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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现实需求
2011年7月7日,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审计署决定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实行“关键岗位重点盯防”。会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定审计对象尚未实现全面覆盖,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尚未全面展开。今后,在对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还要突出重点。审计署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三项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加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二是突出关键岗位,加强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三是突出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加强对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岗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我国的经济工作岗位众多,其中不乏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关键岗位。这些岗位在经济监督上容易被忽视,导致这几年出现了一些案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关键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很有意义。
二、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认识不足
某些审计人员认为只对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才有意义,对级别较低的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毫无意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对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部门领导干部作用不大;审计过程中只偏重于审查家底经费,查看与经费收支有关的账目,对其他的经济活动缺乏监督力度;一些人事部门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看作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考核,在部门领导干部提拔、调动、免职和因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时不能客观地分析运用审计结果。对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模糊,造成相关人员思想难统一,给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增加了不应有的阻力。
(二)先升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展开
一些单位在部门领导干部升任更高一级职务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这种情况在现实中的普遍存在,使审计工作陷入两难的境地。不如实反映其任职中的情况和问题,将违背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该同志的升任已成事实,且担任了更高的职务,将对审计工作不利,审计结果也起不到为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的作用;充其量只能起到反映情况,摸清家底的作用。
(三)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制定不健全,结果难运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包括提升、调动、免职三类即将离开原岗位的负有经济责任的有关干部。由于这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各不相同,因此,审计的内容和侧重点应有所不同。而现行的审计制度在审计范围、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没有明确区分干部离任的不同情况,在实际操作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各方的风险责任等方面也没有具体区分这三类情况的规定。导致在审计过程中,除了对提升的干部按规定的内容审计外,其他情况审计人员只是凭主观感觉和一些经验,导致审计内容不规范,审计结果运用效益差。
三、完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1、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正确合理考核干部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用大量的数据、详实的资料反映部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可通过审计结果,正确评价干部。一方面为合理、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另一方面为正确评价免职、退职的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2、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即将离任的部门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对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为的抑制,可以促进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改变某些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观念,对部门领导干部既是一种预警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能促使干部在任职期间增强责任感、事业心和廉洁自律的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地开展工作。
3、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接任人的工作顺利开展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如实地反映干部在任职期间内相关的资产状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这将给接任人尽快适应工作、搞好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接任人可以通过审计资料全面了解新单位的家底及情况,总结借鉴前任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吸取出现问题和失败的教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
(二)着力提高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真实性
1、选择合适的审计时机
采取“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办法,再决定某部门领导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相关职务,再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果出来后,由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审计结果,综合全面情况决定是否任用。这样可以避免被审计对象利用职权进行干扰,打消所在单位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利于掌握真实情况和顺利开展审计工作,有利于审计机关作出真实准确的审计结论。
2、探索创新审计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大多时间紧、内容多,审计工作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这就需要审计人员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真实性,保证审计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一是与预算执行相结合,从银行账户入手进行审计。二是审计查账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部门领导干部的审查离不开审计查账,同时也可以采取其它审计调查方法。三是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在被审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要求被审计单位被所提供的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也要求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作出承诺。审计人员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防范审计风险,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有效。
3、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
(1)审计评价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用实际工作业绩与预定的可考核目标对比的方法来评价被审计对象,同时还要考虑到被评价对象主观努力所不能够控制的影响其工作业绩的客观因素。
(2)应进一步明确提升、调动、免职三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区别,以便审计人员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区别对待,达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
(3)改革失误和要区别对待。改革失误是在改革过程中由于政策导向的影响而产生的错误,而非个人主观过失所造成。是指某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侵害国家利益,致使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审计人员要作出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说明,区别两者的情况。
(三)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评价体系
1、科学确定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制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结合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情况,以任期审计评价内容为基础,可以将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归纳为经济管理能力和自控能力两个方面。
2、建立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操作中有一定难度,很难达到客观、公正之目的。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为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应主要运用计算机处理,人工输入标准及其审查结果,靠系统测评。
3、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
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有很多种,如基数指标法、绩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等。不同的评价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尽相同,因此,根据不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会导致评价结果的不一致。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最终定位到干部任免的关键问题,评价结果要求准确、统一。为此,要统一部门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从诸多审计评价方法中选择一种或几种来作为统一的方法。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239.1 文献标识码:A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涵
1、内部审计是指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或部门、单位指定的法律、政策、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查明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2、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一)审计时间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从一定程度上讲,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失去了考核、监督的意义,监督上的滞后,导致干部考察与使用“两张皮”。
(二)审计对象问题。
当前很多提拔调任的领导干部,多数都是经过组织严格考核,公示通过后任命的。这样,也往往使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很重要,但也只是走过场而已,而大部分员工对领导干部公开赞扬的多,而客观批评的却很少或不敢,使审计人员有时难以掌握真实情况,使很多领导产生“审计走过场”的心理定势,因此很难体现经济责任的权威性,更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三)审计项目问题。
看重财务数据,忽视理性分析;看重问题明细,忽视任期效益,看重问题罗列,忽视责任划分。财务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审计质量难以提高,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雷同于常规审计,影响了审计效果。
(四)审计方法标准问题。
目前主要采取了查阅、设举报箱、公告审计、座谈等方法。账外审计方法上下功夫不够,使审计的问题难以查深查透,审计质量无法提高。不同单位、不同行业的领导干部的审计标准和政绩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在认定经济责任划分时特别的个人责任划分时审计单位和领导者往往存在分歧。
