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的作用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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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的作用

篇1

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里谈到要建立普遍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注入了强有力人力资源基础。但现实中对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还认识不够。有必要加以研究。政府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立法、涉法、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参与调处社会矛盾以及政府参与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其作用主要有: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当好立法助手。立法是利益的界定和分配,立法的过程就是各利益主体相互博、相互妥协的过程。因此,立法者必须具有中立性才能把握好利益在立法中的协调。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相比公职律师或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而言具有更大的独立性,因此也具有较强的中立性。政府法律顾问在参与政府立法的过程中更能考虑社会公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利益或公共利益,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2001年2月28日重庆市人大委托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起草完成《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在全国开创律师受托起草地方性法规先河之后,委托立法已成为各地人大改革立法模式的一大趋势,特别是委托律师起草法案的情况越来越多。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学教授等更有可能接受委托起草法案或对其他单位起草法案提出意见,从而使地方立法更具合法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为政府重大决策当好参谋。能进入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教授,审判人员等均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处理诉讼和非诉讼的实践经验。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参与政府组织的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专业性决策的研究会议,对重点工程、政策处理、投资、采购法律风险等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支持。

(三)为行政执法把关。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时机,但同时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激化。行政争议越来越多,并呈现数量大、法律关系复杂、解决77难度大等特点。一是行政案件增多。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作为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参与经济社会活动越来越多,同时人们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不满越来越多,政府不断成为行政案件的被告。因此,政府需要政府法律顾问代表政府出庭依法维护政府的合法决定。如奉化市原奉帮服装城征地拆迁案件中,百名群众状告该市工商局财产侵权,律师全程介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直到案件圆满解决。二是突发事件或时有发生。在面对突发事件或时,政府需要法律顾问从法律角度引导人民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防止过激事件发生。三是征地拆迁工作矛盾多。征地、拆迁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法制意识越强,征地拆迁的法律程序越严,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也越多,这些需要配备专项的法律顾问帮助政府妥善处理,以减少纠纷,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政府法律顾问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

能运用法律手段为政府定期排查、及时调处、妥善解决诸如土地使用、拆迁安置、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担当起政府与广大群众之间独特的法律桥梁。如2003年至2005年期问,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办理市政府及各部门转来函件近600份,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580余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及民事案件60余宗,收回财政欠款近亿元。其中,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在深圳市大型国企国际招标招募改革工作、农村城市化的工作、地铁四号线、南坪快速等重大市政投资项目事宦、市财政周转金欠款案等多起重大事项中直接承担具体法律事务或出具法律意见,为确保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重大作用。[1]

二、大力促进律师业的发展

中国律师业经过30年突飞猛进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国律师业目前已基本建立起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职业律师队伍。中国律师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中国律师业的专业化仅仅最近几年才成为讨论的焦点。一些小的律所或欠发达的地区的律所,主要还是从事刑事辩护和简单民事诉讼。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证券、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投资、涉外等业务逐渐成为律师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只有专业化才能深入化,因此,在东部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逐渐朝着专业化发展。以深圳为例,深圳的法律服务市场目前比较成熟,许多律师事务所都是自愿改制为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是律师业专业化的又一体现。建立律师、法学教授等人员参与政府法律顾问不仅有利于提高参与者整体行业的社会地位,有助于律师、法学研究业务的发展,而且有助于提高律师、法学研究者行业专业化、社会化分工程度,有助于律师行业发展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另外,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助于律师、法学研究者参政议政。目前,我国律师参政议政的主流渠道是通过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甚至转而担任国家机关官员以实现参政议政而言.其作用固然十分重要,但能获此资格的毕竟仅限于少数律师,其影响尚不广泛。

因此,我们应当积极考虑传统方式所属部门的法律顾问应当成为律师同仁们关注的另一种参政议政式。正如孔子所言:“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律师可以凭借其担任政府“高参”的特殊机会,参与国家的执政与施政过程,并以此推动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2]同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也是加强律师队伍统一管理,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措施。因此,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更好地发挥律师的社会功能,无疑是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律师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政府法律顾问是律师业一项新型的法律服务。无论从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还是从政府依法行政的角度而言,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都是非常必要的。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法律顾问,尤其是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已然成为政府的高级智囊和参谋,为政府分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律师等法律专业群体在为政府服务中具有独特优势:

(一)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运用精通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技能的优势,为政府决策和履行职责提供合情、合理、合法、科学、高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这些前置性法律服务,直接影响和渗透到规范性文件制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等众多领域。同时,在参与政府重大项目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重大决策的研究咨询过程中,协助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法律手段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的建立,确保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

(二)是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由于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易于得到上访人的理解和信任,从而缓和了他们和政府的对立情绪,避免了过激行动的出现。律师在参与接待中积极引导上访群众按正常程序反映自己的问题,根据上访人的反映,分别按相关法律及政府规定给予解答,提出合理合法的建议,并为群众指出解决涉法问题的法律途径和方法。在解答过程中,积极宣传解释法律知识,耐心做好息诉罢访工作,这种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其他任何职业都不能替代的。

(三)是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培训。要从根本上保证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首先要提高执行行政职能的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可以根据顾问单位的日常工作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素质,保证其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从而从根源上保证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篇2

一、企业法律顾问概述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其具有以下特征:

1、内部性。企业法律顾问与企业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属于企业的内部雇员。

2、法律性。即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与企业其他员工相区别。

3、特定性。企业法律顾问只能办理本企业法律事务,而不能像社会律师一样可同时处理其他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法律事务。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价值和优势

企业法律顾问是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企业内部员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的经营模式已不再是传统的计划经济,而正在向全面市场经济放开,外部市场环境异常复杂,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法律风险日益突出,尤其是面对外部单位法律意识的增强,经济纠纷正出现上升趋势, 如果在处理经济纠纷时单纯依赖外聘律师等人员,企业将面临一笔不小的经济开支,此时,企业法律顾问的优势就显得尤为明显:

