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范文

时间:2023-08-18 09: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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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

篇1

召开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在会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总结经验,各司其职,真抓实干,坚持不懈推进城河治理工作,以城河水环境的持续改善造福于民。

为改善城区河道生态环境,从2008年开始,我市启动实施了引水环通、河道疏浚、污水管网铺设、污染源整治、河道两岸违章整治等城河治理五大工程。三年来,完成了姚江引水工程,累计调水1000余万方补充城区,曹娥江引水工程全面完工;疏浚城区河道76条、86公里;铺设中心城区截污管网28条、21公里;拆除河道两岸违章建筑194户、1.86万平方米;“五小”行业等污染源整治扎实推进,总体上城河水环境得到逐步改善。

在充分肯定了城河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后指出,城河治理虽然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但是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尚未全面完成,特别是截污纳管、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率较低,城河水质还远未达标;同时治水长效机制和工作创新探索不够,管理缺位现象亟待改进;城河治理工作同市民愿望和建设一流幸福家园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宜居品质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城河治理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全面总结前三年城河治理工作经验,坚持不懈、扎实有效地推进城河治理工作,尽快改善城河水环境,造福广大市民。

强调,要按照巩固基础、深化机制、拓展提升的总体思路,继续下大力气抓好下阶段城河治理工作。要深化完善城河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和年度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创新工作机制,根据区域职责分工,建立“河长制”,形成“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的管理责任体系;强化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建立有效的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城河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加快推进四灶浦拓疏工程、漾山路江综合整治和截污纳管等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早建成早投用;完善水体流动方案,不断加大调水频率,促进水体有序流动。要严格环境执法,加强区域性工业污染、“五小”行业等污染源综合整治,防止污水偷排和违章搭建反弹。要加强宣传发动,增强全社会的环境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护水公益活动,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城乡水环境。

篇2

(一)重点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小轿车、面包车及其他车辆,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异地经营的出租车、串线营运的客运班线车、客货两用车以及其他非法经营的车辆。

(二)重点治理主要区域。重点整治丹十线、六两路、六均路及其他线路,整治城区车站路、汽车客运站周边地段非法营运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1月12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12日至1月20日)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和违法客运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做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情况。对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黑车”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活动区域和规律,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明确工作重点,为实施阶段集中治理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21日至12月25日)

一是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

二是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黑车”,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非法经营车辆实行曝光。在整治过程中,对依法处理的“黑车”在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曝光,以压缩“黑车”生存空间。

四是由公安、运管组成工作专班,在安乐河签证点设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2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

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工作成效,探索建立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长效机制及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打击“黑车”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市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整治工作专班分别从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抽调,对道路客运市场进行专项整治。

四、职责分工

交通部门职责:负责辖区内非法参营“黑车”的清理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凡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严处;会同公安交警严厉打击车站周围乱停乱靠非法营运的“黑的”;制止不依法运行客运车辆的违规经营行为;按照《省出租客运管理办法》加强对出租车及经营者的管理,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净化客运经营环境,理顺客运市场秩序。

公安部门职责:交警大队及所属各中队要全力配合交通部门打击非法营运的“黑的”;整治不按规定运行、停靠的机动车。配合交通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的非法营运者和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对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法快速处置。

五、工作要求

篇3

一、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素质

实施依法治县,必须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法律常识的普及和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经济上欠发达的农业县份,全县人口74万,幅员面积4673平方公里。人多地广、社情复杂的实际,给全县普法加强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第一,坚持集中教育常抓不懈,一以贯之。针对普法教育战线长、层次多、内容广、要求高、组织难等特点,联系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普法对象占90%的实际,在普法工作中,我县采取“三集中”(集中领导精力、集中学习时间、集中骨干力量)的方法,每年都利用农闲时间集中县、乡、村三级干部,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律师和法律专家对普法骨干集中力量进行培训,开展普法工作。几年来,共培训普法骨干3000多名。每次集中培训教育,我们都以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和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主要内容,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实用内容的培训,保证了农村普法对象学法来得了、坐得住、学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使全县农村真正有了一支懂法队伍,解决了农村一系列实际问题,控制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治安的全面好转。

