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范文

时间:2023-08-12 08: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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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

篇1

[关键词] 金融服务外包;知识产权;建设;不足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5. 061

[中图分类号] F83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5- 0115- 02

0 引 言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优化的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发展迅速。作为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因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和规模上的优势,受到广泛关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5年2月公布的《金融服务外包》文件,金融服务外包是指金融机构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利用外包商(为公司集团内部的附属实体或公司集团的外部实体)来实施原由自身进行的业务活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尚处于起步阶段。综观金融服务外包较发达的国家都已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因此为促进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的进一步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

1 金融服务外包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

1.1 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是发包方衡量接包方的重要因素

知识是发包方赖以创造价值的重要因素,知识产权是发包方的生命线。在发包方与接包方合作的过程中,资源共享是常态。金融机构需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信息提供给外包商开发、运行和管理,因此必然非常关注自身信息在外包合作过程中的机密性,知识产权保护程度随之成为发包方选择接包方所考虑的重要因素。

1.2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决定金融服务外包环境的优劣

在众多服务外包区域竞争力评价体系中,知识产权的保护程度都被作为一项重要标准纳入金融服务外包环境中进行考察,如主要用于城市服务外包竞争力评价的由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科尔尼、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和埃森哲咨询公司(Accenture)四方共同研制的中国服务外包承接地的综合评价体系;为评价全球服务外包承接地竞争力,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A.T.Kearney)构建了2007年全球服务区位指数。由此可见,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金融服务外包环境中起着重要作用。

1.3 知识产权保护是金融服务外包所具有的知识产权风险的内生要求

金融服务外包形式的快速发展及其存在的复杂的委托-关系,使得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的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较为复杂。在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 接包方与发包方都可能需要将自己的商业秘密或者核心技术提供给对方,从而加大双方的知识产权泄露风险。同时由于外包合同的不完备,往往会产生知识产权归属问题。金融服务外包过程中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要求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2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现状与不足

2.1 我金融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现状

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影响各国参加金融服务外包国际竞争的核心因素之一。金融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亦受到我国政府的重视。2006年《商务部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中提到要完善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基地城市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中心,严厉打击类侵权行为,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各基地城市应根据服务外包产业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制定服务外包数据保密相关规则,建立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并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的良好氛围。2015年1月16日,国务院正式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这是国务院首次对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其提出要建设法制化营商环境,加大服务外包知识产权的执法监管力度。自2009年以来,国务院相继认定了3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其中北京、上海、天津等城市建立了金融服务后台。几乎所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已制定并实施了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领域的地方性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条例等,这些城市对于金融服务外包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了引领作用。

2.2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不足

2.2.1 缺乏相应立法与监管体制

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尚处于萌芽阶段,各种立法相对落后和欠缺。我国银监会颁布的涉及金融服务外包的立法主要有《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此外证监会和保监会作为金融业务的监督机构,也未确立完善的金融服务外包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没有专门针对银行业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可操作性的指导,未形成具体的系统性的监管程序。同时对金融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不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难以落实,案件判决后难以执行等。

2.2.2 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篇2

一、科技与金融结合是江苏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题中之义

科技与金融结合是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必然要求。创新型经济、自主创新能力、产业升级需要良好的金融环境和完善的金融支撑作为基础和保障。科技与金融结合是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竞争、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顺应科技创新规律的需要,也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手段。科技金融作为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的抓手与资源集聚整合平台,是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不可或缺的工具,是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必然要求。

科技与金融结合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对于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江苏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而资金不足一直是制约科技创新创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兴产业迅速做大做强的现实“瓶颈”。因此,必须加强科技和金融的紧密合作,建立科技与金融的互动机制,促进金融要素、资本要素向科技及科技型企业集聚,形成支持科技、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缓解和改善科技及科技型企业在成果转化、技术研发环节的资金问题,有效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不断增强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进而推动江苏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形成科技与金融、与产业升级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科技与金融结合是加快金融创新和发展的重要路径。实践证明,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是社会变革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推动力。科技创新创业、科技成果产业化需要金融的支持,同时,科技产业的发展也为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金融拥抱科技,深化科技、金融和管理改革创新,推进“资本”和“智本”的结合,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对于促进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具有战略意义。

二、江苏科技金融结合的示范效应初显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金融发展工作。2010年10月,无锡市被江苏省政府批准为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试验区,积极探索科技与金融的结合。

三年来,无锡的科技金融以“两级平台(市、区两级建立科技金融服务公司和无锡产权交易所)、三大体系(股权投资体系、科技信贷专营体系、创业板上市推进体系)”建设为抓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总体目标基本实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坚持全过程推动,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初步构建