1、经济性。企业法律顾问是一个企业的内部员工,为企业及时处理相关的法律纠纷是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本分,企业只须支付员工正常的薪酬。

2、全面性。企业法律顾问除了能够帮过企业处理部分纠纷业务外,还能在日常工作中从事法律事务管理、参与经营决策等,能够真正把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融入企业的管理活动中,较好地起到事前防控、事中控制、事后处理等作用,而外聘律师只是在企业出现经济纠纷等事项时才出面维护企业权益,只能起到事后处理的作用。

3、客观性。由于企业的经营活动涉及企业的各个领域,因此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内部职工,即懂得法律知识,又熟悉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全部情况,符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

三、油田企业法律顾问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目前,油田企业法律顾问分布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状况,一是取得企业法律顾问的人员较少;二是主要法律骨干人员基本都在油田管理层,确实为油田的法制建设、经营管理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油田下属二级单位相对来说专职法律人员不够强大,或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业务实践,不能很好地跟各公司业务很好地结合。其次,油田各二级专业化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建设还面临以下问题:

1、部分单位存在认识误区,企业法律顾问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没有认识到企业法律顾问的主要作用应是发挥其事先防控、防范风险的作用,二是认为企业法律顾问就是打官司、审合同、解决合同签订方面的各种难题等,把企业法律顾问定位在“解决麻烦事”的人员。此种误区产生主要是单位未充分意识到企业法律顾问的预防作用能为单位带来多大的潜在收益。

2、企业法律顾问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当前,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法律专业服务水平比律师逊色已成为制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一是准入门槛低,部分人员还有免考科目权限,使得考试的通过难度进一步降低;二是许多企业法律顾问不是科班出身,理论功底不厚,且存在继续教育不够,后续业务培训较少,与同行交流机会少等情况。

四、有效提升企业法律顾问作用的措施

1、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对于国家,应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管理,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准入门槛;对于企业,应注重培养法律工作人员,加大企业法律顾问后续培训力度,为其提供更多参与管理和决策的机会。

2、提升自身素质,发挥专业优势。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应当时刻明确自己是企业中的一份子,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忠于企业,其次还应当多学习,勤于思考和总结,扎实掌握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提高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成为企业内部的法律问题及风险控制专家。

篇3

企业法律顾问;职能;合同管理;分类;内容;作用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1 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阐述

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同西方国家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基本差不多,均具有广泛的职能,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一方面作为其本身的工作职责;另一方面也贯穿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合同管理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具有极其关键的地位。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能具体可列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决策参与。②合同管理。③诉讼管理,易言之通过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对已经产生的且涉及到企业利益的争执进行处理和解决,从而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④在公司设立及其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⑤可聘请社会律师为委托企业提供服务,同时代表企业参与相关工作,并行使监督、协助和联络等职责。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在此,需要我们注意的是企业法律顾问的后四项职能中,不能够避免起草、审查和管理以及监督合同,它们是企业的主要管理成果或者管理手段。

2 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其内容分析

根据不同的标准,我国合同法学上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以及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等等,单从法学角度而言,这些合同种类各具理论价值,然而,我们针对于企业实务层面而言,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所涉及到的合同类型及内容有如下三类:

2.1 劳动合同、业务合同和其他合同

劳动合同指的是劳动者同作为用人单位的本企业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业务合同指的是根据企业经营范围以及所在行业的不同,合同与本企业商品或者服务正常生产和销售相关的,则视为业务合同。而其他合同指的是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其范围非常广泛,例如仓储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借款合同以及运输合同等等。

2.2 涉外合同和非涉外合同

合同中,其当事人为本企业,倘若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同时对方当事人是境外主体以及合同客体在境外,亦或是合同内容同境外相关的,可视为涉外合同。而同“涉外合同”相对应的,没有包含涉外因素的合同,不管是劳务合同还是业务合同亦或是其他合同,都称作非涉外合同。

2.3 防范性合同和救济性合同

究其合同订立的实质原因,企业各种合同分为两种:其一是防范性合同,指的是订立合同旨在确保操作规范,避免合同风险,减少争议以及事后有约可循;其二是救济性合同,指的是在争议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对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实务具有实践意义的就是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两类,因此,下文所探讨的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主要是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以及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3 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探讨

3.1 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①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制定常用格式合同,提高管理效率,发挥制度作用。在此,企业法律顾问应对交易对象进行审查,了解并明确交易对象的基本信息,例如身份、资信以及相关状况,不签糊涂合同;合同签订前做好最终把关工作;定期给业务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和法律讲解,完善劳资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使其真正理解合同条款的内容以及利害关系,从而加强他们合同法律和风险意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倘若在合同风险加大或者产生的可能性非常大的情况下,建立健全业法律顾问的通报制度或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②做好合同各环节诸如签订、履行、联络以及协商等证据的收集与留存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应认真收集同合同相关的文书和票据以及资料,并妥善保管。至于一些可能产生合同纠纷或者不能够顺利履行的合同,为避免企业业务人员不熟法律造成的被动局面出现,相关往来文书要经过企业法律顾问进行起草和修改后发出。③针对于重大的、法务复杂和标的较大以及常用的书面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应参与合同各个环节,对其种类和性质进行区别,并且通过和外聘社会律师的共同协作与管理,高水准制定出相对规范的合同格式,以便业务和劳资管理人员在企业工作中使用,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2 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

