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2 08: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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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民增收取得历史性突破。预计*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4250元,比九五期末增长965元,年递增5.29%。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一是国家政策性扶持。自*年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中央、省、市、县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来扶持农业、反哺农民,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农民承担的费用及劳务由*年的1.95亿元(人平240元)减少到*年0.42亿元(人平56元)。累计发放三项补贴5101万元,其中种粮补贴4021万元、良种补贴700万元、农机补贴380万元。二是种植业增势明显。*年种植业产值8.42亿元(*年不变价),比*年增13%。三是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收入增长较快。“十五”期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初步建立、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职业中介服务成效显著。新增劳务输出48031人次,新增劳务收入约1.09亿元。至十五期末全县已转移农村劳动力20.17万人,农民外出劳务收入12.11亿元。四是林牧渔业量效双增。全县*年林牧渔业总产值达25亿元,农民来自林牧渔业的人均收入达1200元。
2、农业增效成果显著。首先,农业经济持续增长。*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60万亩,总产近71万吨,比*年增18.3%,单产440公斤,比*年增3.8%;棉花栽植面积近8万亩,单产皮棉82公斤,比*年增15.5%;油料播种面积19万亩,总产近3.3万吨;疏菜特经复种面积发展到35万亩,是*年的1.5倍。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在粮食结构调整上扩大了小麦、水稻的种植面积,缩小了小杂粮的面积,优质高产小麦、水稻的品种应用比例达86%,*年被农业部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农业生产的区域特色逐步形。全县形成了河南片优质粮油生产,城郊及沿线棚室蔬菜生产,沿河、沿荡水面立体种养,阜益沿线加工蔬菜,渠北旱粮及优质果品等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区域。农作物品种利用不断更新。全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由“九五”期末的95%上升到目前的99%。科教兴农步伐加快,新型实用技术得到普及。水稻、三麦、棉花、油菜、玉米高效配套栽培技术年平均应用面积在100万亩以上,水稻育秧实现了旱育化,棉花生产做到双膜育苗、覆盖栽培;保护地栽培在多种作物上得到应用,累计推广面积近45万亩次;秸草还田和平衡配套施肥年推广面积均达80万亩次;全县病虫草综合防治率达95%以上,为九五期末的1.32倍,三麦、水稻后期病虫及棉花棉铃虫统防统绐率达90%。农业示范工程辐射功能不断增强。先后建立了县镇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村级农业科技示范方,累计建设面积超过12万亩。其次,林牧渔业有了长足发展。林业生产上的防护林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生态防护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业结构得到调整,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林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资源总量不断扩张;林权制度改革有了新的突破。全县现有成片林35.2万亩、四旁树木5000多万株、活立木蓄积量131.5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16.6%、农田林网控制面积110万亩、建成绿色通道252.6公里,“十五”期间先后被确定为省级杨树产业基地县、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试点县和生态防护林工程项目县。*-*年连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绿化先进县,*年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光荣称号。畜牧业上的优势生猪、家禽稳定发展。生猪年饲养量达240万头、年出栏商品猪150万头、苗猪饲养量达220万头、家禽饲养量达3600万只。羊、兔、鹅为主的食草家禽养殖有了明显增加,畜禽生产规模化、区域特点明显,生猪规模养殖达30%,家禽达70%,全县形成了四大产业带即:沿渠苗猪产业带、河南商品猪产业带、沿射阳河家禽产业带、沿荡水禽产业带。良种畜禽全面普及。全县良种二元母猪、三元商品猪比例逐年增高,达55%。良种蛋鸡、肉鸡、草鸡比例达85%。渔业上的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产业规模迅速壮大。“十五”期末全县水产养殖总面积达25.4万亩,*年可实现水产品总产量5万吨以上,可实现渔业产值9.2亿元,林牧渔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林牧渔业占农业的比重不断增加,达62.5%;林牧渔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品牌林牧渔业发展势头较好。“十五”期间全县有9个产品获得中国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三个获省名牌产品、7个产品被认定为无公害产品、16个无公害基地。休闲林牧渔业初露头角,林牧渔业外向化程度不断提高。羊寨的桃花园、公兴的垂钓中心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林牧渔业产品的年出口创汇达*多万美元。第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初具雏形。全县形成了由众多龙头牵引的蔬菜产业化、稻米产业化、棉花产业化三条产业链。全县拥有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规模龙头加工企业70家、年经营额超千万元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22家、年实现经(运)销额超10万元的农民经纪运销人1.52万人。12个农产品获省市名优产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4个、获得国家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31个、绿色食品1个。第四,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明显。“十五”期间全县先后实施并完成农业综合开发第五期、第六期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3个和世行二期项目,累计改造中低产田16.23万亩,完成投资1.12亿元,通过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田基本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提升了项目区种植水平。第
