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30 08:50:3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村镇银行前景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8-0026-02
一直以来,金融服务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想要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金融状况迫在眉睫。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农业大国,但是决策者往往以工业作为经济迅速增长的工具。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农业就成为了弱质产业,如果没有金融的支持,我国农业和农村就不能稳健发展。
发展村镇银行正是解决此问题的重大举措。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有效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中国银监会于2006年底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积极培育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相对于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具有融资成本低、融资效率高等特点。自从2006年底银监会降低准入政策后,村镇银行的发展已有8年的光景。在这几年中,村镇银行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它的诞生不仅为农村单一的金融市场注入了活力,同时还有效地规范了农村非正规的金融市场,解决了农村农业资金短缺等问题。村镇银行成立以后,以其决策链条短、工作效率高、经营机构活的优势服务客户,充盈了农村金融市场,增加了信贷资金供给,同时推动了当地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也加快了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可见村镇银行在农村发展中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目前,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地位稳步上升。首先,村镇银行业务品种创新较多,除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结算、贴现等银行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外,各地村镇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业务。其次,村镇银行运营效率较高,由于村镇银行层级简单,决策链条短,使得村镇银行提供贷款程序便捷、时间短,这使得村镇银行在金融市场竞争中逐渐建立起坚实的客户基础。最后,村镇银行的设立在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同时,推动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与农村社相比,大部分村镇银行贷款年利率都较低,且借款和还款时间更为自由。较低的贷款利率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扩大了农户的融资需求,同时有利于农村地区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服务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总之,村镇银行的设立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由存量进入到增量的阶段,为克服农村经济体系发展的艰难注入了新的血液,为发展我国农村经济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持,是农村金融改革重要的里程碑。
村镇银行虽然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由于经营环境受地域自然条件、开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等限制,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由于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农村居民对其缺乏了解,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程度不高。虽然村镇银行具有一定的本土优势,但受地域自然条件和开放程度等限制,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民和乡镇企业闲置资金比较有限,客观上制约了村镇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而且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不足,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现阶段村镇银行经营的还是传统存贷款业务,随着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互联网被广泛应用,而村镇银行电子银行功能欠缺、业务系统功能不全,无法满足信贷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需要。有些银行不能进行通存通兑,也不具备办理本票、支票等基本功能,不具备信贷业务流程控制功能。无论从贷款产品、中间业务产品还是银行卡业务产品来看,均过于单一独立,不能满足农民的贷款需求以及日常生产生活需要,从而导致客源流失。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当地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它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在目前农业保险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特别是无抵押的保证贷款,其潜在风险更大,一旦出现流动性危机,将对其造成声誉毁灭性打击,使其吸收存款将更加困难。各地县级银监办普遍存在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问题,对村镇银行的监管难以到位,难以取得好的效果。相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内控和安防能力相对薄弱,应对农村市场错综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能力不够。同时,由于受农村的经济发达程度、工资水平等客观因素影响,不利于吸引专业金融人才。从业人员素质不齐、创新意识不强,将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村镇银行创新的可能性,直接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创新。自从村镇银行设立以来一直面临人才短缺的状况,由于当前农村金融环境欠佳,生活环境、物质条件不如城市优越,交通不发达,金融资源也不如城市丰富,很多高素质人才会选择远离农村而在城市发展,这也直接导致了村镇银行人力资源的欠缺。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的市场竞争实力较弱,在原有的农村金融市场上,较富裕客户是大中型商业银行的稳定客户,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本来就具有很多优势。中层客户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占有,农村信用合作社虽然在制度和经营上存在一些缺陷,但是因为其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时间较长,经营与农村相关的业务经验较为丰富。一些外资金融机构也参加到竞争的队伍当中,相对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热情更高。村镇银行在这种环境下拓展业务、抢占市场,势必加剧竞争。
面对这一系列发展中的问题与挑战,我们也应该重点去解决。在市场定位上,应该明确客户群体,重点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以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为己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和平台向公众介绍建立村镇银行的意义以及相关业务,同时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要让公众充分认识并认可,赢取公众的信任以及支持。在贷款方向上,村镇银行应该努力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来减少村镇银行的风险,合理分配贷款的去向。并且加强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村镇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加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尽快完善银行各项系统,增添多种结算业务,为公众提供更方便更丰富多样的金融业务。对于引进金融专业人才和人员素质问题,可以创建学习型组织,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新的金融理论来提高专业知识,并通过开展服务竞赛等活动来增强服务能力。同时,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吸收有经验的优秀员工来提升村镇银行管理水平,也可以到高等院校进行专业招聘补充人员。引导员工勤勉尽职,杜绝道德风险。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队伍,提高村镇银行的业务水平和经营能力。同样,政府也应该出台有关政策,来支持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进行适度的有序竞争,增强村镇银行的活力。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8-0024-04
一、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
(一)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
2005年以来,根据我国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状况,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开始调整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部分省市的县及县以下地区试点设立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等四类机构。
2006年12月21日,银监会印发《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2007年1月。银监会陆续《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章。2007年初,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年3月挂牌开业的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是我国第一家村镇银行。2007年5月,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年10月,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截至2010年6月末共设立村镇银行214家。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后,建立了农村金融供给新渠道,增强了农村金融机构活力,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二)村镇银行的特点
1 村镇银行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唯一具有股份制性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与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相比,注册资本数额相对较大,服务功能比较齐全,信贷支持力度较大,风险分散能力较强,社会的认知度相对较高,商业特性比较明显。
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制度安排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村镇银行可在县、乡两级设立,在县(市)级以下开展存款、贷款等银行业务。二是村镇银行坚持“主银行制度”以及股权适度分散原则,即发起人和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其持股比例不低于20%,同时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10%。三是放宽注册资本要求,在县(市)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
我们可以将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制度设计做一个比较,从中可以看出两者有着一定差异(见表1)。首先,两者目标类似,均立足于解决农户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其次,两者实际上选择不同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道路”。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都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过小额贷款公司不限制股东资格,而采取限制负债来源(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来控制制度风险;与此相反,村镇银行不限制负债来源(可以吸收存款)。而采取限制股东资格(银行是绝对控股的最大股东)的形式来控制制度风险。
2 村镇银行主要从事小额信贷等业务。小额信贷组织是从第三世界国家产生的。它在亚洲、拉丁美洲、非洲比较早地发展起来。在亚洲。孟加拉和印度尼西亚的小额信贷最发达,其次是菲律宾、印度、尼泊尔、柬埔寨等国。在拉丁美洲,小额信贷在玻利维亚、墨西哥、秘鲁发展得最为成熟,其次是巴西、智利、萨尔瓦多等。非洲国家中包括南非、乌干达、坦桑尼亚等。但在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同样存在小额信贷而且实现了可持续性发展。
从世界各国小额信贷组织不同经营模式的分析(见表2)可以看出,小额信贷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经营主体具有自生能力。小额信贷组织主要通过团体担保连带责任等模式,共担风险和分散风险,以及实行灵活多样的信贷方式和采用高科技手段对客户信用评估等,以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它们都带有非营利性组织的特点。许多小额信贷组织享受政府各项优惠政策,并且为中低收入阶层服务,因此注重社会效益。
我国的现实情况与孟加拉、印尼、印度这些国家有所不同,也与日本、德国、美国这些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异。这就要求中国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必须走自已的道路。我国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农村地区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中低收入和贫困居民开展储蓄、贷款、结算、贴现、银行卡、以及同业拆借等业务。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村镇银行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资本金较为充裕,资金来源广泛,依托发起行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在小额信贷投放方面作用较为突出,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村镇银行在自身建设和业务发展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一)发展有待进一步加快
总体来看,2007年以来,村镇银行试点进展比较缓慢。如果与小额贷款公司做一个比较的话。差异就更加明显。截至2010年4月末,全国各地在试点中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700多家,资金来源约1300多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1100多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无论从已设立机构数量,还是业--务发展规模上看,后者发展速度都快于前者。
(二)资金来源受到一定限制
大多数村镇银行作为新设机构,社会知名度较低,公众认可程度不高,存款增长较为缓慢,在贷款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导致资金来源和需求很不匹配,小额信贷投放规模受到很大局限。
(三)信贷投放力度不足
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银行机构,投资人和管理者往往注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服务“三农”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村镇银行人员少,对农村地区情况不熟悉,导致服务覆盖面低,贷款难以真正发放到种养殖业的农民;授信、担保网络建设滞后,业务处理手段落后,限制了村镇银行扎根农村地区、支持“三农”的服务水平。
(四)盈利能力有限
由于村镇银行发展刚刚起步,业务品种单一,很难吸收到来源于企业、政府对公客户的低成本存款:同时,同于其规模较小,为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资金需求。需留存超高流动性资产(如现金、存放同业),高流动性资产占比高,盈利能力往往低于其他商业银行。
三、我国村镇银行未来发展前景展望
(一)加快发展步伐
