,与新西兰、惠灵顿、悉尼、东京、香港、新加坡、巴黎、法兰克福、伦敦、纽约等国际金融市场的开市与收市在时间的继起上相衔接,可以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交易活动循环周转的一个重要“接力站”,这对于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来说十分重要。
因此,我国已初步具备了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在目前离岸金融市场已从自然形成转向政策推动发展的背景下,如果我们能够把握住离岸金融市场在形成方式上的规律和特点,通过优惠的政策加以引导和支持,加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所需要的配套建设,我国要成功地建立起自己的离岸金融市
场是完全可能的和可行的。
三、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类型和监管模式选择
(一)发展类型选择
综观国际离岸金融中心的产生和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有两种发展类型:一类是自然形成型,另一类则是国家或政府主导型,离岸金融市场是政府有意识主导和努力建设的结果。很显然,中国应走后一条发展道路,对此已无争议。
历史经验表明,伦敦离岸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主要是历史上西欧市场美元存贷的自然需要,这类市场的形成周期相对较长,一般需要30-40年时间。与此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离岸金融市场顺应国际资本的流动需要自然形成,例如加勒比地区的离岸金融中心群在发展之初只是作为某个国家的避税港而存在,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为了避税目的而到原殖民地寻找途径,金融服务机构也尾随而至。而市场所在地国政府因获益而采取宽容甚至鼓励态度,致使跨国公司、金融机构纷至沓来,形成了金融机构林立、市场活跃的局面。但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离岸金融市场在金融法规建设方面较为落后,许多国家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20世纪80年代乃至20世纪90年代初才逐步完善起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日趋发展,部分国家和地区为了适应国际资本流动的特点,缩短建设周期,运用政策优势促进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长则8-10年,短则3-5年即达到了预期目的。如新加坡亚洲货币单位、东京离岸金融市场和美国国际银行设施等的形成就是如此。成功的例子是马来西亚的纳闽离岸金融市场。从1989年11月提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设想并选定纳闽为实施地点起,到1993年8月的短短4年,该市场的外币货款已达10亿美元,云集了世界著名的汇丰银行和三菱银行等多家外资银行。这说明,只要我们从实际出发,运用政策优势因势利导,完全能够快速建成中国离岸金融市场。
(二)监管模式选择
离岸金融市场有内外一体型、内外分离型和避税港型三种监管模式。内外分离型市场,以纽约、新加坡、巴林和东京的离岸市场为代表。这种市场把国内交易与离岸交易严格分开。内外一体型市场,以伦敦和香港的离岸金融市场为代表。这种市场内外交易可同时进行,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混合在一起,不设专门账户将非居民交易与居民交易严格分离开来。避税型市场,以加勒比海地区的开曼和巴哈马的离岸金融市场为代表。在这种市场,一般不进行实际资金交易,主要是为了避税而通过该市场拨转借贷资金。如在巴哈马的首都拿骚,除交纳注册费和营业许可证费外,离岸银行各种离岸交易一律免税。
我国所要建立的离岸金融市场是实行内外一体型还是实行内外分离型,抑或是避税型呢?这些都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来做出结论,并以此指导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法制建设。
从我国自身条件来看,建立内外分离型的市场对我国来说应是适宜的选择。
首先,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的主要特点是接受非居民存放的境外货币,然后向非居民贷放境外货币。因此,国内经济和金融实力是否强大,国内是否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国际间借贷,并不是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必须具备的基础。一个国家和地区只要有足够的吸引力,使非居民都愿意来存款,非居民借款者愿意来借款,就有可能形成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
一、现象和思维基础
金融套利行为对金融经济有重要的影响,它是通过金融活动中的异常状况来获利的,一般是通过不同时间和地点或者不同市场上,同一个产品的差价来获得利润的,通常以低买高卖的方式进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产品恢复到正常价格。不难看出,套利行为有助于稳定金融市场的经济。一般情况下,投资和套利的双方需要建立“头寸”来进行交易。“头寸”即资金,通过在不同市场上“头寸”和“头寸”间的抵消,从而完成金融交易,与此同时,投资者也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
金融套利行为具有多种运行类型,在金融经济中,它是比较常见的运作方式,已经形成了一个整体性的金融套利网络。一部分的套利者或机构,通过利用金融市场中出现的不平衡因素,从而获取相应的利润。金融套利行为的种类受非均衡种类直接影响,但其核心为价格套利。在整个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金融套利行为。
