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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金融发展理论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而金融发展实际上就是金融结构的变化。一个发达的金融系统可以减少信息和交易成本,分担和管理风险,这对于储蓄、投资决策和经济增长是至关重要的。而不同的金融体系结构、金融工具结构、金融市场结构和金融机构结构等,对于信息、交易成本和风险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研究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必须从金融结构入手。对金融结构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其内涵至今国内外学者也没有达成共识。理论界有较大影响的观点主要有二:一是以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Raymond.W.Goldsmith)在1969年提出了金融结构的概念,他认为金融结构是一国现存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之和,金融发展的实质是金融结构的变化,研究金融发展就是研究金融结构的变化过程和趋势。在他那本《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他认为金融系统的结构特征主要表现为这样一些特征:金融资产的总量和实物资产之间的比例关系,这种关系被称为金融相关率;各经济部门的金融资产与负责总量及其在不同种类的金融工具上的分布;金融机构和非金融经济部门所持有的的金融资产和负责之间的关系;各种不同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和负责的比例关系,以及这些资产和负责所采取的金融工具的形式等等。二是近年来学术界流行的所谓“两分法”,即着眼于一国企业的外源融资――通过金融市场或金融中介融资角度划分的不同国家的金融结构,即银行主导型金融结构(以德国、法国、日本为代表)和市场主导型金融结构(以美国、英国为代表)。逐渐引入和传播,中国经济学者也开始研究金融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上主要以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的金融结构观为依据,可分为两大类:一类只是定性化研究中国的金融机制与结构;另一类则主要从金融资产的角度定量地研究和分析中国的金融结构特征。中国学者对金融结构的理解和解释更是众说纷纭。如王维安(2000)从西方金融发展理论出发,得出衡量一国金融结构的六大指标。李量(2001)把反映一定时期各种金融工具、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形式、内容、相对规模和比例理解为一国的金融结构,并指出一定的金融结构反映一定的金融功能及效率,也反映了一个经济的金融体系的特征。王广谦(2002)则以金融资产结构为切入点,采用分层次的结构比率分析法来考察中国金融结构的现状与变化。李健(2003)从多角度对金融结构进行了研究,认为金融结构是指构成金融总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分布、存在、相对规模、相互关系与配合的状态,并认为金融结构由构成金融各业的产业结构、金融市场结构、融资结构、金融资产结构、金融开放结构等组成。林毅夫(2009)认为,金融结构是金融体系内部各种不同的金融制度安排的比例和相对构成。金融结构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从金融活动是否需要通过金融中介,可以考察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的比例构成;从金融交易的期限长短,可以将金融体系分为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从金融活动是否受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可以分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就银行本身,可以分为银行业竞争程度和不同规模的银行分布。白钦先(2003)认为金融结构是金融相关要素的组成、相互关系及其量的比例,并提出金融倾斜的概念。考察金融结构的表现形态可以从多方面进行如产业结构、金融市场结构、融资结构、金融资产结构、金融开放结构等。在经济增长和金融结构关系方面:易宪容,黄少军(2004)从银行观,市场观,法制观,功能观阐述了不同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喻平(2005)从金融创新与经济增长关系出发,探讨金融总量对经济增长的动态演进过程。
二、金融结构特征
根据世界各国关于金融结构的分析,把金融结构分为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我国现在是银行主导模式。这主要由于我国的市场证券化程度不高,多数企业不能直接从资本市场上融资。
1.从金融机构的资产和负责结构来看:银行主导型相对于市场主导型的第一个基本特是:在全部金融机构中,银行的资产负责所占的比重非常大;而在市场导向结构中,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份额要大得多。第二个特征是:对于前者,贷款是金融机构的最主要的金融资产。
2.从金融工具的规模和结构来看: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的差别在银行贷款规模,股票市值和发行结构,债券市值和发行结构等几个方面。
3.从居民的金融资产结构方面来看: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的差别在于:对于前者,居民资产组合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现金和存款;后者对股票和其他股权,债券占有很高的比重。
4.从非金融公司的融资结构和股权结构来看;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的差别在于:第一,前者的股权类证券的比例较后者为高。第二,在债券类证券中,前者的公开流通债券同银行借款大致差不多,而后者的银行借款要远远多于公开发行的债券。
三、我国金融结构和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1.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为了解释中国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及其结构之间的关系,我们分别选取GDP与JRXG、JRJG,JJJG四个指标,通过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的检验,得出影响经济增长的主要变量,剔除不显著变量后运用回归分析方法及VAR模型以反映其对GDP作用的大小程度。四个指标的取值时间跨度为13年(1995-2007)。
2.衡量指标定义。金融相关比率=金融资产总值/GDP,金融结构指标=(金融资产总值-各项存款-各项贷款)/金融总资产,经济结构指标=(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GDP。GDP为相关各年度实际值。所有的数据来源于1996-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二)各个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在Eviews5.0中提供数据平稳性检验的方法有很多种如:图示法,主要是趋势图和散点图;单位根检验主要是DF检验和ADF检验等。本文运用ADF单位根检验法检验各个数据的平稳性,各个变量选择都选择具有常数项,滞后期为一期,序列为原来序列水平,检验结果如下表-1所示。在表-1中各个变量的ADF统计值的绝对值小于在1%显著水平下的临界值,说明各个变量不是平稳序列,需要对原序列进行差分运算,使得各个变量为平稳序列。对各个变量差分后检验其平稳性,各个变量都是平稳的。
从表-1中看到,经济增长与金融结构是正相关,与金融相关率和经济结构的呈现负相关的关系。说明影响经济增长的四个因素中,金融结构是起主要作用。且金融结构和金融相关在1%的显著水平下高度相关,说明二者有很强的关系。
根据表-3结果在5%的显著水平下,拒绝DJRJG不是影响DGDP的原因,在10%的显著水平下,拒绝DJRXG不是影响DGDP的原因,DGDP不是影响DJRJG的原因即认为DJRXG是影响GDP的原因,DJRJG是影响DGDP的原因,DGDP是影响DJRJG的原因。
(四)实证分析
根据上表的因果关系建立DGDP和DJRXG,DJRJG的回归模型,阐释这两个变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其中建立一个DGDP和DJRJG的VAR模型,考察两者的短期影响关系。模型一为:
DGDP=20367.64788+278716.9058*DJRJG-60338.71995*DJRXG
s=(3132.085) (129673.9) (23208.91)
t=(6.502904) (2.149368) (-2.599808)
0.430458,=0.303893,3.401083 DW=0.581873
VAR模型所考察的是两个平稳序列在不知道内生与否的情况下,通过二者的因果关系联立二者,考察其滞后期的相互影响。
模型二为:
①DGDP=5933.87494+1.459178028*DGDP(-1)-0.7490528262*DGDP
(-2)+9838.067218*DJRJG(-1)-172152.272*DJRJG(-2)
s=(3464.47) (0.20377)(0.43841) (47402.2)(50099.6)
t= (1.71278)(7.16108)(-1.70858)(0.20754)(-3.43620)
0.98318,= 0.969737, 73.09901
②DJRJG=0.03220092284-2.4913851e-06*DGDP(-1)+7.395479427e-07*DGDP(-2)+0.03934627147*DJRJG(-1)-1.029324476*DJRJG(-2)
s=(0.05987)(3.5E-06) (7.6E-06) (0.81914) (0.86575)
t=(0.53786)(-0.70754)(0.09762) (0.04803)(-1.18894)
0.508013,=0.114424,1.290718
从以上两个模型的输出结果来看,模型一显示了金融结构,金融相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金融结构的系数值大于金融相关的系数,由系数符合显示了二者同经济增长的相关性,与前面所做结论一致。由系数的大小知道,经济增长主要是金融结构与金融相关的正抵消效应而导致的。说明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下,经济呈正增长的态势。
模型二显示了经济增长和金融结构与自身滞后期的关系,①中显示了经济增长与自身滞后一期和金融结构滞后一期正相关,滞后二期负相关。说明经济增长受自身和金融结构前期的影响,模型拟合度很高,说明效果很好符合标准。②中显示了金融结构与自身滞后期和经济增长的滞后期关系,由系数知经济增长和金融结构滞后期对金融结构的影响不显著,模型的拟合优度一般,说明金融结构受自身和经济增长的影响很小。
四、结论及建议
本文基于金融结构和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运用线性回归计量方法和VAR模型,考察二者的关系程度,得出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具有很大的影响,而且经济增长不仅受金融结构的影响,而且还首自身前期和金融结构前期的影响,说明二者存在短期的影响关系。因此,根据本文的结论提出一些结论:首先是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不管是银行主导还是市场主导,都有利于经济的增长;其次应考虑经济增长的短期动态关系,有利于实现长期的经济稳定增长。第三,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发展我国的资本市场。第四,银行治理结构改革稳步推进,逐步提高银行在金融体系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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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易宪容,黄少军.现代金融理论前沿[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4]李健.中国金融发展中的结构问题[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3.
