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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构设计实践中,经常碰到一些设计问题的处理在现行规范和标准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或规定。设计者参考的通用标准图集为设计提供了方便,但它们是依据规范、标准、编制单位和编制人的经验编制而成的,有不少结合了编者的个人经验。因此,一些结构构造在不同的规范、标准和图集中做法也不尽相同。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浅显的分析,提出一些个人看法,供同行参考和讨论。
1 基础底板和基础梁
1.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8.4.9条规定:“当筏板的厚度大于2000mm时,宜在板厚中间部位设置直径不小于12mm、间距不大于300mm的双向钢筋网。”笔者认为,此条规定是针对以前筏板较厚时混凝土的分层浇注,为了避免在混凝土硬化的过程中出现层面收缩裂缝。而现在随着施工工艺的发展,全国很多地方厚板的混凝土施工已经采用了新方法:分层、放坡、连续浇注、一次到顶,有效地控制混凝土的水化热和收缩裂缝,因此厚板中部已没有设置钢筋网片的必要性,这样既节省了钢筋又加快了施工进度。
1.2 一般基础梁的截面都设计得较大,其刚度远远大于其上部所支撑的框架柱,因此在地震时,塑性铰往往都发生在框架柱根部,基础梁不会产生铰。所以,基础梁的配筋构造按照非抗震的做法就可以了。例如:梁端箍筋间距不必加密,只需满足强度要求;箍筋的弯钩做成900就可以了,而不必做成1350;梁的纵筋搭接及锚固长度,都可以按照非抗震的要求取值。
1.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第10.2.16条规定:“当梁的腹板高度hw450mm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bhw的0.1%。”笔者认为,此规定对于截面面积很大的基础梁来说是值得商榷的。通常由于基础梁截面较大,按照规范计算所需纵向构造钢筋面积也较大,如梁的两侧配置大直径钢筋对于减少收缩效果较差。而且地基梁一般埋在土壤内部,受外界温度变化的影响很小。因此,地基梁两侧纵向构造钢筋的直径可取12~16mm,间距可取200~300左右,并沿梁腹板高度范围内均匀布置。
2 地下室外墙
2.1 地下室外墙,如高层主楼、多层裙房或纯地下车库,在土和水侧压力的作用下既要计算弯曲承载力也应验算墙体裂缝宽度,一般这些外墙配筋都是由裂缝验算控制的。目前在实际工程设计中,裂缝宽度验算都是按弯曲构件考虑的,设计者往往采用一些小软件或工具箱计算。由于没有考虑到墙体存在轴力对裂缝宽度的有利作用,因此为了控制裂缝的宽度而需要增加不少钢筋。高层主楼或多层裙房底层框架柱轴力传至地下室时,由于框架柱与外墙结合在一起,底层柱的轴力沿墙扩散且数值较大,完全有可能不需要为了控制裂缝而增加配筋。为了使地下室外墙受力更符合实际且节省钢筋,裂缝宽度验算应该按偏心受压构件考虑进行局部补充计算。
2.2 笔者在设计高层框架-剪力墙结构时,常常碰到下部几层尤其是地下室层,柱墙混凝土强度等级往往要用到C40~C50,而基础底板和地下室外墙出于对裂缝的控制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般只采用C35或C30。如果与外墙结合在一起的框架柱仍采用高标号的混凝土,则地下室外墙与框架柱的交接处的构造处理会给施工带来很大困难,且容易形成隐患。由于框架柱在地下室已与外墙形成T形柱,柱轴力沿墙扩散,柱的轴压比往往很小,远小于规范要求的限值。所以笔者在设计与外墙相结合的框架柱时,两者混凝土强度等级取为相同,如C35或C30。
2.3 地下室外墙一般都按防水设计考虑,设计者对外墙外侧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取值依据有些无所适从。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表3.4.1和表9.2.1,二a、二b类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为20~25;而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4.1.7-3条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环境选用,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又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表4.11.5,外墙外侧直接防水钢筋保护层厚度为40mm,设防水层时钢筋保护层厚度为30mm。不同规范给出的外墙外侧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一样,让设计者产生了疑问。笔者认为,对于一般的民用建筑工程(结构及构件有疲劳问题或混凝土环境类别为三、四、五类时除外),建议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执行,不用考虑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如果地下室有人防要求,则执行人防设计规范。此外,《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第9.2.4条规定,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mm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从该规定可以看出,采取防裂构造措施的要求仅是针对梁和柱,对地下室外墙和基础底板则无此要求。防裂构造措施一般采取在保护层中设置Φ4@150的双层钢筋网片,但工程界对此持保留意见,原因是对保护层中钢筋网片自身锈蚀的担心,当钢筋网片锈蚀时,不仅起不到对混凝土保护层的保护作用,反而会加速混凝土保护层的剥落从而影响主体结构的安全。因此,工程设计中除基础底面外,应尽量避免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超过40mm。
3 室外地面活荷载取值
3.1 一些设计者在计算地下室外墙时,一般民用建筑的室外地面活荷载往往取为20kN/m2,想必是他们依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表4.1.1第8项第(2)条。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当消防车停在建筑物外时,与建筑物必须有一定的距离,否则救火云梯无法上升至建筑物上部。另外,一辆消防车占地面积至少为100 m2,荷载折合下来,按5kN/m2是能够满足安全的。
3.2 在设计上有覆土的地下室顶板时,通常要考虑其上部行驶消防车的情况。而由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表4.1.1中第8项的消防车荷载,是指消防车直接行驶于楼板上,按其轮压折合成等效均布荷载的取值。因此不应直接采用35kN/m2或20kN/m2,而应该将消防车轮压按照覆土厚度扩散后折合成等效均布荷载。
4 框架梁、柱
4.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002)第10.2.13条规定,位于梁下部或梁截面高度范围内的集中荷载,应全部由附加横向钢筋(箍筋、吊筋)承担,附加横向钢筋宜采用箍筋(箍筋布置见混凝土规范原图10.2.13)。笔者认为,此规定有些主观,与实际受力情况不符。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中,次梁与主梁现浇在一起,次梁传给主梁的集中力从其交接面就开始扩散开,不存在从次梁底部开始扩散。而且由于次梁与主梁现浇在一起,主梁梁身内部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次梁底部。另外按此规定理解,当主、次梁等高时次梁梁底与主梁梁底在一个平面上,主梁恐怕早就被次梁冲切破坏了。因此,笔者认为,主、次梁搁置处,次梁传给主梁的集中力由交接面就开始扩散开,其受力更符合斜截面抗剪特性,即只要主梁斜截面抗剪满足要求,则主梁受力就没有问题。另据笔者了解,国外的一些规范也没有此项规定,即主、次梁搁置处不存在所谓的附加箍筋和吊筋。
4.2 一些设计者在对框架梁进行配筋时,往往在模型计算结果的基础上还进行一些放大,尤其是有些结构已经是按抗震等级为一级或二级设计,笔者认为不妥。一般配筋按照计算结果配置就可以了,实际上考虑到楼板T形翼缘和框架柱宽度对框架梁的有利影响,实际配筋应该比计算值更小。因此,笔者认为只需根据计算结果配筋即可,当然某些需要加强配筋的部位另当别论。
4.3 一些设计者在进行结构设计时,往往将框架柱截面设计得过于小,虽然从计算结果看各个指标都能满足要求,更让建筑设计师和业主满意。但如果从“强柱弱梁”的角度来看,就显得有些不合理。如有些建筑柱距8m、层高4.5m,框架柱截面为500x500,而四周框架梁高都做到650甚至700,梁的线刚度大于柱的线刚度好几倍。再加上梁柱节点处梁端配筋往往较大,造成柱的实际承载能力远小于梁,从而变成了“强梁弱柱”,与抗震目标背道而驰,这一点在现有的震害中已有不少此类情况发生。因此,笔者认为框架柱截面设计在兼顾建筑使用和各个计算指标的同时,要考虑到避免“强梁弱柱”的出现。如框架柱截面由500x500增大至600x600,对建筑使用空间影响很小,而柱的线刚度却比原来增大了约一倍。
5 楼板
5.1 《200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第5.3.18-2条现浇楼板开洞的构造要求规定,当预留孔洞直径D或宽度b大于300mm,但小于1000mm,且孔洞周边无集中荷载时,应在孔洞边每侧配置附加钢筋,其每侧钢筋面积应不小于孔洞宽度内被切断的受力钢筋总面积的一半。笔者认为,此规定有些主观,与实际受力情况不符。通常楼板都有足够的刚度,当某跨板局部开洞以后,楼板的受力则由非开洞区域的板底钢筋和板面支座钢筋共同承担,只有将该跨板内非开洞区域的楼板钢筋都加强,这样才更安全、可靠。这一点我们从楼梯设计中可以看出,楼梯一般都是按两对边自由、两对边简支(或弹性支座)计算,配筋是整体考虑而不是只在自由边加强配筋。
5.2 《200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第5.3.18-3条现浇楼板开洞的构造要求规定,当预留孔洞直径D或宽度b大于1000mm时,应在孔洞边加设边梁。这一条对有些建筑执行起来过于严格,笔者曾经设计过一些混凝土结构的工业厂房和医院,这类建筑通常各层楼面都有很多的预留孔洞,不少单边或两边洞边尺寸都大于1000mm,如按此规定则洞边四周都设有梁,这样对于设计和施工来说都很烦杂,而且不经济。一般这类建筑楼板板厚及配筋都已加强,应允许孔洞的某一单边或对边为自由边,洞边被削弱的部分由该跨板非开洞区域楼板钢筋共同承担。
5.3 在设计一些公建类建筑,如办公楼、医院时,通常建筑楼板上布置有大量的分隔墙,这些分隔墙很杂乱而且大多不固定。有不少设计者在施工图中要求在分隔墙下加设附加钢筋,笔者认为这样可行性不大,而且也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在模型计算时这类分隔墙已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板)(GB50009-2001)表4.1.1注5执行,即按楼面等效均布荷载处理。此外,建筑在后期使用时有不少分隔墙会变动位置,在施工时钢筋放样也可能存在偏差,附加钢筋不一定刚好放置于分隔墙下。
参考文献:
[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2002)。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2006年版)(GB50009-2001)。
[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 -2008)。
[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中图分类号 TU8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9-0232-01
