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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废物;标识化管理;效果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5.10.046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是控制疫病扩散的重要环节和途径。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我院2013年7月开始在医疗废物管理中加强规范化标识管理,取得较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全院56个临床科室及医技部门进行每月1次医疗废物管理检查,将2013年1~6月规范化标识使用前共检查医疗废物336件作为对照组,将2013年7~12月实施规范化标识后检查的医疗废物336件作为观察组。比较两组检查项目不合格情况。
1.2方法标识化管理实施前后由医院感染科1名成员组织各片区大科护士长3~4名,每月1次对全院56个临床科室及医技部门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检查。检查内容:医疗废物
作者单位:214400江阴市东南大学附属江阴市人民医院
刘玲珍:女,本科,副主任护师
分类收集情况;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情况;医疗废物临时存放点设置及相关用具配置情况。
1.2.1对照组采用常规管理,检查发现56个临床科室及医技部门中医疗废物管理存在问题:(1)发现存在医疗废物分类不清,生活垃圾与医疗垃圾混放;医疗废物分类概念掌握不清,对医疗废物分类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处理时随意乱放,特别是年轻医师、护士、实习生、工勤人员。(2)各科室处置室存放医疗废物柜门上标识设计不规范,如玻璃类废物、外包装类废物标识为:生活垃圾(玻璃类)、生活垃圾(外包装类),容易造成误会特别是患者家属,以致检查中发现以上二类废物中经常混有剩饭、剩菜、卫生用物等;标识为纸质容易有破损,造成标识模糊、不全。(3)医疗废物临时存放点及相关配置用具问题:医疗废物临时存放点设置不合理,用具不统一、不符合要求,没有加锁,清洁消毒不到位等现象。
1.2.2观察组采用标识化管理,具体如下:
1.2.2.1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1)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监管力度,同时各科室设立医疗废物督察员协助病区护士长加强医疗废物管理。(2)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组织上级专家讲课、组织医院感染知识宣传月、图片展版,派专职人员定期到各临床专科现场指导。在培训后,分别对各类人员进行相关知识考核和现场操作。(3)加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宣教,如针眼处按压棉签、污染的手套是医疗垃圾,应有医护人员处理放入黄色垃圾袋,剩饭剩菜为生活垃圾,应放入病房内黑色垃圾袋中。(4)加强工勤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现场指导。工勤人员必须明确区别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照标识分类放置,存放在统一指定的专用收集用具内。
1.2.2.2加强标识化管理:(1)医院统一规范56个临床科室及医技部门处置室设施,严格按照卫生部2003年“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警示标识规定”要求放置包装袋、容器、周转箱等。(2)存放感染性医疗废物装置柜门上统一张贴卫生部要求黄色三角警示标识。(3)由医院感染管理科统一根据标识设计理念,标识设计依据医疗废物分类原则,结合临床工作性质、工作流程及病区人员复杂易发生随意乱放等因素,将各类医疗废物拍摄成照片,统一设计成20cm×30cm大小统一规格、字样、图标的标识。(4)标识左上角为医院院徽及医院名称,左下角为地图及爱护我们的地球从点点滴滴做起字样,标识中间标明玻璃类废物、损伤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血袋)、外包装类废物等字样并分别配有各类医疗废物实物的照片,直观性强,使工作人员及家属看到标识后能即刻识别。(5)制作好的标识有专人对全院56个临床科室及医技部门统一张贴,位置固定、醒目。(6)规定各临床科室、部门必须明确区别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必须严格按照标识分类存放在处置室专用柜内,存放在统一指定的专用收集用具内。
1.2.2.3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根据标识分类存放好的医疗废物用专车按规定的路线、时间统一收集后送垃圾暂存地点,保洁工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对存放医疗废物设备及用具进行消毒处理。
1.3评价指标由医院感染科质量督查组成员严格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警示标识规定》要求每月督查、评价。比较标识化管理前后56个临床部门医疗废物分类组中不合格件数。
1.4统计学处理采用PEMS3.2统计软件,计数资料的比较采用χ2检验。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表1)
3讨论
医疗废物中含有感染性物品、锋利物品、放射毒性、药物毒性等有害物质,如果管理不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污染构成巨大威胁,国内外均将医疗废物列为头号危险废物或顶级危险的致命杀手[2]。发达国家对医疗废物管理非常严格,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自2000年起,国务院、卫生部、环保局、药监局等先后出台一系列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文件,标志着中国医疗废物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其中《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密切相关,多项政策的出台,虽然对规范我国医疗废物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3]。
我院针对各科存在问题进行科学分析讨论,不断关注问题原因(内部、外部)根源所在,采取了一系列医疗废物管理改进措施,特别对医疗废物处理加强过程监控及标识化管理,使医院所有医护人员及工勤人员工作中处理医疗废物更方便、医疗废物分类更规范、处置室管理更到位,避免工作的随意与无序性。结果显示,标识化管理使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废物有了直观认识,更加有利于宣教内容的掌握,杜绝了剩饭、剩菜等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的现象。
标识是一种大众传播符号,它以精练的形象表达一定的涵义,并借助人们的识别、联想等思维能力传达特定的信息,因而被广泛应用于现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4]。因此标识应用在医院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中有着重要作用。
4小结
我院统一设计制作标识,字样规范、规格统一、图文并茂、样式美观、充分体现科学性、艺术性、直观性,且制作简单,成本低,使用方便。标识化管理后,我院医护人员工作中处理医疗废物更方便、医疗废物分类更规范、处置室管理更到位,避免了工作的随意与无序性,明显提高医疗废物管理质量,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赵由才.医疗废物管理与污染控制技术[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15-18.
[2]商玲,王燕,陈爱文,等.消毒供应中心人员手卫生及监测分析[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0,20(14):2098-2099.
