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3 09: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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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西方各国的工业化所经历的时间和发展程度不同,以及商业银行产生的发展所处的宏观体制和微观运行基础的差异,在业务范围和特点上存在两种银行制度的区别、融合和置换。
1.分离银行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相分离,商业银行不得兼营证券业务,其主要集中于自偿性贷款。自偿性贷款以真实票据为担保,同商业行为、企业产销活动相结合,期限较短、流动性较高,商业银行可以实现其安全性的要求,并能获取一定利润。英国是实行分离银行制度的代表,英格兰银行对金融体系严格管理,未经批准,银行不得办理存款业务。英国的存款银行以吸收短期存款为主要业务,六大清算银行的英镑存款中,几乎70%以上是活期存款。英国存款银行的资产业务则主要集中于自偿性贷款。
2.全能银行制度,亦称综合银行制度。德国是实行全能银行制度的典型代表。德国的银行可以提供全面的银行和金融,包括存款、贷款、证券投资,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支付交易结算和经营进出口业务及外汇买卖等等,而且上述服务几乎能以任意一种货币形式提供给国内外客户或项目。全能银行在为私人存款者提供全面投资选择范围的同时,还要满足公共机构投资等的要求。它的融资范围从传统的营业资金贷款到私人债券或国际债券的发行,服务面向社会所有行业、个人及公共部门。德国这种全能银行制度的产生是有一定历史原因的。因为德国的工业化开始较迟于英国,资本市场也较英、美落后,所以工商业不仅在短期资金上,而且在长期资金方面都高度依赖银行,银行与企业之间一开始就建立了密切联系,并在业务范围上采取多样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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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介绍的商业银行的两种类型孰优孰劣,在30年代初银行危机过后,曾引起过广泛的争议。一方面,有人认为,英国的银行制度过于注重短期资金融通,忽视长期工业因定投资需求,可能是经济发展呆滞的一个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有些人则认为,由于实行全能银行制度,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过广,因此在管理方面,在资本及流动性方面都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将增加银行的风险;同时,商业银行直接投资企业,并有权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和行使投票权,也引起外界对银行势力过分膨胀和违反公益的批评。
无论分离银行制度和全能银行制度本身的得失如何,事实上最近30年来,所谓英国式的分离银行和德国式的全能银行的区别已逐渐消失。实行业务分离制银行的国家都在向全能制银行过渡。比如,英国的存款银行在70年代开始发行CDs,吸收和利用定期存款,发放中长期贷款,并实行业务多样化。目前,商业银行这两种类型唯一区别,就是除德国以外的多数国家对商业银行直接投资企业及经营证券仍有限制。特别是美国,在法律上仍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严格区别。但是,90年代以来,在全球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下,美国通过1994年修改格利兹一史揭格勒法案,1997年放开跨州经营限制,也向着全能型银行制度迈进。
二、现代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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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结构除行业结构(市场、管制状况)外,更多的是指外部组织形态和内部治理结构。从各国情况看,商业银行外部组织形态共有以下五种:
1.独家银行制。即银行业务完全由各自独立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设立分支机构,这种制度只有美国采用。美国所以与众不同实行独家银行制,是由其特写的历史、政治和经济条件决定的。然而,独家银行制度的缺陷已经明显地暴露出来。其一,银行规模小,难以提高经营效率,业务发展和金融创新都受到一定限制。其二,不利于银行降低经营风险。因为独家银行的资金大部分投入当地工农业和商品中,一旦地方经济出现问题,银行必然遭受损失。因而,目前独家银行制度在美国已名存实亡。
2.总分支银行制。是一家银行可以在它营业总部所在地以外,根据需要在国内外开设分支机构,形成以总行为中心庞大银行网络。主要代表是英国。世界上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典和日本等国的商业银行均采取总分行制。
在总分行制度,总行对所属分支行的管理大致可分为三种方式。第一,直属制。所有分支机构均受总行直接指挥和监督。第二,区域行制。将所属分支机构机构划分为若干区,每区设一区域级行为管理机构,该机构不对外营业,只代表总行监督区域内各分支行,各分支行直接接受区域行领导。第三,管辖行制。由各分支行中地位较重要的行作用管辖行,代表总行监管附近的其他分支行,同时仍对外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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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行制的优点很多。首先银行可根据业务量的发展不断扩充银行规模,实现规模效益。其次,在现金准备方面,分支机构间资金调拨灵活,就整个银行来说可相对降低现金准备数额,减少非盈利资产占用。最后,在贷款方面,由于贷款分散于全国各地,因而利于降低风险。事实证明,采用总分行制度的英国,在1929年世纪经济危机中几乎无一家倒闭,而实行独家银行制度的美国倒闭的银行达数千家。因此,世界上效法美国的较少。
3.集团银行制(又称“持股公司制”)。是由一个集团成立股权公司,由该股权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的银行。在法律上,这些银行是独立的,但是它们的经营政策和业务活动则由同一股权公司控制。集团银行制在美国最为流行。根据资料,1939年美国只有41个持股公司,控制427家独家银行和869个分支机构;而到1974年底,美国的持股公司已发展到276个,控制着2122家银行和8887家分支机构。
4.联锁银行制。由某一个人或某一个集团购买若干银行的多数股票来控制这些银行,它与集团银行制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有公司存在。联锁银行制无需成立股权公司,通过购买若干家银行的多数股票便可将它们控制起来。但联锁银行制与集团银行制相比有一定局限性,因为众多银行被某个集团控制,难以获得经营所需要的大量资本。这种制度流行于美国西部。
同零售业一样,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始以品牌营销为卖点,展开了新的竞争。优秀的商业银行通常会用感性和理性有机统一的营销活动打造出高品质的品牌,从而使客户对其品牌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和强烈的购买欲望。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丰富多彩的金融品牌产品,在品牌营销上加强了品牌的塑造。并在产品品牌的推广及品牌领域方面掀起了较为强劲的营销攻势,如工商银行的“汇款直通车”、“理财金账户”,农业银行的“金钥匙”、“通汇宝”,中国银行的“中银理财”、“外汇宝”,建设银行的“乐当家”、“聚宝盆”等产品品牌。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的意义
品牌是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标志,一个深度品牌应该具备属性、利益、价值、用户、文化和个性,才能在当今市场上真正具有竞争实力。借用这个界定,金融品牌就是为金融产品而设计的名称、术语、符号或设计,其目的是用来辨认金融机构各自的产品或服务。金融品牌有两个内涵:一是指这个金融企业的整体形象;二是指金融产品品牌一旦在用户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会大大提高金融品牌的附加价值和金融机构的商誉。
商业银行的品牌建设势在必行,不仅仅因为一个优秀的品牌会在客户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忠诚度,会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增强防御能力,也因为完善的金融品牌是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个性化的需要,可以维护银行信誉,提升客户忠诚度,更因为品牌已经成为银行和客户双方沟通和深入交往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商业银行顺应客户需求变化的需要,因此,实施品牌营销战略,促进商业银行发展,是我国商业银行有效应对金融竞争国际化的需要,是保持商业银行可持续竞争优势的需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存在的问题
与其他产业相比,目前我国银行业总的来看是金融品牌较少,品牌质量不高,品牌意识弱,更没有国际著名的品牌。许多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研发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等在发掘品牌价值、宣传品牌形象、积累品牌资产等方面还严重缺乏经验,而公众对金融品牌的消费意识也非常弱,大部分老百姓存款或消费其他金融产品仍是强调就近、方便,到哪家银行都行,缺乏对金融品牌的追求。
1.银行产品定位雷同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银行复制的过程。金融产品也是一样,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大同小异,缺乏个性化特点。对消费者而言,金融机构只有来源的区别和大小的区别,没有好坏的明显区别。这就使得消费者往往只看重服务网点的方便性,忽略了金融品牌的差异。
2.品牌技术含量低
银行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银行形成品牌比较困难,银行品牌的形成,无论是在技术上、人才上、还是在法律上、市场实践上都有很高的要求。银行产品的无形性,使得银行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通过其产品给客户以视觉和感观上的冲击来形成其品牌效果。一家银行要形成独有的金融品牌,需要做大量的市场调查,掌握客户心理,又要在严格的行业监管约束下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进行复杂的风险控制,其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品牌的技术含量低,模仿、抄袭、复制就成为普遍的现象。
3.缺乏品牌创新
品牌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创新法律环境比较好,商业银行有充分的自由根据市场需要创新产品和服务,而我国对商业银行的创新监管比较严,银行高管人员行政化色彩依然存在,银行缺少创新金融品牌的动力和压力,长期下去,银行形成了懈怠的心理,品牌创新受到阻碍。
4.品牌竞争观念比较淡薄
目前我国还缺乏形成银行品牌的市场竞争环境,资银行品牌竞争观念还比较淡漠,各家银行大多还是靠网点的扩张和降低融资条件来吸引客户,真正靠服务靠品牌来竞争的还不多见,因此,各行还没有真正形成育品牌的压力;另一方面,客户的金融意识还比较差,对银行品牌的识别能力、使用银行品牌产品的意识都还较弱,从而增加了银行实施品牌营销的困难。
5.缺乏统一的品牌管理和品牌保护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品牌建设投入很少,缺少品牌报效应,创造一个品牌所需的投入和能带来的回报都不是很清楚,在国外,有成熟的考核模型,中国现在还没有此外,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的意识也不强,相关法律也还短缺,产品仿制、侵权现象严重,品牌营销缺少必要法律环境。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的设想
就品牌而言,品牌知名度可以通过广告迅速建立,然后通过长期不懈的投入、日积月累,在有效顾客群体中建立自己的市场形象,提供给客户满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才能带来金融品牌的美誉度,以及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才能提高品牌竞争力。品牌竞争力表现为品牌市场占有份额、新产品开发能力、国际化经营能力、服务质量推广沟通能力和文化感召力等。要创建具备这些能力的金融品牌,商业银行要学习借鉴外资银行的成功经验,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科学的产品设计和多年的市场运作的沉淀,实施品牌营销战略。
1.明确品牌定位,培养客户品牌忠诚
就像明确市场定位一样,商业银行要在客户心目中留下别具一格的银行形象,使自己成为某一细分市场中最佳的银行,提供最适合目标市场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也要明确品牌定位。定位的目的在于帮助客户了解竞争银行与竞争产品之间的真正差异,以便于客户清晰地辨认出他们最适宜的、能为其提供最大利益的金融服务品牌定位要有明确的诉求点,重要的品牌识别及其具有启发性的联想物是所有有效品牌创建的基础。例如“小红伞”是花旗银行的品牌标识。我国商业银行要不断地探讨和加强品牌识别,以产品或服务的实用性为诉求点使品牌的功能更有效、更显著,形成客户的品牌忠诚。
