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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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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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有何种经济基础就有何种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变动也会带动上层建筑的变动。在会计领域,各种经济因素对它的影响是显著的,如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会产生与此相应的会计准则,受不同的经济因素的影响,会计的基本理论也会有所不同。会计也只有适应其所处的经济环境,并为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服务,才能得以存在和发展。可以说,整个会计工作的发展史就是不断适应经济环境而逐渐变革和更新的一部历史。

一、经济环境与会计的相互关系

会计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经济环境,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使会计不断得到发展。一方面,经济的发展直接决定了会计的发展。另一方面,会计对经济环境有一定的反作用。一般,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总是服务于一定社会经济环境之下的经济主体。通过会计核算反应和监督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力,为经济主体实现其目标服务。而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总是受一定的经济环境和制约,是在一定的经济环境约束下进行的经济行为。会计作为一门以社会科学为主并兼具自然科学某屿特征的综合性和交叉性的学科,它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之中,既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又会对它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起一定的促进作用。所以,经济环境对会计发展的影响是首要的。

二、经济环境对会计的影响

(一)社会经济环境对会计的影响

1.经济体制对会计的影响

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主要由所有制、宏观调控程度、经济类型、企业组织形式等基本要素组成。不同的经济体制形成了不同的会计目标、管理方式、会计规范、会计监督等模式,各国会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也都与经济体制有关。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生产资料以公有制为基本特征或公有制占较主要地位的所有制形式,在这种经济体制下,会计服务的宗旨,更多的是强调社会的宏观效益,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由此可见,会计发展和经济体制密切相关。

2.经济发展水平对会计的影响

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会计发展的主要环境因素,经济的发展是推动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原动力。例如,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的股份公司的出现,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所有者、债权人及各种潜在的投资者都对会计信息质量予以高度的关注,迫使企业从更高的层次上进行会计信息的揭示与披露。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使计算机取代手工操作而成为会计信息处理的主要工具,计算机网络遍及经济业务的各个角落,使一国乃至多国之间建立起发达的“信息高速公路”,各种会计信息可以在瞬间传递到各个方面,使会计真正成为企业投资决策、经营管理的组成部分。而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经济关系越复杂,整个社会对会计的要求也就越高,使得会计在整个经济活动中,不仅越来越必要,而且对社会经济的反应也越来越敏感和快捷;反之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经济业务和会计实务就越简单,会计理论所要解释的问题就越少。

(二)企业经济环境对会计的影响

一定时期企业的内部环境同样会对会计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但却能促进企业规范会计行为,采用先进的会计方法,完善会计组织和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1.企业管理体制对会计的影响

企业管理体制一般是由其所有制性质和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所决定的。在企业微观理财环境中,管理体制起着决定作用,它直接决定着企业微观理财环境的优劣,以及企业会计理财权限的大小和理财领域的广狭。一般来讲,凡企业管理制度完备,则会计管理水平就高,会计信息的揭示就及时,信息反馈就迅速,会计管理参与经营管理决策的作用就能充分发挥。

2.企业管理者对会计的影响

就—个成功的企业来说,企业管理者往往对会计管理都比较重视。因为,会计信息是能够对企业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总体反映,而管理者一般也是通过会计信息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管理者往往将会计管理看作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凡是管理者重视会计管理的,会计管理的组织机构就比较完备,会计管理制度就比较健全,会计管理管理水平就比较高。

3.企业会计人员对会计的影响

企业的会计人员掌握着一个企业的“财务大权”,他们明确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会计信息,对企业的会计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态度决定着企业的会计管理效果。如果会计人员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不弄虚作假,则企业的会计质量就会大大地提高;反之,就会影响企业的会计管理,阻碍企业会计先进性的发展。

三、会计对于经济环境的影响应采取的对策

经济的较快发展、健全的法律体制以及良好的社会氛围都为会计的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环境因素,会计也随着经济开放的不断深入而得以完善和发展。但是,复杂的经济环境也对会计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仍然有不完善的会计制度和信息。为了使我国会计得到迅速发展和完善,就必须改善我国的经济环境,使经济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及完善经济体制

1.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步伐。因为影响会计环境的首要因素是生产力水平,生产力水平越高,会计越容易得到发展。

2.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减少对企业会计管理的行政干预,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协调各种成分的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各经济杠杆部门与经济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更多地运用价格、利率、税收、汇率等经济杠杆来调节经济运行。加强经济立法与执法、经济监督、反腐败和整顿经济秩序的工作,为会计工作的开展提供较为稳定的、成熟的经济环境。加大重大案件查处的力度,有效惩治了会计信息做假行为,从而提高整个行业的整体业务能力和素质,保证业务质量,促进行业诚信发展。

(二)改善企业的经济环境

1.完善企业管理机制,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及时揭示会计信息,迅速反馈会计信息。企业应当根据我国所有制性质和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来制定合理的企业会计管理机制。

2.提高企业管理者对会计的重视,努力完善企业会计管理体制,减少管理者不负责任的行为。运用知识和科技,提高我国会计行业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走会计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从而促进中国会计将走向世界。

3.加强对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减少会计人员弄虚作假的会计行为。

参考文献:

[1]弗雷德里克·D.s.乔伊,加利·k米克.国际会计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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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经济活动中,会计模式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会计模式导向、会计规范、会计管理体制、企业会计模式、会计人才管理体系。在五大要素中,会计模式导向是最基本的要素,它处于最高层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会计模式的基本运行走向;会计规范在会计模式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它在反映会计模式导向的前提下,指导、约束会计管理体制和企业会计模式,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公正性和相关性;会计管理体制是会计工作能够正常运行的组织保证;企业会计模式是会计模式中涉及实务最多、最为活跃的因素;会计人才管理体系是根据会计管理体制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要素有着制约或促进作用。

企业会计模式自身包含了若干个子系统,与会计实践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会计模式是国家会计模式在本企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

二、我国经济环境对企业会计模式的影响

作为管理科学的一个分支,会计始终处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一般而言,会计的社会环境指的是对会计工作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各种外在因素的总和。在诸多因素中,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以及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企业外部对会计工作的要求等,分别在不同层次上对企业会计模式产生影响,其中以经济制度、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对企业会计模式的影响最为突出。

(一)经济制度影响着企业会计模式的制定和实施

当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这个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在此种经济制度下,政府充当社会管理者、国有企业所有权的机构这两种角色。政府的双重身份要求企业会计模式须做到:向政府传达基层企业的会计信息,为政府这一宏观经济调控者提供制定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和依据j企业会计模式须配合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角色,为其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绩效衡量、引导和利益分配等管理职能服务;企业会计报表须切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尤其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为政府完成企业所有者这一角色的职能服务。

(二)经济模式必须得到企业会计模式的配合和支持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环境下运行,其发展关键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企业会计模式必须配合和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产权清晰的特征要求通过企业会计准确计量和报告企业产权,以保护各个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权责明确的特征要求通过会计信息系统准确量化产权投资人和债券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使得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债权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政企分开的特征强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企业投资者的双重身份对企业的不同影响;管理科学的特征对会计模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建立科学的会计管理制度上,为优化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供有用信息。

(三)企业会计模式的发展状况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经济发展水平与企业会计模式的相互影响十分明显。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来说,企业会计模式的构建须考虑企业规模、水平,企业会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复杂程度等因素。同时,还应为以后经济发展和业务增加所产生的会计新问题奠定必要的基础。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构建现代企业会计模式的途径

目前,企业会计模式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不同信息使用者之间信息需求有差异、信息客观性与相关性相背离,会计监督机制与内部人员控制存在矛盾。根据当前经济环境对企业会计模式的要求,以及企业会计模式中现存的三个问题,为了规范企业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从多个方面着手建立企业会计模式。

(一)建立企业会计管理制度

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针对企业内部经营业务的特点、范围,管理要求和人员素质设计和实施的,用于指导规范会计工作的制度体系,即为企业会计管理制度。

在会计管理制度中,应设置会计机构,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机构是组织和实施会计工作的组织,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各有关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工作的主体,针对会计人员的有效管理,主要包括会计业务和会计理论的继续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完善。

(二)据实整理会计信息系统

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可靠信息,是企业会计工作的主要目的。因此,企业会计模式设计的主要任务,便是会计信息系统的设置和运行。

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设置包含会计政策、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指标、会计信息流程等几个要素的设置和这几个要素之间的有机配合。

(三)完善会计监督机制

完善的会计监督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条件。但监督工作由谁来做。如何做,这又是会计监督机制首要解决的问题。

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分离的体制是解决会计监督机制问题的有效方式。企业内部的会计仅负责运行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会计报告和其他信息,内部监督职能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会计信息的质量则由外部独立审计机构来评价和确认。企业会计人员对企业经营者负责,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企业会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对会计信息失真承担有关责任。

篇3

一、行政垄断概述

(一)行政垄断的含义和外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在市场经济制度下,企业的生产与经营主要受到市场规律的调整,市场的供求关系成为影响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主要因素。从这一点来看,是与我国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存在显著区别的地方。行政垄断现象的产生不仅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权力关于经济发展的一般性因素的原因,还有我国经济制度的历史原因。这主要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方式有关。并且,行政垄断概念的把握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权力与经济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既有有利的一方面,又有不利的一方面。其中不利的一方面则构成了行政垄断对经济秩序以及经济规律的破坏,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主要是集中在行政垄断这经济干涉不当的情况下。

(二)行政垄断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及表现形式

对行政垄断问题的关注,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而进行的。行政垄断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经济转型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随着改革的深入,各地方为追求本地经济的发展,促进本地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产生了行政垄断的新形式,即地方保护。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六种行政垄断行为,具体如下:1、强制买卖: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中者提供的商品。2、地方保护主义、地方封锁: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3、排斥或者限制招标、投标: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以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审标准或者不依法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的招标投标活动。4、限制市场准入: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采取与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5、行政强迫垄断: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法律规定的垄断行为。6、抽象行政行为垄断:即指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二、行政垄断的理论分析