第二,围绕“五个落实”,认真抓好普法工作。一是组织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并将其纲领和奋斗目标写进了宪法。这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已经进入了快车道。为此,根据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需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县、乡两级法制建设领导工作机构。首先,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各乡镇也都按照县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定期例会,及时向县里汇报工作情况。这样就使普法工作在全县形成了层层有组织,层层有领导,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学法制度落实。全县制定并落实了县、乡两级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中心学习组学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周末下午学法,工商企业岗前班后学法,三年级以上学生每月一次学法等制度,这些普法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督促了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学法积极性,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三是重点普法教育对象落实。在整个普法教育中,我们在狠抓执法人员,企业厂长经理,青少年学生这三个重点对象教育的同时,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分期轮训,请法学教授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近期,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了明确细致地规定和要求,有力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四是抓好辅导教师的落实。为了提高普法教育质量,县里组建了法制教育讲师团,以县政府法律顾问为主。同时,各乡镇、各单位也都配备了相应的普法辅导讲解员,深入农村、机关、学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应。五是参加学习人数落实。每次组织培训,我们都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抓好参加学习人数的落实。通过采取以上五项措施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普遍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也为快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为有效途径,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自1996年,我县就把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作为深化依法治县的一个重要措施,本着有利于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有利于监督执法权力,有利于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的原则,通过采取明确执法主体,提出执法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在全县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实行执法责任制。这个思路确定后,我们采取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组织各级执法部门完善执法程序,整顿执法队伍,健全内部考核办法,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对整个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经过几年的实践,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有利的争,无利的推,徇情枉法,乱施处罚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执法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执法责任制初见成效。但在实践中,我们又感到,乡镇各执法站所与上级主管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存在“断层”和监督不力问题。于是,县里又及时提出了实行执法责任制要横到边,纵到底,向乡镇执法单位延伸的办法,切实解决“断层”现象,在各乡镇也全面推行了执法责任制。二是认真理顺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县直各部门与各乡镇执法机构的关系,重新界定了县直和各乡镇执法单位的权限,做到了不失职,不越权,严格认真执法。三是狠抓了执法队伍整顿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几年来,我县每年都要开展1-2次大规模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尤其是2000年,针对恢复县制以来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中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一一进行了排查,最后确定了以培训、考试、考核、发证为突破口,先后分三期集中对全县1100名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最后,经统一闭卷考试,仅对706人保留了执法资格,对其余资格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的394人取消了执法资格。通过这次清理整顿,不仅肃清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也使我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彻底解决了执法监督“断层”问题,使执法责任制上下吻合,全方位动作,全面理顺了部门与部门之间,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之间,部门内部各执法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改善了执法环境,增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提高了执法部门办事效率,使全县执法工作逐步向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迈进。

三、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专项治理为补充,把依法治理落实到各层面

第一,努力抓好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依法治县以来,我们把狠抓行业依法治理作为依法治县的又一重要环节,着力狠抓了农业、教育、卫生、水电、交通、城建等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在农业方面,坚持以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为主要内容,依照农民负担条例,依法建立了一整套农民负担总量控制,定量限额,规范管理,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管理体制,通过依法治理,农村法制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呈现出一派安定繁荣的大好局面。如,我县新万发镇新农村连续14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没发现一起人员修练事件,最近被确定为全省民主法制示范村。在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建立了教育教学各方面管理制度。县教委针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学校向学生乱收费的现象,专门成立法制科,依法坚持开展经常性治理工作,并把学校收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篇4

一、以普法教育为基础,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制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素质

