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融资方式范文

时间:2023-08-15 09: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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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融资方式

篇1

一、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长期资本主要融资方式及其比较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长期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部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外部融资又可分为通过银行筹资的间接融资和通过资本市场筹资的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又包括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

内部融资是指在公司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公司资本。内部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的要求,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自有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部融资来解决。外部融资的一个常见方式就是银行贷款。与直接融资相比,银行贷款具有程序相对简单、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的优点,而且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但银行贷款的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较多,筹资数额也有限。

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属于直接融资,银行贷款属于间接融资。债券属于固定收益的金融产品,其早期是和贷款联系在一起的。不同的人或机构之间借钱与还钱是最简单的贷款形式,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两者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交易。贷款除非债券化,是不进行公开交易的。债券在最早是由向多方贷款逐渐延伸,即提供资金的人数多到一定程度,从而产生交易的需求,最后从发行时便设计出公开市场交易的机制,逐渐分化成为具有固定收益的一种金融产品。

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融资成本较低,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同时可以保证股本对公司的控制权。但与银行贷款有着类似的缺点,即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多,且筹资数额有限。因为对于融入资金的公司来说,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有相似的特点,我们把二者统称为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亦即公司发行股票融资。对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长期自有资本;对股东而言,所持股份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相对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有着自己的优势(本文仅指普通股),如:股票属公司的永久性资本,不需要偿还,也不必负担固定的利息费用,从而大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由于预期收益高,易于转让,因而容易吸收社会资本等等。但股权融资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点,如发行费用高、易分散股权等。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债权融资关系中,银行或公司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资产只具有求偿权,而不具有控制权。理论上,对公司资产拥有控制权的是股东,即股票持有人。而事实上,在一个完善的市场中,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并不是绝对的或静态的。

我们可以简单地分析一下:股东在公司正常经营状况下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意义,而当公司经营业绩不佳或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支付债务本金和利息(即公司处于破产状态)时,债权人就有可能接管对公司的控制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司的所有权是一种状态依存所有权:当公司能正常支付债务的情况下,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债权人无权干涉和控制公司;而当公司到期不能足额支付债务时,债权人就有可能借助《破产法》、《合同法》成为公司资产的部分或全部所有者。到期能否足额支付债务就成为股东与债权人转换控制权的分水岭。

银行的债权控制对公司及其经理存在激励和监督作用。当公司违反债务契约或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处理抵押资产,迫使公司破产等方式来行使控制权,对经营者构成硬约束。这就是说债权人对公司的控制通常是通过受法律规范的破产程序来进行的。大多数国家的《破产法》都规定债权人对偿债能力不足的公司可以采取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清算,即把公司的资产拆开卖掉,收益按债权的优先序列分配。清算有自愿和强制两种情况,后一种情况更为债权人所采纳,这时在职经营者将同时被“清算”出局。另一种方式是重组,即由股东、债权人和经营者等就是否对负债公司的资产及负债重新进行调整、组合和处理的协商过程。如果重组后的价值大于清算的价值,破产公司可能被重组。典型的债务重组是“债转股”,延期偿债,减免债务本金和利息,注入新的资本等;典型的资产重组包括剥离不良资产,引入新的管理制度,改变经营方向及采用更合适的生产技术等,重组也有可能更换公司经营者。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债权融资在法律上对公司经营者构成了一种硬约束。而股权融资由于投资者必须自担风险,似乎并不存在这种硬约束。但实际上在一个价值投资型资本市场上,资本成本对管理者融资行为同样会构成一种硬约束,使得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大于债权融资成本。在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上,经营者都能明显感到股权融资的压力。然而在我国这样一个新兴的资本市场上,广大投资者过于追逐资本利得而忽视了现金回报,无意中放弃了自己的投资回报权利,以致于股权融资的资本成本形同虚设,公司管理者可以以远低于市场利率(也同时是债券融资的融资成本)的融资成本(有时甚至是恶意的零融资成本)进行股权融资,而投资者却仍趋之若鹜,从而在长期资本融资方式的选择上,出现了与西方国家截然相反的公司融资偏好。