[5]李量.现代金融结构导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6]喻平.金融创新与经济增长[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7]白钦先.金融结构、金融功能演进与金融发展理论的研究历程[J].经济评论,2005(3)
按照税收的性质和作用,我国目前的税收制度共设28种税,划分为七大类,即: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财产税、行为税、农牧业税。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要缴纳上述各种税收,就企业而言,盈利的企业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同的行业需分别缴纳不同的税。工商企业应缴纳增值税,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金融保险、服务等类企业应缴纳营业税等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了金融业税制。它主要包括:第一,对金融保险企业的劳务收入课征营业税;第二,对金融保险企业的经营利润课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对金融保险企业征收房产税等。因此,根据我国税法,国有商业银行应缴纳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其他税(包括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预提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证券交易税等),其中主要纳税负担为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现行的金融税制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实现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税制在税种结构、税率水平、税收负担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国有银行流转税制的历史沿革
我国对银行业征收营业税这一流转税种,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84年以前的银行营业税
1950年公布的《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银行征收营业税,税基为营业总收益额,税率为4%.
1958年公布的《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规定,对国家银行免征工商统一税。
1982年,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扩大对银行业务收入征税,税基为银行从事经营取得的各项营业收入。
第二阶段: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的银行营业税(1984—1994)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实施的《营业税条例(草案)》,将金融保险合列为一个税目征收营业税,分设金融和保险两个子目,这是我国现行银行营业税政策的前身。税基为银行经营金融业务取得的营业收入,税率为5%.
第三阶段:1994年税制改革后的银行营业税1994年税制改革后,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金融保险业合列为一个税目,分设金融和保险两个子目。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和其他金融业务。税基为经营金融业务的计税营业额,税率为5%.按照银行经营的不同金融业务,其计税营业额可分为三种:一是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计税营业额;二是以利息收入差额为计税营业额;三是金融服务性收入。
199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次单独就金融企业营业税问题作出规定,主要内容是对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对一般贷款业务,一律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1997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对以前执行55%所得税税率的金融保险企业,其所得税税率统一降为33%,同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将金融企业营业税税率由现行的5%提高到8%.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我国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税率分3年从8%降低到5%,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即从2001年月1月1日至12月31日,税率为7%;20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税率为6%;2003年1月1日起,税率为5%.同时,更改缴纳营业税计税时间,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末满18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应以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有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以上的,该笔贷款新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实际收到利息的当天。这一规定意味着金融业缴纳营业税执行的会计核算原则由权责发生制改为在一定条件下的收付实现制,并允许5年内将2000年底前按权责发生制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收未收利息抵减以后年度实现的应税营业额。
三、金融税收与经济发展金融税收顾名思义就是来自于金融业的税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特别是1994年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后,金融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其他各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业已成为我国gdp中第三产业增加值的主要增长点。同时由于金融机构具有网点多,结构合理,功能完备,服务方式灵活,对外开放程度高等特点,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也为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金融业已成为保证中央政府收入的税源大户。
1.90年代以来,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一直保持稳定增长。
(一)深化“三农”服务
依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农行西藏分行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树立明确的思想信念,凝心聚力,切实做好分内工作,将服务“三农”与支持西藏经济发展作为工作基础。现阶段,农行西藏分行近百分之九十五的营业网点针对县域开展“三农”业务,超过百分之八十的工作者奋战于“三农”一线,超过百分之八十五的财务资源为西藏“三农”金融保驾护航。目前,在西藏个别地区用作基层营业所网点建设的资金投入超过三亿元,而上述一系列举措使农行西藏分行成为西藏地区最大的上市商业银行,并深化了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遵循全行服务“三农”的工作原则。
(二)保障金融扶贫的全面推进
现阶段,农行西藏分行正处于治理、稳定以及振兴西藏的政治高度,全面贯彻上级系统有关扶贫攻坚的政策部署,遵循总分行的相关扶贫金融政策体系,持续深化实施细则,以“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的基本理念为导向。同时,“双联户”的“双基联动”贷款及领导挂点服务三农工作等多项政策,从根本保障了金融扶贫受益人群的广度。二零一七年初,西藏省部分农行分行投放涉农贷款超过十六亿元,余额五十七亿元,共发放1.09%扶贫贴息贷款近五亿元,余额超过三十一亿元,惠及多个乡镇。二零一六年开始发放精准扶贫小额到户贷款数十万户,超过二十亿元。
(三)扶持西藏贫困户致富
对于现阶段西藏的实情,农行西藏分行持续推陈出新,找到匹配于自身的普惠金融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政策与产品创新。对于农牧民缺少有效抵押物的情况,农行推行“钻金银铜”四卡农牧户小额贷款、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贷”等专属产品。在此基础上对个别县市的经济“融资难”问题,农行在和各级政府予以全面对接后,控制了准入标准,出台“贷款对象+政府风险补偿基金”的扶贫产业贷款机制,现阶段发放精准扶贫产业贷款近百笔,金额超过十亿元。同时对于西藏信用环境普遍偏低的问题,农行出台三级信用机制,从根本深化了金融环境,构建了命中守信的还款观念。
(四)做实服务
西藏基础金融服务存在的内质弊病大多处于农牧区,而金融服务的基础也在农牧区。农行主动履行政治职责,通过非常高的成本深化西藏部分区域的金融服务供给,以期达到西藏地区偏远行政村的基础金融服务。根据“金穗惠农通工程”基础,构建有指向性的三农金融服务,进而达到西藏偏远行政村的金融需要,农牧民即使在村子中,也能够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经建设“自助银行+物理网点+流动金融服务+三农金融服务点+互联网金融”五位一体的金融服务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西藏个别农牧区金融服务的有效覆盖率。现阶段,在西藏地区总计发放超过三十万张惠农卡,三农金融服务超过三千个,行政村覆盖率超过百分之八十。对于高寒乏氧、地理与社会环境复杂的西藏地区,农行西藏分行全体工作者均发扬“走村串户,背包下乡”的奉献精神,在个别地区通过“背包银行”以及“马背银行”等形式深化流动金融服务,而近年来,农行在左贡县下林卡区域,波涛滚滚的怒江上方,藏东农行工作者冲破千难万阻构建了“索道银行”,而“索道银行”从根本促进了此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意义深远。
二、为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农行未来工作的建议
农行西藏分行在全面贯彻西藏各级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基础上,从根本落实依附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要方针,匹配于基层“三农”金融服务的实情,遵循对党与国家、对人民负责的基本原则,持续深化和西藏扶贫工作的有机融合,阶段性和西藏各级政府予以协调,构建周期性的沟通模式,主动落实普惠金融工作,同时为政府的扶贫方针提供建议。
农行西藏分行在未来的发展中会侧重于基层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的培养,做好基层工作者人文关怀,紧抓“三农”队伍构建。经各种有效的途径,切实深化三农条线业务工作者的培训,侧重于对现阶段业务发展所需的三农信贷政策体系予以培训,让“三农”条线工作者全面了解“三农”金融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以及规章,进而从根本促进农行西藏分行“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匹配于实情,在完善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的基础上,构建三农客户名单管理体系与责任追究体系,做到奖优罚劣,进而构建一支靠得住、用得上、业务精湛、素质过硬、具有担当的高效“三农”队伍。
在未来的工作中,依附于西藏“带动两翼、强工重镇、构建基地、东西发展”的基本方针,根据高原特色农畜产品、绿色食品以及林下资源优势全面发展特色产业,主动对接可复制、便于整体推广的项目。主动探索西藏农村产业金融新体系,同时了解相关政策,开发新市场,引导各级客户经理走进园区,了解企业,主动扶持市场前景广阔、具有一定经营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领军企业。在此基础上将市场予以全面且精准的定位,要体现其专业化、产业化以及品牌优势,要将信誉有保障的特色中小企业信贷支持作为主要的扶持对象,为推动西藏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农牧区创业就业服务铺平道路。
建议西藏省上级系统全面深化公共基础条件建构,进而为普惠金融发展夯实基础。建议西藏上级系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条件价差县域的调研,特别是农牧区,要对此类区域进行全面的分析,从根本掌握民众之需,进而因地制宜设计改良措施。持续加强对交通、水电以及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投入,科学调整西藏公共基础水平,在便捷民众的基础上,也利于普惠金融的纵深,进而为深化西藏金融体系奠定基础。同时建议西藏上级系统加强对基层“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调研,第一时间制定出有关“十三五”的相关扶贫攻坚策略与实施明细,同时农行西藏分行需要提高对“普惠金融”工作的监督力度,进而使西藏金融业有更为明确的政策导向。同时,西藏上级系统要提高对农行的扶持力度,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优质信贷以及存款等政策资源,因此确保普惠金融的全面进程。
