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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的目的:
1、锻炼你的适应能力。能否在形形同学中树立好的威信和形象得到别人的肯定,并且处理好和他们之间的关系。
2、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建立的良好的同学友情,将来会是很好的人脉关系。
3、学着和不同性格本色的同学打交道,能让你变得处事圆滑起来,为你将来步入工作岗位处理和同事关系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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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离任进行审计与监督,不仅是在新的形势下对企业干部的监督与管理的关键环节之一,而且也是客观反映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勤政廉政情况,更是建立完善国企领导干部监督机制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实际上,离任审计比较偏重定量分析方面,而任职监督则偏重定性方面的分析。如此看来,同离任审计相比,任职监督的法律地位更高,可以说是较高层次的监督与管理。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国在国企领导干部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因而很难形成合力,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对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所以,推进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可以说是健全完善国企干部监督体系的重要方式。
一、推行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意义
(一)有利于强化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与管理。我们知道,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就是要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为基础和前提,并通过对领导者任期内的资产、负债、损益等情况进行审查、考核、分析与评价,进而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与管理。实际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结合起来,也可以作为加强干部管理以及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并逐渐成为了我国加强干部管理与监督的重要渠道之一。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对于教育广大干部也意义深远,进而达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最终目的。
(二)有利于预防国企领导干部腐败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我们知道,进行任职监督与离职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重要举措之一。领导者怎样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依法行政,科学合理地分配、管理和使用现有资金,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目前,我国对于领导干部的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效果来看,依然存在着一些极为突出的困难与问题。综合分析产生这些困难和问题的根本原因,都与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没有认真履行自身所肩负的职能职责有着很大的牵连。因此,我们只有通过全面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仅可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那些无视国家财经法纪,、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而且可以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驾驭经济管理水平,增强遵章守纪意识以及自我制约能力。
(三)有利于国有资产安全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安全管理。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特别是在深化改革开放过程中,有的领导者以合资、联营、对外招商引资、办企业等为幌子,把国有资产逐步转为集体资产,甚至是个人财产,并从中牟取暴利,导致了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现象极为严重。而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机结合,则可以有效地遏制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不良现象,确保国有资的产保值和增值。
二、实现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表现形式
(一)实施群众监督
进行群众监督,其具体操作程序就是,通过从常委会讨论决定以后,由组织部门牵头组织,通过新闻、媒体、张贴公示、公告等有效形式,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职或者离任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一般情况下,公示期限通常为7天。如果对于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公示没有问题的,则可以按照正常任职程序履行手续。但是,如果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公示存在问题的,则需要由同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与核实。经核查确实存在一定问题,但又不足以影响领导干部任职或离任的,可以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进一步履行和完善有关任职或者离任手续。而对于确实存在比较严重问题,并可能影响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则需要对任用人员和有关问题进行复查审议,并需要做出相应处理的决定。此外,对于构成严重违纪违法的,则需要报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二)实施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对此,我们可以由组织部门向审计机构发放审计委托,然后由审计机构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经济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落实有关财经法律、政策、收支、投资、负债以及经济管理等情况,并进行全程审计、监督与管理。可见,推行执法监督,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三)实施自我监督
自我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根本形式。目前,自我监督的形式主要是同级监督或下级监督上级,对此,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有高超的领导艺术,同时又具有自觉接受来自各方不同级别监督的意识。各级组织部门必须把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监督列入正常化、法规化管理,上级领导部门也把所属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监督列入考核指标,这样,从上到下、从下到上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效约束机制。
(四)实施组织监督
组织监督,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重要形式。因此,我们必须以审计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对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并切实做好任职或者离任的有关财务交接工作。此外,对于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在进行交接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接工作,并认真填写任职或者离任财务交接情况说明书。在开展这些工作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必须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帮助,确保交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值得一提的是,并依法按规定确定监督交接的有关人员。这样做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让即将任职或者离任的领导干部真正们认识到自己所应承担的财务经济行为以及有关责任。
三、当前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审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审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是当前对国企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实际上,虽然我国已经有了相应的任职和离任审计的规定。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少数国企领导干部的思想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唯我独尊,我行我素,办事不按程序,个人说了算。在目前主要依靠下级监督的大环境下,职责权力有限,审计监督显得十分乏力和无力,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影响制约了国企领导干部任职和离任审计监督职能的全面发挥。
(二)审计监督职责不够清晰
一般情况下,我们开展审计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既做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又促使人才资源能量最大限度的发挥。然而纪检审计监督部门是国有企业本单位的一个下属部门。目前比较普遍存在着:审计上级怕丢位子,审计同级怕丢面子,审计下级怕丢票子的“三怕”现象,严重影响了审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加上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本身专业业务水平有限,即使事后发现离任的国企领导干部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领导干部自身的问题,不会追究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的责任。
