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计学的理解范文

时间:2023-08-12 08: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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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统计学的理解

篇1

College Students Understanding of the Different Types of Relationships and Processing Research

HAO Wen-qing,NIU Yong-hong,JI Xin,CHEN Jiao,LUO Xiao-ying,ZHANG Tong,WANG Yuan,LI Jing,GUO Shuang

(North Sichuan Medical College,Nanchong 637000,Sichuan,China)

Abstract:Objective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ntemporary college students'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and their understanding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 thus the deeper analysis of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college students'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to adopt measure to promote college students' harmonious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MethodsUsing multistage random sampling method, sampling a total of 364 college students, adopts questionnaire survey method, and use the IBM SPSS 19.0 software for analysis. ResultsIn the four different types of relationships, the status quo of teacher-student relationship is the most is not optimistic, relevant departments of the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Conclusion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should be targeted to take measures, close distance between teachers and students, so that in a "normal state of harmony and friendly" relations with the teachers and students.

Key words:College students;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Understanding;Handle

当代大学生是21世纪的开拓者,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不仅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更要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大学生校园生活会遇到各种困扰因素,人际关系问题在所有困扰因素中处于十分突出的位置,大学校园生活中的人际关系无疑对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和定位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对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与个人发展也起到重要的影响[1]。大学生团体处于一个与社会半接轨的阶段,他们对事物的认知与高中生与社会人士皆有不同,他们的人际关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与同学的关系,与老师的关系,与家人的关系以及与室友的关系。对于不同类型的人际关系,每个人理解及处理的方式均有不同。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为四川省某高校在校大学生,采取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研究对象。第一层从学校各专业随机选择5个专业,按照专业分层;第二层在每个专业按照年级分层,最后在各年级面向全体同学随机抽取研究对象,发放问卷400份。

1.2方法 在同学的帮助下,调查员对被调查学生随机发放统一制定的调查问卷,采用当场发放当场回收的方式进行。调查问卷包括两部分内容:①调查对象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年级,专业,家庭所在地等。②分别对调查对象对4种类型人际关系的理解及处理的调查。

1.3统计学分析 采用IBM SPSS 19.0统计软件进行收据的整理及分析。

2结果

2.1调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率 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89份,回收率为97.25%。回收问卷中有效问卷364份,有效率为93.57%。

2.2一般情况 364名在校大学生分布在大一、大二、大三、大四,所占比例分别为29.7%、23.6%、19.5%、27.2%。来自5个专业,分别是临床医学、护理、法医、影像、检验。来自四川省内的有244人,占67.0%,省外的有120人,占33%,比例符合该校实际人口比例。

2.3在校大学生的人际关系现状及分析,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有48.9%的同学认为自己的人际关系现状很好,自己很满意,而仅有4.7%的同学觉得自己的人际关系很糟糕。总体来说,该高校在校大学生的人际关系状况处于一个较好的水平。

2.3.1与同学的关系 根据调查显示,大部分同学认为自己与同学的关系处理的较好,有40.9%的同学经常与班外的其他同学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来扩大他们的交友圈。81.6%的同学提倡要经常与同学通过一些活动来联络感情。

2.3.2与老师的关系 66%的同学认为自己与老师有距离,很少与老师沟通交流,他们对师生关系的理解定位于上好课就行,没有更进一步的接触。当对老师有意见时,57.1%的同学选择不会主动与老师交流。

2.3.3与家人的关系 63.5%的同学认为自己与家人的沟通状况很好,他们与父母都会主动与对方联系,1/2的同学在想家的时候与父母的联系明显增加,他们认为上大学之后,与父母的关系与之前相比有所改善。

2.3.4与室友的关系 大部分同学觉得与室友的关系很好,他们有很好的适应能力,能在短时间内适应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差异。他们与室友产生矛盾时,能从自身寻找原因,及时化解矛盾。90.7%的同学认为聚餐等寝室内活动对增进感情是很有必要的,他们很乐意参加。

3结论及对策

从调查结果可以得知,在4种不同类型的人际关系中,师生关系的现状是很不乐观的,而对于与同学及室友之间的关系,大部分同学都能很好的处理。以上情况可以反映出一个现象:当今大学生人际关系中师生关系疏远同辈群体影响突显。主要是由于学生缺乏与教师交流沟通的技巧,进入大学之后习惯了家长和中学老师的主动关爱和沟通,还不习惯自己主动与老师交流,不知道怎样有效地与教师交流,缺少交际的方式方法和技巧,害怕自己的某些语言或行为得罪老师,于是不愿主动与教师交流。然而,同辈群体之间交流起来则不存在太多的顾忌,有心事或困难时更愿意与同伴倾诉,在同伴中寻求心理的共鸣[2]。研究表明同学人际关系存在性别差异,女生在处理与同学的交往关系时表现得普遍好于男生。究其原因,体女生在交往中,性格上相比男生的针锋相对的特点更显含蓄,因此也更易赢得他人的好感;②语言表达能力上的差异,女生在言语能力上要优于男生,这一方面是由先天因素所决定的:女性在大脑中与处理语言相关的普通神经细胞比男性多 15%~20%[3]。在校大学生上大学之后,与父母的关系与之前相比有所改善。主要是因为他们有了一个相对来说独立的空间,没有了父母的束缚,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另外,远离家乡在外求学的他们更加珍惜父母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心,而不认为那是没完没了的唠叨。

总而言之,当代在校大学生对不同类型的人际关系理解与处理的方式皆有不同,针对不同类型的人际关系,有关部门应根据相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概括地来讲,影响大学生人际关系的主要因素应该包括性格,环境,交际能力,学校的教育模式以及理解与处理问题的能力。为了促进在校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在学生自身方面,应该提高自身的交际能力,多参加一些学校举办的集体活动,要正确地认识自己,反思自己,在多方面提升自己,完善自己,争取做一名21世纪的新型优秀在校大学生。在学校和社会方面,应该多为大学生们提供自我发展的平台,可以适当开设一些有关人际交往方面的课程,老师们也应该在教授课程之余,主动与同学们进行交流沟通,拉近师生距离,使当代大学生与老师的关系处于一种"亦师亦友"的和谐状态。

参考文献:

篇2

但 在 三 十 年 前 , 当 众 人 皆 酣 醉 时 , 何 以 蒋 硕 杰 能 独 醒 ? 我 们 所 接 触 到 的 文 献 大 都 归 因 於 他 敢 挑 战 权 威 的 独 特 风 格 。 我 们 曾 指 出 : 蒋 硕 杰 长 期 地 接 受 与 使 用 奥 地 利 经 济 学 派 的 「 时 间 维 度 概 念 , 他 一 生 坚 持 反 对 政 府 介 入 货 币 和 信 用 创 造 过 程 的 主 张 甚 至 可 说 是 推 导 自 此 概 念 。 毫 无 疑 问 地 , 蒋 硕 杰 的 经 济 思 想 及 自 由 经 济 信 念 深 受 奥 地 利 学 派 的 影 响 , 但 是 影 响 到 何 种 程 度 ? 众 所 周 知 , 奥 地 利 学 派 几 乎 全 面 性 且 毫 不 妥 协 地 反 对 政 府 介 入 经 济 活 动 。 於 是 , 我 们 想 问 : 蒋 硕 杰 对 自 由 经 济 的 坚 持 是 否 也 是 毫 不 妥 协 与 全 面 性 的 ? 或 只 是 选 择 性 地 反 对 政 府 某 一 方 面 的 过 度 介 入 ? 如 果 答 案 是 後 者 , 而 且 我 们 也 相 信 奥 地 利 学 派 的 逻 辑 推 理 并 无 重 大 缺 陷 , 那 么 蒋 硕 杰 是 如 何 对 自 己 的 选 择 自 圆 其 说 ? 他 早 期 的 选 择 是 否 会 随 著 他 的 研 究 发 现 而 逐 渐 失 去 说 服 力 ? 而 这 些 转 变 又 是 如 何 发 生 的 ? 转 变 後 的 选 择 是 更 接 近 奥 地 利 学 派 , 还 是 更 远 离 ? 对 於 这 些 问 题 , 本 文 尝 试 从 已 经 披 露 出 来 的 相 关 资 料 去 探 索 。

在 文 章 结 构 方 面 , 除 了 第 一 节 的 前 言 外 , 本 文 把 蒋 硕 杰 的 学 术 生 涯 分 成 三 段 时 期 , 分 别 於 第 二 节 到 第 四 节 讨 论 。 第 二 节 讨 论 的 是 他 自 伦 敦 政 经 学 院 毕 业 後 的 十 年 。 我 们 认 为 他 在 这 十 年 间 抱 持 一 种 类 似 於 米 德 (james e. meade) 之 中 间 路 线 的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 并 不 完 全 反 对 经 济 计 画 。 第 三 节 将 讨 论 他 从 1950 年 代 後 期 到 1970 年 代 後 期 的 二 十 年 。 在 这 段 期 间 , 他 从 反 对 瓦 拉 氏 法 则 ( walras' law ) 的 误 用 , 逐 渐 了 解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的 错 误 。 然 而 , 由 於 未 能 找 到 信 服 的 替 代 性 的 理 论 , 他 在 此 时 期 仍 未 完 全 抛 弃 社 会 主 义 。 第 四 节 讨 论 他 回 到 中 华 经 济 研 究 院 以 後 的 时 期 。 在 这 段 期 间 , 他 从 台 湾 经 济 发 展 经 验 的 研 究 中 , 深 刻 认 识 到 自 由 经 济 的 本 质 在 於 企 业 家 的 创 新 及 自 由 竞 争 的 发 现 过 程 。 由 於 这 两 项 本 质 分 别 是 奥 地 利 学 派 (austrian school) 的 米 塞 斯 (l. mises) 与 海 耶 克 (f. a. hayek) 在 「 社 会 主 义 之 计 算 的 大 辩 论 中 所 坚 持 的 观 点 , 後 期 的 蒋 硕 杰 找 到 了 可 以 让 他 完 全 抛 弃 社 会 主 义 的 替 代 性 学 说 学 说 。 在 最 後 一 节 的 结 论 中 , 我 们 略 述 他 在 重 新 肯 定 奥 地 利 经 济 学 说 之 後 , 对 於 民 主 过 度 膨 胀 以 致 伤 害 到 自 由 经 济 的 担 忧 。

第二节 接受「中间条路的时期

根 据 自 述 , 蒋 硕 杰 於 1941 年 任 职 利 物 浦 领 事 馆 时 便 体 认 到 「 五 鬼 搬 运 法 的 不 道 德 和 窃 盗 行 为 , 也 於 1945 年 担 任 「 东 北 经 济 委 员 会 调 查 研 究 处 处 长 时 深 刻 了 解 物 价 管 制 的 荒 谬 。 这 些 自 述 明 显 地 道 出 他 在 1940 年 代 末 期 是 反 对 政 府 过 度 干 预 经 济 事 务 。 这 时 他 刚 从 伦 敦 政 经 学 院 毕 业 , 对 於 海 耶 克 及 奥 地 利 学 派 的 经 济 思 想 应 相 当 熟 悉 。 因 此 , 他 反 对 政 府 过 度 干 预 经 济 事 务 的 态 度 并 不 出 人 意 表 。 相 反 地 , 倒 是 他 对 於 自 由 经 济 的 支 持 程 度 叫 人 好 奇 。 在 1948 年 的 〈 经 济 制 度 之 选 择 〉 一 文 中 , 他 曾 提 到 两 点 他 不 能 完 全 同 意 自 由 经 济 理 念 的 观 点 :

1.最 理 想 的 自 由 企 业 在 提 高 生 产 一 点 也 可 能 有 一 严 重 的 缺 陷 , 即 自 由 价 格 机 构 可 能 无 力 使 社 会 之 储 蓄 倾 向 与 投 资 保 持 一 种 必 需 的 关 系 , 以 不 断 的 产 出 足 够 的 有 效 需 要 , 来 维 持 各 种 生 产 因 素 的 充 分 利 用 。 因 此 常 易 发 生 失 业 的 现 象 。 … 只 要 政 府 能 随 时 以 不 与 私 人 企 业 冲 突 的 公 共 投 资 来 弥 补 私 人 投 资 的 不 足 , 自 由 主 义 社 会 中 的 失 业 不 是 无 法 消 弭 的 。

2.我 们 应 该 探 讨 的 途 径 , 是 如 何 使 社 会 主 义 兼 而 有 理 想 中 的 自 由 主 义 的 优 点 。 … 其 实 集 体 计 画 经 济 并 非 社 会 主 义 必 要 的 附 随 条 件 。 … 社 会 主 义 的 经 济 , 尽 可 采 用 一 种 分 权 的 经 济 制 度 , 而 使 之 兼 有 完 全 竞 争 的 自 由 主 义 之 长 处 。

第 一 段 话 是 不 折 不 扣 的 凯 因 斯 式 口 吻 , 认 定 自 由 企 业 的 社 会 本 质 上 存 在 有 效 需 求 不 足 的 问 题 , 不 过 政 府 有 能 力 利 用 公 共 投 资 加 以 消 弭 。 第 二 段 话 属 於 修 正 的 社 会 主 义 的 基 调 , 一 方 面 相 信 市 场 机 制 本 质 上 是 失 灵 的 , 另 一 方 面 承 认 集 体 式 社 会 主 义 运 作 上 缺 欠 效 率 。 从 这 两 段 话 , 我 们 提 出 的 臆 说 是 : 此 时 蒋 硕 杰 虽 反 对 集 权 式 社 会 主 义 , 却 保 留 很 大 的 空 间 允 许 政 府 介 入 经 济 事 务 。 传 统 的 自 由 经 济 信 念 要 求 政 府 完 全 地 撤 离 经 济 与 社 会 领 域 , 仅 保 留 外 交 、 国 防 与 警 政 方 面 的 机 能 ; 相 对 地 , 集 体 式 社 会 主 义 则 要 求 政 府 全 面 接 管 所 有 的 人 的 所 有 活 动 。 此 时 他 在 这 两 极 之 间 选 择 了 他 称 之 为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的 中 间 路 线 。

根 据 他 的 说 法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是 「 容 许 自 由 竞 争 的 私 人 企 业 , 与 遵 照 完 全 竞 争 的 生 产 原 则 的 国 营 企 业 并 存 的 经 济 制 度 。 他 允 许 自 由 竞 争 存 在 的 理 由 , 并 不 是 为 了 模 拟 国 营 事 业 所 需 遵 照 的 「 完 全 竞 争 的 生 产 原 则 。 国 营 事 业 是 指 向 「 容 易 造 成 独 占 或 寡 占 的 形 式 的 工 业 , 势 必 要 与 自 由 竞 争 的 工 业 在 产 业 别 方 面 截 然 分 开 。 一 但 截 然 分 开 , 采 取 国 营 企 业 的 产 业 就 不 再 存 在 完 全 竞 争 的 市 场 , 也 不 存 在 完 全 竞 争 的 产 品 价 格 , 该 产 业 也 就 无 从 计 算 出 所 谓 的 「 完 全 竞 争 的 生 产 原 则 。 明 显 地 , 蒋 硕 杰 当 时 并 未 注 意 到 此 问 题 。 他 主 张 保 留 部 份 私 人 企 业 的 理 由 , 主 要 是 为 了 「 保 障 民 主 政 治 的 存 续 。 他 说 到 :

现 在 国 内 颇 流 行 一 种 看 法 , 即 经 济 的 平 等 重 於 政 治 的 民 主 , … 这 种 看 法 是 非 常 危 险 的 。 我 们 不 能 有 了 社 会 主 义 的 经 济 制 度 就 放 弃 民 主 的 政 治 制 度 。 相 反 地 , 我 们 如 果 采 取 了 社 会 主 义 之 後 , 将 更 需 要 有 个 可 靠 的 民 主 政 体 。 因 为 在 社 会 主 义 的 经 济 制 度 ( 尤 其 集 体 计 画 式 的 ) 之 下 , 政 府 对 人 民 之 统 治 权 利 深 入 人 民 生 活 之 各 方 面 。

