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的风险范文

时间:2023-07-31 09: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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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的风险

篇1

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而企业中资金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只有对企业的资金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才能保证企业长远的发展。

一、当前企业资产管理面临的主要风险

1.法律风险。目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一系列金融法规也先后出台和更新,这对企业资产管理模式又是一次挑战,企业的发展要在国家法律控制的范围内,因此,一些旧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企业发展了。国家法律的这种变更并未对企业的资产管理形成法律上的支撑,从理论上来讲,企业的发展也是国家发展的基础。

2.政策风险。从目前来看,企业的资产管理已经基本完成了辅助国有企业进行债转股的义务,但债转股的实际结果是使企业股东难以行使其权利,也难以对债转股企业形成有效的约束。由于商业银行和地方一方面想尽可能多的见面债务,而另一方面又不愿由此出让股权。

3.外部风险。从目前来看,我国企业的资产管理在处理不良资产时所遭遇的阻力较大,该阻力主要来自于地方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由于一些企业是地方的经济支柱,所以企业的资产管理和地方政府间存在较大的分歧,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要靠内部的协调和外部市场的和谐,这种情况加大了企业债务的逃废比率,严重的破坏了社会信用。

二、控制企业资产管理风险的重要意义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贸易的频繁往来,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越来越严重,相互间的影响也随之加大,企业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因素也越来越多,企业出现资产管理风险一定会使企业的经营陷入困境,因此,企业加强对资产的管理,不断提高对企业资产管理的风险控制意识是非常必要的,是企业长远发展的有力保障。

企业风险资产管理就是要扫除管理的盲区。企业的壮大和发展是要依靠企业的管理,只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在现实工作中,风险资产管理处于零散失控状态,缺乏强有力的专业部门组织协调,造成诸多问题的推诿,产生出现问题无从下手的现象,大量复杂的内外部组织协调工作是提升风险资产管理效果的有效途径,风险资产管理的核心是查漏补缺,提高解决问题和处理矛盾的能力,确保企业实现其自身目标,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企业资产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建立强有力的风险资产管理机构。健全的管理机制是企业良好发展的有力保障,所以无论哪方面的管理都要具有完善的制度作为保证。对于企业风险资产管理,要建立专门的风险资产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对实物性资产、债权性资产和投资性资产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实现对风险资产的提前预防和控制,将资产管理的风险发生概率降到最低,不断完善企业风险管理机制。

2.建立风险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有了风险管理机构,也同时要具备相应的管理制度。在企业风险资产管理过程中,要重视制度的建设与完善,理顺管理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加上业务精通责任心强和工作经验的丰富的风险资产管理人员,必定会有效推动风险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基于日常管理控制的控制体系,强化自上而下全体人员的风险意识,科学的重大风险预警系统以及妥善使用保险工具。针对特殊时期的风险发出预警,强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关注。

3.加大风险资产管理宣传力度。只有从思想意识上重视一件事才能够充分发挥人类的主观能动性解决好这件事。因此,企业管理者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重视风险资产管理工作的宣传,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的资产风险忧患意识。风险是企业发展中必须面对和解决好的问题,是伴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而存在的,而风险一旦变成现实,会导致企业资产质量下降,甚至破产。企业风险资产管理的宣传工作是尤为重要的,其良好的开展对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结语:

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良好的发展不仅仅对于企业本身具有重大意义,更是我国经济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因此,我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自身,都应该不断完善政策和管理机制,促进我国企业健康良好的发展,让其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助推器。

篇2

作为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的正确资产管理,成为正确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除了是证券公司利润增长的主体外,也是资产管理业务与传统业务间的整合,拓展了传统业务的局限。由于证券资产管理是将证券公司利益与委托人利益相结合,密切了客户与证券公司的关联性,提高证券公司的竞争水平及公司形象。由此可见,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占证券公司中的重要地位,相对的,优势与劣势并存,资产管理业务管理上的疏忽也可能导致证券公司失去其竞争力。所以,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风险控制尤为重要,但资产管理的风险控制存在有许多的困难。尤其在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影响风险控制的因素更是多变、复杂。

一、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现阶段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已经超过证券公司的自营规模,证券资产管理不单只是对证券公司的业绩造成影响,更控制着证券公司经营的成败。不但如此,由于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潜力大,证券资产管理质量、水平能够影响公司形象,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证券公司规模等等。相比证券公司主要盈利来源于传统三大业务,即经纪、投资银行、自营,已成为证券公司营业额来源的第四大业务――证券资产管理,而且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利润收益逐年以高速度增长着,对证券公司的发展贡献强大支持。不仅如此,证券资产管理与传统业务间的整合,更使其在现代化的公司经营殊且不可或缺。

国内外相继出现许多证券投资公司由于资产管理业务上的失策导致的公司经营不善甚至破产,已经不是个别例子了,如我国一些有些名气的正确受资产管理的拖累导致破产的例子。所以,无论证券公司还是投资机构都加大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力度,让决策更具科学性、高效性。而证券资产管理的核心问题是解决投资高风险的问题。

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高风险性

1.在认识上存在误区影响判断准确性。国外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机制的成熟是国内证券公司无法比较的。国外证券对资产管理风险意识强,对风险控制的相关理论研究较我国深入、成熟,特别对风险控制的各个环节都有完整的管理体系。而国内的证券公司在决策上仅凭意识和经验的判断,不能称作是科学的,处于比较肤浅的认识,也不够完整。

2.我国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存在组织结构问题。除了需要将资产管理部门中的风险控制单独设为一个部门,还有注重各部门间的紧密联系,进行组织化的管理模式,保证了系统性的科学决策。正由于缺乏系统性的组织化管理,我国证券业存在的高风险难以有效控制。风险控制部门不具有独立、制度化,造成风险信息无法及时处理,提高了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性。

3.缺乏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风险控制技术落后。参照国际上对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的措施,比较注量化,具体指运用多种数学、计算机技术手段,建立数学统计模型来对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特别是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上,由于国外发展建立风险控制数据化分析手段较为成熟,其证券公司能够建立较为完善的科学技术手段保证证券资产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而相比之下,我国的资产管理风险监测手段太落后,通常以人为决策为准,随意性较大,不能够有效的降低资产管理风险。由于比较重视对资产管理的制度化风险,也没有较先进的科学技术分析风险,所以导致对风险错误认识、错误决策现象加剧,无疑产生了更为严重的决策上的风险。既不能有效解决潜在风险,还无形中增加了决策的风险。由此可见,我国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较多风险控制的不成熟,需要改善和加强的方面较多,风险控制处于低水平。

三、有效控制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风险

1.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制度化。由于,我国目前颁布的有关证券业的法律,多数以证券公司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有关,其中较少的涉及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中的风险控制,不能够有效解决高风险的存在。而且,有关法律较少提及如何落实、执行,没能有效的保证降低风险,既不能保证客户利益也不能保证证券公司利益。所以,对于相关风险控制的法律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强制证券公司提高防控风险意识。通过法律宣传,使得投资者加强对风险防控的意识,能够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风险控制质量较低的现状。

2.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加强组织化。为了有效控制风险,证券公司专门设立资产管理风险控制部门,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组织化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首先,明确管理目标,并进行有效的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个人。证券公司实行有效的组织控制风险系统是未来的发展之路,将风险控制部门与公司其它部门有效配合,组织化管理,提高了协作的紧密性。基本上,一个合理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组织结构体系是通过一个明确的公司业绩目标、完成目标的相关计划和实施、通过有效的各种风险分析手段和风险控制手段,提高证券公司的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来达成目标。在建立组织化、系统化的公司内部运行体系后,执行一定的程序: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制定不同类型的风险控制体系,抓住风险控制要点,合理有效的制定风险控制手段。这样,能够将证券资产管理与风险控制真正结合起来,提高了对风险控制的实时性,并有组织化的管理作为保障,能够及时对资产管理业务风险作出预防和控制。

3.掌握业务中的发展变化,及时控制和化解风险。证券资产管理较多为长期的,风险控制也必须灌入长期、持续的概念。对待长期的风险控制任务,在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面对随时间推移而来的各种风险和挑战,须及时处理和消除,避免在业务发展和创新中形成新的风险点,拒绝“保底”条款的存在。

4.合理安排资产管理契约的期限。资产管理以一定期限为准,证券公司若缺乏对委托资产在一定期限内的合理安排,将会提高风险程度。因为资产管理项目过于密集,一定期限内对客户的资产管理难度就提高,兑现收益的难度加大。而且,过大的资产管理项目难以做到合理的证券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不能够实现资产管理的最大效益,也无法做到对委托客户的交代。所以要求证券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上,不能急于求成,不能无限的增大规模,应该合理考虑资产管理契约的期限,有效安排资产管理项目,提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提高投资的科学决策,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确定最为合理的资产管理结构,最大限度提高受托资产的利用率。

5.控制证券资产管理的规模。证券资产管理规模的扩大既有利又有弊。在证券公司足够能力管理资产的规模下,能够保证风险小,给客户和公司带来可观的正收益,反之,将导致公司受严峻的业务危机。所以要求,证券公司应该对资产规模进行管理,不能无节制地扩张管理资产的规模,而应有意识地控制适度规模,以免加大证券公司的运营风险。在提高业绩机遇的同时,更存在风险的增加,风险与机遇并存,无节制的规模扩大,将会导致失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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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将原本不流通、欠流通的金融资产但未来有现金流的信贷资产经过重新组合形成资产组,且在此前提下发行证券。这是在金融改革的形式下创造出来的一种新型资产负债管理的形式。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是商业银行针对企业贷款证券化以及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而作为一个新型的产品种类总是一种“双刃剑”,即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在运行中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

