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发展趋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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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经济发展趋势

篇1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5-0282-02

0引言

当前中国经济一枝独秀。但是,现代经济的复杂性已不是人们直观可以认识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实际往往引发现实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突出的是市场的无序化和社会的两级问题。此类问题引发的抱怨情绪和对市场的盲目性认识与现实的主流向好的经济环境格格不入。因此,要维护市场秩序,对社会进行全局统筹,科学规划,扶助弱者,保障人权,都需要经济法担起重担。当前形势下,经济法发展呈现出三大趋势:一是更注重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弱者的保护;二是第三部门应成为经济法新主体之一;三是经济法的发展将以宏观调控法作为核心。

1经济法的发展更注重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弱者的保护

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公众从社会生活的角度出发而提出的愿望和需要。这种利益既不能概括地等同于国家利益,也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个人利益的整合,其主体是社会公众整体。而经济法是公私融合的新法,是独立意义上的社会法。它以社会性为特征,以社会本位为基本原则,将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作为基本价值取向,维护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随着经济的发展,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对效益的狂热追求,社会公共利益会愈来愈受到威胁。这决定了在未来,经济法应更加注重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以实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突出的问遇,就是对弱者的保护。经济法中的弱者,与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并不完全相同。弱势群体主要指的是由于物质匮乏而处于经济上的弱者地位的群体。而经济法中的“弱者”,主要指的是经济交易中的弱交易方。尽管弱势交易方有时也是因为物质的缺乏而导致“弱”,但其“弱”更多的体现在对交易信息的掌握上,既是由“信息偏在”所造成的强弱之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种情况中:①在一般交易活动中。最常见的就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在这类交易中,对于交易的标的物,消费者所掌握的有关价格、性能、用途等得信息往往少于经营者,这就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提供了可能性,从而使消费者处于弱者的地位。②在特别交易活动中。这类交易的标的物往往技术含量高,其涉及的知识专业性强。常见的如信托、证券、期货业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等活动。交易双方中,一方大都是一些专门的机构,具备专门的技术人员和技术手段,而另一方则相对而言信息占有量严重不足,处于弱势地位。③交易一方具有自然垄断性的交易活动。典型的就是与公用企业之间的交易。自然垄断性使得公用企业在交易中处于优势,从而为其滥用优势地位提供了机会,而相对方则因缺少选择的权利有时不得不屈从其行为,因此处于明显的劣势。④交易一方为政府的活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经济活动管理者的政府,有时也要进行普通的经济交易活动。此时,它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但实践中,政府的角色转换尚需一个过程,因此还存在滥用权力的行为。以政府的采购行为为例。由于采购程序不规范,缺乏合理有效的监督体系,在中央和地方市场发生分割市场,歧视供应商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中,与政府交易的相对方很难说与政府是平等的。⑤涉及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调整、民族经济发展的交易活动。这种交易活动往往事关全局,主要表现为一种经济的合作。例如,为了合理布局生产力,需要企业之间的合并。在这些活动中,合作双方由于在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存在差异而导致实力的悬殊。处于弱势的一方往往更需要借助于法律来维护其合法利益。

综上所述,经济法中的“弱者”有其特殊的意义。但是,由于与社会法中的“弱势群体”存在着交叉关系,使得经济法与社会法产生了密切的关系。尽管社会法侧重于对整个社会领域内贫穷者利益的保护,而经济法侧重于经济交易活动中相对弱势方利益的保护,但它们都是以社会为本位、以公平为价值目标、重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以求实质的公平和平等。正是在这一点上,经济法有与社会法融合的趋势。在未来,作为社会法的特别法的经济法将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担,通过法律的力量,加大对弱者的保护力度,使失衡的经济关系重新恢复到均衡状态,实现真正的经济自由。例如,经济法可以通过赋予弱者组成的社会团体一定权利和义务,来更加实际地对其保护。无论在什么地方,组织在法律行为中的作用都是举足轻重的。无组织的民众――依靠自身力量的个人――往往在法律面前显得更懦弱。[1]而组织则更注重维护其成员的利益,而且容易胜诉。因此处于弱势的个人可以组成社团,利用社团的力量来保护自己。经济法未来的任务,就是将这些社会团体作为经济法的主体之一,确认其地位,设定其权利、义务,规定其运作规则并健全社会救助和支持系统,从而对弱者进行法律上的强势保护,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第三部门应成为经济法新主体之一

