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管理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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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研究

篇1

【中图分类号】C93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12)04-0098-01

一、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发达国家在公共危机管理研究方面起步较早,而且十分重视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建设,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发达国家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危机应对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危机管理机制,取得的研究成果颇丰。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和机制在抢救生命、减少损失、消除恐慌、恢复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许多先进的理念和措施对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以美国、俄罗斯、日本为代表,建立首长负责制的中枢指挥系统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完备的常设机构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关键,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保障,媒体介入是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国民危机意识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基础。

国内研究现状:由于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方面起步较晚,取得的研究成果较少,虽然说有不少的文章来论述公共危机管理,但缺乏健全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理论,尚未完全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缺乏应对危机的综合处理机构,缺乏社会危机信息预警网络,公民缺乏危机训练,缺乏危机意识,应对危机能力较弱,因而学习和研究发达国家公共危机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就显得十分必要。

公共危机的概念:公共性危机即公共性公关危机,是在社会运行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社会应性机制失灵而引发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的危机事件。我国的公共危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生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二是发生的迅速性和紧急性。

二、产生公共危机的原因

1.危机意识不到位

我国公共部门对应急预案的理解和认识不到位,预案质量不高。目前各地政府和各部门大都制订公共危机相关的应急预案。但是这些预案很多都是在原则层面加以规定的,缺少特别专项的、具体的应急方案。同时,预案缺乏可操作性和协调性,没有把应急预案从纸上带入市民的现实生活中去。

2.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

虽然我国也建立了相应的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计划安排,对公共危机的处理也提供了相应的法律保障,但对各部门处理公共危机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规范和各种应急措施,我国目前主要还是在已有法律秩序的框架下应急,人为性、随意性强,没有出台专门法律来规范。今后我国要加快研究和立法进程,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研究和界定什么条件下可以启动紧急状态立法、可以宣布一定范围内的紧急状态等。

三、提高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

1.提高危机意识

危机管理作为政府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予以足够重视。各地、各部门的高层要重视危机事件,组建熟悉危机管理的高效管理团队,提高危机意识。中央和地方要在应急中实现良性互动,部门、跨地区的联动协调机制需要细化,从而推动处理危机经验的积累。

2.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加快研究公共危机和紧急状态立法完备的法律法规和计划安排是公共危机管理的保障,有了法律和相关预案,就能使各部门在应对危机上的责任关系更加明确和规范。今后我国要加快研究和立法进程,将危机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研究和界定什么条件下可以启动紧急状态立法,可以宣布一定范围内的紧急状态等。

本文运用系统分析和文献研究相结合,以国内学者通过实例研究得出的结论为基础,运用系统的调查研究方法来研究我国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发展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同时采用文献研究的方法,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外最新的相关领域发展前景,探讨适合我国处理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策略。由于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方面起步较晚,取得的研究成果较少,因而在解决公共危机事件上缺乏理论性、综合性的指导体系,以至于在解决危机事件时,不论是灾前预警、灾中应急,还是灾后修复都是“一窝蜂”,没有可持续性的一套管理机制。本文首先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对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同时,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梳理与归纳,有助于我们找出其中的不足乃至所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而提出如何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对策,为政府在解决公共危机事件提供科学合理的规范化理论指导,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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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地应对公共危机是现代政府体现其执政能力和综合实力的重大表现,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危机治理之路,对于提升我国政府的危机治理能力和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面临的困境

(一)公共危机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

公共危机事件演化的过程是危机信息传播与扩散的过程。对信息的知晓程度是政府能否有效应对危机的前提。在目前的信息传播机制中存在着三方利益群体:政府、民众、媒体。当公共危机发生时,三者之间的相互博弈往往使得公共危机并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公共危机信息沟通机制是我们亟待去完善的一部分。

(二)公共危机预警体制建设落后

我国公共危机预警机制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缺少统一的公共危机综合治理部门对各个危机部门进行领导与整合;第二,各级地方政府缺乏操作演练,因此地方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待验证;第三,我国公共危机预警体制缺乏合作交流。从宏观层面上来讲,公共危机是各个部门、各级政府和各个国家都应该关注的事件。

(三)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公共危机是复杂的,当某种公共危机发生的同时,其有可能伴随着其他公共危机的发生,公共危机发生的领域有可能涉及多个方面。因此,从整个法律体系的层面来看,我国公共危机法律体系缺乏统一的《紧急状态法》。其次,在除了战争灾难以外,我国的宪法中并没有涉及公共危机部分,对公共危机责任界定和惩治规定也未曾涉及,公共危机的治理缺乏法律的直接保障。

(四)缺乏对公共危机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与西方发达国家成熟的国民公共危机教育体系相比,我国相关的公共危机教育还刚刚起步,在一些偏远地区由于各种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的缺乏,公共危机教育甚至还是空白,公共危机教育并没有纳入到我国的日常教育之中,高校也并未设置相应的公共危机管理专业,国民公共危机意识较弱,缺乏识别公共危机和防范公共危机等基本技能。

二、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应对机制

(一)建立公共危机管理信息沟通机制

首先,在危机发生之前,建立高效的公共危机监测分析系统是非常重要的。各级政府部门可以通过组织专业人员和采用专业设备对潜在的公共危机进行监控、分析和评估,对危机可能发生的时刻进行实时预测,以便提前实施有效的舆情引导策略。其次,当公共危机发生时,政府应该在知晓危机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运用恰当的语言将信息公布出去,掌握危机传播的话语权,占据舆论的有利阵地,从而避免谣言的肆行,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有效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去化解公共危机。最后,当存在不良媒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对公共危机进行歪曲与虚假报道时,政府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威性对虚假信息进行纠正并附上相应的证据,并运用法律手段对虚假报道进行严厉惩治,从而将谣言扼杀在摇篮中。

(二)完善公共危机管理预警机制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任何的预警机制都是建立在对风险源的分析基础上的,对于任何区域,政府首先应该根据历史资料的现实情况对有可能出现的风险源建立风险档案。其次,许多公共危机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发展都存在着一个过程,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公共危机的进展情况及时向公众通知和警示。此外,在公共危机的预警体制建设过程中,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是不可或缺的,公共危机没有国界,公共危机的管理需要全球合作。因此,国家与国家之间、政府与政府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可以通过交流探讨、案例分析、专家汇报等措施加强交流与合作。最后,各级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操作演练的方式对自己的应急预案进行不断的完善,从而对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进行验证。