金融套利行为的存在具有辨证性的意义。首先,金融套利行为有利于金融经济的正常发展和运行,它的积极作用就在于帮助金融经济定价,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促进金融资金的流动。金融套利可加快金融市场在一体化和自由化方面的发展步伐,并促进金融经济大发展。从这两个方面能够得出结论:只有合理的设定金融套现,才能实现金融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金融经济中,金融套利起到了积极作用,那么,投资者和管理者就需要利用辨证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合理利用金融套利行为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也不能忽视其风险性,为了避免金融套利行为产生负面影响,需要投资者和管理者对其进行密切监控,严格执行金融套利管理制度。
二、主要模式
近年来,金融套利行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它在金融市场中也比较常见,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不需要投入过多的成本,就可以零风险的获得利润。在金融经济市场里,投资者或机构进行套利活动时,往往是在不同的市场中进行的,金融套利分为三个类型:
(一)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行为是在非均衡的状态下获得的利益。一种商品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动,在不同时间上会出现价格差异,通过利用这一特点,套利者实行“低买高卖”的策略,从而获取高额利润。但这种商品出现的价格差异往往是在特殊情况下出现的,不能代表正常情况下某种商品的价格波动。跨期套利的另一种形式就是指一些金融机构,通过利用自身的优势,使用高利房贷等手段,从而获取利润。
(二)跨市套利
在金融经济中,由于空间位置不同,也会产生不均衡的现象,通过利用这种现象进行的套利行为就是跨市套利。一般情况下,同一商品根据其位置和市场的不同,它的价格也会不同。而相关政策法规或者交易环境,都会导致商品产生价格差异。套利者通过买卖这种具有价格差异的商品,从而进行套利行为,并获取一定的利润。
(三)跨商套利
跨商套利一般是指多种相互之间有联系的商品,当在价格变动时,套利者通过判断它们之间的联系和价格差,从而获得利润的套利行为。实现跨商套利的条件就是要选取合适的商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套利行为。
以上三种套利模式的实现是需要条件的,而最必要的条件就是要在非均衡现象下进行套利活动。只有金融市场上出现非均衡状态,套利者才能利用这种状态实现套利行为。如果金融市场是在均衡的发展状态中,那么是无法实现金融套利行为的。但在实际的金融经济中,金融市场的状态很难达到绝对的均衡,这也说明,金融套利这一现象很容易出现在金融经济市场中。
三、影响
在金融经济不均衡的情况下,经常会出现金融套利行为,如果市场中的资源配置不协调,出现需求大于供应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部分金融投资者就会受到金融套利的干扰,在对金融市场中的资源做出不平衡性分析以后,进行市场资源的优化,在这个过程中,投资者最终获得利润,也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均衡发展。一旦投资者没有受金融套利行为的引导,将会增加其理解市场状况的难度,甚至做出错误的决策,这也势必会影响市场的平衡状态。
(一)给金融制度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金融制度可以为投资者的金融套利提供一定的判断依据,如果金融制度和金融套利相分离,金融制度就起不到监督金融套利的作用,必定也会给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麻烦。
(二)加快改革步伐
我国的金融监管系统还不够完善,这也是存在金融套利行为的关键。虽然出台了相关金融监管制度,但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这也使得金融监管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金融套利行为和金融市场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要有效地监控金融套利行为,才能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这种行为的出现,也加快了金融市场改革的步伐。
四、对金融套利的思考
(一)脱离了金融管制
虽然一些主管部门扩大了对金融经济的监管,但是监管效果并不明显,而且,金融监管工作的实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如果金融监管工作在预期时间内没有达到理想的监管效果,金融监管部门就会放弃对金融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二)金融市场中的套利行为
金融市场中套利行为的出现既给金融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也给金融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金融套现增加了金融企业的管理难度,金融企业的工作内容不断向多元化发展,导致国家对金融企业的监督管理失去了支撑。因此,国家必须在此基础上建立新的金融企业监管制度。
(三)促进金融经济发展
投资者和管理者通过掌握金融套利的特点,预估其将带来的金融风险,从事金融套利的活动,要充分认识金融套利的优势和不足,在解决和控制金融套利的问题中,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
五、措施和建议
在我国金融经济市场中,金融套利行为具有两面性,而且特点非常明显,当然,金融套利行为是普遍存在于金融活动中,它对金融市场的发展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套利行为一直都是利用不合理的手段从中获得丰厚利润,如果金融监管和金融套利相分离,很有可能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要尽可能的减少不利因素的影响,必须加强管理金融套利行为的管理力度,平衡好国家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之间的的关系,只有国家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对策,才能实现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一)推行自由化理念