二、风险表现在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

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时,由于参与主体众多,结构比较复杂等,在各主体发挥作用的时候诱发的不确定因素使交易主体获得的损失与收益是不能预测的。所以要到达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要对其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了解不同的成因,进而才可以控制风险,达到最佳收益。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与参与主体联系非常紧密。也称为违约风险,特指信贷资产证券化参与主体到期不能履约,使交易过程中其他参与主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任何一方违反合约规定对资产证券化运行过程中所造成的风险。包括债务人信用风险、发起人信用风险与受托人信用风险等。在信贷资产业务中,发起银行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将资产的所有权或收益权转移给不同参与者,从而形成了风险的分散与对冲机制。在现行国际上,信用风险的测量主要:KMV模型、信用度量模型、CreditRisk+模型和CreditPortfolioView模型。

(二)提前支付风险

也称为早偿风险,这是一种很特殊的风险,主要是债务人在确定的还款周期内超出还款约定所规定的还款额度偿还本息。按照抵押贷款余额在确定的还款时间内偿还的多少,分部分早偿和完全早偿。造成提前支付的行为的因素很多,有利率、贷款年限、总体经济环境等。而提前偿还的行为必然会影响资产池的现金流:

1.提前还款发生会引起前期本金偿付额的增加。

2.偿还的本金额也由原来的逐渐增加变为逐渐减少。

3.早偿使原本的利息总数达不到预期的,影响了信贷资产现金流流通,造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后期现金流不足或没有现金流的现象。这会导致特殊目的的投资人无法对投资人支付计划的本息。

4.早偿的发生也会使特殊目的的投资人提前收回本金,但不能再及时找到合适的投资渠道,进而造成一定的损失。

为了能减少提前支付风险造成的损失,就要能准确地测算早偿风险。目前作为早偿风险的基本测度指标有:条件早偿率(CPR)、单月死亡率(SMM)。

(三)结构风险

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影响证券化交易的信用质量的优劣。它是一种在基础资产与信用增级过程中产生现金流分配给投资者的方式,交易结构的可靠性越强,向投资者分配现金流效率越高,反之亦然。所以,交易结构的可靠性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作用很大。结构风险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资金混用和再投资、信用损失的分配方式、回购条款和利差等。

(四)法律风险

由于在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时,涉及的参与主体很多,且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力义务交错相织是一个复杂的运行过程。这不仅是一个经济过程,也是需要法律来规范的过程。但因为法律在某些时候的不确定性、法律条款的更改、法律漏洞的出现导致了银行在运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时得不到良好的保障。目前,信贷资产证券化中有关于税收、利率、监管以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提供的法律制度,产生的风险概率很大。

(五)发起人、债务人与证券投资者以外的交易参与人风险

发起人、债务人与证券投资者以外的交易参与人风险也称为第三方风险,一般含有服务商、信用增级机构、提供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提供法律意见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保管资产池的管理机构等。由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利用信用链的延长实现风险的分散与转移,而每一参与方组织形式与运作规模的低效率,使得它提供的服务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独立,进而众多的参与者都可能影响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效果。结果就造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的不断放大化。

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体系

信贷资产证券化既是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也带动了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虽然我国的投融资体制、信用机制、资源配置方式、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等金融结构因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我国金融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在当前,应借鉴美国次贷危机的经验教训,系统的进行分析研究,解决信贷资产证券化中所遇到的问题,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风险防范体系。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环境的科学完善是资产证券化有效运行的良好保证

1.改进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和配套制度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因涉及的参与主体多且作用不同,所以诱发了多项法律制度对其进行规范,使得金融系统可健康发展。因此,不仅要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还要将与之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证券法、公司法等)协调发展。充分避免专门的法律制度与配套法律制度相冲突。

2.建立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规范信用评级制度

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对投资者选择有很大的影响。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客观合理的报告结构投资者较容易信任。所以我们要整合现有信用机构,先发展一批具有权威性、信誉性等的信用评级机构,再带动整个信用评级机构行业。要达到此效果,必须完善相关的制度,为信用评级机构开展业务活动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保证其职业行为的独立性。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还处于发展阶段,所以要借鉴国外先进的信用评级技术,吸收信用风险识别理论模型,逐步的完善适合我国的信用评级体系,不断的提高信用评级水平。

3.在信贷资产的源头上控制信用风险

依据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含义来说,要使其能顺利发行、流通,就必须要选择具有一定信用标准、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作为基础资产。这样才能及时避免信用风险的传播与蔓延。目前,在我国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代表的抵押类贷款,已经达到了良好的规范,所以它的违约率就相对较低、契约也达到标准化等等,所以可优先选择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不断积累成功经验为其他资产业务的发展提供基础。

4.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依据信息披露的重点建立整个信贷资产证券化全过程的信息库,给投资者与监管者提供便利的查询条件。并且要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有关规定,制定信贷资产发行人、资产管理人与保管人等信息披露的范围、时间制度,信息的完全流通使得投资者在做选择和评判的时候有充分的考量价值。

(二)构建强有力的金融监管体制框架

2005年证监会批准首单产品到现在资产证券化业务已初步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业务开展也从试点转为常规。监管和自律法规体系是监管部门重点完善的领域。现在,已形成了从证券公司监管到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再到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的一套初步法规体系。

1.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核标准、流程及政策在不断完善。信贷资产在我国不断的发展,逐渐达到成熟,所以监管部门放松管制、加强监管,降低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准入门槛,缩短了审核周期,也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适度放宽对基础资产、交易结构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2.在监管部门督促下逐步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对应的合规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同时,要严格的规范内部管理人员与具体操作部门管理机制,明确其业务操作、交易管理与风险控制等岗位职责。

3.监管部门还加强了对获批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持续检查。证监会制定严格有效的非现场及现场检查制度是监管部门对资产证券化持续检查的制度保障。对各参与主体的持续履约状况,相关账务往来和原始资料等等进行实地检查。

4.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执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介机构的自律监管,对其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并建立标准化、完整化的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信息库,便于投资者决策。

参考文献

[1]李景欣.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2]涂永红,刘伯荣.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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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资产管理

企业资产管理是指企业对于企业资产的一系列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的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旨在加强对企业资产的管理,以达到提高企业收益水平的目的。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投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一系列资产协调、监督、控制的过程。资产的投资管理是指企业将资产投入到社会中去,加入到社会的再生产过程当中。资产收益分配是指企业支配利润,并且对利润的分配进行监督。企业资产的处置是指将企业资产发包、参股、出售、拍卖等一系列的处理活动。

二、企业资产管理风险

(1)企业资产管理风险。企业资产管理风险是指在企业资产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其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企业资产质量发生下降,即通常意义上的资产缩水。二是指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不能按照现行的规章制度对资产进行有效地管理,使得企业资产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失控状态,资产出现流失的可能性较大。还有一种形式就是不良资产。(2)企业资产管理风险具体模式。第一,体制风险。体制风险是专门针对一些国有企业而专门存在的风险,因为国有企业由特有的体制组成,在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着新和旧两种体制。新体制是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运行,而旧体制则是为了约束或者激励,这两种体制的并存使得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较为复杂。首先是决策风险。由于国有企业的决策在一定的角度可以认为是行政审批的模式,在决策的过程中牵扯到各个部门、政府单位甚至各级政府之间的利益。各部门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正确性。并且在决策的过程中,由于大部分的国有企业对于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不足,缺乏专业的市场化的目光去分析决策,造成了决策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体制的作用在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中还可能导致另外一种风险,就是经营风险。第二,市场风险。从资产管理的角度来讲,市场风险就是指在企业资产进行投资或者运营时,因为投资的目标或者市场运行状况的波动而带来的损失。市场风险的另外一种解释方式是产品销售是否顺畅,企业和产品是否有竞争力等等。市场的变化给企业资产管理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一是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给企业的资产管理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都能给企业资产的投资、运营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影响。例如产业结构调整时,国家会对某些相应的行业出台一些政策,这些政策往往会给企业的资产管理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二是市场供需变化带来的风险,市场为了保持平衡,会在供需上保持平衡,但是一旦供需出现失衡,就会给企业资产管理带来风险。三是市场竞争态势。从市场竞争来看,一旦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变弱,就会给企业的资产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第三,财务风险。财务风险主要有资金结构不合理,权益和负债资金的比例不协调;企业竞争力较差,盈利能力较弱。再加上经营者管理不善、库存不良、资金管理意识不强等原因,造成了企业资产管理面临着较大的财务风险。

三、加强企业资产管理的建议

(1)提高对企业资产管理的认识,提高资产管理意识。企业资产管理对于企业的资产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许多企业管理者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认为企业的资产管理对提高企业利润没有太大的帮助。管理层的不重视导致了具体的资产管理项目不能有效地得到贯彻于实施,并且许多企业自上而下,资产管理意识不强,不能真正意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作用。(2)正确进行投资决策,减少投资风险。项目投资首先要有适当的方向,适合当时总体的宏观经济形势,其次要有适当的投资时机,并且要有科学良好的管理体系。(3)保持负债和收益的平衡,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企业负债和收益的平衡可以保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4)建立有效地风险管理与预警体系。通过风险预警体系来及时的风险预警信息,让企业做好充分地准备。

总之,企业的资产管理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有着丰富的内涵和作用。企业要充分地重视资产管理,并且正视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促进企业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加强对企业资产的管理,降低成本,实现更多的利润,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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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特征日益明显。囿于我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在现阶段,新兴行业的兴起、发展水平的参差不齐与传统行业面临升级的现状,以及各行业孕育着的大量投资机会与投资资金短缺相并存的现状势必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因此,引入产业投资基金作为新兴行业发展的助推剂和传统行业升级转型的加速器,同时引导投资资金向价值洼地合理流动,以扶持和平衡经济的发展水平就显得尤其必要。鉴于此,笔者以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为切入点,试着探寻并厘清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进而找到风险防控的各个关键环节,从而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以最大程度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在行业发展和产业升级过程中的作用。

二、产业投资基金概念

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通常称为风投和私募,一般是指在被看好发展前景的实体资产需要资金支持的关键时刻,向具有高成长潜力的某类行业中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其投资以实体资产影响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良好生产预期和发展预期为依据和评估标准,并由政府根据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水平进行合理、有效引导,从而促进企业和行业的长远发展。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

