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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杰于1992年初从北京矿务局调入能源部工作,自此便开始参与了1992年以来《规程》的历次修订。他介绍,《煤矿安全规程》在煤炭行业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具有主体规章、基本规章的地位,是基础性、全面性、规范性、强制性的安全技术规范。从1952年版《煤矿技术保安试行规程》开始,已先后历经9个版本。上一版《规程》是2004年颁布的,距今已经十余年。在此期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进,煤炭行业管理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煤炭产量大幅增加,煤矿技术装备进步突飞猛进。特别是随着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以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亟需对《规程》进行全面系统修订。
新《规程》特色亮点
张文杰介绍说,新《规程》是践行以人为本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安要求的有力保障,是加快推动科技兴安的重要抓手,是强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有效举措。贯彻落实新《规程》的第一步,就是准确把握它的新突破、新要求。
广泛的群众基础
张文杰说,新《规程》的修订从2013年10月正式开始,总共历时两年半的时间。在此期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调动了煤矿企业、各级行业管理、监管监察部门、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等煤炭行业的顶级专家合计240余名。在这240余名专家中,来自煤矿企业的专家占专家总数的52%,这表明在新《规程》的修订过程中,尤其注重向煤矿企业基层一线的专家征求意见,特别注重规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根据专业的不同,将这些专家分成了16个编写小组,先后进行了40余次煤矿现场调研,召开了近百场专题会议。与此同时,针对煤炭行业的新趋势、新特点,编写小组还开展了3项专题研究。分别是与国外煤矿安全规程的比较;事故教训与规程的关系;新技术和规程的衔接。这些深入细致的研究,使新《规程》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适应了煤炭工业发展的新形势。
可以说,新《规程》修订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凝聚了全行业和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
新的框架结构
根据我国煤炭行业的特点,新《规程》也呈现了新的框架结构。张文杰说,新《规程》强化了地质保障和应急救援,补充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涵盖了煤矿生产建设全过程。
新《规程》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从预防事故出发,从技术图件、规章制度、勘探作业等方面加强了地质保障要求,对矿井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当探测、掌握、预防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作出了具体规定,使得强制性要求覆盖到了煤矿勘探、设计、建设、生产全过程,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基础保障。
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将应急救援纳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认真总结了2005年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牺牲6名救护队员)、2010年华晋焦煤有限公司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115名矿工被困15天)、2013年吉林通化八宝煤矿采空区瓦斯爆炸事故(牺牲26名救护队员)的救援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明确了应急管理中企业的主体责任;将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机统一作为基础;明确了煤矿企业兼职救护队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职工自救互救的要求,将应急救援责任落实到煤矿企业基层和每位员工;赋予了现场指战员安全救援的权利和义务。
新的安全准入门槛
张文杰说:“2015年9月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两次审议新《规程》,同年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规程》(送审稿)以后,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的要求,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名义,就规程作出的重大修改,以及这些修改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些影响向国务院领导同志进行了专报,这在以前立法上是没有的。接着,与发改委、能源局等交换了意见,作了修改完善。”