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快慢、运行质量的高低都与该地区所处的经济环境,尤其是金融生态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在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下,健全的金融运行微观基础和畅通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可以有效引导经济发展的方向,提高经济增长的速度和质量,促进经济与金融协调、均衡、持续、有效地发展。海西地区过去由于受外部大气候的影响,社会信用意识淡薄,诚信法治程度不高,出现了借款人有钱不还,恶意欠息欠贷,企业借改制重组之机,千方百计逃废悬空银行债务,银行依法收贷工作难以有效开展,金融债权无法得到有效维护,银行业不良资产居高不下等一系列问题,给银行的正常经营造成了很大困难。由于信用环境缺失等诸多因素,导致银行业出现惜贷、惧贷等现象,中小企业贷款难,部分县域经济得不到商业银行的有效支持,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制约。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构建社会诚信法制环境,对于改善和优化海西信用投资环境、增强商业银行投贷和社会资本投资的信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柴达木循环经济有序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一是充分发挥党委、政府部门在信用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有序竞争、守法经营、优质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和舆论导向,深入进行以诚信为本的宣传教育,营造诚实守信的舆论氛围。二是切实发挥海西州政府信用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增进政府、银行、企业相互了解和合作,促进银企融资良性循环,构建诚信为本的新型银企关系;完善政府主导的金融债权维护联席会议制度,切实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社会信用监督,实施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债赖债的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披露曝光,鞭挞缺信、失信行为;通过银行同业协会联合制裁,对失信人采取不予办理开户、结算、贷款等一系列制裁措施;探索设立政府信用网站,建立对行政、执法部门、社会服务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的信用档案,定期公布信用记录,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四是加快推进和实施央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企业和个人重点关注客户系统防范不良信用记录客户的功能,对有不良信用记录者坚决不予贷款。五是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多渠道筹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提供必要的条件。六是加快建设工商、税务、司法、金融、电信等部门共享的公共信息平台,建立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社会经济生活等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维护机制。通过深入开展打造信用海西的活动,使海西金融生态环境有根本的改善。
二、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金融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银行的职能作用,引导和加强金融在推动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支持作用
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肩负着金融调控、稳定货币和促进经济发展等职责。在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建设过程中,人民银行可围绕循环经济建设这一主题,一是通过疏通货币信贷传导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灵活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和手段,引导金融机构的贷款投向和投量,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二是利用央行独有的身份和地位,建立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农村金融相互沟通合作的金融服务平台,促进各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合力,共推循环经济的发展。三是搭建政府、银行、企业相互沟通的银政企交流平台。进一步完善银政企联系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金融工作汇报会、银政企座谈会、货币政策执行通报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搭建银、政、企三方沟通、交流、互信、互动、合作的良好平台。通过政策、项目推介、银企签约等方式,推动银企合作和经济的发展。四是加强与上级行和政府部门的政策调研与合作,积极争取藏区的优惠政策为柴达木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三、发挥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主渠道作用,充当金融支持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纵观五十多年的柴达木开发史,国有银行在海西的资源开发和经济建设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天,尤其在推进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建设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更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更应凭借其资金势力雄厚、电子科技手段先进,金融服务良好等优势鼎力相助,切实发挥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为此,国有商业银行应结合国家级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实施,适当放宽和增加下属基层行的授信额度和审批权限,实行有差别的区域信贷政策,尤其是在支持中小企业信贷政策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设计和出台适合区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政策和制度,适当降低和放宽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门槛和信贷准入条件,在确保防范风险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给中小企业以必要的信贷支持。同时,根据经济发展的程度,对一些资源开发重点和经济发展潜力较大而又得不到正常金融服务的地区,考虑增加金融网点以满足该地区对金融服务的必要需求。以实际行动助推柴达木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积极搭建政策性金融与政府、企业间的信用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策性金融机构,尤其是国家开发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身影越来越活跃,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一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增加授信等方式,搭建银政信用合作平台,参与对地方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信用支持。另一方面,通过“柜台延伸”等手段,对一些大型资源开发企业和重点项目,直接发放贷款给予支持,解决政策性银行经营网点不足的缺陷,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随着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逐步推进,国有政策性银行必将凭借自己独到的优势,对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柴达木循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五、发展壮大中小金融机构,为循环经济的发展起到添柴加薪、填空补缺的作用
由于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域内一些县域乡镇缺少或无商业银行机构,对县域经济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的重担自然地落在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身上,农村信用社由于先天不足,无论在资金实力、科技手段、网络优势、金融产品等方面都与国有商业银行有较大的差距,很难满足区域内客户的各种金融需求,在有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为此,只有发展壮大中小金融机构,通过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壮大资金势力和规模。同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选择一些条件具备的地方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的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为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补充。
我国整个国民经济是由一个个县域经济构成的,县域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坚强根基,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发展活力。县域经济是由当地的农业、工业以及部分第三产业共同构成的,其要获得发展必然需要当地各大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反过来,当县域经济得到迅速发展时,也会对各类金融机构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促使其转型升级、变得更加优化,同时也会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一些难得的发展机遇。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各类金融机构中的佼佼者为县域经济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全部力量。
一、县域经济的含义
县域经济属于一种区域化的经济形式,是在国家对县级范围内进行行政上的划分的基础上,将县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将乡镇经济作为其发展的四肢,将农村作为其发展的广阔腹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乡镇企业,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的一体化,推进县城城市化进程的发展。
在整个县域经济中,是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发展为主导、以服务业、物流业等第三产业为支撑的。一个地区的县域经济获得了良好的发展,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增加他们的收入,另一方面还可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从根本上转变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因此,县域经济的发展不论从国家层面上来说,还是从地方层面上来说,都将会对人民的生产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作用。
二、县域经济与人民银行之间的关系
一是人民银行全力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当前我国许多县城都在朝着城市化的方向进行发展,县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少不了对住房、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这样才能不断满足涌向县城的普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在开工建设中便少不了大量资金的注入,这便需要人民银行发挥自身的作用,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资金上的支持,保证各项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工建设。