金融机构要努力推行自由化的理念,这样也有利于节约成本,促进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另外,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增强金融企业的风险的意识,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帮助金融市场向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二)提升金融人才素质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都受该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影响。金融行业的工作内容比较细微,对金融人员的自身素质要求也比较高。金融人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在金融活动中多积累经验和方法,通过完善自身的知识修养,从而增强自身的工作能力,这也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
(三)强化国家金融设施建设
国家要想提高金融套利监督管理水平,就必须加强金融设施建设,引进先进技术。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企业也要做好金融硬件设备的更细维护工作。这样才能提高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帮助金融交易节省出更多的时间。
(四)完善和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不断建立健全国家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度,既有利于国家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也有助于协调金融资金更好的流动,充分发挥金融市场自身的机制作用,减少金融市场运行成本的投入。另外,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帮助解决金融工作中产生的问题,使金融活动在规范的指导下有序进行,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金融市场有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促进金融经济的稳步前进。
(五)控制不利影响
(一)以学生为中心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习的过程是学生主动学习并建构其知识体系的过程。而传统的教学方式则是以教师传授为主,学生只是充当被动的接受者。建构主义者认为教师应该转变其在教学中主导的作用,而致力于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引导并组织学生自主学习。因此,教学设计时应时刻突出“以学生为中心”这一主题,使学生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主动学习。建构主义认为建构知识应该是一个人主动的过程,学生对知识的学习应该是自发的、主动的。二是积极运用知识。学生应该在多种不同环境下积极运用知识,将所学的知识“外化”。三是努力实现自我反馈。根据自身行为的反馈信息,学生能够形成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并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
(二)强调学习环境
建构主义者对教学环境与学习环境进行了区分,前者是由教师控制并主导的,而后者则更加自由。在学习环境中,学习是主动且自由的,学生不仅可以利用环境中的工具和资源完成自己的学习,也可以得到教师的指导和其他学习者的协作与帮助。自由开放式学习环境的设计需要更加注重情景的构造,因为知识总是与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相联系的,且在不同情景下对知识灵活运用的能力是建构知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创造各种与现实相似的虚拟情景,激发学生运用新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愿望,使其对知识进行主动的探索和自主的学习。
(三)坚持合作学习
如果学生孤立地凭借自身的经验对某一知识进行学习,则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必然对知识的建构也是不全面的,同时也缺乏与现实世界的联系。而合作学习则克服了这个缺点,它更加注重团队之间的交流,不同的学生可以在协商互助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完善知识的建构。在设计合作学习方面,教师可以根据具体的学习内容进行分组,给每一个小组特定的学习内容,先在小组内部进行学习、交流、讨论并提出问题和总结小组结论,然后与全班分享小组成果并再次展开全班内的观点交流。[3]这样在合作和交流的过程中,学生可以取长补短,在讨论中汲取他人的观点,完善自身对知识的理解,并激发新的领悟。同时,在合作学习中教师不再只是教授者,还是合作学习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亲自参与到学生对知识建构的过程中,起导向性作用。
二、《金融市场学》课程的教学特点
《金融市场学》是一门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及其各主体行为规律的科学。作为高校金融学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金融市场学》有许多显著特点。
(一)内容重叠,篇幅宏大
《金融市场学》与其他课程的教学内容有很多重叠之处。例如,传统金融市场部分一般是《货币银行学》所侧重介绍的内容;金融衍生产品市场部分是《金融工程学》的主体内容;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证券投资、金融监管等部分则有专门的《国际金融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和《金融监管学》等课程加以对应并详细介绍。在体系方面,一本较为全面的《金融市场学》教材往往除了涵盖上面已提到的内容外,还包括风险投资与二板市场、效率市场理论、金融资产定价理论、国际金融中心、国际金融组织和金融市场风险等内容,俨然是一部范畴众多、体系繁杂、篇幅宏大的金融学小百科全书。《金融市场学》课程的这一特点提高了教师教学时对授课内容安排的设计难度,任何一个知识点的脱节都会增加下一节内容的理解难度。
