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 09: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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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社会公共问题与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息息相关。从市场营销的视角下开展社会公共问题的探究,将市场营销理念充分的与公共问题解决工作的开展相结合,可以更加有效的使得社会公共问题得以解决,进而实现我国的和谐稳定社会的良好建设,促使我国社会获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加理想的发展前景。
一、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可行性研究
在市场营销学的理论当中,主要的营销手段是以顾客的心理为基础,通过探究顾客的需求和心理活动来完成营销活动的开展。同时在市场营销工作的开展进程中,市场营销工作人员往往会采用专业的研究方法来开展市场活动的探究工作,通过研究顾客的消费行为和消费信息来进行营销方式和营销内容的拟定。开展社会公众问题的解决,也主要是通过了解公众的具体需求和信息反馈,解决公众在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因此市场营销学的理论应用方式,与社会公众问题的解决方式存在着很大的相同之处。采用的视角的不同,可以使得社会公众问题的解决方式也发生变化。例如公众所普遍关心肥胖问题,我们可以将肥胖问题划分成为公众健康问题,也可以将肥胖问题划分为个人体质和生活习惯的问题。因此既可以认为肥胖问题是公众健康政策的不完善所致,也可以认为肥胖问题是由个人的遗传因素以及个人的自制力因素造成的。开展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可行性研究,市场营销的视角可以使得公众问题的解决方式,更加贴近公众的需求。由此可知进行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具有较为理想的可行性。
二、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专业性研究
开展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专业性研究,可以将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专业性分为以下的几个方面。
(一)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针对性研究
市场营销理念在设定、探究以及总结顾客的行为信息以及需求的方面有着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政府在进行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过程中,也需要这种专业性。例如政府在进行企业污水排放这一社会公众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就需要首先明确以下问题:企业进行污水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污水的排放对于当地的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企业如果全面的开展污水排放的处理工作,存在着哪些障碍以及需要多少资金预算。应用市场营销的角度进行企业的污水排放问题的全方面分析,当地政府才能够良好的做到“对症下药”,进而有效的实现城市企业污水排放的治理,为城市居民创造出更加优良的生活环境,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高效性研究
同时市场营销学对于开展“公众宣传工作”,也具有较强的高效性。市场营销工作者在进行产品销售的工作过程中,会充分的应用现代宣传手段,例如网络、多媒体、新闻资讯以及广告等等,提升产品的信息在公众中的传播速度,进而获得更加理想的销售效率。在开展社会问题的解决工作的进程中,同样需要这种专业性的宣传手段,例如公益广告、公益节目都是有效的宣传方式。例如在解决城市公共环境问题的过程中,政府不仅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同时也需要开展城市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宣传工作,呼吁人们爱护城市环境,以乱扔垃圾为耻,以文明守纪为荣,才能使得城市的环境问题真正的得以根本上的解决,实现了城市环境问题的解决的高效性的保障。
(三)市鲇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沟通性研究
专业的市场营销工作人员在开展市场行销工作的进程中,为了使得产品更加符合顾客的满意度,会定期的为顾客发放市场调查问卷,从而及时的获得顾客的信息反馈,进行自身的产品和服务的改善。政府开展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工作,也是为了使得公众获得更加理想的生活环境,因此也需要及时的接收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市场营销理论应用与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工作的开展进程相结合,政府在解决公众问题的过程中,也可以采用市场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群众对于社会公众问题解决方式的考察,将群众的意见有效的与社会公众问题的解决的流程开展相结合,则可以使得群众对于社会公众问题的解决方式的满意度获得有效的提升。
三、结束语
开展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研究,首先应当进行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可行性研究,进而开展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专业性研究,市场营销视角下的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专业性主要包括:公共问题的解决的针对性和公共问题的解决的高效性以及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的沟通性。开展社会公共问题的探究,将市场营销理念充分的与公共问题解决工作的开展相结合,可以更加有效的使得社会公共问题得以解决,促使我国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亮.走向网络化治理:社会治理的发展进路及困境破解[D].吉林大学,2016.07:142+167
[2]马贵侠.社会营销视角下公益组织服务项目的运作机理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6.13:0254
当今世界,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形成和社会环境的改变,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也日益加剧。政府失灵和市场经济失灵导致社会矛盾凸显,不稳定因素增加。此时,仅仅依靠政府实现有效合理地配置社会公共资源是远远不够的。社会组织作为我国公共服务供给领域的重要社会力量,在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而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离不开社会组织的有力支持。因此,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由其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我国的全面深化改革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界定
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是指政府、社会组织等主体为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其主要目的是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文化需求,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主要特征。[3]社会组织是指那些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由各个不同社会阶层的公民自发成立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社会性特征的各种组织形式。[4]公共文化在发展过程中,为了缓解资源发展不均衡,享用不平等的矛盾,只有通过社会组织来弥补政府失灵,覆盖社会对文化需求的盲区,才能实现每个公民都能共享公共文化发展成果的目标。[5]