换 言 之 ,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类 似 於 英 国 费 边 社 (fabian society) 的 民 主 社 会 主 义 , 与 集 体 ( 计 画 的 ) 社 会 主 义 的 差 别 在 於 民 主 。 两 种 社 会 主 义 的 另 一 项 争 议 在 於 对 凯 因 斯 (j. m. keynes) 经 济 管 理 政 策 的 态 度 。 当 自 由 经 济 被 认 为 无 法 克 服 垄 断 与 外 部 性 等 导 致 市 场 失 灵 的 因 素 後 , 民 主 社 会 主 义 者 较 集 体 社 会 主 义 者 容 易 接 纳 市 场 机 能 带 来 的 效 率 , 只 要 求 将 市 场 活 动 限 制 在 政 府 的 监 督 与 控 制 之 内 。

接 著 , 我 们 以 两 个 例 子 说 明 蒋 硕 杰 当 时 对 於 民 主 社 会 主 义 的 信 仰 :

1.1949 年 , 他 采 用 奥 地 利 学 派 的 时 间 延 续 性 , 推 论 出 经 济 落 後 国 家 应 该 「 先 办 轻 工 业 、 再 办 重 工 业 的 发 展 策 略 。

说 明 : 当 时 经 济 落 後 国 家 多 采 行 命 令 式 经 济 计 画 , 主 张 应 先 发 展 重 工 业 , 等 重 工 业 有 了 成 果 後 再 发 展 轻 工 业 。 蒋 硕 杰 反 对 这 种 「 重 重 轻 轻 的 策 略 , 认 为 轻 工 业 的 投 资 可 以 很 快 地 取 得 回 报 , 提 升 所 得 , 从 而 扩 张 有 效 需 求 。 如 果 再 配 合 政 府 正 确 的 储 蓄 政 策 和 利 率 政 策 , 人 民 的 储 蓄 也 会 和 有 效 需 求 同 步 成 长 。 等 储 蓄 提 高 、 投 资 资 金 来 源 稳 定 之 後 , 新 的 投 资 便 会 转 向 资 本 密 集 度 较 高 的 产 业 。 如 此 循 环 下 去 , 重 工 业 也 会 逐 步 发 展 起 来 。 在 这 文 章 中 , 他 以 奥 地 利 学 派 的 时 间 持 续 性 为 分 析 工 具 , 以 凯 因 斯 的 有 效 需 求 为 政 策 的 追 求 目 标 , 思 考 著 社 会 主 义 经 济 计 画 的 进 行 路 线 。

2.1952 年 , 他 於 休 假 回 台 时 介 绍 尹 仲 容 阅 读 米 德 所 著 《 计 画 与 价 格 机 制 》 一 书 。

说 明 : 根 据 自 述 , 蒋 硕 杰 介 绍 该 书 的 推 荐 词 是 : 「 第 二 次 大 战 期 间 , 英 国 全 国 的 经 济 政 策 都 是 由 战 时 内 阁 制 定 , 他 (meade) 身 为 内 阁 的 经 济 处 副 处 长 , 到 战 後 升 成 正 处 长 , 管 的 事 情 很 多 , 经 验 很 丰 富 , 看 这 本 书 你 可 以 得 到 他 真 正 的 经 验 之 谈 。 蒋 硕 杰 对 此 「 他 真 正 的 经 验 之 谈 的 解 释 是 : 「 这 本 书 主 要 是 讲 价 格 机 能 的 功 能 在 什 么 地 方 , 可 以 如 何 少 掉 计 画 者 多 少 的 事 情 , 如 何 解 决 多 少 的 麻 烦 。 此 书 虽 道 出 「 价 格 机 能 对 经 济 的 重 要 性 , 但 不 宜 忽 略 地 , 米 德 毕 竟 是 一 位 典 型 的 「 自 由 社 会 主 义 者 。 他 在 〈 序 言 〉 中 清 清 楚 楚 地 说 该 书 旨 在 於 推 动 自 由 社 会 主 义 的 「 中 间 路 线 。 当 蒋 硕 杰 推 介 该 书 给 尹 仲 容 和 负 责 经 济 计 画 之 官 员 的 同 时 , 也 将 社 会 主 义 的 中 间 路 线 引 进 我 国 。

米 德 表 明 他 写 该 书 是 为 了 对 於 「 是 否 该 采 行 经 济 计 画 这 个 当 代 大 议 题 表 示 他 的 意 见 , 因 为 「 已 经 有 很 多 的 经 济 学 家 发 表 了 他 们 的 观 点 。 他 点 名 了 一 些 知 名 的 经 济 学 家 和 其 著 作 , 其 中 包 括 海 耶 克 的 《 到 奴 役 之 路 》 以 及 蒋 硕 杰 时 常 提 及 的 罗 伯 逊 (d. h. robertson) 的 演 讲 内 容 。 米 德 所 加 入 辩 论 的 「 大 议 题 , 其 实 是 自 1920 年 代 就 已 经 展 开 的 「 社 会 主 义 者 之 计 算 的 大 辩 论 (the socialist calculation debate) 的 延 伸 。 海 耶 克 在 1940 年 代 末 期 出 版 《 到 奴 役 之 路 》 之 後 就 不 再 发 表 经 济 学 方 面 的 著 作 , 因 为 他 和 米 塞 斯 的 论 点 在 此 辩 论 中 被 经 济 学 界 误 解 。 当 时 学 界 普 遍 认 为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者 和 市 场 社 会 主 义 者 联 手 击 败 了 奥 地 利 学 派 , 因 为 他 们 误 以 为 : 分 权 式 的 社 会 主 义 不 仅 能 达 成 自 由 经 济 体 系 的 生 产 效 率 , 亦 能 实 现 社 会 主 义 的 分 配 正 义 。 米 德 和 朗 其 (o. lange) 对 於 分 配 正 义 的 坚 持 度 略 有 不 同 , 但 是 都 主 张 以 分 权 式 经 济 计 画 作 为 集 体 社 会 主 义 的 修 正 路 线 。 蒋 硕 杰 这 时 也 同 样 地 接 受 这 个 错 误 的 判 定 。 在 〈 经 济 制 度 之 选 择 〉 文 中 , 他 便 说 到 :

武 断 的 集 体 计 画 既 然 代 替 了 消 费 者 自 由 的 选 择 来 决 定 一 切 的 生 产 , 则 消 费 者 之 主 权 不 啻 被 侵 犯 剥 夺 。 近 年 来 经 济 学 界 对 社 会 主 义 之 论 争 均 以 此 问 题 为 焦 点 , 但 是 今 日 我 国 之 侈 言 计 画 经 济 之 论 客 , 似 乎 仍 多 昧 於 此 义 , 所 以 我 们 需 要 特 别 加 以 强 调 。

此 处 的 「 经 济 学 界 对 社 会 主 义 之 论 争 即 是 「 社 会 主 义 者 之 计 算 的 大 辩 论 。 这 个 大 辩 论 的 当 时 「 结 论 让 蒋 硕 杰 除 了 了 解 集 权 社 会 主 义 的 种 种 荒 谬 之 外 , 同 时 也 引 导 他 进 入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的 世 界 。

第三节 转变时期

蒋 硕 杰 对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的 信 心 一 直 持 续 到 1978 年 , 虽 然 他 的 信 心 逐 渐 在 消 失 。 1978 年 , 他 与 邢 慕 寰 等 五 院 士 共 同 发 表 〈 经 济 计 画 与 资 源 之 有 效 利 用 〉 一 文 , 还 对 经 济 计 画 怀 抱 远 景 , 并 计 画 将 全 国 可 用 於 投 资 之 资 源 都 加 以 规 划 。 这 些 规 划 包 括 了 调 整 关 税 与 商 品 税 、 允 许 厂 商 对 其 投 资 自 由 折 旧 、 发 展 资 本 市 场 、 筹 建 大 汽 车 厂 、 扩 大 经 济 建 设 委 员 会 之 权 责 等 建 议 。 由 於 他 并 不 信 仰 集 体 社 会 主 义 , 因 此 该 文 的 结 论 强 烈 地 呼 吁 市 场 机 能 :

若 政 府 不 明 顺 应 之 道 , 强 加 干 涉 , 则 如 治 丝 愈 棼 , 欲 益 反 损 。 故 凡 市 场 机 能 灵 活 运 行 之 国 家 , 其 经 济 发 展 阶 段 皆 超 前 ; 凡 是 市 场 机 能 滞 碍 不 畅 之 国 家 , 其 经 济 发 展 阶 段 类 皆 落 後 。 史 实 昭 然 , 无 待 列 举 。 即 以 台 湾 而 论 , 倘 非 四 十 年 代 末 期 以 至 五 十 年 代 初 期 政 府 毅 然 取 消 一 连 串 之 管 制 措 施 , 并 将 复 式 汇 率 改 为 单 一 汇 率 , 则 经 济 发 展 决 不 可 能 到 达 现 今 之 阶 段 。

像 这 样 既 强 烈 主 张 计 画 经 济 又 极 力 呼 吁 市 场 机 能 的 文 章 , 除 了 令 人 怀 疑 五 位 院 士 对 经 济 制 度 的 观 点 南 辕 北 辙 外 , 另 外 可 能 的 解 释 便 是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容 易 接 受 模 糊 的 折 衷 主 张 。

该 文 也 以 相 同 角 度 去 解 释 台 湾 早 期 经 济 发 展 的 成 功 经 验 : 政 府 能 在 不 干 预 市 场 机 能 前 提 下 采 行 指 导 性 的 经 济 计 画 。 为 了 继 续 这 些 成 果 , 该 文 支 持 中 央 政 府 规 划 的 六 年 国 建 计 画 , 主 张 重 建 一 个 拥 有 实 权 的 「 中 央 计 画 局 ( 即 经 济 建 设 委 员 会 ) , 专 责 於 模 拟 市 场 的 运 作 机 能 , 寻 找 产 业 发 展 方 向 , 并 利 用 机 制 设 计 引 导 产 业 走 上 规 划 的 发 展 方 向 。 这 种 是 不 折 不 扣 的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 一 方 面 相 信 市 场 的 生 产 效 率 高 过 计 画 经 济 , 另 一 方 面 却 又 相 信 市 场 是 由 短 视 且 资 讯 不 足 的 自 私 者 组 成 。 因 此 , 只 要 中 央 计 画 局 拥 有 充 分 的 资 讯 和 无 私 的 官 员 , 便 能 正 确 地 规 划 出 国 家 的 经 济 结 构 和 长 远 发 展 方 向 。 他 们 相 信 中 央 计 画 局 的 能 力 , 也 相 信 政 府 在 远 景 、 资 讯 、 计 画 、 甚 至 道 德 方 面 都 优 於 个 人 。

然 而 , 蒋 硕 杰 在 主 持 中 华 经 济 研 究 院 时 期 , 对 政 府 计 画 与 指 导 的 能 力 就 不 再 具 有 如 此 信 心 。 他 说 :

政 府 帮 忙 找 寻 新 的 比 较 利 益 工 业 是 对 的 , 像 新 竹 的 工 业 科 技 研 究 院 做 得 很 好 。 但 是 , 光 靠 政 府 是 不 够 的 , 应 该 改 善 国 内 的 投 资 环 境 , 招 募 私 人 企 业 来 参 加 , 让 他 们 自 由 竞 争 、 发 展 。 而 且 完 全 由 政 府 工 业 政 策 领 导 也 不 好 , 因 为 政 府 可 能 有 错 , 而 把 全 国 的 资 源 用 到 错 的 方 向 去 , 不 是 个 好 现 象 。

这 段 话 说 得 很 委 婉 , 但 他 的 转 变 已 很 清 楚 。 毫 不 惊 讶 地 , 他 会 在 《 访 问 记 录 》 中 坦 白 道 :

我 的 中 文 著 作 中 有 一 篇 〈 经 济 计 画 与 资 源 之 有 效 利 用 〉 , 与 现 在 的 六 年 国 建 计 画 有 关 系 。 这 篇 是 我 与 邢 慕 寰 、 顾 应 昌 、 费 景 汉 、 邹 至 庄 等 院 士 合 写 , 於 民 国 六 十 七 年 提 出 来 的 。 那 时 候 眼 光 所 及 并 不 见 得 比 现 在 深 , 不 过 对 通 货 膨 胀 的 危 险 比 较 重 视 。 现 在 我 觉 得 国 建 六 年 计 画 中 , 政 府 要 支 配 这 么 大 比 例 的 国 家 资 源 , 不 太 好 ! 因 为 政 府 眼 光 看 得 到 的 不 一 定 都 是 对 的 , 还 是 把 它 分 散 一 点 , 由 许 多 的 私 人 企 业 家 共 同 分 摊 责 任 比 较 好 。

明 显 地 , 在 1978 年 到 1990 年 之 间 , 他 对 政 府 的 能 力 和 经 济 计 画 的 态 度 完 全 转 变 了 。

他 的 转 变 始 於 何 时 ? 如 何 开 始 的 ? 我 们 认 为 他 在 1960 年 初 期 可 能 就 已 经 开 始 怀 疑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在 经 济 理 论 上 的 正 确 性 , 但 由 於 未 能 找 到 另 一 套 令 他 信 服 的 替 代 理 论 而 未 完 全 抛 弃 。 我 们 认 为 : 引 导 他 开 始 怀 疑 社 会 主 义 的 是 他 在 1960 年 代 初 期 对 於 瓦 拉 氏 法 则 的 研 究 发 现 , 而 最 後 让 他 完 全 抛 弃 社 会 主 义 的 则 是 他 在 1980 年 代 初 期 对 台 湾 经 济 发 展 的 研 究 发 现 。

瓦 拉 氏 法 则 不 仅 是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分 析 经 济 体 系 达 到 均 衡 的 核 心 假 设 , 也 是 凯 因 斯 学 派 发 展 货 币 理 论 的 基 本 假 设 。 蒋 硕 杰 是 从 柏 廷 肯 (d. patinkin, 1958) 的 一 篇 文 章 警 觉 到 瓦 拉 氏 法 则 被 普 遍 误 用 的 现 象 。 他 假 设 一 个 仅 包 括 一 个 ( 总 合 ) 商 品 与 一 个 债 券 的 货 币 经 济 , 而 各 经 济 单 位 在 各 期 期 末 的 预 算 限 制 式 加 总 起 来 可 写 成 : md + bd= m0 + bs + (cs-cd) , 其 中 cs 和 cd 表 示 各 经 济 单 位 在 这 期 间 内 对 商 品 的 总 供 给 与 总 需 要 , bs 和 m0 表 示 期 初 全 经 济 的 货 币 供 给 和 债 券 的 供 给 , 而 md 和 bd 表 示 各 单 位 在 期 末 对 货 币 和 债 券 的 总 持 有 量 。 假 设 期 末 时 债 券 市 场 与 商 品 市 场 同 时 达 到 均 衡 , 这 两 市 场 的 均 衡 式 可 写 成 cs=cd 和 bd=bs , 带 入 预 算 限 制 的 加 总 式 之 後 , 可 导 出 : md=m0 。

蒋 硕 杰 问 道 : 这 是 否 为 货 币 市 场 的 均 衡 式 ? 若 是 , 当 商 品 市 场 与 债 券 市 场 同 时 达 成 均 衡 时 , 货 币 市 场 便 会 自 动 达 到 均 衡 。 这 等 於 是 将 瓦 拉 氏 法 则 的 应 用 范 围 , 由 纯 粹 的 商 品 交 易 经 济 推 广 到 货 币 经 济 。 若 接 受 该 法 则 , 在 分 析 均 衡 状 态 时 , 我 们 便 可 丢 弃 其 中 任 一 个 市 场 。 这 个 「 被 丢 弃 的 市 场 可 以 是 商 品 市 场 , 或 是 债 券 市 场 , 也 可 以 是 货 币 市 场 。 然 而 , 蒋 硕 杰 却 指 出 : 利 用 预 算 限 制 式 加 总 出 来 的 md , 是 各 单 位 在 期 末 时 所 持 有 的 货 币 总 量 , 最 多 只 能 称 作 货 币 被 作 为 价 值 储 存 ( 到 下 一 期 ) 的 需 要 , 并 不 包 括 各 单 位 在 这 期 间 内 为 完 成 商 品 交 易 而 ( 预 先 ) 持 有 的 数 量 , 亦 即 货 币 作 为 交 易 媒 介 的 需 要 。 因 此 , 在 货 币 经 济 里 使 用 瓦 拉 氏 法 则 , 不 论 是 丢 弃 货 币 市 场 或 是 债 券 市 场 , 都 同 样 地 误 解 了 货 币 的 功 能 。 其 结 果 将 高 估 货 币 作 为 价 值 储 存 的 影 响 , 并 忽 略 货 币 作 为 交 易 媒 介 的 影 响 。 只 要 交 易 或 投 资 计 画 必 须 使 用 货 币 , 采 用 瓦 拉 氏 法 则 分 析 便 会 带 来 错 误 的 结 果 。

