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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分包施工已经普遍存在并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为国家建设和民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工程分包施工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工程分包在法律法规层面没有更为详尽的规定,在实际施工操作过程中,容易引起分包各方的法律纠纷,而且这种纠纷也常常因为没有统一的规定,解决起来当对困难,结果就会造成工程分包结算无法正常进行。
本文将从工程分包的不同角度,通过审计独立客观的审查活动,真实评价工程分包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以及分包结算控制效果是否合理展开论述。
1.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目的
开展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审查工程分包管理的各个环节,查找其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从而帮助工程分包单位总结经验,提高工程分包管理水平,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通过审计,从经济监督的角度,真实而客观地反映工程分包结算管理执行情况。
2.工程分包结算审计内容与关注重点
工程分包施工内容丰富,这在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79号)第二条规定中可以了解。但工程分包形式只有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两种,审计工作可以从这两种分包形式展开。审计内容不能只局限于分包结算审查,同时需要审查工程分包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市场准入许可;招(投)标程序;合同签订;工程分包机构设置;分包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管理文件;材料、设备管理;现场变更签证;分包施工资料;财务挂账及付款情况等。这些与工程结算息息相关的不同方面,构成了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内容,当然,具体实施审计过程中,受人力、物力、时间等的限制,审计工作需要突出关注重点。
2.1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分包是否合规合法,取决于工程分包招投标过程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许多违规工程分包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发包方不严格执行规定造成的。
审计对工程分包招投(议)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查,需要不断拓宽视角,深入细化审查内容:招标是否经过授权,投标单位是否办理相关市场准入手续,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投标人条件、评标方法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评标过程是否合规,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组织招标;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合同约定的结算和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工期目标及双方权利义务等条款是否清晰、明确;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否存在事后合同,是否存在签订补充合同规避招标的情况;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过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违约后有无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2.2工程设备与材料管理
劳务分包一般不存在,它主要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对于工程设备、材料的管理。发包方、分包方对于这种管理如果不到位,容易出现工程设备、材料丢失或过度浪费,往往直接抵消分包施工费用,造成工程分包方财务亏损,发方包管理被动。
审计工作需要审查发包方与分包方设备、材料领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领用、登记手续是否完备,料单是否齐全;分包方自购料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指导价中未包含的自购料是否及时报上级部门进行批价并按程序组织采购;工程分包结算中发方包是否按分包方实际领用设备、材料抵扣其分包施工费;发方包设备租赁是否执行相关规定等。
需要特别注意审查发包方的概预算管理部、物资供应站、财务科、现场施工项目部等各方所持领用设备、材料清单是否完整一致,避免出现分包结算费用未扣、少扣或者多扣设备、材料费的情况。
2.3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分包的实际情况,发包方应该就工程分包制订专门的分包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制度,严格工程分包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管理,这里所指不是建设方、监理方对总承包方与分包方的管理与控制,而是指总承包方作为发包方,它对分包方在工程质量、安全与进度上的管理与控制。实际上,目前很多工程项目均缺少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管理与控制措施,总承包方常把建设方、监理方的管理与控制,等同于它对分包方的管理与控制,这种做法欠妥。工程分包在质量、安全与进度上的管理与控制,既有建设方、监理方对总承包方、分包方层面的,又有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二者相辅相承,不能混淆。对于工程分包结算审计,要侧重关注总承包方对分包方层面的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和管理。
