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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发展历程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党和国家执政兴国的一项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尚无先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创新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不成熟到逐步完善的过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与国家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同步,大体经历了尝试探索、逐步推广和深化发展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尝试探索时期(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1999年)。这一时期高校审计经历了创业打基础、发展上水平、曲折再发展的过程,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以校办企业厂长(经理)离任审计为核心,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和初步探索,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是逐步推广时期(1999年至2006年)。2000年,教育部按照两个《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2004年,为贯彻审计署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第17号令颁布了修订后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此外,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先后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20个具体准则以及两个实务指南。一系列制度的完善,有力地推动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一时期高校处级干部、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广泛开展,有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还把审计对象扩大到局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为高校审计新的重点和亮点。第三阶段是深化发展时期(2006年至今)。2006年2月,经济责任审计正式写入审计法。2007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印发《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2011年,教育部为贯彻落实《规定》,印发《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经济责任审计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这一时期,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在制度机制、技术方法、效果效能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的主要经验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和探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成为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结工作开展较好的高校的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高校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度重视目前,大部分高校领导已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在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审阅审计报告,并作出重要批示。在高校有关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经济责任审计环境不断改善,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审计经费得到保障,这为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2.组织协调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纪检、组织、审计、监察、人事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各部门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3.制度健全,程序规范高校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操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实施审计时严格按照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现场实施审计、起草审计报告并征求审计意见、出具审计结果报告等文书、推进审计整改以及审计回访等程序,并组织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意见反馈会等,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范性和影响力。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以及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关注度越来越高,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展还很不平衡从全国层面讲,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很不平衡。与开展较好的高校相比,有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薄弱,有的因为各种原因还未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的因审计力量有限等原因,审计覆盖面不够;有的相关职能部门未介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或介入力度不够;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仍然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层面,审计质量不高。这些都严重制约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整体发展。2.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还不到位落实审计整改的各项措施是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功能、体现审计效果的重要环节。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存在就事论事多、账面调整多、承诺整改多、相互警示少的“三多一少”现象。有的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审计整改责任、时限、措施不明确,未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跟踪回访机制等,造成审计建议未能得到有效落实;有的对审计发现问题分析不够深入,仅对表面现象进行整改,未能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层面建立长效机制,屡审屡犯情况严重;有的存在避重就轻、敷衍了事、故意拖延的现象,或者主观上有意识地进行“选择性整改”,对自身有利的,就积极整改,而对影响自身利益的,则消极对待。审计整改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3.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还不理想经济责任审计以客观事实为准绳,通过审计查证对领导干部是否履行或是否正确履行经济责任作出评价和判断,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后续管理等提供了依据,理应成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审计成果转化滞后的现象,很多高校都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学校选人、用人机制相脱节,前任领导和现任领导责任界定不清,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造成审计流于形式。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还处于探索阶段,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还未能有效结合,广大党员、干部的知情权还未能得到充分尊重,审计结果运用还局限在较小范围。4.经济责任审计机构队伍建设还不完善随着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教育教学规模日益扩大,教育经济活动更加复杂,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与审计资源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目前,有些高校还未独立设置内审机构,有的虽然有内审机构,但人员专业结构较单一,未能建立一支拥有财务、审计、工程、计算机等多学科专业背景以及年龄结构梯次合理的审计队伍,造成审计力量无法满足大批领导干部因调任、转任、转岗、免职、退休、辞职等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审计覆盖面、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都受到制约。
四、深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随着《规定》的颁布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高校应以此为契机,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拓展范围,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按照《规定》的要求,当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涵盖了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所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这要求高校进一步扩展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力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规定》第五条是关于审计依据以及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两种审计方式的规定,高校应进一步扩大任中审计的覆盖面,前移监督关口,增强审计的实效性。
(二)明确管理权限,加强协调沟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原则是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而不是按照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固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因此,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遵循“谁任命,谁审计”的原则,组织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更多地支持并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特别是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高校,要尽快建立并使之运转起来;已经建立的,要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沟通协调。
(三)落实审计整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审计不整改,就等于没有审计”,高校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部门现任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审计整改时间表、积极落实整改具体措施,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范围,加大问责力度,切实提高整改的质量和效果。