按照银监会的规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总体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问题。根据银监会2009年7月23日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2009年至2011年三年间,再在全国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1294家,其中村镇银行设立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银监会2009年6月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国务院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民间资本兴办中小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投资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近期我国在已出台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财政部于2009年3月发出《关于实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的通知》,又于4月《中央财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对达到监管要求并实现上年末贷款余额同比增长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3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存贷比还需大于50%),自2009年至2011年,由中央财政按照上年末贷款余额的2%给予补贴,纳人机构当年收入核算,以增强机构经营发展和风险拨备能力。财税部门2010年5月出台《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在2009-2013年间,对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实施优惠政策:其发放的5万元以下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并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额。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为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和发展,促进其在“支农支小”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1 人民银行与银监会于2008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在存款准备金、利率、结算、现金和征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2 村镇银行可比照当地农村信用社享受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0-11%,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7个百分点。
3 村镇银行可申请支农再贷款。人民银行2009年将支农再贷款对象由农村信用社扩大到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村镇银行。
4 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村镇银行利率政策与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则不得高于中央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基准利率的2,3倍。
(三)加快金融创新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和各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开办农村金融业务,以及投资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注意培育和发展符合农村需求特点的“低成本、广覆盖、可复制、易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
1 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广泛性。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积极引进推广微贷技术,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全面加快建立覆盖各类农村经济主体的多层次信贷体系。突出创新重点,着力满足符合“三农”实际特点的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零售、批发等多种方式着力扩大农村小额贷款投放,积极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鼓励开发多样化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努力满足农民多样化信贷需求。积极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农村商品配送体系建设、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信息化建设等配套金融服务工作,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融资便利。
2 努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实际,改进金融服务流程,完善贷款营销模式。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多样化、多元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贷员包村服务、金融辅导员制度、“贷款十技术”等方式,大力推动信贷服务方式创新。加快打造现代化的农村金融服务渠道,通过设立自助银行、自动服务终端等服务设施和提供流动来扩大服务辐射范围。积极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逐步实现农村金融产品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发展各类中间业务,开展保险、证券等金融产品交叉销售。努力提升服务“三农”的效率和水平。
3 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积极开展农户贷款流程再造,缩短流程环节,促进农户贷款流程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制定标准化农村金融服务合同,创新并推广标准化的涉农存贷款和理财产品。全面披露金融产品尤其是复杂金融产品的必要信息,准确揭示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健全客户评估机制,对客户的金融服务适应性开展有效评估。建立和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4 健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涉农担保资金或成立涉农担保公司。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制度,不断创新基于多种信息获取方式上的贷款技术,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
(四)加强金融监管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可持续性较弱,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存在监管不足和缺失、风险处置和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监管。防止系统性风险。
1.管理风险。当前,许多村镇银行管理者的风险防控意识较为淡薄,对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风险管理人才培养往往不够重视。由于没有引入精确管理、定量分析的风险防控技术,使得部分村镇银行对信贷风险的管理还处于经验判断阶段,这就很可能出现因管理者判断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信贷资产损失的情形。另外,由于村镇银行规模有限,虽为股份制银行,但多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机制不健全,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由行长或大股东一人左右村镇银行的经营行为,将金融机构变成个人的小金库,致使村镇银行出现大量内部关联人贷款或关联方贷款,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同时,使村镇银行出现严重信贷风险。
2.操作风险。村镇银行本质上是小型社区银行。社区银行的地域性决定了村镇银行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发展。因经营市场受限、业务范围小、网点布局单一,部分中西部地区村镇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非常有限,利润主要来源为存贷款利差。为维持自身生存,这部分村镇银行必须在不断吸收外来存款的同时,最大限度发放贷款。在合乎贷款条件的客户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受绩效压力驱动,村镇银行部分信贷人员就可能会为一些不满足贷款条件的客户擅自放宽贷款条件或帮助其达到贷款条件。这将严重削弱村镇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为信贷风险蔓延埋下隐患。另外,村镇银行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还有待完善。部分村镇银行重制度建设、轻贯彻执行,内控制度流于形式。还有部分村镇银行为节约资金成本、提高放贷效率,“重发放、轻管理”,对贷后管理重视不够,检查监督流于形式,对资金流向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了解有限,增加了信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道德风险。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领域的新成员,多数员工在入行前没有金融机构从业资质或经验,对信贷工作和与之相关的制度缺乏了解。因部分村镇银行培训经费不足、培训经验欠缺,新招录人员的岗前培训效果往往并不理想。这些人员对信贷岗位的胜任度不高,从事该岗位工作,只会使村镇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能力长期处于一个较低水平。而部分有经验的信贷人员,因村镇银行工作环境相对较差、机构小、发展空间有限,很难扎根留住。基于以上情况,村镇银行很可能由于信贷人员专业素质低,风险防控意识差,对小企业和农户的信用状况把握不准确,而产生信贷风险。此外,个别道德素质低下的信贷人员,可能利用我国农村的“熟人文化”,以贷谋私、假冒贷款,甚至串通客户恶意骗取贷款,给村镇银行带来风险损失。
(二)外源性风险
1.信用风险。当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农户和当地小企业的信用意识普遍较差,村镇银行发展缺乏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极易产生信用风险。一是农村与大中城市在征信体系建设方面有较大差距。村镇银行在进行风险控制分析客户信息时,没有相对便捷完备的信息系统提供支持,容易导致风险控制出现漏洞,无法及时对不良贷款做出判断和处理。二是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于“三农”,农业生产周期性长、前期投入大、见效缓慢,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将直接转化为信用风险;另外,农村小企业抗风险能力也较差,容易在市场风险侵袭下停业或倒闭,无法按期偿还贷款,也会导致出现信用风险。三是农村某些个人诚信意识淡薄,对申请贷款没有清晰的认识,将贷款视同为“政府补助”,主观还款意愿不强,经常逾期拖欠甚至恶意逃债,也会给村镇银行带来一定的信用风险。
2.政策风险。村镇银行的政策风险主要来自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在宏观层面,由于国家在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上的不连续性,可能恶化村镇银行生存环境,导致村镇银行不能持续健康经营,从而形成信贷风险。一般情况下,这类政策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小,但随着我国银行破产条例的加快酝酿和制定,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将大幅增加。在微观层面,村镇银行作为一级法人机构较易受当地政府影响。当地政府扶持的重点建设项目往往是村镇银行信贷业务重点介入的融资项目,在不对等的依附关系下,当地政府若提出不合理要求或进行行政干预,将可能造成村镇银行信贷资产发生损失。
3.法律风险。近年来,国家加强了银行业立法,对包括商业银行法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为银行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相对充分的法律依据。但总体而言,村镇银行所处的法律环境仍需改进,与其经营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仍不完善、不配套。受到法律环境的种种限制,村镇银行在经营运作过程中,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另外,因村镇银行规模较小,大多没有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人员,员工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在利用法律武器防控信贷风险方面存在短板。
二、加强村镇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高效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由于农业属弱质产业,加之我国农村信用资本欠发达,村镇银行发生重度信贷风险的机率较大。根据JP摩根等大型商业银行的研究数据:在信贷风险暴露前180天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的,平均损失率为1%至2%;提前90天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的,平均损失率为3%至6%;提前30天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的,平均损失率为10%至20%;没有采取任何预警措施的,风险损失率达50%以上。因此,构建高效的信贷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可以帮助村镇银行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使信贷风险管理模式从粗放走向集约,从依靠主观判断走向量化分析,从事后处理走向事前预警,提高贷前分析效率,改善贷中决策质量,优化贷后管理技术,最终减低或规避信贷风险。由于人力、财力资源有限,村镇银行可以借助外部力量,如与专业机构或大型商业银行合作,由其代为提供信贷风险预警服务,以节省时间和成本。也可以集中自身力量,在综合分析客户守信状况和守信程度、客户财务风险状况和风险程度、客户经营风险状况和程度的基础上,通过归集信贷项目指标、动态环境指标以及贷款风险度、单个贷款比、不良贷款比、贷款集中度等内部控制指标,建立一套符合自身实际且具有递阶层次结构的信贷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再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和本征向量法(TE)来确定指标体系权重、搭建数理框架模型,利用SAS、MATLAB等软件平台进行数据挖掘,进而构建完成整个信贷风险预警体系。此外,村镇银行还应强化对宏观经济、行业、区域系统性风险的监测,以提升预警体系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二)健全风险管理内控机制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当前部分村镇银行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风险管控能力较差,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自身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权力制衡机制不健全所引起的,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完善:一是健全董事会运作架构。2013年7月银监会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明确指出:商业银行董事会对银行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村镇银行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其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建立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判断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确定适当的风险容忍度和风险偏好,督促管理层有效应对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董事会应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贷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各委员会间相互独立、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董事会与管理层各司其职、互相监督。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经营,有否决权。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报告重大风险事项。行长不得兼任审贷委员会主任,并且银行前台与中后台相互监督制衡。三是不断优化内部决策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建立民主、科学、高效的决策流程,从根本上降低因决策失误而导致信贷风险发生的可能
。2.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周密严谨的内控制度是村镇银行做好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因此,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必须先行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一是修订完善已有制度。根据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对操作效果欠佳、不符合当下实际的制度条文予以修订或废止,以构建符合内外部监管需要、操作性强的信贷风险内控制度体系。二是建立灵活的制度更新机制。建立信贷风险内控制度的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或根据实际需要,灵活组织开展内控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以更好地应对信贷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三是不断优化操作流程。明确风险控制要求和不同岗位职责,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指引和内控管理指引。在指引中细化信贷业务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将内控制度条文转化为信贷人员的具体行动守则,进一步增强内控制度的明晰性和操作性。
3.加强信贷文化建设。信贷文化是银行在长期的信贷管理工作过程中积淀形成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的总称,相比制度规定,其影响力更加深远持久。健康的信贷文化既能为信贷业务发展提供助力与支撑,又可以有效防控信贷风险,村镇银行基于自身的高风险特性,应主动加强信贷文化建设。一是加强信贷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各种违反信贷工作制度、有损职业形象的行为或事件发生。二是高度重视信贷业务和风险管理培训。应以打造高素质信贷人员队伍为目标,不断加大投入,通过“请进来、送出去”、“传、帮、带”等丰富多样的培训形式,使信贷人员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不断提升业务理论和工作技能,成长为信贷工作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行家里手”。三是加强内、外部监督。构建内外联动无死角的监督机制,推行贷款监督、岗位监督,对违规贷款责任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监督工作威慑力,消除个别信贷人员的侥幸心理,防止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发生。
(三)完善信贷业务管理体系