(三)健全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

许多国家在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方面都建立了统一的《紧急状态法》,如美国的《国家紧急状态法》、英国的《紧急状态权利法》与《紧急状态权利防御法》等。统一的《紧急状态法》有利于充分调动各级人力、物力以更好地应对公共危机。因此,我国首先应该建立起一部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的《紧急状态法》。其次,在我国目前的宪法中并没有与“自然灾害、经济危机、安全生产事故、卫生事件”等公共危机相关的措施条例,为了规范各级政府在面对公共危机时的行为,我国应该将紧急状态下地方政府的权利写进宪法。这样一方面能够为政府在面对公共危机时采取紧急措施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对政府在危机管理时的权责进行了规定,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树立全民公共危机意识

公共危机意识的树立,政府首先要从思想上改变其盲目追求政绩的理念,相关政府机构和科研机构应该加强对危机管理的研究,时刻要保持对公共危机的警惕性,做到居安思危与未雨绸缪。其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多媒体等媒介加强对公共危机的宣传和教育,在经济贫困的偏远地区可以利用广播、收音机等传统媒介进行宣传,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可以充分地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手册、报纸等媒介对公共危机进行宣传,从而让民众对公共危机有基本的认识与了解。最后,树立全民公共危机意识最重要的是将危机教育纳入日常教育之中,从而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危机管理教育体系。只有树立了全民公共危机意识,才能够在面对公共危机时真正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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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和特点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内涵

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公共管理中应对危机状态的一种形式。公共危机管理就是公共管理机构通过建立危机应对机制,采取一索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正常生产和生活的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除了常规管理之外,还需要居安思危,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公共危机。

(二)公共危机管理的特点

1、公共危机管理的目标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危机管理以保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产品为目标。

2、公共危机管理的外部环境是开放的、非竞争的。企业通常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的环境之中,虽然有不同企业之间的联合,但更多的时候它们是商业上的竞争对手,虽然有共赢的局面,但更多的时候是在有限的市场中甲多占一份就意味着乙少占一份。

3、公共危机管理依法行政,强制力是其管理的基础。公共危机管理以法律和行政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公共危机管理遵循的是公共管理的原则,依法行政。公共危机管理主要依靠行使公共权力进行公共危机的管理,而“公共权力的行使,常常是刚柔并济,强制性和非强制性并行。

二、新闻媒体与政府公共危机管理

(一)新闻媒体的含义及在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作为一种公众舆论的载体,新闻媒体所要表达的不仅仅是它所代表的某个阶层或阶级的观念,还必须表达一定的公众利益,具有一定的公众立场,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信息的流动和沟通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上。公共危机事件由于它的特殊性,必然会成为报道的焦点。

客观上来说,新闻媒体对危机事件的充分介入,能够在无形之中对政府危机管理产生很大帮助,其作用主要表现如下:1、帮助政府传递信息;2、协助政府进行危机预防、反应和恢复;3、提升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4、为政府提供外脑;5、帮助政府赢得社会支持。

三、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如何运用新闻媒体

一个以公共服务为基本理念的政府,必须对公众充满信任和保持敬畏,尊重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所有公众权利,把公众欲知、应知、需知的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告知公众。同时,政府又是新闻传播的管理者,应引导、调控新闻媒体对事实加以解释,支持媒体发挥其功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危机发生前,主要是政府对危机的减缓能力和预见能力;危机发生时,政府的反应能力与治理能力;危机发生后,政府的恢复能力。下面,我们将从这三方面分别探讨新闻媒体在其中的运用。

(一)危机前

危机管理的关键不在于危机发生后的治理,而在于减缓与预防危机的发生。政府设立监督与预警机制,预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然后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率,摊薄不善的资源管理,能够较好地缩减危机的发生及其冲击力。而提高政府预见能力的前提条件是获取充分的信息。政府虽然有收集信息的专门通道,然而由于一些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信息的不充分或误导,而新闻媒体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新闻媒体在守望环境中,可以及时反映可能危害社会的征兆,为决策层提供预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某种危险倾向存在的合理推测,向社会和决策层发出警告。我国社会的主流是稳定和平的,但社会在任何时候都可能伴随着危机的发生,社会总是在一个一个危机的解决之后向前推进,因而我国的媒体不能只报喜而不报忧,应当对政府的政策以支持为主基调,以批评作陪衬,小骂大帮忙。通过批评,可以让政府认清自身的不足,进而改进政策,消除矛盾,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

(二)危机发生时

当危机不可避免地发生时,政府的媒体政策就是要主动寻求与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媒体的合作,通过媒体这一中介和载体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传导,使危机信息比例合理化,避免诱发潜在危机,同时避免过度强调危机管理中的不确定性和不可回避性,加强作为危机管理主体的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沟通。

1、争取舆论主动权,及时地通过媒体向公众最新消息

危机一旦发生,政府就必须及时冷静地应对各种突发性与不确定性状况,快速地采取措施控制或抑制各种不利因素的发展和扩散,掌握主动权,力求短时间内,以最小的代价扭转不利局势,促使事件向好的方向发展。

2、通过媒体权威性信息,提高信息的可信度,稳定公众心理

政府要本着诚信透明的原则,真实的信息,以避免公众由于信息的封锁而获取小道消息,从而对事件进行臆断与主观猜测,而夸大事件的危机度,降低对政府的信任感,使政府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

3、通过媒体听取公众的意见,征求与调整治理措施

政府在危机发生后,通过媒体向公众信息,不仅可以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而且通过公众的讨论,集思广益,可以寻求较好的解决方法,也容易为公众所接受。

(三)危机发生后

这里讲危机发生后,是指单件的危机事件得到治理以后,非指实际意义上的结束,因为还有一个恢复力的问题。在危机治理后,政府需要重新恢复社会稳定,重新获得公众的信任。这就要媒体对危机处理的后续工作进行持续不间断的报道。正是通过对后续事件的报道才能真正体现政府的办事能力。

