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分析范文

时间:2023-07-31 09: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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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分析

篇1

为了纠正上述错误,应从内部审计开始,项目立项开工之前,先对施工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预审,了解该项目的内容及工作量。在施工过程中,基建管理部门应和审计人员共同严格把关,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大宗材料采购,为审计工作整理收集资料。建设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不仅能杜绝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造价的可能性,而且能为外审机构提供有力的依据。为更加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必须请专业审计公司进行审计,而且还要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审计单位,也就是对参加投标的各家审计公司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合同履行情况、业绩证明、人员设备配备、审计方案及进度计划安排、报价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采用综合打分法评选最佳单位。确定委托审计公司进行竣工结算审计虽属事后控制,但“亡羊补牢”也很有效。目前大部分建设单位都会请审计公司为他们把好最后一道关,花较少的审计费获得工程造价的较大节约。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就其本质而言,大多是因建设单位委托而产生的专业行为,而不是行政、司法行为,其公正、准确程度不取决于工程造价审核人员行政权力的大小,而是取决于工程造价审核人员的技术实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所以确定了专业审计公司后,对工程造价审核人员的要求更高,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工程项目情况,在确定工程造价审核人员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条件:

1·具备解决审核项目工程造价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能处理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及各专业之间的联系。

2·具备与项目工程造价相关的专业知识,既应具备工程师和经济师两方面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建筑构造、工程材料、工艺技术、工程计量计算机软件的使用,熟悉施工规范和施工程序;还应具备一定的与工程造价相关的法律知识,并有较强的市场观念。

3·具备有推理能力和立于不败之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及责任感;保证项目工程造价的准确程度,客观、公正地体现工程造价。

4·工程造价审核人员与待审核项目工程本身无利害关系。

5·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作风正派,科学严谨,保证客观,公正的进行审核。

二、工程造价审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采用

确定了专业的审计公司和合乎要求的工程造价审核人员后,由业主提供完备、有效的竣工结算资料是得出客观、真实、可信的审计结论的保证,也是做好工程造价审核的重要基础工作,一般需要提供的审计资料主要包括:

工程设计及竣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验收记录,现场签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及各种专业指定分包合同,各种补充协议,材料、设备采购发标及加工定货合同,工程预、结算书,现场勘察记录,有关会议纪要、联系单,适用定额,取费标准及国家有关结算文件等。招投标项目还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经过审查的工程标底等相关资料。审计人员对收集到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经整理后的各类资料要认真阅读,仔细分析,通过对资料的分析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可行的审核方法。在采用有关资料时,审核人员除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外,还应本着既要公平合理,又要切实可行,尽最大可能再现和反映工程事实和造价的合理。

一般情况下施工竣工图多为施工单位绘制,他们为了在结算时多算帐,往往没有施工的也划上去了。审计人员应根据竣工图结合隐蔽签证、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进行内容的核对,审查是否按图纸及合同规定全部完成工作,是否有丢、拉项工程。认真核实每一项工程变更是否真正实施,该增的增,该减的减,实事求是。作为业主委托的审计代表,还要严格审查控制竣工图的质量,竣工图不但要监理工程师审图、签字、盖章,而且业主项目经理也要严审竣工图,并签字盖章。确保竣工结算资料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三、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内容

在审计过程中,业主要和审计人员多沟通、多协调,积极配合其工作,审计人员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在竣工图的基础上结合招投标书、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竣工资料,按照有关的文件规定实事求是地做好项目的审计,主要工作内容是审核报送的竣工结算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主要材料价格的确定是否准确、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设计变更、签证是否合理。

1·工程量的审核

从工程造价竣工结算审计实践看,工程量多估冒算等现象还比较突出。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避免由此造成的损失浪费,加强对工程量计算的审计是结算审核的重点。审计人员审查工程量的真实性,严把工程量计算关,首先必须以工程竣工图及施工现场为依据,严格按照各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逐项进行核对,分清工程量计算及限制范围,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产生,仔细划分专业分包与总包的界面,防止重复计算。审查计算方法是否符合规定,计算公式是否与计算规则相符,看有关数字的演算是否有多算、重算、冒算和错算现象。审计人员应把竣工图的“死数据”与施工现场调查了解的“活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挤出工程量中的“水份”,确保竣工决算造价工程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