二、现代融资理论的“融资定律”与我国上市公司融资偏好分析

如上所述,就各种融资方式来看,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因此它是公司首选的融资方式。西方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经过长期的演进与发展,已形成了较完善的公司制度。在该制度下,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拉开了明显的差距,所以公司在选择融资方式时一般都遵循所谓的“啄食顺序理论”(The Pecking order Theory),即公司融资将根据成本由低到高的顺序,按内部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的序列考虑融资方式的选择。简而言之,公司筹资先依靠内部融资,再求助于外部融资。在外部融资中,公司一般优先选择债权融资??银行贷款或发行债券,资金仍不足时再发行股票筹资。

上述融资定律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普遍验证。1970~1985年,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占据第一位的融资方式均是公司内部留存收益,分别占本国融资总额的66.9%、72%、55.2%、54.2%。居第二位的均是对外负债,分别占本国融资总额的41.2%、25%、24%、27.5%。整个西方7国,股票融资均居末位。美、英、德、加、日、法、意股票融资分别只占本国融资总额的0.8%、4.9%、2.1%、11.9%、3.5%、10.6%、10.8%。股票市场最发达的美国,股票融资比例最低。到1984~1990年,美国大部分公司已基本停止股票融资,甚至通过发行债券来回购自己的股份,使得股票融资对新投资来源的贡献成为负值。公司中只有约5%的公司发售新股,平均每20年才配售一次新股。

反观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极为强烈,表现在公司融资首选配股或发行;如果不能如愿,则改为具有延迟股权融资特性的可转换债券,设置宽松的转换条款,促使投资者转换,从而最终获得股权资本;不得已才是债务,而且首选短期贷款,长期贷款位居最后。这种偏好由于体制导致的成本畸低,甚至到了非理性的程度。有些公司并无好项目需要投资,却本着“不融白不融”的观念在股市圈钱,资金到手后,因无处可用,又通过“委托理财”的方式将资金重新投向股市。

股权融资偏好造成不少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普遍低于25%,而且长期债务少甚至没有长期负债。表1是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构成。从表1可以看出,1993~1999年期间,权益性融资的比例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特别是1997~1999年出现了73%的高权益融资的现象。我国上市公司的这种股权融资偏好直接导致了股市畸强债市畸弱,发展比例极不协调。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构成

项目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上市公司数 183 291 323 530 745 851 949

募集资金额(亿元) 315.58 138.4 119.92 350.5 958.86 746.38 856.64

募集资金占筹资比例(%) 72.8 62.3 43.5 63.9 72.5 72.6 72.3

借款占比(%) 24.2 36.9 43.8 28.5 17.8 24.9 25.1

其他(%) 4.9 0.7 12.6 7.5 9.6 1.9 1.6

资料来源:据巨灵证券信息系统及历年《中国证券报》相关数据计算整理。

显然,我国公司的融资行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融资实践相悖,这种畸形的股权融资偏好只能在我国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方面寻找原因。我们认为,造成我国公司偏好股权融资的直接原因在于我国公司资本成本的软约束性。其深层原因一是投资者缺乏投资意识,不过这一点会随着我国投资者的成熟而得到改善;二是我国的资本市场进出不自由,特别是缺乏退市机制。

在成熟的价值投资型市场中,如果公司管理者大肆进行股权融资,而其实际支付的融资成本达不到具有同等经营风险级别的公司的资本成本时,就会出现原股东回报率下降的情况,后者就可以在股东大会上否决再融资提案或撤换管理层,或者因不满而抛出股票转向其他的投资项目(俗称用脚投票),造成该公司的股票市值下跌从而使公司容易遭到敌意收购,以此形成对公司管理者有效的约束(硬约束)。投资股权比投资债权的风险要大,因而投资者要求的收益也相对较高。而这一约束是建立在公司原有股东坚持自己的价值投资收益(现金分红权利)和资本市场具备有效的退市机制的基础之上的。恰恰这两点目前在我国都不具备,从而形成我国资本市场的特有缺陷:

1.资本成本难成硬约束

首先,流通股股东整体缺乏投资意识,重投机轻投资。正是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不坚持自己的投资权益,只是一味追逐股票差价而忽视现金回报,造成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偏低,无法对公司管理者进行有效约束。更为重要的是,这一缺陷使得中国公司缺乏西方成熟资本市场上的股权资本成本硬约束,从而可以在股东权益不断稀释的情况下肆无忌惮地增资扩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公司能够上市,股权融资便大开方便之门,即使公司业绩滑坡,甚至巨额亏损,也不会马上破产,从而威胁不到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地位。若是经过一番资产重组,亏损公司再融资也不是没有可能。而如果是通过债权融资,由于债权资本成本的硬约束,由此带来的损失和破产风险往往是十分直接的,很有可能直接影响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可以说,中国公司管理者热衷于股权融资,一方面体现了他们钻机制不完善空子的投机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他们对管好用好资金的信心不足。

2.股权分裂也强化了股权融资的偏好

我国资本市场的股权分裂问题也是影响市场机制完善的一大隐患。我国上市公司现存的是一种以国有股为主导的“一股独大”的公司股权结构,国有股一直处于控股地位,法人股股东也往往是国有公司或国家控股公司。这样的股权结构下,流通股股东对经营者的约束机制就难以落到实处。股权分裂,除了影响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管外,还强化了股权投资的偏好。因为在公司中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往往为控股股东,并且股票认购价格远远低于流通股股东的购买价格,在增发时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放弃认购不但不受损失,还会“搭便车”享受每股净资产的增值。而流通股股东在再融资时若放弃,往往会因除权形成损失。所以,由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控制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是不会轻易作出放弃股权再融资的安排的。换言之,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使得公司筹资计划完全能按照内部控制人的意愿得以执行。这是公司恶意圈钱行为的内在根源。

3.我国证券市场缺乏强有力的退市机制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还不是真正的市场化运作,融资主体进出不自由,许多有实力的公司暂时不能直接上市。经营失败的公司只要不退出市场,因市场进入门槛高,其“壳资源”仍具有经济价值,从而引发市场参与者的投机热情经久不衰,而投资理念迟迟难以建立,股权融资的成本约束也就无从谈起。

三、解决我国上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措施与途径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解决我国公司股权融资偏好的针对性措施是:1.尽快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早日实现股票全流通,利用市场机制促使投资者投资意识的真正觉醒。2.建立强有力的上市公司退市或破产机制,早日形成资本成本的硬约束机制。不过,根据最近证券市场发展的新情况,我们认为大力发展债券市场,鼓励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才是促进上市公司融资方式理性回归、改善公司资金结构的根本方法。而且,目前的市场状况正给有关各方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去年上半年以来,由于股市低迷和公司债券收益上升,公司债开始热起来。从财务上分析,其原因首先与其不菲的收益有关。如2002年7月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三年,票面利率为3.51%,扣税后的收益水平为2.808%,高于同期限的记账式国债的收益率1.936%,也高于三年期定期存款的实际收益水平2.016%。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该债券信用级别为AAA级。福建兴业银行以无条件不可撤消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该债券提供全额担保。

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公司债发行已供不应求,完全转变为卖方市场:6月19日国家电力公司发行的40亿电网债中,15年期债券固定利率达到4.86%,三年期债券固定利率为3.5%,而同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利率只有1.9%,因此在电网债在发行之前就有机构纷纷预定,第一天就基本卖完,连保险公司这样的机构大户都抢不到足够的订单。

篇2

房地产企业融资是以房地产企业为对象而进行的融资,主要围绕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消费等活动而展开。要使房地产企业融资畅通无阻,就要达到融资对象的专门化、融资对象的过程化、融资标的二元化、融资运作的工程化。只有使房地产企业融资得到保证,才能使房地产企业得到顺畅、稳健并有效的发展。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

1、银行还是融资的主要渠道

房地产作为一种高投资、长期高资金占用的行业,其发展必然受制于资金供给。目前,我国房地产融资的渠道主要来自间接融资,即银行的贷款,直接融资渠道还不多。全国房地产银行信贷依赖水平在50%左右,而部分大型城市开发商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依赖度已超过80%。大量银行资金的介入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快速膨胀。在目前的房地产资金链中,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房地产市场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向银行传递。央行和银监会力图控制房地产金融风险,直接来自商业银行系统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受到了严格的控制,银行进入了“惜贷”时代。房地产开发投资的融资渠道仍然比较单一,直接或者间接的银行信贷仍然是房地产融资的主要方式,至少70%以上的房地产开发资金仍然来自商业银行系统。