那 么 , 交 易 与 投 资 计 画 是 否 必 须 使 用 货 币 ? 这 是 「 社 会 主 义 者 之 计 算 的 大 辩 论 所 争 议 的 主 题 。 当 时 辩 论 的 两 方 分 别 是 奥 地 利 学 派 的 米 塞 斯 与 海 耶 克 , 和 新 古 典 学 派 及 社 会 主 义 者 的 泰 勒 (f. m. taylor) 、 笛 肯 生 (h. d. dickinson) 、 朗 其 等 。 前 者 质 疑 社 会 主 义 之 集 体 计 画 的 可 行 性 , 而 後 者 辩 称 中 央 计 画 局 绝 对 有 能 力 解 决 问 题 。 米 塞 斯 认 为 货 币 不 仅 决 定 商 品 的 货 币 价 格 , 也 解 决 各 种 计 算 问 题 , 如 消 费 者 对 效 用 的 计 算 和 生 产 者 对 利 润 的 计 算 等 。 经 济 社 会 若 无 货 币 , 则 一 切 的 经 济 计 算 都 会 无 法 进 行 。 泰 勒 辩 称 : 当 代 数 理 理 论 和 计 算 技 术 的 发 展 已 经 解 决 了 大 型 方 程 式 组 的 解 值 问 题 , 因 此 经 济 计 算 并 不 需 要 再 借 用 货 币 和 货 币 价 格 。 笛 肯 生 也 接 著 呼 应 他 , 认 为 : 统 计 学 和 抽 样 技 术 的 发 展 , 也 已 经 解 决 了 商 品 的 需 要 函 数 和 生 产 函 数 的 估 测 问 题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新 古 典 学 派 学 者 是 以 瓦 拉 氏 的 一 般 均 衡 模 型 作 为 模 拟 市 场 机 能 的 工 具 , 并 以 商 品 的 相 对 价 格 去 回 应 米 塞 斯 所 提 出 的 货 币 价 格 。 至 於 米 塞 斯 所 提 出 的 利 润 计 算 和 企 业 家 精 神 的 问 题 , 则 在 社 会 主 义 者 的 鄙 视 下 被 故 意 漠 视 。

在 这 场 辩 论 中 , 米 塞 斯 坚 持 没 有 货 币 就 无 法 进 行 经 济 计 算 , 自 然 无 法 进 行 交 易 和 投 资 计 画 。 交 易 经 济 的 本 质 便 是 货 币 , 以 物 易 物 的 经 济 只 能 存 在 於 想 像 的 社 会 。 蒋 硕 杰 并 不 否 认 瓦 拉 氏 法 则 使 用 於 以 物 易 物 之 经 济 的 正 确 性 , 但 那 只 是 理 论 分 析 的 起 点 。 一 但 考 虑 真 实 世 界 , 交 易 和 投 资 计 画 都 必 须 仰 赖 货 币 来 进 行 , 而 此 时 瓦 拉 氏 法 则 却 是 不 能 使 用 的 。 然 而 , 社 会 主 义 的 经 济 计 算 却 必 须 仰 赖 瓦 拉 氏 法 则 。

蒋 硕 杰 对 於 投 资 计 画 必 须 使 用 货 币 的 理 由 是 : 「 每 个 支 出 单 位 至 少 会 为 了 短 期 ( 未 必 有 一 个 固 定 的 期 间 ) 的 计 画 性 支 出 , 而 合 理 地 持 有 足 够 的 现 金 , 以 避 免 在 此 期 间 内 必 须 去 面 对 不 规 则 又 无 法 预 测 的 现 金 收 受 情 况 。 这 一 点 , 当 海 耶 克 於 1933 年 加 入 辩 论 时 也 同 样 地 指 出 : 社 会 存 在 千 万 个 经 济 决 策 单 位 和 商 品 , 解 值 问 题 实 际 上 并 不 可 行 , 更 何 况 影 响 各 经 济 单 位 的 决 策 因 素 亦 随 时 在 变 。 然 而 , 朗 其 在 修 正 瓦 拉 氏 的 一 般 均 衡 模 型 後 提 出 他 的 解 决 办 法 : 生 产 工 具 在 中 央 计 画 局 的 指 导 下 交 由 国 家 工 厂 制 造 , 但 一 般 消 费 性 商 品 则 交 由 私 人 制 造 , 并 允 许 市 场 进 行 交 易 ; 在 计 画 之 初 , 中 央 计 画 局 先 估 算 一 组 各 种 商 品 的 初 设 价 格 (initial prices) , 私 人 根 据 这 组 价 格 决 定 供 给 与 需 要 , 中 央 计 画 局 再 根 据 市 场 出 现 的 超 额 供 给 或 超 额 需 求 去 调 整 各 种 商 品 的 价 格 。 朗 其 放 弃 了 集 权 式 的 经 济 计 画 , 把 中 央 计 画 局 重 新 定 位 为 瓦 拉 氏 理 论 中 的 「 拍 卖 者 , 并 让 「 试 误 过 程 去 决 定 各 种 商 品 的 价 格 。

海 耶 克 仍 不 同 意 朗 其 的 修 正 观 点 , 并 於 1937 年 的 〈 经 济 学 与 知 识 〉 一 文 指 出 : 资 源 的 利 用 决 定 於 个 人 拥 有 的 知 识 , 这 些 知 识 不 仅 决 定 个 人 的 生 产 与 需 要 数 量 , 更 决 定 商 品 的 种 类 和 生 产 的 方 式 。 之 後 , 他 又 於 1945 年 发 表 〈 散 在 社 会 的 知 识 之 利 用 〉 一 文 , 指 出 : 这 些 知 识 不 仅 零 碎 地 分 散 在 个 人 身 上 , 更 只 存 在 经 济 活 动 的 现 场 , 有 时 也 出 现 相 互 冲 突 的 情 景 。 中 央 计 画 局 绝 对 无 法 整 合 这 些 知 识 , 因 而 无 法 正 确 地 决 定 资 源 的 配 置 。 不 幸 地 , 他 的 观 点 在 当 时 被 经 济 学 界 解 释 成 奥 地 利 学 者 逃 向 认 识 论 的 宣 言 , 也 遭 遇 到 和 米 塞 斯 的 利 润 计 算 和 企 业 家 精 神 一 样 被 鄙 视 的 结 局

我 们 大 致 可 以 了 解 : 当 米 塞 斯 所 提 的 企 业 家 精 神 和 海 耶 克 所 提 的 知 识 的 利 用 被 忽 视 後 , 市 场 机 能 所 扮 演 的 资 源 配 置 都 能 由 中 央 计 画 局 顺 利 接 手 。 如 果 再 考 虑 第 一 福 利 经 济 学 定 理 , 中 央 计 画 局 的 成 就 不 仅 不 低 於 市 场 机 能 在 完 全 竞 争 下 的 表 现 , 更 可 补 救 不 完 全 竞 争 的 缺 点 。 换 言 之 , 除 非 重 新 正 视 企 业 家 精 神 和 知 识 之 利 用 的 问 题 , 否 则 我 们 难 以 看 出 市 场 社 会 主 义 的 错 误 。 故 当 蒋 硕 杰 在 批 评 瓦 拉 氏 法 则 的 误 用 时 曾 不 含 糊 地 将 其 罪 源 追 溯 到 朗 其 身 上 , 也 感 觉 到 隐 藏 在 瓦 拉 氏 法 则 背 後 的 社 会 主 义 倾 向 和 危 机 , 却 依 然 对 朗 其 所 发 展 的 市 场 社 会 主 义 有 所 期 盼 。

经 济 学 家 都 明 白 经 济 发 展 的 必 要 条 件 在 於 有 限 资 源 的 使 用 效 率 , 也 了 解 人 力 资 源 是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一 项 , 却 对 人 力 资 源 的 利 用 方 式 持 不 同 的 主 张 。 譬 如 市 场 社 会 主 义 就 认 为 科 学 研 究 人 员 以 外 的 人 员 , 包 括 经 济 计 画 局 的 官 员 和 工 厂 的 管 理 者 并 不 拥 有 创 造 能 力 , 因 此 人 力 资 源 也 就 如 其 他 资 源 一 样 也 存 在 资 质 ( , 包 括 天 资 、 能 力 、 技 术 与 学 问 等 ) 的 差 异 , 也 必 须 妥 善 安 排 与 计 画 。 安 排 原 则 是 把 资 质 较 佳 的 人 才 安 置 於 政 府 机 关 , 因 为 政 府 政 策 的 影 响 层 面 远 较 生 产 事 业 为 广 。 然 後 由 上 而 下 , 按 资 质 的 不 同 逐 层 安 置 。 在 未 完 全 抛 弃 社 会 主 义 之 前 , 蒋 硕 杰 也 持 此 态 度 。 譬 如 在 1977 年 的 〈 如 何 维 持 台 湾 经 济 快 速 成 长 的 问 题 〉 一 文 中 , 他 便 说 到 :

我 国 於 抗 战 期 间 , 工 业 人 才 大 率 荟 萃 於 经 济 部 及 资 源 委 员 会 ; 迁 台 初 期 , 亦 复 大 致 如 是 , 故 迁 台 初 期 一 切 民 营 企 业 之 投 资 计 画 , 需 先 经 政 府 官 员 之 审 核 , 或 颇 有 理 由 。 但 时 至 今 日 , 旧 时 资 委 会 之 工 业 专 家 多 已 老 去 , 或 因 待 遇 之 偏 低 , 而 逐 渐 离 散 , 而 民 营 企 业 经 此 二 十 余 年 之 蓬 勃 成 长 , 已 自 培 育 或 罗 致 若 干 新 人 才 。

当 政 府 无 法 罗 致 优 秀 人 才 之 後 , 人 才 自 然 「 散 处 民 间 , 故 他 主 张 「 此 时 应 鼓 励 企 业 家 自 己 出 国 考 察 国 外 市 场 , 以 发 现 新 外 销 产 品 , 同 时 应 注 意 到 「 企 业 家 所 发 现 之 新 外 销 产 品 未 必 即 为 政 府 认 为 应 接 受 奖 励 者 。 宜 注 意 的 是 : 这 些 人 才 如 果 还 留 在 政 府 , 政 府 就 可 以 进 行 经 济 计 画 。 同 样 的 观 点 亦 出 现 在 〈 经 济 计 画 与 资 源 之 有 效 利 用 〉 一 文 , 他 一 方 面 主 张 : 「 盖 有 利 之 投 资 方 向 , 须 待 众 多 之 企 业 家 , 分 别 自 各 方 面 发 掘 寻 找 。 其 所 选 择 之 投 资 方 向 , 未 必 属 於 政 府 所 限 定 之 类 目 。 另 一 方 面 则 认 为 : 「 晚 进 国 内 外 专 家 多 认 为 机 械 工 业 为 我 国 下 一 阶 段 工 业 发 展 之 最 好 方 向 , 则 此 时 正 可 大 胆 以 四 、 五 亿 美 元 之 投 资 , 促 其 建 立 。 换 言 之 , 此 时 期 他 仍 视 新 外 销 机 会 和 可 外 销 的 新 产 品 为 客 观 的 存 在 , 只 要 资 质 够 高 的 人 才 就 有 能 力 发 现 它 们 , 不 论 该 人 员 任 职 於 政 府 或 是 经 营 私 人 企 业 。 如 果 人 才 开 始 散 布 , 政 府 便 无 力 管 理 全 面 的 经 济 活 动 , 此 时 不 妨 专 责 於 「 防 止 严 重 的 失 业 及 不 景 气 的 发 生 , 而 将 开 拓 市 场 的 职 责 交 给 私 人 企 业 家 。 这 便 是 蒋 硕 杰 对 於 「 自 由 竞 争 之 社 会 主 义 的 解 释 , 也 是 朗 其 修 正 後 的 市 场 社 会 主 义 。

第四节 接纳自由经济的时期

诚 如 上 节 的 讨 论 , 蒋 硕 杰 早 在 1960 年 代 初 期 便 警 觉 到 朗 其 使 用 瓦 拉 氏 法 则 的 不 当 , 到 了 1970 年 代 後 期 开 始 怀 疑 政 府 对 经 济 活 动 的 全 面 操 控 能 力 。 然 而 , 除 非 他 认 识 到 企 业 家 精 神 和 个 人 的 知 识 对 经 济 成 长 的 贡 献 , 否 则 逻 辑 上 就 难 以 完 全 抛 弃 朗 其 式 的 市 场 社 会 主 义 。 一 旦 资 源 ( 包 括 人 力 ) 的 配 置 效 率 被 解 释 成 在 既 有 知 识 下 寻 找 柏 瑞 图 最 适 配 置 组 合 , 则 中 央 集 权 式 的 经 济 计 画 会 是 在 考 虑 知 识 的 搜 寻 与 汇 聚 下 成 本 最 低 的 配 置 机 制 , 而 朗 其 式 的 市 场 社 会 主 义 也 会 是 进 一 步 考 虑 到 代 理 人 问 题 与 诱 因 激 发 下 的 最 低 成 本 的 配 置 机 制 。 然 而 , 海 耶 克 却 指 出 : 自 由 竞 争 的 价 值 并 不 在 於 资 源 的 配 置 效 率 , 因 为 我 们 无 从 加 总 那 些 零 碎 地 分 散 在 个 人 身 上 、 只 存 在 经 济 活 动 的 现 场 、 有 时 也 出 现 相 互 冲 突 的 情 景 的 个 人 知 识 。 一 但 个 人 知 识 无 法 加 总 , 资 源 的 配 置 效 率 就 无 法 定 义 。 他 改 以 「 发 现 过 程 作 为 资 源 配 置 机 制 的 评 价 标 准 , 把 经 济 学 的 基 本 问 题 改 写 为 : 如 何 寻 找 出 能 以 最 低 成 本 提 供 个 人 评 价 最 高 之 商 品 的 供 应 者 ? 如 何 寻 找 出 愿 意 以 最 佳 条 件 交 换 个 人 生 产 之 产 品 的 消 费 者 ? 如 何 不 断 产 生 出 能 以 更 低 成 本 满 足 个 人 欲 望 的 新 商 品 ? 如 何 不 断 扩 大 现 有 的 交 易 机 会 ?

