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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根据水利部新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安全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同时,假如监督人员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安全及质量事故,可监督人员实施了惩罚措施。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是防止水害,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我国水利工程管理经过长期的摸索、改进、完善,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故解决水工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是水利工程迫需解决的问题。
1 水工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资金投入不足
工程资金配套不足在日常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我们发现,对己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地方财政没有配套拨款,影响了工程的竣工验收。这种情况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许多部位已经受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破坏,造成水利工程质量及安全使用性能下降。
1.2 施工人员专业技能有待提高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对社会的各行各业人员专业技能的要求都随之提高,水利工程也不例外。目前,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造成工程项目的设计效率偏低,降低了水利工程项目的设计水平和档次,进一步影响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没有做充分的调查及准备工作,造成施工过程中,整体布局设计不合理,严重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
1.3 管理体制落后
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各部门没有明确的分工,或有分工不明确造成管理缺失货或重叠的现象,我国现阶段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式比较单一,针对多个问题基本上都是采用单一的管理方式,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不够完善,阻碍了我国水利质量与安全工程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主要是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综合工程,故应采用综合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治理方法进行治理。
1.4 水利工程质量控制意识薄弱
部分水利建设部门及相关工程建设人员没有认识到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性,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甚至部分水利工程建设单位为了赶工期,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施工,将水利东城技术规范要求和既定工序抛之脑后,严重的影响爱了水利工程的最终质量。还水利工程的兴建中还实行单元分包制,加之管理工作粗放,造成偷工减料、工序混乱等严重情况的发生。这些充分说明对水利工程对质量管理和控制重视度不够,意识的浅显疏忽对水利工程整体质量的威胁和危险极大。
2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2.1 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
水利工程施工人员要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使自已具备专业水平,基础知识扎实,专业知识精神,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正确、熟练的处理各种管理业务。虽然在实际中,从事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未必一定能掌握上述完备的知识结构,但尽可能多地具备多个方面的知识技能,对于许多水利工程从业人员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这也是水利工程从业人员学习的目标。扎实的知识功底和娴熟的业务技能,是提升施工水平的前提,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而增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2.2 健全法律体制
在充分借鉴国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水利工程中自身的实际情况,参照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现状和我国城市规划法等一些法律,制定更符合我国实际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从而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中的各项步奏都有相关法律作为参照,在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规定进行执法,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制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2.3 保证资金的正常投入
质量与安全施工费用的正常投入是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为保证安全生产经费落实到位,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施工监督不仅要加强自身的职责,同时还要加强各参建单位的安全施工职责,在施工过程中,督促监理、施工人员配备安全施工防护用具,尤其是在高空作业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减少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拟定整改与预防措施并实时跟踪;熟悉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器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安全监督工作的循环运行。
2.4 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意识
质量意识对控制水利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只有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相关人员的质量控制意识,才能使水利工程的质量有保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人员,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员工,都需要在工作中从认识和理解上重视工程质量,都要自觉去提高工作和服务质量。水利工程相关监督单位也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质量意识。只有水利工程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质量意识得到了提升,才能使他们自觉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
结语
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直接影响着水利工程的质量。水利工程的兴建不能忽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和地位。水利工程建设的发展对协调水资源的利用率具有重要的意义。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步骤直接影响着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程,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最大的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将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永远的主题。
参考文献:
[l] 庞会媛,许维民,张凯铭.浅析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西部科技,2008,7(17).
[2] 陈雷.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开创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事业新局面一在全国水利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J].中国水利,2011(13).