(三)审计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所执行的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或者离任审计的工作规定、法律法规等都是上个世纪研究制定的,不仅内容极为简单,而且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我国各项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并已不能适应任职或离任审计工作的现实需要了。此外,也会经常出现移交过程中轻率了事、敷衍应付等现象。甚至有的接交手续不够齐全和完备,新任同志常使因资料不齐、底数不清等问题和困难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另外,也有可能出现因离前任领导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导致了新任职的领导接任不久便暴露这样那样的具体问题。
(四)审计监督作用难以发挥
当前,在我国一些单位的审计过程中,在正常情况下,往往是下级审计上级,而且审计监察人员是国企本单位任用的,因而导致任职或离任审计工作都只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敷衍应付。这样一来,就必然导致了审计监察工作领导要你审你就审,不要你审你就没法审,失去了审计监察工作应有的作用。往往造成了审计报告进口袋的结果,形成了审归审、审白审等不良现象。
四、实现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对策
(一)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
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就需要我们本着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以及统一、科学、高效的基本原则,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依法办事、善于创新、勤政廉政的国企领导干部选拔上来。这其中最为关键的就在于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人事任免体制,而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则为其中重中之重的一环。实际上,坚持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开展国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进而使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的内容更加全面、渠道更加宽畅,信息更加真实,范围更加广泛,效果更加明显。所谓国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指审计部门受组织管理部门的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分析和评价的具体行为与活动。一般情况下,对国企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任前、任中以及任后经济责任审计三种。因此,审计结果可以作为评价、分析和判断领导干部从事经济工作的素质、决算水平以及履行经济职责的重要依据。因而比起考察评议结果而言,就更具有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进而使得任职监督和离任审计都能实现定性、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
(二)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效果
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效果,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重要举措。这是因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以后,我们可以把审计结果作为国企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以及驾驭经济能力的综合评价,也为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国企领导干部提供了科学的参考依据。此外,通过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结合,可以帮助审计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值得一提的是,通过任职监督或离任审计,可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也可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进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加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
加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关键策略。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对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自觉接受并切实做好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此外,把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作为考核干部任职重要指标,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国企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而且也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关键渠道。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宣传教育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为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夯实基础。
(四)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机制
健全完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机制,是实现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有机结合的根本途径。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逐步提高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质量和效率。首先,要组织安排好国企领导干部任职或者离任述职报告,要把审计对象以及内容重点放在任职期内负责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措施和主要成绩、存在问题等方面。其次,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进而可以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履行职责职能的情况。再次,要组织开好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会议。必须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最终形成科学、客观、公正的任职或者离任审计报告。此外,需要我们建立相应的综合评价体系。即任职或离任审计要根据有关职能职责,对任职或者离任的国企领导干部执行政策法规、财务状况、资产管理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同时必须建立健全违法违纪线索移交报送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需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五、结束语
总之,推行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的有机结合,是一项涉及到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组织考核、监察审计、群众监督等方面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沟通联系,扎实有效地开展号国企领导干部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工作,并切实在计划、实施、考核、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到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形成合理、合法、高效、科学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变事后监督、事后审计为事前监督、任前审计,促使国企领导干部的任职监督与离任审计逐步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真正发挥其发展国企、繁荣国企的应有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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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贾梅.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的耦合性思考[J].中国内部审计,2011(11)
③孟宪良,刘洪利.离任审计应注意的问题[J]. 当代审计,2008(06)
④郭长慧. 浅议领导干部离任审计[J].世界教育信息,2009(01)
(一)独立核算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负责人离任审计的内容按常规进行,一是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二是会计法执行情况。主要审计以下内容:
1、经济责任执行情况。按公司下达的年度“经济责任制”的考核项目指标,逐项核查指标完成情况。
2、财务会计法规执行情况。(1)查看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各项开支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审批。(2)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合法。账套是否完备,是否账账、账证、账实相符。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是否规范。(3)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有无违反规定将流动资金作储蓄存款或公款私存问题。有无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问题。(4)现金、支票和有价证券是否按规定管理。有无超限额库存现金、白条抵库、坐支现金和违反规定购买有价证券和其他投资等问题。(5)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并及时清理,有无长期挂账和资金被其他单位或个人占用问题。有无利用往来账户隐瞒收入、直接列收列支、挤占成本、白条入账、套取现金滥发钱物和违反规定对外投资、私自借贷资金等问题。
3、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1)固定资产台账是否健全、有效。有无固定资产不入账、账目核算不合规,账实不符等问题。(2)财产、物资的采购、收发、使用、报废、调拨、转让、变卖等各环节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擅自购置、报废、调拨、转让、变卖国有资产问题,有无保管不严、丢失短缺、损失浪费的问题。(3)国有固定资产有无被无偿占用和损失浪费的问题,占有国有固定资产的受益是否按规定分配使用、上缴等问题。
(二)车间离任干部审计主要内容
1、除结合实际情况按独立核算单位执行外,重点放在会计基础规范和是否坚持民主理财,重大经营支出是否集体研究等职工较敏感的问题上。
2、确定考核指标。主要有:(1)岗位工资支出率;(2)职工福利支出率;(3)经营费用支出率,(4)劳务费用支出率。
