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

时间:2023-08-09 0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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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篇1

【关键词】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X702 文献标识码:A

一、施工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一)进度管理

施工进度管理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经审批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适当的方法定期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状况,与计划进度对照、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程目标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使工程进度在计划执行中不断完善,直至按设定的工期目标(项目竣工)即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工程造价的条件下提前完成。

合同工期确定后,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就是根据进度目标确定实施方案,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控制和调整,以实现进度控制的目标,具体的讲,进度控制的任务是进行进度规划、进度控制和进度协调。

(二)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涉及许多方面的因素,任何一个方面的缺陷和疏漏,都会使工程质量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质量控制是在明确的质量目标条件下通过行动方案和资源配置的计划、实施、检查和监督来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质量等级以及工程师的指令认真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竣工工程等质量的检查、验收与监督。

(三)合同价款管理

施工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出来的,用以支付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这是合同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根据是否经过招投标,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分为两种情况: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与承包商根据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预(概)算书,由发包人与承包商在书面合同中约定。规定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工程价款的调整程序:承包商应当在合同约定的调整因素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将其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收到承包商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当合同规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况发生后,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商。

二、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来源分类

1.来自工程本身的风险

现代工程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需要新技术,特殊的工艺,特殊的施工设备,工期紧迫。现场条件复杂,干扰因素多;施工技术难度大,特殊的自然环境,如场地狭小,地质条件复杂,气候条件恶劣;水电供应、建材供应不能保证等风险。

2.来自合同条款的风险

①合同工期。合同工期是否合理是承包商能否赢利的一项重要因素。

②合同类型。总价合同对于承包商来说,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如物价波动、气候条件恶劣、地质地基条件差及其他意外困难等。单价合同有利于减少投标阶段承包商因不能合理预见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而产生的风险。成本加酬金合同对承包商来说风险很小,但利润也相对较低。

③工程款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支付时间及方式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

④工程变更风险。作为承包商,工程变更直接影响其自身利益。

⑤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严密,致使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合同存在单方面约束性,双方责权不平等。合同内没有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约定条款等。

3.来自承包商自身的风险

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水平、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等。承包商的施工工艺、施工技术、设备水平等是否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承包商报价风险,报价太高可能失去中标机会,报价太低可能赔本或废标;承包商的资金风险,资金是否雄厚,如果承包商没有一定的资金储备,可能在建筑市场立足较难。

4.来自发包人方面的风险

来自发包人的风险主要有:发包人的资质信誉风险,发包人的注册资本、建设期资金渠道、银行贷款的条件、经济状况以及以往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管理水平和能力,发包人的目标和动机,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涉及诉讼的情况、发包人对承包商的信任程度,发包人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5.来自经济、自然方面的风险

经济方面的风险主要有:要素市场价格的浮动,如劳动力、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上涨,直接增加成本;由业主供应的设备或材料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通货膨胀、汇率调整、工资和物价上涨等。物价和货币风险在承包工程中经常出现,而且影响很大。

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可能带来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二)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承包商,在任何一份工程施工合同中,问题和风险总是存在的,除了成本加酬金合同不承担风险,没有绝对完美和双方责权利关系绝对平衡的合同。对分析出来的合同风险必须认真研究对策,任何承包商都不能忽视合同风险防范。

1.研究招标文件,确定是否投标

投标之前,承包商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发包人意图和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总体检查,包括文件的完备性,工程招标的法律条件,然后分三部分进行全面分析:

①招标条件分析。分析的对象是投标人须知,通过分析不仅掌握招标过程和各项要求,对投标报价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而且要了解投标风险。

②工程技术文件分析。即详细勘察现场,进行图纸会审,工程量复核,图纸和规范中的问题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材料、设备的分析,作实施方案,进行询价。

③合同文本分析。分析的对象是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件。重点分析合同范围、类型、合同工期、质量、支付方式、违约、索赔、争议处理等合同条款。