实施依法治县,必须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法律常识的普及和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我县是一个经济上欠发达的农业县份,全县人口74万,幅员面积4673平方公里。人多地广、社情复杂的实际,给全县普法加强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第一,坚持集中教育常抓不懈,一以贯之。针对普法教育战线长、层次多、内容广、要求高、组织难等特点,联系我县是农业大县,农村普法对象占90%的实际,在普法工作中,我县采取“三集中”(集中领导精力、集中学习时间、集中骨干力量)的方法,每年都利用农闲时间集中县、乡、村三级干部,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实施部门,组织律师和法律专家对普法骨干集中力量进行培训,开展普法工作。几年来,共培训普法骨干3000多名。每次集中培训教育,我们都以农村工作、生活实际和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为主要内容,进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教育。通过开展这些实用内容的培训,保证了农村普法对象学法来得了、坐得住、学得懂、记得牢、用得上,使全县农村真正有了一支懂法队伍,解决了农村一系列实际问题,控制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治安的全面好转。

第二,围绕“五个落实”,认真抓好普法工作。一是组织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并将其纲领和奋斗目标写进了宪法。这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已经进入了快车道。为此,根据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需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县、乡两级法制建设领导工作机构。首先,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和副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各乡镇也都按照县里要求,建立健全组织,定期例会,及时向县里汇报工作情况。这样就使普法工作在全县形成了层层有组织,层层有领导,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学法制度落实。全县制定并落实了县、乡两级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中心学习组学法,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周末下午学法,工商企业岗前班后学法,三年级以上学生每月一次学法等制度,这些普法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督促了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学法积极性,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三是重点普法教育对象落实。在整个普法教育中,我们在狠抓执法人员,企业厂长经理,青少年学生这三个重点对象教育的同时,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采取分期轮训,请法学教授举办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近期,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了明确细致地规定和要求,有力地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四是抓好辅导教师的落实。为了提高普法教育质量,县里组建了法制教育讲师团,以县政府法律顾问为主。同时,各乡镇、各单位也都配备了相应的普法辅导讲解员,深入农村、机关、学校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应。五是参加学习人数落实。每次组织培训,我们都按照计划要求,严格抓好参加学习人数的落实。通过采取以上五项措施抓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普遍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也为快速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为有效途径,全面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自*年,我县就把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作为深化依法治县的一个重要措施,本着有利于国家法律法规正确执行,有利于监督执法权力,有利于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有利于规范执法行为的原则,通过采取明确执法主体,提出执法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等措施,在全县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实行执法责任制。这个思路确定后,我们采取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组织各级执法部门完善执法程序,整顿执法队伍,健全内部考核办法,落实监督制约机制,对整个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经过几年的实践,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有利的争,无利的推,徇情枉法,乱施处罚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执法环境得到初步改善,执法责任制初见成效。但在实践中,我们又感到,乡镇各执法站所与上级主管部门在执法监督中存在“断层”和监督不力问题。于是,县里又及时提出了实行执法责任制要横到边,纵到底,向乡镇执法单位延伸的办法,切实解决“断层”现象,在各乡镇也全面推行了执法责任制。二是认真理顺执法权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县直各部门与各乡镇执法机构的关系,重新界定了县直和各乡镇执法单位的权限,做到了不失职,不越权,严格认真执法。三是狠抓了执法队伍整顿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恢复县制几年来,我县每年都要开展1-2次大规模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尤其是*年,针对恢复县制以来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中遗留下来的各种问题,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一一进行了排查,最后确定了以培训、考试、考核、发证为突破口,先后分三期集中对全县1100名持有《吉林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清理整顿。最后,经统一闭卷考试,仅对706人保留了执法资格,对其余资格不合格或考试不及格的394人取消了执法资格。通过这次清理整顿,不仅肃清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也使我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彻底解决了执法监督“断层”问题,使执法责任制上下吻合,全方位动作,全面理顺了部门与部门之间,执法主体与执法相对人之间,部门内部各执法单位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改善了执法环境,增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力度,提高了执法部门办事效率,使全县执法工作逐步向着规范化、法制化方向迈进。