审计审查主要方面有:是否成立专门机构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施工单位、材料机具进场、关键工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出现不合格项等质量问题是否按要求返修;是否制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应急制度;是否定期检查分包方进度控制情况,出现进度拖延情况是否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有无按合同条款进行处罚等。
2.4分包结算管理
分包结算作为审计核心内容,其审查质量直接决定了工程分包结算审计的效果。工程分包结算审计也与一般的工程造价审计,存在不同。一般工程造价审计,关注的是整个工程的造价;工程分包结算审计,关注的重点则是整个工程的分包结算,以及与它相关的其它方面。审计过程中,区别二者的不同,随时调整审查内容。
审计在工程分包结算审查过程中需要侧重的方面有:分包结算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分包结算是否执行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分包结算中工程量计量、定额子目套用、材料价格及取费等是否合理;分包方上报的资料是否及时、完整、准确,重大变更是否按程序进行,相关记录是否齐全;分包工程结算金额是否超出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的结算金额,并分析超出原因等。
2.5财务挂帐与付款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分包进度,进而会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工期,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起劳资或者法律纠纷。在审计过程中,对财务挂帐与付款情况的审查自然相当严格。需要审核对外分包工程款项是否按工程项目列帐,挂帐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支付进度款是否有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形象进度是否符合工程实际;支付结算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手续是否完备,甲供料是否按规定在结算时全部扣回,有无存在超付款情况;质量保证金是否按规定预留,质保期满、质保金支付手续是否齐全等。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系统的基本建设投资不断增加。为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控制工程造价,教育部文件要求高校审计部门加强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未经过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财务部门不予支付工程尾款。因此,许多高校在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的专用条款中,明确写明“该工程的结算价款以学校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为准,财务部门以此为依据支付工程款。”这就意味着,学校审计部门乃至其委托的具有造价资质中介机构参与到了由学校基建处为管理主体的建设工程相关管理中,那么,基建处在这种管理模式中充当什么角色,具有什么职责?配合审计工作把控的重点是什么?
一、基建处在工程结算审核中缺位或不到位,导致结算审计工作战线漫长,效率低下、质量不高
通常,基建处是高校负责校舍扩建、基础设施改造的主责部门。目前,大多高校基建处采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的项目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即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从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合同管理到造价控制进行综合管理。而结算审核是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管理中一个重要环节,更是项目管理负责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但许多基建处管理人员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结算审计是审计部门的工作,不是基建处负责的内容。认识决定行动,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必然使得基建人员管理不到位或缺位,导致总包单位递交的结算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出现问题。
(一)结算书内容不全面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由总包单位牵头,分包单位和相关参建单位共同参与工程结算,最终由总包单位编制一套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结算书应该包含建设项目所有的建设内容。如果总包单位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或没有相应的授权,总包单位会按照自己的理解只完成自己承包范围的工程结算。对于有专业分包部分的结算不予理睬,或者是总包一份结算书,分包一份结算书,总包没能及时将分包结算整合进项目的总体造价中。这样一份工程结算书递交到审计部门,待审计初审不过关再退回,再要求总包单位改进或者重新编制,如果依旧没有基建管理负责人统筹,确定结算范围和内容,单凭总包一方的力量,很难把结算编制工作做好。