四、努力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介的良性互动

在非常态的危机之中,媒体对政府进行监督和制约,政府在对媒体有所约束的情况下,又充分加以利用。这种良性的互动关系格外重要,它不但是政府和媒体成熟、理性的体现,也是整个社会成熟、理性的体现,更是妥善解决危机的剂。因此构建政府与新闻媒介的良性互动要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转变观念,树立对新闻媒体的正确认识

首先要认清新闻媒体的功能与作用,大众传媒既不是政府的附庸,也不应当强调绝对的自由,而是在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政府的管理之下,保障一定的新闻自由。

(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产力的发展,创设良好的舆论环境

新闻媒体的发展是建立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基础上的,良好的政治秩序与经济的快速增长会带来大众传媒的更加繁荣。人们素质的提高,对媒体信息鉴别能力的增强也有利于主流媒体的发展。

(三)健全法律体系,规范与保护新闻媒体

健全法律体系,通过法律保护与鼓励这种自由权利,有利于新闻媒体更好地为政府服务,实践其监督的权利。

(四)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

信息的管理就如同治理洪水一样,宜采用“疏导”的方式,而不是“堵截”的方式。为此,政府需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一种让媒体公正介入危机事件的秩序,为媒体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源,利用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反映民众的意见与呼声,才能真正体现媒体的群众观念,才有利于推进民主进程,有利于建立一整套良好的公共危机防治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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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机管理,顾名思义,是政府对危及公共利益的各种非常态公共事件的管理。作为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危机管理是当代“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常常面临层出不穷的公共安全问题,政府只有不断增强公共危机管理意识、提升公共危机管理能力,才能够真正发挥自身的积极能动性,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公共危机管理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必要手段

公共危机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同时造成国家各方面运行秩序的极大混乱,阻碍社会正常发展,严重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公共危机会对公共利益造成不可估量和难以弥补的破坏性,因此,公共危机管理成为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势在必行的,有效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够有力地保障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而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

二、公共危机管理面临的困境

(一)缺乏主动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意识

由于长期受到“优先发展经济”观念的束缚,政府往往将工作的重心放在经济发展上,而忽视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事后补救”的行动观念,缺乏对公共危机的防范意识,从而不能积极能动地对公共危机进行管理。另一方面,人民群众长久以来过分依赖政府,对公共事务漠不关心,普遍缺乏参与危机管理的主动性,普遍认为这是政府的事,忽略危机管理和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使危机管理缺乏群众基础。

(二)公共危机管理过程缺乏监督和反馈

政府作为公共危机管理的主体,在危机管理的过程中包揽了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多种职能,集多种职能于一身使政府常常顾此失彼,经常重视决策和执行,而忽略了监督和反馈,从而使危机管理过程缺乏系统性,使危机管理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三)公共危机管理缺乏制度基础

公共危机管理必须在依法行政的框架下进行,然而从我国历次公共危机管理的状况来看,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基础很不牢固,主要表现在缺乏完善系统的危机管理法律制度和不能认真到位落实危机管理法律制度这两个方面。

(四)公共危机信息流通不畅

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危机信息的收集方面形成了报喜不报忧的现象,一些官员出于对自己政绩的考虑,往往对一些危机信息采取压制、隐瞒等做法,这样就致使信息渠道不畅通,贻误对危机处理的最佳时机。

三、改善公共危机管理的途径

(一)增强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意识

首先政府要转变思想,从以往的注重事后管理转向加强前瞻性管理,从危机管理转向风险性管理,发挥自身在危机管理中的积极能动作用。同时,人民群众也应该增强自身的主人翁观念,认识到公共危机管理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从而积极主动参与到危机管理中。

(二)注重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和反馈

监督和反馈环节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关系到危机管理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对危机管理方案实施进程中各方面状况进行及时反馈以便对管理过程有全面把握,从而实现危机管理的目标。

(三)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

完善危机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主要通过以下措施来完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制度建设,一是加快立法进程,二是规范危机状态下的行使权,三是要切实维护相关主体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加强法律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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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公共危机后大学生可能出现的问题

    高校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大学生由于亲身的经历或各种信息干扰后,会出现情绪上的波动,可能表现出一些异常心理和行为。

    在心理上,可能出现恐慌心理、焦虑心理、抑郁心理,以及其他一些心理问题。恐慌心理主要表现为面临危险发生时,企图摆脱或逃避某种情境而又苦于无能为力的情感体验。焦虑心理主要表现为内心紧张不安、预感到似乎将要发生某种不利情况而又难于应付的不愉快情绪,出现回避、烦躁等,呈高度警觉状态。抑郁心理常在突发事件后出现,突发事件通过应激机制增加了抑郁发生的危险,应激的强度不仅取决于突发事件的性质,更取决于人格特征、认知评价和应对方式。其他心理问题,如睡眠障碍、愤怒、悲痛的情绪反应、情绪问题伴随的躯体症状和体征等。

    而在行为上,则可能表现为逃避、束手无策、社交退缩等。还有部分学生可能出现过激行为等。

    开展大学生公共危机管理的建议

    加强大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是公共卫生危机状态下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有必要加强教育,使大学生增强危机意识,掌握应对常识,具备自救或救援技能,增强心理承受能力,树立法律制度观念,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危机管理效力。

    1 开展公共危机教育

    危机的爆发具有不确定性。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以及高校内部各部门应注重大学生公共危机教育问题。

    一方面可以通过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教育,使大学生明白居安思危的道理。当危机来临时,大学生应做到临危不乱,正确对待,积极应对,并做好应对灾难和危机的心理准备,树立危机意识,以危机感触动紧迫感、责任感。

    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还可以开设一些公共危机相关的网站、论坛,和评述危机事件,传播相关知识;校园里的餐厅、宿舍楼的电视设备,教室里的张贴版面等也可以利用起来,宣传应对危机的知识;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通过校电视台或广播台制作播放相关的节目。