由于许多建设单位不重视防雷安全,在新建建筑物过程中防雷意识淡薄,尤其是疏忽了防雷装置隐蔽施工规范,因此在防雷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发现许多问题。防雷装置施工人员对防雷相关规范的理解不一致,防雷工程不按照规范施工,有些工程是施工人员变动频繁致使施工不连贯导致工程施工质量,还有一些更为严重,未设计先开工的情况普遍存在。这些均是施工过程中往往存在的问题,给建筑物及人的生命财产留下了安全隐患。建筑物防雷工程是防雷减灾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建筑防雷工程又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考虑建筑物的重要性,完善好防雷措施,按照规范、图纸严格施工[1-4]。
1 雷电的形成对建筑物的危害
雷电是一种极为宏伟壮观的自然现象,一些云团分别带有正、负电荷,因此在雷电形成过程中,由于这些云团对大地产生静电感应,使得地面也带有电荷,其极性与云团相反。当云团电荷不断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其形成强大的电场产生先导放电,即云团与大地之间,或不同电荷的云团之间击穿空气的游离放电,强度达25~35 kV/cm。由于云团向地面的先导放电是逐渐发展的,呈阶梯式(跳跃式),当其到达架空输电线、高耸建筑物时,地面产生逆主放电,对地面建筑物形成危害。高层民用建筑物及其电子和网络设备等容易遭受雷击,如雷电波入侵、雷电感应、侧击雷、直击雷等,均将产生严重损害。因此,对防雷工程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确保防雷系统的可靠性。
2 防雷工程规范施工措施
2.1 燃气管道防雷措施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第10.8.5条规定:进出建筑物的燃气管道的进出口处、室外的屋面管、立管、放散管、引入管和燃气设备等处均应有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根据上述规范要求,燃气管道需做防雷接地。利用建筑物现有的防雷装置,系统规范的与建筑物防雷装置进行等电位联结是最经济、简捷、有效的方法。一般情况下,建筑物主体外墙装饰完工后,燃气管道敷设完才安装到建筑物,因此在设计制作建筑电气施工图时,应当注意预留燃气管道的防雷接地端子的设计,使电气专业施工时可以确保预留燃气管道的防雷接地端子,以减轻防雷接地安装难度和不便。安装燃气管道前期准备工作应当事先安排好计划事项,由燃气公司与建筑业主商谈妥当,从而可以避免日后安装的麻烦,因为在建筑物主体完工时再协商燃气管道安装等事宜就极为不便了。最佳方案是保持建筑主体工程与防雷接地装置在设计、施工以及投入使用3个阶段的同步进行[5]。
2.2 建筑物外墙的空调室外机防雷措施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规定:应将45 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在建筑工程完工验收投入使用后,用户在建筑外墙安装分体空调,一般未采取室外机防雷措施。另一方面,也由于没有防雷接地装置预留端子,所以无法进行等电位联结。规范中还规定,高度超过60 m的建筑物,其防侧击雷的等电位的保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3.3.10条一、二、四款的规定,并将60 m及以上外墙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接地连接。因此,建筑物外墙上安装的空调室外机,只要其安装高度超过规范要求,其金属支架和金属外壳就应与防雷装置连接[6]。
2.3 浴室等电位联结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规定,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作等电位联结(LEB)。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浴室等电位联结常被疏忽。在主体施工过程中也要完成浴室等电位设置,其属于隐蔽工程的部分,但是往往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设置安装,也有安装了等电位联结盒未与建筑的柱、梁钢筋焊接导通形同虚设。为了实现卫生间内的电位高于地电位,应当进行卫生间内局部等电位联结,使各个金属构件、金属管道等通过等电位联结线连接,使之处在同一电位上,从而避免电位差的产生而导致雷击事故。人体在洗浴时皮肤完全湿透,较小电压通过金属构件和管道便可导致电击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该类事故无法通过隔离变压器、装漏电保护器等来防范,只能通过局部等电位联结解决。由此,通过等电位联结的作用,可以避免任何来源
导入的不正常电压产生电位差,从而有效避免了电击事故的发生。
2.4 其他防雷措施
根据《防雷设计规范》第3.5.4条规定: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节日彩灯、航空障碍信号灯及其他用电设备的线路,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采取相应的防止雷电波侵入的设施。因此,在配电箱(盘)内,宜在开关的电源侧与外壳之间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3 结语
以上介绍了雷电的危害及防雷施工存在的问题,对于这些存在普遍性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加强防雷意识,在图纸会审或在防雷施工时注意检查防雷保护环节,并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补充,避免安全隐患的产生。总之,采取综合防雷措施有效地防御雷电灾害的发生,是建筑物建设中的一项主要任务[7]。
4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4] 黄杰,石田斗.一次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防雷隐患分析及对策[J].沙漠与绿洲气象,2010,4(S1):118-119.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与地质报告矛盾。
2.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底板混凝土垫层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 mm,在软弱土层中的厚度不应小于150mm.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3.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50mm.并应进行裂缝宽度的计算,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将地下室防水结构构件的计算弯距调幅、有的下端按铰接、有的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多层时未按多跨连续计算等,也不进行裂缝计算,导致违背强条。
4.地下室外墙与底板连接构造不合理;外墙钢筋的搭接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根据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修正搭接长度的要求。
5.地下室外墙设计中应考虑楼梯间,车道等支承条件不同的外墙计算与设计,不能与一般外墙相同。当顶板不在同一标高时,应注意外墙上部支座水平力的传递问题。
6.地下水位较高时,应特别注意只有地下室部分和地面上楼层不多时的抗浮计算,采用桩基时应计算桩的抗拔承载力。
7.高层地下室采用独立柱基或条基加抗水底板时,应在抗水板下设褥垫,以保证实际受力与设计计算模型相同。
8.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3.0.2条进行地基变形设计。
9.对一下建筑物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强条)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
2)体形复杂、荷载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
3)摩擦型桩基。
桩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允许值,并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表5.3.4的规定。
10.对建筑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的变形观测要求,设计人普遍不够重视。变形观测工程范围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第10.2.9条(强条),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
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c.加层、扩建建筑物;
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观测的方法和要求,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 8—97)的规定。
11.沉降缝基础与偏心基础:
砌体结构的沉降缝基础作成下图形式:根据力的平衡原理,大部分基础存在零压力区,所设计基础不能提供设计所需的地基承载力。许多柱边与基础对齐的偏心柱基也同样存在问题。零应力区不能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第4.2.4条的要求。
12.防潮层以下墙体采用水泥砂浆时应注意验算其强度。(因为水泥砂浆对强度的折减)。
13.个别工程的柱基高度不满足柱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柱基的抗冲切、抗剪不够。
14.墙下条形基础相交处,不应重复计入基础面积。
15.砌体结构的地下室问题。(240)
16.地基承载力应为特征值。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3.0.4条)
A.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其对应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B.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C.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基础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D.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和相应的基地反力,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17.地下一层墙体能否作为筏板的支座问题。这个问题在砖混及混凝土结构中都存在。
18.地下室墙的门(窗)洞口应按计算设置基础梁。
19.基础零应力区的面积问题: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在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面不宜出现拉应力;其他建筑,基础底面与地基土之间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15%.在设计轻钢结构时,应特别注意。
20.地下室顶板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的嵌固部位时,不能采用无梁楼盖的结构形式。
21.位于地下室的框支层,是否计入规范的框支层数的问题:
若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则位于地下室的框支层,不计入规范允许的框支层数之内。
22.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时,如果地下室顶板不作为上部建筑物的嵌固点,建筑物的高度该如何确定?是从室外地面算起还是从基础算起?