二是县域经济得到了发展,会形成一种全新的金融市场,为以人民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据相关数据统计,县域经济对我国国民经济贡献率已经达到了一半以上。在当前的县域经济发展中,现代化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共同构成了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也给当地经济的发展带来了长足的发展动力,这些现代化产业的发展必定需要相应资金的注入以及流动,这些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对以人民银行为代表的广大金融机构表现出了极大的需求,同时也为这些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三是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会提升人民银行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县域经济的发展速度十分迅猛,发展的前景也十分广阔,所以人民银行在全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会有利于促进人民银行在资产、负债以及中间业务等方面的发展,从而促进其财务上的效益获得改善,并获得持续不断的发展动力。另外,人民银行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会促使人民银行的信贷结构得到优化,从而更好地防控信贷上引发的风险,进而从整体上提升人民银行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四是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可以促进人民银行的转型升级、进行综合性的改革。在当前的人民银行县支行中普遍存在着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低、客户结构弱等问题,相关实践证明,人民银行只有更好地辅助县域经济的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调整信贷结构、扩展经营业务、提升资产的质量等,这样才能逐渐地提高其经济效益,实现全新的转型升级。
三、人民银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所起的金融渠道作用
(一)人民银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所起的金融渠道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连接中央银行和整个县域经济发展的中介,在县域经济发展的整个过程中其金融渠道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人民银行处于中央银行的神经末梢位置,可以向县域范围内有效地传递央行制定的货币政策,并使地方政府可以有效地贯彻货币政策,提升其管理货币水平。主要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一是有效地对货币政策进行监测和协调,畅通政府、企业、银行三者货币流通渠道;二是有效收集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并将其传递给地方政府,作为他们决策的依据;三是发挥贷款的引导作用,保持县域金融的正常平稳运行。
(二)人民银行肩负维持县域经济金融稳定的职责
人民银行在其金融管辖的范围内,严厉打击洗钱的相关犯罪行为,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另外,人民银行还可以加强对人民币流通的管理和监测,从而保证县域范围内人民币的正常流通和运作。除此之外,还利用金融风险防控、信贷登记等制度,来加强辖区内社会信用环境,维护金融的正常运行。
(三)人民银行加强自身对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人民银行县支行主要承担了辖区内金融账户的管理和支付清算相关工作,这样便可以及时监控资金流通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企业提供各种方便快捷、高效科学的支付结算服务,从而促使企业的资金可以得到正常运转和良好的运作,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人民银行还具有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管理的职能,强化对其的核算功能,将财政资金用到更适合的地方,提升其效益,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除此之外,人民银行还可以通过建立企业、政府、个人等信用体系,来创建更加合理优化的社会信用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辅助作用。
四、结语
人民银行县支行作为央行的下属机构,在县域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为其提供了金融渠道方面的帮助作用,其自身具有的优势也帮助县域经济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和运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根基。
中图分类号:F327;F832.3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2
“服务三农”的政策我国实施已久,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农村金融机构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不仅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并且对“三农服务”政策予以支持。本文对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行深入分析。
一、当前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
1.农村金融总量现状
金融总量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条件下金融发展所能容纳的金融资产的总数,一般来讲金融总量的内容包括金融机构总的投资总量、居民的储蓄能力、以及金融机构的存货总量等。它反应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村金融总量体现在农村存款、农村贷款、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差和农村居民储蓄存款等指标上。自1990年之后,金融资产总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农村经济发展较为稳健。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农民收入日益增多,农村金融各项衡量指标稳步上升,这种发展态势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趋向基本相同。
2.农村金融机构现状
我国正规的农村金融机构共有六种组织形式,分别为: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及其它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及其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就分布情况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主要分布在城市区域内,偶有设置在农村地区,也是比较富庶的地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多设置在县以下的区域内。在农村金融机构的六种组成部分中,农村信息用社占有较大的比例,是农村金融市场的中坚力量;其余的金融机构虽都是为农业服务,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农业银行侧重于工商业的资金投入,邮政储蓄只具有存款功能,不能给农户发放借款,开放服务的局限性,大幅减弱了邮政储蓄对农村经济的支持。
3.农村金融政策现状
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不容忽视,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对推动农村金融的相关政策,给农村金融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对农村金融政策进行总结,具体可分为以下三个时期。第一阶段(1978-1993年),这一时期的主要政策目标是构建更多的新金融机构,恢复原有的旧金融机构,使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多元化态势,并刺激农村金融的市场竞争;第二阶段(1994-1996),明确了农村金融的改革目标和改革思路,并提出了要建立一个金融体系,该体系能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效服务;第三阶段(1997-至今),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同时,也开始重视对金融风险的控制,进一步保障农民权益。
二、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
1.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作用
农村金融机构是国家银行金融机构的一个分支,在向农民提供金融方面各类服务的同是地,还能够将农民手中闲置的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其他的农业生产投资上。可以说,农村金融机构是农民手中资金与农业投资之间的纽带,经由农村金融机构连接后,农村经济得以实现循环发展,同时推进农村经济向城市化的方向发展,实现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平滑过渡。投身于农业的农民应对自己的资源进行有效管理,使资源变为具有价值、且不断增值的资产。当前,农村生产经营业务不断拓展,其中农村金融机构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作用使各地区、各产业之间的经济往来更为密切,资金供给更为平衡,从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2.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作用
农村信用社有效地缓解了我国农村资金十分短缺的问题,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农村扩大再生产及农户积极创业的积极性。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村农户办理贷款带来了便利,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农民提供的小额贷款服务,给农民扩大农业产业规模,或是自主创业提供了资金上的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对贷款的要求不是很严格,并且办理流程简便,使农民自主创业的渴望成为了现实。但农村信用合作社在风险管理上存在些许不足,近些年,我国对信贷制度进行了不断完善,农村信贷管理的相关政策也陆续出台,但落实情况不尽理想,信贷管理的方法和模式还需进一步优化。
3.农村金融机构的减少民间贷款作用
在农村民间贷款现象较为普遍,在农民需要用钱时,民间贷款往往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方案,但民间贷款危害巨大,其存在较大风险,不但扰乱社会秩序,制造更多的社会矛盾,并且阻碍金融体系建设。农村金融机构能够有效解决农民资金问题,但却非农民的第一选择,理由在于:一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不尽完善,未向农户主推小额贷款业务;二是农民的收入普遍较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超出农民的承担能力;三是农村金融机构在贷款时,需要农民以物抵押,但对于农民来说,通常除了几亩田地之外再无长物,所以农民通常不采取向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转而向民间贷款寻求资金帮助。对于上述问题,金融机构对贷款服务做了适度调整,农民在贷款前,农村金融机构会对农民经济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在一定金额、一定时限内,取消以物抵押的规定,在农民通过信贷审核后立即放款;在利率方面,根据农民投资产业的生产周期,确定不同的借款期限,在利率上给予农民最大的优惠。经过上述措施,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业务对民间贷款起到了一定遏制作用。
4.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定经济作用
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村经济发展休戚相关,农村金融机构通过为农民创业、农业发展提供各项金融服务,为农村经济提供资金上的支持,使农村经济由内向型转变为外放型,由单向经济转变为循环经济,稳定农村经济发展态势。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为农民,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民发放贷款后,还会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一定监督,在农民遇到经济上的相关问题时,也可向农村金融机构咨询,享受农村金融机构的配套服务。农村金融金融机构的监督并非管理约束,而是为农民的投资安全提供一定保障,为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5.农村金融机构的促进建设作用