股权投资企业快速发展,初创期科技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明显增强。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设立市创业投资种子资金,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向无锡市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小科技企业投入,初步建立了包括天使投资、种子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多层次、多类型、多功能的股权投资体系。创投企业快速发展,有力支持了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等新兴产业初创期科技企业的发展需求。

科技专业信贷模式初步建立,成长期科技企业融资规模迅速扩大。鼓励和引导各商业银行开展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创新试点,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科技支行,探索设立了科技小贷、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担保公司等专业科技贷款服务机构。目前,全市已开业科技支行两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五家,12家商业银行设立了科技贷款服务中心,注资2400万元成立了无锡市(科技)再担保公司。同时,设立无锡市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以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扩大科技信贷规模。全市金融机构科技贷款余额从2010年末的1055.78亿元增加到2012年末的1755.24亿元,增长66.25%,年平均增幅达到33%,超过全市平均信贷增幅21.49个百分点;科技型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由16.82%提高到22.72%。

科技企业上市工作推进体系初步建立,成熟期科技企业资本市场融资能力明显增强。建立了市、区和镇(街道)“三位一体”的上市工作推进体系,按照“贮备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思路,厚基础、排梯队、扶重点,推动企业多渠道、多形式上市。2012年,列入上市科技企业培育计划38家,年度新增上市企业8家。全市累计82家公司上市,首发融资总额530亿元,其中,创业板13家,融资56亿元,另有两家已通过创业板审核,将于近期发行。全市上市企业数量和首发融资规模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五位。

2.坚持市场化运作,科技金融服务的公司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无锡市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从建设起便坚持走社会化、市场化发展道路,重点加快发展具备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等服务功能配套的科技金融服务公司,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市场化运作模式。新区科技金融投资集团已发展成江苏省四大创投集团之一。公司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进一步促进了科技金融发展的商业化和可持续性发展。

3.坚持突出重点,服务科技型企业的金融工具创新明显加快

引导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金融机构针对“轻资产”中小企业开发了专利权、商标权、股权、林权和版权等“五权”质押贷款。到2012年末,“五权”质押贷款余额57.89亿元,比年初增加15亿元,增幅高达33%。以保费补贴方式支持科技保险发展。截至2012年末,已累计投入财政资助520万元,带动企业投保3.5亿元,承保金额超过千亿。

随着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科技金融对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效应不断显现。科技创新明显加快,全社会研发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连年上升,至2012年底达到2.7%;2012年,无锡市专利申请量达到79873件,是2009年的3.37倍。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对GDP贡献明显提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由2009年末的517家,增加到2012年末的1051家,翻了一番;2012年末,高新技术企业产值达5669.38亿元,占全市规模工业产值比重达38.7%,比2009年提高8.58个百分点,比全省占比提高了1.2个百分点。

三、江苏科技金融发展的瓶颈明显

江苏及无锡市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在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构建科技与金融结合的体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两级平台、三大体系”的业务模式和发展经验。但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

科技金融服务主体相对局限,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有待加强。目前,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侧重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重视不够。服务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转型升级应该成为科技金融重要的工作内容。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必须着眼长远、兼顾当前,既关注战略性新兴产业又关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新科技运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调动各级政府和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更好发挥科技金融推动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

股权投资总体规模偏小,投资本地企业占比有待提升。以无锡为例,无锡市创业投资基金无论单个基金还是总体规模与发达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全国创业投资规模超千亿的城市达四个,国内最大的深圳创业投资公司规模超过400亿元,无锡市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不及千亿级城市的1/2,仅相当于深创投一家基金的规模。从创投资金投向上看,创投企业投资本地占比偏低。至2012年末,全市创投机构总数已达135家,管理资金412亿元,其中,年度新增创投机构23家,新增管理资金90亿元,但投入无锡本地企业仅20亿元,占比明显偏低。相比于发达城市,无锡市政策定位不够明显,政策吸引力不足,知名投资人、产业基金占比较少,求量不求质。创投基金管理水平不高制约着投资业务发展,现有的商业创投基金多数由外地知名团队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多数不在本地,无锡项目得不到重视;本地管理团队组建时间短、知名度低、成功案例少,难以募集和管理更大规模的基金。

科技信贷专营机构专业化水平不高,创新产品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目前,无锡市共有3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除农业银行和江苏银行设立两家科技支行外,其他银行成立了12家科技信贷服务中心。但这些服务中心根据科技型企业、新兴产业金融服务需求建立了科学合理有效运营和服务体系的专营机构不多,科技信贷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仍较为落后。截至2012年末,无锡全市金融机构新兴产业贷款余额892.07亿元,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1.55%。适应初创期科技企业融资需求的创新型信贷产品规模偏小,多数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中小微企业还未得到有效的信贷支持。

