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项目投资研究范文

时间:2023-08-15 09: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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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项目投资研究

篇1

关键词:农业项目 多元投资 评估特点

研究问题的提出

国内外专家学者在农业项目投资方面,形成了大量研究成果,国家在农业项目上的投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但是,农业项目投资困难和问题仍然很多,投资效果较差。形成这些问题、困难和效果较差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之一是农业项目多元投资主体的利益关系不清晰,政府在农业项目多元投资主体中的缺位和越位。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农民和企业作为农业项目多元投资的市场主体,农民利益、企业利益重视、保护不够,引导、扶持不足,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是政府沿袭计划经济思维,农业项目的政府投资,有许多投到了具体的竞争性很强的私人产品领域,短期政绩和形象得到了迅速提升,但长期投资效益很差,还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表现为政府职能的越位。

三是对农业项目这样的高风险低收益弱质领域,法律、政策以及政府投资的保障、引导作用发挥的不够。一些外部效益很强的农业基础性公共产品投资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直接效益差,政府没有投入或投入不足,表现为政府职能的缺位。

农业项目多元投资主体界定

投资主体就是指具有投资决策权力和资金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投资运行风险的经济主体。农业项目投资,或者称为农业投资项目,是指通过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和科技的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增加生产手段,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在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达到预期效益的一种扩大再生产的经济行为。

在理论界和实践领域,由于视角和重点不同,对农业项目投资主体的界定也略有不同。一般情况下,农业项目投资主体可以界定为:政府、企业、农户三个相对独立的投资主体;或者政府加企业、政府加农户、企业加农户、政府加企业加农户等多元混合的投资主体。由于多元混合的投资主体可以分解为政府、企业、农户三个相对独立的投资主体。所以,农业项目多元投资的评估特点研究,以农户、企业、政府分别展开。

农业项目多元投资的利益目标

利益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发展阶段和一定的社会关系约束下,利益主体、主体活动和外界对象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利益包括财富、地位、声誉、尊严等存在的,或可感知的、对主体有益的一切社会资源。利益是利益主体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效用或需要最大化的决策动力。

农业项目的投资主体,同时也是农业项目的利益主体、风险主体。无论农业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农户、企业、政府等单一主体,还是农户加企业、农户加政府、企业加政府、农户加企业加政府等多元混合主体,农业项目首先是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整体,具有项目共性的整体利益。其次,农业项目由于投资主体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具体利益。

(一)政府投资的利益目标

资源配置目标。政府财政担负着从财力分配上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中基础产业(包括农业)和先导产业的重要职责。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出发点主要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努力为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及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

监督管理目标。财政对农业投资的职能主要通过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的巨额投入和集中使用来体现的,这是其他农业投资主体所不能替代的。

扶持保护目标。扶持保护职能,主要指政府公共财政在政策、方向、额度等方面,对农业实施一系列特殊优惠措施,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企业的利益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投资的利益目标具有以下几个主要内涵:

效益性。每个投资主体都要追求效益,企业投资更注重经济效益,其目的是为了资产增值,为了追求预期的最大效益。企业利益行为的效益性,要求企业将利润作为投资的主要目标。只有项目能够带来较高的预期利润时,企业才会投资。

时效性。企业投资以利润为目的,他不会像政府投资那样考虑长远,他会注重资金的时间价值,用尽可能短的时间获取尽可能大的利润。

灵活性。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其活动很大程度受制于市场,市场条件的瞬息万变就对企业应对市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的灵活性,源于企业内部利益目标的基本一致,目标的一致使企业能够对市场的变化做出迅速的反应。

科学性。由于企业的投资受到企业利润目标和财务预算的硬约束,每一项重大投资都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了获得最大利润,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的投资都极为谨慎和理性,一般都要经过周密的市场调研和项目评估。因此,企业投资更接近市场经济的规律,更科学一些。

企业的上述特征决定了企业投资一般投向效益好、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

(三)农户的利益目标

农村的推行,使农户拥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享有自主的投资决策权。农业不再是农户投资的唯一选择,其家庭资源的配置将在满足生活消费之后,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为实现家庭效用最大化而对外部经济信号和政策信号做出反应。因此,农户投资行为的核心目标是追求家庭效用的最大化,特点表现为逐利性、短期性、趋同性和责任性。

逐利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户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首要表现就是逐利性。这也是一切民间个人投资、企业投资最本质的特点,是区别政府投资与非政府投资的一个重要标志。

短期性。农户投资存在着注重短期投资,忽视中长期投资的现象。比如,农户注重速效化肥的投入,忽视长效农家肥及土壤改良、农用机械、实用科技的投入。

趋同性。众多农户选择相同或相近的投资项目。趋同性源于农户经济信息的不通畅、不全面和小农意识,会导致投资农户之间对市场、原料和相关资源竞争的加剧,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责任性。责任性是指每一经济主体从事投资活动都有自己的责任和利益,这种责任和利益决定经济主体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力度。农户投资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或者是追求家庭生活的稳定和提高。因此,农户的投资项目,选择农业项目并增加投资力度,就必须满足农户家庭生活的稳定和提高这个责任和利益目标。

农业项目多元投资的具体评估特点

(一)农业项目政府投资的评估特点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出现,主要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弥补市场失效而存在。其投资行为要力求达到效率与公平的最佳结合,实现整个社会的、综合的、全民的福利。政府农业项目投资的评估特点,主要表现为公益性、公开性、导向性和效益性。其中,公益性、公开性和导向性是相对政府资源配置目标、监督管理目标的评估特点,导向性和效益性是相对政府扶持保护目标的评估特点。

1.公益性。政府投资的公益性,要求政府投资不应只以经济效益为目标,而要更多地注意投资受益范围的广泛性和投资受益时间的长期性。政府投资项目讲究的是社会总体效益,而非财政资财本身的所费与所得的直观比较。这是因为,财政资财的支拨过程和耗用过程,涉及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即涉及物质生产领域和非物质生产领域,涉及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事业单位。关系到各阶层在社会产品分配中的经济利益,从而影响着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个方面。因此,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价,不能限于政府投资项目本身的直接效益,而应从社会总体出发,把财政资财的支拨与耗用放在社会再生产总过程中来考察,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政府投资项目反映一国政府的政策选择。如果政府决定以一定的数量和质量向公民提品和服务,那么政府投资项目实际上就是执行这些政策所必须付出的成本。财政政策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因此,对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必须从全局的、长远的角度来考虑,而不能单考虑眼前的、局部的和微观的利益。政府的农业项目投资主要应集中在那些企业、农户等投资主体不愿意投资,但又是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必需的项目上。

2.公开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共财政农业项目投资更要坚持公开性,提高透明度,依法规范政府农业项目投资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投资和运作的高效率,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种腐败现象。

3.导向性。就是指政府对其它投资主体资金流动的导向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在政府投资活动中,财政支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因此,对政府投资项目效益的衡量在内容上不仅要考虑各类财政分配活动的直接结果,同时还要考虑各种间接结果,不仅要考虑是否满足了公共需要,还要考虑是否产生了“挤出效应”、“乘数效应”和“外部效应”,导向性要求政府选择那些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农业发展项目,扶持代表农业产业发展前景的重点领域,引导企业、农户资金投向农业项目。

4.效益性。政府对农业项目的投资,必须高度重视公共财政的综合效益,追求农业项目投资效益的最大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有利于以有限的公共财政支持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支持农村资源的良性循环。

政府对农业项目多元投资评估特点中的效益性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因素上。政府投资引导、扶持的农业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应大于社会折现率8%,至少应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6%或7%。项目风险降低到一般项目风险水平。

(二)农业项目企业投资的评估特点

财务基准收益率要达到行业标准,农业(种植业)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6%,农业(畜牧业)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7%。政府引导、扶持的结果,要能使农业项目投资其它因素收益率之和大于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1%-2%,大于社会折现率8%。项目风险降低到一般项目风险水平。

(三)农业项目农户投资的评估特点

财务基准收益率要达到行业标准,农业(种植业)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6%,农业(畜牧业)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7%。

政府引导、扶持的结果,要能使农业项目投资其它因素收益率之和大于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1%-2%,大于社会折现率8%。项目风险降低到一般项目风险水平。

农户投资配置到农业项目时,农户家庭的主要资源―家庭劳动力、家庭生产资料也面临选择。所以,农户还要评估家庭劳动力、家庭生产资料的转移成本和投资收益。家庭劳动力、家庭生产资料投入农业项目,转移成本要小于非农项目,投资收益要大于非农项目。

参考文献:

1.温锐,陈胜祥.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互动―以江西新农村建设调查分析为例.中国农村经济,2007

2.郜瑾.对我国财政支农政策的分析与思考.决策探索,2007

3.同济大学,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政府投资项目经济评价.中国计划出版社,2004

4.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案例.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5.周惠珍.投资项目评估(第三版).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6.孙中才.农业经济数理分析.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7.宋洪远.中国农村经济分析和政策研究(2003-2006).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8.王国政,李杰.西部农村投资结构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9.浦军.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效益评价体系:理论与方法.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篇2

项目资金是农业项目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农业项目中的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工作更是农业项目发展的重要内容,现阶段,农业项目中的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定问题,需要相关人员加强创新,采取有效策略,提升其对农业项目开展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农业以更快的速度健康发展。

一、农业项目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项目投入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农业项目投入机制中存在前期项目论证缺乏的情况。很多部门为了尽快获得农业项目,未能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的考量,导致前期项目论证缺乏,实际实施过程漏洞百出,导致资金大量浪费。同时,农业项目的投资主体较为单一,大多农业项目都以农户和集体投资为投资主体,而农民的经济收入有限,农村整体经济水平降低,导致农业项目的投入不断减少。资金来源渠道的缺乏,也使资金缺口始终无法填补,很多农业项目因资金缺乏导致质量较低,甚至难以继续开展。再加上一些决策者的盲目决策和对短期利益的过分注重,随意安排项目预算,造成农业项目的投入缺乏客观目标,不利于农业项目的长期发展。

