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范文

时间:2023-08-16 09: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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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区农业农村经济总体发展较好,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壮大,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2014年为例,各项农业工作指标均顺利完成,蔬菜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面积达到18.6万亩,产值突破9.3亿元,标准园建设成效显著,建成千亩蔬菜标准园7个;农村沼气建设指标全部完成,新建沼气池300个;惠农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共落实农机具、良种、沼气、一事一议、设施蔬菜等方面的补贴资金1600余万元;农技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测土配方施肥、植物检疫、病虫防治、农民培训、农业执法、种子管理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新增专业合作社8家,土地流转面积突破8000亩,“三资”管理趋于规范,所有村街全部建立了财富积累机制。农业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建设和谐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存在的问题

(1)资金不足。发展现代农业各方面的要求比较高高,从生产设施建设到栽培管理都较以往更加严格,为此,需要更多的资金投入。而据我们调查虽然近两年各级对农业有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但仍不能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由于历史原因,现在农村信用社、农行等金融部门不愿发放小额贷款,更加加剧了资金瓶颈问题,制约了农业产业发展。

(2)组织化程度不强。当前农民进入市场很不顺利,原因之一是组织化程度低。针对目前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现实,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最好办法是通过合作社组织农民。但就目前全区的实际情况看,各类合作社数量虽比较多,但真正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并不多,没有具备一定实力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很难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抱团发展。

(3)品牌效应不太明显。以蔬菜为例目前,虽然我区已经注册了“营绿”、“碧缘”、“乾绿”等蔬菜品牌,但在开拓蔬菜销售市场方面都处于各自为政、各找出路的局面,没有拧成一股绳,创立代表本区域蔬菜特色的大品牌,致使蔬菜产品知名度不高,品牌效应不明显。

(4)技术服务不能及时跟进。专业农技人员缺乏,基层农技推广组织不健全是我们的现状。所有技术服务工作全部由农业技术综合股一个部门承担,业务上不堪重负,乡镇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完全处于“真空”状态,有名无实。区农业局现有工作人员中,非农专业人员多,涉农技术人员少;工人多,干部少;初级及中级职称人员多,高级职称人员少。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全面的技术服务,对服务的水平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的技术服务队伍现状严重阻碍了农业向前发展。

2、发展对策

(1)拓宽融资渠道。建议政府在加大农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同时,积极组织建立产业发展融资平台,适当地为融资提供担保,协调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合作社及农户的关系,使二者之间建立起合作互信关系,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同时,通过政策吸引,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全方位、多角度的拓宽融资渠道。

(2)加大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建议制定专项的扶持政策,对发展有机蔬菜产业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予以扶持,使其运作更加规范,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吸引更多的农户加入其中。

(3)培树“广科源”蔬菜大品牌。建议对现有的蔬菜品牌资源加以整合,聚零为整,抱团发展,逐步培育并树立在京津市场叫得响的,能反映有机蔬菜发展特征的大品牌,进一步提高我区蔬菜的知名度。

(4)建立健全农技服务体系。建议区政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技服务体系,重点是加强乡镇农技服务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给予经费保障,使空转的乡镇一级农技服务机构真正运转起来。在确定人员编制中,重点向农业系统予以倾斜,落实高层次人才待遇,引进和吸收一批具有高级职称的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扎根,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农村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农民负担监管还存在一些间接收费问题。一是少数部门仍然违规向村集体收取资料费、培训费、学习考察费等费用;二是村街报刊超限额,存在报刊订阅向村街摊派,部门刊物过多过滥等问题。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减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入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属于哪个部门,由哪个部门负责治理,没有文件依据收费的要坚决不能再收。明确要求乡镇各部门确需向农民或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费的,需要经过区减负办审核备案,以防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村街订阅报刊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不能强行摊派。报刊征订要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标准执行;三是加大农民负担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减负工作的更好开展,查漏补缺,确保今后农民负担执法检查中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问题突出。一是村民实际筹资比较困难,部分村街存在集体垫资现象,把应发给村民的福利代替筹资。二是由于申报程序比较繁琐,部分村街申报项目的积极性不高。三是上级资金拨付迟缓,造成报帐不及时,影响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四是未将筹劳纳入奖补范围,奖补数额小,难以满足村街公益事业建设的实际需求。今后我们将尽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重点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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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

1、经济现状。全县村级现有资产6602.75万元,其中:货币资产1219.67万元;应收款1198.71万元,其中50%以上是农户三金尾欠;库存物资4.73万元;林木资产417.41万元;长期投资53.23万元,短期投资1.6万元;固定资产3658.38万元;在建工程49.02万元;负债总额963.94万元;所有者权益(积累)5638.81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积累,大部分资产是非经营性资产。