(二)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失,而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有利于从投入、结构以及制度、效率等多个维度来缓解公共文化服务的不足,改变主体单一,提供方式单调,内容枯燥的现状,使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中逐渐从“办”文化变为“管”文化,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组织的参与,有利于形成和政府良好合作的机制,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同时有利于充分激发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热情,提高文化创造的活力,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对于精神方面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
二、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现状
公共文化事业以其独特的公益性和内容的丰富性,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长久占据着不可动摇的地位。提供好公共文化服务,对推动一个国家文化的发展和实现一个民族的伟大复兴都有着非凡的意义。随着传统的工业经济向文化经济时代转型,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建立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多方力量参与的,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6]而且,在最近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也提出要将适宜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一)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现状分析
公共文化服务,是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得以实现的主要途径,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主要内容。虽然,相对于政府来说,社会组织无论是在提供能力上还是在提供范围上都显得并不成熟,但其参与到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效率更高,更能有效地整合资源,有利于弥补政府的不足,打破垄断局面,加快促进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同时,也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社会组织进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领域,分别以政府职能的直接执行者,政府职能的帮手和政府的委托者等角色通过多种直接和间接的方式与政府合作,共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这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快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组织也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不断成长与壮大,拓宽自己活动与发展的空间。
(二)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首先,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与文化相关的政策法规过于宏观和模糊,缺乏可具体操作的程序和细则。其次,相当一部分的政策法规仍处于较低层级,缺乏制度性的约束力和权威性,难以充分发挥其作用。[7]同时,社会组织享受优惠的手续繁琐,不利于其建立和发展。而且政策制定存在严重的滞后性,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其次,社会组织自身不发达。一方面,资源不足、人才缺乏是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中所面临的严峻问题。目前,我国许多社会组织都存在着资金短缺,人才流失,以致难以维系的局面。另一方面,自我管理能力差,政治敏感度低也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最后,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主体、社会主体日趋多元化,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广度与深度不断增加。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过程中,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使得部分社会组织仍然处于无监管的真空地带。
三、鼓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对策思考
为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数量与质量,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制度建设与法律保障非常必要。在进一步探索社会治理创新机制,形成多元供给局面的过程中,不能仅将社会组织看作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补充者和协助者,而应该明确它的主体地位,将它看作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中坚力量。
(一)鼓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机制
第一,确立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参与主体地位。应该尽快厘清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降低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准入门槛,让政府为其参与公共服务提供公平合理的政策保护。同时,政府应该减少对社会组织的过度干预,为社会组织创造出更加优良的生存环境和活动空间。[8]
第二,加快自身发展,提高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首先,社会组织的有效成立离不开充足的物质、资金作为基本保障,同时,社会组织的良好发展也离不开公众和社会的支持。因此,只有在资金的运营过程中,增加使用的透明度,得到社会和公众的信任,才能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其次,社会组织应该在内部建立起完善、高效的人事管理制度,以此吸引和招募优秀的专业人才。最后,加强社会舆论引导,扩大社会组织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影响力,增强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了解和信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规范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支撑
第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首先,应明确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权责,中央政府制定宏观政策,承担总体把握的职能,地方政府则分层级分别负责协调监督与具体落实,实现各级政府的分层政策制定。其次,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差异,因此需要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适合当地特色的具体政策,以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