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流程主要有四个方面:融资、投资、股权持有和退出四个阶段。

1.融资。融资阶段是筹集产业资本投资的过程。投资者将资本转移到产业投资家那里,并委托管理运作。

2.投资。投资阶段就是由产业投资家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行业的发展趋势,把手里的资金配置到既有良好发展前景又需要资金支持的企业中,企业家利用获得的投资基金将手里的资源如人力资本、技术以及资金等进行有效融合、整合,以使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企业或行业得到良性发展。

3.股权持有。股权持有阶段指的是产业投资家投资到企业的资金使之得到了平稳快速的发展,甚至是增值。这样就使得其投入到企业的资金得到了价值重估和溢价的可能,从而得以按投资的约定对存在增值和溢价的投资对象企业进行股份化的改造,并在其中持有股权。通过股权持有,激发了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的热情,同时亦使投资资金得到了合理的配置,打通了资金输入端与资金受让端的通道。

4.退出。退出是指实现资本价值的终极阶段,企业家将投资的收益回转给资本的原始提供者以及产业的投资家。同时,整个投资过程最重要也是最后的环节就是退出阶段,前面所有的准备都只是为了实现这一阶段的投资收益。退出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于收益,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轮的产业投资,实现资本的良性、高效运转。

四、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的应对措施

1.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监察与惩罚力度。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与规范的资金审计制度可以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良性运转起着有效的保护作用。在此制度的监督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必须持续对基金的经营和管理作出改善,方能更好地保护基金其他股东的权益,同时更好地保证产业投资市场稳定高效的发展。在信息披露体系不够完善的当下,应该努力对产业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范围进行探索和调整;对重大投资事项必须经过投资基金董事会集体决策、商讨并核准完才可以进行投资。同时对披露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的现象必须进行惩罚,并建立赔偿机制,通过法律的手段让投资者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用严厉的法律机制来打击披露方以及寻租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项目团队建设机制。产业投资基金的落地必须依赖一个个项目组的努力方能正常开展投资活动,因此,建设一支具有全局视野、具备前瞻思维、工作踏实、运转高效的团队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支有凝聚力、有事业心的团队,是产业投资基金得以良性运转的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

3.制定多元化的项目投资形式。通过专注于不同领域的各项目团队的细致考察、调研,以及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将基金分散投入到不同领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中,进行多元化的尝试,可以将风险分散开,从而使得风险收益的比率得到改善,亦可有效化解外界各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在进行投资选择时,必须注意下面几个事项。首先,将资金分散开来,应用到不同的领域,根据不同领域的发展情况,制定出要投入的资金额度和投资的方式,这样就能避免因为投资方向单一带来的风险。其次,对于同一领域不同产业来说,因为企业发展阶段的参差不齐,应该进行筛选,根据各优质企业对资金需求的差异情况进行分散投资,这样就可有效避免因为其中个别经营不善所带来的困境,使投资收益得到最大化的实现。再次,要防止因为高层自身的因素导致基金利益受损的情况。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时,可以和被投资的企业分段进行协议的签订,并明文规定分段投资条件和地点、额度等等,通过制度的力量制约管理层,避免出现委托风险。最后,对那些资金需求大、风险大的项目,还可以采用“抱团”的投资形式。多个产业投资基金一起投资,满足项目资金需求的同时,既将风险分散到各个产业投资基金中,亦使各产业投资基金成为一个共同体共享收益成果。

4.建立声誉资本。产业投资基金得以良性发展和运行,必须仰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和企业家两端的合力,才能正常运转。而决定两端能默契融合在一起的关键点和契合点,当数声誉为第一要素。一方面若产业投资家之前失败的案例过多,那么就很难建立好的声誉,投资者也会对其能力产生质疑,这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筹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另一方面,产业投资家若声誉不佳,或信誉额度积累不够,就会让被投资企业的原有管理层将之视为入侵的野蛮者,不配合其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这将使产业投资的效果变得不稳定,从而影响投资收益的实现,进而影响产业投资市场稳定、持续、长效发展。

5.以股权换资产。此类方法多为以稳健见长的产业投资基金所运用。这类基金公司以长期持有股权并持续支持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追求投资收益的长效化、稳定性为依归,而不以短期的盈利退出为目的。由于其不以追求高收益为目的,因而在投资决策时更为清醒和谨慎,较少冲动,考虑也更为全面,从而减少了因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但也正因此,这种方法对于基金公司的资产管理水平、资产运作的经验、投资决策的水平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

总而言之,尽管当前我国投资基金已经有了一定发展,但是因为投资环境的不成熟,制度的不完善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发展仍然较缓,管理仍欠规范。本文试图通过对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的分析与梳理,以期抛砖引玉,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于产业投资基金的行业中,更好地促进投资基金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投资基金风险管理意识的觉醒,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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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全面风险管理(ERM)

COSO委员会在2004年《企业风险管理(ERM)——综合框架》中给出了全面风险管理(ERM: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的定义: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一个实体的董事会、管理当局和其他人员共同实施,应用于企业战略制定并贯穿于企业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识别那些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件并管理风险,使之在实体的风险偏好之内,能够提供达到实体目标的合理保证。COSO-ERM是以一种全局的风险组合观来看待风险,是一套更加全面的过程化管理模式,力求实现主体在战略、经营、报告、合规四个目标上关注企业风险管理的不同层面。而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八个相关联的要素都适用于四个层面的目标,每个层面目标都于八个方面进行风险管理(如图1)。

二、高职院校资产管理引入COSO-ERM理论的必要性

高职院校的资产是保证高职院校可持续发展的必要基础,也是评估高职院校办学规模和质量的重要条件。因此,高职院校资产的有效利用,是增强学校办学实力,提高师生员工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保证。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迅猛发展,高职院校拥有、使用和处置的各项资产规模急剧增长。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71号文)中明确提出要加大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投入,其中高职院校内涵建设支出比例不低于事业支出的20%。高职院校投入内涵建设的资金大幅增长,其绝大部分用于购买实验、实训设备,资产数量迅速增长。由于高职院校是非营利性组织,资产属非营利性资产,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也有别于企业,固定资产既不提取折旧,在购进到报废也不核算是否盈利,造成高职院校的资产在申购、使用、维护及处置等环节上存在着风险。一是申购风险:目前,高职院校资产购置资金渠道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既有预算内资金,也有预算外资金;既有科研经费,也有相关企业资助。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调控和规划,资产购置的多样化在提升教学科研水平的同时,也带来了盲目购置、重复购置、利用效率低下、资金浪费等一系列风险。二是使用风险:许多高职院校的大批资产在购入后因各种原因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影响了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的新形势很不适应,存在重视货币资金使用,忽视实物资产管理;重视资产投入,忽视资产利用,资产使用效益没有相应的考核措施。三是维护风险:资产维护环节缺少严格的监督,维护不当,使用人和维护人的责任心不强。四是处置风险:资产在报废处置环节的谨慎度不足。有些资产虽无法满足日常教学需求,但是可以作为学生练习的训练教具;有些资产无法正常使用,但部分零件可以用作替换零件,许多高职院校在这一环节都没能发挥废旧资产的功效,造成浪费。因此,在当前条件下,分析和研究高职院校资产管理如何主动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形势,促进高职院校资产的有效使用和合理配置,保证高职院校资产完好、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程度地规避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降低资产管理风险带来的损失,从而提高高职院校的办学效益,显得尤为重要。在高职院校资产管理中引入ERM理论,尤其是在高职院校加大内涵建设投入,基本建设债务化解任务依然繁重,实验、实训等设备购置资金缺口较大的背景下,将ERM理论引入到高职院校资产管理中,构建高职院校独有的资产风险管理体系,可以解决目前高职院校资产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风险管理缺失问题,这对促进高职院校资产的合理配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以及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校企合作关系都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基于COSO-ERM理论下的高职院校资产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有效的资产风险管理体系,有赖于高职院校科学的资产风险管理模式的构建。根据COSO-ERM理论,高职院校要依据本校长远发展规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资产风险管理目标,然后针对在资产的申购、使用、维护及处置等环节的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并及时准确地进行风险反馈。

(一)高职院校资产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思路

高职院校资产风险管理体系思路如图2。

(二)高职院校资产风险管理体系构建过程中的建议

1.关于资产风险管理的风险确认。各个学校应根据学校的不同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可选择的定性方法有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管理层访谈等,定量方法则采用集中趋势法、蒙特卡罗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ETA)等来分别对资产进行风险的确认。

2.关于资产风险管理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风险评估是指各高职院校的管理层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并由此建立起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实质上是评估实现目标体系的各种不利因素的机制。为实现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许多高职院校一方面在房屋建筑物等校园规划建设上增加投入,另一方面大量增加仪器设备等资产的投入。尽管国家财政投入近几年不断增加,但仍然不能完全解决各校资金不足的问题,在其他筹资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各高职院校只有选择银行贷款这种方式筹措资金,这也造成了各个高职院校的财务风险:一方面要维持学校日常运转,另一方面还要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为了应对这种风险,高职院校应当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注重规模经济效应,对学校资产的申购、使用、维护、管理、评估、绩效、处置等环节可能产生的资产风险进行评估分析,编制中长期预算;对资产的毁损、流失或变相流失等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使资产的增加与高职院校的发展相协调、相适应,从而控制学校因盲目扩大规模带来的一系列潜在风险。

3.关于资产风险管理的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帮助高职院校确保管理方针得以贯彻的政策和程序。控制活动的目标是使经过风险评估后确定的用以管理和控制风险所必须采取的各项行动能够得到有效落实。高职院校资产风险管理的控制活动包括:(1)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确定资产从申购、使用、维护、处置等各个环节都能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中。(2)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人员等。(3)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4)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4.关于资产风险管理的信息沟通及监控。拥有一个好的信息系统将有助于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高职院校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构建一个能涵盖资产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各部门将资产有关信息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或形式在校园网上并及时更新,利用网络实现信息的快速流动和沟通,此外仍要积极运用传统的信息沟通模式,如部门之间口头或书面的即时沟通,并由学校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召集各部门的专题会议,通过会议的渠道沟通相关信息。

