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6 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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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革“三年两个目标”基本实现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促进管理素质和层次的全面提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迎接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竞争的挑战,已经成为新形势下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当务之急。
1.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是企业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企业改革的力度不断加大。从我省的目前情况看,各级政府普遍对国有企业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大部分国有企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革,部分优势企业相继组建了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的大型企业集团。随着企业改革形势的发展,原来与单一工厂制相适应的、以成本控制为中心的传统财务管理制度和方法,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原有的单纯依靠经营者个人素质为主的管理控制体系,也已无法适应庞大的集团管理要求。还有部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工作始终摆不上重要位置,外部环境宽松时,就忽视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外部环境严峻时,抓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又起不了多大作用。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是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大量的事实反复证明,每一个成功的企业背后,都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机制;反之,经营失败的企业,它的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工作往往也是滞后的,甚至是混乱的。因此,各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集团,需要进行管理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以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体系取代传统的个人决策模式,实行分级授权、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实力。二是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是迎接国际挑战的迫切需要。重视和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尤其是近几年来,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管理逐渐出现了财务导向的趋势。三是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内在要求。现代企业制度最显著的特征,是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但是,由于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追求的目标不完全一致,部分经营者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利用种种手段损害所有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比如,有的企业经营者和主要管理人员携巨额公款外逃,到国外办理“投资移民”;有的挪用公款赌博,将巨额资金调到境外进行豪赌;有的用公款炒股,动用巨额资金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谋取个人私利;有的利用改组、改制、拍卖、租赁等产权变动的机会中饱私囊;还有的在办理采购、销售、投资、工程项目等业务中损公肥私,捞取巨额回扣,等等。这些现象几乎无一不是内部控制薄弱、财务管理松弛的结果。为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在新的形势下,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机制的建立健全,运用内部牵制、授权管理、不相容职务分离、岗位轮换、回避等有效措施,强化制约和监督。四是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是落实企业负责人法律责任的必然选择。当前,由于种种原因,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比较严重。
2.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
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各企业应在充分认识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形成以法人治理结构为依托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与控制网络,搞好资金流、物资流、信息流的控制和管理,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促进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提高经济效益。企业的情况各不相同,具体的措施需要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但基本要求和一般规律却是共同的,我们认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要理顺财务组织结构。企业对各项经济活动控制得好坏,关键取决于其组织是否有效。企业组织结构既是发展变化的,又是相对稳定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规模、内部条件和财务战略,决定其适宜的组织体制,从而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减少内部摩擦和降低组织成本,实现经济效益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要结合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特点和区域分布状况,确定统一集中控制还是适度分散管理?建立立体化的组织结构还是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按管理控制成本与效率相适应的原则确定合理的组织结构,进行科学的职务分工、严格的职位设置和严密的授权管理,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做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确保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有效运行。二要强化全面预算的硬约束机制。好的企业预算制度,是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体现;通过全面预算管理机制产生的管理效益,是检验现代企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之一。预算管理不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而是企业综合的、全面的管理。从国际惯例看,预算指标在现代企业中被视为强有力的硬约束指标。西方先进企业衡量分析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程度时,不是与“去年同期”相比,而是与“预算指标”相比增加或减少了多少幅度,因为预算指标经过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测算、论证、汇集,是企业制定的战略目标,是实施管理和控制、考评和奖惩的科学的依据。鉴于全面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强制约束性和奖惩激励机制,实施后可以大大提升企业的管理层次,增强竞争优势,促进企业发展和效益的提高。三要增强财务风险的防范意识。经营中的风险无处不在,大批企业的衰退都是缘于财务风险的控制不当。因此,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通过对资金筹措、重大投资、营运资金、债务清偿、资产损失和税收支出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制度,加强风险预警和识别,及时评估、预防、控制和分散财务风险,在实现经营目标的同时力求化解财务风险或实现损失最小化。
3.建立健全评价和奖惩机制
【关键词】列报 披露 披露框架 主要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
一、引言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了列报和披露的某些要求,但现行概念框架则并未统一规范列报和披露。有人认为,上述状况导致具体会计准则并不总是关注正确的披露,而且披露冗长松散,还使得对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列报缺乏清晰的理念。相关各方建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建立披露框架,确保披露与投资者更为相关的信息,并减轻编报者的负担。相关各方认为,披露框架应:(1)提供一套系统的披露框架,以复核披露的必要性,简化披露程序,减少编报成本;(2)考虑披露的成本效益;(3)增加对重要性的讨论,以确保只披露重要的和相关的金额;(4)确定清晰的信息沟通目标,使披露易于理解及具有相关性。
“ 列报”(presentation)是指在主体主要财务报表中披露财务信息。“披露”(disclosure)的含义比列报更为宽泛,是指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报告主体有用财务信息的过程。财务报表(包括主要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及描述)和财务报表附注提供的信息,作为一个整体构成披露的形式。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主要财务报表中未列报的有用信息:(1)主要财务报表中列报项目的明细分解;(2)未确认资产和未确认负债;(3)源于主体已确认以及未确认资产和负债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哪些信息在主要财务报表中列报,哪些信息在附注中披露,通常根据特定主体自身的事实和情况而定。
二、主要财务报表的列报
(一)什么是主要财务报表?