五、水利工作得到强化。以防洪保安为主,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配套建设。“十五”期间,全县共做土方5600万方、疏浚大中沟渠4132条、加修圩堤840公里、新建改造闸站桥梁1137座,凿井24眼,增加供水人口25万人,发展防渗渠道132公里。第六,农业机械程度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大中型拖拉机由九五期末的397台猛增至865台、联合收割机由450台增至920台、农田排灌动力机械由9622台增至15179台,特别是插秧机在县内试验示范取得成功,在全县迅速推广251台。
3、农村社会大局基本稳定。为了保持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着重做好农民负担的监控、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健全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管理等工作。严格控制和减轻农民负担。坚决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预决算制度。对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实行“公示制”,对经营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进行专项治理,对涉及农民负担方面的群众和举报做到及时接待、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对农民负担方面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实行微机化管理,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坚决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集中进行了土地承包法实施前的培训和宣传贯彻,全县共培训760多人次,印发宣传材料5600份,对土地二轮承包工作进行了后续完善,累计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9万份,累计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9652份。基本做到“三到户”即:“田块分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到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对土地流转行为进行规范,接待并处理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纠纷209人次。健全并完善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相应的工作班子特别是村级的二组一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初步建立并正常开展工作,村务财务按季进行理财公开,重大的村务、财务事项都通过村民代表及时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全县普遍实行村账镇,按季进行结账记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村级三项资金由县统一进行预算审批、集中统一审核拨付,村级债务化解取得初步成效,净化解村级债务6000万元。
二、当前三农工作面监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农民增收面临一系列因素的制约。一是落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要,加大了农民增收的风险;二是错位的农村产业结构不能适应农村发展新形势的需要,限制了农民增收的空间;三是低下的农业科技水平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延缓了农民增收的速度。农业科研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民增收的速度。农业科研体制的不畅是制约农民增收的关键。农业科技发展的不足限制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四是扭曲的农村方针政策不能适应日益深化的农村改革需要,影响了农民增收的环境。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增收,都需要有一个宽松的外部政策环境,而目前的政策环境却存在各种缺陷与不足。宏观政策的偏差使农民增收面临不利的政策环境。由重工轻农宏观政策导向的惯性作用而导致的农业资源流失及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因素。国民收入再分配存在明显非农偏好。尽管国家对农业投入的绝对额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远远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无论是财政支农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农业基建投资占基建投资的比重,还是农业投资比重都呈下降趋势。部分微观政策不到位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和优质优价的政策因多种原因未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存在限收拒收,压级压价和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进入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收取高额城市增容费的歧视性户籍政策等使农民进入城市的难度加大,使城市化和城镇化进程步履维艰,形成不利于农民增收的就业结构。五是萎缩的农外就业途径不能适应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需要,限制了农民增收的渠道。六是薄弱的农业基础设施制约了农民增收的潜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根本保障。然而,我县农业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却难以保证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薄弱的农业基础设施使农民增收的基础不牢。由于农业投入严重不足,一些基本农田保护不力,土地肥力递减,效率低下;多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闲置浪费,甚至破坏严重,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公路发展滞后,交通不便,流通受阻;邮政通讯网络不健全,信息闭塞,交通不畅;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低下。
2、农业增效后劲不足。农业生产上主要存在市场化生产不足,农业增产与增效矛盾突出。大宗农产品市场总量饱和,积压卖难;同时优质农产品明显市场供给不足。农业增产不增效、增量不增收现象比较普遍。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劳动报酬率偏低。现有农机具结构不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农机具技术档次低、农机服务产业化程度低、农机服务体系因设施、手段不健全面服务功能差。林牧渔业增效潜力不大。全县森林资源总量较少、林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树种单