结束语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使命,在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高职院校的资产风险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高职院校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可持续稳定发展,将ERM理论引入高职院校的资产管理中,构建出高职院校独有的资产风险管理体系,可以进一步提高高职院校的管理水平,增强学校的竞争力,促进高职院校的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Pricewaterhouse Coopers LLP.Enterprise-wide Risk Management-Intergrated Framework[M].COSO,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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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 企业转机 破产重整 风险控制

企业转机与破产重整的内涵

(一)企业转机

企业转机是企业陷入衰退危机,尚未达到破产原因之前,对其实施危机干预,使其恢复生机和活力。同为企业的再生程序,企业转机不同于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在司法干预下的重整程序。转机中的企业并未达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而是在企业进入衰退早期,由企业主动进行的一种自我挽救程序。

转机管理的成功有赖于正确制定转机方案并有效实施。成功的企业转机需要转机管理专家,而非单纯的行业专家。转机负责人需扮演领导者和管理者多重角色,需要具有丰富危机处理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危机企业转机管理人市场才能完成危机企业转机管理。

(二)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又名 “司法康复”或“更生”, 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但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生存的程序,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在司法机关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对其进行整顿,以使其摆脱困境,重获经营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的内容

(一)提供融资服务

重整融资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重整融资需要寻求风险偏好型投资者,融资契约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比较复杂,涉及包括公司原债权人、股东、管理层、雇员等在内的多方当事人。重整融资的重要问题是定价,重整公司的风险高于正常经营的公司,而其收益又不确定,重整融资会要求高于市场价格的回报,给予融资人更多的权利保障,并要重整公司负担更多义务。资产管理公司提供重整融资具有优势,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具有不良资产处置的经验与技巧,容易对重整企业估值及风险作出判断,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可以通过多种融资手段进行融资。

(二)请求权交易

1.重整模式的新发展与请求权交易。重整是在司法框架下重新组合困境公司的资本结构,使公司摆脱债务负担以恢复营运。重整的基本目标是挽救困境企业,挽救的方式包括法人人格存续和核心业务存续。后者是在恢复公司营运价值的前提下的灵活的重整模式,包括重整拍卖、重整并购、重整资产出售等。重整资产出售是债务人企业利用重整程序作为一个平台出售公司资产,这是一种司法程序下的吸收合并。重整出售已经成为美国公司重整中广泛应用的一种模式,据统计2002 年美国依据破产法第11章实施破产保护的大公司中,过半数采取了资产出售的方式,美国破产法第11章1123条明确规定重整方案中可以规定出售债务人的全部或任何资产。

重整出售的重要特点是对重整中的公司的债权或股权等权益进行交易,这种交易被称为请求权交易,不同请求权人根据重整方案对这些资产拥有不同层级不同数量的请求权,美国有着世界上最为先进的重整制度,与其请求权交易活跃有着密切关系。美国法一般不会在破产条件下由于请求权的性质而限制其转让,其判例法形成一个基本原则: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破产企业实质上就是一个财产集合,权利人对其拥有相应的请求权。破产法最基本的目标是保护这些请求权。重整制度的核心在于恢复那些有继续存在价值的企业营运,请求权交易并不阻碍破产重整的上述价值,而且可以使不愿意参与重整的权利人解脱出来,又为新的投资者提供机会。

2.请求权交易方式与程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擅长投资困境公司,在长期的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积累了经验和风险识别及管理能力,通过在破产重整框架下的投资活动实现增值。

第一,确定收购方案。在确定收购方案前,应了解目标公司的债权人结构和状况,与债权人私下接触,了解债权人的风险偏好,掌握影响重整计划通过的关键表决组债权人的信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应能运用自己对困境企业的专业能力准确判断目标公司的风险和价值,并能成功说服目标债权人。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债权收购方案。债权收购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收购价格以及付款方式。

第二,收购谈判。不同请求权人具体需求不同,有些请求权人对流动性的需求大于对未来收益的需求,也愿意收到现金退出重整程序,也可以与其协商债权收购,或者进行债转股,交换重整公司新的股权,请求权清偿的清偿次序越低,收购价格也越低,实施债转股的可能性越高。

第三,控制重整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收购请求权控制重整中的公司,进入并控制债权人委员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达到上述目的,重整方案表决通过是重整中的重要环节,一般情况下,重整方案会把各利益主体分为若干组别对方案进行表决,请求权交易会使每个类别组的人数都可能减少,从而易于通过重整方案。投资人提出并通过自己的重整方案,或者阻挠通过对自己不利的重整方案,都可通过收购请求权获得投票权的方式实现。按照一般的重整法律规定,每一个类别组请求权人中只要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参加投票的请求权人数,且其持有请求权数额超过参加投票的请求权数额的三分之二的请求权人同意重整方案,就视为该类别组同意重整方案。收购关键组别,金额可以达到控制的目的。

(三)提供专业服务

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和管理实践中,以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和企业重组为工具,强化投资银行业务能力,逐步在金融体系中形成并确立了特色业务优势。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营运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积累了大量的资源。企业转机管理、重整与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业务在市场环境、法律背景、定价机制、业务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资产管理公司在企业转机及破产重整中可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1.经营管理服务。对于企业转机而言,需要对企业所处的危机进行准确诊断,整个过程可能涉及稳定危机、获取利益相关方的支持、战略调整、组织变革、优化关键流程及财务重组,转机管理人要得到利益相关方的信任和支持,完成转机管理,需要具有较高的危机处理能力及经营管理能力。

资产管理公司在破产重整中同样可以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债权人和股东在重整中会争夺破产控制权,债权人控制论从剩余所有权及企业价值最大化观点出发,认为重整企业中债权人才是真正的剩余所有权人,主张债权人拥有剩余控制权,并控制重整过程中公司的经营活动。重整制度改变了以往的契约式公司治理规则,代之以债权人参与及司法监督下的治理方式。管理层既向股东负信托义务,也向债权人负信托义务。股东控制论认为,重整中的公司其剩余所有权人是模糊的。股东和债权人都可能是剩余所有权人,其利益又是相互冲突的。剩余所有权理论不适用重整中的公司治理。重整制度是把不同的请求权人约束在同一个目标之下,实现重整中的公司价值最大化,立法出于对效率和公平的考虑,重整公司治理目标常常是公司价值最大化,为了降低成本和解决信息匮乏问题,确定了债务人企业主导的重整方式。但这种模式存在问题,因为管理层有拖延重整程序的激励,管理层不能从清算中受益,却能从重整程序中得到控制权收益。现行重整法律一般给管理层提供了过多的控制重整权力,造成滥用重整程序。

解决DIP重整模式的方案是破产管理人模式,即由管理人主导重整程序。这需要破产管理人具有专业的经营管理能力,或者在经理人市场聘请专业管理人员。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以及个人可以担任管理人,实际上这些机构和个人难以胜任上述工作,而具有丰富“问题企业拯救”经验的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提供投资服务。破产重整是一个综合性的程序,涉及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内容,债务人企业要进行融资,发行债券及实施债转股等活动,除了作为投资者之外,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发挥在资产管理及重组等方面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

3.担任管理人。在企业转机和破产重整中,管理人的作用至关重要。企业转机管理并非一个司法程序,转机管理可以由危机企业自行实施,也可以由危机企业专业处理机构来实施,但一般由后者来完成。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与危机企业谈判确定的转机方案来担任管理人。而在破产重整中,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管理人制度,破产管理人的选任可以由债权人会议确定或由法院指定。我国破产法采取由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的方式,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成为破产管理人。

资产管理公司参与风险控制

(一)重整融资风险控制

重整融资的风险主要在于重整结果的不确定性,对融资的风险控制主要通过对融资的监督和提高收益率以及立法和司法保护。对融资的监督可以通过在融资协议中设定相应条款的方式。

1.规定限制性条件。如规定在限定的日期出售公司资产或者重整方案得到法院批准;要求公司必须达到一定的现金流标准,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只有债务人特定的营运费用和经营活动才能使用重整融资。通过循环贷款的模式控制债务人的经营活动。借款间隔一段时间到期一次。每一次到期时融资人对债务人进行评估,如果认为债务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会继续循环一次。

2.参与重整公司治理。可建议债务人管理层聘请首席重组官作为专业人士指导债务人重整。首席重组官协助管理层制定重整方案。资产管理公司有权提出首席重组官候选名单,或参与对首席重组官选任和解聘,甚至要求撤换债务人管理层。

大部分国家的破产立法并未明确规定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美国破产法第364 条仅规定重整融资人可以享受到清偿优先权,并没有规定融资人可以行使撤换管理层或者参与经营决策等公司治理权。我国《企业破产法》对融资人的权利未具体规定,《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可见《企业破产法》也没有赋予融资人参与重整中的公司治理的法定权力。但实践中重整融资人通过融资协议参与公司治理却在不断扩展,重整融资人利用重整融资协议控制重整中的公司的经营活动也是重整模式向市场化发展的结果,是对债务人及其管理层过度操纵重整程序的纠正。为控制风险,融资人应注意将融资协议作为重整方案的一部分通过法院批准而取得强制效力,重整融资条款就具有了强制力。融资人还可充分利用立法对重整融资的特别保护。

3.完善法律制度和规则。降低重整融资风险吸引投资者,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则。美国破产法给破产融资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364 条,该条(a)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在正常的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无担保信贷和承担无担保债务,则该融资可作为管理费用,享受第一优先受偿权;(b)款规定,对非属于正常业务范围,在法院批准的前提下,债权人同样可享受上述优先权;(c)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不能得到无担保贷款,法院可以批准融资人获得“超级优先”管理费用请求权,或者批准融资人获得针对没有担保负担的财产的担保权益,如果财产有担保负担,则获得从属性担保权益,即该担保权益的地位从属于既有的担保权;(d)款规定,如果债务人企业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贷款,法院可以授权重整融资人获得担保利益,这种担保利益优于或等同于现有的担保利益,但必须给予原来的担保债权人以充分的保护。