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时,建筑物的高度是从室外地面算起。
23.场地采用桩基(包括搅拌桩)不能改变场地的类别。
2.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底板混凝土垫层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26amp;nbspmm,在软弱土层中的厚度不应小于150mm.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3.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要求不应小于50mm.并应进行裂缝宽度的计算,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将地下室防水结构构件的计算弯距调幅、有的下端按铰接、有的未考虑荷载分项系数、多层时未按多跨连续计算等,也不进行裂缝计算,导致违反强条。
4.地下室外墙和底板连接构造不合理;外墙钢筋的搭接不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根据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修正搭接长度的要求。
5.地下室外墙设计中应考虑楼梯间,车道等支承条件不同的外墙计算和设计,不能和一般外墙相同。当顶板不在同一标高时,应注重外墙上部支座水平力的传递新问题。
6.地下水位较高时,应非凡注重只有地下室部分和地面上楼层不多时的抗浮计算,采用桩基时应计算桩的抗拔承载力。
7.高层地下室采用独立柱基或条基加抗水底板时,应在抗水板下设褥垫,以保证实际受力和设计计算模型相同。
8.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应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6amp;nbsp50007—2002)3.0.2条进行地基变形设计。
9.对一下建筑物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摘要:(强条)
1)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
2)体形复杂、荷载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
3)摩擦型桩基。
桩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答应值,并应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6amp;nbsp50007—2002)表5.3.4的规定。
10.对建筑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的变形观测要求,设计人普遍不够重视。变形观测工程范围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26amp;nbsp50007—2002)第10.2.9条(强条),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
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c.加层、扩建建筑物;
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观测的方法和要求,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26amp;nbsp8—97)的规定。
11.沉降缝基础和偏心基础摘要:
砌体结构的沉降缝基础作成下图形式摘要:根据力的平衡原理,大部分基础存在零压力区,所设计基础不能提供设计所需的地基承载力。许多柱边和基础对齐的偏心柱基也同样存在新问题。零应力区不能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26amp;nbsp50011—2001第4.2.4条的要求。
12.防潮层以下墙体采用水泥砂浆时应注重验算其强度。(因为水泥砂浆对强度的折减)。
13.个别工程的柱基高度不满足柱纵向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柱基的抗冲切、抗剪不够。
14.墙下条形基础相交处,不应重复计入基础面积。
15.砌体结构的地下室新问题。(240)
16.地基承载力应为特征值。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荷载效应最不利组合和相应的抗力限值应按下列规定摘要:(《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3.0.4条)
A.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其对应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B.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荷载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功能。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答应值。
C.计算挡土墙土压力、基础或斜坡稳定及滑坡推力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D.在确定基础或桩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效应和相应的基地反力,应按承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17.地下一层墙体能否作为筏板的支座新问题。这个新问题在砖混及混凝土结构中都存在。
18.地下室墙的门(窗)洞口应按计算设置基础梁。
19.基础零应力区的面积新问题摘要: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在地震功能下基础底面不宜出现拉应力;其他建筑,基础底面和地基土之间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15%.在设计轻钢结构时,应非凡注重。
20.地下室顶板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上部的嵌固部位时,不能采用无梁楼盖的结构形式。
21.位于地下室的框支层,是否计入规范的框支层数的新问题摘要:
若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则位于地下室的框支层,不计入规范答应的框支层数之内。
22.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时,假如地下室顶板不作为上部建筑物的嵌固点,建筑物的高度该如何确定?是从室外地面算起还是从基础算起?
确定建筑的抗震等级时,建筑物的高度是从室外地面算起。
23.场地采用桩基(包括搅拌桩)不能改变场地的类别。
1、抗震等级的选取
众所周知,对于任何一个建筑工程,抗震设计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抗震等级的选取对整个建筑物的抗震性能和经济上的投资都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地下室的设计也不例外。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3.3条与《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9.5条指出了地下室设计抗震等级的选取。
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相关抗震等级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结构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纯地下室部分,其抗震等级可视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当地下室顶板不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室的抗震等级根据主体上部结构确定,笔者建议地下二层的以下的抗震等级可适当提高一级。
2、基础和底板的设计
地下室的基础形式有多种多样,常用的比如独立桩承台基础、筏形基础等。独立桩承台这种情况底板不参与承担上部建筑荷载,上部荷载通过柱直接传递给桩基础。底板仅需作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和抗浮验算。筏形基础是底板即为基础的一种形式。它从结构上可分为梁板式和平板式两种类型;从基础形式上又可分为筏形天然基础和筏形桩基础。筏形基础的选形应根据工程地质、上部结构体系、柱距、荷载大小及施工等因素确定。筏形基础的平面尺寸应根据地基土的承载力、上部结构的布置及其荷载的分布的因素确定。
地下室的基础和底板设计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对地下水抗浮稳定的计算。抗浮有施工时的临时抗浮与永久抗浮,实际上在建有多栋高层或多层建筑的大面积同一整体的地下室, 抗浮一般是满足要求的,往往是那些没有上部主体建筑的纯地下室分抗浮计算不够。地下水位及其变幅是地下室抗浮设计重要依据,实际地下室抗浮设计中往往只考虑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施工过程和洪水期重视不足,因而会造成施工过程中由于抗浮不够出现局部破坏。常见设计问题如:地下水位未按勘察报告确定,或勘察报告未提供计算浮力的地下水位及其变幅,斜坡道未进行抗浮验算,斜坡道与主体分缝处未作处理;抗浮验算不满足要求。