1.探索新的信贷抵押担保模式。基于我国农村相当一部分农户和小企业难以实现“完全抵押”的现实,村镇银行有必要探索尝试一些新的抵押担保模式。一是借鉴孟加拉国格莱珉银行的“贷款小组”模式。按照生产相关性,将农户分成若干小组,以村民联保的方式进行贷款。这种模式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信用关系紧密联接,既可以帮助贫困地区农户改善经济状况,又有助于农户增强还款自觉性,减少信贷风险。二是采用企业联合农户的信贷模式。将处于同一生产链条上游的企业和下游的农户联合起来,互相为对方担保贷款。这种模式可以有效支持当地某一产业快速发展,增强还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三是探索新的抵押方式。银监会和林业局已于2013年7月出台了《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规定银行可以接受借款人以其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林权作抵押担保发放贷款。这使得村镇银行在传统方式外,又多了一种新的抵押方式。此外,村镇银行还应积极行动,探索尝试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在内的其他新方式,在更好满足农户和小企业贷款需求的同时,尽可能降低规避信贷风险。
2.健全信用等级评价机制。一方面,村镇银行应成立多方参与、公正高效的资信评定小组。该小组应由村镇银行信贷人员以及农户、小企业代表等多方人士组成,有科学、合理的信用等级评价程序和量化的指标体系,能够客观高效地对申请贷款对象偿债能力进行评价。信贷人员应充分搜集农户家庭人员、承包土地面积、产出、年收入等方面的情况,掌握小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入、利润、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由此形成真实可靠的调查意见,以便为资信评定小组评定贷款者信用等级提供参考依据和数据支持。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快农村地区信用环境建设。大力推进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将农村信贷全面纳入国家信贷登记系统,形成城乡统一、覆盖全国的信用信息网,以便村镇银行更好地开展信贷工作。
3.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村镇银行应针对自身信贷客户数量多、分布广、交通通信不便等特点,建立一整套科学完备、实用便捷的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度,通过“谁经手、谁负责”的方式,将贷后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信贷人员身上,促使其高度重视贷后管理环节,主动加强有关工作,从而减少村镇银行发生信贷风险损失的可能。另外,村镇银行还应健全相关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信贷人员贷后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的结果直接与信贷人员的考核以及工资奖金发放情况挂钩,确保信贷人员认真履职,在贷后管理工作方面不走过场。
为有效解决河北省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较低、金融服务不充分等问题,河北省从2008年开始村镇银行组建工作。经过四年时间的发展,河北省村镇银行的机构数量明显增长,经营规模稳步扩大,信贷支持“三农”作用逐渐发挥,有效缓解了村镇“金融抑制”问题,促进村镇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一、村镇银行发展状况与运行特点
(一)机构数量快速增长
2008年6月13日,河北省首家村镇银行——张北信达村镇银行开业,标志着河北省村镇银行设立步伐正式开启。在经历前期的摸索后,村镇银行设立步伐逐步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作为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力军,带动农村商业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在9个地市发起设立23家村镇银行。
(二)经营管理情况良好
村镇银行业务发展迅速,资产负债规模呈稳定增长态势,经营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建村镇银行前期投入资金较多,部分村镇银行还未开始盈利,已盈利的村镇银行也大都是经营时间较长,并已确立适合自身发展经营模式的村镇银行。
(三)支农效果初步显现
村镇银行遵循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宗旨,开设多档次的贷款期限,创新担保方式,丰富贷款品种,在满足“三农”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选址多在经济发达的县城
1.受县域金融资源的分布影响,村镇银行均设立在县城,尚未向下设立分支机构,并未真正深入到村镇地区。
2.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选择在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地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环京津及沿海地区成为设立村镇银行的首选。
(五)区域性银行仍为村镇银行发起主力
1.区域性银行成为主力军。由于监管部门对城市商业银行等区域性银行机构跨区设立分行的监管尺度收紧,众多城商行、农商行已经将设立村镇银行作为实现跨区经营的主要途径。
2.省外区域性银行积极性高涨。银监会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政策后,外省区域性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大增,开始布局村镇银行网络。
二、村镇银行面临的问题
(一)主发起行参差不齐,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1.主发起行资质不高,管理能力差。
2.异地机构发起设立多,管理难度大。异地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地域跨度大、管理半径长、协调和管理成本过高,不利于机构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主发起行不重视,未进行专业化管理。部分主发起行未设立专门的村镇银行事业部进行专门管理,而是由其他部门代管。
(二)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监督乏力
1.组织机构不完善,运行效率不高。大多数村镇银行虽已成立了“三会一层”,但部分村镇银行的董事长、行长、监事长由主发起行员工兼任,不是专职人员,也没有常驻在村镇银行,高管人员的缺失,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
2.股本设置欠合理,股份制优势难以发挥。大多数主发起行持股比例高于50%,股权的高度集中可能会使村镇银行成为主发起行的附属机构,丧失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使村镇银行从公司治理到管理模式都难以有大的创新,缺乏独立性和创新性。
(三)吸收存款难度大,存款结构失调
1.机构成立时间短,社会认同度低。
2.网点机构少,覆盖范围小。
3.结算渠道不畅,银联卡发行难。近一半村镇银行没有接入人行大小额支付系统,且村镇银行的账户系统、信贷管理系统不能与人民银行正常联网,不具备开具票据、发行银行卡等基本功能,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制约着村镇银行的发展。
(四)业务发展受限,经营前景不乐观
1.受制于资本约束,业务难以有效拓展。部分村镇银行资本金低于3000万元,受资本充足率、单户贷款占比、存贷比等多项指标限制,注册资本金较小的村镇银行发展后劲明显不足。
2.缺乏差别化金融产品,创新性不足。村镇银行业务与当地信用社基本重合,而信用社成立时间较早,占据了先发优势。村镇银行又缺乏相应的配套设施,金融创新不够,大大降低了在农村地区的竞争力。
3.经营成本较高,可持续经营难度较大。村镇银行经营的业务具有数额小、频率高的特点,所需的高流动性资产比例相对较大,因而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同时,由于农业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利率激励机制等相关配套政策尚未到位,金融生态环境不佳等因素,致使村镇银行的商业可持续性存在很多问题。
(五)抗风险能力差,监管力量薄弱
1.信贷风险集中,抗风险控制能力弱。村镇银行信贷支持的主要对象为弱势产业和弱势群体——农业和农民,而农业和农民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极易形成风险。
2.机构扩容快,监管力量薄弱。由于村镇银行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机构的迅速扩容必将成为发展趋势。然而县域监管力量比较薄弱,随着监管办的整合,部分县已无监管部门,有监管部门的县(市)普遍存在人员少、监管任务重的问题,对村镇银行的监管难以到位,难以取得好的效果。
三、加快我省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发挥发起行作用,促进机构发展
1.适度扩大资本金规模。资金雄厚的主发起行要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注入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宜的资本金。
注册资本6000万元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由三门峡银行发起设立。三门峡银行前身是三门峡市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2012年1月12日更名为三门峡银行。2014年12月26日,三门峡银行重组合并为中原银行。这是一家总部位于郑州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主发起人,中原银行旗下拥有9家村镇银行。时年49岁的杨振富,不但是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及股东,并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衣着光鲜的杨振富竟然是一个刑满释放犯。杨振富因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于2001年4月15日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七条也规定,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4年7月初,三门峡银行职工网上举报,三门峡银行相关人员2012年提拔因经济案件而受到刑事处分的杨振富担任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2013年11月25日,经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会通过,杨振富辞去董事长职务。在杨振富担任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一年半的时间里,杨振富的诈骗手段,登峰造极,让人咂舌。
“借款”5850多万元
2013年年初,张甲听三门峡市陕州区某公司的李某说,他朋友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杨振富,在银监会认识人,能审批村镇银行,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就是他找人审批的。张甲将这个信息告诉了朋友吕甲,吕甲经引荐认识了杨振富。吕甲和杨振富见面后,杨振富说他能托关系审批三门峡市义马、陕州区等几个地方的村镇银行,有好多人都想往村镇银行投资,市场前景看好。吕甲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投资机会,向侄子吕某说了之后,吕某也很感兴趣,就托吕甲、李某促成这事。
2013年3月初,李某介B吕某和杨振富见面,派头十足的杨振富侃侃而谈。他称,自己可以从国家主管部门争取到一个村镇银行指标,该村镇银行由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发起,占村镇银行35%的股份,确保吕某入股另外65%中的股份,成为银行的正式股东,2013年9月底能够取得银行的金融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式开业。同时,杨振富提出一个条件,那就是吕某借给他2000万元,卢氏德丰村镇银行作担保。吕某见有银行担保且自己有求于杨振富,遂同意。
2013年3月17日,吕某同杨振富签订了期限为6个月的借款合作合同。双方约定,杨振富帮吕某争取一个义马市村镇银行指标,确保吕某成为正式股东,并在2013年9月底开始营业。合同签订后第二天,吕某按照约定将2000万元资金汇入杨振富在建行的个人账户内。这年8月份,杨振富故伎重演,对吕某说,他又从主管部门争取到一个焦作市修武县村镇银行的指标,10月底开始营业。让吕某再借给他1600万元,并确保吕某入股该银行。对杨振富深信不疑的吕某,再次与杨振富签订了一份借款1600万元的合作合同。
一直到2013年11月份,杨振富承诺的义马市和修武县村镇银行审批一事仍没有着落。吕某找杨振富催收借款时,巧舌如簧的杨振富又让吕某借钱给他,说村镇银行审批的事已经到了关键节点,不借给他钱银行的事就泡汤了。无可奈何的吕某,只好被杨振富牵着鼻子走,又陆续借给他750万元。
到了2014年,杨振富承诺的时间已经过了,入股银行一事仍遥遥无期。经吕某多次催要,杨振富归还吕某2100余万元,仍有3000余万元不能归还。吕某只好找到卢氏德丰村镇银行,银行负责人看过借款合同后说,他们不知道这件事情,合同上面所盖担保银行印章是假的。吕某又急忙来到三门峡市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询问,被告之河南银监局对申请不予审批,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和吕某一样,企业家费某也是一个受骗者。2012年12月27日,杨振富对费某说,他能为其办理三门峡陕州区村镇银行的审批手续。在取得费某的信任后,杨振富以帮其申办村镇银行、自己经营活动需要资金为由,以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名义与费某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借款1500万元的合作合同。借款合同到期后,杨振富未能兑现承诺。在费某多次催要下,2014年9月,杨振富归还费某本息1630万元。
2015年1月7日,吕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2013年3月至8月期间,杨振富向其承诺为其办理村镇银行指标,先后多次向其借款4350万元。在杨振富逾期不能归还借款的情况下,他找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但该银行经核对后称,借款合同上的保证章并非该银行公章。同年1月26日,费某报案称,2012年12月27日,杨振富称其能帮其在陕州区开办村镇银行,以卢氏德丰村镇银行为借款人,杨振富为担保人,向费某借款150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及杨振富均未按期归还借款。2014年10月,费某因欠他人借款,将债权转让,后债权人得知,合同上所使用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的公章是杨振富伪造的。同年2月23日,卢氏德丰村镇银行也向公安机关报案称,2014年12月,费某、吕某先后前往该行追索债务,通过对其二人提供的借款合作合同及借款担保合同查验,发现该行不存在其所提供的合同,所签合同中印章与该行印章不一致,此事件已对该行造成严重影响,要求追究杨振富伪造公司印章罪。
杨振富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犯罪,于2015年1月24日被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区分局抓获,并于同日被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6日被陕州区公安局执行逮捕。经公安机关查证,在未经卢氏德丰村镇银行授权的情况下,杨振富冒用该银行名义为与吕某、费某签订借款合同进行担保,并在合同中使用虚假的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印章。
身犯合同诈骗罪获刑十四年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杨振富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2016年1月6日向陕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振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吕某、费某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又系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在法庭上,杨振富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属民间借贷纠纷;是吕某、费某二人主动让其帮忙办理村镇银行,在与二人约定借款时,二人都要求其用卢氏德丰村镇银行名义借钱或者担保。自己将借费某的钱都还了,只是因为利息的事闹了矛盾。案发前,自己一直都在积极归还吕某的借款。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证明:该行自2012年5月28日开业以来一直使用编号为“4112240002014”的行政公章,期间从未更换。经查证,该行公章保管员、经办人及行主管I导从未听说过,从未见过杨振富与费某、吕某签订的借款合同及借据,该单位也没有关于此借款合同和借据使用公章的任何登记备案。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杨振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担任卢氏德丰村镇银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使用虚假印章,骗得他人信任签订借款合作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公诉机关关于被告人杨振富合同诈骗费某1500万元的指控,因被告人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不予认定。
4月10日,宁波银行行长罗孟波在接受《投资者报》采访时表示,扶持中小微企业属于未来的战略性规划。
罗孟波表示,宁波银行总计500多亿元的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非常低,只有0.29% ,资产质量和个人银行消费信贷不良水平几乎持平,远低于银行整体不良资产的水平。只要及时改善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完全有能力在这个领域取得经营业绩,取得企业发展和银行的共赢。
战略性扶持中小企业
《投资者报》:宁波银行为什么要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
罗孟波:首先,城商行作为金融业的有效组成部分,本意就是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它有先天的基础。
第二,战略投资者华侨银行对我们也有影响。在成熟的经济体里面、传统商业银行能够持续经营的利差来源主要是中小企业,而且华侨银行的情况与中国相近,在这方面有很多经验。
第三,任何一个行业,都会讲究分工和协作。金融业的分工也会进一步细化,很多大企业可能直接进入证券市场,银行融资还是会留下中小企业和消费信贷。我们对扶持中小微企业持坚定信心,这也是未雨绸缪的战略性规划。
《投资者报》:宁波银行如何控制放贷风险?
罗孟波:单个小企业的风险肯定高于大企业,但是从群体来讲,小企业的风险不一定高于大企业。
从操作上看,我们不能简单依赖于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而更多是去关注企业主的人品、专业水平和诚信等。
同时,中小企业也有自己的优势。例如在经济下行期,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难免受到市场的考验,小企业掉头快,关、停、并、转的成本远远低于大企业。
另外,小企业发展前期已经有资金投入,银行只是配套一定的流动资金。只要企业有专业技术、讲诚信,坚持把产业做下去,银行完全有能力控制风险。
设立100亿专项贷款
《投资者报》: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宁波银行今年有多少信贷额度的投放?
