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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证券投资;投资风险;风险防范
一、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
证券投资风险就是投资者在投资期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或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就其性质而言,可分为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
1.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全局性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可能性。系统性风险的来源主要由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等宏观因素。(1)政策风险。政策性风险是指由于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而对投资收益带来的风险。如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0.1%调整为0.3%,两市股指跌幅均超过6%。同时一些间接的政策变化也会产生一系列风险,如房地产市场调空政策的出台会影响两市房地产股票的波动。(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因利率变动使货币供应量发生变化,影响证券的供给和需求关系从而导致证券价格波动造成的风险。利率的调整与股价的波动有着密切的关系,给股市带来了很大的利率风险。(3)购买力风险。物价变化导致资金实际购买力的不确定性,称为购买力风险,或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较高且持续一段时间后,会使整个经济形势变得不稳定,风险增大。通胀还会直接降低投资者的实际收益。(4)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证券投资活动中最普遍、最常见的风险。市场风险指由于市场行情势头的变化而引起损失的可能性。市场周期循环、资金的供求变化、市场的季节变化、市场预期等都影响市场行情走势。
2.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指由非全局事件引起的投资收益率变动的可能性。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市场销售、重大投资等因素的变化都会影响公司的股价走势。(1)经营风险。企业内部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不注重技术更新,竞争实力下降;不注重市场调查,不注重开发新产品,满足现状;销售决策失误等,引起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相对下降,使企业产生经营失败的可能性,这种风险是个别的、可以规避的风险。(2)财务风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无力偿还到期的债务,利率变动风险,利率变动增加成本风险,再筹资风险等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影响到企业的收益。(3)信用道德风险。上市公司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隐瞒公司经营状况或故意散布虚假信息尤其是虚假财务数据的编报等,来达到发行上市或骗取投资者投资的目的。
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的对策
根据上述证券投资风险及其成因分析,系统性风险对所有公司企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种类产生影响,不能进行回避和分散,而非系统性风险是某个产业或企业独有的风险,可以通过有效的措施分散这类风险。下面主要针对非系统性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个人投资风险防范。在证券市场上,庄家如大鲨,散户如鱼虾,稍不小心就会被庄家吃掉,个人投资者经常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因此,在防范风险上,个体投资者(即散户)尤应警戒,不断充实自己。(1)要量力而行,理性看待高风险。在进行证券投资时要量力而行,切忌借入资金进行投资。另外还应理性看待高风险。当一些个股在短期内以涨停板跳跃式上涨时,投资者就一定要注意风险,若有投资者在高位追涨,定会被套牢。(2)运用证券投资组合,分散风险。进行证券组合投资应遵循如下分散风险原则:a.所购证券的发行单位要分散;b.公司所属行业要分散;c.证券种类要分散;d.证券投资期限要分散。对于投资者而言,应根据证券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原则,做到四个“分散”,定能降低证券投资的风险,保障投资利益。
2.加强上市公司的监管。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关联人在股票发行与交易中的行为,督促其按照法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批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主要内容是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是投资者分析的主要依据。临时报告包括常规公告,重大事件公告,收购合并公告,股东持股变动公告等,主要是在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向公众投资者批露相关信息。
3.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立法、执法。要规范证券投资市场,从客观上说,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严格的监管法规,规范上市公司、监督过度投机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我国立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法律体系比较健全,各法之间衔接性很强,且奖罚分明,既体现了对经营者的监管,也体现了对监管者的行为进行约束;(2)突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他们对证券市场的信心;(3)针对性强,突出了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市场服务机构等进行分行业监管的原则;(4)证券法规的形成超前于证券市场的形成,防患于未然;(5)法规的内容既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严肃性,又能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增强其适应性。
三、总结:
通过对证券投资风险的剖析,我们对投资中所要面临的风险有了具体深人的了解。在投资中我们将这些防范风险的基本方法运用到实践中去,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未来的投资活动中摸索出一套更加完善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一定会达到投资收益最大化,投资风险最小化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1]胡子云,费秀婧.证券投资如何做好风险控制[J].经营管理者,2014(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走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有关院校相关专业都开设了投资类课程,以培养我国急需的人才。作为金融学课程核心课程之一,《证券投资学》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只是简单地了解证券知识和分析理论要点并不能顺畅的进行资本市场管理工作,学生还需要在学习过程中结合资本市场具体情况了解投资管理的环节,熟练应用投资实践方法和手段,进行风险控制。但是,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学》教学过程中主要采用传递、接受教学模式,枯燥的教学内容、单一的教学模式与现实中方兴未艾的资本市场对学生的较高要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显然,单一的教学内容组织很难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1 理论与实践结合度不够
一般《证券投资学》课程中涉及的很多理论是指导性的,但是具体到资本市场中应当如何开展工作,绝大部份教材中没有这部份内容。随着资本市场机制完善,各类金融市场联系愈加紧密,投资已经从股民单纯的个人行为变为机构的收益管理与风险控制,并向前延伸到决策制定,向后扩展到风险评估。显然,现有的课程教学内容没有及时紧跟市场。
1.2 教学过程过于呆板
首先,目前《证券投资学》教学中,课堂教学大多数采用纯理论教学模式,部分教师认为,教师只要传道授业解惑,尽可能给学生更多的知识、信息,让学生掌握住教材知识点,就算完成教学目标,即使应用案例,一般也缺乏实效性,使学生觉得枯燥无味。其次,即使有相应的配套实验,也是以证券分析软件和模拟炒股为主,教学方法上以运用教授法、演示法为主,一边讲授理论知识,一边将证券分析软件给学生进行演示,教师仍居于主要地位,虽然能有助于学生跟随老师熟悉操作步骤,但是,被动学习不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谈不上综合应用与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三,考评也是注重课堂表现和试卷分数,缺乏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训练。
综上,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深化与创新,必然要求《证券投资学》课程不断改革。首先,作为课程教学的主体,一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理解应用不是一成不变,而是不断优化的。具体到《证券投资学》课程而言,教学主体的更新更来源于资本市场实践的创新,当今开放中的中国,正处于投资管理的空前繁荣时期,必将推动微观金融领域的发展,也为课程改革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素材,因此,要把资本市场最新发展动态和与实际联系最为紧密的理论前沿介绍给学生。其次,课程教学内容的扩展以及与相关课程衔接的需要。传统金融学体系内容上板块结构中投资组合理论、证券定价、有效市场理论等不断深化,极大地丰富了课程内容,如何在课堂教学课时压缩的前提下处理好这些深化的知识,是摆在专业教师面前的课题;此外,如何做好与《金融市场学》、《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的衔接也是亟待解决的命题。因而,对于《证券投资学》课程开展教学改革不仅适时而且必要。
2 教学改革的目标与思路
美国教育学家盖奇(Gage)指出:教育家应采用科学家剖析分子的方法来理解复杂的教育现象。因此,此次《证券投资学》课程教学改革我们将建设目标定位在为培养具有实践与创新能力的金融投资理财人才奠定基础。在这一目标指导下,基于应用与创新能力培养的层次渐进式《证券投资学》课程建设借用了研究性课程的要求和方法,采用基于问题学习(PBL)这样的建构主义思想,立体化、全方位规范课程的理念、资源、环节等教学要素,通过理论教学(课堂)、实验教学(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三位一体,由点带面,点面结合结合,通过层次渐进教学,在验证层次(基础理论)、综合层次(专业理论)、创新层次(方法与工具)和研究层次(开放式探究)逐渐递进,逐步培养学生应用能力与创新能力,实现培养目标。当然,为了提高教学效果进行的课程教学改革方案的全面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专业课程教学环节的各个方面,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真正看到教学改革的真实效果。因此,此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历经相关高校两版教学大纲的修订与完善以及四年以上教学实践的检验,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3 教学改革措施
3.1 以理念为目标,合理化教学内容
在构思的立体化的教学模式中,教学理念是实施项目的核心,教学内容是教学改革核心和灵魂。
一方面,近年来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使我们必须不断审视这门与时俱进课程的时效性,另一方面,在课程教学改革实施期间,培养计划对课时数进行了压缩,学生有了较充裕的实践可以自行安排,学习的自主性更大,也需要我们按照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要求,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为适应这些变化,我们首先调整了教学内容,及时增加了市场新的交易品种等新名词、新内容和新技术,同时也对证券分析部分的相关教学内容进行了必要的整合,精简和更新。通过一段时间的整合和试用,我们对原有的教材进行了重新的编辑和出版,使其更加贴近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来获取更多的知识和技能的需要。
3.2 以内容为重点,调整课程结构
在按要求对于课堂教学课时压缩的同时,我们调整了课堂教学与实验、实践教学的学时结构。例如,原有的证券市场基本面分析部分,详细的介绍各种分析工具,使总学时膨胀,增加了学生负担,而有些知识实际上是重复学习,学生也不能举一反三,不能够对证券市场一些共同规律相互之间的联系进行深入的理解。因此,我们重新制订了教学目标:以证券和证券市场知识为基础,以投资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有效市场理论和套利定价理论为理论架构,以证券定价、证券市场的宏、中、微观分析为能力架构,使学生符合应用能力的要求,并为创新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为配合课程结构的改革,我们还重新编写了课程教案、调整了相应的实验、实践课程的内容。由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践教学构建了坚实的新的课程知识结构,使学生理论知识、实验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了取上让学生有层次的递进,强化了教学的实际效果。