三、以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以专项治理为补充,把依法治理落实到各层面

第一,努力抓好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实行依法治县以来,我们把狠抓行业依法治理作为依法治县的又一重要环节,着力狠抓了农业、教育、卫生、水电、交通、城建等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在农业方面,坚持以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为主要内容,依照农民负担条例,依法建立了一整套农民负担总量控制,定量限额,规范管理,取之有度,用之合理的管理体制,通过依法治理,农村法制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呈现出一派安定繁荣的大好局面。如,我县新万发镇新农村连续14年无刑事案件发生,没发现一起人员修练事件,最近被确定为全省民主法制示范村。在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建立了教育教学各方面管理制度。县教委针对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加重学生学习负担,学校向学生乱收费的现象,专门成立法制科,依法坚持开展经常性治理工作,并把学校收费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使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第二,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按照突出问题集中治,普遍问题综合治,重点、难点问题专项治的思路,近年来,按照上级部署,我县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围绕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工作,依照市场管理、价格管理等法律法规,组织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医药卫生等执法部门,开展各类经常性地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治理活动。自*年以来,共开展集中打假12次,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价值近300万元,捣毁了长春岭土炼油窝点,依法制裁了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开展税收专项治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各类偷、抗、欠税行为,尽量减少了税款流失的漏洞。三是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采取制定规范,

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理念,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市经济“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对象和任务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市港航管理所)牵头组织实施。

(五)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粮食局组织实施。

(六)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渔船捕捞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文化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

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要重点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打击“三非”、“三违”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全体员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做到动态管理。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3日前向当地镇乡安监站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备案。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组织、监督、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形成合力。

3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对“三合一”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性“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防止“三合一”现象“回潮”,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认定、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20日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各牵头单位要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要按照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牵头单位制订的指导意见、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9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应组织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请各镇乡、街道、开发区于11月1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基层,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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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智慧治理,提升治安防控新高度。

一是继续完善“智慧安防”项目建设。今年计划投入概算690万元,统筹推进智慧安防项目升级建设;重点做好公共区域、重点部位“人脸识别”点位新增;新型社区及开放式小区监控提升改造及新增;新建道路、新开发地块、及个别部位监控补盲;模拟监控提升改造;大数据分析室共五个子项目,做好系统开发、运用和平台管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智慧安防工程增强治安管理和打击、预防犯罪方面的作用。二是全力推进区级试点智慧工程。2019年区政法委指定街道开展“城市大脑”智慧运用、智慧综治项目、智慧安置小区建设等试点工程,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统筹资源、组建立体防控体系,街道要紧紧抓住这一试点契机,综合定位、合理布局,充分结合好、利用好已有的监控平台,及时有效地发现和预警风险隐患,优化资源配置,如期完成试点工作,提炼工作经验,更好的服务群众、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三是深化“四个平台”。在已有的工作框架下,重点深化探索联调访调、联防联处、联合执法三项工作机制。强化“三治融合”,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扩充“律师智囊团”、“银色调处人才库”等社会组织,互联多方力量,强化执法支撑、加强站所联动,简化工作程序,着力提升联合执法及时性,实效性,实现联合执法工作常态化管理。通过执法练兵,不断提升部门执法效力,并形成了一定的执法威慑。

二、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群防共治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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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跨区域河流管理保护合作,建立完善沱江、涪江流域联防联控机制,我县与…签订了《……河长制跨界合作协议书》,与…签订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管理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与…签订了《全面推进…河河长制工作合作备忘录》,加强了对接合作,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治理工作,形成“河长推动、区域联动、上下互动、部门协作”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同时全面加强部门与乡镇、乡镇与乡镇之间的联动协作,共商解决重大问题,把“分头治水”转变为“联合治水”,切实形成河流管理保护合力。

二、联防联控机制运行情况

(一)进一步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围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监管的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县内多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同时与…、…、…等县区多次切实开展好联合巡查,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深化信息共享机制。我县与…、…、…等地河长制办公室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互通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水、雨情监测信息,定期或不定期会商雨情、水情和水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探索建立流域治理方法和模式、环境管理与监督、流域水文信息、技术人员交流等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情报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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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地处眉山市北大门,辖区分布有岷江、锦江、毛河、通济堰、王店河、湄州河等,水域治理工作案例相对丰富。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长效推进基层河长制工作,特总结辖区河长制工作经验做法,深挖特色案例,形成此调研报告以供上级部门参考。