一、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与施工进度之间出现的问题
在工程施工中要做到以质量促进度,以进度创效益。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但是在实际工程中很难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
(1)项目中标价格低,通过加快施工进度提高效益,而忽视质量安全。目前,施工企业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为获取中标,不得以把标价投到最底,从而低价中标。那么对这些保本,有的甚至亏损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决策者只能以最小的投入,最快的施工进度,提前完工,来节约成本,获取效益。在生产中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主管技术质量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好似一对矛盾体,在项目实际施工中项目副经理主抓生产进度,工程进展顺利,按期完成任务是他主要控制目标,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是把好技术质量关,而当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经常听到副经理的话是“差不多就行了,别那么认真”,如过遇到一个质量意识强,立场坚定的技术负责人,能按照质量标准控制到底,而如果遇到一个立场不坚定,缺乏经验的,那么往往就是质量给进度让路,工程质量就在“差不多”中通过,从而留下质量隐患。
(2)业主要求施工单位赶工,压缩工期。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为完成年度指标等往往要求施工单位赶工,施工单位要听从业主的指令,按照完成日期,倒排工期,确保节点工程如期完成,但是在赶工过程中,却没有质量安全保证措施,以适应赶工的需求,业主一般也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从中可以看出业主也是以进度为本的。
(3)管理者质量意思不强。项目经理是一个项目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管理者的质量意识是影响下属贯彻执行质量安全文件的根本,如果上级都不注重质量安全,那么下属相应的质量意识也就淡薄。如某工程,按照工期节点工期要求,在某日某个仓号混凝土浇筑任务必须完成,这时项目领导给负责生产和技术的副经理下达死命令,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将采取扣奖金和罚款等措施,而下属为完成项目经理下达的任务,往往是在质量方面做手脚,下功夫,钢筋按照施工图纸应该放10根的,而放8根,模板应该加两道支撑却加了一道,想办法糊弄监理,蒙混过关,结果在匆忙浇筑中跑模,影响了工程实体质量和外观质量。
(4)为工程进度、使用劣质原材料。大多数水利工程地处偏远山区,施工道路不畅,材料运输困难,工程为了加快进度,提高材料供应速度往往是就地取材,砂子、石子从河道中捞出的,不管级配是否合理、含泥量是否符合标准、细度模数是否满足要求,就直接在主体工程使用,水泥、钢筋也是当地小厂生产的,质量检验时明知不合格,但不为了延误工期还得使用;还有的供应商受利益驱动,在材料运输中以次充好,加之材料员进场检验控制不严,劣质材料都使用在了工程实体上,留下质量隐患。
二、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合理促进施工进度
工程实施过程中,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质量安全控制目标,科学合理的化解进度、质量和安全之间的矛盾,使之转化为推动项目顺利实施的动力,达到为建设项目增值的目的,就此阐述一下自已的观点:
(1)做好生产组织规划。在工程中标后,要根据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和报价资料进行更深入的细化,确定项目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目标和安全控制目标,做好人员和设备组织编制,认真分析生产项目,研究图纸,调查和分析现场作业条件,针对工程特点、技术关键点和作业难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技术、经济措施。
(2)质量管理管理的策划。⑴在工程开工前根据业主要求、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的规划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推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技术管理工作责任制,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认真的工作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贯彻执行政府的各项技术政策,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正常的工程技术秩序,把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具体技术工作业务上。⑵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符合工程施工详细的规章制度和奖罚措施,尤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奖罚措施。在认真组织进行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对工人班组进行每一个不同部位、不同分项施工前都必须进行详细的工艺、质量交底,并且要交代清楚处理要求,使工人有思想准备,理解管理者的意图;对于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要落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⑶要搞好工程质量,管理是关键,为杜绝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必须坚持“三检”制度。即在每道工序完后,首先由作业班组提出自检,再由管理人员组织有关的施工人员、质检员、技术员进行互检和交接检查,并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全过程、全方面的跟踪管理,主要突出一个“严”字,一切从严掌握、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3)安全管理。在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作业指导书、生产方法、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安全技术措施,向生产班组长进行交底,层层下达。使所有作业人员明白所进行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要把握好的技术难点,以及生产中的危险点。投入专项资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不仅对人还要对设备,杜绝任何借口忽视安全。对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进行现场规程培训与考试,巩固和提高现场的操作技能水平,对生产现场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对关键人员、关键设备、关键部位加大安监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4)编制切实可行生产进度计划。⑴依据工艺逻辑与组织逻辑,本着提高资源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制定一个切实可行进度计划。在制定生产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要求各作业点人员共同参加,不同目标,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编制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分析各阶段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分段控制,确保总工期目标。⑵在工程投标时已经按照招标文件或规定编制了粗略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中标后又根据现场施工条件的合同中的工期,编制出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以确定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选择施工方法和组织流水作业、协调各个工种在施工中的搭接与配合、安排劳动力和各种施工物资的供应、确定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工期和全部工程的完工时间等;再把进度计划布置下去,调配人力、施工物资和资金,确保到位。
三、结语
工程质量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是企业的生命线。在施工过程中如盲目追求工期,质量难以控制,就会产生施工质量问题,严重的还会造成返工和不能返工的问题,也会给工程带来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只有抓住内部管理,和谐统一好三者的关系,共同发展,在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前提下取得经济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决定水利工程能否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地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发挥设计效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实际上就是对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各环节、各因素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
一、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所谓质量与安全管理就是通过控制工作质量,从而保证工程的产品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阶段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关键是控制产品形成全过程的工作质量行为和安全措施,而工作质量又反映到工序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每一因素。所以,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取决于施工过程的工序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质量。就是说,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是利用各种手段对每道工序的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要素进行管理。
二、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实行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相结合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一)政府监督
政府的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角度出发,对项目建设行使监督职能,监督项目建设有关各方的建设行为,对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宏观监督。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为专职机构,分三级设置:水利部设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地区(市)设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是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来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其任务是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检查和监督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二)项目法人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法人是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核心。在建设监理制条件下,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之前,项目法人要编制可行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单位要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与安全控制体系。在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既要接受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又必须尽职尽责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等,对施工承包人行使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力:审查施工工艺过程,行使质量认证权与质量否决权,主持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等。《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检查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三)项目法人质量与安全管理职责