工程预算定额是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具有科学性、权威性、法令性,它的形式和内容,计算单位和数量标准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提高和降低。针对部分施工企业编制竣工结算过程中经常采用的“就高不就低”的办法以及高套,错套,重套定额的情况,审计人员除了熟悉预算定额外,还应熟悉竣工图内容及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查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严把定额套用关。具体在审核套用结算单价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在审计竣工结算套用定额时首先应注意各专业册的适用范围及使用界限的划分,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相一致,对于定额说明附注及定额包含工作内容严格参照执行,防止工程项目重复套用,错误套用。在参照使用就近定额时,还应防止高套定额子目,造成工程造价偏高。在采用综合定额结算的项目中,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都有联系时,还要防止工程量的重复计算和定额的重复套用。

(2)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除按上述要求外,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费用中的全部还是部分,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换算。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3)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对于缺项定额是否甲乙双方协商或参考其他专业定额。

3·主要材料价格的审核

建筑市场材料供应品种繁多,产地、规格型号、产品质量不一,而且市场价格每月或每季变化相当大,而各地市主管部门每期的建筑安装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基本无区别或区别不大,且又滞后,使预算价格严重偏离了实际价格,少数材料价格信息价甚至高出实际价格的30-40%左右。还有部分项目工期较长,施工单位根据自己需要,跨期高套也屡见不鲜,引起工程结算价款攀升。针对以上情况,审核人员必须审查材料单价,严把材料费用关,首先应以施工图指定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为计算依据,执行国家统一的材料消耗定额及有关运杂费率、采保费率等规定,防止因材料品质、档次的不同而随意调高材料单价,更不能单凭“发票”定价,还必须要注意到材料单价上的时间差和品质差,通过市场调查、电话查询、上网查询、实地考察、运用咨询公司系统的材料信息来源渠道,并从审计施工单位的原始票据延伸到材料的供应单位,掌握市场动态,严格控制,加大审计审核的力度。合理而准确地确定主要材料结算价格,按照材料实际用量调整差价,有效地控制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4·费用的审核

工程造价取费一般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但现在仍有不少工程项目按法定程序,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招标、评标、定标后,在承发包合同签订时,不以中标价作为竣工结算价(如有其他变更、签证按招标文件精神或合同中相关条款结算),在合同中另再约定按实结算,招投标实际只起到确定施工单位的作用。还有的工程项目合同关于结算的条款不严肃不规范,给工程决算留下许多漏洞,也是引起工程计价多估冒算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在包干工程项目中,对包干范围及调整条件和调整方式等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结果包干项目包不死,合同等于没定,造成工程计价有隐患,造价控制乏力。有的施工单位还侥幸心理作祟,不执行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故意将取费标准高套编制结算。针对上述种种情况,审核人员在竣工决算审计时一定要注意工程类别及取费标准,按照不同施工地区、不同工程类别计取相关的地区税率及工程费率,还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如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下浮等。查投标承诺的让利是否到位,严把合同履行关。审计人员对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合同条款必须研究透彻,对招投标时的让利承诺是否到位应重点审计,审查取费标准的合理性,严把取费标准关。为加强工程造价控制把好最后一个关口。

篇2

目前,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正在推广之中,传统的“量价合一,固定收费”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已经逐渐无法适应工程项目的发展。竣工结算是指在项目工程量施工完成,且质量达到相关标准之后,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的工程造价审计核算,能够真实地反映出项目实际造价,同时也为相关资产的审核提供依据。项目的竣工结算涉及到多方面的内容,包括工程款预付数额、工程价款的实际调整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时收集竣工结算中所需的资料及文件,并对其中涉及的数据进行分析与处理,确保竣工结算的科学性,确保各主体的经济利益得以实现。