根据全国工商联调查的数据,目前全国小微工商企业登记的有1030万户,另有不少于3000万户的个体工商户还没有纳入进来,以上两类一起构成了我国小微企业群体,占到了企业总数的82%。全社会80%的就业、50%的利税、65%的经济总量是小微企业创造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动力。面对如此数量庞大、地位又如此重要的小微企业客户群体,近几年来,许多商业银行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大力营销拓展小微企业信贷市场。所以,对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研究和探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当前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必然。
一 商业银行加强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重要意义
1.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
小微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建多元化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力量。由于我国企业融资方式还主要是银行提供信贷支持,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阶段的逐步提升,社会各界对银行的社会责任日益重视,给予更多期待。因此,银行在实现效益、质量、规模协调发展的同时,还必须切实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通过服务功能的广泛覆盖,提升品牌价值。
2.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必然需要
从宏观调控政策来看,未来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将逐步加快,经济发展对投资拉动的依赖将逐步降低,争相拼抢大项目、信贷天量增长的情况将不复存在。随着全球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脱媒日益深化,企业对商业银行信贷的依存度将不断下降,这也为商业银行传统的以存贷利差收入为主的高资本占用型经营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
同时,着力解决授信行业高度集中度和单户风险敞口巨大的问题,顺应金融监管的资本约束风向标,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大型银行的共识。只有壮大客户基础,培养客户群,实行大中小客户并举,才能做足客户结构、信贷资产结构、流动性结构、盈利结构调整的“功课”,通过实现客户多元化,有效分散风险,推动交叉销售,促进私人银行、财富管理、中间业务的协调发展,提审通过综合收益水平。
3.商业银行应对差异化金融监管要求的策略
银行监管,特别是资本监督力度的空前提高,对银行传统粗放式发展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走资本节约、产出高效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为了国内银行的必然选择。2011年10月,银监会出台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明确小微企业贷款适用75%的优惠风险权重,比照零售贷款适用优惠的资本监管要求,还可根据各行实际平均不良率,适当放宽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在这些更加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政策激励下,努力发展资本占用相对较低的零售银行业务特别是小微金融业务、中间业务就成为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重点。
当前商业银行还面临着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和增量要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现实监管要求,已成为监管当局窗口指导的重要指标,从这个意义上看,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规模还决定着大中型客户和个人客户群体的信贷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
二 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小微企业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风险识别技术有很大的局限性
目前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体系和监控体系建设存在“以大盖全”的问题,对差异化的个体和群体风险特征认识水平还不能完全支撑批量化营销模式,行业政策被局限于只鼓励做熟悉行业,地区经济环境的巨大差异导致建行信贷政策指导意义的普适性不明显,风险应用工具还不能完全发挥应有的作用,前台与后台、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对风险边界掌握的尺度不一,更替频繁的小企业客户经理所具备的业务素质更难以应对千变万化的小微企业。
2.业务流程不能体现市场竞争力优势
目前商业银行授信业务流程设计与大中型企业授信业务流程基本相同,区别主要在于评级和审批方式,在信贷业务系统,以及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处理次数和手工签字次数仅略少于大中型企业的的信贷业务,在业务逐年呈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较长业务流程难以形势的发展和变化。
3.现行制度及授信管理方式制约批量化营销和管理
缺乏标准化或模块化的营销服务方案来支持应对小微企业的各种各样的风险因素和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管理要求未考虑小微企业天生的不足,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必然的结果是要么发生不合规的行为,要么抓不住发展壮大的良机;除小额授信外,商业银行仍沿用大中型企业的贷后管理要求进行小微企业的贷后管理,由于小微企业多、广、复杂,商业银行客户经理能够管控的仅是贷后管理,而且贷后管理还存在检查报告内容复制反复、信息陈旧、风险隐患遏制不及时、无暇挖掘客户潜在需求的情况;由于组织机构的割裂,导致缺乏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造成了人、财、物的高度耗费,资源配置效率低下。
4.客户经理劳动强度大
经济发达地区商业银行小微企业客户经理管护的客户多达60多户,中西部地区商业银行客户经理管护的客户一般在20户左右。同时,客户经理花费在维护业务系统、汇总整理材料等办公室工作和参加业务培训的时间占其整个工作时间的一半以上,而用于开拓市场、区别客户、客户谈判、贷后管理的精力和时间明显不足。
三 商业银行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策略探讨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从计划经济体制中发展而来的银行业逐步转变为“买方市场”,面对国内买方市场与外资银行涌入的双重压力,银行业竞争愈演愈烈,市场营销成为商业银行获得竞争优势,参与国际金融竞争,建立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商业银行步入营销时代。
一、商业银行营销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被看作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就其本质而言,商业银行是提供服务的企业,货币或金融产品只是其提供服务的一种载体。但是,处于国家金融政策严厉管制下的商业银行区别与一般的服务企业,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为提供的服务受基准利率限制,同质化现象突出,创新有限,易模仿。商业银行受其业务特殊性的限制,一直难以走出“盈利能力差”的困境。
愈演愈烈的市场竞争使商业银行生存环境更加恶化,突破“同质化”壁垒,创造自身核心价值,已成为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获得发展的唯一出路。而突破“同质化”壁垒,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推行差异化营销,根据不同细分市场的不同需求,不断推出新的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二、商业银行营销的差异化战略
(一)差异化营销含义
商业银行的差异化营销,是指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时,通过科学的市场细分,评估自身的实力和所处的具体市场环境,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内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不同的优质服务,采取不同的营销组合策略,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差异化营销有利于解决开放环境下顾客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和有限的银行内部资源能力之间的矛盾,符合市场发展趋势。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也曾对金融服务业的范式转变发表过自己的预测:“银行应被看作是具有柔性生产能力的车间,而不是提供标准服务的装配线。银行的中心是一个完整的客户数据库和产品利润数据库。银行将能识别用于任何客户的所有服务、有关这些服务的利润(或亏损)以及能为客户创造潜在利润的服务。”
(二)差异化营销基础
商业银行推行差异化营销,需要按照“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市场定位”的原则,从银行内部资源能力、外部竞争、客户需求等多方面考虑,科学确定商业银行的目标市场,明确市场定位,从而实现商业银行差异化营销。
1.市场细分
针对商业银行“水少船多,网大无鱼”的问题,市场可以区分为更细小的市场、客户群体或区分为具有不同特征的目标市场。而银行服务市场细分变量的选择,应根据行业、企业、市场、消费者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而定,必须具有可衡量性、可占领性和效益性。具体来说,银行个人客户在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文化程度、业务特点、经营状况、风险大小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他们对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各不相同,故可依据上述变量将个人客户市场分割为具有不同特征客户的集合。
2.目标市场选择
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可从众多细分市场中选择与银行内部资源能力相匹配,并且能为银行带来良好获利机会的子市场,将其确定为银行的目标市场,重点针对目标市场需求投入产品和服务。商业银行选择目标市场时需综合考虑自身实力、规模服务优势、软硬件水平、员工素质等各方面的因素,还要考虑同行竞争对手的市场定位、服务优势、公司实力等。目标市场的选择是否正确,关系到银行能否充分发挥自身资源能力优势,能否与竞争对手有所区别,能否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3.市场定位
建立科学的市场定位,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客户群,实施相应的营销策略,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因此,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和方法,而且根据自身的战略定位,判定和选择相应的市场组合,才能作到银行营销的市场定位准确,从而达到营销的预期效果。
根据目标市场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市场竞争策略,对优质特大型客户宜采取集中性目标市场策略,对现有优质大中型客户宜采取差异性目标市场策略和防御性竞争策略,对新兴行业和新型企业优质客户宜采取拓展性竞争策略。
4.差异化营销深化
金融产品不享有专利权且易模仿,所以金融产品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产品的品牌和银行的形象上。作为无形资产的品牌创造以及与此密切相连的形象设计,将对一个银行的竞争能力产生长远的影响,形象和品牌是商业银行真正的灵魂。
树立商业银行品牌是一个整体概念和系统工程,要加大管理力度,一是不遗余力地塑造和提升核心品牌;二是注重品牌发展的科学规划;三是重视以品牌为中心的整合营销传播运作,使客户能够正确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通过银行形象、金融产品特征、优质服务等形式,努力创造产品特色,以便自身的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分开来,使用户建立起品牌偏好与忠诚,使客户在第一次购买时愿意试用,经常购买后由于转换的主观成本较高而很难放弃使用。在服务举措上,向良好的整体形象塑造发展,把CIS导入银行竞争,在经营、服务、形象上创造出自己的特色,这是我国银行品牌创造和形象设计的现实选择。新晨
5.差异化营销内涵
银行的企业文化是差异化营销的内涵。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以及企业规范、企业生存氛围的总和,涉及三个层面:精神层(共同目标、价值观、企业精神、服务理念等),行为层(各种规章制度、经营活动等),物质层(银行形象识别系统)。银行在实施差异化营销过程中,应培育和发挥自身独特的企业文化。将企业文化注入营销活动中,有助于传递商业银行的差别优势,吸引和稳固目标客户群,从深层次树立目标客户对企业的认同。
关键词:商业银行营销 差异化 市场细分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从计划经济体制中发展而来的银行业逐步转变为“买方市场”,面对国内买方市场与外资银行涌入的双重压力,银行业竞争愈演愈烈,市场营销成为商业银行获得竞争优势,参与国际金融竞争,建立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商业银行步入营销时代。