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未使用“主要财务报表”这一术语。在本讨论稿中,主要财务报表是指:(1)财务状况表;(2)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或损益表和综合收益表);(3)权益变动表;(4)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报表传递的是关于主体的总括式信息,每一主要财务报表反映这些信息的不同侧面。现行概念框架并未包括主要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指引。理事会认为,此类指引有助于其决定某个项目应当于何时在主要财务报表上列报,以及何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二)主要财务报表的目标
基于财务报告的目标,主要财务报表的目标应当是:提供关于已确认资产、负债、权益、收益、费用、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的总括信息。已确认资产、负债、权益、收益、费用、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在主要财务报表中应分类和汇总,而且分类和汇总的方式应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是否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已确认资产、负债、权益、收益、费用、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的总括信息包括:(1)主体已确认的经济资源及对主体的要求权(即与主体财务状况相关的信息);(2)这些经济资源和要求权的变动,包括主体财务业绩的相关信息;(3)主体管理层解脱其使用主体资源职责的效率和效果情况。由于主要财务报表仅提供已确认要素的总括信息,并未包含未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因此,主要财务报表所传递的信息并不完整。财务报表使用者在作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时,还需要考虑财务报表附注及其他渠道所提供的信息。
(三)财务报表分类和汇总
财务报表列报的一个关键是要有效地传递信息,同时使信息可以理解。通过把财务信息清晰、简洁的分类、描述和列报,可以使信息容易理解。分类是指将具有相同特征的项目进行整理归类。汇总,是指在分类的基础上,将一个类别的各单个项目予以加总。为使主要财务报表中列报的信息具有可理解性,主体应将已确认要素相关的信息分类和汇总,并以总括形式进行列报。汇总的主要优点在于能使主体以可理解的方式披露其经营活动。汇总可以使主体突出强调相关项目及其相互关系,这对于评价其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是很重要的。如果应用恰当,汇总可以综括大量的信息,使主要财务报表更具可理解性。但是,信息汇总后,也会丧失细节。因此,如果进行了不恰当的汇总(例如,把不同类项目予以加总),则会使有用的信息含混不清,有时甚至变成误导性信息。因此,财务报表对信息的汇总,既不应包含大量非重大的细节性信息,也不应加总不同特征的项目。也就是说,汇总不能使有用的信息变得模糊不清。
为了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其作出向主体提供资源决策相关的信息,对单行项目及其小计进行分类和汇总时,应当基于相同的属性。这些属性包括:(1)项目的功能,即主体进行的主要经营活动(以及此类活动中的资产和负债),比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制造、广告、市场营销、商业开发或管理;(2)项目的性质,即区分不同项目对类似经济事项有不同反应的经济特征或属性,如批发收入和零售收入;材料、劳务、运输及动力成本;或固定收益投资和权益性投资。(3)项目的计量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主体需要基于个别事实和环境以及对总括水平相关性的评估,来决定主要财务报表列报哪些单行项目、小计和总计。而在某些情况下,理事会可能要求主要财务报表列报某一特定项目(假设其对主体具有重要性)。如果一个项目所提供的信息,对总括性地反映主体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至为必要,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具有有用性,理事会就会要求主体在主要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
(四)财务报表合并项目抵销
由于财务报表合并项目抵销是合并不同的项目(如资产与负债的抵销、收益与费用的抵销,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抵销,资本投入与资本分配的抵销),因此理事会认为,在一般情况下,抵销均无法提供评价主体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最有用的信息。但如果抵销后列报,对特定财务状况、交易或其他事项的反映更加忠实可靠,则理事会可能要求予以抵销。另外,如果出于成本- 效益的考虑,必要时理事会也可能允许抵销后列报。
(五)主要财务报表之间关系
任一主要财务报表都不凌驾于其他主要财务报表之上,其地位相同同等重要,财务报表使用者应将其视为一个整体一并阅读分析。通过主要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方式方法,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主体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形成全面的认识。如果各报表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报表内列报的各项目之间关系均清晰明了,财务报表使用者就更容易对主体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形成全面的认识。