1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形式

1.1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结算。经过审定的原施工图预算中,主要体现了项目建设之前工程量的预算,其中新增工程未包含在内。其次是现场签证,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会出现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情况,导致费用也会随之增减。上述变更经由相关单位签证后,构成竣工结算文件中的一部分。通过对二者数据的审计与核算,能够为竣工结算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但是这种方式无法预估总费用的变化幅度,难以发现造价出现偏差的环节,可能会导致追加工程投资的问题。1.2预算包干结算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将包干系数的概念引入竣工结算工作之中,对于在施工中产生的包干费用进行额外的计算,能够更为直观地体现出工程总费用的构成,其中包干系数由双方共同商定。这一结算方式不仅预估工程总造价,也可以规避在签证方面出现扯皮现象。

2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重点

审计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之中,如图1所示。在审计的全过程中,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工作是控制造价的关键环节。联合审查、独立审查、委托审查等是常用的审计形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审计方式,及时发现在竣工结算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对最终结果进行修正,提高项目竣工结算的质量与水平。明确结算审计中的重点能够为具体的工作提供方向性指导,实现对于整体工程造价的控制。2.1审查变更资料及工程量。施工图和竣工图是变更资料审查的重要依据。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相关部门批准之后的变更计划才能正式投入实施,但其中也存在双方自行变更的现象,则属于不合法变更。如果变更情况不同,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其合理性。工程量审查是结算审计的重要构成部分,能够有效地规避高估冒算行为。对于工程量的核算,不仅仅包括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还应考虑后期变更中出现的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将其纳入审计工作之中。2.2审查材料用量及差价。工程项目建设的周期相对较长,在此过程中建材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与预算编制中的材料价格不一致。或者在施工中由于出现设计变更,材料代用也会导致出现价格差额,此类价格差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在结算审计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材料价差,禁止出现擅自调整的现象。通常采用单项调整的方法确定调整额,计算公式为:主材价差调整额=∑[换算材料定额消耗量×(换算材料市场价格-换算材料预算价格)]2.3审查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施工合同的审查是结算审计的重要步骤,必须明确合同条款的内容及性质,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规定,检验施工合同中是否存在不规范现象。此外,在具体施工的过程中,还会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合同、协议等,此类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应,应进行仔细审计。

3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3.1在现阶段的结算审计工作中,由于外界多种因素的限制,还存在不完善之处。就审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而言,首先,竣工结算文件是审计工作的前提与基础,若其中存在原始资料缺失的现象,会直接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其次是未按照规则计算工程量,出现漏算或者多算的现象。实际建设中未施工的工程量没有按照规定扣除;分项工程混合计算等。再次,定额套用中存在的问题,施工企业出于利益因素的考虑,存在不同程度的高套定额的问题。此外,现阶段的审计工作主要以事后监督为主要形式,时效性不足,导致整体的审计环境缺失。3.2结算审核中涉及到的资料以及计算量巨大,并且存在技术性以及政策性的问题。因此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不仅要掌握相关的专业审计知识,也需了解项目建设各个阶段的施工情况及工程造价控制。就现阶段审计工作的状况而言,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及岗位技能还不能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例如由于审计人员数据审核失误或者对于工程实际情况不了解,可能会导致漏算、重算等问题的出现,对最终审计结果造成直接影响。审计工作的管理目前尚未形成完成的制度体系,不仅影响了结算审计的正常开展,还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某些单位所采用的审计方法相对较为落后,无法满足大规模工程量的审核与计算,不仅工作效率低下,数据的准确性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4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可行性建议

