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的内容范文

时间:2023-08-15 09:28:37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4篇社会治理的内容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社会治理的内容

篇1

在课程即计划的认识下。课程内容就是一系列被计划好了的“东西”,全面而有条理,但它往往会忽略计划以外的有益于幼儿的学习经验。这种课程内容是静态的内容;在课程即知识的认识范畴里,课程内容就是基本的知识,遵循知识的基本逻辑,重视幼儿学习内容的逻辑性,当然在这种认识下课程内容往往缺乏基本态度和行为方面的内容;在课程即经验的认识里,课程内容就是幼儿的生活,关注幼儿的生活,挖掘生活中有价值的内容。使他们获得知识、增长能力、形成对人和事的适宜态度。但是,这种课程内容常常会拘泥于幼儿的生活,对经验的提升不够。

在众多的对幼儿园课程的看法中,目前人们倾向于把其看做是一种幼儿的活动.即认为:“幼儿园课程是实现幼儿园教育的手段。是帮助幼儿获得有益的学习经验,促进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各种活动的总和。”课程是活动的回答确实较好地把握了主体与客体、过程与结果、手段与目的等的关系,把教育的张力淋漓尽致地发挥了出来。从活动论的课程观出发.幼儿园课程内容应该包括三个方面:基本知识、基本态度、基本行为,这是因为:

1.活动论凸显活动主体的活动状态,因为活动本身就是活动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这样,在幼儿园课程中,幼儿的认知心理过程也就成为课程关注的重要内容。认知过程包括情感、认知、动作技能几个方面,撇开任何一个方面,都将违背幼儿认识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利于幼儿的认知发展。于是,有关基本知识、基本态度、基本行为的内容也就成了幼儿园课程内容的必须。

2.活动论重视活动的过程,因为活动本身就是以过程呈现的。在动态的过程中,幼儿获得的是完整的经验。而经验的意义即包括各种经验的过程。有人形象地说明活动过程中经验之内涵,“经验既指耕种的土地,播下的种籽,割下的庄稼,日和夜、春和秋、干和湿、热和冷的变化,以及人们观察、恐惧、期望的东西:它也指那个耕种和收割的人,那个工作、享乐、希望、畏惧、筹划、求助于巫术和化学的人,那个垂头丧气或得意洋洋的人。……经验是一个原始的整体,它不承认任何行动与材料、主体与客体的区分,而把双方都包括在一个不可分割的总体之中。”所以,经验含有认识的、情感的、行为的几个方面。同理,幼儿在活动中也同样获得了这三个方面的经验。

3.活动论也追求活动的结果,将结果视为幼儿下一个活动的基础,以不断参与层次更高的活动。所以,活动中所获得的经验应该具有迁移作用,在新的场景、新的活动中加工并再运用。活动对经验是有不断提升意义的。将幼儿园课程看作是活动的总和,也必将需要课程能够为幼儿提供螺旋上升的经验,而不应是拘泥于活动本身的平面循环的经验。“活动的结果旨在提升学生的经验或者说旨在提升学生的思维与学习品质,活动本身只是手段,提升学生思维与学习品质才是目的”由此,幼儿园课程的经验范畴及经验水平也自然被规定了。

在活动论的课程观观照下,课程内容在基本知识、基本态度、基本行为三个方面不可或缺。在课程独立的视域里,幼儿园课程内容应该是上述三个方面和谐平衡、协调有序的问题。

二、社会影响:家长需要怎样的幼儿园课程内容?