三、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
(一)财务报表附注目标
财务报表附注是对主要财务报表的补充。因此,基于财务报告的目标和主要财务报表的目标,理事会认为财务报表附注的目标,是通过提供以下项目的有用附加信息来补充和支撑主要财务报表:(1)主体资产、负债、权益、收益、费用、权益变动以及现金流量;(2)主体管理层和董事会解脱其使用主体资源职责的效率和效果。为达到有用性,财务报表附注提供的信息,应当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主体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要做到这一点,附注提供的信息应有助于使用者理解管理层为解脱其使用主体资产而采取的行动对主体资产、负债、权益、收益、费用、权益变动及现金流量的影响。此类活动应包括:(1)主体资产免遭不利经济因素(如价格和技术更新)的影响;(2)确保主体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合同。
(二)财务报表附注范围
1. 综合信息. 理事会认为,为实现财务报表附注的目标,理事会应在通用披露准则(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 号)或具体会计准则中要求主体披露下列信息:(1)关于报告主体的总体信息(主体资产、负债、权益、收益、费用、权益变动及现金流量;管理层和董事会为解脱职责而使用主体资产的效果);(2)主要财务报表确认的金额,包括这些金额的变动(例如,单行项目的细化分解、向前追溯和调节等);(3)未确认资产和负债的性质和范围;(4)源自已确认、未确认资产和负债风险的性质和范围;(5)影响列报金额或披露金额的方法、假设和判断及其变动。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披露指引,目标并非要求主体提供能让财务报表使用者重新计算主要财务报表已确认金额的信息。相反,披露指引应要求主体提供充分的信息,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识别主体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的关键驱动因素,理解源自资产和负债的关键风险,掌握导致财务报表计量存在不确定性的关键事实。
管理层对主体财务业绩和财务状况的评价,对外宣告计划的进展情况和实现计划所采取战略的分析,属于管理层评论,超出了财务报表的范围。
2. 前瞻性信息。财务报表及附注提供了现有资产和负债及其变动方面的信息,附注还进一步提供了已确认金额(明细分解、描述、风险)和已存在但未确认资产和负债的细节性信息。财务报表附注通常不包括计划的、未来的资产和负债信息。前瞻性信息是指与未来相关的信息,如愿景和计划方面的信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公告——《管理层评述:列报框架》指出,前瞻性信息颇为主观,须通过职业判断方可编报。理事会的初步意见是,只有能够提供报告期末或报告期间已存在资产和负债的相关信息时,才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前瞻性信息。例如,如果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系基于未来现金流量,要理解所报告的计量结果,则估计此类现金流量所用的方法、假设和判断方面的信息就是必要的信息。
另外,要理解此类计量的敏感程度,关于未来结果(风险)可变性方面的信息、关于假设和判断程度方面的信息也是需要的。其他类型的前瞻性信息也可能提供相关的信息,如果主体编报的话,应在财务报表之外(如管理层评论)予以列报。
3. 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类型。具体会计准则规定披露要求时,理事会将基于项目的不同性质,考虑采用不同的披露形式(例如,二级明细、描述、向前追溯、敏感性分析)。基于财务报表附注的目标以及满足该目标的有用信息类型,下表列示了可能提供有用信息的部分披露类型示例。单项附注可能合并两项或更多披露类型,一种披露类型也可能提供两种有用信息。例如,对一项负债的到期分析,既提供了该义务的进一步信息,也提供了流动性风险信息。类似地,单项附注可能提供一组资产的信息,包括与该组资产的相关交易、源自资产的风险及其会计处理方法。
4. 比较信息。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应包括以前期间的信息,即比较信息。允许(有时甚至是必须)额外列报比较信息。比较信息能够提供评价当期财务报表的趋势信息,从而具有相关性。因此,比较信息是主体当期财务报表的有机组成部分。
四、财务信息重要性的披露
(一)重要性界定
概念框架第三章规定:“如果信息被遗漏或误报影响使用者基于特定主体财务信息所作出的决策,信息即为重要。换言之,重要性是相关性中与特定主体有关的一个方面,它基于某一主体财务报告中与信息相关的经济业务性质或金额(或二者兼而有之)。因此,本委员会无法为重要性规定一个统一的数量界限,也无法预先裁定特定情况下的重要性。”《国际会计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1)如果信息不具重要性,则主体不必提供某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的特定披露;(2)当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具体要求不足以让使用者理解特定交易、其他事项或情况对主体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的影响时,主体应当提供额外披露。