1、主动接受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与安全体系的监督检查。
2、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和安全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3、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机构和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4、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检查。
5、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签证。
6、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7、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8、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是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基本保证者。施工单位为了保质量、保安全、按时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任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在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能力和资料等方面,合理、完善地形有机整体,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工序质量管理,严格实行“三检制”(即初检、复检、终检)。《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与安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与安全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与安全检查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证书、质量与安全检查程序和细则等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人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
三、工程质量评定
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完工之后,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组织进行外观质量评定。与此同时应将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检测资料提交给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然后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再根据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的审查结果,结合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结果和原材料、机电设备安装质量及质量检测资料的核查情况,核定该单位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等级。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优劣关系到工程能否安全运行、正常发挥设计效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实际上就是对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各参建单位在各施工环节、各因素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控制管理。
1 影响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因素
所谓质量与安全管理就是通过控制工作质量,从而保证工程的产品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同时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阶段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关键是控制产品形成全过程的工作质量行为和安全措施,而工作质量又反映到工序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每一因素,即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所以,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取决于施工过程的工序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质量。就是说,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是利用各种手段对每道工序的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要素进行管理。
2 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实行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相结合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2.1 政府监督
政府的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角度出发,对项目建设行使监督职能,监督项目建设有关各方的建设行为,对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宏观监督。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为专职机构,分三级设置:水利部设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地区(市)设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是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来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其任务是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检查和监督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2.2 项目法人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法人是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核心。在建设监理制条件下,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开工建设之前,项目法人要编制可行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监理单位要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与安全控制体系。在合同管理中,监理单位既要接受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又必须尽职尽责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等,对施工承包人行使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力:审查施工工艺过程,行使质量认证权与质量否决权,主持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等。《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与安全检查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 项目法人质量与安全管理职责
1、主动接受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与安全体系的监督检查。
2、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和安全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3、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机构和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4、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检查。
5、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与安全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验收、签证。
6、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7、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通讯等地下管线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8、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9、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2.4 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是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基本保证者。施工单位为了保质量、保安全、按时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任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在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能力和资料等方面,合理、完善地形有机整体,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工序质量管理,严格实行“三检制”(即初检、复检、终检)。《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施工单位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与安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与安全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与安全检查机构和人员的岗位证书、质量与安全检查程序和细则等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人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人审查。
3 工程质量评定
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完工之后,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组织进行外观质量评定。与此同时应将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检测资料提交给项目法人、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然后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再根据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的审查结果,结合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结果和原材料、机电设备安装质量及质量检测资料的核查情况,核定该单位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等级。
1、工程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水利工程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一般由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法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及运行管理单位人员参加,参加人员的数量和技术水平都应满足有关规定。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结果,将按规定形成外观质量与安全评定表。
2、工程质量等级核验。质量监督人员必须掌握大量的可靠资料和客观证据,这样才能对单位工程的质量做出一个比较客观和实事求是的评价。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最终确定工程质量等级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