3.3 以学生为中心,优化课堂教学过程
重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彻底转变以教师、教材、课堂为中心的观念。加强对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的学习、研究和应用。在课程中,课前主讲教师将每章的重点、难点和自学要求事先告诉学生,并提供相应的案例和参考书目。此深化学生的感性外,重点在证券分析和证券实务环节,我们逐步加强了启发式和研讨式教学方法,认识,提高他们的应用能力;在理论环节,我们与相关的衔接课程,例如《计量经济学》等一道,相互配合进行教学改革,逐步强化研究性教学思想,增强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在获取与证券投资有关的实际知识基础上,帮助学生进一步巩固和加深所学理论,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中掌握所学知识,基本形成知识上无拘无束、气氛活跃、教学相长的良好局面。过创造机会,引导学生在课堂教学环节中积极思索,大胆发表意见,在师生共同讨论先进手段的运用,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在现有的教学过程中,普遍采用了多媒体以及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证券和证券市场的形象、生动、真实的展示,深化了学生的感性认识,增强了他们对知识的理解与记忆,提高了教学质量。
3.4 以应用能力重点,拓展实践教学的广度和深度
在《证券投资学》教学改革实践中,我们还尤其注重课堂教学、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的相互配合,注重实务与教学相结合。例如,在实验课程的理论部分,要求学生运用Wind 数据库配合SPSS、EViews等工具软件将科研成果与教学相配合进行学习,将比较抽象的图像显示出来,并进行分析比较,使学生容易理解课程所涉及的大量复杂的公式和图表,改变了以往大量繁琐无味的计算让学生望而却步的情景,这一做法,不仅大大丰富了教学内容,而且增加了学生思维的深度,取得较好的成果。在实践环节,教师积极联系证券公司等,开辟实习基地,确保实践课程效果和质量,例如,邀请现场工作人员来课堂讲述开户环节,并让学生在基地实践客户经理岗位,大大丰富了教学内容。在教学方式上,采取学生、教师和现场指导老师质疑与答疑相结合的方法,对程度不同的学生分别答疑,并根据学生对所学的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不同组织讨论,出现了相互提问的生动局面,改变了教师在课堂上一人满堂灌的状况,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3.5 以考核为抓手,强化课程效果
考试是检验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成果的手段。如前所述,目前以闭卷考试为主的考核方法虽然客观,但学生可能花较多时间记忆而忽略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因此,这与真实反映学生对知识点众多的课程掌握情况的要求有一定差距。教科书上的相关理论很简单,技术指标机械性的记忆也可以做到,但具体应用时学生们却很难活学活用。基于这样的认识,此次改革对考试内容与方式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首先,除了出勤、课堂讨论发言、课后作业、笔试外,增加了三次平时测验以及独立完成一份内容非常综合的《证券投资分析报告》和《实验报告》,作为考核成绩的一部分,已达到综合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目的。
其次,建立有效的实践考核机制,邀请现场指导教师对实验、实践环节进行考评。
第三,鼓励学生学完基础知识后,参加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增加就业竞争力。
3.6 以兴趣为先导,探索衍生的创新能力
“减少人工处理环节,提高流程自动化覆盖率,是托管业务的发展趋势。”宁波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陈辰告诉《投资者报》,“未来托管业务拼的是科技,系统升级、技术创新势在必行。”
大资管时代呼唤“易托管”
近年来资管行业的飞速发展可谓是进入了大资管时代。据日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布的国内基金市场最新数据显示,截至去年7月末,国内95家基金公司共管理资产就已高达55557.96亿元,较2013年底增长了逾30%,其中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38161.89亿元,非公开募集资产规模17396.07亿元。
资管市场规模的飞速增长也对托管服务技术提出了新的挑战。以资管项目成立时协调划款为例,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以往资管计划资金划付通常采取传真划款指令的方式,托管行收到划款指令传真件后首先需审核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资金划付要素录入,经过复核后完成划付。这种模式是业内通行做法,但是由于划款经办、复核工作均在托管行内部,遇上季末等业务量特别大的时点,各家托管行的效率都会受到影响。
“由于资管项目环节往往较多,因此为了保证资金能够及时到位,我们往往需要在了解托管行划款进度上花费大量精力。有时候一天就光顾着打电话问划款进度了,真的很耗费精力。”上海一家基金子公司业务团队负责人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像我们团队,忙的时候几乎每天都有新项目成立,遇到月末季末的时候,每个人都忙的焦头烂额。这时候,我们就非常希望托管行能有一套系统可以满足我们随时查询划款进度的需求。”
也许正是听到了资管从业人员的心声,宁波银行适时推出了易托管服务系统。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易托管”是宁波银行针对资产托管业务首次推出的专属品牌,其包含的四大创新服务是指“易签约、易开户、易支付、易对账”。据宁波银行相关人士介绍,“签约、开户、支付、对账是托管业务最核心的四个环节,该行‘四个易’服务正是针对四个核心环节,通过全线上、自动化、智能化、可视化的流程设计,最大程度减少人工和落地环节。比如‘易支付’就是通过整合各种支付渠道、主动提示划款进度、智能计算费用等方式,提高支付环节的自动化率,从而提高流程效率。”
“有一些托管行试图通过开发托管网银系统来实现部分查询和传输功能,但仍然只是解决了‘点’,没有解决‘面’。”陈辰说,“比如如何自动整合多渠道的划款指令,如何做好资管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如何实现线上签约,这些都是我们希望能为客户解决的需求,也是我们推出易托管系统的初衷。”
“3个1”服务承诺底气十足
除四大创新服务,宁波银行还对外宣布了“3个1”服务承诺――即1天内完成协议审核、1天内完成账户开立、1小时内完成资金划付。显然,宁波银行对其“易托管”品牌服务底气十足。
资金对于企业来说犹如血液之于人的生命,这一点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显得尤为突出。房地产企业作为资本密集型产业,良好顺畅的融资管理对于一个企业的健康程度和发展动力至关重要。
房地产企业投资期限长、投资金额量大、周转时间较长、受宏观形势影响较大,如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减少企业财务风险是各大房企的要务之一。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概述
1.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的含义
通常来说,融资管理是指企业向企业外部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从企业内部筹措和集中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财务管理活动。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管理顾名思义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展房地产经济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对外对内融通资金,控制风险,优化企业资本结构的财务管理活动。
2.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的特点
(1)全过程性。房地产项目从取得土地、开发建设到销售回笼无不涉及大量的资金流动,且环环相扣。取得土地阶段时间虽然短,但是资金需求量巨大,工程建设开发阶段相对时间较长,资金流出按工程节点逐步发生,前二个阶段主要表现为资金流出,而到了销售阶段则主要是资金流入。
(2)风险性高。房地产业与宏观经济周期关联度非常明显,我国房地产业受政府宏观调控的影响更大,而且由于我国金融体系尚不发达,加上项目中巨额的营运资本及其短期波动,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管理面临较大风险。
(3)综合性强。房地产项目的资金投入量大,涉及环节众多,资金回收期较长,且外部融资的限制较多。不但要明确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每个阶段的融资需求和特点,还要针对各阶段的不同情况匹配相适应的融资模式,确保资金顺利流转。
3.融资管理对房地产企业的重要性
融资管理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房地产企业显得尤为重要和关键。
(1)房地产经营活动涉及的资金量大,周转期长,有效的融资管理是确保房地产企业正常运转的关键之一。众所周知,资金链断裂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是相当致命的,因此在房地产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不断加强融资管理。
(2)有效系统的融资管理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通常,资金成本是房地产成本项目中占比较大的一项。控制好资金成本将能降低成本,提高房地产项目的收益,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终极目标。
二、房地产融资管理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分析
1.房地产融资难度大增加了融资管理的风险
房地产企业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周期长、周转率低、风险大,导致融资压力巨大,给房地产企业融资管理带来了不少困难。另外,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如限购、限贷等,房地产信贷规模紧缩、销售受阻无疑更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融资困难。面对融资难,如果没有良好的融资管理去应对的话,将大大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常运转。造成房地产企业融资难有多方面因素。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融资效率低。纵观中国房地产企业,目前银行贷款仍是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仅靠银行贷款越来越难以满足众多房地产企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这种单一融资方式所带来的融资管理风险是不言而喻的。此外,由于房地产融资市场的不健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进一步加大了企业融资管理的难度和风险。
2.对融资的全过程管理重视程度不足
资金运动与房地产开发程序可谓是密切相关,然而大部分房地产企业往往对融资管理未给予足够的重视,缺少系统的管理体系,融资管理仍处于粗放式管理状态。认为融资管理仅仅是财务部门或是资金管理部门的事情的想法较为普遍,全员参与度不深。一方面很少有企业将融资管理上升到战略的高度,针对企业的发展制定出全面系统的融资方案及总体规划。另一方面有些房地产企业未将融资管理贯彻到房地产的每个生产环节中去。这样往往会造成融资管理缺乏系统性,融资结构不合理、融资成本上升、融资效率降低,增加融资管理的难度和风险。
三、如何应对房地产融资管理困境的几点思考
1.积极拓宽房地产项目融资渠道,努力开发多种金融产品
房地产项目融资从最初的依靠银行信贷的融资方式,到目前逐步发展的地产基金、地产专业投资银行、地产投资专门机构、地产信托和信托基金等融资方式。这些融资方式虽然尚未完全发挥其良好的效果,但确实推动了房地产融资体系朝着全面成熟的方向买进。是否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对于一个房地产项目是否获得理想的融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这就需要国家在加强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同时,要进一步结合上述法律法规,不断探索多种融资方式。房地产企业应对每一项融资进行全面的规划,明确融资目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和多种融资途径,密切关注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各类动向。举例来说,中国银监会2008年颁布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8]84号),为并购贷款全面推行开了闸。如果此时企业通过股权收购方式取得了房地产开发项目,则可以采用并购贷款的方式解决一部分初始投入的资金,为后续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从金融机构角度来说,要不断开发新的房地产金融投资产品,针对不同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服务,为推进多途径、多渠道、的房地产项目融资方式提供保障。