(一)行政垄断出现的一般原因

政府以及国家的形成其共同点,是为了服务于社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事业的。在标准经济学中,有两个术语,一个是“政府垄断”,另一个是“政府授予垄断”。前者是政府直接行使垄断权力(比如酒类专卖、烟草专卖),后者是政府将垄断经营权授予某一个企业。中国所说的“行政垄断”实际上就是包括了经济学的“政府垄断”和“政府授予垄断”。政府在市场活动中,不仅能够通过各种手段促进和维护竞争,也会为了一定的目的在某些领域禁止或限制竞争。与此相关的是转型国家行政垄断的发展,由于在历史上没有自由对抗封建垄断的过程,转型国家行政垄断的普遍性主要由其政治特性和权利性共同决定的。转型国家的政治特性是从全局性的国家垄断到局部性行政垄断。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行政权力和经济力量紧密结合,成为严格制约企业的力量。从经济以及社会转型的国家行政垄断的根源的共性,就在于固有的权力理念深陷在社会经济干预中。

(二)我国行政论断的特征及特有原因

我国行政垄断的产生以及发展不仅有市场经济中垄断形成的一般原因的影响,还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背景下,政府权力与市场的关系有关。我国行政垄断的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行政垄断的体制渊源。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被赋予了强大的经济职能,从物资分配,到劳动力的配置,以及各种商品的价格都由政府以计划的方式进行。市场的作用几乎完全被排除。长期的计划经济给我们带来的灾难不仅仅是经济的萎缩,更重要的是这种体制在社会生活中的惯性,尤其使我们的政府职能迟迟不能实现转变,不能使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科学化。经过不断改革,我国最终也选择了市场经济这一实践证明能有效配置资源的体制。尽管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已有近十年的历史,但许多行政机关仍然屡屡违背市场规律,凭借自身拥有的权力进入市场。行政垄断就是计划经济之后政府部门仍然试图按照自己的意志统治市场的表现,是计划经济的一种残留形式。

三、当前行政垄断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正面的影响

行政垄断在我国的经济环境下,有着其特定的内涵。对这一点的认识主要是在任何的社会中,总会存在由于历史的、社会的、政治的、文化的、经济的、法制的等各方面的因素所形成的为社会共同体所普遍认可的行为习惯或者法律规范。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近30年的事情。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从某种程度上认可了市场经济体制能够进一步解放我国的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但这并没有彻底的否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干预经济,政府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随着当前世界经济危机蔓延全球,国家宏观调控呼之欲出。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些也都在证明这国家权力对社会经济干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行政垄断与现时语境下的国家宏观调控,二者在本质上是共同的,即促使经济的有序发展。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行政垄断在集中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经济的有序发展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二)负面的影响

行政垄断对我国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从本质上来讲,行政垄断就是利用行政权力压制自由竞争,颠覆了市场经济存在的基础,与公平竞争理念相悖,其危害性远大于经济垄断。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就是市场的统一、开放,而行政垄断总是以某一地区或某一部门的利益为出发点,将该地区或该部门隔绝开来,形成地区封锁和部门经济封锁,从而直接阻碍和破坏全国性统一和开放市场的形成。受到保护的部门和地区,为了争取一个“正当的合法竞争”,不再把精力放在如何通过技术创新和新学管理来提高竞争能力,而是将大量费用用于行贿,以取得相关部门的庇护,这也导致了、权钱交易等严重的社会腐败问题。

(三)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法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在不断完善。在看到我国法治以及《反垄断法》取得的可喜进步的同时。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问题――制度改革的阻力越来越大。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进行,不仅是制度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也是我国不得不进行的结果。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制度背后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利益集团或者利益阶层。推进行政垄断的监管所面临的阻力越来越大。这就要求不仅要在立法层面上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制度要求的行政垄断制度,还要适时的引入社会力量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监管。

四、完善我国行政垄断法律规制的对策建议

(一)严格限定豁免范围

在我国经济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适当的行政干预发挥着代替转型过程中的市场缺位的作用,避免市场机制的失控及经济波动,保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作用。《反垄断法》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这就是我国《反垄断法》中的豁免制度。豁免制度,又称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指国家为了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在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某些垄断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的法律制度。我国《反垄断法》之所以认可反垄断豁免是因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与‘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对我国行政垄断的规制,应该限缩我国反垄断法中的豁免制度。

(二)建立反垄断的私人执行制度

“破除行政垄断、消除市场的人为分割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垄断行为的规制不能单单靠政府的公共执行,因为在某些垄断事件中,政府行政部门本身就是利益关系者。在这样的一种利益关系中,就很难保证公共执行的积极性与有效性。

由此可知,此时的私人执行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私人执行不仅是一种权利救济的途径,也是反垄断法的实施方式之一,有助于弥补和矫正公共执行的不足”,更有益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结语

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开放性的过程,这是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显著区别的地方,也是市场经济发展能够保持充足的动力、活力的原因所在。市场经济的规制需要不断完备的法制进行指引,同样,也只有完备、良好的法制才能真正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二者之间才能表现的相得益彰。“在市场经济中,法律平等地保护一切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要求一切主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一切主体的一切违法行为都要依法予以校正和制裁,不给任何市场主体以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法律规范就是这样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中存在的行政垄断,随着我国法治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也越来越多的受到监管,并且接受市场经济规律的调整。

(作者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参考文献:

[1]曹士兵,《反垄断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2]陈佳贵,《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三十年》,中国财经出版社,2008年版。

[3]关保英,《行政法的私权文化与潜能》,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4]蒋悟真,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阐释,《社会科学》,2009年第9期。

[5]孔祥俊主编,《中国现行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

[6]李昌麒,《经济法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7]李国海,《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

[8]李俊峰,《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

[9]迈克尔・考斯泰基著(英),刘平、洪晓东译,《世界贸易组织的政治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篇4

一、市场社会主义的含义与特征

市场社会主义是西方的一个重要流派。它试图将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以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经济体制,其基本特征是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把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具体说来,市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把资源配置形式与社会制度分离开来,即把计划机制或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分离开来。第二,主张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第三,主张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

二、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主要思想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则主张在发展资本主义国家的现有成果基础上改良资本主义,而仅把构建完全的社会主义作为其长期目标。他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目的状态理论,这种目的状态可以归纳为平等、自由、高效。平等是它的基本目标。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终极目标应该是建立一个无剥削、高效率、平等且自由的社会。他倡导市场主导的经济运行机制认为市场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完全脱离了资本主义的市场完全可以为社会主义利用,形成社会主义市场。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提倡把市场与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既要发挥市场的效率,又要追求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其侧重点在于平等。在社会所有制结构上,市场社会主义提出可以有形式多样的社会所有制结构基本有三种类型:一是主张生产资料全社会公有,但公有制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开;二是“合作制经济”的财产形式;三是不追求生产资料公有化,但对资本职能作了各种限制。在市场社会主义实现的方式、途径上,当代市场社会主义认为,在现有的资本主义和传统的社会主义条件下是无法实现社会主义的目标的,必须对现有的经济制度和运行机制进行改造。在所有制问题上,必须扬弃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从而保证人们在进入市场竞争时基本机会和条件的平等。在公有制问题上,要扶植发展股份合作公司、工人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社会所有制,强调不能拘泥于国有经济的公有形式。在经济运行上,要采用市场为主导,计划为补充的资源配置机制。在分配问题上,要在保证人们在竞争起点平等的基础上允许基于个人能力、天赋、贡献等的收入不同,但要采用分配,保证合理的平等进而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蓝图的实现问题

(一)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贡献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是在对现实资本主义的不满和传统社会主义的困惑的双重反思中构建起来的。它重新认识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肯定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把现代经济理论与马克思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相结合,在辩证分析和全面总结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经验和社会主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通向彻底社会主义的新途径。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在尝试探索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新道路的过程中,构建了一种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并对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优势与社会主义的平等、民主、自由等目标相结合进行了理论上的论证,使得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模式具有了一定的说服力和吸引力。

同时,当代市场社会主义不仅在经济体制的研究上具有重要的贡献,在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和思想史上也占有不可忽略的一席之地。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在剧变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的背景下重新探讨如何在资本主义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的问题,这极大地鼓舞和团结了西方左翼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二)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局限与弊端

首先,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缺乏政治制度的基本保障。 其次,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带有浓重的乌托邦色彩 ,带有非科学性、空想性和改良主义的印记。具体体现在,第一,它没有正确的、科学的历史观作为指导。第二,市场社会主义者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缺乏科学的认识,有的认为社会主义就是一种更为民主的制度,有的主张社会主x就是一种平等主义,甚至认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对于社会主义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他们关注的重点是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市场微观机制。 第三,他们大多表现为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的推崇,而对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无政府状态往往提不出切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第四,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各种具体的市场社会主义模型仍具有自身的缺陷,难以付诸实践。

四、结论

通过本文对当代市场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的回顾,对其主要思想的论述以及其贡献和局限性的讨论,可以看出当代市场社会主义虽然在探索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的新道路,构建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相结合的社会经济发展模式,以及将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优势与社会主义的平等、民主、自由等目标相结合等方面作了理论上的论证,但是其研究仅仅停留在理论上,缺乏实践论证,由于其理论带有非科学性、空想性和改良主义的印记,因此具有浓重的乌托邦色彩。加之,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对构建社会主义蓝图缺少政治制度上的保障,使之蓝图构建的实行更加举步维艰。综上所述,当代西方市场社会主义者想要在平等、自由、效率的原则上构建市场社会主义蓝图,其愿望实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难以实现。

参考文献:

[1]余文烈.当代市场社会主义六大特征[J]. 国外社会科学. 2000,(05).

[2]张志忠.对当代西方市场社会主义思潮的新认识 [N].内蒙古大学学报, 2007,(04).