在为农村农民提供贷款业务,满足农民自主创业资金需求的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还对农村基础设计建设给予了资金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的有关人员会深入到农村,对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解,如果发现某地由于资金问题导致基础设计建设无法开始或无法继续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就会调配资金,对建设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在资金到位后,农村金融机构还要做好跟踪确认工作。一是对建设工程的开展进度进行确认,二是对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确认。比如,水利工程建设需要耗费大量资金,一些农村地区没有资金兴建水利工程,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人员了解到农民用水困难后,便对当地的水利建设进行拨款,如此一来,不但解决了农民用水的难题,而且改善了农民耕作环境,可谓一举多得。
6.农村金融机构的推行政策作用
(一)数量不断增加
自2008年以来,淳安县相继引进设立了杭州银行、民生银行、泰隆银行、稠州银行、交通银行等5家商业银行业分支机构,设立营业网点7个,从业人员 140余人。新成立小额贷款公司1家,注册资本7000万元。至去年末,淳安已拥有14家金融机构。
(二)贡献不断加大
引进的商业银行机制灵活,支持地方发展意识强,贡献不断加大。至2013年末,引进的五家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余额28.85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的12.25%;人民币贷款余额26.92亿元,占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15.27%。其中,政府项目融资贷款余额4.7亿元,占全县政府项目融资贷款余额的21.7%。交通银行是去年三月刚成立的,即与政府签订了五年融资30亿元的合作协议。
(三)市场活力不断激发
随着金融机构数量增加,行业间竞争加剧,激发了银行业的生机与活力,提高了商业银行的服务意识。各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领域不断拓宽,发放贷款呈逐年增长趋势,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政府基础设施、民生等项目得到了有力的支持。邮政储蓄银行也改变了只存不贷的历史,现已发放贷款3.4亿元, 存贷比为31.8%。
二、存在问题
(一)辐射作用有待加强
各银行主要集中在县城千岛湖镇,网点少,辐射作用不强。仅邮政储蓄银行分别在汾口镇、青溪新城设有2家营业网点。原有金融机构除农村信用联社在乡镇所在地设有分社,农行在汾口、威坪镇各设有一个网点外,工、中、建及农发行在县城以外均无营业网点。
(二)服务力度不够平衡
从存贷比看,杭州银行达93.7%,邮政储蓄银行仅为31.8%。从创新金融产品方面看,杭州银行创新仓储货押、安置房、农用地担保等贷款,较好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其它银行则相对欠缺。而以信用为主的贷款,由于受担保人、经济环境等影响较大,规模有限。
(三)互动融合偏少
投资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其中金融支持不可或缺。在当前消费疲软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投资仍是推动发展的最现实选择,也是弥补历史欠账,积蓄后劲,支撑淳安发展的最重要支撑。目前虽已建立了金融例会制度,但银行间融资互动不够,经济金融联系路径单一,信息交流内容欠丰富。
(四)金融产品供给单一
一方面,随着经济加快发展,银行贷款需求在用途、期限等方面已呈多样化趋势,而金融机构在产品创新和模式上未能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提供的贷款服务品种较少。另一方面,金融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淳安商业银行数量较多,优质大中型企业较少,商业银行出于安全性、赢利性考虑,竞相把大量信贷资金投向相同的大企业,造成低水平重复投入,从而降低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三、对策与建议
(一)适度引进银行
首先,鉴于全县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低,金融总量小的实际,为确保银行生存和防止无序竞争,应坚持适度引进银行为好。其次,鉴于目前居民储蓄存款、金融理财业务增长较快,而信托、期货、创投等非银行机构还系空白的实际,应考虑引进发展基金、证、信托等公司,促进民间资金向产业资本、民间资本转化。同时,支持发展旅游、农业保险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含营销机构)向乡镇延伸,提高赔付率,发挥保险对经济社会的“稳定器”作用。第三,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总行的倾斜政策,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淳安经济社会发展力度。
(二)整合财政金融资源
一是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发挥人行、银监的指导作用,引导各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加强信贷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二是确定银行存款资金用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最低比率。争取管辖行的支持,将上存资金调减到最低水平。支持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建设,量化月调度指标,有效提高存贷比。完善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信贷投入专项奖励考核办法,将各类贷款增量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加强投融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政府融资平台,大力整合存量资产,增加现金流,提高项目收入覆盖率与金融配合度。充分利用财政性存款资源,调整财政资金在银行间的存款额度。
(三)加强银政沟通合作
1.1提供支付和交易媒介。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最大的作用在于其提供了便捷的支付和交易媒介。倘若没有便捷的支付媒介,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成本则会大大增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金融市场逐渐衍生出许多新型金融产品,如信用卡、储蓄卡、支票、电子支付系统等,这些新型金融产品的出现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山东省农村金融系统的发展使货币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明显的推动作用。1.2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农村经济的增长得益于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高效率的投资能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1]。由于金融机构在政策和规模上具有较多优势,而且能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风险共担机制,因此发展农村金融可以促进投资,实现资本配置效率的提高。此外,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多种金融产品的组合和选择,进而实现资本的优化配置。例如,河北省某村金融机构的发展降低了投资准入标准,带动了农业、工业等产业的发展,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1.3充分发挥储蓄的功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善,储蓄转为投资的程度逐渐加深,在较大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良好的农村金融政策不但提高了金融机构运营的自主性,而且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运行效率,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2]。例如,山西省某村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拓展信贷交易渠道,对企业和社会的债权债务进行整合管理,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增长。
2当前农村金融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虽然我国农村的金融事业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农村金融机构日渐完善,服务水平也逐渐提高,但总体来看,我国农村的金融发展缓慢,与城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村金融在与经济互动发展方面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2.1农村金融与经济之间的互动性较差。农村金融同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性较差,两者还处于独立的发展阶段。多年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却没有同步开展,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还处于独立状态,不能发挥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3],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也非常缓慢,没有构建起完善的金融服务系统,也不能发挥优化资金配置的作用。此外,农村经济发展也不能发挥出对农村金融的推动作用,加之农村经济发展较慢,不能实现农村金融同农村经济之间的良性互动,导致两者仍处于独立发展的状态。2.2农村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被弱化。研究证明,完善的金融机构能对经济发展产生服务和保障等作用,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处于领先地位。当前,我国农业信贷的比例仍然较低,这说明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支持,无法发挥出优化资金配置的基本功能,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更不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贡献应有的力量。因此,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弱化,对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较大的阻碍。
3发展农村金融的对策措施
3.1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滞后,导致农村金融不能发挥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因此,必须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力度,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4]。不但要加快对农信社的改革,还要加强对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强对资金流向的正确引导,使农村的金融市场逐渐趋于完善。还应继续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和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实现资金的科学配置,进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把新农村建设推向更高的水平。3.2发挥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带动作用从本质上看,农村金融仍然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经济的发展必然会促进农村金融系统的完善。所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实现农村金融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当前,受人口素质、自然环境和思想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农村经济还处于较低水平,对农村金融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阻碍作用。各农村应从自身条件出发,通过发展农业、工业、旅游业等实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从根本上增强经济实力,带动农村金融的更快发展[5]。3.3促进农村经济同农村金融的互动发展。农村金融同农村经济是互相作用的系统,两者能够实现互动式发展,如果其中一个因素发展滞后,将会对另外一个因素的发展产生较大的阻碍。因此只有实现农村金融同农村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两者的共同进步[6]。农村经济的发展能够带动金融市场的活跃,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能够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进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只有在不断协调发展中才能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