[3]徐庆华.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医疗废物管理综合评价指标权重系数的探讨[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08,12(4):365-367.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的废物;通过不断的完善各类制度,有效地加强了医疗废物的管理,保护了医院及周边环境,杜绝了有害物质的流散;现将管理的措施报告如下。
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规章制度
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要求,成立了由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为组长,医务处、护理部、院务处领导及医院感染办专职人员为成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由科主任、护士长及医院感染监控员为成员的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各自在管理范围内做好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1],根据国家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条例,医院感染办负责拟定全院医疗废弃物处置规定,具体组织实施、督查[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护水平
为提高大家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分类制度、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方法及要求、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举办专题讲座,制定张贴医疗废物收集流程图,要求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理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操作过程中必须穿戴防护手套、口罩、工作服、靴等防护用品,如有液体或熔融物溅出危险时,还须配戴护目镜。并对收集站工作人员进行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消毒方法、管理方法、防护技术的培训,要求其工作时切实做好医疗垃圾的分类收集,认真交接,登记完整。每年1次进行健康体检,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对其进行免疫接种。
落实医疗废物的管理措施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处理规定实施细则。
要求做到:①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规定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②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必须分类收集,不得混合收集。③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紧密、严密的封口方式。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帖标签,注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重量或数量以及经办人等警示标识。④隔离的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产生的传染性排泄物,按照规定严格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黄色包装物及时密封并做明显标记。⑤药物性废物应由药剂科统一回收、集中处置。⑥病原体的培养基、微生物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先采用耐高温塑料袋打包,放入灭菌器后,打开袋口或在袋上多处戳洞,以便蒸汽穿透,在实验室内采用内循环式压力蒸汽灭菌消毒,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⑦保洁公司指定专人专车专线每天下午4时负责收集各科室医疗废物,与科室负责的护士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并实行双签名。⑧禁止各科室和个人转让、出售医疗废物(如输液器、药瓶等)。⑨保洁公司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回收公司认真交接登记,并负责医疗废物周转箱的使用保管。
组织督查,及时整改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定期检查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医院感染办负责医疗废物日常监督、检查。个别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知不够,如为了图方便,随手将医疗垃圾丢弃在生活垃圾袋内或进行医疗操作后未将医疗废物分类放置,造成医疗废物混放等现象。对科室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科室主任及护士长,要求督促整改。并将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纳入绩效管理方案,不符合要求每次扣0.5分,与当月科室收入挂钩(每增减1份暂按60元计算),做到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减少了医院交叉感染,避免院内、院外环境污染。
医疗废物因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和其他有害物质,因此如果对医疗废物不加以严格规范化管理,可能发生污染性物质、有害化学物质的流散,因此科学管理医疗废物,是有效控制院内感染的重要环节,是保护医院环境不受污染,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身心健康的重要措施。
二0二0年制
目 录
1.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1)
2.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3)
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4)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6)
5.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7)
6.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0)
7.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11)
8.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职责…………………………(12)
9.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13)
10.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工作人员职责……………………(14)
11.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15)
12.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16)
13.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制度………(17)
1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19)
15.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流程……………………(20)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一、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马仲科
组 员:安志翔 李宁 付娟莉 何志慧 黄虎
下设办公室,付娟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院感科全面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督促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负责每天定时集中运送、暂时储存并与定西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人员进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及医疗废物暂存室的清洁、消毒工作,保存相关资料3年。
注:科室及相关岗位负责人如有调动或更换,由相应负责人员替代。
二、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国家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全院医疗废物处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纠正。
2、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分类、收集、暂存制度和相关的工作程序、配置必要的收集容器、建立安全的暂存设施,对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统一检查、登记、备案。
3、医院法定代表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统一的管理和监督。
4、院感科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技术指导、全员培训和考核、人员防护以及有关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组员负责各科室相关制度落实的日常监督和技术指导,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包装、记录、运送、贮存及贮存设施日常管理等工作。
6、建立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两次医疗废物管理小组会议,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会议。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1、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医院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2、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医疗废物管理主要负责部门,院感科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要求、组织培训、业务指导、监查考核,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3、各科主任或者护士长或者指定负责人为科室责任人,负责落实并执行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并对意外发生能作出应急反应。
4、医、护、药、技、员工等均为医疗废物管理的执行者、维护者。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违规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5、医疗废物处理专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度和实施办法,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医疗废物产生地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医疗废物管理政策与法规,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负责将医疗废物产生地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医疗废物暂存室、并加锁防盗。
5、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
6、医疗废物暂存室管理由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对暂存室及室内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7、医疗废物暂存室管理负责人应当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处理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8、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要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专用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利器盒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专用医疗废物包装袋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4、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或者利器盒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6、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7、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封闭。其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根据消毒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放入黄色专用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利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9、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袋或利器盒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10、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11、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
(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可无害化再生利用的回收类的医疗废物,如:一次性输液袋(瓶)、非抽血类及非疫苗接种类的注射器等,使用后即时毁形,置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并挂放警示标签“可回收医疗废物”,送交医院指定地点暂时贮存,并过称登记。
2、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固体物品及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处置,直接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后并挂放警示标签“感染性废物”,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
3、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纳入感染性废物中置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并注明“药物性废物”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作特别说明。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及时封扎并挂放警示标签,注明“感染性废物”及特别说明等,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
(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病理蜡块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置于防渗漏的容器内或双层黄色包装袋密封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特殊处理:将其浸泡于福尔马林液中固定或冷藏。
2、定期包装打包封扎过称登记。
(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锐器医疗废物使用后置于防渗漏耐刺的利器盒内,即密封容器后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
(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并标签注明“药物性废物”,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处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标准执行。
(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
2、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二、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以上放入包装袋或者利器盒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利器盒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医院应有统一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规定。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录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7、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8、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分类收集各科室送交的医疗废物,并负责过称登记。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丢弃及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或生活垃圾,特实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地)对科室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并与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负责集中运送)进行交接(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等),双方签名。
2、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定西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人员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转运交接,做好交接记录,双方签名。
3、暂存间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垃圾收集不合理或者包装破损、渗漏,有权拒绝接受。
4、医疗废物各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5、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1、医疗废物暂存室由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2、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专用收集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3、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天。