仔细研究和分析招标文件后,认真分析自身的情况: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量、资金状况、同类工程经验、现有的在施工程数量等。调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状况,系统调查该工程投资主体及资金到位率等诸多方面情况,明确参加投标的目的,然后分析中标可能性的影响因素,根据本单位施工经验及人员、设备、资金、战略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投标。

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投标报价的竞争异常激烈,承包商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经营状况不饱满的情况,选择投标与否的余地很小。一般情况下,只要接到业主的投标邀请,承包商都积极响应参加投标。这主要是基于四种考虑:第一,参加投标项目多,自然中标机会也多;第二,经常参加投标,在公众面前出现的机会也多,起到了广告宣传的作用;第三,通过参加投标,积累经验,掌握市场行情,收集信息,了解竞争对手的惯用策略;第四,承包商拒绝业主的投标邀请,有可能破坏信誉度,从而失去收到投标邀请的机会。

2.认真编制投标书

承包商要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做出响应投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履约的风险。投标书中尤其注意施工工期的承诺要切合实际。工期短、造价低、质量好是人们对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提出的三大基本要求。缩短施工工期可以降低施工企业经常性的实际支出,从而降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但合同一经签订,施工企业就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有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施工生产,给履约带来种种困难。若不能按期完成,就要受到违约处罚,影响施工企业的信誉,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在编制标书时,不要为了中标而编标,不顾工程中标后的投入代价有多大,任意承诺提前工期,给今后施工生产保工期造成压力。致使企业为了确保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不计成本保工期,扩大了成本的开支,使本该盈利的工程变成亏损项目。对多数工程来说,合同中一般规定对提前完工工程项目,有奖励,若能提前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不但节约了投入,而且还能得到甲方的奖励,取得名利双收的功效。

3.依法签订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对合同的约定内容的法律作用也越来越被当事人所重视。涉及施工阶段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工程承发包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承包商只有熟悉和掌握这些法律法规,才能加强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有效依法控制工程风险。

4.使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双方责任明确、平衡,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比较公正合理。双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合同条款认真研究,逐条推敲。除执行通用条款外,对工程的一些具体要求在专用条款内约定。要特别注意合同用语的严密性,不能使用“争取”等不规范用语,前后条款不能互相矛盾或相互否定。各项约定都必须非常具体。例如:一方面是具体开工条件方面的约定。由发包人完成的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应写明水、电、电讯等管线接至的地点,接通的时间和要求;道路的起止地点,开通的时间、路面的要求;施工场地的面积和应达到的平整程度等要求以及影响开工的责任等,如果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承包方不能如期开工,则工期顺延。另一方面是合同价款的约定。如果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如建筑规模扩大,装饰水平提高,主要材料价格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因素,不包括在风险范围内,在合同条款中必须注明: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约定方法可采用系数法,即以合同价款为基础,确定一个百分比率,作为计算风险费用的方法。也可采用绝对值法,如将风险费用定为若干万元;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办法。如遇设计有重大变更,采用原合同造价的计算方法调整,主要材料价格变动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时,采用超过部分按实调整方法等。通过合同谈判,使发包方和承包方清楚地认识到各自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并对工程风险通过合同条款在合同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5.建立信用担保制度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发包人和承包商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因此在建立信用担保制度时必须遵循对等原则,即发包人和承包商必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担保,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在自己不提供信用担保时要求对方提供信用担保。

6.通过购买工程保险转移风险

工程保险是承包商转移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出现保险范围内的风险,造成财务损失时,承包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以获得一定数量的赔偿。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发包人都已指定承包商投保的种类,并在工程开工后就承包商的保险作出审查和批准。通常承包工程保险有:工程一切险;施工设备保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保险等。承包商应充分了解这些保险所保的风险范围、保险金计算、赔偿方法、程序、赔偿额等详细情况。

7.承包商可以将一些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转嫁风险。或建立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风险等。

综上所述,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风险,就一定要熟悉和掌握工程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把标书做到最优,合同报价最合理:加强合同谈判,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掌握要素市场的价格动态:在执行合同的全过程中,加强合同管理和分析工程风险:推行索赔制度:管好分包商减少风险事件。