4结语
农村金融的发展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支付和交易媒介,并且提高资本的配置效率,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能够带动农村金融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农村的金融发展还存在农村金融与经济之间的互动性较差、农村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被弱化等问题,因此应从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发挥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的带动作用等方面努力,实现农村经济同农村金融的互动发展。
作者:张贤锥 单位:福建省闽清县东桥镇农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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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也具有消极意义,对于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负面作用,这主要表现为过度的金融套利不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金融套利行为扩大了金融市场的波动性,这种市场的波动也不利于宏观金融市场的管理,也进一步增加了金融市场和金融系统的潜在风险,甚至这种金融风险还会诱发金融危机。因此,投资者和国家金融经济管理者都应该充分认识到金融套利行为的两重性,既要合理利用引导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促使其正面作用的发展,来推进金融经济的正常、健康运行,提高金融经济发展的质量,还要充分估计和预测到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的消极影响,对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监控,预防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经济的负面作用。
金融套利既是金融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现代金融经济市场中的一种常见现象。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通过在不同市场上同时进行投资活动,在尚未投入实际成本的情况下就能获得无任何风险的利益。对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的种类划分有多种视角。按照传统视角来划分套利行为的种类,可以有三种主要的金融套利方式:即跨期套利,这是一种以时间为标志的套利方式;跨市套利,这是一种以空间为标志的套利方式;跨商品套利,这是一种以商品为主要标志的套利方式。具体来讲:跨期套利,这也是一种根据市场运行非均衡现象而进行的套利行为,即当某一种商品在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时间点上存在着不同的价格,有时这种价格差异还较大,投资者利用这种时间上的价格差异的机会进行套利,这种套利主要是依靠“低买高卖”的方式进行各种交易活动以获取利益和利润。当然,这里的不同时期的价格差异应该排除正常情况下出现的价格差异或调整。
这种跨期套利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利用产品衍生品与产品所标的资产价格的不一致而进行。这种跨期套利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一些金融机构利用其较强的融资优势,充分发挥这种优势能力,通过高利房贷,或者是低吸融资等方式来获取利益或利润也都属于在时间上的跨期套利。跨市套利,这种套利方式是通过在不同空间范围内出现的不均衡而实现的套利,通常是在同一种商品由于其所处的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价格不一致,这种市场变化一般有市场制度、交易方式、政策环境、法律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变化。当同一种商品由于市场因素的变化而导致价格不一致时,个人、企业等投资者就会利用这种不均衡、不一致而在市场上以相对较低的市场价格买入,同时在价格较高的市场卖出,如此形成差价而套取利润。跨商品套利,这种套利模式则是在商品之间出现的套取利益或利润的情况,即当两种或多种商品之间出现价格变动,但这些商品之间又存在着紧密的内在关联。投资者利用这些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价格变动来获取利益或利润。
以上三种套利模式都存在着必要的条件,这就是市场中非均衡现象的发生,这是金融套利得以进行和实现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在一个市场运行处于均衡状态的良性发展中,金融套利是难以实现的,金融市场上也不存在着金融套利的机会。然而,金融市场的完全均衡是一项非常严格的条件,它是一个非常全面的概念,这要求金融市场中的所有方面、各个因素之间全部能够实现协调,才能实现金融市场的均衡。因此,现实的金融市场中出现非均衡是一种常见的状态,甚至是一种主要的状态,而出现绝对的均衡状态则是一种偶然的、短期的状态。而金融市场上的非均衡状态又通常以价格的非均衡和制度的非均衡为主要表现形式。因此,金融市场的非均衡为金融套利提供了机会,金融经济中的套利机会的存在说明可以进行各种金融套利行为。这样一来,金融市场的金融套利行为则具有发生、存在的必然性和长期性。
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但对这一行为却不是可以任其随意发展的,对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应该有科学的监督和监管,对金融经济中的金融套利行为进行辨证的具体分析,科学对待其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正确处理金融效率和金融市场稳定的关系,这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金融套利管理的基本思路有:
伴随着我国现代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金融体系也随之不断改革,其转变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对于该两者之间的关系的研究也是近些年来科研人员重视的热门课题,但是伴随着其过于快速的转变,对于该课题的研究渐渐有陷入误区的趋势,因此,造成我国大部分企业的金融发展缺乏规范正确的体系指导。只有准确认识这两者的真正关系,才可以避免该误区的继续发展与扩大,管理者才可以做出理智的经济决策。
一、金融体系对于实体经济的地位
1.实体经济是金融体系发展的基石
当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金融也就随之诞生了,因此,金融体系应该以实体经济为基石,当现实经济转变成为虚拟货币时,就极其容易导致金融危机,金融危机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以及全球经济的发展都有着极其大的危害。其地位存在的原因在于实体经济自身的性质以及其对于其体系发展的不可忽略的作用。实体经济的交易往往在一个特定的地点,并用现实货币与物品进行交易,交易过程较为透明与安全,具有较强的可预知性,而与其相比,虚拟货币的交易则显得在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因此,其地位关系应该为金融体系的发展依赖于实体经济。
2.金融体系是促进实体经济提升的动力
金融体系其动力作用的表现主要为以下两大方面,一方面,现实的经济发展应该以良好运转的金融体系作为中介平台,另一方面,其体系的完善能够加速实体经济的增加,缩短第二次扩大生产的投资周期,同时还能对实体经济交易过程中的风险提供保障,伴随着近些年实体经济的稳定发展,其相互的促进作用也渐渐地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例如,在交易过程中的信息透露、信用维护以及兼并等行为都需要强大的金融体系作为后盾,由此可见,金融体系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二、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间的互相作用
1.金融体系的存在依赖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当实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其体系则随之诞生,现实经济的资本积累为其体系的改革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支持,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持,金融体系很快就会奔溃,资源配置将会出现混乱,市场交易的规则就会被打破,金融体系的存在也没有了其本来应该拥有的意义。
2.金融体系是实体经济发展的交易平台
金融体系作为实体经济交易的平台,为实体经济交易过程中的稳定与安全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后台保障,将一部分的交易风险分散,与此同时,伴随着金融体系的日渐完善,其职能越来越强大,对于其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最后,实现其可持续发展也就是不可改变的必然趋势了。
三、协调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有效措施
1.充分利用实体经济的积极影响
为了有效协调两者之间关系的平衡,首先应该充分利用实体经济积极作用,保证其高速并且稳定的发展,其发展是带动该体系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其发展对于金融体系的改革方向具有指引作用。在其发展过程中,金融体系的发展与之密切相关,例如,在实体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第二次生产的周期就会大大缩短,实体经济达到了资金积累的目的,因此,就会有多余的资本流入金融体系中,从而带动了金融体系的发展,因此,该两者之间的发展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同样,伴随着其发展,金融体系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呈现出向多个方向延伸的发展趋势,当实体经济实现了市场的改革,则金融体系对于资金的需求将会大大提升,金融需求的大量产生就会导致其服务的完善,同时,也为其自由化发展提高了基础与契机。在目前我国的经济市场中,私营经济的交易越来越活跃,经济类型的多元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但由于私营经济缺乏统一的管理,因此,私营经济的交易往往缺乏严谨的规则,为了该类型经济的进步,其体系展开了多元化的经济服务。因此,充分利用现实经济的积极影响,可以促进金融体系的向多个方向延伸发展。
2.推进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
为了推进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就需要对金融体系的改革进程进行大幅度的提升,消除限制实体经济发展的不利条件,例如,利率浮动对于国际经济的限制等。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能够很大程度提升实体经济资金积累的速度,缩短实体经济发展的循环周期,改善企业的融资条件,同时还可以促进国际经济的发展。对于国家而已,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可以减小政府对于市场经济的管理,同时,市场的资源可以根据其条件得到最优化的分配。因此,为了使经济市场上的问题彻底地解决,就应该推进其体系往各个方面多方向发展。
3.保证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
金融市场上的经济形式主要分为直接与间接两大类型,间接形式的经济需要有中介作为交易平台,为直接类型的经济则是直接通过交易双方来决定交易的收益以及速度等因素。而金融市场的改革又将直接决定实体经济的未来,因此,保证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对于其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金融市场的改革对于维持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例如,金融市场可以通过透露交易信息等手段来补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信息缺陷,同时还可以实现市场的统一化的管理与经营,能为其经济的发展制造一个稳定安全的外界环境,金融市场的发展会使实现经济筹集资金的渠道与方向越来越多,还能够提供市场交易的效率,因此保证金融市场改革的进程,保证其进程的不间断不停歇,对于其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积极作用。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根据目前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对金融体系对于实体经济的地位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协调该两者关系的三大有效措施,主要通过充分利用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推进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以及保证金融市场的改革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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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年来,受到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情况在世界范围内虽然处于较好的状态,但是并没有达到理想的发展状态,在现阶段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仍然将预防经济危机作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工作,与此同时,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两者之间的关系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并引发了大规模、大范围的讨论与反思,只有金融体系不断完善,才可以保证实体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要正确认识和处理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