2.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业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和管理要求之间还不适应[1]。农业项目的资金预算编制环节略有不足,缺乏科学性和具体化,执行过程随意性较大,为执行跟踪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预算监管方面,也缺乏专业的监管、审核,群众监督力度较小。再加上内部控制、资金审计、绩效评价方面的缺陷,导致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始终难以提升。

二、农业项目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的创新策略

1.投入机制创新策略

创新项目投入机制是实现农业项目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2]。因此该部门应注重对农业项目投入机制的创新,将产业链作为载体,对资金进行科学整合。例如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大浦新农村,于2009年通过各部门的资金整合,获得了大量的农业项目资金,并建成了几千亩的水稻种植区、水产养殖区,并形成了水稻、水产、园艺为主导的产业链,吸引了多项资金投入,为农业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更多的投入渠道。在投入机制创新过程中,可以借鉴这一实例,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项目沟通机制,定期对资金整合的各环节工作进行沟通。同时加强对资金整合作用的宣传,组织群众参观实验基地,了解整合效果,以配合资金整合工作。积极吸引农民群众和社会对农业项目的投入。采用民主议事等方式,向农民和集体筹集资金。或是采用农民业主负责制,要求农民业主不仅作为农业项目的受益者,也作为农业项目的负责者,对建成项目享有应有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有效提升了农民在农业项目投入方面的积极性。当地政府也可以通过财政补助、奖励等形式,吸引社会投入。采用农业项目投资参股的形式,使社会机构可以依照只参股,不控股的原则,按照事先规定的比例进行投资,根据其比例享受农业项目的获益,并承担一定的风险。这一方式不仅使投入机制得到了创新,同时也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项目。

2.资金管理创新策略

在资金预算方面,可以引入绩效评价机制,实现对预算资金的合理配置。明确绩效目标,量化项目支出目标,完善绩效指标体系,采用科学手段,对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进行合理评价,以便对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工作提供可借鉴的数据资料。在资金审计方面,需要重点审核国家规定的专项资金是否到位,避免存在对农业项目虚列收费、资金被非法挪用、虚增建设工程等情况,提升账目核算的规范化,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对农业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排除项目中多头申报项目、报销发票不真实、资金分配不公平等现象,及时了解项目中的资金动向,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农业项目绩效评价方面,应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的创新。现阶段,我国农业项目缺乏自己的绩效评价标准,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快评价标准的建立,同时保证评价体系能够对全面反映农业项目各个环节的情况和实施的具体效果。农业项目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容易导致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因此,应加强投资决策风险制度的创新,并引入项目风险识别和风险预警,例如全国水稻重大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预警系统。在投资决策风险制度创新中,运用这一手段,获取农业项目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气象信息等,对农业项目风险进行监督和及时预警,降低风险,提升绩效评价水平,实现有效地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同时,由于农业项目的特殊性,还需要在资金管理创新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要求农业部门与项目承担方共同确定第三方机构,并在项目书中表明。要求第三方机构参与到项目申报评选、绩效考核、项目验收、资金管理等环节,对项目进行独立检测、独立评估,一旦出现项目负责人鼓动第三方机构提交虚假结果的情况,便由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收回,以保证资金的有效运用。在委托第三方检验的基础上,实现项目资金管理的创新,有效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三、结论

农业项目的开展对我国农业的未来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其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工作的创新,以产业链为载体,进行专项资金整合,吸引农民群众投资和社会资本投入,完善资金预算、审计、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以保证农业项目获得最佳成效。

参考文献

篇3

第三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法规、政策,起草农业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提出年度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总体方案和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统一审批基本建设项目,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归口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农业部财务司负责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基建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审批直属单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农业部行业司局负责提出本行业投资计划建议,初选本行业基本建设项目,根据授权审批初步设计概算,组织本行业项目的实施,管理本行业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日常监督检查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统一规划布局,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组织项目申报,根据委托审批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组织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监督检查项目资金使用、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施工建设等。

第四条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与投资计划下达,坚持先开展前期研究、后申报项目,先专家评估论证、后进行决策,先审批项目、后下达投资计划的原则。

第五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根据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规定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农业行业发展的需要和农业部的中心工作,在综合部内行业司局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年度项目投资指南,报部常务会议或部领导审定后。

项目投资指南应主要包括年度投资方向和项目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和区域布局原则,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以及投资控制规模等。

项目投资指南于每年第四季度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统一印发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直属直供垦区,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六条地方及直属直供垦区申报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文件,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直属直供垦区以计字号文报农业部,分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司局。

农业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项目文件,由各单位内的投资计划管理机构会同业务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和审查,以计字号文报农业部,分送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有关行业司局。

第七条立项评估和初步设计评审原则上应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承担。评估(评审)机构组织专家按类别对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应由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提出独立审查意见,评估(评审)机构综合专家意见后形成对项目的评审意见。

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制定项目立项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会同行业司局统一组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工作。包括统一从农业部基本建设项目专家库中抽取并确定评估专家,统一评估细则、时间和地点等。

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地方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农业部行业司局负责评审;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审。农业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与概算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评审。

项目评估(评审)费用根据实际支出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担。

第八条经专家评估通过的行业项目,由农业部行业司局进行初选,向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提出年度项目总体安排意见及初选项目(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详细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与来源、建设期限、新增能力及其他有关内容)。

第九条农业部发展计划司根据投资可能、项目评估结果和行业司局的初选意见,对项目进行审查和综合平衡。对限额以上或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定同意后再由我部审批的限额以下项目,按程序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审批或审定;对由农业部审批的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项目,经部常务会议审定后,报主管部长审批立项;对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下的项目,报主管部长审批立项。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主办,有关行业司局会签,报部领导签发,以农业部文件下达。

第十条地方及直属直供垦区承担项目的初步设计,中央投资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的,由农业部行业司局根据项目评估意见,办理批复文件;中央投资在600万元以下的,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抄报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和行业司局。农业部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由发展计划司或委托相关部门根据项目评审意见办理批复文件。

农业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以办公厅文件下达。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一经农业部批准,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文件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单位、建设内容、降低工程(货物)质量、压缩投资规模等。

第十二条确因客观原因需进行重大变更的项目,应当重新向农业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变更:

(一)变更建设地点的;

(二)变更建设性质的;

(三)变更建设单位的;

(四)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导致项目主要使用(服务)功能发生变化的;

(五)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变更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以上(含10%)的,或者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上(含10%)的。

第十三条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须向原审批部门重新报批初步设计。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批准:

(一)变更建设期限;

(二)变更招标方案;

(三)变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但不属于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四项情形的;

(四)变更初步设计概算的总投资超过立项批复总投资10%以下的,或者实施过程中投资变动超过批准的项目总投资10%以下的;

(五)其它变更。

篇4

Abstract: By taking the integrity and dynamics of the direct investment environment in foreign countries into account, the risk assessment index system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projects for China's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was established. The risk of some representative projects was assessed by combining the methods of AHP and entropy coefficient.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risk factors including international agricultural market risk, host country's political and legal risk, domestic institutional barriers as well as enterprise's own technical limitations were relatively prominent. In order to prevent and mitigate these risks, the government should provide more political supports such as establishing specific organization for foreign investment service. The companies should establish an effective risk assessment mechanisms and focus on the development and promotion of agricultural technology.

Key words: agriculture;direct investment;risk assessment;integrated environment;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近些年中??出台多项措施支持农业“走出去”,对外农业投资增速很快。“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发展模式为农业发展提供了广阔新空间,是中国加快农业企业对外投资、维护全球农业市场稳定的有利契机。现在中国对外农业投资已经遍及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覆盖率达33%。2010-2014年中国农业企业海外并购额高达185亿美元。然而从净额看,2014年农林牧渔业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仅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总量的1.65%[1]。农业是中国对外投资的弱势领域,这与农业海外投资项目风险大、企业抗风险能力不足等息息相关。

海外直接投资环境是产生农业海外投资风险的根源。海外直接投资环境是指围绕并影响农业海外投资项目发展的各种环境因素的总和,可以分为外部的国际环境、东道国环境、投资国环境以及内部的企业环境[2]。由于投资环境复杂多变,相关企业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较弱,农业海外投资项目频频受阻。如重庆粮食集团在巴西的一项高达170多亿元的粮食种植投资计划,由于未获得当地政府的批文和环境许可证,2014年已经基本陷入停顿状态。

因此,对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进行风险防范至关重要。风险识别与评价是进行风险防范的首要前提和必要条件。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东道国投资风险的分析,大多是进行单一的风险分类,措施建议也是基于东道国投资风险的分析结果,忽视海外直接投资环境的整体性和动态性。在此背景下,本研究从国际环境、东道国环境、投资国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四个维度出发,构建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实证研究,验证评价模型在农业海外投资风险评价中的有效性,为防范农业海外投资风险提供借鉴。

1 文献综述

在企业对外投资风险研究方面,国外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风险进行分类,主要有Beamish等[3]根据东道国的风险水平,将风险划分为情景风险和交易风险两类。Kent等[4]根据海外投资的环境、行业和特定企业的不确定性,做出三部分变量的风险衡量模式,将风险划分为宏观环境风险(社会一般环境)、中观环境风险(行业竞争环境)和微观环境风险(企业内在环境)。Keith等[5]则根据企业战略管理理论将风险划分为管理控制风险和市场复杂性风险。