    2 开展公共危机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

    大学不仅要传授各种危机相关知识、危机应对常识、危机管理典型案例,而且还要对大学生加强危机应对的心理教育和法制宣传。危机相关知识可以通过开设相关课程、组织专题讲座、制作宣传栏等形式来普及和宣传。危机应对技能可以利用军训开展紧急疏散演习、消防演习、野外生存训练、急救护理常识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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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10(c)-0171-02

人民警察在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过程中承担着现场控制的重要责任。他们不仅是现场处置者,还承担着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开展应急管理的重任。因此,该校开设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程,但是在该课程40学时的教学中,实训教学课时仅有10学时。为了实现公安院校“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和人才培养的要求,授课教师必须精心设计实训教学环节,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生真正做到“做中学,学中做”。

1 《公共安全危机管理》课程实训教学环节设计

1.1 完成实训准备

实训是师生共演的舞台,学生是主演,教师是导演。所以教师在每次实训前首先要撰写实训计划,包括实训目的、实训内容、实训要求、实训步骤、实训人员分组及实训准备材料等内容。然后将实训计划告知学生,要求学生完成分组和材料准备各项工作,同时要强调实训中的注意事项,如:纪律要求、操作要求、安全要求等等。除此之外,还要及时对学生实训准备工作开展进行及时检查,如在对大学生安全意识现状进行调查的实训项目准备时,要求学生先制作调查问卷,如果老师没有及时跟进检查把关的话,就会发现有的组的调查问卷明显地粗制滥造,缺少答案的,错别字的,问题缺乏导向性的情况十分突出。

1.2 创设实训情境

波莉亚曾经说过:“任何知识的最佳途径是由自己去发现,因为这种发现理解最深、也最容易掌握其中的规律、性质和联系。 ”因此老师在实训教学过程中,应该有目的地引入或创设具体的场景,使抽象的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使学生身临其境或如临其境,激发学生的探索的乐趣,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创设实训情境包括实地实训情境和模拟实训情境,如在宿舍楼和教学楼开展安全疏散演习,带学生到火车站参观公安民警反恐备勤工作都是创设实地实训情境;在安防实验室进行模拟安全检查,在布置好的教室召开模拟记者招待会就是创设模拟实训情境。

1.3 进行实训引导

叶圣陶指出:“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予,而在相机诱导。”老师在实训中的引导首先是以实训目标为指引,通过有效的提醒或提示使学生理解实训要求,更加规范、有效完成实训任务。如在校园行政楼安全防范检查的时候,提示学生注意办公室门的材质,并且观察不同材质门的作用,并进一步探究安装不同材质门的原因,使同学们深刻领会重点保卫对象的措施与一般保卫对象的区别。其次,老师在实训引导中能够及时解决学生们实训中遇到的问题。如学生要求进入校园监控室进行检查时,往往会被工作人员拒绝,由老师在场进行协调,事情一般都会得到顺利解决。从实训完成的质量来看,一般有老师带队的实训小组,实训完成质量比没有实训老师带队的要高。

1.4 开展实训总结

实训结束后,要及时对实训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价,使学生加深对实训的感受和体悟。如在校园安全检查实训完成后,授课老师要求每组学生将自己检查中拍摄的照片、视频及安全检查总结制作成为PPT文件,并在课堂上进行演示。演示完成后,首先由下一组同学对前一组同学的实训进行点评和打分;其次再由教师对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和打分。这样的流程不仅提高了每组同学的活动参与度,还提高了学生团队协作能力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2 《公共安全危机管理》课程实训教学方法实践

2.1 “体验式”教学法

《公共安全危机管理》课程涵括了安全危机管理预防、处置及恢复三个管理流程,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具备安全危机知识宣传教育、现场秩序维护、现场救护、现场疏散、应对媒体危机、心理辅导等危机预防与处置的基本能力。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设计了重大事故现场模拟记者招待会、“牺牲公民自由以维系社会公共安全是否合理”辩论赛、制作安全防范预案、校园防火安全宣传和校园安全疏散演习等实训活动。“体验式”教学法让学生产生角色代入感,使学生主动加入、主动准备、主动思考。如在进行重大事故现场模拟记者招待会实训活动时,根据老师提供的案例,学生们认真在网上收集了相关资料,自行分配了招待会中主持、发言人、新闻媒体等角色,撰写了发言稿,还制作了话筒、座位标签、证件等道具,使学生完成了从“要我学”到“我要学,我要做”的转变。

2.2 “参观式” 教学法

“参观式”教学法就是教师组织学生以旁观者的身份,观察实战部门的工作状况,并撰写观察笔记。如教师多次组织学生参观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博览会,带学生到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观察火车站反恐备勤和安全检查等工作的开展,然后要求学生撰写观察小论文。这种教学一般在校外进行,一方面拓展了实训场地,解决了学校实训场地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使理论与实践结合更加紧密,让实训教学能够更好地为实战服务。如在火车站实训时,火车站的备勤民警当场向学生示范了民警单警八件套装备的使用,还展示了各种最新的消防设备,这是学校模拟教学场地和器材无法比拟的,因此,学生在参观过程中兴致勃勃,流连忘返,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感性认识。但是“参观式” 教学法实施时,一般是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室外参观场地较大,而带队老师一般为2~3人,因此,对于学生的引导工作难于同时进行,有的同学难免处于“打酱油”状态。另外外出实训还需要考虑场地和管理人员联系、车辆安排及学生的安全管理等问题,这就需要教师具备较高的组织和管控能力。

2.3 “协作式”教学法

每次实训时,学生至少有6组同时开展实训,一位实训教师很难把控住实训场面。考虑到《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专业课,如现场秩序维护和现场疏散与《保卫学》课程有关,现场救援与处置与《现场急救》课程内容有关,联系相关科目的教师联合开展了“协作式”实训教学。如参观湖南省防灾教育馆,进行火灾报警、火场逃生等演习,就是由《消防管理》课程的教师和该课程授课教师联合开展的。除此之外,为了更加贴近实战,还加强了与实战部门的联系,请实战部门的同事对实训进行指导,如在校园安全疏散演习和学院安全检查的实训活动中,特意请来学院保卫处的领导为学生进行了事前讲解,实训完成后,又把实训过程中学生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院保卫处,这样的实训教学既解决了实训老师缺少的问题,又促进了学生与实战部门的联系与交流。