海 耶 克 较 先 触 及 「 发 现 过 程 的 著 作 是 1960 年 的 《 自 由 的 宪 章 》 , 其 较 完 整 的 著 作 则 是 1968 年 的 〈 竞 争 作 为 发 现 过 程 〉 一 文 。 这 段 期 间 在 蒋 硕 杰 推 荐 米 德 的 中 间 路 线 之 後 , 自 然 不 会 影 响 到 他 对 社 会 主 义 的 信 念 。 但 是 , 这 段 期 间 则 在 他 和 其 他 院 士 共 同 提 出 〈 经 济 计 画 与 资 源 之 有 效 利 用 〉 一 文 之 前 , 为 何 它 没 影 响 到 蒋 硕 杰 ? 这 点 我 们 并 不 清 楚 , 只 能 猜 测 他 在 这 段 期 间 正 全 心 於 澄 清 瓦 拉 氏 法 则 之 误 用 。 然 而 , 到 了 1983 年 发 表 的 〈 台 湾 经 济 发 展 的 启 示 〉 一 文 时 , 蒋 硕 杰 似 乎 完 全 掌 握 了 海 耶 克 对 「 发 现 过 程 的 精 髓 。

蒋 硕 杰 提 到 : 1950 年 代 的 台 湾 是 个 贫 困 而 落 後 的 社 会 。 当 时 八 百 万 的 人 口 在 接 收 日 本 人 带 不 走 的 糖 与 米 的 生 产 事 业 外 , 只 有 规 模 甚 小 的 炼 铝 工 业 , 以 及 移 转 自 大 陆 的 棉 毛 工 厂 。 当 时 每 年 的 国 外 贸 易 总 值 约 两 亿 美 元 , 其 中 贸 易 逆 差 为 三 千 万 美 元 , 出 口 值 的 百 分 之 八 十 都 来 自 糖 与 米 的 出 口 。 蔗 糖 出 口 由 国 际 协 定 所 决 定 , 每 年 由 参 与 国 际 蔗 糖 协 定 的 产 糖 国 家 共 同 决 定 市 场 分 摊 的 额 度 ; 稻 米 则 专 销 日 本 , 每 年 的 数 量 和 价 格 都 由 两 国 政 府 直 接 磋 商 决 定 。 因 此 , 这 两 种 主 要 出 口 品 的 弹 性 实 际 上 是 等 於 零 。 在 无 法 增 加 出 口 值 以 减 少 贸 易 逆 差 的 情 形 下 , 让 外 汇 汇 率 由 市 场 决 定 , 无 疑 地 会 造 成 台 币 的 贬 值 , 并 使 国 内 的 进 口 货 物 价 更 为 上 涨 。 但 蒋 硕 杰 当 时 依 然 坚 持 市 场 法 则 , 反 对 政 府 干 预 汇 市 。 他 回 忆 道 :

「 我 们 始 终 认 为 , 即 使 传 统 的 主 要 出 口 品 是 面 对 著 低 弹 性 的 国 外 需 要 , 但 是 必 定 仍 有 好 几 百 种 新 的 产 品 , 能 以 廉 价 的 劳 工 来 生 产 , 而 且 易 於 推 销 到 劳 动 稀 少 而 工 资 昂 贵 的 国 家 。 台 湾 拥 有 充 沛 而 廉 价 的 劳 动 , 实 在 不 应 由 人 为 的 高 估 了 的 币 值 将 之 遮 掩 起 来 。

幸 运 地 , 政 府 接 纳 了 贬 值 的 建 议 。 1950 年 代 初 期 占 出 口 大 宗 的 蔗 糖 与 米 , 其 实 只 是 战 前 日 本 有 意 兼 并 台 湾 而 采 行 之 「 工 业 日 本 、 农 业 台 湾 计 划 下 的 产 品 , 并 不 适 合 人 口 高 度 密 集 的 台 湾 。 但 是 , 具 有 比 较 利 益 的 产 业 是 哪 些 ? 值 得 作 为 新 的 出 口 产 业 又 是 哪 些 ? 要 如 何 去 发 现 它 们 ? 该 由 谁 去 发 现 ? 这 些 都 是 计 画 经 济 者 , 包 括 指 导 性 计 画 经 济 者 必 须 面 对 的 问 题 。 然 而 , 从 台 湾 的 经 济 发 展 经 验 中 , 蒋 硕 杰 找 到 了 答 案 : 台 湾 的 企 业 家 找 出 了 自 己 具 有 比 较 优 势 的 商 品 。 他 说 到 :

新 的 农 业 出 口 则 系 极 为 劳 动 密 集 而 使 用 较 少 土 地 者 : 先 是 洋 菇 、 芦 笋 , 接 著 是 鳗 鱼 ( 输 往 日 本 ) 和 食 用 蜗 牛 ( 输 往 法 国 ) 。

以 国 际 市 场 而 言 , 两 国 相 对 的 比 较 优 势 不 时 地 在 变 化 。 任 何 一 方 工 资 率 的 变 动 、 法 令 的 修 改 、 资 源 价 格 的 波 动 、 技 术 的 进 步 、 技 工 的 训 练 、 以 及 资 金 的 宽 紧 等 , 都 会 改 变 两 国 现 有 的 比 较 优 势 。 当 一 国 在 某 些 商 品 呈 现 出 比 较 优 势 时 , 就 是 所 谓 商 业 机 会 的 出 现 。 然 而 , 商 业 机 会 是 主 观 的 , 是 企 业 家 综 合 了 个 人 的 资 金 运 用 状 况 、 掌 握 员 工 合 作 的 能 力 、 对 该 国 法 令 的 了 解 与 运 用 能 力 、 以 及 和 其 他 协 力 厂 家 的 人 情 网 络 等 的 判 断 。 蒋 硕 杰 生 动 地 描 述 台 湾 企 业 家 对 国 际 间 商 业 机 会 的 掌 握 能 力 , 说 到 :

为 求 出 口 持 续 成 长 , 台 湾 只 有 不 断 的 设 法 开 发 新 产 品 和 寻 找 新 市 场 , 我 们 可 以 在 台 湾 的 农 业 和 制 造 业 出 口 品 中 找 到 许 多 例 子 来 说 明 。 正 如 上 面 提 过 的 , 台 湾 的 人 口 密 度 快 速 增 加 , 使 得 生 产 稻 米 变 为 无 利 可 图 , 於 是 台 湾 开 始 生 产 只 要 很 少 量 的 土 地 , 而 可 在 小 棚 中 一 层 一 层 的 稻 草 堆 中 种 植 的 香 菇 作 为 新 的 出 口 作 物 , 此 种 作 物 很 快 地 扩 张 成 新 的 主 要 出 口 物 , 一 年 出 口 值 超 过 一 亿 元 。 然 而 , 美 国 很 快 地 便 对 台 湾 的 洋 菇 出 口 设 限 , 台 湾 只 好 另 外 找 到 欧 洲 共 同 市 场 作 为 洋 菇 的 新 生 路 , 同 时 又 开 发 芦 笋 作 为 新 的 出 口 作 物 。 但 是 , 同 样 的 故 事 也 发 生 在 芦 笋 , 美 国 及 欧 洲 共 同 市 场 也 很 快 地 对 台 湾 芦 笋 出 口 量 设 限 。 因 此 , 台 湾 就 得 不 断 的 开 发 新 的 出 口 品 和 寻 找 新 市 场 , 如 销 往 日 本 的 鳗 鱼 和 洋 葱 , 以 及 销 往 法 国 的 食 用 蜗 牛 等 等 。 制 造 品 的 扩 张 也 遵 循 相 同 的 路 线 : 纺 织 品 、 鞋 子 、 洋 伞 、 黑 白 和 彩 色 电 视 机 、 机 械 和 电 动 玩 具 等 等 都 曾 次 第 遭 受 美 国 和 西 欧 国 家 的 设 限 。 台 湾 出 口 成 长 之 所 以 能 够 如 此 辉 煌 , 完 全 是 由 於 台 湾 的 企 业 家 能 不 断 的 发 展 新 出 口 商 品 和 不 断 的 开 发 新 市 场 。

至 此 , 他 改 变 了 与 五 院 士 联 合 建 言 时 对 台 湾 经 济 发 展 的 解 释 , 不 再 将 台 湾 的 成 功 归 因 於 政 府 的 计 画 与 指 导 , 而 归 功 於 政 府 放 宽 外 汇 管 制 和 台 湾 的 企 业 家 。 松 绑 管 制 之 後 , 商 品 价 格 与 汇 率 会 回 归 市 场 , 而 这 些 不 被 扭 曲 的 价 格 结 构 提 供 企 业 家 做 正 确 的 利 润 计 算 , 投 资 於 具 有 比 较 利 益 的 产 品 和 生 产 方 式 。 之 後 , 毫 不 惊 讶 地 , 蒋 硕 杰 以 更 清 楚 的 自 由 经 济 去 定 义 被 误 解 的 「 出 口 导 向 发 展 策 略 :

真 正 意 义 是 以 自 由 贸 易 、 自 由 竞 争 方 式 找 出 本 国 在 国 际 间 最 有 优 势 的 生 产 事 业 , 给 以 自 由 扩 充 的 竞 争 环 境 , 使 之 至 海 外 市 场 尽 可 能 的 去 发 展 , 然 後 以 其 所 赚 得 之 外 汇 购 进 国 内 无 生 产 优 势 而 有 劣 势 之 产 品 。 … 这 是 我 们 在 经 济 成 长 起 步 之 时 , 首 先 极 力 提 倡 以 开 发 对 外 贸 易 易 为 推 进 经 济 起 飞 的 动 力 的 主 因 。 此 中 道 理 , 往 往 不 为 一 般 人 所 了 解 , 而 被 扭 曲 为 『 出 口 至 上 、 『 一 切 为 出 口 的 政 策 了 。

第五节 结论

没 有 人 会 怀 疑 台 湾 在 1950 年 代 後 期 到 1960 年 代 初 期 采 行 自 由 经 济 路 线 的 成 果 。 在 这 段 期 间 , 台 湾 幸 运 地 出 现 过 几 位 提 倡 自 由 经 济 的 学 者 , 蒋 硕 杰 是 较 具 代 表 性 的 人 物 。 他 对 自 由 经 济 的 认 识 与 台 湾 经 济 发 展 之 间 的 互 动 关 系 , 值 得 经 济 学 者 铭 记 於 心 : 在 1950 年 代 , 蒋 硕 杰 对 自 由 经 济 的 认 识 只 是 反 对 政 府 的 货 币 政 策 和 物 价 管 制 , 却 帮 助 台 湾 坚 守 这 少 许 的 自 由 经 济 而 开 出 经 济 奇 迹 ; 到 了 1980 年 代 , 台 湾 经 济 发 展 的 成 功 经 验 反 过 来 提 升 他 对 自 由 经 济 的 体 认 , 使 他 转 而 强 调 民 间 企 业 家 在 自 由 市 场 内 所 能 发 挥 的 创 造 力 。

在 深 入 了 解 自 由 经 济 的 意 义 後 , 蒋 硕 杰 开 始 提 出 民 主 风 潮 会 伤 害 自 由 经 济 的 警 语 。 1987 年 , 他 说 到 : 「 令 人 担 忧 的 是 , 尤 其 在 民 主 国 家 , 揠 苗 助 长 性 的 经 济 政 策 更 具 有 令 人 难 以 抗 拒 的 政 治 压 力 。 1988 年 , 他 说 到 : 「 贸 易 自 由 化 过 程 中 最 大 的 阻 碍 是 , 处 於 新 进 的 民 主 化 社 会 中 , 我 国 政 府 基 於 政 治 上 的 考 虑 , … 使 得 政 府 推 动 进 口 自 由 化 的 工 作 难 以 进 行 。 他 这 时 对 於 民 主 的 态 度 已 经 完 全 异 於 他 接 纳 「 自 由 竞 争 的 社 会 主 义 的 时 期 。 转 变 之 前 , 他 为 了 保 护 民 主 而 主 张 保 有 部 份 的 私 人 企 业 : 转 变 之 後 , 他 为 了 保 护 自 由 而 担 忧 民 主 势 力 的 过 度 膨 胀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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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脚

1.本 文 采 用 这 段 期 间 的 理 由 有 二 。 第 一 , 在 这 段 期 间 , 「 我 们 看 到 外 汇 和 贸 易 管 制 大 幅 放 宽 , 外 汇 汇 率 的 差 逐 步 缩 小 以 致 於 完 全 消 灭 。 ( 邢 慕 寰 , 1993 : 242 ) 第 二 , 蒋 硕 杰 (1984a) 认 为 1963 年 是 台 湾 经 济 开 始 起 飞 的 年 代 。

2.蒋 硕 杰 (1983) : 63 。

3.除 了 蒋 硕 杰 及 中 研 院 的 经 济 学 五 院 士 外 , 周 德 伟 与 夏 道 平 等 经 济 学 者 也 积 极 为 文 阐 释 自 由 经 济 思 想 。

4.这 种 观 点 普 遍 地 出 现 在 吴 惠 林 (1995) 或 yu and lee(1995) 等 纪 念 蒋 硕 杰 的 论 文 集 中 。 蒋 硕 杰 在 学 生 时 期 就 开 始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 与 大 师 争 议 , 因 此 , 这 类 观 点 很 容 易 被 接 受 的 。 然 而 , 不 论 是 「 唯 我 独 醒 亦 或 「 风 格 独 特 , 都 必 须 假 设 蒋 硕 杰 在 涉 入 政 策 之 际 其 思 想 已 趋 於 成 熟 。

5.黄 春 兴 、 干 学 平 (1999) 。

6.陈 慈 玉 和 莫 寄 屏 (1992) : 36 。

7.陈 慈 玉 和 莫 寄 屏 (1992) : 44 。

8.蒋 硕 杰 (1948) : 206 。

9.蒋 硕 杰 (1948) : 210 。

10.蒋 硕 杰 (1948) : 211 。

11.蒋 硕 杰 (1948) : 214 。

12.蒋 硕 杰 (1948) : 213 。

13.蒋 硕 杰 (1948) : 212 。 这 段 话 显 示 出 蒋 硕 杰 虽 然 也 接 纳 民 主 社 会 主 义 , 但 较 台 湾 早 期 的 其 他 自 由 主 义 者 , 如 殷 海 光 、 夏 道 平 等 学 者 , 约 早 了 十 年 认 识 到 「 经 济 平 等 背 後 隐 藏 的 政 府 集 权 。 请 参 阅 张 忠 栋 (1998) : 31-33 , 103-108 。

14.tsiang (1949) 。

15.陈 慈 玉 和 莫 寄 屏 (1992) : 80 。

16.邢 慕 寰 (1995) 认 为 : 「 蒋 硕 杰 所 没 有 说 的 , 还 有 可 使 生 产 资 源 的 利 用 效 率 提 高 , 因 而 使 战 时 物 资 供 应 较 为 充 裕 。 (55-56) 我 们 不 知 这 是 否 邢 慕 寰 私 下 得 到 的 资 讯 , 但 如 果 只 是 他 的 个 人 推 测 , 那 么 其 正 确 性 可 能 不 高 。 理 由 是 : 米 德 在 该 书 的 第 一 章 起 头 处 便 明 言 「 should we in peacetime continue a policy of economic planning? or should we restore the working of the price mechanism? 换 言 之 , 这 是 一 本 在 为 战 後 复 原 而 写 的 书 , 并 不 是 为 战 争 的 动 员 而 写 的 书 。

17.米 德 (1948) 指 出 的 其 他 学 者 包 括 : 罗 宾 斯 (robbins) 的 《 和 平 与 战 争 时 期 的 经 济 问 题 》 , 裘 凯 士 (jewkes) 的 《 计 画 的 折 磨 》 , 汉 德 生 (h. henderson) 的 《 经 济 计 画 的 利 用 与 滥 用 》 , 法 兰 克 (o. frank) 的 《 战 争 与 和 平 时 期 的 经 济 计 画 和 控 制 》 。

18.关 於 「 社 会 主 义 之 计 算 的 大 辩 论 , 请 参 阅 lavoie(1985) 或 caldwell(1997) 。

19.米 德 (1948) 称 他 的 自 由 社 会 主 义 为 「 中 间 路 线 , 并 给 了 明 确 的 定 义 。 他 说 到 : 「 the middle way, which--for reasons which will i hope become clear--i have called the liberal-socialist solution, must proceed by making full use of the money and pricing systems, but so controlling those systems that three fundamental conditions are fulfilled: first, that the total monetary demand for goods and services is neither too great nor too small in relation to the total supply of goods and services that can be made available for purchase; secondly, that there is a tolerably equitable distribution of money income and property so that no individual can command more than his fair share of community's resources; and thirdly, that no private person or body of persons should be allowed to remain uncontrolled in a sufficiently powerful position to rig the market for his own selfish ends. (11)

20.蒋 硕 杰 (1948) : 209 。

21.该 文 提 到 : 「 经 济 计 画 之 要 义 , 在 於 规 划 全 国 可 用 於 投 资 之 资 源 , 如 何 加 以 分 配 利 用 , 以 达 成 最 高 度 之 人 民 福 利 , 或 最 速 之 经 济 成 长 。 ( 蒋 硕 杰 , 1978 : 77 )