(二)工程变更等资料不够真实、全面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是编制、审定工程结算的重要支撑依据,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应该有严格的变更审批程序。工程变更文件应该有标准的格式文本。实际工作中,基建管理人员忙于协调项目进度等事情,对工程变更停留于讨论或在施工现场决定后,立刻执行,没有及时完善相应的审批手续,结算时才发现有的变更单,只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署,建设单位没有签署。为什么建设单位没签署,要几方人员共同回忆确定。如果主要负责人或经办人发生变动,变更事件无从回忆,容易演变成扯皮事件。另外,基建管理人员不重视变更资料的保存和保管,出现丢失。结算时,审计人员只能审核施工单位手中的变更材料。在这种主动权完全掌握在施工单位手里的情况下,算的只有是良心账啦。
(三)竣工图编制不规范
针对竣工图编制格式和精细度,专门有一套建设标准。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受利益最大化的意识驱动往往对施工图只稍加修改,或者仅编制增加工程量部分的图纸,对减少工程量部分不予标注。如果监理单位未能将图纸与现场实际核对,草草签字,建设单位重视程度不够,不认真审核,只扮演搬运工的角色,就会造成竣工图与现场实际不符被审计审核后再返工的现象。
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以积极的姿态协调参建单位,配合审计部门高质量完成结算审计
高校的建设工程由基建处负责项目管理,审计部门对建设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这种管理模式从本质上讲是加强投资控制,保证建设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率,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也是防范高校基建领域发生腐败和的内控手段。从实践看,结算审计所涉及的工作内容,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造价控制中的结算审核,没有很大区别。但其效力远比结算审核大,因为它上升到了审计的高度。所以,基建部门要把控好以下工作重点,以积极的姿态全力配合审计部门做好结算审计。
(一)明确职责,规范竣工结算工作流程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基建处应该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开展竣工结算编制工作。为保证竣工结算全面、真实、准确,避免随意性,基建处应委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明确其职责。最好是项目负责人担当,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全面了解项目情况,二是具备协调各方关系、推进结算编制工作的能力。除明确专人负责外,基建处还要规范工作流程,具体包括:纳入结算的工程范围、具体要求、工作计划、负责人等。工作计划非常重要,结算编制工作计划中要特别明确总的完成时间以及重要节点工作完成时间和责任人,以便随时检查落实情况。以计划为抓手推进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做好结算初步审核
按照结算工作流程,通常由总包单位依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各分包结算书编制出工程结算报告。这份初始的结算报告不能由基建处管理人员转手递交给审计部门,而是要由基建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工作主要是两项,其一是初步审核结算包含的内容是否全面,其二是初步审核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果基建处中有专职的造价管理人员,这个人不管是否在这个项目小组中,一定要参加。造价人员可以从计价组成的角度,初步核查是否存在漏项或计价严重失实。通过初审且总包单位已经作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后,基建处负责人审定,形成正式完整的工程结算书,由基建处报送审计部门。
(三)认真配合审计部门工作
目前,许多高校审计部门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开展此项工作。社会专业机构技术力量强,业务数量多,大都希望在比较短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这种思路对学校来说也是好事情,但给基建处的配合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基建处要派专人、以积极的姿态全力配合,及时按照审计要求完善、补充各项结算资料。最好每周召开一次协调会,处理审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的争议问题,对每一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形成会议纪要。未能及时拍板的,约定一定的时间内答复和确定。配合审计的同时,基建管理人员的协调能力也会得到锻炼和提高。
(四)加强施工过程管理
建设项目开工前签订的合同、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暂估价材料设备认价、工程量确认等文件是编制和审计工程结算的重要支撑材料和依据。上述过程文件签订是否规范、是否严格执行直接影响结算审计工作的难度和质量。所以,基建处要采取如下措施,做好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各项管理工作。