鉴于企业自身运作环境具有相对的复杂性加之合同签订相对方的不稳定性,即便是采取了很周密的防范性合同管理措施,也有可能产生意外,因而会出现诉讼风险,在此种情况下,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作用就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了。①鉴于合同双方利益不同,导致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的意见并产生分歧,此时,企业法律顾问要按照双方争议的具体情况,例如对方的态度和要求、涉及到本企业的利益的多少以及争议产生原由等作出综合评判,进而判断此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进行解决和处理,达到妥善解决合同纠纷的目标。②产生合同纠纷后,如果不具备协商和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或者发现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手段时,企业法律顾问就要积极做好准备,收集证据资料并及时地进入司法程序。③企业法律顾问向企业权力决策层书面建议进入准司法程序后,其没必要把企业的所有法律事务承揽在自身,应代表本企业选对和用好社会律师。由于在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通常具有相对广泛的业务范围以及比较成熟的诉讼经验,因此,企业法律顾问要根据案件的性质选择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同时签好委托合同,其实该工作就是一项合同管理工作,然后会同社会律师做好案件,共同参与,认真旁听,必要时应及时提供所收集的证据资料并留存,保证律师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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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经济体制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更加严格和规范的法律环境。经营者不仅需要依据科学的手段管理好企业的事务,同时更加要依据法律做好企业的外部经营工作和内部预防工作,一方面要遵守企业在客观发展上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不能为违背国家的调控,从而适宜大环境,为企业的发展谋取空间。

一、企业法律顾问

(一) 概念

企业法律顾问指的是获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后,被聘请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也常被称作企业律师,是一门职业,更加是企业的“保护者”。

(二) 基本特征

1、所有的法律顾问都必须要再完成国家统一的资格认证考试后,统一注册,才能拿到执业证,只有获取职业证书的人员才能被称作法律顾问。

2、企业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的主要内容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涉及到的法律内容,法律顾问需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3、企业法律顾问在熟练掌握行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给企业提供一定的法律知识。此外,法律顾问,还应当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供合理的建议,由此可见,法律顾问除了需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外,还需要掌握丰富的经济知识,以及相关行业涉及到的技术,只有这样的人员才是一名合格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需要发挥的作用

(一)法制宣传,建立制度

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就是要做好法制宣传,从而使企业中的员工的法律意识能够得到提高,使其在工作中能够自觉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可以使领导管理变得更加科学,提升企业领导的管理能力。除此之外,还可以使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得到提升。企业要想获得发展,必须要具有一套合法的规章制度,而这些制度的建立需要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企业类型的不同在制度的建立上也会有所差别,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企业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应当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与时俱进。虽然,制度的建立是一次性完成的,但是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则是一项漫长的工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必须要绷紧神经,眼里要有工作,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胜任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避免企业陷入危机

企业法律顾问在工作中,通过参与企业中的重要经济活动,了解企业的情况,然后依据法律对企业的经营进行分析论证,并依据法律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有效的避免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陷入危机。企业重要经济活动主要指的是:招标、技术引进、人才发展战略等。

(三)参与谈判工作

企业法律顾问在受到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委托同委派代表一同或单独同对方的人员进行谈判。谈判指的是企业双方针对义务和权利进行会谈,当面交换意见,从而使双方的意见能够达到一致,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下达成协议。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到企业谈判活动中主要有两种情况:1、与企业代表共同参与谈判,以法律顾问的身份参与谈判,在谈判中起参谋作用,决定权仍然在企业代表手中。2、企业法律顾问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独自出现在谈判中,此时的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决定权。需要注意是,无论企业法律顾问参与谈判的身份如何,其在谈判过程中都有尽自己的所能为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运用法律,维护企业权益

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经常会参与到调解、诉讼、仲裁工作中,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中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如果与企业员工与单位发生了法律纠纷,企业法律顾问需要积极参与到纠纷的解决中,在纠纷的处理工程中,应当遵守先调解、再诉讼的原则。在获取到对方的允许后,可以由法律顾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或经调解后没有达成协议,则可以向法院提讼。诉讼过程中,法律顾问不仅要维护企业利益,而且要维护社会和国家利益。只要企业本身不违法,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就应当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五)依据法律,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不仅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的一项主要内容,而且其也是企业监督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不仅具有契约精神,同时其也是法制经济。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的经营活动都会受到合同的约束,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利益的获得,以及利益的保护都需要通过合同的方式实现,企业中的合同必须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聘用人,需要以企业的利益为主,要积极参与到企业同其它企业的谈判、起草合同、合同签订等多个与合同有关的环节中,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从而使企业在确保公平的原则性掌握利益走向的主动权,使合同履约率得到提高,对合同的履行进行全程监控,最大限度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和在合同旅行中的法律责任。

(六)处理产权事物,维护企业知识产权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使用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企业的法律顾问在工作中,必须要做好相应的事前防范工作。事前防范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参与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制定。2、参与到保护知识产权体系的完善和实施。3、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中懂得法律知识最多的人员,应当积极主办专利事物、商标等多个方面工作的开展。3、参与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的策划、谈判以及合同的制定等工作。4、针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上的保护,法律顾问应当给企业提供合理的法律意见。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法律顾问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有着重要作用,企业的经营者需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通过法律对企业的活动进行规范,利用法律管理企业,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法律,对企业的经营和管理进行指导,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去。

参考文献

[1]张化. 当前发电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现状与风险防范[J]. 法制与社会,2012,03:19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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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国内外知名企业无不建立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的法律,是企业为求得最大效益,在生产管理实践活动中指定的各种带有强制性义务,并能保障一定权利的各项规定或条例。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取得司法职业资格或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者,对企业的依法运作、科学发展、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通过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管理制度设立中的作用,对企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将会有着事半功倍的作用。

1.企业在管理制度设立中的常见的问题

制度设立是指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企业不同于国家机关,往往不太重视制度设立,缺乏规范的制度设立要求,从而导致经营混乱,甚至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危害,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企业管理制度设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1.1制度设立程序不规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经理制定具体规章。在很多企业中,制度的设立往往没有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间进行划分。制度设立程序不规范从而导致制度随意制定,制度的质量不高,或者决策效率低,制度设立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1.2制度形式不规范。由于制度的起草部门往往由具体的业务部门负责,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形式规范,一个企业内部的制度形式五花八门,名称、结构等各成一体,不统一。