(四)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高校应结合学校干部管理和监督需要,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干部选拔任用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作为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避免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以及“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审计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逐步探索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在人类产生之出,就产生了监督,监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要结果,能够方便加强管理和控制,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已成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随着国家对部队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加强,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强调加强部队的反腐创廉工作后,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对部队经济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审计工作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为部队发展的一大问题,为此,笔者以消防部队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了消防部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消防部队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观点和意见,为经济责任审计在部队的深入推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新形势下消防部队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人员和岗位设置不合理
为了加强消防部队的审计作,面对反腐的新形势,消防部队设置了纪保督察科的队伍编制,该科室直接归属于消防部队的纪委和政治处管辖,其审计工作职责主要是针对消防部队的审计工作开展进行各种部署,并将审计工作落实到每个基层大队。虽然该科室的设置对于加强部队的审计工作有一定的贡献,但是消防部队的经济责任审计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审计专业知识欠缺,由于纪保督察科成员的选任大多数下侧重于纪检方面的干部,他们当中很多干部没有审计方面的知识,对审计准则和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同时在开展审计工作时也缺乏相应的培训,这造成了纪检干部在审计过程中积极性不高。第二,工作量大,由于纪保督察科涉及到了督察、纪检、和审计等各种不同的业务,使得督察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缺乏足够的精力,并且也缺乏审计培训的时间;最后,由于纪保督察科成员编制少,有些小的支队不能配齐配全干部,造成审计专业技术岗位存在“空缺”的现象,导致缺乏足够的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
(二)审计工作效率不高
消防部队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审计工作效率不高。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队缺乏独立的审计部门,消防部队的相关干部在组建审计工作小组开展审计工作时,主要是靠各个部门临时抽取骨干组成。这种临时性的组合使得被抽调的骨干人员面临较多的任务,甚至与他们平常的工作发生冲突,无法为审计组工作预留必要的审计时间,这影响了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开展。另外一方面,由于消防部队部分审计领导缺乏审计方面的知识,对审计准则、审计法规等方面也不了解,没有充分意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对消防部队的重要性,导致他们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流于形式,失去了审计的鉴定以及监督作用,无法为消防部队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三)审计评价及审计结果运用不完善
首先,在消防部队的审计评价方面,由于审计领导对审计的评价主要集中在表面上,没有深层次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系统的、有针对性的对审计结果进行评价,也就无法认识到领导决策和财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审计工作人员得出的审计意见针对性不强。其次,在对审计结果运用方面。作为监督部门,消防部队在选拨任用方面,主要的依据之一就是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由于消防部队在干部选拨先于离任审计,导致在选拨干部时对经济审计结果的应用不够。
二、进一步规范消防部队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组织结构
为了加强消防部队的审计工作,必须落实消防部队的编制,为消防部队选择合适的审计工作人员,为消防部队开展审计工作提供人员保障。除此之外,对于这些审计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培训和指导,定期让他们参与到审计方面的培训中,及时了解审计的政策和法规。定期开展审计培训工作,为审计人员提供审计项目实践的机会,提升个人审计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具备开展审计工作所具备的一般能力和技术能力。
(二)实现消防部门联合审计机制
由于当前部分消防部队的领导干部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程度意识不够,为此,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干部的培训,提升他们对审计的认识,自觉参与到审计工作中来,让他们充分意识到审计工作对消防部队的重要性。消防部门的财务部门、装备部门等职能科室应该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除此在外,消防部队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审计流程要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部队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并且要在审计过程中及时搜集审计证据,得出的审计结果要有充分的依据,切实提升审计意见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三)科学利用审计成果
消防部队审计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审计工作手册以及消防部队关于审计适用的条款,根据这些法律条款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评价,提升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在审计结果正确性的基础上加强对审计成果的利用,在干部选拨应用过程中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比如可以将审计成果应用到财务管理、消防部队的廉政建设中来,并将审计结果定期向外公开,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利用审计成果。
作者:张玲 刘俐 单位:唐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参考文献:
[1]邓松涛.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和特征[J].现代经济信息,2016
通过审计,全面摸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清领导者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对其作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考核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书,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如下:
1、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2、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3、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4、xx同志任xx卫生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5、xx同志任xx市经贸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时间范围: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
四、审计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一)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此项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内容。主要以真实性为重点,把握好三个关口或关键控制点,即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和决算的编制。
(二)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管理情况。主要审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是否认真执行了“收支两条线”,有无隐瞒、拖欠、截留、坐支问题,是否严格按收支计划使用资金并纳入决算报表体系,有无损失和浪费等问题。
(三)往来帐项的管理和清理情况。首先审查往来帐项的真实性,要摸清往来帐项所反映的实际内容,是否存在收入挂往来科目的情况,其次是要重点关注资金数额大、时间长的往来帐项,尤其要关注呆帐、死帐的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损失挂往来的情况,对呆帐和死帐,是否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了认真、积极地清理。对于有问题甚至有个人行为的往来帐项,要摸清其来龙去脉,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落实经济责任。
(四)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即内部控制系统评审。通过评价内部控制系统来确定审计的范围和适当的程序,能够显著地提高审计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借助内部控制系统评价的结果,能够有效地发现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促进其加以改进和完善。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对该部分资金的审计,主要审查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开支是否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六)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审查资产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资产的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资产的处置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报批程序,是否存在因管理不严而造成人为丢失、毁损的情况,是否存在个人或小集体长期无偿占用国有资产的情况,资产的处置中是否因处置不当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资产的收益是否得以体现等。
二、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
对投资项目的审计,首先要摸清投资的性质和种类,然后有重点地选择几个项目(好的和差的典型)有步骤地审计其可行性论证和立项情况,投资方案情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项目预决算情况,投资效益及效果情况。对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审计,首先也要摸清在领导干部任期内,都有哪些经济决策事项,选择重大的事项审查其决策的背景、决策的过程、决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决策的效果情况。以此来确定和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三、行业经济指标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要把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有机的结合起来考虑,即首先选择一套能够科学反映经济成果的经济指标体系,通过审计或采集,进行量化的综合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再作出准确的定性结论。必须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选择使用那些最能综合地反映领导干部业绩的经济指标。对于部门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要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围绕本部门的主要工作任务,选择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运作时间较长、政策性较强的资金,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方法,收集数据资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汇总、整理、归纳和比较分析,以全面、准确的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或责任。
四、领导者本人执行廉政纪律情况
通过对帐务的审计,审查领导干部本人是否违规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项费用,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为个人或小集体发放各种钱物的问题,甚至挪用、贪污公款的行为,是否存在个人长期无偿占用、甚至侵占公共财产的行为。
五、审计组织和要求