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一)先审后离。
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结果难以有效运用以及审计任务相对集中等问题,今后应认真贯彻“先审后离”制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开展任中审计后,可以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哪些部门(单位),审计哪些内容,审计哪些重点事先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离任审计被动、盲目的弊端。而且,按照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将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等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了重复审计,实现了审计成果互用和资料共享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
(二)定期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要求很高,内审部门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个部门的全部重要指标进行审核和作出评价。因此,必须突出重点,对其进行定期审计。有重点地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定期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和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的领导干部定期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掌握基本情况。并通过定期审计,将这些部门的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和有关的财政、财务数据等进行分类汇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实施监控,使审计人员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流向和基本情况,分析审核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并对照检查其内控制度、行业政策和发展状况、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动态管理。
(三)确定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不但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还包括各项经济指标具体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的审计。在内容上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突出重点,主要包括:第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合法性和真实性;第二,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投资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重点审计效益性。
(四)开展有效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除使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外,还可以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一是“看”,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础设施等进行察看,通过观察、分析产生审计疑问,从而确定审计重点;二是“问”,围绕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行为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领导者施政情况;三是“访”,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和施政行为,走访相关人员;四是“谈”,组织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召开座谈会,全面收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一、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要点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学会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者要知道什么是经济责任审计,抓住这个重点就可以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上看,除了考核领导干部在其任期期间是否完成企业预期经济指标(资产经营和预算考核指标)以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重点是要对查证领导干部在其任期内的重大经济行为、决策和效果,查证在任期期间是否出现了的问题,要对供电企业中行使关键权力人和部门进行审计监督,保证这些人和部门能够正确地行使其公司所给予的权力,让他们远离贪污和腐败。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上看,除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注重对即将卸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之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者应该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群众或者是企业内部职工反映问题过多的个人和部门,这些人和部门应该重点关注。例如:个别的领导干部的在职时间过长,有的部门在账目上存在着长期亏损的问题,还有的部门的盈利情况与我国其他地区的供电企业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出现这些问题的个人和部门都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工作的重视可以迅速找出供电企业存在的经济问题保证国家资产不会被个人和部门非法所侵占,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供电企业领导权力的监督作用,同时还可以对供电企业其他领导干部和职工起到一定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明确规定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对即将卸任的领导干部在供电企业中资产、负债和损失与企业收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以及明确领导干部在供电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可以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领导干部在做出重大经济决策的时候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供电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决策在执行的时候是否被人执行到位,最后决策所产生的绩效是否进过了明确的审计过程,明确了这一切的责任之后,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就有了明确的目标,也可以对没有卸任的领导干部起到监督作用。
(三)要控制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关系到对供电企业领导干部和部门的工作评价,所以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需要做到公正和真实地反映供电企业领导干部和各个部门在经济工作中的经济责任,可以说是重中之重,所以经济审计工作也就需要一个完善和正确的审计程序来确保审计质量。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程序审前调查、审计方案、审计内容以及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等各环节的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审计工作者认真负责地去完成,这样才能够确保审计质量。
(四)坚持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
领导干部在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不能够离职,只有解除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下,领导干部才能晋升或者跳离,如果存在着特殊情况,领导干部可以先调动然后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但是在审计程序结束之前不能进行任命和实质性的交接,只有领导干部解除了任期经济责任才能进行交接,这样可以很好的保证领导干部的廉洁,也能让接任者能够安心的在工作岗位上进行工作。
(五)注意提高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
在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提高审计的效率,要在领导干部离职程序结束之前完成审计,让领导干部能够在规定的时候离职。所以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国家和供电企业各类法规,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改进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来保证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速度。
(六)把审计结果向供电企业内部公开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了离职和上任的领导干部和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所以需要审计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给审计结果一定的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整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保证审计效力能够正常发挥,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及时处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可以提高供电企业内部的决策的科学性,还可以加强整个供电企业管理层的廉政建设,为供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改善创造条件。
二、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法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要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审计,这样才能保证审计的质量,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主要是分为审计前准备、实施审计和审计终结三个部分。
(一)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前的准备
在开始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需要审计工作人员制订好审计方案,成立审计专案组,选派合适的审计人员,确定需要完成的审计任务,还有需要听取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的工作自述,对供电企业内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计报表等其他一系列资料进行查阅,审计工作者要在审计开始之前详细了解需要进行审计的供电企业的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的范围和财务收支状况。审计工作者要事先找好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对每一个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明确的工作分配和对审计工作的日程进行安排,确定最后完成的期限。
(二)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审核、观察、监盘、询问、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去获得可靠和真实审计证据,同时要做好对审计工作的过程的记录工作,每一个审计工作报告都需要留有底稿,这样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与被审计的部门和领导交换相互的建议。审计过程中要保证整个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能因为出现各种突况就取消或者延迟整个审计工作,同时要对被审计的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客观和真实的评价,不能带有私人的情感。
(三)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结
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结主要是需要向供电企业的最高管理层提交一份审计工作报告,让管理层能够正确了解被评价的领导干部和部门,这样就为以后电力企业在管理人事活动过程中提供了可靠的参考,所以总结报告需要审计人员真实地将审计的结果反映出来。
(四)创新的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首先要把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向由专注财务向整个企业的绩效状况转变,把对绩效的评价作为评价的主要途径,做到对供电企业的全部资金流进行审计和监控。同时可以实行交叉和联合审计办法,对多个领导干部和部门进行审计,这样可以防止多部门和多领导干部之间的联合腐败现象。
综上所述,我国供电企业的整个供电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在源头和机制上保证领导者洁身自律,防止的情况发生和扩大,是关乎企业能够正常运行和国有资产是否被非法占有的大事,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中央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7号令,2004.