一、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概念以及关系发展历程
(一)金融体系的概念
首先要明确金融体系的概念,其实质是从国家层面来讲,金童制度等相关内容的具体运行模式,各个国家的实际情况不同,社会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情况存在差异,因此,不同的国家其金融体系也不尽相同。有一部分国家中的金融体系,从本质上而言,是国家内部银行对其进行操控,但是有一部分国家的金融体系,则是以市场为导向,受市场的操控,也就是根据金融市场对金融体系进行构建和建设。从广义上而言,国家整体经济的流动框架,是一个国家中金融体系主要构成部分,其中包括实际的金融交易,以及各种类型的中介机构,还包括金融资产。但是,不管是金融资产,亦或是金融交易的方式,都与国家政府的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实体经济的概念
本文所阐述的实体经济,是与经济创造相关联的所有活动的总称,包括物质产品的生产,还包括精神文化消费的一切活动,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其包括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经济活动,涉猎到工业、农业、文化、科技等众多产业,实体经济是中国经济发展,乃至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从经济特点层面对其进行分析,实体经济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提供基础材料,对人们生活质量、生活水平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实体经济活动,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人类社会生产消费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社会发展的关键,可以满足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对物质以及精神的需求。
(三)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发展历程
在诞生以来,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在不断的变化。在实体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因为实体经济在交易过程中产生资金需求,所以金融体系应运而生,但是,金融体系,仅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汇兑支持,以及在交易过程中提供支付保证,对实体经济的发展没有推动作用,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处于一种分离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实体经济也逐渐壮大,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与金融体系开始融合,两者之间互相促进,共同进步,实体经济发展中产生的数据,被用于金融体系完善的参数,而在金融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也会反作用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自此,两者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并逐渐进入融合状态;在经济发展的新时期,两者均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和水平,在结构和功能上均有所改善和进步,此时,两者之间的距离又逐渐扩大,其关系也处于分离的状态。
二、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相互作用
(一)金融体系实践基础是实体经济
金融体系,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金融体系的制定,其根源在于实体经济,正是因为实体经济的存在,特别是实体经济交易中的融资需求,为金融体系的经济收益提供了基础和保证,可以说,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若是没有实体经济,及时金融体系再完善,也必然导致资本泛滥的问题,在此种情况下,大部分的金融资本会转投到投机市场当中,引发的恶果就是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导致金融市场秩序混乱,最终引发金融危机,此种情况建立的金融体系没有实际意义。由此得出结论,金融体系的作用发挥,其基础是实体经济。
(二)实体经济的发展依托金融体系
实体经济是金融体发挥实际作用的基础,同时,实体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需要依托金融体系方可得以发展。具体言之,对于实体经济发展而言,金融体系是其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实体经济的融资提供了支付中介作用的支持,对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并对其扩大资金规模,加快发展速度有着重要作用,在金融体系提供高效融资的情况下,实体经济企业可以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保证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链的完整,保持企业的稳定运营,同时,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随着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从逐渐从单一性影响转变为多元化影响,例如,金融体系中对实体经济制定的相关制度,如信用体制、财务管理等,从多角度和多方面对实体经济产生影响,最终都会影响到实体经济的发展,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体系,并依托于金融体系的发展[3]。
三、协调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对策
(一)以实体经济的发展,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实体经济要理由自己的优势,在发展过程中,积极体现自己的主动性,将经济交易需求作为自身的发展指导方向,进而完善金融体系以及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成为金融体系发展的助推力量,促进两者之间的紧密程度。实体经济内因素中,诸多因素会影响金融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以实体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丰厚原始资本积累为例,当原始资本累积到一定程度,便会进入金融体系,增加金融体系中的资金,进而扩大金融体系的规模。与此同时,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会直接或是间接的产生金融需求,而金融机构必然会通过提高竞争实力的方式争得金融项目,进而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水平,并促使金融体系朝着市场化方向迈进。由此可见,实体经济内部必须通过改革,充分发挥其内部可以促进金融体系完善与发展的因素作用,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体系的融合。
(二)推进自由化金融体系改革
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发展,可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融资效率,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五点:(1)通过提高资金的储蓄利率,进而引导更多资金成为金融机构的储蓄资金,扩大储蓄规模;(2)改善投资方式,可以将金融机构中的储蓄的资金以投资的方式,转化为实体经济企业的融资;(3)可以有效减少或者是直接避免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对金融市场产生的消极作用,促使资本可以不断的优化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便于实体经济企业的融资;(4)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会对实体经济企业进行全面的审查,并在融资之后监督企业的经济行为,可以促进监管体系的完善与发展,进而提高实体经济企业的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效率;(5)通过构建多层次,并且差异化明显的金融市场,可以改善和调整金融市场结构。鉴于此,应该促进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市场化发展,促使金融体系更加完善,得以发挥金融体系的优势,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助力。
(三)保障资本市场的发展与改革
对于金融体系而言,可将其分为两种,一是直接金融,二是间接金融。间接金融就是指金融中介,包括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在实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自身的中介功能,为实体经济的运营提供机构载体,对实体经济的发展产生实际的影响,而直接金融就是指资本市场,直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实体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并决定着实体经济的发展速度。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要支持更多多元化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作用,将金融信息传递给实体经济中的企业,除此以外,资本市场还应该发挥自身的监督功能,对实体经济中各类企业,以及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预防和减少企业以不正当、不合法的手段参与市场竞争,杜绝企业的违规违法经营。更为重要的是,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要建立健全信用结构,强化资本市场的信用建设,为实体经济在资本市场中,得以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能够为实体经济与金童体系的融合,扩宽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而且还可以促进金融体系以及实体经济两者的合作共赢。
总结
综上所述,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关系对实体经济发展,以及对金融体系的发展均有不同的影响,在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充分深入了解和掌握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保持经济稳定发展,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以及预防金融危机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相关工作人员要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反思,通过有效的对策,协调两者关系。
参考文献:
[1]余悦.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财经界(学术版),2015,10:5.
[2]徐雅静,聂永芳.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中国集体经济,2017,01:21-22.
[3]母红云.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知识经济,2017,04:53+55.
[4]杜伟.关于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思考[J].现代国企研究,2016,08:49.