4.1健全结算审计体系。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审计体系,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保证结算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工程项目审查的过程中,对于重点项目或者工程量较大的项目不仅要进行一级审核,同时也应注重二级复审,以此降低项目审计的风险。及时收集竣工结算文件中所需的各项资料,包括变更签证单、材料清单等,对于不同的材料进行分类,提前做好整理工作。同时审核资料数据的准确性,及时发现在其中存在的不实数据,防止对审计结果造成影响,保障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为结算审计工作提供资料支持。4.2注重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施工阶段的费用及质量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不仅与工程的使用性能息息相关,也直接影响到参与主体的切身利益。首先审查设备、材料等的价格差,将实际价格与预算价格进行比较,确定施工中出现造价偏差的环节,并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及合理性,从根本上提高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审计的方法及手段也要随之创新,以满足工程项目建设发展的需求,实现对施工全过程的跟踪审计,加强竣工结算验收审计工作,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可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引入结算审计工作中,对于大规模的数据分析和处理有着重要意义,不仅能够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还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了核算中存在的误差,促进审计质量的提升。4.3建立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也逐渐趋于规范化。加强竣工结算审计不仅能够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也能保障参与主体的利益得以实现,其中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对于审计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相关部门不仅要注重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使其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规范审计工作的行为。同时也加强培训岗位技能,定期组织审计人员技能培训,注重实用性教学,避免培训流于形式。对结算审计工作中涉及的计算机数据处理、结算编制软件、结算文件等,进行系统性的阐述与教学。将考核机制引入培训流程之中,确保设计人员能充分掌握相关的知识技能。审计人员自身也应不断学习先进的审计方式。在审计部门内部建立起岗位责任制度,合理划分不同岗位的具体职责,确保审计责任落实到位,有效地加强内部管理。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加强结算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地提高结算编制的准确性,促进项目建设质量的提高。在此过程中应明确审计工作的重点,选取相应的审计方式,及时发现在结算文件编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针对现阶段工程项目建设的特点,可将信息技术应用在审计工作中,提高数据分析与处理的效率与质量。

篇3

1.承建方利用合同多报结算

施工合同是由业主代表国家与承建方签订的,是对工程建设投资、质量、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鉴于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法人大部分由单位的行政领导兼任,大部分不精通工程建设,造成了合同签订的不严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和承建方签订的合同文本中规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外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结算,而未对承包方承担的风险约定清楚。笔者知道,固定价格合同是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这种合同的价款不是绝对不可以调整,而是约定风险范围内风险由承包方承担,无论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都是如此。因此,若由于承包方施工、管理等失误或违约行为导致的伤害及损失则应该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如果不把双方应承担的风险约定清楚,必然会为承建方在结算创造条件。

将财政投资审核工作前移至招投标阶段,既审投标工程控制价,又审合同文本,控制造价突破的源头。招投标阶段对签订的合同文本要仔细审查,对合同签订不严密的地方进行修正,尤其是对可能给国家投资造成损失的不妥之处进行修正和完善。采用固定价格合同的要把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约定清楚,杜绝开口合同。结算审核中应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及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有漏洞,应邀业主(业主)与承包人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2.承包人利用不合理的现场签证多报结算

业主本身没有配备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在施工中对投资的控制又不力,造成了签证随意性很强。特别是土方、地基处理工程中存在重复签证、土方量失实、运距不符、降水台班量随意签证等现象。同时有的签证不及时,事后补办,有的签证无总监签字及监理单位盖章。个别承包方甚至采用欺骗、涂改等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等。

3.财政投资工程变更费用的审查

3.1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

实际工程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设计变更。

(1)因功能要求,对建筑格局或主体结构进行调整。

(2)增减某些具体施工项目。

(3)施工图纸中引用的标准图纸或图号不明确。

(4)重要结构、防火、防雷、抗震设施等不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要求。

(5)基础的设计不符合水文地质勘察要求,对地下水的处理和基础形式及所用材料需作相应的改进。

(6)因材料或构件市场购买困难等原因,设计选用非常规材料代换。

(7)土建专业与其他专业在各类管道铺设过程中发生的交叉布置尺寸、进出口走向及安全间距的调整。

3.2设计变更的表现形式包括

(1)设计交底记录,对有关各方提出相关问题的解答整理,形成交底记录。

(2)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时,由业主、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提出,经各方同意而改变原设计,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

(3)设计变更通知单。原设计错误或原设计未考虑到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具体情况进行的变更;业主提出增减某些具体施工项目或改变某些具体施工方法进行的变更;监理单位和承建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进行的变更;因材料规格、品种、质量的限制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进行的变更。以上内容均应通过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来反映。

3.3工程签证

(1)零星工程,指施工图以外的零星工程。如由于业主原因而导致的已安装设备的防护工程。

(2)隐蔽工程。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很多工序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必须办理隐蔽工程签证。如基础土石方工程中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土石方比差异,“三通一平”标高与招标文件给定值不一致而引起的土石方增减。