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概述
风险导向审计就是以审计风险理论作为基础。利用审计风险模型对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审计风险进行全面、动态的分析与评估。风险导向审计具有以下特点:审计重点前移。以风险为出发点。在风险审计中更加侧重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重点审计项目进行审计。以此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审计证据的内涵不断扩大,证据的来源更加科学化。基于风险导向的经济责任审计是以科学的证件作为基础的。尤其是重视外部证据。这样可以避免单纯依靠内部审计结论的片面性,规避审计风险;分析性程序的运用。在新常态下领导千部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隐蔽,所以对于集体经济责任界定存在难度。尤其是对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呈现多样性发展。任何因素都有可能影响审计结论。因此风险导向审计运用分析程序。并且将分析程序贯穿于整个风险评估体系中。
风险导向应用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价值
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应用主要是因为在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容易出现审计主体对审计对象真实性等相关事项评价后。出现审计结论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审计主体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因此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具有以下价值优势:
有助于规避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由于在新常态下,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呈现多样式发展,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关系到党政建设。然而基于经济责任审计所存在的不足容易出现审计风险,例如基于审计人员自身专业素质而导致审计结论与事实不符的现象可能会产生审计主体出现损失,例如领导承担主体责任的可能性。因此将风险导向应用到审计中可以清晰识别出审计风险点。从而提高审计质量。规避不合理的审计问题出现。
化资源配置。提高审计质量。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时间跨度大,而且审计内容比较多,根据工作经验,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出于“被审计”的限制,它们往往不会积极配合相关审计工作。例如对于审计人员提出的相关问询等采取故意拖延或者不理睬的方式。再加上审计人员数量的局限,使得审计工作量比较大。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则可以通过系统分析与评价实现了高效审计。首先审计人员根据审计风险进行审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重点项目进行审计,以此增强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实现了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
有利于拓展经济责任审计职能。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现代风险导向的审计不仅对领导任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而且还关注相关风险的管理。根据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单位经营中所存在的问题,实现了审计关头前移,做到了主动风险规避的效果。更为关键的是通过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完善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通过风险模型可以将各种风险点清晰的展现出来,以此更好的突出重点监督与管理。便于审计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例如将审计风险点展现出来可以让被审计单位知道自己的风险,以便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构建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引入到经济责任审计中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审计准备阶段。二是审计实施阶段,三是审计终结和责任评价阶段。结合相关工作经验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模式构建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构建有效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基于经济新常态发生。领导千部违纪违法的行为越来越隐蔽,因此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要不断的创新。适应新常态发展要求。随着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准则及流程的日益规范,在经济审计中存在审计质量不高的问题,因此目前的重点就是构建完善的审计质量监控体系:一方面要强化对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力度。虽然风险导向经济责任审计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强化了对重点项目的审计。但是也不能忽视对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因此作为审计部门必须要强化质量监督力度,重视证据的科学性与法治性;另一方面建立审计动态信息反馈机制。基于风险防范的目标。审计机构要及时进行审计质量信息反馈。做到依法审计,增强风险监督的能力。
中图分类号:F239.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12-000-01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也在不断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更加的繁多和明确。国家的审计的思想必须从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审计的职能,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逐步的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完全的展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
一、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和意义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最初的探索起步,到后来的发展推广,再到最后的深化发展阶段,经济责任审计从国家治理的角度出发,已经不断创新发展成为了我国的独特的一项审计制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决策的制定奠定了有效的基础,同时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在经济政治层面上,为国家和人民大众服务做出了贡献。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有助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的发展,防止。
二、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合理体现在经济责任的审计的作用主要用于监督干部的权利工作,旨在治理腐败,防范。这一定位导致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不能完全的发挥致使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限制。实质上,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主要是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地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能仅仅局限在党政上。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大目标是满足治理国家的需要,协调各部门的发展,通过事先预防,事后警告和问责等方式来积极推动国家建设过程,而这往往是极易被忽略的。
2.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不完善表现在不能明确界定问责的目标。依据我国在阶段的基本情况来看,国家对于职能部门的领导的权利和义务的界定没有明确的划分也没有明确的界定其相应的经济责任。一般来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该参照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书来进项考核来评价领导干部的责任,以此来确定个人的责任。但是由于责任的分工不明确,或者责任人的双重职务导致了审计责任的内容缺乏明确的范围,给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3.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体系存在漏洞,使经济责任审计的标准无法对相关部门或者机关的权利进行有效的制约。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的焦点和核心不明确,导致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难以明确,难以找到责任人也难以确定责任人该负何种责任。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不明确性还表现在审计结果的运用和责任的落实情况。即使是明确了责任人和审计结果,在落实责任的过程中,由于审计部门不具备影响干部任职和职责的权威,审计的结果具有时效性的限制,归责受到了拖延和阻碍。种种的障碍不仅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也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应对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对策
1.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定位
国家治理的主要对象是政府部门。此外,社会和市场也是国家治理的目标。合理定位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功能需要充分认识国家治理的目标,不能仅仅将眼光放在政府部门的整治上,要充分的协调国家治理的对象的关系,统筹兼顾,保障各个部分都能有效的工作,紧密互动,避免出现权利滥用的情况,达到对国家的经济进行综合的治理的目的。推动国家经济审计发展的动力就是协调各个对象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合理定位经济责任的审计功能,不仅能保障经济责任审计的正常进行,也能确保国家治理进程的有效推进。
2.细化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国家治理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国家经济和国家政治以及国家文化的诸多方面的综合审计。为国家进行综合的经济治理提供了重要的依据。政治和文化中涉及了经济的因素,经济领域也包括了政治和文化的概念,三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经济审计的内容应当在今后的审计过程中明确的指出。在今后的经济审计过程中,明确责任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打破传统的审计的模式,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下的政治和文化因素,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功能,维护国家治理秩序的稳定。
3.制定详细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
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根据实际的审计情况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标准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审计的质量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效率。制定适当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有助于国家治理政府和市场,合理的配置市场资源,分配政府职能权利。选择经济责任审计标准还有助于降低审计过程中的风险,为国家制定合理的经济审计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应当具有先进性,与时代相结合,打破形式主义,突破传统局限,以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为目的,结合实际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分出层次,督促部门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工作。
四、总结
总而言之,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尽量避免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积极调动审计相关的部门协调工作,共同参与。依据国家实际的情况,制定适当的审计的标准,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体系结构与制度,优化经济责任审计的资源配置。
参考文献:
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往对领导干部,主要是组织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缺乏严格的经济监督。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拓宽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渠道,加大了监督力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监督效果,为全面考察、正确使用干部提供了依据,开辟了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的新途径,成为科学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的重要环节。
2、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和管理水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会使处于财经活动决策地位、掌握着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感到有一种较强的约束力,感到“一支笔”的分量很重,增强当家理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恪尽职守地履行经济责任。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当家理财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并处理有关问题,能有效地激发其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财经法规,自觉履行职责,提高当家理财的能力。
3、推动所在单位的财经管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是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审计,也是对所在单位财经管理情况的检查,更是对广大干部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教育。通过从领导干部抓起,请履行经济责任好、管理能力强的领导干部介绍经验,对履行经济责任较差、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让教育和监督别人的人首先接受教育和监督,促使领导给部属做好样子,长期坚持下去,不仅能促进财经管理,而且能带动各项建设。
二、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立法和规范制定工作相对滞后,有关法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支持是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各地建立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其中,很多省市通过人大立法或做出规定,确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在本地区工作中的法律地位,有关部门制定了具体规章制度。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与审计厅专门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立项程序》;甘肃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试行办法》、《甘肃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确定及执行程序暂行办法》。但是,这些规章制度都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法律地位和执法依据,缺乏科学性、操作性,特别是在审计范围、内容、重点和评价标准等方面还不明确、不规范、不统一,给责任划分、审计评价造成很大困难,也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很大风险。尽快提升立法层次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评价体系是经济责任审计迫在眉睫的问题。
2、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缺乏计划管理,工作非常被动。经济责任审计应贯彻“突出重点”的原则,保证重点环节和重大方面少出问题或不出问题,从源头上控制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但由于审计任务缺乏计划性,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使得审计工作无法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也无法根据每年干部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一般是组织部门下发委托审计通知书之后,才能对委托单位进行审计。组织部门委托多少,审计部门就审计多少,如遇各级班子换届,审计任务就十分繁重,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已提拔任用,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在短时间内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给审计核实、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三、具体措施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
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2.缺乏行之有效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在大多数情况下,任务书中所确定的经济责任不是很明确,不能进行量化考核,难以对被审计者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评价。在实践工作中,由于没有具体量化标准,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导致审计评价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如:审计评价方法不够统一;审计评价方法不够客观;审计评价方法不够科学;审计评价方法不够完善。
3.经济责任审计未能跳出财务收支审计的模式
目前部分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停留在对被审计对象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上,审计的形式还是就账审账,没有认真开展审计调查。如调查被审单位有无“小金库”,有无未在财务部门账上反映的账外账,有无领导个人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浪费的情况。因为侧重点不明确,达不到经济责任审计应达到的高度和层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价值和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审计结果也就得不到学校党政领导和组织部门的重视。
4.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责任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然而,审计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被重视,审计人员地位不高,造成人员素质不高。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差异较大,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1.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
目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中个别制度的部分内容需要根据《规定》和《通知》的文件精神作出修订。构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体系的内容主要在于完善、修订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专项制度。实施办法和专项制度在制度体系中处于最关键、最核心的位置,直接影响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开展。高校必须根据《规定》和《通知》的精神,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和修订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逐步探索和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2.严格审计工作秩序,明确审计重点,讲究审计方法,防范审计风险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严格审计程序,防范审计风险:要求有关部门的委托建议书必须明确被审计人员的任职时间;根据委托建议书下达审计通知书前,对被审单位和个人进行审前调查,以明确审计重点和难点;审计通知书中明确被审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的资料外,要求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严格内部复核制度、审计会议制度、保密制度;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审计评价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另外,在审计内容和重点上,既要注重真实性的审查,更要注重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查,在强化监督职能的基础上,突出服务职能,抓住影响经济效益的关键因素;在利用财务收支审计的成果时,应注意区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的异同点,分清两者在审计内容、审计重点、评价对象方面的不同,讲究审计方法,抓住重点;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全面,尊重历史,注意划清四个界限:任期内责任与任期前责任的界限,主观因素与客观原因的界限,工作失误与失职该职、以权谋私的界限,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界限。
3.依托高校现行管理体制,探索设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框架雏形
建立健全高校科学、适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根据高校经济管理的运行模式和特点,笔者认为高校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应该从五个方面综合构建: 依法行政、管理控制、重大决策、遵纪廉政、工作业绩。为了设置简化科学的评价指标,对“依法行政”、“管理控制”、“重大决策”与“遵纪廉政”四个评价模块,可设置通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称之为“共性指标群”,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均需要评价与审查的内容。
高校经济审计由于不同类型、不同部门的工作业绩表现不同,所以该模块宜分不同类别设置评价指标。高校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工作业绩”评价模块上,而对“工作业绩”模块,可分不同类别、不同岗位设置特别的评价指标,称之为“特性指标群”,因被审计对象的差异而所需要重点审查的特殊经济责任。主要是对主管人力、物力、财力等重要部门负责人有关经济责任的细化界定。如:财务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资产管理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基建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 后勤管理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人事处处长专项经济责任;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专项经济责任等。
4.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业性、政策性强,审计风险大,审计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还要熟悉被审计单位的工作特征。审计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端正态度、严明纪律 ,对审计核实的新问题,要认真对待、严厉处理。在审计过程中,不仅要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及利益的诱惑,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还要依据审计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那些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行为依法抵制。
5.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
经济责任审计能否发挥应有的功能,关键在于审计结果的正确处理和运用。为了防止出现“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弊端,应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摘要:一是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二是在干部监督管理上,除了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外,还要求实行任职公示制度,并将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任职公示的内容,增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要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参和监督的功能,不断完善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既可以让教职工更全面、更具体地了解任用干部的情况、尤其是履行经济责任方面的情况,又可以有效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功能和效果。三是要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运用审计的量化结果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
参考文献:
[1]邢祥娟,陈希晖.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方法[J].中国管理信息化(综合版),2006(12):68-69.