2、房地产信托业快速发展

房地产开发商借助权威信托责任公司专业理财优势和运用资金的丰富经验,通过实施信托计划,将多个指定管理的开发项目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然后将信托计划资金以信托贷款的方式运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委托人获取安全、稳定的收益。

3、境外资金

充分利用境外资金。境外投资者看好中国市场的中、长期投资。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4年,房地产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达到1767个,合同金额134.9亿美元,占全部合同金额(1535亿美元)的8.79%;实际使用金额59.5亿美元,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606亿美元)的9.82%。房地产业是除制造业外,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行业。因为中国持续高速发展以及日渐提高的国际地位,使投资者认为中国大陆市场的透明度和资金流动性将会得到改善。外资银行在融资方面的设计,贷款还款条款的制定方面非常灵活。

4、房地产基金

由于国内房地产基金政策尚未有突破,因此,还没有标准的房地产基金,但海外房地产基金和国内的各种准房地产基金已经开始了在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运作。发展房地产基金,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了生机,一方面房地产企业通过获得房地产产业基金的投资,大大拓宽了融资渠道,减少了对间接融资的依赖,从而降低了经营风险;另一方面,房地产产业基金的投资机制,能促进房地产产业基金的投资机制,能促成房地产投资的理性化发展。

5、上市融资

上市作为融资渠道来讲,房地产企业上市的很少,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壳、重组来上市。买壳上市就是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收购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或其他资产,注入自己的优质资产或其他资产,形成新的主营业务,从而实现该公司间接上市的目的。

6、典当融资

典当行可以利用其方便、快捷的业务特点,积极参与中小企业融资贷款业务。随着我国监管部门对房屋抵押典当的等不动产项目的解禁,房屋正在成为今天典当行最大标的业务。今年上海、天津等经济发达城市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率先出台了典当行开展房地产抵押业务的政策,天津市更将在建商品房、期房划入典当行可涉足的领域。这为各省规范合法地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带来了更多的盼望。

二、房地产融资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开发商深切体会到资金已是一个严重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作为资金密集型的行业,解决好房地产融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房地产融资各种方式均有局限性

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有两种:一是内部融资。即开发企业利用企业现有的自有资金来支持项目开发,或通过多种途径来扩大自有资金基础。内部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即不发生融资费用,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因此是首选的融资方式。内部融资主要包括自有资金和预收的购房定金或购房款。房地产企业单纯依靠内部融资是不能满足资金需求,更多的资金是通过外部融资获得。二是外部融资。外部融资成为房地产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方式。目前主要渠道有发行股票、股权投资、发行企业债券、银行贷款、房地产信托、利用外资、合作开发、产业基金等。

银行贷款由于央行“121号”文件的规定,其对项目开发程度和开发企业自有资金的要求不是多数开发企业短期能够达到的。信托融资相对银行贷款受政策限制少、灵活、创新空间大,但信托产品尚没有一个完善的二级市场,难于流通。一般房地产开发的项目获取发行的可能性较小。发行股票及上市过程长,手续复杂,成本较高,对企业资质的要求更为严格,大多数的房地产开发商无法接受和实现。股权投资虽然可以充实自有资金,但一般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额较小,不会轻易出让控股地位,也不会甘心将大部分的开发收益拱手相让,所以在实践中也难推行。由于国内产业基金无法可依,暂不允许存在。养老和保险基金又不准直接涉足房地产,海外基金在国内运作10年来状况并不理想。因此对基金也不能被寄予厚望。

2、融资结构单一,方式有限

房地产开发、消费过程都离不开银行支持(在中国现有的金融体制条件下)。房地产业是资金高度密集的行业,没有资金就没有房地产。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等特点使房地产开发、投资需要大量资金,因此,房地产企业最关心的问题是融资。房地产贷款在国内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补充企业为完成计划内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建设任务需要的流动资金;第二种是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主要为具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生产性流动资金贷款;第三种是房地产抵押贷款,是开发商以拟开发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做抵押而向银行取得贷款。这三种贷款方式的期限都很短,无法适应房地产开发周期的需要。因此,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化的程度仍有待提高,相应的房地产贷款方式也有待创新和拓宽。