(二)重要性披露
理事会认为,现行概念框架已经清晰地阐述了重要性概念,理事会无意修改上述规定,也无意增加其他描述。但许多人认为,实务中对重要性这一概念的运用方式方法,是导致当前财务报告披露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通常的看法是,在考虑重要性时未正确运用职业判断,结果是披露了过多不相关信息,而相关信息却又披露不足。因此,理事会正在考虑通过修订具体会计准则,或者培训教育资料,对重要性运用提供更多指导材料。这些指导材料将特别强调以下事项:(1)如果满足某项具体会计准则披露要求的信息不具重要性,主体应予省略;(2)为实现某项具体会计准则的目标或财务报告的目标,具体会计准则可能对重要项目的额外披露提出特别要求;(3)对不重要信息进行披露,可能损害已披露重要信息的可理解性;(4)主要财务报表列报的某单行项目具有重要性,如果仅此而已,那并不必然说明其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该项目的披露要求对主体财务报表均具重要性。主体应分别评价每一项披露要求的重要性。
五、披露和列报的形式
(一)披露目标
包括披露和列报的每一项具体会计准则,都应含有清晰的目标,来指导主体确定最佳披露和列报。理事会应当提供指引,帮助主体决定在其财务报表范围内,特定信息是否具有重要性。如果是这样的话,具体会计准则中要求但不重要的某些信息将不予披露。相反,某些重要的信息则需要进行额外披露。
(二)沟通原则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为达到该目标,具体会计准则中的披露指引,应致力使财务报表披露(包括列报)成为具体会计准则引导下的信息沟通形式,而不仅仅是单纯地遵循具体会计准则特定要求的一种机械形式。因此,在规定具体会计准则的披露指引时,理事会不仅需要考虑在通常情况下哪些信息是有用的(即如实反映相关的信息),还应研究开发能够有效改善此类信息沟通的指南。“有效沟通”,是对“如实反映”这一基本质量特征和“可理解性”、“可比性”这两个强化质量特征的反映。为此,理事会在制定披露要求时应考虑以下沟通原则:(1)披露指引应当致力改善特定主体有用信息的披露。也就是说,披露指引应突出强调交易、事项或情况及其会计处理方法,以改善报表使用者对主体的理解。披露指引不应采用不针对特定主体的程式化格式或通用信息,因为它们会损害有用信息的可理解性。(2)披露指引应当使披露更加清晰、平衡和可理解。披露指引应当给予主体一定的弹性,在不遗漏有用信息、财务报表不必增加不必要篇幅的情况下,披露应尽可能地简洁和直接了当。(3)披露指引应明确,披露的组织方式应向财务报表使用者突出展示重要的信息。因此,如有可能,披露指引应当允许主体自行决定披露的顺序,或单项披露中应强调的重点。(4)各项披露应相互联系。披露指引应当使披露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主要财务报表项目与附注信息的关系。如果可行,披露指引还应要求或允许主体揭示不同附注信息之间的关系。而且如果有可能,还应揭示附注信息与其他公开信息(如管理层评论中的披露)之间的关系。在可能和适当的情况下,具体会计准则应当允许使用交叉索引。(5)披露指引不应使相同的信息重复出现在财务报表的不同部分。理事会在制定新的披露指引时,应对现行具体会计准则进行复审,以使信息的重复降到最低限度。在某些情况下,连接不同的披露(比如交叉索引)是适当的。(6)披露指引应在不削弱所披露信息的有用性的前提下,致力寻求最大程度的可比性。在制定披露指引时,理事会应就信息的主体可比性、期间可比性与给予主体一定弹性(即由主体决定以最可理解的方式披露哪些信息以及如何披露)的必要性之间作出权衡。该权衡将决定理事会是否允许或要求进行某项披露以及某项具体会计准则是否应规定披露的形式(例如,用列表形式披露而不用描述式披露)。
(三)电子形式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可以纸质形式也可以电子形式传递。传递形式并不影响财务报表的内容,但影响财务报表信息的可读性。对于大部分财务报表使用者而言,阅读电子形式的财务信息(如通过主体的网页或使用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更容易消化和理解。在制定列报和披露要求时,理事会需要考虑技术的影响,并鼓励提升应用水平、扩大应用范围。理事会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1)信息汇总的顺序和汇总方面的弹性;(2)统一使用术语、总计和小计,以准确识别披露项目和列报项目之间的关系,从而使电子形式财务报表能如实地加以反映。
【关键词】损益 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 重分类
在现行概念框架中,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并未专门讨论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如何列报财务业绩的问题。对于2011 年理事会所的议程咨询,有反馈者认为,财务业绩报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运用和重分类)是理事会应予优先解决的议题。反馈者所表达的主要观点有:许多企业使用非公认会计原则计算的指标来解释其业绩,说明损益和综合收益总额可能并非计量主体业绩的有用指标;计量和报告主体业绩时,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划分和定位并不清楚,致使其他综合收益成为那些似是而非项目的“垃圾桶”;许多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视而不见;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相互关系不够清晰,尤其是重分类的含义以及何时、哪些项目应该重分类均不明确。许多人提出了一个最基础的问题:财务报表如何才能最好地描述主体的期间业绩呢?
