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2 08: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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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固定资产概述
(一)固定资产盘盈的定义与性质。要理解固定资产盘盈的性质与定义,就要了解什么是固定资产和盘盈。1、固定资产大多数情况下是要为生产产品而持有,在个别非生产企业中,固定资产担任提供劳务的任务,以及进行经营管理或出租的有形资产;2、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应该较长,一般都超过一年,即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即为固定资产的定义。在现今中国的制造业企业的资产中占重要部分的,就非固定资产莫属了。
(二)固定资产盘盈的形成原因与分类。总的来说,固定资产盘盈的原因有以下两种:漏记与错计 。如果企业会计在日常工作中,对所有的业务都进行了及时的登记,那么固定资产盘盈就可以说是不存在的(一些没办法做到及时登账的特殊企业除外)。所以在此,本文就以错计与漏记为前提,把固定资产盘盈的原因细分为以下八种情况:
1、由于购入固定资产时漏记,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的盘盈;2、由于购入固定资产时错计,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的盘盈 ;3、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已经提够,但却仍在使用,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盘盈;4、由于经营需要而租入固定资产,未能偿还,从而造成了形成的固定资产的盘盈;5、由于接受捐赠时漏记,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的盘盈;6、由于出租固定资产后接受赔偿,从而造成了固定资产的盘盈;7、由于前期差错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8、未知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
为了使理论思路清晰,我把以上八种原因归为三类:1、由于本期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和由于上期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2、重要的固定资产盘盈 和 不重要的固定资产盘盈;3、错计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漏记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以及因其他原因形成的固定资产盘盈。
二、分析所有种类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税务处理
(一)分析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1、国际上对固定资产盘盈的看法。在固定资产的盘查中,除了处理盘盈所得应该通过的会计科目外,盘盈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也要确定一个合理的价值。
2、国家现行准则中做法的理论分析。在国家现行准则中,无论固定资产的价值大小,使用时间长短以及固定资产盘盈所属的会计期间,统统一律作为以前年度的差错,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但是根据会计重要性原则,会计信息应反应企业在某个时点和某段时间内,真实的、完整的财务信息。
但是企业有时也有偶然的特殊状况,比如固定资产盘盈的数额较大,产生的影响较为重要;又或者是固定资产盘盈是因为本期的差错。所以根据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我认为在遇到类似这种偶然情况时,企业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对相应的科目进行冲减,不能继续照搬现行准则的规定。根据前文分析的三类情况,处理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建议:
(1)属于当期的固定资产盘盈:由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属于当期差错,不涉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因此不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而是相应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应付账款”“实收资本”“管理费用”等科目。
1)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由未知原因形成的情况,应以其用途为依据进行处理。若该固定资产继续用于生产相应产品,则将其作为营业外收入冲减当期生产成本。会计处理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营业外收入”。
2)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由未知原因形成,应以其用途为依据进行处理。若该固定资产用于办公室或者管理层,则将其作为管理费用冲减当期费用。会计处理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管理费用”。
3)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由本期购入未记账形成,应以入账价值为基础补记当期的相应项目,增加应付账款,而不能作为以前年度利得,也不能确认本期利得。会计处理分录为借“固定资产”,贷“应付账款――XX公司”。
(2)属于前期的固定资产盘盈:
1)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以前年度错记漏记形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与实际情况都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则应予以调整,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若此时,以前年度利润为零或为正,则应以盘盈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基础,以企业所得税率和盈余公积率为计提比率,分别补缴企业所得税和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并结转未分配利润。
2)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以前年度错记漏记形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与实际情况都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则应予以调整,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若此时,以前年度利润为负,且盘盈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刚好能够弥补上期亏损,或者还不够弥补上期亏损,则不应补缴企 业所得税,也不应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只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二)分析固定资产盘盈会计处理的税务影响。在我国税法中分为两种情况:(1)该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不能确定(2)该固定资产有可以确定的市场价格。对于两种情况下盘盈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有不同的确定方法。在情况(1)中,固定资产应用其未来能带来的现金流入计量它的价值,这种计量方法与现行税法中关于固定资产的计价理论相同;在情况(2)中,固定资产应用其市场价格减去按照其新旧程度估计的损失后来进行计价,此种计价方法异同于税法的规定。
三、对于不同处理方法的对比
在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方法简单方便,并且符合大多数企业的大多数情况,即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出现盘盈,即使盘盈也不会有大额重要的盘盈。所以准则选择了一律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调整以前年度的利润和所得税。
四、总结分析结果,提出新的建议