二、基层河长工作中主要问题

1.排污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未全部建成,工业废水和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覆盖率不高。同时,居民环保意识欠缺,生活污水直排河中,加剧水体污染恶化。

2、生活垃圾乱扔现象频发。尽管街道方面不断强化水面垃圾清理,但是此项工作却难起到明显的效果,难以摆脱“重复做功”的困境。卖柚子的将坏了的柚子直接丢进河沟、行人商贩将包装扔入河中,水体污染严重。

3、跨行政区域河道水污染治理联防共治机制不够,上下游、左右岸协调配合仍需加强。

三、河长制工作的举措

(一)全民共治。

积极落实上级对河长制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河长制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一要加强引导群众,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治河治水责任意识。通过宣传,让群众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放污水,并积极监督举报污染环境行为。二是招募民间河(库)长,聘请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因河制宜、因河施策,向河道整治的广度和深度延伸。三是成立专职巡河队,将巡河日常化、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二)水岸共治。

河长办坚持标本兼治、水岸共治的总体原则,将水体修复与沿岸整治两手抓,彻底拔除水体污染源“病灶”。1.加快排污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乡镇生活污水、居民聚集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2.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堤岸修复、生态湿地打造、岸线垃圾清理和河道漂浮垃圾打捞工作。3.针对“散乱污”、畜禽养殖污染等严防严查,杜绝反弹。

(三)联防共治。

落实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政府和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区域环境质量保护联防联治做法,明确合作目标、合作领域和内容、合作机制、推广毛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乡镇(街道)、村(社区)河道治理行动配合、情报互通、信息共享、同防共治经验,推进各流域(河段)、湖(库)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联防共治。

(四)坚持水质标准一票否决。

河长制工作的实效,综合体现在水质标准提高上。各流域各河段国控断面,不同行政区域交接口断面的水质监测指标变化,就是检验河长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环境监测部门应在各交接口设置水质监测点,定期检测水质,分析原因,在年终考核水质不达标则一票否决。

四、河长制工作的思考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的艰巨工程,需要认真谋划、综合施策、兼顾长远,才能真正实现还水以清,还景于民,还绿水青山于子孙后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生态与经济的共同发展。

(一)责任落实是前提

上级部门应明确“河长”为“河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全区上下一盘棋,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各河长认真履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生态执法局综合执法,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整河治理推进到位。

(二)及时处置是关键

“河长制”的实施要充分发动辖区的前沿力量,充分利用乡镇、村级河长、经常下基层、贴近一线、能在第一时间制止污染行为的特点,有效解决了巡查不到位、查处不及时等问题,赢得了工作的主动权。并且积极借鉴他地成功经验,深入研究黑臭水体特点,破解其治理难点,引入以溶解氧为核心指标的评价体系。阻断“外源”流入,通过建设和改造水体沿岸的污水管道,将污水截流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做好“内源”控制,采取清淤疏浚等技术,逐步改善水质。

(三)严格执法是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现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属辖区内的在做好证据收集工作的同时可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属辖区外或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区级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打击;如涉及多个部门、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区河长办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可以成立一支由区河长制办公室统筹管理的巡河督查队协助基层河长处理巡河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四)社会参与是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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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尤溪县是我省的矿业大县,具有独特的成矿地质构造条件,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矿业开发事业从小到大,发展到如今,已成为尤溪县的主要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矿业经济产值从1985年的176.577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7.9亿元;从简单的采掘矿石发展到选矿、冶炼,为国家、地方财政和人民增加了收入,同时也带动了其它行业的发展,繁荣了经济。