2.积极推进完善房地产证券化
所谓房地产证券化,就是将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变成有价证券形式。房地产证券化把投资者对房地产的直接物权转变为持有证券性质的权益凭证,即将直接房地产投资转化为证券投资。从理论上讲,房地产证券化是对传统房地产投资的变革。它的实现与发展,是因为房地产和有价证券可以有机结合。房地产证券化实质上是不同投资者获得房地产投资收益的一种权利分配,是以房地产这种有形资产做担保,将房地产股本投资权益予以证券化。作为房地产融资手段的创新,这一模式是随着全球房地产金融业的发展而衍生出来的。房地产证券化具有安全系数高、参与者众多,关系复杂、政策性强、证券品种多样化,适合于投资等特征。房地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释放金融风险;有利于拓展房地产业资金来源,构建良好的房地产运行机制;有利于健全我国的资本市场,扩大投资渠道。为了更好地推进房地产证券化,首先要完善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制定详尽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引导市场的发展,以促进房地产项目证券化融资的应用。其次,需要依据美国等多国房地产项目证券化融资的经验,在实施证券化融资的过程中,要不断完善健全项目风险监管机制,保证其良性健康的发展。再次,需要不断提升与证券化匹配的技术水平。房地产证券化虽然原理简单,但真正的实施还需要克服许多难点。例如,我国现阶段的会计与税收处理远远不能满足房地产证券化进展的需要。怎样才能避免双重征税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同的会计处理会导致不同的证券化成本与收益,如何设计合理的房地产证券化会计制度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此外,房地产证券化还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团队,因此专业人才的培养也是十分迫切的。
3.加强房地产企业自身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房地产企业应给予融资管理充分的重视,将其提升到战略的高度,结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建立全面融资管理体系。房地产企业应时刻重视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周转,加快整体存货周转率,降低资金占用,从而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首先,房地产企业应该建立一个程序化的资金管理流程,明确企业开发建设销售全过程的各个重要资金节点,同时应加强企业每个员工建立资金效益理念,以利于落实整个资金管理流程的每个环节。其次,合理控制开发节奏,减少过度预支。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度举债,将债务控制在安全值以内,切忌好大喜功,过度预支资金。如果房地产企业靠借贷支撑企业的发展,一旦发生债务危机,就会危及到企业的生存。房地产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和调整措施,尽早处置闲置资产,加速存货的周转。再次,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一个成功的房地产企业必然有一套准确高效的成本费用控制体系。当前,房地产市场愈加规范的形势下,如何做好成本控制对企业的利润率显得更为重要。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全面预决算制度和严格的审核制度,让每一笔开支都遵循经济效益原则,防止铺张浪费,加快房地产企业自身经营积累,提高融资管理水平。
四、结语
融资管理是房地产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如何更好地适应外部市场的变化和提高自身管理能力是每个房地产企业加强融资管理过程中必须正视的问题,只有将融资管理的理念真正深入企业的每个环节、每位员工,这样才能使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转更为顺畅,更好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高音.浅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管理.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9(11)
面对9、10两月高位震荡的市场,广大散户不要过多地去抱怨市场,而要以平和的心态去接受这一结果。有些散户看了以后也许会说:谁都会说,挣钱的都会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市场,而那些在市场上涨使人不可思议的情况下,还没有挣到钱或者说没有挣到自己预期盈利目标的人就很难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市场,而多以抱怨和冲动出入市场。这些股民朋友的心态我能理解,但是我们可以静下心来认真地想一想,别人在同样的市场中能挣到钱,自己为什么挣不到钱?我认为在市场大涨时能挣到钱或在市场下跌时能少赔钱的股民,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这些股民都是肯于下功夫去分析和研究市场及个股,同时还会根据自己的经验总结和归纳出一些自己的投资方法。大多四、五十岁的人,也许都记得在七十年代有一部电影名字叫《青松岭》。剧中有一个名叫“钱广”的人,这个人在电影中虽然是一反面人物,但是他对如何做好一件事所应具备的条件作了精辟的归纳,具体的过程在此不作叙述,他说的中心意思是“一是手艺巧,二是家什妙”。我一直记忆犹新。这里的“手艺”指的是做事要有一定的技术,“家什”指的是做事的工具。在你准备做一件事的时候,只要你具备一定的技术或知识,再有一定工具的辅助,就一定能把事情做好。通过电影中的这件事使我想到,我们炒股也是一样。炒股我们不仅要用功去研究市场而且还要具备一定方法,这样才能做好我们的股票投资。如果只用功而没有一定的方法同样达不到你的投资的目的。
9月4日有位朋友问我,你对今天0072江南重工和600150中国船舶两只股票的走势怎么看?我发现这两只股票今天的盘面变化非常典型并带有很好的普遍性。所以今天借此机会把我当时的看法说一下,目的是让大家一起分析一下我对这两只股票当天的变化特点的分析是否有道理。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确,今天我只是想利用这种方式开阔一下大家的思路,同时达到抛砖引玉的目的。在此我并没有推荐这两只股票的意思,只是作为分析股票的一个例子而已。
9月4日两只股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大幅上涨。600072江南重工开盘不久立即涨停,600150中国船舶小幅一路攀升全天上涨达6.4%。江南重工涨停成交量是一极度萎缩的状态,而中国船舶虽然上涨只有6%但是成交量却是大幅同步上涨。成交量的变化是两股票的最大不同点,我们通过量的变化初步用以判定两股票近期的变化趋势。600072江南重工涨停无量,这说明持股者惜售,同时也反映出该股没有出现新资金大量的追捧,目前价位对所有持有者都是胜利者,持有者谁都不愿再次投入大量资金推动股价上涨,所以从根本缺乏再次上攻的基础资金或新的后继者,以此判断近期该股出现调整在所难免,建议转天加5%集合竞价卖出为宜。600150中国船舶当天虽然只上涨了6%,但是却伴有巨额的成交量,该股虽然价格很高却有大量资金介入,从接力的角度看它具有了再次冲高的后继者。因为,买股票谁都是为了挣钱而不是为了赔钱,只要是有实力的资金在高位买入股票一定还会再次将股价推到一新的高度以获取他的投资收益。由此判断该股近期将会以窄幅震荡为主或小幅调整过一段时间定会继续推高股价,建议可继续持有等待。
以上只是对两只股票当天不同变化特点进行了直观的分析,大家可跟踪这两只股票9月份的变化,如果变化趋势接近于分析结果,大家可借鉴此法分析其他的股票。如果结果不一致也请广大的股民朋友给予纠正。
在此我再次强调一下我对10月市场趋势的判断,10月初市场出现下跌迹象的趋势有可能被黄金周的休市所躲过,随后进入弱势的震荡阶段。当前市场虽然有所反常只要我们根据不同阶段市场的变化特点,归纳总结不同时期的分析和操作方法定会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这一点我深信不疑,而且也受益匪浅。证券投资取胜的关键取决于分析方法和操作方法的革命。
近期大家可重点关注000780ST平能,该股在15元以下可适量接入一点。该股是重组煤炭股,其内容有了质的变化,2007年上半年每股收益为0.省略,我们将和大家一起探讨、解决炒股之旅中遇到的问题。
看盘知识
张 晶
BOLL布林线
BOLL指标称为布林线,它属于路径指标,该指标是股价运动过程中的轨迹指标。布林线在计算时是利用一定时间内价值的波动率转化而来,其参数通常按20取值。
1 布林线由上限、中线、下限组成带状通道,上限和中线之间为强势区,中线和下限之间为弱势区,观察布林线中股价的经常运行位置将有助于揭示市场的强弱。股价多数时间在上限与中线之间运行,表示股价处于强势区运行,市场有参与价值,股价有望不断走高;股价多数时间在下限与中线之间运行,表示股价处于弱势区运行,市场缺乏参与价值,股价有不断走低可能。
2 带状通道揭示了未来股价的波动范围。该带状通道具有变异性,带状通道的宽窄随股价波动幅度的大小而变化和调节。
3 布林线具有压力和支撑的作用。布林线的上限构成对股价的压力,布林线的下限构成对股价的支撑,布林线的中线是压力和支撑转换的敏感位景。看布林线可以帮助投资者形成逢低买入、逢高卖出的投资习惯。
4 布林线的收口和张口非常关键。当多空双方达到暂时平衡时,布林线的上限和下限靠近,术语称为布林线收口,一旦布林线的上限和下限靠得非常近,往往预示着股价的运行将变盘。而一旦市场上的多方(空方)力量聚集到―定程度后,多方(空方)将占据绝对优势时,多方(空方)把股价拉高(打低),布林线的上限和下限会被强行分开,这
一过程就表现为布林线在上升(下降)过程中的布林线放大张口。在上述位置投资者将面临买入、持有、卖出的重大决策。
利用布林线指标选股主要是观察布林线指标开口的大小,对那些开口逐渐变小的股票就要多加留意了。因为布林线指标开口逐渐变小代表股价的涨跌幅度逐渐变小,多空双方力量趋于一致,股价将会选择方向突破,而且开口越小,股价突破的力度就越大。
开口逐渐变小代表股价的涨跌幅度逐渐变小,多空双方力量趋于一致,股价将会选择方向突破,而且开口越小,股价突破的力度就越大。 在选定布林线指标开口较小的股票后,先不要急于买进,因为布林线指标只告诉我们这些股票随时会突破,但却没有告诉我们股价突破的方向,如果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股票向上突破的可能性较大:
(1)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要好,这样主力在拉抬时,才能吸引大量的跟风盘。
(2)在K线图上,股价最好站在250日、120日、60日、30日和10日均线上。
(3)要看当前股价所处的位置,最好选择股价在相对底部的股票,对那些在高位横盘或上升和下降途中横盘的股票要加倍小心。
布林线指标本身没有提供明确的卖出讯号,但本人经过观察,可以利用股价跌破布林线股价平均线作为卖出讯号。
警惕银行与地产阶段性风险集中释放
王建铭
上一期我们重点分析了通胀的形成。显然通胀既有成本推动的因素,也有需求拉动的因素,不仅生活资料具备上涨动力,而且生产资料也具上涨动力。下一阶段,通胀将会产生的影响――
利率被迫成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政府出于各方面综合考虑,宏观调控一直排斥利率手段。不肯将利率恢复正常水平(提高利率),但是今年通胀的快速上升,打破宏观调控的格局。按照目前的态势,今、明两年的通胀有可能保持在4%以上,根据周小川行长讲话的精神,如果将实际利率恢复为正,则未来至少需要加息3次,而且考虑到连续、快速加息可能对宏观经济造成短期冲击,在加息的方式上,非对称加息就成为必然的选择。也就是说,未来存款利率的上升速度将明显决于贷款利率,再加上准备金的不断上升,银行的息差将进一步收窄。届时,银行的盈利能力将经受考验,银行业绩的上升速度在明年将显著放缓;不断的加息对房地产的影响也不容忽视,虽然央行一直有意压制按揭利率的上升速度,但明年年初按揭利率依然会出现跳升,届时“次贷危机”,在中国局部上演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因此投资者要警惕本轮牛市中,银行与地产阶段性风险的集中释放。
政策反思:被动加息与主动加息
关键词:金融风险 风险防范 防范措施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金融资本的全球化是继农业革命、产业革命和信息革命之后的又一次革命性的变革。我国金融业改革的逐步深化,促进了现代化建设及经济发展。随着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和分业经营的出现,风险管理体系必将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道路。我国金融监管趋势国际化,既要保证我国金融的稳定发展,又要提高金融效率,当前摆在我们面前更紧迫的任务则是如何做好的风险监管体系的建设。
一、金融风险成因的分析
(一)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面临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金融企业积累了大量资本,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企业界出现了一股走出去的热潮,大多数金融企业对于投资海外心情急迫,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这主要体现在国际游资冲击和他国金融危机的波及。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们看到一些国家金融市场开放后,给国际炒家提供了可趁之机的情况。受冲击的有经济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国内金融服务市场对外开放也存在金融风险。我国目前已逐步开放保险市场,扩大外资银行经营范围,初步形成了外资金融机构与国内金融机构竞争的局面。
(二)股票市场的金融风险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制的推行,我国股市也在短时间内里高速发展,作为股市交易客体的上市公司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规模上都经历着一个急剧膨胀的过程。我国上市公司数量成倍增长,但上市公司质量欠佳,掺有虚假成份:中介机构操作不规范,甚至联手造假,欺骗投资者;人市主体不理性。这些情况表明,股市风险已成为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最危险的部分。