家长需要什么样的幼儿园课程,实际上反映了家长对幼儿园整体工作的需要,因为课程内容是课程的载体,而课程又是幼儿园的“心脏”。所以,家长对幼儿园课程的需求,一直是幼儿园极其重视的事情。

在家长对幼儿园课程内容的需求中,归纳起来有几种情况比较突出:

1.偏重知识型。这是家长对幼儿园课程内容需求中较普遍的情况。家长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评价直接指向“孩子学到了什么知识、技能?”孩子学得越多就说明幼儿园越好。为此,有些幼儿园明知这种课程内容需求偏离了幼儿园课程目标的要求,但也许是由于某种或无奈、或妥协的原因,还是有意无意采取了“迎合”的措施,放弃科学的课程内容安排,片面提供知识类课程,把本应涵盖知识、态度、行为的课程内容窄化了。

2.服从被动型。这也是家长在幼儿园课程内容需求方面表现出的一种类型。这种类型从表面上看似乎家长对幼儿园课程内容无要求,但事实上却蕴含了更高的要求。这是因为这些家长首先认为幼儿园是一个专业机构,它们对课程的安排是遵循一定的科学规律的,课程内容是适应孩子的成长需要的。在这种认识下,家长高度信任幼儿园,能够配合幼儿园的工作。而幼儿园则会采取“展示”的方式,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课程内容及教育方式,并与他们积极沟通,回报家长对幼儿园教育的善意和信任,并希望他们主动参与到幼儿园的课程建设中来。

3.参与主动型。这是目前家长对幼儿园课程内容需求中逐渐成为强势需求的一种类型。这种类型通常又有几种形式:一是攀比,看到其他幼儿园有什么课程内容,也希望自己孩子的幼儿园有什么,甚至直接要求幼儿园增设相关内容;二是怀疑,不断质疑幼儿园课程内容,对幼儿园课程提出自己的想法,希望孩子的课程能够顺应他们的需要;三是理解,这些家长有正确的幼儿园课程观,明了幼儿园课程的目标,对幼儿园课程的要求是全面的和科学的,他们会主动参与幼儿园课程内容“听证”,希望孩子在幼儿园获得基本知识、基本态度、基本行为等多方面的收获。综合这几种形式,我们可以将参与主动型归纳为“多要求型”,从积极方面来讲,我们看到的是家长教育意识的提升以及幼儿园课程推进的合力存在;从消极方面来讲,这种多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幼儿园对课程内容的独立判断。

社会的影响对幼儿园课程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它关乎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但是,面对方方面面的社会要求,幼儿园课程内容如何坚守科学的理性决策,如何不断反思调整自身,在坚守与适应中不断创新,成为幼儿园课程内容选择与组织中平衡课程独立与社会要求之间关系的重要内容。

三、幼儿园课程内容:在课程独立与社会影响之间怎样取得平衡?

幼儿园课程内容的选择有其自身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影响的加大与增强,在遵循课程内容选择规律的同时,也必须考虑社会影响的作用,使课程既有利于幼儿的和谐发展,又有益于社会的需要。

1.坚定幼儿园课程内容之理念不动摇。幼儿园课程内

容是指依照幼儿园课程目标选定的、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和组织的基本知识、基本态度、基本行为。所以,在课程内容的认识上,首先是全面的观点,不能偏废知识、情感态度、行为的任何一个方面;其次是均衡,即上述三方面要比例恰当;再次,课程内容应相互通融、彼此协调,形成有机的整体。

2.宣讲幼儿园课程内容的意义及其作用。坚定幼儿园课程内容的理念之后,我们应该更进一步理解其所具有的意义和作用,且不断向家长宣讲。明确幼儿园课程内容的意义在于:(1)可以促使人们去思考什么是知识;(2)可以理解什么是幼儿的学习;(3)可以使人们从容面对“知识爆炸”的危机;(4)可以从逻辑性上判断内容的条理性、一致性。其实,明确了幼儿园课程内容的意义,对家长来说,还能促使他们自觉地消除种种关于幼儿园课程内容的认识误区。众所周知,社会的要求对课程的影响是带有震撼力的,但作为实现教育目的手段的幼儿园课程,绝不能无视课程的独立,一味地为满足社会而满足社会。

篇2

    1 自我调节的协作方式。即国家、组织、个人之间通过谈判实现自动协调目的的方式。

    2 多样化的行动者。国家责任范围逐渐缩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以及广大公众都可以参与治理。