由于受多山地貌的限制和雨季集中等气候因素的影响,以及乡镇及私营矿业无序开采,乱采滥伐,致使矿业开发在为尤溪县经济创造繁荣的同时,也危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保护,有的甚至造成人为灾害。尤溪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提出了许多综合治理的措施,努力发展绿色矿业,并已初见成效。福建省尤溪金东矿业有限公司建成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实现零排放,为该县选矿企业做出了表率;在尾矿综合利用、回收有用元素、实现循环经济方面已做了大量的调查和试验研究工作。

2 尤溪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现状

2.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尤溪县位于福建省中部,大地构造位置处于闽中裂谷带南段。地质构造和岩浆活动强烈,政和―大埔深断裂通过本区。分布地层主要有震旦系龙北溪组浅变质岩和侏罗系火山岩系;震旦系地层以“基底构造窗”形式断续出露。梅仙地区“基底构造窗”面积达53km2,其中赋存较多的矿产。

目前,已发现29个矿种,以铅、锌、金、银、铁、硫、大理岩、白云岩、透辉石等较丰富。已发现大小矿点130余处,其中规模达中型以上的矿床6处、小型矿床7处。据统计,铅锌金属储量达2607吨、金矿金属远景储量40吨;大理岩、石灰岩、白云岩等非金属矿产储量达1.5亿吨。已办理的采矿许可证62本,其中铅锌矿15本、金矿4本、大理岩 8本、石灰岩5本、白云岩8本,其它非金属21本。全县探矿证约有53本。另外,在矿产品深加工方面,建有金属矿选矿厂20余家,非金属加工厂百余家,冶炼厂3家,从业人员约3000人。全县铅锌矿设计生产规模达日处理约4000~5000吨矿石,日排出尾矿量约400~500吨,日消耗水资源12000~15000吨。

在铅锌(银)行情最好的2006年,全县26家铅锌选矿厂,年设计处理原矿能力183万吨,完成产值6.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的14家铅锌企业,实现产值5.9亿元,销售收入6亿元,利润总额2.1亿元,税金总额 1.1亿元。

2.2 环境保护现状

随着矿产资源开采、选矿、加工、冶炼产业的迅猛发展,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就业机会,繁荣了社会和经济。但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威胁,近几年问题更加突出。主要表现有如下几个方面:

(1)矿山“多、小、散、乱”,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非法滥采、越层越界开采、私下转让、变相承包等时有发生;使矿山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难以到位。

(2)露天采矿在主要公路两侧造成林木破坏,形成“青山挂白”、“青山流泪”、“满目疮痍”,破坏水土保持。废石废碴随意倒置,不设栏碴或挡工墙,造成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导致毁坏农田及土地破坏,造成矿区生态破坏。

(3)地下开采,不按设计施工,形成地下采空区过大,造成冒顶垮塌或地面大面积陷落。

(4)选矿废水及尾矿未经净化处理,向河流排放,造成水污染,河水中重金属铅和镉、药剂和COD等含量超标。

(5)冶炼企业离村镇太近,环保设施不达标,排出的尾气中二氧化硫超标排放,造成空气严重污染。

(6)石粉厂加工防尘密封不好,造成空气粉尘严重污染。

(7)石粉加工、井下掘进、开采缺乏通风设备、防尘措施,影响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凡此种种危害都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破坏了生态环境。为此,尤溪县政府以梅仙地区为重点进行了涉铅矿山专项治理整顿,加大了对矿山秩序的整治与规划,稳步推进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整合工作,取得了一些工作经验。

3 尤溪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思考建议

3.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近年来发生的矿山地质灾害、潜伏的致灾隐患、恶化的矿山生产和生活环境向人们警示,单纯从技术角度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此,矿山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及其发展趋势,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把矿山的防灾减灾与矿山企业、地区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社会教育,提高人们防灾减灾意识。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将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有关具体工作;经贸、水利、环保、交通、林业、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通过科学管理和必要的工程措施加以预防,同时对已存在的或难以避免的地质灾害开展积极有效的综合治理,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项目,坚决取消,只有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 充分调查,科学规划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制定矿产资源综合开发规划,并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内容包括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废弃地复垦等。在矿产资源的开发规划阶段,应对矿区内的生态环境进行充分调查,建立矿区的水文、地质、土壤和动植物等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基础状况数据库。同时,应对矿床开采可能产生的区域地质环境问题进行预测和评价,注重对矿山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结合当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和现状,编制实施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规划。