罗孟波:宁波银行将继续实行中小微企业信贷倾斜政策,将100亿元信贷资金投向中小企业客户,其中40亿元投向小微企业;设立5亿元信用贷款额度,向诚信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同时,我行拟发行80亿元金融债券,专门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
在渠道拓展与服务提升方面,宁波银行今年重点推出宁行“E家人”平台,形成中小企业网上金融商务社区。利用该平台,小微企业可不受时间、地域限制,实现自助贷款申请等功能。
《投资者报》:宁波银行为提高中小企业服务质量,做了哪些工作?
罗孟波:为推动中小微企业业务经营专业化,早在2006年底,宁波银行就成立了独立的业务团队,实行独立考核、单独管理,专门服务中小微企业。2008年,宁波银行一级部门零售公司部正式成立,在制度、组织架构、人力配备上,确保向广大中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专业化服务。
针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频、快”的特点,宁波银行不断推进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一是建立“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小企业信贷产品创新工作机制;二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授信审批效率;三是建立多渠道的客户满意度调查和整改机制,通过业务人员走访、总行管理部门与神秘人调查,以及客服中心的投诉通报等方式,及时将客户的投诉、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免费金融培训,推动中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投资者报》:去年以来,很多银行都进行了再融资,宁波银行是否也有融资计划?
罗孟波:上市银行里我们资本充足率还是比较高的,主要是发行次级债和定向增发做得比较早,一两年还能支撑我们的业务发展水平。短期内不会考虑再融资。
深耕分行前景广阔
《投资者报》:宁波银行贷款增长主要来源于异地分行,宁波地区已相对饱和。监管部门已经停止审批城商行开异地分行,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持增长?
罗孟波:异地分行什么时候放开还不知道。我觉得,倒过来讲,不开设新分行有利于我们练好内功,做好管理。
在停止设立异地分行的情况下依然充满发展空间。因为在已设分行下,各地监管部门都鼓励推进支持中小企业的专营支行。这又是我们的优势,如果把8家分行所在地区金融总量相加的话,占到全国的1/3,已经足够宁波银行发展。所以我们的态度是能设异地分行就跟进,不能设就深耕已设分行,前景也很广阔。
另外对宁波市场饱和,我有不同的看法。宁波地区这几年为了服务社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在村镇、社区,网点还能延伸。尽管数字、规模、效益的发展不像前几年那么明显,但是结构的调整、规模的增长还是对宁波银行有贡献。
社区银行前景广阔,而围绕社区银行展开的激烈竞争已趋于白热化。事实亦证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做小做微的市场定位,很容易转化为进入社区开展金融服务的资源优势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在突然被叫停之后,近日,监管部门终于发放了首批社区支行牌照,这其间,经过了半年的煎熬和等待。 据悉,此次社区银行牌照的发放中,民生银行是最大的赢家,有700多家社区金融店获得了社区支行牌照,但仍离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雄心勃勃的一万家社区银行的宏伟目标相去甚远。浦发银行紧随其后,也获得300多张牌照。兴业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均有多家社区支行获得牌照。业内人士称,牌照的发放意味着小区金融驶入了规范发展的快车道。 社区银行前世今生 何谓社区银行?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介绍:“社区银行”概念发源于美国,本意指的是规模较小、经营地域狭窄、业务模式相对传统(以存贷款为主)且依赖“关系融资”技术的银行。与美国的情况不同的是,目前国内所指的社区银行并不是针对机构的整体属性,而只是关注对社区客户所提供的服务本身。 西部某银监局农金处人士亦表示:我国的社区银行分类区别于国际上通行的概念,严格意义上说是从服务方式、服务范围上进行界定的。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差距大,社区金融呈现了丰富多彩的形式。 情况的确如此,社区银行概念的金融门店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便百花齐放,尽管定义争论不休,但阻挡不了各种服务方式的“社区金融服务站”“金融便利店”“驻人式自助银行”“便民服务站”“社区金融超市”和“理财超市”等“一拥而上”呈现在市民面前,有银行员工提供服务的,有外聘人员看守的,有卖理财产品的,有提供保险产品的,一时间“乱花渐欲迷人眼”。 事实上,在民生银行“爆发式”的“圈地运动”之前,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进行了数年的社区金融服务的探索。2012年,《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指导意见》(银监会〔2012〕190号)出台,各省联社先后开展了“金融便民服务到村”的相关组织工作,从东部到中部到西部,各省农村信用社努力消除金融空白点,使得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深入到了乡镇直至偏远的居民点,很多农信社还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了村级“便民金融服务点”“挎包银行”“流动银行”“村周银行”等等接地气、顺民意的社区金融服务方式。天津、山西尧都、浙江绍兴、宁波等地方的地级、县级农村金融机构的便民服务点几乎覆盖了当地所有的乡村,真正做到了“打通最后一公里”。 尽管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和部分城区的社区金融服务上默默耕耘数年,但是,最终是民生银行在社区的“跑马圈地”将社区银行的概念包装成了“眼球”新闻。 正是民生银行对社区银行的规模化推进,使得社区金融服务在概念、理念和关注度上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引爆了商业银行在社区金融服务中的对决,角逐日渐白热化,各类金融机构现身其中,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异常活跃。截至今年3月末,民生银行投入运营的社区支行及自助服务网点突破3000家。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上海农商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和宁波银行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挥自己本土银行的优势,坚守一隅,当仁不让,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步步为营,不但使区域内的农村金融服务站点几乎达到了每村一个,让村民脚不出村就能办理常规的存贷款业务,同时,也把触角深到了自己的“软肋”――城市社区。上海农商银行计划在今后三年,全面实施250家社区银行网点的改造,将营业网点由业务操作中心转变为营销和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网点产出;广州农商银行已在番禺、华南新城、花都等地开设了多家微型社区理财中心。 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也倚仗着自己的“财大气粗”,迎头赶上,放低身价,“屈尊”社区,用各自的路径积极探索社区银行发展模式。 前述银监局人士认为:“社区金融服务应该允许更多形式上的探索,农村地区的便民金融服务点和城区的社区银行都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方式上的创新,是社区金融服务的不同形式。”
群雄割据归于理性 曾刚表示:“不管概念上如何去判定,对社区银行关注度的上升,反映了中国银行业在过去一段时期中的一个重要趋势,即普遍加大了对零售银行业务的拓展力度。” 背后的原因很简单。一方面,随着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的加速推进,市场竞争日渐加剧,银行议价能力和获利空间受到较大削减,亟需拓展新的客户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零售银行业务的市场潜力也开始迅速显现。更多的银行试图介入小银行的传统领地,拓展所谓的“社区银行”服务,则成为很自然的战略选择。 正当各类银行机构在社区金融服务的领域中“冲锋陷阵”、攻城掠地之时,去年年底,银监会下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的通知》(以下简称277号文)。通知要求,在支持中小银行转型社区普惠金融的同时,本着“鼓励和规范并举”的原则,规范商业银行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建设,厘清相关规则;并要求此前部分银行设立的“自助银行+人”的咨询型网点应规范界定为社区支行、小微支行,按照程序提出设立申请,履行准入程序。 简而言之,这是监管部门首次对社区银行的设立明确了态度,对相关事宜进行了规范,具体指出社区银行分为“有人”和“无人”两种模式,“无人”模式必须自助,有人值守的社区营业网点将需要申请牌照。 浙江某农村商业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由于该行地处经济发达地区,城区业务竞争激烈,特别是在大银行回归县域、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深耕”城区的多重压力下,该行希望通过设立社区银行等便民金融服务点,增加城区客户的黏性,开拓新的客户资源。但是,在他们紧锣密鼓地租门脸、搞装修、买设备之后才发现,一个符合277号文的有人值守社区银行的牌照,经过了3个多月也未得到批复。对此他表示了理解:“合规的社区银行操作起来还是有难度的,监管部门审慎处理可以理解,因为对于监管部门来说社区银行也是新概念、新业务。” 不可否认的是,277号文之后,社区金融网点进入了实施者和监管者理性思考的“静默”期,市场从“”转向了观望状态,发展趋于平缓。 曾刚认为,理性的思考是必须的。从对美国社区银行的观察来看,社区银行由于业务模式单一,拓展非利息收入的能力有限,分项比较来看,除传统的储蓄账户服务收费外,在信托收入、金融市场收入、服务收入以及证券化收入等方面,社区银行业务的贡献力明显较弱。因此,尽管社区金融服务是符合银行业发展趋势的重要方向,但也绝非一个能在短期内轻易获得巨大回报的领域,是需要巨大投入且冒一定风险的战略选择。 直至近期才大规模发放社区银行牌照,应该说是监管者对于社区银行服务模式的深思熟虑和审慎监管。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认为:“可以说是众多的股份制银行用自己的认识和行动倒逼了国内社区银行的规范和监管的跟进。” 赚钱还是赚吆喝? 目前,各类名目、五花八门的“社区银行”物理网点遍地开花,各种装潢、不同服务的社区银行出现在乡村、城市。社区银行在“农村包围城市”的战术下,从农村的“便民金融服务点”到城区的“社区银行”,社区金融服务的方式呈现出“百花争鸣”的趋势。 由于城区良好的经济优势和客户素质,相对于农村而言,城区是目前社区金融服务角逐的“黄金地带”,各银行对在城区设立社区银行的热度远高于农村。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认为:“城市居民在经济实力和教育素质上均优于农村,城市中的社区银行能更好地凝聚客户,对于商业银行占领核心区域、瞄准核心人群、吸收存款、培养客户黏性是一本万利的商机。早点设立社区银行,就早日划出了势力范围。”于是,民生银行豪气冲天地提出了“三年内建立一万家社区银行”的豪言壮语,光大银行曾计划2013年内推出200家社区银行网点。 但是,社区银行的扎堆也容易带来恶性竞争。目前,社区银行瞄准的大多数是城市的高端人群和高端商圈,这意味着对社区银行的租金、装潢和人才的高要求,背后都是成本的增加,总投入并不低。而且,各社区银行的服务模式、产品种类等等并没有太大差异,如何找到各自的核心竞争力和合适的盈利模式并持久发展,仍是需要观察的。 上述券商分析师表示:随着金融脱媒的推进,物理网点能在多大程度上吸引高端客户、推广产品,现在很难断定,毕竟,成本较高的物理网点是商业银行的盈利点还是包袱,近年来一直有争议,因此,社区银行前途难卜。 以小搏大农信抢先 尽管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都把热情投向了社区金融,但是,支持小微、扶助地方毕竟是农村金融机构的特色和强项,曾刚表示:“从目前来看,对于农村中小银行而言,因受外部条件的制约,‘社区银行’的确是其现实的战略方向,事实上也是唯一可行的选择。” 他说:“我国数量众多的地方小银行,包括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村镇银行在内,大都以社区金融服务为主,服务对象主要是本地客户,业务模式相对传统,更依赖重视客户‘软信息’的‘关系融资模式’等等。”因此,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社区金融服务有天然的优势。 事实证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做小做微的方向很容易成为进入社区开展金融服务的资源优势。上海农商银行是较早发起设立社区银行的金融机构。2010年5月18日,上海农商银行在徐汇天平街道正式启动“金融便利店”建设,到2012年末便在全市开满100家。 上海农商银行侯福宁行长透露:该行的金融便利店通过延时、错时服务和“人工+自助”服务,形成“您下班、我营业”的差异化经营模式;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主动对接社区,共建社区金融服务中心,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截至2013年末,全行101家金融便利店储蓄存款余额合计193亿元,受理发放零售贷款合计57.6亿元,销售理财产品167.5亿元。 对于监管方面,曾刚提醒:“对监管部门而言,应把握风险管控与鼓励创新之间的平衡。一方面应有序推进,对社区银行网点扩张实施适当的准入控制,既防止局部市场的过度竞争,也有助于控制现行模式中的一些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则应考虑社区银行网点的特殊性,适度提高监管的弹性。建立与普通网点有差异的准入标准和审批流程,为银行的创新与战略调整提供更灵活的空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也建议:“我们在监督体系的建设可以部分借鉴美国的成功经验,再结合我国特定国情建立适合我国农村社区银行的监督管理体系。此外,政策偏向是农村社区银行存在发展的最重要的外在推动力,需要加大政府财政补贴、奖励和税收优惠力度。”
11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再次把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纳入会议议题。总理今年至少十次提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可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了。
一、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现状
1.从中小微企业的外部发展环境来看,吉林省的中小微企业70%以上都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政府和各类金融机构所能给提供的金融支持少之又少。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的吉林省,经济发展情况已经明显落后于沿海地区,依靠传统工业振兴地方经济已经不足以让吉林省经济进入发展的快速路了。所以,借鉴浙江省等经济发展的经验,吉林省也开始发展具有东北地方特色的民营经济,使中小微企业有了一个发展的空间,给予了中小微企业一定的政策扶持。
2.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来看。中小微企业的绝大部分是以个人或是家族的模式进行经营运作的,在企业的初创期融资的主要渠道是来源家里的亲戚、同学或是朋友。这种民间借贷方式所聚集的资金是有限的,但是对于进入快速发展期的企业是远远不够的,由于资金的问题,往往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使企业丧失了做强做大的机会。企业此时会选择向外寻找融资的渠道,可行的融资方式是向商业银行进行借贷和上市融资。四大商业银行和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其信贷支持比较小,因为商业银行往往都是可以“锦上添花”,很少“雪中送炭”,对于中小微企业这类风险大,期限短的项目往往采取规避状态。所以,为了助推吉林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吉林省成立了吉林银行和吉林省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3.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来看。可以选择上市融资,但是我国沪深两市对发行股票的公司要求连续3年的运营历史和3年连续盈利记录、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千万元。但是这些上市标准对于发展期的中小微企业而言显然是无法达到的要求。就算是达到这些要求,每个上市企业为了发行股票要支付各种费用,比如说对企业上市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出具的审计和财务报告,以及后续的季报和年报,这些费用都是相当高昂的。即使缴纳了这些费用,也未必可以成功上市进行融资,对于急需资金,又没有办法承受长时间审批的中小微企业来讲,这部分沉没成本无形中增加了融资的成本。商业银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也有所上浮,使本来融资难的中小微企业更是“雪上加霜”。