总之,我认为固定资产的盘盈不应该一律通过“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科目来进行组织核算,应分别根据固定资产盘盈的原因和其价值的大小等这些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会计方面的处理。还要考虑税法的情况,同时也要考虑如下几点:
第一:盘盈所得的处理问题
不同期间形成的固定资产会计差错,从而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要记入不同期间的财务报表中去。由于上期原因形成的本期固定资产盘盈所得,应调整上期报表。
第二:入账时,盘盈的固定资产价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在新会计准则规定中,盘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该是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减去其应提的折旧之后的价值来确定。这个问题在袁有斌和李昕诺的文章《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异议》中有不同的看法。
第三:盘盈通过的科目问题
如果盘盈的固定资产是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通过“以前年度损溢调整”科目来核算,盘盈的固定资产是本期的会计差错,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因为会计记录本身的问题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不能确认为所得,而应该视为对账目的一种调整,直接进行补充登记,调整有关科目即可。(作者单位: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
参考文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年版)的规定,企业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所谓重置成本是指按照当前市场条件重新取得同样一项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金额,即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在按照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其账务处理是:当企业发现盘盈的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收入”科目。在考虑固定资产盘盈的所得税影响后,企业应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直接转入“利润分配――末分配利润”科目。
二、固定资产盘盈的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企业应将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其他收入(企业资产溢余收入),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在以后年度计提的折旧可以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
三、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对比
1.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相比税务处理不存在差异。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相对复杂,与税务处理有所差异。二者相同之处体现在:在固定资产盘盈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入账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都是固定资产盘盈的重置成本或者重置完全价值。二者之间的差异属于暂时性差异中的时间性差异。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计入盘盈前期的利润总额,并从盘盈当期的1月份起计提折旧;而税法将固定资产盘盈计入盘盈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从发现盘盈的次月起计提折旧。
例如,甲企业于2012年8月31日进行实物资产盘点,盘盈一台设备,重置成本为120万元。该台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甲企业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很可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企业有关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1)在2012年8月31日固定资产盘盈时
借: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12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收入 120
(2)确认201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盘盈的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
该项固定资产2011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120(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2011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0(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2011年12月31日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20-0=120(万元)。
甲企业2011年12月31日应确认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20×25%=3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3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0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4)调整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9
(5)计提折旧
在会计处理上,视同该项固定资产于2011年12月盘盈,并自2012年1月起计提折旧;而在税务处理上,将该项固定资产作为2011年8月盘盈,并自2012年9月起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120÷10÷12)1
贷:累计折旧 1
(6)确认2012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盘盈的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
该项固定资产2012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120-120÷10=108(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2012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120-120÷10×412=116(万元)。
该项固定资产2012年12月31日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16-108=8(万元),这8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于该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届满的年度(即2022年度)转回。
甲企业2012年12月31日应确认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8×25%=2(万元)。
因此,甲企业2012年12月31日除应确认与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万元以外,还应当转回2011年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0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
1 引言
二维码(Two_dimensional code),即二维条码,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照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形成的黑白相间图形记录,相比一维码只能储存字母和数字的局限,二维码可以储存汉字、数字、图片等信息,因此在现代商业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如电子凭证、信息交流、资料采集、广告推送等。同时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人们创新思维的提升,二维码技术也发生了从台前到台前幕后的不断扩展,不仅仅拘泥于展示信息。