国内研究方面,刘锡良等[6]据关注的焦点内容与各类风险的重要性,将风险分为政治风险(含政策法律风险)与经济风险(宏观经济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竞争风险和人力资源风险等)两大类。施淑蓉等[7]将海外投资宏观环境风险划分为政治风险、宏观经济风险、文化风险和法律风险,运用人工神经网络方法构建海外投资宏观环境风险预警模型,对中国海外投资宏观环境风险进行评级和预警。国家风险评级课题组[8]从中国企业和主权财富的海外投资视角出发,构建了经济基础、偿债能力、社会弹性、政治风险和对华关系五大指标。对于定量指标采取标准化的处理方法,对定性指标的处理采用其他机构的量化结果或者由评审委员打分,再进行标准化。

在农业海外投资风险研究方面,陈伟等[9]将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的国家风险,划分为政治政策类风险、经济政策类风险、国家法律风险、国家债务危机风险和非传统风险,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国家风险评估和预测的机构和方法,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国家风险防范措施。古广东等[10]对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进行了分析,认为风险包含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农业项目决策风险、自然灾害风险、农业技术及人力资源风险等几类。梅世文等[11]认为农业海外投资面临国外投资环境多变、东道国的抵触和误解、融资难度较大以及农业跨国管理人才匮乏等问题,投资风险较大。陈燕娟等[12]分析了中国种子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政治法律风险、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战略风险,进而提出中国种子企业“走出去”战略风险的防范措施。

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对农业“走出去”的风险分析不再局限于东道国层面。王永春等[13]认为中国农业对外投资面临企业自身条件限制、国内体制障碍及东道国环境制约等风险因素,并提出了应对措施。但目前研究领域尚未建立起权威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有待继续推进和深化。

2 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国际环境风险方面,中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始终伴随着“中国”和“新殖民主义”的指责声。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在内的很多国际组织都认为中国农业“走出去”是为了占有国外的农业土地资源。这些言论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农业项目的投资风险。此外,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及供需变化也给农业企业带来潜在风险,近年来的棉花、大豆等农作物就是典型的例子。

东道国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四个方面。政治风险是农业企业海外投资必须考虑的首要风险。目前全球经济形势不稳,一旦东道国发生金融危机或者债务危机,海外投资项目就会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基于农业自身特点,投资项目往往存在自然风险。农业投资可能会遇到洪涝、干旱等常见的自然灾害。从社会环境来看,发达经济体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劳工保护法律也趋于完善。文化与宗教冲突风险、劳动力市场管制风险和环境保护风险都需要企业重点关注。

投资国环境方面,中国国家政策和融资支持力度不够,国内市场需求波动使投资风险增大。企业内部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财务风险和企业竞争战略风险等方面。丰富的农业科技资产和良好的科技人才储备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3 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风险评价体系

3.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在现有指标体系基础上,结合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2015版)》[14]、农业部《中国对外农业投资合作报告(2014年度)》[15],借鉴海外投资研究领域的相关研究成果,如陈立泰[2]对海外投资项目评估指标的设计原则,构建出农业企业对外投资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力求动态、全面地评估投资项目现存风险,帮助企业明确优劣势,及时调整自身经营战略,防范投资风险。指标设置的具体情况见表1。

本研究所构建的指标特色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有指标的选取兼顾投资环境的整体性和动态性,从国际环境、东道国环境、投资国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四个维度出发,考察内容更全面;二是结合当下农业的发展,引入对农业科技指标的评估。2016年中央1号文件特别提出:“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农业科技创新、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农业科技人才和企业自身的农业科技资产是农业海外投资项目良好运行的重要保证。

3.2 评价指标得分计算

财务指标的得分参考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制定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14》[16]中有关农林牧渔业大型企业各项财务指标的标准值,并采用内插值法进行处理。非财务指标则采用专家打分法进行处理。选择对多位专家调查,这些专家包括农业海外投资方面的研究学者、有农业海外投资经验的企业经理等。

3.3 指标权重的确定

3.3.1 层次分析法确定非财务指标的权重 采用直接赋权的方法?_定准则层指标权重。美国、英国、荷兰、日本和韩国等国家风险投资公司认为企业管理团队是主要项目评价指标;国内研究主要参考世界银行、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定量衡量投资环境的指标体系,以及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评价投资环境的指标体系,认为东道国环境是对外投资风险评价考虑的主要方面,国际环境和投资国环境也不容忽视[17]。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多位专家意见,赋予国际环境、东道国环境、投资国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的权重分别为0.2、0.3、0.2、0.3。

非财务指标通常难以量化,或者虽然可以量化但难以获得相关数据。为充分利用专家的知识和经验,本研究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子准则层指标以及指标层中非财务指标的权重。下面以国际环境指标权重的赋予为例,说明层次分析法计算指标权重的过程。通过多位专家对指标重要度两两比较,得到国际环境指标判别矩阵A如下:

A=1 1/3 1/4 1/23 1 1 24 2 1 32 1/2 1/3 1

计算可得国际环境指标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比率为0.011 6

3.3.2 熵权系数法确定财务指标的权重 指标层的8个财务指标数据精确可得,故采用客观赋权法中的熵权系数法确定权重,基本步骤如下。

1)数据标准化处理:

Yij=■+1

(1)

式中,i=1,2,…,n;j=1,2,…,m。i和j分别表示n个评价对象、m个指标。如果待处理的数据都为正数,则可以省略这一步骤。

2)计算第j项指标下第i个体的值在此指标中所占的比重:

Pij=■ (2)

式中,i=1,2,…,n;j=1,2,…m。

3)计算指标信息熵ej:

ej=-k∑PijlnPij (3)

式中,j=1,2,…,m;k>0且k=■。

4)计算信息熵冗余度gj:

gj=1-ej (4)

5)计算指标权重wj:

wj=■ (5)

式中,j=1,2,…,m;从而得到权重向量w=(w1,w2,…,wm)[18]。

3.4 风险级别评价等级的确定

从风险的角度,将农业企业海外投资风险划分为优秀、正常、关注、风险和高风险五个评价等级。分数越高,代表企业风险越小,市场竞争力越强;分数越低则反之。风险级别划分见表2。

4 中国农业企业海外投资项目风险评价

4.1 样本选取

为了验证本研究构建的农业海外投资风险评价模型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中国农业企业海外投资项目进行实证研究。基于可操作性和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5家上市企业的投资项目作为研究对象,这些企业中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投资项目分别为:2013年9月双汇集团以总价约71亿美元收购美国最大猪肉及生猪生产商史密斯菲尔德已发行的全部股份;2013年12月新希望集团收购澳大利亚第四大牛肉加工商KILCOY畜牧业公司;2014年3月中粮集团收购荷兰知名农产品及大宗商品贸易集团尼德拉51%的股权;2015年8月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增收购以色列最大食品公司特鲁瓦76.73%的股权;2015年11月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法国蜜合花农业公司90%股权。

4.2 农业企业海外投资风险测算

4.2.1 财务指标得分计算 涉及的5家上市企业2014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巨潮资讯网。中国农业大型上市公司的原始数据比较复杂,各项指标的取值单位也不统一,为便于计算,对原始财务数据采用内插值法预先处理。内插值法主要是寻找替代值,即在两个数值间插入一个数值,利用线性函数的特点计算得到一个有着同等效果的替代数值。把总区间设定为0~100,分为优、良、中、低、差五档,每个等级分别代表0~20、20~40、40~60、60~80、80~100这5个分段[18]。对5家企业原始财务数据采用内插法预处理后的转换值见表3。

4.2.2 非财务指标得分计算 对非财务指标采用专家打分法,指标得分由15位专家的调查问卷统计得到,计分标准见表2。专家根据具体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指标打分,即可得出该项目的风险评价总分,其分值可供投资企业参考。每项指标最终得分为15位专家打分总数的平均数。

4.2.3 投资风险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得分结果以及各指标的权重,计算得到各项指标的加权分值,最后得出5家上市农业企业海外投资项目风险评价综合得分。以双汇美国投资项目为例,具体介绍综合得分计算过程(表4)。

5家农业企业对外投资项目风险综合评价得分见表5。得分均位于60~80,风险评估为正常。

4.3 结果与分析

国际环境方面,新希望澳大利亚投资项目的A12指标得分最高,双汇美国投资项目次之。原因在于2015年新签订的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为其带来巨大的政策优惠,中美双边投资协定也即将达成。随着国际粮食市场的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市场波动增大,中粮荷兰投资项目易受到影响。

东道国环境方面,样本项目的法律风险均较大。由于各国法律制度不尽相同,如若不慎,极易违反当地法律,阻碍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此外,由于以色列受各种国际国内因素影响,政治形势并不稳定,因此光明乳业以色列投资项目有一定的战乱风险。经济环境方面,农业企业对东道国农业科技资源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更加看重投资项目的科技含量。样本项目均具有较大的农业科技和资源优势。但目前全球经济较为低迷,欧洲经济复苏乏力,中粮荷兰投资项目、张裕法国投资?目较易受到影响。自然环境方面,美国是飓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区,双汇美国投资项目存在自然灾害风险。在社会环境方面,双汇和新希望保留本土管理团队和员工的做法成功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管制和环境保护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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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业;技术推广;投融资

一、问题的提出

农业技术推广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它与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并称为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形成产业化的过程中,资金投入是关键性的因素。

长期以来,中国都非常重视农业科技的发展,对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和推广给予了许多特殊的政策关注,国务院2003年《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业,必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农业特别是对农业科技推广的投入。我国目前也已经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多种投入渠道和投入方式。但农业技术推广财政投入常年不足,其它渠道的投资刚刚发育,致使我国农技推广事业进步缓慢,工作滞后。