3、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融资渠道拓展

从2003年开始,国家开始对一系列金融政策进行调整,以引导房地产的健康发展。以规范房地产信贷为主要内容的“121”号文件对房地产业界造成较大冲击,给习惯了以往“借贷开发”的开发商们当头一棒——顿感资金吃紧。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房地产企业开始寻求新的融资途径。

拓展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建议

2004年的金融政策重点是控制过热行业的信贷规模和提高准入门槛。对于房地产行业来讲,2004年是“政策年”、“宏观调控年”。2004年实行与房地产行业有关的金融政策主要有四项:

中国印鉴会颁布调整存款准备金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由7%提高到7.5%。

国务院4月27日发出通知,决定适当提高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钢铁有25%即以上提高到40%即以上;水泥、电解铝、房地产开发(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均有20%即以上提高到35%即以上。

2004年9月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知音(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应将眉笔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含50%),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含55%);房地产贷款余额与总贷款余额比不得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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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股权交易中心业务及功能介绍

北股交核心业务可以总结为:挂牌交易类业务、固定收益类业务。挂牌交易类业务又分为两种:一种为挂牌展示类,通过对企业进行孵化、辅导、规范治理,最终实现转板上市;另外一种为挂牌交易类,北股交提供合法、安全的平台,让挂牌企业实现股权有序转让交易。固定收益类业务主要指挂牌企业在四板市场的私募债备案发行,通过保荐机构的推荐实现备案发行,具有发行方式便捷、综合融资成本低、资金使用灵活、产品设计灵活等优点。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途径对比分析

(一)权益法在资本市场融资情况对比

由表中对比可见,北京四板市场相对于其他权益市场门槛最低,但融资效果相对于新三板和创业板也较弱。

(二)债务融资方式与其他途径对比分析

由上表对比显示,四板市场在私募债发行方面具有了更多优势,尤其是对于初创企业净资产较少的情况下。但是根据目前已发行的私募债产品来看,由于四板服务的企业大部分是初创阶段,导致大多数发行私募债的企业均存在房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三、中小微企业如何在股交所进行融资

(1)挂牌转让股权。企业通过在标准板挂牌的过程,实现企业财税、法人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梳理商业模式,找到更合适的盈利模式,继而更好地吸引投资人,实现私募股权融资。截止到2016年7月30日,据wind金融终端统计数据,北股交挂牌企业已达到2391家,可交易企业达到90家。(2)发行私募债。由于私募债产品具有发行方式便捷、增信措施灵活、综合融资成本低、资金使用灵活、产品设计灵活等特点,深受发行人和投资人的青睐。截至16年6月,北京四板市场共备案私募债券29支,备案金额40.45亿元,当前未到期的有26支。(3)路演及推介。北股交做为一个融资性质的平台,利用自身的先天优势汇集了大量银行、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所、PEVC等机构,通过定期的组织路演及直接向投资机构推介,帮助挂牌企业实现融资。随着优质路演企业库、投资机构库和孵化专家库等数据库的建立和不断充实,融资效率将会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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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房地产业已经毫无疑问地成为国民的支柱产业,然而,与房地产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速度极不相称的是,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却步履蹒跚。作为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房地产业对金融市场具有天然的高度依赖,而发展滞后的房地产融资市场必然会危及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如何加快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已成为整个房地产业所面临的最紧迫课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逐步实施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特别是日趋严格的土地和金融信贷政策使房地产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资金困境。为了因应融资困局,房地产业开始探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诸如信托、基金、上市以及私募融资等形式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线当中,而房地产融资也成为业内最受关注的议题,房地产金融创新的探讨与实践尝试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房地产业的主旋律。

一、房地产融资市场格局的形成背景

当前房地产融资市场格局的形成有着其深刻的政府政策背景和产业发展背景。认清融资市场格局的形成背景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地产融资市场的游戏规则,理解其存在的合理性并及时地把握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趋势。

(一)政府政策背景

政府政策背景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配合宏观调控,政府在房地产领域实施了比较严格的土地和信贷紧缩政策;二是出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业务做出了进一步的限制,诸如停止流动资金贷款、提高资本金比例、严格贷款审批等。