(二)注重实践,史论结合
《金融市场学》的教学目的就是希望学生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能够对现实中的金融市场体系及其运作状况有较为全面、准确的了解,并在熟悉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基础上具备独立分析和解决金融市场问题的能力。讲授这种旨在将课本的理论运用于实践的学科需要教师借助良好的实践认知和和广阔的历史背景,以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金融市场学》涉及很多历史事实与典故,在讲授《金融市场学》时,要熟悉这些内容,要善于从各种零散、破碎的历史事实与典故中找出相关理论的线索,梳理理论,总结规律。反过来,为了将这些历史讲得有骨有肉,又需要将相关理论贯穿其中,拓宽广度,挖掘深度。
(三)时效性高,开放性强
在这个日益开放和自由化的经济环境中,金融市场的变化可谓日新月异。尤其是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新的交易方式、工具乃至市场层出不穷。教科书的更新步伐难以跟上金融市场的发展步伐,学生不可能永远生活在校园与书本的象牙塔中,他们终将会面对这个迅速发展的市场。一旦他们跨入金融市场,显然仅仅依靠书本上教授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金融市场学》是一门对时效性要求极高的学科,教师在教学时必须时时注意紧跟金融市场领域的最新动态和金融市场理论的最新进展,对市场趋势和热点问题进行有目的、有前瞻的筛选和加工,然后结合课本,合理地给学生传授及时、科学、新颖的知识。
三、基于构建主义的《金融市场学》教学设计
《金融市场学》课程的教学特点决定了建构主义理论对其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将之贯穿于《金融市场学》教学设计,无疑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根据构建主义原理,《金融市场学》应做好如下几点教学设计:
(一)提纲挈领,抓好入门介绍
建构主义强调学习的主动性与自主性。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即一个人一旦对某事物有了浓厚的兴趣,就会主动去求知、去探索、去实践,并在此过程中产生愉快的情绪和体验。爱因斯坦的这一说法为实现构建主义教学原则提供了一种思路——培养兴趣。为了培养学生学习《金融市场学》的兴趣,教学伊始,任课教师就应紧紧抓住师生第一次见面的宝贵机会,充分利用学生对教师的陌生感与对课程的新鲜感和好奇心理,从理论与实践双重视角,提纲挈领地做好入门介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求知欲。对有经验的教师而言,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可供选择的方法有很多。以己为例,为了介绍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和《金融市场学》之间的关系,从而加深学生印象,使其能从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地了解并体会金融市场的重要性和《金融市场学》的学习意义,笔者采用了图解法,具体如图1所示。图1是学生十分熟悉的简单的两部门经济模型,它对现实中市场主体错综复杂的经济金融关系进行了最大程度的简化与抽象。其中,在商品市场上,作为要素的唯一所有者,家庭部门向企业提供生产要素获得收入并凭此购买消费品;而作为唯一的生产者,企业则向家庭购买生产要素生产商品,并将其出售给家庭部门。最初,家庭与企业之间通过直接的物物交换来获得彼此的产品,这种交换不需要货币作为媒介,货币尚未出现,因而也就没有所谓的“金融市场”。但物物交换面临所谓的时间与空间的一致性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人类创造了货币,用来作为交易媒介方便商品交易。随着货币的出现,货币流通产生。但货币流通还不是严格意义的现代金融,只有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家庭部门有了闲余资金,即储蓄,而企业又需要借入资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资金融通才成为可能并必要。于是,金融市场应运而生。金融市场是实现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桥梁,决定着社会资金的融通规模与效率,对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至关重要,对实体经济的发展影响深远。作为一门研究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及其各主体行为规律的学科,《金融市场学》不仅有助于我们深刻认识现实世界和深入了解国民经济如何运行,也有助于我们积极投身现实,成为金融市场的弄潮儿。
(二)讲练结合,突出学生自主性
经过无数人的努力与实践,《金融市场学》的教学内容现已大同小异,其主要内容如图2所示。显然,这些教学内容既涉及一般知识的介绍,又涉及各种理论的应用。因此,在教学时,不能让教师唱独角戏,进行传统的灌输式讲授。相反,应根据建构主义教学原则,突出学生自主性,让学生自己多动手、多练习,实现干中学。这要求任课教师在进行《金融市场学》教学时,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认真备课,对各章节教学内容展开全面、科学的分析,找出重点、难点和热点,授课时精讲、重点讲,甚至只讲这些内容,而对其他内容则需泛讲或略讲;二是抓好学生的课前预习和课后练习,课前将教材中容易理解的章节布置给学生自学,课后有针对性地布置一些练习题和思考题;三是介绍一些与课程密切相关的网络资源和专业报刊杂志,引导学生多浏览这些网站,多看财经报纸杂志,并鼓励其在课堂上多利用获取的第一手资料和数据展开讨论;四是针对教学内容,开列参考教材书目单,让学生广泛阅读各类教材,采众家之长,加宽、加深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三)利用案例,强化合作学习
