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8 09:31:57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项目融资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它不同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不再是以一个公司自身的资信能力为主体安排的融资,而强调以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作为融资的主体。然而,由于项目融资涉及面广,结构复杂,需要做好有关风险分担、税收结构、资产抵押的功能等一系列技术性的工作,筹资文件比一般公司融资往往要多出好几倍,需要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法律文件才能解决问题。因此,做好项目融资的合同管理工作是项目融资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国内有关项目融资合同文件的研究,多注重对项目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型文件进行独立研究,而对这些合同文件进行系统研究较少。尤其对于项目发起人而言,尽管在项目融资活动启动以后,具体活动可以交给融资顾问进行,但是做好项目融资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仍然需要发起人的深入参与。本文从项目发起人和参与人的角度出发,对项目融资中的合同文件体系管理工作进行了初步探索。
一、项目融资的合同文件体系及其关系
(一)项目融资过程中的合同文件体系
通常而言,根据各参与方以及各方之间的关系,项目融资中主要存在以下10种类型的文件:
1.特许经营协议:需要融资的项目已经获得东道主政府许可,其建设与经营具有合法性的重要标志。
2.投资协议:项目发起人和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主要规定项目发起人向项目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支持,使项目公司具备足够的清偿债务的能力。
3.担保合同:包括完工担保协议、资金短缺协议和购买协议,是一系列具有履约担保性质的合同。
4.贷款协议:是贷款人与项目公司之间就项目融资中贷款权利与义务关系达成一致而订立的协议,是项目融资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
5.租赁协议:在BLT(建设一租赁一移交)或以融资租赁为基础的项目融资中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协议。
6.收益转让协议(托管协议):按照这种合同,通常会将项目产品长期销售合同中的硬货币收益权转让,或将项目的所有产品的收益权转让给一个受托人。这种合同的目的是使贷款人获得收益权的抵押利益,使贷款人对项目现金收益拥有法律上的优先权。
7.先期购买协议:项目公司与贷款人拥有股权的金融公司或者与贷款人直接签订的协议,按照这个协议,后者同意向项目公司预先支付其购买项目产品的款项,项目公司利用该款项进行项目的建设。这种协议包括了通常使用的“生产支付协议”。
8.经营管理合同:有关项目经营管理事务的长期合同,有利于加强对项目的经营管理,增加项目成功的把握。
9.供货协议:通常由项目发起人与项目设备、能源及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通过这类合同,在设备购买方面可以实现延期付款或者获取低息优惠的出口信贷,构成项目资金的重要来源,在材料和能源方面可以获取长期低价供应,为项目投资者安排项目融资提供便利条件。
10.提货或付款协议:包括“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和“提货与付款”协议。前一种合同规定,无论项目公司能否交货,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人都必须承担支付于约定数额贷款的义务;后一种合同规定只有在特定条件下购买人才有付款的义务。其中,当产品是某种设施时,“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可以形成“设施使用协议”。
上述这些文件的签订和履行都围绕项目融资的实施进行,合同之间相互制约,但又互为补充,它们的各自规定,共同构成了项目融资的合同文件基础,形成了项目融资的合同文件体系。该体系在项目融资的中的组成情况如图1所示。
(二)项目融资合同文件间的关系
项目融资文件体系中,涉及的合同和文件数量繁多,容易给人没有头绪、不知所措的感觉。通过对不同项目融资方式的比较,我们可以发现,项目融资方式的不同往往是由于一个或者几个特定合同协议的不同而引起的。我们可以把决定项目融资资金保障的合同文件称为项目融资中的主合同文件,主合同文件决定项目融资文件体系的整体组成;其他的合同文件称为从合同文件,从合同文件主要包括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施工管理等具体内容。可以看出,从合同文件大多是以主合同文件的确立为前提而订立的。表1是对几种常见的项目融资方式中合同文件体系的比较,也说明了主合同文件的作用。
通过对项目融资中合同文件的主从地位的划分,使得在合同文件的管理中可以分清层次,抓住主要问题重点解决,从而提高融资工作的效率。
三、项目融资中合同文件体系的管理
由于项目融资的参与方多为国际财团和各国政府,其资信水平较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相对其他活动要低。所以根据项目融资的实际操作,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项目融资合同文件体系管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合同文件的准备、谈判和签订过程中。
(一)项目融资中合同文件体系管理的目的
1.建立一个合理有效的项目融资结构。项目融资结构的建立包括了投资结构、资金结构和信用保证结构以及融资结构本身的建立,所有这些结构的确定最终都要反映到合同协议上来。合同协议规定了参与方的职责、义务和权利,为项目融资和项目本身的具体操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只有重视了项目融资中的合同文件,才能保证一个合理有效的项目融资结构的建立。
2.促进项目融资和项目本身的顺利实施。合同管理可以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合理的分担。项目执行过程中将会面临众多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完工风险、生产风险、市场风险、金融风险、政治风险和环境保护风险等。由于这些风险在项目融资结构确定时进行了明确的分担,使参与方各自风险分担控制在他们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减少了实施过程中的阻力。另外,利用合同管理可以确定一个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促进项目成功实施。
3.实现项目融资方式的创新。通过对项目融资合同文件体系的创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融资方式的创新。重视研究融资合同文件,重视合同文件之间的互补关系,将有助于设计出新的融资结构,实现项目融资方式的创新。
(二)项目融资中合同体系管理的内容
从项目发起人的角度来看,其对项目融资合同文件体系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选择优秀的融资顾问。项目融资顾问是项目融资的设计者和组织者,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扮演着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决定项目融资能否成功的关键。融资顾问在项目融资过程中负责项目融资合同管理的具体实施,选择优秀的融资顾问是进行科学合同管理的前提。
2.研究工程所在国法律体系。当融资项目位于第三国时,融资各方有必要深入了解该国的法律,明确该国法律体系与本国法律体系以及国际通用法律是否相一致。投资者应该特别重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贷款银行应当考虑担保履行以及实施接管权利等有关的法律保护结构的有效性等问题。
3.做好主合同文件的设计。主合同文件是项目融资的核心。比如,在BOT项目中,政府特许协议构成了融资的主合同,其内容通常包括了一个BOT项目从建设、运营到移交等各个环节及各个阶段中项目双方相互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关系。其他所有贷款、工程承包、运营管理、保险、担保等诸种合同均是以此协议为依据,为实现其内容而服务的。因此,项目融资主合同的管理就构成了项目融资合同文件体系管理的核心工作,在进行融资合同文件体系管理的时候,应当加强主合同文件的管理。
主合同的管理要重点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明确规定项目融资主要参与者各方义务权利;
――选择项目风险辨识、评估以及分担的方式和手段;
――处理违约的发生和补救的方法;
――争议的解决。
4.全面完善项目融资从合同文件体系的构建。在确立项目主合同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完善的项目融资从合同文件体系,才能促使项目融资顺利完成。
项目融资从属合同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项目融资担保合同文件体系与风险分担:
担保合同大都为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违约行为提供了资产或资信的担保,在被担保人发生违约的时候,担保人有义务去执行其所担保的内容。项目融资中的担保主要包括项目完工担保和以“无论提货与否均需付款”协议和“提货与付款”协议为基础的项目担保。对于这些担保文件在谈判和签订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内容:
――担保合同文件成立的条件;
――明确担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贷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重视具有信用担保效用的条约条款;
――在发生被担保人违约的情况下,如何执行担保合同文件;
――在实施过程按照设定的担保体系,签署相关文件,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保证。
(2)设计合理的管理结构:
项目的管理结构应该包括有经验的能够胜任的项目管理团队、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的决策方式和程序。所有这些在进行合同文件谈判时,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并通过合同文件的形式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结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5.项目融资实施过程中合同文件体系的管理。在项目融资实施过程中,要重视已经签署的合同文件。严格按照相应的合同规定,控制项目的现金流量,实现融资参与各方的既定目标。当出现各类违约行为或者风险时,要按照合同文件体系的规定,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确保项目融资的实施。
6.项目融资合同争端的解决。以主合同的利益维护为主,充分利用从合同文件,对出现的争端事件,按照各有关规定做好相应处理。
7.项目融资合同实施后的评价。合同管理工作注重经验,只有不断地总结经验,才能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对于项目融资类合同,不断总结更为重要。合同实施评价应当包括:合同设计情况评价、合同签订情况评价、合同执行情况评价、合同管理工作状况评价、合同条款分析。
(三)项目融资合同文件体系的管理流程
项目融资的过程本身也是项目融资合同文件体系形成的过程,对应项目融资的各个工作阶段,本文提出了一个项目融资合同文件体系的管理流程如图2所示。
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对项目进行市场分析和技术经济分析,此时项目发起人主要为形成融资阶段的合同文件作相关的准备工作,尤其是当融资项目位于第三国时,有必要深入了解该国的现行法律体系;在明确了采用项目融资的筹资方式后,当务之急就是选择优秀的融资顾问,他们应该是一系列融资合同文件的起草者;最关键的步骤是确立融资中的主从合同文件的形式和有关条款,合同文件的谈判、签署和执行涉及到项目公司、银行、融资顾问等一些重要的参与方,在此期间发生的问题很可能需要返回到上一层次进行调整。通过对合同文件体系进行系统的管理就可以有效地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总之,由于项目融资特有的优势,其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越来越广;并且,随着金融创新和世界经济制度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项目融资方式也会不断创新,在这个过程中充分重视项目融资合同文件体系的管理工作,并且积极探索有效的融资合同文件体系管理方法,对各种方式的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都将提供有益的保障。
(作者单位:孙慧、段志成,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姚君,浙江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冯跃、夏毅:项目融资中的合同框架研究,《生产力研究》2005年第2期。
张极井:项目融资(第二版),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年。
1.4目融资在国外的发展历史
项目融资的早期形式可以追溯到本世纪50年代美国一些银行利用产品贷款的方式为石油天然气项目所安排的融资活动。然而,项目融资开始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被视为国际金融的一个独立分支,是以60年代中期在英国北海油田开发中所使用的有限追索项目贷款作为标志的。在70年代第一次石油危机之后能源工业的繁荣时期,项目融资得到了大规模的发展,成为当时大型能源项目国际性融资的一种主要手段。80年代初开始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得项目融资的发展进入了一个低潮期,1981年到1986年的6年间,西方国家在这一领域投资的新项目比上一时期减少了60%,投资总额减少了33%。但在1985年以后,‘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和若干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融资模式的完成,项目融资特别是BOT模式,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项目融资又重新开始在国际金融界活跃起来,并在融资结构、追索形式、贷款期限、风险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和发展。
发达国家的项目融资活动开展较早,项目融资的规模也较大,融资结构安排也日趋复杂。较有影响的几个项目主要有:英法海峡隧道项目建设,项目发起人是欧洲隧道公司,项目期限为55年(1987-2042),筹集总额达到103亿美元,融资结构为85亿贷款,17.2亿元股票,建设方式为固定总价和目标总价合同。澳大利亚的悉尼港海湾隧道项目,项目发起人是澳Transfield和Kumagal公司,特许期限为30年(1992-2022),筹集总额5.5亿美元,融资结构为1100万元股票,2.79亿债券,223亿无息贷款,建设方式为交钥匙固定价格。英国的Dartfold桥项目,项目发起人为欧洲几家银行,特许期限为20年(1988-2008),筹集总额为3.1亿美元,融资结构为1.21亿附属贷款证券,1.85亿辛迪加贷款,建设方式为交钥匙分包。
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家可供投资的资金有限,对于大规模的建设投资难以维持。而项目融资以项目导向的基本特征可以方便发展中国家的融资活动,因而受到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欢迎。可是由于项目融资安排非常复杂,对项目参与各方的要求比较高,所以项目融资在发展中国家出现的时间相比而言很晚。泰国进行BOT项目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才开始,主要是交通建设方面的项目,泰国政府目前尚没有专门关于BOT方面的法律,对BOT项目的管理都是针对具体项目而言的。土耳其是将BOT投资方式正式应用于传统基础设施方面最早的国家之一,应用范围主要是部分水坝、发电厂、机场、贸易中心、地铁、港口项目等方面,关于项目股本与负债的规定是项目发起人或公司最低股本不低于20%,政府通过适当的机构愿意向为获取和经营该项目的公司投资多达30%的股本。除股本以外项目所有的筹资将由发起人安排,并形成项目公司的债务。