一、木材加工业发展滞后,大径材加工规模偏小、加工层次低、附加值不高。畜牧良种率不高、集约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差,水产上的苗种质量不高、养殖基地不配套塘口老化、水产产业链不够完整,畜牧水产的检测、检疫体系不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不快且组织化程度偏低。现有龙头企业偏少、偏小,龙头企业与农户及农产品基地利益联结不够紧密,产销关系不稳定;农业生产的产业特色不明显,基地建设滞后;各类农民经纪人和合作经济组织作用不突出,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偏低。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区不够集中连片,不能发挥规模效益;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项目投入不足,招引“三资”办法不多。
3、农村社会不稳定的一些隐患依然存在。农民负担方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收取使用同政策规定出入较大,资金大部分被镇级占用,卡外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服务性收费不够规范且随意性较大,因收取税费组织小分队到农户家中扒粮抬物在少数地方仍然存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村组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迟迟落实不到位,随意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随意违法截留土地流转收益、不尊重农民意愿违法强行征占用农户承包地在少数村组仍有发生。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少数村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的建立不够民主、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不够及时、内容不够真实全面详细、重大村务财务事项的民主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和适用,现有的制度没有完全执行到位,部分村组的财务结报和核算不够及时规范,村级收支普遍存在缺口,村级债务负担较重,个别村组干部存在着贪污、侵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问题。
三、“十一五”期间三农工作的目标定位及主要推进措施
1、农民增收取得历史性突破。预计20__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4250元,比九五期末增长965元,年递增5.29%。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一是国家政策性扶持。自20__年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中央、省、市、县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来扶持农业、反哺农民,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农民负担逐年减轻,农民承担的费用及劳务由20__年的1.95亿元(人平240元)减少到20__年0.42亿元(人平56元)。累计发放三项补贴5101万元,其中种粮补贴4021万元、良种补贴700万元、农机补贴380万元。二是种植业增势明显。20__年种植业产值8.42亿元(1990年不变价),比20__年增13%。三是农村劳动力外出劳务收入增长较快。“十五”期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初步建立、技能培训不断增强、职业中介服务成效显著。新增劳务输出48031人次,新增劳务收入约1.09亿元。至十五期末全县已转移农村劳动力20.17万人,农民外出劳务收入12.11亿元。四是林牧渔业量效双增。全县20__年林牧渔业总产值达25亿元,农民来自林牧渔业的人均收入达1200元。
2、农业增效成果显著。首先,农业经济持续增长。20__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60万亩,总产近71万吨,比20__年增18.3%,单产440公斤,比20__年增3.8%;棉花栽植面积近8万亩,单产皮棉82公斤,比20__年增15.5%;油料播种面积19万亩,总产近3.3万吨;疏菜特经复种面积发展到35万亩,是20__年的1.5倍。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在粮食结构调整上扩大了小麦、水稻的种植面积,缩小了小杂粮的面积,优质高产小麦、水稻的品种应用比例达86%,20__年被农业部表彰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农业生产的区域特色逐步形。全县形成了河南片优质粮油生产,城郊及沿线棚室蔬菜生产,沿河、沿荡水面立体种养,阜益沿线加工蔬菜,渠北旱粮及优质果品等各具特色的专业化生产区域。农作物品种利用不断更新。全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由“九五”期末的95%上升到目前的99%。科教兴农步伐加快,新型实用技术得到普及。水稻、三麦、棉花、油菜、玉米高效配套栽培技术年平均应用面积在100万亩以上,水稻育秧实现了旱育化,棉花生产做到双膜育苗、覆盖栽培;保护地栽培在多种作物上得到应用,累计推广面积近45万亩次;秸草还田和平衡配套施肥年推广面积均达80万亩次;全县病虫草综合防治率达95%以上,为九五期末的1.32倍,三麦、水稻后期病虫及棉花棉铃虫统防统绐率达90%。农业示范工程辐射功能不断增强。先后建立了县镇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村级农业科技示范方,累计建设面积超过12万亩。其次,林牧渔业有了长足发展。林业生产上的防护林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生态防护能力进一步增强;林业结构得到调整,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林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资源总量不断扩张;林权制度改革有了新的突破。全县现有成片林35.2万亩、四旁树木5000多万株、活立木蓄积量131.5万立方米、林木覆盖率16.6%、农田林网控制面积110万亩、建成绿色通道252.6公里,“十五”期间先后被确定为省级杨树产业基地县、国家生态公益林建设试点县和生态防护林工程项目县。20__-20__年连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绿化先进县,20__年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光荣称号。畜牧业上的优势生猪、家禽稳定发展。生猪年饲养量达240万头、年出栏商品猪150万头、苗猪饲养量达220万头、家禽饲养量达3600万只。羊、兔、鹅为主的食草家禽养殖有了明显增加,畜禽生产规模化、区域特点明显,生猪规模养殖达30%,家禽达70%,全县形成了四大产业带即:沿渠苗猪产业带、河南商品猪产业带、沿射阳河家禽产业带、沿荡水禽产业带。良种畜禽全面普及。全县良种二元母猪、三元商品猪比例逐年增高,达55%。良种蛋鸡、肉鸡、草鸡比例达85%。渔业上的综合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产业规模迅速壮大。