(一)通过局务会讨论,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项目情况分五个审计小组,各小组组成人员为:
1、xx同志任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长:xx,成员:xxxxxxxx。
2、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长:xx,成员:xxxxxxxx。
3、xx同志任xx镇镇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长:xx,成员:xxxxxxxx。
4、xx同志任xx市卫生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长:xx,成员:xxxxxxxx。
5、xx同志任xx市贸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长:xx,成员,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xxxxxxxx。
(二)各审计小组务必于2006年5月15日至16日进驻被审计单位,并认真开展好审前调查,掌握详细资料,报批各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高等院校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高校工作的开展以及未来发展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高校内部审计人员从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等多个方面对于高校领导干部进行业绩工作的考核,并对高校各部门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出更富有针对性的建议,进而提升高校各部门的工作水平,推动高校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目前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不问,需要我们进一步的解决。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存在不足
(一)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认识不到位
作为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一部分,高校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项审计工作来说,本身就是具备例行性和常规性的特征,主要是指学校部门领导离职、调岗时都应该接受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对其任期时的经济责任审计。但是目前部分高校审计人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只是高校领导干部职业工作中的例行检查,并只是在其离职时会对其进行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就是的部分高校对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注度不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都只是走个形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
(二)没有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有效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而缺失或者没有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很容易造成审计人员无法把握违规违纪和重大损失上的有效指导,使得高校审计结果中受认为因素影响较大。伴随着人们对于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更深层次的认识,不少学者也在不断进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也制定出了一个比较完善和科学的指标体系,但是由于每所高校自身特点的不同,管理制度的差异,也就是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并适用于每所学校。另外就是现有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人为因素较多,客观因素较少。这样的审计指标体系,便很难对高校领导干部做出科学公正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进一步降低和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评价质量和利用价值。
(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没有得到有效的运用
目前我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需要是对于高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评价工作,利用规范和合理的审计程度对于高校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确实能够查出很多方面的问题,包括一些违法违纪的问题。但是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高校审计结果在运用上还有所欠缺,很多高校都没有将审计结果进行充分的运用,更没有运用到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中去,对于高校中被审计人员职业生涯产生了很大不利影响。
(四)高校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当前,部分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中存在审计人员配备不全,审计人员专业知识较低,更有是很多审计工作人员和被审计人员之间是非常熟悉的同事关系,这样对于审计工作的开展十分不利。另外就是伴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高校也都加快了领导干部的轮换速度,审计人员都面临着繁重的任务,从而造成审计评价工作的准确性降低。因此,强化高校审计队伍建议,已经成为了高校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对策
(一)构建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完善高校审计工作首先应该从高校制度建设入手,构建完善和相应的约束机制,从而保证高校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和高校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构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需要高校人事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为高校考核干部的必要程度,这样在进行干部调整工作能够有效避免大批量的进行,将“先审计后离任”这一制度真正的落实到位。
(二)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做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另一方面就是建立一个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需要高校主管部分结合现行的教育审计规范,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作为教育审计规范中一部分,进而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和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集合,同时对于被审计人员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情况作出公正和客观的评价。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还能够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和经济责任的界定。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就必须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全面审计就是对于那些尚未离职,但是长期没有接受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充分和全面的履行审计监督制度。突出重点就是指对于高校中那些管理财务的重要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审计,并将高校审计的重心放在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上。
(四)强化高校审计队伍建设
强化高校审计队伍建设是确保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的关键,由于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审计风险较高。因此,提升高校经济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全面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点,做好审计工作中的风险防范工作,从而保证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适应新形势下对于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要求。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审计监督形式建立、发展起来。近几年,高校内部审计也在逐步探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但由于此项工作开展时间短,经验不足,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何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积极探索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是摆在我们审计工作者面前的课题。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着力点。
一、工作基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要建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
在长期的审计工作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是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和客观要求,所以,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也要做到制度先行,并在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进行修订和完善。特别要在制度中明确被审计对象、审计原则、审计内容、审计程序、联席会议制度、审计结果利用以及审计工作责任等内容,并要明确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和纪委、监察处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该负有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审计结果要作为考察、考核、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这样,才能使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从源头上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严肃性的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复杂,要求高,为建立起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要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一般来说,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应由组织部门牵头召开,成员由纪委、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工会、财务处和审计处领导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商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审议审计报告,监督检查审计结果利用和整改落实等情况,特别是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把握不准、责任不清、审计小组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席会议集体审定。通过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学校组织、人事、纪委、监督处等相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协调、沟通的作用,形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合力,同时也规避了审计风险。