1、宏观调控政策仍将持续

从宏观经济形势来看,近年来我国的GDP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状态,但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严重的结构性失衡,突出表现就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尤其是房地产投资。2003年房地产贷款突破1万亿大关,同比增长29.7%,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量的23.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对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出现了诸如信贷规模极剧膨胀,原材料、能源等生产资料的价格上涨过快,产业结构失衡等方面的经济。为了抑制这种不正常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政府有计划地出台了相应的紧缩调控政策。

具体到房地产业而言,政府将继续执行严格的土地与信贷政策,从土地和资金两个方面对房地产业的发展进行调控,尤其是接连出台的信贷紧缩政策更是有力地限制了银行系统对房地产业的资金支持。一方面是土地价格的不断高涨,另一方面是银行系统的资金阀门被逐步拧紧,面对调控的双重夹击,原有单一的房地产融资市场格局受到严重冲击,供血不足的房地产业被迫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根据经济周期理论与惯性理论,宏观经济运行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不可能迅速被降低。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政府的紧缩政策将在一段时间内(3-5年)持续下去,而打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也将成为房地产融资市场的核心任务。

2、紧缩信贷意在化解金融风险

除了配合宏观调控政策而实施紧缩金融政策之外,紧缩金融政策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就在于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根据央行的《房地产业发展和金融的支持》(央行研究局,2004)以及《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央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2005)这两份研究报告,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风险:

第一,土地购置与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分依赖银行信贷,超过60%的开发资金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银行系统,房地产投资的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一方面,较低的融资成本与贷款门槛容易诱发企业利用银行信贷杠杆来进行高负债经营,这在增加企业财务风险的同时也加剧了贷款企业的违约风险;另一方面,部分地区由于市场过热而存在较高的市场投资风险,一旦泡沫破裂房地产价格下跌,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将会大幅度贬值。

第二,金融体系不健全,金融机构经营不规范、管理不严格,金融机构之间缺乏合作,特别是信息共享程度很低。这突出表现在:贷款审查不严格、抵押物管理不规范、利用“假按揭”骗贷等等。与房地产业市场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金融业的垄断与落后,由于缺乏与市场经济相符合的经营机制、监管机制与激励机制,因而造成银行系统存在许多经营漏洞,这是导致近年来金融机构在房地产业务方面频繁出现大案要案的根本原因。

第三,由于土地储备制度不完善,再加上银行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的担保措施等问题,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发放的土地储备贷款也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

通常情况下,上述这些潜在的风险可以通过业务创新、强化管理以及改进经营机制等更加积极的方式来进行化解,但由于近年来房地产金融业务发展过猛,金融资产规模与风险同步迅速累积,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金融监管当局便借助宏观紧缩调控的时机对房地产业实行了更为严格的紧缩信贷政策。

结合国内金融市场改革的发展进程以及国际上房地产业通常的资本构成状况,我们认为这种严格的银行信贷政策在商业银行系统完成市场化改革之前很难有所松动,但是监管当局在限制银行资金进入房地产业的同时也将有意识地积极推动建设其他的融资渠道,特别是信托以及房地产产业基金。

(二)产业发展背景

产业发展背景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由市场竞争引发的行业集中度提高,房地产企业在大规模扩张的同时对房地产融资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房地产行业运作模式的转变,使得房地产运营重心向金融运作倾斜。

1、市场竞争引发行业集中度提高

由于存在规模经济效应,房地产业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在马太效应的作用下,必然导致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与此同时,房地产暴利也将终结,素质低、实力差和经营不规范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据权威部门预计,今后5至10年,现有近3万家房地产公司将有90%以上在竞争中消亡,取而代之的是逐步形成一批年销售规模过百亿元的跨区域经营的特大型房地产集团,事实上,这种全国性的地产大鳄早已浮出水面。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使得融资主体对于地产融资市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而其影响意义非常深远。