地下室底板的强度计算时(水位较高,总竖向荷载往上)(桩基时不同),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这是不对的,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3.2.5条荷载分项系数应取为1.0。抗漂浮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为0.9。
3、外墙的设计
地下室外墙设计中,首先要考虑的是荷载。土压力引起的效应为永久荷载效应。当可变荷载效应控制时,土压力的荷载分项系数取1.2;当永久荷载效应控制时,其荷载分项系数取1.35。对于地面活荷载,同样应乘侧压系数。地下室外墙的土压力应为静止土压力,根据土性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粘性土采用水土合算,砂性土采用水土分离。
地下室外墙配筋计算:有的工程外墙配筋计算中,凡外墙带扶壁柱的,不区别扶壁柱尺寸大小,一律按双向板计算配筋,而扶壁柱按地下室结构整体电算分析结果配筋,又未按外墙双向板传递荷载验算扶壁柱配筋。按外墙与扶壁柱变形协调的原理,其外墙竖向受力筋配筋不足、扶壁柱配筋偏少、外墙的水平分布筋有富余量。建议:除了垂直于外墙方向有钢筋混凝土内隔墙相连的外墙板块或外墙扶壁柱截面尺寸较大(如高层建筑外框架柱之间) 外墙板块按双向板计算配筋外,其余的外墙宜按竖向单向板计算配筋为妥。竖向荷载(轴力)较小的外墙扶壁柱,其内外侧主筋也应予以适当加强。
地下室外墙计算时底部为固定支座(即底板作为外墙的嵌固端),侧壁底部弯矩与相邻的底板弯矩大小一样,底板的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其厚度和配筋量应匹配,这方面问题在地下车道中最为典型,车道侧壁为悬臂构件,底板的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底部。地下室底板标高变化处也经常发现类似问题:标高变化处仅设一梁,梁宽甚至小于底板厚度,梁内仅靠两侧箍筋传递板的支座弯矩难以满足要求。地面层开洞位置(如楼梯间)外墙顶部无楼板支撑,计算模型和配筋构造均应与实际相符。
4、顶板的设计
地下室顶板的设计,需要考虑各种工况的组合。首先在正常使用状态下,应进行恒载、活载共同作用下的强度、裂缝和挠度的验算。除此之外,设计人员还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引起的施工荷载以及正常使用状态下可能会出现的消防车、载重车荷载。对于以上两种情况,不作同时考虑处理,而且只需对强度进行验算,不需要做正常使用状态下的裂缝、挠度验算。
其它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配筋时地下室顶板板厚的选取要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要求,人防上的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配筋方式的要求(采用双层双向配筋),最小配筋率的要求,等等。
5、汽车坡道的设计
汽车坡道设计,是地下室设计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坡道的设计相当灵活,而且形式多样,例如:坡道可与主体完全分离,设置沉降缝进行处理;坡道可利用三角形斜撑,与主体连成一个整体;坡道也可看作是变标高的地下室底板,车道侧壁可视为地下室外墙,而将车道与主体视为一个整体;等等。需要注意的是,车道侧壁为悬臂构件,底板的抗弯能力不应小于侧壁底部,计算模型和配筋构造均应与实际相符。
6、地下室的裂缝及控制
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地下室等与土体直接接触的混凝土构件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为0.2mm。我们设计人员在施工图设计时各构件的配筋量往往由裂缝宽度验算控制,即便如此,在实际工程中仍有许多地下室会碰到产生裂缝的问题。地下室的裂缝大多属于因温差、收缩徐变、不均匀沉降等因素引起的。
在实际工程设计中可采取以下几点措施来防止裂缝的产生:(1)在混凝土中渗入UEA、HEA等微膨胀剂,以混凝土的膨胀值减去混凝土的最终收缩值的差值大于或等于混凝土的极限拉伸即可控制裂缝。(2)膨胀带,由于混凝土中膨胀剂的膨胀变形不会与混凝土的早期收缩变形完全补偿,为了实现混凝土连续浇注无缝施工而设置补偿收缩混凝土带,一般超过60m设置膨胀加强带。膨胀带一般设置在板和侧墙长度方向的中间位置,保留时间一般为15天。(3)后浇带,是混凝土早期短时期释放约束力的一种技术措施,一般设置在梁墙内力较小位置,间距为30~40m,保留时间为60天左右。(4)提高钢筋混凝土的抗拉能力,混凝土应考虑增加抗变形钢筋,对于侧壁,增加水平温度筋,在混凝土面层起强化作用。
7、结束语
地下室的结构设计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问题,以上笔者所谈到的一些内容只是地下室设计中的比较常规的部分。现代高层建筑由于地下工程庞大,建设工程在地下的投资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地上,因此无论是从技术还是从经济的角度讲都需要我们更深入地研究地下室结构设计的技术问题,提高设计水平,真正做到技术与经济同步、安全与适用协调。
参考文献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0 引言
重庆农村建筑大量使用混凝土砌块砌筑外墙,其保温性能差,如要改善建筑的保温性能,还需要另做保温层,使得建造成本增加。例如用EPS板外墙外保温体系,其综合导热系数在0.55-0.65的范围内,虽说能够达到规范要求,但是保温性能不佳,室内壁的温度常常在露点以下,造成室内空气潮湿。并且EPS板造价高昂,难以在重庆农村建筑中推广普及。因此,解决混凝土砌块承重墙的保温问题,研究兼有保温和承重功能的混凝土复合砌块,是今后建筑节能的发展方向。
在本文中,研究了三种不同组合的草砖-混凝土复合砌块外墙保温复合模式,即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回字形外墙保温三种不同的系统,并同时引入回字形空心外墙作为对比项,列出了这四种不同形式的复合砌体外墙保温能力的优劣。本文的分析方法是,首先根据承载力求出复合砌体中混凝土的部分尺寸,然后根据实际施工经验和单块砌块重量确定复合砌块的整体尺寸,并假定出保温层部分的尺寸。最后根据热工模型和软件仿真确定草砖部分的尺寸并进行对比分析,完成对混凝土复合砌体尺寸大小的优化设计。
1 复合砌块厚度研究
1.1混凝土部分厚度的确定
由于混凝土在复合砌体中起承重的作用,所以混凝土的厚度由房屋的荷载决定。在本文中,为简化模型,将其看成是单一的无筋砌体受压构件。重庆的农村建筑一般是1-2层砌体结构,砌体结构按照承载能力进行设计时,应该按下列公式进行最不利组合计算【2】: (1)
式中:――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二、三级及相应使用年限为50年以上、50年、1―5年的结构构件,分别不应小于1.1、1.0和0.9;
、、――分别为永久荷载在基本组合中起控制作用的一个可变荷载和i个可变荷载标准值的效应;
――第i个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一般情况下取0.7;
――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
它在轴心受压时的承载力的计算公式为:
(2)
(3)
式中,――为经试验统计分析得到的与砂浆强度等级和构件高厚比有关的轴心受压稳定系数;
――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
――构件截面面积;
――构件高厚比
――与砂浆有关的系数,当砂浆强度等级为M2.5时,相应为0.002。
联立(1)、(2)、(3)三式,得出。
得到需要的砌体部分的截面面积A,最后确定复合砌块的混凝土部分厚度。
1.2混合砌块整体尺寸的确定
根据现有的规范和资料可以查出,混凝土由于配比不同,材料不同,它的密度并不确定(也不尽相同)。本文根据实际运用最多的情况,取混凝土的平均密度为2500kg/m3,根据对文献中草砖材料的介绍 ,草砖的平均密度取为100kg/m3, 【3】砂浆平均密度取为1800kg/m3。根据实际施工情况,砌块质量在2-4kg之间且形状规则最利于工人的操作。而且,在重庆市农村地区,砌体结构房屋外墙的厚度一般为200mm。综合以上条件,可以建立一个正方体砌块模型,它的长度为210mm,宽度为210mm,高为190mm(不包括10mm的连接砂浆)。
1.3混合砌块综合导热系数的确定
由于复合墙体传热具有不连续性,其综合传热系数不能运用热工规范中的外墙平均导热系数的计算公式,根据热传导的基本定律【4】:(5)
式中,Q为时间t内的热流量;为导热系数;T为墙内外两侧的温度;A为热流方向垂直的传热面积;d为传热面的厚度。由此可以得到墙体的综合导热系数k的计算公式:(6)
2 结论与建议
通过计算,对数据做取整处理,得到在此计算条件下,外墙外保温综合K值为0.4023。同理计算,内墙外保温系统的综合K值为0.5544,草砖夹层形式外保温系统的综合K值为0.4620,空气夹层形式外保温系统的综合K值为1.3020。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对于体形系数小于0.3的建筑,综合热传导系数小于0.65的要求,前三种组合外墙保温系统满足热工要求,空气夹层形式外保温系统不满足要求。这说明由于有热桥的作用,即便是外墙内壁温度达到保温要求,综合K值也有可能不能满足要求。
从本文设计的模型和最后的仿真结果可以看出,采用草砖―混凝土复合砌块构建的房屋,能够满足重庆农村地区对于保温性能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门、窗的作用和其它外在散热因素,室内维持的温度将比模拟的结果要低一部分,所以,适当增加草砖层厚度是常用的方法。接下来,可将此仿真结果运用于试验中,验证其合理性。
参考文献:
[1]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3.