2项目融资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项目融资在中国的发展历史还很短但发展很迅速,项目融资20世纪80年代中期被引入我国。第一个采用BOT模式的项目是深圳沙头角B电厂,该项目于1984年签署合资协议,1986年完成融资安排并动工兴建,1988年建成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为42亿港元(按1986年汇率计算合5.4亿美元),资金结构包括股本资金、从属性贷款和项目贷款三种形式,投资方为深圳特区电力开发公司(A方)和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合和电力(中国)有限公司(B方),项目合作期为10年,合作期满,B方将电厂无偿转让给A方。该项目被认为是中国最早的一个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案例。1994年初,由福建泉州市民营企业名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市政府授权投资机构按60:40出资,依法设立“泉州刺桐大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2亿元兴建刺桐大桥,名流公司对该大桥公司控股,大桥公司全权负责大桥项目前期准备、施工建设、经营管理的全过程,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期满后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被称为“国产”BOT,开创了利用内资进行项目融资的先例。而199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电厂二期BOT项目则是第一个经国家批准的BOT试点项目。2001年6月两台机组全部进人商业运营,该项目获得批准和建成,标志着中国在能源、交通等领域挑选有条件的项目,组织试点进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开始。1997年5月,我国重庆市政府与亚洲担保及豪升ABS(中国)控股公司签订了中国第一个以城市为墓础的ABS计划合作协议,揭开了中国以ABS方式融资的序幕。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日益增长,如何利用包括BOT模式在内的项目融资方式为经济建设筹集资金,正在成为我国政府、企业界和金融界热门的一个话题。
二、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国外关于项目融资的研究较早,有关的著述文献也不少,但是系统性不够。美国银行家Peter K.Nevitt于1979年所著《Project Financing》一书应该算是早期研究著作中内容较为丰富,对于项目融资的理论及实际操作介绍较为全面的,不少项目就是在这本书的指引下完成的。以后随着项目融资的不断发展,融资模式的不断创新,一些研究工作者又开始了新的探索,Chfford Chance于1991年所著的《Project Finance》一书总结了项目融资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最新发展,对新出现的融资模式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介绍和分析。在此之后都是一些零散文献,主要是对某个融资项目进行介绍,探讨该项目的融资结构安排,以及这种融资过程的创新和启示意义。如Nell Robeason(2001)关于英国海上风力发电厂项目的融资介绍,文中对该项目的背景、融资模式、风险及其化解措施、融资成本和收益以及相应的保险方式都做了详细的介绍,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项目融资活动提供了有价值的实际参考。
国内由于项目融资开展的比较晚,相应的研究工作还不成熟,研究文献主要还是侧重于对国内进行的项目融资活动作简单的介绍以及对国际上新出现的融资模式进行介绍。张作荣(1998)对ABS融资模式(即资产证券化模式)的介绍,通过对ABS(Asset-Bached Secuntizatlon)融资内涵的揭示,分析了电力项目实施ABS融资的程序和其基本特点,在此基础上指出了中国电力企业项目融资实行ABS融资方式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并讨论了近期中国电力企业引入ABS融资方式应注意解决的一些问题。梅世强、王雪青、毕星(1999)关于跨国输油气管道项目融资模式结构的研究论文,针对跨国输油气管道项目投资巨大、周期长、投资风险高的特点,提出以项目融资为基础的融资模式,对项目的投资结构、资本结构、融资结构及其信用担保结构进行了研究。李秀辉与张世英(2001)对PPP融资模式(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的介绍,该文研究了PPP(Public-Pnvate Partnership)模式的产生背景、概念特征、优势和应用实例进行了简要地介绍,并就其在中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进行了展望。
三、项目融资的风险度量
项目融资由于结构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导致该活动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果不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风险有充分的估计和控制,项目的成功率就会大大降低,从而引起难以估量的损失。由于融资风险控制对整个项目的重大意义,理论界也开始将研究重点转向对项目融资风险的讨论,N.Kartam与S.Kartam(2001)从项目订约人角度对科威特建筑行业的风险及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在问卷调查基础上探讨如何评估、分散以及管理科威特建筑项目的风险,并提出了两种风险管理方法,即预防风险措施与缓和风险措施,预防性措施往往在项目开始早期卓有成效,而缓和风险措施则是在风险发生情况下为最小化项目风险而采取的补救性措施。Kumar(2002)从期权角度研究了IT项目运作的风险管理问题,强调要区别IT项目中的不同风险,这些风险可以通过一定的风险对冲方法予以化解,文中提出来具体的风险管理与化解的措施,具有相当重要的启示意义。国内对项目融资风险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一些较为初步的定性分析,王辉、何伯森(1999)从项目公司的角度来讨论在BOT项目中的风险问题,为了便于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把BOT项目的风险可分为可控制和不可控制两类,然后分别对它们进行分析、评价和分配。张水波、孔德泉、何伯森(2000)通过对国内外案例的研究,对BOT项目中经常出现的担保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讨论如何利用担保的手段转移合同风险。
商如何实现国际项目融资的途径多元化。并从承包商角度提出了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进行国际项目
融资的发展方向及政策建议。
关键词:工程承包商;国际项目融资;途径
作者简介:陈祥武(1980-),男,山东省胶南市人,中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商务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金融学。
中图分类号:F831.7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s).2011.04.07 文章编号:1672―3309(2011)04―57―03
当前国际工程承包领域的带资承包趋势越演越烈,中国的工程承包商也开始积极探索国际项目融资模式,但由于融资渠道匮乏及整个金融体制的障碍,所取得的成效不大。
一、中国工程承包商在海外工程中运用项目融资现状
随着各国政府财政公共建设资金的削减和承包商之间竞争程度的加剧,工程设计和建设业务的融资问题变得愈发重要。工程承包商以各种方式进行投资与协助业主解决资金问题,成为影响国际工程承包市场规模和承包商市场份额的重要因素。国际市场上越来越多的工程需要带资承包:对承包商而言,能否获得利益丰厚的工程项目,关键在于能否带资承包。
所谓带资承包,是指有资金实力的企业通过投入自有资金、寻求融资或协助业主进行融资等方式来承包工程。
带资承包主要包含两种方式,即直接投资与协助业主进行融资。协助业主进行融资是比较低级的带资承包模式。项目融资因其自身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直接投资中主要采用的一种模式。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模式,尤其适应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例如石油、天然气、矿产开采、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电力、通讯等行业的工程项目。项目融资这种融资模式受到发达国家政府和工程承包商的重视。发达国家和地区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专门颁布了法律,来指导和规范各自国家内的项目融资实践。《工程新闻纪录ENR》225强中的绝大多数国外承包商都设立了专门项目融资部门,开展大量的项目融资实践。同时,项目融资这种模式也受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重视,并开始了有益探索。发展中国家因其基础设施落后,政府财政不足,需要大量的私人投资。项目融资很好地满足这种需求。这也为承包商利用项目融资模式提供了良好机遇。主要的发展中国家政府都制定了比较多的法律法规,并大规模开展了项目融资的实践。
中国的工程承包商也已注意到国际工程领域的带资承包趋势,并进行了国际项目融资有益的探索。例如,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总公司和中国成达工程公司通过BOOT(建设一拥有一运营一转让)模式投资建设了中国在海外的第一个电站。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为项目的中方发起人,与哈萨克斯坦Kaz Munay天然气公司成立合资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运营“中亚一中国”天然气管道项目。
然而,中国工程承包商在开展国际项目融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困难是融资渠道的狭窄和匮乏。
第一,中国工程承包企业的融资渠道匮乏。例如,西方发达国家的工程承包商成立金融投资公司,从金融方面对其从事工程承包企业给予支持。西方发达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带动了其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发展中国家或新兴市场的投资,形成了政策性金融支持与商业金融支持的合力。中国工程承包商没有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只是在国内寻求贷款渠道,且债务融资过度依赖国内银行。
第二,金融体制。政策性金融支持和商业性金融支持的不足制约了中国企业发起和运行规范的项目融资工程项目。在政策性金融支持没有充分体现引导性,手段单一;商业性金融支持项目融资刚刚起步,缺乏经验,项目融资机构、团队建设不到位。
二、在现行金融、法律、经济环境下,中国工程承包商如何实现国际项目融资的途径多元化
笔者认为,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应基于风险分析及财务评估,充分实现国际项目融资途径的多元化。其主要途径有以下几种:
(一)工程承包商作为发起人(开发商),直接股权投资
如果经过工程承包商的风险分析和财务分析,工程项目的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达到了承包商作为投资人的要求,那么工程承包商可以作为发起人,参与大型工程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 PrivatePartnership,“ppp”)、基于资产的证券化(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ABS”)是承包商可采用的项目融资的典型模式。
BOT项目融资方式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BOT模式有BOT、BOOT(bu_ld―own―operate―transfer,建造一拥有一经营一移交)、BOO(build―own―operate,建造一拥有一经营)3种基本形式。
ABS项目融资模式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量的资产归集起来,通过一定的安排,对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根据资产类型的不同,主要有信贷资产证券化(以信贷资产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和不动产证券化(以不动产如基础设施、房地产等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两种。国际项目融资中主要采用后者。
PPP项目融资模式,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PPP本质上与BOT相似,但PPP的应用范围更广泛,反映更广泛的公私合营关系。与BOT模式相比,PPP更强调的是政府在项目中的参与(如占股份),更强调政府与企业的长期合作与发挥各自优势,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和社会责任。
(二)工程承包商作为外部股权投资者参与项目融资
发起人(开发商)与外部股权投资者是有区别的。前者更侧重于工程承包商积极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开发投标,为项目的最终开发成功投标中标,进行一系列的合同谈判及投融资活动,一般股权所占份额较大。后者侧重工程承包商为了实现业务的多元化,降低经营风险,获取工程承包合同,进行部分股权融资,一般股权所占份额不大。前者较后者具有更多的积极性,承担更多的开发成本及风险,当然相应的投资回报率也通常更高。
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在国际工程项目融资中,通过外部股权投资的方式参与国际大型工程项目的股权投资,从而获得项目,不仅可以短期内实现承包建设合同的收益,而且长期内能够实现股权投资收益。
(三)工程承包商寻找外部股权投资者
基于最大可行的债务,股本比率以及发起人对项目的股本投入能力,有时候需要安排外部股权投资者。这时候,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就必须了解外部股权投资者的要求、愿望和潜在身份。
工程承包商作为国际项目融资工程的发起人,还可以通过国内、国际股权市场和股权私募,来引进外部股权投资者,拓宽融资渠道,实现风险分担。
(四)工程承包商作为项目公司的贷款方
由于工程承包商的特殊地位,有些出身于施工单位,有些出身于制造商,有些出身于设计单位,可以提供一定的融资便利。如果承包商是制造商,就可以提供租赁融资,如电信行业的工程项目。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可以利用租赁、延期付款等方式,竞争获得工程承包合同,这本质上是对业主的一种贷款。
(五)协助项目公司从私人部门贷款,获取商业性金融支持
根据贷款人的性质,债务融资渠道可以分为从私人部门贷款与从公共部门贷款。
商业性金融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金融服务主渠道。在正常市场条件下,有关经济活动的金融需求一般由商业性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来满足。商业性金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贷款与发行债券。通常来说,寻找商业银行贷款比发行债券要容易。同时,发展中国家的资本市场也是债券融资很好的资金来源,尽管在很多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上,资金来源有限,并且借款期限比较短。但随着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逐渐变得可行。截至2010年底,巴西、中国、印度、土耳其、马来西亚、墨西哥,韩国、南非等很多发展中国家都已建立起可行的公司债券市场。随着新兴经济体经济的发展,其自身的资本市场也会随之发展壮大。如果中国的工程承包商投资项目的所在国资本市场存在,那么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就应该仔细考虑在该市场至少募集部分的资金。这不仅有利于扩大债务融资的渠道,而且有利于控制所投资项目的政治风险。
(六)协助项目公司从公共部门渠道获得贷款、担保或保险,获取政策性金融支持
政策性金融机构既可以为项目融资提供直接贷款,又可以为商业性金融机构提供担保或保险。
1、使用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出口买方信贷,而非出口卖方信贷。与出口买方信贷相比,出口卖方信贷对中国工程承包行来说会带来很多不利。所以,中国工程承包商进行项目融资时,应特别注意。
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是中国的出口信贷政策性金融机构。根据英国《金融时报》统计,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在2009和2010两年内共向其他发展中国家和企业提供贷款1100亿美元。这其中大部分是出口买方信贷。可以预计,这两家银行在未来提供的出口买方信贷只会有增无减。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应充分利用这一资金来源来开展国际项目融资。另外,出口信贷机构承保的贷款对商业银行来说非常具有吸引力,因为银行监管部门一般允许出口信贷机构发放一些资金支持这类贷款。这为工程承包商协助项目公司从承包商所在国家的出口信贷机构获取信贷支持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信用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2001年12月成立,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
2、申请中国政府官方发展援助。官方发展援助,也称政府发展援助,是经济较发达国家政府对欠发达国家政府提供的一种经济援助,主要用于支持欠发达国家实现本国经济的自主性发展。