2 二维码的分类
二维码可以分为堆叠式二维码和矩阵式二维码,其中堆叠式二维码又称行排式二维码,其编码原理是建立在一维码基础之上,按照需要堆积称二行或者多行。但在现实应用中普遍倾向于矩阵式二维码,特别是1994年Denso-Wave公司发明的QR Code二维码。QR Code的一个方便之处就是使用人员从任意角度对其进行扫描都能读取正确的资料信息,而无需可以对齐或瞄准。
因此QR Code被广泛应用于商业活动中,如商家的推广活动,微信生成的二维码,都是基于QR Code的衍生。随着二维码应用的不断推广和二维码相关配套技术的不断提升,二维码已经逐渐渗透到生产生活应用之中。
3 二维码实际应用成功范例
温州卷烟配送已经实行零售户卷烟一人一码,通过在零售户卷烟经销许可证上粘贴含有零售户个人信息的二维码。在配送过程中结合手机软件,实现了卷烟配送监督至最后一公里,并且通过二维码结合手机定位功能,确保了每一份卷烟都亲自送货到户。同时通过电子扫描二维码方式,替代零售户手工签单。有效避开手工签单中的人为因素干扰,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收货纠纷。不仅提高了卷烟配送效率,而且也为卷烟配送从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变打下良好的基础。
4 现阶段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器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也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体现了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的执行力。固定资产的盘点则支撑着整个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少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仍延续传统管理办法,即每个季度盘点一次,每次都形成新的台帐覆盖原有台帐。由于固定资产覆盖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包括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都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范畴,同时也随着物品种类的不断增多、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固定资产盘点的工作只增不减。人员的调动频繁,责任人的更替,存放地点的改变,都需要在台帐中更新体现,工作量越来越大,这对传统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带来严峻的挑战。
5 QR Code二维码技术与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相结合
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侧重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上,避免资产缺失引发的坏账死账导致企业资产的流失,传统的管理模式采用人为核对物品,通过清单对照物品是否缺失,人工比对费时费力,也容易造成失误。因此将QR Code引入固定资产管理中可以有效缓解盘点中存在的困难。
首先由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做好基础数据维护工作,整理必要信息,完整的资产信息应该包括,唯一的资产编码,使用部门,使用人员,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存放地点,始用日期,原始值,折旧等等,在完善资料的基础上,通过标签打印机输出打出资产标签,如图1所示。
将输出的QR Code二维码粘帖至固定资产上,形成一物一码一标签相对应。在各采购部门设置固定资产标签机,新购设备在领用环节即进行登记并按照规定格式输出资产标签,在物品领用时可以利用扫描枪(二维码扫描枪)读取物品信息,完成出库流程。在固定资产的盘点中,可以利用扫描QR Code二维码的形式代替原始人工比对的方式,将获取的数据通过简单办公软件如EXCEL即可进行比对,比对数据是否存在重复。如果在比对过程中发现扫描完二维码而系统中仍然有资产空缺,即可快速联系资产使用人员,确定资产走向。在使用QR Code二维码盘点资产过程中,每扫描二维码会自动形成一条信息记录,这也可以替代手工录入更新工作。使资产帐目做到准确、及时、同步。
(一)主流意见。根据《固定资产》准则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的规定,盘盈固定资产一律视为前期差错,全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盘盈所得不得计入当期损益,此规定适用大中型企业。这样处理的主要依据是认为盘盈固定资产价值较大,且一定是前期错记、漏记所致,由于其发生的概率很小,同时为了防止企业以此类业务来调整当期利润,所以将此类业务统一作为前期重大差错,一律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
(二)小企业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调整。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盘盈固定资产不采取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与重述,只按照未来适用法进行调整,即与一般资产盘盈一样,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调整,盘盈所得计入当期损益。
(三)其他意见。
1.对于固定资产盘盈,首先要确定会计主体的性质,如是一般企业,则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否则按《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处理。
2.对于一般企业固定资产盘盈,要区分是年前还是年内盘盈的固定资产,即盘盈所属的会计期间,如是年前盘盈的固定资产,属于前期差错,按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是年内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年内正常盘盈的资产进行处理,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
3.应区分盘盈固定资产价值大小分别进行处理,如价值较大,按重要前期差错处理;如价值较小,则按非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来处理。
4.应区分盘盈固定资产的性质并分别进行处理。如属于意外所得或故意错记、漏记或无法查明原因的,按前期重要会计差错处理;如属于工作疏忽造成的错记、漏记所致,应比照存货、货币资金盘盈来处理。
由于小企业固定资产盘盈业务处理比较简单,笔者从盘盈固定资产的会计期间、价值大小、是否已抵进项增值税三个方面重点阐述一般企业固定资产盘盈业务的处理。
二、年前盘盈固定资产核算
按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的规定,将盘盈的固定资产全部作为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来处理,即一律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采取追溯调整法调整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期初数,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加以重述与说明。笔者认为,盘盈固定资产既有年内盘盈的固定资产,也有年前盘盈的固定资产,只不过年前盘盈的几率较大;同时盘盈的固定资产的价值也有大小,性质也不相同,所以一律作为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来处理,肯定不妥。同时新会计准则还没有考虑到2009年以后实行的消费型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根据新税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买生产用固定资产可以抵税。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将抵税期间从3个月延长到6个月,过期不能抵税。所以笔者认为,对于盘盈固定资产应区分盘盈会计期间、价值大小、盘盈性质不同并考虑增值税等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由于以前年度盘盈的固定资产一般没有抵税(因为账面上无记录),同时一般也过了抵税期,所以只须考虑价值大小及性质不同分别处理即可。