据科技部的资料,我国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仅45%左右,科技成果转化率为10%-11%,农业技术普及率只有30%-40%。与此同时,我国农业技术的入户率也相当低。我国每年约有6000项本应能够形成生产力的农业科技成果,因为资金供给不足,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没能够转化为产业应用技术,造成科技资源的浪费和农业生产的潜在损失。为此应分析农业技术推广中投融资的问题,探讨建立良好的适应的投融资机制。

二、农业技术推广中的投融资困境

1、投融资渠道不畅,资金总量不足

据调查,在财政支农的各项支出中(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除外),农业科研、推广的投入一直居于末位,不能满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大量需求;而多数项目单位和农业技术企业因自身的经济实力较弱,没有足够的自有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申请贷款的难度也不断加大;在其它引进吸收外资与国内开展资金和技术合作及各类集体经济、农业企业及农民增加农业科技应用的投入方面,由于各种原因仍然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投入资金规模占比不足总投入的5%。

2、农业推广财政投资强度明显偏低,投资结构不合理

由于农业科技成果多数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所以其成本不是作为农业科技市场主体的农民及农业科技与推广单位所能独自承担的,加上农业生产的比较利益低,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制与推广必须得到政府强有力的财政支持。但作为投入主渠道的财政却存在着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持续相对减少,农业推广投资强度(农技推广投资占国内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明显偏低,投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

据调查,在财政支农的各项支出中(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除外),农业科研、推广的投入一直居于末位。我国对农技推广的财政投资90%来自于地方财政,农技推广投资的90%集中在种植业和畜牧业两个行业内。从经费的开支结构来看,有很大一部分用于人员经费的开支。在1990年至2005年间,农业推广投资由1990年的37.69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83.9亿元,累计增加388%,年均增加25.9%。尽管政府财政对农业技术推广投资的绝对额有较大增长,但相对于财政的农业总支出,政府财政对农业推广投资的增长力度明显不够。政府财政对农业支出比例由1990年的10%左右下降到2005年的7%左右,农业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财政总支出的增长速度。同时,农业推广投资强度由1990年的0.43%增加到2005年的0.80%,累计增长86%,年均增长5.7%,而同期农业GDP由1990年8839.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3070.4亿元,累计增加161%,年均增加11%。

尽管政府财政对农业推广投资强度有所提高,但是农业推广投资占总财政支出的比例却在降低,农业推广投资占总财政支出的比例由1990年的0.7%降到2005年的0.5%左右。说明政府对农业推广的投资力度并没有随政府的财政能力增加而增加。我国农技推广投资强度只是工业化国家的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强度的60―70%(还没考虑这些国家非政府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资),而且也低于世界低收入国家平均投资强度的水平。[1]

3、农业技术推广投资项目多渠道,重复投资、效率低下

虽然技术推广项目经费严重短缺,然而,也存在着项目重复立项,投资效率低下的情况。目前国家级技术推广项目主要来源是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等部委,各部委的技术推广项目自成体系,相互独立。这些部委在审批农业、林业、水利三部局推广项目的同时,自己也直接向省级对口部门或县乡政府下达推广项目,这样,就会出现一个内容的项目,两个名称,多头申报,重复投资的现象,降低了投资的效率。

4、融资、农业技术需求与农民的逆向选择

随着我国科普工作的有效开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科技的重要性,农民也希望应用先进的技术来改善自己传统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但大多数农民都处于一种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由于经济能力较低,难以承担相对的风险,自身文化素质的限制等因素,使得农户在农业科技推广过程中出现了逆向选择,即应用科技的积极性不高,只要求多得一些现钱;对贷款缺乏热情,只要求得到财政拨来的无偿资金。

三、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投融资机制的对策建议

鉴于农业推广在农业发展中所起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以及所面临的投融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完善我国农业技术推广投融资机制。

1、切实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提高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资强度

有关方面应建立有效的机制,切实保证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落实。建议把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强度从目前的0.5%左右提高到0.8%以上。在适当增加总量的同时,要不断改善农业技术推广费用投入的结构。

2、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体,建立多渠道融资机制

国家财政作为推广经费主要来源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合作推广,建立多渠道融资投入机制。第一,广泛筹资,设立农技推广基金,建议把粮棉油等技术改进费除3-5%的管理费,畜产税、屠宰税等税收入中提取30%左右,农业发展基金中提取20-30%用于农业推广,从各种农业综合发展项目资金和农业生产基地建设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作农技推广资金,并保证专款专用。第二,在经济效益较好的推广项目中提倡使用各种银行贷款,可在农技推广基金中贴息予以扶持。第三,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积极给推广事业贷款。第四,发展小额信贷和民间信贷,鼓励私人将资金投入农业技术推广。

3、鼓励农技推广部门兴办经济实体,进行有偿推广技术活动

推广部门兴办实体有助于加快技术,促进产业化经营,壮大推广机构实力,促进推广事业发展,分流推广人员,优化队伍结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推广与经营的关系,必须明确政府办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事业单位性质,坚持以国家利益,长远利益为主要目标来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注意技术推广项目的公益性,对基层推广组织在开展经营创收以补充推广活动经费方面,应给予适当的倾斜制度。

4、建立农业科技推广的损失补偿机制

同工业和服务业相比,农业生产对气候变换的依赖性很强,我国又处于旱涝交替的季风气候带,灾害天气发生频率高,对未来生产的产出存在不确定性,增加了农业产业市场失灵的现实性,也增加了农业科技推广的风险性。国家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政策补偿机制。第一,建立科研机构社会保障制度。对转换机制的农业科研部门实行过渡扶持政策,完善分配制度和奖励政策,鼓励农业科技部门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明确农业科技企业所获得收益在6年或更长时间内免除各种税收。第二,建立对金融支持农业技术进步政策性损失的补偿机制。包括:提供财政贴息或贷款担保,鼓励商业银行向农业科技项目提供贷款;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列出一部分预算用于向有政策性金融任务的金融企业提供贴息资金和弥补呆账损失。第三,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从单纯的“农产品收购银行”转变为支持农业科技、农业开发、农业基础建设等综合政策银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农村信用社向农业科技企业(项目)贷款。第四,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保险给予适当补贴,通过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办法扶持农民互助保险组织的发展,建立全国性政策性农业保险企业。第五,建立对农户的风险保障机制,对相关风险做好相应的预测工作,给农民以适当的指导,帮助农民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风险;对农民应用科技的风险给予一定的补偿,如设立农产品保护价、给亏损农民适当补贴,以减少农户应用科技的后顾之优。

5、建立新的农业技术推广创新体系

在我国现有的农业科技体制条件下,要改变农业科研、政府、农业技术推广与农民的技术供需脱节现象,除了建立以国家(或政府)投资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体系,从根本上转变农业科技投入严重不足的状况,还需要引进竞争机制,建立新的农业技术推广创新体系,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持续发展。

第一,改革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资金拨款制度,建立推广项目的基金管理制度,对推广项目进行招标,并实行基金管理制。第二,在技术推广组织内部建立新的运行机制,实行人员与任务的竞争管理,借“项目”养人。打破地区分割,实行推广项目全国性和地区性的项目公开招标制,择优录用。第三,在各高等农业院校与科研部门分别设立农业技术推广部,专门从事新技术推广工作,允许他们公平地参加各种各样全国性和地区性的推广项目招标申请,促进“三农”的联合,促进技术供需双方信息的直接反馈,解决教学、科研与实际生产相脱节的问题。第四,改革现行的农业教育、科研与推广相互分离的体制,鼓励农业科研人员从事技术推广工作,同时鼓励长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人员带着生产上所急需解决的科研课题走进科研院所及高校,进行短期或长期的合作研究(或教学),也可以与科研与教学部门的研究人员一起共同申请来源于不同渠道的农业科研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科研、教育与推广部门的相互交流创造条件。第五,通过建立与农民技术需求直接联系的科技产业,可以使农民农业生产上所需求的各种技术信息迅速反馈到农业科研部门,而科研部门的新的研究成果信息也可以迅速被传递到农民中去从而加速新技术的推广与采用。

【注 释】

[1] 胡 瑞,法黄季.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投资的现状及影响[J].战略与管理,2001.3,P29.

【参考文献】

[1] 周腰华,姚园媛.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探讨[J].农业经济,2008(1).

[2] 胡瑞法,黄季昆.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投资的现状及影响[J].战略与管理,2001(3).