2.4 “启发式”教学法

“启发式”教学法主要是由教师在课前提供社会热点问题,或最新案例,或一些前瞻性的观点,然后要求学生在课余查找相关资料,然后组织课堂讨论,一方面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口头表达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学生加强对课程理论研究的深入。

当然,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实训教学过程中还遇到了实训场地不足,实训器材陈旧,实训操作不够规范,实训经费欠缺、部分学生的积极性难以调动等问题,因此,在未来的实训教学中,还要更加注重实训条件的完善,提高实训教学的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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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F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10)089-00199-02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一学习型组织的艺术与实务》一书为代表,组织学习理论进入中国。在突如其来的灾难威胁下,唯一能够让社会保持持续生存能力的只有不断的学习如何预防危机、应对危机、从危机中获取知识。因此在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和组织学习理论基础上,本文对危机情境下的公共部门组织学习展开探索。

二、危机管理综述

1 危机的界定

对于危机的概念,国内外许多学者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看法。学者罗森塔尔认为,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严重威胁,并且在时间压力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必须对其作出关键决策的事件。这个定义更为全面地反映出危机的特征:突发性、危害性和紧迫性。危机的特性还体现在他的周期性上,它有五个显著阶段:危机酝酿期、危机爆发期、危机扩散期、危机处理期、危机处理结果和后遗症期。

2 危机管理

危机管理作为一种现代的科学理论体系起源于欧美,其理论的提出始于1962年的古巴危机。对危机管理概念的界定上,芬克从危机管理的目的性出发,将其界定为,任何防止危机发生、为消除危机产生的风险与疑虑,所为之应变准备措施即是危机管理。雷米认为危机管理是指组织针对危机的发展阶段作不同的管理措施。这种观点,将研究扩展到危机各个阶段,将危机的事前和事中管理结合起来。

3 公共危机管理

研究发现,任何原因导致的危机,只要其危害深重,影响范围广泛,都能转化为公共问题。这时,危机就演变为公共危机。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理论主要包括三种过程模型:伯奇和古斯等诸多危机管理专家推祟的三阶段模型、五阶段生命周期模型、的五阶段模型。在各阶段的管理流程基础上。各系统在实施的过程中会积累大量危机数据和信息,其中有价值的部分经过进一步的发掘和修正,可通过突发性公共危机管理知识库,在不同的危机管理主体之间充分共享。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许多学者对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深入研究,魏志荣对我国公共危机预防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王刚义、盛平分析了我国危机管理能力的不足,任慧成指出当危机事件来临时,地方政府实行的是分部门管理模式和临时性、非常设机构的缺陷。由此可见,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第一是危机意识淡薄。1989年美国埃克森公司瓦尔迪兹号邮轮搁浅并泄露,给人们预防水环境污染敲响了警钟,2005年,类似这样的事件出现松花江11・13苯污染事件。由此可见,政府未能树立起足够的危机管理意识,致使整个政府危机管理系统建在一种常态假设状态之上。政府管理者习惯于按常态来规划和开展工作,但危机是非常态、高度不确定的,所以没有危机意识的管理机构具有很大的脆弱性。

第二是信息沟通不良。在我国目前的各级政府运作体制之间,下级政府由于种种原因往往采取虚假治理的行为,隐报瞒报的现象时常发生。地方政府过多从局部利益考虑问题,实行地方保护主义,从而有意地扭曲危机信息的传输渠道,致使上级政府无法掌握准确的危机信息,因此也无法做出有效的危机决策。

第三是技术和物质准备不足。应对公共危机需要大量的技术和物质准备,包括一定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各种监控和测试技术、各种评估指标、预防设施、援救设施、各种物资储备。

第四是专门机构缺失。我国政府每次在灾害发生后都是根据灾害的程度,成立临时性的救灾小组或指挥机构,来协调各个部门分类别分部门对各类危机事件进行应急管理,而不是以日常行政应急工作为基础。

第五是缺乏对危机系统化的科研、培养和教育。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方都未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化的教育机制。

四、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公共部门组织学习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学者们通过研究国外成功的危机管理经验发现,它们一般都有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这些机构平时负责组织各种危机的研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有关的政策和措施,组织落实危机预防的各种工作,进行各种准备。危机一旦爆发,这些常设危机管理机构就成为危机应急的指挥部。很多时间在突变之前,不仅有征兆,而且突变也具有一定的规律。这些重要规律,正是应对危机所需要的知识,李志宏等学者在危机管理模型中详细阐述了危机管理流程中的知识需求,包括:危机预防的知识需求、危机识别的知识需求、危机决策与控制的知识需求、危机善后的知识需求和危机评估的知识需求。

而组织学习是一个组织成员不断获取知识、改善自身的行为、优化组织的体系,以在不断变化的内外环境中使组织保持可持续生存和健康和谐发展的过程。在危机事件日益常态化的今天,社会对安定生活的需求,使得公共部门越来越重视危机管理。因此,社会对公共危机管理的效率需求,使得对危机管理的知识需求变的更加迫切,而知识的获取和传输就需要通过组织学习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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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在我国两千多年的政治发展过程中,公共危机管理一直是历朝历代政府不容忽视的问题,"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存而不忘亡",这几句话可以很好的诠释公共危机管理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程度。本文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体制改革背景出发,根据公共危机管理的相关理论,分析了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为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共危机意识淡薄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不足之处首先体现在公共危机意识淡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如果存在对公共危机管理不重视的情况,势必会影响到地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处理,也必然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社会的安定团结带来隐患[2]。目前从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现状分析,一方面,很多一部分地方政府缺乏公共危机意识,对于公共危机从来都是临时发生临时处理,没有具备一定的预防与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部门的领导以及工作人员不具备与公共危机管理相关的知识储备,地方政府也没有在预案中提出为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这样长此以往必然会导致在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发生的时候缺乏合理有效的知识储备应对事件的发生,会给老百姓以及社会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政府缺乏危机意识,在危机隐伏期未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加以阻断,部门人员缺乏对公共危机的处理的能力,这样会导致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得不到好的处理,最后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