二、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1.自身原因。中小微企业本身自有资金少、规模小,使中小微企业自打出生之日起就显得很孱弱,当市场发生波动时,必然会波及抵抗力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再加上大多数的中小微企业都是“中国式的合伙人”,在企业管理方面也存在着各中漏洞,导致了中小微企业又都会走上“中国式的散伙”。从发行债券和股票的角度来说,这些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和债券风险很高,相对应的投资者的收益也较高,面对现在的经济状况,投资者会考虑到风险的问题。因此市场的接受程度比较低,所以我省当前采取直接融资这种方式的企业较少。这些在中小微企业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都限制了企业的融资。
2.银行角度。对于目前吉林省的中小微企业而言,除了从亲戚、朋友处借钱以外,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短而且薄弱,所需资金数额不大,但对于企业而言都是“救命钱”。但商业银行发放企业贷款发放时,要经历多个环节、时间长、手续费用高。导致一笔贷款到位至少需要1年,少则半年。另外,商业银行对企业发放的贷款多数都是担保贷款,中小微企业缺少保证人,可用于抵押或质押的资产很少,即使有一部分,质量不是很高,所以可以获得的资金就比较少。
3.融资渠道。我国的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够完善,企业在这个市场的融资难度较大。我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先后开发建立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市场。但是当前吉林省在上海与深圳股票市场进行融资的企业在20家左右,占全省企业总数的1%都不到。吉林省的中小微企业多数缺少技术含量,很难让投资者看到发展前景,所以,发行债券市场接受度较低。因此融资渠道受限。可以利用的民间借贷,由于市场制度不够完善,管理相对混乱,融资成本较高,这些都造成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成本高的难题。
4.信用担保。中小微企业由于其没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背景,所以在寻求融资时,需要强有力的担保机构。而吉林省各级政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工作比较薄弱,吉林省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在20多家,其中有10多家列入了国家担保机构试点行列。据对全省484家企业调查表明,21.2%和21.1%的中、小企业认为贷款缺乏担保机构的担保。鉴于这样的情况,没有足够坚强的担保机构做后盾,中小微企业是很难在金融市场上融通到足够的资金的。
三、解决吉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途径
1.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管理,在中小微企业建立之初,进行把关,力争做到创建一个做强一个。这需要政府对于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并定期对于这些企业进行一定的考核,对其企业的管理者进行相应的培训,尤其要帮助其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制度。
2.在省内建立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体系,以吉林银行为核心,以其他各地市的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村镇银行为辅助的银行信贷体系,并建立健全以吉林省信托和吉林省担保为主导的信用担保体系,使中小微企业可以得到省内金融机构的帮助。
3.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在吉林省内建立和引进一定数量的风险投资机构或是天使投资人,并由省一级牵头成立一个投融资平台,使投资者能找到合适的投资项目,也是中小微企业可以拓宽融资的渠道,打造一个“双赢”的平台,进而解决中小微企业一系列的资金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娇,高斌华.吉林省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D].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
临澧县地处武陵山余脉与洞庭湖盆地过渡的丘陵地带,辖18个乡镇(区),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总人口43万人。近年来,工业生产成效明显,2011年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14.53亿元,增长37.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产值89.37亿元,增长48.3%;规模以下工业产值25.16亿元,增长11.8%。实现工业增加值29.54亿元,增长21.8%。但是,临澧县属典型的农业县,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国有商业银行占据全县金融市场,股份制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目前尚未建立,融资渠道非常单一,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途径狭窄。按照现有的有关贷款通则以及相关规定,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问题限制的比较严。在面临人民币升值、金融危机等一系列问题下的中小企业生存更是艰辛。
为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成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当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对于应对危机、扩大就业、确保稳定、加快发展极具现实意义。
一、现状:渠道狭窄、资金不足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融资渠道比较狭窄。目前,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两种途径。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之初主要依靠自有资金积累,随着规模扩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资金短缺的矛盾逐渐显现,63%的企业反映商业银行贷款困难。在民间借贷方面,由于市场需求很大,融资活动比较活跃,据人民银行常德中心支行监测分析,去年临澧县工业企业民间借贷规模已超过2亿元,但这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在银行贷款方面,目前,临澧县各银行发放的企业授信贷款笔数和数量很少,取得企业担保贷款的仅有少数企业,企业向银行贷款只能挤抵押贷款这座“独木桥”。
(二)信贷门槛仍然偏高。突出体现在企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方面。一是程序多。企业贷款需要办理抵押、评估、登记等手续。如在土地房产抵押评估和登记手续中,评估包括申请、实地勘测、限价估算等,登记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他项权证登记等,其繁琐程度令企业望而生畏[1]。二是成本高。企业在申贷时,不仅要缴纳银行指定中介机构的评估费,还要向国土、房产等评估机构交纳不菲的评估费用。在当期抵押期满再贷款时,又需重新评估、重新缴费。另外,在操作过程中,还存在部分经办人员吃拿卡要的问题,企业为此还要支付灰色成本。初步估算,企业贷款成本要占到贷款总额的2%以上。三是时间长。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是数量少、笔数多、周期频、时间急。由于贷款要经过资产评估、银行审查、资料上报、核准拨付等环节,一般资料上报后,资金到位短的要10天左右,长的要6个月以上。这对部分需求十分急迫的企业来说,无疑是“迟到的爱”。
(三)资金到位比例很低。在融资渠道受阻、申贷环节受限的双层制约下,中小企业申贷到位率很低。据统计,2011年,临澧县规模企业向银行申请的融资总额为4亿元,实际到位1.5亿元,仅为37.5%。2012年,临澧县有融资需求的规模企业共32家,融资总额为4.5亿元,一季度实际到位0.8亿元,仅为18%,融资形势仍然严峻。
客观地分析,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企业、银行、政府三方面原因相互交织的结果,这其中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单从政府层面来看,其引导服务不够、政府财力有限,都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为此,需要政府来积极探索与实践。
二、实践:高度重视、引导激励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近年来,临澧县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成立专门班子去服务。该县着眼于建立金融政策的研究平台、银企供需信息的交互平台、拓展融资的引导服务平台,专门建立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研帮领导小组,其主要工作职能为: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及时分析、研究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和鼓励、奖励性政策措施;二是搭建信息平台。加强银企信息互通,定期银行政策信息,让企业迅速了解银行推出的金融产品;定期企业信息,增加企业信用信息透明度,便于银行了解企业的“经营效益”和“信誉状况”,促进银企对接;三是管理风险准备金。对归集的中小企业风险准备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四是突出抓好引导服务。着力推动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的建立,积极引导本地基础较好的中小企业上市,帮助企业规范内部财务管理;五是做好协调调度。制定企业融资“一企一策”方案,推行季度工作调度,动态掌握企业融资需求,逐一衔接落实。
(二)选准突破口去推动。一是设立风险准备金。去年,该县专门设立了500万元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准备金。今年,为发挥更好的引导作用,把风险准备金提高到了1000万元;二是推动企业联保。其主要内容是:成立中小企业融资信用联盟,以本县信用度高、效益佳、前景好的规模企业为会员,初步构建一个20户以上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推动企业联保。加盟的企业以所需融资额度的20%为标准缴存信用保证金,与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一并作为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准备金;与相关金融部门对接后,以风险准备金作为贷款需求额的配备放大贷款比例,达到扩大授信额度的效果;三是提供贷款贴息。信用联盟会员贷款及时归还的,财政部门对高于银行基准利率以上部分给予50%的贴息补助;四是争取先行试点。扩大贷款质押范围、适当提高抵押评估比例对中小企业融资是切实可行的办法。
(三)创新保障机制去激励。作为银行机构,既有确保稳健经营的责任,又有服务地方发展的责任。为调动银行的双重积极性,使银行放心大胆地放贷,该县在政策保障上做了一些探索。一方面,给予直接信贷奖励。县政府专门设立了融资百万元大奖,对向本区企业进行信贷投放的金融机构,每年底按年度净增额、政府推荐企业贷款额和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额分别给予重奖,并一以贯之坚持兑现奖励,极大地调动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融资需求,收到了明显成效。另一方面,创新保障保险政策。为鼓励本地金融部门解放思想、解除金融部门负责人的后顾之忧,除新增贷款给予奖励外,该县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对有突出贡献的行长(主任)给予保障保险政策,即金融部门负责人在解决政府积极推荐的、有潜力、有优势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自身积极作为、没有违法行为,但因行业规定免职或开除的,该县将给予经济和政治待遇双重保障。对投放贷款3000万元以上的,奖励项目经费50万元,并按同等级别在本市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中优先安排。目前,该县正在细化具体的操作措施。
(四)注重统筹兼顾去引导。一是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一方面,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加快组建。目前,由人民银行牵头,财政、工商等部门配合,正就组建小额贷款公司事宜进行前期准备工作,有望在近期取得实质性突破。另一方面,积极争取省、市担保机构支持。二是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今年,该县在全区开展了创建金融安全区的活动。在全区深入开展了清收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国家公职人员欠款的工作,用实际行动推动金融安全区的创建。近期,该县还将到长沙、浏阳等地实地考察,借鉴成功经验,确保创建活动收到实效。三是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由研帮小组办公室牵头,安排会计人员无偿为企业提供财务指导和服务,帮助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资料等,着力解决企业因财务信息失真而影响融资的问题。目前,已经指导和服务企业50家以上,受到了广大企业的欢迎。四是加强中介服务监管。去年,该县对所有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今年,进一步对抵押、评估、审计、验资、登记、过户等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了明确,按收费下限标准的50%收取,并规定办结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最大程度地为企业提供了便利,降低了企业贷款成本。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临澧县银行机构发放的中小企业贷款保持稳步增长,特别是在目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新增工业贷款同比增长15%,切实帮助一大批中小企业解决了资金问题,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三、建议:上下联动、内外互动
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既需要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调节作用,也需要政府“这只看见的手”发挥协调引导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整体合力。
(一)政府要加强领导,督促政策落实到位。各级政府要成立研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工作机构,突出加强对上级金融政策的研究,推动政策落实到位。要让政策效应尽快显现,还有很多具体工作要研究、细化、落实。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要大力推动金融机构尽快出台具体措施、创新服务举措,使政策发挥作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注入强大活力。