1.3制度制定随意性强。缺乏制度设立的统一规划,一发现有问题,就认为制度不完善,针对所发生的问题应急制定制度,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不能发现和解决根本问题。

1.4在制度执行中随意,有制度而无执行,执行中无监督,制度如同虚设。

1.5制度设立后没有回顾。制度设立后即万事大吉,没有随后的跟踪,没有及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修订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和废止,制度试行后没有及时正式的制度,使得制度不符合企业实际,从而约束了企业的发展。

2.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度设立的意义

2.1是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的需要。企业法律顾问是企业的“保健医生”,是企业的防疫员,随时全程为企业“把脉、治疗”。企业法律顾问首先是将潜在的法律风险尽可能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但百密一疏,客观环境也在不断变换,即便不可能将所有的潜在法律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企业法律顾问也可在纠纷产生前或纠纷产生后的及时介入而能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顾问在管理制度设立中发挥重要作用,将会建立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的管理制度,从而最大化地使企业实现经营目的。

2.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需要。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包括公司内部股东、董事、监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企业法律顾问通过主导管理制度的设立,科学界定公司治理中各种主体的权限及运作流程,规范相互关系,有利于企业内部的良好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3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应当最大限度地关怀和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包括消费者利益、职工利益、债权人利益、中小竞争者利益、当地社区利益、环境利益、社会弱者利益及整个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企业法律顾问主导企业管理制度的设立,使企业建立起良好的制度体系,可以使企业诚信合法经营,维护企业相关利益人的权益。

3.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设立制度中的作用的设想

3.1企业法律顾问参与设立制度的原则

3.1.1全面参与的原则。制度是企业的法律,企业法律顾问作为企业内部人员中熟稔法律知识的特殊群体,应全面参与企业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全过程,在企业制度设立中发挥主导作用。

3.1.2依法制定的原则。企业法律顾问要对企业管理制度的合法性负责,企业制度不仅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还要符合行业标准和当地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果企业有企业标准的,还要符合企业标准的要求。

3.1.3与公司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企业制度要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体现企业的宗旨和愿景,也要与公司当前实际发展阶段相符合,要体现企业的所处的行业性质,实现企业追求的目的。

3.2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度设立的具体方案

3.2.1企业法律顾问应制定公司《制度设立办法》。企业的《制度设立办法》如同国家的《立法法》,是规范企业制度设立的根本性文件。公司章程对制度设立的规定是原则的、概括的,制度设立办法则是具体的,便于理解和操作的。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制度设立办法应包括制度设立的发展规划,企业制度的层级,不同层级制度的起草、审核、审批流程以及每项流程具体负责的机构,制度的名称、结构、体例,制度的修订及废止程序等内容。

3.2.2公司成立法律顾问牵头的,各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的审核小组,必要时可以向专业机构咨询。根据公司制度体系,公司各业务部门起草相应的制度设立方案,应由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审核。企业法律顾问的审核意见反馈给起草部门修改,为保证制度的严密性,制度至少要经过两到三次修改后,再根据制度的类别提交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批的制度,在提交前需由经理先审核;同样需提交股东会审批的制度,在提交前也要由经理和董事会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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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法治国已经作为国家的基本方针写进了《宪法》

在现代法制社会,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主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来实现。企业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基本主体,必然也在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之列,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2、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相互平等的基础上的

各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说市场经济也即法制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企业,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之间因违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也往往会由于不懂法而错失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机会。而知法守法的企业,则可以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之免受不法侵害。

3、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从宏观上看,也可以理解为即各种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解决纠纷的过程

企业的经营目标,主要依赖各个经济合同的正常、实际履行来实现。而各个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和纠纷的处理,均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

企业作为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必然有着不同于国家司法机关的自身的特点。

1、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领导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法律事务。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包括企业的设立,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企业的改制、上市,企业重大问题、突发问题的处理等。主要涉及企业法、投资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内容。二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劳动人事的管理,经济合同的管理,金融税收的处理等等,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相关的法律问题。三是解决各种经济、民事纠纷过程中的法律事务。除经济、民事纠纷涉及的有关经济、民事法律问题外,还有关于仲裁、诉讼、执行等程序性法律问题。

2、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不享有任何的执法的权力,而是着重知法守法,防止发生法律冲突,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主要以预防为主,以避免发生法律纠纷为目标,其次才是依法解决、处理已发生的法律纠纷。

4、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涉及的工作内容复杂,企业法律事务往往处于配角地位,带有服务性质,所以要求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除必须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外,还必须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

三、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

1、预防功能

通过为企业领导进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就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协助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有关工作,起草、审查企业的经济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解答企业职工的法律咨询等,使企业依法进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防止出现违法行为和各种法律漏洞,预防企业发生法律纠纷,避免企业经济损失。

2、挽救功能

在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企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或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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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治国已经作为国家的基本方针写进了《宪法》

在现代法制社会,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主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来实现。企业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基本主体,必然也在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之列,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相互平等的基础上的

各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说市场经济也即法制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企业,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之间因违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也往往会由于不懂法而错失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机会。而知法守法的企业,则可以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之免受不法侵害。

(三)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从宏观上看,也可以理解为即各种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解决纠纷的过程

企业的经营目标,主要依赖各个经济合同的正常、实际履行来实现。而各个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和纠纷的处理,均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特点

企业作为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必然有着不同于国家司法机关的自身的特点:

1.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企业领导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包括企业的设立,投资项目的选择、谈判,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企业的改制、上市,企业重大问题、突发问题的处理等。主要涉及企业法、投资法、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等内容。二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如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劳动人事的管理,经济合同的管理,金融税收的处理等等,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相关的法律问题。三是解决各种经济、民事纠纷过程中的法律事务。除经济、民事纠纷涉及的有关经济、民事法律问题外,还有关于仲裁、诉讼、执行等程序性法律问题。