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
审计部门接受董事长委托后,就要进入审计准备阶段。主要有以下内容:
1、了解基本情况。被审单位的人员定额、隶属关系、离任干部任职时间、任职期内主要经济指标、经济责任完成情况。
2、收集有关资料。包括被审单位必要的规章制度、承包协议、内部文件、年度计划、会计报表,以往年度审计结论、年终工作总结及其他有关说明材料,以供审计实施时参考。
3、制定审计方法。通过搜集有关资料,了解和分析情况,确定审计重点。制订方案包括步骤、内容、时间安排、审计方法及人员分工,以及确定送达审计或就地审计。同时,与组织人事部门及时沟通,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4、拟写《审计通知书》。其内容有: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作的准备工作以及被审人提供的材料,如离任述职报告等。
5、下达审计通知书。准备工作完成后,向委托人做简要汇报,请委托人在审计通知书上签字。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个别情况例外),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必要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二)审计实施阶段
1、审计组进点。由组织部门主持召开审计进点会,讲明审计目的和要求,听取领导干部有关情况介绍,了解上个审计期间意见、决定的落实执行情况,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作出承诺。
2、审计查账阶段。这个阶段就是收集和鉴定证据的过程。审计方法同其他专项审计一样,可以采取审阅、核对、核算、调节、盘点、调查、函证、分析等手段。审计人员既要进行账面审查,还要注意收集账外证据,以便客观地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体经济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总监、组织部门汇报,得到他们的支持进行现场整改。
(三)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部门应向委托人及有关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及要素和其他审计项目雷同。这里重点强调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评价事项,因为这部分内容,被审计单位和离任人是比较敏感的,也是审计成果的综合体现,所以必须引起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第一,评价的范围要明确。只局限在经济责任范畴,这也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所在。第二,评价要客观。一切从实际出发,以有关的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第三,突出重点。抓住主要问题,不事无巨细,否则会影响审计报告效果。第四,划清四个界限。即:领导干部任期内和任期外经济责任界限;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第五,评价不宜过长,用词要得体,注意用数字指标对比评价。
审计报告在送达之前应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审计部门对审出的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同时向董事长提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书,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纪委、工会和离任人。
(四)后续审计
对问题较多的单位要拟订后续审计计划。检查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建议与思考
1、尽管离任审计已经得到广泛开展,但仍有一部分领导干部不能从根本上认识其重要性,更不能从深层次认识到离任审计是一种制衡作用,是保护、爱护干部的一种手段。因此,在离任审计中有时会遇到一些阻力,有的领导、会计还会出现抵触情绪,不积极配合。因此,切实加大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宣传力度很有必要,让公司员工都了解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内容,使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即使审不出问题,审计的目的也达到了。
2、成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进行审计通报,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关键词]基层单位 领导干部 离任审计 思考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种形式,是指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提升、调任、免职、辞职等离任情况时,对其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意义
1、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干部,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机制,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客观、公正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符合官员选拔和任免制度,同时也拓宽了干部监督、考核的渠道。
2、有利于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将“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理财、规范从政、勤政廉政”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范畴,把履行职责与工作绩效作为评价领导的重点,从而调动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高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的能力。
3、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开展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落脚点是查明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有利于规范干部遵纪守法,从机制和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行为,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客观公正地鉴定前后任的责任。离任审计立足于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使“家底”有据可查。同时,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京珠管理处实行一级核算、二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下属30余个基层单位均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公用经费支出财务核算实行报账制度,日常会计核算通过“小蜜蜂”财务软件进行,每月底定期到管理处报销所发生的费用。京珠管理处结合行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了《京珠管理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以下审计内容:
1、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情况。主要审查是否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对每项支出是否严格把关,对于大型支出,是否坚持所务会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没有独职独权之行。
2、上级部门下达的主要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审计时,主要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与上级签定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单位财务预算有无超支,单位后勤财务资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是符合要求。。
3、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审查维修改造、绿化维护等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无按规定使用。
4、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固定资产是交通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发挥效益的基础。审计时,主要审查固定资产账实相符情况,使用、维护、调拨、处置报废等方面的管理是否按规范程序操作。
5、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审查基层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财务预算、费用审批是否严格按内控规定执行,有无违规操作的现象。
6、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廉洁自律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推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主要是审查领导干部任期内有无、贪污等腐败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
三、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应遵循的原则
1、独立性原则。要求离任审计人员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应具备独立性原则,与被审查单位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在执行审计时,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保持客观无私的精神和态度。
2、客观、公正原则。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通过审计调查取得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审计证据,用掌握的事实和数据说话,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
3、谨慎性原则。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评价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领导的陈述和申辩,针对有异议的事项,应进一步核实、研究,以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
四、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应遵循的程序
京珠管理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在处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财务部门、人事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离任审计小组。自实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以来,离任审计工作覆盖面达100%,做到了凡离任必审计。审计小组根据以下程序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实施审计工作:
1、下发离任审计
通知。对于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由财务部门提出离任审计工作任务,报处党委批准后实施,并正式下发离任审计通知。
2、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小组根据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和审计项目计划。
3、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前1-2个工作日,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审计小组成员名单;审计纪律要求等。
4、实施现场审计。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基层单位应当向审计小组及时提供与上级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资产清单、工作总结、重要经济合同、内部控制制度及个人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等有关资料。审计小组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核实实物资产,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审计。
5、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小组实施审计后,应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向被审计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被审计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在指定日期内反馈书面意见,否则视同对审计报告书无异议。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所阐明的事实或措辞有异议的,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审计小组对有效期内反映的有异议事项,应进一步核实、研究,若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6、做出审计结论。审计小组将审计报告连同对审计报告的书面反馈意见,一并提交本单位党委领导审定,审定后对被审计基层单位下达审计报告。
7、落实审计整改。被审计基层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必须切实执行审计意见,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五、当前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组织协调不到位。京珠管理处因为没有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而是成立由财务部门、人事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小组,但是各部门都有各自的工作安排,在实施审计时,人员抽调难度大,审计力量难协调,有时只好由财务部门唱“独角戏”,其他部门的职责未切实履行。
2、离任审计程序待规范。领导干部调动是个较敏感的问题,从基层单位离任审计实践情况看,多数时候未坚持“先审后离”而是执行“先离后审”程序,使离任审计工作成例行公事,流于形式。
3、离任审计质量难保证。一方面由于审计人员均属内审人员非审计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由于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一般较长,需审计的范围较广,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审计力量又不足,导致审计质量无法保证。另外,实际执行审计时,主要以财务会计移交资料为审点,导致内控制度是否有效防止舞弊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难以查实。
4、离任审计评价难规范。虽然单位结合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京珠管理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审计的程序、内容等,但实际工作中有关审计标准、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的执行等缺乏具体的指导。评价标准不能完全符合审计实践需要,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界限较难划分,不好准确进行评价,特别是一些量化指标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准确的评价标准,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审计人员难以规范操作。
5、审计结果利用率不高。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审计中发现和反映的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有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及时的查处,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升迁、奖惩紧密相联系,“审归审,提归提,审计提升两张皮”,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审计影响力受到了削弱。
六、加强和改进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对策思考
1、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审计合力。离任审计小组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发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2、坚持“先离后审”原则,规范审计程序。处理好“先离后审”与“先审后离”的关系是做好离任审计工作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应坚持任前审计、先审后离、一审计二离任三使用的基本原则,也是领导干部考核及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程序。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国长期坚持将经济发展作为工作中心的战略思想,政府施政的主要目的在于提升我国的GDP,推动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在这一战略思想的影响下,地方经济的发展状况受到了高度的重视,是地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然而,由于长期处于这种现状的影响下,导致领导干部过于重视自我政绩的提升,忽视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对于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比较盲目,牺牲了大量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
一、基于新常态下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难点
(一)自然资源资产的复杂性增加了审计的难度
我国的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具有地大物博的地理优势,不管是可再生资源还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比重都比较高,在我国的各方面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中地质资源和非地质资源属于资源资产,能够为所有者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受到了各个领域的广泛关注。然而,地质资源和非地质资源都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一旦消耗殆尽需要非常漫长的周期才能再次形成,因此在这一部分资源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如何进行合理配置是非常关键的。
目前,我国被列为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森林资源、国土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草原资源和海洋资源。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为了保护这些自然资源资产的不合理利用而存在的,能够深入贯彻国家制定的与自然资源资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地方利用自然资源资产发展经济建设的时候,避免出现自然资源资产使用过度而造成严重资源浪费的情况,为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由于我国的自然资源资产比较丰富,因此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时候,不仅仅要具备丰富的审计相关知识,还要利用地理信息技术等技术手段的共同配合。
(二)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划分
我国主要I导干部的任期均为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此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规划是非常必要的。自然资源资产具有形成周期长、持续时间长的基本特征,而这种特征会导致有些经济决策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也就是说,可能领导干部在职期间还没有出现任何问题,随着时间的流逝,下一任领导干部上任之后,自然资源资产的问题就一点点显露出来。而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具有涉及范围广、系统性强、时间跨度大等基本特征,可能在审计过程中自然资源资产状况已经随着下一任领导干部的决策而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前、后任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相关责任混淆的情况。
(三)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体
明确审计主体也是现阶段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难点。目前,我国对审计主体的认识主要分成三种,分别是国家审计为主、多元审计、国家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和公众共同参与。人民民主是我国的国家性质,而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做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为了对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归根结底是检验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效果,确保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但是,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专业性比较强,所以需要丰富的审计相关支持做支撑,社会审计的有效介入,确保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效果。