2、收益情况。,全县村级总收入3387.04万元,其中:发包收入520.89万元,补助收入73.61万元,投资收益14万元,其他收入300.04万元(大部分是农户土地流转收入,要分配给农户)。支出总额3016.16万元,其中:经营支出2480.78万元,管理费用299.96万元,其他支出235.42万元。收益370.88万元。在全县101个村(社区)中,无收益的村13个,占13%;有收益的村88个,占87%。当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64个,5-10万元以上的村9个,10万元以上的村15个。

由此可见,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大多数村组的收入只能维持日常工作开支,部分村组基本无集体经济收入,因此全县村组基本无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农村村组集体经济分配主要是资产性的分配(土地征占费)。

二、主要做法

1、落实责任,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自觉性。为提高村干部工作质量,增强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自觉性,各镇乡建立了党支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党建和经济工作任务下到支部,责任落实到支部书记,按照表现评优树先,按照能力选拔干部。调动了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突出抓了村级财务的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将村级财务全部收归镇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社有乡管”。取消了村级招待费,每年可节省开支20多万元,减少了集体资产浪费,增加了农村积累。同时针对各村债权债务严重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通过对帐目进行认真地清理、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减了负,松了绑。

3、更新村干部思想观念,解决发展集体经济信心不足的问题。为增强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各镇乡经常组织村干部加强对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走出去参观学习,从而解放了思想,增强了竞争意识、超前意识和开放意识。

4、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路子。贫困村由于家底子薄,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往往缺乏信心。县上相关部门针对贫困村致富无门路,发展无思路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重新制定发展目标,结合各村实际,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的原则,因地制宜,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拿手戏,寻求自己适宜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子。

二、存在的问题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临近城镇、集镇的村,集体经济较为雄厚,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较好。而边远的村,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集体经济一般比较薄弱。目前,除新平、五津、邓双、永商四个镇外,其他镇乡集体经济都很薄弱。

2、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缺乏发展的资金和资本。从目前村级经济现状看,全县村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64个,占63%。在5638.81万元积累中,主要是固定资产积累,而固定资产大部分是非经营性资产,如村委会大楼、提灌站、学校等,难以形成资本。

3、地域条件影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丘区,虽然土地资源较丰富,但受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投资环境差的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难度也较大。在全县20个薄弱村中,丘区就有9个,占45%。

4、个别村干部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发展集体经济思路狭窄。当前村干部抓集体经济发展有两怕:一怕担责任,创办经济实体失败后,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遭群众谴责;二怕困难,由于村级经济薄弱,发展集体经济面临诸多问题,往往过分强调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客观条件,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

三、案例情况

目前,我县村级经济发展最好的是方兴镇花碑社区。方兴镇花碑社区与大邑韩场交界,有18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3081人, 耕地3000余亩,距县城9公里。前,村级收入只有0元,主要是收企业管理费和门市租金。村级经营性资产只有村委会80平方米门市。,社区借城乡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东风,积极鼓励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目前已有156户农民进入小区居住。通过土地整理、撤院并院,新增土地1276亩,其中360亩由社区经营。预计,社区集体收入可达34万元,比猛增32万元,他们的经验是:

1、主动出击抓机遇。以来,随着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社区干部一方面做好宣传教育群众工作,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开展土地整理,鼓励农民集中居住。通过格田整理、废沟处理、完善水利设施、撤院并院等,将新增土地中的360亩由社区经营,为发展社区集体经济打下了坚实基础。

2、依托专合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社区依托川浙花碑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方兴镇创新合作社、方兴镇食用菌合作社规模种植蔬菜瓜果,社区不仅实现了土地流转收益28.8万元,同时也带动当地600户农户增收。

我县经济状况最差的村是金华镇五星村。金华镇五星村有9个村民小组,农户678户,农业人口2028人,耕地面积1116亩,人均土地0.55亩。村集体资产总额3.41万元(均是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总额49.73万元,村级无集体经济收入。多年来,村级开支主要是村民小组、农户集资和镇乡的支持,其原因是:上世纪80年代,村办企业(砖厂)亏损倒闭,使村上背上了40多万元的沉重债务,严重制约了集体经济发展。企业亏损倒闭,给干部、群众留下深刻教训,重新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和信心不足。为此,我们建议:

1、该村要发展集体经济,首先要解决债务问题,单靠村级经济偿还十分困难,摆脱了债务,才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起点。

2、该村地处金华镇政府所在地,与津华路、金普路、火车站相通,交通便利,有较好的投资环境,要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积极争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鼓励农民到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农民集中居住后,可以发展第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土地整理、撤院并院后的增加土地,全部留作村集体统一经营或通过招商引资联营等方式,逐步增加村集体收入。