[3]景维民, 田卫民. 社会主义含义演进研究[J]. 经济评论, 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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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0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1)09-0051-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1.09.009

中国自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当前经济社会正向市场经济体制、现代化工业社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开放多元的文化、主动加入经济全球化的转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度是中央政府为指导各地方政府开展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方针、依据、战略等方法论的集合。此背景下将“治理”(本文中,公共治理与治理的涵义一样,可以通用)理论引入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探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涵义,分析我国社会转型特定时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展历程与存在问题,提出实现与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的对策建议,为构建中国特色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模式奠定理论基础。

1 “治理”视域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职能1.1 “治理”(Governance)理论的内涵

“治理”英文单词为Governance,也可称为“公共治理”,原义为“控制”、“统治”或“操纵”,国外多用于与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1990年以来,“治理”成为非常流行的概念、思潮和理念。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报告提出:“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总和,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

我国学者对“Governance”翻译不尽相同,如“管治”、“治理”、“协同治理”等。俞可平教授提出“治理”含义:指在一个既定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需要。“治理”强调的是合作,认为政府不是合法权力的唯一源泉,公民社会也同样是合法权力的来源[1]。现在,更多公共管理研究者认同“治理”概念的新解释:治理是包括政府和各种非政府组织乃至私人机构在内的多个主体,协同处理公共事务,以满足公众需求,实现最大化公共利益的过程[2]。

从以上对“治理”(Governance)概念的理解可以看出三个共同内涵:第一,认为社会公共资源与事务管理的权力主体不是唯一的,而是包括政府、公共部门和私营机构等,强调在政府与市场之间权力和利益的平衡再分配理念;第二,治理是对公共资源与事务的网络状的合作管理,是“多中心”的,目标是多元的,最终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公众需求;第三,主张社会公共资源与事务管理是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以补充市场机制失灵和政府自上而下管制两方面的不足,最终达到“双赢”管理格局。

1.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政策属性分析

在私有制的西方国家没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称谓,与之功能和作用大体相似的有“土地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可称之为“土地利用规划”,是国家(政府)干预社会经济的基本手段。从1960年后Dvidoff的“倡导性规划理论(Advocacy Planning)”至现今在规划领域中提及的“公众参与”,都是针对土地利用规划的复杂性、政策性和社会性而采取的一种Governance思维。所不同的是,Governance已愈来愈成为国外规划过程中明确的理念得以确立,并成为主动的过程和不可替代的工作方式。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实践,对土地利用利用总体规划逐步形成了相对统一的概念:即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与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其特征表现为政策性、整体性、兼容性、折衷性和动态性。

实质上,国内、国外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是一个土地利用的决策,也是一定时期内土地利用管理政策,其根本目标是公平、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和公共利益。各国土地利用规划权力制度化进程虽然不同,但是土地利用规划己逐渐成为各国政府控制和参与区域社会经济活动(土地利用)的重要方式,所以土地利用规划过程己成为政府行政的一个组成部分。基于这一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是技术支撑的国家(公共权力)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具有对未来土地利用的导向性,有限理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特征[3]。

根据治理理论内涵与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政策属性,可以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是指政府、各种公共部门和私营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利用与管理土地资源所做出的智慧的集体选择,通过这种选择来确定稀缺土地资源(在中国尤其是耕地资源)的配置,以使其符合实现公共目标的战略方向[4]。既包括政府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土地政策和规则,也包括人们同意或以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土地制度安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的功效、主要表现、基本特征如下:

第一,功效方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不仅是描绘未来变化的图景,更重要的是通过土地利用管理的共同行动纲领和政策的制订,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引导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发展方向、行动步骤,促进社会经济在客观规律和规划的综合作用下,公平、有效配置土地资源,并为各种公益性土地利用活动安排合适的用地数量与用地范围,使土地利用符合未来发展和战略的要求。

第二,主要表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协调和调节土地使用关系,包括不同利害关系人的文化理念、政治观点和经济利益等的综合协调,从而建立社会经济和环境要素在土地使用上的关系以及共同行动的行为准则(政策制度),为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提供空间支持[5],避免区域内土地权益者产生相互的干扰和由此而带来的利益的抵触和损耗。

第三,基本特征。为充分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其编制实施过程中是公共权力和社会的互动过程,此过程中,政府的公共权力居主导地位,通过协商和谈判,与市民社会(非政府组织)共同构建土地资源配置的协同纲领,并为社会和业主(土地使用者、所有者、权利者)的经济活动提供高效服务。

2 转型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发展历程述评

2.1 “第一轮”(1986-200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6-2000年)是在党的以后,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要求编写的。1993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先后编制完成了19个省级规划,9个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的县级规划也大部分完成。《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方针是“切实保护耕地;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基本上体现了当时处在社会主义计划商品经济下的服务型土地利用规划特点。初步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和乡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符合中国国情的规划方法。这一时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具有较强的计划指令性质,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规划治理职能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不相适应。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尚处于起步阶段,规划研究能与科学的规划理论相联系的十分鲜见,规划编制缺少技术指导和规范。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政府是唯一的主体,严重缺少社会公众和部门组织的参与(因为假设公众利益是一致的,下级政府只须提供信息、执行上级下达的指令性规划指标),致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然带有较为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公共治理职能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

第二,规划公共治理职能是严格保护耕地的单一职能。注重土地自然资源利用规划,强调保护耕地,从而导致许多人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看成是保护耕地规划,这种观念束缚了规划公共治理职能内涵进一步的发展;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战略的推进,规划缺乏有效的建设用地调控机制和农用地非农化的约束机制,限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和作用发挥。

第三,缺乏相关法规条例使规划没有得到良好实施。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社会地位和市场经济下的法律约束都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尽管有《土地管理法》作依据,但是没有制定规划实施具体法规条例,致使规划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其公共治理职能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导致在市场经济冲击下,建设占用耕地现象越演越烈。至1992、1993年“开发区热”、“房地产热”等经济过热现象出现时,耕地减少速度达到高峰。

2.2 “第二轮”(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7年,国务院了11号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根据此通知,新的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在全国蓬勃开展起来,1999年l月实施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更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了详细规定,同年3月,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到2000年底,全国各地普遍完成了五级规划并开始正式实施。

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职能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以耕地保护为主的目标,并以一套高度集权的、复杂的行政审批制度保证这套指标的实施。这轮规划对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等都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社会转型、经济发展迅猛及加入WTO、地方政府对于“土地财政”的热衷以及规划本体和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规划的公共治理职能实现效果也有诸多不足之处。例如,指标常有突破,一些地方擅自或变相修改规划,使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受到了挑战。原因如下:

第一,规划治公共理职能制定主体单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治理职能制定主体是政府(包括公务员)和国家职能部门,公众参与和市民力量未被充分发挥。这种自上而下、缺少足够“回应性”(Responsiveness)的单向规划制定流程一方面缺乏程序上的公正,无法做到实体上的公正;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政府自身的发展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从而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

第二,规划公共治理目标不够全面。在规划治理目标上过分强调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以“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为目标。各类用地指标层层分解下达,各级政府都按指标制定规划,致使对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的建设用地需求保障不够,对生态环境变化影响和需求研究不多,使得规划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合理性。

第三,实现规划治理职能过程中存在上下级政府间的博弈。土地归国家(政治抽象物)所有,所有权由国务院(行政机构)通过各级政府层层(科层制)方式来实现,导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是从中央及地方两个层面进行。例如,中央通过国家级规划对一定时期土地利用进行规范,规范的主要是地方政府行为;土地制度市场化转型过程中的利与弊也是在规划的调控与反调控间产生的,这就涉及到了两个主体间的博弈[6],发生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冲突及较高的成本。

第四,法缺乏多种规划综合运用的协调配合。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专项规划之间如何协调没有成熟的理论和经验可循。发展规划侧重于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城市(乡)规划侧重于城市(乡)空间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侧重各类用地平衡,要求后两个规划协调一致,存在较大难度。专项规划间的协调,实质是部门利益的协调;专项规划与地方规划的协调,实质是条块利益的协调。部门条块利益的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中的难点[7]。

3社会转型期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影响3.1 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的内在要求第一,规划治理内容随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而转变。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显著增强,宏观调控体系日趋完善;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我国将建立起比较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治理内容将相应逐步由大而全的控制模式转变为以土地利用的外部效应控制和实现公共利益为主导的模式[8]。

第二,全球化背景要求规划治理职能的市场化程度提升。2001年我国加入WTO,意味着开始全面加入经济全球化行列,逐步形成与全球统一的、网络化的市场体系,以保证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要求我国各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步运用价格规律的独立性,从开放的国际市场中选择土地开发的机遇,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积极融入到国际经济竞争进程中去,以市场为基础引导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三,市场经济下规划治理职能地域边界的弱化。市场经济促进了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我国社会转型期土地利用系统的各种要素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家经济高速发展中以“源”和“流”的空间存在形式,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尺度产生空前超越,并且系统内各要素之间复杂的非线性相互作用效应表现为不平行的空间拓展[9],致使规划治理职能地域边界日益弱化。同时,市场机制中,供求信息横向传播和市场横向调节资源分配,但是,目前土地供需信息是政府通过规划纵向集中和下达的,土地面临着两种不同质的配置方式运转,磨擦成本是很高的。

第四,城市化发展对土地规划治理职能有特殊要求。转型期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户籍对人口迁移限制作用力的减弱和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涌入,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并向农村地区延伸。在这一过程中,城乡空间结构将不断整合,土地利用也会随之而调整和改变。这样一种与土地利用有关的“二元”结构变化,对规划治理职能有着特殊的需求:即应有利于“二元”结构转变过程中土地的再配置和再利用,并且降低这种结构转变过程中土地再配置的交易成本[10]。

3.2 社会转型期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的条件分析社会转型时期,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政府管理内在矛盾的运动与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加入WTO促进了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变。“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正是市场化条件下政府和市民社会加强土地资源与资产管理的新理念。因此,这一时期有以下条件有利于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

第一,市场化经济奠定社会基础。经济体制改革后,各级政府职能逐步转变,经营性用地由原来的政府行政与计划管理模式向市场机制与政府服务监管模式转变,国家把本应属于社会的权力重新归还给社会;同时,市场经济的运行使社会利益主体和要求趋于多元化,促进了相关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及社会公众平等权利的实现,使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发挥所应具有的决策和参与作用,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因此,逐步建立起公民社会自我管理、服务的意识和社会中介组织体系,为实现规划公共治理职能奠定了社会基础。

第二,民主化进程奠定政治基础。伴随经济改革的是政治改革。对原有的政府集权政治结构进行调整,大大推动社会民主化进程。政府行政观念与模式由“政府中心”、“全能政府”向“公民中心”、“有限政府”转变,表现为政府权力的稀释与下放,非政府组织、民间精英对土地利用决策和行政过程的直接参与[11]。现阶段一些大、中型城市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创建了电子网络信息流动渠道与信息反馈机制,集中民智以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规划过程,有利于国土行政部门职能行使的最优化,为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奠定政治基础。

第三,全球化背景提供动力源泉。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开始全面加入经济全球化行列,参与国际竞争。转型时期,我国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土地相关的公共部门与私营机构、土地权益者能够根据WTO规则和市场分工,通过沟通交流、合作与伙伴关系,与世界土地资源与资产管理方式的接轨,并参与全球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了国家制度供给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创新能力。因此,全球化背景为中国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提供了外部条件,同时也是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的动力源泉和压力所在。