发行证券是重整融资的重要方式。由于重整企业是困境企业,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需要特别进行规定,美国破产法规定了重整中公司发行证券的豁免制度。美国破产法第1145(a)(1)条规定,为交换对债务人的请求权或债务人破产申请前的股票而发行证券,债务人可根据重整方案发行证券而不必根据1933 年证券法的规定申请注册陈述。“与债务人联合制定重整方案的联营公司”或者“根据重整方案继承债务人的公司”发行证券也适用上述豁免程序。第1145(a)(3)条为投资人在公开证券市场交易请求权提供了立法支持。该款规定:根据本条(a)款(1)项指定的方式向本条(1)款规定的市场主体以外的市场主体要约出售或出售任何证券,该市场主体都不构成1933 年证券法2(11)条意义上的承销商。此外,重整中的公司的一些非证券性质请求权也可以通过非证券市场进行交易。因此,我国破产法也应做出相应安排。

(二)请求权交易风险控制

企业破产重整需要一个良好的请求权交易环境与机制。比如,在三鹿破产案中,河北国信资产运营公司以20%价格收购普通债权人债权成为国内首例破产债权收购,这是一例不成功的非完全市场行为的收购,收购过程凸现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则的缺位。

立法应为请求权交易创造宽松的条件,在此基础上进行明确的规定。请求权交易更多属于市场行为,因此,破产法不应禁止该交易行为,并且不应过多限制受让人的权利,而是为交易创造条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受公司法限制的,以维护其人合性,但在重整状态下,这种限制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破产重整是公司一系列契约的再安排。破产法立法应关注继受者的权利问题,请求权或利益的收购者拥有和原始请求权人或股东同样的权利和限制。

由于请求权交易会产生控制权的转换,受让者可能会滥用权力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请求权受让人也可能有敌意的目的,如竞争对手出于阻碍重整而进行交易。因此,法律在鼓励交易的同时,必须进行必要的限制。交易程序公开、公正是基本的原则,需要规定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受让人的信托义务;禁止操纵和欺诈活动。法院可以对交易进行必要的最低限度的审查和批准,推行交易备案制度,在交易达到一定比例时,借鉴上市公司收购的强制要约制度,以保护中小债权人及股东利益。

参考文献:

1.李曙光,王佐发.中国破产法实施的法律经济分析.政法论坛,2007(1)

2.斯图尔特•斯莱特,大卫•洛维特. 涅:危机中的企业转机管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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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概述

2012年《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出台变更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式,在固定资产确认、分类、折旧、绩效评价上细化了处理规则,为事业单位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确认上,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原来500元的基础标准上调至1000元,专用设备价值上调至1500元,缩小了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分类上,变更了“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转为“通用设备”、“图书、档案”、“动植物及家具类”等。折旧上,引入“虚提”,新设了“累计折旧”等科目,规定了折旧年限,促使了固定资产价值化管理的实现。此外,新会计制度还增加了绩效评价任务,使得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领导层,强化了职能建设。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风险点

(一)管理工作风险

一是资产购置,缺乏市场调研及可行性分析,重复购置问题依旧存在,新制度规定,对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按照标准进行配备;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财政部门对要求配置的资产,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二是日常管理流程建设不足,在管理职责划分上不明晰,不少单位未将固定资产管理统一化,未制定专人进行管理,容易导致资产闲置、流失。三是处置程序不规范,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高价值资产核销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开展,而当前处置过程中单位通常不开展鉴定评估程序,上报工作不规范,资产流失问题严重。

(二)会计工作风险

新制度明确要求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要实现账实相符,当前,事业单位账务处理还存在仅对单价满足入账标准的进行管理,大批同类物资管理不足,不做账面处理;违规构建资产发票原值与实质价格不一致,部分资产未计入资产账;损毁、报废资产未登记,导致价值虚增;部分事业单位由于编制人员限制,或思想疏忽,没有组织资产清查小组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数据准确性不高,部分固定资产虽然已过报废期,但无法在账上找到原值,资产报废及盘亏损失申报工作不全;账实不符问题依然严重。

(三)制度性风险

体现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重视程度不高。表现在:

一是意识问题,新制度虽然讲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指向了单位领导层,但实际工作中上级部门并不具备充分了解固定资产管理状况的能力,监督弱化,致使事业单位意识不足,日常管理上主观性、随意性较强。

二是制度建设问题,如固定资产明细账设立缺失;报废、领用台账设立不全;卡片、账目实际不匹配。管理制度建设不足直接弱化了管理工作的效能,是导致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重要原因。

三是缺乏动态管理。集中于资产信息收集与传输上,资产发生变动时,并不按照实际情况登记资产信息,如购置、入库、领用等,容易导致管理脱节。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一)突出内部控制功能,强化工作执行效果

内部控制是单位风险管理的主要线条,与固定资产管理存在众多契合点。事业单位应当强化内部控制职能,注重固定资产管理的岗位职责设置、人员分工、风险评估、流程强化等工作,在全单位范围内构建固定资产管理氛围,建议构建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助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开展,主管固定资产的日常验收、保管、处置工作,分价值、实物两种形式管理固定资产。同时,要强化内部控制的反馈机制建设,绩效评价已经成为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途径,事业单位应当借助这一契机,利用内部控制效能强化资产管理,不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

(二)强化账务管理水平

一是要明确主管部门职责,负责重大资产管理、固定资产分类及归档、监督与配合、严肃财经纪律等;二是要完善领用与借用,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登记表编号,分长期借用、短期借用管理,使用出现问题时,需承担相应责任;三是要做好资产购置与验收,经主管部门、报批主任、综合办公室流程申请购置,由办公室验收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四是严肃调拨与转移,任何部门、人员都不能随意调拨资产,必须上报审批;五是强化资产盘点与清查,明确固定资产清查日期、责任人,查明资产盘盈、盘亏原因,由负责部门出具书面并上报处理;六是要强化资产报废流程,规定限额以下的资产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应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提高信息化水平,保障资产信息质量

制度建设及流程建设的基础上,保障固定资产安全的重要条件就是要提高信息质量。信息化已经是当前事业单位内部建设的重要方面,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切实将固定资产统一纳入管理范围内,强化财务部、上级财政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把控力度。此外,建议事业单位引入固定资产条码扫描设备,避免手工登记引发的错误,避免舞弊现象出现,保障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相符。

四、结束语

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事业单位应当紧密依靠《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文件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严控会计质量,严防资产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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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油销售企业土地资产的特点

土地是一种重要的资源性资产,没有土地,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就没有立身之本。石油销售企业的土地呈现宗数多分布散、闲置待用多、土地取得方式复杂多样、管理难度大、取得和使用成本不断上升等特点。宗地多分布散。不同于其他企业土地集中在某市或某县的情况,销售企业25000余宗土地分布在1400多个市县,土地登记、租赁管理都要在当地进行,需要面对各级甚至是乡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而土地管理的地方特色比较重,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政府执行土地政策差异也很大。土地取得方式复杂多样。新增用地通过招拍挂和股权收购取得,存量用地有自有、联营、承租三种方式,自有土地又有划拨、授权经营、出让,由于历史原因土地取得方式复杂多样,用地存在风险。闲置待用多。企业空闲、废弃及闲置待用土地2500宗,闲置面积2910万平方米(约4.36万亩),如何盘活低效土地资产是销售企业土地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土地取得和使用成本不断上升。加油站建设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方式后,由于竞争激烈使得土地取得成本不断飙升,随着国家对城镇土地使用提高和地方执行政策到位,土地使用税还将进一步上升。由于上述特点导致销售企业遇到的复杂情况最多,集中管理的难度最大。

二、石油销售企业土地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加油站用地存在法律方面的风险

用地手续不完备。企业未经批准,未履行全部手续或者办理明显有瑕疵的手续即占用土地建造加油站,未按照约定履行土地出让合同。

用地性质违规。因无法取得商服用地,企业可能会占用工业、教育科技文化用地建造加油站,对于城乡结合部、城郊和农村地区,为了抢占市口,企业也可能会违规租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加油站,以上不当行为可能带来行政处罚、停业整顿、收回土地、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的法律后果。

权属登记不规范。存量用地权属登记不规范带来内部管理风险,加油站土地无证问题,加油站收购后土地权证未及时进行变更,联营站土地作价入股方未将土地证转移登记到联营站名下等等,以上这些登记不规范的问题会带来土地权利主体缺位,物权瑕疵,影响权利的行使,甚至带来企业资产损失和其他经济损失的风险。

承租用地管理不到位。承租他人土地用于经营加油站,因土地无证,划拨地出租未经批准,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出租人违规用地,违章搭建,未办理租赁备案,未取得房地产租赁他项权证、租赁合同约定不明等问题带来营业执照到期后无法延期、新办证照或行政许可事项受阻、失去经营网点、引起纠纷诉讼、造成经济损失等风险。

(二)闲置待用土地存在政府收回的风险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土地,连续多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石油销售企业土地待用(空闲、废弃、闲置)比较多,多数时间比较长,政府可能对待用闲置土地和低效使用土地可能实施政府无偿收回和低价储备办法。销售企业发展战略调整关闭的油库和加油站,待用土地中70%以上是划拨土地和授权经营土地,转让、出租与合作开发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家土地政策限制。土地闲置待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

在计划经济时代,为保障本地石油市场的供应,大部分地市县石油公司都有油库。随着中国石化的企业重组,对石油商品的物流不断优化,按总部要求的逐步对市县石油公司油库进行关闭,原则上一个地区保留1-2座油库。目前这些关闭的油库多年,土地大多属于划拨地或授权经营,地段较偏远处于城郊地带或乡镇。