4、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5、暂存点内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
6、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7、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职责
1、负责指导、检查产生地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室,并做好交接。
4、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同时防止包装物或容器的流失或破损而造成医疗废物的泄漏。
5、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6、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相关资料保存至少3年以上,更换管理人员时有交接手续。
7、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得混放。
2、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处置。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黄色专用包装袋封装按感染性废物处置,并及时送医疗废物暂存室。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或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每天与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人员进行认真交接,双方签名。待交接结束后及时对科室临时医疗废物暂存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等)后方可开始工作,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存放,挂放警示标志。
3、负责医疗废物收集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警示标签: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并注明产生科室或部门、收集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5、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6、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7、严格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9、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1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我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每日对运送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时贮存处进行清洁消毒处理。7、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9、医院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害,进一步保障人类健康。
二、培训对象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3、实习、进修、新上岗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交接及登记制度;
6、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7、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四、培训方式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分别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逻辑和操作方法的指导和演示。
发生医疗废弃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
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为了防止医疗废物在处置过程中发生流失、泄露、扩散而导致传染病播散或污染环境的事故,提高我院医疗废物专职工作人员的现场应急能力,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2、使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院院内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的应急处置。药物性、化学性医疗废物的意外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由院感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药剂科、设备科主要负责人组成
职 责:负责对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成立事故现场调查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现场处理组、后勤保障组
具体分工:
1、事故现场调查组(院感科):负责勘察事故现场,组织人力对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调查记录。
2、安全保卫组(总务科):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及时疏导事故现场围观人群,保障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负责应急所需后勤物资的保障。
3、医疗救护组(医务科、护理部):负责现场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现场处理组(院感科、护理部):对现场消毒处理工作及个人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人员对泄露现场进行消毒处理。
5、后勤保障组(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负责应急处理所需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器械、药品的保障。
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报告程序
1、医院任何工作人员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院感科,节假日及夜间时间报告总值班。
2、院感科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医疗废物意外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同时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现场调查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现场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组长进行通报,同时启动本预案。
4、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意外事故时,医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卫生局及环保局报告。
(1) 一般情况下应在48小时内报告;
(2)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报告;
(3) 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
四、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预防及紧急处理措施
1、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
2、事故现场调查组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3、如有人员伤亡,医疗救护组立即对伤员进行急救。
4、现场处理组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污染扩大。
5、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7、若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事件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的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总结与奖惩
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同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卫生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简要经过;
2、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型、数量,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
中图分类号:R1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0)11-253-02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由于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病菌、病毒、寄生虫等有害物质,这些污染物如果处理不好,既传播疾病,又污染环境[1]。因此,作为医院,我们完全有责任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真正达到保护环境,减少医源性感染,提高人们健康水平。笔者作为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负责医院内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现就2003年以来我院在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中、从不规范到逐步完善、规范的几点体会归纳如下:
1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历程及现状
1.1组织机构方面
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卫生部与国家环保总局相继出台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及《医疗废物行政处罚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成立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院长(法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分工,层层落实。对医疗废物管理从组织机构到应急预案,从废物分类、包装、运输及暂贮地均有详尽要求并制定相关制度。在《条例》施行初期,医院从人员组织、制度建设、检查监督等虽有制度但没有足够重视,从分类包装、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全过程医院对科室没有明确要求和具体规范,科室做好做坏都只有检查、没有考核,监督不力,也没有做到专人专管, 针对几年来医疗废物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医院健全了组织管理,感染管理科设了专人负责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日常工作,明确责任,监督检查每个科室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环节。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不足、改进不到位通过每月的检查反馈进行考核、整改。
1.2医疗废物的分类
分类初期,由于对医疗废物分类工作的危害认识不足,或是为图方便, 各种医疗废物混入同一容器或混入生活废物容器内,未将损伤性、感染性、病理性废物进行分类投放,投放后又不加盖,或者同为感染性废物又分类过细等。经过省市的各种检查、感染办的培训学习考核等,现医疗废物均做到严格与生活废物分开,同时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废物也做到严格分开收集。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年组织相关知识全员培训及考试,让每位职工都了解医疗废物处置知识。感染科每月检查落实,使我院医疗废物分类工作不断规范。
1.3医疗废物的包装
几年来,为了节省资金,也曾用过劣质黄色塑料袋,常出现渗漏、利器刺破等现象,给收集医疗废物的人员也造成一定威胁,2005年后,医院根据《条例》中规定:“存放医疗废物的容器应选用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各包装物上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每年医院在医疗废物的包装上拔付一定资金,专款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存放的医疗废物严格按规定不超过3/4,并进行有效封口,按要求填写标签并粘贴在容器上。
1.4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和交接
我院的医疗废物由产生科室分类后,各楼层清洁工每天收集送暂贮间存放,再由签定合同的处置单位运走集中处置。2006年前,产生科室与清洁工、清洁工与暂贮间管理员无交接手续,只有暂贮间管理员与处置单位的转移联单管理,也不实行称重。2006年由于昆明市创建卫生城市,大大促进了医疗废物的管理体系,对医疗废物产生科室、数量严格实行科室与清洁工、清洁工与暂贮间管理员、暂贮间管理员与处置单位三级交接登记签字制度,感染管理办公室为各科室配了简易称,每次现称重量双方核实后登记签名,然后放入暂存间,从而完善了医疗废物的三级交接制度。
1.5医疗废物暂存
我院不具备医疗废物处置条件,按《条例》要求设有暂贮间。刚开始所谓的暂贮间只是远离医院一间闲置的房子,不具备“五防”等,现医院重新选址,完全按《条例》要求新建了医疗废物暂贮间,门口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志,窗子有纱窗,做到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渗漏、防水浸。暂存间内放置密闭医疗废物转运桶。桶内放置已包装好的医疗废物。暂贮间有专人管理,每次转运后及时清洁、消毒有记录。
1.6医疗废物的转运
每2天由处置单位专车收集。有双方交接登记本及转运联单,并由双方专管人员确认签名并盖章,然后统一转运处理。
2对策
2.1健全组织机构
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任医院感染委员会组长,感染办、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感控医生、护士组成医院感染控制小组,感染科对医疗废物实施直接管理。医院感染科根据相关《条例》及《办法》《分类目录》等,制定了各种管理制度十余类。每月对各科室的医疗废物根据相关制度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书面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考核直接与科室经济挂钩,使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不断改进,每次均通过昆明市疾控中心、昆明市创建卫生城市相关检查等。
2.2加强培训学习
为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定期组织医院全员学习《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并进行考试,使每位员工充分认识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自觉地去执行各项规定;加强对清洁工及暂贮间人员的培训管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自觉地配合工作,感染办不定期抽查,并将落实情况与经济挂钩,使清洁工及专管人员能认真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中每个环节的工作。
2.3加大医疗废物管理的投入
为保证医疗废物处置做到日常化、规范化,医院加大了经费投入,设置了医疗废物处置专款,新建了医疗废物暂贮间,
3几点建议
3.1建议按照处理去向分类
医疗废物分五大类,且各类不能混合收集。但分类收集的废物最终却只有焚烧这一条出路。这样增加的容器既占用空间又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给工作人员增添分类的麻烦,也容易造成治疗室的二次污染。建议医疗废物按照处理去向分类,如焚烧类、可再利用类等。
3.2感染性废物的界定不可随意扩大
感染性废物是具有引发感染传播危险的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是否有感染危险应由医疗机构相关管理人员认定,从而减少医疗废物产量,这样不仅节约资源,又能减少污染[2]。如输液器、注射器均为优质塑料,我国人均占有资源非常有限,应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粉碎造粒进入再生产。如对使用后的输液器、注射器毁形、消毒,交有资质且生产非食品包装类用品(如利器盒、便盆等)的企业再利用,这样的物品链才可能持续发展。关于利器盒,只要是防渗漏、耐刺的牢固的容器即可,(如废弃的戊二醛消毒液容器等,标明利器盒应可),即满足利器的分装安全又废物利用,节约了成本。又如产妇的卫生巾、偏瘫病人的尿不湿、工作人员的口罩帽子等并不构成感染威胁,不必作为医疗废物。将所有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与器械均视为感染性废物,无形中扩大了医疗废物的范围,其后果是医院要承担更多的处置费用,而大量的焚烧进一步造成环境污染及可再生资源的浪费。关键是对真正引发感染危险的废物强化管理。
3.3医疗废物处理应充分考虑环保
医疗废物的处置目前国际上主要采用焚烧法,焚烧造成环境污染,且浪费大量能源,由于医疗废物中塑料制品、纸张、棉纤维制品等可燃成份比例较大,其燃烧发热的平均值可达18 820 KJ/kg,燃烧产生的热量可用于发电或用于供热[3]。象欧洲、日本等国,将医疗废物破碎后,用专门的设备进行高频杀菌处理,然后分别制造垃圾包装袋、垃圾固形燃料和水泥原料,有效地提高了医疗废物的再利用率。
3.4费用问题
医疗废物包装、运输及处置费用目前均由医院一方承担,但院方又不能收费。同时是按床位数每天收费,一是作为中小型医院的我们病床一般情况下住不满,同时应考虑减去部分陪床费。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院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及医院感染办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范,不断检查反馈整改,并对存在的问题实施相应的对策,使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各项管理工作做到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避免了医疗废物对社会的危害。
参考文献
Abstract: With the emergence of home care in recent years, the problem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caused by home care has gradually attracted attention. At present, nation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have not yet issued relevant documents on the collection, transportation and disposal of medical waste generated by home care. In this paper,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literatures on the treatment of medical waste in home care are reviewed, 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waste treatment standards in home care.