4实现与完善土地利用规划治理职能的对策建议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单一的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正逐步走向以人为本的公共治理,成为国家公共治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根据上述分析,为了更好地实现与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职能,应从如下方面着手:

4.1 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共治理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治理目标的确定应充分考虑本区域社会概况、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各种因素,在科学的制度和规则安排下,允许并鼓励非政府行为主体以多种方式和途径,与政府分享政治权威和公共权力,共同决定规划的目标与战略方向;政府应从土地“经营管理”理念向土地“公共治理”理念转变,并将这种理念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基本理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配置全部土地资源的公共规划,不是保护耕地与城乡经营性用地供给的专项规划,它要满足社会发展和加入WTO等各方面的要求,要按“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发展观来确定规划公共治理目标,从而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良好治理职能。

4.2 规划编制实施中树立市场经济和全球化理念

我国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要求适应市场供求变化进行调整,同时经济全球化也会影响国家和个人的土地利用决策行为。因此,要求规划决策者站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高度,考虑规划地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分析规划实施状况,以利确定规划地区适宜的土地利用发展战略和土地利用调整的原则。应在遵循“供给制约、引导需求”指导思想的基础上,跳出规划地区本身,从区域经济的比较优势、从市场的角度等考虑经济发展与土地调配的协调问题。避免主要用地指标采用平均或均衡分配方法,造成一些地区规划指标明显偏离实际的问题[1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动态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国内、国际(WTO规则)两个市场对规划公共治理职能进行结构调整和不断优化。

4.3 构建与经济体制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规划内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地区发展实行调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转型期为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与完善,规划内容和职能应从政府管制走向公共治理。在构建和完善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内容与治理职能方面,要在服从于经济发展为主导走向的同时,更要满足自然条件适宜、经济有效、社会接受、环境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向。注重社会经济发展“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统筹协调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各类用地矛盾,从致力于“物”的物质建设规划转向更注重于“人”的社会全面发展规划,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4.4 规划编制中发挥公民社会的网络治理作用

所谓公民社会介入,首先是各种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以多种形式直接举办与土地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或资助公益事业;其次,从法理上讲,每个社会集体或公民都对土地享有一份所有权,以适当方式参与土地公共治理与监管应是其本分[13];最后,市场经济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要特别强调公民社会的广泛参与。规划编制中,公民社会网络治理就是要政府部门、社会中介组织、私营部门和公众等多元共同行动主体通过彼此合作,共同编制与协商规划方案的互动过程,在协商过程中充分反映和协调他们的利益,从而,因地制宜、富有灵活性和创造性地制定适合本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社会普遍接受的并愿意贯彻执行。

4.5 规划实施中加强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功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种引导地区发展的规划形式之一,其实施过程实质上是要通过规划的宏观引导和调控保证市场运作的长期有效,即在政府必要的干预下(纠正市场失灵)让市场机制对土地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得到自觉发挥。这就要求在规划的实施中,变革简单的行政实施方式,借鉴西方国家市场机制对土地公共治理作用,改变政府作为建设用地的“地主”和土地经营者的角色,提高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竞争性;改革征地制度,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一级市场谈判,确保农民主体地位和不同主体之间是平等、自愿和协商的利益关系。从而降低城市化过程中城乡“二元”结构转变过程中土地配置交易成本,即被征地农民有一个合理补偿与安置,例如,将征地与开发通过资本运作联结起来,走政府、失地农民和企业共赢的新型土地开发之路,保证农地所有者分享城市化带来的收益。

4.6 完善规划法律法规,加强对微观主体规制

依法建立规划体系并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是发达国家的共同特点,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总是伴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改进。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为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地位,应尽早出台《土地利用规划法》或《土地利用规划条例》,进一步肯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同时,在多方主体参与、践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过程中,即放松进入规制的同时,更要加强对这些微观主体的质量规制和约束规制。需要对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公众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职能等做出法律条文上的规定,约束和监督规划审批与土地利用主体的行为。最后,“违法必究”是实现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4.7 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它类规划的协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它类规划的协调是指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空间规划之间的协调。可以将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协调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关系的主要载体。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关系较为明确,而且编制的部门是一致的,协调难度较小;主体功能区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有共同的空间载体,协调难度相对较小。因此,通过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连接,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规划及空间规划的协调更加科学,也更加具有实际意义。一方面,它使国家空间规划体系变得更加密实;另一方面它也是针对我国现行规划相互割裂的现实状况的一种尝试性统筹与策略性完善,更是由政府出面干预“空间规划体系割裂”窘境的重要举措之一[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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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n Public Governance Functions of Land Use Planning During China's Societal Transformation

WANG Yubo TANG 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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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租赁首先于50年代在美国兴起,由于其具有融物与融资相结合,筹资方式灵活多便,能够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既避免无形损耗带来的投资风险,又不影响承租人负债能力等优点,迅速广泛的被社会采用,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租赁规模和投资比重迅速增长。1982年,美国公司在建筑和耐用设备上总投资额为3476亿美元。其中租赁设备投资占总投资额16.6%,银行贷款投资占11%.到1987年,美国设备租赁金额高达986亿美元,占设备投资总额28.6%.在日本,租赁业成为仅次于电力业的全国第二大产业,租赁交易额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

(二)租赁组织健全,行业规范化。1968年,欧洲著名的跨国租赁协会——租赁欧洲成立。1971年,欧洲设备租赁协会成立,1972年又成立了欧洲设备租赁联合会。此外,各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租赁行业制度:美国从会计制度、税收制度不同角度阐释了现代租赁含义和行业规范;英国租赁设备协会对租赁作了统一定义;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82年颁布了专门的《租赁会计准则》

(三)功能更完善,经济关系更复杂、广泛。现代租赁的信用、贸易尤其是金融功能被充分发挥和利用,企业普遍通过租赁设备来解决资金短缺、技术改造问题。随着用户对多方面服务要求的增加,租赁业务范围不断扩大,租赁业的功能也已扩展到很多领域,如财政金融、经营管理、销售网络、咨询策划等。现代租赁在积极发挥综合的经济功能的同时,渗透到了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每一项租赁往往都涉及到投资方、供货方、出租方、承租方及其委托人等多方面关系,规模庞大,利益关系明显。这也是现代租赁信用不同于分期付款和举债信用(只涉及到一般性双边关系)的一个重要区别。

二、现代租赁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研究现代租赁与市场经济的相互关系,首先要纠正关于租赁产生原因的一个传统观点:“现代租赁业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考察现代租赁的产生、发展和基本特征,它确实是在美、英、日等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出现和取得迅速发展的,而且他们至今仍是现代租赁最发达的国家。然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最小的资本榨取最大化的剩余价值这一内在利益机制仅仅是现代租赁得以广泛应用和发展的动因,而非决定性条件。

市场经济是现代租赁产生的基本条件。

(一)现代租赁意识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产生的一种经济观念。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企业从提高经济效益出发进行生产经营决策,这就要求提高资本使用效率,由此,产生了现代租赁意识。以租赁设备的方式,淘汰传统的一次性巨资购买设备的投资模式,先由设备的使用中获利而后支付租金的新型经营观念逐渐形成,并被广泛采纳。这种经济观念的革新为现代租赁的产生、发展提供了思想基础。

(二)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广泛的市场交易和频繁的资金流动,造就了发达的现代金融业和现代信用制度。具有雄厚资本实力的财团、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介入,为现代租赁提供了雄厚的资本基础和多元化的资本来源。完善的现代金融制度则为融资租赁的产生提供了金融机构和会计制度上的支持。

(三)现代市场经济是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为资源配置基础的市场经济,政府对租赁业加强管理和主动扶持、利用成为现代租赁发展的保证。美、英、日等国政府非常重视租赁业对国家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通过贷款、税收优惠,租赁立法,行业规范,产业支持来促进现代租赁的发展。

现代租赁的产生和长足发展以市场经济为土壤,而现代租赁的发展也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现代租赁适应了市场经济对资本的需求,加速了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尤其融资租赁方式的产生成为市场经济中信用关系的重要延伸。它把租赁变为融资的一个重要手段,使金融机构和租赁业发展广泛联系起来,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租赁观念,实现融物与融资一步到位,减少了筹资环节,开拓了筹资渠道,为物质要素与劳动要素的组合提供了简洁的途径和广阔的选择空间,有利的推动了与科技高速发展相结合的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现代租赁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是市场经济有力的补充。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生产效率是市场机制的内在要求,而租赁市场具有更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本、设备等经济资源的功能。现代租赁业通过租赁设备把闲置的或新开发的生产设备尽快投入到生产过程,以必要的生产要素带动停滞的生产,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实现了技术设备要素在各行业间的合理流动,加强了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了物力、财力的占用,提高了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利用率。

(三)现代租赁业发展完善了现代市场体系。租赁市场是市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租赁业的长足发展,租赁市场上的租赁形式更加灵活多样,租赁服务功能向多元化发展,服务内容也由单纯的租赁设备发展到提供综合性的一条龙服务,租赁对象无所不包,服务领域囊括各行各业。租赁市场日益完善,有利于市场体系的发展。此外,金融机构资金信用的介入和租赁灵活的融资方式丰富了投资市场,尤其是民间投资市场。现代租赁促进了生产要素市场的流通,它作为一项国际化的产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资源的流动,成为发展国际市场的一条重要途径。

现代租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认清它们的关系,用它来指导我们处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三、我国大力发展现代租赁业的意义

(一)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体制正处于由计划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经济体制改革是多方面的,现代租赁业以其雄厚的资本基础,多元化的资本来源,全新的筹资方式,独特的资源配置功能大大有利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金融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流通机制等从投资、金融到外贸、流通体制的全面改革目标,有利于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有利于新产品的及时采用和推广

一项新技术、新设备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需要经历一系列过程。从应用、推广到大量投产形成生产力要经受层层考验,往往因为不为人们接受,试用成本较高,销路不畅等原因在试用过程中夭折,又往往无法实现资金回收,不能大量生产形成规模经济陷入转化的恶性循环。

通过租赁,承租人可以租进适用性、经济寿命等性能把握不大的新产品,以免遭受可能的损失;出租人则可使其产品价值逐步实现,投资回收速度加快,进而扩大生产,降低成本,降低售价,产品得以推广。同样,在新技术研制过程中,可以通过租赁实验设备、场所,尽量降低科研成本与风险,有利于技术的创新。

