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8 09: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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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村镇发展态势虽然是喜人的,但是镇发展面临的问题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开始显现,我们必须做到未雨绸缪,认清当前村镇银行发展已经出现或即将出现的各种问题。
1、发展定位出现偏差。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是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是村镇银行的根本宗旨。一些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为了机构能设立成功将会承诺恪守服务“三农”的宗旨,并在机构成立之初严格执行有关的政策和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开展业务212作。但由于村镇银行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各发起人或出资人必然会把实现利润最大化作为自身最大的追求目标;而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农业、农村经济作为风险高、效益低的弱势经济,受自然条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巨大。在农业政策性保险严重缺乏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实现最初的经营理念,它们会逐渐偏离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寻求新的市场定位。在此情况下,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农转非”现象将不可避免地在村镇银行重现。
2、吸收存款能力较弱。村镇银行设立在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是“穷人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这些地区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再则,由于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短,营业网点少,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社相比,知名度和信誉度都不高,广大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且缺乏通存通兑功能,无法办理银行卡业务,办理存款的积极性受到影响。目前,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发起行拆人资金,居民存款都是内部员工通过亲戚、朋友介绍而来,吸收存款能力弱,范围窄。
3、货款需求虽旺盛,但针对“三农”的货款不足。由于保险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村镇中小企业往往缺乏有效抵押被各大银行排除在贷款客户之外,所以村镇银行便成为大批农村资金需求者的首选,但从结构上看,村镇银行针对“三农”的贷款不足,目前很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主要用于工商业企业。
4、金融产品较为单一,结算渠道不畅,加上产品创新不足,无法满足多方位的资金结算需求。由于结算渠道不畅,对公业务无法办理,直接影响到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同时,出于风险控制等因素考虑。该村镇银行无法在短时间内加入银联发行银行卡和布放自动取款机,在网点相对单一的情况下,储蓄存款发展受到较大制约,贷款产品也较为单一。
5、农村信用环境不理想,容易形成风险。村镇银行支持的主要是农村的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在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风险。一是信贷风险。其中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是农户小额贷款形成呆坏账最主要的原因。二是经营风险。小额信贷一般是向贫困人口提供短期资金支持,其贷款类型和地区都比较集中,潜在市场风险较大。三是信用风险.一些农民对村镇银行的定位认识不清,认为村镇银行的贷款是扶贫贷款,进而影响了村镇银行的资产质量。
我省村镇银行建设现在仍在稳步推进,但是如果不能很好的解决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这些因素,村镇银行将无法发展壮大,不可能做到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有效支撑,实现有效服务“三农”的真正目的,针对当前出现的这些问题,特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政策扶持。为使村镇银行更好地服务“三农”,并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实现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目标,政府应当给予村镇银行必要的政策支持。一是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了解在农村地区设立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意义、目的,正面引导群众认可村镇银行。二是在资金上予以扶持。将本级财政支农资金、上级财政政策配套资金优先存入村镇银行,壮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等。三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政府应出台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塑造村镇银行良好形象,提高社会公信度。四是完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诚信的氛围。五是采用各种优惠措施和补贴措施引入高素质人才,尽快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村镇银行经营管理队伍。
由于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不足,金融环境竞争的不足。2005年以后,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调整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政策,全国很多省市都开始在县及县以下地区设立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自从中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挂牌开业,到目前为止已经过去4年了,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自2009年承德市成立第一家村镇银行以来,目前承德地区共有三家村镇银行,最早成立的有一年了,最晚成立的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开展业务的速度来说,三家村镇银行发展状况各异,成立时间短的发展业务的速度相当惊人。三家村镇银行发展的状况各异,究其原因来说,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来研究。