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与财务业绩的关系
很多人向理事会建议主,明确定义“财务业绩”的含义,以便为区分应确认计入“损益”的项目和应确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提供判断基础。按照现行概念框架,所有收益和费用项目均是主体财务业绩的结果,均是综合收益总额的组成部分。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 号所要求的那样,综合收益总额被划分为两个大类,即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除资本保持调整之外,所有收益和费用项目均包括在综合收益总额内。综合收益总额是指除下列各项外,主体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已确认资产和已确认负债的变动额:(1)资本保持调整;(2)权益缴入;(3)权益分配;(4)不能导致权益发生变动的交易(如资产之间的等价交换)。
综合收益项目反映了主体经济资源的回报。
“损益”作为总括性指标,较之“综合收益总额”使用频率更高。理事会承认,大量投资者、贷款人、财务报表编报者和其他人士,均把“损益”作为有用的业绩计量指标,“损益”作为一个总计指标或者作为一个术语,根深蒂固,地位难以动摇。所有行业的使用者要么把“损益”作为进一步分析的起点,要么把“损益”作为衡量主体业绩的主要指标,总之均把“损益”运用到各自的分析过程。当然利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还可以得出另外几个经常使用的业绩指标:(1)行项目(如营业收入和营业收益);(2)毛利;(3)利息、所得税、折旧和摊销前收益(EBITDA)。
财务业绩信息并不仅仅可以从“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获得,还可以从主体的其他财务报表中获得。尽管如此,由于“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已确认的所有项目,均提供财务业绩方面的信息,故本讨论稿既不会把“综合收益总额”或者“损益”与财务业绩划等号,也不会把其他总计、小计或其他常用业绩指标与财务业绩划等号。相反,本讨论稿探讨的问题是为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财务报告应如何列报已确认的收益和费用项目、如何使用总计和小计指标。
二、损益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划分标准
既然综合收益总额包括损益与其他综合收益两部分,而损益是衡量一个主体财务业绩的主要指标,概念框架就必须明确回答两个问题:一是用什么标准划分确认为损益的收益和费用项目和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收益和费用项目?二是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哪些应重分类为损益,为什么要把它们重分类为损益?
解决上述第一个问题有两个方法。第一个方法是先定义“损益”,在理论上将“损益”与“其他综合收益”区分开来。第二个方法是先定义其他“其他综合收益”,而把剩余的其他项目统统放到“损益”中去。
本讨论稿采取了第二个方法,即并未尝试定义“损益”,也没有直接描述“损益”,而是先确定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类型。损益被视作剩余类别。这样处理,符合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处理其他综合收益的方法,即只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允许或要求时方可运用其他综合收益,主体不能使用类推的方法随意确认其他综合收益。但也有人认为,应明确、清晰地定义“损益”,不能仅仅把损益视作一个排除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后其他所有剩余的收益和费用的默认类别。这些人士通常建议,应使用一些特征或者因素作为定义的基础。表(1)描述了某些经常建议使用的区分属性以及支持和反对的观点。
理事会认为,尽管大部分属性或者因素有助于分析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可能差别,但在定义哪些项目应包括在“损益”中时,没有一个属性或者因素能够独立地使用。从实务操作和理论意义两个层面来看,哪一个单一属性均无法准确区分哪些项目应计入损益,哪些项目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另外,这些属性也相互交织,例如管理层可能通过定义或规范何谓“经营活动”,而把那些认为不太可能重复发生的项目排除在外。
三、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重分类其他综合收益的划分原则
根据上述逻辑,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是:哪些项目应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要不要重分类转入损益?如果需要重分类,理由是什么?哪些项目应重分类?理事会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项目应该重分类转入损益。由于认识和观点不同,确定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以及重分类转入损益的方法,又可以分为窄口径法和宽口径法。
(一)窄口径法