(三)有利于深化国企改革

当前,困扰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两大难题是资金短缺和技术改造问题。资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的“血液”缺乏资金,严重影响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难以将企业改革深入进行下去。然而,传统的向银行借款方式会造成企业过度负债,而且国家严格限制信贷规模,银行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惜贷现象严重。国有企业迫切需要寻求一条可以增资减债的新出路。

运用租赁,企业以较少的资本,取得关键设备使用权,可以边生产,边获利,边支付租金,使资金运动有效循环。这不仅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同时获得了设备,完成了技术改造,不失为国企改革的新思路。

(四)有利于进一步对外开放

对外开放的直接原因在于我国技术设备相对落后,资金严重缺乏,需要引进物资和先进技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现代租赁业的国际产业性质在对外开放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按照国际惯例,租赁不属于借款,通过国际融资租赁不仅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国际融资额,而且不会影响我国外债规模;通过租赁设备及相关服务,可以打破发达国家对先进设备出口的严格限制,还可以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国内租赁企业向国外提供租赁项目服务,有利于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

四、我国现代租赁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发展多样化租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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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化生产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化生产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基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国民经济体系中不同部门间的交流愈发紧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生产流通业愈发频繁、便捷。在这样的生产发展背景下,依照一定比例进行社会劳动分配,是确保市场经济常规运作的基础。仅依赖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不足以满足市场调节需求,国家需进一步强化宏观经济管理能力,以促进各地区不同部门间的和谐发展。此外,就现阶段社会化生产而言,国家并不能对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进行具体的指令性规定,社会生产普遍处于一种无政府管理状态,如完全放任各经营单位自主生产,就容易引发市场经济混乱,从而影响国民经济良性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国家需通过宏观经济管理,协调经济发展整体战略方向,从而确保经济发展的秩序性和稳定性。 

(二)对于健全市场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市场经济背景下,采用的资源配置方式以市场为主,其在社会资源配置工作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在实际经济发展中,可以发现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能全方位地解决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例如,市场竞争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根本,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的重点维护对象,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维持市场发展所需求的动力。但恶意竞争不但不会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还会起到反向的促进作用,此时市场调节就无法解决。另外,我国现有经济体制仍存在部分计划经济影响,市场经济体制客观存在一定的缺陷,只有通过宏观经济管理完善、健全市场体制才能确保市场经济稳定的快速发展。 

(三)维护经济体制作用分析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项最基本特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政府具备的经济管理职能也相应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国有企业经历多次改革之后,所有权、经营权分离,进而融入到市场经济体系之中。政府虽然不在直接管理国企经营事务,但仍以其他身份参与着国企的经营决策。因此,强化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有助于维护经济体制。 

二、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创新的实际措施分析 

(一)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创新分析 

针对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进行创新,对于宏观经济管理整体创新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具体是指,政府期望通过宏观经济管理实现的国民经济发展预定目标,是衡量宏观经济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具体创新操作如下:一是提高管理目标的选择性。在市场经济背景下,针对不同的经济发展状态,相应开展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侧重点不同。如经济发展过热,就需要控制经济增长速度。如经济衰退,就需要通过相应的调控刺激经济增长。在当前的经济发展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首要目标应该是维持经济发展总量平衡,其次就是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升级;二是强化宏观管理在居民消费中的创新。我国居民消费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逐渐趋向稳定和成熟发展,针对这种情况,宏观经济管理应发挥其作用,促进整体经济的平稳发展;三是优化进出口产品比例。进出口产品是促进经济交流的重点内容,政府应不断优化进出口环境,为进出口贸易奠定扎实的条件基础。 

(二)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创新分析 

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具体是指政府完成经济管理目标过程中使用的具体方法,常见的管理手段包括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以及传媒手段等。针对不同的经济管理需求,采用不同的管理手段,才能切实发挥出宏观经济管理的实际效用。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创新,具体包含以下几点:一是强化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法律管理。我国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经济管理,有助于国民经济的规范性发展;二是加强政府智能化管理建设。电子商务在经济全球化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政府应积极推动电子政府建设,为宏观经济管理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三)宏观经济管理主体创新分析 

宏观经济管理主体具体是指国家依法成立,且履行相应经济管理职能的机构,通常由政府组织领导。在当前经济发展背景下,针对宏观经济管理主体进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需进行组织创新,即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改革,具体包括优化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等;其次,针对此类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创新,从而全面提高宏观经济管理决策质量。 

结语 

综上所述,宏观经济管理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显示意义。当前的经济发展情势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因此宏观经济管理也应该做出相应的创新调整,以满足经济发展实际需求。只有实现目标、手段、主体的全面创新,才能全方位提高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水平,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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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会计模式在会计模式体系中的重要性

企业会计模式是指企业在国家会计规范指导下,通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业务程序、选拔和聘用会计人员。确定和使用会计方法、从事会计工作、提供会计信息,开展会计管理而形成的企业会计工作体系。

在整个经济活动中,会计模式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会计模式导向、会计规范、会计管理体制、企业会计模式、会计人才管理体系。在五大要素中,会计模式导向是最基本的要素,它处于最高层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会计模式的基本运行走向;会计规范在会计模式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它在反映会计模式导向的前提下,指导、约束会计管理体制和企业会计模式,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公正性和相关性;会计管理体制是会计工作能够正常运行的组织保证;企业会计模式是会计模式中涉及实务最多、最为活跃的因素;会计人才管理体系是根据会计管理体制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但在一定程度上对其他要素有着制约或促进作用。

企业会计模式自身包含了若干个子系统,与会计实践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企业会计模式是国家会计模式在本企业范围内的具体体现。

二、我国经济环境对企业会计模式的影响

作为管理科学的一个分支,会计始终处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一般而言,会计的社会环境指的是对会计工作产生直接和间接影响的各种外在因素的总和。在诸多因素中,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以及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企业外部对会计工作的要求等,分别在不同层次上对企业会计模式产生影响,其中以经济制度、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对企业会计模式的影响最为突出。

(一)经济制度影响着企业会计模式的制定和实施

当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这个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在此种经济制度下,政府充当社会管理者、国有企业所有权的机构这两种角色。政府的双重身份要求企业会计模式须做到:向政府传达基层企业的会计信息,为政府这一宏观经济调控者提供制定和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和依据j企业会计模式须配合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角色,为其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绩效衡量、引导和利益分配等管理职能服务;企业会计报表须切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尤其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为政府完成企业所有者这一角色的职能服务。

(二)经济模式必须得到企业会计模式的配合和支持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环境下运行,其发展关键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企业会计模式必须配合和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产权清晰的特征要求通过企业会计准确计量和报告企业产权,以保护各个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权责明确的特征要求通过会计信息系统准确量化产权投资人和债券投资人的权利和责任,使得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债权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政企分开的特征强调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企业投资者的双重身份对企业的不同影响;管理科学的特征对会计模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建立科学的会计管理制度上,为优化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提供有用信息。

(三)企业会计模式的发展状况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经济发展水平与企业会计模式的相互影响十分明显。从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来说,企业会计模式的构建须考虑企业规模、水平,企业会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复杂程度等因素。同时,还应为以后经济发展和业务增加所产生的会计新问题奠定必要的基础。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构建现代企业会计模式的途径

目前,企业会计模式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不同信息使用者之间信息需求有差异、信息客观性与相关性相背离,会计监督机制与内部人员控制存在矛盾。根据当前经济环境对企业会计模式的要求,以及企业会计模式中现存的三个问题,为了规范企业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从多个方面着手建立企业会计模式。

(一)建立企业会计管理制度

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制度,针对企业内部经营业务的特点、范围,管理要求和人员素质设计和实施的,用于指导规范会计工作的制度体系,即为企业会计管理制度。

在会计管理制度中,应设置会计机构,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机构是组织和实施会计工作的组织,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各有关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工作的主体,针对会计人员的有效管理,主要包括会计业务和会计理论的继续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完善。

(二)据实整理会计信息系统

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决策相关的可靠信息,是企业会计工作的主要目的。因此,企业会计模式设计的主要任务,便是会计信息系统的设置和运行。

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设置包含会计政策、会计信息指标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指标、会计信息流程等几个要素的设置和这几个要素之间的有机配合。

(三)完善会计监督机制

完善的会计监督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条件。但监督工作由谁来做。如何做,这又是会计监督机制首要解决的问题。

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分离的体制是解决会计监督机制问题的有效方式。企业内部的会计仅负责运行会计信息系统,提供必要的会计报告和其他信息,内部监督职能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会计信息的质量则由外部独立审计机构来评价和确认。企业会计人员对企业经营者负责,经营者对所有者负责,,企业会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对会计信息失真承担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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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点

1.地域性社区也就是地域性社会,地域性在社区经济发展中属于基本特征,存在于特定区域范围外的经济活动都不能称之为社区经济。社区经济的地域性指的是其经济主体分布于特定的地理位置上,同时其劳动力的产生也必须呈现出社区地域性特征,社区居民必须是社区经济的基本劳力、主要技术的构成以及主要的服务对象。

2.社会性在社区经济中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其社会性。由于社区除了地域性特征外,其内部关系还涵盖了情感等取向。所以社区经济在努力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还应关注社会性。

3.服务性社区经济主要是为社区居民更好地生活和全面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其始终将围绕服务办经济,办好经济促服务作为目标。所以,社区内的所有经济并非都在社区经济范围内,这正是社区经济与其他经济间的不同。

(二)社区经济与街道经济间的差别

1.主体差别街道经济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作为了主体部分,由街道进行一定的资金投入而促进这些企业的生成,有着明显的政企不分的半官半商经济。从其经营角度上看,街道经济的目的在于以解决街道就业及实现高利润为主。等同于一般的经济实体,呈现出竞争性的本质特点。社区经济范畴中的抵偿与福利性经济部分刚好弥补了市场缺陷或失灵的情况,是在构建良好社区的基础上而逐步形成的,在经济体制不断的深入改革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下,社区经济将非营利性组织与公益性组织作为了主体部分,比如合作社组织等。

2.目标差别街道经济与社区经济存在主体差别,那么这两者间的目标也因此不同。街道经济一直将促进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充实财政拨款和解决就业作为根本性目标。唯有设立此目标,方能通过街道实体的创收补充街道内各职工的低收入,开展集体性、福利性活动,加快社区建设。简言之,发展经济就是街道经济的主要目标。和街道经济完全不同,社区经济的目标是积极营造舒适、便捷、健康的良好环境,以服务于社区居民的生活,让居民切身感受到社区为自己的生活所带来了各种便捷与乐趣。所以社区福利最大化是社区经济发展中的核心目标。