2.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不享有任何的执法的权力,而是着重知法守法,防止发生法律冲突,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主要以预防为主,以避免发生法律纠纷为目标,其次才是依法解决、处理已发生的法律纠纷。

4.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的部门、人员较多,涉及的工作内容复杂,企业法律事务往往处于配角地位,带有服务性质,所以要求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除必须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外,还必须有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

三、注册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

(一)预防功能

通过为企业领导进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就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协助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有关工作,起草、审查企业的经济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解答企业职工的法律咨询等,使企业依法进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防止出现违法行为和各种法律漏洞,预防企业发生法律纠纷,避免企业经济损失。

(二)挽救功能

在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企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或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

(三)宣传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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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东北民间故事;英译;旅游文化发展

一、引言

伴随休闲时代的悄然而至,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传统的“白天看神庙,晚上睡大觉”的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走出家门,甚至走出国门,在旅游中感受别样的风光与风俗。正因如此,东北旅游业蓬勃发展。东北地区风光俊奇幽秀,大自然匠心独运,为这里创造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自然景观。境内诸如五大连池、长白山、镜泊湖、鸭绿江等旅游景点更是以旖旎的山容水态吸引着中外游客。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各景点在旅游设施和配套服务方面努力,争取为游客提供最佳的旅游条件。然而,景点能够吸引游客的绝不仅仅是那一片青山,一涓细流,还有这山水背后流传于民间的一则则或欢喜,或忧伤,抑或神秘的民间故事。正是有了民间故事作为一种文化注入到旅游活动中,才会让游客在眼观美景的同时在精神层面上有更大的收获。据预测,截至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每年来中国旅游、参观的外国游客将达到1.37亿人次。让外国游客在欣赏东北地区绝美景色的同时感受到各个景点背后独具东北特色的民间故事及故事中蕴含的地方风俗文化,获得精神层面的享受,是目前东北地区旅游文化发展的缺失。本文将探讨东北旅游业精神文化之一———东北民间故事的英译对东北地区旅游文化发展的作用。

二、东北民间故事英译在东北旅游文化发展中的作用

(一)吸引外国游客,提升旅游景点知名度

对于旅游景点知名度的提升来说,了解游客的旅游信息获取渠道至关重要。对来华外国游客的调查研究显示,他们获得旅游信息的主要渠道为指南手册(Guidebooks),其次是利用互联网进行搜索或采纳亲友的建议,少数来华外国游客从旅行社获得旅游信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或杂志获得信息的游客占比最小。然而无论是上述何种旅游信息获得渠道,都只包含对旅游景点的笼统介绍。以在国外出版的《中国旅游手册》(ChinaTravelGuide)为例,书中简单介绍了旅游景区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主要景点、风土人情等信息,让外国游客对景点有了基本认识,但若要达到吸引游客,使其心生向往,决定动身一看的目的,恐怕还要做出更多的努力。其实,就东北地区而言,诸多的旅游景点背后蕴藏着动人的民间故事,关于长白山、五大连池、镜泊湖的民间故事彰显着东北地区的旅游价值和人文精神。将这些民间文学宝卷进行英译并适当体现在旅游信息中,将自然之景与文学之美完美结合,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让外国游客在阅读具有浓郁东北特色的民间故事后,产生强烈的观赏心理,从而慕名而来,会大大提升东北地区的旅游知名度,让东北地区的旅游产业更具区域特色与文化特色。

(二)传播地区特色文化,助力旅游业发展

今天的外国游客对来华旅游的期待已不仅仅是饱览自然风光,他们更多的是想要身体和灵魂共同行走在路上,通过旅游了解历史、文化、民俗、饮食等方方面面,而民间故事无疑是这些信息的重要载体。当游客用眼睛去感受美丽景色的同时,景色背后动人的民间故事让游客们大饱耳福。这些故事以它们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特点传播着东北地区特有的地方文化,而将这些故事进行英译,无疑为外国游客了解东北文化提供了一种直接的方式。想必来东北进行民俗旅游的外国游客都欣赏过东北民间文艺的一枝花———大秧歌。这种文艺形式以其颠浪的乐曲、夸张的造型、诙谐的舞蹈动作引得一波波外国游客观看甚至参与其中。据民间故事记载,东北在古代为满目荒凉之地,人烟稀少,远离朝廷,生活环境恶劣,生活方式单调。历代的统治者都把这里定为发配犯人的“远恶军州”。根据当时制度规定,有的官员一人犯罪甚至牵涉家族数百人。这些人在如此荒凉贫瘠的土地上生活艰辛,困苦难熬,加之苦役劳累,娱乐生活极其单调。渐渐的,有人便根据舞蹈动作,创造出一种边唱边跳的舞蹈形式———唱秧歌,缓解远离家乡和艰苦服役带来的身心上的疲惫。然而对于外国游客来说,即便通过观看和亲身参与,他们也无法理解秧歌中传递的民俗文化。因此,将关于秧歌起源的民间故事进行英译,让外国游客从历史的角度感受起源,在现实的空间体味艺术,必将带给他们更饱满的民俗旅游体验,进而达到传播东北地区特色文化,助力旅游业发展的目的。