“十五”期末全县水产养殖总面积达25.4万亩,20__年可实现水产品总产量5万吨以上,可实现渔业产值9.2亿元,林牧渔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林牧渔业占农业的比重不断增加,达62.5%;林牧渔业内部结构不断优化。品牌林牧渔业发展势头较好。“十五”期间全县有9个产品获得中国农业博览会名牌产品、三个获省名牌产品、7个产品被认定为无公害产品、16个无公害基地。休闲林牧渔业初露头角,林牧渔业外向化程度不断提高。羊寨的桃花园、公兴的垂钓中心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林牧渔业产品的年出口创汇达20__多万美元。第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初具雏形。全县形成了由众多龙头牵引的蔬菜产业化、稻米产业化、棉花产业化三条产业链。全县拥有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规模龙头加工企业70家、年经营额超千万元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22家、年实现经(运)销额超10万元的农民经纪运销人1.52万人。12个农产品获省市名优产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54个、获得国家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31个、绿色食品1个。第四,农业综合开发成效明显。 “十五”期间全县先后实施并完成农业综合开发第五期、第六期土地治理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3个和世行二期项目,累计改造中低产田16.23万亩,完成投资1.12亿元,通过农业资源开发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田基本生产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优势产业的发展,提升了项目区种植水平。第五、水利工作得到强化。以防洪
保安为主,重点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配套建设。“十五”期间,全县共做土方5600万方、疏浚大中沟渠4132条、加修圩堤840公里、新建改造闸站桥梁1137座,凿井24眼,增加供水人口25万人,发展防渗渠道132公里。第六,农业机械程度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大中型拖拉机由九五期末的397台猛增至865台、联合收割机由450台增至920台、农田排灌动力机械由9622台增至15179台,特别是插秧机在县内试验示范取得成功,在全县迅速推广251台。
3、农村社会大局基本稳定。为了保持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着重做好农民负担的监控、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维护、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健全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管理等工作。严格控制和减轻农民负担。坚决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预决算制度。对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实行“公示制”,对经营收费和服务性收费进行专项治理,对涉及农民负担方面的群众和举报做到及时接待、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对农民负担方面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实行微机化管理,定期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坚决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集中进行了土地承包法实施前的培训和宣传贯彻,全县共培训760多人次,印发宣传材料5600份,对土地二轮承包工作进行了后续完善,累计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9万份,累计签订土地承包合同209652份。基本做到“三到户”即:“田块分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到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对土地流转行为进行规范,接待并处理土地承包方面的矛盾纠纷209人次。健全并完善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相应的工作班子特别是村级的二组一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初步建立并正常开展工作,村务财务按季进行理财公开,重大的村务、财务事项都通过村民代表及时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强化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全县普遍实行村账镇,按季进行结账记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村级三项资金由县统一进行预算审批、集中统一审核拨付,村级债务化解取得初步成效,净化解村级债务6000万元。
二、当前三农工作面监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1、农民增收面临一系列因素的制约。一是落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市场需要,加大了农民增收的风险;二是错位的农村产业结构不能适应农村发展新形势的需要,限制了农民增收的空间;三是低下的农业科技水平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延缓了农民增收的速度。农业科研投入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民增收的速度。农业科研体制的不畅是制约农民增收的关键。农业科技发展的不足限制了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四是扭曲的农村方针政策不能适应日益深化的农村改革需要,影响了农民增收的环境。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增收,都需要有一个宽松的外部政策环境,而目前的政策环境却存在各种缺陷与不足。宏观政策的偏差使农民增收面临不利的政策环境。由重工轻农宏观政策导向的惯性作用而导致的农业资源流失及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因素。国民收入再分配存在明显非农偏好。尽管国家对农业投入的绝对额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远远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无论是财政支农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农业基建投资占基建投资的比重,还是农业投资比重都呈下降趋势。部分微观政策不到位直接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和优质优价的政策因多种原因未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存在限收拒收,压级压价和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进入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收取高额城市增容费的歧视性户籍政策等使农民进入城市的难度加大,使城市化和城镇化进程步履维艰,形成不利于农民增收的就业结构。