3.机制差别对于街道经济这一个市场主体而言,实际需参与市场竞争,所以其遵循的是市场化机制,这就决定了其经营状况会受宏观经济形势不同程度的影响,比如财政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等。社区经济所遵循的是非市场化的机制,其呈现出了一定的福利性、无偿性、低偿性特点,所以其机制涉及了计划性在内的多元机制。由于社区经济经营方式丰富多样,因此促进了该多元机制的形成。

二、加强促进街道经济向社区经济转型的具体对策

(一)加快盈利性经济实体的市场化改革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质上是将资源配置方式进行改进与调整,从以往由政府来配置资源的方式向由市场价格来配置资源的方式上转变,实际中若由政府配置本该属于市场配置的资源,那么将很难促进效率及效益的提升,从而导致社会资源浪费情况严重,更有甚者会发生寻租或腐败现象。街道经济同样如此,在因产权不清而影响发展的重压下,对其实施深入全面的改革、改制至关重要,比如采用出售或持股等形式推向社会,实现企业的市场主体目标,同时积极的参与到广阔的市场中寻求更好的发展,通过税收等各类方式为社会造福。

(二)加快非营利性、低偿或无偿的服务项目发展步伐当前,在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生产力水平稳步提升下,居民对自身的生活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实现高档化、专业化的服务要求成为必然,只有开展能够良好服务于社区居民的项目,才能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提供各种便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项目应有不同的运行方式。有的项目可通过无偿的方式进行,比如开展专家讲座,传授人们科普知识、生活健康方面的知识等,有的项目可通过低偿的方式进行,比如法律咨询等,该项目实际运行中可做到盈亏平衡。

此外,在居民收入的提高下,无论是服务消费水平还是服务层次都将进一步的提升,其中上升最快的消费需求是教育类、文化生活类、娱乐类等。由此一来就提供了社区经济生存发展的市场需求,社区应结合具体的经济实况,在良好的时机下推动现代化社区服务的快速发展,并将该服务作为社区经济结构的核心。家政服务中涵盖了家电维修、家居清洗、便民店等环节;医疗卫生服务涵盖了社区医院、家庭医生全程服务、定期上门体检等环节;少年儿童服务涵盖了婴幼看护及教育、假期托管、兴趣特长培养等环节;文化娱乐涵盖了休闲中心、健身房、图书阅览室等环节;特殊服务涵盖了老人、残疾人生活照料中心、弱智儿童辅读班等环节。可见,社区服务涉及的广阔领域,就拿社区医院来说,其便利性、服务性要比大医院更高、更细致,充分掌握患者的生活实况、收费低,由于仅涉及一些无关紧要的小病,所以不用现代化的设备和高层次人才为其提供支持,只需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医疗质量保驾护航,就能达到一定的比较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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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商管理;经济发展;作用;探讨

工商管理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世界全球化脚步的加快,我国经济发展逐渐与世界经济挂钩,这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迎来了挑战,工商管理在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做出了极大的贡献,本文简要概述了工商管理基本特征,注重论述了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影响。

1工商管理概述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工商管理部门发挥积极作用,这种影响力在与日俱增,进一步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深入了解工商管理有助于更好的发挥其职能作用,并充分发挥其在市场经济中的监管的功能,但就监管而言,工商管理不是独立监管,也可以这样说,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其属于裁判官、把关人以及监督员。从不同层面分析,工商管理的身份也在随之改变,也彰显了其独特的地位,更有利于工商管理发挥职能作用。从另一方面分析,工商管理部门职能不同,其属于协调机构,类似于中介,或是一个桥梁,工商管理不仅要监管市场,还要参与市场经济运行,社会管理,还要公共服务等等,这也展现出工商管理社会职能一面。以我们国家为例,工商管理部门下设如下机构,比如常设办公厅、法规司、企业注册局等等。还有一点值得注意,不同经济体制,其在工商管理方面也存在差异性。

2工商管理特征分析

工商管理在进行市场监管或是参与经济活动时表现出一些特征,具体情况如下:第一,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工商管理发挥了职能作用,它主要以行政管理角度来进行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进而为经济发展铺路。相较于其它政府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在某些方面有着极大的差异,如无独立项目、无独立资金,其主要职能相对而言非常明确,就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确保经济发展次序,工商管理的实质就是提供一个相对较好的软环境,促使市场经济运行在此环境中能够有序发展,这与我国国情密切相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环境,保障市场竞争维持在良性范围之内,这时工商管理部门职能性有很大体现,主要体现在行政职能方面。市场经济环境运行良好,这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市场投资,不断积累经济财富,促进我国经济长久发展。第二,监督手段较多。工商管理方式有两种,其一是行政处罚,其二是行政指导,就现状而言,两者有效结合的方式更能达到极好的效果。采取调节手段,或是舆论方式,以此强化市场监督,我国法律体系中,工商管理法律很多,几乎占据了法律条例的半数,因此工商管理过程中要谨慎,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行为依据法律严惩,依法制裁为主,辅以柔举措施,确保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第三,工商管理的目的就是为了创设良好的经济环境,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的职责在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例如:每年3.15就是为了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设定的。

3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积极作用

3.1经济体制改革方面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定的规律,根据相关经验分析,政企分离已经是一种常态,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开放因素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主要位置,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一方面世界经济全球化让各国之间交流加强,有更多外来经济体涌入,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我国市场经济,而从一方面分析,我国经济体数量正在逐渐增多,并且在整体实力上逐渐增强,特别是市场经济环境更为公正,工商管理力度也恰到好处,正是如此,很多企业发展速度加快。随着我国工商管理部门职能的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机制逐渐形成,并且已经趋向标准化管理,可以说工商管理部门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在某种程度上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脚步不断加快。具体来讲,它有三大优势:第一,针对企业利益而言,从某种程度而言实现了独立化;第二,在以下几方面实现共同发展,如结合、合并、合作;第三,传统经营方式得到了创新,不仅增加了多样性,同时增加了灵活性。总的来说,这是一种未来发展方向,趋势不断加强,这对于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3.2促进企业改革

2008年,我国工商管理效益显著,这主要归结于工商管理的法律监督职能,这不仅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也使个体商户管理更为有效,针对各种基础信息,比如登记注册、商标注册等,还有其它形式的信息,这些对于企业发展都至关重要,工商管理部门为其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并且对其进行有效指导。由此可以看出,工商管理部门职能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完善,这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经济体发展,并且在经济改革方面功效显著,协调市场经济发展。例如:上文中提到政企分离,又如加强对以下部门引导,如农业、电信、教育等。此外,工商管理还充分重视偏远地区,或是资金匮乏企业,对两者进行指导与有效支持,在往的工商管理中,个体商户管理也随着经济发展发生改变,由单一模式逐渐向多元化靠拢。

3.3保障消费者权益

首先,国家颁布了相关法律,这为工商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其次,工商管理职能正在发生转变,逐渐重视消费群体。最后,工商管理实施过程中采取了相应的方法,促使消费者利益不受到侵害。具体实施方法如下:第一,依法办事,正确使用职权,确保市场经济秩序,消费纠纷处理及时,针对违法商业活动,工商管理部门必须依法处理;第二,强化法律知识宣传,促使法律知识得到有效普及,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时,他们可以借助法律维护权益;第三,履行监督职能,工商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自身监督职能,促使非法活动显现出来,并予以处治,对于存在的非法安全隐患,工商管理部门必须给予遏制,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彰显市场经济公正以及公平。对于工商管理部门而言,其在管理过程中主要是针对经济行为,但这却不是唯一的管理内容,社会的和谐发展也离不开工商管理,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从整体上分析,我国工商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可以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而社会经济活动也同样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整体生活的提升,因此,工商管理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商管理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促进了我国经济更快更好的向前发展,工商管理职能随着社会发展正在不断改变,而且管理方式也在不断完善。文章主要概述了工商管理的基本职能,简要介绍了工商管理的基本特征,从三个方面重点阐述了工商管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作者:张雪红 单位:宁夏隆德县环境保护局

参考文献

[1]王俊.关于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3(20).

[2]吴朝静.浅析工商管理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J].中国商贸,2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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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分析

地方税制是在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框架中明确提出的。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划分各级政府之间财权和财力的根本制度,它受到国家治理结构的制约。在国家的治理结构中,一般来说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政府构成的,由于国情的差异,各个国家的治理结构呈现出多样性。在中国国家治理结构中,中央政府是治理国家的主导,而地方政府只是中央政府的人。尽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逐步相应的扩大,利益的独立性获得提高,但这一格局并未获得实质性的改变。作为人,地方政府要受到中央政府的约束,这种约束体现在,第一,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中央政府的整体性安排的约束,即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到财政管理体制的约束;第二,地方政府筹措收入的制度受中央政府约束,地方收入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制度选择集组成的,地方政府基本上无权制定新的制度规则。在这些既定的约束下,地方税制改革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路径依赖特征:

(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特征对地方税制改革的决定性影响。选择财政制度改革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这是由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内在决定的。然而,在改革的初期,向何种制度改革,即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对于治国者来说,可能是不确定的。为了维护改革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治国者选择“试错法”,也就是“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在实践中摸索出未来制度框架。因而,就决定了治国者从它最为熟悉的地方开始,这就是治国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积累的调动微观经济主体积极性的经验——通过权力下放来调动微观主体的积极性,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这一改革构成了中国20年财政体制改革的主导。从财政管理体制来看,主要表现为通过不断调整地方的收入基数和上缴的比例来调动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并由中央政府把握最后的决定权。无论是1980年的以承包制度为核心的“分灶吃饭”体制,还是1994年的分税制框架,都体现出中央政府对收支的决定权和调整权。这种决定权和调整权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可以通过收入的分成比例和税种的调整而获得在财政收入分配份额中的绝对优势,也就是说,在于不确定性、技术因素等作用下,当中央政府在收入的份额下降的时候,它可以通过调整而重新获得这种优势。这是因为中央政府作为改革的发起者和推动者,在整个杜会经济的转型还没有完成之前,通过对地方收入和支出基数或增收的上缴比例的调整,保障中央政府对收入的整体控制,是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平稳顺利推道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性要求的根本保证。从改革后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来看,自从放权让利的改革推行以来,中央本级组织的财政收入的比重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中央收入严重依赖于地方上解,而财政承包制所体现出的累退性,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提高中央政府的财力,通过1994年的改革,使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获得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从1996年起地方组织的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大于中央政府收入的比例,已经出现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大于中央财政收入比例,如果照此势头发展下去,中央本级的财力下降,而影响到改革的进一步推行时,新一轮的调整就势在必行,这种调整包括对地方税种的调整和地方收入的基数或者增收的比例的调整。因此,在经济转型完成之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和分权,没有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而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格局的情形下,中央政府的最后决定权将会加强和强化。由于地方税制是中央政府授予地方政府使用的筹集地方财政收入的制度安排,因此,地方税制改革必然要反映出中央政府的这种路径依赖特征,从而使得具有收入最大化动机的地方政府,就有着隐瞒收入的真实水平,并倾向于将财力和物力集中在地方政府可以支配和控制的强烈动机。