Keyword: home care; medical waste; garbage hygiene management; environmental hygiene;
《全民健康指导方针》与《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应积极探索居家护理服务,鼓励家庭病床等延伸模式。随着家庭护理行业的日益兴起,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理问题逐渐引起关注。与医院患者比较,家庭护理的患者大多病情稳定,传染性相对较低,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运送是否应有别于医院。目前,国家及地方尚未出台相关文件对家庭护理所产生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作出要求。本研究综合国内外文献就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情况进行综述,以期为我国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
1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内容及危害
1.1、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内容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1]要求,参考广东省针对“家庭病床服务”出台的相关管理文件[2]规定,家庭护理在限定的服务人群及服务内容上产生的医疗废物主要有以下几类:(1)感染性废物,包括伤口换药、气管切开护理、造口护理、更换管道、膀胱冲洗、腹膜透析等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的敷料、手套和导管等物品,以及传染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2)损伤性废物,包括胰岛素注射、血糖监测、静脉采血、药物注射等操作产生的注射器、针头及玻璃安瓿等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医用锐器;(3)药物性废物,包括过期、淘汰、变质、污染药品等;(4)化学性废物,如水银体温计、血压计破碎后产生的水银等。
1.2、 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危害
家庭护理需严格进行医疗废物分类,特别是对锐器和意外血液暴露的管理,避免家庭医疗废物产生危害[3]。研究表明,75%~90%医疗废物与家庭垃圾或城市垃圾相似,不会产生任何特殊危害,类似于生活废物可按社区城市废物进行收集、回收和处理程序;但另外10%~25%的危险医疗废物或特殊废物,具有传染性、生物毒性、腐蚀性以及伤害性等特点,在家庭护理中如处置不当,不仅会对环境、水、大气、土壤产生污染,同时,也会造成疾病的传播[4,5],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更有甚者,不法分子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二次简单处理后用于交易,成为传染的源头[6]。
2、 国内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现状
2.1 、英国
在英国,家庭医疗废物无明确的规定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的隔离、处理、储存、运输和处置[7],仅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从患者家中收集医疗废物后进行集中处置,但未全面落实此项规定。大部分民众认为家庭护理产生的普通医疗废物已与易感人群有接触,污染风险低,且产生量小,隔离处理难,因此将其当作正常生活废物处理。但锐器类及传染性医疗废物,则需由家庭医生或护士处理[8]。欧洲立法规定[9],在医疗废物密封后,由家庭护士驾驶专用车辆对家庭医疗废物进行运输及车辆消毒处理,并建议车辆带锁。
2.2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要求锐器必须由医务人员负责收集,但对家庭护理中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废物收集及处理方式尚未达成共识。昆士兰州政府环境与传统生产部指出,临床医疗废物分类不应应用于家庭护理环境,已干燥的血液、轻微被血液污染的物品应排除在医疗废物外[10]。不应要求家庭医疗保健提供者处置所有伤口敷料而不考虑敷料中所含血液或体液的量,因为目前并无证据证明这样做对环境保护有益[11],且这将加重政府医疗废物管理负担。
2.3、 新西兰
新西兰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受控废物及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指锐器及非锐器(如细胞毒性、放射性废物等);受控废物是指含潜在的传染性废物,如排空的尿袋、静脉输液管(无针头)和输液袋、导管、注射器(无针头)、造口袋(排空)、一次性床单、用过的敷料和纱布等;非危险废物如一般纸张、铝罐等,危险废物及受控废物均由家庭护理工作者收集及处理[12]。
2.4、美国
美国各州对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要求不尽相同。部分州允许居民将锐器丢弃在防刺穿容器中,如洗衣剂瓶或咖啡罐,放置于普通家庭生活垃圾中;而另一些州则要求使用锐器专用容器盛装,并将其带到经批准的医疗废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置。美国环境保护机构建议使用锐器收集箱回邮服务,但因费用问题落实不理想[13]。对于污染的手套、引流管道、导管(如尿管)和伤口敷料这类感染性医疗废物,部分州要求使用红色生物危害袋按照医疗废物处置,但另一些州(如弗吉尼亚联邦)认为大多数手套和敷料不应被视为医疗废物,允许将这些物品丢弃在普通家庭垃圾中。液体或半液体的医疗废物则可倒入马桶后对马桶进行清洁和消毒,并注意预防体液溢出污染[14]。
2.5、 日本
日本环境部2001年《废物处理和公共清洁法》,将废物分类为工业废物或一般废物,所有从家中丢弃的废物都被归类为“一般废物”[15]。2005年日本政府要求市政当局收集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各城市出台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如日本小山市市政厅市民生活部规定,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按照可回收物品及不可回收物品收集,其中可回收物品分为可燃、塑料容器和不可燃3类,纸尿布、点滴袋、腹膜透析包、导尿管(需清除排泄物、残留物)、脱脂棉、纱布(仅限非感染性)、测试纸、未服用药品、药品纸袋、药品容器(无塑料标志)为可燃医疗废物,药品外包装袋、包装材料、容器(无塑料标志)为塑料容器,药品、消毒药剂的空瓶为不可燃医疗废物,将可回收物品分类后按照相应回收时间放于指定地点,由政府统一回收。注射器、注射针头、软管、导尿管上带有针头等的感染性废弃物属于不可回收垃圾,由提供护理的医院或家庭护理中心护士带回处理[16]。
2.6、 中国
2.6.1、 中国香港
家居产生的医疗废物并不按照香港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的《建议医疗废物管制计划》规定[17]进行收集处置,其中所有经使用或受污染的锐器由社区护士家访时收集处置,其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暂未对收集有明确规定。
2.6.2 、中国大陆
目前,我国在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管理上仍是空白,仅上海市强调对居家医疗废物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但未有明确指引[18]。在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过程中,由于社区护士等医务人员对家庭医疗废物处理意识淡薄,未接受相关的培训,常出现医疗废物分类不清,收集范围也不一致[19,20]。居民接受居家医疗废物健康教育较少,风险意识不足,胰岛素针头、腹膜透析针头等锐器常随意丢弃,导致垃圾转运人员针刺伤情况时有发生[21,22]。运送方面,尚无相关文件规定家庭护理所产生的医疗废物由谁、用何种方式进行运输。
3、 展望
家庭护理作为一个新兴事业,目前国家在其医疗废物处理方面缺乏相关的管理规范及监督机制,期盼国家能加快研究,尽快建立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减少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的产生。如选择产生较少医疗废物的产品;在护理过程中或清洁活动中应注意节约,防止浪费;选择可以重复使用的设备;按需开药,以小剂量的片、粒或毫升代替传统以盒为单位开具药品,定期清理药品,避免药物过期及重复开药;以电子血压计、体温计代替水银产品等。(2)充分评估家庭护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及环境污染效应,严格家庭护理医疗废物分类及确定收集范围。(3)明确收集人、收集容器、收集地点、收集方法,细化家庭护理医疗废物收集方式指引,在家庭护理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原则上应由家庭护理实施者收集,使用专用容器,严格密封防止泄露,做好标识,做好交接。而锐器类医疗废物则应提供锐器专用容器,并做好健康教育,指导其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回收点收集。(4)确保运输安全,如条件允许,应配备家庭护理专用车辆,运输途中确保严格密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运输要求,政府部门可社区内配备相应家庭医疗废物收集点,固定收集地点和时间,由专门运输机构负责运输和处置。(5)加强家庭医疗废物处置健康教育。对于家庭护理人员和社区居民、清洁人员等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置培训,提高其风险防范和环境保护意识,并采用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居民家庭医疗废物回收。
综上所述,目前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家庭护理所产生的损伤性医疗废物的处理基本一致,但对于其他类医疗废物处理方式却不尽相同。部分国家对家庭医疗废物有专用回收链及终端回收部门,我国在家庭医疗废物具体细化指引方面还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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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医院虽然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组织,为院长负责制,并有部分管理制度,但在执行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人员配制及资金投入等明显不足,制定的各项制度及措施不能落到实处,管理组织未真正发挥其监管者的作用。
1.2分类收集管理不完善、回收交接制度不严格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实施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的关键环节,未按规定进行严格的医疗废物分类而与生活垃圾混放;在废物交接时按要求应进行规范登记,记录产生科室、名称、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经办人等,资料保存3年,个别科室存在登记不全、漏登记、错登记甚至没有登记的情况。
1.3 医护人员对疗废物管理处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医院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医护人员对分类、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缺乏;个别人认识不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及医疗废物处置不善带来的的危害性,直接将医疗废物混放入生活垃圾中。
1.4包装、运送、储存存在隐患 国家对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都有明确规定,有些科室对损伤性废物的危害重视程度不够,将损伤性废物未装入防渗漏的利器盒内,有的科室虽配备有利器盒但未做到一次性使用,而是存在重复使用问题,极易造成利器伤;运送工具使用后未做到及时清洁和消毒,未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送医疗废物等,暂存点设置及建筑不符合国家规定,极易造成废物流失从而危害社会。
1.5无医疗废物处置专用设施 国家规定医疗废物必须进行集中焚烧处理,但我县无标准的焚烧设施,我院曾在取暖季节自行用锅炉房进行焚烧,但由于附近居民反映气味大而作罢。
2 管理对策
2.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院长为副组长,总务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结合我院实际,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如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在感染管理科的业务指导下,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等职能科室进行监督为基本框架的管理体系,保证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2加强培训,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 坚持深入科室,对重点部门及保洁人员强化培训,科室对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进行严格的分类收集,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药物性废物的分类分别置于专用容器内。
2.2.1感染性废物使用符合要求的、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收集,放入标识清楚、防渗漏的临时存放容器内,待转运处理。
2.2.2病理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处置之前低温保存。
2.2.3化学性废物可经降解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系统。
2.2.4药物性废物装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药物,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2.2.5损伤性废物放入利器盒等防渗漏的坚固容器内。但应注意:医疗废物在丢弃过程中如已发生分类错误,切忌重新分类,更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如感染性废物误丢入生活垃圾桶内,只能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2.3加强宣传教育 管理人员深入科室,加强对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用事实说话,使科室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后果,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重要性,自觉按要求进行规范分类、处置等。
2.4制定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流程 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必须有警示标识,包装袋为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塑料袋,当医疗废物收集达到包装袋的3/4时,袋口进行有效封扎,防止泄露和遗撒。每个包装袋外均系有中文标签,标注: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由专职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用密闭的容器和车辆下科室收取并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工具每天用含氯消毒液终末消毒。
2.5加强督导,严格监督管理 经常进行随机性抽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科室反馈,并指导科室进行整改,纳入经济考核。一次性物品杜绝重复使用,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均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置,必须置防渗漏的黄色包装袋中。我院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基本上杜绝了利器盒的重复使用问题,从而有效保护了医护人员及保洁员。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明确医疗废物卫生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防止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引起疾病发生、传播和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上海市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以下统称医疗卫生机构)和取得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处置单位)。