从提供官方发展援助的机构和来源划分,官方发展援助主要可以分为由多边机构提供的援助和由双边机构提供的援助。在中国,官方发展援助主要由中国进出口银行承担。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开展国际项目融资时,可以申请中国对其他落后国家的开发贷款、援外贷款、优惠贷款等,以充分利用该援助机构的贷款。
3、官方及半官方的海外投资基金。官方及半官方的海外投资基金能够带动私人部门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投资基金的特点之一是既可以进行股权投资,又可以提供贷款,具有比较好的灵活性。例如,2007年6月成立的中非发展基金,是目前国内最大的私募股权基金和第一支专注于对非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
中国的工程承包商在海外工程项目中,可以寻求中国的海外投资基金进行股权、债权投资,从而增强承包商获取项目的可能性。
(七)寻找次级贷款
次级贷款是中国工程承包商作为发起人可以采用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该方式是介于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之间的一种融资方式。其贷款条件和定价与传统的债务融资有所不同,主要区别在于次级贷款人在贷款人还款和行使对担保权利要低于其他贷款人(高级贷款人)。通常来说,次级贷款人要求更高的利息率以及更高的贷款费用,以便弥补其增加的贷款人还款及担保风险。
(八)寻找中国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对外投资保险
投资保险一般是由国家出资经营或由国家授权商业保险机构经营的政策性保险业务。投资保险通过向跨境投资者提供中长期政治风险保险及相关投资风险咨询服务,为跨境投资活动提供风险保障,对保单项下规定的损失进行赔偿,支持和鼓励本国投资者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更好利用国外的资源优势,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目的。
中国信用保险公司作为中国唯一的政策性投资保险机构,对支持中国的承包商带资承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进行国际项目融资的中国承包商应充分利用中国信保的投资保险,降低自身风险,拓宽融资渠道。
三、中国承包企业进行国际项目融资的发展方向
本文着重从工程承包商即企业的角度提出了项目融资的途径。海外项目融资是个系统工程,只有工程承包企业努力是不够的,还应该有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承包商进行国际项目融资形成风险分担的有限追索或无追索方式,实现真正的项目融资。
(一)大型工程承包企业的发展方向
成立国际项目融资部门,培养项目融资的人才,加强对项目融资的研究,寻求项目融资的机会。
(二)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希望
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国际项目融资的支持,加大境外投资贷款、担保、保险的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不仅要扩大原有产品的支持规模和力度,还要强化功能,实现战略转型,从信贷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向信贷服务的桥梁转变,承担商业金融机构承担不了的、业务发展急需的各类信贷、融资担保和保险职责,而放弃商业银行可以承担的直接信贷业务,以便吸引更多的国际国内商业资本为扩大带资承包服务。
(三)对商业性金融机构(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希望
研究和认知项目融资,成立项目融资部门,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组织银团贷款,为中国承包商项目融资提供支持。
四、结语
笔者认为,只有通过工程承包商、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才能拓宽中国承包商进行国际项目融资的渠道,使中国的承包企业做大做强项目融资业务,在国际项目融资市场上取得重大收获。
参考文献:
[1]李心愉、冯旭南.公司融资[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8:268―296.
[2]王锦程.项目融资原理与实务[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38―52.
项目融资是一种以项目公司为融资主体,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及未来收益做抵押的一种筹资方式。与传统的公司融资不同,项目融资的对象为项目公司,涉及的资金规模巨大,期限也较长,其本质是一种无担保贷款或有限担保贷款的融资模式。因此,项目融资带有很大的风险性。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参与项目的单位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关的责任与义务而导致的融资风险。项目融资信用风险贯穿项目开展的始终,对于项目能否顺利进展起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在项目融资中,项目贷款人应对参与单位进行信用等各方面的评估,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完工风险完工风险,即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影响而无法按时完工或完工后未达到预期标准而需要承担的风险。完工风险的发生会导致项目融资成本的增加,同时也会错过最佳的市场机会,给项目带来严重损失。
(三)生产风险生产风险是指项目在生产或运营阶段中出现的技术、资源、劳力状况及经营等方面的风险。生产风险也是项目融资的主要核心风险之一。
(四)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建设单位能否在一定的成本支出水平下按原计划保证产品质量及市场需求与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
(五)金融风险金融风险,即在项目融资过程中,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需根据金融市场中可能出现的变化及项目未来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所承担的风险。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两个方面,其次也包括通货膨胀、国际贸易政策的改变等所带来的风险。
二、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项目融资所设计的资金规模庞大,期限长,参与方人数众多且结构复杂,以上因素导致了项目融资存在很大风险,加之我国对基础设施的需求越来越多,纵观市场,我国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目前存在以下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发展。
(一)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制度不够健全项目融资,涉及到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外资政策及投资政策,需要有一个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及健康的金融市场作为保证。由于缺乏一套权威的法律体系,我国在融资项目的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虽然我国在这方面也制定出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尚未形成一个良好的法律保障环境,一些法律法规中存在着一些漏洞,相关的审批管理制度也不够统一,这使得外商在我国的项目融资出现了极大的困难,加大了融资风险。
(二)金融体系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外汇风险我国是一个外汇管制国家,人民币的兑换存在一定的限制。相比国际直接投资,项目融资对外汇风险更加敏感。国家为稳定国内金融市场,对外汇的管理非常严格,外汇进出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当项目融资涉及到外汇时,不能及时做到外汇平衡。在我国目前的外汇管理体制下,投资者就需承担人民币无法实现自由兑换的风险。这一问题直接降低了外商在我国的项目融资比例,制约了我国项目融资的发展。
(三)相关政府缺乏融资经验,做出不合理的承诺由于相关地方政府缺乏一些项目融资方面的知识及经验,出于一些国家及自身利益,政府官员会向外商做出一些不合理的承诺,而外商投资方对国内相关政策不够熟悉,过度相信政府的承诺,对项目回报所抱的期望值太高,缺乏科学合理的预测及分析,导致项目融资出现一定的风险,而且政府在加大自身风险的同时也给政府的信誉带来了巨大损失。
(四)融资渠道不畅,加大了融资风险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项目融资方式多种多样,项目公司采用发行股票及债券等方式进行筹资,这样一方面降低了融资风险,另一方面也减少了筹资的成本。而我国现有的政策在发行股票以及债券方面有严格的规定,对以上两种筹资方式均存在着一定的限制,这使得项目融资渠道不够通畅,加大了项目融资的风险。
(五)风险管理方式落后,水平欠佳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三个环节: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及风险管理。项目投资者在投资时因缺乏一定的经验和相关的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以及科学合理的预测,对投资方案及计划的把握不够明确,做出不恰当的投资决策,在投资风险管理的任一环节出现差错,都会加大融资风险。
(六)风险管理缺乏一些客观条件项目融资的风险是通过项目参与者签订各种合同协议,各参与者共同分配融资风险的一种融资方式。这一过程涉及多个部门单位,一旦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出现问题,将会限制融资风险管理的正常进行。
三、针对项目融资风险管理需要采取的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外商融资在我国项目融资中占据很大的比例,鼓励外商参与我国的各项投资建设,加强项目融资立法,健全法律体系的透明度及权威性,使中外投资者在投资整个项目期间均可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仅可以更大范围地吸引外商融资,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进一步降低了我国项目融资风险。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开放金融保险市场现阶段我国在外汇方面仍实行严格管理,金融保险市场尚未完全开放,外汇平衡问题始终存在,这些都给项目融资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我国应根据当前形式,加快金融体制的改革,拓宽金融保险市场,保证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降低项目融资的外汇风险。
(三)加强对项目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做好融资风险管理工作我国融资风险管理领域人才匮乏,严重影响了融资风险管理在国内的发展。因此,在人才培养方面,相关部门应引起足够重视,开展一系列的考核及认证工作,不定时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国内外交流,吸收国外在本领域的宝贵经验,为融资风险管理建立坚实的理论基础及实践经验。
(四)对项目融资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预测介于项目融资规模庞大,牵涉的参与者较多,经营周期长,在融资前对其进行严谨合理的分析预测是很有必要的。政府可通过设立专程的风险管理咨询机构,使项目融资参与方在作出决策之前对整个项目方案及计划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减少双方的风险。
(五)改善项目融资风险中的一些客观条件项目融资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应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国现有政策应得到一定的完善,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使融资者可以选择更多的筹资方式。除此之外,相关政府也不应盲目对外商做出一些过高的承诺,在鼓励外商融资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以保障项目融资的顺利进行。
二、项目融资的内涵、运作机制和应用领域
1.项目融资的内涵。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自身还处于不断地发展过程中,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公认的定义。从广义上讲,凡是为了建设一个新项目、收购一个现有项目或者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所进行的融资都可以称为项目融资。世界银行将项目融资定义为资本投资开发设施,能够提供商品和服务的项目[1].欧洲一直采用这一宽泛的定义[2].从狭义上讲,各国学者和国际组织对其定义表述有所不同。美国银行家彼得·内维特(Nevit.P.K)在其《项目融资》(1996年)一书中提出,项目融资是“为一个特定经济体所安排的融资,其贷款人在最初考虑安排贷款时,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并且满足于使用该经济实体的资产作为贷款的安全保障”[3].巴塞尔委员会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指出,项目融资(ProjectFinance,PF)是一种融资方法,贷款人主要将单个项目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资金安全性的保障,是专业贷款的一个子类。我国学者在总结各类定义的基础上,提出项目融资是“以一个特定的经济实体(项目)为融资对象,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为偿还所融资金的来源,以项目的资产作为融资的安全保障(抵押)的一种融资方式[4].”项目融资更为简明的定义是:以特定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为基础的有限追索或无追索融资。与传统的公司融资比较,项目融资具有以下主要特征[5]:
(1)以项目为融资导向。
安排项目融资的依据是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和项目资产,而不是项目投资者的资信。项目贷款人更加关注的是项目建设期间能够产生的现金流量用于偿还贷款的能力,项目的融资规模、融资成本以及融资结构与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和项目的资产价值直接相联系。
(2)无追索或有限追索。
当项目的经济强度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贷款人不得追索或者仅在某一特定阶段或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什么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项目资产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以外的任何财产。
(3)有效分散投资风险。
针对大型项目投资面临的各种风险,项目融资充分发挥“收益分享、风险分担”的原则,将项目的各种风险在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而不是由项目投资者一方单独承担项目的全部风险,减轻了投资者的压力。
(4)资产负债表外融资。
根据项目融资风险分担原则,贷款人对债务的追索仅限于项目公司的资产和现金流量,因而可以将项目融资安排为不需要进入投资者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形式,即实现表外融资,有利于投资者将有限的财力从事更多的投资活动。
2.项目融资的运作机制。
项目融资主要由四个基本模块组成:项目的投资结构、融资结构、资金结构和信用保证结构。
(1)项目的投资结构。
即项目的资产所有权结构,指项目投资者对项目资产权益的法律拥有形式和项目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合作关系。目前,国际上常用的项目投资结构有单一项目子公司、公司型合资结构、合伙制及有限合伙制结构、信托基金结构和非公司型合资结构等形式。
(2)项目的融资结构。
融资结构指项目投资者取得资金的具体形式,是项目融资的核心部分。投资者在投资结构上达成共识以后开始设计和选择合适的融资结构来实现投资者的融资目标和要求。常用的项目融资模式有:杠杆租赁、产品支付、利用“设施使用协议”融资、BOT、ABS等多种模式,也可以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对几种模式进行组合、取舍和拼装。
(3)项目的资金结构。