(三)加大直接融资比例的金融风险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共给者与资金需求者运用一定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和债券)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国际上融资证券化趋势进一步发展,资金融通方式更多的是通过直接渠道连接投资者和经营者,而不是借助银行信贷业务。但我国居民储蓄存款长期以来是银行最主要的负绩业务,如果加大直接融资比例,势必买股票,容易造成银行资金周转困难,进而引发挤兑风险。
(四)资产风险
资产风险是金融机构的根本性风险。事实上,我国的金融风险突出表现在银行资产风险上,贷款逾期、发生呆滞、呆账情况比较严重。场利率变化引起金融机构持有资产价格变动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协定利率跟不上市场利率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尤其是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即金融机构从事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时对市场行错误预测而发生损失的风险巨大。随着我国货币市场成熟发展,利率机制将趋于灵活,有管制的浮动利率将向开放的市场利率转变,必将使金融机构面临比较明显的市场利率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这是指存款人按照正当理由要求提款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能支付的风险。一是现金支付能力不足,二是不能满足企业、单位等存款者转账支付需求。严重的流动性风险会触发银行信用风险,即存款者挤提存款而银行无法支付的风险。居民储蓄余额的稳定增长掩盖了银行流动性问题,因为高额储蓄增长使银行在资金方面有回旋的余地,而一旦因为某种原因造成储蓄挤兑,银行有可能会遇到支付困难,这将影响金融秩序的混乱。
二、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金融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
金融政策要在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下进行,脱离宏观经济政策的金融政策是不完整、欠科学的。金融政策与金融工具要服务于我国经济发展,金融创新与金融衍生品要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使我国引进外资及对外融资更为容易,另一方面也加大了金融业风险,中国再难独善其身,远离国际金融风险。我国目前开放经济的特点是准固定汇率制度、资本管制和持续的“双顺差”,这些特点的组合造成了我国经济金融宏观调控的复杂往。我国为了保持内外政策的平衡,除了采用传统的财政、货币和外汇政策外,还可以考虑选择其他一些政策工具用于政策组合。
(二)加强中国外汇储备管理
中国外汇储备已高达1.6万亿美元,如何管理及运作中国增长过快外汇储备,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以往我们将部分外汇储备投资于美国的CDO和MBs产品,这些产品被视为高收益和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同时,却严重低估了其风险。现实情况则是,住房按揭证券化产品市场风险没有被充分披露及信息不透明,包括美国的评级机构也没有完全公正的履行评级标准。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法律框架及保障体系
我国将进一步完善金融业内部的法律体系,理顺银行业和征券业、信托业的法律边界,明确不同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分清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的特征对有关法规中的金融各行禁止性规定和肯定性规定进行统一并与各行业的法规保持协调。健全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与监管力度。金融经营活动应在严格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界定下进行,为此,针对我国已开始运行的证券、期货、信托业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进度,对于已有法律法规,在健全监管体系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行为。确保健康的金融秩序。
(四)创造一种与国家脱钩并能保持币值长期稳定的国际储备货币
此次金融危机表明,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有着严重的内在缺陷,而且愈发严重,对保持全球金融稳定、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已经形成严重障碍,急须解决。美元贬值,金融海啸的冲击,给中国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在没有创造出一种与国家脱钩、并能保持币值长期稳定的国际储备货币的当今,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可以降低我国金融风险。
(五)完善市场和加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能力
加快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我国将大力发展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在内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加强金融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促进金融机构改革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我国需要进一步推进国有金融企业和国有工商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股份制改革,使国有部门产权实现多元化,增强出资人的经济理性,从建立责权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的经营发展战略,科学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职业操守等五个方面着手,逐步建立现代化金融企业。
(六)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我国需要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 制定和颁布有关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待法规,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在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管部门信息沟通的基础上,对金融机构进行准确的财务状况评级,监测风险;建立危机救助机制和市场退出问责制,根据风险和危机的不同情况。制定明确的危机救助标准,并通过问责制度,严厉追究有过错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建立与《破产法》相衔接的,对有问题金融机构实施行政接管、重组、撤销、关闭清算的制度;建立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保障存款人利益、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
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证券市场起步较晚,散户占绝大多数,机构投资者少。如本世纪50年代以前,日本证券市场散户投资者占60-70%,台湾1997年证券市场投资者中,散户仍高达90.1%。在市场发育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迫切需要为证券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于是,日本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信贷支持,以图在短期内将证券公司培养成类似于美国投资银行的证券经营机构。韩国、台湾仿照日本的体制分别设立了证券金融公司,从而在世界证券发展史上开创了证券融资的新模式。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所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在基本业务(主要有融资融券、转融通、现金增资及承销认股融资等三大业务)方面大同小异,且都采取股份制的治理结构。但由于经济发展的路径和国情不同,其运作模式还存在一定的差别。
1.日本模式
日本早在1927年就设立了日本证券金融公司,随后又成立了8家,1956年4月合并为3家,即日本证券金融公司、中部证券金融公司和大阪证券金融公司,这三个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均为上市公司。日本要求证券金融公司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日元,出资者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公司,两者的出资额约占注册资本的60%,其他资金主要来源于货币市场,约有60%。在业务方面,主要有对证券商提供短期适用资金贷款,交割短期贷款、有偿增资新股认购贷款,以及对证券商的转融通业务。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这三家公司完成。在以后的发展中,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逐渐有所扩充,如日本建立了一种补充性质的借贷交易制度。在这种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垄断地位,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倍增效应。从负债结构来看,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过向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借证券和资金,来维持自己的转融通业务。同时日本证券金融公司自有资本的比例很小,为2.5%。如此小的自有资本规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垄断专营的基础上,才能够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实际上,由于证券公司不能够直接向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融取证券,其它金融机构如果需要借出证券,一般是要将其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将证券融借给证券公司。而在融资方面,由于证券公司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以及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证券金融公司对融资方面的垄断性要小一些,是一种“准垄断”的状态。在信用交易操作中,客户不允许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取资金或者证券,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统一进行。证券公司除了部分资金以外,也不能够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那里,获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证券或资金。这样,证券金融公司便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大藏省只要通过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调控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控制信用交易的放大倍数。不过,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公司资券转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主要原因是银行与货币市场的资金使转融通需求发生分流,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通过短期借款、回购等方式从其他渠道获取所需资金。但与转融资的情况相反,由于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券业务中的垄断地位,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额占证券公司总借券交易额的比重却越来越高。
2.台湾模式