经济法主体范围具有广泛性,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民承包户、城乡个体工商户和公民、经济组织内部机构等都可为经济法主体。可见,经济法主体本身已具有多样化。但是随着经济的转轨,社会的转型,社会结构正处于急剧的分化、重组之中。市场经济专业分工的细化,社会大众生存、发展方式日益多元的选择,催动着社会分层加速进行,旧的人群不断改变,新的人群不断生长。这种变化使原有的一些社会组织改头换面,还会产生出新的社会组织:而这些也都将逐步改变现有的经济法主体格局,衍生出经济法主体的新形象。

比较突出的是第三部门的异军突起。社会自主领域的不断扩大,对公共产品日益多样的社会需求,大大促进国家和个体之间的第三部门的生长。在我国,由于社会整体处于转型期,目前“第三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尚未完全形成,但是已显现出朝这一方向发展的趋势。我国迅猛发展起来的“第三部门”组织,也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主性和志愿性的普遍特征,形成了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在各自的领域内不同程度地起到了弥补政府职能不足与市场缺陷的功能。如果说政府组织是第一部门,营利组织是第二部门,那么,第三部门就是各种非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总称或集合。第三部门是影响一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重要力量,并且已经构成里整个社会殊的“一极”。与市场经济对应的社会结构中,第三部门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它是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与强调自身利益的个体之间的过渡和调节。此种充分自约的社会第三部门,特别是遍布全国各地区各领域的活跃而有力的利益组织,是有效的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长期以来,我国若干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都存在许多问题,这不仅影响到其自身利益的维护,而且也影响到国家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一是农民。由于农民所处的地理环境偏僻、知识水平有限、缺乏相应的利益表达能力,造成农民的利益要求到达不决策者耳朵里,对国家决策产生实质影响,而国家政策的扶持工业与城市,抑制农业与农村的倾向也比较明显,这就造成了农民的政治经济待遇低下,农民群体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和实现。二是“农民工”。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形成“农民工”。但由于户籍制度、劳动保险等方面的制度缺陷,使民工享受不到城市正式工人的相应待遇,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从而造成了现实中许多雇主对民工进行超经济的剥夺。但是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由于缺乏相应的利益表达方式,而使其利益的维护困难重重。因此,要形成各利益群体表达利益、影响政策的有效机制,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完善能够充分表达各群体利益的社会团体。[2]就我国的现实来看,一些企业工会的设立及有效运作提高了工人群体的组织化程度,并形成了工人阶级强有力的利益表达工具,为维护工人的利益切实发挥了作用;而作为私营企业主利益表达组织的全国工商联,其有效运行也使得私营经济的发展和私营企业主的利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相关的例子还有很多。当前,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方面是政府绝对统治地位的削弱,另一方面是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独立和发育。虽然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和社会改革相对滞后,政府的相对控制依然很强,第三部门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仍然存在很多障碍和困难,但是,营利组织的独立发展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保障,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也逐渐成为社会进步的潮流。可以预见,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现代化,中国的第三部门或者非营利组织还会有一个大的发展。这些间于政府与个体之间的中间组织,是联结两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加快推动我国“第三部门”发展,一是可以填补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政府归位”后社会管理出现的真空;二是可以集聚广大社会和民间的力量,真正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促进管理模式日趋市场化,以营利组织筹资方式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提供社会产品和服务,实现社会公益目标。经济法有必要对此种新的情况作处理论上的回应,将这种代表不同利益的群体的组织形式确认为经济上的主体,并赋予其相应的权利、义务。

3经济法的发展将以宏观调控法作为核心

宏观调控法正在成为当代各国经济法的核心。这是20世纪与2l世纪之交世界范围内经济法体系发展变化最显著的特征之一。这是由宏观调控法自身在经济法中的地位决定的,也是宏观调控法在未来的发展趋势决定的。