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干部任职前后,对其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收益性的评估,从而评价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从源头预防高校领导干部腐败,加强高校的行政管理水平,促使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保障高校健康有序发展。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在现有审计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是我们应当思考的问题。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虽已实行多年,但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我们应针对现有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
国家审计机关在对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时:一是审计机关受人力、物力制约。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其中涵盖了国家和学校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以及与经济责任相关的管理水平等内容。但国家机关的审计工作受到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制约,缺乏工程管理、投资、金融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专业审计人员中能熟练掌握法律、计算机的人才很少,审计机关的整体审计力量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二是实现审计全覆盖还需一定的时间。我国的高校遍布全国各地且数量众多,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需要大量的审计资源与之相匹配。而现阶段我国的审计资源与审计对象相比,明显体现匮乏状态。在现有条件下,我们急需探究科学的统筹方法,合理配置审计人员,最大限度地挖掘审计机关的潜力,充分考虑审计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审计效率,探索切实可行的审计全覆盖路径,推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进程。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进程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门领导经济自律、完善部门职能。我们应改进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优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实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随着高校扩招的进行,高校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内容日益增多,我们应有效合理的分配审计资源,运用新技术和新方法提高审计效率。首先,在高校内部针对审计风险最大、控制力度相对薄弱的环节加大审计力度,其它环节合理安排审计资源,将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覆盖到每一工作流程中,使不符合要求的经济行为、有损国家利益的行政行为得到遏制。其次,将审计对象有重点的分类,建立数据库,将个人资料、任职情况等登记并实现时时更新。在此过程中,遵循风险导向理念,对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部门或分支机构实行重点监督。例如:校办企业,校内二级单位等要以重要控制活动为线索进行全覆盖审计。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要追求审计|量,而非审计数量。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完善要与外部审计相结合。高校的审计工作也可以为分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内部审计是针对校内各部门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建设修缮项目等的审计,审计结果对学校最高领导负责;而对于学校领导层的财务审计,则是由上级管理部门委托独立审计机构完成的。作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应有效利用审计资源,与外部审计部门加强沟通降低双方的审计成本,提高效率,互相利用审计结果,避免重复审计。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应有所扩充
以往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注重审计对象经济行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而对于审计对象的教育服务产出及社会效益没有过多的考虑。我们应在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加入衡量高校任职人员的述职能力的内容。针对不同岗位的审计对象,其审计内容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例如:对高校院系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单纯地审计经费使用情况、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等显然是不够的,应加强领导干部的效益考核。作为院系领导、学科带头人,是否带领组织成员提供了有效的教育服务、所做出的教育服务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否达到了职位要求等。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优化环境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促使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措施。各大高校领导应从思想上转变对审计的抵触心理,加大宣传力度,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落到实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猎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学校应通过校刊、网站等多方面渠道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统一思想,明确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引导学校领导干部自律、自强、主动配合。
综上所述,高校办学规模较大,资金量较多,只有将内外部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程序,才能更好的发挥高校的社会职能,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我们要从完善审计工作的思路出发,探究审计工作的精髓,为逐步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程序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张晓红.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优化思路分析[J].管理方略,2009(5):51-52.
1.财务收支状况真实性审计。根据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必要的审计程序,了解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的财务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账实、账账、账表是否相符,判断企业会计核算的合理性,检查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有关问题。
2.任职期间资产质量的审计。国有企业普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因此必须划分清楚前后任资产质量状况,查实企业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企业资产的实际质量状况。重点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资产质量变动情况,特别是任职期间新产生的不良资产情况,审计确认任职期初到任职期末各年的不良资产总额及任期内新增不良资产情况,分析企业任期内资产质量变动的原因和任期内不良资产责任划分。对于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未披露的损失(除政策性原因允许企业暂不处理的损失外),一般视同为清产核资后企业负责人任期不良资产损失。
3.任职期间经营成果审计。经营成果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经营成果不实在国有企业中非常普遍。因此,要在财务收支审计与资产质量审计的基础上,审计企业任期内的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同时审核确认企业负责人任期初至任期末各年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等财务定量评价指标。如果企业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应当根据审计结果对企业相关的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并做出调整后新的会计报表,确认任期企业实际业绩利润,企业任期实际业绩利润=经过审计调整核实后的任期利润总额+任期消化以前潜亏-任期新增不良资产(扣除因客观因素新增不良资产)。
4.任职期间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审计。应重点关注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所产生的结果等。这是新的经济责任审计强调的重点之一,注重对企业的绩效审计。
5.任职期间企业经营合法合规性审计。主要审计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的有关经营、管理等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无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是否存在违规越权炒作股票、期货等高风险金融品种;违规对外拆借、出借账户;违规对外出借资金等。
(二)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需要三个正式报告,即中介机构(企业)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评价工作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和审计工作组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阶段性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为最终结论性审计报告。
1.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1)审计任务的说明,即执行审计的依据、被审计企业名称、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姓名、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采用的主要审计方法,延伸或追溯审要事项,以及对被审计企业及负责人配合与协助情况的评价等。
(2)被审计负责人及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业务范围及经营规模、财务隶属关系或资产监管关系、核算管理体制、财务收支状况等;被审计企业负责人姓名、职务、任职时间等基本内容。
(3)被审计企业的基本财务状况。主要包括:审计前后企业基本财务数据的变化及原因,任期内各年企业的财务状况、资产质量、收入效益、成本费用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及原因等。
(4)企业负责人的主要业绩。企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在发展战略规划、改革改组改制、生产经营成果、内部控制机制,以及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方面等成绩。
(5)截至任期末,审计发现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企业的问题和负责人的问题两方面。对于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并明确发现问题的事实,产生问题的原因,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所造成的影响或后果等。
(6)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审计组应当在职权范围内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7)需要在审财务计报告中反映的其他情况。
2.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组结合前期了解掌握的企业有关情况,利用财务审计组审定的企业财务数据对企业实施绩效评价后形成的关于企业财务绩效状况的阶段性工作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是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内部的分析报告,依据《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及《企业绩效评价操作实施细则》和财政部的当年行业标准值、优秀值,重点明确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在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发展能力等四个方面财务指标和评价得分的变化情况,并对照行业评价标准值说明变化的主要原因,得出企业在该任期的财务评价结论。此外,还需要聘请社会专家,专门召开专家民主评议会,对企业负责人任期内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经营决策机制、内部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的分析评议,并形成专家咨询评议报告。
3.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在财务审计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撰写最终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2)财务绩效分析。主要包括:审计后企业基本财务数据的变化及原因、企业在任期内的基本财务状况等。
(3)企业负责人的主要业绩,如在明确企业战略目标及发展方向方面、改革改制方面、基础管理方面、市场开拓方面、保值增值方面等所做的工作。