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中国政府在提供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激活了农村经济,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廉价合格的底端动力,稳定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但是,通过中国中西部农村的典型调研,可以发现中国政府在提供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方面还很不完善。随着城市化的加速,社会人员的流动性加大,特别是国家经济功能区的调整,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现行政府提供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的保障制度越来越显得滞后,不仅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是我国深化改革的瓶颈。
(一)财政提供的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层次低,不能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有些领域成为社会动荡的源泉
目前,中国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层次较低,农村文化教育供给不足,农村卫生医疗资源配置失衡,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医疗保障程度低,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逐年增多,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低,人均社会保障费少,等等。
目前,中国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按照一般适龄儿童的学习时间计算,九年义务教育仅仅是初中毕业,如果就此结束他们的学业生涯,这部分过早踏入社会的青年必定成为社会发展的负担,成为社会进步的成本。可见,能否把人口负担转换为人力资源,关键就在于获取教育时间的长短。从2006年四县文化程度与犯罪率有关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当义务教育从“普九”延长到“普十二”后,97%以上的犯罪都可以避免。
农村义务教育只有九年,不仅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成为了社会犯罪的主流,从2006年四县文化程度与犯罪率的有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当文化程度达到初中毕业时,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犯罪率呈明显上升趋势。而文化程度达到高中和中专毕业后,即完成十二年义务教育后,犯罪率呈明显的下降趋势。
疾病面前成为农村地区致贫和返贫的主要原因,从人均卫生支出情况来看,四县水平也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最高的中部B县农村人均卫生支出只有131.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1.73%,最低的是西部B县,其农村人均卫生支出只有28.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9%。可见,相对于全国水平而言中西部四县的农村医疗卫生财政支出总量是远远不足的。
农村低保覆盖程度低和保障水平比较低,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20世纪90年代初,中等发达国家一般为25%,发达国家为40%。中国社会保障支出约占财政支出大概8%左右。而且,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以及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近几年变化不大。陕西省西部A县、山西省中部A县、河南省中部B县2006年的农村低保人口分别为14885人、4405人和9468人,分别占其全县农业人口的3.70%、3.67%和2.45%。重庆市西部B县自2007年开始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低保人口分别为31000人,占其全县农业人口的6.62%,为四县之最高。
从比较数据不难看出,由于各地财力水平的差异,各地纳入低保的标准也差距较大(以西部A县为例,2005年农村住户恩格尔系数为30%,食物支出平均为946.16元)。年补助金额占人均纯收入比例西部B县最高,为14.8%,中部A县最低为5.3%o
(二)财政提供的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结构不尽合理,明显缺乏均等化
长期以来,由于中国实行“城乡分割,一国两策”的社会经济制度,加剧了城乡经济的社会的分化,造成了城乡在经济、教育、就业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利益差异。政府对农村公共产品的投入比例一直低于城市,农民由于受身份的制约,没有享受到国家应当给他们提供的公共产品。比如,农村上学难、看病难、社会保障水平低等问题一直十分突出。农民享受到公共卫生资源占全国的比例1993年仅为34%,1998年为24.9%,2004年为25%;农村义务教育在农村也远没有实现,1994~2000年中,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也只占义务教育经费总额的57.7%,2004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占全国的23%;农村社会保障还处于试点阶段,绝大多数农民根本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障,到2006年底,全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人口为338万人,只占为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10%,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村贫困家庭的难以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极大地影响了他们的生存和发展。
农村公共产品区域结构失衡。由于中国区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别。比如,东部市场经济发达,财源丰裕等地区公共产品供给相对较好,而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
按照联合国粮农组织的标准,中国农民生活已经达到小康水平。表明农民用于食品支出在消费支出中比例大大下降,对教育、医疗、养老支出明显增加。农民对公共医疗、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已经成为需求结构主体。并且,农民公共需求的增长速度加快,质量也在提高。据调查显示,农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中,医疗保健和文教娱乐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从1990年的3.25%和5.37%上升到2003年的5.96%和12.13%。另外,农民对利益表达,财产保护的公共需求呈加快趋势。例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导致了农村初中文化程度以上的农民只由不到四成,远低于城市的65.4%的水平。另外,农村公共医疗服务严重短缺,2001年,城市每千人口拥有卫生技术人员5.2人,而农村只有2.4人,农村卫生技术人才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非常缺乏。
(三)财政提供的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机制不畅,农民可获得性差