金融演进及其解释
金融演进是指金融体系中的规则等环境因素的变迁过程;各行为主体对此的适应与反应以及其相应的理念和心理调整。在此,‘规则等环境因素变迁’是指以有关法律和行为惯例为主的环境因素变化;‘适应与反应’既包括各行为主体针对规则等环境因素变迁进行的适应性调整,也包括非适应性调整;而‘相应的理念和心理调整’指各行为主体针对规则等环境因素变迁所包含的经济乃至更广泛领域内思想变化的认同与非认同的心理反应。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金融演进的结果表现为金融体系的变化,包括金融体系中政府、银行、企业三大行为主体的地位和相互关系的变化,也包括作为行为客体的利率形成、信贷调控、资本市场发育、外汇体制以及外资问题等的变化。
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金融演进在时间上是长期的、连续性的,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只要金融存在一天,这一过程就回不间断地持续下去;而其进程可以理解为有关金融演进的事件在时间轴上的分布状况。由于事件发生在时间轴上的分布不是等距的,并且每一事件对金融体系的影响程度和作用时限各不相同,所以金融演进的过程不是平均的。而目前为人们所关注的‘金融改革’从运用情况上看,依据上述定义可以解释为‘在特定时段上集中发生的对金融体系有重大影响的事件的集合’。但是我们在讨论金融改革问题时,往往忽视了它只是金融演进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事实,将两者混为一谈。这样将金融演进片断化、静止化了。基于这一误解,我们比较注重制定新的金融法规,但对其具体实施过程和效果,以及因情况变化所应进行的相应修正工作重视不足,从而严重影响了政策应有效力的正常发挥。所以本文提出了‘金融演进’这一概念,以全面动态的角度考察金融体系变迁这一复杂事物的实际情况。
一个新的视角:复杂的适应性系统
我认为运用计划经济或主流(西方)经济学的视角是不能为金融演进提供合适的分析与解释的。因为在计划经济主义者看来,个体的人,乃至银行和企业只不过是整体经济中的一个零件,只应按上级命令行事,对经济产生上级规定的作用。而所有的经济活动不过是行政命令的执行结果而已,这一体制限制甚至反对人类最重要的创新能力,同时将经济问题政治化、简单化了,在理论上是幼稚而错误的。计划经济在理论和实践中都限制甚至否定金融演进,因此不能用它作为分析框架。主流经济学在此问题上虽与计划经济截然不同,但是由于其在研究方法上的缺陷,使之不能为金融演进提供令人信服的理论解释和分析框架。为研究方便,他们将一些经济变量,有时甚至是一些自己无法解释的经济变量作为固定不变的前提假设(如被简化的‘经济人’;被视为‘常量’的人类的创新能力---这一点其与计划经济区别不大等等),然后在一个‘理想’的环境中对经济现象进行分析,最后实现‘完美’的均衡。这实际上动摇了主流经济学的精确性的根基,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谁会为经济学家的假设舍弃什么的,‘完美’的均衡状态难觅其踪,不均衡状态倒是随处可见。在此我们不想否定主流经济学所取得的成就,但如果理论的结论大多与现实相去甚远的话,我们不认为这种理论可以在长期内有效地解释、指导现实。因此,我们将从一个新的视角来考察金融演进的全过程。
这就是约翰荷兰德提出的‘复杂的适应性系统’。这一概念广泛应用于经济、政治、社会学、生物等领域,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每一个复杂的适应性系统都是有许多平行发生作用的‘作用者’组成的网络。
第二、每一个复杂的适应性系统都具有多层次组织,每一层次的作用者对于更高层次的作用者来说都起着建设砖块的作用。而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系统能够吸取经验,具有‘学习’能力,从而经常改善和重新安排他们的建设砖块。
第三、所有的复杂的适应性系统都会预期未来。
第四、这样的系统总是会有很多小生境。每一个这样的小生境都可以被一个能够使自己适应在其中发展的作用者所利用。这些系统具备发展的能力,总是处于不断展开与变化之中,因此讨论这样的系统的均衡是无意义的,因为该系统一旦达到均衡进入稳定状态,变成了一个死系统。
第五、这样的系统中的每个作用者都是自主实体,他们不只是环境变化的反映器,而且拥有各自的特定利益及价值标准。
我们认为,从‘复杂的适应性系统’角度考察金融演进的全过程,能够是分析和结论更接近于现实情况,进而切实把握其本质。但是由于本人能力和参考材料的限制,下面的分析不能完全达到‘复杂的适应性系统’的要求,但是这一视角的引入仍是必要的。现在,我们从政府、银行和企业这三大行为主体及其相互关系入手,以复杂的适应性系统为视角来考察金融演进的运行机制。[NextPage]
金融演进中的政府、银行和企业
在金融演进中,政府、银行和企业的作用是不同的,政府在对规则的改变方面比后两者有更大的主动权,银行和企业则是金融演进过程中利益---风险的主要承载者,是政府经济、金融目标实现的桥梁。银行和企业相比其在金融演进的作用更为重要,而企业对金融的作用主要以间接的方式出现。三者作用的差异使之在金融演进的过程重具有不同的行为特征。
政府是国家的统治机构,具有复杂的政策体系,经济---金融政策是其中一个主要部分。政府以其国家强制力成为金融演进过程中规则(主要是法律)的主要供给者,政府在制定或变更规则时,一般按下述程序进行:
(1)规则制定。
政府首先收集信息:包括宏观方面的经济景气状况和经济结构状况,微观方面的来自与银行和企业的对于金融体系现状的意见和变革要求,然后以自己的经济指导思想为评价标准和分析工具对这些信息加以处理,最终形成相应的判断。进而对原有关的政策加以调整或者向立法机构提出有关法律的建立、修正、废止等要求。
(2)规则执行。
在做出相应的变更后,作为行政执行机构的政府便将之付诸实践。下面三方面的因素对于规则变更的执行效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一是政府经济力量的大小。如果政府及其附属机构控制着整体经济的较大份额,这部分经济成分能够较快地执行新的规则,同时对其他经济力量产生执行压力和示范作用,从而有助于加快规则变迁在整体经济中的速度。否则其执行效果就主要是看其他经济主体对规则变迁的认同程度。这里我们排除了政府运用其强制力执行其规则变迁的情况,因为这样往往会造成微观经济主体对有关变迁的规避与反抗,难以实现其经济目标。二是执行机构的设置和安排。这取决于规则变迁的内容和执行机构的分工状况,有时需要设置新的机构,有时则需对原有机构的权责范围进行重新安排。三是人们对政府的信任程度,换句话说就是政府的威信。这一点对于长期性规则变迁的执行绩效尤为重要,因为长期性的规则变迁一般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风险状况有重大影响,人们在不信任政府时是很难对此表示认同的。
(3)对规则的事后评价。
本阶段的政府行为与规则制定阶段的基本一致,可是为是新一轮的规则制定过程。政府对有关规则变迁的绩效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以确定有无做进一步改进的必要。
银行和企业作为微观经济主体是金融演进的具体实现者,他们在一定的规则体系内运行,同时也从自身利益出发对金融演进提出要求,主要体现在下述三方面:
(1)银行和企业主动推进金融演进。
首先,银行和企业在金融活动中形成的惯例是金融规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变迁的决定权由企业和银行掌握,所以他们可以通过变更惯例对金融演进施加直接影响;其次,通过向政府提出有关要求,从而影响规则的变迁,对金融演进施加间接影响,在考察这一作用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一是银行和企业所处的经济体制情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他们作为自主的经济实体可以自由地向政府提出其对金融演进的意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他们缺乏独立的经济地位,被视为是行政指令的被动接受者,表达其意见的机会较少,而意见又经常包含许多非经济成分,造成信息失真,使相应的规则变迁与实际经济需求出现偏差。二是银行和企业经济力量的强弱及其对规则变迁的迫切程度。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政府在制定规则时都会考虑到主要经济力量的要求,而迫切程度决定了银行和企业为实现其有关要求愿意付出多大的代价。
(2)银行和企业对规则变迁的适应与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