(4)任期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将审计出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按照问题的重要性,分问题排列。
(5)审计结论。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业绩,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运用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被审计负责人任职期间的业绩与责任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并明确其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应在财务审计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中有证据支撑,需观点明确、内容清晰,业绩要讲透,问题要讲准,责任要讲清。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务审计的区别
经济责任审计相对于以会计报表为对象的常规财务审计而言,可以归为专项审计范畴,与常规财务审计相比,存在以下一些区别:
1.目标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是对会计报表编制的公允性、合规性进行审计,关注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所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经济责任审计则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强调关注事件的成因、效果和责任问题。
2.内容不同。常规财务审计内容为会计报表及与其有关的资料,是一种数据公允性的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更广泛,包括财务基础审计、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其中每一项都规定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不仅要出具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也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完成。
3.审计范围不同。在审计主体范围上,常规财务审计一般将被审计单位全部纳入审计范围,根据重要性可以采取审计或审阅方式。而经济责任审计中,财务审计范围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并充分考虑审计风险,一般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资产量应不低于被审计企业资产总额的70%,纳入审计范围的子企业户数应不低于企业总户数的50%。同时又有特殊规定,对资产或效益占有重要位置的子企业、由企业负责人兼职的子企业、任期内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产权变动的子企业、任期内未经审计或财务负责人更换频繁的子企业务类金融子企业及内部资金结算中心等,均要求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而且在时间范围上,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会是若干年,长于常规财务审计。
4.审计程序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经济责任审计除常规程序外,委托人还规定了专门程序,如审计进点见面会规定了参加的人员及见面会内容,企业前后任负责人必须到场,这在常规审计中是没有的程序。又如审前调查,时间长、要求高,此外审计过程中的问卷调查、访谈等程序,也都有严格的规定。
5.审计方法不同。常规财务审计主要围绕复核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而采取检查、函证、盘点、分析性复核等方法。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账内审计与账外审计相结合,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企业内部审计资料、上级及外部检查结果等,避免重复审计,强调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理清问题、取得证据。审计过程中,需要采取一些特殊的审计方法,如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意见;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充分听取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纪检监察、工会和职工反映的情况和意见。对于实施访谈工作,《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访谈工作规范》也明确了访谈范围、内容、方式等。
6.重点不同。常规财务审训是一种对会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则需要突出重点,对重点环节、重点事项、重点问题进行充分关注。如因对外担保而承担连带责任事项,若账务处理上已经将损失计入了营业外支出或预计负债,审计结果可以不需要对此发表保留意见,但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查明深层次原因,是否经过了一定的程序、责任的归属、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等。
7.工作结果不同。常规财务审计报告是一种标准、简式审计报告,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提出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调整,则在审计报告中不需再反映。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是一种长式、详式审计报告,对前任负责人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需要在审计报告中体现,并根据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对负责人进行评价。在会计报表编制上,由于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涉及到多期,尤其是执行新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财务报表编制相当复杂,如清产核资损失如何还原、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等问题,《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问题解答》(国资委评价函[2005]209号)对经济责任审计会计报表编制进行了规范。
8.要求不同。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财务审计相比,由于要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全面的评价,涉及的审计工作包括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对参审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
三、中介机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些问题
国资委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资质作出了相应规定,要求中介机构资质条件应与企业规模相适应、具备较完善的审计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拥有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三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业务、近三年未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等。从目前中介机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看,下列方面容易出现偏差:
1.服务对象存在偏差。经济责任审计经常会遇到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中介机构在处理冲突时往往按以前常规审计一样,站在企业利益角度考虑问题。实际上,由于中介机构是受国资委委托,所以应站在国资委的立场开展审计工作。
2.审计目标不明确。有的中介机构没有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财务审计的区别,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范围不明确,导致审计难度较大,工作缺乏条理性。
3.审计重点存在偏差。在审计过程中,有的中介机构在财务核算和会计差错的纠正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实际上这仅仅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部分内容,对经济责任审计而言并非很重要。因为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工作远不仅仅是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差最多说明企业负责人对会计工作不重视而已。又如,委托理财从会计处理上检查核算正确,但审计时更要深层次挖掘对该类高风险投资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为何要进行投资等,这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更是一个负责人任期内重大经营活动及决策问题,需要在审计时进行关注并收集证据。
4.审计方法上存在问题。部分中介机构完全采取常规审计的方法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没有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如需要更多的调查、访谈等特殊方法。
5.审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经济责任审计的需要。发现问题是经济责任审计最重要的目的,而发现问题需要具有经验的审计人员。但有的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尚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6.没有与国资委进行充分地汇报沟通,使工作结果与要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有的中介机构工作重点存在偏差,其工作结果必然和委托方的要求有差距。在进行实施阶段审计时,由于把大量时间花在了会计报表的核对上,审计工作基本结束时向企业、国资委报送征求意见材料时,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上的事情,发现不符合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但这时工作时间已经过去了,造成十分被动的局面。
7.不注意工作程序及取证。在审计过程中,有的企业存在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中介机构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予以确认,不符合审计工作要求。对重要事项,必须获取充分的证据,还需要向委托方进行专门汇报。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1
一、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
自1999年以来,各地县级审计机关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从最初的被审计对象不理解,到现在“离任必审”的常态化,该项工作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干部的监督管理。但与此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审计计划交办、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审计计划交办不够科学合理
根据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由组织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审计委托建议,经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报请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审定后,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委托计划应具有提前性,但实际工作中,组织部门根据人动实际情况进行委托,计划出来一般都在当年四月份之后。此时审计机关自定的部门预算执行等财政审计项目已经批准,个别项目甚至实施完毕,容易造成重复审计。在党委和政府换届前后,还存在组织部门集中交办项目的情况,突击审计往往无法保证审计质量。
2.审计对象安排存在少量盲区
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县级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主要包括同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等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以及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目前我市政府工作部门、乡镇党委政府等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常态化,基本做到了离任必审。但从近年来实施的审计项目看,党委口子领导干部很少涉及,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多年未审计,组织部门一般不对被提拔为副处级以上的原正科职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委托,存在一定的审计盲区。
3.审计内容不够全面完整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一般审计项目存在很大的不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其他有关经济活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但实践中,大多数县级审计机关仍然把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视同于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人格化,把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作为审计的重点,对其他经济活动履行情况的审计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导致审计评价流于形式,审计结果不够科学。