由于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史,认为土地是财富的最主要来源的思想根深固,以土地为基础来提供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日渐成为农村现代化进程的障碍。实行后,每个农民都获得了一块拥有长期使用权的土地,因此,土地成为农民生活保障的基础,同时也成为农民解放自我走向现代产业的桎梏。因为农民即使完全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也不愿放弃土地的使用权,仍将土地作为将来遭遇困难时的最后依赖,这对农村农工商的合理分业、土地的规模经营以及农村城市化都是不利的,土地保障的存在将成为农村现代化的一个障碍。
从被调查地区来看,自我保障、家庭保障成为农村
生活保障的主要方式,社会保障只是农村生活保障的辅助手段,极大地削弱了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抵御风险的能力。由于部分地区处于生态保护地区,由于退耕还林等相关政策的实施,农民耕地不断渐少,大量农业劳动力向非农部门转移,这些地区的土地保障功能不断弱化。
农村养老保险的社会化原则未能得到体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基本陷入停顿状态。在四个调研地区中,目前只有西部B县还在开展农村养老保险,但也仅限于村干部(这些参保的村干部群体每年缴纳养老保险1000元,其中500元由县级财政支出)。现有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647人,其中原村干部1821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仅占农村人口的0.57%。
上世纪90年代推广农村养老保险时,承诺利率不变,但自1996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银行利率大幅下调,近几年的实际利率已经为负数。如山西省中部A县承诺维持12%的利率不变,而此后降息后并没有兑现。因此,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大,根据现有60岁以上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情况来看,每月也只有十几元钱,保障功能效果不明显。各个地方按照实际情况有不同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缺乏体制上的统一性,因此社会保障效果不明显。
学校布局分散财政供给效果欠佳,出现在农村穷教育,而富教育机构和教育阶层的现象。学校布局分散导致供养教师人口过多,工资支出比例较大。从四县的义务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也可以看出,教师工资部分占据了教育支出的50%以上,财政投入大量的转化为教师的工资,财政供给效果欠佳。
其次,由于学校布局分散,使得教育政策的信息传递出现偏差,信息传递的分散所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很多家长对义务教育的政策不理解,又不知道如何反映自身的问题,造成家长对义务教育政策的不满意和抱怨。
(四)财政提供的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明显不足,同其他社会群体相比缺乏公正性
在农村地区,由于政府财政相对紧张,仍采用政府和农民共同承担的模式,这种供给模式主要分为制度内和制度外两种方式。制度内就是财政直接投入,但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划分并不合理,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在公共品的供给中存在错位、缺位和越位,本应有上级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强制下级政府提供,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导致下级政府事权大于财权,受财力的制约,使得公共品的提供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因而,经常运转所需的公共产品不得不依靠制度外供给。这种自下而上的供给模式,由于政府财力的有限性和重城市轻农村的政策取向,政府把大量属于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农民。同时,政府限制了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等第三方的参与,以及较少顾及农民的需求信息和农民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其效率和公平性都有待改进。
由于二元经济结构,长期以来中国城市和农村医疗体系是完全割裂的,而中国政府的财政更多的是投入到城市医疗体系,造成城乡医疗水平差距较大,这有悖于社会公平的理念。表2~3反应了各县医疗支出在各级医疗机构中的分布,从表中可以看出,各县医疗卫生财政支出的70%左右用于城镇医疗机构,而拥有70%人口的农村却只得到30%左右的财政支持。
二、我国财政提供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的战略构想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深入发展的形势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由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导致各个不同阶层的利益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方面,原有的一些带有基本生存性质的民生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另一方面,在社会转型期的过程中,具有个人保障与发展性质的新的民生问题已凸现出来。
构建和谐社会要逐步实践社会公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要在发展中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的困难群众,形成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和谐社会。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塑造终身教育体系,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和主体功能区布局。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给所有人创造一个公平发展的平台,消除不公平的根源,使得人们有公平竞争的机会;不至于输在起跑线上,改革现有的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需要建立社会普遍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基于社会复合转型为背景的中国农村公共品的提供关系到普遍社会服务体系的成败和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建立一个动态化的农村公共产品财政供给机制,可以有力的促进中国的城市化的进程,顺利完成中国的社会转型,实现社会的跳跃式发展,引领世界发展潮流,它不仅需要改变城乡发展战略,而且需要国家、集体和个人改变财力分配结构,更需要从立法、土地制度、户籍制度、信息管理等方面采取配套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构建社会普遍服务体系
中国东、中、西部经济水平的差异和中国功能区的划分要求必须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解决地区差距。“十一五”规划对全国进行功能区划分定位,要明确区域的政策目标,提出明确的政策任务和要求,才能确保区域政策的有效实施,才能把区域开发和农村基本医疗改革落到实处。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区域政策总的目标是,为四类功能区提供公平发展机会的前提下,确保公共财政普照民生,保证社会性公共产品向全社会提供的公平性、均等化和可获得性。中国的落后地区一般是生态功能承载区域,其承担的生态功能大于居住功能,比如陕西西部A县是水源地带,是中国南水北调中线的水源地,其人口最终要实现转移和向城市聚集,被国家定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实行城市化道路和有效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解决医疗公平、均等的根本之路。