伴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高,企业资产规模的迅速膨胀,一方面房地产企业迫切需要金融机构能够提供数额庞大的、稳定的、低成本的融资服务,而传统上以商业银行为主渠道的单一地产融资体系根本无法满足企业扩张的需要,这就迫使房地产企业必须打造自己的金融平台,包括发行信托计划、收购上市公司、参股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地产基金以及海外上市等等;另一方面,房地产企业又要在扩张的同时竭力规避融资风险,保持财务稳健,实现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对其资本结构进行合理调整,通过诸如降低资产负债率,扩大股权融资比例等,保持稳健而灵活的资本结构。

2、房地产行业运作模式的转变

随着房地产行业专业化分工的日益深化,传统的“开发商主导”运作模式正在逐步向“投资商+发展商+建筑商”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转变。在该运作模式下,投资商为项目提供资金但不参与具体项目的管理;发展商除了组织实施投资之外,还要负责项目的选择、评估、协调以及项目建成之后的运营管理;建筑商负责项目的规划与施工建造。如果不考虑资产证券化以及定向投资等其他因素,单从运作模式上看,这种三位一体的运作模式已经具备了不动产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的基本雏形。

行业运作模式的转变可以说是房地产企业在行业竞争过程中走向分化的一个必然结果。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房地产金融职能将得到不断强化,房地产业的运营重心逐步由地产项目运营向金融运作倾斜,房地产业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将会是一种金融运作。从发展趋势来看,那些善于借助多种融资渠道、谙熟金融市场运作并具有深厚的行业运作背景的开发商将有望转型为房地产投资商或者不动产投资基金管理人,与此相对应的是投资商和不动产投资基金也将成为主导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两种主流业态,房地产行业的竞争最终将集中体现在投资管理能力与金融运作技巧方面的竞争。

综上所述,无论是市场竞争引发的行业集中度提高还是行业运作模式的转变,都深刻地影响着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而融资主体需求的转变则是推动房地产融资市场再造的决定性力量。未来房地产金融市场必将呈现出融资渠道多样化与资金性质多元化的局面,而走产融结合的道路将是未来房地产金融市场最显著的发展趋势。二、当前房地产融资市场的主要特征

监管当局不断出台的紧缩政策削弱了对银行信贷的依赖,在客观上带动了信托、地产基金等金融创新工具的;而产业自身升级与分化则决定了未来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崭新格局。在这些复杂因素的综合下,当前房地产融资市场呈现出以下主要特征:一是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单一融资格局;二是其他融资渠道虽然总量不大,但是却代表了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方向;三是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

(一)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单一融资格局

2004年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总额为17168.77亿元,同比增长29.9%,相应地,房地产融资总规模也在逐年攀升。房地产开发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信贷、自筹资金、定金及预售款和其他资金②。受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银行信贷增长幅度一路下滑,2004年银行信贷只占开发资金总量的18.4%,自筹资金与定金及预售款增幅较快,分别占资金总量的30.3%和42%。由于预售款中大部分是银行对购房者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因此总体上看至少有60%以上的资金是来自银行系统,融资渠道过分依赖商业银行。

由于融资渠道单一,所以在银行信贷被收紧之后,没有相应的融资渠道能够进行有效的资金弥补,因而造成房地产企业的严重贫血。这种现象并不意味着房地产市场资金匮乏,而是缺乏资金注入房地产业的高效渠道。

(二)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日趋活跃

其他资金来源尽管占开发资金总量的比例不到10%,但是它们对房地产融资市场的意义却是不容小觑。

尽管仍存在障碍,但是业内对于房地产产业基金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还是有着难得的高度共识,而市场中已成功发起设立的几家准地产基金正在积极地进行探索式房地产产业基金道路的有益尝试。可以预见,随着《产业基金法》的出台,产业基金合法地位的确立,产业基金模式必将成为房地产融资市场的中流砥柱。

资金信托计划是近年来最活跃的地产融资工具,虽然其融资额在整个房地产融资总量中仅约占1%,但是它所表现出来的创造性、灵活性与适应能力却让我们叹为观止。为了改善房地产融资市场的疲弱局面,2004年10月银监会公布了《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暂行办法将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房地产信托业务放宽限制,这将有可能把资金信托计划变为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信托。