所谓案例教学就是一种通过使用比较能反映教材内容的实例,让学生展开分析讨论,使其从特殊的实例中归纳出一般原理的教学方法,它通过对具体情境下事件的研究使学生活用课本知识。[4]在教学中选择合适的案例让学生展开讨论能使书本上枯燥的理论形象化、生活化,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和能力。案例教学与建构主义的知识观、学习观和学生观高度契合。因为在案例教学中教师所关注的不再局限于学生对课本中基础理论的掌握,而是学生解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教师还可以从台前走到幕后,给予学生充分发挥其创造性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的机会,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引入小组模式,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具体案例进行研究和探讨,小组成果可以通过ppt和演讲等形式予以展示,然后全体再就小组结论提出问题和发表意见。这种群体间的观点和思想交流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独立思考,而且可以培养学生形成一套适合其自身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在《金融市场学》案例的选择方面,可依据教学内容的不同,采用两种方式来进行:一种是在讲解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时,可以使用一些说明式案例来辅助学生对所学内容进行理解和掌握,例如在讲解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规避功能时,可以通过举一个套期保值的实例让学生对这一抽象概念加以形象化理解。另一种是在讲解应用性较强的基础知识时,可采用讨论性的案例教学模式,例如在讲解股票市场的发行和流通时,可以让学生就目前国际上不同的股票发行制度展开讨论和研究。
办公自动化(OA)是信息化时代企业经营模式的特点,其不仅适应了科技化产业背景要求,也顺应了我国经济转型期的相关要求,为行业经营:请记住我站域名创建了高科技平台。
1.1 功能性
办公软件指可以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幻灯片制作、简单数据库的处理等方面工作的软件。企业走信息化改革之后,对计算机软件功能要求越来越多,这是现实办公事务处理所需要的。办公自动化软件可根据行业用户提供对应的功能,满足日常经营及市场分析等多方面的操作要求,具有广泛的功能性特点。
1.2 多样性
科学技术发展促进了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多样性改造,办公软件产品形式也呈现了不同类别,满足了办公人员多方面的作业要求。例如,金融行业办公软件更加多元化,主要包括微软Office系列、金山WPS系列、永中Office系列等。多样性软件用于行业分析,可减少人工参与金融事务处理的难度,建立了高科技经营模式。
2 金融市场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
金融业是我国新型行业的典型代表,近年来在国民经济总收入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但是,受到经济全球化大市场的影响,国内金融市场依旧面临着不同的波动性,尤其是市场环境变化而扰乱了经营秩序,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金融市场分析是对行业变化的预测性评估,应用计算机软件展开自动化分析活动,主要研究问题包括:
2.1 客观性问题
强调调研活动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符合科学的要求,以求金融市场分析活动中的各种偏差极小化,保证所获信息的真实性。市场客观性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具有无法人工预测的特性,市场分析失误会对经营者决策造成了很大困境。
2.2 系统性问题
金融市场分析是一个计划严密的系统过程,应该按照预定的计划和要求去收集、分析和解释有关资料。金融市场分析是为决策服务的管理工具,企业要积极选用自动化软件辅助办公,及时预测到金融市场可能发生的变化,做好市场决策应对工作。
2.3 营销性问题
市场分析应向决策者提供信息,而非资料。资料是通过营销调研活动所收集到的各种未经处理的事实和数据,它们是形成信息的原料。信息是通过对资料的分析而获得的认识和结论,是对资料进行处理和加工后的产物。
3 办公自动化软件用于金融市场分析
计算机软件是OA系统的核心构成,不同软件可以发挥出多种操控功能,用其作为企业经营调度中心具有多方面优势。笔者认为,办公软件用于金融市场分析必须发挥其功能,将软件功能用于市场分析的多个方面。
3.1 远程办公
远程调控主要是集成金融企业的各项信息,标准配置工资管理、考勤管理、人事管理等极具价值的模块,为市场分析提供更大规模的数据中心。OA系统根据金融市场现状收集相关数据,为软件执行自动化程序提供真实参考,提升了办公人员决策的科学性。
3.2 数据处理
Windows网站服务器与MSSQL数据库的完美结合,使得软件性能得以充分发挥,更可利用多台计算机组成高性能应用集群,全面面向金融市场规模化应用。OA系统用于金融数据处理具有智能化优点,避免了人工参与数据处理的缺陷,使市场分析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更高。
3.3 安全保护
基于OA系统的企业办公软件,在市场数据保护方面也有显着的功能优势。例如,金融数据存取集中控制,避免了数据泄漏的可能;提供数据备份工具,保护金融系统数据安全;这些可以防止商业竞争中数据库资源丢失,影响到金融业经营发展的可持续性,加快了产业结构模式改革。
3.4 定期升级
(一)资金拥有者为了追求较高资金回报率
在农村,普通的农民开始追求较高资金回报率,偏好于把资金投放给比银行存款利率要高的资金需求者,这是因为银行贷款利率、民间的借贷利率比银行存款利率高,加上物价上涨、资产货币化速度加快等经济环境因素影响。
(二)经济活动中需要大量的资金
随着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农村第三产业等发展,这些经济活动需要大量的货币资金,由于正规的金融机构不能全面满足广大资金需求者,所以资金需求者就会利用民间金融来筹集资金来满解决资金需求。
(三)农村金融机构存在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进一步加剧供需双方的矛盾