第三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内部处置流程所涉及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医疗废物管理的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医疗废物的卫生安全履行管理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等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管理履行相应的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对本岗位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五条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血液中心应当设置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县)采供血机构和一级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护理院(站)中设有20张以上(含20张)床位的,应当设置专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一级医疗机构、民办医疗机构、护理院(站)中设置20张以下床位的,及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站、村卫生室(所)应当设置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监控职责。
医疗卫生机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履行监控职责,并做好对本单位高危险医疗废物压力蒸汽灭菌、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地点的物体及医疗废物转运工具等的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有关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消毒效果监测要求》(附件1)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时贮存、交接等工作的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督查和考核、奖惩规定等。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内容包括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质量指标、职业卫生防护、应急方案和注意事项等。
设有2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当标有本单位设置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分布情况示意图及相关文字说明。
第七条设置家庭病床和医疗服务点(站)的医疗机构,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关诊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要求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医疗废物收集和交接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各医疗岗位每次医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本岗位医务人员负责移送到本部门设置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按医疗废物不同类别分别置放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二)各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将已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按规定要求交接给本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
(三)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各部门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转运到本单位指定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并将转运的医疗废物交接给本单位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
(四)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将本单位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交接给经环保部门许可的集中处置单位的收集人员。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和化学性医疗废物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收集医疗废物使用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凡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如卫生巾、尿布等),均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和医疗用品(如手套、压舌板、吸痰管等)使用后,均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
传染病医院、传染病病房、传染病留观病房、传染病门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等)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所有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包装。
第十条医疗废物中含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由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在产生地点经压力蒸汽灭菌或用化学消毒剂处理后,再按感染性废物的管理要求收集处理。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专人对废弃药品进行统一管理和毁形处理,但本规范第三条规定的废弃药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设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
(一)医疗废物产生较多的门、急诊应当在各自的门、急诊单独设置分类收集点;医疗废物产生较少的门、急诊,可按照距离最近原则,同层楼面合并设置分类收集点;传染病门诊在各自的门诊单独设置分类收集点;
(二)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手术室等医技部门应当单独设置分类收集点,医疗废物产生较少的其他科室的分类收集点可参照前款医疗废物产生较少的门、急诊要求设置;
(三)普通病房以同层楼面按病区为单位设置分类收集点;传染病病房应当按同种传染病病区为单位设置分类收集点。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站、村卫生室(所)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可与暂时贮存场所合并设置,但应当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相关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各部门设置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相对独立,设有相应的分隔设施且易于管理;
(二)方便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
(三)有标明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和有关文字说明;
(四)放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的盛器应当为脚踏开启的封闭硬质盛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因连续工作不能及时将工作中产生的医疗废物送到部门设置的分类收集点的,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处置:
(一)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临时分别置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专用包装袋应当置于硬质盛器中。
(二)工作岗位产生较多的损伤性医疗废物可直接置于利器盒内;工作岗位产生较少的损伤性医疗废物,可临时置于硬质盛器中。
(三)工作完毕应当及时将医疗废物送到部门设置的分类收集点,临时收集在硬质盛器中的损伤性废物置于利器盒中。
第十五条在家庭病床和医疗服务点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由开展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处置:
(一)感染性废物置于专用包装袋内并封口,系上中文标签,置于专用盛器中,损伤性废物临时置于硬质盛器中并加盖;
(二)当日能将医疗废物带回医疗机构的,直接交本单位负责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人员处置,临时收集的损伤性废物应当及时置于利器盒中;当日不能带回处置的,应当要求病人或病人家属待诊疗活动结束后,将涉及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袋和硬质盛器中,封口或加盖后暂时贮存于病人家中的安全处,次日由负责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并按要求取回处置。不得交由病人或病人家属自行处置。
第十六条救护车、流动采血车、献血屋内应当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专用盛器。对救护活动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先分别置于专用包装袋内和硬质盛器中,再暂存于车内设置的专用盛器;对采血活动中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先分别置于专用包装袋内和利器盒中,再暂存于车(屋)内设置的专用盛器。
救护车上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应当由随车救护人员交接给救护病人送达的医疗机构急诊室处置,救护车交接的损伤性废物,应当及时置于利器盒中;流动采血车、献血屋每天工作完毕后,由专人于当日将暂存的医疗废物交接给所属的采供血机构处置。
救护车、流动采血车、献血屋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转交前应当封口并系上中文标签。
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各部门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应当做好以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一)每天预先将无破损、无渗漏和无其他缺陷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利器盒置放在收集点的相应位置;
(二)在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应当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混合或交叉收集,专用包装袋有无破损或渗漏。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纠正并向有关部门责任人进行反馈;
(三)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达到专用包装袋或容器的3/4时,应当将专用包装袋或容器严密封口,系上中文标签,标签应当标明医疗废物产生部门、产生日期、类别、备注等;
(四)医疗废物每次转运后,对医疗废物收集点和使用的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洗,并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的名称和浓度等,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附件2)的规定;
(五)做好医疗废物转运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的人员将已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转交给转运人员时,应当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附件3),交接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废物来源或产生部门;
(二)医疗废物类别及包装袋(盒)数量;
(三)医疗废物重量;
(四)交接时间、地点;
(五)交接时需说明的情况。
交接单填写后应当由交接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接单一式三份,医疗废物产生部门、暂时贮存管理部门、医疗废物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3年以上。
救护车、流动采血车、献血屋内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交接单制度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转运应当使用专用工具(包括运送车和盛器),专用转运工具应当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外表面须印(喷)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废物转运的人员,在将医疗废物装入转运专用工具前应当做好以下检查工作:
(一)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否使用专用包装袋、利器盒;
(二)检查每个医疗废物包装袋、利器盒上是否标有中文标签,标签的内容和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检查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有无破损,封口是否严密。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向部门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提出改正要求,经改正符合要求后方可转运。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内转运医疗废物的时间和路线应当相对固定。转运路线应当以人流物流最少或较偏僻为原则。转运时间应当避开诊疗高峰时段。转运过程中转运者不得离开转运车。医疗废物应当转运到指定的暂时贮存场所。
第二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专人在每天转运医疗废物工作结束后在指定地点及时对转运工具进行消毒和清洗,并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名称和浓度等。
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附件2)的规定。
不得使用未经消毒和清洗的专用工具转运医疗废物。
第二十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及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
门诊部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相对固定的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设备(柜、箱)。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卫生站、村卫生室(所)等规模较小的医疗机构可使用密闭周转箱暂时贮存医疗废物。
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
(一)选址应当距食品加工区10米以上。因条件限制选址靠近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人员活动区和医疗区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设有各自的通道;
(二)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上锁,暂时贮存设备应当固定,不易移动;
(三)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密闭,墙面、地面平整,不得存在洞穴或缝隙,可开启的窗应当安装铁栅栏和纱窗,出入门安装自动关闭纱门;
第二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和处置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运医疗废物的专职人员将医疗废物交接给暂时储存和管理人员时应当称重,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单,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类别、袋或盒件数、重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交接单保存时间3年以上。
(二)不得在非暂时贮存场所堆放或存放医疗废物;不得将医疗废物自行运出本单位;不得接受非本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贮存时间超过时限集中处置单位仍未前来收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出入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严禁在暂时贮存场所内进行与医疗废物管理、处置无关的活动。
(五)病理性医疗废物应当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的低温或者防腐条件下暂时贮存。低温贮存要求参照国家环保总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规定执行。