张文杰介绍说,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报告的新《规程》的重大变化,主要有6个方面。一是严格限制新建、改扩建矿井的采深和生产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个数。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矿井采深(第一水平)不超过1 000 m,改扩建大中型矿井采深不超过1 200 m,新建、改扩建小型矿井采深不超过600 m,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2个。二是严格矿井通风要求,新建、扩建矿井应当布置专用回风井,新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应当采用分区式通风或者对角式通风。三是严禁使用专用排瓦斯巷。吸取2009年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专用瓦斯巷“2・22”爆炸事故教训,专用瓦斯巷在排放瓦斯时浓度不可控、实际会形成瓦斯库,删除专用瓦斯巷规定就是要倒逼企业落实瓦斯先抽后采,实现抽采达标、抽采掘平衡,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四是明确新建高瓦斯等四类矿井的通风要求。要求采用分区或者对角通风,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可靠性和抗灾变能力。五是严格新建灾害较重矿井的生产规模限制,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90万t,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2013〕99号)要求一致。六是严格煤矿双回路供电的要求。删除了“年产6万t以下(不含)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的要求,实现了大小矿一个标准,有利于推动小煤矿淘汰退出。
新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要求
当前,煤矿职业病危害严重。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尘肺病累计报告人数占全国职业病报告人数的90%左右,而煤矿尘肺病占尘肺病总数的50%左右,每年因职业病死亡人数远远超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针对这一情况,新《规程》直面做好防降尘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对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增加了井下热害防治、作业场所噪声和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要求,以及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通过更严格的职业健康标准,确保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健康。
宣传贯彻落实新《规程》
从2016年2月25日新《规程》签发,到201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中间有将近7个月的时间跨度,这在以前也是没有的。张文杰说,这主要基于几点考虑:一是充分宣传,让新《规程》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新《规程》的落实重点是企业,这样做使煤矿企业的整改有充足的时间;三是煤矿企业在执行新《规程》的过程中,需要淘汰一些旧工艺、旧设备,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考虑到当前的煤矿经济形势和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的整改期。
张文杰强调,新《规程》对煤矿安全具有较权威的法制约束力,同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张文杰说,认真贯彻执行新《规程》,是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的通知》,要求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充分认识宣传贯彻《规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程》修订的重大变化,精心做好《规程》宣传贯彻的各项工作。张文杰说,在这次新《规程》的宣贯过程中,特别强调要在宣传上狠下功夫、在培训上狠下功夫、在执行上狠下功夫、在监督上狠下功夫。以培训为例,在通知的宣贯中提到了“一人一讲”,这是以前所没有提出来的。“一人一讲”要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监局及其所属煤监分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宣讲新《规程》,这是新《规程》宣贯过程中的“硬任务”,这样在企业中营造出主要领导带头学,各级管理人员深入学,重点难点问题专题学,基层一线普遍学的学习风气。促使各级煤矿企业学规程、贯彻规程。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演礼煤业是一个具有多年开采历史的老矿井,矿井地质条件复杂,瓦斯灾害、水害、火灾、煤尘灾害以及顶板事故五大灾害并存,为有效防止矿井事故,全矿进行了多年探索,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安全生产局面持续好转,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显著降低。
1开展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1)企业领导必须足够重视此项工作,当前部分煤矿领导不重视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不去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这必然做不好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日积月累就造成了安全基础的薄弱,实际生产作业时,若待开采煤层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时,安全事故还相对较少,一旦遇到复杂生产条件,就无法保障生产现场的安全。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视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做,每天真正落实到位,让员工养成日常安全良好习惯,就可有效应对复杂生产条件。(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一朝一夕难以形成,应有目标、有计划、按步骤逐步推进。当前部分煤矿领导主要为应付上级检查来搞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听说上级要下来检查,就把部分工作停下,临时突击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更有甚者停止生产,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突搞,上级领导检查完毕后,一切又恢复原状,这样的企业很难做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只有定出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目标,并列入年度、季度甚至到月度、每日生产计划中,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3)加强安全考核,企业不应把安全考核职责当作是安监部门与上级领导的工作,自身也应主动开展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让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在生产全过程始终贯穿,只有落实好动态安全质量标准化,才能真正保障企业日常生产安全。自2008年起,阳城演礼煤业通过把检修班次验收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改为了具体生产班次,使安全质量标准化从结果标准化逐步过渡为生产过程标准化,有效推动了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落实,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