项目融资的资金由三部分构成:股本资金、准股本资金、债务资金。三者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即项目的资金结构,其中核心问题是债务资金。项目融资常用的债务资金形式有:商业银行贷款、银团贷款和租赁等。资金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投资结构、融资结构和信用担保结构,通过灵活巧妙地安排项目的资金构成比例,选择恰当的资金形式,可以达到既减少投资者自身资金的直接投入,又提高项目综合经济效益的双重目的。
(4)项目的信用担保结构。
对贷款银行而言,项目融资的安全性来自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和项目之外的各种直接或间接担保。担保可以由项目投资者提供,也可以由与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参与各方提供;可以是直接的财务保证,也可以是间接或非财务性的担保,所有担保形式的组合,就构成了项目的信用担保结构。
项目融资的整体结构设计通过开发商、贷款银行与其他参与方之间的反复谈判,完成融资的模块设计并确定模块间的组合关系。通过对不同方案的对比、选择、调整,最后产生一个令参与各方都比较满意的最佳方案。
3.项目融资的应用领域。
项目融资最早应用于石油、矿业等资源开发领域。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使美国大批企业资产状况恶化、信誉度降低,按照传统的以企业财务状况和资信等级为基础的公司融资方式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企业面临山穷水尽的局面。这时美国德克萨斯州的石油开发项目另辟蹊径,采用项目融资方式获得了足够资金。项目开发商、投资者以及贷款银行约定采取“产品支付协议”的方式归还贷款,即贷款银行不从石油产品的销售收入中获取贷款本息,而是从特定的石油矿区未来产出的全部或部分石油产品的收益权中获取本息。这种新型的贷款方式,相对于以借款人自身的资信和信用为担保的传统方式,将对贷款的风险评估对象从借款人转移到了现存的产品上。
20世纪70年代以后,项目融资开始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面对日益增加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纯依靠财政预算、政府拨款的方式愈加困难。此时项目融资为本来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基础设施项目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政府将基础设施项目授予企业经营,获得特许权的企业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和经营,承担项目的债务责任和投资风险,在特许权期满后将基础设施项目再交移给政府。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项目融资也被引入和介绍到我国的企业界和金融界,并在一些大型投资项目中得到成功的运用。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BOT方式得到广泛使用。如三亚凤凰机场、重庆地铁、深圳地铁、北京京通高速公路、广西来宾电厂等项目[6].
目前,项目融资在世界各地运用更加普及,涉及项目遍布矿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基础产业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甚至在军事工程中得到成功应用。在实践中,项目融资本身在融资结构、追索形式、贷款期限、风险管理等方面也在不断地创新和发展。
三、我国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的必要性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以住宅开发为主的房地产业获得空前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近些年,大型住宅开发建设项目逐渐成为城市建设运营的主角和房地产开发的主流。然而,大型住宅建设项目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何筹集足够的开发资金是房地产开发商面临的最为关键的问题。在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深度宏观调控期间,过去依靠银行贷款和项目销售回款的融资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是房地产企业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项目融资以其独特的融资机制和在分散风险方面的特殊作用,使其在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卓有成效且日趋成熟的融资手段。因此,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积极引入项目融资,对于解决我国房地产企业面临的资金紧张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缓解房地产企业融资困境。
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命脉,房地产企业作为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循环周期长、资金回笼速度慢等特点,因此对资金的依赖性更强,对资金的良好运转要求也更高。随着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大,房地产企业融资环境从紧,企业资金问题面临严峻挑战。201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8324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83%,增速回落12.1个百分点,增速连续两年下滑;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174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9%,增速回落5.3个百分点。2011年资金来源和投资增速差值-13.1%,连续两年为负差,缺口相比2010年扩大了5.3个百分点,可见资金入不敷出的现象较为严重。同时,2011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资金来源与投资额比是1.35,比上年降低0.15,资金保障能力不足也显而易见。项目融资具有表外融资和提高财务杠杆的功效,其依据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的经济强度来实现融资,因此引起的债务无须计入投资人的资产负债表中,进而避免在资信评估时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信用地位和筹资能力。同时,采用项目融资一般可以获得较高的贷款比例,提高财务杠杆系数,进而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规模,缓解企业融资困境。
2.有利于降低房地产企业信贷风险。
我国房地产企业是典型的全能式开发模式,从买地、建造、论文格式、卖房到管理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独立完成。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房地产企业也将风险集中到自身身上。在融资方面,目前的房地产融资模式尚没有形成风险分担机制,房地产企业既是资金的需求者,又是融资的主体,承担债务的全部责任。同时,房地产业本身没有属于行业的专业金融机构,行业内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长期资金严重不足。在宏观调控和信贷紧缩的背景下,传统的“银行贷款+预售融资”的资金融通方式遇阻,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直接的威胁。项目融资属于有限追索,有限追索权的存在使项目的风险与投资人的其他资产相分离,贷款人只能以项目资产和项目未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投资人从而可以避免做无上限的抵押或担保。项目融资的另一大特点是风险分担,项目融资的各参与方可以依据各方的利益要求,通过严格的法律合同把责任和风险合理分担,从而降低房地产企业的信贷风险以及市场风险。
3.有利于转变我国房地产业务发展模式。
目前房地产开发主要有两种模式[7]:一是以卖楼获得(预售)的客户融资和银行按揭融资为主的“香港模式”,也叫全能开发模式,是以开发商为中心的一条纵向价值链,从买地、建造、卖房到管理都由一家开发商独立完成,房子建好后,房地产公司不持有物业,直接出售。其特点是项目开发周期长,开发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意与他人分享收益。二是以市场化资本运作为主的“美国模式”,也叫专业化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房地产投资、开发、物业经营等各方面业务环节都高度分化、相对独立,不同类型的业务要由专业化的独立公司来自主实施完成。其特点是专业化的程度相当高,每一个环节通过完成各自的任务获取利润,是一条横向价值链,真正的幕后主导是资本,开发商、建筑商、中介商以及其他环节都属于围绕资本的价值链环节。从发达国家房地产业发展情况看,开展资本运作和专业细分是房地产业的发展趋势。今后的房地产企业,不仅是一个开发企业,更是一个资本企业,资本驱动日益成为房地产业的运作核心。我国房地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尚处于以房地产开发商为核心的阶段,缺乏专业化分工,属于典型的全能开发模式。适应未来发展需要,房地产业的创新发展有赖于融资方式的转变,开展项目融资,在分散风险、分享收益的原则下,其实质是实现了房地产开发的专业分工,改变现有房地产企业的全能运作开发模式。
4.有利于推动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
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滞后于房地产业的发展,市场配置资金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出现了房地产企业资金短缺与储蓄资金大量沉淀并存的局面,分散的社会资金难以集中应用到房地产项目,社会公众、各方面投资者难以分享房地产业发展的收益。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项目融资,将有助于提高资本市场的运营效率,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应有的筹资和资源配置功能。更为重要的是为我国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风险明确、收益稳定、容易把握、能够满足不同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的投资工具,使我国大量的居民储蓄能够高效地转化为投资。同时,项目融资中的很多模式属于直接融资方式,项目融资的发展客观上突出了直接融资和证券市场的作用,使间接融资的地位相对下降,并促使商业银行改变其功能,从而推动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发展,加速房地产金融体系创新的进程。
四、我国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的可行性
传统的项目融资主要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飞机、轮船等大型制造业项目。近些年,大型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开始引入项目融资这一新的融资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较好效果。然而,项目融资在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尚未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应用。其原因:一方面是项目融资比较复杂,对市场风险、财务评价等可行性研究要求较高,而住宅房地产开发在可行性研究方面还不足以使贷款机构确信贷款的安全;另一方面是项目融资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也分散了项目收益,在我国房地产业高速发展时期,房地产开发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与他人分享房地产业发展的收益。尽管如此,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型社区和物业开发的逐渐增多,项目融资的优势必将愈加凸显,相信不久的将来,项目融资与传统的公司融资将一并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目前,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已经基本具备实施项目融资的条件。
1.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可以通过项目公司实施项目融资。
以项目为导向安排融资是项目融资的一个显著特点。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通常以成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来运作。所谓房地产项目公司,即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往往开发一个项目即设立一个项目公司,待项目开发完毕后,即注销项目公司。公司的股东(开发商)利用项目公司制度可以合理规避法律风险,即使项目投资失败,开发商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项目公司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签署一切与项目建设、生产和市场有关的合同,安排项目融资,负责建设经营并拥有项目。在项目建设期间,投资者为贷款机构提供完工担保。项目公司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便于贷款机构就项目资产设定抵押担保权益,融资结构上较易于被贷款机构接受。项目融资的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大部分限制在项目公司中,易实现有限追索和非公司负债型融资,并且可以利用大股东的资信优势获得优惠的贷款条件。同时,项目资产的所有权集中在项目公司,管理上较灵活,项目公司可直接运作项目,也可仅在法律上拥有项目资产,而将项目运作委托给另外的管理公司[8].目前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基本以项目资产作为偿还担保,很多住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融资活动已经具有了项目融资的特点。[ LunWenData.Com]
2.大型住宅房地产项目开发具有稳定的净现金流量。
进行项目融资的先决条件就是项目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住宅房地产开发直接形成住宅产品,并直接进入销售阶段,大约三到四年左右时间完成一个房地产开发周期,即资金周转期。与其他领域的项目融资比较,房地产开发前期只有大规模投入,而没有现金回流,只有在房屋预销售之后才能产生现金回流。尽管如此,由于住宅产品具有价值量大、保值增值的特点,从长期看其价格始终呈现稳定上涨的趋势,且价格增长速度要远高于GDP缩减指数。同时,房地产价格波动幅度远远小于股票等金融资产价格波动幅度。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在利率下降、外汇管制、债券市场不发达、股票市场欠完善的情况下,房地产也成为了百姓投资的重要工具和抵抗通胀的重要手段。因此,随着房地产价格的稳定上涨,房地产开发未来的现金流必然是稳定的。住宅地产也是房地产的最大板块,历年来都占房地产投资的70%左右,如此大的投资规模和稳定的现金流也使得项目融资在住宅房地产开发中具有广泛的应用空间。
3.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为房地产项目融资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项目融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项目谈判、签约、履行及违约的仲裁和处理,风险的分担、利润、税收和其他条件的执行手续、渠道与担保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在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相关法规加以强化。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相继颁布,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逐步放松对金融机构的直接监管,早在2003年中央银行就已经提出“要积极推进住房贷款证券化”.这些对于项目融资在房地产业的运用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为项目融资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也极大地解除房地产项目融资在我国的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
4.众多项目融资的成功案例为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积累了丰富经验。
项目融资自诞生以来,在世界各国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众多成功的案例。特别是在欧美国家,项目融资的应用范围已经扩大到房地产开发等领域[9].