(二)政府要完善保障,协助拓展融资渠道。一是要大力争取证券融资。证监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并明确了具体实施的路线图,各地都在积极行动。应该抓住这一难得契机,建立全方位的服务平台,启动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积极帮助中小企业制定上市计划,进行上市辅导培育,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的难题,为企业提供立体式、一站式的服务,促进一批基础好、成长性强的优质企业在创业板块上市;要着力引导现有上市企业做大做强、增资扩股,扩大上市融资份额;要争取中小企业公司债券、集合债券的发行试点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债券融资;二是要大力发展民间借贷。民间贷款是客观存在的、极具活力和潜力的融资渠道,目前各地都在积极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发展,尤其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民间借贷十分活跃,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基本趋于公开化、合法化。为顺应发展要求,目前国家拟出台《放贷人条例》。各级政府应该抓住这一契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给予政策保障和奖励,打破民间借贷壁垒,放开市场准入,积极引导本地民间借贷规范、良性发展[2];三是要大力激活信贷主渠道。要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在保障银行正常权益的前提下,促进企业信用贷款、企业担保贷款业务有大的发展,拓宽企业信贷的途径。特别是要抓住和用好信用社这个相对比较灵活的融资渠道,以此激活整个信贷市场,打破目前以抵押贷款为主的单一信贷模式,促进各银行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提高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仓单质押、应收帐款质押等融资比例,扩大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等业务,使整个金融信贷主渠道作用发挥得更好。
(三)政府要注重引导,构建良好融资环境。一是要加快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应通过用好用活政策,提高对各类资本的吸引力,力争多创办一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的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二是要加强企业融资中介服务监管。物价、财政部门应尽快制订措施,对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收费进行下调,尽最大可能取消或减少重复评估、重复抵押过程的收费。特别是应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各类中介机构与挂靠的行政事业单位彻底脱钩,在市场竞争中降低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3];三是要加大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政府的核心职能是创优金融生态,打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应以创建金融安全区为目标,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引导,依法打击逃债行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树立良好的信用品牌,形成资金的洼地效应,从源头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参考文献:
毫无疑问,2014年又将是一个“万马奔腾”之年,我国金融领域的改革将继续发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将得到更好发挥。2014“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金融改革问题发表了真知灼见。
关键词:民营资本“银行梦”
民营银行的批准设立是2014年金融改革的关键词。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民营银行将试点先行,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建议尽快启动民营银行试点
潘功胜在两会提案中表示,允许民营资本发起设立银行,市场准入标准要一视同仁。还应客观看待民营银行的风险,建议相关试点工作应尽快启动,给社会各界以明确稳定的预期。
他同时表示,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推动金融改革,推进利率市场化,放开传统领域金融价格管制等金融市场化改革,还要发展微型金融机构,放宽准入,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他还建议,对互联网金融这个金融新品种,第一要鼓励创新和发展;第二是要推动金融市场改革,扩大金融供给;第三是规范监管,跨部门交叉性产品,需要协调监管。
中国银行监事梅兴保:民营银行今年会出现试点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行监事梅兴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看好民营银行前景,今年将肯定会出现民营银行试点。
此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据报道,年初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民营银行将试点先行,首批试点3至5家,成熟一家批设一家。
事实上,目前浙江、安徽等多省份地区均在积极申办民营银行。股票市场上,民营银行概念股也一度成为市场炒作的热点。业内传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目前力争使温州成为民营银行第一批试点。早在去年8月,温州民间资本就在积极筹备第一家民营银行。而阿里等知名企业也有望成为行业内冲刺民营银行的“领头羊”。从知名电商到高科技企业,再到食品集团,民营企业对设立民营银行持较高热情。
在现有的银行体系中,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等都有民资的参与,但由民营资本发起设立的银行还没有出现。
梅兴保委员表示,民营银行若坚持差异化的经营,将对缓解小微企业的贷款发挥较大作用。对于民营银行的风险问题,梅兴保表示,如果条件设置比较科学合理,潜在风险是可以防范的。当然未来民营银行的大规模设立,需要存款保险制度和商业银行破产法等配套措施。
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加速推进中国银行业民营化进程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银行业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同时,伴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银行业整体面貌也焕然一新,实现了质的飞跃。据统计,从1979年至2012年三十多年间,我国银行业人民币信贷余额从2040亿元增加到63万亿元。间接融资在我国金融结构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作为中介的商业银行一直发挥着社会融资主渠道的作用。
从银行业自身看,我国银行业资产总量从1978年的1512亿元,增长到现在130多万亿元,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近1000倍;不良贷款率已从1978年的30%左右下降到目前的不到1%;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银行业资本严重不足,甚至为负值,目前已达到13%左右的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中我国银行业可谓“一枝独秀”。
但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国有控股制度的弊端与缺陷将逐步凸现出来。因此,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速中国银行业深度改革日显迫切。我个人认为,推进中国银行业股权结构的民营化是当前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方向与选择。
步步高商业连锁董事长王填:建议出台民营银行管理条例
目前民资进入金融领域的门槛仍然偏高。从目前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持股比例受限,要求民企具备的条件较高,进入金融的门槛仍偏高;由于信息封闭等原因,小贷公司等民间金融机构面临很大风险。建议国家出台《民营银行管理条例》,设立清晰、透明的准入标准,规范民营银行经营方向,既防范金融风险,又让释放民间资本在金融市场的热情,让它成为我国金融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
关键词:农村金融改革新命题
改革无止境,这是因为经济、金融和信息技术在不断发展,对农村金融改革也提出了新命题。
刘建军:农村金融发展需要政策支持
农村金融是金融类的弱势群体,国家需要在财政税收方面大力支持,使其在支持现代农业中发挥更大力量。 此外,他还表示,农民财产抵押方式须细化。他称,目前国家下大力气破解农贷难,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但还是存在农贷难问题,主要原因是农民没有有效的抵押物。农民只有土地和房产,现在国家政策提出可用土地和房产做抵押,但农村金融机构实施起来很困难,原因是国家需要对这些抵押出台细化措施,还隔着“玻璃”门。如果克服了这些困难,农民贷款难问题会有很大缓解。
他称,要尽快修订和完善农业、农村物权和权属登记、评估、流转、确权等系列法律法规,通过立法突破法律障碍,确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机具等在物权运用上的空间,使农村资产权证化,提高流转率。要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的相关要素市场和相应的管理机制,解决政府有关行业管理的协调和法律支持保障问题。
国家可制定对农村金融服务的财政配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适当延长不发达地区农村金融机构减免税或调整降低税率政策,可一定比例返还涉农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
地方政府要建立农业贷款担保补偿机制,实行低手续费率或由国家补贴担保费率的政策化运营,最大限度降低贷款担保费用负担,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地方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金融环境整治的管理。要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加大对农村金融创新支持力度和协作配合,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使农村金融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创新跟进产品服务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和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推动和全面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金融协调运行,通过农村信用文化培育,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中国人民银行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多元化的联合担保体,扩大有效担保范围和担保能力,对集体所有耕地、农牧场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公共积累雄厚的乡镇、企业及农户自然人,组成联合担保体,扶持弱势农户,解决部分农民因无担保能力导致的贷款难问题。
刘凤之:持续拓宽县域金融机构服务半径
全国政协委员刘凤之表示,农村金融须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针对当前农村金融需求的新变化,找准金融创新的切入点,将现代金融服务有效延伸至广大农村地区。
他称,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之一,其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近年来,各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较大程度满足了广大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信贷需求。
当前,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除了扩大生产经营的基本需求外,投资性需求和消费性需求也呈不断增长态势。但是,农村金融服务仍面临资金供给不足的问题,一些农村地区仍然存在资金外流现象。因此,在坚持“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村”的基础上,要大力引导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网点,鼓励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城市富余资金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要大力推进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目前,大多数农民仍会选择将节余的资金存入银行,到春耕备耕、修缮房屋、购买农具等急需时再取出来,因此去银行网点的次数相对较多。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网点的进一步延伸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大多数农民都能享受到安全便捷的存取款服务。现代金融服务延伸至乡镇,极大地改善了当地金融生态环境,提升了当地的金融服务功能,助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但目前看来,在一些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的设置、从业人员的数量与实际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个别偏远村庄,村民仍须到较远的镇上才能办理存取款业务。因此,要持续拓宽县域金融机构的服务半径,进一步从县域城区有效延伸到乡镇和村,为更多的村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
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须丰富金融市场层次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向记者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指出了一个新的方向和业务蓝海。他建议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第一,大力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发展。适度放宽市场准入、下放审批权限,支持社区银行、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社、资金互助社、小额信贷、消费金融、融资租赁等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草根金融”的优势,以覆盖小微企业、个人经营者、农户等大型金融机构无暇顾及或由于成本、风险与收益不匹配而不愿涉足的市场。
第二,加强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一是对银行发放涉及普惠金融的贷款在信贷总量调控、风险权重、不良贷款容忍度和坏账核销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充分有效地发挥银行信贷的主体作用;二是鼓励和引导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机构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允许运营状况良好、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机构在资本市场发行金融债或专项融资工具,以帮助其建立可持续的融资机制;三是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强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对小微企业的培育和扶植力度;四是规范民间金融,引导其在普惠金融中发挥作用。
第三,鼓励金融创新,完善金融监管。一方面,应鼓励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满足社会各阶层消费者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各种不同的金融需求,为规范的创新和发展提供空间。另一方面,也要完善金融监管,对同一类金融业务,无论网上网下,适用统一的监管标准,坚守合规经营;同时,可通过健全法规、行业自律、普及公众教育等举措,引导互联网金融趋利避害,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是在技术安全、信息不对称及流动性管理等方面产生的新风险,切实保护普通消费者的利益。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挑战垄断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领头羊”,余额宝在经历了钮文新炮轰事件之后,又成为两会讨论焦点,很多网友都关注目前各行业代表对余额宝都抱持何种态度,关心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