原则1 :列报为损益的收益和费用项目,应提供主体在一个期间利用其资源创造回报的主要信息。既然“损益”是衡量业绩的主要指标,分别确认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可以清晰地区分主体利用其资源在一个期间所创造的回报中的不同组成部分。由于回报的不同组成部分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同,通过有助于评估未来现金流量的方式加以区分,有助于传递这些不同组成部分的差别。所谓“主要”,是指最显著、最突出信息的项目总称。既然有“主要”,也就意味着还存在着“次要”,即列报在损益之外的项目也有可能提供相关的信息,它们也有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主体利用其经济资源所创造的回报。原则2 :除非一个项目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以提升该期间损益的相关性,其他所有收益和费用项目均应确认为损益。下述两种情况下,将一个收益或费用项目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就可以提升损益的相关性:一是使列报为损益的经济资源回报更易理解,也就是使一个收益或费用项目的不同组成部分更为清晰透明和显而易见;二是提升了列报为损益的项目的预测价值。理事会认为,将成本计量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列报为其他综合收益,不会提升损益的相关性,相反应把其他综合收益限制在资产和负债现行价值计量变动(重计量)而导致的收益或费用项目,但并非所有重计量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基于上述,以成本(包括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或负债不适用于确认其他综合收益,成本计量的变动不能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折旧或摊销;应计利息、折价的增加或溢价的摊销或者资产的减值或因亏损合同而增加负债的账面金额)。
原则3 :如果重分类能够提供相关的信息,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在后续期间应重分类为损益。原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所有项目,在重分类能够产生相关信息时,应在后续期间重分类转入损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损益的时点是实现、结算或减值。当然,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某些套期会计形式),重分类需要在另外的时间才会发生。如果后续期间重分类其他综合收益不能产生相关的信息,该收益或费用项目则不能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二)宽口径法
有人认为,在窄口径法下,其他综合收益的范围过小,目前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可能将无法再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另外,把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所有项目均重分类转入损益,并非总能提供有用的信息。
在运用原则1 和原则2 时,宽口径法对确认计入损益的计量性质采用更为宽泛的视角。窄口径法认为,要使损益能够提供相关的信息,则组成损益的内容只能源自相关资产或负债有价值、可理解和清晰的可描述计量指标。但是,对于何种信息是相关和可理解,宽口径法却采取了更为宽松的解释。也就是说,在宽口径法下,如果把一个收益或费用项目分解为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后,损益指标能够提供相关的信息(例如,提升了损益指标的预测价值和可理解性),那就可以进行分解,而无须源自一项资产或负债清晰的可描述计量指标。
在宽口径法下,原则3 修改为“前期已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项目,当且仅当重分类转入损益能够提供相关信息时方可重分类”,从而在确定哪些收益或费用项目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是否应该转回,给予理事会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所以,在宽口径法下,即使一个项目在后续期间不能重分类转入损益,也可能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从而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收益和费用项目要比窄口径法要多。
四、搭桥项目、重计量错配项目和暂时性重计量项目在窄口径法下,只有“搭桥项目”和“重计量错配项目”能够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而在宽口径法下,“暂时性重计量项目”也可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一)搭桥项目
1. 何谓“搭桥项目”。当资产或负债重计量时,将重计量的影响全部计入损益,通常可以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最为相关、最可理解的信息。但是,理事会偶尔也会决定,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应该重计量,但损益信息的计量基础应不同于它们在财务状况表中的计量基础,前提是两种计量基础均有价值、可以理解且能够清晰描述。
为确保损益信息的计量基础不同于它们在财务状况表中的计量基础,两种计量基础的差额就应作为“搭桥项目”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累积金额等于两种计量的差额。换言之,其他综合收益在两种计量基础之间拾建起一个桥梁。
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债务工具在财务状况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应以摊余成本来确定计入损益中的金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累积金额等于债务工具的公允价值与其摊余成本之差。理事会认为,由于业务模式属于持有该债务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双重计量的报告方法能够最好地反映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特定情况下的财务业绩,能够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估计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最为相碰的信息。