3.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和工作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是审计人员必须遵循的基本步骤,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操作规程。首先,组织部门委托是立项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前提,;其次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是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在经济责任审计立项后,要根据审计项目实际需要,组织安排人员成立审计组,明确人员分工,然后按审计程序,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干部个人及所在单位),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见面会,也称进点会,在正式实施审计前召开,组织部、审计处、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要干部参加,具体提出审计工作要求以及做好联系沟通工作,同时,逐步推进审计公示制度,在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进行审前公示,向广大教职工公布审计事项,也欢迎反映问题,监督工作,最后进入审计实施阶段。
二、工作实效――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几个环节
1.抓好审计调查取证环节
审计调查取证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环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要根据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的情况,通过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取得真实可靠的审计证据。
一是做好审前调查,这是开展审计的基础性工作。在正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前,应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审前调查。首先是制定详细周密的调查方案,针对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拟定调查提纲,对调查内容和人员进行分工;其次是深入细致开展审前调查,采取调查和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内部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调查主要是走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组织部门、财务部门等,了解是否有群众举报以及反映问题等情况,在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内部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基本情况,如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被审计干部的职责范围,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有关重大经济决策事项和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情况等。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制定审计方案,确定审计重点。
二是做好审中调查取证,这是审计实施阶段的重要工作。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除了运用常规的审计取证的方法,如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就审计中遇到的问题,还可以运用以下方法收集了解有关情况,如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听取广大干部职工对被审计干部的反映和评价,特别是职责履行、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纪要、函件、通知等,以掌握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在调查取证中,首先是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围绕审计方案和重要内容进行调查取证,特别是针对内控制度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其次是去伪取真、去粗取精,把审计调查所取得的资料进行汇总和梳理,注意发现重要线索,并分析性质和重要程度选取审计证据。通过审计调查取证,可以有力地支持我们的审计意见,为审计评价提供证据支撑。
2.抓好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撰写环节
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的撰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加之高校也未建立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给审计评价和审计报告撰写带来一定的难度。
一是做好审计评价。经过充分的审计取证,下一步就是要把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最后落实到对被审计干部的审计评价上。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通过对其所在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对被审计干部应负有的经济责任进行综合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基本原则。审计评价首先是围绕被审计干部的相关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不能把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和对被审计干部业绩全面评价等同起来,同时对于依据不足、性质不明、责任不清或政策法规不明确的事项,不写入审计报告,更不做出评价;其次要注意区分责任,要划清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前任责任和后任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最后要肯定与否定相结合,既要肯定被审计干部任职期间的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对于履行经济责任成绩突出的,应建议组织部门给予其表扬,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落实责任,坚决整改。这样,审计评价客观公平,实事求是,才能得到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肯定和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的认同。
二是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制。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很大程度上反映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上,所以,要重视审计报告的撰写与审定。首先,审计小组在充分取证的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其次,审计组长(一般为审计处处长)对初稿进行复核,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对存在问题和审计意见,特别是涉及到被审计干部评价和责任界定,要十分谨慎,如有必要,要求审计小组再进一步核实和取证,在此基础上修改审计报告,审计组长审核后作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被审计干部及所在单位征求意见,有异议则审计小组再次核实并报审计组长审核;最后,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成员集体审议审计报告,特别是对于审计评价做到集体审议并最终定性,落实责任。这样,审计报告经过三级复核,提高了审计报告质量,达到了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3.抓好审计结果利用环节
开展审计工作,发现问题不是目的,纠正错误、整改问题,以促进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这才是审计的目标。首先,要通过制度详细规定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考察、考核、提拔任用、奖惩的依据,审计结果报告要进入干部个人档案和廉政档案,对于审计查出的有关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应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交由干部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其次,要注重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要将发现的问题写入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后,与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和被审计干部交换意见,对反映的存在问题以及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审计干部所在单位和被审计干部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写进正式印发的审计报告,改变以往审完即止的状况,真正发挥了审计的“纠、帮、促”的作用。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单单靠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的力量难以发挥出其巨大的威力和震慑力。只有学校领导重视和支持,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才能发挥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大效力。我们相信,随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开展,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会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贺长雄,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形成与防范[J].陕西审计,2003,(1):16
一、明确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对乡镇领导任职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所有相关站、所、办的全部财产及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等方面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它将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深入查清任职期间的职责范围、工作业绩、财务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突出对农、林、牧、副、渔及第二、三产业达到的总产值、农村经济总收入、人均收入完成情况和招商引资效益情况的审查。
二是任期内乡镇政府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查其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情况,决算和预算是否一致,如有大的差别,究其产生的原因。
三是任期内乡镇债权、债务变化情况。突出对往来账项的审查,仔细核对往来账项的真实性,看有无收入挂往来或转移支出的现象。通过审查账簿和凭证,看账实是否相符,注意对影响损益的各种因素的审查。
四是任期内国有资产经营及存量增减变化情况。具体审查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固定资产是否账实相符、有无化公为私和毁损流失、有无违规资金运用、债权是否真实。通过对被审计对象任职前后净资产的比较,计算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资产收益率,以考核其任期内国有资产是否保值增值。
五是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突出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审查,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了科学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是否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有无失控点,有无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而发生违纪行为,对已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等。
六是任期内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查单位收支的真实性,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有无违反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用公款请客送礼、挥霍浪费等现象;有无、贪污受贿行为,有无虚报经济指标、偷漏税金等行为。
七是个人廉政情况。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与有关人员谈话,看个人在经济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
八是任期内重大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效益情况。通过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监管情况;建设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进行审查,分析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二、讲究方法,灵活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关注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努力提高审计质量,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开展审计:
一是要采取多种审计方式相结合。要做到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已经完成的常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资料,搞好本次经济责任审计,以提高审计效率;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将审计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及时处理和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通过查询有关的谈话记录、会议记录、有关文件、召开座谈会等,了解掌握账面上没有反映的情况。
二是要延伸审计。检查财政、财务管理可能存在的转移资金、转嫁负担给下属单位行为;向重点投资项目或计划进行延伸,检查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从而更加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三、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好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准确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市委、市政府对干部提拔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任职期间使用财政资金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要坚持分清直接与间接责任界线的原则。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单位的管理应负全面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应由其承担。按照经济责任制的分工原则,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对其分工负责或直接主管的事项负直接责任;由其他领导成员分工负责或主管事项的那部分责任,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间接责任。
二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地评价业绩和责任。坚持全面地看待问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分析客观因素对领导干部的影响。
三是要坚持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准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能超越审计职能范围对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领导作风和群众关系等进行评价。
四是要坚持依法审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审计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
四、提高素质,增强防范审计风险控制
为了有效地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规范审计工作程序,严格做到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在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增强风险意识。在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过程中,审计风险的控制不容忽视。审计人员必须增强审计风险意识,刻苦学习钻研审计专业知识,掌握审计专业技能,提高审计专业水平。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程序,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到作出审计处理决定等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避免审计执法的随意性。同时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监控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审计质量抽查、复核、考核制度,严格审计质量标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每个审计项目都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尽量避免或减少审计风险。
对于高校而言,内部经济审计具体指代审计机构面向领导干部,围绕财务收支情况与经济活动开展审计、核实以及评价行为。现阶段,各个高校为调整和优化内部经济审计工作,编制了适宜的审计制度,同时出台审计规范,部分通过学校文件来颁布,还有一些借助内部规定进行颁布,这可完善相关配套体制。从总体层面而言,经济审计工作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并慢慢跻身内部审计行列。相关调查表明,在大多数学校中,经济审计均经由授权开展,且授权部门主要为组织部门。这表明,各所高校在审计授权中达成了一致,满足经济审计标准与特点。审计报告主要涉及审计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评价活动与改进意见等不同内容。即便高校审计报告与评价活动包括近乎相同的内容,然而,从具体层面而言,要求编制合理的体制。
二、高校内部经济审计实践问题
(一)宣传不到位
因学习宣传不到位,高校领导与群众尚未形成全面的经济审计认识,尤其是领导干部,思想态度不端正,无法将经济审计看作普通的经济监督手段,有些错误地理解为仅仅是问题干部方可被审,还有一些认为经济审计必然会查出问题,使得干部经济审计无法寻找有效突破口。另外,还存在下述不正确的认识:只针对领导干部开展审计工作,且调任或晋升已流出明确意向,经济审计流于形式。
(二)审计内容不完整
现阶段,对高校而言,内部经济审计较为合理,其中审计内容以财政情况与财务收支为主,主要围绕真实性、科学性与有效性,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关键经济决策流程规范性、经济资源利用程度展开检查。但忽略经济性,无视成效。另外,高校不属于盈利机构,它是培养人才的主要摇篮,也是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基本场所,当评判高校效益时,不允许单纯考虑经济效益,还应兼顾社会效益。然而,审计与评价涉及的社会效益却面临较大难度。
(三)审计具有滞后性
现阶段,大多数高校均是彻底调任领导或者完全退休后方开展经济审计,此种模式不满足先审计、后调任体制。另外,由于工作需求的作用,不可避免会遭遇领导干部一起转岗或者离任现象,引发审计工作繁忙、时间紧迫与工作人员短缺等问题。同时,一些高校因缺少内部专职人员,外加业务水平的制约,严重阻碍了审计工作的开展。上述因素均会引发经济审计滞后问题,进而降低审计质量。
(四)审计评价指标机制缺少有效性
一般条件下,任务书中并未提出具体的责任,无法开展量化考核,更不能有效、真实评价待审计者。在工作实践过程,因缺少详细的量化标准,未编制规范的评价标准,使得审计评价缺少规范性,存在盲目性。
(五)经济审计尚未摆脱财务收支审计
现阶段,在各所高校,主要面向财政收支开展审计工作,审计形式停留在就账审账,缺少深入调查。例如,待审查对象是否存在小金库、是否存在账外账、是否存在因决策失误而引发的资产流失问题。由于侧重点模糊,不满足经济审计标准,无法完全展现经济审计报告自身的价值,审计结果也无法引起领导干部的关注。
(六)审计人员短缺
因大量调动、集中任免,统一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任务繁重,加剧了其与审计人员数量之间的矛盾,直接关乎着审计效果,并可能降低审计质量。突击性审计一般无法实现预期效果,外加因责任人长期任职,因审计力量不足,无法准确捋顺经济问题,使得审计开展不全面,制约审计质量。
三、开展经验与改进对策
(一)强化领导,提升宣传力度
明确领导认识在经济审计开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因审计工作涉及多项内容,较为艰巨,学校领导应引起重视,密切关注审计工作进展,提出对策,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全面监督,合理指导,进而增强自信心,提升责任感。高校经济审计具有系统性,大部分人均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不了解审计流程,因此,配合不到位。针对这一情况,应强化领导,提升宣传力度,让工作人员明确经济审计在增强责任心、整改工作风气、促进廉政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在具体的工作环节,审计部门应主动沟通相关部门,掌握年度审计项目,同时,列入技术范畴。以此来让审计部门科学编排工作时间,规避突击性任务,提升科学性,降低盲目性,规范开展审计工作。
(二)完善经济审计内容
经济审计的本质为绩效审计,且具有人格化特性,因此,经济审计不仅要满足法律规范,还应增设效益性内容,同时,结合具体的审计对象,明确重点内容,以院系领导审计为例,不仅要结合预决算审核,还应参照教育服务产出,联系社会效益,并剖析投入产出比,科学评价经费使用;在部门领导审计中,主要围绕审计预决算落实与内部控制展开审计。
(三)优化配套体制
首先,大力开展立法建设,依托正在使用的审计法实施修改与调整,完善与领导干部审计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经济审计依法、规范开展;其次,详细设定责任追究体系,针对由于不面向调任领导实施经济审计与经济审计不完全而引发用人失察、出现错误等问题进行严肃追究,同时编制具体的追究规范;最后,各个领域应编制适应自身,且规范、合理的指标体系,规范评价口径,统一制定评价标准,增加评价活动的可行性。
(四)构建完整、合理的经济评价机制
因高校自身具有特殊性,评价经济活动不仅牵扯事业单位基本特性,还需兼顾企业单位自身性质。高校需要从自身着手,构建完整、合理的经济评价机制,不断规范和优化审计评价工作,以此来提升审计工作的可行性,增加审计结果的客观性。编制经济评价机制时,一定要坚持公正、关联与可比性原则,合理利用定量以及定性分析方法,从标准、规范、经济、有效等着手有效编制。
(五)创新审计方法,改善审计质量
首先,开展审计工作之前,广泛收集资料文件,并在此之上,深入剖析审计风险点,掌握控制措施,同时编制详细的审计方案。为此,待审计人员应撰写述职报告,虚心听取述职报告,进而帮助审计人员进一步掌握具体情况,降低盲目性;其次,准确把控审计重点,强调审计目标的落实,明确重大经济决策流程以及开展效果,关心资产负债损益,重视内控制度编制。并借助调查问卷与举报信箱等形式,搜集和掌握更多与经济审计相关的信息;最后,严格开展复核工作,具体指代核检审计底稿、检查审计报告,有效找到审计错误,改善审计质量。增加与待审计对象之间的交流。另外,全面开发审计软件,大面积推广使用,以此来控制误差、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审计风险。
(六)重视审计队伍建设,增强业务素质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第四条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任职期间内的下列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三)失职、渎职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条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对其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以外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晋升、转任、轮岗、降职、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应当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第八条被审计领导应当在收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审计组提交本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
(二)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的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领导干部直接决定或参与决定的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情况;
(四)领导干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情况;
(五)需要向审计组说明的其它情况。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九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全面、如实地提供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的经济工作中长期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二)主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及其完成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
(四)重大投资决策和国有资产处置决定及其实施结果情况;
(五)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资料以及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六)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记录)、会议资料;
(七)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八)审计组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对审计组要求提供的资料,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并应当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
第十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有关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主要包括;