(三)实现道德教化,丰富外国游客精神生活

民间故事之所以被认为是实施教育活动的重要工具,是因为这种大众化,甚至不流传于纸面的文学形式承载着民族精神、道德传统、审美观念等等。它们总是以最朴素、最真诚的故事传递着善良、勇敢、勤劳、对抗邪恶的正能量。吉林省境内的长白山以其“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的自然景观吸引着不少外国游客,然而那则关于长白山起源的民间故事,他们鲜有耳闻。很久以前,长白山树木丛生,景色绮丽。有一年,突然来了一个吃火的恶魔,火被吃了,长白山变冷了,山上的各种生命不复存在。人们想尽各种办法,都没能压制住火魔。一个17岁的日吉纳姑娘,为了除掉火魔,救自己的民族,飞去天庭请求天帝的帮助。天帝告诉她,火魔张开大口喷火时,她要带着冰块钻进火魔的肚子,把它的心冻僵,这样它就不能喷火了。日吉纳姑娘丝毫没有犹豫,回到长白山就按照天帝的指示钻进了火魔的肚子,火魔被困住了,长白山恢复了往日的丽峰秀景。只是16峰顶上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池子,水影清澈,这便是长白山天池。人们用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出这则关于长白山的美丽的民间故事,更重要的是,故事中传递了民众挑战邪恶、果敢坚毅、勇于自我牺牲的正能量。将承载着这样道德观念的民间故事进行英译,生动地呈现在游览长白山的外国游客面前,那么留给他们的,将不仅仅是眼前的白色浮石、千年雪松、湛蓝天池,也有这背后深刻的道德教化和对于东北人民良好品德的感叹。

三、结语

东北民间故事是一种庞大而珍贵的精神文化遗产,东北地区的区域特色、民众的道德情操,在这些故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它们为游客的旅途增添了一种别样的民俗感、神秘感、新鲜感。而将这些民间故事进行英译,会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旅途中,他们将获得更丰富的旅游体验,感受更宽广的旅游文化外延,东北旅游业也会向国际市场进一步迈进。

【参考文献】

[1]李昌善.长白山神话传说的文化解读[J].东疆学刊,2003(7).

[2]王博.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吉林卷[M].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2.

[3]赵现红.旅华外国游客旅游决策影响因素实证研究———以桂林为例[J].社会科学家,2007(1).

[4].中国民间故事集成•黑龙江卷[M].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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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决定了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在法律框架下保障企业的发展,实现企业依法治企。根据2004年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由企业聘任,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可见企业法律顾问的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企业内部人员,二是专业人员。作为企业内部人员,企业法律顾问与非企业内部人员的外聘律师存在明显差别,而作为专业人员,企业法律顾问与公司律师虽然在执业范围方面大体一致,但在执业权利方面却又是差别明显。

(一)企业法律顾问与外聘律师

企业法律顾问既可由企业内部的专业法务人员担任,也可由外聘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与外聘律师相比较公司律师,很明显企业法律顾问在服务企业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但应处理好企业法律顾问与外聘律师的关系。笔者以为应特别强调其互补性及互动性。

1. 互补性。在一般的企业内部事情的处理中,首先应突出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但即便是案件诉讼等对专业性有严格要求的事务处理过程中,也还是要充分重视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比如在证据的收集方面,外聘律师只能根据现成的证据去判断案件,但对哪些还应提交的证据却无从收集,而这一点却是企业法律顾问所能够很好完成的方面。

2. 互动性中国。外聘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还应该是一个互动的关系。企业设立内部法律顾问的出发点之一从经济成本方面而言往往就是为了不请或少请外聘律师,但实际上这是不全面的。企业内部法律顾问所起到的作用在于能够把整个企业的业务体系系统化,在处理法律纠纷时再与外聘律师联手,这样就可以达到非常好的效果。企业法律顾问的优势在于对企业的各方面都,并对企业事务全面主动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外聘律师则能够为企业提供更专业化的服务。为了避免正面冲突,有时候内部律师要找外部律师去做领导的说服工作,体现出良好的互动作用。

二、企业法律顾问应走进企业日常管理――企业法律顾问角色的重新定位

企业法律顾问不同于外聘律师,在职责定位方面笔者比较认同这种观点,即“企业法律顾问”不只是法律工作者,不能完全等同于“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应视为职业经理人Professional Executive比较合适,属于职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专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需要法律指导的地方很多,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并不只有合同审核,在企业战略制定并实施、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策划等,都有很大空间,关键是看我们如何定位。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不应仅仅是诉讼应对与合同审核

由于前面提到的定位问题,我们很多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都限于相对狭窄的范畴,大量的工作在充当“合同专家”、“救火队员”的角色。笔者以为,企业法律顾问定位在管理者、职业经理人的角色去开展工作,将会有更大的施展空间,并为企业创造价值。

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中,工作职责主要是围绕与企业运行有关的法律事务开展工作,包括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合同审核,制定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有关企业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文件;处理商标、专利等有关企业知识产权事务;处理企业诉讼、非诉讼工作;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及咨询等系列活动,应而并不仅仅是应对诉讼、合同审核等方面的应有职责,具体还应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企业权属管理。在企业股权、设立、改制等项工作中,企业法律顾问应及时提供意见及应用文本。

2.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应指导完成纠纷协调,并开展政策研究,提供指导意见。

3.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企业法律顾问对包括企业名称、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进行管理,实施品牌规划,商标、专利有偿许可使用,寻求实现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发现。

4.企业对外投资把控。企业法律顾问应进行前期调查、方案策划,并参与谈判、文本制作。

5.企业内部制度管理。企业法律顾问应负责制订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执行监督、培训指导。

三、企业法律职业制度的重构――兼合企业法律顾问与公司律师。通常而言,一个法治化的国度里往往都拥有一个成熟的法律职业阶层,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以及法学研究人员等,而要成为法律职业阶层的一员,都要通过统一的法律执业资格考试。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实现这一阶段的突破,即已于2002年废除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的统一司法考试。但对我国企业法律工作人员而言,却仍存在差别,这其中主要是不同准入门槛。笔者以为,企业法律工作人员是法律职业阶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法律职业阶层队伍中占据重要比例,应符合法律职业阶层的统一准入门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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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企业法律顾问,即在企业中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门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必须通过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获取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并被企业正式聘用,才能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在企业中所起的作用逐渐凸显,并显示其重要性,文章就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所存在的重要性就行分析。