一、商业银行营销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被看作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就其本质而言,商业银行是提供服务的企业,货币或金融产品只是其提供服务的一种载体。但是,处于国家金融政策严厉管制下的商业银行区别与一般的服务企业,有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为提供的服务受基准利率限制,同质化现象突出,创新有限,易模仿。商业银行受其业务特殊性的限制,一直难以走出“盈利能力差”的困境。
愈演愈烈的市场竞争使商业银行生存环境更加恶化,突破“同质化”壁垒,创造自身核心价值,已成为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获得发展的唯一出路。而突破“同质化”壁垒,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推行差异化营销,根据不同细分市场的不同需求,不断推出新的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这样才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二、商业银行营销的差异化战略
(一)差异化营销含义
商业银行的差异化营销,是指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时,通过科学的市场细分,评估自身的实力和所处的具体市场环境,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内不同客户的金融需求,提供不同的优质服务,采取不同的营销组合策略,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的需求。差异化营销有利于解决开放环境下顾客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和有限的银行内部资源能力之间的矛盾,符合市场发展趋势。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也曾对金融服务业的范式转变发表过自己的预测:“银行应被看作是具有柔性生产能力的车间,而不是提供标准服务的装配线。银行的中心是一个完整的客户数据库和产品利润数据库。银行将能识别用于任何客户的所有服务、有关这些服务的利润(或亏损)以及能为客户创造潜在利润的服务。”
(二)差异化营销基础
商业银行推行差异化营销,需要按照“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市场定位”的原则,从银行内部资源能力、外部竞争、客户需求等多方面考虑,科学确定商业银行的目标市场,明确市场定位,从而实现商业银行差异化营销。
1.市场细分
针对商业银行“水少船多,网大无鱼”的问题,市场可以区分为更细小的市场、客户群体或区分为具有不同特征的目标市场。而银行服务市场细分变量的选择,应根据行业、企业、市场、消费者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而定,必须具有可衡量性、可占领性和效益性。具体来说,银行个人客户在年龄、性别、职业、收入、文化程度、业务特点、经营状况、风险大小等方面存在着差异,他们对银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各不相同,故可依据上述变量将个人客户市场分割为具有不同特征客户的集合。
2.目标市场选择
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商业银行可从众多细分市场中选择与银行内部资源能力相匹配,并且能为银行带来良好获利机会的子市场,将其确定为银行的目标市场,重点针对目标市场需求投入产品和服务。商业银行选择目标市场时需综合考虑自身实力、规模服务优势、软硬件水平、员工素质等各方面的因素,还要考虑同行竞争对手的市场定位、服务优势、公司实力等。目标市场的选择是否正确,关系到银行能否充分发挥自身资源能力优势,能否与竞争对手有所区别,能否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3.市场定位
建立科学的市场定位,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客户群,实施相应的营销策略,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因此,实施不同的营销策略和方法,而且根据自身的战略定位,判定和选择相应的市场组合,才能作到银行营销的市场定位准确,从而达到营销的预期效果。
根据目标市场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市场竞争策略,对优质特大型客户宜采取集中性目标市场策略,对现有优质大中型客户宜采取差异性目标市场策略和防御性竞争策略,对新兴行业和新型企业优质客户宜采取拓展性竞争策略。
4.差异化营销深化
金融产品不享有专利权且易模仿,所以金融产品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产品的品牌和银行的形象上。作为无形资产的品牌创造以及与此密切相连的形象设计,将对一个银行的竞争能力产生长远的影响,形象和品牌是商业银行真正的灵魂。
树立商业银行品牌是一个整体概念和系统工程,要加大管理力度,一是不遗余力地塑造和提升核心品牌;二是注重品牌发展的科学规划;三是重视以品牌为中心的整合营销传播运作,使客户能够正确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通过银行形象、金融产品特征、优质服务等形式,努力创造产品特色,以便自身的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区分开来,使用户建立起品牌偏好与忠诚,使客户在第一次购买时愿意试用,经常购买后由于转换的主观成本较高而很难放弃使用。在服务举措上,向良好的整体形象塑造发展,把CIS导入银行竞争,在经营、服务、形象上创造出自己的特色,这是我国银行品牌创造和形象设计的现实选择。
5.差异化营销内涵
银行的企业文化是差异化营销的内涵。企业文化是企业成员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以及企业规范、企业生存氛围的总和,涉及三个层面:精神层(共同目标、价值观、企业精神、服务理念等),行为层(各种规章制度、经营活动等),物质层(银行形象识别系统)。银行在实施差异化营销过程中,应培育和发挥自身独特的企业文化。将企业文化注入营销活动中,有助于传递商业银行的差别优势,吸引和稳固目标客户群,从深层次树立目标客户对企业的认同。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2)3-0016-02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纵观其发展历程来看,走过了从混业到分业,再到综合经营的发展历程。虽然这段历史并不长,但回顾起来,这段历史还是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银行业综合经营还处于初级阶段,收入、利润贡献度都较低,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但是综合经营已经成为大型商业银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任务是十分艰巨的,需要明确目标、周密策划、区别对待、稳步推进。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1.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之一是社会属性的企业法人但国家并不能像对待一般企业那样对待商业银行。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货币和货币资本。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是工商企业经营的条件。同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使商业银行成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企业。
2.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更全面的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随着西方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专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与商业银行相比,仍差距甚远;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上具有优势。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外资银行全面进入我国市场,我国商业银行不仅面临着国内同行的竞争,还需要与外资银行一争高低。各银行为了在竞争中占据市场优势,纷纷通过金融创新的手段增强银行竞争力,这无疑加快了我国金融创新的整体步伐。但是“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为商业银行带来收益和竞争优势、规避现有风险的同时,也留下了新的风险隐患。
二、新时期商业银行的创新性要求
1.金融业务的创新。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基础,为提高竞争力和追求利润最大化,规避政府的金融管制而进行的业务产品的创新。它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是银行整体创新中最活跃的部分。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时刻关注着客户的需求,积极寻找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客户的要求;同时,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市场份额,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金融服务差别化的经营创新。服务是竞争取胜的前提,现在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选择通过提供差别化的服务,以提高自己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差别化指经营机构向客户提供与众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从而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要求商业银行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向以顾客为中心转化,以满足客户需要为前提,推出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通过金融创新不断培育客户的潜在需求。商业银行为推出创新的金融产品,需要通过业务量、业务规模以及客户资信等指标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等级,并为其提供差别化的产品与服务。
3.金融监管方式的创新。首先应优化监管体制、奠定法律基础,构筑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制度框架。西方金融业由分到合的制度变迁过程显示,一方面监管体制与法律法规应该顺应经济、金融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以优化监管体制和立法等形式引导并推进金融业深化改革。因此,目前对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进行立法成为了强化监管的首要任务。其次还应促进监管合作、形成协调机制,强化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功能监管。
金融创新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优秀人才是开展金融创新的坚实基础。就目前我国银行业从业人员的状况看,各级经营者大多过分偏重传统业务和传统市场,在金融创新上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缺乏对市场的洞察力;一般员工知识结构老化,业务单一,工作中墨守成规、缺乏创造力,缺乏将银行发展与自身利益相结合的主人翁精神;开发人员基本为计算机专业人员,不熟悉银行业务,不具有开发创新产品的复合型知识。因此高素质人员的缺乏,阻碍了我国银行业金融创新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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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研究
[DOI]10.13939/j.cnki.zgsc.2017.29.087
[作者简介]黄莉(1974—),女,四川人,西安石油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企业财务和审计;张蔚丹(1993—),女,陕西人,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内部控制。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在快速扩张的同时,信贷业务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风险也不容忽视。根据中国银行业2016年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年末,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高达12744亿元,同比增加4318亿元;不良贷款率1.67%,同比提高0.42个百分点。虽然人行和银监会已经重视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的控制,各家商业银行也陆续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来应对不良资产过高的情况,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信贷业务是S商业银行中最传统、最核心的业务所在。本文对S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研究有助于S商业银行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体系、完善的信贷风险控制制度,最终达到提高S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升S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2 S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S商业银行建立了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同时也根据银监会的相关指引,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在实地考察研究后发现,S商业银行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2.1信贷风险集中度过高