随着城镇的不断扩张和交通系统建设的不料完善,由于因当地政府进行道路改造(拓宽道路、改变道路、修建高速公路)和城市规划引起加油站关闭或迁址。关闭的加油站多年未营业。土地已经处于空闲、废弃、闲置的待用状态,一般属于授权经营地。

由于2000年左右集团公司成立后,为抢夺市场、抢占网点或进行战略性收购加油站,这些加油站(石油站)网点建设比较密集,相隔距离很近,单站经营量很小,考虑到营运成本等各种原因,关闭了加油站。

为减少管理层,随着实行扁平化管理的地县一体化到位后,县级经营部大部分搬到了城区加油站办公,原县支公司办公楼及其土地可能闲置。

(三)闲置土地房产出租存在法律、经济、安全和环保等风险

租赁标的风险。闲置土地房产出租首先遇到的是该土地房产能否出租问题。租赁标的若是闲置的土地,则面临被政府收回的风险,对外出租可能带来违约问题。租赁标的若是划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则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出租;经批准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交国家。租赁标的若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等违法建筑,则根据有关规定租赁是合同无效。所以租赁标的审查,是避免闲置房地产出租风险的首要问题。

租赁合同风险。租赁合同签订是闲置土地房产出租最重要的工作,合同的完整性、规范性直接影响到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很多风险、纠纷都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明带来的。承租主体合格问题,承租主体选择不当,是造成租赁风险的根本原因。可能会出现租金收不回来、擅自装饰装修改扩建或擅自转租等问题。租赁期限不明或过长也会导致合同纠纷。

承租人风险。承租人除了履约不能给出租人造成租金损失外,还可能由于其不当行为给出租人带来连带责任、无奈之下承租的本不该属于自己的责任,造成企业无法预计的损失。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违章搭建和装修不当、进行违法活动、产品质量不合格、安全环保不达标等方面出现问题,出租人都可能带来连带责任。

内部管理风险。管理人员可能收受贿赂、串通承租人压低租金,降低准入门槛或资质要求,放松安全环保监管等均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和损失。出租人企业标识未拆除即将房地产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的不当行为会被媒体误认为出租人的行为等造成出租人声誉负面影响。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存在纳税风险。

土地量多面广,信息不完整,等级确认难度大,税额计算易出现差错。主要是土地管理不到位、土地资料不齐全、县市级的土地等级界定较为困难,无法全面核实等原因形成。

油库、加油站等消防安全、绿化用地面积未能确认,影响土地税的减免报批。石油化工行业因安全生产、经营的需要,消防等安全防范用地占总土地面积不小的比例。但由于油库、加油站在原先建设时未能取得专门的、有明确显示消防用地占地数量的相关证明或具体依据,申请减免土地税困难较大。

租赁经营加油站土地使用税风险。租赁经营站一直以来在成品油销售活动中都占有较为重要的位置。目前,由于大部分租赁合同条款中均未对土地使用税等做出明确规定由哪方承担和缴纳,其土地使用税我方可能未按实际租赁面积按期缴纳。

处于基建期间的土地数量较多,可能未纳入计缴范围。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防范土地资产管理风险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加油站用地规范管理,防范用地风险

把好新增用地入口源头关。新增用地通过招拍挂和加油站股权收购取得,管理原则是手续齐全规范、避免违法用地。

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加油站建设用地。先查阅欲建加油站所在市、县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公开信息渠道获取土地招拍挂信息,有意向的持有关法律文件向当地土地管理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参与土地的招拍挂活动,竞买成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价款,之后办理土地预审、规划审查、项目立案审查、环评等手续,经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最后进行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股权收购方式取得加油站建设用地。加油站所有资产含土地和房产一同收购,使加油站土地使用权收归己有。这种方式下会遇到较多的法律风险,比如转让方主体不合格,未经共有人同意出让共有资产,加油站房地产已被抵押而无法过户,土地房产没有产权证,建设手续不全,存在违规用地和违章建筑,转让方隐匿加油站面临拆迁、道路将改道之类影响加油站流量、影响加油站持续经营的信息等等。一是在收购前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发现以上问题及时采取应对办法。二是尽快办理土地房产过户手续。

管好存量用地。加油站存量用地主要有自有、联营、承租三种方式,自有土地有划拨、授权经营、出让三种。管理的原则是做到权属清晰、登记规范、使用科学。

目前石油企业自有土地由于历史原因存在登记不规范的问题,以前加油站整体收购后未及时办理土地权利人转移登记,致使土地权利人至今仍登记在被收购加油站的母体企业名下。要尽快补办过户手续,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税、契税、评估费等费用,如转让方不愿配合过户或无法补办过户手续的,可以协商采取订立协议的方式明确土地的资产关系、明确权属问题,从债权层面降低物权风险。对无土地证情况要尽快分析查明原因,补齐相关文件和手续,重新办证或取得相关权属证明,问题较大的可以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办理。

联营加油站土地,联营方以土地房产作价入股与石油公司成立加油站,该土地房产属于联营企业资产,应当将该土地房产过户到联营体名下,但现有联营加油站中,存在较多未过户的情况,要协商联营对方补办过户手续。

承租加油站土地。租赁土地的相关主动权在出租人手里,租金上涨,不再续租,提前结束租赁合同等会给承租人带来不确定性,而出租人出现无土地房产权证等问题带来管理风险和经营风险。对于加油站承租地管理,一是对出租人开展尽职调查,确定出租人主体合格,租赁标的合法合规。二是加强租赁合同管理,将可能遇到的风险通过合同约定来化解,三是完善租赁手续和相关文件,加油站应当向出租人索取土地权属证明复印留存,或到土地房产交易中心调阅权属信息。

(二)积极盘活闲置待用土地,提高资产利用率

企业存量土地十分稀缺珍贵,尤其授权经营地,是国家在特定时期对国企改革用地的一项政策支持。这些土地是销售企业乃至中国石化集团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无论是否闲置原则上都要予以保留。对暂时闲置待用的土地,要积极与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尽量予以保留。为了让企业产生效益最大化,提高资产利用效益,对每宗待用土地拟定了盘活方案,主要有以下六种方式。

结合实际业务需求重新启用。如对已关闭的油库改造成管道油库的下载中转库或非油品的中心仓库,对位目前置较好已关闭加油站进行投资改造提升形象重新开业,县分公司成立后为提升企业形象从加油站搬回原办公楼办公。

集团公司内部划转。由集团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统筹安排,将全系统的土地统一优化配置,企业建设需新征地的可首选使用或置换临近企业的闲置用地,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在集团公司内部划拨或转让。集团公司全资单位之间、企业内部全资单位之间的土地转让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采用无偿划转的方式。内部划转土地应权属清晰,转让双方签订协议。

政府征收或置换。由于地方市政规划、公益事业等原因必须拆迁或政府依法有偿征收的土地,按照“占一补一、等价置换”的原则进行处理,特别是正在运营的经营网点拆迁时,按照“补一拆一,先建后拆、区位对待、补偿到位” 原则置换成网络建设用地,这是土地处置的首选方案。若确实没有合适的建设用地可置换,按照市场评估价格有偿征收。

出租盘活。对于有地面建筑物的闲置土地,可在保证收回土地使用税和土地租金的前提下,采取对外出租的方式予以盘活;对于无地面建筑物的闲置土地,可出租给社会上其他单位作为临时性简易仓库、养殖场、停车场、驾校等使用;为防范风险,回避土地出租,进行场地或资产出租。

对外转让。结合用地实际,按照国家规定以公开竞价转让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处置土地。若继续持有土地使用权将不利于维护企业土地权益时,可采取对外转让方式处置土地。土地转让要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公开对外披露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严格审查参与受让者的相关资质。按照主要使用权类型划分,对出让土地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对外转让;对划拨土地要在征得地方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相关规定对外转让;授权经营土地原则上不对外转让。

进行联合开发。联合开发包括土地作价出资、投资入股等。为降低风险,原则上要选择国有或国有控股单位进行开发,要对开发形式、开发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分析论证,要充分征求当地政府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意见,依法合理规避开发连带责任。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进行土地处置。

(三)加强租赁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建立风险识别与防控体系。资产管理部门与法律、财务部门共同研究,分析闲置土地房产租赁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从风险发生的环节或领域等角度出发,结合业务实践提出针对该风险的防范措施。同时对相关管理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增强他们风险意识,明确防范思路,确定规范的操作流程。

完善合同文本和审核流程。应规范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等一系列流程,制订租赁合同标准文本,完善合同条款,把能预计到的情况尽量在合同中体现出来。加强合同主体审查,重点在资信和履约能力调查。签约时可要求承租人提供“三证二表”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要保证标准合同使用率、合同的送审率、法律财务部门审核率达到100%。企业要用好合同的解释权,发现存在较大风险时要及时终止租赁合同。

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租赁全过程管理,建立内控制度,租赁前应编制租赁业务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建立包括承租人名称、租赁房地产名称、租赁价格、期限、用途、租金收取情况等内容的租赁管理台账。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出租房地产进行查验。

(四)加强土地使用税相关事项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加强土地管理,确保土地使用面积数量、土地等级的准确性。土地面积和土地等级是正确计算土地使用税的主要依据。财务部门必须及时、完整地收集土地资料及信息,建立土地信息管理台账,台账应根据土地使用证的内容填写土地坐落地点、权属单位名称、土地面积等主要信息。

申请油库加油站等安全防范和绿化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合理合法节约土地使用税。根据文件规定:“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县、市税务局根据武警消防队、劳动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确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要利用有利政策,积极与消防、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获取消防、劳动安全保护等部门提供的有效、合法证明资料,向税务提交申请报告,争取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以此获得此类用地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保持良好的税企关系,积极利用税收优惠或减免政策,做好免税审批或报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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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池理财产品,是指有别于传统的一对一理财产品,以债券、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存款等多元化投资的集合性资产包作为统一资金运用,通过滚动发售不同期限的理财产品持续性募集资金,以动态管理模式保持理财资金来源和理财资金运用平衡,并从中获取收益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特点