调整专项转移支付的结构。增加对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医疗、粮食风险基金、天然林保护工程、贫困地区政法补助专款以及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支出等。实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增加对财力相对困难的中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中国经济发展地区间不平衡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能力有限,不能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再加上中西部广大地区的自然条件比较脆弱,生态环境容易遭到破坏,在国家对不同地区的功能区定位中,大部分的限制发展区和禁止发展区都在西部,这些地区或是国家需要他们限制发展,或是禁止发展,对于这些
地区的转移支付要调整方案,对限制发展区要限制其发展,逐渐自然消亡,对禁止发展区,要实行整体搬迁,转移到条件好的地区,这需要转移支付的地导向,因为均等化并不等于平均化。
提高转移支付的层次和系统性,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提高转移支付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强监督地方政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纳入地方预算管理。应适度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继续扩大财政性转移支付,尤其是较为规范、透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以公式化的方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转移支付制度,以非人格化制度应对主观因素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建立独立于政府各部门的中央财政拨款专家委员会,专门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公式的确定和调整。这是提高财政转移支付效率的有效途径。该委员会应该由专职人员组成,其决策过程应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社会普遍服务的核心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全覆盖,二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简易可获得,三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平等与公正。也就是说,只要是社会成员,都有均等享有公共服务的权利。而不管服务对象处于什么阶层、区域、任何人(国民)在任何地点(国内)享有普遍服务。
当前构建社会普遍服务要重点把握三点:第一,社会普遍服务体系应保障全体国民的基本生存权与发展权力。要依据不同发展阶段,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社会成员的生存及发展需要的差异,提供有差异的普遍服务项目,并要依法律为保证。第二,社会普遍服务成本由社会共同承担的,即社会普遍服务成本不能完全由政府依靠财政收入买单,应由政府、相关企业与社会成员以一定比例共同分担。政府的责任就是法律制定、政策引导、制度设计、运行管理与监督。建设初期,或者针对某些特定社会普遍服务项目,政府投入主要是起到导向作用,随着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当市场成为社会普遍服务运行机制的载体,相关企业与社会成员依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共同承担社会普遍服务成本时,政府出资逐渐减少到符合公共预算制度的合理比例。第三,社会普遍服务的基本目标是在不扭曲市场效率、进一步激励竞争的过程中,使社会全体成员能够公平拥有基本的生存保障权利与均等的发展机会。
(二)以需求方管理为导向,引入市场机制,实行农村公共品供给市场化发展
市场经济时代,公众才是真正的顾客,公众的利益应该得到尽善尽美的服务。中国政府也应该在大市场经济下以群众为顾客,建设一个与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人民群众满意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需求导向的政府要求政府为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改善公共机构形象,进行指导思想的改变,实行企业化运作,强调以顾客为导向、以顾客为服务中心、用企业家精神转变政府人员的观念。要强调顾客的价值,为顾客创造更多的价值,使顾客价值最大化;要打破传统服务的办法,给顾客提供更多的自由选择的机会和领域;还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公共服务机构施加压力。政府要像私营企业对客户负责那样对全体公民负责。可以说,以公民需要作为政府管理的出发点和利益分配的终结是现代政府的本质。
将市场机制引入农村公共品供给领域,也就是在政府等公共组织承担供给责任的前提下,把市场激励机制和企业管理手段引入农村公共品供给之中,构建政府诱导与市场竞争相结合的新模式。而要实现农村公共品的市场化供给,取决于农村公共品的市场需求机制和供给激励机制。从市场需求机制看。市场经济的背后是产权的运行,是个人利益的追求和实现,只要市场获利机会存在,农村公共品的市场供给就成为可能。从市场供给激励机制看,只要政府对私人提供农村公共品给予必要的补贴、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农村公共品的市场供给也就成为可能。这就要求,凡有盈利能力、市场能解决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就要取消对私人资本进入的限制,通过市场的办法去解决;凡盈利能力太低、市场不能完全解决,但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后市场可以解决的农村公共品供给,就要吸引、激励私人资本进入,尽量通过市场的办法去解决;凡不能盈利、市场不能解决的农村公共品供给,也要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立足动态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社会性公共产品
中国目前面临着有史以来最大一次人口大迁徙,这主要是由于生产力的浓缩和转移引起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发展的过程。如果静止地看待农村的问题,就农村问题解决农村问题,就永远也跳不出农村循环的怪圈。最终使农村的终结的目标难以实现,所以城市化的进程就是农村的消亡过程。在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移的过程中需要以发展为途径,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发展才能实现中国的城市化,长期以来,中国实行的是“一国两制”的户籍制度,人为把农村人口固定在了农村,在短时期来看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但在长期看来又恰恰是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这种“一国两制、一民两重天”的带有歧视性的制度必然导致城乡差别和社会悬殊。农民就业受限制、孩子教育要出借读费;医疗要自己承担、养老只能靠自己或者子女、额外承担地方政府的费用。相反,城镇居民因为“户籍制度”,他们有就业优先权、社会保障体系的阳光首先普照到他们、他们不承担额外的地方政府的费用等等。这种不平等的社会制度必然导致中国社会贫富悬殊、社会的分配不公。
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实现农村和城市间的自由流动,是构建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所必需的。只有实现了人员的自由流动才有可能快速实现城市化,实现农村人口向城市的集中,要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城市化进程,让他们享受与市民一样的待遇,享受同样的公共服务,感受到城市给他们带来的便利和幸福感,彻底与土地剥离。
(四)引入财政绩效评估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的质量
财政绩效评估机制是产品提供的效益检验环节,并将检验信息利用反馈系统反馈给协调机制并调整财政的具体运作方式。建立科学的财政绩效评估体系要求将理性评价与感性评价结合,提高评估的真实性和现实有效性。
财政绩效评估体系的核心,就是把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些理念融入预算管理中,使政府预算能像企业财务计划一样,对相关行为进行内部控制,并通过这种内部控制,保障工作目标的实现,提高运行效率,促进职能转变。支出绩效考评不仅是对部门预算支出使用情况的考评,其根本意义是以部门预算支出效果为最终目标,评价政府职能目标实现程度,评价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成本。