在分析S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数据后可以看出,S商业银行在同业竞争者和市场大环境的压力下,一贯坚持大力扩张市场,高业务成交量才能带来更多收益的经营理念,忽视了为提高的业务成交量而可能引发的各种隐藏危机。S商业银行目前信贷风险主要存在于区域、行业、客户、存款结构中。
第一,在业务区域分布上,S商业银行主要将贷款投向经济交易活跃的华东地区,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中西部及华南地区则投放较少。整个华东地区贷款总金额占所有贷款比例高达53.04%,整个华东地区的不良贷款率1.82%也在全国四个区域中居高不下。信贷业务地区风险一但过于集中,该区域内某地爆发经济危机,则会迅速扩散到整个信贷大区域,致使S商业银行投放在该地区的信贷资产蒙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第二,在信贷行业分布上,S商业银行的贷款前五大信贷行业分别是:制造业17.90%、批发零售业14.09%、租赁和商务服务类12.19%、房地产类12.04%、建筑类5.67%。以上行业对国家政策和经济形势的依赖度很强,一旦国家出台宏观调控政策,制造业及房地产类等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将难以预测。将大量的信贷资源投放于政策依赖度高的行业不利于资金流转和经济发展。同时,S商业银行青睐向国有企业或其他优质资源客服发放贷款,将大量信贷资金投放于此,而真正需要信贷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却很难获得融资支持,从而转向民间借贷,导致地下钱庄盛行,扰乱金融秩序。同时在期限上S商业银行的贷款以中长期业务为主,这将极大地增加未来可收回资金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信贷风险。
2.2信贷风险识别手段落后
S商业银行根据银监会和人行的要求,建立了风险管理部门以控制不良贷款的产生,但在日常的业务操作中,仍暴露出较多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首先,风险管理部门在全行的战略地位不够凸显,其在组织架构中被定义为中后台支持保障部门,而不是业务主导部门。应将风险管理部门的地位提升至全行战略最高点,从前中后台指导规划S商业银行的信贷工作的顺利展开。
其次,作为极具发展潜力的城市商业银行,S商业银行正面临着与日俱增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利率风险和法律风险带来的巨大压力,但S商业银行只看重操作风险的控制,轻视对其他四种风险的控制研究。同时,S商业银行没有现代化电子信息信贷风险事件库的支撑,将在信贷业务风险识别方面错失发现的先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及相关业务辅助人员对潜在风险的识别与预防,从而降低了S商业银行对信贷业务风险的事前控制的应对能力。此外,S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缺乏过硬的风险管理专业背景,拥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在部门中占比不高,提高从业人员学历水平对S商业银行来说很重要。
2.3信贷风险评估不完善
S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风险评估工作存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S商业银行对信贷业务风险控制主要集中在贷前控制,贷中控制和贷后控制投入关注度不够,理论上要去企业实地进行贷中检查和贷后检查的制度要求,往往被忽视。同时,S商业银行对贷款审批报告的检查没有符合实际的考核机制,考核体系中并未对是否实地考察列入考核范围内。其次,S商业银行对识别出的风险的划分归类不够精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授信客户采取应对措施几近相同,未能完成对不同类型客户的区别对待和对不同类型的风险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这将导致不能很好地防范部分风险并降低发生的可能,使得业务成本剧增。此外,在S商业银行现有的授信客户的信用评级考核办法中,相关评价指标设计不够合理,并不能很好地适用于新成立不到三年的新兴发展企业。同时因不同的授信企业所处的地域位置不同,享受的政府优待政策也不尽相同,且不同城市之间的区域发展水平及经济活跃程度并不一样,发展规模也差异较大,因此不能用同一套考核指标来考核来自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客户,应充分考虑到各个企业之间的差别,有区别有针对性地对待。
2.4信贷资金用途监管不到位
根据人行和银监会对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的规定,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应实时监测贷款去向和用途。但在对S商业银行的实际考察中发现,S商业银行对贷款资金贷后监管不力,没有认真贯彻检查授信贷款的实际使用情况,这将给投机倒把者提供可乘之机,给相关贷款带来可能无法偿还的严重后果。每笔贷款的贷后审核和贷前审核贷中审核一样重要,不能因为贷款审批通过后就放松对贷后事项的审查力度。执行严格的贷后事项的审查将能在很大程度上发现贷款企业经营的异常情况,将能及时停止下批贷款发放或追回已经发放的贷款。将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不良贷款的发生,保障银行资产的安全。同时S商业银行还存在着贷后检查流于形式,没有深入企业内部进行实地考察等情况,这些情况都严重威胁着银行信贷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
3 优化S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必要性
信贷风险从始至终贯穿于整个贷款业务流程之中,未能及时识别并评估处信贷业务风险将导致S商业银行出现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加强对信贷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显得尤为重要。S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健康、有效的持续运营可以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维护社会经济及融资市场的稳定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优化S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流程极大程度顺应了时代的需要。因此,加强信贷风险识别能力,健全风险预防机制,提高S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水平,保证S商业银行健康平稳发展已经成为S商业银行和我国银行业共同面对的问题。
因此,S商业银行要想长期稳健发展,成为国内优秀的商业银行,必须做到强化信贷业务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优化信贷业务流程,加强内生风险抵御能力。所以优化S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流程研究有助于S商业银行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体系、完善的信贷风险控制制度,最终达到提高S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减少不良资产,提升S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同零售业一样,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始以品牌营销为卖点,展开了新的竞争。优秀的商业银行通常会用感性和理性有机统一的营销活动打造出高品质的品牌,从而使客户对其品牌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和强烈的购买欲望。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丰富多彩的金融品牌产品,在品牌营销上加强了品牌的塑造。并在产品品牌的推广及品牌领域方面掀起了较为强劲的营销攻势,如工商银行的“汇款直通车”、“理财金账户”,农业银行的“金钥匙”、“通汇宝”,中国银行的“中银理财”、“外汇宝”,建设银行的“乐当家”、“聚宝盆”等产品品牌。
一、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的意义
品牌是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标志,一个深度品牌应该具备属性、利益、价值、用户、文化和个性,才能在当今市场上真正具有竞争实力。借用这个界定,金融品牌就是为金融产品而设计的名称、术语、符号或设计,其目的是用来辨认金融机构各自的产品或服务。金融品牌有两个内涵:一是指这个金融企业的整体形象;二是指金融产品品牌一旦在用户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会大大提高金融品牌的附加价值和金融机构的商誉。
商业银行的品牌建设势在必行,不仅仅因为一个优秀的品牌会在客户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忠诚度,会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增强防御能力,也因为完善的金融品牌是商业银行金融服务个性化的需要,可以维护银行信誉,提升客户忠诚度,更因为品牌已经成为银行和客户双方沟通和深入交往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商业银行顺应客户需求变化的需要,因此,实施品牌营销战略,促进商业银行发展,是我国商业银行有效应对金融竞争国际化的需要,是保持商业银行可持续竞争优势的需要。
二、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存在的问题
与其他产业相比,目前我国银行业总的来看是金融品牌较少,品牌质量不高,品牌意识弱,更没有国际著名的品牌。许多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研发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等在发掘品牌价值、宣传品牌形象、积累品牌资产等方面还严重缺乏经验,而公众对金融品牌的消费意识也非常弱,大部分老百姓存款或消费其他金融产品仍是强调就近、方便,到哪家银行都行,缺乏对金融品牌的追求。
1.银行产品定位雷同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银行复制的过程。金融产品也是一样,无论是国有银行还是股份制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大同小异,缺乏个性化特点。对消费者而言,金融机构只有来源的区别和大小的区别,没有好坏的明显区别。这就使得消费者往往只看重服务网点的方便性,忽略了金融品牌的差异。
2.品牌技术含量低
银行业的自身特点决定了银行形成品牌比较困难,银行品牌的形成,无论是在技术上、人才上、还是在法律上、市场实践上都有很高的要求。银行产品的无形性,使得银行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通过其产品给客户以视觉和感观上的冲击来形成其品牌效果。一家银行要形成独有的金融品牌,需要做大量的市场调查,掌握客户心理,又要在严格的行业监管约束下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进行复杂的风险控制,其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品牌的技术含量低,模仿、抄袭、复制就成为普遍的现象。
3.缺乏品牌创新
品牌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创新法律环境比较好,商业银行有充分的自由根据市场需要创新产品和服务,而我国对商业银行的创新监管比较严,银行高管人员行政化色彩依然存在,银行缺少创新金融品牌的动力和压力,长期下去,银行形成了懈怠的心理,品牌创新受到阻碍。
4.品牌竞争观念比较淡薄
目前我国还缺乏形成银行品牌的市场竞争环境,资银行品牌竞争观念还比较淡漠,各家银行大多还是靠网点的扩张和降低融资条件来吸引客户,真正靠服务靠品牌来竞争的还不多见,因此,各行还没有真正形成育品牌的压力;另一方面,客户的金融意识还比较差,对银行品牌的识别能力、使用银行品牌产品的意识都还较弱,从而增加了银行实施品牌营销的困难。
5.缺乏统一的品牌管理和品牌保护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品牌建设投入很少,缺少品牌报效应,创造一个品牌所需的投入和能带来的回报都不是很清楚,在国外,有成熟的考核模型,中国现在还没有此外,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的意识也不强,相关法律也还短缺,产品仿制、侵权现象严重,品牌营销缺少必要法律环境。
三、我国商业银行实施品牌营销战略的设想
就品牌而言,品牌知名度可以通过广告迅速建立,然后通过长期不懈的投入、日积月累,在有效顾客群体中建立自己的市场形象,提供给客户满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才能带来金融品牌的美誉度,以及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才能提高品牌竞争力。品牌竞争力表现为品牌市场占有份额、新产品开发能力、国际化经营能力、服务质量推广沟通能力和文化感召力等。要创建具备这些能力的金融品牌,商业银行要学习借鉴外资银行的成功经验,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科学的产品设计和多年的市场运作的沉淀,实施品牌营销战略。