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银行不是万能的 余额宝促进金融改革
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需进一步研究,不能按照传统银行的办法去监管,同时,也不要将支付宝、余额宝等与银行对立起来。
蔡鄂生坦言,自己虽然不使用余额宝,但这类产品确实促进了传统金融体系和模式的改革,推动了存款利率市场化。“银行也不是万能的,每一类机构都有自己的功能定位,余额宝是市场运行中的竞争者。”
在谈到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时,蔡鄂生强调,一定要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的角度制定规则,而不是简单地和其他金融机构类比,“如果按照传统银行的办法来管理,可能会出现问题。”蔡鄂生称,不能把余额宝与银行对立起来,余额宝的出现,促进了传统金融体系和模式的改革,推动了存款利率市场化,而存款利率市场化又是我国金融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百度李彦宏:余额宝等金融产品有风险 我认同国家监管
我认同其中(比特币、余额宝、微信红包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有风险,因为我们这些互联网的从业者,并不是金融专家,目前只是从金融营销这个层面,让更多的人更方便去尝试。但是真正地触及金融产品创新,现在说实话是没有这个能力,我们既没有这方面的牌照,也没有对这个行业有那么深刻的理解。但是所有的新生事物,它都是一个过程,一开始我只是在这个皮毛上做一些东西,就已经产生这么大影响。如果我们有条件再往深入做,其实可以产生更大的影响,但是我知道金融这个东西,一旦出现大的风险,会是灾难性的,所以我也很认同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对于这个领域加强监管,做他们该做的风险防范措施。
成立这么一个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说明我们的最高领导层是认为互联网足够的重要,无论是信息安全也好,信息化也好,对这个国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作为从业者,感觉还是非常高兴。如果他们下工夫去研究这个网络,研究信息化,研究信息安全,他们很快就会明白这里面什么东西应该做、什么东西不该做,对我们这个产业是一个好事情。
徐立凡:金融创新不能容不下“宝宝们”
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改革和创新的动力,既需要体制内主动改革的能量赋予,也需要体制外的市场力量去催生。大帽子唬人、排斥异己,创造不出一个现代化的金融市场,创造不出真正的金融创新环境。金融市场的拓展和创新,需要也应该容得下一个乃至更多的余额宝。
短期来看,“宝宝”们的存在,固然有可能令商业银行存款减少、资金成本抬高,但长期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作为外部性的刺激因素,对于传统商业银行主动求变有百利而无一害。由商业银行主导的传统金融体系,过去的经营模式早已显现出不能与日益精细复杂的经济体系、与日益高涨的公众理财需求互相适应的弊端。利率市场化的推行,只能给商业银行有限度的竞争意识,真正让商业银行实现去衙门化,成长为完全的市场主体,必须将其投入到市场竞争的游泳池中,而“宝宝”们以其勃勃生机,已经创造了这样的竞争平台。商业银行应该有勇气应战。
当然,公平性是市场竞争的前提,否则竞争就会变为恶性。当下,线上和线下金融产品的竞争,还不在同一个起跑线。线下产品受制于存款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约束,而线上产品则更加自由。反过来,线上产品缺乏线下产品的传统主导优势。此外,出于竞争的需要,线上金融产品对非常态的高收益率,缺少风险防范堤坝。就此而言,需要作出相应规范。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鼓励和促进各类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是深化银行业自身改革和推动全面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金融业态变化很快。一方面,传统金融创新步伐加快,同业市场、理财业务、跨市场产品、民间借贷等逐步活跃。另一方面,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新金融业态迅速发展。银行业只有不断创新,加快信息网络技术与金融业务的融合,才能适应市场竞争,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当前,重点要推进业务产品、服务方式及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2(2008)10-0052-03
一、我金融分业经营面临的主要问题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坚持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原则,对于规范我国的金融秩序,降低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整个金融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长远看,分业经营的目的是保持稳定和便于控制,只是一种权宜之计。尽管它在防范宏观金融风险、强化金融机构自我风险控制机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增强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的监控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金融形势,分业经营也面临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金融自由化、金融服务多元化对分业经营带来重大影响。国家间开放银行、证券、市场及西方国家的金融综合经营制度,对中国金融业现行的分业经营制度造成强烈冲击。
二是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业的规模经营、国际竞争力提高及传统金融企业向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变。现行制度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经营的严格区分和限制,抑制了市场资金供给来源,人为地割裂了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融通渠道,不利于资金之间的相互融通。银行、证券、保险的业务品种有限而单调,使行业素质及竞争力不断下降。
三是现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在分业经营制度下,银行参与证券业务受到限制,银行业和证券业都缺乏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一些具有转移风险及套期保值功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无法在市场立足,从而影响到证券机构的市场运作及策略,表现出很强的投机性和不稳定性。
二、我国银行业综合经营的现状分析
2007年至今,中国银行业发生了两个引人注目的现象:一个是综合经营大步迈进,另一个是“走出去”升级。
截止到目前,银行业已经涉足基金业、信托业、金融租赁业、产业基金业,进军保险业似乎也近在眼前。而且当前以银行为主体的综合经营前进步伐,也有别于之前中信控股、光大集团的“金融控股”模式。从下面的一些事件,可以看出中国银行业近年来综合经营的历程。
2005年2月《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出台,当年6月首家银行系基金公司工银瑞信基金公司成立,随后建行、交行跟进;进入2007年,浦发旗下成立浦银安盛基金公司、农行旗下成立农银汇理基金公司,招行收购招商基金,再加上民生、兴业、中行、光大摩拳擦掌,银行进入基金业已经被引向深入。
2007年6月,经国务院和银监会批准,交行以12.2亿元购入湖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85%的股份,湖北国投更名为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至此,交行成为1993年后首家进入信托业的商业银行。民生银行10月正式宣布,与陕国投签订股份认购合同,以23.42亿元认购陕国投26.58%股份。
2006年12月,中行斥资9.65亿美元(约人民币75亿元)100%收购了新加坡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进军租赁业。经银监会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也已于2006年3月施行,银行设立或参股金融租赁公司已经放行。建行与美国银行获批筹建合资金融租赁公司,其它银行申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也已陆续获批。
2007年1月,由中国银行参股的中国第一只人民币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挂牌成立,中行行长李礼辉出任了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董事长,中行也成为了国内首个试水产业投资基金的大型银行。今年5月,国家开发银行发起设立了中非发展基金。
综合经营的脚步不止于此。有消息称,目前工行正在酝酿以控股或收购等方式,对华融资产公司进行整合,这样,华融所拥有的证券等多项业务牌照也将纳入工行旗下,为其今后进驻证券业创造了条件。工行还通过其香港子公司工银亚洲认购了阿里巴巴的股份,成为基础投资者。农行和国开行正计划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此外还有消息称,中行、工行、建行将入股京沪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正是自2003年以来对国有银行的改革,大幅地提高了中国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同时也对银行在金融脱媒和外资银行竞争大背景下实行综合经营,作了积极的探索。
作为综合化经营的重要一部分,中国工商银行的跨国经营无疑走在了其他国有银行前列。2007年11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成立。这是继俄罗斯莫斯科子银行开业后,工行在拓展境外金融服务领域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标志着工行正式进入印尼市场,在东南亚地区的服务网络日臻完善。
事实上,工行在上市后的一年中,通过申请牌照、组建、并购、合资和参股等方式,涉足了许多新的业务领域。继2005年在行业中率先成立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后,2007年9月,注册地为天津滨海新区、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租赁公司获批筹建,金融租赁公司将以国际化、市场化、专业化为指导原则,发展国际化的经营布局,主要经营船舶、飞机等大型设备的国际租赁业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各类租赁、租金转让与证券化、资产管理、产业投资顾问等创新型金融服务,这标志着工行在综合化经营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此外,工行还大力发展了财务顾问、投融资服务、承销顾问业务等无需牌照的投资银行业务,这些综合化经营战略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工行跨市场的服务能力,满足其收入多元化、业务多领域的战略发展需要。
目前,工行在相当程度上已经具备了综合化经营的条件和能力,工行控股的基金公司、租赁公司的业务的开展,有力地表明了工行已经从以往一个单一经营模式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向一个业务种类日趋丰富、业务范围逐步扩大的方向发展。
在保险领域,由于其业务的开展取决于中国的监管法规对于商业银行参与保险业务的规定。在此之前实际上工行和保险业已经有过很多的合作,如工行在其营业网点多家保险公司销售其保险产品。但至于工行能否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或入股保险公司,这将取决于国家相关的监管法规。
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早在2002年,工行就在同业中率先成立了投资银行部,业务范围涉及财务顾问、银团贷款、重组并购、资产证券化、市场资信及资产管理,实现了其从提供单一的传统金融服务,到提供深层次、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的重大突破。几年来,工行投资银行的业务结构不断完善,利润收入也从2002年的1.42亿元突增到2006年的26.7亿元。其中,重组并购业务一直是工行投行业务的亮点,从2002年到2006年,工行投资银行的重组并购业务收入从325万元增长到1.33亿元,其间为张裕集团、晨鸣纸业、鼎天科技等多家国内知名企业提供了重组并购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好评和认可。2007年,工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继续快速健康发展,仅前三季度投资银行收入的年度化增长率就达到了71%,完成了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一系列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战略并购顾问任务。
三、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发达国家金融业变革的信号表明,银行、保险、证券的综合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新趋势。它不仅是一场金融制度的变革,更是一个金融机构竞争与整合、金融服务手段创新、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服务理念革命的过程。虽然目前我国实行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时机还不十分成熟,但是来自加入WT0后金融市场开放的压力,要求我们必须抓紧时间,创造和完善条件,为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全面发展作好准备。具体说来,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
(一)加强金融法律体系的适应性建设
立法先行是保证金融体制改革在法律框架下稳健推进的根本前提。尽管我国目前已有一系列的金融法律,但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还远远不够。今后应制订出台新的和修改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构建一个完整高效的、健全的法律框架体系,允许有条件的金融企业稳步开展综合经营,大型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持有一定额度的企业股份,鼓励产融结合,培育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企业。
(二)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加快金融机构市场化步伐
1.加快银行体系改革,推动金融业的产权重组。对国有商业银行按照信贷质量、业务区域、发展方向等标准进行整合,对其实施股份制改革;资产质量好但发展不均衡的,可以收缩业务效能低下分支机构,集中力量提高自身效率和利润指标;对资产质量差且无发展前景的银行,允许和鼓励区域内其他业绩好的银行兼并,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
2.全面实行审贷分离和贷款责任终身制。实行资产质量和利润目标的双向考核,健全约束与激励机制,赋予基层信贷机构相应的贷款权限,不断开拓新的贷款增长点。
3.加快优秀金融企业的上市步伐。积极推动经营绩优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上市,通过资本运作实现金融企业的迅速扩张。
4.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监控体系。高风险与高收益从来就是孪生的,当前,内部控制松弛是金融机构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在国有商业银行尤为严重,为了避免诸如上世纪英国巴林银行及近期法国兴业银行等由于监管漏洞及监控不力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监控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