(二)地方税制改革作为中国财政制度改革的一个内在环节,它也表现出中国财政制度追求收入的路径依赖持征。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然要反映到财政支出的不断扩大上来。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性特征,决定了国家投资所创造出来的效益和财政收入不断萎缩,从而使得财政收入的增长不能满足曰益扩大的财政支出要求。财政收支之间的缺口,有着曰益扩大的趋势,当国家不能有效的履行社会契约所赋予的职能时,其义理性水平就会下降。为了提高或者维持其义理性水平,就迫使国家对既有的政治经济体制做出自我调整,因而,财政压力是中国经济体制的直接原因(张宇燕、何帆,1998)。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通过计划和财政将社会资源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这种调整主要是表现在逐步放松对资源的管制,以及国家不断退出原有的特权领域,概括的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通过对产权规则的调整而达到国民收入增长的新的制度安排过程。在这一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发生了变迁,必然要求国家筹措岁入的制度做出相应的变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是通过将社会资源控制在自己手中而能够直接控制着社会剩余,那么,在放松对社会资源的管制后,社会资源配置将是由分散化和多元化的微观主体来完成的,国家不再完全直接控制社会资源的配置,这就意味着,国家筹措岁入的制度安排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作为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一方面,财政制度变迁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逻辑起点,通过对财政制度的改革来推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另一方面则又是通过对国家筹措岁入制度的重构而构成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在转型过程中,一方面由于财政支出的刚性,另一方面对放松管制后新增的社会财富,由于岁入筹措机制的不完善而不能及时筹集足额的收入以满足国家的需要,财政压力未能得到完全有效的缓解,同时,国家一旦推行改革,维护改革的稳定性和合法性则是国家义理性支持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改革的过程是一个利益相互冲突的过程,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而不至于反对改革或阻挠改革,国家就会通过扩大财政支出来平衡改革中的利益受损者,这又进一步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尽管从长期来看,通过改革会形成经济和财政之间的良性循环,但是,在改革的过渡期内,财政压力则表现得更直接、更明显。现实的财政压力也迫使国家倚重于强调收入的税制。因而,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将会选择那些能筹集收入最大化的税收制度安排,而如果某一种税制安排能为国家带来收入的最大化,那么,在随后的改革中,这种制度安排就会得到强化。地方税制作为中央政府授予地方筹措收入的制度安排,是在国家强调收入的制度安排背景下,因而它内含有强调收入功能的惯性特征。

(三)在放权让利格局下形成的地方收入机制也有着强化的趋势。从地方税制来看,它仅仅是获得中央政府制定的税种的使用权、管理权、征收权,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由于既定的取得收入的形式——即税种的确立、税收制度的决定权在中央政府,当地方政府面对发展的需要而筹集一定的收入的时候,面对“菜单”选择却没有“菜”可选。由于不能创造新的制度和方式,对于地方政府而已,则将既定的和旧体制内所创立的规则在特殊情形下多样化,并且拓展这些规则的边界。这个旧体制内的规则就是预算外的收费制度,地方政府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各种收费、集资、摊派等多种形式的地方收入机制。对于地方政府的这种行径,中央政府一方面是财力拮据而不能完全满足地方政府的财力要求,而只给予地方政府的政策性资源和制度知识信息资源(只给政策、不出钱),允许地方政府或者基层组织在制度创新中留有一定的活动余地;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依赖于地方政府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杜会的稳定发展,从而将改革的风险分散化,来达到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只要地方政府在一定的制度和政策空间内,既维护体制改革的稳定和顺利进行,同时地方经济又取得相当的发展,中央政府就会容忍和默认地方政府所从事的制度创新活动。

然而,收费制度一经在地方政府的运用,并经过上级政府的默认,它就有一种自我强化的倾向,这种自我强化的倾向是由地方政府的性质决定的。地方政府作为人,其目标函数与作为委托人的中央政府的目标函数是不同的,中央政府是由中央治国者所控制的,其目标函数是维持其治理国家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而由地方官员控制的地方政府,其目标函数是地方官员的晋级、名誉、声望以及其他的私人利益。这样,地方官员的个人利益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可能一致或者相容,也可能不一致。地方官员通过发展地方经济而获得上级的提拔,这是相一致的地方,而发展地方经济就要求有强大的收入来支持;地方官员通过预算支出追求个人的其他私利,如津贴、住房、豪华的办公用品等,这是不一致的地方。无论是一致,还是不一致,都有着追求收入的动机。

此外,随着中央政府将财权和相应的事权下放给地方政府的同时,而地方政府的职能并未获得实质性的调整,这样地方政府实质上就相当于一个范围缩小的权力中心,它在职能和职责上与中央政府是重构的。由于收费制度比较简便和运作成本低,能及时为地方政府筹集发展某些项目的经费需要,最为根本的在于收费可以不受中央政府上缴收入的约束,从而保持收入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中。一旦一个地方政府或一个部门使用了收费制度,它就会很快被其他的地方政府或部门迅速学习和模仿,而很快推演开来。同时,收费制度在部门利益和地方官员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逐步成为他们“寻租”的最为合法化的渠道。这也会推动收费制度的进一步强化。

上述分析的路径依赖特征,给地方税制改革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负面影响。1.由传统的直接控制资源而获得社会剩余的方式,转向通过国家政治权力向微观经济主体征收税负,即通过税收制度来重构国家岁入的转型过程中,强调收入的功能是其内在的要求。然而,由于现实的财政压力使得一旦走上强调收入的制度路径,就有着强化的趋势,从而使得税收制度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社会公平、以及国家对社会经济运行的间接调控缺乏应有的功能和作用。2.中央政府对税种和收入的决定权的强化,一方面,忽视地方政府在国家岁入制度重构中的内在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它同样是收入制度需求者,而且,由于地方政府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对制度创新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它是有能力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创造出新的有效的税收制度;另一方面,则导致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为,首先,在税制存续的有效期内,为了收入最大化,而可能将某一税种推至极端,而不顾该税种对地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其次,当地方政府预期到中央政府的调整时,可能会通过收取过头税等形式虚增收入来扩大收入的基数;最后,将财源和财力转移至非税收部门,从而为非规范的收入制度提供温床。3.在既定的体制约束下,对收费制度的路径依赖,使得地方政府也就越来越依重收费制度,以至于发展到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境地,这反过来,则严重扰乱了国家岁入制度重构的进程。同时,各种形式的收费又加重了微观经济主体的负担,扰乱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加剧了社会不公平因素,从而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

对地方税制改革路径依赖的思考

上还分析表明,以放权让利为基本特征的第一阶段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适应性效率已经递减,这是由于制度收益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所决定的。因此,新一轮的制度创新工作就迫在眉睫,作为一种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财政税收制度的制度创新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实现的根本性的制度创新问题。值此中央政府提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之际,为中国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提供了有利的契机。在新一轮的制度创新过程中,要强调地方政府在国家岁入制度创新中的作用,要赋予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创造新的制度规则的自。因为,首先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它同样是新岁入制度的要求者,其次,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参与者、支持者、协调者、联结者,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所起到的制度创新作用(杨瑞龙,1998;张杰,1998;黄少安,1999)。地方政府同各级微观主体之间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因而有着更广泛的制度创新信息,从而使得地方政府制订的收入制度规则有着直接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从中国制度创新活动的主体来看,它是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因而,地方政府对国家岁入制度的创新活动同样应该构成中国制度创新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而予以确认。

当然,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收入制度创新自,必须以地方政府提供服务的层次性和受益范围来确定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前提。更进一步,是要根据各级政府提供服务的层次性和受益范围来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在此基础上来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权,并将各级政府的这种基本关系通过法律框架规范起来,这样,一方面,形成对各级政府的外在约束,而不至于产生单纯追求收入而不顾经济发展的效率等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各种权责关系,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格局,打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强化调整与反调整的路径依赖关系,从而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发挥各自的职能。不仅如此,通过对各级政府事权的范围来确定财权,同样也有利于打破现行各级政府因职能不分而产生的对收入制度的路径依赖,从而使得在国家岁入的重构过程中,发挥出税收制度的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以调节社会公平、调控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等功能。

主要参考文献:

1.盛洪张宇燕主编《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2.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我《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

篇12

地方税制改革的路径依赖分析

地方税制是在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框架中明确提出的。财政管理体制作为划分各级政府之间财权和财力的根本制度,它受到国家治理结构的制约。在国家的治理结构中,一般来说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政府构成的,由于国情的差异,各个国家的治理结构呈现出多样性。在中国国家治理结构中,中央政府是治理国家的主导,而地方政府只是中央政府的人。尽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逐步相应的扩大,利益的独立性获得提高,但这一格局并未获得实质性的改变。作为人,地方政府要受到中央政府的约束,这种约束体现在,第一,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中央政府的整体性安排的约束,即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到财政管理体制的约束;第二,地方政府筹措收入的制度受中央政府约束,地方收入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制度选择集组成的,地方政府基本上无权制定新的制度规则。在这些既定的约束下,地方税制改革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路径依赖特征:

(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依赖特征对地方税制改革的决定性影响。选择财政制度改革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这是由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内在决定的。然而,在改革的初期,向何种制度改革,即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对于治国者来说,可能是不确定的。为了维护改革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治国者选择“试错法”,也就是“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在实践中摸索出未来制度框架。因而,就决定了治国者从它最为熟悉的地方开始,这就是治国者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积累的调动微观经济主体积极性的经验——通过权力下放来调动微观主体的积极性,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这一改革构成了中国20年财政体制改革的主导。从财政管理体制来看,主要表现为通过不断调整地方的收入基数和上缴的比例来调动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并由中央政府把握最后的决定权。无论是1980年的以承包制度为核心的“分灶吃饭”体制,还是1994年的分税制框架,都体现出中央政府对收支的决定权和调整权。这种决定权和调整权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可以通过收入的分成比例和税种的调整而获得在财政收入分配份额中的绝对优势,也就是说,在于不确定性、技术因素等作用下,当中央政府在收入的份额下降的时候,它可以通过调整而重新获得这种优势。这是因为中央政府作为改革的发起者和推动者,在整个杜会经济的转型还没有完成之前,通过对地方收入和支出基数或增收的上缴比例的调整,保障中央政府对收入的整体控制,是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平稳顺利推道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性要求的根本保证。从改革后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来看,自从放权让利的改革推行以来,中央本级组织的财政收入的比重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中央收入严重依赖于地方上解,而财政承包制所体现出的累退性,使得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续下降。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提高中央政府的财力,通过1994年的改革,使中央财政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获得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从1996年起地方组织的财政收入的增长比例大于中央政府收入的比例,已经出现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大于中央财政收入比例,如果照此势头发展下去,中央本级的财力下降,而影响到改革的进一步推行时,新一轮的调整就势在必行,这种调整包括对地方税种的调整和地方收入的基数或者增收的比例的调整。因此,在经济转型完成之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和分权,没有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而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格局的情形下,中央政府的最后决定权将会加强和强化。由于地方税制是中央政府授予地方政府使用的筹集地方财政收入的制度安排,因此,地方税制改革必然要反映出中央政府的这种路径依赖特征,从而使得具有收入最大化动机的地方政府,就有着隐瞒收入的真实水平,并倾向于将财力和物力集中在地方政府可以支配和控制的强烈动机。

(二)地方税制改革作为中国财政制度改革的一个内在环节,它也表现出中国财政制度追求收入的路径依赖持征。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一种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必然要反映到财政支出的不断扩大上来。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性特征,决定了国家投资所创造出来的效益和财政收入不断萎缩,从而使得财政收入的增长不能满足曰益扩大的财政支出要求。财政收支之间的缺口,有着曰益扩大的趋势,当国家不能有效的履行社会契约所赋予的职能时,其义理性水平就会下降。为了提高或者维持其义理性水平,就迫使国家对既有的政治经济体制做出自我调整,因而,财政压力是中国经济体制的直接原因(张宇燕、何帆,1998)。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通过计划和财政将社会资源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这种调整主要是表现在逐步放松对资源的管制,以及国家不断退出原有的特权领域,概括的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就是通过对产权规则的调整而达到国民收入增长的新的制度安排过程。在这一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经济制度发生了变迁,必然要求国家筹措岁入的制度做出相应的变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是通过将社会资源控制在自己手中而能够直接控制着社会剩余,那么,在放松对社会资源的管制后,社会资源配置将是由分散化和多元化的微观主体来完成的,国家不再完全直接控制社会资源的配置,这就意味着,国家筹措岁入的制度安排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作为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一方面,财政制度变迁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逻辑起点,通过对财政制度的改革来推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另一方面则又是通过对国家筹措岁入制度的重构而构成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在转型过程中,一方面由于财政支出的刚性,另一方面对放松管制后新增的社会财富,由于岁入筹措机制的不完善而不能及时筹集足额的收入以满足国家的需要,财政压力未能得到完全有效的缓解,同时,国家一旦推行改革,维护改革的稳定性和合法性则是国家义理性支持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改革的过程是一个利益相互冲突的过程,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而不至于反对改革或阻挠改革,国家就会通过扩大财政支出来平衡改革中的利益受损者,这又进一步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尽管从长期来看,通过改革会形成经济和财政之间的良性循环,但是,在改革的过渡期内,财政压力则表现得更直接、更明显。现实的财政压力也迫使国家倚重于强调收入的税制。因而,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将会选择那些能筹集收入最大化的税收制度安排,而如果某一种税制安排能为国家带来收入的最大化,那么,在随后的改革中,这种制度安排就会得到强化。地方税制作为中央政府授予地方筹措收入的制度安排,是在国家强调收入的制度安排背景下,因而它内含有强调收入功能的惯性特征。

(三)在放权让利格局下形成的地方收入机制也有着强化的趋势。从地方税制来看,它仅仅是获得中央政府制定的税种的使用权、管理权、征收权,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由于既定的取得收入的形式——即税种的确立、税收制度的决定权在中央政府,当地方政府面对发展的需要而筹集一定的收入的时候,面对“菜单”选择却没有“菜”可选。由于不能创造新的制度和方式,对于地方政府而已,则将既定的和旧体制内所创立的规则在特殊情形下多样化,并且拓展这些规则的边界。这个旧体制内的规则就是预算外的收费制度,地方政府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各种收费、集资、摊派等多种形式的地方收入机制。对于地方政府的这种行径,中央政府一方面是财力拮据而不能完全满足地方政府的财力要求,而只给予地方政府的政策性资源和制度知识信息资源(只给政策、不出钱),允许地方政府或者基层组织在制度创新中留有一定的活动余地;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依赖于地方政府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杜会的稳定发展,从而将改革的风险分散化,来达到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只要地方政府在一定的制度和政策空间内,既维护体制改革的稳定和顺利进行,同时地方经济又取得相当的发展,中央政府就会容忍和默认地方政府所从事的制度创新活动。

然而,收费制度一经在地方政府的运用,并经过上级政府的默认,它就有一种自我强化的倾向,这种自我强化的倾向是由地方政府的性质决定的。地方政府作为人,其目标函数与作为委托人的中央政府的目标函数是不同的,中央政府是由中央治国者所控制的,其目标函数是维持其治理国家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而由地方官员控制的地方政府,其目标函数是地方官员的晋级、名誉、声望以及其他的私人利益。这样,地方官员的个人利益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可能一致或者相容,也可能不一致。地方官员通过发展地方经济而获得上级的提拔,这是相一致的地方,而发展地方经济就要求有强大的收入来支持;地方官员通过预算支出追求个人的其他私利,如津贴、住房、豪华的办公用品等,这是不一致的地方。无论是一致,还是不一致,都有着追求收入的动机。

此外,随着中央政府将财权和相应的事权下放给地方政府的同时,而地方政府的职能并未获得实质性的调整,这样地方政府实质上就相当于一个范围缩小的权力中心,它在职能和职责上与中央政府是重构的。由于收费制度比较简便和运作成本低,能及时为地方政府筹集发展某些项目的经费需要,最为根本的在于收费可以不受中央政府上缴收入的约束,从而保持收入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中。一旦一个地方政府或一个部门使用了收费制度,它就会很快被其他的地方政府或部门迅速学习和模仿,而很快推演开来。同时,收费制度在部门利益和地方官员个人利益的驱动下,就会逐步成为他们“寻租”的最为合法化的渠道。这也会推动收费制度的进一步强化。

上述分析的路径依赖特征,给地方税制改革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负面影响。1.由传统的直接控制资源而获得社会剩余的方式,转向通过国家政治权力向微观经济主体征收税负,即通过税收制度来重构国家岁入的转型过程中,强调收入的功能是其内在的要求。然而,由于现实的财政压力使得一旦走上强调收入的制度路径,就有着强化的趋势,从而使得税收制度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社会公平、以及国家对社会经济运行的间接调控缺乏应有的功能和作用。2.中央政府对税种和收入的决定权的强化,一方面,忽视地方政府在国家岁入制度重构中的内在作用。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它同样是收入制度需求者,而且,由于地方政府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对制度创新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它是有能力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创造出新的有效的税收制度;另一方面,则导致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为,首先,在税制存续的有效期内,为了收入最大化,而可能将某一税种推至极端,而不顾该税种对地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其次,当地方政府预期到中央政府的调整时,可能会通过收取过头税等形式虚增收入来扩大收入的基数;最后,将财源和财力转移至非税收部门,从而为非规范的收入制度提供温床。3.在既定的体制约束下,对收费制度的路径依赖,使得地方政府也就越来越依重收费制度,以至于发展到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境地,这反过来,则严重扰乱了国家岁入制度重构的进程。同时,各种形式的收费又加重了微观经济主体的负担,扰乱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加剧了社会不公平因素,从而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

对地方税制改革路径依赖的思考

上还分析表明,以放权让利为基本特征的第一阶段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的适应性效率已经递减,这是由于制度收益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所决定的。因此,新一轮的制度创新工作就迫在眉睫,作为一种财政主导型的经济体制,财政税收制度的制度创新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实现的根本性的制度创新问题。值此中央政府提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之际,为中国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提供了有利的契机。在新一轮的制度创新过程中,要强调地方政府在国家岁入制度创新中的作用,要赋予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创造新的制度规则的自。因为,首先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它同样是新岁入制度的要求者,其次,地方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参与者、支持者、协调者、联结者,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所起到的制度创新作用(杨瑞龙,1998;张杰,1998;黄少安,1999)。地方政府同各级微观主体之间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因而有着更广泛的制度创新信息,从而使得地方政府制订的收入制度规则有着直接的现实性和针对性。从中国制度创新活动的主体来看,它是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因而,地方政府对国家岁入制度的创新活动同样应该构成中国制度创新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而予以确认。

当然,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收入制度创新自,必须以地方政府提供服务的层次性和受益范围来确定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前提。更进一步,是要根据各级政府提供服务的层次性和受益范围来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在此基础上来确定各级政府的财权,并将各级政府的这种基本关系通过法律框架规范起来,这样,一方面,形成对各级政府的外在约束,而不至于产生单纯追求收入而不顾经济发展的效率等问题,另一方面,有助于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各种权责关系,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格局,打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强化调整与反调整的路径依赖关系,从而也有利于各级政府发挥各自的职能。不仅如此,通过对各级政府事权的范围来确定财权,同样也有利于打破现行各级政府因职能不分而产生的对收入制度的路径依赖,从而使得在国家岁入的重构过程中,发挥出税收制度的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以调节社会公平、调控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等功能。

主要参考文献:

1.盛洪张宇燕主编《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2.杨瑞龙《我国制度变迁方式转换的三阶段论》我《经济研究》199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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