1.明确品牌定位,培养客户品牌忠诚
就像明确市场定位一样,商业银行要在客户心目中留下别具一格的银行形象,使自己成为某一细分市场中最佳的银行,提供最适合目标市场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也要明确品牌定位。定位的目的在于帮助客户了解竞争银行与竞争产品之间的真正差异,以便于客户清晰地辨认出他们最适宜的、能为其提供最大利益的金融服务品牌定位要有明确的诉求点,重要的品牌识别及其具有启发性的联想物是所有有效品牌创建的基础。例如“小红伞”是花旗银行的品牌标识。我国商业银行要不断地探讨和加强品牌识别,以产品或服务的实用性为诉求点使品牌的功能更有效、更显著,形成客户的品牌忠诚。
金融品牌的品牌忠诚主要体现在客户对该业务的高度信任和排他心理,让客户觉得只有这一品牌的金融产品让人放心、让人舒心、让人省心,这样就会树立金融机构的核心产品形象,为银行赢得竞争优势。目前,我国银行客户的金融意识还比较差,对银行品牌的识别能力、使用银行品牌产品的意识都还比较弱,商业银行要加强宣传,通过品牌营销,培养客户的品牌消费习惯,培养客户对自己品牌的忠诚,这也是现代市场营销的主要战略目标。
2.增强品牌经营意识,建立高效的品牌管理体系
品牌经营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商业银行要正确认识品牌的内涵,扭转过去金融业的“官商”作风,扭转金融企业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和粗放的经营思想。在经营理念上要坚持市场营销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适时研发推出市场适应性强的金融产品。银行要善于经营金融品牌,强化品牌管理,实施品牌延伸,利用品牌发展品牌,不断对品牌产品进行开发和改进,以低廉的经营成本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来巩固品牌的地位,并借助强势品牌使新产品迅速打开市场,大大降低营销宣传成本,以取得理想的品牌战略效益。要善于从战略角度谋划,运筹好品牌的经营管理工作。要建立一套严格完整的品牌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各个职能部门职责,实行品牌组织化、系统化经营管理,一方面对原有服务产品进行创新,重新组合,以求更加适销对路。另一方面,应积极开发潜在市场,通过对客户的购买历史、人口特征、生活变化、消费需求的掌握不断改进产品或推出新的产品。
可借鉴花旗银行的经验,造就一批有拓展银行品牌市场能力的经营管理人才,建立一个高效的品牌管理体系,即由某人或某个小组负责某品牌,让其他品牌管理小组迅速而自愿地接受并执行他人业已得到的实践经验。按照实际市场情况,设置客户品牌经理,进行品牌经理管理,给予品牌经理充分的认可和重视,品牌经理可以对决策层有影响力,每种产品类别都由一个品牌经理负责,负责该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这样就把管理人员的知识资本量化为银行的无形资产,全方位为客户服务,为品牌战略的实施提供了便利。
3.注重企业形象的塑造,实施完善的CIS策略
商业银行要十分注重企业形象的塑造,完善的企业形象可以提升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带来客户的满意和忠诚。我国商业银行可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如兴办希望小学、建设敬老院、承诺并参与解决社区面临的重大问题等,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能够赢得公众的尊敬,强化品牌忠诚,并加强银行员工内部的交流,提高职员士气,赢得员工对银行营销和其他计划的支持。可借鉴花旗银行标准化模式的经验,实行统一的管理,不仅推行金融产品标准化,分行风格也实行统一化,卓越的企业形象能够极大地推进银行的发展,反过来又为银行形象注入新的生机和价值。
此外,可聘请知名的咨询机构进行企业形象的策划和宣传,通过有效实施CIS战略,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对内,通过组织、管理、教育、培训、福利分配等,做到制度严格化、服务规范化、操作标准化;对外,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文化活动等,充分利用标准字、标准色、标准广告、标准包装及标准服务等视觉标识,并通过印制精美的宣传资料、建立丰富多彩的网页、在各种媒体上不同形式的广告等,不断扩大商业银行的知名度,形成强有力的视觉冲击和企业品牌。
4.加强品牌创新,增加品牌的科技和文化含量
好品牌需要创新。创立品牌产品的关键是它与其他产品的区别,主要在于服务和科技的含量,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在市场开拓、业务创新与技术进步上下工夫。银行监管当局应从根本上改变监管理念,给商业银行一个宽松的创新环境。商业银行也要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进电子化建设,努力把信息技术在银行业务处理上的运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品牌创新上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市场营销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对品牌进行改造,成立新产品开发专门机构,制定工作规则和操作规程,明确新产品开发的部门职责,加强新产品开发与推广的组织管理等等,使品牌保持活力和新鲜感,使自己尽力成为强势品牌。
要增加金融产品的“含金量”,还要重视金融品牌的文化含量,在金融产品设计、款式、市场营销和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上都要增加文化投入,努力把金融文化注入到新产品的开发、营销等环节之中。这样才能将无形的文化价值化为有形的品牌价值,把文化财富转化成为企业竞争的资本,使金融产品在市场流通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5.实施品牌价值管理,科学制定品牌竞争策略
品牌价值是品牌独享的营销优势。从营销角度来看,品牌价值是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竞争优势地位。银行可以通过品牌价值管理估算出具体的财务价值,从而为银行的并购、融资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等财务活动提供量化的指标;银行也可以通过品牌价值管理,了解自身和竞争对手在客户心目中的竞争地位,分析品牌营销工作各环节的优势和不足,在科学的定量依据基础上制订品牌竞争策略。
我国商业银行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运用CMO品牌价值管理系统,采用先进的研究分析工具(如动态市场细分技术、品牌定位发展技术、竞争顾客关系分析技术)为银行分析品牌营销工作各环节的优势和不足,进而通过这些科学的定量依据来制订各类有效而有竞争力的品牌营销策略。图1揭示了品牌价值管理系统的完整工作流程。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30-0121-02
随着金融环境以及政策的逐渐放宽,农村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促进。基于理论层面分析,农村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以及合规风险管理的实质意义在于降低商业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并且在不同的角度保护着农村金融环境的和谐发展。但三者还存在一定的区别,充分的协调好各方之间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本文研究农村商业银行的根本目的。
1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操作风险以及合规风险
分析
1.1 内部控制
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主要是指金融产业为了实现自身的经营目标,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以及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性,实现金融产业内部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以及控制的一种手段与措施,其主要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1 全面性
内部控制在农村金融产业当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内部控制能够贯穿整个商业银行发展的全过程中,并渗透到各项业务以及环节内容的开展中,覆盖商业银行的各个职能部门以及岗位。实现在整个农村商业银行发展中做到决策信息以及具体操作内容有据可查。
1.1.2 审慎性
内部控制在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中能够加强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确保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内部控制优先发展贯穿于整个商业银行的经营全过程中。
1.1.3 有效性
内部控制具有权威性,能够约束商业银行内部的任何人,保证权力行使过程中的合理性,并且能够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纠正和反馈。
1.1.4 独立性
内部控制部门独立于整个商业银行的整体管理当中,具备直接向高级管理者进行汇报的权力,充分的体现出内部控制的具体作用。通过上述性质可以分析得出,内部控制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战略性工作,其根本的职能是保证商业银行的稳健发展,避免风险的产生,并针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提供指引。
1.2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在农村商业银行当中出现,将会严重的阻碍农村金融产业的完善。在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下,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逐渐激烈,使得银行在实际发展中面临更多的风险。具体的风险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电子商务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已经逐渐得到普及,但其中由于以网络计算机为操作基础,存在较大的系统风险。
②银行规模的不断扩张,大规模的银行并购、拆分以及测试新系统运行状况,使得操作风险严重增加。
③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农村商业银行也在寻求新系统的建设,造成商业银行的人工操作风险转变成为影响范围更加广泛的信息方面的风险。
④新型技术被应用于信息系统当中,使得结算以及清算系统中的技术使用范围逐渐广泛,在避免其他风险的同时增加新的风险因素。由以上的风险分析可以看出,操作风险在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中影响问题较大,如果有效的规避操作风险至关重要。
1.3 合规风险
农村商业银行的合规主要是指按照规则、规定、规章、规律、规程以及规矩进行商业银行内部业务的处理。合规风险管理主要强调按照具体步骤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发展,强调严肃性以及规范性。基于内部风险控制的角度进行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3.1 全面性
合规风险管理覆盖整个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操作的全过程,商业银行内部的所有人员都需要遵循相应的标准以及规程进行操作。
1.3.2 权威性
合规风险管理过程中发展的任何违规行为以及会严重的损害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操作并带来风险的行为,都需要及时的向管理层反映,避免风险难以控制。
1.3.3 独立性
合规风险管理与其他的管理活动具有明显的区别,具备独立的报告路线以及调查权力。
1.3.4 预警性
合规风险管理应该及时的发现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的风险,并明确风险的及时评定、审查以及检测。针对合规风险向管理层提出具体建议和报告,保证在风险来临之前有效的规避风险,体现出预警性作用。通过上述的特性分析,合规风险在商业银行内部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能够有效的保证银行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业务活动,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使得内部控制更加完善。
2 内部控制、操作风险以及合规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
内部控制、操作风险以及合规风险管理是农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三种制度,这三者相互之间既有一定的联系,也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对三者之间在农村商业银行内部发展过程中的关系进行分析。
2.1 内部控制与操作风险之间的关系
内部控制涉及在整个商业银行的发展全过程中,并通过具体形式保障商业银行稳健发展,实现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基本要求。操作风险,在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中存在一定的影响因素,造成商业银行的发展受到阻碍,使得农村金融环境遭到破坏,严重影响着内部控制的完善。