2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从技术上保障煤矿安全
由于煤矿井下地质条件通常复杂多变,很多操作规程不能及时修改适应井下第一生产现场,而在没有具体操作规程做指导的情况下,依据矿工经验作业,实际安全度可想而知,因此,必须通过及时适时制定各工种细致、正确、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操作规程来保障工人的正确操作。经过多年发展,历经几代煤矿管理者的共同努力,煤矿对各个工种都制定了具体、明确的操作规程,这在一定时期很好地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但随着近年来煤矿科技的迅速发展,矿井引进了很多新技术、新设备,原有操作规程已很难满足发展需求,急待完善、创新。另一方面,还有很多规程制定过于简单,缺乏很强的可操作性,已不能满足矿井现代化发展。对此,各煤矿企业应逐步把过去的粗放型生产安全管理,逐步细化,具体到对每个生产环节操作规程的细化,如部分重要工具,是用左手还是用右手,井下是靠左行走还是靠右行走等等。煤矿的生产管理应按企业生产流水线形式开展,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此外,对于完善、细化操作规程的制定不可急于求成,必须从本矿井实际情况出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主动到井下生产现场实际操作、亲身体验、归纳总结,把实践上升到理论,再到井下去用实践检验,再归纳总结,如此循环反复进行多次,以使制定出的操作规程更为完善,可操作性强,员工愿意执行。2011年阳城演礼煤业组织矿井专业技术人员,重新修订了各工种操作规程,大力推广岗位具体操作过程标准化、开展了岗位描述与岗位风险描述,长期坚持后,显著降低了员工“三违”率,促进了全矿员工业务技术素质的提高,为矿井的后续安全生产夯实了基础。
3重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想有效落实到每位员工,并使其主动应用到生产实践中,必须得有良好的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做支撑。(1)企业通过文化建设可使各员工更热爱企业,把企业真正当成自己的家,增强企业实际凝聚力、向心力,为企业后续良好发展打下基础。(2)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可使员工更好、更全面地认可各项规章制度,主动学习,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并深化为一种自身素养,具体应用到生产实践中。自2011年起阳城演礼煤业在各生产班组推广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方法,如“手指口述”、“准军事化管理”“安全确认制”等,各员工都得到了熏陶,职工面貌焕然一新,并显著增强了他们的执行力、创造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稳步前进,为后续矿井安全生产提供了动力。
4强化矿井安全监察,做好矿井监督保障工作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矿井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员工还不到10%,特别是井下生产一线,农民合同工占绝大多数,煤矿职工素质偏低也是引发矿井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在短期内很难扭转这种现状,这就需要做好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这也是当下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1)从提高矿井所有安全监查人员的整体素质着手,现代化矿井一名合格的安监员,其一线生产经验必不可少,且应不断学习,主动提高自身安全理论知识与实际安全技能,安全专业知识应全面。(2)矿井安监员应有一定的权利赋予,当发现生产一线存在重大潜在安全隐患时,他们应有权把现场作业停止,安排作业人员撤出,待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安排生产,这样安监员才能起到安监作用,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3)应定期量化考核安监员的工作质量,并让考核分数与实际收入相连,有效提升各安监员主动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经过阳城演礼煤业的实际实施,有效改善了矿井的生产现场质量标准化,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显著好转,使矿井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5结束语
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工程,要想充分做好这项工作,只靠领导与安监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全体员工共同努力,长期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煤矿企业的现代化发展需求,才能促进煤矿企业的长期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梁卫东 单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城演礼煤业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王凯.当前煤矿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江西煤炭科技,2013.6(03);30~32.