二、基于新常态下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进的对策
(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信息化发展
在信息化时代的影响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也应该向信息化的方向发展。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资产多样化、分布范围广等特征,打破传统的审计形式,从审计方式、审计内容、审计方面等多角度进行完善,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大数据紧密结合,构建一套信息共享的网络系统,集成国家审计大数据,优化审计业务模块,对各个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国家审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社会公众依托物理的专业审计数据库,通过数据库对领导干部的行为、政绩进行评价与规范,树立科学绿色的政绩观,确保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能够跟上时代的脚步。
(二)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责任
在新常态的影响下,我国长期追求的目标是经济发展健康化。自然环境本身具有动态属性,非常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一种环境污染会造成更多种类的环境污染。审计工作就是要对各个地方的自然资源资产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责任,第一时间发现自然资源资产存在的问题,促进国家治理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可以通过划清“上下届”、交叉区域干部责任范围对审计工作进行规划,尽可能的提升领导干部的成本,避免的现象。
三、结束语
综上分析可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资源环境审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的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手段还不是非常完善,在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规划、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体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难度。政府应该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信息化发展,明确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责任,鼓励审计人员协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专家、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审计工作,确保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爱民.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基于2014年媒体新闻报道的文献分析[J].新会计,2015,06:6-11
有些单位接任领导认为离任审计与己关系不大,敷衍了事,要求被审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文件难以满足,审计调查取证难。离任领导大多任职时间长,少则3-5年左右,多则8-10多年,审计期间跨度大,资料繁多,业务量大,在此期间有关政策及财务、当事人变更频繁,新来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实不清楚,这些都给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使其无法深入进行,无法揭示深层次的问题,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也有些企业只看到领导在位时的业绩,对其存在的问题不重视不追究,只是一味让后任去处理,这样导致继任者积极性不高、甚者不理前任的遗留问题也不采取有效措施,听之任之,导致审计结果利用率低,削弱了审计效果,这样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更有甚者,审计者与被审计者的领导层次不清,往往出现同级审计,或者是被审计人员甚至将变成审计人员上级,使审计人员在离任审计伊始就处于困境,存有顾虑。诸多因素,导致了离任审计实施难,审计建议难以落实。
(二)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审计质量缺乏保证
离任审计是一种综合性的业绩评价工作,没有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可以借鉴,而且涉及的知识面广,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工程、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不仅要具备查帐技能,还要具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但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由会计、审计专业人才担任,对工程及法律知识不够精通或知之甚少,这样就无法胜任离任审计工作。由于专业胜任能力的不足,内审人员往往采取传统的内审方式方法来做离任审计工作,就无法查出深层次的、普遍的、倾向性的问题,也无法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透彻的、综合性的分析,导致无法发挥离任审计应有的作用,削弱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针对离任审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思路
(一)科学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离任者选择不同的审计类型
离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业绩,对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肯定成绩、找出不足,为组织部门的干部任免与选拔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应该提倡“先审计后离任”的工作模式。但如果对所有的离任者都采取统一模式不仅费时费力也不一定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所以有必要对不同的离任者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于转任、调任、升迁的领导干部坚持“先审后离”,让其最大限度的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如果真的查出了问题,视问题大小合理进行处理,即可避免干部任用方面的失误也可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并可进一步提高内审部门的威信,提高审计效果、成果。对于辞职、退休或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干部可以视情况采取“先审后离”或“先离后审”,这样就可以让继任者尽快投身于工作,避免由于前任离任前无心工作而让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影响。
(二)协调内部审计与组织、纪检部门的关系,加强离任审计工作的配合
离任审计要在审计领导干部主持工作期间的重大财务收支、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与效果的同时,还要重点审计其对重要资产处置、基建工程建设、重大物资采购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与实施结果,提出客观评价,增强其责任心和责任感,提高其治企能力。组织部门应将离任审计结论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并将审计情况写进考察材料并进行任前公示。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率先垂范、廉洁自律的重要凭据纳入廉政档案管理。
(三)提高效率,确保离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各部门应增强全局观念和宏观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将离任审计引入干部管理与监督之中。组织和纪检部门也要监督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对于审计中查出来的问题,其整改责任均应由现任主要负责人承担,并作为对其考核升迁等的依据。审计方法上要大胆改进,对于管辖单位多,时间跨度长的离任审计,必须采取适当的抽样审计和重点审计。从账户入手,结合座谈、走访等账外调查法,全面真实高效地拿出审计结果;推行“双保证书”制度,即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签订向组织提供真实资料保证书,审计人员签定审计质量责任保证书,以相互监督和制约。为了降低风险保证审计质量,也可以尝试由多部门联合参加的任中专项审计,这样就有利于解决离任审计时间仓促、工作量大、突击性痕迹突出的缺陷。离任审计还要充分利用内审部门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收集到的资料和外部中介结构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深挖管理层舞弊及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的行为。审计部门还应实行审计公示制度,促使审计人员履行程序,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同时与被审计领导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申请回避。
离任审计指对领导干部整个任职期间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查、鉴证和总体评价,以确认其相关经济责任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通过离任审计可以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科学地考核和任用干部提供重要而具体的根据。从现行实际情况来看,离任审计存在着诸多难点与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进展,不利于发挥审计效果,审计的方式和方法尚需要改进和完善。
一、离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
(一)离任审计开展的时间有些滞后
离任审计是为了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履行本职工作的实际情况,是实行权力制衡和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也为组织部门评价和考核干部提供科学依据。一般的模式是“先审计再离任”,不经审计不得离任,只要这样才能实现离任审计的管理职能,才能对干部管理起到积极作用。但实际上在大多数企业都是按照“先离任后审计”的模式在开展工作,把离任审计当作例行公事的事后行为,削弱了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用,也削弱了其时效性,难以防患于未然。更有甚者,有些企业审归审、用归用、甚至未审先用,审计成果的作用无从体现。
(二)离任审计制度的落实不够,离任审计与人事、纪检部门考核、考察结合不够