一方面,操作风险主要主要是由内部操作人员、技术以及系统的不完善引起的,这就造成内部风险因素的产生。操作风险的产生最为常见的形式为内部欺诈、外部欺诈以及内部勾结的欺诈行为,严重影响农村金融环境的发展。使得农村金融本就较为脆弱的体系遭到破坏,内部控制出现问题。
另一方面,操作风险当中的内部程序、人员以及系统都属于内部控制的具体范畴,内部控制需要对具体内容进行管理,保障商业银行内部的发展。由此可见,两者既能够相互影响也能够相互控制。只有两者充分的协调,才能够保证内部控制的更加完善,减少风险因素的产生。
2.2 内部控制与合规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
内部控制是由一系列制度、措施、程序以及方法所构成的动态控制活动,严格约束着农村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内部控制是一种控制内部业务操作过程以及文化构成的综合体系,其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较为重视风险管理的机制建设以及优化,而合规风险管理较为侧重对人员行为的管理,对人员的自身行为以及操作流程进行约束,避免由于不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操作而造成的风险。由此可见,内部控制在农村商业银行的实际发展中涵盖的范围更加广泛与全面,其主要涵盖合规管理以及操作风险管理等内容,两者是在内部控制领域的深化。
2.3 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
操作风险与和合规风险管理之间存在一定交集,并且两者重合的部分主要在针对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员管理方面。操作风险内容涉及到人员的方面,主要是由于内部的操作人员的操作不当,使得系统或者技术层面出现相应的问题,导致风险的产生。而合规风险管理的过程中,涉及到人员方面的管理也主要体现在人员不遵守商业银行的操作规范以及基本准则,使得操作过程中自身的主观因素占据主要地位,导致在进行商业银行操作的过程中出现相应的风险。基于农村商业银行管理的组织结构方面进行分析,商业银行的专业化管理需求,内部控制方面通常分散在各个业务的条线、职能部门以及内部审计、法律事务、风险管理、纪委监察以及财务控制等不同的层面当中,并且在农村商业银行的每一个职能部门当中负有内部控制的责任。合规管理能够在商业银商内部控制的管理过程中实现分散式管理以及集中式管理。分散式管理的方法主要的适用范围为一些大规模的商业银行,分散到各个业务层面区进行管理,保证管理内容能够分布于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而针对于农村的商业银行,则需要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进行合规风险管理。在农村商业银商的总行设立单独的合规管理部门,所有的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部门当中进行工作,在保证操作高效性的同时,能够提供合规风险管理的效果,对健全内部控制具有重要作用。操作风险的管理模式也被分为分散管理模式以及集中管理模式两种。分散的管理内容是将农村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进行分散,分散到商业银行内部的各个职能部门进行管理,银行内部的决策层设立操作风险委员会,负责操作风险的管理。集中管理模式则是在农村商业银行内部设立操作风险管理机构,并将风险管理的内容在各个渠道进行收集,保证集中管理模式发展,避免风险的出现。
3 结 语
总而言之,农村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内容,保证内部控制的完善性能够有效的提升农村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效率,满足现代农村金融环境的发展需求。同时在现代信息技术以及电子商务的不断冲击下,充分协调内部控制、操作风险以及合规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只有保证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商业银行内部能够实现统一发展,才能够实现并且促进农村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日常生产经营奠定笔实的基础并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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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同于讨债公司的特征
商业银行外包的贷后管理业务的专门机构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讨债公司,二者完全迥异。首先,为大众所熟悉的讨债公司具有非法特性,但是外包机构行使商业银行业务的追索权利属合法行为。专业的外包机构通常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商业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合法地位和相关权益,算是一种管理模式方面的创新。其次是两者的催债方式的区别。外包机构通常运用鼓励手段或者法律方式进行债务催缴,对债务人的人身安全不会构成威胁。其催款的凭证是商业银行与贷款单位的贷款合同,针对即将到期的贷款发送相关的告知还款文件,以及一些还本付息、催收或加罚利息等通知事项,对贷款人采取鼓励其在银行允许的措施下提前还款的方式,至于某些借款人经常拖欠贷款现象,外包机构则需要视企业具体情况而定,在正式贷款人周转不灵的情形下,会依据相应抵押情况或担保情况予以宽限;如果经营状况太差的话,会采取一定的措施帮助其改善经营状况;如果是无法挽救的贷款人,需要拒绝贷款,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追诉部分有效贷款;如果是故意或恶意拖欠贷款的情形,则应该采取法律手段向人民法院诉讼,利用强制措施取得还款。第三,两者与商业银行的关系有所差别,讨债公司的目标只是讨债,而外包机构需要全面负责和管理银行贷后管理的债权。
(二) 不同于资产剥离
虽然贷后管理业务外包机构和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业务上雷同的部分,主要表现在对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的管理上,但是也同样有着显著差别。首先,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初衷是尽可能剥离商业银行已有的不良资产,而外包机构只是商业银行进行委托的部门,双方的契约关系不以剥离资产为目的。根据实际需要商业银行会选择对部分不良资产进行剥离给外包机构来处置,其所有权仍属商业银行。作为外包机构是在得到授权下管理贷后业务,以便规范商业银行的贷后管理工作,使得效率有所提高。其次,外包机构显然不是负责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理管理的,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贷后管理避免或降低不良贷款的产,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使命有着本质区别。由于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把部分不良资产交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理,对于更多的中小商业银行或民营银行的不良资产的处理只有通过专业外包机构来加以解决,从这一点来看贷后管理业务外包的出现是管理体制创新的具体表现。
二、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业务外包的风险
(一)法律风险
由于在处置不良资产的时候可能遇到债权转让的状况,一旦债务人拒绝受让人的话,商业银行需要相应的法律措施来进行维护。但是与之对应的法律制度没有配套,纠纷处理机制缺位,在违约现象出现时,银行的法律保障是缺乏的。现在已有的是对电子银行业务外包的监管,出台了可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其他业务外包均无涉及。这样产生的问题就是遇到纠纷事,在缺少无法可依的处理程序和制度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不仅要支付社会及经济成本,还要考虑相应的法律风险。
(二) 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业务外包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委托关系。不可回避的是委托人与人的经济利益不同,要是合同不作明确规定,一旦外包机构出现信用问题的话,如其服务质量低劣,存在欺诈行为,将客户资料泄露等,实现不了银行预期的目标。都是要导致银行的利益的损失,因此,银行在把贷后管理业务外包时必须面临相应的外包机构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
(三) 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贷后管理业务外包执行时,即便外包机构做大量工作,不能解决债务人的信用风险,仍然故意拖欠贷款的话,不论是道德还是法律层面都不好处理。这种现象如何既可以既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又保证外包机构的工作的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探究。
(四) 经营管理风险
可以说,贷后管理业务外包使得商业银行对外包机构依赖性有所增加,商业银行因此会丧失了对贷后管理业务的部分控制或者管理的动力。长此以往的话,商业银行自身完全可能丧失贷后管理的能力。再者由于合同期限的约束,可能无法在必要时将外包的贷后管理业务收回,而终止合同的成本又相对较高。
三、 商业银行的贷后管理业务外包相关对策
(一)加强外包法律法规制定,形成有效法律氛围
首先,相关法律方面的制度保障需考虑到银行贷后管理业务外包的范围、贷后管理业务外包合同的规范性、贷后管理业务外包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贷后管理业务外包中出现纠纷时的处理程序和机制等内容,是该业务健康发展的基本前提。其次,银行处理不良资产时,关于有关债权转让的内容,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范进行操作。
(二) 选择合适外包商,避免规避可能道德风险
商业银行确定外包机构时,应该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考察外包机构资质,衡量其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以及在行业内的认可度。另外,必须避免外包机构利用非法途径向债务人催款,降低其道德风险。合同中约定外包机构的业务执行情况并出具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商业银行,以便全面掌握贷款的实际情况等。如果发生借款人串通外包机构的现象,使得银行追不回贷款的话,银行方面就有凭证,减少可能的损失。
(三) 规范合同制定,较少合约纠纷
双方在签订外包合同之前,必须明确合同执行中的权利、责任以及最后验收标准,各项条款尽可能细化和量化,对潜在的纠纷或问题规定应急的解决办法。就拿债务人的信用问题来说,处于平衡商业银行与外包机构的利益的考虑,可以实施重奖轻罚的手段,降低合同双方不必要的争端。
一、引言
信贷风险一直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风险,它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信贷风险更是不容忽视的。然而不同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不同,决定了其信贷风险大小及其对银行的影响不同。对比研究不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大小及该风险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影响有利于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方法,应对各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谋求国有商业银行的长远发展。
二、信贷风险成因
(一)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理论认识和观念上存在误区
商业银行因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往往以政府出纳员的角色出现,大部分银行从业人员商业意识、风险意识比较淡薄,信贷活动没有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常常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痕迹。导致商业银行在其经营活动及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和不安全的隐患。
(二)商业银行缺乏高素质人才
信贷管理工作需要大量既懂银行业务又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高素质人才,而此类全面人才的缺失会限制商业银行业务的推广。
(三)借款企业认识上出现偏差
长期以来,受计划体制的影响,许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完全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理所当然地认为,企业盈利是由企业创造的就应该由企业来支配,一旦企业亏损,就依赖政府,依靠银行贷款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银行则背上了企业转嫁过来的包袱。
三、信贷风险对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影响
(一)信贷风险对工商银行的影响