20世纪80年代,项目融资被介绍到我国的企业界和金融界,已经在一些大型投资项目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不仅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融资经验,培养了大批从事项目融资的专业人才。近些年,项目融资在我国大型商业房地产项目开发中开始探索性尝试,如大连万达集团与国际商业巨头联合开发商业房地产的“订单模式”已经具有项目融资的特征。这些都为项目融资在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中的运用提供了有益借鉴以及人才支持。
此外,我国具有充裕的开展项目融资的资金来源。2012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近40万亿。除居民储蓄资金外,还有一些投资机构,如保险公司、社保基金、商业银行和证券投资等存有大量投资资金,这为项目融资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五、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的运作程序
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同其他类型项目融资的运作程序基本相同。对比其他项目融资,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主要包括六个步骤:投资决策分析、融资决策分析、融资模式选择、融资谈判、融资执行以及贷款偿还[10].
1.投资决策分析。
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投资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进行可行性分析。可行性分析一般包括:对国家法律法规等政策环境的分析,对市场需求情况及市场前景的预测,对资金可获得性的全面考虑,对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估计,由于项目融资的特性,融资方更为注重对项目风险的识别和防范;对项目收益的估计,根据已往经验,对项目的投资量、资金成本、销售收入做一个初步的估计,得出项目收益的估计值,看是否值得投资。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风险分析基础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出是否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投资决策。
2.融资决策分析。
在决定对某一住宅房地产项目进行投资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决定采用何种融资方式为项目进行筹集资金。是否采用项目融资,主要取决于项目资金筹集可行途径的比较、对债务责任分担的要求、项目融资数量及时间上的要求和综合评价。项目融资决策分析是一项复杂的综合分析和评价工作,通常需要聘请融资顾问为其提供咨询,对项目的融资能力和可能的融资方案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项目融资建议方案,项目投资者据此作出项目融资决策。
3.融资模式选择。
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决定采用项目融资方式以后,正式聘用融资顾问开始研究和设计项目的融资结构。项目融资结构设计的一项关键性工作就是要完成项目的风险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根据项目的经济强度和各利益主体与项目的契约关系,确定项目的债务承担能力、项目风险在项目参与者之间的合理分配及其相关的项目信用保证结构。这一阶段确定的融资模式并不一定是最后采用的融资模式,开发商还需要与融资方进行谈判才能最终确定。
4.融资谈判。
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前面几个阶段的工作,就有了与融资方进行项目融资谈判的基础,可以有选择地向潜在融资方发出参加项目融资的邀请书,便可以与有兴趣地融资方开始谈判。一般情况下单个金融机构不愿承担较大风险,开发商可以选择邀请苦干个融资方联合的银团进行项目融资。在与融资方的谈判过程中,开发商应注意保持灵活态度,当谈判陷入僵局时找出适当的变通方法绕过难点,防止融资谈判拖延过长时间,造成更大的损失。融资方可能会对项目融资的模式提出不同的看法,开发商应进行权衡选择。融资谈判结束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项目公司)与融资方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的法律文件,确定各方权力与义务。
5.融资执行。
与融资方的谈判结束,双方签署正式的项目融资法律文件之后,项目融资进入执行阶段。在这一阶段,开发商或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保证项目进展按融资协议规定时间进行;同时开发商将对项目的按期按质完成承担有限责任。融资方实时监督项目的工程进展,考察项目是否按融资协议规定执行,进而根据资金预算和建设日程表安排贷款的提取。在某些情况下,融资方还需要参加部分项目的决策。在融资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开发商应与融资方必须保持密切的联系,解决融资协议中没有规定的新问题,直至项目的完工。
6.贷款偿还。
房地产开发结束之后,项目融资进入贷款偿还阶段。房地产项目融资与一般的生产项目融资有些不同。当生产项目建成之后,还需要投入相当的运营资金才能使项目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而且项目进入经营运转之后,通常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产生足够的资金偿还全部贷款。而房地产项目本身就是产品,可以直接进入销售阶段,因此贷款偿还的时间一般要短得多。项目开发完工后,开发商依赖房产销售收入按融资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数量将贷款偿还融资方,并移交相关法律文件,结束项目融资协议。
在整个房地产项目融资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与步骤并不是孤立的,后一阶段的实施情况会对前面决策产生影响。如开发商考虑融资谈判的实际情况与进展,可能修改融资方式或是项目融资的模式;融资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协议中没有规定的情况,则需要各方再次谈判协商。
六、结论
通过对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的相关问题分析,可以看出:
第一,大型住宅房地产开发实施项目融资十分必要。特别是在房地产业面临持续宏观调控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能够寻求和实现的融资渠道比较有限,不仅面临着资金状况的紧张,也面临着信贷收紧状态下的融资成本上升,同时还面临着房屋销售增速回落、回笼资金困难而形成的还款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开展项目融资,不仅有利于降低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减少房地产企业投资风险,同时有利于房地产企业适时转型。
我国当前的中心工作是经济建设,为了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需要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特别是公路、铁路、电力以及通信项目等的投资。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国家每年投入至少千亿元人民币。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甚至从今后长远的国家预算来看,这一笔庞大的基础设施投资,国家是负担不了的。而BOT以其突出的特点,逐渐成为一种常见的项目融资模式,被越来越多地应用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矛盾日益突出的地区,BOT项目融资模式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手段。
1 BOT项目融资概念
BOT投资方式是八十年代初由土耳其总理厄扎尔第一次选用的,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翻译成中文为“建设一经营一转让”,代表一种新的项目融资模式,国内一般称这种投资方式为BOT投资方式。
BOT投融资方式”在中国称为“特许权投融资方式”。其定义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投资企业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设施的所有权,允许向设施使用者收取适当费用,由此回收项目投融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届满,项目公司将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2 BOT项目融资模式运作与风险分析
2.1 BOT项目融资模式的运作机制
从事BOT项目的操作程序主要分为项目提出、项目招标与审定、项目特许权合同签订,项目公司成立、项目建设、项目经营、项目移交等8个阶段:
(1)项目提出
BOT项目的提出,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政府各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或地区发展规划对扩大和新增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可适用于BOT方式建设的项目建议;二是由私营企业或财团,根据政府确定的建设规划和重点、自身发展的需要,向政府提出可采用BOT投资方式进行建设的项目,供政府选择决策。
(2)项目招标与审定
项目招标与审定是指项目提出并经政府评审同意后,政府主管部门对拟参与此项目的企业进行综合对比,从中选择最适合的企业承担该项目的过程。
(3)特许权合同的签订
政府或代表政府的授权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与中标的私营企业签订,由政府授权其在一定的期限内建设,经营该项目、并获得收益,待特许期满后,将项目设施及资产补偿转让或移交给政府。
(4)成立项目公司
该项目公司也称为BOT项目公司或称为特许权公司,成立项目公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能有一个责任主体来具体承担该项目的建设与经营。
(5)项目建设
项目公司根据特许权合同规定的技术和时间等要求,组织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采购等项工作。
(6)项目经营
特许权公司根据自身能力对已建成投产的项目,可以自己经营,也可委托其他公司代为经营。
(7)项目移交
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必须按特许权合同中规定的项目质量标准和资产完好程度等,将项目的资产,经营期预留的维护基金和经营管理权全部移交给政府。
2.2 BOT项目融资模式风险分析
由于我国开展BOT项目融资工作的时间比较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项目对外融资行为不够规范。BOT项目融资模式风险主要有以下风险:
(1)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大致可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而这类风险是BOT项目融资参与各方无法控制的。
(2)市场风险由于BOT融资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面临变幻莫测的市场,股本投资者不希望其投资收益取决于其产品市场中的表现,不希望直接面对市场风险。
(3)原材料风险一个BOT项目融资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能够按照某种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到原材料,以保证项目公司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在市场上能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出售。
(4)违约风险指项日融资中有关当事人因故无法履行或拒绝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而导致的风险。
(5)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指项目有关各方由于技术原因而给项目造成损失的风险。
3 BOT项目融资模式风险治理
要想使BOT投资方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真正发挥作用,充分体现其现实意义,就必须对存在的有关风险问题找出合理的对策,来解决我国BOT投资方式运作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而达到能够拓展BOT融资渠道和应用领域的目的。以下就各种风险提出应对策略:
(1)不可抗力风险对于不可抗力风险的治理措旅主要有。投保:要针对直接损失而言,即通过支付保险费把风险转移给有承担能力的保险公司或出口信贷机构;求政府资助和保证。
(2)市场风险对于市场风险的治理措施有:好国内外市场调研分析;过签订或取或付的产品购买合同、或供或付的长期供货合同锁定产品的价格,确保项目收益;政府或其公营机构保证;建立独立账户。
(3)原材料风险对于此类风险,应采取如下管理控制方法:明确原材料的质量和规格要求,原材料的来源和可得数量、原材料的价格、运输条件及运输费用由谁承担;认真选择原材料、机械设备的国外进口渠道和运输方式;定制替代性原材料应急计划。
(4)违约风险对于违约风险可采取以下治理措施:订产品购买合同;道国地方政府直接出具履约担保或安慰函、支持信;确选择国际性的商事仲裁机构和适用的准据法。
(5)技术风险对于技术风险的治理措施有:求建设承包商对该项工程提供一个保证期限,以便承包商对其材料和工艺造成的缺陷进行修补,承包商必须对维惨工作提供资金来源方面的担保。
4 结论
本文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BOT项目融资模式应用背景下,在项目融资理论以及BOT项目融资模式基础上,对BOT项目融资模式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治理措施,得出基本结论如下;
首先,本文通过BOT项目融资模式概念及特点的阐述,总结出BOT项目融资模式相对于产品支付、远期购买,融资租赁,TOT等其他项目融资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中拥有较大优势,适应我国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需要。
其次,通过对BOT项目融资模式运作机制的分析,总结出BOT项目融资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运用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和风险,需要进行科学的成本控制和严格的风险管理。
最后,本文将BOT项目融资模式中的风险进行科学的分类和系统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对我国基础设施BOT项目融资提供风险管理建议。
参考文献
[1]陈有安.《项目融资与风险管理》.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2]戴大双.《项目融资》.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3]高析.《BOT项目融资模式风险分析》.水利发电,2002
前言:任何行业都是以追求总体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建筑行业也不例外,如何更好去满足项目单位自身的发展,合理地规避项目的融资风险,让项目的利益实现最大化是建筑工程项目在融资时所需考虑的要点。对于建筑行业来讲,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同时最大限度的获取利益(包括经济利益、环境利益和社会利益),不仅要注重工程项目所带来的效益,还要做好项目成本的控制,尤其不能忽略对融资所带来的风险的识别。在建筑工程项目控制融资风险的实际操作中,加大科学化管理,优化决策机制,注重方法,规范决策行为,才会有利于项目成本的降低,才会更好地实现项目总体利益的最大化。
一、建筑工程项目融资现状
在目前竞争多变的大环境下,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随着建筑工程项目规模的增长,项目资金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单靠业主自筹,采用自有资金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越来越难。为解决工程项目所需的巨额资金,越来越多的建筑工程项目采用了融资的方式,且融资的方式日益多元化。随着融资的方式日益多元化,新的融资风险亦初见端倪,各融资主体所关注的风险因素亦日渐趋多,对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的探讨和研究也就自然而然地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二、 常见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