近几年,随着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政府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不断增加。公众在关心公共服务数量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公共服务的质量。公共服务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方向,还关系到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
建立以公共服务内容与质量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
系是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证。构建和完善这样的绩效考核体系,重点是要做到下述两点:一是将公共服务内化到绩效考核体系中。例如,要将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质量、成本、效率、便捷程度等指标纳入政府绩效体系中。例如,最近,一些地方将能耗、单位采矿事故死亡人数、污染控制、居民科学素质等指标纳入官员绩效考核,都是这方面有益的尝试。只有将公共服务纳入绩效考核,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才会形成致力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动机。二是实现行政效率向行政效能的转化。行政效率是与传统政府管理体制相对应的概念。伴随政府行政公共性质的增强,单一的行政效能已经不合时宜。行政效能则要求政府不仅要以公众为导向,公务员要保持对社会公众的响应力和敏感性,而且政府应该借鉴甚至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引入竞争机制,重视公共服务的产出,推行成本一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管理技术,强调节省、效率以及公众满意度的整合,特别是纳入公众满意度。
三、未来政府提供农村社会性公共产品的主要内容
农村的公共产品有很多,包括道路、农田灌溉设施等农村的基础设施和义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项目选择方面,国家财政应当优先保障涉及人类基本权利公共物品的供给。这类特殊的物品包括义务教育权、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为生存所必需的基本医疗和生活保障。这些物品中,对教育投资形成人力资本的积累是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关键性因素,对国家的生存竞争和长远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公共卫生服务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生命的质量和谋生的潜能,基本医疗和生活保障涉及到人类生存的尊严。构建城乡统一义务教育,让农村中小学生享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尽快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缩短与国外的差距,变人口负担为人力资源;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建真正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农民建立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贫困救助制度。中央财政可以通过有条件(规定资金使用用途,为了避免截留挪用,采取类似浙江“教育券”的方式进行资助的做法是一条可能的途径)的非配套转移支付来保障全国居民,无论其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上海还是在贵州,都必须享受到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是这类产品最低的支出水平,保证全体国民享有最基本的保障,而不是城乡统一或地区统一。在最低的支出水平之上,允许地方政府根据地方财政的实力给予支持。
(一)构建医疗保障社会普遍服务,保障农民健康权。
中国社会正处于多元复合转型时期,城市化进程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冲击力改变着农村现有社会结构。城市化的过程不仅表现在农村人口向城市的空间转移,也意味着农村人口与土地依附关系的脱离,农村原有的社会结构的重构。因此,需要构建适应农村人口动态化趋势、缩小城乡卫生差距的农村医疗卫生模式。其目标是: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改进财政支出效率,降低运行成本,构建城乡一体化的、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普遍服务体系。
根据美国学者Johnstone的成本分担理论的“利益获得”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医疗卫生成本应主要由政府补偿。鉴于医疗卫生的利益归宿不同,因此其成本应由不同级次的政府分别分担,又由于各级政府的受益程度不同,级次较高的政府受益程度较大,因此其成本应主要由中央政府分担。因此,通过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消除城乡医疗卫生差距,满足农民医疗需求动态化要求,实现医疗的广泛性、有效性、充分性和可获得性,使地区范围内的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享有不受歧视的、平等的医疗卫生基本权利,实现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与普遍化。
战略层和目标层解决的是“做什么”的问题,系统层、实施层、支持层重点解决的是“怎么做”的问题。
战略层面是关于医疗卫生社会普遍服务的理念问题。保障公民生存权是医疗卫生普遍服务的理念基础。生存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是发展权、政治权、财产权等人权得以实现的基础。因此,保障公民生存权,为每个公民提供平等、可获得的医疗保障是医疗卫生社会普遍服务基本理念。提供公共产品,为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是政府的主要责任,因此提高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能力,降低社会运行成本也是医疗卫生社会普遍服务理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标层面上明确的医疗卫生社会普遍服务的具体目标是: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体系,为国民提供随时随地可以获得的、价格合理、质量相同的医疗服务,保证医疗服务的可获得性、公平性和普遍性。
系统层面,从医疗卫生内容的不同属性上,对医疗卫生服务进行分类。从属性上看,医疗卫生服务可以划分为公共卫生、医疗救助、一般医疗三个方面。公共卫生、医疗救助从其性质上来说属于公共产品,而一般医疗则属于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不同属性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求政府承担不同的责任,因此,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政府应该承担起公共卫生、医疗救助的责任,在一般医疗中承担部分责任,并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建立起政府、医疗机构、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一般医疗体系。
在实施层面,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竞争管理机制,提高药品流通性,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以需求为导向,再构医疗布局,满足农村医疗需求动态化需求。
在支持层面,要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信息化平台,提高医疗资源的共享性,保证医疗资源使用的动态性和有效性;建立医生管理和激励制度,保证医生自由流动,保证医疗服务的可获得性和普及性。