台湾1980年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后增为4家,即复华、环华、富邦和安泰证券金融公司。台湾要求其实收资本额不得少于新台币4亿元。台湾设立复华证券金融公司时,实收资本为4亿元,由光华投资公司、台湾银行、土地银行、中国信托投资公司及台湾证券交易所分别按47%、16%、16%、16%和5%的比率出资,还从11家银行和金融组织获得总额为50亿元新台币贷款。这四家证券金融公司的共同特点是实行了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在台湾所有的证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经批准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其余的证券公司则没有营业许可。获得融资融券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一面为部分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同时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在“双轨制”的结构中,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既可以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资金,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因此证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资本市场和货币资金市场之间的唯一资金通道,而是专门以证券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的特殊通道。台湾的证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资格,可以为客户直接提供融资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户的委托,转而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客户也可以选择是从证券公司直接获得融资和融券,还可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和融券。从台湾信用交易制度的历史进程和现实状况来看,证券金融公司处于既垄断又竞争的地位。体现在其一方面根据台湾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现状,采取了专业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图在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特点。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场竞争,证券金融公司比较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的控制。台湾的证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而逐渐减少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依赖,这导致了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的萎缩。于是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逐步从转融资过渡到直接融资。
3.韩国模式
韩国最早的证券融资公司成立于1955年,是目前为止韩国证券融资唯一专门机构,是韩国证券信贷的主要来源。韩国要求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定资本额不得少于20亿韩元,与日本类似,其出资者主要是银行和证券公司,而不同的是韩国证券融资公司主要的资金来源是靠吸收特定存款。韩国证券法规定,经过特准,证券融资公司可以接受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其它证券机构、以及财政部条例指定的其它机构的货币存款。证券公司收取的客户保证金、证券回购款项的一部分转存证券金融公司。除此之外,证券融资公司还可以充当证券公司和其他证券机构托存的基金的管理者。据此,韩国证券融资公司把对证券公司的贷款额度与其在融资公司的存款数量联系起来。到1995年6月,韩国证券金融公司总资产为72860亿韩元,其中存款39520亿韩元,占总资产54.24%,为证券金融公司第一大资金来源,发行公司债券为30400亿韩元,占总资产41.72%。韩国证券交易法规定,证券融资公司可以经营以下业务:为维持证券市场发放贷款并向证券包销商发放包销贷款;通过股票交易所的清算机构贷放证券市场交易的结算所需的资金和证券;贷款作为担保的资金或证券;通过包销商,向从公开销售的新的或已发行的证券中购股投资的投资者的贷款;在总统法令规定的范围内,实现债务证券的交易;进行证券的安全保管;除此之外经财政部长批准的其它业务。韩国证券融资公司是韩国唯一的证券融资专门机构,在国内市场上处于完全垄断地位,同政府的关系也最为直接,除担负着为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经营任务外,还承担着一定的市场监管和货币政策职能。
从理论上分析,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本质是为了更有效地控制证券信用的滥用,以控制证券市场过度的投机。从这里引申出一个疑问:与日本比较,为什么美国不需要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呢?其中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者的历史背景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美国的信用经济发展历史时间长,信用主体都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内在信用风险控制机制,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达,投资者相对比较成熟。而对于日本、韩国及我国台湾来说,证券市场发展历史短,金融市场体系不完备,信用缺乏。为激活股市,发挥其为企业筹资的功能,设立金融公司可从金融上支持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者,从而促进本国(地区)证券市场发展,同时也能有效地控制风险。事实证明,证券金融公司在这些国家(地区)证券市场发展初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模式及其风险控制机制
证券金融公司比较好地解决了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的资金融通问题,对于保证证券市场的流通性、活跃证券市场以及打击地下信用行为,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证券金融公司达到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日本、韩国和台湾的经验证明,由证券金融公司按严格的条件集中办理证券融资,贯彻了银行证券分业管理的原则,更能体现管理层对证券市场的调控意图,在证券市场发展早期便于防范和控制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证券金融公司成为联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载体。从国际金融的角度看,不论是混业管理还是分业管理,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都是一体的,而不是分割的。在分业经营的情况下,日本、韩国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作为证券公司的资金供应者,可从货币市场吸取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同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头寸、贴现和抵押限额等条件的变化,中央银行可对证券市场的资金供应量进行调控,从而使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在更高层次上融合。
1.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模式
我国券商营运资金严重不足且融资渠道又过于狭窄的现实已经成为制约其经营创新和业务开拓的最大障碍。加入WTO后,国内证券业面对国际资本的冲击,若不改变目前的约束条件,融资不畅的现实势必将把国内券商逼上绝路。在海外,欧美国家走的是一条市场化证券经营机构融资融券的路子。相比较而言,我国作为资本经营主体的证券公司及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融人机制还远未形成,当前提出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设想,可以说既是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较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也是为应对激烈的国际资本竞争以解决券商运营资金巨大缺口的现实需要。我国在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过程中,可以适当借鉴韩国、日本和台湾的成功经验,并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规划。
(一)设立试点
这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较为成功的经验之一。在建立我国证券金融公司制度时,可暂先设立一家证券金融公司,待成熟后再成立两家,不宜多。这样既可以通过竞争提高运作效率,也可较好地控制放大的风险。设立地可选择上海、深圳、北京。从股东结构上看,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建立。设立的规模可随着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调整,新设的公司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0亿元。
(二)立法先行
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因此更应事先制定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明确各方的权限和职责。对证券金融公司监管的结构设计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作为商业银行的主管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作为中央证券监管机构,由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框架。
(三)正确定位
证券金融公司在建立健全融资融券制度的过程中扮演着过渡性的角色,它应是专营性的金融机构,是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等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措证券和资金,收取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并且该项业务也只能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做,具有垄断性。其职能定位在主要暂时性融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渠道,充当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等业务上的中介,并通过证券金融公司由政府部门(如人大财经委或中国人民银行)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通过信用交易的杠杆效应,从而达到既缓解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矛盾,又控制金融风险的目的。
(四)资格设限
设立证券金融公司,发起单位首先要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可以设立。证券金融公司的主管机关,日本为大藏省证券局,韩国为财政部证券期货交易委员会,台湾为财政部证券管理委员会。从股东结构上看,日本和台湾的证券金融公司的最大股东都是各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和交易所,这使证券金融公司具备了较高的信用水平和中立性,值得我国借鉴。未来我国的证券金融公司,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共同投资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的设定,直接影响到其资产规模、信用水平和运行质量。台湾要求证券金融公司的负债总额不能超过其资本净值的11.5倍,相当于最低资本金充足率8%;相比之下,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同一比率仅为2.5%,其资本金比率很低,且债务中几乎全部为短期债务,要求高效率的流动资金管理技能。考虑到金融机构的性质及本着稳健的原则,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金充足率设定在8%比较适宜。
(五)先资后券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
展不同阶段的实际情况及现行法律制度,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开展可考虑按先资后券步骤实施。即在证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规定只能向有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而不得进行融券,也不得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投资者可以委托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向证券融资公司融资,或由证券公司直接向投资者融资,但不得融券。运行一段时间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所有券商和投资者进行融资,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要严格评估和控制融资者的资信及抵押物。待我国的做空机制建立后,放开向券商和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券商也可以直接向投资者融券或受托向证券金融公司融券。
2.建立健全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风险控制机制
建立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虽然可以使投资者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获取较高的收益,但由于证券市场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证券市场新的风险。因此,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尤为重要,具体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一)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