(一)盘盈固定资产价值较大,其性质为意外所得或故意错记、漏记或无法查明原因。根据《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的规定,重要前期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做出正确判断的差错。其重要性可以根据其差错的规模和性质作出判断,即差错的金额大小与性质是判断前期差错是否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对于盘盈固定资产价值较大、又是前期差错,同时为意外所得或故意错记、漏记所致,当然属于前期重要会计差错。对于无法区别是本期还是前期差错,或无法查明盘盈原因的,本着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也按此类情况处理。对于前期重要差错应按追溯调整法更正,一律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组织核算。具体处理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分析差错影响数,编制相应会计分录进行调整;第二步:调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第三步: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重述。
例1:江苏南通万通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率25%,中型企业,按净利润10%提法定盈余公积)在2012年12月31日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发现车间盘盈设备一台,八成新,其同类市场新产品价值为117 000元(含增值税)。经查,该设备很可能是去年从某公司进货时对方不小心夹带所致。
分析:该设备系以前年会计差错所致,价值较大,且为意外所得。所以按重大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组织核算。
1.按重置价值(含税)、新旧程度调增固定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 (117 000×80%) 93 6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3 600
2.调增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3 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3 400
3.结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0 2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0 200
4.调增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 020
贷:盈余公积 7 020
5.调整资产负债表中相应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有关项目的期初数,主要有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6.在有关财务报表的附注中加以必要的说明。
(二)盘盈固定资产价值较大,其性质为非主观原因造成的漏记、错记所致。对于此类盘盈的固定资产,虽然其价值较大,但性质发生了变化,是非主观原因造成的漏记与错记,因而不符合前期差错重要性定义,所以无须按重要前期差错进行更正,即不必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组织核算,也不必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只需要比照一般资产盘盈处理即可,其盘盈所得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例2:承例1,经查,设备是上年5月份从某公司购入固定资产时漏记所致。
分析:该设备虽然是年前盘盈的固定资产,价值也较大,但不是意外所得,而是漏记所致,所以不属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
1.确定盘盈固定资产入账价值:117 000×80%=93 600(元)
2.调增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3 600×25%=23 400(元)
3.计算盘盈净值:93 600-23 400=70 200(元)
4.编制分录调整有关资产、负债项目金额,并确认盘盈所得:
借:固定资产 93 6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3 400
营业外收入 70 200
(三)盘盈固定资产价值较小。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价值较小,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都不符合前期差错重要性定义,所以无须采取追溯调整法进行更正与重述,只需要按照未来适用法直接更正盘盈相关资产即可,即直接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其盘盈所得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笔者认为,按此法处理,至少有以下四点好处:一是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因为它不符合重要前期会计差错的定义。二是这样处理简单直观,能减轻财务人员负担。三是这样处理与传统的会计实务做法相统一。在会计实务中,会计人员往往力图规避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因为这样做很容易出差错,特别是会引起税务部门的特别关注,对企业往往不利。四是这样处理不会给企业因盘盈固定资产业务而带来多大的利润操纵空间。因为固定资产至少每年应盘查一次,由于其价值相对较大,盘盈几率很低,只要切实贯彻好盘存制度,同时加强税务监管,基本上能杜绝企业利用盘盈固定资产来操纵利润的行为。
三、年内盘盈固定资产核算
对于盘盈固定资产,如能查明系年内取得的固定资产,不能按前期会计差错来处理,而应比照年内盘盈的一般资产进行处理,即直接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组织核算。另外,由于是年内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新税法的规定,要考虑增值税的有关问题,具体是:一看能否抵税;二看是否抵税;三看是否过了抵税期。
(一)年内盘盈固定资产且已抵税。
例3:江苏南通万通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率25%,中型企业)在2012年12月31日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发现车间盘盈设备一台。经查,该设备系2012年6月20日购入并交付使用,其发票价为50 000元,增值税 8 500元(已抵税),预计使用时间为5年,无残值,直线法计提折旧。
分析:由于盘盈的固定资产系年内购入,一般很容易找到购入相关原始凭证,所以直接按购入原价调增固定资产,同时补提相应折旧即可。
1.调增固定资产与补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按购入不含税的发票价入账)
5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5 000
累计折旧 5 000
2.盘盈所得计入当期损益: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45 000
贷:营业外收入 45 000
(二)年内盘盈固定资产、未抵增值税(且未过期)。
例4:承例3,假设车间盘盈的设备系2012年8月20日购入,尚未抵扣增值税,其余资料相同。
分析:由于该设备还可以抵税,但因各种原因未抵税,且未过抵税期,所以必须要考虑到抵税的问题。
1.调增固定资产,补提折旧并抵税:
借:固定资产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 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5 167
累计折旧 (50 000÷5÷12×4) 3 333
2.盘盈所得计入当期损益: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5 167
贷:营业外收入 55 167
(三)年内盘盈固定资产,未抵增值税且已过抵税期。
例5:承例3,假设盘盈设备的增值税未抵税,其余相同。
分析:因为盘盈设备系2012年6月20日购入,虽然没有抵扣增值税,但已过了抵税期,所以不能抵税,盘盈固定资产应按价税合计确认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1.调增固定资产与补提折旧:
借:固定资产 58 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2 650
累计折旧 (58 500÷5÷12×6) 5 850
2.盘盈所得计入当期损益: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2 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