离任审计制度的落实涉及到组织、纪检和审计三个部门,这也正是干部监督机制的联合体现。有一个环节不落实离任审计就会受到影响。但在有些企业,组织、纪检部门一般在离任前进行考核、考察,离任审计在调任或离职、退休后进行,而且往往采用“先任后审”的做法,这样就给审计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譬如对领导干部办理了调任或升迁,即使在审计中发现了重大的腐败或重大的违法违纪等问题,也给纪检和组织部门处理问题带来很大麻烦和难度,要对领导干部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就会受到影响,会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也会使离任审计结论得不到落实,离任审计结论的作用被冲淡。
(三)离任审计实施难,审计建议难以落实
有些单位接任领导认为离任审计与己关系不大,敷衍了事,要求被审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文件难以满足,审计调查取证难。离任领导大多任职时间长,少则 3-5 年左右,多则 8-10 多年,审计期间跨度大,资料繁多,业务量大,在此期间有关政策及财务、当事人变更频繁,新来人员对过去发生的一些经济事实不清楚,这些都给审计工作带来困难,使其无法深入进行,无法揭示深层次的问题,审计质量得不到保证。也有些企业只看到领导在位时的业绩,对其存在的问题不重视不追究,只是一味让后任去处理,这样导致继任者积极性不高、甚者不理前任的遗留问题也不采取有效措施,听之任之,导致审计结果利用率低,削弱了审计效果,这样审计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更有甚者,审计者与被审计者的领导层次不清,往往出现同级审计,或者是被审计人员甚至将变成审计人员上级,使审计人员在离任审计伊始就处于困境,存有顾虑。诸多因素,导致了离任审计实施难,审计建议难以落实。
(四)审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审计质量缺乏保证
离任审计是一种综合性的业绩评价工作,没有一成不变的工作模式可以借鉴,而且涉及的知识面广,要求审计人员既要懂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工程、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不仅要具备查帐技能,还要具备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但大多数内部审计人员由会计、审计专业人才担任,对工程及法律知识不够精通或知之甚少,这样就无法胜任离任审计工作。由于专业胜任能力的不足,内审人员往往采取传统的内审方式方法来做离任审计工作,就无法查出深层次的、普遍的、倾向性的问题,也无法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透彻的、综合性的分析,导致无法发挥离任审计应有的作用,削弱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针对离任审计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思路
(一)科学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离任者选择不同的审计类型
离任审计的主要目的是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间的业绩,对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肯定成绩、找出不足,为组织部门的干部任免与选拔提供科学依据,因此应该提倡“先审计后离任”的工作模式。但如果对所有的离任者都采取统一模式不仅费时费力也不一定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所以有必要对不同的离任者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对于转任、调任、升迁的领导干部坚持“先审后离”,让其最大限度的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如果真的查出了问题,视问题大小合理进行处理,即可避免干部任用方面的失误也可增强干部的责任感,并可进一步提高内审部门的威信,提高审计效果、成果。对于辞职、退休或不再安排新的领导岗位的干部可以视情况采取“先审后离”或“先离后审”,这样就可以让继任者尽快投身于工作,避免由于前任离任前无心工作而让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受到影响。
(二)协调内部审计与组织、纪检部门的关系,加强离任审计工作的配合
离任审计要在审计领导干部主持工作期间的重大财务收支、遵守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与效果的同时,还要重点审计其对重要资产处置、基建工程建设、重大物资采购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与实施结果,提出客观评价,增强其责任心和责任感,提高其治企能力。组织部门应将离任审计结论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主要依据,并将审计情况写进考察材料并进行任前公示。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率先垂范、廉洁自律的重要凭据纳入廉政档案管理。
(三)提高效率,确保离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各部门应增强全局观念和宏观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将离任审计引入干部管理与监督之中。组织和纪检部门也要监督审计结果的执行情况,对于审计中查出来的问题,其整改责任均应由现任主要负责人承担,并作为对其考核升迁等的依据。审计方法上要大胆改进,对于管辖单位多,时间跨度长的离任审计,必须采取适当的抽样审计和重点审计。从账户入手,结合座谈、走访等账外调查法,全面真实高效地拿出审计结果;推行“双保证书”制度,即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签订向组织提供真实资料保证书,审计人员签定审计质量责任保证书,以相互监督和制约。为了降低风险保证审计质量,也可以尝试由多部门联合参加的任中专项审计,这样就有利于解决离任审计时间仓促、工作量大、突击性痕迹突出的缺陷。离任审计还要充分利用内审部门在日常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收集到的资料和外部中介结构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等问题,深挖管理层舞弊及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的行为。审计部门还应实行审计公示制度,促使审计人员履行程序,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同时与被审计领导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申请回避。
(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加强企业内部审计力量
吸收即懂财务、审计专业知识又懂工程、造价、法律、计算机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入到审计部门,鼓励审计人员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并采取多途径、多渠道进行后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使审计人员不但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而且要一直保持这种能力。法人治理结构中,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或者由董事会直接领导内部审计部门,使其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离任审计时,选派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加入审计项目组,并通过检查会计账簿、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监管报告、制度规定,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并根据平时积累的资料和掌握的情况对重点问题和重要情况给以更多的关注。
离任审计如果只关注领导干部是否完成了各项财务指标,生产经营是否合法合规,就会导致领导干部的短期行为,这势必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长期获利能力,所以离任审计只是一种手段,审计的精神实质是为了引导继任者更好的为企业工作。当审计成为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常态和惯例时,审计职能才能为组织部门任用和选拔干部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有效帮助。
参考文献:
[1]林钟高,龚明晓.离任审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是顺应中国经济新常态,实现发展模式“脱胎换骨”的迫切需要。长期以来,“唯GDP论”“唯速度论”发展方式和政绩观,已对中国并不殷实的自然资源家底造成了侵蚀。环境容量收紧、生态系统退化、资源承载力吃重,已成社会共识。亦多次论述全面认识持续健康发展和生产总值增长的关系,强调“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出台,一个重要指向正是希望通过顶层设计解决广大干部的发展观、政绩观问题,拨正风向标,校正指挥棒。
简言之,将“生态绩效”纳入离任审计是为了解决只顾发展速度、不问发展代价的问题。“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体现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除了划定生态红线以严格保障源头预防、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以明确资源资产“清单”、完善环境治理各项措施以实现生态修复之外,通过严格执行离任生态审计,对生态损害责任终身追责也是确保绿色协调发展的重要一环。
离任“生态审计”制度是用制度治党的体现,是对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环境行为的长效机制的精准落实。以审计为刃,做到显性责任即时惩戒,隐性责任终身追究,调离升迁退休下海概莫能外,务使各级官员绝不敢再吃“祖宗饭”、断“子孙路”。惩戒的目的更是为了引导,重点在于示范正确、引导正路,让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主政领导真心接受、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当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尚面临信息基础薄弱、数据提取困难、考评体系缺失、审计资源弱化等现实制约。《方案》明确“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无疑是脚踏实地的务实选择。
要先破信息“瓶颈”。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做好审计的“大数据库”,但各地审计部门自编自审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解决办法是破除行政挡板,打通职能部门数据共享渠道,为离任审计的切实落实打好基础。
1、经济责任审计委派书的取得。内部审计机构在进行离任审计之前,必须取得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书面授权之后或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才能开始实施审计工作。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审计人员应该与委托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在进行经济责任鉴定时,委托人的支持力度是非常关键的。
2、审计通知。在取得审计委派书之后,必须对被审计人与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单的包括审计时间、审计范围、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应作的准备工作,以及要求被审计人提供的材料,如离任述职报告等。