22.蒋 硕 杰 (1978) : 98 。

23.蒋 硕 杰 (1990) : 275-276 。

24.陈 慈 玉 和 莫 寄 屏 (1992) : 119 。

25.蒋 硕 杰 认 为 : 「 用 walras' law 看 , loanable funds 与 liquidity preference 两 种 看 法 都 是 一 样 的 , 两 个 各 自 去 掉 一 个 equation 没 有 什 么 不 同 。 这 真 是 误 用 了 walras' law 。 ( 陈 慈 玉 和 莫 寄 屏 , 1992: 101 ) 。 蒋 硕 杰 认 为 这 是 对 瓦 拉 氏 法 则 之 「 误 用 , 因 为 「 walras 从 未 将 这 个 法 则 用 在 他 的 货 币 理 论 。 (tsiang , 1989: 9)

26.tsiang (1966): 136 。

27.关 於 蒋 硕 杰 对 於 瓦 拉 氏 法 则 被 广 泛 误 用 的 不 满 , 请 参 阅 黄 春 兴 、 干 学 平 (1999) 。

28.tsiang (1966): 137 。

29.他 说 到 : 「 奥 斯 卡 . 朗 其 是 第 一 位 给 瓦 拉 氏 法 则 命 名 的 人 。 (tsiang , 1989:173) 。

30.蒋 硕 杰 (1977) : 66 。

31.蒋 硕 杰 (1977) : 71 。

32.蒋 硕 杰 (1977) : 67 。

33.蒋 硕 杰 (1977) : 67 。

34.蒋 硕 杰 (1978) : 84 。

35.蒋 硕 杰 (1978) : 85 。

36.蒋 硕 杰 (1978) : 84 。

37.寇 斯 (r. coase, 1937) 也 从 单 一 厂 商 的 存 在 说 明 了 市 场 未 必 是 交 易 成 本 最 低 的 选 择 。 然 而 , 寇 斯 同 意 厂 商 可 能 取 代 市 场 的 推 论 是 以 普 遍 运 作 的 市 场 机 制 和 商 品 价 格 为 前 提 , 一 但 市 场 消 灭 , 也 就 无 从 了 解 厂 商 存 在 的 意 义 了 。 当 1920 年 代 俄 国 进 行 计 画 经 济 时 , 米 塞 斯 认 为 俄 国 仍 可 参 照 自 由 世 界 的 价 格 结 构 进 行 经 济 计 画 , 因 为 它 就 像 市 场 中 的 一 个 厂 商 。 但 如 果 全 世 界 都 进 行 计 画 经 济 , 则 经 济 计 算 便 无 从 下 手 。

38.关 於 海 耶 克 在 「 发 现 过 程 方 面 的 讨 论 , 请 参 阅 黄 春 兴 、 干 学 平 (1996-97) 。

39.蒋 硕 杰 (1983) : 61 。

40.蒋 硕 杰 (1983) : 64 。

41.蒋 硕 杰 (1983) : 66 。

篇3

让・皮亚杰是瑞士著名的心理学家,也是发生认识论的创始人,虽然他没有系统地论述他的教育观点,但是他的理论中凸显出来的教育思想却是不容忽视的。例如现代教育学中的结构主义教育理论,其根源之一便是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他的一些观点,如发现学习论、准备性原则、个别差异论、认知冲突协调论、同伴交往法等对教育学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的儿童心理学理论对基础教育教学有着较好的实践指导价值。

一、主动学习观

皮亚杰强调儿童心理发展的本质是主体通过动作对客体的适应,是内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他指出,真正的学习是学生主动的、自发的学习,而不是教师传授的学习。正确的教育能够加速儿童的发展。他曾指出:“良好的方法可以增进学生的效能,乃至加速他们的心理成长而无所损害。”①“智力的发展依赖于自然的、自发的过程,这就是说,家庭或学校教育可以利用和加速这种发展过程,但是这种过程并不是产生于教育,相反,它们乃是任何形式的教学产生效果的先在的和必要的条件。”②由此,皮亚杰认为,教师只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要尊重儿童学习的愿望,不能强加给学生。教师的作用是间接的,教师不应该企图将知识硬塞给儿童,而是介绍问题和对策,让儿童自己主动地、自发地学习。教师除了为儿童提供主动、自发学习机会外,还可选择一定的材料,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促进儿童的发展。

皮亚杰的上述理论对教育界的影响较大。美国密执安州的海伊斯科普(Highscope)教育研究所从1962年开始进行了一种把皮亚杰理论变为教育实践的认知发展课程实验,研究者们很重视儿童自我发动的主动学习,认为年幼儿童是通过自我发动的活动而学习概念、培养兴趣和发展才能的。通过10年的追踪比较研究,实验者们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些在三四岁时参加了海伊斯科普学前课程研究项目的儿童,在后来的小学和中学学习中,在毕业后自己所在的工作岗位上,以及在社会方面,其表现都明显好于那些当年未参加过海伊斯科普学前课程的儿童。”③1979年在美国出版的《活动中的幼儿――幼儿认知发展课程》一书记载了30年来认知发展课程的研究成果,已经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出版。

基础教育阶段的儿童注意品质较差,尤其是初中阶段的学生还兼有叛逆的特点,因此传统的灌输式教学容易使学生对课堂失去兴趣,甚至产生厌烦心理。但是,这一阶段的儿童好奇心强,喜欢探索,学习风格的可塑性强。受皮亚杰主动学习观的启示,在教学中,教师如果能够科学地设计课程,多设置一些课堂主动探索和体验的环节,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效率的提高是有帮助的。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新课改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实际上也是一种主动学习观。

二、通过动作学习

皮亚杰认为,动作是联结主客体的桥梁和中介,一切知识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认识的形成主要是一种活动的内化作用。也就是说,儿童只有自己具体地和自发地参与各种活动,才能获得真实的知识,才能形成他们自己的假设,给予证实或否定。他还认为,只是观察别人的活动,包括观察教师的活动在内,儿童并不能形成新的认识结构。他指出,认识起源于动作,思维只不过是内化了的动作――在头脑中进行的具有可逆性、不变性和整体结构的活动。他十分强调动作在儿童的认知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认为知识不是来自物体本身,而是来自动作,他把知识分为物理知识和数理逻辑知识,二者均起源于动作。物理经验是个体作用于物体,得到所观察物体的知识;数理逻辑经验是指个体作用于物体,从而理解动作间的协调结果。总之,二者都是个体在对客体所施加的动作中收集的信息。因此,皮亚杰认为在基础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放手让儿童去动手、动脑探索外部世界,不断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系统。

因此在基础教育阶段,教师应注重体验式教学和直观教学的作用,在教学中设置情境、提供材料,让儿童自由操作、实验、观察、思考,自己认识事物、发现物体、得出答案,而不能只靠课堂上听教师的讲解,看教师的演示。同时,教师要为学生创设问题情境,向学生提出富有启发性的问题;要为学生提供反面例证,促使学生重新进行组合和思考。

三、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施教

这里面有两层含义:一是按学生的年龄特征来实施教学,二是因材施教。皮亚杰的阶段理论认为,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形成下个阶段的必要条件。前一阶段的结构是构成后一阶段的结构的基础;发展是一个不断建构的过程,只有在前面发展的基础上才可能出现进一步的发展。由于儿童还不具备应有的认知结构,因此教师如果把超越儿童发展阶段的知识教给了儿童,儿童就不可能真正理解知识,只能造成精力和时间的浪费。因此,教师不要强迫儿童学习他们没有认识的材料,否则将出现欲速则不达的情况。同时教师要注重儿童的个别差异。尽管皮亚杰强调儿童发展的年龄特征,但他不否认儿童发展的个别差异性。他的阶段理论指出,由于各种因素,如环境、教育、文化以及个体的动机等的差异,阶段可以提前或推迟。因此,他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根据儿童的年龄阶段,而且要面对认知发展上的先后差异,不能只考虑全班学生所处的共同发展阶段和集体需要,而应该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提供相应的学习内容和方法,提出不同的进度要求,使教学个别化。

在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处于身心高速发育的阶段,年龄是一个非常敏感的指标。举例来说,11岁的儿童和13岁的儿童虽然只相差2岁,但是身心特征却可能相去甚远。而这样的两个儿童却极有可能在同一个班。按皮亚杰的理论,教师不能不重视这一差异,在教学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年龄小的学生的接受能力,采用班内分组辅导、个别帮扶、成立互助组等方法来弥补集体教学的不足。另外,传统教学法采用的是“大锅饭”式的教育方式,忽视学生的个体特点,对学生的充分发展是不利的。教师应充分了解学生,根据学生的认知风格、兴趣爱好等个体特点进行有的放矢的教学和辅导。

注释:

①[瑞士]让・皮亚杰著.傅统先译.教育科学与儿童心理学.文化教育出版社,1981.11,第1版:43.

②[瑞士]让・皮亚杰著.傅统先译.教育科学与儿童心理学.文化教育出版社,1981.11,第1版:38.

③曹能秀.试论皮亚杰的认知发展论与学前教育.云南师范大学学报,1999,(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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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瑞士]让・皮亚杰著.傅统先译.教育科学与儿童心理学.文化教育出版社,1981.11,第1版.

[3]刘宣文.学校发展性辅导.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4,第1版.

[4]周宗奎.现代儿童发展心理学.安徽人民出版社,1999.6,第1版.

篇4

作者简介:陈州,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1-009-02

民法是宪法之下的部门法,是由若干调整某种民事关系的单行法组成的一个庞大的法律体系。其中合同是民事法律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虽然在理论方面还没有统一规定这些立法,但不可否认合同作为一种协议活跃在市场经济中,用来规范财产流转关系的基本依据,只有合同当事人作出的意愿,才能说明此合同合法且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探究合同内涵及其在民法学界的地位有利于获得全新的理解。

一、民事法律中的合同内涵及特征

合同也叫契约,是民法中重要的概念之一,然而关于合同概念的基本理解在世界两大法系中却有两种不同学说。大陆学说主张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英美法系则主张合同是一种单方的允诺。我国民法合同概念基本予以认同,都通认为合同是一种协议且被我国立法所确认和接受。相关民法条例明确指出,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一)广义

民法学界对合同内涵的认定还有广义之分,认为合同就是民事合同。例如行政合同就不属于民事法律范畴,因此它就不属于合同法中,财产合同、身份合同也是同等道理。相关研究学者指出,虽然我国《民法通则》中将合同划分至“债权”范围中,然而其具体定义却有广义合同的意义。“债权”在《民法通则》中规定合同相关条文又定义为债权合同。如果是债权以外的合同,不论是《民法通则》或其他法规都很少看见具体规定。因此可以判定,广义合同就是我国民法调整后的合同,像物权合同、身份权合同等不属于债权合同的都可运用法律对债权合同的规定,同时也可适用《民法通则》对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总而言之,广义合同即具有一些能够引起法律上效果的协议。

(二)狭义

合同除了有广义,还有狭义,即在民事法律中,合同的设立、变更及终止债权关系等行为都在平等主体之间展开。在我国法律中,例如自愿结婚或离婚等不发生债权债务变动的合意均不属于合同,即便双方在此过程中物权有所变动也不属于合同。同样也有相关研究学者对狭义合同内涵做出解释,相关民法条例明确指出,合同的设立、变更及终止通过自然人主体发生协议民事关系。学者就认为这条规定是有语病的,如果说合同设立即“民事关系协议“,若协议离婚是否为终止民事关系且是否为合同?收养、结婚是否为设立“民事关系”且是否为合同?和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我国对所谓结婚、收养等亲属法上广义合同是不给予认同的。我国民法既然对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作出调整,所以,就不能笼统地说合同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总的来说,协议的合同内涵为民事合同或民法合同,它包括身份合同、物权合同、债权合同等协议范围。

(三)最狭义

合同最狭义即债权合同,所谓债权合同指基于合同关系,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存在于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债权人对于给付标的物或者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并无支配力。此中合同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合同关系具有特定性的法律关系,在债务人给付之前,对于债务人的给付行为,债权人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合同权利是相对权。合同债权人只能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不特定人要求给付。一般合同债权人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只能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但是相对性原则在当前合同法中相对于以往有了较大的改变,合同债权人可以在第三人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行使相应的权利请求第三人为给付。第三平等性;合同债权没有排他性,除了具备相对权之外,还能对同一客体成立多个合同债权且无论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

(四)法律特征

合同是发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其主体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民法和其他法律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间所具有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合同法中的合同当事人尽管在法律上的人格可能不相同,但法律主体地位却是平等的。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是以协议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关系的法律事实。其民事行为即民事主体实施能够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产生或变更、终止的行为。合同成立必须有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表达意思一致可形成合同,若不一致则不能形成合同。

二、民事法律中合同法的地位

合同即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协议,因此也称为“民事合同”,所以因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可能是知识产权、人身权等权利的变动或物权的变动,不能将其与债法、合同法联系在一起,同样不能将其看做债法的一部分。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对规范合同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一定程度上可以维护交易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合同法只是民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部门。合同法与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不同,其作为法律事实之一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行为的法,强调行为,而物权法就重点强调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我们生存的世界可划分为作为类的人与人之外的其他事物即外部客观世界两类。其中外部世界可以分为由该主体创造且独立于该主体存在的外部世界和由该特定主体创造的外部世界。前者还可以说为是智力成果,后者是人类通过智力创造的成果,尤其外部客观世界中的太阳、土地及森林和其他主体创造的物质形态成果一定程度是相通的。

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社会关系主要为人格关系、身份关系、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与其相配的法律有人格权法、身份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所谓调整,即人之所以为人及该人之所以为该人的法律就是人格权法。主要调整(个体的)人与(个体的)人之间不以财产为媒介形成的关系的法律,称为身份法。在对人与外部世界的法律进行调整时,调整人与上述外部世界中后者所表示的以物质形态的外部世界关系,此法律也称为物权法。如果对人与以智力成果表现的外部世界关系的法律则为知识产权法。上述不同调整的关系都为属性关系且是静态的关系。当智力成果、外在的物等要发生转移时,具体转移途径为交易关系和非交易关系转移。前者为双方以协商的方式,即合同关系。合同法就是调解这两种关系的法律。后者主要为继承,继承法是调整该法律关系的法律。它和静态法最大的区别就是对财产变动调整可划分至动态法中,所以可以说,民法中的知识产权法、人格法、身份权法可以与合同法相提并论且位置同等重要。合同法作为调整债权关系的法律规范,反映和规定从生产领域移转到交换领域社会财产或其他劳动成果。这些劳动成果会以交换形式形成经济,进而带动人群消费。具体为转移已占有的财产,财产以一种运动方式活跃在流通领域,合同当事人的种种行为都会受到合同法的规范调整,在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过程中会形成一种法律约束力量控制对方行为,引导其往健康正规的方向发展。

三、民事法律中对合同内涵认识的误区及纠正

传统民事法律对合同内涵的认识还存有以下缺陷:首先与债权合同(最狭义合同)对应,从理论上分析应存在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合同等类型合同。此处的物权合同在承认物权行为的理论中就不能认为存在与债权合同相应的物权合同,仍然可以将如土地使用权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引起物权发生的合同归入债权合同中。民法理论对存在与债权合同并立的知识产权合同也不认可,则将其归入债权合同,由此可见理论前后出现矛盾。其次与债权法上的合同;理论上必定有人身权合同(即引起人身权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合同)、知识产权法上的合同(即引起知识产权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合同)等,然而从民法理论角度分析,债法中的合同是引起知识产权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合同,进而引起人身权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合同,应划分至债法调整的范围,二者为相互矛盾,但更重要的矛盾还在于传统民事法律理论对债权让与合同的认识,即可以引起债权变更,所以债权让与合同应该是债法上的合同,民法理论则因为该合同能直接导致权利的变动,并不是债法上的合同,只是单纯的债权让与合同是处分行为。