(一)领导干部任期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经济管理绩效情况;
(二)领导干部任期内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或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三)领导干部任期内投资、担保、资金筹集和使用、资产转让等重大决策及其实施情况;
(四)领导干部任期内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交通工具、办公物品移交情况;
(五)对单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遵循性、有效性进行评价;
(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在审计的基础上,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分清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
第十一条内审机构独立开展审计,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不得拒绝、阻碍,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十二条内审机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有权就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用书面、座谈等形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内审机构工作,如实向审计组反映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内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遇有审计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商请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及时协助解决。
第十四条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内审机构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施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与其相关的重要经济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测评情况;
(四)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
(五)被审计领导干部对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六)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主要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和改进建议;
(七)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第十五条审计组向内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一步核实。根据所核实的情况对审计报告做出必要修改,并将他们的书面意见一并提交内审机构,同时将核实和修改的情况告知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
第十六条内审机构审定审计报告后,应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附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同时抄送上级审计部门及本级组织人事、纪检部门。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报告,作为对领导干部任用、免职、辞职、解聘、退休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审计中发现领导干部涉及下列问题且情节严重的,在报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及时移交单位纪检部门或区纪委、区监察局处理:
1、指使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虚报经营业绩的;
2、侵占本单位或下属单位财物的;
3、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
4、违反规定将资金借贷他人的;
一、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的涵义
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运用审计程序和方法,对财经岗位人员任职期间所从事经济活动的行为实施的审计监督。
对这一概念可以理解如下: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的主体和其他审计类型相同,都是各级审计部门;审计的客体是担负经费物资计划、分配和使用管理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财经岗位人员任职期间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审计的目标是加强经费物资使用管理,提高经费物资使用效益,监督财经岗位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对财经岗位人员做出客观公正的审计评价。
二、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的重要性
1、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的需要
随着国家建设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未来的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审计只有不断地改革创新,适应新情况、新变化,才能继续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管理工作。近年来,国家经济投入逐年加大,财经岗位人员在经济活动中的职能作用日益突显,但对其履责的监督管理却一直是个薄弱环节,财经岗位人员不作为、不尽责行为越来越多,甚至触犯法律法规,给经济建设带来负面影响。对此,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来规范财经岗位人员的履责行为。实施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可以督促相关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提高综合能力素质,从而达到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目的。
2、监督财经岗位人员正确用权的需要
随着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国家经济投入不断加大,经费被逐级分配到各级单位使用管理。财经岗位人员普遍担负着经费物资的计划、分配、使用管理等职责,拥有着非常重要的建议权和执行权。这类人员管理使用的经费物资越来越多,权力越来越大,责任越来越重,但与之相配套的监督管理机制却尚未建全完善。随着财经岗位人员手中权力的日益膨胀及思想防线的松动,出现了利用权力搞权钱交易、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现象。近年来,多起经济案件的发生证实了这一点。由此可见,针对财经岗位人员建立有效的审计监督机制非常必要。实施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是加强财经岗位人员监督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通过审计监督可以起到预警监督作用,达到促使财经岗位人员正确用权的目标。
3、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需要
胡主席强调指出,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防止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努力建立教育、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可见,审计监督在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最后一道“关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通过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可以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审计监督体系,达到健全优化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目标。
三、实施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的对策思路
作为一项探索性的审计监督制度,如何在实践工作中很好地组织实施是研究的关键。对此,本文从履责审计的组织领导、对象选取、重点内容等方面,探讨了实施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的对策思路。
1、强化审计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组织机构,加强履责审计组织领导,是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有力开展的坚强后盾,也是确保履责审计工作取得切实成效的重要保证。
(1)确立履责审计组织机构。建立履责审计组织机构是强化履责审计的组织保证。由于履责审计工作的综合性和审计过程的复杂性,必须建立专门的履责审计组织机构来领导、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审计工作。目前,我国已相应建立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机构,鉴于在人员组成、机构设置方面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机构的共同之处,建议履责审计不单独设立组织机构,可依托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机构完成工作,并明确履责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强化对履责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2)坚持党委统领履责审计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是搞好履责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委统领履责审计工作,需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履责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必须由单位分管领导担任组长;二是年度履责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对象的选定,须经履责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本级党委审批确定;三是实施履责审计必须由分管领导直接带领组织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汇报有关情况;四是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要经本级党委研究审定;五是履责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应向本级党委报告年度履责审计工作情况。
2、确定审计重点对象
目前,审计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只有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选取审计对象,才能切实提高履责审计的质量成效。
(1)选取分管经费物资数额较大的审计对象。分管经费物资数额较多的财经岗位人员,权力较集中,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所涉及的经费物资数额较大,造成的经济损失较严重。另外,此类人员拥有的职权通常较大,较易成为被拉拢腐蚀的对象。因此,按照审计工作重要性原则,在选取履责审计对象时,应当优先选择长期分管经费物资数额较多的财经岗位人员,以增强履责审计的针对性和效益性。
(2)选取任现职时间较长的审计对象。任现职时间较长的财经岗位人员,对于本职业务工作已比较熟悉,工作热情难免有所下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所减弱,随之带来工作标准和成效降低。另外,财经岗位人员在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较长,对周围环境较熟悉,如果缺少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出现行为的可能性较大,较易成为不法分子寻租的对象。因此,应当把任现职时间满三年以上的财经岗位人员作为重点审计对象。通过审计强化对被审计人员的监督管理,起到鞭策和警示作用,促使被审计人员在同一个岗位上更好的履职尽责。
(3)选取负责专项工作任务的审计对象。专项工作任务具有时间紧、任务急、标准高的特点。由于专项工作任务属于阶段性工作任务,专项经费的使用对于专项工作任务以外的事业任务影响不明显,容易隐藏漏洞,不易通过常规审计发现。因此,审计部门有必要把时间紧、经费投入多的专项工作任务纳入履责审计的视野范畴,把分管专项工作任务经费的财经岗位人员作为履责审计对象的重要方面。对于已完成的专项工作任务,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有选择的安排履责审计。
(4)选取群众有不良经济反映的审计对象。经济领域的舞弊现象种类繁多,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仅靠审计部门常规审计发现的问题十分有限。各级审计部门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群众的不良经济反映就是审计部门获取不良经济情况的重要渠道,是选取履责审计对象的重要依据。在选取有群众不良经济反映的审计对象时,审计部门应当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确定审计对象,切不可盲目采取审计行动,对他人造成消极影响。