农村金融机构一方面由于信贷供给规模有限,不能完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由于不能及时、全面、深入的掌握农村金融市场的信息,形成双方的供需信息失衡矛盾,农村金融机构想贷款却找不到“合适”的客户,而众多农民想得到贷款却不能获得贷款。
二、构建农村民间金融监管体系,防范民间金融风险
民间金融活动频繁,组织和活动形式多样而且复杂,这些因素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力度,防范农村民间金融风险。
(一)破解对民间金融监管难的问题
民间金融活动由于复杂性使金融监管部门监管难度增大,凭借现有的农村金融监管方法很难对民间金融起到有效的监管,所以必须创新监管方式,真正形成对民间金融的有效监管。农村金融监管部门必须利用农村金融机构的现有网络资源,从农民资金需求方面进行剖析来掌握民间金融的活动规律,加强对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链监管,防范农村金融市场风险。
(二)加强对民间金融的调控和管理
加强对民间金融的调控,有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是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监管部门坚决保护合法的借贷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证农村民间金融的稳定。建立农村民间金融的市场进入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按照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和农村金融需求情况,对农村民间金融活动进行调控,确保民间金融符合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和农村金融需求。
(三)严厉打击高利贷、从事洗钱、集资诈骗等非法民间金融活动
国家应该严厉打击高利贷、从事洗钱、集资诈骗等非法农村民间金融活动,确保农村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防范农村金融市场的动荡和混乱。
三、充分发挥民间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优势
(一)信息成本低,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效率
民间金融手续简单、活动频繁,灵活又方便的特点受许多农民喜欢,所以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这种生长于基层、发展于基层的农村民间金融,对农村金融市场十分了解,市场信息获取比较容易,这样使民间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减轻,降低市场机会成本,而且获取市场信息的成本较低,降低了金融运行成本,从而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效率。
(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有益补充
由于农村正规金融资源的有限性和民间金融自身的特点,决定了民间金融是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有益补充。民间金融总是可以从农村金融市场细分中寻找到自己的市场发展空间,弥补农村金融市场中空白地带,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全面发展,保障农民生活和生产资金供给。当然,民间金融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制度和金融制度,这样才能对农村经济起到积极性的促进作用。
(三)农村金融的担保机制建立要借力于民间金融的力量
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具有互补作用。因为正规农村金融资金实力雄厚,手续规范,能按照国家经济宏观调控要求进行活动,而农村民间金融灵活、简单,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丰富,获取市场信息成本低,这样就决定了农村民间金融和正规的农村金融具有很强的互补作用。当农村民间金融发展到一定实力时,正规的农村金融可以引入民间金融组织对客户的贷款进行担保,从而确保客户信息的有效性,减轻正规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真正发挥农村民间金融的作用。
四、引导民间金融向正规的金融组织发展
(一)以强大资金实力的大型企业为载体,建立更多小额贷款公司
大型企业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资金流量大,依靠大型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营销网络,建立丰富多彩的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建立,有利于大型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大型企业建立规范、稳健的财务制度,发展现代化、科学的企业内部金融管理。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来满足农民的资金需求,从而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二)充分发挥农民的合作意识,建立更多的资金互助社
一、 贵州农村金融市场概述
(一)贵州农村金融市场特点鲜明
农村金融一直以来都是金融市场的弱势板块,发展不是特别良好,究其原因是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就农村自身特点而言,一是农村地区大多地广而人稀,从而使得整个农村金融市场的交易相当分散;二是农村的基础建设相对城市而言又比较落后,从而使得农村中参与到金融市场的人群相对比较少、金融市场的规模小;三是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尚未建设完全,多数农民缺乏信用记录和凭证,从而使得农村的金融市场收集交易信息的成本高、征信难度大。