    3 互动过程。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依靠互相依赖的权利和资源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和支持,形成协作性的合伙伙伴关系。

    4 国家的主导角色。国家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这是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国家的作用充分体现在其宏观调控和组织协作上。

    二、善治的内容

    善治是指一种良好的治理。这是治理理念和相关机制建立并运用到实践中所导致的良好的绩效。它应该是社会治理发展的目标。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够收获到良好的技校,这种绩效表现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过治理达到了公民与公共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公民的责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对公共事务有着广泛的参与,社区团结性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过多元角度的参与和互动,社区和组织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机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务。经济效果主要是指通过治理直线了社区和组织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确定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好地福利。而社会效果则包括文化观念、环境保护、社区安全、邻里照顾等方面都产生良好的小郭,社区成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个国家而言,职责意味着国家实现有效的制度构建、公民创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着国家不仅在经济上去的稳定而快捷的增长,而且在综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社会和自然都实现了和谐共进的目标。

篇3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可以增强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自觉性,是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05方案”实施以来,大学生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了提高,然而也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事件,如“我的爸爸是李刚”事件和药家鑫交通肇事杀人灭口案。事件虽逝,肇事者都依法受到了处罚,但留下大学生法治理念教育实效性的问题值得深思。

一、影响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效性的因素

1.教材设置的缺憾,影响着法治理念教育的内容

当前,大学生的法治理念教育主要通过思政课的课堂教学来实现,其主要载体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和课堂教学。现行教材吸收了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但还存在缺陷。一是法治理念的理论指导地位不够突出。教材第七章涉及一些法制观念,但没有集中阐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仅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任务来阐释,对于“三个至上”的理念也没有提及。第五章和第六章的公共、职业和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法律规范,从顺序上看置于第七章法治理念内容之先,不能体现法治理念先导性地位。第八章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制度,缺少与法治理念关联性的内容。二是对法律制度阐述不够具体。第八章对法律制度阐述过于抽象,既宏观又概括,既枯燥又乏味,达不到教学目的。如教材中犯罪构成的内容还不到三百字,没有深入分析四个方面构成要件在判定犯罪中的作用。许多大学生都不明白贪污、盗窃、交通肇事等常见多发性犯罪的起刑点和法定刑。如果教师不增加授课内容,学生只是知道犯罪是最严重的违法行为,但到底严重到何种程度才是犯罪还是不清楚,也就不能采取正确方式处理事故。三是对法律制度表述出现知识性错误。如第八章将《行政复议法》这一程序法内容归结为实体法律制度,属于明显错误。在界定“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采用“抽象行政行为”定义中的“行政相对人”这一语词,而是使用了外延较小的“特定个人”。很容易使学生产生误解,即行政主体对特定的法人所作出的处理决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类似的漏洞和错误较多[1],教材是教育的基本载体,其内容准确与否关系到受教育者对法律的信仰,关系到正确法治理念的树立。

2.教育的重视程度整体较低,削弱了法治理念教育的力度

一方面,学校对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视不足。长期以来,高校在教学中较多倾注于专业教育,对法治理念教育往往是“嘴上重要,行动次要”。开展的课外活动更多关注的是学生群体的稳定和专业、科技方面的内容,所配备的辅导员和班导师专业知识要求高而法律知识贫乏。“05方案”将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合二为一,须要对缺少法律知识背景的教师进行培训。一些学校不仅思政课教师进修、交流得不到充分保障,而且思政课的课时被随意压缩[2]。教师在讲完“思想道德修养”内容后,“法治教育”的内容就没有多少时间了。特别是最后一章中实体法律和程序法律制度,由于授课学时的短促,教师只能讲一些皮毛,无法给人以智慧的启迪。另一方面,学生对法治理念教育重视不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像专业课那样更具直接的实用性。处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成长的“90后”大学生,功利性强,对一些他们认为无法直接、快速受惠的课程并不欢迎。有些学生,在上思想道德修养课时,经常请假或者旷课,去参加某一学生社团、协会的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等[3]。即使经常听课的学生,他们也只重视实体法律制度,而对法律思维方式、法治理念兴趣不高。