3、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同时在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于支持和优惠,使该村集体经济尽快发展壮大起来。

四、对策和建议

1、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合组织。以专合组织为纽带组建经济实体,发展集体经济。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的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地理环境优势,以村委会为主体,村社合一组建相应的专业合作社或创办经济实体。通过开展产、供、销服务和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壮大集体经济。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结合本村的地理条件、产业优势确定发展项目,制定发展规划。由于各村地理位置、外部环境、资源状况、干部思想解放程度等情况不同,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也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不搞“一刀切”要“一村一策”。要立足优势,选准路子,引导各村立足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可以充分利用荒山荒地等土地资源引进业主投资,盘活非耕地资源,加快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化,增加集体收入;可以依靠村级成立服务组织,开展有偿服务,增加集体收入;可以集体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或收购公司,使农副产品在加工、储藏、运销等环节中实现多次增值,使集体收入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可以依托地理优势,开发饮食服务、商业流通、运输等产业,增加集体收入。

3、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集中居住,修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通过撤院并院,新增土地由村上通过调整,集中成片统一经营,其收益在保证组级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村上参与收益分成,增加村级收入。

篇3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发展壮大

以来,两省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了很大发展。目前,云南有各种类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162个,其中,专业合作社101个,专业协会1061个,共有社(会)员33707人,带动农户15万户;贵州有各种类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1079个,其中,专业合作社119个,专业协会837个,专业联合会21个,专业联合社102个,共有社(会)员69152人,带动农户近27万户.这些合作经济组织多数为农民牵头兴办,主要集中于农业生产和流通领域。在农业生产领域中,从事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合作经济组织占绝大多数,云南有926个,占总数近80%,贵州有582个,占总数的54%。

(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

云、贵两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虽然不多,但活跃在种植、养殖和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有效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主要表现在:1.促进了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拓展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同时带回了新信息、新观念和新技术,促使农民围绕市场调整产业结构,从而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云南省元谋县10年来先后组建了各种果蔬生产协会、产业开发协会、种养协会等51个农民专业协会,会员达到2720户。2002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886元,比2001年净增153元。去年1--6月,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1275元,比上年同期净增292元,增长达29.7%。2.提高了社(会)员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减少了市场风险。在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原料基地,贵州省农业部门鼓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加工企业进行协作,联建原料基地,形成“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和利益联结机制。在具体操作中,由协会负责组织种植、技术指导和对会员在施用农药、肥料等方面进行规范,公司负责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并在产地销售价的确定上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加工企业联建生产基地的方式,既确保了公司利益,又使农民达到持续增收的效果,实现了降低农户、公司双方的市场风险和生产成本的目的。3.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示范和推广,为普及农业科技成果提供了载体。从两省的经验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根据本地区、本专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遇到的实际问题,有目的、灵活地把分散的农户联络起来,为了共同的目标,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成果,实现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与市场经济实际的有机结合,缓解了当前国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供给不足问题。4.推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将分散的、进行小规模生产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和农民的需要向社(会)员提供多方面、多层次、多种类的服务,做到统一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分户指导;统一形成生产规模,分户经营,到户服务;统一购买生产资料,分户供应;统一产品质量标准,按质销售;统一借贷资金,分户使用等。

(三)两省制定政策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两省各级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促进和保障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主要包括:1.政策支持和引导。云南省委、省政府在2002年11月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2003年2月召开的省农村工作会议中也明确指出:要积极支持各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发展。贵州在《200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中确定了优先支持与发展优势农产品生产相关联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原则。省农业部门还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免费登记注册,简化手续,为其发展创造便捷条件。2.资金扶持。云南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对5个规模在500户以上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专项补助,同时,由省财政安排一定的发展资金,每年扶持建立30—60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玉溪市人民政府还明确,对制定了章程、挂牌运营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给予2万元的补助。贵州省2003年从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补助资金中安排了40万元,用于对全省44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涉及畜禽、渔业、中药材、特色果蔬等行业及其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领域。3.制定示范章程。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云、贵两省的一些地方政府先后制定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规范其运行。如贵州省农业厅2003年8月出台了《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对机构筹建,农户入会、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示范性规定。云南省玉溪市也在总结当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照执行的规范性章程。这些规范性文件,为当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云、贵两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两省同志反映,近年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不断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有些具有全国普遍性的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对其相关问题缺乏法律规范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按照合作制原则自愿联合组成的共同所有、民主管理、自我服务的经济组织,只有赋予它应有的法律地位,依法保护和协调,才能使其实现快速、健康、有序发展。由于目前我国缺乏引导、扶持、规范这类经济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尽管目前国家和地方都有一些相应的扶持政策、示范章程等,但是许多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法律问题,如这类经济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及其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当地人民政府的关系等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界定。云、贵两省的同志普遍认为,当前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加以指导、扶持和规范。