融资融券的交易过程比较复杂,牵涉面也较广,因此美国、日本、台湾都对此作了非常细致和具体的规定。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育程度尚低、市场参与者自律性较差的现实情况,我国证券金融公司制度的监管体系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有关银行向证券金融公司提供资金的渠道、方式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理办法,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再根据以上两个方面的总体法规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金融公司组成的监管体系。
(二)融资融券资格的设定
证券金融公司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资金通道之一。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而与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转融通;台湾实行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并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只有约三分之一的证券公司有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其它的证券公司只能为客户办理资券转融通。借鉴日本、台湾的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可考虑允许那些资产质量良好、守法经营且近期无重大违规行为的综合类券商才有资格申请融资融券业务。
(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由于融资融
据统计,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超过600万,加上近两年沉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约有480万人,2009年需就业的大学生高达千万人。2008年开始的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大衰退,作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的美国实体经济疲软,直接造成我国的出口企业面临严峻形势,首当其冲的是金融、证券投资、国际贸易、房地产、汽车等行业。此时正值大学毕业生求职的重要时期,金融危机会给大学生就业造成多大的影响,还难以预测,但目前可以初步判断,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日益扩散,首先是跨国公司和外包公司业务萎缩,会减少用人数量及其冻结招聘;其次国内为国外产业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的制造业、出口型企业也会受到影响,而这些影响当然也会影响到下游的原材料和能源工业。而受影响较大的专业则是财经类专业,因为企业业务萎缩,首先减少的是财经类管理人员的需求,其次是技术人员的需求,再次是建筑、能源、机械、IT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从而造成:一是企业招聘人数下降带来的就业率下降;二是由于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就业人数较多导致薪资下降。据麦可思与腾讯教育频道共同策划推出的“2009大学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显示,截至2009年3月底,高职学生签约率为33%,签约薪资为1750元/月。怎样做好2009届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已成为社会和学校关注的焦点。笔者从所工作的大专院校出发,重点谈谈目前怎样做好高职的就业工作。
一、大力推进工学结合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工学结合的教育模式就是以职业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为目的,以市场需求为运作平台。工学结合可以给学生带来以下几方面的收益:(1)使学生将理论学习与实践经验相结合,从而加深对自己所学专业的认识;(2)使学生看到自己在学校中学习的理论与工作之间的联系,提高他们理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3)为学生提供通过参加实际工作来考查自己能力的机会,也为他们提供提高自己环境适应能力的机会。学生们亲临现场接受职业指导、经受职业训练,了解到与自己今后职业有关的各种信息,开阔了知识面,扩大了眼界;(4)使学生经受实际工作的锻炼,大大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自我判断能力,变得更加成熟;(5)有助于学生就业的选择,使他们有优先被雇主录取的机会。
我院电子电路设计与工艺专业从2006年开始工学结合的尝试,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4个批次学生的工学结合工作。工学结合使该专业的学生开拓了专业视野,突出体现在专业设备和最新工艺技术认识方面,并在就业过程中很受用人单位的青睐。现在我院除电子电路设计与工艺专业外,还有计算机控制技术、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表面组装技术等专业都相继开展了工学结合。工学结合虽给校方和学生带来了诸多益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校方在企业是否实行了无缝隙管理制度,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等问题,都值得我们作进一步的研究和规
范。
二、推行“订单式”培养机制
所谓“订单式”培养也叫“人才定做”,就是校企合作教学模式,根据企业的要求,有针对性地招生,设立独立的专业或班级,定做单位参与教学全过程,学生毕业后就进入该单位工作。我院目前有:(1)“宏图三胞”班,即在招生阶段根据企业的要求设置专业方向、课程和班级,单独进行招生;(2)“三和国际”班,即在学生二年级时,根据企业的需求,根据不同的比例在不同专业招收学生进入该班级,学生毕业实习时可以优先被企业录用并可获得企业的奖助学金。通过这样一种模式,不仅可以促进招生,而且对就业工作是一种推动。
三、以校友会为平台,大力拓展就业市场
校友都是学校精挑细选出来的,基本都是企业单位资深的经理人或者已是成功创业人士。我院针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学校就业工作的特点,适时成立校友办公室,积极联系校友,广泛收集就业信息。这些“老板校友”是学生们的楷模,也是学校的宝贵资源,充分利用这一“人脉”优势,可以开创毕业生就业的又一片新天地。
四、积极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以创业带动就业”是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的重要途径。为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传统就业观念,开展自主创业,“以创带就”,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目前已有一批高校毕业生积极适应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走上自主创业的道路,用信心和能力找到了就业门路,不但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而且实现了自我价值,还给别人提供了就业机会和岗位。
关键词:企业并购;所得税;纳税筹划;目标企业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引起了新一轮企业并购的热潮,2008年至今,国内并购重组迭起,不少企业选择收购海外品牌。2008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以及2009年5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都对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格局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如何做好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目标企业的选择是企业并购的起点,因此企业如何选择目标企业作为并购对象,是企业并购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对目标企业进行选择时,结合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降低并购成本,而且对企业并购的后续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从并购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所在地域选择、所处经营状况选择等方面对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进行探讨。
1企业并购与纳税筹划相关理论
企业并购(mergersandacquisitions)是兼并(Mergers)与收购(Acquisitions)的合称,在西方,两者惯于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andAcquisition,可缩写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企业并购通常指一家企业以现金、债券、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等通过各种手段来取得对另一家或几家独立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和全部或部分资产所有权的产权交易行为。
纳税筹划,即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预测和规划,使企业税负减轻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项税收法规逐步趋于完善。纳税人往往面临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方案税负轻重程度不同,而税收负担的轻重往往关系到纳税人实得利益的多寡。节税是激发并购产生的一个重要动因,而税收筹划又是企业并购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在并购决策中达到预期目标起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
2企业并购中对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研究
2.1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的纳税筹划根据目标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可以达到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垄断实力、形成规模效应的目标,但从税收角度看,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横向并购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的多少。纵向并购是指企业若选择与企业的供应厂商或客户等上下游企业合并,以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的目的。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另外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改变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并购企业若选择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混合合并。这种并购将视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的情况,对并购企业的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税种、纳税环节产生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重视行业优惠,实施条例对行业优惠的范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①明确了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和减半征收的具体范围。②明确了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③明确了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④明确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等[1]。所以,企业在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应充分重视行业优惠因素,在最大范围内选择并购这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例1:A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某品牌中药洗发水,现有机会合并从事中药种植的B企业或从事香料作物种植的C企业,假设两家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相当,平均每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均为600万元,A企业现有财力只能合并其中的一家,请问合并哪家更为合适?