(六)医疗废物每次清运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场所和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污水应当排入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处理系统。每次消毒和清洗后应当记录消毒清洗的时间和人员、消毒剂的名称和浓度等,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将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转移给集中处置单位时应当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接制度。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由集中处置单位提供,交接时双方填写后签名确认,按照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时间3年以上。
第四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清运工作。
集中处置单位的收集人员在收集医疗废物时,发现医疗废物包装或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要求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医疗废物应当置于周转箱内使用专用车辆运送;
(二)车辆应当标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
(三)车厢内体应当光滑平整易于清洁和消毒;
(四)车厢底部应当设有防液体渗漏装置;
(五)车辆行驶时应当锁闭车厢门,严防丢失、遗撒医疗废物,不得中途丢弃和取出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运送途中发现有渗漏或遗撒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清除渗漏、遗撒的医疗废物,对被污染的地面或物品进行消毒。
医疗废物每次运送完毕后,应当及时对运送车辆和医疗废物周转箱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医疗废物中转站的设置除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采取防盗和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并设有冷藏设施。
每次医疗废物清出后,应当对贮存设施和中转站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应当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一)焚烧处置场所不得带入或存放与处置无关的物品和个人生活用品;
(二)焚烧作业时,应当使医疗废物处于完好包装状态;
(三)焚烧完毕后,应当对有关设备、容器及场所进行消毒和清洗,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消毒方法》(附件2)和《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四)医疗废物处置设备维修、维护前应当做好消毒和清洗工作,并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包括消毒清洗运送车辆、周转箱、暂时贮存设施、处置现场地面的污水)应当经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消毒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方可排放。
第五章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第三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事故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三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简要经过;
(二)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类型、数量,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原因;
(三)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四)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四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配合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采取临时控制措施,暂停导致或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的作业。
第三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人员死亡或健康损害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六章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三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工作人员及开展家庭病床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
(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三)医疗废物各处置环节的工作方法、流程、质量指标、职业卫生防护、注意事项等;
(四)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十七条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在接触或处置医疗废物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自身卫生防护工作:
(一)应当穿戴工作衣、帽、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进行近距离操作或可能有液体溅出时应当佩戴护目眼镜。
(二)每次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三)防护用品有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四)当卫生防护用品在操作中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及时对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
第三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人员健康检查,并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学科研(教学)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和其他产生医疗废物的机构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十条本规范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利器盒: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要求的盛装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用针头、缝合针、手术刀、解剖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损伤性废物的专用硬质器盒。
(二)专用容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要求的专用于医疗废物周转的容器。
(三)硬质盛器:暂时存放损伤性废物的防刺破的器具。
第四十一条本规范由上海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消毒效果监测要求
2.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
3.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交接单(样式)
附件1:
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消毒效果监测要求
一、监测项目
(一)高危险医疗废物压力蒸汽灭菌
(二)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地点的物体
(三)医疗废物转运工具
(四)与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有关的设施设备
二、监测要求、方法和评定标准
(一)高危险医疗废物压力蒸汽灭菌效果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规定的方法和要求,采用化学法、生物法监测。化学法使用化学指示胶带每锅每包进行,经一个灭菌周期后观其颜色变化情况判定灭菌是否合格;生物法使用嗜热脂肪杆菌芽孢每月监测一次,将其制成的菌片置于被灭菌物品的中心位置,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投入特定的培养基中培养,观其培养基颜色变化情况判定灭菌是否合格。
(二)监测项目中(二)、(三)、(四)消毒效果监测,每月进行一次,监测方法按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规定进行,判定标准参照《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三、消毒效果监测情况和有关书面资料保管不少于3年。
附件2:
医疗废物管理有关物品的消毒方法
1.运送车辆、周转箱(桶)、贮存设施及其他有关的物品表面、环境消毒:使用0.2%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20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喷雾或擦拭,作用60分钟后洗净。
2.地面消毒:使用500mg/l-1000mg/l的二氧化氯,或有效氯或有效溴含量为1000mg/l-20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地。
3.仪器设备消毒:使用0.2%过氧乙酸、500mg/l二氧化氯,或有效氯或有效溴的消毒溶液擦拭消毒。
4.防护用品消毒:耐热的用品可使用流通蒸汽消毒20-30分钟或用压力蒸汽121℃作用20-30分钟,耐湿的用品(包括防护眼镜)使用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消毒液浸泡30分钟。
5.手与皮肤消毒:使用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0mg/l)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
6.污水处理: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工艺流程和消毒方法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
附件3: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交接单(样式)医疗废物来源或产生部门
医疗废物类别
医疗废物数量(袋或盒)
医疗废物重量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3(c)-120-02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1-2]。医疗废物中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不仅污染环境,而且传播疾病[3]。为规范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国务院和卫生部先后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使医疗废物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我院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具体做法如下:
1 成立组织,建章立制
依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上级行政部门的要求,我院建立了由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由业务分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及主要临床、医技科室主任组成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并相继制订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登记制度、职业安全防护具体措施、医疗废物院内转运程序、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等,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 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2.1 医护人员的培训
为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培训,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场所要求及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知识,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等,积极宣传医疗废物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危害的认识,使他们都积极主动地参与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4-6],并将此项培训列入新职工岗前培训的常规内容,我们还把培训内容以院感通讯的形式下发到全院各科室,利用业务学习时间进行再学习,进一步强化意识。
2.2 保洁人员的培训
大部分保洁人员文化水平低,不懂得医院感染的知识,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不了解,必须注重和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定期组织学习医院感染知识、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医疗废物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明确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要求他们熟练掌握和熟记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包装、运送、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各项规定要求,指派专人对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示范指导,并对每日医疗废物管理进行检查监督,严格做到医疗垃圾分类放置,及时清运。在培训之后,每月对保洁员进行一次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流程的考试,并将考核的结果记录在案,与经济效益挂钩,使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奖罚分明。
3 加强管理,狠抓落实
3.1 分类管理
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实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首先,生活垃圾要与医疗废物分别放置在不同颜色的塑料袋内,不得将医疗废物混装生活垃圾中。医疗废物按感染性、损伤性、化学性、病理性和药物性5类分别处理,并放在指定污染区内。损伤性废物应放在防刺破、防渗漏的黄色专用锐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放在有医疗废物专用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内,严密封口,注明科室、时间、废物种类等;化学性废物应交由专门的机构处理;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2 严格交接班登记
暂存处专职人员应携带医疗废物登记本与科室人员进行登记。登记时应如实记录废物来源、种类、数量或重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等并有双方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3 职业安全防护
凡从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存在被感染的危险,应严格执行正确操作规程。专职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橡胶手套、防水围裙、防护眼镜、雨鞋等;上岗前体检,建立专职人员健康档案,同时进行乙肝疫苗注射等免疫接种。
3.4 暂存地管理
专职人员每天运送医疗废物后,在贮存地对运送工具用1 000 mg/L含氯消毒液擦拭后备用,集中贮存地的收集箱、地面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冲洗,贮存地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并有防蝇的纱窗,平时由专职人员上锁封闭,严防儿童及拾荒人员进入。
4 加强监督检查
为了使医疗废物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医院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检查的范围,由医院感染科每月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全院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登记等情况及安全防护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规现象将给予扣分,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通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整改,确保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有效地避免了由此引发的医院感染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2003:6-7.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S].2003:10-11.