(1)规范工程变更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要把握好两方面:一是严格规范工程变更流程,尤其是涉及资金增加的变更,更要履行一定的工作程序。如要经过专家和相关参加单位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施工单位编制预算或估算价、相关材料齐全后,经过基建处或学校领导层决策,才能签订工程变更。二是每一份变更单,都要有相对应的一份预算,基建处留存一套完整的变更单及预算资料。所有的变更单要按照专业分类编号整理,专人保管或者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10-227-02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高等教育的发展速度也是有目共睹。各大高校纷纷扩大招生规模,使得高校原有的陈旧的基础设施、教学科研设施等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各高校近些年来对基础设施、教学科研设施的改造和扩建工程持续投资与建设,以适应与承载校园规模的扩大。而每一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结算工作也以前所未有的强度扑面而来。为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控制工程造价,教育部多次相关文件,要求高校审计部门加强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未经结算审计的建设工程,不予支付工程尾款。那么,高校的审计部门和基建部门与施工单位之间在进行结算审计过程中,结算审计资料的完备程度、各自的立场角度、审核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沟通能力等因素直接影响着结算审计的难度、速度与质量。本文单就结算审计的第一步即对资料的审核重点加以梳理与分析,探讨如何解决这些难点并提出完善的措施与意见。
一、报送结算审计的资料不全面,漏补现象多
竣工结算,指在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洽商变更与签证等所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是项目或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最终总结,应确保结算范围、内容及计价标准与合同范围相一致;竣工图纸所示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相一致,并进行精准计算;完成的工程和服务、供应的物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通过验收。没有完全齐全的资料所作的结算是不完善的结算,而没有完整齐全的资料所进行的审核就会得出不准确的结论,达不到审核所要达到的目的。
审计部门对于工程报送审计都有一份详细的资料清单提供给基建部门,要求提交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变更设计通知书、监理签证资料、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合同及各种材料单价的签证等,在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之前,会对其进行整理、归集和分析,并进行详细的了解。但在实际结算报送审计的资料中,经常遇到如下重点问题障碍影响审计的工作?_展。
(一)结算书内容不完整
高校内修缮工程较多,规模小造价低专业单一的工程,总包单位的结算书内容能够涵盖其所施工的全部,但大型的修缮工程以及高校内新建或扩建工程,由于规模大造价高且专业工程多样化,总包单位编制的结算书往往差强人意,不能反映实际的工程建设内容,特别是涉及专业分包工程经常漏项未报。甚至结算书有多本,总包一本,各专业分包多本,没有整合出一套完整的结算书。
(二)工程合同签署不严谨、条款界面不清或前后矛盾
高校内大型新建、扩建或改造项目的合同,以及小型修缮工程合同多采用建设工程合同范本,根据项目的特点甲方可在“专用条款”中提出特别要求。在合同资料的审核中发现诸如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条款不一致、总包与分包或分包间施工界面不清、前面总价合同后面单价合同或以审计结果为准、没有合同签署日期等不规范现象,特别是一些实质性条款,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综合单价调整、暂列项暂估价的确认办法等在“专用条款”中没有描述清楚,都会导致竣工结算时需重复计算落实的工作量大,争议项多,审核与被审核双方博弈时间拉长。
(三)洽商记录单与签证单内容不详实或短缺
高校内扩建、改造、修缮项目由于时间限制只能在暑假期间施工,时间紧任务重,先干再说的现象普遍,很少有项目不发生洽商变更的。结算报送的洽商记录单只有施工单位一方签署,设计、监理、建设方签署不齐全,结算时互相说不清楚。签证单内容不清晰,有的只写内容没有工程量,有的有工程量但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签意见仅签名、只签结果不记录施工过程状况、甚至直接签价格无法核量等情况,易引起双方在结算时因为各自理解不同而产生扯皮。
(四)竣工图编制不规范
高校基建工程的竣工图编制责任者均是施工单位进行编制。竣工图编制的不及时、不规范问题凸显。签字不工整写“草书”,编制单位不是单位全称,而是“简称”。竣工图缺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确认的现象普遍。甚至于一些修缮工程竣工图以白图或手绘示意。
(五)竣工验收单滞后
通常大型的建设工程送审资料中“竣工验收单”的签署与时间与合同上约束的时间基本吻合,即使是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竣工验收的时间也是符合建设程序的规定,只有小型的修缮工程、改造工程,时间短,工程干完就完了,缺少正式的竣工验收程序和资料归集,在送审时因为审计处的资料要求必须有“竣工验收单”,只好补。开竣工的时间要么未填,要么填的时间随意,和实际不吻合,使得一个项目的开竣工时间有多个版本。
二、审计完善资料措施,提高审计效率
一套完整的结算审计资料,是保证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高校审计人员对于在审核初始资料时发现的诸多问题,应从内部制度建设和外部咨询配合两方面着手抓起,专人负责督促对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特别是目前教育系统推广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将审计的触角伸至项目资金所系的每一个细节,这也就为审计人员对项目资料从生成到完整完善都可把控得到,只有将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这个基础做扎实了,后续的结算审计工作才能高效,才能顺风顺水。
(一)审计内部对结算资料的管理要求要实用、可操作性强