无论是较为“传统”的BT(建设-移交)项目,还是较为“时髦”的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项目,都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融资风险。
1. 建设风险
建设风险主要体现在征地拆迁风险、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资风险和不按期完工风险三个方面。现在,强调人权的平等,强调对个体利益的尊重,已然成为了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在项目征拆阶段,一旦遇到因某个(甚至是某些)个体过分强调其个体利益,而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推进时,工程项目就不得不重新调整方案或大幅增加投资。方案设计深度不够,投资估算编制不严谨,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等均为产生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资风险的因素。而任何原因导致的不按期完工,都会通过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动,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实际效益。
2. 资金风险
资金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资金成本风险、税费风险和信用风险三个方面。
资金成本风险包括利息风险、承诺费风险、汇率风险等。一般而言,对于建设期较长的建筑工程项目,授信主体会偏向采用浮动利率的授信方式,基于基准利率的不确定性,采用浮动利率授信方式的工程项目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利息风险。一些利息本金化的融资项目往往只向项目融资主体收取已提取使用部分资金的利息;但会就已授信,但未提取使用的部分,向项目融资主体按比例(远低于利率)收取承诺费。因此,承诺费风险也是建筑工程项目融资所考虑的内容。另外,一些外商融资,或使用外方银行贷款的外币融资项目还需面临汇率风险的考验。
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是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而建筑工程项目的税费风险体现在税种(费用)的变更,及征收率(征收额)的调整上。在项目融资(尤其是大型建筑工程项目融资)时,授信主体往往会要求融资方提供担保。而如何有效地甄选到合格(甚至是优质)的担保人,缩短授信获取时间,合理降低融资成本,就是信用风险对建筑工程项目融资的考验。
3.环境制约风险
由环境制约带来的融资风险主要体现在法律政策环境不完善,缺失专业队伍、缺乏人才资源,信息渠道不畅三个方面。目前建筑工程项目融资主要涉及《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证券法》等行政法规,相关融资方式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但在日常操作中偶尔会遇到不同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标准不一,为工作的推进带来阻力。缺失专业队伍、缺乏人才资源,某些咨询机构投机骗取入库资格,使得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重重。另外,信息渠道的不通畅对建筑工程项目融资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 常见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防范
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更好地实现项目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的防范。针对前文所提风险,本文提出以下几点防范方式。
1.建设风险的防范
针对征地拆迁风险,建议通过招拍挂的形式获取熟地来规避。若无法规避,则应做好项目的移民监测,及时调整方案,以便将征地拆迁风险控制在一定的程度内。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投资风险可通过做细做好前期工作,完善施工管理来控制。另外,可采取要求施工方出具履约保函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方式来分散和转移不按期完工风险。
2.资金风险的防范
建筑工程目融资的资金成本风险主要通过购买和使用一些相关的金融工具来进行防控。税费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防控相对较难,但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融资风险识别防范机制,依据实际情况做好分析、评估和预测,做好事前判断、事中控制和事后总结,可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
3.合理利用环境因素
在当下竞争如此激烈的环境下,建筑工程项目形势瞬息万变。我们只有把握主动权,合理利用环境因素,才能化风险为机遇,才能牢牢地控制融资风险,才能创造出更大的整体利益。例如,在遇到不同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一致时,我们可选择较易实施者执行,从而取得该部门的认可。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更好地实现项目总体利益的最大化,应通过周密细致地分析、评估、预测,有针对性地采取回避、控制、分隔、分散、转移等各种手段化解风险,力求达到风险最小化。
参考文献:
[1]王宇. 建筑工程项目融资研究[J]. 职业技术,2015,(06):117-118.
[2]李家伟. BT项目融资风险及其防范[J]. 交通财会,2010,(12):21-26.
在经济的不断发展的大环境下,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基础设施投入建设,项目规模逐渐呈现大型化趋势,传统的项目融资与筹资方式已经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金融工具,项目融资对于基础设施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及大型工程项目建设筹集资金的作用更加突显。项目融资的方式成为大势所趋,我国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也能够得以大幅度改善。从项目融资的全部过程来看,其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分担和风险控制,其中风险识别是首要环节。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项目融资和项目经营的成功,风险识别应当运用于各个阶段,尽可能地减少和降低风险要素对项目的不利影响,这也是项目投资者及贷款人共同面临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在阐述融资管理理论知识的同时,对风险识别做了详细的划分,从而提出不同风险的防范策略,希望有助于更好地运用项目融资。
一、项目融资概述
(一)项目融资的概念
从广义上来讲,项目融资是指为了收购一个现有项目或建设一个新项目,或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所进行的一切融资活动。从狭义上来讲,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有限追索权或者无追索权的贷款或融资活动称为项目融资。一般来说,项目融资仅指狭义上的概念。
(二)项目融资的主要特征
1. 项目导向
项目发起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往往不是投资者最为看重的,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未来的收益才是首要考虑因素,因为项目融资成功的关键在于项目本身的高质量,项目融资可以说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
2. 有限追索
项目具有的不可预见的复杂风险因素,如一些能源开发等基础性项目建设周期长、资本密集,使得投资者不愿意完全承担风险,他们希望在获得项目所需资金的同时,将自己的其他资产与项目风险切断。项目融资正好能够满足这种要求,投资者想要规避风险从而获得预期的收益,可以通过这种有限追索来实现。
3. 风险分担
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项目融资要想减少风险,主办者或者项目投资方必须确定项目的关键风险,评价项目里面各种风险可接受的程度,并将风险合理地分配到有关各方。有效合理地分担项目融资中的各种风险,是规避和降低风险的重要措施。
4. 表外融资(非公司负债型融资)
项目融资的另一大特点在于表外融资,也就是资产负债表外融资。如果项目发起人直接从银行贷款,那么其负债率就会相应增加,从而使得其所面临的金融风险随之加剧,其未来的融资成本也会逐渐加大。
5. 项目融资成本高
组织项目融资相较于传统的融资方式,需要更长的时间,因而带来较高的筹资成本。由于涉及面广、结构复杂,项目融资需要进行大量有关风险分担、资产抵押、税收结构等技术性工作,且由于其有限追索性质,导致融资的成本要比传统融资方式高。
二、项目融资的主要风险及识别
在我国,项目融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核心风险、非核心风险。风险识别在项目融资中是整个风险管理的基础,项目成功的关键在于风险的合理分配及严格管理。因此,准确识别项目融资中的风险,是项目融资活动最重要的方面之一,做好预先的防范措施,将有利于融资的顺利完成。
(一)核心风险
1. 信用风险
由于参与者对于双方的资金状况、偿还能力、专业能力、可靠性和诚信程度等难以把握,以及项目合作者各方是否能根据合同文件履行职责及其承担的项目信用保证责任的不确定性,项目融资存在信用风险。
2. 完工风险
由于资金没有到位,技术力量不足,环境等原因造成项目建设达不到经济指标或项目延期、超支、甚至停工。因此,选择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承包商,对于减少完工风险至关重要。
3. 生产风险
项目的生产阶段是项目生产风险存在的主要环节。生产风险主要包括生产条件、技术和经营维护三个方面,如原材料、能源的供应是否可靠,由于设备安装、使用不合理导致产品质量低劣;技术会不会被新技术所代替,在项目建设期结束后技术能够依然保持先进水平;经营者由于疏忽而引发的重大经营问题。
4. 市场风险
价格和市场销售情况是项目在产品市场上存在的两大风险。
(二)非核心风险
1. 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通货膨胀风险。对于前者,投资方采用固定利率融资,如果市场利率下降,那么机会成本就会相应提高;投资方采用浮动利率融资,如果利率攀升,那么项目生产运营成本则会因此攀升。对于后者来说,国家一旦发生通货膨胀,成本价格就会相对上涨,产品的价格也会随之上涨,使得消费者采取其他方式或降低需求等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会降低收入。
2. 政治风险
行业政策及政府政策的变化,都会使融资项目的赢利受到严重影响,甚至危及企业的生存。这些政策的实行,都会导致融资项目预估的准确性受到严重影响。对于投资者而言,避免政治风险是其需要面对的一个大难题,因此要求企业财务主管尽可能地将企业的财务风险降低到企业能够承担的范围。
三、项目融资风险的防范策略
系统地识别项目融资中的各种风险,能够帮助我们了解项目融资建设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风险,以及容易被忽略却能引起重大损失的风险。针对这一系列的风险,应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对以后项目的顺利进行大有益处。
(一)核心风险的防范策略
1. 法律风险的防范
项目公司要想规避项目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可以聘请当地的法律顾问,研究并规避项目融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并通过担保等协议的签署来分散风险承担,以实现法律风险的最小化。
2. 完工风险的防范
项目完工风险的主要受害者之一是贷款银行,因此贷款银行为了转移或者限制项目的完工风险,可要求工程承建公司提供相应的“完工保证”作为保证,同时还可聘请项目管理代表来监督项目的建设进展及完工情况。
3. 生产风险的防范
针对不同种类的生产风险,可以通过设计不同的合同文件来防范生产风险。此外,还可以通过一系列信用担保协议来防范生产风险,具体措施如下:在项目文件中订立严格的条款,以及涉及供应商与承包商的固定成本、延期惩罚、项目效益与效率的标准;项目公司拥有基本设施及供给来源。
4. 市场风险的防范
降低市场风险需要从两个方面(价格和销售)着手。项目融资要求项目必须具有长期的市场产品销售协议作为融资的支持,这种协议的合同买方除了项目融资者本身,还可以包括项目产品有兴趣的具有一定资信的任何第三方。如果一个项目能够签订这样的协议,无疑可以大大降低市场风险。
(二)非核心风险的防范策略
1. 政治风险的防范
针对这一风险,可以从政治风险投保和引入多边机构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前者是项目公司或项目投资者、贷款银行和其他参与方向官方机构或商业保险公司投保政治保险,在融资中尽量使项目有政府参与以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多边机构的书面保证也能为参与各方提供政治上的保护。
2. 金融风险的防范
项目公司在项目开始初期,积极寻求大银团的支持,并规划好资金来源,从而确保项目建设资金链的完整性。为了防止利率提高带来的项目预期利率大幅下降,项目经营者可在每年收入中提取一定金额作为预防基金。此外,在与政府签订有关协议时,应当明确规定因利率变化而由项目公司承担和政府补偿的协议内容。
四、项目融资风险处理的一般机制
(一)分散资金来源
从项目融资的资金来源看,其中以银团居多,一些大型项目融资的贷款来源于数十家甚至十多家,这极大地减少了单个债权人面临的信用风险。这些贷款人多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其业务性质也不尽相同,因此能够根据各自的风险偏好满足项目不同形式和层次的资金需求,因为他们充分考虑了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二)分散风险承担
由于项目风险以项目为导向,项目的直接借款人一般为项目公司,而不是项目的投资者,因此投资者的其他业务风险对于项目的影响较小。同时,项目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被限定在项目的范围内,贷款人也可以根据风险管理的需要对项目进行全程的监控,因此项目融资的这种安排将项目融资的风险与项目最终借款人的项目以外的风险相对隔离开来。
(三)以合理的融资模式进行风险的合理分配
在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方面,灵活的融资模式能为项目融资提供多样化手段,通过设计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融资的风险也能够在各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四)多样化的信用保证结构
一是项目融资额度取决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或者项目未来收益的一定比例,在这些未来的项目现金流量及收益分配顺序中,归还项目融资的贷款具有优先性,这是项目融资最强有力的融资保证。二是业主保证人和第三方保证人还会通过各种保证书和承诺形式为项目提供必要的担保,这些担保将成为规避项目融资风险的另一个有力的保证。
五、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相关法规不完善
我国的项目融资相对欧美国家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始终有漏洞,并且由于相应的法规出自不同的部门,不系统、不全面,甚至细节上存在一定的冲突,这就使得一些项目没有可以遵守的规章制度或者不知适应何规,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
(二)金融体制不完善
目前,随着现实经济的发展,各种问题诸如国际收支不平衡、市场失灵、通货膨胀等相继出现,导致汇率波动性较大。我国未成熟的金融市场、不健全的机制体制、较少的规避汇率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导致金融风险的规避问题重重。
(三)技术基础薄弱造成风险管理水平难有保障