从宏观调控的产生来看,宏观调控,是指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为了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对国民经济总体活动进行的调节和控制。经济法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节主要着眼于经济的总体状态,而宏观调控法正是以经济运行的总量的平衡和结构的优化为目标。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体系总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正是为解决因“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而产生的国民经济运行的问题、实现社会利益而产生的。首先,市场调节无法解决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问题,它需要宏观调控法。竞争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然而,自由竞争会引起垄断。垄断的产生必然扼杀自由竞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同时竞争也会带来生产的盲目性,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降低市场运行效率;此外,竞争要求优胜劣汰。这会引起两极分化,贫富严重不均,从而威胁社会稳定。所以,要维护良好的竞争环境,提高竞争的效益,需要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其次,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格局,要求政府的宏观调控。实行市场经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必须承认市场主体的独立性,尊重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让它们自主地作出经济决策,独立地承担决策的经济风险。私人对自己利益的追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但私人利益又好比是一把“双刃剑”,它的狭隘性和自私性引起了市场的缺陷。有利可图就干,无利可图就不干,导致了公共产品的不足;对我有利就干,对别人不利无所谓,产生了外部性问题;我尽量多无偿占有别人的利益,产生了利益分配的不平等。可见,私人利益一方面促进了微观经济运行矛盾的解决实质上就是对私人利益狭隘性的弥补,这样就客观上促进了社会全体成员利益的实现。要解决这个矛盾,就需要宏观调控法。第三,政府的调控失败,需要宏观调控法。市场失灵要求政府发挥作用予以弥补和矫正,但是由于政府部门的天然垄断性,缺乏激励机制,会造成政府行为效率低下,滋生,从而极易在纠正市场不足时,引发新的分配不公。因此,政府的行为需要法律来匡正。实际上,政府失败比市场失灵更可怕。因为如果市场失灵,政府可以抵制,而如果政府失败,市场就无能为力。因而只能依靠法律,即宏观调控法来对政府调控行为进行匡正。综上几点,作为经济法子部门法的宏观调控法,在经济法体系中占有更高的位置。

从宏观调控法的发展看。经济法产生之时,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主要反垄断法为代表的市场规制法占据核心地位。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其经济法体系的核心正在由反垄断法移向宏观调控法。而与之相应,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原来实行国有化和社会主义公有制,而使经济法产生后较长时期内以国家投资经营法为核心。[3]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尤其时中国在改革开发以后,国家投资经营法逐渐过渡到内容更为丰富的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之所以在经济法体系中居于龙头地位,原因在于,第一,科技的迅猛发展使得经济社会化、一体化的态势日益明显,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从全局和整体上,运筹帷幄,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调节经济。而宏观调控法正是一种高屋建瓴,统筹兼顾的法律,因此,各国越来越对其重视。第二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市场规制法对市场经济无疑十分重要,但它对垄断行为主要是一种事后调整,而此时,危害往往已经发生。所以关于市场规制法的规定带有一定的滞后性。而宏观调控法则重对整体的规划,是对行为的一种事前反应,因而对社会利益的维护更具主动性。第三,国家参与投资经营这种调节方式也不宜过多采用。因为一方面,容易造成产权不明晰,不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实现政企分开,不利于国家投资企业的市场化经营。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开展,相信国家投资立法的数量和重要程度都会有所降低;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不能单纯地以利润最大化的实现为依据,它还具有增进社会福利、调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外部经济等社会目的。国有企业为了实现社会目标往往牺牲企业的利润目标,如果过分重视国家投资经营这种方式,就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总之,基于以上的原因,为宏观调控法成为经济法的核心提供了机会。

总之,宏观调控法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宏观、全局和总体。随着时代的发展,它最能鲜明地体现现代国际经济调节职能和经济法的本质特征。[4]其作为经济法核心法已是大势所趋。当然,在宏观调控法进一步发达并稳居经济法核心地位以后,经济法的科学性就主要体现在宏观调控的科学性上。具体而言,就是自由、安全、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即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必须首先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场主体的个性发挥,不能破坏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政府的调控还要注重安全性。它包括一方面要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化,为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行为创造稳定有序的环境;另一方面,政府也要摆正自己在市场中的位置。由于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必须追求效率性。而在追求效率性的同时,还不应忽视公平性。不仅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还要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达到一种均衡,这也是经济法本身所追求的目标。

参考文献:

篇2

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处于正常或良好状态。在全部被调查企业中,有37%的企业认为今年以来(上半年)生产经营总体状况“良好”,比一季度调查结果提高1.4个百分点;56.3%的企业认为“基本正常”,比一季度下降2.1个百分点;6.7%的企业认为总体状况“较差”,比一季度上升0.7个百分点。