(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1.大部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没有申请登记。总体来说,这两个省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处于比较松散的状态,绝大部分是自行成立的,没有获得法律上的认可。如贵阳市,250个专业协会中,已向有关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或备案的有47个,正在办理的1个,其余202个专业协会都没有经过登记注册或备案。2.登记不规范、管理混乱。两省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登记管理的部门有农业、科技、民政和工商等部门。如贵州1079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已申请登记的有434个,其中,向工商部门登记的有84个,向民政部门登记的有62个,向农业部门登记的有222个,在科技等其他部门登记的有66个。3.登记手续繁杂、费用较高。按照贵州省关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实施意见的规定,县级、乡级、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的注册资金分别为5000元、3000元和1000元。除了注册资金,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要缴纳公告费、代码证办证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等。整个登记过程,涉及登记管理、技术监督、合作经济组织挂靠单位等多个部门和单位,手续较为繁杂。

(三)居住分散地区的农民组织起来困难较大

由于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小,借贷困难,相对于我国东部发达地区,两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均处于较低的水平。受资源、资金、技术等因素的制约,两省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仅数量少、规模小,而且功能单一、分散、辐射力不强,多数局限于生产和流通领域,技术推广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和综合服务型的合作经济组织较少。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这些合作经济组织与市场联系也不够紧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

(四)一些地方的干部和农民的契约意识、合作意识不强

主要表现是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导致组织内部运作不规范,没有章程或不能严格履行章程,有许多合作经济组织中途“夭折”。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农村干部只是埋头抓生产,不懂得“大流通带动大生产”的道理,这种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亟待转变。

三、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立法的几点建议

通过对云、贵两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调研,当前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立法工作中,建议着重研究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当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企业、社团、中介组织等多种形式存在。鉴于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企业。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方面,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其他企业是一致的,但二者不同的是,在这种组织中农民是与市场对接的主体,既与企业相似,在市场中求生存,更重要的是带有中介组织的性质,根据我国目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在运作过程中又带有一定的市场行为。因此,通过立法明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使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参与市场竞争,是发展和规范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关键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能界定清楚,其他问题就较好解决。

(二)关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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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专业协会型。主要以特色产品为依托,以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为手段,进行专业化的生产合作。龙镇发展村马铃薯专业协会,1999年将种薯“花525”进行了国内商标注册,定名为“龙发”牌,短短几年,发展村的种薯通过协会远销山东、河北、江苏、辽宁等地,**年入会农户和协会签订订单,种植种薯4万亩,全村1,200口人,人均仅此一项收入达6,000多元。

2、能人创办型。主要是发挥种养大户、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联合农户创办合作组织,形成规模生产优势,其特点是灵活、便于联合,带动作用强,农民愿意接受。龙镇管君亭利用自己多年从事棚室蔬菜种植的优势,吸引本村多数农户种植棚室蔬菜,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

3、股份合作型。体现在农民资本的联合和劳动的合作,农民既是生产者又是管理者,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双泉乡龙丰村借助列入省机械化试点的机遇,利用国家和省投入的大型农业机械,**年建立了股份制农机合作社,集约化种植面积达80%以上,同时,为周边村屯开展有偿服务,带动了农机化水平的提高。

4、市场集散型。就是立足特色产品生产,通过组建合作组织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产品销售优势。龙镇大豆批发交易市场、二龙山土产站,通过完善收购市场,带动了大豆生产的发展。二龙山土产站在收购大豆时,与农民合作,**年10月——**年4月,共购销大豆2万余吨,为农增收20万元。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挥的作用

一是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二是推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加快了农业科技进步。三是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四是供销合作社的职能有了转变,明确了发展方向,使之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起步较晚,发展不平衡,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宣传不到位,思想认识不高。由于宣传不到位,有的地方乡村干部特别是农民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致使积极性受到影响,阻碍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当地的发展。

二是支持和引导力度不大,发展不平衡。支持和引导力度不够,在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没有给予足够的扶持。多头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宏观调控乏力,发展不平衡。

三是多数处于初创阶段,发展数量少,规模不够。大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处于初始阶段,还仅限一乡一村,规模小、实力弱、作用发挥不够。辐射带动能力、开拓市场能力、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很难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是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连接农户紧密程度不够。现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数缺乏管理和正确引导,部分协会没有章程,机制不健全,组织与会员的利益关系不明晰,没有稳定的购销关系,与农户的关系不够紧密。

五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环境不够好,制约发展因素。受规模、资金等方面的制约,同时政府扶持经济发展给予的优惠政策,合作组织也很少享受到,加之办事环节多,程序繁杂,服务滞后等问题,都在制约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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