1 科学的授权机制
1.1三家村镇银行的授权机制
1.1.1三家村镇银行的审批模式
A客户经理行长
B客户经理经理副行长综合管理部行长/董事长
C客户经理经理行长董事长
三家村镇银行的信贷审批以B家流程最长,以A家的审批流程最短。从审批流程的长短来说,应该是A家村镇银行是最灵活,最便捷的审批模式。
1.1.2最高决策人是否专职
A B C
是 否 否
专职主要是指,单一的从事某一固定职业,某一固定的工作,某一项固定业务。如果村镇银行最高决策人在没有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兼任着其他工作,就会影响村镇银行的发展。
1.2村镇银行的授权与管理层级
承德市的三家村镇银行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说,发展状况各异。A家村镇银行开业仅两个月就吸收存款1.3亿,发放贷款6千多万元,发展速度相当惊人。我们在分析三家银行的贷款审批模式和审批的路径后就可以在一个侧面了解这一现象。
研究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产生的差距,就要探讨管理学上经常提到的授权和管理层级的问题。如何才能授好权,是一个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管理者对所管理的岗位进行系统的分析,仔细分析所管理的岗位需要多大权限,然后授发权限。
对于权限分配要做到“该放手时就放手”,不应过分集权。下放权限,就要相信你所用的人,相信被授权人能够正确的使用权限,这也体现出了“用人不疑和疑人不用”的原则。
2 吸收当地股东
承德市的三家村镇银行除了C家以外股东全部为本地股东,C家除了小部分股东以外,全部为外地股东。在存款上,其他两家村镇银行存款全部超过1亿元,而C家村镇银行还没有超过1千万。除此之外,吸收当地的股东对于村镇银行的发展有诸多的好处,对于村镇银行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2.1吸收当地股东的优势
2.1.1消除陌生感
村镇银行是新生事物,城乡居民普遍感到非常陌生,尚难有认同感。并且,村镇银行刚进入农村市场,开设网点较少,缺乏品牌效应,这就使得吸储难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吸收当地股东,有利于形成城乡居民的认同感,从而在某种程度上缓解吸储难的压力。
2.1.2吸收存款
很多业界专家认为,村镇银行发起模式有利于提高大中型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效率和积极性,但若要解决村镇银行运营中的吸存难、下乡动力不足等问题,还应从股权结构上寻求突破。村镇银行可以充分借助当地股东的力量,和股东庞大的人脉资源,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此外,股东可以在村镇银行开设账户,办理存取款业务,缓解村镇银行的资金不足问题。
2.1.3开展中间业务
村镇银行可以开拓中间业务。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不仅可以提高收入,还可以提高银行自身影响力。而发展中间业务,离不开当地股东的支持。村镇银行可以与其他金融机构股东合作,签订代办理财产品和保险业务。一方面,代办理财产品和保险业务可以取得中间业务收入,另一方面,还可以提高村镇银行的品牌知名度,发现客户、选准客户、留住客户、开发客户,为村镇银行资产、负债规模的壮大提供条件。
3 员工的本地化
3.1员工本地化是大势所趋
当今世界,日新月异,每时每刻我们都在迎接着挑战。身处不断否定过去、不断变革创新的时代,任何定式都将不再是银行赢得竞争优势的必然。因此,吐故纳新,营造一个灵活的内部工作环境,为本地员工创造更多的机会,才是村镇银行长期的经营策略。面对利润空间的无限压缩,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村镇银行若要在当地发展壮大的话,就必须培养当地的员工,让他们成长起来积极迎接挑战。也许在本地化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但这毕竟是一种大趋势。
3.2实行员工本地化需注意的几个方面
3.2实行员工本地化不等于全员本地化。
村镇银行将坚持本地员工为主、外地员工为辅的原则,努力达成最佳的人力资源结构,打造最具战斗力和创新精神的员工队伍。
4 良好的待遇保障
4.1薪酬激励
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能够让员工发挥出最佳的潜能,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激励的方法很多,但是薪酬可以说是一种简单可行又实用的方法。它是员工为企业所做贡献的相应回报和答谢。在员工的心目中薪酬不仅仅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员工自身的价值,代表企业员工工作的认同,甚至还代表员工个人能力和发展前景。村镇银行要想在日益激烈的金融市场中脱颖而出,除了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市场份额外,还要尽可能的提高员工的积极性,而薪酬制度又是决定员工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4.2薪酬激励的作用
薪酬激励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可以使员工对于村镇银行产生一定的依赖程度和归属感,而薪酬让员工知道在村镇银行工作可以多劳多得,促使使员工更努力工作。
当前村镇银行面临着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法人资本总量小、政策扶持力度弱、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造成了村镇银行潜在经营风险较大、限制了机构发展空间、内控制度难以落实。村镇银行应根据自身发展特点,制定出科学的授权机制、实现员工的本地化、争取母行的支持、科学的薪酬奖励措施,充分发挥自身小、快、活的优势,增强自身的实力,更要造福“三农”,服务地方经济。(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山东淄博,255049)
(一)机构发展状况。2008年9月2日,重庆市第一家村镇银行-大足汇丰村镇银行开业,至2010年9月末两年时间,重庆市正式开业营运的村镇银行已达6家,即:大足汇丰、开县泰业、梁平澳新、丰都汇丰、璧山工银、巴南浦发村镇银行。
(二)经营发展状况。2009年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1亿元,贷款余额0.88亿元,全年实现利润-1149万元,6家银行全部为亏损。截止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2.9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06亿元,增长2.1%,贷款余额5.8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9亿元,增长544.4%,2010年1-9月,6家银行实现利润-339万元,比上年减亏810万元,亏损数由上年的6家降为3家。重庆市村镇银行经营状况详见下表。