由于我国风险管理技术基础普遍薄弱,风险识别困难、评价的误差大,与欧美发达国家较成熟、全面、系统的融资风险管控理论及较专业的融资咨询业务相比,我国的融资业正处于少年期,缺乏适应我国行情的科学系统的风险评价理论,往往只依靠风险源等面上的因素作为依据来评价和识别,这就导致风险的识别常出现偏差。
(四)主观意识淡薄、客观条件欠缺,限制了风险管理发展
由于我国的项目融资模式应用较晚,理论基础薄弱,缺乏实践经验和指导性的实施准则,致使我国的项目融资风险种类数量有限,保单形式单一。同时,由于缺少专业的担保人员和专门的风险管理咨询机构,使人们的项目风险意识较弱。
六、降低项目融资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一)通过完工担保协议和债务承购保证,转移和限制完工风险
为了转移和限制项目的完工风险,贷款银行可以要求项目公司提供无条件的“完工担保”和“债务承购保证”。 如果项目不能完工是项目投资者不履行其提供资金的担保义务所致,则按照提供“债务承购保证”偿还贷款人的贷款,将有限追索的项目融资转化为完全追索的公司融资。
(二)通过无条件的供应协议和销售协议,限制生产经营风险
长期的、无条件的供应协议是减少项目生产风险的一种有效方法。尤其是在一些原材料和能源依赖性较强的项目中,签订无条件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协议能够稳定经营成本,减小项目生产风险。同时,项目融资都要求有长期的产品销售协议作为融资的支持。通过长期的、无条件的销售协议安排,使项目有了较为稳定的收益来源,从而降低了产品市场风险。
(三)通过多元化的投融资结构和政府书面承诺,规避国家风险
在国际项目融资中,规避国家风险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为了限制东道国政府实行没收或国有化的风险,对于项目的投资者而言,可以通过组成国有化的投资集团。这样一来,东道国政府的没收或国有化行为就会面临国际压力。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事先与东道国政府进行谈判,尽量寻求东道国的书面承诺,以降低国家风险。
(四)通过保险保障体系的建立,转移不可抗力风险
对于政治风险、自然风险等不可抗力风险,降低项目公司和承包商风险的有效途径是通过保险来部分或全部地转移风险。因此,通过建立融资项目全面的保险保障体系,对直接投入的人、财、物及主体工程、设备等可能出现的意外保险、资产损害、设备故障等情况及相应发生的损失进行投保,转移项目融资中的不可抗力风险。
七、结语
由于我国目前的基础设施较发达国家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特别是西部地区,所以项目融资在我国的发展空间极大。为了更好地将这一新型的融资方式植根于我国,必须进行项目融资风险的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在防范项目融资风险中,项目投资者必须准确识别项目运作中的主要风险,评价项目各个风险的水平及可接受的程度,并将项目风险分配给对这一风险偏好最大的一方承担,将融资结构结合项目风险,恰当运用风险防范策略,最大限度地规避因项目融资风险造成的损失。
参考文献:
[1]任准秀.项目融资[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2]沈建明.项目风险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3]美国防务系统管理学院.风险分析与管理指南[M].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2002.
[4]徐莉.项目融资[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5]陈建,陶萍.项目融资[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一、项目融资风险的主要来源
1、政治方面的风险
项目的政治风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风险,另一类是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稳定性造成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利率风险,即利率变动直接或间接地造成项目价值降低或收益受到损失的风险和汇率风险,即汇率波动而蒙受损失两个方面。
2、法律方面的风险
法律风险指东道国法律的变动给项目带来的风险。项目融资本质上是产权(特许权)制度的创新,因此需要国家通过立法划分产权界限,维护产权收益。一般地,合同用于合同当事人注册国的法律,而我国目前的经济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项目融资不完全适用我国法律,难以实现其预定的目标。其次,目前在我国应用最多的是BOT特许权经营方式,但我国缺乏保证特许权经营规范运作的完备法律制度,从而提高了项目融资的风险,相应加大了融资成本。
3、管理方面的风险
(1)项目融资具体操作困难,加大融资风险。项目融资的筹资方式日益多样化,除了通过贷款外,一些项目公司也以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筹资。多渠道的筹资方式有利于降低项目融资风险,减少筹资成本。但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发行主体或发行人都过于严格,使得项目融资渠道不畅通,加大了项目公司的融资风险。
(2)风险管理手段落后,管理水平难有保障。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分为三个环节:风险的识别、风险估量和风险管理的实施。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融资工作质量差、效率低,缺乏融资战略和技巧,致使融资工作难以完成。
4、项目本身的风险
主要包括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者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而带来的完工风险;在项目试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营阶段中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劳动力供应等因素所导致的生产经营风险;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二、项目融资风险的应对的内容
1、对政治、法律方面的风险控制
(1)为政治风险投保。承保政治风险的主要是国有保险公司、国家的出口信贷机构及其保险部等,如世界银行有时也为自己的项目向其贷款方提供政治风险担保。私营的保险机构也以较高的保费承保政治风险。(2)请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出一定的保证承诺。包括政府对一些特许项目权力或许可证的有效性及可转移性的保证,对外汇管制的承诺,对特殊税收结构的批准等一系列措施。
(3)发起方在项目设计过程中需要聘请法律顾问的参与。因为项目的设计和项目的融资及税务处理等,都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要求。
2、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利率风险的控制
(1)优化贷款的利率结构;控制融资成本。在国际金融市场资金供给不足时,利率会逐渐上升,以选用固定利率为宜,其比例应占整个贷款的70%左右。而当国际金融市场资金供给过剩时利率会趋于下降,以选用浮动利率为好。贷款中固定利率债务与浮动利率债务比例均衡可以降低风险,减少利益损失。
(2)尽量做到外币贷款的借、回、还的币种统一,缩短对外贷款的还款期限。此外,还可通过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
3、对完工风险的控制
超支风险、延误风险以及质量风险是影响我国项目竣工的主要风险因素;控制它们的方法通常由项目公司利用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和贷款银行利用。完工担保合同”
或“商业完工标准”来进行。通过工程建设合同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工程承包公司。
4、环保风险的控制
环保风险在整个项目融资风险管理中地位越来越重要。对其进行控制的措施主要有熟悉项目所在国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并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充分考虑,拟定环境保护计划作为融资前提,并在计划中考虑到未来可能增加的环保强制,将环保评估作为项目的经常评估范围,并根据环保法的变化予以调整。
三、企业加强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防范措施
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对项目融资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并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项目活动全过程涉及的风险加以分析研究,并采取主动行动,创造条件,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风险事件所造成的项目实际效益与预期效益的偏离,顺利实现融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
1、提前做好项目评估和风险分析工作
项目的评估和风险分析是项目融资的重要基础工作。项目公司在介入项目融资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研究和项目评估工作,包括当地的投资环境、政府信用、当地在建或拟建项目的运作及规划情况,探索风险事件的来源所在,分析发生的可能性,判断后果的严重程度。项目公司还应成立专门的调研组,一面作实地考察,一面通过信息网络、外交机构、当地商或合作伙伴等途径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2、确保项目融资法律结构严谨无误
项目参与者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以及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文件确定下来的。法律文件是否准确地反映出项目个个参与方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和要求,各个法律文件之间的结构关系是否严谨,是影响项目融资成功与否的必要条件。
3、项目管理中注重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就是通过对风险全过程的监视和控制,从而保证风险管理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它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4、实施后做好项目风险管理方案评价
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和评价是风险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对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自然不必说。方案实施后的评价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它不仅是风险处理效果的直接反映,而且通过对项目的后评价可以达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的目的。因而它是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规模和需要有所繁简和侧重。
四、结语
为了防范和减轻项目融资的风险,项目投资者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必须准确识别项目的主要风险,评价项目每个风险的水平以及可接受的程度,并将项目风险分配到有关各方,将项目风险与融资结构相结合,再恰当地使用一些金融工具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项目融资风险带来的损失。
项目融资是对一个项目的权利、资源或其他资产加以利用的融资,这种融资不是以项目业主的信用或者项目有形资产的价值为担保,其本质上是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贷款,归还贷款的资金主要来自于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量。项目融资跨度长、涉及面广,其潜在的风险也较大,识别和评估项目融资中存在的风险,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是项目融资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一、项目融资的风险识别
要管理和控制项目融资过程中的风险,首先要对项目融资的风险加以识别。识别项目融资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流程分析法。逐个对生产流程中的每一阶段和环节进行调查分析,从中发现潜在风险的威胁,并找出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对整个生产过程造成的影响。
(二)财务状况分析法。根据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资料和财产清单,并通过实际的调查研究,对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其潜在风险。
(三)投入产出分析法。分析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平衡关系,找出投入与产出之间存在不平衡的原因及其后果,并对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和分析。
风险识别的方法还有许多,但实践证明,任何一种方法的功能都有其局限性,要实现对项目融资风险的真正有效识别,就必须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各种方法相互融通、结合起来综合运用。
二、项目融资的风险应对
项目融资的风险应对措施主要有:在风险发生前的规避、缓解、分散、抑制和利用措施;在风险发生后的自留、转移措施等。
(一)政治风险的管理
政治风险指由国家政治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项目信用结构改变、项目债务偿还能力变化而产生的风险。应对此类风险的措施有:
1.分散风险。与世界银行等多边性金融机构或地区性开发银行共同对项目发放贷款;形成一个国际银团共同为项目提供贷款等。
2.转移风险。向保险机构投保政治风险;和政府部门谈判商定在发生某些政治波动、法律变更事件时,由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等。
3.利用风险。从项目主管政府部门取得允许项目在固定期限内利用特定资产的许可。
4.规避风险。把各种合同置于东道国管辖之外,在法律文件中选择以外国法为准据法,并选择外国法院为管辖法院,以规避东道国法律变动的影响和政府的干预。
(二)金融风险的管理
对于项目融资中金融风险的管理,主要通过两个途径。
1.不借助金融市场交易管理金融风险。选择有利的借款货币,增加在当地筹集债务的比例,降低利率和汇率风险。
2.借助金融市场交易管理金融风险。也就是利用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等衍生金融工具来转移和规避金融风险。
(三)市场风险的管理
市场风险包含价格和市场销售量两个要素,降低风险也要从这两方面入手:一是项目要有长期产品销售协议;二是采取浮动定价和固定定价方式,并保持长期销售协议期限与融资期限的一致。
三、项目融资的风险监控
项目融资的风险监控就是跟踪已识别的风险,监视残余风险和识别新的风险,保证风险应对措施的实施,并评估这些措施对降低风险的有效性。
(一)累计债务覆盖率指标监控法
式中:
At是第t年到期债务本金;Ati是第t年应付利息,NCi是第i年项目未分配的净现金流量。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从每年度开始直到项目还款期结束,对项目每年的累计债务覆盖率ΣDCRt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与ΣDCR最小值进行比较,如不能满足ΣDCRt≥ΣDCR最小值,就说明项目的偿债能力可能存在不足,需要采取必要措施来应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项目债务承受比率指标监控法
项目债务承受比率是指项目现金流量的现值与预期贷款金额的比值,可用下式表示:
CR=PV/D
Content:
A limited recourse project finance, involving an enormous sum of money, faces much huger risk than other tools finance. The parties just accept the risk to an extent that is consistent with their expected reward. A sound set of contracts will be an appropriate way to allocate the risk involved among loaners and other parties.