在目前全球的各个领域当中,节能都被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我们的建筑领域,对建筑物节能、环保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作为建筑领域非常重要的一环的建筑设计中,节能也涉及到从建筑、结构,到给排水、暖通和电气等专业。其中,外墙保温技术更是建筑节能设计中的重中之重。外墙保温技术已经在我国走过了二十余年的时间,其技术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一个做好了保温的建筑,其节能潜力是巨大的、令人惊异的。不重视外墙保温,只会让能耗白白的溜走,令人痛惜。
在这个能源紧缺、能留给后代的能源越来越少的国内形势下,我国的建设部也相继出台了几本节能设计规范,来宣传节能、贯彻国家节能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其中的几本主要的设计规范如下(按现行规范的实施日期排列):
(1)《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2003年10月1实施)。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2005年7月1日实施)。
(3)《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2010-年8月1日实施)。
(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2010-年8月1日实施)。
这几本规范按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分类,其中居住建筑又按建筑所处城市的建筑气候分区划分成了夏热冬暖地区、夏热冬冷地区、严寒和寒冷地区三个不同的区域规范,但以上几本规范均对外墙的传热系数做了严格的要求,也就是说对外墙保温技术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拿《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举例来说,对于新建公共建筑的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传热系数的限值,见表1:
我国北方严寒、寒冷地区,必须首先考虑建筑物的冬季保温问题。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限值对建筑的采暖能耗影响非常大,传热系数的要求低了,采暖能耗会白白损耗掉。因此,必须对严寒、寒冷地区对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的限值要求高一些。
我们假设一个在山东省内最常见的公共建筑,框架结构,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砌体,外墙外保温体系。设其体形系数>0.3,且≤0.4,因为山东地处寒冷地区,根据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和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6-2006,均要求其外墙传热系数≤0.50 W/(m2・k)。那么根据上表可以满足传热系数限制要求的保温层做法是:50mm聚苯板,35mm挤塑型聚苯板,30mm和35mm硬泡聚氨酯板,65mm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和56mm预制复合保温板。当该公共建筑的体形系数不变,而地处严寒地区B区(如长春、乌鲁木齐、沈阳、西宁等地)时,根据《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其外墙传热系数要求≤0.45W/(m2・k),上表中只有35mm硬泡聚氨酯板能勉强接近要求(35mm硬泡聚氨酯板的主体墙实际传热系数为0.453)。但当该公共建筑地处严寒地区A区(如齐齐哈尔、哈尔滨、克拉玛依、佳木斯等地)时,上表中没有一个构造满足公建节能外墙传热系数≤0.40W/(m2・k)的要求。如果还是想要使用外墙外保温,一个常用的、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厚保温层,直到其厚度满足外墙传热系数限制的要求为止。在其它保温构造不变的情况下,为满足要求,需要的最小保温层厚度见表2。由表2可见,大部分保温材料所需的保温层厚度的数值是比较大的。
中图分类号:TU8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2)11-0119-02
武汉市新洲区泰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巴山烟花爆竹专用储存仓库(简称泰安烟花仓库),因原库不符合安全要求,需迁址重建。选址在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巴山村,由武汉市祥盟工程设计院设计,其中泰安烟花仓库防雷由武汉市新洲区防雷中心设计。武汉市新洲区中心在收到了泰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报送的烟花仓库设计图纸后,进行了防雷设计。
1 查看现场
①根据图纸设计,勘察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该仓库设计拟建在新洲区邾城街巴山村的一座山包上,占地40.7亩,东边是废弃的砖瓦厂,东北是武汉市新洲区火葬场,南面为鱼塘,西南和西面为小山包,距新徐公路(三级公路)500 m,距巴山村最近村庄280 m(西面),距其它方向的距离均在500 m以上。场址为一座小山包,为风化红砂石,上有
②测量土壤电阻率,采用四电极法,取一直线,相隔2 m打入一铁桩,共打4桩,每桩深度15 cm,用接地电阻表测得的数值为49.2Ω,根据ρ=2παR(Ω·m)=2×3.14×2×49.2,计算得出土壤电阻率为617.95Ω·m。
2 客观环境
武汉市新洲区泰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巴山烟花爆竹专用储存仓库,设计建筑六栋烟花仓库,其中五栋规格为(77×13×6.3),计算药量为每栋10 000 kg;一栋规格为(50×13×6.3),计算药量为6 500 kg。每栋烟花仓库间距25 m,与院墙相隔5 m。底部50 cm高防潮,中部为夹墙柱,上部设计为轻钢瓦结构。武汉市新洲区泰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要求以轻钢瓦为接闪器或在轻钢瓦上安装避雷带和短针,专家组也是这样建议,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四章防雷装置第4.1.4 条第三款、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铁板不应小于4 mm,铜板不应小于5 mm,铝板不应小于7 mm;泰安烟花仓库不能适应此条款,因为烟花爆竹不仅易燃,同时易爆。因此泰安烟花仓库必须设计防直击雷设施。
3 确定防雷类别
①根据烟花爆竹生产储存性质,依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年版)第2.0.2条第一款,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第二款,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第三款,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属于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2.0.3条第五款,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第六款,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②依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附录A表A.4,库房危险区域和防雷类别中射孔弹、延期药、导火索、硝酸铵、硝酸钠对应的是危险区域F0区,属于第一类防雷类别。
③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第12.1危险场所类别的划分表12.1.1-2储存危险品的场所、中转库和仓库危险场所分类和防雷类别中:烟火药(包括裸药效果件),开球药,黑火药,引火线,未封口含药半成品,单个装药量在40 g及以上已封口的烟花半成品及含爆炸音剂、笛音剂的半成品,已封口的B级爆竹半成品,A、B级成品(喷花类除外),单筒药量25 g及以上的C级组合烟花类成品对应的是危险区域F0区,属于第一类防雷类别。电点火头,单个装药量在40 g以下已封口的烟花半成品(不含爆炸音剂、笛音剂),已封口的C级爆竹半成品,C、D级成品(其中,组合烟花类成品单筒药量在25 g以下),喷花类成品,对应的是危险区域F1区,属于第二类防雷类别。
④泰安烟花仓库总建筑面积5 600 m2,烟花爆竹药量为56 500 kg,少部分为一类,大部分为二类,综上确定为二类。
4 设计依据
设计依据以相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烟花爆竹安全防范规范为主,主要包括以下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08;《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2009);《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99D501-1/99(03)D501-1);《等电位连接安装》(02D501-2);《利用建筑物金属体做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03D501-3);《接地装置安装》(03D501-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5 防雷设计分析
①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标准设计,经计算,1~5号仓库,每号仓库须安装3支23 m高三角钢管型避雷铁塔,6号仓库须安装2支23 m高三角钢管型避雷铁塔, 避雷铁塔保护半径范围如图1所示,避雷铁塔型式如图2所示。23 m避雷铁塔在仓库屋脊6.3 m高度上保护半径有16.29 m,在仓库屋檐4.5 m的高度上保护半径有19.64 m。整个仓库要安装23 m高铁塔17座。东避雷铁塔即在1~5号仓库距东山墙9 m,离仓库外墙≥5 m;中避雷铁塔即在1~5号仓库距东山墙38.5 m,离仓库外墙≥5 m;西避雷铁塔即在1~5号仓库距西山墙9 m,离仓库外墙≥5 m;北避雷铁塔即在6号仓库距北山墙9 m,离仓库外墙≥5 m;南避雷铁塔即在6号仓库距南山墙9 m,离仓库外墙≥5 m。每个避雷铁塔点各开挖150 cm×150 cm×150 cm坑1个,布接地网30 cm×30 cm钢筋和环形接地体1圈,φ≥8 mm,浇灌避雷铁塔基座。接地电阻≤10 Ω。由于风化红砂石土壤电阻率较大,如未达到接地要求,沿避雷铁塔基座向两边做延长接地极,即每2 m打1个接地桩,接地桩深1.0 m,并与避雷铁塔基座连接。
②泰安烟花仓库1~5号,每号仓库设计6个门,6号仓库设计3个门。每号仓库门前必须安装防静电装置,设计每个门前第一步台阶安装一个静电球,高度1.2 m左右。防静电装置接地电阻≤100 Ω。可与烟花仓库基础钢筋相连接。在大门平台边设计安装一个静电球,高度1.2 m左右。整个仓库要安装33个防静电球装置。
③仓库内如安装LED射灯应采用金属套钢管地埋敷设,地埋深度≥60 cm,两端接地,中间每隔25 m接地一次,接地电阻≤10 Ω,电源引出处安装电涌保护器并接地,接地电阻≤4 Ω。
④仓库内如安装监控系统,仓库值班室其电源和信号线路应安装电涌保护器,接地电阻≤4 Ω。引出的电源和信号线路均应穿钢管地埋敷设,埋深0.6 m,两端接地,长度应≥20 m,监控探头其电源和信号线也应穿钢管敷设。电话系统、电视系统应按上述办理。
⑤仓库内照明灯杆线路应采用金属套钢管地埋敷设,两端接地,接地电阻≤10 Ω。中间每隔25 m接地一次,灯杆可利用地埋钢管形成整体接地,避免形成地电位反击。灯管应采用防爆型。
⑥仓库内如敷设消防水管,应做好两端接地,距仓库100 m内时,每隔25 m接地一次,并做好法兰盘跨接。
参考文献:
[1]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S].