2.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不完善

从我国近些年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发展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能力,特别是在法律法规的制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我国主要法律法规中针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进行了一定的阐述和规定,这些与政府责任和义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对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3],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还不够,还有很大的进步与提升空间。真正的好的公共危机管理法律体系不仅需要对公共危机事件处理的好,还需要一些法律实施机制和制度的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出这些法律法规的作用,否则针对公共危机事件的法律法规就成了摆设,无法行使其法律的强制性作用。国家对于法律法规的完善是政府行为规范的主要框架,要求政府各级部门依法行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这也是我国面临的一个大的社会问题亟待解决。

3.公共危机管理制度不健全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个国家为了处理好突发公共危机事件,对危机事件进行合理有效科学的管理均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制定,对政府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职责和相关的权利做到有法可依,同样也对政府部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责任进行了规定。从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主要对政府行政机构规定了对公共危机事件进行管理的相关事宜。但是当公共危机事件真正发生的时候,中央有关部门只会象征性的成立临时处理机构,而未设置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有些政府部门应对突发事件时,其组织机制存在很大问题,缺少单一的应急指挥组织管理系统[4]。各级政府下属的应急办公室通常只是负责一些协调性的工作,没有对危机进行统一指挥处理,对于中央的临时性机构只能在危机事件发生的时候进行处理,无法长期的预防事件的发生。因此,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和机构设置的不健全,导致在有效解决危机方面存在诸多隐患。

三.健全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

1.培养和强化危机意识

"蛙未死于沸水而灭顶于温水"的情况不仅发生在动物界,类似的情况也常常发生在我们人类身上。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危机管理课题组调查的《城市居民危机意识》的调查报告显示,"北京市民中有四成不知道哪里有避难场所,更有近七成根本没有想到过避难。由于缺乏危机意识,当危机来临时,人们便毫无准备,手足无措,立即陷人恐慌之中,给政府处理危机带来极大困难。"提高危机意识的手段就依靠教育做到加强危机训练与危机知识的普及,对公众开展的危机意识教育主要包括:"危机的关注意识、危机的防范意识、危机的道德意识、危机的科学意识及危机的心理承受意识等。"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提高公民的危机意识,树立危机观念。

2.制定并完善国家危机管理的法律体系

重视危机立法工作是政府应对危机的明智之举。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权力行使的支撑,也是公民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权利保障,法律是规范、约束与保护政府以及所有组织与个体行动的准则与框架。立法资源的配置必须着眼于当前最急迫的社会需求,以保证公共危机管理具有完善的法制基础。我国现有的危机管理法律体系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但最应该着手制定的是《紧急状态法》,在这一法律中不仅可以规范政府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程序和方式,还能够规范政府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管理期限。

3.组建功能健全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组织机构

中央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以后通常会建立一个临时应对此次公共危机的机构或部门,但是这种应对单次公共危机事件的机构或组织只具备临时解决问题的能力,无法对公共危机事件的长期预防和控制形成良好的帮助,缺乏总结经验方面的研究。国家应该设立一个常设性的危机管理机构,配备一个长期的工作班子,建立一个灵敏高效的指挥系统,制定权责明晰的危机反应机制。人员要明确,责任要到位,关键时刻各就各位,有序应对,协同作战。按照组织在公共危机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可以将公共危机管理组织体系分为四个部分,"指挥决策机构、职能组织体系、辅助部门及信息、参谋咨询组织体系,政府应该建立一个职能明确、责权分明、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公共危机管理组织体系。

四.结束语

加强公共危机管理机制的研究,对于我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和资源环境以及人的发展、社会稳定以及国家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方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直接管理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必须进行公共危机管理,力求最大限度的控制和降低公共危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

参考文献:

[1] 傅思明.突发事件应对法与政府危机管理[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2] 左小麟.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政府角色[J].思想战线,2008,34(1):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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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人们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愿景,却难以逃避各种危机事件的侵袭。纵观当今世界,在国际局势愈加复杂,国内改革逐渐深化的背景下,频发的公共危机事件对领导者处理危机的能力提出了挑战。国际上,美国“9-11”事件、印度洋海啸、全球金融危机、海地和智利特大地震以及最近轰动世界的日本大地震等;在中国,“非典”事件、南方冰雪灾害、汶川特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新疆“烧”事件、云南地震等,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都以巨大的冲击力影响着整个社会。领导者作为组织的主导角色,在处理公共危机这种非常规性事件的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他们做出的决策对整个危机事件的解决来说举足轻重。

一、公共危机管理理论概述

公共危机管理作为一种非常态的管理,与战略管理一样,在预案制定、危机处理、信息等所有危机管理的重要方面和环节等都要领导者做出抉择。领导者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领导者的危机意识直接影响到危机前的预防和准备工作

危机意识是防范危机的起点,领导者危机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到组织对危机管理的重视程度。领导者在整合组织信息,树立危机意识,确保资源投入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公共组织的领导,对信息的掌控与了解是其他成员无法企及的。这种能力使领导者有义务和责任去分析组织中的情况,预见组织的潜在危险,然后对可能发生的危机进行预测与评估,从而进行有效的前期控制管理。

(二)领导者的危机决策能力决定危机处理的成败。

在危机发生后,事态的突发性、紧急性和严峻性要求领导者在这种非常态的情境下,迅速准确地做出决策。而领导者的决策水平将直接影响到决策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在决策过程中出现任何一点问题都将造成无可预计的后果,领导者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如果没有领导权威进行控制与协调,会大大加重该地域的混乱状态。一个拥有强有力控制能力和协同能力的领导者,会将危机处理控制在预定范围内,让危机处理过程紧张有序,避免时间和其他效率的浪费。

(三)领导者的沟通与公关能力会影响组织形象。

与外界的沟通和公关是危机管理的重要内容,除了专门的新闻工作者和宣传发言人以外,领导者也是开展这一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危机发生后,领导者需要及时通过媒介向公众传达危机的原因、现状、应对措施以及开展公关活动等,这样才可以安定民心、维护组织形象。