(3)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与实际工程数量的差异。

3.4工程费用签证

(1)零星用工,指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用拆除用工,合同约定以外的设备、阀门等拆除、试压、探伤而发生的用工和台班,更换新材料而引起的原定额以外的用工增加,不属招标范围内的业主安排零星项目用工。

(2)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首先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并按现场实际发生情况签证,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土石方、商品混凝土、施工用水以及各类构件运输的运距签证。

(4)由于业主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计文件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5)由于业主原因,中途停建、缓建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6)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7)由于业主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5兼备工程量和工程费用的签证

(1)由于场地狭小等原因,材料、设备发生的二次搬运。

(2)其他需要签证的费用。如某土石方工程招标时现场条件可以对土石方爆破并机械化施工,因业主原因先行施工了周边的建筑物,导致土石方只能人工开挖、分层爆破,增加了人工、钢板覆盖等费用。

4.变更费用的审查

4.1设计变更费用的审查

(1)首先查验工程设计变更程序规范性,相关各方应对设计变更给予认同,否则对设计变更费用不予认定。

(2)根据设计变更原由确定类别,属于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一般应予以认可(必要时应对设计费用进行核减);业主基于提高使用功能或标准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有主管或项目审查机构批准文件方能给予认定;如业主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而造成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不予认定。

(3)若在原设计图已经实施后才发生变更,已经按原图施工的人工、材料费及拆除费应予认定。

(4)若发生拆除、已拆除的材料、设备或已加工好但未安装的成品、半成品均应由监理人员负责组织业主回收;承建方继续使用上述材料时,应抵扣结算费用。拆除部位重新施工工程应予结算。

(5)调减或取消项目也要签署设计变更,结算时扣此部分费用。审核时应重点注意,及时与业主、监理沟通,避免漏项。

4.2工程签证费用的审查

(1)严格控制现场经费签证。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工、窝工、用工签证及机械台班签证等,评审应认真审核,对签证的有关内容(原因、背景、时间、部位等)核实清楚。例如:由于非承建方原因造成机械台班窝工,一般仅赔偿施工机械台班中的折旧费而不是全部施工机械台班费。

(2)工程签证的内容应符合相关定额和有关建经政策文件要求。

(3)对承建方明确约定的自有设备,其签证台班费用应按规定的台班费计价,而不能按照租赁台班费计价。

(4)招标文件明确约定招标范围包括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对拆迁施工围挡等签证费用不予认可。

5.结语

现阶段我国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许多材料定价由市场决定,因此对甲方的签证签价以及审核定价的把握,造成相当大的难度,缺乏专门的政府投资工程计价依据,对大量的疑难问题的处理无章可循,现行法规、制度上不完善,投资评审缺乏严格的法律依据。从而为建设工程的结算审查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方法。

篇4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案例背景

某公司综合大楼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7980,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地下2层,面积9719,地上5层,面积18261,建筑高度:20.8M,主要用于行政办公,包括行政办公用房、地下车库、多功能会议室及附属功能用房等。采用公开招标,招标内容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2010年10月21日开工,工期322天。招标控制价为107032194.73元,中标价为93412632.86元,竣工结算价为97435123.78元。

二、工程案例竣工结算分析

在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以《2008工程量清单规范》、广东省计价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投标文件及答疑、竣工图纸、签证单等为主要审核依据,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复核,分析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书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签证工作内容已包含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内

竣工结算审核中发现在施工现场签证资料中,现场施工监理认可挖基础土方增加了支护挡土板内容。施工单位送审竣工结算时按照签证内容另增加了支护挡土板项目的费用。审核人员认为,工程量清单中已有挖基础土方清单,按照《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挖基础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其工作内容包括:排地表水、土方开挖、挡土板的支拆、基地钎探、场内运输。审核意见为挖基础土方中的工作面、支护挡土板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的施工措施,已包含在投标所报的综合单价,竣工结算时不应再另行调整或增加费用。