对于上述民事法律中对合同内涵认识的误区,应及时予以纠正,合同最常见的法律事实即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即通过当事人的意志在当事人间产生法律关系。合同这种行为既可以引起知识产权、人身权等民事权利的变动,同时也可以引起物权变动,不能将其混为一谈或将其与债权合同联系在一起,因此所谓的“债权合同”也就没有必要区分。也由此可以说,物权法上的合同还包括债权合同和债法上的合同。如果说债权合同或债法合同都在合同法范围中,那么此类合同和合同法的要求标准就相违背。一般民法中会由合同法调整合同,其中包括如买卖合同、租赁活动等产生债权变动的合同,或地役权合同、土地使用权合同、抵押合同等产生物权变动的合同,上述两种合同类型都属于民事合同,合同法有权对其行为予以调整。

四、结语

总之,合同所设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由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组织设立的权利义务,其过程中有权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合同的缔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在我国,合同法就是民法中的动态法,它集中了人格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身份权法、继承法等。合同法在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适用于合同法的同时以特别或具体的制度和规定调整各种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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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一、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信息技术加速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产业集群(industrial cluster)作为世界范围内的经济现象,凭借强大的自身优势在全球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极大地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但另一方面,在发展过程中产业集群的风险也暴露出来。产业集群的衰落会导致集群内的企业的消亡或转移,进一步影响到区域经济的稳定增长,甚至给全球经济带来危机。所以研究产业集群风险,找到规避集群风险的途径和有效措施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从信息时代全球化的经济背景出发,在总结分析国内外不同学派对产业集群风险研究基础上进行评述,并做了进一步研究得出导致最终使整个集群衰落的最主要的因素。

二、产业集群风险研究的学派

目前国外产业集群风险的研究分为几个学派,分别有战略学派、新古典经济学派等五个学派。除此之外,在我国国内学者研究中还出现了信息经济学派。

战略学派。波特在《簇群与新竞争经济学》一文中指出,集群产生以后就处于动态演化中,随着新公司和新产业的兴起或衰落以及当地机构的变化,集群处于不断演进中。部分集群能够维持长期竞争力,也有的会由于外界因素和内部力量(包括技术间断等)丧失竞争地位。

新古典经济学派。最早研究产业集群风险的马歇尔认为,产业集群的形成的原因在于为了获取外部规模经济提供的种种好处。但是当集群内企业超过一定的限定,土地、资本和劳动力价格就会上涨,从而会制约集群内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集群本身也会开始衰落。

新经济社会学派。其代表人物格兰特诺维特认为,经济行为根植于网络与制度之中,制度本质是人们之间频繁的网络互动, 因此具有强烈的路径依赖性。在集群内部, 制度的路径依赖可以解释集群内部有效习俗、规范的产生, 同样地, 当集群外部技术条件发生改变时, 网络的路径依赖性也可能引发集群的各种锁定效应, 导致集群衰退甚至灭亡。

奥地利学派。奥地利著名的区域经济学家Tichy G(1998)在佛农的研究基础上提出区域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将产业集群的生命周期分为四个阶段:诞生、成长、成熟、衰退或僵化阶段,并指出集群存在结构性风险。O・M・Fritz(1998)等在TichyG研究基础上分析了由于宏观经济周期对企业集群产生的冲击――周期性风险。

社会网络理论学派。Harrison(1998),Bennett(1998)等认为,由富有活力的同为合作性竞争性对手的中小企业构成的地方根治性网络,可以基于信任关系和信息共享来管理。 但是, 信任可能会成为保护传统方法的力量,从而抑制创新。

信息经济学派。我国学者仇保兴(1999)利用信息经济学的原理,以浙江省永康市保温杯作为具体案例,分析因过度竞争所导致的产品质量恶性循环、不断退化的过程,他认为,产品质量信息分布不对称而导致的“柠檬市场”效应是集群内部出现风险的主要原因。

从各个学派的研究中,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对于产业集群风险在类型、成因、破坏作用机理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三、不同学派不同研究视角的理论总结

从理论综述上来看,产业集群出现风险来源于:两个主要方面:一方面是由于最初形成集群的资源枯竭而造成集群的衰落,另一方面,是由于当今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需求瞬息万变,消费群体个性化需求日益增强,而集群无法应对这些变化导致集群的风险。

本文认为,来自这两方面的集群风险因素直接破坏了集群的竞争优势,而目前对于制造企业降低资源的消耗和持续的创新都是非常困难的,那么从“第三利润源泉”物流的角度来分析集群风险,通过提高集群物流能力,达到降低产品成本,通过物流功能进行产品模块化组合创新,可以有效地降低集群风险,而且是一个可操作的集群风险规避的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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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关键词】 氯丙嗪;利培酮;血糖;血葡萄糖调节受损

【Abstract】 Objective To approach the interfere measures in early influencing the regulating function of the blood-glucose affected by chlorpromazine and risperidal.Methods 198 schizophrenia inpatients,who randomly treated by chlorpromazine and risperidal and were tested of their blood-glucose at the admission,one,two,three,six months and one year after treatment,single medication.Results The incidence of the impaired glucose regulation (IGR),the impaired fasting glucemia (IFG) and impaired glucose tolerance(IGT) were 16.16%,4.55% and 11.62% in group differently,were higher than in risperidal group (8.42%,1.05% and 7.37%),after one year.Conclusion Antipsychotics may impact the regulating function of the blood-glucose in early treatment,it is vary necessity to be interfered in initial treatment.

【Key words】 chlorpromazine;risperidal;blood-glucose;impaired-glucose- regulation

血葡萄糖调节受损(简称IGR)指的是空腹血糖过高(简称IFG)和糖耐量减退(简称IGT),二者属于正常血糖代谢与糖尿病之间的中间状态,但尚未达到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是发生糖尿病和心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此期间对糖尿病的初级预防很重要。本研究通过早期使用抗精神病药物的血糖代谢观察,探讨早期预防IGR的有效方法。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入组对象为本中心住院治疗的患者,符合:(1)CCMD-3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2)未曾接受或停用抗精神病药物3个月以上;(3)无糖尿病、高血压、中风史等。共213例,观察中15例由于不能继续服药或因病情反复不再服原用药物而失访,实际完成198例,其中男112例,女86例;年龄最大60岁,最小18岁,平均(34.17±10.85)岁,发病年龄(30.26±10.13)岁;平均精神病程(31.29±35.11)个月。

1.2 方法 按入院先后顺序逢单者用利培酮(简称利培酮组)共95例,逢双者用氯丙嗪(简称氯丙嗪组)共103例。在入院时、治疗1、2、3、6个月及1年后清晨抽空腹静脉血各1次,检测空腹血糖(FPG)、胆固醇、甘油三酯等,还检测2h糖耐量试验(2hPG)。用日立牌7080型全自动生化仪测定上述项目。各观察阶段测定体重、身高及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

1.3 药物治疗 根据精神症状调整剂量,治疗1年后氯丙嗪日剂量250~600mg,平均(348.6±87.71)mg;利培酮3~6mg,平均(3.14±0.66)mg。

1.4 IGT和IFG血糖标准 根据1998年WHO咨询委员会临时性报告[1],确定IGT和IFG血糖标准。

1.5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for Windows 11.0统计软件,均数比较用t检验或方差分析(F),发生率比较用卡方检验(χ2),变量间的相互关系用相关分析(r)。

2 结果

2.1 血糖调节异常率 治疗1、2、3、6个月及1年的IGR发生率分别为4.04%、5.56%、8.08%、11.62%及16.16%;IFG分别为2.02%、2.53%、2.02%、4.04%及4.55%;IGT分别为2.02%、3.03%、6.06%、7.58%及11.62%。治疗1年后氯丙嗪组的IGR和IFG及IGT发生率(23.3%和7.77%及15.53%)明显高于利培酮组(8.42%和1.05%及7.37%)(P

表1 不同治疗时期IGR发生率与现在年龄、药物种类关系比较 例(%)

2.2 血糖浓度 FPG和2hPG浓度随着治疗时间延长逐渐升高,治疗6个月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显著性。入组时两治疗组FPG和2hPG浓度差异无显著性,治疗3、6个月及1年后氯丙嗪组2hPG、治疗1年后FPG浓度较治疗前均明显增高,利培酮组治疗1年后FPG和2hPG浓度明显高于治疗前,差异均有显著性(P

表2 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前后血糖浓度比较 (x±s)

注:与治疗前比较:*P

2.3 病程和年龄 治疗1年后不同精神病程组的IGR、IFG及IGT发生率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但是发病年龄

2.4 药物种类、剂量及疗程 治疗6个月和1年,血糖正常、IFG及IGT者的氯丙嗪组或利培酮组日剂量分别比较差异均无显著性。目前年龄≥40岁组的氯丙嗪或利培酮日剂量与

2.5 体重指数和血脂 治疗1年,IGR和IFG的发生与胆固醇、甘油三酯浓度及体重指数呈正相关,IGT的发生与甘油三酯浓度及体重指数呈正相关,见表3。氯丙嗪组IGR者的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明显高于正常组,利培酮组IGR者的体重指数和甘油三酯浓度明显高于正常组。

表3 精神分裂症血葡萄糖调节受损与治疗1年后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P<0.01

3 讨论

精神分裂症伴发糖尿病,尤其是2型糖尿病的报道较多,因此进行早期预防、监测及干预很有必要。但抗精神病药物影响血糖调节的早期研究很少,还不清楚其发生规律,尚未建立有效的早期干预机制。本研究发现,经氯丙嗪或利培酮治疗的半年内就开始影响血糖调节功能,既影响基础状态下的糖代谢,致空腹血糖增高,又影响糖负荷后的代谢功能,糖耐量试验异常,因此早期发现、早期干预非常必要。

精神分裂症治疗早期发生IGR的危险因素很多,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是重要的原因之一。有报道[2]氯氮平致糖尿病的发生率为14.16%,氯丙嗪为7.41%,利培酮仅为6.54%,分析认为这些差异可能与药物不同的作用机制有关。有学者认为传统药物本身对糖代谢就有影响,如对血糖转运的干扰。新型抗精神病药物如氯氮平、奥氮平、奎硫平对血糖调节的影响很明显,大多认为利培酮没有前3种药物影响明显,比传统药物影响更小[3]。本研究发现,治疗半年后氯丙嗪的IGR发生率明显高于利培酮,说明前者引起的血糖调节异常比后者更早、更严重,遇到40岁以上、肥胖、高脂血症的该发生率更高,因此建议选择对糖代谢影响较小的药物如利培酮,能有效地减少早期发生IGR,提高用药安全度。IGT是介于糖尿病与正常血糖之间,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的一种特殊状态,是发展为糖尿病的一个危险阶段,其转归有三:保持IGT、转变为糖尿病或恢复至正常糖耐量,其转变为糖尿病的年转化率我国为8%~9%[4]。IGT人群是2型糖尿病一级预防的重要对象,因为此阶段糖代谢紊乱可望转为正常,胰岛素抵抗和胰岛素缺乏相对较轻,还没有出现肝脏内葡萄糖输出的异常上升,如果此阶段进行干预,有可能延缓甚至阻止向2型糖尿病转变。这种可逆性表明,预防2型糖尿病是可行的[8]。有关精神分裂症伴发IGT的随访研究很少,还不清楚这类病人最后的结局,但根据该类病人高血糖发生率高于精神健康者的现象,抗精神病药物较易引起高血糖症的特点,以及防治效果不佳的事实,探测这类患者患IGT后发展为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机会更大,预后更差,因此治疗早期就应注意采取干预措施,有利于防治糖尿病。

大多研究认为,抗精神病药物日剂量与血糖调节障碍之间关系不密切。有学者[5]甚至认为糖代谢异常与药物日剂量和疗程无关。本研究发现,短期使用氯丙嗪和利培酮的日剂量与空腹血糖和糖耐量之间没有明显关系,IFG和IGT的发生与日剂量高低也无关,因此推测药物是通过复杂的代谢和许多内外因素的相互影响而产生致高血糖作用的,药物并不直接作用于胰岛细胞,而是借助一些易感因素如血脂代谢、内分泌或神经功能紊乱等发挥作用的,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间接地加快了糖代谢异常的发生。

药物引起糖代谢异常的发病机制迄今不明。Haupt等[6]认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对5-HT1a受体的拮抗作用会减少胰岛B细胞对血糖值的反应,从而导致糖代谢异常。血糖代谢异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药物可促发或直接造成脂肪、糖代谢障碍,导致胰岛素抵抗,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更易发生[7]。总之,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中发生IGR是多因素作用之故,需从多方面进行预防,综合干预更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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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Haupt DW,Newcomer JW. Hyperglycemia and antipsychotic medications. J Clin Psychiatry,2001,62(suppl 27): 15-27.

篇7

[中图分类号] R725.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7)14-0022-03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and analyze the value of plasma BNP in predicting acute decompensated heart failure (ADHF) in patients with different types of elderly heart failure. Methods A total of 228 patients(including patients with normal heart function) in our hospital from June 2015 to June 2016 were enrolled in the study. Heart failure patients were divided into heart failure with reduced ejection fraction (HFrEF) group (n=94) and heart failure without reduced ejection fraction (HFpEF) group (n=94),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of the heart ultrasound. The initial plasma BNP values were measured. Results BNP level was significantly higher in patients with heart failure than that in patients with normal heart function (P0.05). Conclusion The BNP is increased in patients with heart failure before decompensation, and the increase of BNP can be used as an important index to predict ADHF, which has great popularization and application value.

[Key words] Plasma BNP; Ejection fraction; Acute decompensated heart failure

我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老年人呈逐年增多的趋势,老年人各种疾病的治疗成为临床工作的重点,对老年人疾病的诊断也变得十分重要[1]。心力衰竭的主要病因为患者的心脏收缩和舒张功能障碍,导致其静脉回心血量难以正常而充分地排出,表现为动脉血液灌注不足[2]。按左室射血分数(LVEF)数值的不同进行区别,主要有LVEF降低(HFrEF)及参数正常(HFpEF)两种心衰类型[3]。就急性失代偿性心衰(ADHF)而言,其临床表现为疾病突然加重,具有较高的病死率,属于造成心衰患者再次住院治疗的重要因素[4]。老年心力衰竭又是一种致命的疾病,如果能够尽早发现,抓住最佳的治疗时机,可大大降低患者的死亡率,如果能够提前预测心力衰竭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提高我国的整体健康水平具有重要价值[5]。B型利钠肽(BNP)的主要成分为人体心室肌细胞正常产生的利钠利尿多肽。该物质能够反映心室功能,其变化情况可以作为导致慢性心衰的独立性危险因素之一。该项指标还可以作为评估心衰严重程度以及预后情况的科学依据[6]。我院积极探索分析血浆BNP针对不同类型老年心力衰竭患者用以预测急性失代偿心衰(ADHF)的价值,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5年6月~2016年6月期间在我院心内科住院的患者228例(心功能正常者40例)。男120例、女108例。年龄60~85岁,平均(70.0±8.3)岁。188例心功能异常患者的心功能NYHA分级:Ⅰ级41例,Ⅱ级52例,Ⅲ级53例,Ⅳ级42例。在合并疾病方面,高血压心脏病112例、冠心病(缺血性心脏病)98例、扩张型心肌病115例、风湿性心脏病58例、老年退行性瓣膜病84例。按照左室射血分数(LVEF)具体数值进行分类,LVEF数值降低心衰(HFrEF)94例、LVEF正常心衰(HFpEF)94例。已排除并发心脏炎症性疾病、相关内分泌疾病、肺部感染以及重度感染等患者。所有患者均同意纳入本研究。

1.2方法[7,8]

选用的全部患者和健康人在安排住院后,在清晨起床未摄入食物的情况下取适量静脉血3 mL,在3000 r/min的条件下对血浆离心15 min,并在冷冻状态下保存,运用德国公司生产的检测仪,采用免疫化学发光法检测NT-proBNP含量。

1.3 观察指标[9]

分别测定其初始血浆BNP值,将结果进行对比。每3个月门诊或电话随访1次,随访时间为6个月,临床终点为ADHF。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8.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数资料以%表示,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P