中图分类号:TU470 文献标识码:A
概述
随着近年来北京市城市建设的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新建的住宅小区内均建设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可单独设置,也可以与主楼连成一个整体。在我接触的项目设计过程中,发现关于地下车库的设计在地基承载力修正深度的取值、地下室外墙计算模型的选取、独立柱基及抗水板的内力计算等方面设计人员都有很大的分歧,本文就这几个问题进行讨论,希望给设计人员一些启发。
地基承载力修正深度的确定
根据《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6.3.4条:
fa=fka+ηb (b-3)+ηdγo(d-1.5) ⑴
其中fa为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标准指,d为基础埋置深度。
根据6.3.5条规定:外墙基础埋置深度d=(d1+d2)/2 ⑵
对于内墙基础埋置深度d:
一般第四纪沉积土d=(3d1+d2)/4⑶
新近沉积土及人工填土 d=d1 ⑷
其中d1为地下室地面至基础底的深度,d2为设计室外地面至基础底的深度。
现地下车库基础普遍采用独立柱基加抗水板的做法,外圈柱与挡土墙采用条形基础,此时d应按⑵式取值,内柱柱基根据持力层的土质类别选用相应得基础埋深d。仅根据抗水板施工完成后回填素土就认为内柱基础埋深 d应按式⑷采用的做法是明显偏于保守的。
当前住宅小区中主楼与地下车库往往连成整体,不设沉降缝。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主楼部分地基承载力深度修正的取值《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02中5.2.4的条文说明中指出:对于主体结构地基承载力的深度修正,宜将基础底面以上范围内的荷载,按基础两侧的超载考虑。当超载宽度大于基础宽度的两倍时,可将超载折算成土层厚度作为基础埋深,基础两侧超载不等时,取小值。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附录C中浅层平板载荷试验要点中的描述,基坑宽度不应小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的3倍,即试验是在承压板无边条件下进行的。基础两侧基底标高以上的土体与基底的摩擦力是阻止基础下土体向外挤出并产生滑动的抗力。因此基础两侧的土体只有形成连续荷载时才能作为超载考虑。
当地下车库基础采用独立柱基加抗水板时,在主楼基础两侧可形成连续非均匀超载,当超载宽度大于主体结构宽度的两倍且抗水板及其上覆土较厚时,可将超载平均值折算成土层厚度作为基础埋深对地基承载力进行修正,否则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折减。
车库外墙的内力计算
普通高层建筑地下室外墙一般采用上端铰接,下端嵌固,按单跨或多跨梁的计算模型。由于一般高层建筑地下室顶板厚度较薄(一般不超过180mm),而基础底板又普遍较厚,因此这样的计算模型是满足工程精度的。而对于地下车库而言,根据这种计算模型得到的外墙内力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点;首先,出于园林绿化的要求,车库顶板上往往有3m左右的覆土层,顶板承受的荷载很大,为了增加车库内净高,提高空间使用率,车库顶板往往采用无梁楼盖或者是宽扁梁加厚板体系,楼板厚度与外墙差不多,而且楼板与外墙整浇于一体,此处节点考虑成铰接与实际不符。其次,由于车库顶板承受了很大的竖向荷载,因此墙、板端部的固端弯矩也很大,忽略这部分弯矩的影响会造成外墙设计的不安全。
下面举例说明:某小区地下车库,柱网6.6m×8.1m,层高3.6m,顶板上覆土厚3m,顶板与外墙厚度均为300mm。
其中:q1=45KN/m,q2=94KN/m,q3=101KN/m
经过计算
1.按图1(a)所示模型
MA=0 MB=-115.24KNm
M中max=59.45KNm
2.按图1(b)所示模型
MA=-288.16KNm MB=-289.11KNm
M中max=-175.21KNm
两种计算结果相差很大,图1(a)计算模型由于与实际情况不符,计算结果明显偏小,从而造成结构的不安全。建议在车库顶板较厚的情况下,采用图1(b)的模型计算外墙。
基础设计
地下车库的基础普遍采用梁板式筏基或平板式筏基。近年来在北京地区也多采用独立柱基加抗水板的做法,这种基础形式的特点是独立柱基承受上部荷载,抗水板承受水浮力或人防荷载,传力明确,具有很好的经济性。下面对这种基础形式的计算方法分两种情况作一下讨论。
第一种情况:无水浮力作用,基础受力模型如图2(a)所示,此时基础上部荷载全部由独立柱基承担,在地基较好的情况下,基础的沉降量很小,由于抗水板下方垫有50mm~100mm厚聚苯板,因此独立柱基受力变形后对抗水板的影响很小,抗水板可按构造配筋。但如果地基较差造成基础的沉降量较大时,独立柱基与抗水板应作为一个整体按带柱帽的无梁楼盖进行计算。
第二种情况:有水浮力作用,此时可根据力的平衡关系求得基础范围内的净反力,而抗水板承受水浮力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独立柱基与抗水板整浇于一体,在共同受力的作用下其相互影响必须要考虑。因此无论地基土好坏,独立柱基与抗水板都应按有柱帽的无梁楼盖进行计算。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抗水板的厚度不宜过薄(一般工程可取≥300mm)。
综上所述:在地基承载力较高,无水浮力作用或水浮力作用较小的情况下可采用独立柱基加抗水板的形式,抗水板可按构造配筋;在地基承载力较低或水浮力较大的情况下,建议采用梁板式或平板式筏基,受力明确且具有较好的经济性。如仍采用独立柱基加抗水板的形式,则应把两者作为一个整体按带柱帽的无梁楼盖进行计算。
结语
本文就地下车库的地基承载力的深度修正取值,外墙的计算模型以及独立柱基加抗水板的计算方法进行了探讨,有些问题还需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和试验数据的支持,以取得满足工程需要且便于设计人员使用的设计方法。
参考文献:
[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2].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DTB01-501-92)
[3]. 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措施(结构专业)
中图分类号: S6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常见构造和做法
1 常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对比
目前,我国建筑外墙常用的保温材料主要是EPS( 模塑聚苯乙烯板) 、XPS( 挤塑聚苯乙烯板) 、PU( 聚氨酯) 、岩棉毡板、玻化微珠、超轻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等六种材料,其中前三种保温材料为有机可燃保温材料,约占市场份额的90% 以上,发生火灾时,保温材料本身极易燃烧。即使经过添加阻燃剂处理,遇明火时也会产生熔滴,当温度> 250℃ 时,就会燃烧。而后三种保温材料仅占市场份额的5% 左右,虽然其防火安全性能较好,但因其单位面积的施工造价是可燃保温材料的3 ~ 10 倍,很难被建设单位接受。
2 常见外墙保温形式
( 1) 外墙墙体内侧敷设保温材料。由于这种方法占用室内有效空间,保温系统容易被室内装修破坏,故常常不被选用。由于EPS,XPS 苯板等可燃保温材料平时容易释放对人体有害的游离苯,发生火灾时,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短时间内使人窒息,在防火设计规范中是严格禁止的。
( 2) 双层墙体,夹芯保温。在双层空心墙体之间敷设保温材料,墙体的厚度大,施工成本高。由于内外温差大,在热桥的作用下,潮气透过苯板,易产生结露现象,实际工程中很少采用。
( 3) 外墙外侧敷设保温材料。直接在建筑外墙使用黏结材料或专用固定件固定敷设保温材料,在保温材料外侧做保护层。常见做法是采用黏结砂浆或者专用固定件将保温材料贴、挂在外墙上,然后涂刷抗裂砂浆,压入玻璃纤维网格布形成保护层,最后加装装饰面。还有一种做法是使用专用的固定件将保温材料固定在外墙上,然后将铝板、天然石材等装饰性板材外挂在龙骨上,最后采用密封胶条封堵板材缝隙。这种做法在实际工程中被大量采用。
二、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火灾危险性
建筑物外墙保温系统的火灾危险性主要体现在助长火灾沿建筑物外墙蔓延。建筑物内部起火,当室内温度> 250℃ 时,门窗在高温作用下开始破碎,由于室外新鲜空气的补充,轰燃发生,火势迅速扩大,火焰从门窗洞口向室外翻卷,建筑物外墙保温材料的保护层在高温作用下,表面龟裂、脱落,很快引燃可燃的保温材料,火灾沿外墙迅速蔓延,此时墙面坠落的瓷砖、装饰板材及其骨架给人员逃生和现场施救带来极大的困难和危险。当相邻建筑物外部起火时,在辐射热的作用下外墙保温材料的保护层很快失去保护作用,内部可燃的保温材料迅速被引燃,火灾沿外墙迅速蔓延。此时设置在建筑内的消防设施无法有效处置建筑外部火焰。2011 年2 月3 日许沈阳万鑫国际大厦发生的火灾就是由于外来火源引燃建筑物外墙装饰材料,进而引燃保温材料造成的。该工程的外墙装饰材料采用的是可燃的铝塑板,保温系统采用可燃EPS,XPS,且外墙保温系统未严密封堵,形成了20 ~ 600 mm 的空腔结构,最终导致火灾沿外墙迅速呈“观光电梯”式在保温材料空腔内部竖向蔓延,高空消防车灭火充实水柱无法直击火点灭火,继而形成大面积立体延烧。
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防火对策
1、尽快制定外墙保温系统的防火设计技术规范