二、现实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一)预警期危机管理行为过程

任何危机虽然具有突发性,但是也并不是无迹可寻,它是各种引发危机的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只不过存在着前兆是否明显的区别。在事件爆发之前,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的各个方面都会不同程度地反映出一些冲突的迹象。

(二)进展期危机管理行为过程

当危机的过程逐渐展开时,决策者往往看不到任何不同寻常的事情,尽管难以发现的互动已经侵蚀了系统的支柱,一切依然显得很平静,而只有当危机处于活跃阶段并变得很明显时,领导者才能认识到它是什么。

(三)决策期危机管理行为过程

当危机已经发生,这时候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领导者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对形势的确切把握,制定出最佳方案,做出最有效的决策。此时就是显示领导者魄力的时刻了,领导者不仅要立即使危害得到控制,还要做好沟通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稳定大众的情绪,避免制造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还要做好对各类社会资源的整合,以有效应对危机。

(四)终结和问责期危机管理过程

在领导者对公共危机做出决策后,这时候要看的就是在决策下的危机走势如何了,若是决策正确,则危机时刻很快就会过去,反之,则危机会扩大,引发更大的灾难。从哲学上看,没有事物是永恒的,任何事物都最终走向终结,危机也是如此。在危机终结后,我们就应该处理领导的责任问题了。

三、建立新型危机状态下的公共管理体系

(1)预防为主理念。英国学者迈克尔曾说过“预防是解决突发性事件的最好方法”。这是预警机制内涵的重要体现,领导者应该有危机意识,把危机的监测、预警、预控和预防作为公共危机管理的中心环节。虽然极易被忽视,但必须把预警期作为重要环节。

(2)真实诚信原则。良好的公共关系是建立在政府与公众相互信任基础之上的,而信任的前提是实事求是、以诚相待,因此真实诚信是领导者处理公共危机的重要原则。危机过程中,人心浮动,谣言盛行,如果领导不在第一时间及时、全面的有关真实情况,则很容易丧失自己对危机的控制和驾驭能力,谣言会取而代之,组织的公信力荡然无存,局面更加难以控制。

(3)以人为本原则。在公共危机管理中,都必须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理的关键。危机必然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危机处理过程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是度过危机的必然选择,也是现代政府的执政理念。

(4)科学决策理念。领导者要遵循科学决策的基本规律,坚持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危机事件状态,用科学的手段开展进行管理活动。善于吸取专家意见,并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条件和信息、网络技术,及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才能真正控制和驾驭危机,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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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危机管理及其原则

公共危机管理,又名政府危机管理,指的是政府应对公共危机事件所实施的管理行为和过程,是政府解决对外交往和对内管理中处于困境、险境甚至绝境的问题的过程。公共危机管理的实质是政府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中,为了消除和降低危机带来的破坏性,根据危机管理计划和组织方案对危机所直接采取的对策及管理活动。公共危机管理的关键在于“危机”,因而其管理原则大都围绕这一内容而实施。如时效性原则,公共危机管理的第一原则,即采取紧急处置手段对危机事态的发展及时控制。时效性必然要求效率性,基于公共危机的高速蔓延,政府必须要快速反应,有效动员社会资源。同样,公共危机管理不是一个部门、一个队伍可以独立完成的,必须依靠来自不同部门、不同层次和结构的人员进行协同配合。科学性原则是以上三个原则的保障。科学性原则指的是针对公共危机事件要强调科学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从而以最合理的管理结构和人员配备方式来应对、克服和治理危机。

(二)领导心理与心理应急

领导是公共行政管理的核心主体,是实施公共危机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而公共危机管理作为一种独特的管理任务和过程,不仅仅依靠的是严格系统的管理科学,还要受到领导的心理状态的影响。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心理是一切行为的动机环境。而领导的心理状态往往对其在组织系统中带领员工实现组织目标产生巨大的影响。而应对公共危机事件,往往需要的是心理应急,即对突发危机事件进行迅速反应、准确定位和及时组织排查。而心理应急体现的是主体在环境中由于遇到了突然的情景变化和刺激,而主体通过对这种信息的接收和反应,通过一系列心理状态的变化而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主观评价进而调整其适应行为。而领导的心理应急往往体现了领导在公共行政管理的核心位置,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所进行的快速反应,并迅速形成反馈信号而储存,并通过科学理性的分析而归纳为一定的决策方案以备公共危机管理计划的制定和选择。

因此可以说,领导心理应急和公共危机管理是精神与行为的关系,领导心理应急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心理因素和动机环境,而公共危机管理也为领导心理应急的成长奠定了实践基础。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领导心理应急表现和要求

(一)公共危机管理中领导心理应急的表现

由于危机管理所要应对的是公共危机事件,而危机自身的很多特性决定了领导心理应急的独特表现。

1.公共危机事件的威胁性决定了领导心理应急的素质基础。公共危机事件的产生往往会对个人、组织乃至社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包括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运行,因此应对公共危机事件,就要求领导具备相对丰厚的知识储备和科学文化素质系统,同时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以不断充实自己的劲头来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提高行政水平。

2.公共危机事件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领导心理应急的预测能力导向。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往往是公共危机事件难于解决的原因,因为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条件、状态和过程都是难以预测的,也是不确定的,这就决定了领导心理应急就需要具备预知性判断力。其一是事前预判,主要的工作是利用领导者自身的资源,对可能发生的危机做系统的信息搜集和分析,然后为预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事后预判,这点是基于危机的“连锁反应”的考虑,对于已发生的危机进行全面、详细的分析,洞察危机的潜在因素,防止危机破坏作用的扩大。这种能力导向是领导心理应急能力的重心。

(二)公共危机管理对领导心理应急的要求

1.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态度决定一切。好的心态往往是成功的关键,尤其是在应对复杂的公共危机事件,领导在整个管理构成中要面临很多复杂的情况和不确定因素,因此就需要有一个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能够随时找到平衡,从而冷静的判断,沉着的应对,让危机管理能够在第一时间成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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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6-280-01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大型的自然灾害越来越频繁的发生给我们的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领域增加了许多挑战,考验着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职能发挥。同时信息技术及其带动的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也使得过去“一言堂”的现象不复存在,信息传播渠道多元化也使得网络成为继报纸、电视之后的又一大媒体。文章旨在为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掌握并运用好媒体话语权,并完善相关机制抛砖引玉。