[3]周海波,周海鸥.医疗废弃物的处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6):194.
[4]马建雄,吉水.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现状[J].中国现代医生,2007,45(13):131.
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可明确分为:(1)生活垃圾:指医院在运营、建筑物的维修中及在住院患者日常生活中产生。(2)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3)病理性废物:指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4)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物医用锐器。(5)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废弃的药品。(6)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
2 医疗废物的处理
1.1环境和工具管理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废物管理经费的投入,增设专用通道和暂存间,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与转运,要求两人以上的专职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步骤,按规定的流程、线路、时间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和转运;设置专用密闭车由上到下每日到各科室收集转运医疗废物,收集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杜绝垃圾在运送过程中发生抛撒、渗漏;专职人员必须严格从收集箱拎起医疗废物直接到专用车或暂存间暂存,不得带往其他科室及其他清洁区域,更不能通过其他通道或者电梯进行转运,同时对暂存间的医疗废物要做到日产日清,保证本院医疗环境的安全,避免交叉感染或院内感染的出现。专职人员在每日结束转运工作后,需对密闭车、专用通道、暂存间等进行彻底消毒并详细记录。
1.2分类管理和标识管理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分类起着关键的作用[5]。目前许多医院医疗废物中混有相当数量的可回收的非医疗废物,据报道焚烧的医疗废物中非感染性医疗废物占的比例平均为37.8%[6],不但增加了医疗废物的处理费用,而且还污染了环境。本院将医疗工作中的可回收非医疗废物与医疗废物在初始处理时严格分开并统一回收。可回收非医疗废物统一存放在绿色包装袋内,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根据用量大小分别放置在不同规格的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塑料袋中,袋外有醒目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损伤性废物按医院感染规范要求放置在特制的利器盒内(黄色投放口,设计成只进不出)。同时在每个医疗废物收集桶上方贴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表和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起到时刻警醒的效果,工作人员执行时也能一目了然,确保分类的正确率。
1.3做好交接登记交接是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7],各科室均建立医疗废物登记本,内附详细的医疗废物收集与院内转运登记状况,专职人员在每日到各科室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与转运的过程中,都会对科室医疗废物种类、重量、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记录,科室相关负责人员核对无误后再签名确认,确保了医疗废物从产生的原始记录到终末回收处置,都有可追溯的记录,杜绝医疗废物回流社会[8]。
1.4定期组织联合稽查(1)每天上午科室护士长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分类是否正确,盛装垃圾袋是否标准,并登记检查结果;下午科室专人检查废物回收时袋口是否封扎紧密,标签是否齐全,数量登记是否正确,回收人员着装是否规范,回收路径是否正确,查看生活垃圾是否混有一次性医疗垃圾,并记录检查结果。(2)行政科全面负责对全院医疗废物规范管理中后勤保障及医疗废物转运的监督检查。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每周随机到各科室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规范运送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记录检查结果。(3)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行政科每季对全院医疗废物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联合督查考核汇总评分,并详细记录。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找出主要问题并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做到奖惩分明,促进和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1.5统计学处理使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描述,组间对比采用χ2检验,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实施细节管理模式后医疗废物处理成本为38200元,与实施前46810元比较,处理成本降低了18.39%,节省了医疗废物处理成本的支出。实施细节管理模式前医务人员医疗废物刺伤发生率为20.22%(18/89),实施后为5.62%(5/89),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438,P=0.004)。实施前保洁人员医疗废物刺伤发生率为34.78%(8/23),实施后为8.70%(2/23),前后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600,P=0.032)。实施细节管理前后全院医疗废物执行管理效果比较见表1。
3讨论
3.1实施细节管理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结果显示,实施细节管理后,全院医疗废物执行管理效果的各项指标均优于实施前,比较差异有显著性统计学意义(P<0.01)。在实施细节管理前,医疗废物的管理采用科室护士长或责任人负责制,虽有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和督查,但在整个工作的流程中仍存在缺陷,实施细节管理后,通过各部门沟通协调、履行相应的职责、规范管理体制、改进工作流程,从而使每个细节成为日常工作规范的一部分,实现了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院内感染[9-10]。
[摘要] 目的 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科学有效管理。方法应用PDCA循环法发现问题、制定策略、科学实施、有效监督,并建立健全各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制度。结果提高了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水平,使医疗废物分类合格率、收纳合格率、扎口率、丢失率等各项考核指标均达到了医疗废物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结论应用PDCA循环法进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科学有效。
[
关键词 ] PDCA循环法; 医疗废物;后勤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1(b)-0091-02
医疗废物不同于普通生活垃圾,是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是医院后勤管理及控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对医疗废物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在保护环境,预防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等方面意义重大。PDCA 循环法由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博士首先提出,是一套广泛用于质量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循环体系,即通过遵循P(plan 计划)、D(do 实施)、C(check 检查)、A(action 总结)的一套工作程序[1]。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是一家大型骨伤科专科医院,自该院2010年首次通过JCI(国际医疗卫生机构认证联合委员会)认证以来,PDCA法被引进入该院质量管理中,并在很多方面广泛应用,自2013年9月份开始该院采用PDCA法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实施一年,效果显著,现报道如下。
1 方法
1.1计划节段
1.1.1调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①医疗废物分类不清,如一次性口罩、帽子、鞋套等被当做生活垃圾处理,换药后带血的一次性金属镊子未放入利器盒内,该现象比较普遍,在30个病区、手术室、化验室、影像中心、病理室调查,分类合格率仅为72%,分析其原因为部分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了解不清,对医疗废物危害认识不清;②收纳不合格,主要表现为利器盒收纳过满,有11个病区利器盒满负荷,占36.7%,极易造成利器散落及职业暴露,分析其原因为科室过于考虑运行成本,加之医护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培训;③医疗垃圾扎扣率低,仅为67%,搬运过程产生医疗垃圾散落,污染病区及医院环境,分析原因为物业垃圾收集员多为临时聘请或外包公司员工,流动性大,缺乏必要的知识和培训;④医疗垃圾遗漏丢失被当成生活垃圾处理,发生率为1.2%,分析原因为垃圾封口后,无明确身份信息,在交接过程中核对不认真,无法追根溯源,外包保洁人员对医疗垃圾认识不足,对丢失的医疗垃圾按生活垃圾处理。
1.1.2制定管理目标①针对医疗废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细则及措施,并落实到科室,形成系统管理模式,纳入整个医院的后勤及控感质量控制管理之中;②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增加管理的长效性及可持续性;③使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重要性的知晓率达到100%,医疗废物分类合格率>98%,收纳合格率>98%,扎口率达到100%,丢失率降为0,有效的预防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危害。
1.2实施阶段
1.2.1实施有效质控管理在后勤质量控制委员会中专门成立医疗废物处理质控小组,由后勤院长直接负责,物业公司、控感办、护理部、医务部具体负责,各病区、手术室、检查化验室等部门制定专人负责形成系统的阶梯式管理模式,具体到人,分工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把医疗废物管理质量控制与医疗质量控制同等对待。