2 结果

2.1 三组研究对象血浆BNP水平情况比较

心衰患者BNP水平均显著高于心功能正常组(P

2.2心力衰竭患者随访情况比较

半年随访过程中,两组患者均未发生死亡,HFrEF组因ADHF再次入院30例(31.91%),HFpEF组因ADHF再次入院31例(32.98%),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2,P>0.05)。

3讨论

老年心力衰竭是由于心室功能出现障碍而出现的临床指征,一般情况下其收缩功能障碍会致使心力衰竭,此类情况下,通过对患者检查可以看出其心脏呈扩张状态,并且射血分数下降,而舒张障碍相对较少[11]。一般因为心室内壁的顺从性减小而导致不够充盈,很少有扩大的情况。泵功能的缺失会致使心脏活动停止,心力衰竭从字面意思理解是心脏停止工作,但是实际上并没有终止,心力衰竭患者的心脏往往是在多年前就出现缓慢变化,然后不断恶化成衰竭状态,所以患者在不知道自己病情的状态下,其心脏在多年前就发生衰退,而心脏泵血能力下降越多,患者心力衰竭越快[12]。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心脏的泵血能力会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心力衰竭患者会缺失更多的泵血功能,如果存在其他类型的疾病会对心脏产生一定的损伤,更会加重疾病进程。另外,患者的生活状态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是轻度的心力衰竭对患者生活影响相对较小,但是重度患者可能会有致命的危险,介于两种程度之间的患者在经过有效及时的治疗后,生活状态会有很大的改观。不过此类疾病不管是何种程度均对健康产生较大的威胁,所以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及时治疗。

临床研究认为,针对心衰患者而言,HFpEF患者年龄普遍较HFrEF患者高4~8岁,且女性患者占比更高。而HFpEF多发于女性,可能与男女生理差异有关。分析其具体原因,认为可能是由于女性对于前负荷方面具有相对更高的要求,再加之女性的雌激素所具有的心脏保护作用,从而造成其心肌细胞丢失率相对于男性更低。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患者心脏后负荷增加以及向心性重构[13]。BNP的主要成分为心肌细胞合成的前BNP肽原(prepro-BNP)。prepro-BNP分泌入血后,可降解为无活性的N末端脑钠肽原(NT-proBNP)以及有活性的BNP。BNP可以产生利尿、舒张血管以及降压和抑制交感神经系统的作用[14]。研究表明,对于正常人体而言,也有一定的BNP含量,但相对偏少。而在心室负荷增大或者压力升高的条件下,血液BNP含量随之显著升高。大量研究表明,BNP浓度与心衰的严重程度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可以作为评价心功能的重要指标。其与心衰患者再入院率以及病死率等均具有密切关系,可用于预测心衰患者的预后[15]。

本研究中,将心衰患者按照心脏超声结果分为左室射血分数降低心衰(HFrEF)组和左室射血分数正常心衰(HFpEF)组,分别测定其初始血浆BNP值。并将结果与正常对照组进行对比。结果表明,心衰患者BNP水平均显著高于心功能正常者,针对心衰患者而言,HFrEF组血浆BNP水平显著高于HFpEF组。ADHF儆谛乃サ闹匾危重表现,也是造成该类患者又一次入院接受继续治疗的主要原因。本研究半年随访过程中,两组患者均未发生死亡,HFrEF组因ADHF再次入院比例为31.91%,HFpEF组因ADHF再次入院比例为32.98%,两组的半年内再住院率基本相同。

综上所述,BNP数值升高可用于针对两种类型的ADHF诊断。但本研究还有一定的不足和局限性,入选患者的样本还偏少,可能对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今后的研究中,还需要加大样本数量。同时,还需要进一步监测不同类型心衰患者的BNP变化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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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2004年1―6月对14例SSS病人植入全自动起搏器。其中男9例,女5例,年龄62―74岁(平均68岁)。13例心功正常,1例术前心功能Ⅲ级(NYHA标准)。

1.2 方法:采用HP1000型彩色多普勒超声显象仪,探头频率2―2.5 MHz,病人取左侧卧位,用体外程控仪控制频率以50次/分钟开始,每次递增10次/分钟,直至100次/分钟,每次改变起搏率后经3分钟适应,然后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常规进行M 型、二维及多普勒超声检查,重点录像记录二维的心尖四腔图,然后在原机上回放分析,统计学分析,数据以x±s表示,组间及组内比较用t检验。

2 结果

2.1 起搏器在AAI工作状态下,起搏频率为50―60次/分钟与70―80次/分钟相比,每搏输出量(SV)有明显增加(P

2.2 起搏器在VVI工作状态下,起搏频率为50―60次/分钟与70―80次/分钟相比, SV有明显增加(P

2.3 起搏器在DDD工作状态下,起搏频率为50―60次/分钟与70―80次/分钟相比, 仅CO有下降(P

3.4 不同起搏类型起搏频率为70―80次/分钟时CO比较:见表4。

3 讨论

SSS病人由于其缓慢性心律失常使心输出量减少,心房电活动不稳定而导致心房纤颤。起搏治疗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心率储备,增加心排出量,满足生理需要的能量,同时减少慢性房颤,防止血栓形成。结果表明不同起搏类型的起搏器对心输出量有较大的影响,同时有一定的频率依赖性。本研究显示3种不同类型起搏模式在起搏心率逐渐增加时,SV和EF均有减少或下降,而CO增加。当起搏频率超过90次/分钟时, CO则无明显变化, SV和EF减少或下降更明显。当起搏频率为70―80次/分钟时,尽管SV稍有减少,但CO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而EF则无明显变化。因此我们认为起搏频率以70―80次/分钟为最佳。AAI模式分别与DDD、VVI模式比较,起搏心率在70―80次/分钟时,VVI比AAI的 CO下降10.2%―21.0%,DDD较AAI下降9.3%―12.3%、显示AAI起搏时的心功能优于DDD、VVI模式。

国内外研究表明右房、房室结区、右室心尖部不同部位起搏时,心房起搏比心室起搏时CO增加18%,结区起搏比心室起搏增加13%,证明房室顺序和心室同步对心功能的影响[1]。AAI及DDD由于保持了房室顺序及心室同步功能,心房起搏的心房收缩可使每搏量增加,而VVI起搏时存在房室分离,难以保持心房收缩时对心室充盈的辅助泵作用。本结果显示与文献报道一致[2,3]。因此,我们认为SSS病人应首选AAI起搏方式,频率以70次/分钟~80次/分钟为最佳。如伴有房室传导障碍,则应选择DDD,如不伴快速房性心律失常,根据病人体力活动情况,以频率应答式房室感知起搏抑制触发型起搏器(DDDR)最佳[4],我们曾对1例SSS病人应用DDDR,观察其活动后起搏状态的血流动力学改变,发现随心率增快而心输出量增加的良性效果。如SSS伴有快速房性心律失常,则应选择带有自动模式转化功能者为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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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中图分类号:G80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12(2012)03-0063-04

近年来,有关运动与学习记忆关系的研究备受学界关注。长期有规律的适宜运动可促进大鼠的空间学习记忆能力,研究表明,海马CA3区是学习记忆的关键脑区,其突触结构的可塑性变化与学习记忆能力关系密切。有关长时程增强效应(long-term po-tentiation,LTP)的研究资料证实:生活环境变化、行为训练、药物等因素均可引起学习记忆相关脑区神经元的突触修饰或新突触形成。在健身运动日益科学化的今天,如何科学益智地运动,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不同强度的跑台运动对学习记忆能力到底有何影响?与学习记忆关键脑区有何关联?这些问题的相关性研究资料还很少。本文旨在通过不同强度的跑台运动,探讨其对学习记忆能力及海马区CA3神经元突触结构的影响,为揭示运动与脑科学中易化学习记忆的神经机制研究积累有价值的资料。

1、材料和方法

1.1 动物分组及喂养环境 雄性Wister成年大鼠(购自兰州大学实验动物中心)40只,体重168~220g,被随机分为四组:对照组(C,10只)、低强度运动组(LS,10只)、中强度运动组(MS,10只)、高强度运动组(HS,10只)。所有大鼠在塑料代谢笼(加不锈钢网状盖)分笼喂养,内置消毒木屑。普通饲料喂养,饮自来水。动物室温度在20~23℃,相对湿度在40~60%,自然光照,饲养室、用具每周用紫外灯消毒灭菌一次。

1.2 跑台训练 C组大鼠不运动,笼内自由生活取食。运动组大鼠在跑台(DSPT-202,中国杭州钱江科工贸公司制造)上熟悉运动3d后,LS组大鼠按15 m/min速度运动,每日30 rain;MS组大鼠按25 m/min速度运动,每日30 min;HS组大鼠以25 m/min速度开始运动,每日20 min,后每日以1 m/min增加跑台速度,直至30 m/min终止。各组大鼠每6日休息一日,共计运动60 d。

1.3 回避反应箱制作及STL测试 用木板自制回避反应箱(80×20×45 cm),箱底装有间隔1 cm的细铁条,反应箱被一有孔隔板分为两半部,动物可自由穿行,一侧与电源相连,另一侧不连接电源,为安全区。第60 d,先使所有大鼠熟悉一次性被动回避反应箱环境,后置于反应箱内自由穿行,当到达连接电源的一侧时,用50 v交流电连续刺激5 s。电击后24 h,将每只大鼠置于安全区,用秒表逐只记录其步人潜伏期的时间(step-through latency,STL)。记录所得数据并统计分析。

1.4 动物取材及电镜样品制备 测定完全部动物步入潜伏期的时间后,在深麻醉下(0.4%戊巴比妥钠腹腔注射),用2%多聚甲醛和2.5%戊二醛磷酸缓冲液(pH7.4)经左心室主动脉灌注固定,即刻剥取整脑后置于上述固定液中浸泡3~4 h,再移入20%蔗糖磷酸缓冲液中4℃冰箱过夜。

每组任选5只大鼠整脑,参照鼠脑图谱切取右侧海马CA3区,切下1 mm3组织2块,锇酸固定、漂洗、常规脱水,Epon812包埋,先制成半薄切片,1%甲苯胺蓝染色,光镜定位后,再用LKM超薄切片机制成超薄切片,每块切2片,经枸橼酸铅及醋酸铀染色,共计制成80张铜网,用JEM-1230EX型透射电镜在60K倍下观察并用其CCD(数码照相机)拍照,每张铜网拍片两张,共计拍片160张。

1.5 突触界面结构测量法 将每张60 K倍电镜照片导入Mofic Images Advanced3.1软件中,参照Jones等方法,测量突触界面曲率,即突触界面弧长(a)与弦长(b)之比。平直型界面,弧长等于弦长、曲率为1(图1)。

参照Culdner的方法,用Motic IITlflges Advanced3.1软件测量突触活性区长度和突触后膜致密物质厚度(PSl3),突触间隙宽度用多点平均法测量(图2)。

2、结果

2.1 实验后大鼠STL测定

实验组大鼠运动60 d后,测定了实验组和对照组中每只大鼠电击后24 h的步人潜伏期的时间,其结果见表1。表1结果显示:实验各组均与对照组比较,LS组动物的步人潜伏期时间有显著性差异(P

2.2 电镜观察结果 电镜下观察,所见各组动物海马CA3区的GrayI型突触,符合兴奋性突触的形态特征(图3)。突触界面活性区长度、突触后膜致密物质厚度、突触间隙宽度及曲率的统计结果见表2。

从表2结果我们可以看出,与对照组相比,低强度运动组(LS)大鼠海马CA3区突触后膜致密物质极显著地增厚(图4)。而中强度运动组(MS,图5)和高强度运动组(HS,图6)没有出现显著变化。各运动组之间,所有参数均无统计学差异。这提示低强度运动有较强的激发突触活性区的作用,可能参与突触部位神经递质或其它相关功能物质的合成或释放过程。另外,60K倍电镜下,海马CA3区突触界面呈现不同的类型,具有平直型(突触前膜与突触后膜近似平行,图7)和弯曲型两种。弯曲型又有可分为两种形式:突触后膜向前膜一侧弯曲的,为正向弯曲型;突触前膜向突触后膜一侧弯曲的称负向弯曲型,各突触界面弯曲类型观察统计结果见表3。

由表3结果可见:不同强度跑台运动对大鼠海马CA3区神经元的突触界面类型,没有明显影响。

3、讨论

本实验应用JEM-1230EX型透射电镜在60K倍下观察并用其OCD拍照,将每张照片导人MoticImages Advanced 3.1软件中,用其工具测量了突触间隙宽度、突触后膜致密物质厚度、活性区长度、弧长和弦长、并由此计算了曲率。这种将学习记忆能力与海马CA3区突触结构可塑性变化结合在Motic ImagesAdvanced 3.1软件中,以数码方式处理并呈现,较以往手工测量有较大优点。它可以减少测量误差、节省测量时间,减少主观因素影响,使结果更加客观而可信。

Ader等(1972)曾报道,用一次性被动回避反应箱观测大鼠在不同刺激强度、不同电击时间等因素作用下的记忆保持能力,为后来一次性被动回避反应箱在学习记忆中的广泛应用开创了先河。而后王光建(1987)实验了小鼠一次性被动回避反应参数的影响因素,章子贵(1995)应用此模型测试了小鼠记忆保持能力与海马CA3区突触界面结构的相关性。本实验所用的一次性被动回避反应箱以王光建实验设计为模版,将长、宽、高适度放大自行改建而成,测设方法与章子贵实验较接近,但比其手段更先进和科学,故结果更加可靠、可信。

1949年Hebb在其专著中阐述的“突触修饰”理论,是多半个世纪以来学者们研究学习记忆神经机制的重要理论依据。本实验结果表明:低强度跑台运动对成年大鼠电击后24 h所测STL和海马CA3区神经元突触后膜致密物质厚度(PSI),图8)有显著影响,而中、高强度运动都没有造成显著影响。现已发现:海马是学习记忆的关键脑区,该区神经元突触后膜致密物质增厚,是其兴奋过程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学习记忆能力巩固与加强的形态结构基础。据此可以认为,不同强度运动、学习记忆能力和海马CA3区神经元突触界面结构的可塑性变化三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关关系。

研究表明:运动能促进人的认知功能、个性和学习记忆能力发展。运动有助于动物海马等脑区神经元增殖、存活和分化,并促进长时程增强(LTP)效应,可提高实验动物的空间记忆和被动逃避记忆能力。国内张辉等的研究也发现:使血管性痴呆大鼠进行转轮、平衡木、网屏等运动训练,可提高它们的空间学习和记忆的能力,易化海马LTP的形成。这些实验结果与本实验结果基本一致。由此可以得出初步结论:低强度有氧运动可以有效促进大鼠学习记忆能力提高。

篇10

[中图分类号]R27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616(2016)02-27-04

膝关节滑膜炎作为一种非感染性炎症,具有较高致残率,目前对于该病的治疗以消除炎症、缓解关节疼痛以及延缓或控制病情进展、修复或重建受损软骨和骨结构为主,临床常予以激素、抗生素、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或关节腔内灌注冲洗、滑膜切除等,其效果不理想且复发率、不良事件发生率较高,本研究根据中医理论,将活血通络利水法运用于膝关节滑膜炎治疗中,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于2012年1月~2015年6月在本院随机抽取72例膝关节滑膜炎患者,符合急性膝关节滑膜炎及慢性膝关节滑膜炎诊断标准;男32例、女40例,年龄22~70岁,单膝48例、双膝24例;急性发作45例、慢性发作27例,急性发作者病程4~10d、慢性者3~5.6年,ESR 10-39mm/h,B超积液量26~64mL,CRP阳性52例;根据随机数字表法按照1:1比例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男15例、女21例,平均年龄(41.0±2.5)岁,单膝24例、双膝12例,急性发作23例、慢性发作13例,ESR(27.50±8.00)mm/h、B超积液量(42.00±13.00)mL,CRP阳性27例;对照组男17例、女19例,平均年龄(42.6±1.6)岁,单膝24例、双膝12例,急性发作22例、慢性发作14例,ESR(26.90±5.00)mm/h、B超积液量(40.00±10.00)mL,CRP阳性25例,对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处理分析后,结果显示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纳入标准