目前,我国的外墙保温系统的防火设计规范是空白,缺乏强制性的、国家规范的指导,为进一步明确外墙保温系统的分级标准、适用范围、防火技术措施,笔者建议,应尽快制定外墙保温系统防火设计规范。在防火设计规范出台前,应严格执行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技术标准。在上海、沈阳等地发生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引发的恶性火灾后,公安部消防局于2011 年3 月14 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 公消( 2011 ) 65 号,建筑业内称65 号文) ,明确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 级的材料”,并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筑设计、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笔者认为这是从消防行政审批源头严把保温系统设计和材料关,遏制当前建筑外墙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火灾频发势头的有效措施。
2、加强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建筑外墙保温火灾事故多数都是发生在施工期间, 这与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很大关系, 如施工过程中材料没有被覆盖, 材料切割和电焊作业时, 火星溅到保温材料上引起燃烧, 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发生火灾事故原因就是施工人员电焊操作引燃材料保温层所致。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生活用火、甚至是施工工人乱扔的烟头都可能导致火灾。所以应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并制定相应的防火预案, 制定相关制度和防火组织机构, 并配有足够的灭火设备; 张贴有明显的禁烟、禁火标识; 附近不得有明火作业, 且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外保温工程施工区域动用电焊、切割等明火时,必须确认明火作业涉及区域内没有的可燃性保温材料, 并设专人监督, 做好应急措施。
3、完善防火隔离带的设置
65 号文件中规定:防火隔离带是“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 mm的A 级保温材料”。从万鑫国际大厦火灾现场看,即使当晚的风力仅为1 ~ 1.5 m / s,300 mm 的高度也阻挡不了火焰的竖向传播。在“烟囱效应”的作用下,火焰从窗口向外翻卷,其主要传播方向是竖向蔓延,考虑室外风向的作用,建议在设置横向防火带的同时,设置阻止火势向水平方向蔓延的竖向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的宽度不应小于1 m,且横向防火带宜沿窗口上沿设置。
4、严格处理空腔结构
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空腔结构在火灾中会成为火焰竖向蔓延的“烟囱”,沉痛的火灾教训告诉我们,必须严格处理空腔结构,在楼板处,将外墙保温结构内的空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对于建筑外墙保温采用无空腔结构且保温材料外已进行抹灰处理的结构,应定期检查,确保防护层无脱落、开裂,保温材料无,外墙保温材料与墙体缝隙、保温结构连接处封堵严密,外墙上不设置灯箱、广告牌等高温用电设备。
5、研发新型防火安全性高的保温材料
在借鉴国外的经验性做法的同时,开展我国的建筑外墙保温综合技术的研究,研发防火安全性能高的新型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适应不断发展的建筑节能保温市场需求,以解决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节能保温性能与防火性能要求不兼容,建设单位无所适从的问题。
6、改造原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
对于采用可燃保温材料原有建筑,根据其保温结构的构造特点及其火灾危险性大小,有计划地实施技术改造。对于有空腔结构的、采用可燃保温材料、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可采取沿建筑外墙层间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做法进行防火处理。如层间做环形防火隔离带确有困难,笔者认为可以考虑以下方法提高外墙保温材料的消防安全性能: ①在建筑物檐口或女儿墙外沿增设与水泵结合器相连的喷水保护系统。遇到紧急情况,通过水泵结合器,启动系统,喷水保护建筑外墙。②可采取沿建筑外墙四周设简易喷水灭火系统。建筑外保温系统结构一般将保温板通过自攻螺钉( 或双头螺柱) 外挂于建筑外墙上,保温板外侧通过钢龙骨外挂装饰板,保温板与装饰板之间存在190 ~ 600 mm 不等的空隙。这样,可以通过沿建筑物顶部四周设置简易喷水管,自上向下向保温板与装饰板之间的空隙内喷水,简易喷水系统日常可为空管或干湿两用式,火灾时由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或消火栓接口向管网内供水,也可通过电磁阀控制。
四、结束语
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防火安全性能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它将随着我们对建筑材料、建筑防火设计的认识程度和研究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完善,通过对建筑外墙保温工程采取防火措施,一定会大大减少此类火灾的发生。
2《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内容与节能计算书内容不一致
1)保温材料名称、厚度等不一致。这种情况会导致部分节能设计指标不能满足规范的要求,同时也会在施工时造成混乱,给建设单位的工作带来不少麻烦。2)设计指标不一致。常体现为节能计算书中窗墙面积比、体形系数、材料的导热系数的取值、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等指标的计算值与《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内容中的相应指标不一致。3)引用的设计参数不正确。计算书中某些材料的导热系数、窗户的传热系数等取值错误或提供的数据来源不明,会造成部分设计指标不满足要求,影响节能效果。例如普通钢铝合金单框中空白玻璃6+9A+6窗的传热系数为K=3.9W/(m2•K),设计中却标为2.8W/(m2•K),有的甚至更低。4)某些保温部位做法与构造表做法不符。
3容易忽略的问题
1)同一栋建筑既有公共建筑部分又有居住建筑部分,应分别进行节能设计。2)居住空间楼板、分户墙未做节能设计。不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反映,若建筑物已经是满足节能标准的节能建筑,居住空间楼板、分户墙若不做保温设计,也不会影响到该建筑物的节能效果。节能体系以一栋楼来考虑,南方地区为非集中采暖区则以一户来考虑,计算书是对整栋建筑进行整体耗能量计算,楼板、分户墙不参与计算,其数值大小对整栋建筑耗能量结果没有影响。居住空间楼板、分户墙不做保温,户与户之间会存在传热量损失,由于温度梯度的影响,室内温度一般底部比较低,顶部较高,上下楼所对应的房间温度往往会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在分户墙、楼板上采取一定的保温措施,所增加的造价并不大。《贵州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第5.2.1条表5.2.1-2温和地区围护结构限值中对居住空间楼板、居住空间分户墙的传热系数均要求不应大于2.0W/(m2•K)。计算表明,一般的楼地面的传热系数均大于2.0W/(m2•K)的要求(见表1),故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要设计具体做法措施,不应标注如“用户自理”等这类不规范的说明。应该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特点加以区分。3)地面、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应有节能设计。4)倒置式屋面保温层厚度应按计算值增加25%取值(《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第5.2.5条)。5)屋面采用聚苯板保温材料,屋面与外墙交接处、屋面开口部位四周应设置宽度不小于500的A级保温材料隔离带(公通字[2009]46号)。6)应有节能设计平面示意图,标明节能设计位置、范围、做法、材料传热系数的出处。7)要防止冷(热)桥部位发生结露。节能设计在满足地方标准的同时,更应该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和《贵州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都有相关条文规定,在保证达到室内温度要求的同时,要保证外墙内表面不结露,因而短肢剪力墙和厚度小于500mm的混凝土外墙必须做保温,方能保证内表面温度大于室内空气的露点温度。混凝土框架梁的内表面温度相应校核计算。一般情况下,厚度不小于200mm厚混凝土、保温材料厚度不小于20mm(保温材料导热系数不大于0.07W/(m•K))即可满足保温墙体内表面不结露的要求。8)导热系数可以不加修正系数。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表中有建筑材料的导热系数修正系数附表3.2,且该表的修正系数也有使用条件,该系数是为了解决工程中一些不可避免的现象采取的修正值,如没有外粉刷的清水墙面,由于下雨和冷冻气候,材料容易吸水致使材料的导热系数加大,采用的砌筑砂浆和墙体材料的不一致性等影响。但是随着经济和技术的进步,这些“不可避免的现象”已经不再现有建筑体系中出现,外墙都有外粉刷层且具有一定的防水功能,主体墙体受水侵蚀的可能性已经减少,加上贵州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附表3.1中的传热系数计算值中,均按复合墙体的传热系数计算法计算,已经把灰缝的传热系数计入,并和实际热工检测结果基本相符。在实际工程中如果仍采用导热系数修正系数修正得到的传热系数只会比贵州省标准提出的传热系数更好,本着对节能有利的精神,用也没问题,但本着节约的精神,应该执行贵州省节能标准中的数据为好。9)无架空楼板保温做法。10)居住空间外门应有保温措施,应计算空调冷负荷、采暖热负荷。