3、把握审计重点内容
财经岗位人员履责审计的重点是考查被审计人员任现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履责审计的内容一定要贴近和能够反映出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1)财经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一是掌握国家财经法规制度情况。主要审查被审计人员学习相关领域财经法规制度是否及时经常,是否熟练掌握与本职业务相关的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理解财经法规制度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是否与上级的政策精神相符、相一致。二是完善财物管理配套规章制度情况。主要审查被审计人员在分管经费物资范围内,有无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财物管理配套制度和措施,分管经费使用审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经费物资使用管理是否存在制度隐患或漏洞。三是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情况。主要审查被审计人员是否严格落实国家财经政策法规、行业规章和本级各项配套措施,是否存在违反政策法规搞变通、执行不严、搞土政策等问题,有无落实不严、执行不力等问题。
(2)经费物资使用管理情况。一是分管经费预算编制情况。主要审查被审计人员编制的分管经费预算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党委经费决策意图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项经费投向投量是否准确,保障重点是否突出,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大额预算项目是否经过研究论证,预算内容是否合理完整,有无虚列预算项目、扩大开支规模等行为;预算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有无未经批准擅自调整、私自变更预算等行为。二是分管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审查被审计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分管经费预算,是否存在擅自调整、私自改变预算项目、内容、经费标准、数量等问题;被审计人员对下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有无不按进度拨付、拖欠经费、克扣经费、不落实经费等问题;年中分管经费预算调整是否合情合理,审批手续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随意调整预算情况。三是留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主要审查本级分管留用经费使用管理是否严格规范,被审计人员承办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存在审批手续不全、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或越权、越职办事等问题;重点关注物资集中采购、招投标、合同签订、大额经费支付、行政消耗性经费开支等经济业务的审查,突出对各类经济业务细节和过程的详查。
学校日常的经济活动较为繁杂,内部审计工作必须提纲挈领,抓住重点。校长经济责任内审工作重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要全面了解被审计学校的事业发展情况
对学校编制人数,现有在职、退休教职工人数,年级、班级数,在校学生人数等先有一个总体的认识。了解学校的事业规模,才能从总体上把握学校的基本情况,才能为全面、客观、恰当的评价被审计单位奠定基础。
(二)全面了解被审计学校的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合法以及效益情况
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学校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
(2)学校的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情况
(3)学校能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能否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正确使用票据;票据的领用、缴销手续是否齐全
(4)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能否统筹兼顾,专款专用,合理控制各项费用支出的比例,厉行节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支出管理中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是否有不规范票据、白条入账、是否存在坐支现金、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的情况
(6)在中小学校执行绩效工资制度后,是否存在违规发放任何补贴、津贴、实物福利等的情况
(7)大额修缮费是否有规范的审计结算手续。是否存在使用材料费,人工费冲抵修缮费作为支出凭证的现象
(8)新增固定资产是否按月逐笔入账;对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是否能够及时清理入账。通过实地抽查、盘点,检查被审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能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9)应收款及应付款项,是否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10)学校食堂采用何种管理模式,能否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食堂核算中大额原材料采购是否有合法凭证,是否存在学校公务用餐等在学生餐费中列支的现象。
(三)校长个人履行经济责任、遵守财经纪律、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检查被审计学校的校长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在收入分配、出国考察、公务用车、公务消费等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
检查被审计学校的校长在学校的招生收费、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有无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等行为。
二、加强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内审工作的建议
(一)构建独立的教育内审机构,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使内审工作规范化
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一般是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计科”承担,由配备的专职审计人员及聘用的兼职审计员担任,从机构设置到人员配备,应当按照职责分明、科学管理和保证审计工作独立性的原则设置。教育内审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这是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基础。
(二)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注重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的水平
要提高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质量,重要前提是提高审计队伍素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要求内审人员精通财务,还要具备一定的政策法规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内审人员要能够自觉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综合素质,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恪尽职守,依法审计;内审人员还应该认真学习和借鉴审计工作的新理论新方法,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能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三)规范内部审计准则和操作细则,使内审工作有“据”可查,有“规”可循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准则和实施方案,对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使内部审计工作严谨规范,高质高效。
(四)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探索和运用先进的审计理论、技术方法,不断提高审计质量
根据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审人员应注重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利用中小学会计工作已经实施了电算化管理的有利条件,充分利用电子数据资料传输的快捷高效。要坚持计算机审计和传统审计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延伸审计相结合,单位自查自纠和内部审计检查相结合。应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可以通过实地查账、集中座谈、个别访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和开展民意测评。
(五)注重审计过程中的沟通及审计结果的运用
通过沟通,才能取得被审计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促进审计工作的协调性,减少冲突。才能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交换意见,有利于审计人员对各种不同的情况进行判断。有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集思广益,提高审计效率。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应当及时与单位负责人见面,并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公告或进行通报,必要时审计结果可以适当形式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真正起到审计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做好中小学校长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有关中小学校长的经济责任,既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又是促进教育系统廉政勤政、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只有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更新、完善,坚持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抓住审计工作的重点,加强内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审计方法,注重审计过程中的沟通及审计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我国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
1.1各级干部、群众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足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不全面及不确定性使得部分人员对其产生了一定的误解,认为只有失职、渎职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人员才会被审计。另一方面,一些审计工作流于形式,甚至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1.2经济责任审计力量不足无法满足审计任务的需要
行政机关较常出现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轮岗交流,大量干部离任,审计任务扎堆的情况,加之我国缺乏专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人才,审计力量薄弱。
1.3缺乏科学完整的评价体系,法律法规制度有待完善
1999年中央两办出台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指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原则、范围等内容,但这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1.4经济责任审计的独立性欠缺,结果难以有效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多由主管单位内审机构完成,若遇领导升迁,则审计人员、审计经费难以保证,势必影响审计的独立性。另外,审计工作涉及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其积极性难以调动,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
1.5“先离后审”现象严重