2、签证项目内容重复

地下室施工时,因遇雨天、地表水较多以及地下水位比较高,需采用污水泵进行边抽水边施工,施工单位进行了抽水台班签证,签证内容为增加管径为100的污水泵台班40个台班及人工40个工日。结算审核时,审核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根据计价规定水泵机械台班中包含机上司机、司炉及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费用;而现场签证的40个工日包含了40个水泵机械台班的人工及为了抽水工作的配合工作的人工工日,与签证增加台班的工日有重叠,所以不应按40个工日计取,只需计取不同工种即为了抽水工作的配合工作所引起的工日。

3、设计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不合理

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将电梯大堂楼地面抛光砖改为大理石,施工单位依据《2010广东省建筑装饰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程序表》及市场材料价格等标准,报送变更后的大理石楼地面综合单价为512元/平方。审核人员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由于图纸设计变更,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变更价格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再按投标时的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变更竣工结算综合单价”,核定由于图纸设计变更,取消了电梯大堂楼地面抛光砖,应扣减原来材料的费用,计取新材料的费用,,即先扣除投标报价中电梯大堂楼地面抛光砖的价格;再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计算变更后的大理石楼地面的价格。本工程投标最高限价为107032194.73元,中标单位中标价为93412632.86元,合同约定投标下浮率计算式为:(最高限价-中标价)/最高限价,则工程投标下浮率为(107032194.73-93412632.86)/107032194.73=12.72% 。由于施工单位报送的大理石楼地面的综合单价是以《2010广东省建筑装饰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程序表》及市场材料价格等标准计算,未考虑下浮率,因此本工程中电梯大堂大理石楼地面的综合单价价格应该按照512*(1-12.72%)=446.87元/平方作为竣工结算综合单价。

4、工程项目重复计算

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书出现多处工程项目重复计算。如:防水工程已经有楼地面防水清单项目,又在楼地面装饰清单综合单价内包含了防水层,重复计算了楼地面防水工程。首层混凝土地坪定额内已经包含了30cm厚度内的土方回填,又在回填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内重复计算了25cm厚度的室内回填,土方工程中重复计算场内运输等。

三、工程案例反思

由于建设工程一般工期较长,工程各方管理又不健全,往往给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带来很大困扰。通过本案例,本人认为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应注重以下几方面:

1、重视审核前的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类工作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因此在审核前应做好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类工作,这些资料是审核工程结算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如下:

收集相关的合约性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总承包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及分包合同、材料采购供应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等,这些文件均需核实为最终版。

汇总工程图纸及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价资料,包括:经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会签的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单位修改或变更设计的通知单,建设单位有关工程的变更、修改的通知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证书,其他材料代用、调换及现场决定工程变更等项目的原始记录、现场签证单或现场有关材料认价资料等。

2、重视施工合同签订,明确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重要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既是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法律保障,也是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重要依据。在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得全面、细致、周到,减少不确定因素,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一定要具体化,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避免工程竣工结算时由于施工合同的不清晰引起争议,严重影响工程竣工结算的进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带来损失。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人员应在熟悉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的基础上,吃透施工合同,熟悉送审工程的合同形式、计价方式、竣工结算原则、价差调整方式、总、分包形式,在明确工程施工范围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竣工结算价格审核,使工程竣工竣工结算工作可以按照施工合同有条不紊地进行。

3、重视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的审查。

施工签证记录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之一,每个建设项目都会因地质情况变化,设计变更,场地条件等多种因素出现施工签证,它在施工过程中是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实际变更记录,是施工图预算未包括,工程承包合同外增加的内容,也是工程造价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施工签证的复杂性和多发性,往往成为竣工结算争议的焦点。竣工结算审核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具体情况,认真核查设计变更、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审核签证资料应有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并且核实签字的真实性;现场签证内容、项目要清楚,只有金额,没有工程内容和数量,手续不完备的签证,不能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凭证;认真审核签证内容是否重复,审查工程现场签证的工作内容是否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内,凡是定额中已有明确规定的项目,不得计算现场签证费用。审核设计变更、签证是否已含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畴之内,其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变更计价原则;审核签证是否只计算增项金额,未计算减项费用,增项费用是否需从原合同金额中扣除等,只有做好签证资料的分析核查,公平公正的处理签证中的问题,方能确保工程竣工结算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审核人员的审核结论应做到公平公正、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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