[3] 米晓,张保军,杨改河.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的制约因素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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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项目选择模型

DEA是由Charnes,Cooper和Rhodes[4]在1978年共同提出,是一种基于相对效率的多投入多产出分析法,其本质是根据一组关于输入输出的观察值来估计有效生产前沿面并对其进行多目标综合效率评价,适用于多输入多输出DMU的有效性评价。之后Banker等人放松了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提出了BBC模型[5]。在基本模型的基础上,为了对那些拥有输入指标价值而没有输出指标价值的决策单元进行效率分析,Fair等人[6]在1958年提出了成本效率模型(CostEfficientModel)。成本效率模型在成本前沿的基础上,既考虑投入与产出之前的技术效率,又要考虑要素权重价值因素所带来的配置效率。现在我们建立基于成本效率模型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项目选择模型。投入指标包括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成本和农业企业所消耗的社会资源,反映了农业企业(项目)中的包括资本、社会资源在内的所有投入。

1.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资本投入所带来的资金成本。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资本主要包括政府资本、社会资本和海外资本三大部分。从筹资渠道上来看,主要有政府资金渠道、企业资金渠道、金融机构资金渠道、个人资金渠道和国际金融市场渠道,不同的筹资结构反映将拥有不同的资金成本。

2.农业企业的资源消耗所带来的社会成本。社会成本包括土地的机会成本、社会保障成本和生态成本三方面。农业是与土地资源紧密相连的产业,发展农业企业必然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的投入,进而产生土地的机会成本,在这里我们将土地的拍卖价格作为土地机会成本的价格。农业企业用地的社会保障价格,主要是指农业企业用地的原所有者用其作为农业生产、获取农产品,并由此取得维持生计的收益而表现出来的价值,在这里我们根据杨再贵等人[7]的研究确定农业企业用地的平均社会保障价格,那么,未来的社会保障价格应等于当前的社会保障价格乘以消费者价格指数。生态成本主要指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在这里根据卓莉等人[8]的研究,通过年生态环境效益还原利率计算。产出指标包括农业企业(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农业企业的资本效率以及农业企业对区域农业产业经济的带动作用。

反映了农业企业(项目)对经济、社会带来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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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48-0139-02

1 引 言

目前,中国经济总体上已经进入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区域均衡发展的新阶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未来5~15年中国的基本宏观政策选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系统工程。其初始应该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并以公共财政为主要来源(林毅夫,2006)。所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财政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

2 理论探讨

关于公共财政支持农业以及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研究,国内学者提出了诸多见解。目前,普遍认为中国农村公共物品存在供给不足的问题(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组,2009;苏明,2007;吴士键、杨团、熊巍,等)。其中对农村公共教育的投资短缺最为严重(樊胜根,2001),而农田水气费、行政费、农村生产建设支出,则根据东、中、西部地区财政收入情况的不同呈现不同程度的相对不足(李冬梅,2009;李秉龙,2003),与此同时,现有公共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与农业公共物品供给目标发生偏差,引起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甚至出现农民不需要的公共物品过度供给(苏明,2003)。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原因,有观点认为是由于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有限,而制度外资金的投入缺乏相应监督和有效激励引起的(孙文基,2009;李萍,2005)。还有观点认为是中国财政补贴制度不完善,即财政补贴资金不足、范围有限和缺少稳定的增长机制等问题(农业部财政司,2005)。公共财政投资领域方面,王小林(2005)认为公共财政农业支持政策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形成完整的粮食补贴体系,二是加强对农业的服务支持,三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粮食安全方面的公共支持。农业部教育司(2005)则认为财政投资的重点应放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对农民参加培训的补贴上。上述研究对中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状况以及所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中国公共财政在支持农业过程中的职能定位、资金运用方向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出完善中国公共财政支持农业机制的指导建议。本文拟通过对中国公共财政对农业投资总体运行状况以及投资结构的分析,探索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公共财政对农业投资的支持方式。

3 近年来中国公共财政对农业投资总体运行状况分析

3.1 公共财政对农业投资规模分析

从绝对规模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财政对农业的投资,表现了较稳定的增长,特别是1992年以后,财政对农业投资每年都以百万亿元规模上升,2006年财政对农业投资支出已达到2161.35亿元。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出台,财政支农投入上升到了新的阶段。从相对规模来看,中国财政支农投入呈现波动状,1978年以来长期表现弱化趋势,近两年出现强力的增长。从1990年开始,中国财政农业投入比重就出现不断下降的趋势,一直到2003年最低达到7.1%,其中只有1998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因素出现过一次反弹。2004年,中国GDP水平达到159878亿元,经济结构基本迈入工业反哺农业的新阶段,国家开始提高对农业的重视,提出了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方针,财政对农业投资有了显著提高,两年来财政支农增长率分别为34.3%和26.1%,达到20年来的最高水平。

3.2 公共财政对农业投资结构分析

现行中国统计资料将财政对农业投资分成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用和其他支出五个支出项目。其中,前三个项目是主要的支出项目,它们合计支出比重一般超过财政对农业投资总额的80%。支援生产支出和事业费是中国财政对农业投资的主要项目,基本在60%以上,并在改革开放以来日益增长。从1978年的51%增长到1990年的74%,且一直到1998年,基本保持在这一比例没有变化,这其中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事业发展迅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二是中国在这段时期多次调增了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实际上这已成为中国财政农业支出的重要负担之一,1999年以后这部分的支出有所减少,说明中国已经开始通过撤销、改制等方式精简由财政供养的农业事业机构,降低事业费支出比重。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是构成农业固定资产,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主要资金来源,在农业投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基本建设投资份额在不断的减少,从33%最低降到1996年的19%。可以说“七五”、“八五”以及“九五”期间的头两年,中国农业基本建设支出比重维持在20%左右没有上升,1998年以后支出比重才得到提高。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已成为中国财政农业投入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重要表现之一。

农业科研投入严重不足、农业科技水平偏低是中国财政对农业投资结构不合理的另一突出表现。根据统计规定,农业科研投入包括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中国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出资比例从1986年以来持续剧烈下降,至1995年仅占农业支出中的0.5%,之后虽有小幅度的增长,但最高不到8%就又开始下降,2004年农业科技三项费的支出比例仅为0.5%。中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相当于发达国家的1/10。世界农业发达国家科学技术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70%~80%,而中国仅为42%。

总之,农业机构事业费增长快,所占比例大,真正用于生产领域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科研资金不足,是中国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结构失衡的突出表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财政是最主要的推动力,从当前农业和财政所面临的形势和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必要对公共财政农业投资模式进行创新,改变过去“粗放主导型”的财政支农模式,逐渐向“集约主导型”转变。

4 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方式

第一,改变财政对农业投资资金的使用方法。把一部分直接支援农业生产的拨款改为基金的形式,保证财政支持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同时,对政府财政投资实行有偿无息、微息或低息发放,使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同农民的劳动和资金投入或其他资金来源相结合,创造出新的积累,以求在政府财政投资引导下实现农业的自我积累和投入。

第二,实行资金匹配的办法。使国家(中央、地方)、集体、农民多层次共同向农业投资,即以国家投资为引导,按一定比例由集体和农民匹配投入,组成对特定农业生产建设项目投资的整体。这样就可以在国家资金的引导下,调动集体和农民的积极性,吸引农民资金转向积累和生产投入。

第三,实行财政贴息的办法。银行贷款是农业生产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实行财政贴息有利于减轻农民的利息支出,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利息率,调动社会各方面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

第四,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约束与激励机制。严格规范部门职责,按照商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建立支出规模、支出结构、支出产出效益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并对指标进行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逐步形成适当的衡量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三方面的财政支出指标管理体系:首先,上级财政根据下级财政支出使用管理情况,制定有关考核指标实行严格奖惩。其次,财政部门根据同类预算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考核指标,对同级预算单位实行严格奖惩。最后,每个预算单位内部也要建立财政资金管理奖惩制度。

第五,实行以奖代补和以工代赈的方法。即将事前无偿补助农民进行生产建设的财政拨款或物资,改在项目验收以后,用奖励或替代的办法给予补助。从实践过程看,这种办法对调动农民从事生产投资投劳的积极性有较好的作用。

第六,提供优惠的政策,鼓励工商企业、外商、城镇居民和私营企业投资农业。可以借鉴国外经验,运用BOT投资方式和投资基金方式,加大对私人资金投入农业的激励效应。BOT投资方式,即建设―经营―转让,一般由政府同私营部门(企业)签订合同,由公司筹资设计并承建项目,在双方协定的一段时间内,项目公司通过经营此项目偿还项目债务并收回投资,协议期满后,项目无偿转让给所在地区政府。目前BOT方式已被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对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物资基础设施、生态保护设施等),通过这一投资方式,可以更加容易筹集到较多的资金。同时,还可以建立农业开发投资基金,使筹集到的资金用于效益比较好、发展潜力大、具有市场前景的农业项目上来,并按照契约型基金进行试点,在农村金融体制上进行创新,保证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的安全性,最终缓解农业资金的供求矛盾。

参考文献:

[1] 李冬梅.略论完善现行财政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J].经济问题,2009(10):71-74.

[2] 廊坊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组.以财政政策加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J].财政研究,2009(7):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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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同一项目涉及多个监管机构造成监管责任主体不明确、执行混乱

目前,同一个农业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多个部门。虽然从各自的角度说,其各项管理制度已较为系统,但由于管理体制不顺,执行起来就比较混乱,甚至出现“有时多头管理,有时谁也不管”的问题,影响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和效率。部分项目管理单位无专职监管机构,由计划、财务、监察室、项目办和各行业站等多个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进行管理,另外还存在项目监管单位、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更替频繁造成监管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现象。

1.2项目管理的思路、办法和行业标准不能满足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项目招标、财务核算、调整变更、档案管理、进展跟踪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存在不合格、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前期工作重视不够,项目申报单位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不高,上报项目比较随意,再加上有的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跟踪检查不及时等问题,给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带来隐患。二是与管理规定配套的管理工作细则缺项较多,一些管理办法很难完全适应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管理的实际操作中,部分项目难以找到与之对应的管理办法,有的管理办法比较笼统和含糊,造成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三是项目建设标准体系滞后,目前农业部只制定颁布了38项农业工程建设标准,其他项目的建设多借鉴和参考相近的建设标准,从而给项目的投资管理造成了难度。

1.3项目管理的培训内容和方式不能完全满足项目管理人员专业化的需要

项目管理者的能力对农业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有着直接和重大的影响。实践中,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多是从行政或科研工作临时抽调的非专业人士,他们对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财务管理制度、四制(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等相关规定不熟悉,管理不规范甚至错误,造成评审工作走过场、初步设计深度不够甚至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初步设计、项目档案管理和财务管理不完善、项目监管不到位、竣工验收拖延等问题。目前,对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主要是通过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地方派员参加的方式开展,监管人员更换频繁对管理培训的效果产生不良影响,有待编制不同层次的培训计划和监管人员培养方案,采取专业化管理方式。