这种现象的存在,一方面,若被审人员已经离开原单位,则无重大问题审计工作不能对其升迁造成影响,这使得审计工作难以开展,审计结果也起不到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而且,若审计任务较重、审计时间过长,势必也会对现任领导正常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部分领导在离任前喜欢“送人情”、“搞福利”,单位资金浪费的情况难以防治,使得继任领导工作难开展,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2.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2.1紧抓教育宣传工作,上下统一认识,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有关部门应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大家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从思想上对其认可,使群众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正常性基础工作,适度引入群众监督与舆论导向,强化服务理念;使被审人员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可以对其任职期间工作业绩进行科学的评价,有效地保护领导干部,而且提出的一些珍贵的意见,更有利于以后能力的不断提高;使上级权利部门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我们培养干部、考核干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激励干部,纠正部分领导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错误观点。只有上下统一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2 培养专业的审计人才,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的建设
充足的审计人才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利保障。下级单位较多或有条件的系统内部一方面可以在内审部门培养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人才,另一方面可以对下级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审计知识培训,如遇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可由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带队抽调下级各单位的财务人员,这样既可以让他们在实践中完善审计理论、培养审计后备力量,也可以在审计工作中学习其他单位的长处、了解其短处,从而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除此之外,各单位的内审部门还可以和各级审计机关合作,力求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充分开展。
2.3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协调工作
为了避免审计任务扎堆、审计人员不足的情况发生,各有关单位应该通力合作,出突况不可避免外,每年年初组织人事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进行磋商对各单位领导的离、退、轮、换等情况进行计划,合理分配审计任务,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也要安排任期中的经济责任审计,这样不仅可以减轻离任时的审计任务,也能较早发现问题、完善工作。
2.4 建立完整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体系、强化执法
只有通过法律形式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固化下来,才能保证审计工作更规范。什么人该审、什么时候该审、审到什么程度、什么是问题、什么不是问题、遇到问题怎么办等等方面都应该通过法律规范化,防止人为因素对审计过程的干扰。另外,加强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合作与监督机制,保证法律可以得到有效执行。
2.5运用科学的审计方法、规范审计过程、建立评价体系
1)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审计工作无法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综合、灵活的运用 “分析法、审阅法、逆查法、顺查法、比较法、核对法、抽样法、调查法、座谈法”等多种科学的审计方法,走访必要的基层群众,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任务。
2)正确区分与改革失败,区分“提升 、调动 、免职”,区别对待、实事求是、有理有据、防止主观臆断和。
3)统一审计评价的内容、标准和方法,准确定位,考核指标定量化,操作规范化,排除人为干扰,力求做到公正、客观。
2.6 加强审计独立性,优化审计环境
独立性是审计的基础,应尽可能划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国家审计署已经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司,专职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宏观工作,但是,地方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部门建立还未到位,理论指导还很欠缺,只有把理论指导与实践验证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使二者丰富和适用。
2.7坚持“先审后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实际工作中,应尽可能保证在免职之后、任用之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样有利于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了解到真实的情况,做出准确地审计结论;有利于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意见,全面了解被审人员,决定任用情况。
3.结语
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要充分开展这项工作,完善审计质量,合理利用审计成果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但是只要我们目标明确,摆正态度,科学的实施就一定能再这条大道上越走越顺畅,越走越辉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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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吕红.进一步搞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国煤田地质.2003(4)
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大部分的审计工作都需要经过领导小组的批准之后,才能够交由审计部门正式展开。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审计部门不能够将审计工作的相关计划和任务划入到年度审计工作的行列中,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缺乏计划性,不能够掌握主动权,而且审计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
(二)不能够对审计成果进行有效的转化
在对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过程中,往往只需要较短的时间就能够完成,但是为了对干部的工作进行有效的保密,组织部门通常在对干部进行调整之后,才能够向审计部门发放审计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从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的现状来看,对领导干部的责任审计往往需要经过较为复杂的流程,为了提升审计的效率,大多数的审计部门都会采取临时委托的形式进行审计,导致在对相关项目、人员以及时间的安排方面不能够掌握主动性,往往在领导干部离任之后,才能够开展审计工作。这样的审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时效性,导致审计报告提交滞后,造成审管审、用管用,审任脱节,不能够充分的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
(三)审计标准缺乏统一和规范性
由于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刚刚确立不久,在审计工作开展的过程中缺乏一定的经验,尚未建立起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导致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人员不能够依据明确的指导标准进行审计,特别是对于违规违纪较为严重的额问题,缺乏合理的判断依据。另外,为了尽可能的避免审计风险的出现,大多数审计部门的审计评价往往缺乏针对性,导致审计结果不准确。
(四)审计工作存在较大的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因此要对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状况以及廉政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价,审计评价如果缺乏准确性,将会直接影响到审计对象的政治发展前途。因此,审计部门担负着非常重要的责任。如果不能够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就会造成审计评价不合理,导致审计风险的出现。
二、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优化和完善的有效对策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责任审计制度
高水平的责任审计工作必须要以科学合理的责任审计制度为前提。在今后的责任审计工作完善和优化的过程中,首先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制度进行完善,并制定严格规范的议事准则。在此基础上,要对审计成果的运用标准进行建立和优化,通过运用机制的建设,来提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和配合,从而实现合理分工、权责分明,相互协作,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高效的运转。除此之外,还应该将责任审计工作与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有效的结合起来,在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以及考核档案中加入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有效的实现 “审”与“用”结合,从而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
(二)将监督关口适当前移
将监督关口进行前移是指,通过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及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各个类型的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的结合,从而实现领导干部的经常性监督,提升监督的有效性和力度。通过将监督关口前移,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监督的力度,对于那些情况比较严重的违规违纪情况,要通过实行行政问责制度来进行处理。另外,在对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优化和完善的过程中,还应该提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性,提升审计工作的细致性和针对性。
(三)对审计评价体系进行有效的规范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审计评价体系的规范性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因此,在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必须要运用科学的手段来对审计的范围、标准以及审计方法等进行有效的规范,最大程度的提升审计评价的公正性。当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负债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在对审计评价进行优化的过程中必须要对这些指标进行有效的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而对审计工作的权责进行明确,提升审计工作的
公正性。
三、结语
总的来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为我国防腐败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大地助力,能够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提升党的廉洁度。但是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开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导致当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为了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审计的公正性,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相关部门必须要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建立高效合理的审计运行制度,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处理,从而为党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審计署武汉特派办课题组,程光,陈超 . 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探索和实践 [J]. 审计研究,2012(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