五是萎缩的农外就业途径不能适应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需要,限制了农民增收的渠道。六是薄弱的农业基础设施制约了农民增收的潜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根本保障。然而,我县农业的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却难以保证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薄弱的农业基础设施使农民增收的基础不牢。由于农业投入严重不足,一些基本农田保护不力,土地肥力递减,效率低下;多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闲置浪费,甚至破坏严重,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公路发展滞后,交通不便,流通受阻;邮政通讯网络不健全,信息闭塞,交通不畅;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低下。
2、农业增效后劲不足。农业生产上主要存在市场化生产不足,农业增产与增效矛盾突出。大宗农产品市场总量饱和,积压卖难;同时优质农产品明显市场供给不足。农业增产不增效、增量不增收现象比较普遍。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劳动报酬率偏低。现有农机具结构不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农机具技术档次低、农机服务产业化程度低、农机服务体系因设施、手段不健全面服务功能差。林牧渔业增效潜力不大。全县森林资源总量较少、林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树种单一、木材加工业发展滞后,大径材加工规模偏小、加工层次低、附加值不高。畜牧良种率不高、集约化程度低、标准化生产差,水产上的苗种质量不高、养殖基
地不配套塘口老化、水产产业链不够完整,畜牧水产的检测、检疫体系不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不快且组织化程度偏低。现有龙头企业偏少、偏小,龙头企业与农户及农产品基地利益联结不够紧密,产销关系不稳定;农业生产的产业特色不明显,基地建设滞后;各类农民经纪人和合作经济组织作用不突出,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偏低。农业资源开发项目区不够集中连片,不能发挥规模效益;存在重建轻管现象;项目投入不足,招引“三资”办法不多。
3、农村社会不稳定的一些隐患依然存在。农民负担方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的收取使用同政策规定出入较大,资金大部分被镇级占用,卡外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服务性收费不够规范且随意性较大,因收取税费组织小分队到农户家中扒粮抬物在少数地方仍然存在。农村土地承包方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村组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迟迟落实不到位,随意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随意违法截留土地流转收益、不尊重农民意愿违法强行征占用农户承包地在少数村组仍有发生。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少数村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组织的建立不够民主、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不够及时、内容不够真实全面详细、重大村务财务事项的民主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和适用,现有的制度没有完全执行到位,部分村组的财务结报和核算不够及时规范,村级收支普遍存在缺口,村级债务负担较重,个别村组干部存在着贪污、侵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问题。
三、“十一五”期间三农工作的目标定位及主要推进措施
1、全方位、多渠道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农民增收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而且影响粮食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全县经济增长;不仅关系农村社会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促进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是三农工作的最终目标,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三者之间,农民增收是中心,农业增效是实现农民增收的经济基础,农村稳定是实现农民增收的前提和保障。“十一五”期间农民增收的目标定位应考虑到我县处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欠发达县份、农业大县的实际情况。将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率确定在4%至6%之间为宜。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强烈推进。一是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因地制宜地立足自身优势,通过市场规律的研究,以市场为导向。把提高科技含量、增加附加值作为发展特色产业的重要取向;把劳动密集型与科技密集型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是带动地方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更要依靠科技,打造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占领技术的制高点,提高产品附加值;尽量避免重复建设,避免产业雷同现象的发生。县镇政府通过政策引导来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辐射面广、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能及时根据市场状况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带领广大农民共同致富的龙头企业。提倡和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实行保护价格收购,按农户出售产品数量返还部分利润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按照市场需求和资源优势原则,选择主攻方向,培育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开发建设农副产品的原料生产基地,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经济格局,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奠定基础。