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方与供给方也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从需求方来说,农村金融市场的需求方多为农户和一些村镇小微企业。就农户而言,其文化水平相对而言普遍较低,他们缺乏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的了解,但他们存在较大贷款需求;他们的贷款需求多源于农业产品的生产,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具有较强的季节和周期性,故使得他们的贷款具有贷款频次较高的周期性特点;另一方面,由于政策因素的限制,农户可用的有效抵押物品较少。就村镇小微企业而言,一般多属于农业产品行业,而该行业有着易受自然灾害影响、风险高的特点;该类型企业一般资产和规模均较小,同时效益也较为一般甚至较低,从而使得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品;但该类企业的发展往往需要较大的贷款金额。就供给方而言,传统的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方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传统的国有性质的银行,包括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信社;二是传统的民间借贷组织。在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国有性质银行的网点相对城市较少,与整个农村金融市场相适应的金融产品也不多,同时由于考虑到避免坏账的因素,这些银行或多或少表现出“慎贷、惜贷、怕贷”的特点。另外,民间借贷组织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其保障性相对较低,容易出现问题。
(二)政策扶持力度较大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提出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用以改善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问题,意见从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稳步培育发展农村资本市场、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九个方面给出了指导性建议。但当前的贵州农村金融市场依然发展得一般,针对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受限的一系列问题,贵州省内又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整个省份金融市场的发展。2015年期间,贵州省相继出台了《贵州省金融扶贫实施方案》、《贵州省金融业发展六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中国投资协会农业和农村投资专业委员会农村金融贵州促进中心,以此来进一步地推进贵州省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的发展。
(三)仍然是传统金融力量为主,互联网金融尚未完全发力
尽管出台的《贵州省金融业发展六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出应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并力争在在2017年实现2个初具规模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及成立贵州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但在当前的贵州金融市场,传统的国有性质银行仍然是整个市场的主要的中坚力量,另外传统的民间借贷公司也大量存在,而金融服务中介公司以及新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正在逐步发展。阿里巴巴公司推出的“淘宝农村”计划已经在贵州省实现了一定的覆盖率,2015年10月,贵州首家农村淘宝县级运营服务中心运行。对互联网行业而言,城市市场几乎已经饱和成熟,而农村地区则是一片广阔的土壤,因此,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涌入贵州农村地区。正由于互联网的带动,互联网金融也正在贵州的农村地区发展起来。但目前为止,互联网金融尚未完全发挥出其巨大的作用力,其对整个贵州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仍待挖掘。
二、 互联网金融概述
关于互联网金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传统金融行业以互联网为交易工具和媒介来改善提供服务的方式,即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的渗透,也包括互联网行业向金融行业的渗透。后者就是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它强调的是用互联网的精神和思维去更好的提供金融服务,相较于传统的金融行业所提品和服务,它更像是一种新的服务方式。谢平将互联网金融定义成不同于间接融资模式和直接融资模式的第三种金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实现直接交易,交易十分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低、有效地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
互联网金融主要的理论基础:长尾理论。与一般的企业或行业所遵照的二八原则不同,互联网金融遵循的最基本思想就是长尾理论。长尾理论是由美国人克里斯・安德森提出,与一般的企业或行业所遵循的二八理论不同的是,长尾理论关注利基市场,它关注分散较小的市场需求,并通过将这些极小的需求汇聚成一个特别的市场,这个市场的总额并不低,并且十分可观。
科技推动世界进步,科技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技融入了生活,融入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并且都起着无可替代、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科技创新带来的技术改革不断推动者金融市场的发展。科技创新带来产品的更新换代,产业的深化发展,支持着金融体系的健康茁壮发展。科技创新与金融市场逐渐趋于一体化,坚持科技创新已经成为了金融市场的最关键竞争要素。这也是科技创新与金融相互融合,紧密联系的必然结果。只有把握了科技创新,才能在金融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一、科技创新与金融之间的关系。