3.教育手段的滞后,挫伤了法治理念受教育者学习的积极性

当前的大学生是伴随着网络文化发展和大众文化成长起来的一代,具有较为独特的群体特征。他们个性张扬,喜欢自我表现,追求独立,对外来文化和新生事物更加宽容和接纳,对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和内容也表现得更加排斥。一些思政课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无视上述特征,忽视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和自我发展、自我进步的内在需要。从教学方法上看,有的教师属于念材料型的,念一些人尽皆知的材料;有的属于作报告型,居高临下作一些无多少新意的“报告”;有的属于满堂灌型,照本宣科;有的属于封建社会教训儿孙型,不以理服人而以势压人;有的属于偷懒省事型,随意拿来一个过时的或人所共知的音像制品进行“教育”。这样教学手段不适应90后学生的群体特征,容易挫伤受教育者的学习积极性,导致部分学生产生逆反心理。

4.法治建设中的不良现象,制约着法治理念教育的效果

大学生年龄一般在18至23周岁之间,从心理上看,具有向成熟过渡阶段矛盾性。他们抽象逻辑思维迅速发展但易带主观片面性,自我意识增强但发展还不成熟,情绪波动性较大,独立性、闭锁性与依赖感、归属感同时存在等,极易受环境的左右而在思想上出现认识偏差。当前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一些不良现象还没有彻底肃清。腐败现象、权钱交易、诚信缺失等使学生的思想产生了迷茫。现实生活中,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存在,容易动摇大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影响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同和追求。由于缺少对法律权威的信仰,出现了一些随意违反道德规范、违反校规校纪的大学生,个别大学生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增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效性的途径

1.强化课程建设,合理配置法治教育内容

课程建设要处理好法律具体制度知识教育(以下简称“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教育的关系。法律知识和法律理念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二者是不可或缺的。一方面法治理念的形成以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必要条件,欠缺起码的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便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个法律知识空白的人,无法分清违法和合法的界限,无法辨别违法的程度,也不知道采取合法的补救措施,也就无法形成正确的法治理念。另一方面,法治理念为法律知识运用提供了导向,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而缺失法治理念的人,可能会漠视和践踏法律,即使明知有些做法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也不会积极去避免、纠正这种行为。因此,思政课课程设置要坚持以法治理念的培养为主线贯穿始终,构建知识和理念教育相辅相成的课程模式。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化在法学领域内的重要成果,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容易体现法治理念的先导性,其基本内容应前置于绪论的核心价值体系之中。强化法治理念教育,应提高各章节法治理念内容的权重。第七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本质”应增加阐述“三个至上”和“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第八章应增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内容,突出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不能抽象,应当具体化。如刑法部分可以增加多发性犯罪的构成要件,扩充从轻、从重、缓刑、减刑等量刑制度内容,民法部分可以扩充、合同等制度内容,程序法部分可以增加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目标。为了满足大学生对具体法律知识学习的需求,可以选修课方式在全校开设“法学二类通识课”[2]

2.加大投入,整合教育资源,夯实法治理念教育的物质基础

持久地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教育效果,关键在教师。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学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养。对于缺少法学专业背景的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师和辅导员教师,学校应加大投入,通过进修、培训等方式提高其法律专业素质,根据教学需要引进法律专业优秀毕业生担任专职教师。要充分重视和发挥法律专业教师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组织他们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西方法律思想进行分析和鉴别,摒弃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法治理念,防止学生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的倾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为有效地将法治理念教育延伸到课外,在学生课外活动的经费预算上,学校应加大经费投入,创造参加各种形式的法治理念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条件。在校内要形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的课外教育活动机制。在校外,要与地方团县委、禁毒办联合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到基层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学生到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一对一帮救活动”,到监狱、法院、派出所等单位开展假期见习,把学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运用到法治实践教育实践中,巩固学习效果。