1.4项目管理的动力机制、约束机制和反馈机制

不完善限制了管理合力的有效调动动力机制不足方面,突出表现在竣工验收阶段,据统计,农业部2011年专项检查范围中2006~2008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地方项目理应全部建设完成并竣工验收,而实际完成竣工验收的不到80%。虽然农业部对竣工验收的程序、标准作出严格规定,但是由于农业建设项目投资小、地处偏远、监管困难,使得监管动力不足。约束机制不力方面,目前虽制定了对农业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的处理规定,但缺少相应的奖励机制,难以有效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有效调动有关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反馈机制不完善方面,针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的问题,缺乏畅通、快捷的信息流系统和反馈机制,编制规划、策划项目、调整投资的指导性不强。

1.5项目验收和后评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影响了项目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

部分地区存在重视建设、忽视项目后期管理和运营工作的现象,对项目验收和后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有验收程序不明、奖惩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项目投资建成后效益的充分发挥,包括正式投产后运营是否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等。目前,后评价环节只是在《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有所提及,但对是否必须进行后评价以及后评价的程序和标准并没有规定。全国范围内尚未全面启动农业建设项目后评价的工作,某些地区虽已开始对某些项目进行后评价试验工作,但效果不明显。

二、完善农业建设项目监管的对策建议

2.1制定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相关指南制度

加强制定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规划和相关指南制度,明确投资方向,以提高项目监管的效率。一方面是农业部制定农业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类似于国家的五年发展规划;行业司局针对不同类型的农业项目,在农业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明确投资方向和计划,并由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对各行业司局的项目投资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另一方面在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指导下,下发项目申报指南,增加项目整合的指导,可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设立项目整合原则,横向项目整合指某一地区将隶属于不同行业司局的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申请,针对此类项目,制定专门的评审制度,如会同相关行业司局对项目进行评审;纵向项目整合则指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将其辖区内隶属于同一行业司局的相同、相似的中小项目进行“打包”处理,然后上报农业部,各个地方农业主管部门仍然是“打包”项目的实施主体,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打包后的整体项目进行申报、资金支付、验收等监督管理工作。只有将项目进行打包,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项目监管才能保证项目按时按质的完成。

2.2积极引入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方式

传统的“指挥部型”和“基建处型”项目管理方式由于机制、人员等弊端造成相关管理效率低下,对于投资规模较大、技术比较复杂、建设单位缺乏专业管理人员的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积极引入专业化管理方式。一种方式是将建设项目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分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建设单位保持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协助完成项目前期策划、办理各种手续、工程监理施工招标、项目监督、竣工验收和后评估等工作。另一种方式是“代建制”,建设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要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要处理好关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

2.3建立和完善全程化的项目监管体制机制

在项目决策、设计、实施和竣工的每个过程中都设置合理、科学的监管机制,加强每一个过程的监管,使农业建设项目监管实现合理、科学和高效,进而激发各级农业监管部门的监管积极性,保证项目的成功率。一是严格执行行政问责机制,规范和监督各级管理人员的权力,明确责任人,避免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的问题。二是要切实落实项目管理督办制和奖惩制,既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农业部制定的各类项目管理制度,还要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本项目的具体管理制度。对项目管理工作成效大、项目建设质量好的项目单位和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项目管理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市县和项目单位,采取处罚措施加以处理。三是建立和完善公平、透明的反馈机制,以“中国农业信息网”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管理系统”作为信息反馈库,形成“决策—执行—反馈,再决策—再执行—再反馈”的循环回路,并将反馈的信息作为项目评估、经验总结和效果推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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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土地资源评估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土地资源评估是土地治理项目立项的首要条件。主要是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品质)进行评估,如耕地(包括水田、旱田)、草原、湿地、林地、江河、湖泊、滩涂、荒地、沙漠、废弃地等。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评估时首先应确立其要开发土地的自然属性,因为在上面所提到的土地类型中,按照我国现行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之规定[1],国有草原、林地、江河、湖泊等土地属性是不能变的,其他是可变的。

目前我国实行土地国有,使用权分国有、集体所有、企业所有、个人所有等。主要评估被开发土地使用权属、可利用量及所要开发的土地数量,因为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是项目建设主体,同时也是项目受益者。

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水利措施评估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措施配套投入,属于内涵型的综合开发模式,其中水利措施无论是从其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中发挥的作用看,还是从占整个农发资金的比重看,都是各种措施中最重要的[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水利措施评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水资源评价及供需平衡分析。项目区水资源概况(总量、构成、特点及可用水资源量),项目区现有水利工程可供水量、现状需水量及供需平衡状况,项目区设计水平年可供水量、需水量及供需平衡分析。(2)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扶持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包括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型水库、塘坝及拦河坝的改建、扩建、加固、新建;总装机在5000KW以下的机电排灌站的改造、续建、新建及其配套的35KV以下输变电设备;新打、修复机电井及配套的机、泵和10KV以下的输变电设备;灌排渠道开挖、疏浚、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发展节水灌溉所需的建材、管材及喷滴灌设备。(3)工程造价及投资估算是否准确。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国家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按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费用构成及标准执行。专家应从工程实际出发,审核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取费标准、工程单价及材料价格的合理性,核定工程总投资,对于核定后有变化的内容应注明原因,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可靠性,真正发挥资金使用的效能。(4)项目建后运行管护措施。主要考察项目区是否明确了项目运行管理机构和人员、运行管理制度、工程设施管护及经费来源。

3.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措施评估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措施评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工程措施是否合理。农业措施包括平整土地、培肥地力等。主要考察农业措施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与其他措施相配套。(2)农业机械化措施评估应注意的内容。农业机械化措施是农业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应主要评估流转土地规模情况,股份制运行情况,机械配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当地特点和实际需要,是否与农艺措施相结合[3]。(3)投资估算是否准确。

4.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其他措施评估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评估,不但要注重项目的技术评估、效益评估,还要注重管理评估,主要考察是否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基本立项条件。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1)立项条件。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以及本县(市)农业和农村发展总体规划;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治理的地块集中连片,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年度单个项目相对连片开发面积,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1万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0亩。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应符合区域水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和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直接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水利灌排条件;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一般不低于5万亩,不超高30万亩。(2)建设必要性。项目是否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总体目标任务、发展规划;项目产品是否适销对路,有无市场需求和发展前途;通过评价项目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贡献和作用,判断项目建设是否必要;评价项目是否有利于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源[4-5]。(3)配套措施。林业、科技推广等配套措施,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其是否需要及采取措施是否得当,是否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4)资金筹措及投资标准。土地治理项目投资由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农民自筹资金和投劳折资构成,投入比例为1:0.5:0.4,其中省级财政承担地方配套资金的80%,县级财政承担地方配套资金的20%,农民自筹资金与投劳折资的比例各按50%确定。国家贫困县不承担资金配套任务,但项目管理费用需按规定比例提取;亩投资标准:平原地区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一般在400元-500元/亩,丘陵山区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一般在500元-600元/亩。(5)组织管理。地方领导对于项目建设的重视程度;项目的组织方式是否有利于当地农民的积极参加,是否把农民的开发积极性作为立项的重要条件之一;是否召开当地村民代表会议及立项前公示,未达到项目区内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和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同意的,不得纳入扶持范围。

参考文献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编,《中国农业综合开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P19~21。

[2]王立国王红岩宋维佳编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人民邮电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P167~175。

[3]江振河,《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效益评价》,CNKI,2004年10月,P18~41。

[4]Mustafa MA,Al-Bahar JF.Project risk assessment using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J].IEEE Transaction on Engineering Management.1991,38(1),P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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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金融支持农业走出去模式面临的困难

传统金融支持走出去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涉农间接融资主要以贷款为主,政策性银行通过支持农业项目走出去,较好地充当了“敲门砖”的角色;商业银行通过贸易融资和结算等服务助力企业走出去。总体来看,直接融资体量较小,如中非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基金、中国中东欧基金等第一期融资总额仅30亿美元,规模有限且未专门针对农业行业。

(一)间接和直接融资难

此次调查数据显示,90%以上的企业把“融资难”列为农业对外投资的主要困难。政策性银行融资方面,截至2015年底,农业部累计向进出口银行推荐五批贷款项目共计416个(778.98亿元),口行批贷项目89个(共233.75亿元),其中涉农境外投资贷款项目获贷约25亿元,仅占获贷资金的10.71%。这些获农业部推荐的项目已从产业导向上筛选了一轮,否则获贷比例将更低。商业银行融资方面,被调查企业仅46%的境外投资项目获得过商业银行贷款,普遍因为抵押担保物难以符合贷款条件。中小企业作为走出去的“主要队员” ,感到获得直接融资难度非常大。广西某木薯淀粉公司负责人表示,曾尝试向政策性基金申请融资,因投资体量偏小而被拒之门外。也尝试过向风险投资公司寻求直接融资,但由于对方提出需共享的收益率大幅压缩了企业直接利润空间,融资计划未能达成。

(二)抵押和并购难

调查数据显示,60%的企业表示其获利能力好的项目,有能力用现金流负担当前融资成本,却止步于各种融资门槛。银行需要企业将境内资产作抵押,一般只能以评估价值的30%至40%放贷,如有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可将贷款额升至70%。然而,政府性担保公司担保费用大致为贷款额的5%,民营融资担保公司收费更高,且大多还要求贷款企业提供15%左右保证金,增加了企业融资难度和贷款成本。其次,企业融资并购后从银行再借钱难。调研发现,有并购经验的企业一半以上通过无融资收购和杠杆收购完成,此两种方式使企业资产负债率迅速上升。在并购完成后扩大生产需进一步融资,但在并购刚完成时其负债率达峰值,金融机构因风险控制通常会在此时期降低再贷款额度。