四、不断完善机制,

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科技金融体系

为打造江苏“有金融助力的科技,有科技特色的金融”,必须着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科技金融体系与地区产业政策的衔接融合。在政策衔接融合上,要从单一的科技政策转变为科技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等一整套政策相融合的综合政策体系,形成科技、金融、经济三者间的良性循环。一是加强科技与发改委、财税、金融、国资、商务等部门的合作。从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与产业竞争力角度入手,站在服务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战略高度,谋划部署科技金融创新战略,扩大科技金融服务主体;二是拓宽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深度与范围。由技术、工艺上的创新金融支持延伸到中间试验、商业化模式研究、产业集群推进等环节的科技金融支持,从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支持科技创新与创业。三是继续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夯实科技金融的产业基础。充分了解科技成果转化特性和金融运作的规律与特点,深入把握高科技产业及传统产业科技创新的规律,营造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支持政策环境和运作机制,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迅速发展壮大。

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信用体系。加快包括股权投资、债权融资在内的金融资源与科技成果的结合需要政府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公共服务,为两者的结合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当前,要积极探索在中国人民银行科技中小企业征信管理平台上进一步拓展科技型企业征信的内容,探索建立根据科技型企业、股东的征信状况进行评分或评级,构建科技型企业的征信及信用评价体系,为股权投资、银行放贷提供可靠、全面的第三方资信信息,促进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以科技成果为交易标的的交易市场建设。科技与金融结合的关键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在实践中,大量的科研成果、技术专利得不到及时的转化,而大量民营企业却急需先进的技术促进产业、产品的升级。这种供给和需求间的信息不对称就需要政府搭建以此为平台的有形或无形市场,逐步形成科技成果转让和应用的市场化机制。科技成果市场价值的发现可以突破当前知识产权市场价值难以较好估量的瓶颈,促进以科技成果为质押标的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改变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蜻蜓点水”的现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向“重彩浓墨”发展,支持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企业发展。

篇3

一、北京市银行业支持科技金融情况

目前,北京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16家银行在中关村示范区设立了专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截至2011年第四季度,信贷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共为5250家/次企业提供授信额度1033亿元,实际发放贷款722亿元,其中2011年新发放贷款313亿元,示范区企业信贷融资环境明显改善。

各银行还加大了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推出一系列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中国银行专门推出了“中关村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为中关村园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初创期、成长期、发展期的一揽子金融解决方案。北京银行推出以“小巨人”为核心的科技金融品牌,包括“创融通”、“及时予”、“腾飞宝”三大核心产品包和“科技金融”、“文化金融”、“绿色金融”三大特色行业包,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丰富的产品选择。华夏银行推出“龙舟计划闪耀科技金融”服务品牌,重点发展“信用贷”和“园区贷”等特色产品。杭州银行还推出专门针对中关村代办挂牌企业的股权质押贷款,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速成长。

二、主要创新产品

(一)节能贷

定位于节能企业特别是节能领域中提供改造服务的节能服务公司,该类企业凭借自身技术、资源整合及服务优势,为耗能企业提供耗能诊断、方案设计、项目实施、节能运营等全方位节能改造,并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收益分享。银行结合行业特点创新担保模式,引入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模式,以企业现有改造项目项下已形成现金流的未来收益权或企业融资项目项下未来形成现金流的未来收益权为质押担保。

(二)信用贷

适用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属于中关村信用促进会会员并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制定的申请信用贷款基本条件的中小企业。该产品突破中小企业信用融资障碍,提出针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真正意义的无抵押、无保证信用贷款模式。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该产品主要适用于能够以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作质押且已将该知识产权所形成的产品推向市场,所形成的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具有知识产权实施能力和获利能力的中小企业。

(四)软件贷

借款企业以合法有效的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质押,用于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主要适用于拥有合法有效软件著作权且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的软件类企业。软件贷锁定软件著作权,以软件产品登记证为质押,解决企业无抵押难题。它充分结合软件类企业运营特点及收入构成设定评估公式,进行软件著作权价值自我评估,省去评估公司评估费用成本。

三、科技金融业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主要问题

1.信息不对称。银行对企业的了解不如企业高管的全面透彻,这就使得银行与企业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再加上缺少行业标准,缺少相关的行业评级标准,使得银行对相关科技企业的价值判断不尽准确。

2.退出渠道匮乏。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给银行的知识产权、股权等缺少必要的交易平台,一旦企业经营恶化,或现金流急剧减少,银行手中这类公司的知识产权、股权等不能找到有效的交易对手,使得风险加大。