分析:由题意,B、C两家企业的合并成本相当。且B、C两家企业均为A企业的上游企业,合并行为均属于纵向并购,可达到减少增值税纳税环节的目的。另外根据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中药材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及其它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若兼并B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150万元,若兼并C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50%=75万元。显然合并B企业更有利。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5]36号)的规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除外: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①安置原企业富余人员30%以上的;②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③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所以,根据以上法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出的企业,安置该企业的富余人员和接受资产,就可以享受到免除3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2目标企业所在地区选择的纳税筹划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决定了在并购不同地区相同性质和经营状况的目标企业时,可获得不同的收益。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相对淡化了地区性优惠,但突出了对西部大开发和民族自治地区的税收优惠。国家对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区的优惠政策有: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收人占企业总收人70%以上的,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等[2]。由于存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并购企业可选择在这些特殊地区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够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收益。
2.3目标企业经营状况选择的纳税筹划企业并购时如果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能承继目标企业经营的亏损,将目标企业经营中符合弥补年限的亏损合并到并购后的企业,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消,可以达到节约所得税的目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5月8日新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重新规定了新时期对于企业并购中相关亏损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处理。根据规定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特殊性税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免税政策。若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并且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①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②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③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④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3]
例2:长江(集团)股份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持续盈利,股价稳中有升,预计未来两年内盈利率将持续增加。2009年6月为了扩大经营,长江公司决定合并同行业的向东公司,合并后不改变向东公司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假设向东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均为1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向东公司有500万的亏损尚未弥补,其税前弥补期限为四年。长江公司管理层通过分析,决定全部用股权支付合并款项,并同时向向东公司股东约定合并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假设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4%)
0 引言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引起了新一轮企业并购的热潮,2008年至今,国内并购重组迭起,不少企业选择收购海外品牌。2008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以及2009年5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都对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格局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如何做好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目标企业的选择是企业并购的起点,因此企业如何选择目标企业作为并购对象,是企业并购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对目标企业进行选择时,结合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降低并购成本,而且对企业并购的后续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从并购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所在地域选择、所处经营状况选择等方面对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进行探讨。
1 企业并购与纳税筹划相关理论
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是兼并(mergers)与收购(acquisitions)的合称,在西方,两者惯于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 and acquisition,可缩写为“m&a” 在我国称为并购。企业并购通常指一家企业以现金、债券、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等通过各种手段来取得对另一家或几家独立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和全部或部分资产所有权的产权交易行为。
纳税筹划,即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预测和规划,使企业税负减轻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项税收法规逐步趋于完善。纳税人往往面临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方案税负轻重程度不同,而税收负担的轻重往往关系到纳税人实得利益的多寡。节税是激发并购产生的一个重要动因,而税收筹划又是企业并购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在并购决策中达到预期目标起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
2 企业并购中对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研究
2.1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的纳税筹划 根据目标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可以达到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垄断实力、形成规模效应的目标,但从税收角度看,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横向并购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的多少。纵向并购是指企业若选择与企业的供应厂商或客户等上下游企业合并,以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的目的。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另外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改变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并购企业若选择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混合合并。这种并购将视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的情况,对并购企业的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税种、纳税环节产生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重视行业优惠,实施条例对行业优惠的范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①明确了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和减半征收的具体范围。②明确了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③明确了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④明确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等[1]。所以,企业在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应充分重视行业优惠因素,在最大范围内选择并购这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例1:a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某品牌中药洗发水,现有机会合并从事中药种植的b企业或从事香料作物种植的c企业,假设两家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相当,平均每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均为600万元,a企业现有财力只能合并其中的一家,请问合并哪家更为合适?
分析:由题意,b、c两家企业的合并成本相当。且b、c两家企业均为a企业的上游企业,合并行为均属于纵向并购,可达到减少增值税纳税环节的目的。另外根据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中药材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及其它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若兼并b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150万元,若兼并c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50%=75万元。显然合并b企业更有利。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5]36号)的规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除外: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①安置原企业富余人员30%以上的;②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③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所以,根据以上法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出的企业,安置该企业的富余人员和接受资产,就可以享受到免除3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2目标企业所在地区选择的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决定了在并购不同地区相同性质和经营状况的目标企业时,可获得不同的收益。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相对淡化了地区性优惠,但突出了对西部大开发和民族自治地区的税收优惠。国家对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区的优惠政策有: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收人占企业总收人70%以上的,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等[2]。由于存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并购企业可选择在这些特殊地区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够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收益。
2.3目标企业经营状况选择的纳税筹划 企业并购时如果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能承继目标企业经营的亏损,将目标企业经营中符合弥补年限的亏损合并到并购后的企业,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消,可以达到节约所得税的目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5月8日新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重新规定了新时期对于企业并购中相关亏损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处理。根据规定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特殊性税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免税政策。若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并且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①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②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③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④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3]
例2:长江(集团)股份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持续盈利,股价稳中有升,预计未来两年内盈利率将持续增加。2009年6月为了扩大经营,长江公司决定合并同行业的向东公司,合并后不改变向东公司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假设向东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均为1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向东公司有500万的亏损尚未弥补,其税前弥补期限为四年。长江公司管理层通过分析,决定全部用股权支付合并款项,并同时向向东公司股东约定合并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假设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4%)
分析:长江公司的合并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根据《通知》规定,可由长江公司弥补的亏损限额为1000×4%=400万元,由此长江公司可节省所得税400×25%=100万元。对于向东公司的股东来说,由于长江公司发展势头良好,预计在12个月后出售股权不会造成损失,而且可以延缓纳税。
由以上分析可得:①企业并购中在符合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选择有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可能对企业较有利。②并购时应尽量符合特殊性并购的条件,因为特殊性并购在一定条件下意味着节税。③被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低直接关系到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总之,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是企业并购纳税筹划的重要方面。在并购中,企业应结合具体情况,对目标企业所在行业、所处地区以及经营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做出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以服务于并购中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一、企业财务管理的地位与作用
财务管理就是组织和处理财务时所发生的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是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多的被经营者所重视,财务管理的好坏甚至成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企业根据市场环境、经营需要和风险的承受能力,确定其筹资方向,决定资金结构和利润分配方案,这促使企业在财务管理观念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其主要表现在:
1、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的竞争和操作。由于财务管理是一个全面性的管理活动,它的作用必须经常贯穿于企业经营战略和经营方针的全过程,因而必然要经常研究企业环境、政府政策和市场营销策略,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使财务工作由被动转向主动。
2、金融市场的多元化使企业的筹资形成了多层次和多元化的渠道,为了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在保证商业信用的前提下,财务部门必须研究合理的筹资组合和最佳的资本结构,增加资金效益,优化资源配置。
3、财务管理受到资金时间价值、投资风险报酬和通货膨胀的影响,在筹资、投资活动中,须根据市场和风险的承受能力,按报酬和风险平衡原则作出财务决策,组织资金的合理有效地投放与运用,使财务工作成为提高企业创利的有效动力。
4、世界经济一体化使企业既受各国政治、经济、法律的影响,又面临国际上汇率、利率、风险和政策变动等各种因素影响,从而使理财环境更趋于复杂化,财务理论和计算技术更趋于现代化。
现代企业管理应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切实做到少投入、多产出。财务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体现了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这一根本目的,有核算、监督、调节和参与企业管理与经营决策的职能。财务部门利用经济杠杆调节生产经营行为,通过预算和核算,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在全球经济形势不明朗的今天,强化并把财务管理推向企业管理的中心,也是企业生存发展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所决定的。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基本任务
财务管理目标是依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而定的,要求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有效成果大于生产经营的消耗,尽可能少的占用和消费企业资产,生产更多更好的商品,获取更大的利润。
企业财务管理是以企业财务活动为对象,对企业资金实行决策、预算和控制,其任务是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和成本费用管理。财务管理按造资金运动的客观规律,对企业资金流动所引起的财务关系变动进行有效管理,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财务决策行为。
1、筹资管理