(三)金融服务少

政策性银行作为国家走出去战略的直接推动者,以及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重要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比商业银行更具优势,如利率低(根据项目和贷款品种可比基准利率低1-3%)、期限长(重大项目可达10年以上),获贷后资金使用和还贷程序较为简便等。据调查数据显示,64%的企业希望政策性银行加强结算环节业务和服务,84%的企业希望其加强融资贷款服务,72%的企业希望可以获得更多信用担保服务。以口行为例,其涉农投资业务品种仅有农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及境外投资贷款业务,在直接融资服务、资金结算等综合金融服务尚未完全匹配企业需求。

(四)境外资产盘活难

农业企业走出去时投资风险增加,其融资需求必然发生新变化。一是企业境外资产无法作为有效抵押物获得贷款。调查数据显示,63%的走出去企业倾向于使用境外资产作为抵押,希望把境外的土地、厂房、设备盘活,但国内银行对其估值难度大,对于境外资产抵押获得境内贷款尚在探索中。二是国内金融机构对国内母公司的信用评级未能在境外推广和接受,难以参考这些信用资料为境外新公司建立信用记录,制约了境外公司(控股公司)的融资能力。

(五)规避风险能力弱

走出去企业在对外农业投资中,对于如汇率汇兑、利息双重征税等风险先期考虑不足,运用有偿风险管理手段(如掉期)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在调研中发现,中小型企业走出去趋向于选择实力相当的企业“抱团出海”,缺乏大企业牵头,抗风险能力较低,风险分担机制难以常态化。此外,64%的调研企业投资至非洲、中东欧、东南亚等地,部分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低,有的企业利润直接被当地的高通货膨胀消减掉,部分地区法律健全程度低,企业时常面临违约风险。农业投资除了本身的弱质特点外,还附带对外投资不确定性及由此增加的隐形成本。

创新支持模式构想

当现代金融在境外“邂逅”最传统的农业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必定是错综复杂的,并将在较长一段时间持续。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复杂问题,需要从人民币国际化、金融机构改革等方面着手,但目前农业走出去形势迫在眉睫,标本兼治难度较大,需基于现有条件探索农业走出去的创新金融支持模式。

为确保研究的客观、中立、全面,我们分别对融资服务需求端的企业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对供给端的金融机构多次开展座谈等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农业走出去金融支持的创新模式,这些模式主要从多主体参与、援助促进投资、部际合作、政企结合、风险控制等角度思考,以期对涉农境外合作的资金融通提供参考。

(一)多主体参与:成立农业对外投资产业基金

由走出去的多种参与主体(政府、企业等)设立农业对外投资产业基金,加强非传统业务对农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基金可分两个层面,一种以财政资金为主,瞄准农业对外投资中基建类项目投资;一种以社会资金为主,瞄准盈利性较强的项目,根据项目可灵活加入参与人。初始资金可由财政、金融机构、大型企业等资金组成,其他部分可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由市场化的管理公司发起成立。对于贸易为主的农业企业,可降低抵押担保条件,以股权投资和债券委托贷款给企业,链接产供销。对于境外投资型企业,通过股权的方式注入资金,参与部分经营管理。

基金主要瞄准海外并购和境外园区建设等大型项目,打破传统的信贷方式,用股权方式直接注入资本金,更加符合农业对外投资产业运行周期。并且,能有效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和对海外经营项目出资率,优化企业可用资金结构,提高信用等级和经营效率。

(二)援助促投资:促成援贷投结合的园区公司

将示范中心与境外农业产业园区结合,将有投资意向企业、中方园区承建企业、所在国企业或政府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共同设立“农业援助与投资园区公司”。示范中心经过中方试养、试种,充分发挥公益职能后,达到可移交受援国的条件下,将示范中心所有权作为所在国资产入股园区公司。示范中心作为园区产业发展的一部分,除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外,还可以出售技术服务和辅导当地农业生产获得利润,保证援外示范中心的产业化和可持续性。同时,园区公司可发挥整合资源的优势,兼具土地升值、园区管理费用等收益,偿债能力增强,带动企业和示范中心集群发展,还可以公司主体身份获得境外低成本贷款以减轻发展负担。

(三)部际合作:建立银行项目互选平台

目前农业部与银行的合作,主要是把项目定向推介给一两家政策性银行,项目零散且贷款成功率不高。引入多种类型金融机构,采用“项目选银行,银行选项目”的互选方式,可发挥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率低的优势和民营银行方式灵活的优势,为项目提供差异化的选择,以竞争提升服务效率。

首先,农业部按国家政策制定项目评价标准,选定多家政策性和商业银行为合作伙伴,约定融资补贴的方式和比例。其次,企业向农业部申报贷款项目,农业部按符合国家战略标准审核评估,对照项目规模、需贷额度等推荐给不同类型银行,银行进行初步批贷审核。再次,签约银行与企业项目互选,签订合同后向农业部报备并定期报送贷款余额。最后,农业部利用贷款贴息等手段,按各签约银行在项目清单内的贷款余额拨付补贴。此模式将建立多对多的银行与企业互选模式,形成竞争性安排,不仅能为银行和企业提供更多合作机会,还能防止补贴扭曲利率,促进金融服务的改善。

(四)政企结合:启动并购应急行动机制

当前全球农业跨国并购风起云涌,重量级的跨国并购项目骤然增多,如孟山都等上游跨国农化巨头及ABCD等大型下游粮商驱动的全球兼并重组,对全球农产品市场格局产生重要影响。面对并购事件,银团贷款的资金筹措通常需在1-2个月内迅速完成,企业单笔融资巨额化,急需从国家战略层面建立大型涉农并购应急行动机制。一方面,设立种子、农化、粮食贸易等关键领域的国内外并购信息库,实时跟踪有并购意向的项目。另一方面,汇集在并购融资有丰富经验的金融机构,在并购机会发生时从资金和节点迅速完成研判和资金筹措。在及时预判风险、合理估值的基础上,迅速协调各方合力出击,提高关系行业话语权并购事件的成功率。

(五)风险控制:构建风险分担与补偿体系

第一,建立一体化的海外投资保险和贴息补偿机制,面向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带动作用的投资,以及承担战略储备种植及加工的投资,以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并保障国家战略物资的境外储备。第二,建立农业境外投资的损失补偿金制度。补偿金拨付金融机构而非直接补给企业,利用其杠杆效应放大对农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在其放贷涉农项目承担风险时,分类别和额度对金融机构采取一定的损失补偿措施。第三,在做好贷款项目征集推荐的同时,及早建立对外农业合作项目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配套措施,降低企业融资贷款成本。

几点建议

加强金融支持农业走出去,不仅需要在模式上创新,还需从宏观层面利用部际合作、畅通基金申请渠道、加快园区金融支持、强化政府银行合作、设立并购协调机制、建立风险担保机制,加强资金互助研究等促使新模式的应用和落地,让创新模式惠及农业走出去主体。

(一)畅通基金融资渠道,股权融资开源助力

充分利用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联动,推动股权投资方式促进企业融资。建立农业投资动态披露机制,及时企业融资需求信息,畅通企业获得丝路基金、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中非基金,以及建议成立的农业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等融资渠道,并根据农业投资特点设定收益率和退出期。引导金融机构注入资本金并提供咨询服务,提倡社会资金注入以优化融资结构,逐步实现企业利用金融服务以提高自主融资的“造血”功能。

(二)加快园区金融支持,援助投资相辅相成

加快评定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加快联保贷款机制、企业互助担保联盟等创新在园区的先行先试。引导示范中心纳入临近的农业产业园区,促进援外项目与农业产业项目的结合。推动援外道路交通、港口码头、农田水利工程等基建项目与企业对外农业合作项目配套。畅通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园区公司的贷款审批渠道。

(三)强化政府银行合作,丰富抵押加速融资

加强与政策性银行的战略合作,构建适合农业走出去企业特点的多品种授信、集团授信等制度。加快农业走出去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建设,并将此体系与金融机构信用评级体系关联参照。支持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抵质押获得贷款,逐步扩大和丰富境外资源抵(质)押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尝试与商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定期召开企业融资推介会,搭建农业合作项目融资平台,将各方共同关切的农业合作项目纳入部际合作框架。建立农业申贷专项补贴,专门针对与我部战略合作银行机制下的合作项目,按相应的放贷比例给予资金拨付。

(四)设立并购协调机制,加速并购资金筹措

一是对于较大规模的境外投资并购,联合其他部委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资本金和贷款贴息)。二是对并购之后的跨境资源整合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支持,如中粮集团的境内外公司的内部整合,资产评估增值需要缴纳税收,建议此类业务给予延迟纳税支持。三是定期将并购信息在企业和金融机构间,加速并购关键时期的资金筹措。

(五)建立风险担保机制,发挥杠杆强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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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3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3-0322-02

Abstract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intelligent agriculture in Shangshui County were summarized,the problems in its development were analyzed,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xt step were proposed,so as to provide guida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intelligent agriculture.