从目前商业银行运作实践来看,资产池理财产品具有“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的特点。

滚动发售。滚动发售是指连续发售理财产品和到期续发理财产品,保障募集理财资金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集合运作。集合运作是指将基于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归集管理,统一运用于符合该类资产池投资范围的各类标的资产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该资产包的运作收益作为确定各款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原则上同一资产池发售的不同理财产品不单独对应各自资金投向。通过集合运作方式,可以使资产池理财产品在固定收益资产、信贷资产、权益资产甚至衍生产品等大类资产之间进行充分有效的资产摆布,规避某一投向某类资产所产生的过度波动,通过分散化投资有效降低资产组合的整体风险。

期限错配。期限错配是指资产池理财产品资金来源方(即发售理财产品)的期限,与资金运用方(即集合性资产包)的期限不完全相同,资金来源方期限短于或长于资金运用方。这样可以形成较大的规模优势,并通过灵活的流动性管理沉淀较大比例的资金进行期限错配,利用向上的收益率曲线,有效提高投资者收益。

分离定价。分离定价是指同一资产池发售的各款理财产品收益水平,一般不与该款理财产品存继期内集合性资产包的实际收益直接挂钩,而是根据集合性资产包预期的到期收益率分离定价。这摆脱了传统的理财产品根据资金运用实际收益决定资金来源即理财产品价格的模式,可以充分银行的资产摆布能力,提高产品的定价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的重要意义

丰富商业银行产品线,提升中间业务收入贡献度

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可以有效地丰富商业银行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的产品线,以创新带动业务发展,在增加商业银行稳定资金来源的同时,可以显著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对于商业银行的贡献度,摆脱以往过度依赖存贷款利息差的业务模式,增强其应对经营环境变化的能力。

促进产品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定价水平

现代商业银行的竞争焦点在于产品创新能力和定价水平,资产池类理财产品的推出可以整合商业银行内部原有的竞争优势,产生聚合效应,将其原本的信贷优势和债券市场运作优势有机结合,在促进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的同时,提高其金融产品定价水平,为将来利率市场化环境下的竞争奠定坚实基础。

有利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转型

国内商业银行长期处于管制利率经营环境下,已经习惯于坐收利差的经营模式,而这种模式已经难以适应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脱媒化背景下商业银行提升竞争能力的需要,难以适应商业银行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需要。资产池类理财产品的推出将有效促进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模式的转型,改进商业银行内部经营机制,使商业银行加速融入现代金融竞争格局。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运作模式分析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在满足银行自身竞争需要和投资者投资需求的同时,实质上是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存款投资化趋势和贷款证券化趋势的集中体现。

存款投资化

投资者通过购买商业银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摆布自身资金头寸,根据自身需要形成合理的头寸期限结构和收益结构,打破存款类产品的利率上限,并且形成更为灵活的结构安排。在这种运作模式下,理财产品在取代商业银行存款类产品的同时,成为了普通居民重要的投资品种之一。从实际情况来看也是如此,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了继基金、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之后,国内居民主要的投资品种之一,并且,相比前几种投资渠道而言,资产池类理财产品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稳定地收益来源和更为丰富的投资渠道,使个人投资者也能够介入贷款类产品之中。

贷款证券化

通过将信托贷款置入资产池,并以之为基础发行理财产品,资产池类理财产品这种运作模式极其类似于国内方兴未艾的贷款证券化,信托贷款相当于贷款证券化中的支持性贷款,各期理财产品相当于贷款证券化中的过手证券(pass-through security),但相较贷款证券化而言,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为广泛的投资主体,也具有更为严格的风险管控手段,必然将成为市场主流。

通过达到存款投资化和贷款证券化的效果,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已经在国内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方面迈出了重要的尝试性步伐,尤其是在存贷款管制利率体系长期存在且久未撼动的情况下,此举更加具有开创性意义,可以说是为国内商业银行开辟了一块利率市场竞争的试验场。从监管当局角度来看,一定程度上这也应是其所乐见的,毕竟商业银行不可能永远生存于监管当局所划定的圈子内,迟早要直面真正的金融市场竞争,而商业银行定价能力的培育是参与金融市场竞争的必要前提。当然,从博弈论的角度看,监管当局与商业银行关于资产池类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存在持续性博弈,一方面监管当局要综合考虑资产池理财业务发展对于商业银行效益提升、定价能力提高以及国内利率市场化探索的正面效应,同时也要考虑在目前缺乏体系化监管政策的情况下,这类业务的发展要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则通过资产池类理财业务不断试探监管当局对于这类创新业务的监管底线,在不断试探的过程中达到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统一。

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分析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业务主要面临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合规风险,关于这几类主要风险的管理方式,不同银行略有差异,但总体来看,资产池类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方面存在较大改进空间,现具体分析如下: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资产池内相关资产的市场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使资产池发生损失的风险,资产池市场风险主要源自于资产负债久期的错配以及资产负债利率敏感性缺口。

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市场风险管理的时候,惯常采用的敏感性指标有资产池加权平均久期、理财产品加权平均久期、资产负债久期错配比例等,通过在风险管理政策和策略中对上述敏感性指标设定限额,并在日常风险监控中严格控制投资运作对相关敏感性指标的影响,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池理财业务在运作过程中,无法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到期理财产品支付的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池理财业务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中,主要计量和控制的指标包括理财资金来源集中度、流动性资产占比、流动性比率以及现金流错配比例等指标,笔者认为,在兼顾这些指标体系本身的同时,对于流动性风险这一资产池理财产品面临的最大风险之一,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

一是在确定资产池资产负债结构时需要考虑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加强资产的流动性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以及两者的匹配程度,适当增加债券等流动性储备资产的占比。

二是制订明确的资产、负债分散化政策,包括期限结构的分散化以及来源主体结构的分散化,确保资金运用及来源结构向多元化发展,提升资产池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因资产池内相关资产关联信用体或交易对手发生违约导致资产池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目前商业银行在进行资产池理财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中,一方面严格相关信用类资产的准入标准,主要计量和控制的指标包括信用类资产占比、信用类资产行业分布集中度及企业集中度,同时对于信托贷款项目,要求其比照自营贷款进行事前审批,并在贷后密切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融资对象财务情况变动。

从实际管理效果来看,上述传统的风险管理方式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市场波动不大的时候,上述传统的风险计量指标能够较为及时充分的反映资产池业务的市场风险状况,问题在于一旦市场出现较大的波动,上述计量方式就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片面性;二是目前国内外部评级体系尚不完善,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也亟待改进,主要依靠信用评级辨别投资对象信用风险稍显不足。

完善资产池理财产品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是引入经济资本计量方法,对资产池业务面临的由于市场因子过度波动、违约率突然上升等带来的非预期损失进行准确测量。经济资本计量方法近年来已经开始应用于国内商业银行表内外业务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但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承担运作风险的业务而言,对于保本类理财业务,由于商业银行承担了产品运作的全部风险,比照自营业务进行经济资本测算和考核。但对于非保本类理财业务,尽管理论上是由投资者承担最终运作风险,但站在投资者的立场,从风险管理的谨慎性角度出发,引入经济资本计量和管理方式应该可以更为全面清晰地认清资产池理财产品的风险概况。当然,此处的经济资本仅仅作为一种风险识别和计量的方式加以采用,而不会真正计入商业银行整体经济资本要求中。

二是加强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多角度反映资产池理财业务的风险状况。对于资产池理财业务而言,相当于独立于商业银行自营业务之外的一个小型的资产负债经营主体,单纯地对其资产方或负债方进行风险识别都不足以充分完整地反映其风险全貌,而通过引入不同情境下的资产和负债方总体的分析和压力测试,可以改变传统风险识别和计量方法的片面性,增强风险识别和计量的针对性及有效性,以提升风险控制的效果,充分揭示资产池运作过程中面临的潜在风险,并评估各类风险管理指标和限额的合理性。

三是完善内部评级体系,建立信用评级迁移矩阵。商业银行应完善内部评级体系建设,积累企业违约历史数据,并借助现代计量模型对企业未来违约率进行测算,建立信用评级迁移矩阵,基于此做好资产池理财产品所持有相关信用资产的分类、减值、拨备计提等工作,以在准确估值的基础上科学计算资产池运作收益。

四是提高合规监管效力。总体来看,作为利率市场化以及金融脱媒催生的产物,商业银行资产池理财产品在近两年经历了跨越式的发展,产品发售量成倍增长,产品类型呈现多样化态势,投资标的横跨固定收益市场、股票市场、商品市场、汇率市场等,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业务和主要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

但在该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管政策体系的建设已经略显滞后,目前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意图主要体现在若干规定、办法、通知中,且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没有专门涉及对公或者机构理财业务的监管规定,相关业务无章可循。而且关于个人理财业务两个主要的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均制定于2005年,如今的市场环境及发展状况较之2005年已发生较大变化,资产池等类基金的业务运作模式成为市场主流,目前监管机构对此尚无明文规定,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政策任何的不利变动将对理财产品的运作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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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保险投资和不动产投资

(一)保险资金与保险投资

保险资金是指包括保险公司的保证金、资本金、营运资金、各种准备金、未分配盈余、公积金、保险保障基会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各类资金的总和。保险资金是“转化为保险企业生产经营要素的货币表现”。

保险投资就是指保险资金运用,保险资金运用的来源是指保险公司进行投资的资金来源。保险资金运用的来源主要有:所有者权益、保险公司的负债及其他资金。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不同国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也有所不同,主要有:银行存款、债券、股票、贷款、证券投资基金、不动产、产业投资、其他方式等等。

(二)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它是实物、权益、区位三者的综合体,具有自然和经济双重属性。从自然属性的角度来考察不动产时,不动产自然体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从经济属性看,不动产是一种重要的资产,它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存在,作为生产力的组成部分。