2. 何时应该采用双重计量。如果理事会认为采用双重计量方法计量一项资产或负债,能够向财务使用者提供相关的信息,理事会就应该考量这两种计量方法是否应该分别出现在财务状况表和损益表,并因此而确认其他综合收益。运用双重计量方法,既要提供主体财务状况方面的有用信息,也要提供主体财务业绩方面的有用信息。为此,自取得资产后或发生负债后确认的累积损益总额,应与资产或负债的有价值、可理解、清晰可描述的计量保持一致。由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特别看重损益信息,因而列报为损益总计或小计的金额,应与概念框架中的计量概念保持一致。
3. 搭桥项目的重分类。根据第三个原则,其他综合收益重分类转入损益,是对确认为损益的收益和费用项目计量的自然结果。如一项债务工具在财务状况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但损益按摊余成本计量,则原报告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在债务工具发生减值或处置时重分类转入损益。这样处理处置时确认的损益金额,与按摊余成本计量债务工具所确认的损益金额一致。
(二)重计量错配项目
1. 何为“重计量错配项目”。在某些情况下,一个收益或费用项目,仅表示相关联的一组资产、负债,或者过去交易或计划交易的部分影响。当相关联的若干项目中的其中一个项目按现行价值进行重计量,而相关联的项目却没有重新计量或者以后再确认时,就会出现重计量错配。理事会认为,如果一个收益或费用项目对一组关联项目的反映很不完整,提供的相关信息极少,重计量错配即会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把重计量错配项目计入损益,就会降低损益的可理解性和预测价值。
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绝大多数衍生工具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当把一项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对一项预期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时,在报告期或者预期交易产生收益或费用之前,衍生工具就会产生公允价值变动。可以这么认为,在衍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影响一并列报之前,因衍生工具重计量而产生的任何利得或损失,都无法提供主体在一个期间利用其资源创造回报的最相关信息。按照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如果属于有效套期从而可以运用套期会计,主体应把衍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当预期交易影响损益时,再把上述利得或损失重分类转入损益。按这种方法处理,就可以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套期关系的结果。
重计量错配的另一个例子,是主体将其境外经营投资折算为列报货币时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这是因为,该重计量并未完全反映汇率变动对境外经营投资价值的影响。它既没有反映汇率变动对未确认资产(特别是商誉和无形资产)的影响,也没有反映汇率变动对于以成本计量、以外币表示的非货币性资产或负债价值的影响。当然,也有人认为,外币折算的重计量维持了境外经营资本,可以视为资本保持调整。
2. 重计量错配项目的重分类。当相关联的交易列报时,与重计量错配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金额应重分类转入损益。例如,一项有效现金流量套期,被套期项目是将在未来生产并销售的存货,则前期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在主体确认存货收入时重分类转入损益。与此相类似,因折算境外投资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累积总额,应在处置境外投资时重分类转入损益。
(三)暂时性重计量项目
除窄口径法下的搭桥项目和重计量错配项目之外,宽口径法又引入一个新的其他综合收益类别。增加这一新类别是基于这样的观点:某些长期资产或负债的重计量,最好是在损益之外反映,因为这些项目具有长期性,而且对输入值(例如利率)的微小变动都具有敏感性,使得重计量对未来回报的可预测性较低,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会影响对损益信息的理解。在上述情况下,把重计量列报为其他综合收益,能够提供更加透明的信息来反映一项资产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可能贡献或者一项负债的可能结算方式。
宽口径法建议,除搭桥项目和重计量错配项目之外,一个收益和费用项目如果具有以下全部特征,就应考虑将其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一是资产的实现或负债的结算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二是本期的重计量金额,在资产或负债的持有期间有可能全额转回或向任一方向发生重大变化;三是将当期重计量金额全部或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提升损益指标的相关性和可理解性。具有上述三个特征且理事会决定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收益和费用项目,统称为“暂时性重计量项目”。
暂时性重计量的一个例子是设定受益计划下退休金负债或资产净额的重计量。随着雇员的离职或最终死亡,单项支付义务将会逐渐结算。该类结算的时间跨度通常很长,基本上是雇员的整个寿命期间。鉴于其时间跨度和风险的性质,设定受益义务和计划资产的实际利得和损失,在所涵盖的多个报告期内有可能发生重大变化。重计量提供了未来现金流量不确定性和风险方面的信息,并将这些不确定性和风险反映在财务状况表中。但是,关于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重计量所提供的信息就很少。因此,把重计量金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以使预测价值不同的项目显性化,并把它们从具有较高预测价值的损益指标中区分开来,使损益指标更具可理解性。