在新的教育形势下,高校审计部门正日益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对于高校内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修缮工程的结算审计均有相应的审计管理办法,特别是对于结算资料的交接均有一定的交接清单与资料登记表。但对于这些资料交接清单与资料登记表中各项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以及资料的深度,送审方如果专业能力不足则不一定完全理解。这就需要审计人员要本着为学校负责、为工程真实造价负责、与基建方利益一致的原则,有义务有责任向基建方及时宣讲,将对于需提交的每一项结算资料的要求格式一一讲述清楚,强调其实用性、可操作性更强,使得基建方每个项目负责人都明了一个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的各类资料,哪些需要收集、哪些怎样签署完整、哪些要盖章到位都做到心中有数。只有这样,才能让审计与被审计双方管理人员从思想上重视资料管理的重要性,从执行上有据可依。
(二)审计关口前移,强化咨询与服务意识
高校工程预算计划管理是目前教育系统推行的一种资金管理模式。作为一名高校审计人员,应了解学校每年度工程的建设与修缮规模内容、招投标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等,提前介入服务,将审计关口前移,并作出相对应的审计工作计划表,标注项目竣工结算提交审计的时间节点,增强审计咨询与服务意识,在竣工节点时或之前适当提醒在有限的时间内准备好完整的结算书及相关资料。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对工程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实时性进行监督和指导
(一)合同签署应规范和严谨
审计人员审查合同应在合同正式签署之前,包括甲方与乙方签定的承发包施工合同、?甲方确认的乙方与第三方签定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合同协议书等,对发现的每一条问题,都要提出审计建议,并监督一一更正,特别是一些实质性条款,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综合单价调整、暂列项暂估价的确认办法等在“专用条款”中都要描述清楚,总包与分包以及各分包间的界面更要分清楚,不留死角。合同执行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密切关注合同执行情况,需要变更或补充某些合同条款的,要及时建议甲方签署补充协议。
(二)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应完整
高校基建工程项目的特点之一就是投资紧张,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问题,甲乙双方在变更金额上在短时间内很难达成一致,但双方着眼于达成进度目标,只好积压到竣工结算时再处理。或者对工程变更先斩后奏,不及时申报变更内容也是积压到竣工结算再补资料。跟踪审计人员就要积极配合甲方,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完善工程变更资料和现场签证的完整,包括有施工单位设计人员、监理人员的签名以及单位盖章,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审核每一份变更所附的预算,为甲方实时签署变更提供支撑依据。
(三)核查工程资料的归集与整理,完善签收程序
全过程跟踪审计在结算审计前最理想的成果就是监督甲乙双方形成一套完整合乎规范的项目资料。审计人员接收结算资料时仍要认真核查,并严格执行签字签收手续。递交的结算资料一般以复印件为原则,如果提交的是原件,一定要标注是原件。履行资料签收手续的目的,一是能够证明结算资料已经在某个时间点送达,二是能够证明报送的结算金额及结算资料的内容、种类、份数、原件还是复印件等。
为了促进建筑工程的项目投资控制系统的优化,我们要进行其建筑工程造价环节的优化,确保其建筑工程造价系统的优化,确保其实际工作的稳定开展,确保其综介运行效益的提升,以满足审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1、建筑工程跟踪审计的作用
工程造价控制的项目启动前控制表现在对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控制、投资决策控制;进行时控制则表现在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施工监督控制;竣工后控制则表现在竣工后项目结算控制。覆盖了项目从决策到竣工的全局,其优越性是使整个项目过程都受到监控,避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因缺少监督产生的问题。
在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是否涉及建设项目全过程。在建设前期决策阶段存在相关手续文件是否未进行审批。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存在是否未按设计规范要求设计,设计方案不周全、不细致等问题,是否会直接导致在施工阶段存在很多设计变更,延长建设时间的隐患,而增加建设成本。在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存在借用资质承揽工程、不按合同规定配备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中是否存在不按规范操作、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导致工程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在竣工结算过程中,项目因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导致无法开展竣工决算审计的事项等。以上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全过程跟踪审计才能及时发现,进而及时提出审计意见,以便各方进行整改。
2、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全过程跟住审计的内答
2.1、事前跟踪审计内容
跟踪审计在事前控制中要发挥应有作用,需要及时将相关审计工作落实到位。事前跟踪审计卞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要齐全。包括项目建议书、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和施工许可、环保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消防批准等。2)要审查招投标程序和相关结果的合法性。3)要对建设项目的合同及相关条款进行审计,要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保持一致性。