4.审计评价体系尚未建立健全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最核心的内容,为组织人事等委托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提供了参考。但实际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重大经济决策、内控制度、经济政策执行等方面尚无有效的评价依据。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加之审计人员综合能力所限,难以保证评价的科学性与客观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发展。
5.审计结果运用不够充分
审计的目的在于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机关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提交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作为干部使用和审查处理时的参考依据。实践中,由于未能建立审计结果运用反馈机制,结果运用缺乏硬性约束力。从我市实践看,离任审计数目远高于任中审计,实际审计时间往往在领导干部调任或转任之后,审计责任难追究、整改难落实,更谈不上作为干部使用的参考。同时审计质量不高以及结果公开力度不够,也制约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二、县级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
党的十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总的来说,县级审计机关要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的科学性、内容的完整性以及结果运用的充分性等。
1.强化组织协调,科学安排计划
县级审计机关作为具体实施单位,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建设,促进联席会议制度的经常化,加强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做到联合制定审计机制,共同研究审计计划,让联席会议真正发挥作用。要配合组织部门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按照全面审计、分类管理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审计项目,提高任中审计或离任前审计的比重,使每年度的审计项目保持均衡,避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打突击、走形式。
2.强化质量管理,完善审计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应以促进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为目标,围绕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进行审计。一要重点关注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事业发展情况,二要重点关注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监管和执行情况,三要重点关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债务变化情况,四要重点关注遵守廉政规定及财经法纪情况,力求对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价,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
3.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评价标准
县级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审计工作实践的总结,将审计工作目标与当地政府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区分各自工作特点,明确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流程和组织方式。建立健全评议、问责、和督查整改制度。同时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和业务技能的培训,提高审计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
随着高校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为了适应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新的变化和需求,内部审计亟需转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应由原来只重视监督转变为监督与服务并重,由原来只重视查账转变为查账与管理并行。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指出的“内部审计不仅是现实资产的保护者、财务报表的复核者、会计核算的勾稽者,更是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因此,处于转型期的高校内部审计应积极开展以提高办学效率、效益和效果以及促进高校内部科学管理为目的的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工作,在原有“监督”职能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服务”和“管理”的职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发展,在对加强高校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随着中层领导干部的定期轮岗、学校组织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渐成为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因此,笔者认为在内部审计的转型期,我们有必要积极发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结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服务、管理”的职能深入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一般都形成了一套较规范的程序: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其他部门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委托,审计部门再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审计。但大多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的时效性较差,几乎都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组织部门往往是在领导干部离任、调任或提拔后才提出审计委托,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现象。这一现象导致了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审计结论和评价并没有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仅作为干部档案中的一份“手续”材料而已。
(二)经济责任不明确,被审计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首先目前大部分高校虽有制定所谓的经济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但由于条例制定部门宣传不到位、干部任用部门对新上任领导教育不够、新上任领导自身不够重视等原因,大多数领导干部对自身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并不明确。甚至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经济责任意识,觉得自己没有承担什么经济责任,没有必要审计。其次,经济责任制的相关条例内容制定的也不够具体,内容比较空泛,相关领导干部或审计人员难以参照执行或进行考核评价。另外,大多数领导干部对审计认识也有偏差,认为审计就是来挑毛病、找麻烦的,对审计抵触情绪较大。
(三)法规制度滞后,审计评价指标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是要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评价,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要做出较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就要有科学的审计评价指标及合理的指标评价标准作为参考。然而,目前相关的法规制度中涉及指标这块的内容还比较少,而且由于目前高校财务核算方面的缺陷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不明确等原因,审计人员获取形成相关的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所需的数据比较困难,导致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由于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增加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难度与风险。
(四)审计方法与内容比较单一,审计风险大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主要还是审查账面资料,审计内容也主要是侧重于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由于目前高校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和丰富,很多经济活动并不完全在账面上反映出来。审计方法果只审查账面资料,不注重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调查、了解及分析,审计内容如果不相应的扩展到包括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内部管理是否有效、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就无法准确了解被审计对象对经济活动的真实影响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无法对其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加大了审计风险。
(五)审计部门自身因素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首先,目前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受到编制所限,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少。当面临大面积领导干部换届轮岗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在时间较短、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就会出现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影响了审计质量。其次,目前高校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多为财务出身,知识结构比较单一。而经济责任审计特殊的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要求审计人员要有较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但就目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而言,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再次,由于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往往流于表面,对发现的问题不予深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也避重就轻,提出的审计建议也泛泛而谈,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
二、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点
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仅仅初步发挥了评价、监督的作用,对促进学校财经、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今后应积极适应内部审计转型的要求,重点朝着为组织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基础单位的财经状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加强科学管理出谋划策,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的“建设性”,以及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免疫”功能等的方向发展。
(一)加大宣传,转变观念,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环境
首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快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并对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大力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让校领导、相关单位和被审计对象,重新认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具有“监督”职能,更具有“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应该是为组织等部门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财经状况和基层单位管理情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转变领导、群众的观念,积极消除被审计对象的抵触情绪,努力形成一个“领导重视、群众支持、被审计对象欢迎”的良好审计氛围。
其次,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执行及监督体系。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一般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据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有关内容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通过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指导、检查、协调本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和问题等。通过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能有计划的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改善“先离后审”的情况。同时通过相关部门的全方位参与,使其加深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的认识,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难处,能积极给予配合,并且能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