3.科技企业自身的问题。北京的科技企业以中小型科技企业为主。以中关村为例,中关村示范区现有企业近两万家,其中十百千企业300多家,高成长企业3000多家,其余绝大多数为中小微企业,每年新增企业近3000家,破产企业也近3000家。多数企业具有规模小、无形资产比重高、财务管理能力弱、信用水平低等特点,而且很多企业家都出身于技术人员,在企业的管理上存在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等缺陷,这些都是造成其融资难的重要原因。

(二)相关对策

1.加强银行业与政府相关委办局的合作,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发展的生态环境。积极促进政金企进一步深化合作,了解科技企业融资面临的难题,各方协同努力完善科技创新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引入信用征信、评级、法律、财务、认证等中介机构构建信用体系。积极发展各种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平台,培育发展集成型科技金融服务商、科技金融中介服务联盟等市场化的平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利用平台型国有投融资服务企业促进资源整合。

篇4

金融后台与服务外包体系是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金融机构发展核心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提供设施完善的物化载体和便捷优惠的技术、政策支持,它与金融前台服务体系一起构成了完整的现代金融产业服务价值链。通过研究,国外金融后台与服务外包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及时调整外包战略、制定出台产业支持政策

金融后台与服务外包的发展与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这些国家政府在此次外包浪潮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把国际市场提供的机会与本国发展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制定出台产业支持政策,从而促进了本国服务外包的快速发展。

1.调整发展战略,制定产业规划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印度、爱尔兰、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越南、捷克等国家纷纷调整发展战略,制定出台支持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见表1)。比较其产业政策及其影响,可以发现他们在金融后台与服务外包体系建设中,正确的产业引导和鼓励支持政策,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2.调整税收政策,为外包企业提供税收优惠

为了更好地促进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措施,为从事金融后台与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支持(见表2)。

3.制定金融鼓励政策,为外包企业提供资金扶持

在发展服务外包产业过程中,各国都很注意对本国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出台金融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见表3)。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化服务外包法律环境

与传统的制造业不同,服务外7包业务对一国的制度敏感性较高。通常情况下,生产有形产品的行业对制度的敏感和依赖程度较低,对资本和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而提供无形产品的服务外包是以人为本的。因此,是否拥有健全的法制环境,是保障知识产权及智力投入不收侵害的根本保证。服务外包的接包方由于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发包方的业务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经常会接触到发包方的商业机密,这样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安全就成为关键问题。因此,产权保护体系的建立不仅仅要依靠企业自觉,更需要政府推动建立包括政策、条例以及法律在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措施,以确保服务外包发展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见表4)。例如印度政府针对欧美商家最为担心的外包产品的产权所属问题,积极调整本国知识产权的条例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保护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规,并成立了专门的机构,监督并强化保护知识产权的执行力度。

三、加强软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各类服务外包园区

软件和通讯等信息技术是现代服务外包的技术载体和实现手段,通讯网络则为服务外包提供了硬件基础设施。因此,金融后台和服务外包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已成为衡量服务外包环境的重要指标。外包中离岸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处理、呼叫中心、远程培训、系统运营维护等都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平台来实现的。通讯网络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变了服务外包的商业模式,为离岸开发、服务交流提供了可能。

各国加强软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立各类软件园区的举措,一方面是推动本国软件、通讯业的发展,以提升信息技术的水平。另一方面是通过建立各类软件技术园区,加强对产业要素的有机组合,来促进本国服务外包的发展。各国建设金融后台和服务外包体系的实践表明,建设软件园区和服务外包园区是发展服务外包的成功模式(见表5、6)。

四、重视人力资本规划,多渠道培养外包人才

国外的经验证明,外包服务基地城市是否拥有丰富和可持续的人才资源,是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前提。在服务外包基地城市里,除了有足够的高校聚集,以提供大量的受过良好高等教育的专业人才外,还要有相应的人才培训机构,来填补高校教育输出和专业工作需求之间的缺口,形成知识型人才密集的智力环境,为外包服务产业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因此,各国在发展服务外包的过程中,都非常重视人力资本的规划和开发。同时,还重视教育和培训设施的建设,通过多种渠道来促进服务外包专业人才的供给(见表7)。

五、优化服务外包发展环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除了建立起完善的硬件基础设施,商业环境和人文环境等软件条件也是发展金融服务外包的重要因素。商业环境包括政治经济环境、社会开放度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等。 在选择外包地域时,发包方所考虑的不仅是供应商必须拥有合格的资质、健康的企业文化和一流的人才,还要考虑供应商的历史经营记录、财务稳定性、服务质量、上门服务和能力要求等,同时还要考察“软件”环境因素,如当地文化、社会环境等。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AT Kearney),根据金融结构、人员技能和商业环境三个因素对各个国家进行了排名。从中看出,中国在金融结构、人员技能方面在国际上名列前茅,具有相当的竞争力,但是商业环境指数仅为0.93,排名第21位(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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