2煤矿安全生产大数据分析系统
2.1大数据分析的概念大数据分析
是指数据量急剧积累迅速超出主流软件工具和人类思维处理的极限,大数据与传统数据比较起来,有四大特征:数据体量巨大(Volume)、数据类型繁多(Variety)、数据价值密度低(Value)、更新速度快时效高(Velocity)。大数据分析需要全新的数据处理理念和分析工具,洞察发现海量高速增长信息中潜藏的价值[4]。从理念上,大数据分析与传统数据分析有三大转变:要全体不要抽样,要效率不要绝对精确,要相关不要因果。针对大数据,既有的技术架构和分析工具已经无法满足要求,需要全新的数据分析方法和技术,这其中包括:(1)大数据分析可视化方法;(2)大数据挖掘算法;(3)预测性分析能力;(4)语义处理能力;(5)数据质量和数据管理技术。
2.2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建设
根据大数据处理和分析的理念,煤矿安全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建设目标包括:数据综合集成、安全知识集成、三维虚拟可视化展示、煤矿安全动态分析诊断。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基于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的煤矿安全综合数据库。建设煤矿安全大数据分析诊断系统,首先要利用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全面综合的数据集成,将基础空间和属性数据、在线监测的实时性数据、专业业务系统的事务性数据综合集成起来,构建煤矿安全综合数据库。(2)基于专家系统的煤矿安全专家知识库。针对知识集成的目标,整理规范规程体系中的经验或者理论知识(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三违行为知识、隐患界定知识、评估模型、设备操作规程知识、工种操作规程知识),构建煤矿安全动态分析诊断的专家知识库。(3)建设三维虚拟矿井可视化平台。针对信息和知识三维虚拟矿井可视化展示分析,主要的建设内容是基于高精度地质模型理论研究开发三维虚拟矿井平台,实现地层建模、钻孔建模、断层建模、工作面建模和巷道建模等工作。然后,基于三维虚拟矿井平台,实现数据和知识可视化、煤矿安全生产活动可视化、分析和决策过程可视化。(4)研发煤矿安全动态分析系统。针对基于专家知识库的煤矿安全生产分析决策,需要利用煤矿安全综合数据库中的基础数据、实时监测数据以及事务性数据,根据煤矿安全专家知识库进行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推理和演绎,动态分析诊断煤矿安全生产的现状与趋势、预测未来,并针对煤矿应急现象做出科学合理的响应对策。
1、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成因分析
1.1 管理存在问题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要加强绞车工和信号把钩工的技术培训,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落实终端责任。井下使用的电车头驾驶室内要有明显的操作示意图说明。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掌握特种作业技术不娴熟。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1.2 工人流动性大
由于新到人员顶替时间短,对顶替工种操作熟练程度差,加之对新工作场所不熟悉,缺乏顶岗前的安全培训,产生违章指挥和盲目操作双重不安全因素。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
2、控制煤矿机电运输事故对策与安全管理
2.1 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
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少用或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2 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
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2.3 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
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2.4 加强安全工作力度、向管理要安全
实践证明,要抓好安全工作,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失去了监督作用,必然助长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
3、加强机电运输设备的管理
3.1 矿井主通风机装置。
(1)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台备用,备用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2)矿井的主要通风机必须每三年至少进行1 次性能测定。(3)生产矿井主要通风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40%。(4)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必须由二人及以上的专职司机负责。(5)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3.2 井下防排水装置。
(1)矿井必须配备三台及以上水泵,两趟及以上排水管路,水仓、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2)排水系统配备与矿井涌水量是否相匹配。
3.3 煤矿提升运输设施。
(1)立井、斜井提升机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提升机后备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灵敏、性能可靠、在正常提升过程中严禁甩掉保护运行。(2)各种提升装置的滚筒缠绕的钢丝绳层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9、420条规定。(3)立井升降人员必须使用带MA(煤安)标志的罐笼和防坠器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3条规定对防坠器定期进行脱钩和不脱钩试验。(4)升降人员与物料的罐笼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81条要求。(5)在提升速度大于3m/s的提升系统内,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6)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0 条规定。(7)提升斜井和行驶机车平巷危险区段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必须行人,要经信号工、把钩工同意,并停止行车;对通过人员必须清点人数,确定无人时才可发开车信号。(8)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9)井下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制动系统灵敏可靠,提升系统做到“三固定”、“四保险”。信号系统声光齐全。(10)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4条规定。(11)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5条规定。(12)井下使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73条规定。皮带必须选用带有MA(煤安)标志的阻燃带。
3.4 煤矿供电及井下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