5.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培养。大力充实产业分析和项目评估人员力量,使金融业人员对产业经济的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合理经济规模、管理模式、国内外竞争与盈利状况、发展趋向等方面都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逐步培育一大批晓市场、懂技术、会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家和银行家,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良性循环。
设立科技银行的理论来源于人们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Stiglitz和Weiss认为,中小企业信贷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Berger和Udell研究发现:大型金融机构通常不愿向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而规模小、组织复杂程度低的小型金融机构更多地向中小企业提供了贷款、国内学者林毅夫和李永军也认为大力发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机构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出路。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很多知名企业,如微软、苹果等都是从一个科技型小企业发展而来的;但是,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缺乏同定资产抵押的轻资产特性,很难利用传统方式来获得银行贷款支持。因此为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国内很多学者,如王焕英、王言实、余伟达和孙代尧、房汉廷等,都提出了参照美国的硅谷银行来成立中国的科技银行(有的也称“科技发展银行”),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的建议。
在国内专家的呼吁下,从2009年起,科技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推动国内商业银行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目前国内已经成立了多家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支持对象的科技银行的雏形――科技支行,详见表1。
目前国内新设立的科技支行,都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进行了多种形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企业提供贷款融资在内的多项服务,有效缓解了当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融资困难,促进了企业快速成长。
建立专门的银行贷款评审指标体系
鉴于科技支行服务的对象主要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其特点与大型企业明显不同,为了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科技支行都设立了单独的审贷流程,建立了不同于传统银行贷款的专门评价体系。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就实行内部单独核算和单独审贷。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支行制定专门的科技信贷服务体系,为科技中小企业开辟了专门的“信贷绿色通道”,放宽了货款准入、评级、授信、担保等条件,特别降低了对企业当前资产、销售、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刚性要求。
引入科技专家进入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
为了提高对科技项目的认知和准确评价程度,科技支行郜和当地科技部门合作,引入科技专家加入评审委员会。如:杭州科技支行在成立时就引入科技专家委员会,对企业技术含量进行定性打分,权重达到50%;成都银行科技支行组建时,成都科技厅建立科技专家系统,对科技贷款项目进行审贷前技术评估,科技支行则按照独立审贷原则,对省科技厅推荐的科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提供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主的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目前科技支行都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作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的一个主要金融产品。企业利用拥有的知识产权向银行质押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为了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质量,科技支行还提供多项融资服务。例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还开发了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等产品。平安银行深圳科技银行还提供风险投资、上市、理财、资产管理等一站式、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创新经营模式
科技支行在开展业务时,还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提高服务质量,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制定了三位一体的经营模式,即银行与政府、创投机构和担保公司合作;与创投机构采取银投连贷合作方式,创投机构投资、银行跟贷方式,企业高管授信;与担保公司尝试期权贷款,允许担保公司获得贷款企业的期权并和银行分享。平安银行深圳科技银行则与创投、担保公司、行业协会建立了合作关系。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支行则与政府、创投、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和科技高新区全面合作。
探索建立单独的贷款风险容忍度和风险补偿机制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快、轻资产为主、经营风险较大的特点,科技支行设定了较宽的贷款风险容忍度。如: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在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时,实行单独的风险容忍度,不良资产比例可以放大到3%。
美国硅谷银行的运作方式及其特点
国内学者建议设立科技银行的参考模板是美国的硅谷银行。硅谷银行(silicon Valley Bank,简记SVB)作为一家全球知名的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的专业银行,虽然贷款支持了大量早期阶段的高科技企业,但是硅谷银行却很好地控制住了信贷风险,并从所支持过高科技企业的快速成长中获得了较高的收益,率先摆脱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2010年,硅谷银行净利息收入比2009年增长9.4%;贷款增速达21.4%,不良贷款率由2008年的1.57%下降到了0.71%。硅谷银行因此也获得诸多荣誉,2010年硅谷银行跻身福布斯美国银行前5位,2008年《银行家》杂志绩效银行150强排名第三位。研究发现:硅谷银行的成功在于其创新发展了一套支持各个成长阶段、尤其是早期阶段具有高风险的高科技企业成长的投融资服务模式。
坚持服务特定领域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模式
硅谷银行的服务对象具有鲜明的技术领域特色。硅谷银行并不是覆盖所有范围的科技型企业,而是有选择地长期支持几个特定技术领域的企业,支持对象集中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清洁技术和葡萄酒行业等领域。发放贷款以高科技企业为主,根据统计,2010年在SVB发放的贷款组合中,有55%是支持软件、硬件、生命科学领域的科技企业。通过长期服务于特定领域的企业,硅谷银行的专业化优势非常突出,可以确切掌握这些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企业的市场价值,有效降低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了银行对于企业的认知水平和服务质量。
为不同成长阶段高科技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
高科技企业从设立到发展壮大,所需要的服务不仅是融资服务,还包括咨询、信息等多种服务。硅谷银行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及其特点,将所支持的企业划分为三类,分别是初创期(收入在500万美元以下)、小有成绩的处于扩张期的企业(收入在500万~750万美元之间)、全球化(收入在7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硅谷银行量身定制提供SVB加速器(sVBAcceler-ator)、SVB增长(SVB Growth)、SVB企业金融(SVB Corporate Fi-nance)三种不同的金融服务,满足不同阶段企业发展的融资和服务需求。
与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合作,提高项目选择和评估能力
创业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记“vc”)在美国高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美国很多非常成功的公司都曾获得过VC的支持,如思科、雅虎、微软、eBay等。而且,VC公司还具备较强的挑选项目能力,其投资过的早期科技型企业一般都具有较好的成长前景。因此,硅谷银行致力于和全球范围内的VC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目的是提高银行甄别客户和挑选项目的能力,及时掌握投资界的最新动态和VC所投资企业的最新状况,准确估计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和回报。
建立专门的专家服务团队,提高服务质量
为了提高对科技型企业的服务质量,硅谷银行建立了专门的清洁技术和生命科学行业的专家团队,为企业提供价值评估和咨询服务。硅谷银行的生命科学团队在业内非常有名,具有丰富的生命科学领域的相关技术和企业创业知识,现已经为全美半数以上早期阶段的生命科学公司提供过服务。硅谷银行还设立了一个专门服务初创阶段生命科学型企业的专家团队,这个团队的成员入驻到企业,与企业创业人员一起工作,利用自身掌握的创业知识,给这些初创期的客户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孵育创业企业成长。
开展适应高科技企业特点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针对早期阶段高科技企业缺乏固定资产、专利多的特点,硅谷银行开展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很多拥有技术专利的高科技企业由此获得了硅谷银行的贷款支持,解决了科技成果产业化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采取独特的产品设计理念和风险控制措施
硅谷银行之所以敢贷款支持处于早期阶段、风险较大、不被其他金融机构认可的高科技企业,在于其掌握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产品开发设计理念和风险预防措施,包括:首先选择VC支持过的科技企业发放贷款;其次发放贷款时签订第一位受偿顺序条款;然后以企业的知识产权作为质押,降低企业违约贷款的风险;最后是重点关注贷款企业的现金流。
当前国内科技银行运作方式的局限性和不足
目前国内的科技银(支)行在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难上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目前设立的科技银行都是以支行的形式出现,还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金融机构;与硅谷银行相比,国内科技银(支)行在运作模式上还存在局限性,发展方式的持久性有待进一步探索。
总体上看,当前国内的科技支行都是在政府的行政推动下设立的。各地的科技支行在设立时,都会享受当地政府的政策优惠,科技支行会强调追求政府政策支持,如要求较高的风险容忍度、要求科技贷款人员尽职免责等。更重要的是,国内科技银(支)行在运作方式上,存在明显的“业务外包和风险剥离”的现象,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发展模式,与硅谷银行的市场化运作方式还有很大距离。
科技支行的贷款风险主要是由政府承担
目前科技支行发放贷款的损失主要有财政资金来承担。虽然有些科技支行也联合出资设立了贷款风险补偿金,但是比例都不超过30%。还有一些科技支行是利用担保机构或者创业投资机构来控制风险,但是这些担保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都是政府m资设立或者政府控股的公司,因此一旦银行发生了不良贷款,贷款损失实质上还是由财政资金来偿还。如杭州银行的贷款损失由财政资金、国有担保公司和银行分别承担4:4:2的贷款损失,银行只承担贷款损失的20%。
科技支行的服务对象没有明显特色
与硅谷银行的服务对象具有鲜明的技术领域特色不同,国内科技支行的服务对象并没有明显的行业和技术领域特色。目前科技支行的支持对象主要是当地高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但是并没有对支持客户进行明确的领域划分,基本上包括了本地区内所有科技领域的高科技企业。
科技支行的专家团队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的科技支行主要是依靠政府科技部门或者高科技园区推荐项目,或吸收科技、政策、投资等领域的专家参与联合审贷,来弥补银行在科技、投资等领域专业知识的局限性。与硅谷银行强大的专业团队相比较,国内科技支行的专家服务团队建设存在不足,尤其是缺乏服务于创业阶段高科技企业的专家团队。
科技支行的金融服务特色不明显
科技支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和服务体系不明显,没有形成系列的产品和服务,尤其是针对初创期的高科技企业而言,科技支行在提供高科技企业的孵化和培育上的能力不足。
科技银行运作方式的探讨
目前设立的科技支行只是为最终实现成立科技银行做探索性铺垫,未来我国科技银行应该如何发展,才能消除金融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效解决企业的贷款融资难问题呢?消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缺失问题,需要重点从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价值发现、价值评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风险分担和技术变现流通上人手,只有解决了上述问题,才能有效促进科技与银行的结合。
针对当前国内科技支行运行方式存在的不足,借鉴美国硅谷银行的发展模式,我们认为,国内的科技银行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探索,才能真正发展成为类似硅谷银行的市场化运作的科技银行,实现贷款支持早期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
建立银行本身的专家服务团队,提高银行识别企业和服务企业的能力
科技型企业与传统企业不同,需要具有相对专业性更强的专家来进行识别、判断和服务,因此科技银行必须要拥有专门的专家团队,实现高科技企业的鉴别、评估和服务功能,保证科技银行拓展主营业务。
细化服务对象,发展成为具有行业特色的专业银行
高科技企业所涉及的领域有几十个,不同领域的企业具有不同的特点,如何把握不同行业的企业特点,挑选和判断适合科技银行贷款支持的高科技企业,尤其是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于科技银行是否发放贷款非常重要。硅谷银行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将支持对象集中限制在信息技术、生命科学和清洁技术领域的高科技企业,提高了银行挑选高科技企业的能力。因此,未来的科技银行应该细化服务对象,突出所支持高科技企业的技术特点,成为支持特定领域的科技银行,这样不但可以充分提高科技银行认识和把握所属领域企业的能力,也有助于科技银行跨出区域的限制,发展成为一个全国性的商业银行
提供适应不同发展阶段的高科技企业的服务
根据企业的生命周期理论,高科技企业从创立到发展壮大成为一家大型企业,要经历一个发展过程,除了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之外,还需要其他的创业辅导等服务,因此,科技银行需要和硅谷银行一样,开发出针对不同发展阶段的高科技企业的融资、创业辅导等服务功能,支持企业快速成长。
提高金融创新,增强金融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
科技银行必须改变目前依靠政府来承担银行贷款风险的短期发展模式,走依赖金融创新来减低银行贷款风险的道路,因此未来的科技银行必须提高银行的金融创新能力,依靠金融创新来控制和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