关键词:有限追索权 融资
Key Words: limited recourse finance
项目融资主要适用于在运营期间有较稳定收益的大规模投资项目,它不是以项目业主的信用或者项目有形资产的价值作为担保来获得贷款,而是依赖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以及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同时仅以项目的资产,而不是项目业主的其他资产作为借入资金的抵押。
项目融资包括无追索权和有限追索权两种融资模式。无追索权项目融资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人为保障自身和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项目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受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人无权向项目业主追索。
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除了以项目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人还要求有项目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人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
由于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借入的资金仅是一种有限追索权的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巨大,其风险也较其他筹资方式大得多。各参与方愿意接受风险的程度都取决于预期的回报。此外,必须解决在贷款人与其他参与方之间风险分担的问题,随着项目的进展,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风险分担可能会不同。项目融资实际上是通过周密的金融安排,将项目各利益方的承诺和各种形式的保证书结合起来,在各参与方之间实现令人满意和有效的项目风险分配,从而也形成一种让各方均能接受的债务结构,这主要反映在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合同结构上。
一、 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1. 贷款人
主要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各国政府出口信贷机构、项目所在国政府、商业银
行、公共基金机构、商业金融公司、租赁公司等。
2. 项目公司
项目发起方在项目融资时一般都成立一个项目公司,以便项目借款不出现在
项目发起方原有的资产负债表上,与项目发起方的现有账目脱开。
3. 保证人
国际上成功的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大部分都要求与项目有关且有财务能力的某些当事人出具保证书或做出承诺,以便分散贷款方的风险,他们提供的保证必须是可承兑的银行信用。保证人主要有两大类:
(1) 业主保证人
当项目公司是某个公司的子公司时,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是项目建成后的业
主,贷款人一般都要求业主提供保证书。
(2) 第三方保证人
当项目公司没有母公司,或母公司及发起方其他成员不想充当保证人时,
可以请其他直接或间接从项目受益的第三方充当保证人,这主要包括材料或设备供应商、销售商、项目建成后的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承包商和对项目感兴趣的政府机构。
二、 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合同结构
有限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合同结构相当繁复,整个合同以项目各参与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纽带,整个结构环环相扣,能在最大程度上分散项目风险。
1. 项目公司的合营合同
项目公司各股东方的合营合同是整个项目融资合同结构的基础,其他各份合
同均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2. 项目公司与项目工程的各个承包商签订的原料生产供应(包括运输)、项
目运行、项目维护和项目产品销售合同以及项目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项目的建设、施工、运行,从预算、材料供应到工期,从产品生产到产品销售,期间种种风险是难以预测的。因此,项目公司与总承包商之间必须有一整套合同和协议以保证项目预期的、稳定的收益。
3. 贷款合同
贷款合同至关重要,是整个合同结构中的核心部分,主要约定了贷款人与融
资方(项目公司)以及各个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它既包括融资方(项目公司)与每个贷款人单独签订的协议,又包括贷款人共同签订的协议。
4. 担保合同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具有改善和提高项目经济强度及项目债务承受能力、减少项目投资者的自有资金投入、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等诸多优势,故自出现以来就具有很强的生命力。目前,项目融资已逐步成为我国大型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一种新方式,但由于采用项目融资的项目所需资金额巨大,时间跨度长、涉及方面多,因此带来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如何分析和管理项目融资的风险便成了学术界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一、项目融资及其在国内的发展
1.项目融资的内涵。迄今为止,项目融资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综观现已出版的中外书籍,对项目融资定义的表述有多种。美国财会标准手册中的定义是:“项目融资是指对需要大规模资金的项目而采取的金融活动。借款人原则上将项目本身拥有的资金及其收益作为还款资金来源,而且将其项目资产作为抵押条件来处理。”中国国家计委与外汇管理局共同的《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办法》中的定义是:“项目融资是指以境内建设项目的名义在境外筹措外汇资金,并仅以项目自身预期收入和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上述两种定义虽然它们的表述不同,但都可归纳成以下两点基本内容:一是项目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项目的导向决定了项目融资最基本方法;二是项目融资中的贷款偿还来源仅限于融资项目本身,即项目能否获得贷款完全取决于项目未来可用偿还贷款的净现金流量或项目本身的资产价值。
2.项目融资的特征。
(1)项目导向。项目融资主要是依赖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以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2)有限追索。贷款人可以在贷款的某个特定阶段(如项目的建设阶段和试生产阶段)或在规定的范围内(包括金额和形式的限制)对项目贷款人实行追索,除此之外,无论项目出现任何问题,贷款人均不能追索到项目借款人除该项目资产、现金流量以及所承担的义务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3)风险分担。为了实现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对于与项目相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进行分担。
(4)信用结构多样化。为减少风险,可以将贷款的信用支持分配到与项目有关的各个关键方面,因此项目融资中贷款的信用支持是灵活多样的。如在项目建设方面,可以要求工程承包公司提供固定价格、固定工程的合同等。
(5)单独反映资产负债情况。项目融资通常不将债务反映在借款人原有的资产负债表上,而经常以某种说明的形式反映在该资 产负债表的附注中。
(6)成本较高。项目融资涉及面广,结构复杂,需要做好有关风险分担、税收结构、资产抵押等一系列技术性强的工作,筹资文件比一般公司融资要多出几倍,这使得融资花费的时间长、费用较高。
3.项目融资在国内的发展。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入项目融资,20世纪90年代后在大型工程项目尤其是基础设施项目的筹资活动中得以广泛应用。项目融资的出现,对有效利用外资,调动民间资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尽快改善我国基础设施的落后状况,起到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目前,项目融资在中国的发展面临着相当大的空间。新的投资领域和投资机会的出现,为项目融资的大发展提供了有利时机。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巨大投资,完全依靠政府的公共财政是不可能解决的,在这方面项目融资将大有可为,因此项目融资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
然而,由于项目融资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其规范发展所需的各种主、客观条件尚不完备,加之受传统的计划经济思维的影响,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项目融资的实际操作并不完善,风险管理水平落后。缺乏系统的风险意识和管理手段,将会成为项目融资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障碍,最终导致其难以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发建设的需要。因此,如何分析和管理项目融资的风险便成了学术界和企业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
二、项目融资的风险分析
项目融资有两类风险,一类是与市场客观环境有关,超出了项目自身范围的风险,即系统风险;另一类是可由项目实体自行控制和管理的风险,即非系统风险。在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之间并没有绝对的界限,换言之,有时系统风险可以消减,而非系统风险却不一定能回避。
1.系统风险的分析。系统风险主要包括政治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金融风险。
(1)政治风险。政治风险主要由于各种政治因素如战争、国际形势变幻、政权更替、政策变化而导致项目资产的收益受到损害的风险。政治风险的大小与该项目所在国政府的稳定性和政策的稳定性有关。政治因素的变化往往是难以预料的, 其造成的风险也是难于避免的。
(2)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指东道国的法律变动或不健全给项目带来的风险。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不尽相同, 经济体制也各有特色, 项目融资可能因不同的法律而引发争议,如有些国家没有独立的司法制度;还有些国家缺乏公平贸易和竞争的法律等以及对东道国法律的不熟悉都会带来风险。
(3)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在一定的成本水平下能否按计划维持产品质量与产量,以及产品市场需求量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这三种风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4)金融风险。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险。在项目融资中,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必须对自身难于控制的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变化加以认真分析和预测,如汇率波动、利率上涨,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化等,这些因素都会给项目带来风险。
2.非系统风险的分析。
(1)完工风险。完工风险是指项目无法完工、延期完工或完工后无法达到预期运行标准的风险。它是项目融资的主要核心风险之一,完工风险对项目公司而言意味着利息支出的增加、贷款偿还期限的延长和市场机会的错过。
(2)生产风险。生产风险是指在项目生产阶段和生产运行阶段存在的技术、资源储量、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生产经营和劳动力状况等风险因素的总称。主要包括技术风险、资源风险、生产供应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
(3)环保风险。环保风险是指项目公司为满足环保法规的要求而增加的新资产投入或项目被迫停产的风险。近年来, 可持续发展成为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有关环境保护立法在各国变得越来越严格。这意味着项目的成本上升, 甚至被迫停产, 因此, 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4)信用风险。项目融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项目有关参与方不能履行协定责任和义务而出现的风险。像提供贷款资金的银行一样,项目发起人也非常关心各参与方的可靠性、专业能力和信用。
(5)管理风险。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融资工作质量差、效率低,缺乏融资战略和技巧,致使融资工作难以完成带来的风险。从项目的开发到运营,每一环节都需执行机构有较高的整体驾驭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它包括极高的组织指挥能力、重点问题的判断能力、关键时刻的决策能力、交往中的外交能力和内部关系的协调能力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三、项目融资的风险控制手段
项目融资的风险控制是通过各种经济、技术手段将风险化小、分散和转嫁的过程。风险控制是项目风险识别和估计的最终目的,其基本手段有:一是风险回避,指事先预料风险产生的可能性程度,判断导致其实现的条件和因素,以便在项目投资中尽可能地避免投资或改变投资方向;二是风险抑制,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风险实现的概率及经济损失的程度;三是风险集合,指在发生大量同类风险的环境下,投资者联合行动以分散风险损失,从而降低防范风险发生的成本;四是风险转嫁,指某风险承担者通过若干技术和经济手段将风险转嫁他人承担,主要是将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或者信托投资公司、承包商或担保银行等;五是风险自留,指对于一些无法回避和转移的风险采取现实的态度,在不影响国际投资者根本利益或大局利益的前提下,将其承担下来。
四、企业加强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对策
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对项目融资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并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项目活动全过程涉及的风险加以分析研究,并采取主动行动,创造条件,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风险事件所造成的项目实际效益与预期效益的偏离,顺利实现融资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企业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项目融资的成败,因此加强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
1.做好项目评估和风险分析工作。项目的评估和风险分析是项目融资的重要基础工作。项目公司在介入项目融资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研究和项目评估工作,包括当地的投资环境、政府信用、当地在建或拟建项目的运作及规划情况,探索风险事件的来源所在,分析发生的可能性,判断后果的严重程度。项目公司还应成立专门的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信息网络、当地商等途径进行调研,并对调研结果进行分析。
2.注重风险分担。在传统的公司融资方式中,如果项目失败,项目投资者自己承担全部损失并负责偿还银行贷款直至公司破产。而在项目融资中,项目风险的承担主体与传统公司不同,风险并不集中在某一方。因此,项目融资的风险规避的措施之一就是将风险分担到项目的各有关方面,避免集中在项目投资者或贷款人一方,这就是风险分担的体现。风险分担不是将所有的风险平均分给参与各方,而是采用“将某类风险的全部都分给最适合承担它一方”的原则。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就是通过各种合同的信用担保协议,将项目风险在参与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
3.确保项目融资法律结构严谨无误。项目参与者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以及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文件确定下来的。法律文件是否准确地反映出项目个个参与方在融资结构中的地位和要求,各个法律文件之间的结构关系是否严谨,是影响项目融资成功与否的必要条件。
4.注重风险监控。风险监控就是通过对风险全过程的监视和控制,从而保证风险管理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它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5.加强对项目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企业要培养一批熟悉金融知识、具备融资经验和技巧、掌握先进风险管理手段的专业人员;引进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建立融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评估系统、风险对策系统,使项目融资风险管理工作逐步趋于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风险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6.注重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和评价。项目融资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和评价是风险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风险管理方案的实施对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自然不必说。方案实施后的评价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它不仅是风险处理效果的直接反映,而且通过对项目的后评价可以达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白思俊:现代项目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