不动产投资就是将资金投资于不动产方面。不动产投资具有投资期限长、规模大、流动性不高等特点。随着土地价格的上涨,不动产的价值也随之上涨,投资不动产是抵制通货膨胀的有效手段。不动产投资对优化保险资产配置有着积极影响,对保险企业分散风险、改善资产组合收益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投资不动产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收益高,但是期限长、投资价值大、变现能力弱,因而风险较大。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投资渠道拓宽也意味着保险公司资金风险的增加,即不动产投资也存在着流动性、地域及管理、信用和收益等方面的风险,

二、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中的风险

目前,保险资金中约有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48%是20年以上的长期资金,25%为5~20年的中期资金,27%为5年以下的短期资金。保险资金的期限分布特性,为其使用提供了宽裕度,也为投资的长期稳定复利增长提供了前提。因此,不动产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比较符合保险资金追求长期价值、稳健投资的特点。尽管不动产投资符合保险公司的长期投资战略,但是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风险:

(一)违约风险

一般情况下,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购置期房相对于购置现房更具有价格优势,有利于降低购楼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率,但与此同时,购置期房也使得保险公司面临着开发商在约定交付日无法按时完工或无法满足建设标准的违约风险。此外,保险公司委托开发商对所购房产进行经营管理,在委托期限内,开发商需要按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房产经营收益。若届时开发商因经营管理能力欠缺或其他原因无法达到盈利标准并按约定支付经营收益,将导致保险资金收益受损。

(二)委托风险

1、资金运用风险

该模式中,保险公司对购置房产进行委托经营,使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分离。开发商受保险公司委托,在委托期限内代表其对房产进行开发、租赁、经营和管理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收取相关收益,并代为支付资产管理相关费用。对于房产经营中的资金流人和流出,若缺乏有效地监管和审计措施,则同样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资

金损失。

2、物业管理风险

委托期限内,开发商或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管理能力,直接决定了目标物业的整体品质及未来发展方向。在委托期结束后,开发商应将目标物业交还给保险公司继续经营管理,若届时由于开发商经营管理不善或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将优质租户转移,将导致房产出租率或租金无法达到合理水平,从而对后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增加保险公司招租及管理成本。

(三)不动产投资专业人才匮乏带来的风险

作为与“承保业务”同样重要的投资行为,要求保险公司能够对经济运行趋势、产业发展方向等经济情况的变化有明确认知。不动产投资是一个专业化非常强的领域,需要专门的组织体系和人员配备,如果仅作为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个部门运作,不利于它的长远发展。但是,受“重保险轻投资,重来源轻运用”的固有思想影响,我国的保险公司往往忽视发展投资专业队伍,缺乏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储备,特别缺乏熟悉不动产投资领域的专业人员。由于监管方面的严格限制,保险公司也在相当程度上缺乏对保险投资领域的研究与开拓精神,使得即便是在监管部门放宽对某个投资领域的限制时,也难以在短时间里取得主动。我国保险公司自身投资管理水平较低,也大大制约了我国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中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违约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一方面可与开发商设立共管账户,约定购房款仅能用于标的房产的开发建设,从而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完工;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开发商对项目完工及未来收益返还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等。

(二)委托风险

1、资金运用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应在委托管理期间,一是委托托管银行对共管账户的资金流向进行日常监管;二是于年度结算日前,与开发商共同聘请独立第三方对该账户的物业收入、物业支出及成本费用扣减额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财务报告;三是委派财务人员负责监督项目资金的运用情况。

2、物业管理风险控制

为避免开发商无法有效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保险公司可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产经营权交还保险公司的时点,开发商需使所经营房产当年的租金水平达到一个预设值,该值由保险公司根据委托管理期间每年承诺的收益率、可接受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计算得出。

(三)组建专业化的投资人才团队

保险公司能够运用的投资资金除了其自有资金以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保费收入。既然是保费,那就决定了在投资运用时除了考虑收益性之外,还要更加关注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由于不动产本身的属性,使得不动产投资具有巨额性、长期性、风险性和较强的专业性等特点。例如投资房地产项目,一个中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从房地产公司立项开始到最后的交付使用,短则几年,长则一二十年。在这个时间跨度较大的阶段,如果有关房地产政策从紧,再加上通货膨胀风险、经济适用房的扩张等,无疑会给房地产投资收益以致命打击。再加上“投资”本身就是一个技术性较强,对人才要求较高的复杂过程,所以这就要求组成不动产投资的专业化团队,既要有精通不动产投资方面的人才,具备不动产精算方面的专业知识,例如房地产的造价与估值,机器设备的估值等,另一方面还要大量吸收金融、财务等专业的投资人才,利用科学的经济理论和扎实的实证分析,在注重不动产收益的同时,也时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减少风险,避免出现无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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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当前,道德风险的问题频繁的出现在经济生活。一方面经济人的自利性决定了其在求利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去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从而引发经济学意义上“道德风险”的可能。另一方面,由于企业中普遍存在的契约的不完备性和信息的非对称性,诱发了员工的机会主义行为。

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道德风险的成因和表现形式

作为国有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与国内大多数国有金融同业相同或类似。因此可从目前国内金融同业的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中找到共性或潜在因素。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内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金融机构的某些人员利用职权牟取个人私利;另一种是金融机构的决策者或各层面人员为达到经营、绩效目标,违反现有的规章制度,为短期利益而对银行长期利益目标的损害。从国内已披露的金融机构典型案例看,当前国有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呈“长期交易、权力寻租、上下皆为、内外勾结、损失惊人”五大特征,其成因除了产权制度缺陷、治理结构失衡、激励机制扭曲、约束体系软弱、考核制度异化之外,由金融机构改制转型引起的文化缺失、心理恐慌、财务重组等则进一步加剧了道德风险。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决策层(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道德风险。由于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的决策层个人不拥有与其职权相应的产权,事实上无足够的经济能力对决策结果负责,或者说只能负微不足道的责任。决策层如果私欲膨胀、不负责任或者水平低下、政策性差,很可能决策失误,甚至造成重大损失,这种失误和损失,决策层本身承担不了多少,也就是责任与权力不对等。

二是管理层(部门及项目负责人)的道德风险。由于“官本位”意识在企业的渗透,管理层一般来说要迎合决策层的意思,即决策层的道德风险增加了管理层的道德风险,管理层即使认识到决策层的决策是错误的,也只能是保留意见、违心执行,致使道德风险加重。

三是执行层(具体操作人员)的道德风险。执行层处在微观信息最丰富的层次上,具体到资产管理公司,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业务人员在项目尽职调查环节,未履行尽职义务,对上反馈信息时往往删掉一些不利于他们自己的信息,致使管理层、决策层收集的信息失真,直接影响决策进一步加剧了内部道德风险;在金融商品价格谈判环节,为一己私利,内外勾结,泄漏公司核心报价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在中介机构的选用、业务往来和费用支付环节等方面,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有章不循、违规操作,非法索取或收受贿赂等,损害公司利益。当管理层的监督和控制不到位时,执行就成为内部道德风险发生频率最高的层次。

三、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潜在道德风险的防范对策

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制发展的特殊时期,随着其职能的加强,业务功能的完善,在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和培养员工良好的信用意识上,要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提高人的素质,着力于塑造人的高尚精神,才能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道德风险”防范之墙。笔者认为,做好道德风险的防控要从提高领导干部修养、强化员工操守教育、构建合规企业文化、强化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员工执行力水平等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提高科学素养和领导力水平

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改制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与时俱进,通过不断地、自觉地参加学习教育来加强本人思想道德修养,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委中心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此外,应通过举办专题辅导和定期培训,坚持不懈地开展党性教育、开展法纪教育、开展廉政教育、开展作风教育、开展责任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科学普及教育;领导干部本人也要坚持不懈地自学。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筑牢思想防线,严控思想失防。

(二)强化员工学习和职业操守教育,全面建设诚信企业文化

为更好的开展商业化业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近几年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引进了一批学历高、能力强的新员工。人员的增加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但是随之也会带来一定的道德风险隐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针对员工的具体情况,强化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安排部署周密的培训计划,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意志力,充分发挥党、政、工、团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增强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筑起坚实的思想防线。应不孤立的看待道德风险防范工作,而是将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公司健康风险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从道德风险防范的源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入手,筑牢道德风险防范底线,从明确健康风险文化的内涵入手,逐步引入包括道德风险防范在内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到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道德风险防范的形式到内涵,从表象到内因,层层深入,教育和引导员工构筑道德风险防范底线,营造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为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强的思想基础。

(三)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和体制创新,规范员工业务操作行为,筑牢道德风险防线

防范道德风险要从制度创新、体制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多方面入手,通过制定制度加以约束。一是加强人员控制。建立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对极少数涉嫌营私舞弊、品行恶劣的人,采取断然措施,坚决的清理出公司队伍,永除后患。二是要切实执行重要轮岗轮调和强制休假制度。经常留意、排要岗位人员的行为,及早发现问题,对重要岗位要定期进行轮换,防止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所产生的道德风险。三是要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员工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员工行为失范排查制度,对行为失范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四)强化规章制度观念,不断提高执行力水平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从建立与完善制度上防范道德风险。首先要从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上去防范道德风险,通过认真总结分析资产处置风险防范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和强化内控制衡制度,明确责任,规范处置行为。坚持处置过程的“三化”和 “三公” 原则,即公开化、市场化、程序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原则。在审批决策上。实行“集体审查、授权管理、分级批准”制度,遵守审核制度,在程序上严把处置审核审批关。

其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领导干部要牢固确立依法合规经营理念,始终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绝不能涉足违法违规,发现违法违规的苗头,要坚决予以遏制。要经常开展案例剖析,以案说法,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员工,不断加深其对法律、制度、规定、操作流程、道德标准的认识,提高员工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约束自己行为的自觉性,使其在遇到道德考验时,能够根据道德指引做出阳光选择。对于应当承担责任的员工,要加大法律、制度、规定的制裁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强法律、制度、规定的威慑作用,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经营管理环境。

(五)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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