(三)支持经济发展状况。重庆市村镇银行虽然成立时间不长,多数银行成立时间还不到一年,但在支持“三农经济”、农业产业化、中小企业及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2010年9月末,6家银行农户贷款余额1.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1亿元,增长605%,占贷款总额的24.1%;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余额0.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56亿元,增长560%,占贷款总额9.8%;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1亿元,增长480.4%,占贷款总额的44.5%;其他贷款余额1.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3亿元,增长447.8%,占贷款总额的21.6%。重庆市村镇银行贷款余额及构成情况详见下表。
二、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
据对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的调查显示,当前,有六大因素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
(一)公众认知度不高。村镇银行是近几年才开始成立的新型银行,由于成立时间较短,经营规模较小,营业网点较少,金融产品较单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其认知度和信任度较低。据对1000户居民和农民的问卷调查表明,86%的城乡居民和农民对村镇银行的信誉持怀疑态度,93.5%的城乡居民和农民都不愿意把钱存到村镇银行,认为村镇银行规模小,把钱存在村镇银行风险大,不安全。公众认知度不高,直接制约了村镇银行各项业务的拓展。
(二)资金来源不足。资金来源不足,严重制约了其信贷投放量。由于公众认知度不高,营业网点少,除大足村镇银行成立时间较早,有一个分支机构外,其余5家村镇银行都只有1个营业网点,村镇银行在组织存款上较为困难。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其是一级法人,具有经营灵活,服务快捷,手续简便的特点,而在存款组织方面,就是村镇银行的弱势,不仅机构网点少,也没有ATM机,而且存款品种单一,没有理财产品业务,导致村镇银行吸储能力较弱。至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只比上年末增加600万元,而存贷比已达196.4%,也就是说,不仅把可用的存款、资本金用完了,而且还借用了部分其他资金。资金不足,制约了贷款的有效投放和盈利能力的提升。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三)结算渠道不畅通。调查显示:目前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都没有直接接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都采取委托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其他商业银行办理资金汇划,无法享受到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带来的资金汇划便捷,人为压票的情况时有发生。支付结算业务渠道不畅,不仅制约了村镇银行结算业务的发展,也制约了其他业务的发展。同时,村镇银行不能发行银行卡,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国银联规定,加入中国银联需入股300万元,而目前村镇银行刚刚成立,经营规模小,盈利能力弱,没有资金实力来入股,因而只有暂时不发行银行卡,部分储户因不能办理银行卡而不得不中断与村镇银行的业务往来。
(四)征信系统不通。征信系统未开通,制约了村镇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据调查,重庆市6家村镇银行都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一方面,村镇银行信贷数据不能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影响了人行征信系统信贷数据的完整性,不利于其他银行机构的信贷风险控制。另一方面,村镇银行不能查询人行征信系统数据库中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贷款的投放。目前,村镇银行贷款审批所需企业、个人的信用记录只能通过借款人到当地人民银行去查询,增大了人民银行基层行的工作量。据了解,村镇银行未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主要原因是成本费用较高,超过10万元,村镇银行在发展初期盈利能力较弱的情况下都不愿意在征信查询系统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
(五)盈利能力不强。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成立时间短,资本金额度不大,资金实力不强,决定了村镇银行的客户是以农民、个体工商户、规模较小的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小企业为主,这样的客户群,决定了每个客户的贷款规模较小,业务经营成本较高,贷款风险较大,盈利水平较低。2009年,6家村镇银行全部为亏损,亏损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上的2家,100万元以下的2家。2010年,村镇银行盈利水平虽有好转,但据测算,至年末,6家村镇银行中仍将有3家银行是亏损。较低的盈利水平将制约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六)员工素质不高。调查显示:6家村镇银行的人员主要是从其他商业银行选调和对外招聘来的,其学历水平相对较高,但业务水平相对较低。至2010年9月末,6家村镇银行共有员工146人,从学历上看:本科106人,占72.6%,专科38人,占26%,中专及高中2人,占1.4%;从专业技术职务上看: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只有28人,占19.2%,没有专业技术职务的117人,占80.2%。据调查,员工中熟悉信贷、会计、农村金融业务及金融新业务的人员较少,各项差错时有发生。员工素质不高,难以适应现代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必将制约村镇银行的长远发展。