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的现状

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早在建国之初就已存在,而真正得到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之后,企业法律顾问的制度,是由原国家经贸委在1997年5月3日颁布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但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原国家经贸委已不复存在, 2004年5月11日-《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从此之后,有关企业法律顾问的相关规定、办法相继出台,使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逐步走向正轨。目前,我国的企业法律顾问分两种:一种是外聘律师兼职企业法律顾问职务;另一种是企业内部职工专门从事法律工作。在我国的一些大中型企业中还专门设有总法律顾问一职,一些中小企业也在逐步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这为提高我国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我国企业的经济法制化法制提供了有效的动力。但是,由于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起步较晚,企业决策者的思想意识形态还停留在传统的固定管理模式上,企业的一些重大决策仍然有企业高管自主决策,而忽略了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管理作用,只有在企业管理出了问题时,才由企业法律顾问来充当“消防员”的角色,以事后补救的方式力求挽回经济损失,从而导致企业法律顾问的真实价值不能有效的发挥。

二、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分析

(一)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中必要性

1.处理企业与法律相关事务。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需要担当起法律顾问的责任,进行相关法律内容业务的工作。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内容涵盖其企业经营中所有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主要包括企业经济制度与法制制度结合,制定企业经营中的法律制度,进行开展企业经济不受外界侵犯的审查和预防,处理企业中发生法律事故等。

2.帮助企业在法律支持下经营

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帮助企业在法律支持下进行经营,为企业管理人员提供法律理论和知识的帮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企业顾问直接参与到企业管理,进行强制性的约束企业行为;第二,帮助管理人员做出的决定,为企业发展进行分析规划,不断丰富企业的法律管理体制,进而实现将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的目标。

3.防护企业遭受法律形式损失

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正当发展为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了不便,企业要想在当今复杂的市场中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就必须保持企业内部的稳定。配置企业法律顾问,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企业在受到外界干扰做出相应的反应,从而使企业能够获得更稳定的发展。

(二)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中存在问题

1.法律顾问在企业的重视程度

在施工企业中,最大程度的盈利才是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对于和经济效益无直接关系的法律维护行为,只要当企业发生法律事故才会关注。企业不能够将法律管理放在首要的地位,将法律顾问视为形式职位,在企业中并无很大的用武之地。这种法律事务工作放在管理链条的最后的管理模式有着诸多弊端,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2.法律顾问的水平有待提高

法律顾问必须在企业中熟悉企业的整体生产规律,结合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支持,这不仅需要法律顾问人员具备日常的法律意识,还应该具有能够进行熟悉企业管理常识。不断的提供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不断的完善企业顾问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能力才能切实提高企业进行法制化生产经营水平。

3.缺乏有效的法律顾问评估机制

一个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否完善需要在经历法律事故后才能检验,进行评估法律顾问的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一般企业中,法律顾问日常活动不多,作用甚微,只有形成严格的监管评估机制才能保证企业应对法律事故的能力。

三、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改善

(一)完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机制

完善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是企业正常运营的根本保障,只要保证企业的法律安全企业才能快速而稳定的增长业绩。企业的管理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制度、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必须考虑到这三方面的具体管理内容,让企业的法制化落实到经营的每一环节。

(二)结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建设企业法律机制

我国法律法规应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出了诸多规定,企业必须结合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才能制定有效地企业法律机制。为了使企业能够在经营中免受法律方面的侵扰,企业必须已更加严格的标准来规范内部经营活动,防止企业内部管理失控造成法律事故,严重影响企业名誉和经济利益。

(三)建设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人员

企业要营造重视法律氛围,就必须保证有一支训练有素的法律管理人才。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又要重视法律顾问人才的应用,保证企业法律顾问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受到足够的重视。建设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人员就要加强内部培训,结合企业实践检验法律顾问水平,从而加快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进行企业法制化建设意义重大。进行提高企业法律顾问水平,解决企业目前遇到的法律制度不重视、不专业等问题,保证企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具备现代企业法律顾问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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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法律顾问的内容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概念。

企业法律顾问指的是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经由企业聘请,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员。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基本任务。

1.从事企业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主要是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事务,比如说对于重大经营决策与经济活动要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审核各类合同、审核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起草法律意见书,企业处理商标专利等相关的法律事务,规范企业的经济活动。

2.依法维护企业的自身权益。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企业通过诉讼或是非诉讼的方式来妥善的处理和化解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矛盾或各种纠纷,依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坚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也是企业法律顾问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要坚持依法办事,保障企业要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这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特征,同时也是企业法律顾问的一项最基本的要求;

要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法律顾问要通过自身富有成效的工作来预防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主要是由企业的法律顾问职业性质所决定的。

二、法律顾问在企业运营工作中重要性。

(一)参与起草、审核企业的重要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在法律范围内合法经营。

“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章程、基本管理制度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可以保证企业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的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审核企业关于劳资和股权转让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用工遵循《劳动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做到既不侵害劳动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又能减少纠纷,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法律顾问参与制定、审核企业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的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业务活动及时高效、有章可循,确保公司守法经营,避免民事纠纷和行政部门的处罚。

(二)规避企业运营潜在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顾问通过参加企业的重要运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进行法律方面的分析论证,可以保证企业的重要经营活动的合法性,预防企业陷入法律危机。比如参与企业运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重大项目的谈判,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法律方面的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建议书;再如参与企业招投标活动,参加对外重大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以保证招投标结果的合法性。

(三)确保合同利益。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契约经济,现代企业运营中,几乎所有的业务都是以合同的形式确认下来,企业的经营利益也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是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的,一旦签定,双方当事就必须遵守。因此,合同的拟定、签定、管理工作,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合同中微小的错误就可以使一个企业陷入经济和法律困境,甚至导致企业的破产解散。企业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合同工作,是企业维护自身经济利益,避免法律纠纷的必然要求。