此外,上市也是近年来业界非常关注的一个融资话题。上市融资虽然门槛较高,而且上市后要接受较严格的监管,但是从规范经营管理,实现企业长远发展战略规划的角度看,走上市的道路是一个必然的选择。由于现阶段我国股票市场正处于变革的攻坚期,国内企业通过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难度较大而且不稳定因素较多,因而纷纷寻求海外上市融资。

(三)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不健全

尽管房地产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但是这些渠道所提供的产品却难以满足市场需要。例如,单个资金信托计划不得超过200份信托合同的限制,而且需要提供齐全的项目手续文件。房地产项目的银行信贷审核就更为严格、贷款条件也更为苛刻。由于市场存在严重的资金供求失衡,从而直接导致了房地产融资成本的高企,相当多的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被迫出让项目,有的企业铤而走险借助地下金融或者进行资金“寻租”。这些不正常现象反映了由于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的不健全所导致的诸如金融创新不足、监管限制过多、政策引导不利等诸多。监管当局在强调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同时,却忽略了构建一个适合国情的、符合发展需要的、健全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

三、 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趋势

通过深入细致的市场,并诸多房地产行业数据指标,我们认为就整体而言,房地产业的发展是合乎逻辑的,是符合市场的。同时,鉴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重要战略地位,政府不可能对其进行打压或者对房地产业的生存困境不予理睬,肯定会考虑在银行信贷紧缩环境下房地产业的融资出路问题。从短期来看,由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成效并不理想,有可能继续出台不利于房地产业发展的土地与金融政策,诸如增加经济适用房供给来平抑房价,提高首付比例限制投资性购房等等;但是从中长期来看,政府必然会适时地放松相关的调控政策以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房地产业仍然是极具活力与投资价值的行业,而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发展前景也将非常乐观。

根据前文的研究,我们预计房地产融资市场将呈现以下重大的发展趋势:

(一)融资市场格局多元化

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单一融资格局将会逐步被多元化的融资格局所替代。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融资政策的逐步放松,除银行信贷之外的各种融资渠道的发展空间将被进一步打开,预计房地产信托业务管理办法也会在近期有所突破,而直接融资环境的改善将很快提上议事日程。届时,我们会看到融资市场将出现产业投资基金、银行信贷以及房地产信托三足鼎立之势。

(二)房地产融资体系逐步健全

房地产融资体系的健全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围绕房地产融资而构建的具有不同市场功能的金融机构体系,二是构建提高房地产金融资产流动性的市场体系。就金融机构体系而言,除了原有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以及保险公司之外,还将出现专业化的房地产投资基金、抵押资产管理公司、互助储蓄银行以及储蓄贷款协会等金融机构。就构建市场体系而言,关键是要建立房地产金融资产的流通市场体系。通过借助资产证券化、指数化、基金化等金融手段,房地产金融资产才能顺利地实现流通和交易,流通市场把本来集中于房地产信贷机构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效地分散到整个金融市场中。

(三)资产证券化积极推进

资产证券化是构建房地产金融资产流通市场的前提条件,巨额的房地产资产经过证券化之后就可以实现分割交易,极大地改善了资产流动性。由于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相对较小,资产质量较高,因而证券化的住房抵押贷款将成为流通市场的主流品种。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证券化过程应由抵押债权者、政府担保机构、债券发行人、投资者以及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完成。

(四)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

房地产市场中不断变化的投融资需求是金融创新的原动力,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未来房地产融资市场中的金融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如何满足企业日益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例如目前市场中资金信托计划的花样就层出不穷,资金的性质可以是债权或股权,资金的期限可以是单期或多期滚动,资金的投向可以是定向或非定向;二是如何帮助企业规避融资风险,通常融资主体都会面临利率风险、期限配比风险③,有时还会面临一定程度的汇率风险。金融产品创新在客观上降低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了融资市场的效率,有助于融资市场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综上所述,房地产融资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决定房地产业兴衰成败的关键。随着房地产业的不断深化发展及其融资环境的逐步改善,我们相信中国的房地产融资市场必将步入快速、健康、持续的发展阶段。:

1. 央行房地产小组,《2004房地产金融报告》,2005.8

2. 央行局课题组,《中国房地产业和金融的支持》,《金融时报》,2004.3

3.张红,《房地产学讲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9

4.王希迎等,《房地产融资新解》,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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