(二)改进审计内容与方法,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应从目前的侧重于对包含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内容的财务收支审计、法纪审计,扩展到包含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等内容。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审计,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等目的。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应更加重视调查、分析等审计手段和方法的运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审前的公示制度、座谈会等制度与方法,收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审计的关注点;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签订的经济合同及会议纪要等资料的查阅,结合账面资料,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及执行等情况。通过以上方法的运用,首先可弥补以往仅限于审查账面资料的不足,对被审计对象能做出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从而较好的控制审计风险;其次可全面的了解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情况,能为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改进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的审计建议
(三)明确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新任领导干部的任前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与学校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和构建,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个岗位的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通过培训,让即将上任的领导干部明确自己即将承担什么经济责任,以及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岗位任期经济目标,对每一位新上岗的领导干部提出具体明确的任期经济目标,以便年终或任期结束时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同时也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依据。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客观、公正的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评价,有赖于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充分考虑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并结合高校具体的财务数据指标,采用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对比性指标和分析性指标并用的模式。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提到了一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定量评价的指标,但这些指标还比较分散、不够系统,且这些指标可参照的标准值是多少还不是很明确。因此,要形成一套科学、实用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依靠理论研究者,还要依靠每一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在审计实践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归纳。
(四)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是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价,另一方面还应通过审计发现基层单位在经济活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与漏洞,为基层单位预防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对于内部审计而言,一份包含中肯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审计报告会比一份只是挑毛病、做出不痛不痒的审计评价的审计报告更受到学校领导、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欢迎和重视。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在审计报告中提出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为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将会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的质量,大大的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也是对内部审计作为“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的最好体现,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五)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切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发展
首先,要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丰富引进审计人员的专业类型。注意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内容的选择,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其次,注重开展审计人员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开拓思路,实现共同提高和进步。再次,要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强调审计人员应该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1 高尚国 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机制 教育财会研究,2008,(3)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分清经济责任人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经济责任审计一经产生就显示了其他审计无法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在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方面,还是在健全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工作
第一,修订经济责任审计相关作业规定,以提高控制效率。为使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更符实情,建筑施工企业审计部门应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处理准则”、“款项支付时限及处理应行注意事项”及“支出凭证处理要点”等规章。主要修正重点应在于厘清审计人员的责任范围,确保权责划分更加明确。
第二,适时更新经济责任审计作业手册内容,以强化审计机制。为方便建筑施工企业审计人员明确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规范,并协助业务人员认识经费报支的执行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审计部门应汇编制定“支出标准及审核作业手册”,并将各项业务的审核程序以系统化图表形式呈现,汇集成“经济责任审计作业流程手册”,以方便促成经济责任审计经验的累积,帮助审计人员轻易上手,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设立管理机制,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鉴于建筑施工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偶有失控的状况,导致财务弊端时有所闻,为防杜弊端的发生,并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管理机制观念,审计部门应制定“健全财务秩序与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以说明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财务查核,加强出纳、财产等管理人员定期工作轮换,收支尽量通过金融机构办理等。建筑施工企业应将方案精神纳入内部各项管理规范,应进行决算查账等再查核工作,确保方案能落实执行。
第四,成立专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执行部门。首先,应构建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及督导小组,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范的审议、备查及督导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其次,应构建工作分组,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规划、推动运行及综合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及督导小组各项行政业务;最后,构建经济责任审计专案小组,由各部门分别组设,负责推动及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
第五,强化教育培训及宣导。为增进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专业知识与实务的了解,使其在建筑施工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体系中足以发挥财务监控可靠,审计部门应针对各层级的工作人员规划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培训课程,包括新进、资深甚至主管审计人员,均可按其所需安排参与培训,以确保企业妥善使用经费及提升预算执行绩效,发挥较高的效益。
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的执行工作
在实施审计项目时,审计质量监控是规范审计行为及明确工作责任的重要工具,旨在对编制审计计划、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出具审计报告及归集审计档案等过程,严格的复核,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第一,详细编制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审计计划。审计项目在立项之前,应充分考虑该项目的重要性、复杂性、时效性及可行性。审计计划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保障审计工作科学、有序和高效地运行。在编制审计计划时,须明确具体审计目标,合理选择审计重点,注重提高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利用审计资源,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规划审计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时间时,应准确把握审计对象的业务性质及其财务运作的信息,选取适当的专业人员,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审计任务。审计计划应具有指导性,明确列出法律依据、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对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步骤和方法、明确审计的意义以及评估审计所具有的风险水平。另外,所制定的审计计划还应当紧密结合审计工作的目标来规范工作的具体范围、相关内容,合理安排工作起止时间,妥善组织审计小组成员及恰当分工。审计标准必须客观,以现行法律作为基础,并参考可比性的绩效指标及国际专业标准、审计对象的业务特性及管理模式等各类元素。
第二,仔细收集所需要的各种审计证据。建筑施工企业的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来对各项审计要点进行确定,并且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有目的性地对各项要点与证据加以收集。审计证据包括文字资料、实物资料、音频或视频资料、口头资料、审计记录等多种形式。所收集到的审计证据需要满足下列三个特性,即非主观性、相关性及合规性。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审计小组有权获得审计对象的合作,而审计对象须遵守向审计小组提供其执行业务所需的信息、文件及其他资料的义务。审计工作人员对于资料的收集,需要关注那些能够对审计各项事务加以证明的原始证据、审计档案等。如果在获取资料过程中,对于原始证据的获取具有相当的难度,审计人员也可以将相关的文字笔录、资料的复印件等作为审计工作的证据资料。在收集实物证据资料的过程中,应当在相应的地方将所收集资料的所有者、数量及存放等相关环节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而对于所收集到的音频或视频等电子化的审计资料,应当对这些电子资料的制作人员、制作方式与保存运行环境进行有效的记录。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审计人员也可将各种电子类资料进行实物资料的转换。
第三,详细编制审计档案,以供后期查验使用。在审计报告的撰写工作结束后,如果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审计小组负责人应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审计小组应按照规定期限,把审查验收合格的审计档案归档。审计档案归档工作应明确责任分工,如:审计档案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及完整性由审计小组成员负责;审查验收意见由审计小组负责人负责;归档的及时性由审计人员负责。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