(二)实施顶层设计,构建义务教育普遍服务体系
教育是一个国家在未来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的最有力的武器,有最先进的教育的国家一定是最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家,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也是中国一贯坚持的方针,中国的崛起需要强的人力资源作支撑,而教育就是人力资源的支撑基点。享有基本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是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公共卫生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健康平台,保证人人享有公平的基本医疗公共服务可以保证人们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好的工作和享受生活。社会保障提供了最后的堡垒,是社会的减震器,可以保证人们最基本的生活的需求。
增强财政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任何国家忽略了教育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未来的竞争力。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也是知识社会。知识就是经济,谁掌握了最前沿的知识就会在世界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20世纪70至90年代,美国创造了经济飞速增长的又一奇迹,相反,日本经济却长期低迷,陷入了知识现代化的陷阱,这种巨大反差直接源于经济知识化程度的差别。知识经济时代,如果知识含量不足、产业结构重心下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缓慢,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就必然丧失竞争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被动;要发展
高新技术产业,政府必须大力开展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国家创新活动,以此为高新技术产业奠定宽广、坚实的“发展平台”;创新的根基和源泉是人才,创新活动需要大批的高层次创造型人才,只有形成高层次的人才优势,才有可能形成科技优势、产业优势并逐渐提高国家竞争力。中国在向知识社会的转型中,必须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以知识资本、人力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快速积累为现代化向更深方向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目前农民的教育水平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瓶颈。由于地方财力不足以支持提供给全体农民和城市市民一样的无差别化的义务教育,使得农村中存在许多文化水平不高,技术缺乏的劳动力,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得不到发挥,严重阻碍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城市化进程。
顶层设计,简单说就是指至上而下的顺序考虑,即自高端开始的总体构想。顶层设计要求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模式设计中,在中国社会演进的大背景下,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以信息系统整合为平台,实现农民有序流动、学校市场运作、财政专业制衡、行政扁平管理,对义务教育改革进行系统设计。避免眼光短浅的改革成为下次改革的成本和绊脚石。当前,中国正处于多元复合转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社会阶层利益冲突加剧。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就要求执政者要正确把握世界发展潮流,站在文明创新的高度,寻找政策突破点。构建社会普遍服务体系,可使地区范围内的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享有不受歧视的、平等的受教育权,都能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基本的教育服务,实现教育服务均等化与普遍化。义务教育普遍服务体系实际上是一个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是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是义务教育供给的核心内容,也应成为新时期财政支出的重点。
理想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供给模式,应适应加速城市化的要求,遵循全局覆盖的理念,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供给:(1)非歧视性。提供的教育产品与服务对全体社会成员而言是公平而且机会均等的,即不受收入多寡、所处地理位置、种族、性别、年龄等因素限制;(2)可获得性。即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社会成员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够以支付得起的价格获得教育普遍服务;(3)同质性。国民在价格、质量和服务等方面得到的服务应是质量相等的。防止群体问、区域间因为“教育鸿沟”的阻碍而出现社会发展的失衡与断裂。
(三)构建全国统筹、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理想模式是:从中国动态社会的实际现状出发,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为目的,以对减少农民、转移农民、富裕农民为结果导向,实现农村社会保障的普遍服务,建立全国统筹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当实现全民覆盖、适度保障、架构统一、有效接转、基金安全和持续高效。只有构建符合这些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
构建全国统筹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在最初实施阶段,可以尊重各地社保制度的多样性,比如有的地区实行完全积累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有的地区实行统账结合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等,有的地区实行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农民工综合保险制度等,在最初阶段可以允许这些制度并存,随着全国社会保障卡的推进,应当逐步统一各地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不断优化有关管理制度,力求尽快形成科学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为最终建立起科学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管理基础。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要具有扩展性和兼容性,制度之间可转换,允许地方在具体缴费比例、待遇水平等方面有所不同,以适应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在参保对象上,实行多层次,新老办法结合;在体制建设上,应加快实现一体化统一管理。
一、内因与外因视阈下的社会公德问题研究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一事务与其他事物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依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根据这个辩证观点,我想引用一下去年人们比较关注的小悦悦事件。就在短短的几分钟内这个可爱的小生命在18名路人的视若无睹之下悄然离去,我们不禁叹言:人们的公德心到底何在?