三、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一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村镇银行的可用资金量。目前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参照农村信用社的缴存比率,相对较高,建议将村镇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在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的基础上降低2-3个百分点。二是向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增加其资金来源,增强其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实力。一方面建议降低支农再贷款的准入门槛,将村镇银行发放农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由70%降低到50%,使更多村镇银行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村镇银行能够获得支农再贷款支持。支农再贷款最高限额仍然控制在不超过其资本金总额以内。另一方面适当降低支农再贷款的利率标准,可在现有支农再贷款利率标准的基础上下浮10-20%。三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的费用,使其能够享受到人民银行提供的方便、快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体现对村镇银行发展的扶持政策。四是适当降低村镇银行加入银联的入会费。对村镇银行实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政策,建议将村镇银行的入会费降低到20-50万元,以便于村镇银行能够发行银行卡,推动其银行卡业务的发展。五是适当放宽村镇银行存贷款比例的限制,促其业务快速发展。建议在村镇银行发展初期,不实行存贷款比例限制,当村镇银行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再实行存贷款比例限制。
(二)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建议地方政府根据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额的一定比例将部分财政资金存入村镇银行,以增强村镇银行支持“三农”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实力。二是政府实行财政补贴。建议地方政府对村镇银行发放的“三农”贷款给予贴息,贴息率为2-3%,以降低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的成本支出。由于“三农”贷款户数多、额度小、距离远、费用高,其他金融机构包括有些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都不愿意发放,所以对村镇银行发放“三农”贷款给予贴息,适当增加其收益,增强其发放“三农”贷款的积极性,使其更好地支持“三农经济”的发展。三是建立“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建议地方政府建立“三农”贷款、中小贷款损失补偿基金。每年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拨付贷款损失补偿基金,用于对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三农”贷款、农业产业化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因自然灾害、政策性因素等造成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以减小村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风险,增强其放贷的积极性。
(三)强化宣传推介。针对村镇银行普遍公认度不高的状况,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媒体、各种平台向社会公众宣传村镇银行设立的目的,开展的相关业务等,并用支持“三农”、农业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典型事例开展宣传,正面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和认知村镇银行,通过良好的服务使社会公众积极支持村镇银行发展。
【关键词】
银行;理财;建设;监管;建议
过去十年,伴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深刻变革,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在理财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改善社会融资结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等方面作用尤其突出。以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为例,2012年度,银行理财共为客户创造收益超过3000亿元,年化加权平均收益率约为4.11%,远远超过同期限储蓄存款利率,切实提升了居民收入,有效抵御通货膨胀,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经济金融局面的平稳发展。
随着银行理财的重要性提升,社会各界的关注度也显著增加,对理财业务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出现了不同声音,甚至
有部分负面评价。笔者认为,当前银行理财虽然面临问题,但都是发展中的问题,监管导向和方向是正确的,业务整体形势良好,风险可控。为推动银行理财下一步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认为,如果能在完善法律监管制度、建立多层次市场体系、强化投资者教育以及优化理财业务运作模式等方面有所突破,在“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上能够积极配合监管实施创新举措,银行理财必将会在中国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一、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
(一)现行银行理财法律保障略有瑕疵
第一,理财产品财产独立性与破产隔离应进一步在法律层面加以明确。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理财产品投资者与商业银行之间为委托关系,所募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属于全体投资者按份共有。当单个投资者破产或被其债权人追偿时,存在导致整个理财计划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风险;同理,如果某个银行破产,其所管理的理财产品财产可能也会被清算。第二,目前尚缺乏对银行理财产品法律主体投资资格的法律安排。影响银行理财在相关市场开户并参与投资公开市场:资本市场、债券市场等,投资项目类资产只能通过对接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各类资管“通道”,不仅增加交易成本,而且易诱发交叉性金融风险及“监管套利”等不规范行为发生。同时不利于银行理财与券商、基金、保险等机构的公平市场竞争。
(二)新会计准则颁布实施影响发展
根据2011年5月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合并财务报表》,若由商业银行承担理财业务实质风险的,将进行并表管理。实际上,规范的银行理财,不存在“刚性兑付”,大部分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向投资人灌输“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按照产品运作的实际情况向投资履行本金收益的分配,不存在刚性兑付的现象。