虽然总体上,工商银行信贷状况良好,风险不大,但现存的信贷风险仍不容忽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的地方政府设立了数以千计称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开发公司,为基础设施和房产项目筹资以对抗2008年危机的影响,当时中国各银行差不多将放贷活动翻了一番。作为全球市值最大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向地方政府控制的开发公司无节制地放贷,这些开发公司目前在工行的贷款账目上占10%的比重,这对银行本身构成了一定的风险。
(二)信贷风险对农业银行的影响
农行约80%的机构网点和约60%的信贷业务都分布在县及县以下,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的局限,很多基层行尤其是区域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大部分基层行及其网点很难达到盈亏平衡点。
收入渠道单一使农行利润空间受挤压,而储蓄存款和企业存款出现活期存款定期化趋势,使银行平均存款成本明显上升,并且这些存款成本增加却难以经由贷款投放产生收益。为提高收益,农行被迫把资金投放到风险更高的企业和投资项目,使得企业出现过度投资,引起资本收益率和企业还本付息能力下降。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还会助长经济低水平重复扩张,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等结构性问题,导致更为严重的产能过剩,进一步加大银行贷款的信用风险。
(三)信贷风险对中国银行的影响
中国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主要是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过度投资行业的贷款所带来的风险。为防范此类风险带来损害,中国银行已经开始限制未经审批项目的贷款,已发生的贷款采取措施尽量避免损失。另外,对汽车、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贷款,也都一一出台措施,对贷款人的诚信度、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格审查,合理确定贷款总额,降低总体信贷风险。
(四)信贷风险对建设银行的影响
信贷风险对建行的最直接影响体现在:信贷规模急速扩张和净息差大幅收窄使得银行利润缩减;与此同时,贷款结构不合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迫使建行接下来的信贷投放将以稳定存量、加大结构调整为主,将采取主动从“三高一资”行业和企业退出的策略,释放部分贷款额度。
另外,信贷超常规增长引发资产质量下降问题,对建行的稳健经营构成很大威胁,为此建行将做好信贷投放和项目储备;科学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加快信贷结构调整,充分运用回收再贷款资源以及加大不良贷款处置盘活力度,努力做到既积极支持经济增长,又防止贷款盲目过量投放。
(五)信贷风险对交通银行的影响
交通银行的开发贷所占比重较大,而现在部分比较差的房地产企业已经出现困难,这加剧了交行的经营风险,促使交行控制新的开发贷款的发放速度,并只与资质较好的开发商合作。
近两年,交行信用卡授信增长很快。2009年以来,受其相关风险增加的影响,交行已根据市场的情况放慢授信速度,更重视盈利和风险防范。在高风险地区,调低批卡率,加强了不良贷款的清收。
四、信贷风险对不同国有商业银行影响的对比分析
信贷风险对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影响存在着相通之处,简单说,其共性体现在:
信贷风险导致各银行处理问题的成本高于其收益,造成入不敷出,严重影响银行的经营业绩。
信贷风险考验着银行的合规、监管部门,若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对贷款发放的调查、监督、管理等工作做得不到位会给银行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6-0037-05
一、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概念与政策意义
存款准备金原是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将存款类金融机构一定比例存款转存中央银行的制度安排,存款准备金率直接控制银行的货币创造和信贷扩张,成为中央银行调控银行体系流动性的重要货币政策工具。针对不同的金融机构制定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就叫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提出2011年要采用通过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动态调整来辅助常规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种自我调整信贷的行为、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的弹性机制,督促金融机构从提高资本水平和改善资产质量两方面防范系统性风险,尽早达到宏观审慎要求。
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在央行信贷调控中的作用
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是一种制度创新,是人民银行仍然具有银行监管职能与信贷调控的表现,也是央行完善货币供应量总量调控的重要手段。
自2003年中国银监会挂牌后,中国金融调控监管机制形成了一行(人民银行)、三会(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新格局。由于银监会的职能是从人民银行分离出去的,因此,人民银行仍然保留一些银行监管职能这一点被很多人忽视了。作为最后贷款人,由于所有的金融机构在其遇到难以解决的流动性困难或无法弥补的资金黑洞时都存在请求中央银行援助的可能性,因此,中央银行也完全有必要继续保留一部分对银行资产质量、风险状况的监控权。作为一项同时考虑银行资产扩张规模与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等因素之间制约关系的约束性政策,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出台的积极意义至少有两点:一是表明中央银行仍然保留监管者的职能,不会对商业银行不顾资产质量及资本充足水平而盲目扩张信贷的事实不闻不问;二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根据各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用差别性政策既有鼓励也有限制地间接影响商业银行业务活动成本。
人民银行目前主要是货币供应量总量调控,手段主要是公开市场操作与法定准备金,形式上是间接调控,对信贷总量缺乏约束,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可以有效改变这一情况。执法的银监会和握有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武器的中央银行在监管上做到了功能互补:银监会在监管过程中能尽量使商业银行的财务信息准确、完整、透明,并根据中国实际提出了商业银行核心资本比率的标准,中央银行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确定某商业银行的特定存款准备金率从而自动调整其资产扩张速度及盈利能力。这样,行政性合规监管和经济性业务水平制约这两种不可替代的功能得到了有效的结合。
三、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在我国实行的历史与发展
1984年以来,截止2011年4月,我国曾39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尤其是2007年以来,人民银行频繁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从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到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频率和幅度是历史少见的。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确定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依据。包括: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率,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状况和发生重大违规及风险情况,金融机构支付能力明显恶化及发生可能危害支付系统安全的风险情况。二是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实施对象。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采取统一框架设计和分类标准,实施对象为存款类金融机构。三是确定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方法。根据资本充足率等4项指标对金融机构质量状况进行分类。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在一定区间内设若干档次,确定各类金融机构所适用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四是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操作。人民银行定期根据银监会统计的金融机构法人上年季度平均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比率等指标,对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调整。在个别金融机构出现重大违规、风险问题以及支付清算问题时,人民银行将会同银监会,及时调整其存款准备金率。
分析总结这几年的实施情况,有以下五个阶段:
(一)按地区实行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1980年代,人民银行按照改革试点的需要,对某些地区性银行实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率,如对上海地区的银行按存款增加额的10%缴存存款准备金,对深圳地区银行则按存款增加额的3%缴存存款准备金。
2008年5月,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地震,为了抗震救灾的需要,当时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就排除了地震灾区的几个地区。
(二)按存款种类实行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我国在1984年刚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时实行的就是差别准备金率,即按存款种类核定存款准备金比率,企业存款为20%,储蓄存款为40%,农村存款为25%。
(三)基于资本充足率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2004年实行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的主要内容是,金融机构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与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状况等指标挂钩。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越低、不良贷款比率越高,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高;反之,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越高、不良贷款比率越低,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就越低。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可以制约资本充足率不足且资产质量不高的金融机构的贷款扩张。
自2004年3月25日宣布:2004年4月2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4%)的金融机构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7.5%,尚未进行股份制改革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暂缓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分别暂按6%、7%的标准执行。
时隔不久的4月11日央行又宣布:从4月25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与上次的未包括四大行相比,这次更为直接,力度也有所加大,从4月25日起,资本充足率低于一定水平的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被提高到8%。
(四)区分金融机构类型(大型、中小型)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中小银行大多定位于服务中小企业,在发展就业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扶持中小银行的发展也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推手。在央行推行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调控措施下,如果部分中小银行出现无款可贷的局面,可能会影响到广大中小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影响保就业和促增长。所以,需要妥善处理好宏观调控的当前需求与我国金融业中长期开放发展之间的关系。因此,央行此次对中小银行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控措施,采用区分大型、小型金融机构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小型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要低于大型金融机构。