我们从内因与外因的观点来解释这种人情冷漠现象。从内因方面来谈论人们的袖手旁观,主要有一下几种观点,首先,从“责任分散论”来看,人们在心里上会产生一种少管闲事的共同意识,总觉得肯定会有其他人出来相救,自己不如“安分守己、明哲保身”。还有就是如果我救了他,万一责任由我承担怎么办,还是不必插手此事。其次,从“多重忽略论”来讲,公众会产生一种既然这么多人见死不救其背后肯定会有不为人知的原因的意识,如果我救他会不会显得过于突然,就在多种因素考虑之下,公众最终便选择了“袖手旁观”道德选择方式[1]。从外因方面来分析,社会上形成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良社会氛围长期的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以及社会上诸多“讹人” 的社会病态现象在大多人脑海中已经形成固定的思维模式,只要一见到违公德的不良现象就会立刻反应还是不必多事为好,从而制约着人们伸出援助之手。
二、人性善恶视阈下的社会公德问题研究
认为,人性善恶是由社会关系所决定的,离开了具体的社会关系和行为处境,是很难抽象地说明某种行为是善的或恶的,并且他还认为人性善恶具有可变性或可塑性。马克思将人性善恶归结为一定的社会关系,并强调它的可塑性,说明了善恶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换的,前提是不能离开社会关系。
用马克思的这种观点我们分析一下下面的例子。据媒体报道,今年国庆节,在40万平方米的天安门广场中竟有60万块口香糖残渣,使几十名环卫工人整整清洁了七天,类似这种不文明缺乏社会公德的现象比比皆是,从马克思的人性善恶论来分析这种群体行为,它属于恶的,但是这种不良群体行为是可以改变的,即这种道德品质中的恶的因素是可以清除的,这种恶的行为习惯是可以转化成善的,只要能够认真的进行自我道德修养,认识到自身道德素养中存在着不良因素,即使是处在恶劣的环境中,也能是恶的因素不断地减少,善的因素不断地增多,从而形成高尚的品德素养,不断地增强自己的社会公德心。
三、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视阈下的社会公德问题研究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促进作用,错误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阻碍作用。我们都知道,在传统文化中,中庸思想强调的是过而不及,它要求人们做事情要适可而止,不能太过。也就是要处在量变过程中做事情,它追求的是一种和谐之美。然而现代人却歪曲的理解这种思想,表现出一种盲从的态度[2]。比如,在公共场所,很多人很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但一看到其他人违反公共准则,自己也就不守公德,随波逐流,明知道自己这样做是不道德的,但觉得如果不随人流的话,就会被大家所孤立,虽然这种孤立感不是很外露,但它却在无形的存在,所以这种不良的心里意识在人们的内心中一旦形成,便会制约着人们做出合理的价值取向,影响着人们进行高尚的道德选择。这种不良的社会心理意识也就是错误的社会意识,长此以往,这种不正确的社会意识会严重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四、人的全面发展视阈下的社会公德问题研究
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体力、智力、兴趣等方面的发展,但最主要的是人的素质的发展与提高,这里的素质包括德智体等方面,在人的全面发展问题上,德是做人之本,而社会公德是德的基本内容。
个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公德的进步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3]。个人的全面发展尤其是道德素质的发展能够不断地促进社会公德的进步。从人的本质社会性来看,它决定了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离不开一定的社会群体,个体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了它就无所谓社会,社会由每一个个体组成,所以个体的发展则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影响着社会公德的进步,因此,个人在社会化的进程中,要严格遵守社会公共准则,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促使个人的发展的同时,带动社会公德的发展。
社会公德的基本作用就是保障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正常运行,维护人们的共同利益要求,它的基本的特征也就是全民性,社会公德的进步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对个人素质的提高提供良好的条件氛围,有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是个人进步与发展的有利保证,相反,社会公德的缺乏也会制约着个人的全面发展,如梁启超所说:束身寡过之善士太多,享权利而不尽义务,人人视其所负于群者如无有焉。人虽多,曾不能为群之利,而为群之累,夫安得不日蹙也[4]。从梁启超的一番话我们可以看出,如果社会存在着太多的公德缺乏现象的确不利于个人的发展。(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学院)
参考文献
[1]蔡子强.见死不救与“袖手旁观效应”[J].人物周刊,2011,第37期: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