3、取得被审计单位主要部门的支持。与被审计单位主要部门进行沟通,有利于审计活动顺利实施,对搜集到真实的信息资料,及时反映在审计过程中未觉察到的有很大的帮助。
二、审计工作实施
1、存量资产的核实。存量资产的核实是经济责任审计所关注的重点,其一,委托人需要对被审计人任期内资产的安全性、增值性等进行核实;其二,离任人与接任人都要求对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审计核实,以划清前后任的经济责任归属。因此,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谨慎原则。例如,对于资产报废的认定,必须有亲历证据(如房屋毁弃现场等)或者有相关技术鉴定书,否则就不能确认。
2、真实负债情况的核实。对负债情况的核实,主要集中在被审计单位是否隐瞒情况,被审计人可能以隐瞒部分负债,以达到粉饰其任期业绩的目的。
在核实负债情况的工作中,除了检查未入账合同或其他财务资料外,还可以与接任者进行沟通。作为接任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未反映出来的负债情况。他从不同的渠道也许能得到一些相关信息,且接任者对审计工作的细化要求相对离任者要高得多,这些信息可为我们进行深入的审计调查提供线索。
3、潜在损益的核实。在实践中发现,几乎每一个都存在着未入账的费用与收益。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从潜在费用方面来说,主要原因为:已支出但未及时入账;损失已经形成,但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而未入账;已经发生但相关部门认为不合理的费用等。从潜在收益方面来说,主要原因为:为了避税等原因而考虑多列费用部分,比如多计折旧等;收益已经实现,但由于票据等原因未入账。
上述情况随着经营活动的继续,在将来形成或部分形成费用或收益入账。由于交、接双方不同角度的要求,他们对此类事项处理的态度也不一样,给审计人员在进行核实清理时造成困难。在核实潜在损益时,审计人员搜集到完整的资料后,可以先按照处理与原则,对会计报表进行调整,由于票据未到,不能入账部分单独列表进行说明,再与双方征求意见,在掌握主动权的前提下协调双方的意见。当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从尊重客观事实出发,向审计委托人征求意见,达成共识后,进行确认。
三、根据审计结论进行责任审计评价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4月16日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审计中的新领域,是审计中的重点与难点。目前,我们正处于一个资源约束紧张、环境污染严重的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是当务之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增强领导干部生态理念,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重要措施,是对其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独立审查、评价、鉴定,并发表审计意见的活动。
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的研究,即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审计目标、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以及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等方面,已取得了初步进展,而且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亦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理论研究较多,实证研究较少,亟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来指导实践和进行操作。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据与原则
(一)审计依据。经过地方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审计原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按《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方案》及其指标体系进行,而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本指标体系)的构建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通过借鉴国内外现有的指标体系,并根据指标体系的实际需求,遵循以下的原则考虑指标的选取。
1、可操作性原则。指标体系的构建目的主要是为了评估拟离任省、市、县(区)主要党政负责人在任期内对生态文明各个方面行政的效率和效果,需要考虑在县级以上各项规划中的控制与引导,即可操作性原则是首要原则。
2、相容性原则。本指标体系应当与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的政策标准相结合。
3、可计量原则。指标体系应当定量化与定性化结合,做到能够量化的,尽可能有定量的表征方法。
4、区域性原则。各省、市、县(区)有其特有的生态环境条件,本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的指标值对所有省、市、县(区)适用。
5、前瞻性原则。指标体系不是静态不变的,构建时要充分考虑到历史演变过程,并且能够对未来发展做出一定预测,以便做出合理的计划安排,促进当地生态文明发展。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法与程序
(一)登记建账。根据审计内容,由各地按照当地审计局的统一要求,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台账,定期更新台账,确认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上任时的自然资源资产初值。
(二)联合检查。由组织、审计、统计、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审计组,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领导干部离任时的自然资源资产登记台账进行期末检查和核对。
(三)抽样调查。采取问卷调查或座谈会的形式,向长期生活在该区域的有关人员进行问卷或座谈会了解情况,并对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有关指标进行抽样调查。
(四)数据汇总。根据登记台账与抽样调查结果,由联合审计组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表》数据采集。
(五)出具审计报告。根据数据处理方法,对《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表》进行数据处理,得到综合评价数值,然后根据综合评价数值的大小,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
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内容
依据《中国自然资源手册》,结合当地实际,审计内容主要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资产及保护、耕地保护和国土征用、矿产资源开发、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及其制度执行等五个方面的职责与责任。
(一)自然资源资产及其保护责任。主要包括:单位GDP能耗、耕地保有面积、征用土地闲置面积、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单位GDP建设用地、绿色建筑比例、湿地生态保护情况、生态保护地面积及占辖区土地总面积比例、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水土流失面积、当年水资源量、人均综合用水量、单位GDP用水量、径流系数、节水灌溉面积、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濒危动植物保护情况、矿产资源采矿回收率、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农田抛荒情况、名胜古迹保护(含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建设项目决策失误造成重大安全资源破坏事故情况、人为造成的灾害性天气日数等24个指标。
(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要包括: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故、单位GDP碳排放量、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含二氧化硫、烟尘、NOX、COD、NH3-N)、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实际监测的地表水断面Ⅲ类地表水质量标准达标率、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秸秆还田率等14个指标。
(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及执行责任。主要包括土地出让税费征收、矿产出让税费征收、水资源税费征收、生态补偿金使用情况、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林业政策的执行力、水资源政策的合规性、土地政策的合规性、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合规性、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合理性、环境质量的监测开展情况等12个指标。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内容,本文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分别设置定量和定性指标(均为一级指标),并设置相应的二指标。定性指标包括:一是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确保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生态环境保护等)和具体目标(确保环境质量、实现污染物减排等)的实现;二是环保政策、法规制定情况。重点关注资源节约使用、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三是环保政策执行情况。重点关注环保专项资金在征收、分配和使用等过程中是否存在偷漏拖欠、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四是资源环境满意程度,主要考察社会群众对重点环境问题解决的满意度。
依据《中国自然资源手册》,并结合当地实际,审计具体指标的设计主要以土地资源、气候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等五大类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为维度来进行。
(一)土地资源。包括耕地保有面积,可利用山地丘陵、滩涂、湿地、草地的面积,森林覆盖率,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水土流失率,土壤质量系数等情况。
(二)气候资源。包括太阳能利用率、风能使用率、水电站水能利用率、地热资源利用率、灾害性天气日数、废气处理率、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标率等情况。
(三)水资源。包括可利用水域面积、人均综合用水量、灌溉用水量、单位GDP水消耗量、废水处理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情况。
(四)生物资源。包括生物能利用率、秸秆还田率、野生动物保护违法率、城镇人均绿地面积、农副产品污染超标率、低产田改造率等情况。
(五)矿产资源。包括能源矿产保有量、金属矿产保有量、非金属矿产保有量等情况。