各行业情况差异明显。石油天然气开采、烟草、有色金属矿采选和燃气生产及供应等资源性、垄断性行业生产经营状况明显好于其他行业,这些行业的被调查企业选择回答总体状况“良好”的比例分别达到70.4%、64.6%、55.2%和48.2%,居各行业前列。食品饮料类企业形势较好,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和饮料制造三个行业分别有44.6%、43.0%和47.6%的企业生产经营形势“良好”。以上行业明显高于全部被调查企业的平均水平。

其他多数竞争性行业的企业选择“良好”的比例大都在30―40%之间。

非金属矿采选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的企业选择“良好”的比例最低,分别为23.1%、23.3%和24.6%。

企业对生产经营全年走势的判断比较乐观。全部被调查企业中,43.9%的企业预计2006年生产经营状况比2005年要好,比一季度调查结果提高5.6个百分点;42.9%的企业预计与2005年基本相当;只有13.2%的企业预计比2005年要差。

二、企业能源原材料供应充足,价格有所上升

二季度,在使用煤炭的企业中,80.1%的企业煤炭供应正常,只有1.3%的企业煤炭供应严重不足;在需要电力供应的企业中,81.5%的企业电力供应正常,严重不足的企业只占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良好,认为“充足”和“一般”的企业分别达到30.6%和57.5%。预计三季度,除电力供应有所紧张外,这种状况将得到延续。在需要电力供应的企业中,预计三季度电力供应正常的企业占73%,比二季度下降7.5个百分点,而三季度电力供应有所紧张和严重不足的企业预计将比二季度分别提高7.2个和0.3个百分点,上升至24.7%和1.3%。

在主要能源原材料供应充足的情况下,企业原材料购进价格有所上升。60.1%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二季度企业原材料购进价格与一季度相比上涨,其中认为价格明显上涨的企业占14.1%。

三、企业盈利水平保持稳定,全年仍将呈稳步增长势头

在全部被调查企业中,有28%的企业二季度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明显增加,比一季度调查结果提高5个百分点;50%的企业实现利润与上年同期持平,比一季度下降9.3个百分点;22.1%的企业利润比上年同期明显减少,比一季度提高4.4个百分点。

从利润增长趋势看,预计全年利润比2005年有大幅度增加(20%以上)的企业占9.9%;有较明显增加(10―20%)的企业占17.1%;利润有所增加(10%以内)的企业占44.2%。预计全年利润比2005年减少的企业占28.8%,其中预计减少10%以上的企业占12.3%。

四、企业出口、订货总体形势正常,汇率变动对产品出口影响有所显现

有产品出口的企业中,25.0%的企业今年以来出口形势“很好”,比一季度调查结果提高4.8个百分点;66.4%的企业出口基本正常,比一季度下降3.1个百分点;8.6%的企业出口形势较差,比一季度下降1.7个百分点。

从出口订货情况看,26.6%的企业出口订货“充足”,比一季度调查结果提高8个百分点;57.8%的企业出口订货情况“一般”,比一季度下降6.6个百分点;11.2%的企业出口订货“不足”,比一季度提高2.7个百分点;4.4%的企业出口订货“明显不足”,比一季度下降4.1个百分点。

49.8%的企业认为,汇率变动对企业产品出口有一定影响,比一季度增加2.3个百分点。其中认为“已产生一定影响”和“有明显影响”的企业比例分别占40.9%和8.9%。其余企业则认为目前汇率变动很小,对企业出口基本没有影响。

五、企业库存及应收帐款总体情况基本正常

被调查企业中,81.3%的企业认为当前企业库存处于正常水平,79.2%的企业认为应收帐款处于合理水平,比一季度调查结果分别提升0.6个和0.5个百分点,表明大多数企业的两项资金占用总体水平基本正常。

六、企业生产能力利用总体水平依然偏低,预计全年能力利用率将有所提高

从当前企业生产能力实际利用率看:在全部被调查企业中,47.1%的企业达到80%以上;32.7%的企业达到70―80%;12.4%的企业达到60―70%;4.8%的企业达到50―60%;3.1%的企业在50%以下。综合计算当前企业综合生产能力实际利用率为76.6%,与一季度基本持平。