三是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主动适应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新趋向,把鼓励自主创业和实现充分就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主攻方向,加快推进农民非农化进程。狠抓劳务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进程。健全市场导向的流动就业机制,通过强化职业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四是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营造有利于农民增收的良好环境。政府和有关方面应当提高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扎扎实实按农民需求解决农民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建立权威性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向农民提供价格、生产、库存以及气候等方面的信息,提供中长期的市场预测分析,帮助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和经营。 积极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发展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服务能力。加强政府对农业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切实体现对农业的优惠和支持政策。特别是要严格按照《农业法》的有关规定,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切实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及农业科技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为农业产业化的健康发展与农业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
湖南作为农业大省,2007年,农村人口占到全省人口的59.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经济总量的17.6%,两个比重都高于全国55.1%和11.3%的平均水平。
(一)强化领导、落实政策,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巩固
湖南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突出抓农业效益的提升,突出抓发展方式的转变,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的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突出优势、以工促农,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
湖南把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提升农业产业层次、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在全省逐步构建起了各具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农业产业化体系。2007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已发展到4.2万家,实现销售收入1600多亿元;国家和省级龙头企业达220家,比2005年增加54家,并涌现了一批知名品牌和名牌产品。建成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基地6550万亩,带动农户749万户,占全省农户数51%。
(三)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
为改善民生,建设和谐湖南,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逐年加大对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财政投入。农村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展。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均通过“普九”验收,人口覆盖率达100%。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基本覆盖了农村中小学。按照中央关于“两免一补”政策,2007年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杂费,受益人群达到1240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03年开始试点,近两年全面铺开。截至2007年底,全省122个县市区中已有99个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村人口3935万,占全省农村总人口比重97.1%。2007年,全省总共补助902.21万人次,缓解了农民就医难的问题。湖南从2000年起开始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07年,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15%,农村低保月平均保障110万人,月人均补贴30元。
(四)增强技能、输出劳务,农民增收成效明显
湖南是一个人口大省,农业人口较多,农村劳动力相对富余。针对这一特点,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一方面,加强对农民创业能力的培训,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阳光工程”和“科技入户工程”等,采取集中培训、远程教育、送科技下乡等方式,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外出务工和本土创业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顺应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的趋势,抢抓沿海地区产业梯次转移的机遇,通过不断创新农村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劳务中介组织,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内引外联,积极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劳务输出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2004年以来,湖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连续四年超过7%,逐步摆脱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局面。与此同时,收入结构也得到明显改善,非农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2007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3904.3元,比上年增加514.5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712.3元,比上年增加262.7元,劳务工资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