中图分类号:TU75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4)12-
1.工程概况
该会所由一幢二层框架和一幢三层框架结构组合而成。现拟将该房屋进行扩建改造,改建后该房屋继续用做高尔夫俱乐部会所,不上人坡屋面,局部可上人屋顶花园。为策安全,并为建筑维护、房屋改造及加固设计和后期施工提供技术依据,对房屋的结构安全和结构的抗震性能做出综合评价,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该国际高尔夫俱乐部会所房屋总平面为矩形组合,由(1)~(12)轴线的二层(局部三层)框架结构和(13)~(21)轴线的三层(局部错层)框架结构组合而成。整个房屋东西向长度约为 77m,南北向宽度约为 44m,共三层(局部二层),总建筑面积为 5500m2。房屋一层层高为 4.950m,二层层高为6.000m,三层层高为 6.726m,坡屋顶,建筑总高度 17.576m,室内外高差约 0.35m。房屋主体采用框架结构。各层楼面板厚100mm,屋面板厚 120mm。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柱下独立基础,基础埋深 - 1.45m。
2.房屋建筑结构的复核
为了解该房屋目前的建筑和结构情况,明确主体结构的传力体系,为建立合理的结构分析模型提供依据,需要对房屋实体与图纸资料进行核查对比。
进行复核时,在每一个检测单元内,采用全数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框架结构的层高、梁柱的几何尺寸,主要配筋和保护层厚度进行复核。从现场检测和复核结果来看:轴网尺寸、楼层层高、梁板柱截面尺寸均与原设计图纸基本一致。
3.梁柱配筋复核
为了解房屋主体框架结构中混凝土柱的配筋情况,检测人员采用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配筋校核。检测时采用钢筋位置测定仪进行钢筋直径、数量的检测。抽样数量为每层 3 根柱。复核结果表明:柱实际配筋与设计配筋一致。
4.梁柱保护层厚度复核
采用钢筋位置测定仪进行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并局部凿开进行测量验证。抽样数量为每层 3 根柱,复核表明:保护层厚度误差在[10,-7]之内,满足规范要求。
5.房屋结构损伤状况的检测
根据现场调查,该房屋在使用过程中无明显损伤,梁柱节点均完好,局部外墙渗水和粉刷层脱落;一层主入口室外地坪沉降;局部填充墙开裂。
6.材料强度检测
由原设计图可知,该房屋主体部分标高4.850m 以下柱的混凝土设计强度 C30,标高4.850m以上柱和全部梁、板的混凝土强度设计值为 C25。根据《回弹法 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随机抽取检测构件,由于现场条件限制,仅对梁板柱采用回弹法进行混凝土构件强度的现场检测,并对梁和柱钻芯修正,修正系数为1.46,确定柱的混凝土强度为C20,梁的混凝土强度为 C18,板的混凝土强度参考值为 C14。
7.房屋基础倾斜检测
为了解该房屋目前的地基和基础工作状态,需对该建筑进行变形检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倾斜检测和墙体倾斜检测。该建筑已使用多年,在现场虽未发现保留的水准点。2011年7月25日,检测人员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程》,进行基础倾斜检测(含施工误差)。由于现场情况制约,选取北侧、西侧及南侧外墙窗台处(即(1)轴线、(E)轴线、(B)轴线、(21)轴线)作为基准,在基准面上布置观测点量测建筑物的相对变形(含有施工误差)。检测时采用水准仪测算基础水平差以及计算基础局部倾斜率。结果目前基础倾斜率最大值为5.45‰,不满足《建筑基基础设计规范》关于框架结构基础倾斜率的限值4‰。
8.房屋外墙倾斜的检测
检测人员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程》,在具备竖向通视条件的外墙墙角延伸线上,采用电子经纬仪分别布置倾斜观测点,利用经纬仪的竖向投影进行观测。结果表明:检测到的最大倾斜值发生在1# 楼西北端的墙上,倾斜率为 1.52‰。从房屋倾斜率计算结果看出,各测点倾斜率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关于框架结构基础倾斜率的限值4‰。
9.结构承载能力的验算分析
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的 PKPM(2010)系列软件 PM、PK 和 SATWE- 8,根据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对改造前的房屋结构进行计算分析。又因结构无明显损伤,影响其承载的结构构件和节点连接良好,无锈蚀情况出现,不影响到目前结构的受力。按照结构现状及未来使用荷载建立结构几何模型和荷载模型,计算时合理采取模型简化和调整信息进行结构承载能力的验算,房屋结构构件和轴网尺寸按现场检实际尺寸测取值,混凝土强度等级按实际评定等级取柱 C20 梁 C18。建筑物安全等级为二级,地面粗糙度为 B 类,柱的保护层厚度取 20mm,板的保护层厚度取设计值 15mm。
计算表明房屋主体结构底层部分柱实配纵筋量不满足计算要求,二层和三层全部柱实配纵筋量满足计算要求,房屋主体结构各层部分梁实配纵筋量不满足计算要求。
对于各层楼板和屋面板的验算结果表明:各层楼板(屋面板)板内实配钢筋量大于计算配筋量,实配钢筋满足计算要求。
底层框架柱的部分柱轴压比大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10)关于同类建筑结构的轴压比限值 0.85,主要集中在(15)和(18)轴线。第一平动振型周期(第一周期)为1.1216s,第一扭转振型周期(第三周期)为 1.0307s,周期比为0.92>0.9,不满足要求。从层间弹性位移计算结果可以看出,结构
X 向地震作用最大层间位移角为 1/1537,Y 向地震作用下的层间位移角为
1/1172,均小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层间弹性位移角限值1/550。满足要求。
原结构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和墙下条形基础,基础埋置深度在-1.45m左右。
柱下独立基础底板厚度350~800mm。按照设计资料,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为500kPa。经计算,基础底板平均反力最大处约为416kPa
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钢筋混凝土锥形基础进行验算。
计算配筋面积为X方向866 mm2/m,Y方向 824 mm2/m;实际配筋X向14@130
(1184 mm2/m),Y方向14@130(1184 mm2/m),大于计算配筋量,满足。
10.鉴定结论及建议
具体检测鉴定结论与处理建议如下:
(1)经房屋实体与图纸等资料核查对比:轴网尺寸、楼层层高、板柱截面尺寸、基础尺寸和埋深、钢筋配置均与设计基本一致;保护层厚度在施工规范限定之内。
(2)该房屋已使用多年,通过对承重结构损伤的检测表明,未发现明显损伤,但部分外墙渗水,尤其以(12)、(13)轴线间沉降缝位置隔墙最为严重,另有少量填充墙开裂。
(3)通过对该房屋的相对不均匀沉降、外墙倾斜和柱垂直度的检测表明:外墙的倾斜率小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关于同类建筑结构相关规定的限值,但基础的倾斜率大于以上限值。
(4)经现场检测和室内试验,被检房屋柱混凝土强度等级可评定为 C20,梁混凝土强度可评定为 C18,板的混凝土强度 C14,未达到原设计强度等级要求。
(5)按照原结构体系进行建模计算,荷载取未来计划使用荷载,材料强度取值按实测强度,房屋不能满足结构承载力要求。验算结果如下:①部分柱的配筋和轴压比不能满足计算要求,建议采用湿式外包角钢法或增大截面法进行加固;②部分梁的配筋不能满足计算要求,对于配筋不够的地方建议粘贴碳素纤维布或者粘钢,对于超筋的地方建议增大梁截面或置换混凝土。③各层楼板和屋面板承载力满足计算要求;④结构周期比不满足规范要求,需要增强房屋抗扭转刚度;⑤房屋层间位移满足规范要求;⑥房屋地基基础安全性满足要求,但少量基础底板配筋不满足计算要求。
(6)改建前应先对不满足承载力的地方进行加固。建议在加固、扩建过程中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跟踪监测,若发现承重结构产生明显变形、开裂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