分行业看,饮料制造业、印刷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机械制造等行业综合能力利用率回升较快,比一季度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煤炭开采和洗选、非金属矿采选、农副食品加工、平板玻璃制造、炼钢、医药制造、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水的生产和供应等行业综合能力利用率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

预计全年生产能力利用情况,50.5%的企业认为可达到80%以上较好的水平,比当前能力利用率该项的比例提高3.4个百分点;预计全年能力利用率为70―80%、60―70%、50―60%和50%以下的比例分别为33.7%、10.1%、3.8%、1.9%。据此预计企业全年生产能力利用率可达到77.7%,比当前生产能力利用率提高1.1个百分点。

在全部被调查企业中,45.3%的企业年内有新能力投产或能力扩建,其中年内新增能力为上年产能10%以内的占37%;10―20%的占35.5%;20―30%的占14.8%;30%以上的占12.7%。

七、企业设备技术水平先进,新产品开发相对迟缓

调查结果显示,在全部被调查企业中,现有设备综合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占63%;国内一般水平占35.4%;国内落后水平只占1.6%。在过去一年中,83.7%的被调查企业对现有设备进行了更新,其中新增设备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占71.8%,国内一般水平的占27.7%,国内落后水平的只占0.4%。

与企业设备技术水平形成对照的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较为迟缓。调查结果显示,今年上半年45.7%的被调查企业没有新品推出;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销售收入比重有所增加的占28.8%;基本不变或有所减少的占30.9%。

八、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价格下降、资金紧张仍是制约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的三个突出问题

认为当前生产经营中最突出的问题属于上述三项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75.3%,比一季度调查结果提高2.9个百分点。

调查结果显示,在原材料购进价格有所上涨的企业中,73.4%的企业无法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进行消化,42.7%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是当前企业生产经营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比一季度上升5.1个百分点;其次是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不断下降,占被调查企业的19.3%,比一季度下降1.4个百分点;第三是流动资金紧张,尽管反映流动资金紧张的企业由一季度的47.8%下降到41.6%,但仍有13.3%的被调查企业将流动资金紧张列为制约企业当前生产经营的最突出问题。在全部被调查企业中,反映流动资金有所紧张、资金缺口在10%以内的占23.6%;资金比较紧张、缺口在10―20%的占10.6%;资金严重紧张、缺口在20%以上的占7.5%。

篇3

现代园林景观作为艺术品,是以植物造景的重要艺术品,是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的范围很广泛,含亭台楼阁、花草树木、雕塑小品,还有各种新型的材料等。园林景观设计必须体现视觉美、听觉美、形象美。

1 我国园林景观设计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城市规模、水平的不断提升,对于城市园林景观的发展越来越引起足够的重视。城市园林景观设计,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优美的、适宜的生活环境和户外的生活空间,而且能够体现出不同城市的发展特色。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园林景观设计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但不得不指出的是,虽然各方面做了充分的准备,在各个城市中还是会发现雷同、类似的园林景观设计,没有凸显地域特色;利用当地的独有文化、地理位置、人文景观是可以开发出最具特色的园林景观。这种简单的模仿与复制缺乏创新,缺乏人文性的地域关怀,造成资源的浪费,对于城市建设白身也是极为不利的。因此,需要对当地历史文化、人文发展状况、现状存在的问题、水源、土壤、气候等各方面因素做充分的调研,再认真做好设计,充分体现当地园林景观设计的主题、理念、地域特色,从而满足城市发展与市民对于园林景观设计的需求,提供更好的人居环境。

2 当前园林景观设计的发展趋势

2.1 强调以人为本

当前园林景观设计,注重以人为本,强调园林景观设计的服务功能,不断满足人们对于园林景观的实质性要求,不仅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场所,而且也是人们精神的栖息地,在这里可以放下城市的快节奏生活,达到全身心的放松。而现代园林景观设计也是极其注重这方面的特质,不断改善人的居住环境,将人摆在重要的地位和位置。

2.2 重视生态化原则

在现代园林景观设计中,注重保持园林景观设计的原生态性,注重对地域性景观要素的保护。这需要结合当地的地域特点及地理特色,针对性地对当地的生态环境进行研究与解读,找出最合理的方案。与白然高度结合,保持白然最原生态的面貌。对于城市园林景观设计而言,对保护自然,回归白然,注重身心和谐发展的现代人有重要的意义。