注释

篇2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承包人(施工单位)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首先,建筑市场实行的是先定价后成交的交易方式,该特性决定了建筑行业的高风险性。其次,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大、产品固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这决定了施工合同具有独立的特殊性、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合同内容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为了避免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中得风险,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风险管理,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主要因素

合同风险是合同中的不确定因素,它是工程风险、业主资信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划分,它包括主观性合同风险因素和客观性合同风险因素两方面。

1.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 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是法律法规, 合同条件以及国际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回避的, 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例如, 合同规定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有, 工程变更在15%的合同金额内, 承包商得不到任何补偿, 这叫做工程变更风险; 又如合同价格规定不予高速, 则承包商必须承担全部风险, 如果在一定范围内高速, 则承担部分风险, 这叫做市场价格风险; 还有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 承包商必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否则索赔失效, 这叫时效风险。

2.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 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在相当多的国内施工合同中, 业主利用有利的竞争地位和起草合同条款的使得条件, 在合同协议中或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 让承包商就范。而承包商为了急于承揽工程, 在合同协议中, 对自身权利不敢据理力争, 任其摆布。对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 对其他条款不予注意。这样即使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 甚至有欺骗的合同也敢签, 在合同签订上表现出极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承包商不是作为法人权利主体参与对等的合同谈判,而是受制于业主,这样很容易处于被动状态,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很难体现平等性,自然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许诺,轻率地签订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口头协议”。承包商对签订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因承包商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合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大中型建设合同一般都是由业主负责起草,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可能使其中隐含了大量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例。因此,承包商合同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其应用能力,熟悉合同签订和变更,索赔程序,同时具备工程管理,造价管理知识和运用能力,才能确保在合同谈判中处于一种智力均衡,信息对称的状态,提高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

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3.1 建立索赔制度。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变更索赔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注意资料的整理、分析,及时办理有关签证确认,关注现场动态,积极找寻索赔依据,把握施工索赔的重点,在索赔时效内及早提出变更和索赔。同时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正确履行合同责任,严格控制业主反索赔和分包商索赔的事件发生。

3.2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3.3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4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

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工程师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和发生的变化;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决策。

5.履约后,善后工作应有条有序

项目完工后,工程及时移交、工程结算、工程款支付、质量保修、保修金返还等工作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处理,要按规定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做到人走帐清、档案及时转移等。对于每一份文件、信函、收据借据、照片、会议纪要、语音记录等都要注意收集和保留,以备发生纠纷后能有凭有据,据理力争。对于拖欠的工程款,清欠部门、法务部门、财务审计等部门要联合制定清欠目标,及时清欠,乃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出现呆账、坏账。

结束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随着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因此加强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是是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施工企业利润的重要手段,在当前建筑环境和市场形势下,对于建设施工企业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篇3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an important legal documents, contract both parties abide by, is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an important basis to determine the final engineering cost. The best time to control the risk of the initiative is in the bidding stage, a careful analysis of bidding strategy risk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and solve.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operation starting point, has a decisive influence on the efficiency of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have to strengthen the risk management in the bidding and construction process, can effectively avoid the risk, reduce risk, improve enterprise efficiency.

Keywords: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U66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电网建设工程因其规模大、专业性强、投资大、参建单位多,合同的授予、管理、执行及其效果,一直都是业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众多参建单位建造管理中的重点。电网建设施工合同具有合同金额大、工程建设内容复杂、建设周期长、干扰事件多、交叉单位多等特点,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不确定的、甚至巨大的风险,合同风险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识别并予以控制,合同是否得到严格的执行,合同条款是否得到合理充分的解释和运用等因素,直接挂钩于施工企业的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建立起有效的合同风险管理及防范体系。

结合近年电网工程建设发展趋势及我司经验,目前电网建设施工合同获得、履行中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存在或易产生风险:

来自业主转移的风险 买方市场导致的合同业主风险转移扩大化,且这种扩大日趋隐性化。

目前施工合同均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随着两大电网集团一体化管理的深入推进,工程项目集中批量招标成为常态,施工单位对业主的影响力日渐势微甚至不复存在;取得资质的施工单位数量逐年增多,僧多粥少的竞争格局愈加激烈;各区域、省区建设规模、建设峰谷差异导致的施工单位投标心理、竞争态势等,客观上将业主推到一个极为有利的位置。绝对的买方市场,业主必然将各种风险进行转移,其中之一,就是在招标阶段招标范围模糊化、扩大化等,如建设场地清理项目,其承包范围往往使用“包括但不限于”、 “等”等字眼,特别是在工程量清单没有提供工程量的情况下,这种有所指而又无所指的描述,经常导致结算时甲方解释弹性化;此外,合同条款上淡化甲方责任、淡化施工单位索赔权利等。而施工单位在追求中标心理支配下,往往轻视招标阶段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叙述以及诸多风险的识别,造成中标后只能按有利于业主的解释执行合同,结算阶段亏损的局面无法挽回。

项目部管理风险 重生产轻经营思想、项目管理人员合同意识淡薄现象依然存在

合同是施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中心,综合目前的现况,大部分单位在合同的谈判、签订和管理上归口部门均为经营部门,其他部门甚至是项目经理,很多不熟悉合同甚至没看过合同。加之重生产轻经营的现象普遍存在,认为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才是首要任务的惯性思维作祟,往往不能按照合同条款进行风险的防范和规避、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索赔的证据收集及签证,导致大量的风险补救和工程签证后补现象,一是造成本应成立的索赔不成立,二是影响工程结算和工程尾款的拨付,损失资金的时间价值。

企业内部管理机制风险

按照目前的合同获取机制,于施工单位而言,最关键的环节在投标阶段。因为投标阶段,招标文件载明的承包范围、合同文本、风险的解释等,决定了一旦工程中标获得合同,必须按照这些约定签订合同并履行之。所以施工单位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解读,构成了后续合同价款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基础,在此过程中,应有完善的机制来识别风险,且法务部门应该成为一道重要的防火墙,更多地参与到风险识别中来。但现实中,很多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的解读多偏重于与报价有关的承包范围、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技经方面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求要方面,而未足够关注合同条款,导致中标签订合同的时候发现一些不利条款却无可奈何,其法务部门也鲜有参与招标文件解读而从法律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客观上为中标以后合同履行带来诸多风险。

报价风险

目前两大电网集团的招标,普遍设置了拦标价或者最高限价,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超过拦标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在结算阶段,对一些工程的拦标价进行分析后,我们发现,拦标价或最高限价存在漏项、建场费用单价与政府规定出入大、定额套用不严谨等现象,特别是房屋拆迁部分,拦标价采用的单价远远低于政府规定赔偿标准,在拆迁面积很大的情况下,即使是单价承包模式下,也给合同的正常履行带来了很大压力,更何况是总价包干模式下并存的量价风险。

分包合同方面的风险

按照目前各施工单位的情况来看,工程实施中使用分包单位十分普遍,分包合同的授予规则也各有特点,而国家对于分包合同特别是劳务分包合同的授予方式并无明确的规定,分包合同的授予作为企业内控制度的一部分,各单位采用的模式主要有招标和竞争性谈判两种。招标和竞谈都有严格的程序制约,在电网建设的高峰期,分包方资源处于有利地位的时候,这两种模式无法有效适应和解决各施工单位施工资源的配置问题,并且分包单位有可能利用这种程序上对承包单位的制约因素联合抬高分包要价,从而导致施工成本上涨,削弱企业竞争力。在工程招标——中标——签订合同——开工这些节点时间间隔很短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分包过程及分包资料产生各种瑕疵。近一段时间的审计实践证明,这些操作模式在外部审计阶段已然成为审计关注的焦点,风险正在逐步积累,需加以防范。