参考《骨关节炎诊治指南》,主要诊断标准:(1)急性起病,或存在慢性迁延史,或外伤诱发;(2)膝部局限性肿胀,出现和滑囊解剖位置相符的压痛与波动性肿胀;(3)疼痛,多为胀痛或隐痛不适;(4)膝关节屈曲受限,下蹲困难,严重积液时膝部仅能处于微屈曲位;(5)浮髌试验阳性,关节积液诱发膨出试验阳性。次要标准含有:(1)局部皮温略高;(2)关节邻近肌肉萎缩;(3)血常规、血沉以及CRP正常,或轻度升高;(4)x线显示关节囊肿胀或轻度肿胀;(5)关节穿刺滑液澄清透明,颜色为淡黄色,偶见浑浊和血性渗出,黏稠度正常或降低,白细胞数量轻至中度升高,以淋巴细胞为主,符合主要诊断标准(1)(2)(3)(4)(5)及次要标准(3)(5),或符合主要诊断中任意三条及次要标准中任意四条即可。

中医诊断标准参考《洛阳平乐正骨》,主症:局部肿胀、胀痛、刺痛,痛有定处,出现青紫疲血斑(或有较大血肿),局部肤温升高、患肢活动受限;次症:舌质紫暗或有疲斑,脉弦湿。舌脉:或偏红或淡,舌苔薄或薄白或薄黄,脉或沉细数。诊断:具备2项主症,或具备一项主症及任一项次症,结合舌象脉象。

1.3排除标准

(1)精神疾病、认知功能下降;(2)近半年或目前正在使用其他止痛等药物;(3)妊娠及哺乳妇女;(4)合并结核性滑膜炎、化脓性滑膜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肿瘤等影响本次研究结果的相关疾病以及急慢性感染、骨折、半月板损伤及局部皮肤有伤口或皮肤病。

1.4治疗方法

两组患者均予以同样的基础治疗,即取仰卧位,患膝关节活动后放松,屈膝30°,常规消毒后以2%利多卡因(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H20023777)局麻后,于髌骨外上缘穿刺,先抽净积液,然后注入20mg玻璃酸钠(明治制果药业株式会社小田原工厂生产,H20120507);若无积液,则将玻璃酸钠予以直接注射,完毕后再次消毒,无菌纱布覆盖,轻微活动患膝使药液均匀分布;1次/周,连续2周。同时对症处理,例如抗炎、镇痛等。

观察组患者在上述治疗基础上,根据中医理论,运用活血通络利水法,在其指导下选取相应方药,即桃仁15g、红花15g、熟地12g、当归尾12g、芍药10g、川芎10g、茯苓15g、猪苓15g、泽兰10g、白术12g、桂枝10g。同时临证加减,肾虚明显加用补骨脂15g、杜仲15g,湿热甚者加薏苡仁12g、黄柏15g、泽泻10g,疼痛明显可加用延胡索25g,脾虚者重用茯苓、白术。上述中药加水400mL煎服,早晚温服,1剂/d,连续4周。

1.5效果评价标准

参考《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评价,(1)临床治愈:疼痛、肿胀消失,关节活动度正常;(2)显效:疼痛、肿胀显著改善,浮髌试验(一),关节活动接近正常;(3)有效:疼痛、肿胀轻度改善,浮髌试验(一),关节活动范围小于健侧50%;(4)无效:疼痛、肿胀无改善,关节活动仍受限。

临床症状积分参考《实用骨科学》,包括休息痛、活动痛、压痛、行走、肿胀以及活动度等,每项0-3分。

1.6统计学方法

利用统计学软件SPSS16.0处理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表示,采用x2检验,P

2.结果

2.1两组患者不同时间段治疗效果比较

结果显示在治疗两周、四周时,观察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见表1。

2.2两组患者不同时间段临床症状积分比较

结果显示两组患者休息痛、活动痛、压痛、行走、肿胀、活动度及总分均较治疗前降低,而观察组在治疗2周、4周时,积分较对照组下降明显,见表2。

2.3两组患者治疗前后ESR、CRP及B超积液量比较

结果显示两组患者ESR、CRP及B超积液量均较治疗前降低,而观察组较对照组下降明显,见表3。

3.讨论

篇11

【关键词】 便秘/中医药疗法; 金双歧片/治疗应用; 推拿手法; 结肠动力学; 儿童

便秘是儿童消化系统常见症状,功能性便秘占小儿便秘约90%以上[1]。儿童便秘通常不影响生长发育,但其短期内科药物保守治疗效果欠佳,外科手术远期疗效不确切;且慢性便秘对小儿身心健康、社会心理发育均存在影响,已成为困扰儿童身心健康的临床问题。笔者自2005年采用金双歧片联合中医推拿疗法治疗儿童功能性便秘,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病例来源于200502/200910山东省茌平县人民医院儿科门诊以“便秘”为主诉就诊的儿童56例,其中男31例,女25例;年龄3~13岁,≤6岁34例,~13岁22例;病程8个月至6年。32例为慢传输型便秘,24例为出口梗阻型便秘。

1.2 诊断标准

1.2.1 西医诊断标准 符合国际年幼儿童便秘的MomeⅡ标准[2]及《诸福棠实用儿科学》中便秘诊断标准[3]。

1.2.2 中医辨证标准 (1)实证便秘:大便干结,小便短赤,面红身热,或兼腹胀痛,纳食减少,口干口臭,心烦,舌红苔黄或黄燥,脉滑数;(2)虚证便秘:大便并不一定干硬,虽有便意,怒挣难下,面色苍白无华,神疲,肢倦乏力,舌淡苔白,指纹色淡,脉虚。

1.3 纳入标准 (1)符合便秘诊断标准;(2)病程>6个月;(3)治疗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1.4 排除标准 (1)全部病例均经肛诊、结肠镜或钡剂灌肠检查排除结肠、直肠器质性病变;(2)全身性疾病、内分泌性、代谢性疾病和药物因素等所致便秘者。

1.5 检测方法 所选病例均于治疗前、治疗结束时行结肠传输实验检查。检查方法:受试者检查前3 d停服泻剂及影响胃肠道运动药物,当日口服20个不透X线的标志物(由硫酸钡和胶剂制成),24 h摄腹部平片1张,此后每24 h摄腹部平片,连续3 d,每日记录存留左右结肠及乙状结肠直肠标志物粒数,并计算出传输指数。72 h后标志物剩余数≤4粒为异常,否则视为结肠传输实验异常。

1.6 治疗方法 所选56例儿童功能性便秘患儿均给予金双歧片(内蒙古双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中医推拿疗法。

1.6.1 金双歧片口服 ≤5岁,1片,每日2次;≥6岁,1片,每日3次。

1.6.2 中医推拿疗法 (1)实证便秘:清热通便、和胃健脾、疏通气机为原则,具体手法:摩腹泻法10 min,清大肠、运内八卦各300次,按揉膊阳池500次,推下七节骨3 min,揉足三里2 min,退六腑3 min;(2)虚秘便秘:健脾补气、导滞通络为原则。具体手法:补脾经、推肾水、清大肠、推三关各300次,摩腹10 min,捏脊5遍。每日1次,7 d为1个疗程。1周后行第2疗程。治疗期间定时督促患儿排便。

1.7 观察指标 分别于治疗1,2,3,4周后观察便秘症状变化。治疗前后开塞露或泻剂使用情况、便质评分、排便困难症状评分、排便次数、腹胀不适、结肠传输实验变化及临床疗效。

1.8 疗效判定标准 (1)治愈:大便正常,与排便有关自觉症状消失,每周排便≥2次,结肠传输实验72 h钡剂排出率≥80%;(2)好转:便秘症状明显改善,每周排便达2次,结肠传输实验72 h钡剂排出率较治疗前明显增多;(3)无效:便秘症状无改善,每周排便

2 结果

2.1 治疗前后结肠传输实验钡剂排除率比较 治疗后慢传输型便秘和出口梗阻型便秘患儿48,72 h钡剂排出率明显提高。

2.2 患儿治疗后便秘症状改善比较 见表1。治疗第1,2,3,4周开塞露或泻药使用例数逐渐减少,不使用开塞露或泻药便质评分呈上升趋势,不使用开塞露或泻药排便困难症状评分呈下降趋势,排便次数呈上升趋势,腹胀程度呈减轻趋势。表1 患儿治疗前后便秘症状改善比较(±s)

2.3 患儿疗效情况 治疗结束时临床治愈36例,好转18例,无效2例,治愈率62%,总有效率96%;治疗后3个月随访临床治愈26例,好转25例,无效5例。治疗中未见毒副反应。

3 讨论

功能性便秘发病机制与直肠动力学异常相关,结肠无力和出口梗阻是功能性便秘的重要原因[4],两者在便秘发展过程中相互作用,使其程度日益加重。近年将结肠无力型称为结肠慢传输型便秘。中医学认为本病多由大肠积热,或气滞,或寒,或阴阳气血亏虚,或津液失调。虽病因各异,但病机多为脏腑功能紊乱,大肠传导功能失职,糟粕内停,不得下行,而大便秘结。小儿服药困难,且口服药物治疗不良反应大,自制力差;长期便秘给患儿及其家长带来较大压力。金双歧片为肠道微生态制剂,口服后调整肠微生态环境,增强肠道厌氧菌屏障和保护功能,减少肠道功能紊乱及毒素产生,修复正常肠道功能;增加肠道渗透压,使水分进入肠腔,软化粪便,并发酵糖类,产生醋酸及乳酸,使得肠内pH值降低;同时也促进脂肪分解成短链脂肪酸,刺激肠蠕动,改善了粪便成分及结肠动力学异常,从多方面减轻便秘症状。中医推拿疗法通过刺激体表穴位调节气血,鼓舞脾胃正气,增加胃肠蠕动,调整脏腑机能,使大肠传导正常而便秘自愈。实证便秘以清热通便、和胃健脾、疏通气机为原则,虚证以健脾补气、导滞通络为法。摩腹(泻法),清大肠,运内八卦,退六腑,按揉膊阳池,可调理脾胃,消积化滞;推脾经,揉足三里健脾和胃,补气血;推下七节骨清热通便;捏脊健脾益气助运。金双歧片联合中医推拿疗法治疗小儿功能性便秘,达到加强刺激肠蠕动,恢复结肠、直肠润化、排泄粪便功能,能显著改善便秘临床症状,对结肠慢传输型便秘及功能性出口梗阻型便秘均有效。

金双歧片联合中医推拿疗法治疗小儿功能性便秘,系绿色疗法,患儿更易接受,且疗效显著,可在临床上推广使用。值得注意的是,便秘治疗须注重基础治疗,不重视基础治疗而首先盲目采取药物治疗或其他治疗为“不全处方”[5]。文中病例随访3个月,临床治愈率有下降,考虑与医师及家属放松基础治疗有关。加强对排便生理和肠道管理教育,合理饮食,积极调整心态,是长期获得满意临床疗效前提。

参考文献

[1] 李萍,杨敏,王茂贵.儿童功能性便秘的病因和处理[J].中国实用儿科杂志,2003,18(3):177178.

[2] BustorffSilva JM,CostaPinto EA,Fukushima E.Role of anorectal manometry in the differential diagnosis of chronic constipation in children[J].J Pediatr,2000,76(3):227232.

篇12

[中图分类号] R542.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3-9701(2013)21-0029-02

近年来,急性心肌梗死(AMI)的发病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发展趋势,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我国心肌梗死患者数达2200万。临床研究证实,B型钠利尿肽(BNP)对AMI患者左室功能、左室重塑、病死率以及患者的预后的评价等已经越来越多地受到临床的高度重视与认可[1]。临床治疗AMI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药物保守治疗,二是手术治疗,在众多术式中,经皮冠脉介入术(PCI)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其疗效已经得到证实。本文主要对药物保守治疗与PCI手术治疗AMI对BNP浓度以及对心室重塑的影响进行比较、分析,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收集2007年9月~2012年9月入住我院的100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临床资料,均符合世界卫生组织AMI的临床诊断标准,并排除肝肾功能不全以及慢性阻塞性疾病(COPD)患者。将本组患者按照抽签法随机地均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50例,两组的基本情况如下表1所示。

1.2 方法

1.2.1 生化指标检查 本研究中的患者于发病后24 h、48 h、72 h以及7 d分别抽取其肘静脉血2~3 mL,并于当天检测。采用ARCHITECTI-2000全自动免疫分析仪对BNP水平进行测定,根据试剂盒上的说明进行[2]。

1.2.2 心脏超声检查 两组患者均于发病后7~10 d之内进行心脏超声检查,对其左心室内径、左心室收缩末期容积(ESV)、左室射血分数(LVEF)以及左心室舒张末期容积(EDV)等指标进行测定、分析[3]。

1.3 血瘀证积分判定标准

(1)心绞痛:未发作,为0分;轻度:出现典型的心绞痛,但是可以耐受,稍作休息便可恢复;中度:每天出现比较典型的心绞痛发作,每次持续的时间约为10 min,需要口服硝酸甘油便可缓解,记6分;重度:每日出现多次心绞痛,疼痛难以耐受,需要多次服用硝酸甘油,记为10分;极重度:出现明显的心绞痛症状,程度较为严重,持续时间超过半个小时,记分为15分。(2)舌质紫暗或者出现瘀斑:无任何症状,记为0分;轻度:舌质暗红,记为3分;中度:舌质呈暗红色,并出现散在的瘀斑,记为6分;重度:舌质紫暗,记为9分;(3)口唇或者齿龈暗:无任何症状:记为0分;轻度:口唇及齿龈呈暗红色,记为3分;中度:口唇及齿龈颜色呈暗紫色,记为5分;重度:口唇及齿龈颜色紫暗且有瘀斑,记6分。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6.0软件进行分析,计量数据采用t检验,以“x±s”的形式进行表示,P < 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前后血瘀证积分值对比

见表2。由下表可知,对照组与观察组两组治疗前后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且观察组治疗后较对照组治疗后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两组治疗前后差值比较,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

2.2 两组BNP、CPK、CK-MB与心功能指标变化情况对比

见表3。由表3 可知,两组治疗后BNP、CPK、CK-MB与心功能指标值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或P < 0.01)。

3 讨论

近年来,AMI患者的发病率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发展趋势。临床研究证实,AMI患者血中BNP水平与正常人群血中的差异具有显著的统计学意义,因此可以将BNP作为AMI一个重要的临床诊断指标。BNP最先是由日本学者Sudoh从猪脑中首先分离出来的。多项研究结果表明,左室功能不全患者体内激素激活首先表现为BNP的升高,而不是循环血液中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激活。血浆BNP有较好的诊断心力衰竭的价值,而且心力衰竭症状越严重,血浆中的BNP浓度就越高[4]。BNP是独立于左室射血分数(LVEF)的、对AMI后危险分层具有重要价值的预测因子,BNP提供的预测信息甚至已超过了LVEF。AMI对患者造成了极大的不利影响,严重者甚至会出现死亡。因此,应该注重加强对AMI患者的临床治疗。目前,主要包括两种治疗AMI的方法,即药物保守治疗与PCI手术治疗。本文主要将上述两种治疗方法治疗AMI的疗效进行比较。

本研究主要的观察指标包括:比较两组治疗前后血瘀证积分值、两组BNP、CPK、CK-MB与心功能指标变化情况。本研究结果显示:对照组与观察组两组治疗前后差异均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且观察组治疗后较对照组治疗后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两组治疗前后差值相比,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1);两组治疗后BNP、CPK、CK-MB与心功能指标值比较,差异有高度统计学意义(P < 0.05,P < 0.01)。

综上所述,PCIAMI患者血中BNP含量,从而改善患者的左室功能以及左室重塑,其疗效比药物保守治疗疗效更为显著,值得在临床推广并应用。

[参考文献]

[1] 吕海燕. 对比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采取急诊介入治疗与药物保守治疗血中BNP变化及对心室重塑的影响[J].医学理论与实践,2010,23(5):497-499.

[2] 何劲松,刘婧,白法文,等. 中医药防治冠心病PCI 术后再狭窄的研究进展[J].中西医结合心脑血管病杂志,2011,9(5):59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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