2003年以来,人民银行对城乡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执行与其他商业银行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2003年8月22日,央行将存款准备金率由6%上调至7%,而城乡信用社仍然执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直到2006年农村信用社才上调存款准备金率6%。2005年以来,农村信用社与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差距由0.5个百分点逐渐扩大到7个百分点左右。
2008年09月25日,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1984年以来第27次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而大型金融机构不变,开启了区分大型、小型金融机构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此后至今,大型、小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一直有差异,小型金融机构一般低于大型金融机构约3.5个百分点。
(五)基于“惩罚”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
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是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的一种改革和完善。核心是将商业银行贷款增速与资本充足率、GDP、CPI等增速挂钩,利用差别准备金率引导信贷投放回归常态。面对部分银行“管不住”自己放贷速度的行为,央行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制度似乎惩罚的意味非常明显。
1. 2004年4月25日,央行对38家资产快速扩张、资本充足率下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再提高0.5个百分点,实行8%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当时的光大银行、广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就被执行了这种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2. 2006年8月,央行实施当年第二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此前的8%上调至8.5%,而中国农业银行由于信贷投放过猛导致资本充足率下滑过快,被要求继续上调0.5%至9%。
3. 2010年1月27日,央行要求几家银行增加缴存存款准备金,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和光大银行。原因是2010年前两周其新增贷款增幅较大:工商银行约1600亿元,中国银行约1700亿元,农业银行约1000亿元,建设银行约为600亿元,这和中央2010年“平缓均衡”的放贷政策背道而驰。
4. 2010年10月11日,央行通知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6行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率上调50个基点,期限为2个月。原因是不能达到央行的“信贷平稳投放”的要求,投放过于冒进。
5. 2011年春节后,央行对部分中小商业银行(主要是城商行)实施了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控措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作为调控的常态工具已经走上了政策前台。
四、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理论基础与经济意义
(一)基于资本充足率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2003年人民银行、银监会分家,银监会专管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监管力度加大;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内的银行纷纷上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足问题已经逐步解决;现在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不足问题还未解决,针对这个问题,央行的态度是扶持,不仅不升还要适度下降。所以,基于资本充足率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
(二)区分金融机构类型(大型、中小型)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1. 简单的数据比较。
2010年1月起,人民银行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的概念、定义和分类编制国内的金融统计报表,其中对存款性金融机构进行了大、中、小型的分类。
就类别看,以2010年末为例,大型银行的居民与非金融机构的存款的绝对量最大,约为中小型银行的2倍,就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效果来说,提高大型银行的准备金率锁定的现金最多,对流动性的控制最为有利。
2. 模型计算。
理论上看,贷款规模LL既受存款规模DD制约,也受准备金规模RR制约,还受利率IR制约。
模型设定为
LL=α1DD+α1RR+α3IR(1)
可以看到,数据都是一阶平稳的。运用EViews6.0对模型做回归估计,结果为:
国有商业银行:
LL=0.8902DD-4.87RR-26790IR(2)
(2.13) (-2.54) (-2.11)
股份制商业银行:
LL=0.4613DD-0.664RR-7750IR(3)
(2.23) (-2.44) (-2.17)
从符号的正负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二个模型的RR、IR的系数都为负,表明准备金规模、利率与贷款规模之间存在反向关系。提高准备金规模、利率都能抑制银行的贷款规模。
从参数的绝对值大小看,国有商业银行模型的RR、IR的系数都大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说明同样的准备金规模变化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影响要大于股份制商业银行。
(三)基于“惩罚”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1. 计算的原理。
詹向阳(2011)提出了一种模型,对基于“惩罚”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进行了描述。
R=αi×(Gi*-Gi)
R是差额准备金率;
αi是稳健性调整参数,主要取决于单个银行的流动性状况、杠杆、拨备、审计结论、信用评级、内控水平、支付结算案件、信贷政策(投向、结构等)执行情况等;
G*i=最低资本要求8%+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逆周期资本缓冲;
Gi=各行的资本充足率。
2. 含义。
假设多放的贷款获得利息为DL,需要缴存的准备金为DR,r1为存款利率,r2为贷款利率,r3为准备金存款利率。
五、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缺陷
差别存款准备金利率不合理,未能体现制度的惩罚性原则,商业银行按照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多缴存的存款准备金属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范围,人民银行按照年一定利率水平(1.89%)支付利息,这样看,差别准备金率只是相当于锁定了部分存款而已。
(一)基于资本充足率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缺陷
一是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幅度过小,不能给实行对象带来足够的经营压力。一方面,由于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幅度过小,仅为0.5个百分点,部分大型商业银行被冻结的流动资金,在其贷款规模中占比很小。另一方面,在资金市场利率较低情况下,商业银行可通过同业存放增加资金来源,部分银行其同业存放资金余额远大于按照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多缴存人民银行的资金,释放了该政策带来的经营压力。
二是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实行一次性原则,缺乏后续惩罚机制。虽然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可在较短时间内收缩金融机构流动性,但其一次性操作原则存在明显缺陷。被实施金融机构无意或无力改善风险程度,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效应不能显现时,人民银行缺乏后续惩罚措施而无所作为。
三是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与资本充足监管功能部分重合,二者需加强协调配合。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是人民银行采取的一项与资本充足率制度相辅相成的货币政策调控制度。它主要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调动金融机构主要依靠自身力量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的积极性,促使金融机构逐步达到资本充足率要求,有利于实现调控货币供应总量和降低金融系统风险的双重目标。其功能与银监会的资本充足监管部分重复,不利于各自优势的充分发挥,不利于效率的提高,增大了调控成本。金融监管当局需加强合作,形成监管合力,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四是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被严格保密,影响到利益相关者监督制约作用的发挥。基于维护金融稳定考虑,目前人民银行对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采取高度保密原则,股东、存款人、借款人和银行同业等利益相关者无法获取全面信息,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也未能充分向市场传递,商业银行面临的外部压力明显减小。
五是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的问题。基于资本充足率和资产质量等考核基础上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必然会对中小金融机构的融资活动形成较为强烈的约束,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的问题。
(二)区分大型、小型金融机构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缺陷
区分大型、小型金融机构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对各类银行和各地区银行的影响不一致,这种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虽然考虑了大型与小型金融机构的区别,但是在类别内部仍然是“一刀切”式的。由于超额准备金并不是平均分布在各家银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也不同。存款准备金率“一刀切”式的变动对各家银行的影响就不一致,有的银行往往陷入严重资金周转不灵的困难之中。当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效应不能显现时,人民银行仍会因缺乏后续措施而无所作为。
(三)基于“惩罚”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
一是标准不透明;二是是否严格执行不确定;三是何时松何时紧难以预期。
六、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的改进
西方国家在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际操作中,为确保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大都采用了差别准备金率,这对我国是一个很好的借鉴。目前世界上有十多个国家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东欧、拉美和亚洲的部分国家,曾实行过针对不同类型存款或不同金融机构的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借鉴国际上依据金融机构风险状况区别对待和及时校正措施的做法,对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有利于抑制资本充足率较低且资产质量较差的金融机构盲目扩张贷款,防止金融宏观调控中出现“一刀切”。
众所周知,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也正在研究之中。一旦这项制度出台,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呢?从逻辑上说,存款保险制度与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之间并不存在替代的可能性,因为存款保险制度主要解决的是公众对中小银行的信心和信任问题,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目的在于约束商业银行的资产盲目扩张行为。
从货币供应量角度看,差别存款准备金率主要是引导市场预期。差别存款准备金应该与窗口指导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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