但目前市场上存在着对理财业务的不正确认识,将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理财相混淆,将理财业务风险等同于商业银行自身业务风险,将预期收益性的理财产品等同于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再加上部分银行机构对理财业务的不规范运作,存在着隐性兜底承诺、刚性兑付、投资运作不透明以及混淆保本型产品与预期收益型产品形态等。
(三)面临其他资产管理机构金融创新冲击
近期以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受到了来自信托、基金、券商、保险等多个方面的冲击,以最新的信托市场数据为例,截至2013年6月末,信托资产余额已达9.45万亿元,超过了银行理财9.08万亿余额数。而前期券商、基金的资管业务创新,力度也是前所未有,对国内的资产管理市场格局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二、推动银行理财持续健康发展的方案
基于公平交易原则和风险隔离原则,明确银行理财法律主体投资地位,赋予破产隔离和财产独立性的功能,推动银行理财产品和投资品向“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促进银行理财向真正的资产管理业务方向转变。
(一)完善符合市场规则的法律和监管体系
1.通过顶层设计,赋予银行理财法律主体投资资格
明确银行理财的独立法律主体投资地位,直接规定银行理财财产的独立性和破产隔离,使其与银行表内自营业务完全独立。同时,赋予其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期货市场等市场的可公平交易的法律主体地位,实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与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基本平衡,避免“监管套利”,实现公平竞争。
在目前阶段,银行理财的管理机构应按照 “三独立”(即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的原则,实行商业银行内部持牌机构管理,理财产品按照“三单独”(即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管理)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与管理。
2.建立银行理财的分级持牌、分级监管体系
对经营理财业务的银行实行分类监管,奖优罚劣,资质较差的机构只能设立产品结构相对简单、风险较低产品。如:可按照投资标的不同,将理财产品分为货币市场工具类理财产品、债券类理财产品、非标准化债权类理财产品、基金股票类理财产品、股权类理财产品、另类投资类理财产品、混合类理财产品,以及结构性理财产品等,设定各类产品的最低风险等级,倡导产品专业化,继续推动建立更加精细化的理财产品分类管理和风险评级标准,明确不同类型产品的风险评级及相应的管理资质。
(二)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和投资工具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要求,建设多种开放、公平、透明的市场体系和投资工具,银行理财作为合规投资之一参与各类市场和各类投资工具的投资。
第一,加快推动信贷资产流转市场和资产证券化市场等促进直接投资发展的市场建设,按照“标准、公开、透明”的设计思路,促进市场的活跃交易,充分发挥其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的基础价值。
第二,创新各种债务融资工具,如债务直接融资工具等,在市场发展初期,按照谨慎发展的原则,可规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仅用于购买单一企业拥有所有权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资产,或者向单一企业发放融资。
(三)转变理财业务管理理念,优化理财产品形态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形态主要包括净值型产品和预期收益率型产品两种。其中,净值型产品是一种开放式类基金产品,产品净值随市场而波动,已完全市场化运作并被市场所接受;而预期收益率型的产品,因其预期收益发行方式、产品运作良好,几乎全部实现预期收益等被质疑银行实际承担了产品风险、攫取了超额收益并存在刚性兑付,应纳入银行表内核算。然而,必须承认,预期收益率型之所以长期存在并占据主导地位,说明投资者和市场是认可的。
笔者建议,对于此类产品着应眼于如何规范好、管理好,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而不能一概而论的否认此类产品存在的必要性。第一,修订理财产品产品说明书等文件中相关表述,明确此类产品无论是否实现预期收益,银行只收取固定管理费,扣除管理费后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客户所有,投资收益是浮动的,可能高于也可能低于预期收益率,因此,收益和风险也全部由客户自担,银行仅收取与其服务等值的管理费,真正实现“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第二,可考虑定期公布此类产品预期收益率情况,并与此相配套建立和完善产品的退出机制,使客户享有充分的选择权。
(四)完善理财销售管理,加强投资者教育
一是建立全行业标准化的产品风险评级标准,督促商业银行在销售中按照“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的基本原则,做好风险提示和客户适合度调查工作,避免任何形式的“误导销售”。要加强对机构销售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销售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甚至吊销业务开展牌照,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二是引导媒体对银行理财业务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并开展形式丰富的投资者交流活动,使投资者能按照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在充分了解产品风险的基础上,自主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实现真正的“买者自负”。
(五)建立多层次市场,提供各种标准化债务融资工具
1.建议监管部门允许银行理财在当前各类公开交易市场开立交易账户,同时,建议由银监会组织建立多种开放、公平、透明、标准化的市场,包括信贷资产流转市场、资产证券化市场及其他促进直接投资发展的市场,引导众多市场机构参与,以开放的态度促进多个市场的蓬勃发展。
2.建议银监会在推动市场建设的同时创新各种标准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标准化的存量和增量债务工具等。在市场发展初期,按照谨慎发展的原则,可规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仅用于购买单一企业拥有所有权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资产,或者向单一企业发放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