(五)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农村改革取得较大突破
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为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进行了许多大胆的尝试。目前,湖南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已扩大到46个,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县扩大到15个。在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开展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和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试点工作,并统筹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粮食流通体制、集体林权制度、征地制度、国有农场、水权制度的改革。
二、突出困难和问题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受到,中部地区“三农”工作在取得重大成绩的同时,受农村人口比重较大、二元经济结构突出等因素制约,仍然面临严峻挑战和诸多困难,归结起来,可以概括为“五个依然”。
首先,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依然不强。与沿海地区相比,中部省份的经济总量、财政能力都较弱小,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任务需要大量财力、物力投入,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追赶沿海先进地区的同时,还要保障对“三农”的高投入,客观上力不从心,使得中部地区农业生产的三种能力明显薄弱。一是抗灾能力薄弱。“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农业发展基本上还在吃“鱼米之乡”的老本。对南方农业生产至关重要的水利设施,大多年久失修。二是科技进步能力薄弱。虽然湖南粮食总产量居全国第6位,但全省低产田却占到了全部耕地面积的73%以上,粮食单产水平长期徘徊在400公斤左右,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生猪出栏量居全国第2位,畜牧业产值居第5位,但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滞后,生猪、肉牛的良种供应严重不足。三是农业产业化能力薄弱。一方面,规模普遍偏小。部分农产品虽然市场前景广阔,但由于基地建设跟不上,缺乏精加工和深加工,以至于不能形成生产的专业化,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另一方面,龙头企业数量偏少。且多数龙头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公司+农户”、产供销一体化联结机制不紧密。此外,当地的农业产业化还未摆脱粗放经营的模式,缺少科技投入,不注重节能环保,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依然滞后。受自然历史条件制约、长期城乡二元体系分割政策、现代化过程中农业处于弱势地位等因素影响,中部地区“三农”自我发展能力差,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从湖南的具体情况讲,一方面,总规模缺口很大。湖南农村人口占全省的59.5%,但农业投资占整个投资的比重不到20%。另一方面,城乡差距悬殊。特别是社会事业和公益事业设施方面,城乡之间的分布结构很不协调。
第三,农民收入水平依然较低。近年来,与全国的情况相似,中部地区农民收入的增长幅度也有明显的提高,但是,在城乡差距、种粮比较效益、收入增长可持续性等三个方面,矛盾和挑战仍然较大。从城乡收入差距看,仍呈扩大趋势。2007年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1985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而城乡居民收入比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具体到湖南来讲,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由1978年的2.27:1扩大到2007年的3.15:1。从种粮比较效益看,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并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据测算,湖南农民种植早稻每个工日收入42元,而同样的劳动力在本地打工一天收入可超过50元。同时,虽然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粮食生产的扶持力度,但由于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涨,优惠政策的效益大多被农资涨价抵消,农民种粮所得实惠不多。由于种粮不划算,个别地方出现了双季改单季、耕地撂荒等现象,给粮食稳定增长埋下了隐患。从未来农民收入增长趋势看,增收渠道单一且空间窄小。除种粮外,农民可以选择的增收渠道少之又少,外出务工是绝大多数农民的唯一选择。据统计,全省外出务工农民超过1100万人。受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等日益加快的影响,一些劳动力密集型行业规模不断压缩,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越来越有限、难度越来越大。劳务收入越来越难成为农民增收的可靠渠道。同时,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导致农村劳动力结构迅速老化,极大地影响了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务农收入的提高。未来一个时期,如何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与工业化、城镇化有机融合起来,与稳定发展农业达到最佳平衡,是一个不容忽视、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四,体制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涉农体制机制的不适应性日益突出,从湖南省的具体来看,主要是有“四个亟待”。
一是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亟待改革。现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核心的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由于分户承包、分散经营,土地资源难以集中使用,已无法适应集约化经营和规模化生产的现代农业要求。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农村土地利用率不高,撂荒闲置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农民遇到急事难事的时候,往往无法用土地经营所得做担保,获得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融资和再融资。另一方面,逐步成长壮大的农村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成片经营土地、建立原料基地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却受到了来自现有土地制度的制约。造成这种矛盾的关键在于,目前没有把土地使用权进行物化,其价值和价格也就没有了衡量的基础。