2.3 凸出地域文化特色

中国地大物博,地域上南北、东西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对于我们园林景观设计是一大优势,也提供了最现实、珍贵的素材,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充分挖掘出地方特色,彰显地域文化,是我国园林景观设计的特色与优势,对我国园林景观的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利于形成国际影响力。

2.4 注重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

对于我国的园林景观设计而言,人与白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是现代追求的一大目标,注重原生态性,注重人与白然和谐发展,注重人居环境的适宜性,体现保护白然、保护生态的重要理念与理性追求,这不仅与保护白然环境,人与白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相吻合,也从白然中寻求灵感与创造力,这符合人类世代居住的长远目标,对于城市发展意义显著。

2.5 艺术与技术的高度融合

篇4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3-0056-02

党的十七大会议明确地提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1]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发展理念上的一个重大提升。这个转变并非简单的转变,它是联系整个现代化变革的转变;这个转变也是经济从“增长”方式向“发展”方式的重大改变。本文从陕北经济的实际出发,探讨了陕北经济从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演进过程中整体发展方式的转变,为陕北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理论分析。

一、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

关于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学术界进行了深入和系统的分析,这些研究和分析进一步促进了我国经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思想。究竟何为经济发展方式呢?

20世纪40年代起,关于经济的发展与经济的增长基本属于同一个层面,都用于强调各国应将国内生产总值这个关乎国民的“馅饼”做的更大些。经济发展问题实质上就是通过增加人均产出来提高国民收入水平,使每一个人都能消费得更多 [2],尽可能促进国内产生总值有较高的增长。因而在这一阶段大家的关注点为:国民收入总量的增加,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在这种发展观的指导下,尽管一些欠发达国家依靠大规模投资和工业化,实现了国民收入的增长,但同时失业和贫困人口也相应增加,并出现了一些其他的社会新问题[3]。

20世纪60年代后,众多学者的研究中对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含义已经体现出明显的变化和区分。其中,经济增长更多地体现为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经济发展则不仅包括了人均国民收入的水平,还包括了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此后,对经济发展的认识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即经济发展不仅是国民总量的提高,它还伴随着经济结构的相应调整。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终于在学术界形成了统一的认识。所谓经济发展方式即包括经济增长方式的内容,还包括产业结构、收入分配、居民生活及城乡结构、区域结构、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内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既要求从粗放型增长转变为集约型增长,又要求从一般的数量、短期型增长转变为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

二、陕北地区经济发展方式现状

(一)经济发展的资源优势

陕北地区位于陕西省北部地区,包括延安市和榆林市两大城市,该地区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非常丰富,是我国西北地区典型的资源富集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为陕北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发展机会。

首先,陕北地区矿产及能源资源储藏量大。该地区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盐及煤炭等矿产及能源资源,被誉为中国的“科威特”。如榆林作为中国的资源富集区,其资源状况被描述为“乌金遍地,油浪翻滚,底气十足,‘盐’无不尽”;且目前已探明有8大类48种矿产,具有国内外罕见的资源禀赋。其中,岩盐的探明量约为8 857亿吨,约占全国盐总量的26%,石油的探明储量为3亿吨,煤炭的探明储量为1 660亿吨,天然气的探明储量为6 933亿立方米,其他各种资源如高岭土、石灰岩、石英砂等资源的蕴藏也非常丰富。

其次,陕北地区特有的农牧业资源。该地区的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造就了特色的农业和畜牧业。由于陕北地区黄土中的化合物和元素含量丰富,种类齐全,分布均匀,年平均气温在7—11℃,年平均降水量400—600mm,年平均日照时间为2 000小时以上,因此,该地区发展的特色农业有红枣产业、小杂粮产业、马铃薯产业,特色牧业主要是羊产业。

最后,陕北地区具有独特的旅游资源。该地区具有闻名世界的老革命根据地旧址,如王家坪革命旧址、枣园革命旧址、杨家岭革命住址等;有独天得厚的人文与自然景观,如白云上、红石峡、红碱淖、万花山等。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要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了巨额资金,对陕北地区的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资源进行了大量的开采利用,对促进当地的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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