3.改进教学方法,完善教学环节,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

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完成教学任务,达到良好教学效果的必要条件。教师进行法治理念教育所采用的教学手段,应考虑学生的心理特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要避免灌输式、填鸭式,采用启发式、开放式的互动教学,采取理论精讲、学生讨论、案例分析、多媒体等多种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需要改进教学评价环节,完善考试形式、内容和成绩构成。应采用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考试形式,减少纯粹记忆性的内容,注重考核学生运用法治理念评价现实问题的能力,成绩构成上要改变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的分数构成状况,提高平时成绩所占的比重。

采取讨论式教学法时,教师要把主导性与学生的主动性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参与度,使其从内心上确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取向。采用案例教学法时,要注意同举例教学区分开来,选用案例应具有典型性、系统性和疑难性,提供各种处理意见、方案,给学生开辟一个广阔思维空间,引导学生分析、讨论,不断追问,层层深入,将学生观点引向正确的法治理念上来。采用多媒体教学法时,要注意遵循多样性和相关性原则,选取最适合教学、最具说服力和吸引力的素材,切忌搬家式地堆砌文字,适度插播视频资料。要注意同传统教学相结合,适度运用多媒体课件,给学生以思考的空间和机会,让学生积极自主地进行法治理念体系的构建。

4.丰富教育载体,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拓展法治理念教育渠道

丰富多样的载体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增强剂。提高法治理念教育的实效性,需要充分发挥现代教育载体作用。一般认为,管理载体、文化载体、活动载体和大众传播载体是现代教育载体的基本类型[4]。为了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有效内化和强化学生在课堂中所接受到的法治理念,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工具,规范学校的管理活动,把法治理念教育的信息寓于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和校园文化之中。

拓展法治理念教育渠道,首先要创造依法治校的校园环境。制定体现人文精神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校园管理、宿舍管理、奖罚等各种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管理规范体系,以教工大会、学生大会、学校信息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创建公平正义的执行环境。其次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活动。可以借鉴司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模式,开展高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项活动;可以针对国内外重大和突发法律事件,邀请法学家、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做演讲或座谈;还可以引导学生开展法治事件讨论或辩论、模拟法庭、有奖问答、知识竞赛、征文比赛、课题研究等自主性活动。再次,要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宣传法治理念。可以通过有线电视、网络电视组织学生收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法制节目;可以通过校报、简报、黑板报、板报、墙报、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条幅、校园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内涵和要求;还可以由专人负责建设法治BBS论坛,占领网络教育阵地。

参考文献:

[1]姜志远,周玉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存在的法律问题的探讨[J].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0,(4):9.

篇4

1 自我调节的协作方式。即国家、组织、个人之间通过谈判实现自动协调目的的方式。

2 多样化的行动者。国家责任范围逐渐缩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以及广大公众都可以参与治理。

3 互动过程。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依靠互相依赖的权利和资源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和支持,形成协作性的合伙伙伴关系。

4 国家的主导角色。国家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这是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国家的作用充分体现在其宏观调控和组织协作上。

二、善治的内容

善治是指一种良好的治理。这是治理理念和相关机制建立并运用到实践中所导致的良好的绩效。它应该是社会治理发展的目标。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够收获到良好的技校,这种绩效表现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过治理达到了公民与公共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公民的责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对公共事务有着广泛的参与,社区团结性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过多元角度的参与和互动,社区和组织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机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务。经济效果主要是指通过治理直线了社区和组织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确定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好地福利。而社会效果则包括文化观念、环境保护、社区安全、邻里照顾等方面都产生良好的小郭,社区成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个国家而言,职责意味着国家实现有效的制度构建、公民创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着国家不仅在经济上去的稳定而快捷的增长,而且在综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社会和自然都实现了和谐共进的目标。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