二是科学的“三农”投入机制亟待建立。当前在“三农”资金投入方面,存在“四多四少”的问题:即中央、省级财政投入多,县市财政配套投入少,“上进下退”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村投入的多,农业投入的少,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障碍依然存在;财政投入增加多,金融投入增加少,有效地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主动加大对农村投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完善;国家投入多,集体投入少,建立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任务还很艰巨。同时,来自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入项目分散,整合难度很大,资金到位也较迟缓,额度远远不足,影响了项目投资效益。
三是公益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亟待健全。在教育、卫生、文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发展投入上,尚未探索出“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的办法和措施。同时,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也是一道难题。目前,村级转移支付普遍较少,运转困难,村干部待遇低,乡村负债重。同时,农村因土地纠纷、债务、村务不公开、对弱势群众救助不力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增多,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空巢家庭问题也日益突出,社会稳定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四是林木采伐管理亟待改进。中部地区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区域,虽然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长期以来,对商品林林木采伐的管理,我国实行的是“限额采伐”的政策,这对于遏制乱砍滥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十分必要的,作为一个总的指导方针也是十分正确的,必须继续坚持。但是,具体到某一个区域、某一个时期、某一个经营主体,过度强调“限额采伐”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不合理性。一方面,林农辛辛苦苦栽培起来的林木,因为指标限制而不能完全根据市场需求和价格行情来自主采伐,林农对劳动成果的自主处置权和收益权无法得到落实;另一方面,分配的采伐指标也往往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第五,涉农政策依然是薄弱环节。地方反映,当前国家的涉农政策,对农业虽有小的动作但没大的举措,对农民有小的实惠支持但没大的利益保障,从而导致农村面貌改变有量的进展但没质的变化。特别是对于中部地区而言,虽然国家已经把中部地区崛起上升到战略层面,但迟迟没有根据中部实际情况制定总体的发展规划,也没有因地制宜的扶持措施。
三、采取综合措施,努力实现中部地区“三农”工作的新跨越
当前我国农村改革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结合调研情况,加快中部地区“三农”发展应在以下四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第一,深化改革。一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根据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要根据“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道路。做到这一点,关键要在依法、自愿、有偿三方面下功夫。依法,就是要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规范的流转,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就是尊重农民的自,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是否流转,采取哪种形式流转,应该由农民自主决定;有偿,就是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应当是有偿的,农户的土地收益包括承包土地直接经营的收益,也包括流转土地的收益,流转的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在坚持以上三个原则的基础上,可以鼓励各地方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流转范围、流转形式、流转保障等方面采取灵活多样的具体方式,但不能不顾条件强制推行。二是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加强对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的研究和改革试点,逐步放宽对林木采伐利用的限制,建立起既能保证资源的消长平衡,又能适应林业生产经营需要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真正落实经营者对林木的处置权。三是加快推进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研究制定出台相关优惠和鼓励政策,大力扶持并积极引导新兴技术服务模式的发展,促进市场化、民营化、企业化农技服务队伍发展,逐步建立起将经营性科技服务和公益性科技服务相结合的长效农村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第二,增加投入。破解中部地区“三农”问题的核心在于增加投入,投入的力度决定崛起的速度。不仅要在“三农”自身上寻找出路,更需要强有力的外部投入来顺势推动。一是突出支农资金的投向重点。要促进中部地区建立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关键就是要在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上加大投入力度。在品种上,重点投向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的良种补贴、病虫害防治、科技推广、水旱灾害救济、粮食安全储备等。在区域上,重点投向粮食商品率高、外调粮食多的粮食主产区。在环节上,重点促进粮食安全长效机制的形成,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扶持农产品基地建设。二是规范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目前地方财政的支农资金由多个部门分管,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相互交叉、重复投入等问题。为此,要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建立健全“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涉农资金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