一、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掌握媒体话语权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一)媒体与媒体话语权

上世纪70年代,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中写道,话语就是人们斗争的手段和目的。话语是权力,人通过话语赋予自己以权力。可见,福柯对话语权的研究又加深了对话语功能和本质的认识。他指出,话语不仅仅是思维符号、交际工具,而且是“手段”、“目的”,并直接体现为“权力”。

(二)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掌握媒体话语权的重要性

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掌握媒体话语权的重要性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控制舆论走向。对政府来说,处理好危机事件的传播工作既是一项硬任务,更是一门艺术。政府作为应对危机事件的主体,应当借助各种渠道来积极引导公众应对危机事件,通过牢牢掌控危机事件的话语权引导舆论走向。2.树立政府公信力。危机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一般希望政府通过各种渠道能及时、客观、全面地信息,这也是社会公众知情权的体现,如果这一项基本权利得不到满足,公众就会丧失对政府的信任。3.防止流言、谣言传播,维护社会稳定。危机事件往往与公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让公众及时了解危机的本源及性质,显得非常重要。

(三)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掌握媒体话语权的必要性

公共危机中政府掌握媒体话语权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就政府而言:一是通过媒体的宣传报道可以稳定公众的心理,及时掌控主流舆论的方向,以免产生社会恐慌;二是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态度和结果往往会对政府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产生“近因效应”,能够更好地体现政府部门“执政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2.就媒体而言:追逐新闻是媒体永恒的冲动,追逐新闻的轰动效应是媒体不变的理想。政府对媒体具有极大的新闻利用价值,而媒体是一把双刃剑,可以说,如果不能掌握并运用还媒体,不能把握住掌握媒体的度,很可能会加剧危机,造成更大的损害。3.就公众而言:媒体可向大众提供足够的资讯,让他们了解政府部门做了些什么,提供并促进公众讨论的机会,以形成公意,监督政府的施政行为。同时,通过媒体对过去的或世界其他地方发生的公共危机事件进行剖析,培养公众理性应对危机事件的意识。

二、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对媒体话语权的掌握与运用

(一)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互动关系

政府和媒体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健全法律法制体系,规范与保护媒体。西方发达国家媒体行业发展较早,相关的法律也比较健全,对保障媒体的相对自由、推进民主化进程确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中国在宪法、刑法和民事诉讼法中都有关于言论自由的条款,主要是公民依法享有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和的自由,但由于缺乏细化的法律条款来保障这种自由,在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主观随意性,个别人在使用权力时随意践踏了这种自由,而一般的公民也难以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权利。2.尊重公众知情权,加强信息公开制。在现代社会,一个以公共服务为基本理念的政府必须对公众充满信任和保持敬畏,尊重其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所有公众权利。在保障信息和新闻媒体权利的基础上,政府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建立一种让媒体公正介入公共突发性事件的秩序,为媒体提供充分的信息资源,利用媒体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反映民众的意见与呼声。3.媒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责任感。新闻媒体方面也需进一步改革,加强责任感,提高公共突发信息传播的水平,克服在信息传播中非理性和不成熟的行为,尽量减少对政府公共突发性事件管理的负面影响。媒体还要利用自身优势开展公共突发性事件管理的素质教育,增强社会的应对能力。

(二)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政府对舆论的引导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民主社会中,媒体作为一种新崛起的社会政治因素和独立的社会政治势力,其作用渗透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政府的新闻

1.危机管理的核心就在于掌握主动:抢在危机前把组织吞没之前将局势掌控在手中。

2.第一时间提供情况。现代社会科技手段日益发达,特别是互联网的兴起,公众对信息的要求也是与秒俱进。

3.提供全部情况。这是三个原则里最难做到的。危机事件本身的不确定性对信息的收集造成一定的难度,在此情况下如何向公众提供全部情况,这就是要求把不确定性也告知公众。

三、结论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和经济快速增长,诸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危机事件频繁发生,在应对危机事件过程中,保持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建立完善的新闻制度、及时有效地相关信息,以正确积极有效的信息与态度引导舆论的方向才能在危机发生后有效地遏制危机的进一步扩散,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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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机管理与非政府组织相关概念界定

危机管理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和连续动态管理过程,是政府应对的潜在或当前危机,在危机发展的不同阶段的一系列控制措施,以达到有效预防、治疗和缓解危机。简而言之,公共危机管理是公共管理组织通过建立必要的危机应对系统,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防范和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国内外非政府组织的定义在学术界有较大的争议。依照《联合国》的第71条,非政府组织(NGO)指的是国际非营利活动范围内的所有组织以外的政府,包括慈善机构、援助机构、青年组织、宗教组织、工会、协会合作运营商协会等。目前,中国的非政府组织通常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共同愿望实现的成员,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1995民政部)。

二、危机管理中的政府与非政府组织比较

危机管理系统是一个完整的、集成的系统,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首先必须准确定位区别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明确政府在危机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和非政府组织的辅助作用,才能有效整合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在灾害应急管理过程中,政府和非政府组织(NGO)在分配资源、组织和协调、社会支持等方面有不同的优势,参与处置危机事件的目标、地点、时间、方式、内容以及预后效果等方面都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因此,作为两种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群体,应加强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沟通,共同合作。

三、制约NGO发挥优势功能的原因

对危机事件及时、准确、全面的认识不仅依赖于参与危机管理的主体多元化,还要有制度化的信息沟通渠道。然而从长期以来的实践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缺乏统一完整的危机处理机制,在危机处置与救助活动中,合作机制的缺失造成救灾活动效率低下,阻碍了正常的救援活动,不利于形成非政府组织(NGO)参与有效科学的危机救助机制。因此,组建政府与NGO危机管理的互信、合作机制,明确各自权利与责任,加强合作与分工十分必要。

四、非政府组织在危机管理中发挥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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