科技创新和金融之间相互依存,共同促进。
(一)科技创新需要金融的支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先生认为,现代科技技术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因为科技创新,是一个实验过程,结果未知,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同时即使实验成功了,还需要进行市场开发,这也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当然,如果成功了,最后带来的收益也是不菲的,同时也提升了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展了企业的市场份额。而金融市场就是一个充满风险的地方,附带不同程度风险的市场主体在这里进行资产的交换,风险的组合,契约的订立。金融市场的这种特质和科技创新有异曲同工之妙。无论是在科技创新的研发初期,还是成功后的市场开拓时期,都存在大风险和大收益,传统的融资渠道大多都在观望,而金融市场特质表明金融市场有这个魄力支持高风险高收益的科技创新。
(二)科技创新促进金融发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作为出资方,金融市场更是科技创新的主要受益者。而科技创新带来的产品改进,产业改革,都为金融市场源源不断地注入了活力,扩展了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驱动着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如何将科技创新与金融完美结合。
(一)增强对科技创新和金融结合的认识。
金融科技创新也是自主创新体系中的一类,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在这方面,人们对此的意识不足,同样,保护也不足。所以,促进科技与金融的完美结合,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改变人们的传统理念,促进其重新认识科技创新与金融结合的意义。然后对于金融科技创新进行记录造册,保护其知识产权和专利权,为科技创新与金融的结合打开新局面。
(二)完善科技创新和金融结合的相关制度。
目前,我国对于金融市场的限制条约较多,对于金融市场的干预较多,金融市场并不能完全发挥其市场自动调节功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金融市场中各色机构业务,金融工具等都有诸多限制,这些都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金融和科技创新的完美结合。
完善科技创新和金融结合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首先需要放宽对于金融市场的管制,给予金融市场一个自主调节机制发挥功效的机会和平台,让市场活跃起来。其次,应当鼓励金融市场的科技创新。比如,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比较优惠的贷款或者优惠政策等,大力促进科技的创新活动,推动金融市场的繁荣。最后,应当建立一个信息和信用平台,避免信息不对等带来的决策错误,同时,强化信用担保机构,补充市场中中小科技企业的信用度,降低交易成本。
(三)结合科技企业实际情况,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在金融市场进行科技创新,构建出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丰富金融市场的组成元素。国家应该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对于中小型科技企业更应该大力扶持。构建一套科技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帮助符合规定的科技创新企业的上市。同时,对于此类企业之间的再次融资以及市场化的并购重组都给予支持和一定优惠扶助政策。和国外发达的金融市场相比较,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发展也避开了大开大阖的路子,而是小步跑,这其中诚然有国家政策管理严格,政府部门干预较多的因素在内,但是也有金融市场自身体系单一,中小型科技企业势单力薄,经不起风浪吹打。所以,对于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的帮扶,同时也是在加快多层次、多元化金融体系的构建速度。只有不断地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严格交易市场的制度和监督,降低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不论是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司,都应该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科技创新与金融互融,互动,更新金融工具,完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机制,并且简化发行流程。
三、结语。
科技创新和金融市场之间的完美结合是近年来金融与科技创新逐渐趋于一体化的最终目标。虽然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发展尚不完善,国家对于金融业的管制也比较严厉,但是科技创新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在金融市场体现得淋漓尽致。逐渐丰满的由各色科技企业带动发展构建的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以及强化的外在制度环境和人们对于科技创新和金融市场结合的再认识都促进了科技创新与金融的结合,推动了科技创新与金融相互融合,互动互助的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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