六、建议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为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提供了科学和可靠的依据,也为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提供了有利的参考,促使领导干部更积极地履行经济责任的目标在审计过程中,还需要关注以下几点保障措施:
(一)明确审计主体与审计对象。审计主体:各省、市、县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审计对象:各省、市、县、乡拟离任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执行主体:自然资源资产联合审计组。
(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资源数据库。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设立资源数据的台账,对自然资源的流量和存量进行准确的统计;各级政府部门和环境统计部门也应该建立公开的环境数据平台,使环境审计做到量化可行,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提供依据。
(三)建立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经济责任联席会议的作用,明确资源环境主管部门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中的职责、分工,做到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效率。同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要求纪检、组织等部门从审计进点到审计结果反馈,最后到整改督查落实全程参与,确保审计结果运用的客观公正。
(四)强调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作为地方年度评优评先、干部提拔重用的依据之一。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不合格的所在地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不纳入提拔重用的范围。对虽然不够违纪但环境破坏严重,搞“形象工程”等问题比较突出的,不能参与各类先进的评选;情结严重的,要予以组织调整,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应及时移交纪检、司法机关进行立案查处。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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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isse,Melinda.Fedsto and ithurrleaneloan[J].South Florida Business Joumal,2012.5.
[3]DanCrowley.Audit:pVT Amis used publie funds[N].DailyHampshireGa・zeRe,2014.
[4]Tom Eldred.Audit finds state bidding errors.Delaware Capitol Review,2014.27.
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项目
自然资源作为我国最重要的资产,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我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目标,旨在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和保障体系,并通过制度和体系的完善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此次会议提出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概念,要求相关单位通过编制自然资源相关的资产负债表来建立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责任追究机制,从而实现环境保护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结合,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齐头并进的目的。
一般来讲,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国土资源
作为国家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其审计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土地开发使用情况等几个方面。如土地的使用是否符合总体规划;耕地和农田的面积是否在国家规定的红线以内;土地的供应和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矿产资源的开发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国土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等等。
(二)林业资源
林业资源资产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补偿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以及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的检查。其中,对林业资源资产的审计主要侧重于生态建设和生态补偿工程的资金审计、林业资源补偿资金的审计、育林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以确保林业资源相关资金能够得到有效利用。
(三)水利资源
水利资源审计主要包括三大项目:一是水资源总量审计。此举旨在加速相关部门对水资源总量工作步伐,完善对水文检测、水土检测等与之相关的基础工作的规划和实时调控。二是水资源分配审计。此举旨在促进水量得以在不同地域、领域、项目公平分配,促使水利及相关部门遵守对水量控制的大前提――公平、合理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实现效率的提高。三是取水审计。此举旨在将上述关于水利资源的审计工作执行到位,确保水资源在被利用的同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补偿,也是水资源总量、用水结构及其成本的核心环节,
(四)环境保护
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情况、污染控制情况、节能降耗情况、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例如,空气质量、饮用水质量和流域水质量达标率这三项指标是否达到指标要求;污染总量减排是否达到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是否达到政府下达的比例要求;排污费等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照规定项目使用,有无挤占挪用等。
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步骤
实践证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能够有效地遏制领导干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行为,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的共同提高。其步骤包括:
(一)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评价体系
根据各地主体功能区定位及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特点,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评价体系。然后再根据被审对象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监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改进、完善评价体系,为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提供基础。对于部分国内技术不成熟的领域或项目,审计部门可以从外部聘请自然资源保护领域的专家,对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专业性指标进行设计和检验。
(二)客观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使用中的责任
首先,审计人员应通过多种手段、多种渠道获取审计数据,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如利用多种手段检测自然资源的整体情况,比如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卫星遥感数据监测系统等对原始地貌进行数据测量,获取自然资源隐蔽性审计证据等。其次,在获得相关的审计证据后,审计部门应关注领导干部接任时和离任时当地自然资源的存量、增量和消耗量等变化情况,分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做出客观评价。为保证审计结果的权威性,审计部门可以外聘专家直接参与审计项目,解决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性难题,通过专家专业化的判断来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同时,审计部门也应与自然资源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机构的跨平台合作,结合多元化的检测、观测、分析、审核结果来确保审计结果兼具合理性、科学性。
(三)提出改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的机制和体制上建议
关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相关制度政策、管理体制、保护措施、补偿机制等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审计。按市《关于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百村审计”的工作意见》,本年度内计划对回龙村、杏山村、华家村、五车堰村4个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二、围绕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村主要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和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促进依法履行职责。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工作,做到“逢离必审”,运用审计成果,为领导决策服务。本年度内计划对韩夏小学、邵家小学、杨王小学、原镇中心小学四所学校校长进行离任审计。
三、抓好审计意见与建议的整改落实,加强同镇经管站、会计服务站协作,对上年度审计所反映出的较大问题、典型问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做好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镇、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
(1)严格按黄政发[2005]77号文件“关于镇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程序操作,进一步规范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程序,工程项目结算资料须由工程建设单位或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