审计方面的风险

目前业主普遍采用引进外脑的方式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审计,审计工作主要依赖于第三方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很多对电力施工行业涉足不深,由此带来至少如下几种风险:审计单位及人员专业素养差异导致的误解,典型的就是外行审内行;审计结算方式导致的审计单位选择性审计,如审减结算模式;对承包方式的不同理解,最突出的就是建场费,很多施工合同业主在招标阶段将建场费划入“总价承包范围,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报价,不予调整”,但在财务决算审计阶段,审计单位往往不予理会施工招标及合同文本中的约定,要求提供建场费的支付凭证,结算中超出支付凭证的部分予以核减。由于审计单位比较强势,加上有些建设单位为规避责任不愿做解释工作,给施工单位造成了很大困扰。

篇4

合同风险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新的问题,是企业承包获利的重要保障。当今的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管理逐渐成为了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衡量指标,但是在当前建筑施工企业中,在施工合同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在合同风险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所以研究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措施,对降低建筑施工企业合同风险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一、建筑施工合同风险

建筑施工合同风险主要有招投标工作风险、合同谈判签订风险以及合同履行阶段风险等几类。准确进行合同风险识别,对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盈利有着重要意义。

1.招投标阶段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招投标工作都不够重视,但实际上招投标工作是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工作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在招投标阶段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招标文件不仅仅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文件的重要依据,合同也是招投标文件的补充和细化。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正确了解招标文件,对其招标范围以及内容进行全面深刻的了解,逐条分析合同条件和范围,同时还需要重点考虑现有建筑市场条件下发包人凭借其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设置的逃避自身责任的条款。建设施工企业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准确掌握市场要素价格,有针对性的选择投标策略,有效规避合同签订履行风险。

2.合同谈判签订阶段

建筑施工企业中标之后就进入合同谈判阶段,也是合同风险管理的关键阶段。承包人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审查价格调整的条款,采用必要的应对谈判措施,在谈判中获得有效的合同地位。合同洽谈工作需要经由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进行,选择谈判能力和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同时需要认真学习研究合同的严密性、逻辑性以及规范性,并按照招标文件条件以及发包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学习,降低单方面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平衡条款带来的风险。

3.合同履行阶段

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筑建设施工的过程,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要全面履行签订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单方面进行合同变更,更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是合同订立的根本目标,是合同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管理需要从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工程建设的全部环节着手进行,需要按照建筑工程具体特点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保证合同当事人各方都能够严肃认真的履行合同义务,这样才能有效规避合同风险。

二、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水平提高措施

1.提高认识

当前施工企业开始注意到人员素质对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性,建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力都在不断提高,很多企业都开始重视文化修养以及个人综合能力水平的提升,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 施工企业需要承担很多并不合理的市场风险,但是建筑市场的规范化是需要循序渐进的,建设施工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就需要学习和建筑工程相关的《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文件,并将其应用到企业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作中,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合同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风险。

2.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合同法》来建立健全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组建专职的合同管理机构,结合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形成完善科学的操作流程,从介绍信开具、招标信息跟踪、中标情况汇总、合同拟定、洽谈、变更、履行、违约、终止等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入手,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总公司要具备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的同时,分公司也需要进行自身管理制度的补充,减少盲目带来的合同风险。

组织机构方面,大中型施工企业需要成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还要在分公司和项目部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通过专人进行专职管理,选择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运用法律法规能力,并且熟悉合同签订、变更、索赔等程序的工作人员负责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3.重视合同当事人资信审查工作

进行合同谈判之前需要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签约资格、履行能力、既往履约信誉等情况,施工合同文本最好能够套用工商局提供的合同范本,有利避免管理工作人员能力水平不足造成的疏漏,能够明显减少合同争议。但是很多在市场中很强势的业主以及发包方往往选择自己拟定合同,此时合同管理部门就需要格外重视起来,要对合同,尤其是免责条款进行逐条研究,防止无效合同或者歧义等问题,限制业主的风险转嫁行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结束语

合同管理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筑建设施工中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当前国家经济不断发展,建筑工程规模不断增加,结构更加复杂,技术性更强,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更多,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工作,成为了保护施工企业自身利益权益的有利手段,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