企业筹资包括权益性筹资和负债性筹资。企业筹资的基本要求是依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要求,按经济核算的原则筹资,在金额上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成本,降低财务风险,增加筹资效益,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2、投资管理
投资包括固定资产、证券投资,要按严密的内部管理程序进行论证投资可能性和合理性。权衡收益和风险,充分预测和决策,降低风险,提高收益。在投资决策时应考虑投资的对象、周期、报酬和风险,争取选择风险小、收益大的投资方案。
3、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分配管理要求做好销售预策,开发市场,扩大销路,力保货款回笼;做好利润预算及利润分配计划,实现既定的利润目标,合理分配利润,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会影响企业长期利益和股东收益,既要通过减少成本、降低风险,扩大企业资本积累,利用盈余进行投资,又要考虑股东的利益,发放股利,以调动股东积极性。
4、成本费用管理
成本费用反映企业经营过程的资金消费,有效降低成本,有利于节约资金增加收益扩大利润。集财务、生产和技术管理综合性管理工作的成本费用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部分,主要包括成本费用的计划、目标和控制管理。
式,并回答了现场听众的提问。在回答有关“现阶段改革的特征”的提问时,温总理指出:“中国的改革是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变革,中国现阶段改革的主要特征是:在经济体制上,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封闭、半封闭经济转变为开放经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在政治体制上,扩大民主,完善法制,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这两方面的改革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今后,当历史学家回顾这段历史时,他们会说,现阶段的改革是中国这个老而又新的国家,在改革的道路上迈出的关键一步。‘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改革将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改革决定中国的前途和命运”。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总结今年以来的改革进展,分析当前改革形势,研究下半年和明年改革工作。9月5~6日,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部分省、区、市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南方)。来自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主管改革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改革处处长参加了会议。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司长孔泾源同志作了讲话。讲话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总结了今年以来的改革进展、分析了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布置了今年下半年和明年的改革工作。与会代表交流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200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和“2007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重点就当前发展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如何做好当前和“十一五”时期的改革工作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取得积极进展
在加快金融改革与创新方面:
一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去年底,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正式设立。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开展了投资项目筛选等工作。今年国家发改委批准天津市发行30亿元企业债券,城投集团公司通过企业债券发行,筹资12亿元。
二是进行综合经营试点。在调研的基础上,正抓紧组建泰达国际投资控股公司。
三是整合设立金融机构。设立了天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天津港财务公司,并开展业务。研究拟定了渤海证券公司等企业重组方案。
四是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家外汇改革试点,制定了14条改革实施细则。个人外汇投资香港资本市场试点已经启动,拓展了个人外汇投资渠道。
五是进一步改善金融环境。出台了《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来津投资。天津市已与人民银行签署“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备忘录”,将滨海新区作为征信体系建设的试点区域。组建国际金融仲裁中心,正在抓紧研究上报方案,尽快开展筹建工作。
在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东疆保税港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取得新进展。制定了到2010年东疆保税港区发展改革规划。探索建立快速通关监管查验体制,拟定了东疆保税港区联合监管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和通关各环节监管模式方案,在保税港区实行信息化、封闭化、集约化管理,实现“一线”货物无纸通关、卡口“一站式”放行、区内货物“自由”流动。
二是加快服务外包基地建设。成立了全市服务外包工作办公室,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服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首批建设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服务外包示范区工作已经展开。
三是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为进一步推进东北亚经济合作,在举办东亚经济交流推进机构第二届会议并签署《天津宣言》的基础上,天津市正在积极向商务部申请举办东北亚经济论坛活动。
四是申请举办“亚洲协会年会”活动。目前已初步确定该活动将于明年在天津市举行。在制度改革方面,陆续出台了全市开发区产业布局指导性意见和利用外资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和水平。此外,天津市还进行了外贸进出口“三单合一”改革,取消外汇核销单。
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完成滨海高新区建设总体思路研究和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目前3.6平方公里起步区已开始建设。
二是充分用好滨海高新区的政策,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为此,进一步修订了《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落实好各项政策,上半年通过认定的企业有666家。
三是增强国内外科技资源聚集。为此,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华能集团、深圳中兴通讯等,共同建设研发机构和高科技产品生产基地。建立了中意合作的中医药联合实验室,与德国福兰霍夫研究院合作建设的研发机构也正在进行。
四是推动民营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签署了博乐(中国)生命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协议,基金采取非法人制,总额4亿元人民币。在开发区设立了天津滨海天使创业投资基金,资本总规模1亿元人民币,首期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天保成长创业投资基金进入签订投资协议阶段,基金资本总额1亿元人民币。
五是促进技术平台建设。组织编写了药物分析测试中心、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临床中心实验室和Ι期临床研究平台、工业发酵中试及生产试验平台、生物医学数据处理与信息服务中心等首批5个技术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的体制机制设计,工作机构组建并运转。
六是召开全球生物经济大会。探讨国内外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相关战略、政策、生物技术产业投资、融资、产品市场准入、生物产品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做法,开展生物技术产业技术贸易、交流意向洽谈。
七是实施人才和知识产权战略。天津市与国家信息产业部签署了部市《共同发展协议》,加快滨海新区信息产业发展。还与北京、上海、重庆、长春、深圳、杭州、西安、武汉等19个城市达成知识产权协作共识,共同加强专利联合行政执法协作,以及专利信息服务基础信息化应用系统开发建设的合作。
在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一是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采取农民宅基地换房,推进新农村建设,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目前,两批村镇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是建立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制定了天津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规定,明确了申请协调裁决的权利、程序和期限,使处理征地安置标准争议协调工作制度化。
三是启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完成了全市13个乡镇、963宗、646平方公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积累了经验。
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
近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手研究建立了有利于强化统一领导,理顺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满生机与活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国务院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9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会议认为,2001年10月以来,国务院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806项,为合理界定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中的职能,更有效地发挥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奠定了良好基础。会议决定,在此基础上,再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28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8项。取消和调整这些审批项目,有利于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管理创新。会议指出,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行政审批事项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改变。但行政审批领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重审批轻监管”、“以批代管”的现象依然存在。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不断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设法治政府。
四、国有经济改革
《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9月8日,国务院该《意见》,决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意见》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对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集中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意见》就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审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职责分工、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组织实施等问题,提出具体意见。其中,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从2008年开始实施,各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试行时间、范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决定。
五、金融体制改革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9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作为专门从事外汇资金投资业务的国有投资公司,其成立是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标志性事件。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000亿美元。
进一步促进公司债券发展。9月27日,为改善我国融资结构,促进债券市场协调发展,推动公司债券发展,人民银行专门公告,明确了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交易流通和登记托管等有关事宜。
QDII投资额度突破300亿美元。外汇管理局近日公告,已于9月26日核准华夏基金增加境外证券投资额度25亿美元,同时批准嘉实基金经营外汇业务并核准其境外证券投资额度50亿美元。至此,境内机构获得的QDII投资额度,已经超过300亿美元。
六、建设“两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创新
开展生态补偿试点。为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意见》明确了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对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生态补偿机制,提出具体意见。
七、卫生体制改革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卫生部、财政部、中医药管理局下发《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医疗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率和农民受益水平,推进新农合医疗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合作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起付线、封顶线、补偿比例和补偿范围,省(区、市)内各县(市、区)之间的补偿水平差异不宜过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和筹资水平相当的地区,补偿水平应相对统一。《指导意见》强调,当年筹集的合作医疗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15%。实行大病统筹加门诊家庭账户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和风险基金。实行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住院统筹、门诊统筹和风险基金。实行大病统筹的地区,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用于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合作医疗基金不宜再单独设立其他基金。
八、涉外(对台)经济体制改革
《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出台。9月3日,海关总署出台该《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除特殊规定之外,对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予以保税。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应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向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企业转让、转移货物的,双方企业应当及时向海关报送转让、转移货物的品名、数量、金额等电子数据信息。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9月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的通知》,决定将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的管理措施。《通知》明确,对台小额贸易由大陆沿海地区指定口岸经核准的对台小额贸易公司与台湾地区公司或居民间进行。试点口岸对台小额贸易公司经营权,由福建、浙江、广东三省及三省内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向所在地海关等联检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试点口岸进出的对台小额贸易台湾船舶,放开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限制。试点口岸进出口的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进出口属于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等管理的货物,海关凭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相关证件征税验放。试点口岸分两批:第一批,浙江舟山普陀沈家门、宁波象山石浦、福建福州马尾、泉州南安石井港、广东惠州港。第二批,福建福清南青屿、长乐松下、东山铜陵、晋江深沪、厦门大嶝、湛江长桥。
九、其他领域改革
新《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2003年6月8日颁布实施的原《条例》。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新《条例》明确,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改革运动员聘用体制。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将运动员管理纳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将运动员保障纳入社会基本保障体系,坚持运动员聘用工作统一规范、分级管理。该《办法》从2007年9月开始实施。
强化环境监测管理。环保总局颁布实施了《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强化环境监测管理,推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办法》共23条,分别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规定了环境保护部门和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分工、标准规范的制定、环境信息、环境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环境监测网的建设原则和管理主体、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求、企业的环境监测责任和义务、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等。
十、地方改革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福建省近日完成对60个省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经过全面清
理,共公布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008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592项,非许可审批项目416项。据了解,该省自2000年以来,已累计取消、调整或下放了1100多项省级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