只有重分类调整可以提供足够相关的信息,且重分类调整所增加的成本和复杂性合理有度,暂时性重计量方可重分类转入损益。因此,理事会必须通过每项会计准则来处理某一特定类型的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暂时性重计量项目,决定它们是否重分类以及何时重分类。例如,对于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负债的重计量,因为难于选择一个既具有操作性又能提供相关信息的恰当基础进行重分类,理事会就可能决定此类暂时性重计量不予重分类。象窄口径法一样,搭桥项目和重计量错配项目在宽口径法下均须重分类转入损益。
五、窄口径法应用实例
表(2)列示了“搭桥项目”和“重计量错配项目”在现行的和建议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上的运用。正如表(2)所示,当前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者建议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项目,如果不加修正,很难直接列为“搭桥项目”或“重计量错配项目”。这是因为,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这些项目,要么不允许重分类,要么是确认为损益但并非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具有价值、可理解和清晰的计量金额。
六、宽口径法应用实例
表(3)列示了宽口径法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方法。
七、各种方法之比较
本讨论稿提出了处理其他综合收益的三种方法,表(4)列示了对各种方法支持的观点和反对的观点。理事会认为,概念框架不应采用禁止重分类法。
参考文献
财务转型是2009年中央企业财务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来的,主要内容是要推动财务从会计核算型转向价值创造型,核心思想是通过财务转型,推动中央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地提升。
伴随着中央企业集团化、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使得财务必须实现价值创造的功能,所以,今后一段时期,中央企业的财务必须实现集团化价值财务体系。重点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一、资本结构是价值体系逻辑的起点,企业要注重资本结构的合理安排,财务部门要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建立合适的资本结构。
二、现金流的多少,决定企业的市场主动权,企业要建立一个专业化的现金流量操作管理。
三、现在中央企业的规模比较大,而且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多,长期依赖单一的融资方式,会让企业陷入资金盈利不足以支持资金成本的状况,靠单一的银行借款很难满足非常大的资金需求量。同时,当今金融市场不断地创新,有多种融资工具,作为中央企业的财务部门,如何利用好市场的融资工具,进行低成本,低风险的融资,需要我们重新审视。
四、税收筹划体系在中国企业中没有得到普遍的认识,工作比较薄弱。大型企业税收筹划工作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五、大型企业集团必须有一套非常优化,而且能够深入全员、全过程的,全要素预算管理。
六、现在很多企业有很多的财务信息,如果及时、深入、全面、多维度的分析就可为企业的资源配置提供更好的建议,对企业怎么进行节支都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都是和企业价值创造,价值保护工作密切相连的。国资委长期以来引导企业创造价值,因为企业的竞争力,最终的考核指标还是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如果一个企业有很好的价值创造能力,自然就有很好的竞争力。
我们进行任何一项管理的变革都需要人才的知识,如果没有人才,再好的想法也难以实施,特别是价值财务建设的过程中,核心的内容就是怎样提高我们财务的领导力,怎么来建设一支能够推动企业价值转型,这是非常迫切的。
财务转型,从会计核算转型,到价值创造转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依赖很多基础做支撑。我想强调以下几个问题:
一、注重会计核算的标准化工作
从会计核算到价值创造,不等于说,不要会计核算,而是要兼顾,毕竟财务的基础还是会计信息的核算。在夯实基础上才能做好更好的转型。这个转型工作要依赖我们的基础,这个基础依赖我们会计工作的标准化管理。核算的标准是我们强大的基础支撑,如果没有这个标准化,我们后面的工作会受到很大的限制。
二、注重构建财务信息化平台
目前财务信息化工作,各个企业都在做,但是怎么做到各类系统的互联互通,做到业务系统与财务信息的集成,是我们目前面临的突出任务。
三、要注重提升总部的财务领导力
财务转型不是一个号召性的口号,要实实在在的转型,能不能转型?还有转型的效果怎么样?核心的任务,除了我们基础的支撑以外,核心的因素是集团总部财务的领导力。企业集团的总部,还有我们二级公司,三级公司都有分工的,各级财务有不同的任务,但是总部作为一个集团核心的部门,是一个战略中心,是资源配置中心,也是风险管控的中心,总部的财务是我们整个财务的领导核心,怎么提高领导力是我们目前财务转型非常紧迫的工作。做好这个工作,除了要培养有价值创造能力的团队,还要有很好的集团化、财务化体系的建设。价值创造能力,要求我们财务部门,特别是集团总部的财务部门,对集团所需要的各方面能力的提升做一些准备,同时积极推动我们集团化、财务化体系的建设。
四、完善集团总部的财务功能
现在各个集团财务部的功能不太一致,有的集团财务部就是一个会计部,再加资金部,有的集团除了上面所说的还有资产部,还有税务筹划部。总部的功能非常重要,怎么结合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财务部的功能,适应财务转型的需要,拓展我们的功能,同时完善财务治理结构,目前也是面临非常突出的任务,因为现在集团公司面临各种不同治理结构的企业,这种情况下,企业有不同的治理结构,怎么更好适应集团化的运作,各个治理结构的运作规则,同时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这样的治理结构是目前最需要探索的问题。
总之,财务转型工作,在当前企业发展过程中意义非常重大,面临的任务也非常艰巨,需要做一系列复杂的工作,国资委愿意和大家一起共同探索,怎么在新的时期,适应市场的复杂化,包括集团发展的要求,探索一条适合我们中国企业特点的财务转型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