Key words intelligent agriculture;status;development situation;problems;Shangshui Henan

1 智慧农业现状

商水县双龙湾生态园项目是在姚集乡政府扶持下,由2位商水籍成功人士投资兴建,主要建设内容是温泉生态园、休闲垂钓园、有机农业观光采摘园3个部分。一期项目地址位于S206省道以东、汾河大堤以北、护城河以西,建设内容以温泉生态园为主,总投资5 000万元,目前项目工程已封顶,下步完成人员招聘培训工作。一期项目运营后,预计可带动农户1 000户、农民3 000人就业增收,每年产生经济效益5 000万元。

商水县“金色田园”农业嘉年华项目是由北京银洲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地址位于商水县汤庄乡娄冲村,位居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内,项目面积66.67 hm2,建设期限2年,总投资32 783.99万元,建成一个以生态农业开发为宗旨,集观光、休闲、体验、娱乐、食宿、乐购、会展、培训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型、创新型的产业综合体和现代农业经济综合体。目前,项目可研报告已完成。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组织县农业、农办、文明办、文广等相关单位人员,对全县基本符合条件的村庄,按照通知标准进行了从优筛选,最终选择以叶氏庄园为特色民居的邓城镇邓东村作为推介申报村庄。

2 智慧农业工作开展情况

2.1 开展“互联网+农业”培训

成功举办了“互联网+农业”培训班3期,培训对象以家庭农场、涉农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为主,培训人员60人次。组织商水县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25人参加了省农科院在商水县举办的“互联网+农业”培训班。

2.2 土银网和智慧农业数据平台建设

在土银网公布了商水县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流转面积、土地主要用途、农产品类型等。在智慧农业数据平台录入了商水县32家无公害蔬菜和瓜果生产基地的详细内容,其中包括企业规模、产品图片、种类、文字说明、产品特点等情况。

2.3 自动灌溉项目启动

积极与省农科院联系,由省农科院牵头在商水县实施2个自动灌溉项目,一个在硕博果业温室大棚,另一个在舒庄乡高标准粮田内。建成后,可实现喷灌全自动化,其中包括农药转化为液体喷洒,温度自动调控等,现在该项目已经启动。

2.4 农田与基础设施建设

2016年计划建成高标准粮田面积1.19万hm2,总投资2.09亿元,新打机井6 776眼;硬化田间道路380 km;新修桥涵2 230座;架设输变电线路28 km;植树120万株。其中,国土局土地整理项目计划建设面积5 313.33 hm2,建设地点在张庄乡、谭庄镇,投资8 798.22万元;发改委千亿斤粮食项目计划建设2 000 hm2,建设地点在固墙镇,投资4 47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建设2 666.67 hm2,建设地点姚集乡、张明乡,投资5 300万元;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计划建设1 933.33 hm2,建设地点郝岗乡,投资2 400万元。截至目前,已建成高标准粮田2 000 hm2,完成投资4 000万元。新打机井424眼;疏通沟渠21.8 km;硬化田间道路72 km;新修桥涵140座;植树0.28万株。

2.5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指导

当前商水县小麦生长进入灌浆期,是形成产量的关键时期,由于近期阴雨较多,田间湿度较大,气温高,有利于多种病虫害发生。为了及时有效防止病虫害发生、发展,通过开展电视讲座、印发病虫害防治内部明电、群发手机短信、发放技术明白纸、“病虫情报”、科技队员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指导农民科学开展小麦“一喷三防”及小麦赤霉病防控工作,确保该县小麦生产安全[1-2]。

3 存在的问题

尽管商水县智慧农业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逐渐发挥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以下几点主要问题。一是资金是限制商水县县“智慧农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在智慧“互联网+”农业信息化方面,财政支持力度不够,无论是办公经费、硬件改善,还是软件开发、平台维护、人员培训等方面,目前都无财政资金支持,工作开展困难较大。二是从总体上看,商水县“互联网+”农业技术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创建“互联网+”农业商业模式,让农业企业、物联网企业、广大农户多方共赢上仍需努力。三是商水县智慧农业方面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商水县家庭农场、无公害基地和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对智慧农业了解还不是十分明确,发展智慧农业对自身的利益有哪些提高和帮助还比较模糊,导致这些龙头企业发展智慧农业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四是农业从业者特别是发展智慧农业方面接受现代信息化技术能力较弱,有待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

4 建议

4.1 加大资金投入

在智慧农业的发展过程中,要加大资金方面的投入,智慧农业需要配有专项办公经费,将信息化与具体农业产业相结合、与设施化项目建设相结合,以尽量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以顺利开展工作。

4.2 加大宣传力度

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以及一些报刊等,对智慧农业的特点、成果等加大宣传,对于取得的一些新技术成果及实际应用中的效益要多报道,使人们能够转变观念,正确地认知智慧农业,提高自身在智慧农业发展中的责任感、紧迫感,为该农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做到发展智慧农业家喻户晓,每个涉农家庭都有明白人,从而为“智慧农业”在我县的推广应用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4.3 加大政策扶持

加大对智慧农业的政策扶持,由政府牵头,农业主管部门不定期组织一些涉及“智慧农业”的讲座和观摩会,建立一个推动“智慧农业”健康发展的学习平台,向企业负责人介绍农业信息化领域最新发展成果,提高新成果的实际应用水平。

4.4 加强科研部门与农业企业的协作

积极依托省农科院、河南农大等科研院校优秀的师资力量和领先的研究成果,本地农业企业提供场所、资金支持,科研院校提供人才、设备、技术支撑,使更多的信息化项目找到了试验田,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此外,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信息技术企业参与“智慧农业”项目建设,创建政府主导、政企联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智慧农业应用发展模式。

4.5 发展网络平台

充分利用好商水县智慧农业的重要平台――土银网,力争把土地流转工作做扎实有效,为发展智慧农业奠定基础[3-5]。

5 参考文献

[1] 霍建英,史文娟,彭程.杨凌智慧农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J].西安邮电大学学报,2012,17(4):100-103.

[2] 阮青,邓文钱.发展智慧农业问题研究:以广西为例[J].桂海论丛,2013(2):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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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研投入强度较低

近年来我国的农业科技投入总量不断增长,农业科研投入近年来虽呈上升趋势,但增幅不大。从1997年的37.51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70.91亿元,增长了0.89倍,农业科研投资强度(农业科研投入占农业GDP的比重)相应从0.264%增至0.411%。据国际粮农组织报告指出:“80年代中期世界各国农业研究投资占农业总产比重的平均值约为1%,而发达国家一般为2%,发展中国家一般为0.5%-0.6%” 而我国农业科研经费只占农业总产值的0.2%,不仅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而且比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还低。一般认为,只有当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左右时,才能使为一个国家的农业持续稳定增长获得可靠的科学技术支撑,并使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相协调,而我国目前的农业科研投资强度却仅为0.411%,与上述要求仍相去甚远。大多数国家的农业科研投资主要来源于政府投资,但我国政府投入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从投资强度上看,在80年代,发达国家政府对农业研究的投资强度为2.23%,进入90年代这一比重提高到2.37%。1997年后我国农业科研政府投资强度有所增加,2002年达到0.339%。不但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低于30个最低收入水平国家农业科研投资强度0.37%的加权平均水平。

1.2 风险资本规模小,融资渠道比较不畅

根据CVCRI统计,总体来看,2003-2009年投资金额和投资数量呈上升趋势。2009年风险投资总额为316.64亿元人民币,共投资了689个项目,投资金额和数量与2008年的339.45亿元和506个项目相比,投资金额略有下滑,而投资项目数却有所增加。如图1所示。农业高新技术除了面临高新技术产业共同的风险外,还要面临更多的风险,如自然风险,综合起来风险较大,再加上业风险投资在我国农业领域起步较晚,风险投资机构对农业领域的关注很少。

如图2所示,2009年样本风险投资机构对新农业的关注。在我国风险融资中政府和商业银行占70%左右,私人资本和民间资本很少或基本没有,这是因为政府没有提供有效的制度吸引民间资金的参与,目前,我国风险投资的主要来源于自筹、国家财政、金融信贷,民间资本比例依然偏低,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格局尚未形成。加上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农村基础设施差等原因使得民间资本、大企业的资金及外资涉足农业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相当有限。因此,风险资本总体规模偏小,融资渠道不畅。

1.3 农业风险投资受宏观环境的制约

风险投资不同于其他投资,具有较高的风险性,主要表现在我国农业风险投资机制不完善,中介组织的中介服务不完善,为了促使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就需要创造有良好的环境,大力发展风险投资中介组织及完善我国有关风险投资的相关法律,加大政府支持。另外,我国农业科研成果难以转化,科研人员出现流失使得投资的宏观环境具有不稳定性。

1.4 农业风险资本价值实现的渠道不畅通

2010年我国风险投资调研报告中指出风险项目的退出渠道不畅通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障碍之一。公开上市是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佳方式,在美国约有30%的风险资本采取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而在我国这种退出渠道缺乏。2006-2009年我国风险投资年鉴报告中指出我国风险资本的退出方式主要是股权转让。采用公开上市的退出方式在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行阶段具有一定的难度,近年来受创业板推出的影响公开上市的比例有所增加。但我国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多是中小型企业,很难满足公开上市的种种条件,加大上市困难。

2 加快我国农业风险投资发展的建议

2.1 加大农业风险投资中政府扶持作用

农业风险投资在我国起步较晚,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起到引导规范监管作用,加大农业科研经费的投入,增强投资强度,降低农业风险投资的风险成本,更多的引导风险资本注入农业领域,为风险投资者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

2.2 多渠道开辟农业风险资本来源渠道,加大风险资本的规模

首先应该充分利用我国分散的资金,筹集民间资金、个人存款、保险资金等,是这部分资金进入农业风险投资领域,我国民间资金储蓄量很庞大,建立一定的信用等级机制将民间资本引入风险投资当中。其次金融机构应增加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企业的贷款。再次还应加强与国际间的金融合作,利用外资,引入国外资金的投入,使农业风险资本的来源渠道更宽。

2.3 创造有利于农业风险投资发展的宏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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