(四)对企业员工进行普法教育。

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不仅仅是单纯的处理企业法律事务,还包括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可以开展相关培训、讲座,通过与企业职工的广泛接触和解答法律咨询等,普及法律常识,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企业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按法律规定上岗执业操作,避免因法律意识淡薄引发的事故和纠纷。企业工作人员在工作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开展工作,可以更好的预防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这样的事前预防比事后挽救更有效的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五)提供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

在企业与第三方发生劳资、债务、合同等法律纠纷时,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企业法律顾问可以企业进行一系列的法律维权活动,顺序依次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必要时可以采取合法手段,利用律师身份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的经济、名誉、信誉方面的损失。可具体操作如下:接受企业委托,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企业民事、刑事、行政行政案件诉讼,企业出庭参加听证会,企业参加行政复议,企业申诉控告,企业上诉反诉,申请企业申请强制执行等等。

三、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机制。

对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而言,工作机制是确保其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具体来说,这一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一是要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参与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责任状,各司其责,认真做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这种方式明确了责任机制,可以确保每个法律顾问都能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二是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流程,确保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规定的流程有效运行,比如要按照层层把关的办理各项工作等,这是确保法律顾问制度沿着正确的工作流程工作,确保不出问题的有效方法。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的机制。给予企业法律顾问一定的职权,让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企业的各项决策中去,调动他们为企业服务、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

业务水准的高低构成法律顾问工作的生命线。首先,企业法律顾问一定要熟悉与所在单位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种司法解释等法律性文件,甚至对于其中重要的法律条文还应熟练记忆。唯有这样,在处理问题时才能做到胜人一筹。其次,企业法律顾问应不断充实、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避免由于失效的法律条文导致贻笑大方。再次,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不能只懂法律,应该尽量拓展自己的知识面。

(三)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队伍建设。

队伍是确保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队伍建设的好就会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着促进作用。对此,企业要做到几个方面的要求。第一,要广泛吸收优秀法律人才,利用优秀人才为企业制定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第二,要加大对企业内部法律顾问人员的培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培训效果。同时企业还可以鼓励法律顾问人员积极学习科学知识。第三,要经常性的组织他们开展各种类型的学习活动,包括学习企业管理,知识、企业生产知识等,另外也可以组织法律顾问人员到其他企业、甚至到国外企业去参观学习,增长他们的见识,增强他们为企业法律服务的本领。

综上所述,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主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有效的参与到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秩序得到有效维护的一项基本措施,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主要是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履行身为一名企业法律顾问所应尽的责任。不仅仅局限在对企业纠纷的解决,在企业的决策以及经营管理风险预防等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在企业今后的发展道路上,企业法律顾问一定会成为企业决策者真正的策划参谋,在企业法治化轨道上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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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 法律风险 法律顾问

一、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概念及功能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目前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企业法律顾问已经成为一个令人向往的职业追求。世界上众多大型企业普遍在企业管理中实施了这一制度,如埃尔夫、西门子、美孚等跨国公司的法务部拥有近200人的规模。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企业权力运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重大决策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是指企业以其法律专业员工为基础,构建企业内部的法律工作机构,专门进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处理企业本身及与其相关联的法律事务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其中,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是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和高级表现形态。这一制度的具体载体及直接运行基础是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专门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企业专业性员工。企业总法律顾问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全面领导所在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决策人员或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旨在建立企业内部专门的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提升企业(总)法律顾问在企业内部的法律地位,构建并完善由企业出资人、决策层、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网络,可持续性的提升企业法律事务处理及法律风险防范的综合能力,确保企业运行的安全、合规和高效。

二、 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的现状

我国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最早涉及见于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1997年人事部、原国经委、司法部联合出台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原国经委《第348号文件》、《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及《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开始了规范化进程。随着对内改革的深入和对外开放的扩大,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国又相继出台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通过分析上述规定、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我们发现我国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立法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相关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层级过低,大多属于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第二,规范过于凌乱且相互间协调性、统一性不强,不利于企业(总)法律顾问应有法律地位及独立性的保障;第三,对企业(总)法律顾问队伍的组成、建设、管理的规定粗略且缺乏操作层面上的流程或程序指导。

同时,在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仍比较淡薄。对该制度未给予应有的、足够的理解和尊重。尤其是企业出资人、决策层和高级管理者在企业权力运行中不重视法律制度、法律工作的作用,对企业法务人员的职能仍囿于打官司、处理纠纷、追偿债务的狭隘观念,以至于企业法律顾问被贴上“花瓶”、“消防员”、“雨伞”的标签,处于有无皆可、聊胜于无的尴尬境地。此外,对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支撑投入和人才保障上同样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对其内部法律事务的成本投入不足应达标准的10。另一方面,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方面也存在着人才严重匮乏、培养机制滞后的问题。据有关数据显示,截止2009年10月,央企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率仅为75,省属国企落实率更是低至33.9。从企业法律顾问从业者的角度分析,目前我国仅有10余万人在从事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且以社会律师兼职担任的较多。在国有企业工作的企业法律顾问约有1万人,其中依法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不到50。自1998年开始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以来,至今全国仅有5万余人取得了执业资格。至2010年8月全国仅有159人取得了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其中取得一级资格证书的只有17人。人才缺乏和培养滞后的现象将严重影响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及其运行效能。

三、 完善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立法工作,制定统一的《企业法律顾问法》;第二,组建统一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执行监管机构;第三,强化人才保障,做好企业法务人员的引进、选拔培养、有效使用;第四,提高企业员工尤其是决策层法律意识,给予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高度重视,加大企业法务工作的成本投入;第五,完善直属管理、集中管理、专业归口管理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模式。

在我国企业面临两个市场直接竞争的新形势下,落实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必将促进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化战略的实现。

参考文献: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