2.2、事中跟踪审计内容
事中审计监督内容主要包括:1)对施工力一履行合同隋况进行检查要核查相关单位履行合同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要对变更、增补或者终止合同情况进行检查。2)要对概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概算是成木控制的重要指标,施工方如果超出概算购置资产,或者其他挤占虚列工程成木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审计监管要对此进行有效控制。3)要对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检查。4)要对设备材料价格进行有效审核控制。建设用设备材料的购进,其价格的真实性、适中睦,要进行核实。对设备和材料不能正常使用的,要进行针对性分析,明确责任关系。5)建设单位要有完善的
内控制度,管理要规范利学,人员配置要合理,工作要有实效性。像工程签证、验收、材料价格控制、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各个控制环节都要正常运转,确保建设资合法使用。
2.3、事后跟踪审计内容
工程浩价事后梓制内容主要包括:1)要对工程量进行核查。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用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人员要对施工单位旱报的工程量进行重点审查,对那些多计入的工程量要坚决清理。2)要对设备和材料价格进行审查。建设用设备和材料单价是不是合理,不能只看发票,要防止施工单位以劣充好,蓄意抬高材料价格。3)对隐蔽工程记录和设计变更的相关材料进行真伪核查。隐蔽工程需要现场签证,事后补签证或者虚假记录都是审计的审点。
3、工程造价中跟踪审计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审计人员角色定位不清晰,审计深度难以把握
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是进行监督、咨询和建议,从而使得项目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得到相应的改善,进一步的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相关的审计人员提前介入工程项目中。作为第三者(区别于建设管理方、项目施工的审计监督方)全程参与建设项目的关键环节和全过程,但是不会实际参与羡慕管理、施工和监理工作,只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发现问题需要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不能直接干涉建设项目工作,同时需要向上级反映。
3.2、工程造价跟踪审计中对于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是非常高的,工程造价审计与财务审计存在着很大的区别。工程造价审计必须是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他们需要熟练的掌握工程经济和技术;财务审计基本上是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为主。在建设项目审计中,两者之间的工作是相互配合的,从而才能使得使建设项目审计不留死角,审计过程中不会出现问题。
3.3、相关配套法律规范、行业规定尚不完善
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一种新的的审计方式,审计人员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和责任,所以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标准对其进行约束是非常有必要的。到目前为止,虽然已经有相关的关于审计机关对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授权涵盖建设全过程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规定还不是很完善。对于跟踪审计法定内容等要件都没有明确的进行规定。所以造成了中介机构的不同人员对于跟踪审计的认识存在很大的差异,当中介机构犯了错误,但是也没有国家规定进行责任界定,从而使得中介机构不是很重视跟踪审计的服务和质量,使跟踪审计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4、解决对策
4.1、协调好跟踪审计与其他专业监督的关系
在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时,需要国家的审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审计部分进行完美的配合,同时建设单位还需要聘请专业的社会审计、财务监理、工程监理等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国家审计部门与这些专业监督单位或机构之间需要相互配合,需要审计部门对专业监督单位进行再监督的工作,主要是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同时,在对这些专业监督单位的工作进行评估之后,可以合理的利用他们的工作成果。
4.2、加强跟踪审计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技能
进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时候,其涉及的范围也是非常的广泛,在跟踪审计过程中需要我们的审计人员审核招标文件,主要是对文件中的综合单价、措施费、检验检测费审核。细化到综合单价中的人材机、管理和利润,以及子目的套用和材料的合理情况。所以需要审计人员要有造价审核及编制能力,同时专业知识必须过硬,对于国家的招投标和造价政策要时时掌握。对于这种情况,就需要定期的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在项目上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同时还要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运用的水平。
4.3、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