1.2.2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标准及方案依据2003年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2-4],制定《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医疗废物分类细则》、《医疗废物包装运输标准》、《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职责》、《医院污水管理方案》、《医院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医疗废物流失、泄露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医院保洁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等一套严谨、科学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每项制度、标准及方案均下发至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并进行考核。
1.2.3落实首先是人员培训,采用学习班培训、院内网络培训、医疗废物合理处置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定期培训,新进人员专场培训,使人人知晓“医疗废物有效处置重要性”,要求医护人员以及与医疗废物接触的保洁人员牢固掌握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制定的各项制度、标准、方案等。医护人员有责任对就诊患者及陪护进行医疗废物合理处置知识的宣教及指导。对外聘医疗废物收集人员进行自我保护知识及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尤其要熟练掌握《医疗废物包装运输标准》、《医疗废物流失、泄露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医院保洁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为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并定期体检。然后是具体细则的实施,医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细则进行分类》,该院在各病区固定区域设有分类垃圾桶,分别标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科室医疗废物监管负责人负责监督,并及时按收纳标准对垃圾桶进行封口,同时在每个垃圾袋或利器盒上贴条形编码进行身份识别。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在科室运输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包装封口、标示、标签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包装,然后扫描条形码进行核对,并与科室负责人员进行书面交接后将医疗废物运输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库房。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人员在将医疗废物运出医院时,同样扫描条形码核对种类、数量等信息,并与医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信息存档保管。
1.3检查及总结节段
由医疗废物处理质控小组抽调人员,每天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进行检查,逐条落实,责任明确到人,并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个科室,如发现长期存在或普遍存在的问题则上报医疗废物处理质控组长,组织小组会议,进行讨论,查找根本原因、制定实施策略、落实实施细则、再检查总结进入下一个PDCA循环,使医院医疗废物管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的标准和质量。
2结果
应用PDCA循环法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建立健全了该院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的各项制度并落实,做到了医疗废物的严格分类、标准包装、交接登记记录完整,达到了最初制定的医护人员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重要性的知晓率达到100%,医疗废物分类合格率>98%,收纳合格率>98%,扎口率达到100%,丢失率降为0的目标(图1),达到了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各项标准,顺利通过了2014年的JCI复认证,国外专家对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给予高度评价。
3 结论
医疗废物管理牵扯医疗、护理、后勤、控感、保洁等多个学科,牵涉人员众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是医院管理的难点,而医疗废物因其具备感染能力的特殊性,又是医院管理的重点,采用PDCA方法反复循环最终建立、健全、完善具体的标准、制度及工作流程,有效的解决了学科交叉、人员素质不齐等难点,使医疗废物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
参考文献]
[1]曹国秀.采用PDCA 循环法规范门诊医疗废物的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11,21(4):752-75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S].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6-7.
随着口腔诊疗机构数量的增加,伴随而来的医疗废弃物日益增多,如何对疾病诊疗后的医疗废弃物进行处置管理已成为监督部门不容忽视的一项工作内容。规范管理是否到位,不仅关系到改善社会环境、医院环境卫生污染状况;而且关系到医院医务人员、就诊病人的身体健康;重要的是关系到有效地减少和预防病原微生物流行传播疾病。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2006年5月济南市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260余家口腔诊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转运的全过程都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种类
感染性废物口腔诊疗机构诊疗工作与综合性医院门诊诊疗工作不尽相同,其疾病受口腔特殊的组织解剖生理特点的限制,分科细,治疗途径多,产生的医用废弃物种类多、数量多,例如:污染的各种敷料,如:棉条、棉球、棉签、小纱布、小毛巾、牙胶、小纸捻等,数量众多的敷料均染有血液、唾液,成为医用废弃敷料交叉感染的途径之一。
非感染性医疗废物诊治牙病所使用的各种重金属类,如汞、砷、铅等特殊废弃物;病理科废弃的各种病理组织切片标本;检验科废弃的各种血液标本、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废血清、废标本、采血用品等;修复科、正畸科废弃的技工印模材料、石膏模型、石英砂等;药剂科废弃的挥发性、蒸发性化学药剂废气;各科室废弃的损伤性刀片、缝合针、扩大针、金属车针、拔髓针等,同样对医院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及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
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一次性无菌医疗器具的推广使用,对预防口腔疾病诊疗起到了预防作用,受到病人、医护人员的欢迎。但增多的医用废弃物如:一次性治疗盘、口镜、镊子、探针、漱口杯、手套、胸巾、印模、托盘、注射器、针头等的处置使医院难以承受。这些废物可成为最直接的污染源头,成为血液性疾病传播的传染源。这些医疗废弃物在医院的产生不仅对医院内医务人员有造成感染的危险,也可能污染环境造成社会疾病的流行。
以上这些口腔诊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于种类繁多,也给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增加了难度。
2.济南市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济南市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一级以上(含一级)医疗机构及较大规模口腔诊所约100余家均已参加集中处置,由于对这些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较大,基本能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执行,但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而其余未参加集中处置的小的牙科诊所则违规现象比较严重。综合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组织管理及制度不健全表现在:小规模的口腔诊所无组织及制度,较大规模的口腔诊疗机构虽然有组织制度、但不健全。未建立主管和监管部门,或两者未能协调配合。对医疗废弃物的类别、规范、处置缺乏足够的重视,使组织管理制度落实和执行流于形式,长期以来未能引起各级部门重视。如:无专职管理部门;医疗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协调、检查、监督职责不到位。
2.2分类环节控制不严格 医院医疗废弃物的产生、分类、收集、回收、运输等环节应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程序,但我们在检查时发现:诊疗后废物混放、混装;如损伤性废物与医用其他废物混放、混装;医用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混送;医疗废物装袋过满、封口不严导致的医疗废物散落等现象依然存在,电梯旁、楼道内、甚至马路上都可见到医疗废弃物留下的痕迹。未建立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或记录不完整,这些为传播疾病埋下了严重隐患。
2.3规范操作不严格表现在:诊疗使用后注射器与针头不卸或不分类;一次性治疗配套盘器械用毕不分类混放一起;一次性手套、口杯、纸巾使用后丢弃在生活垃圾箱内等,缺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的意识,既没有保护病人,也未到达保护自身健康的目的。
2.4对相关人员缺乏相应的培训表现在: 医务人员防护认识不到位 ,防护认识淡化,认为医疗废物怎么处置是保洁员、院务部门、感染管理部门的事,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缺乏足够的思想重视;缺乏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缺乏必要的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专业技术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尤其是医疗废物收集人员,从事医疗废物收集工作的一般是保洁员或物业公司,由于这项工作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人员更换频繁,导致了培训及防护工作跟不上,而针对这一人群的职业健康体检更是无从谈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工作人员未经过相应的专业知识及防护知识的培训,素质较差,从而造成了医疗废弃物不规范收集处理。
2.5集中处置工作不能全面落实:济南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仅1家,收费较高,赢利的目的性较强,与医疗废物处置的公益性及社会性不能较好的匹配,造成了参与集中处置的单位经济负担太重,影响了对医疗废物处理的投入,小的诊所因为费用太高,不愿加入集中处置;而集中处置单位为降低自身成本,经常不能及时清运医疗废物,对不好收费的小单位不予接受,这些都对医疗废物的管理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6 医疗废物包装物及容器不符合要求:部分小牙科诊所盛放医疗废物不使用黄色塑料袋,而是随意放在纸箱里或黑色垃圾袋里;部分医疗机构虽使用了黄色垃圾袋,但无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盛放针头、安瓿等损伤性废物的锐器盒使用不普遍,部分单位将针头等损伤性废物直接混入感染性废物盛放在垃圾袋中,有些虽然分类放置,但盛放损伤性废物的容器多为纸箱子或各种小瓶子,都不符合规要求。
3 口腔诊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