3.3 严格监管,加强监督

3.3.1严格审批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山生态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专项规划,切实加强矿业权审批工作,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在勘查阶段,应查明矿区环境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对策建议;矿山设计阶段要分别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三废”达标排放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3.2加强监督

一是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日常环境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和全程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督查督办、典型案件曝光等措施,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惩治力度。对恶意排污行为予以重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强化督查工作,确保环境违法案件一查到底,严防死灰复燃。二是各级国土部门要加强对矿山的监督检查,发现矿山开采过程中严重破坏生态林,造成水土流失、产生地灾隐患、污染环境和水源的坚决予以关闭和取缔。同时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排查工作,切实防范因非法开采而产生新的环境问题。三是建立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监测体系,一般大型矿山设置环保科,中、小型矿山建立科或组。矿山企业中的环境保护人员主要包括矿山环保科研人员,环境监测人员,污水治理人员,矿山企业防尘人员,保护设备维修人员,矿区绿化人员,复垦造田人员等。四是加强对矿山可能遭受或采矿活动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与防治,避免或减少矿山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3.4 强化措施,多元投入

废弃矿山的治理是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应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环保部和安监总局2008年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废弃矿井治理工作的通知》为契机,全面开展废弃矿井的调查摸底工作,编制治理计划,落实治理任务,并加强监督检查和验收。要因地制宜,分主次先后和轻重缓急,将城市周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等区域的废弃矿山列入优先治理范围。

3.4.1建立多元化的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机制

废弃矿山的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核心是治理资金的筹措问题。应根据当地实际,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坚持多条腿走路,逐步建立和完善“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的新机制。一是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在采矿权申请时要求企业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缴纳保证金,以作为矿山边开采边治理的费用和矿山闭坑时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保证金的收取应以不少于预期治理费用为原则。二是对历史上废弃、已闭坑、无明确责任人和环境问题严重的矿区,设立政府专项资金,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政府配套。专项资金可从政府有关涉矿的生态治理环境保护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安排一部分,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安排一部分,也可在区位优势明显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后新增土地的有偿收益中安排一部分。三是坚持与土地复垦、土地整理相结合,多元化筹措资金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要实施政策倾斜,鼓励采矿权人自觉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四是部门联动,申请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专项资金,集中财力、物力,开展绿化和环境保护等工作。五是完善和创新管理体制,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治理,多途径、多渠道解决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资金。凡是与矿山治理工程有关的收费项目,能够减免的,要一律予以减免。

3.4.2强化措施,依法治理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可采取综合治理、景观再造、生态复绿及土地整理4种模式。如对塌陷区的治理要考虑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塌陷虽是地质灾害,但有时因改变了原始的地形地貌,变成新的景观,要注意将大的塌陷区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治理,并注意生物发展的多样性。可实施生物链工程,变废为宝,还可以进行土地复垦后收储再进行市场化运作,这样可以将塌陷的土地经过治理,整理成宜景则景,宜园则园,宜房则房,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要做到“新帐不欠,老帐渐清”,对管理混乱、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森林植被严重破坏的矿山企业,要及时查处,责令其停产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对确无能力缴纳保证金或不能履行保护和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义务的矿山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

矿山开采企业应将废弃地复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采取最合理的方式进行废弃地复垦,防止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等。提倡采用采(选)矿―排土(尾) ―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对于存在污染的矿山废弃地,不宜复垦作为农牧业生产用地;对于可开发为农牧业用地的矿山废弃地,应对其进行全面的监测与评估。矿山开采过程中应采取种植植物和覆土等复垦措施,对露天坑、废石场、尾矿库、矸石山等永久性坡面进行稳定化处理,防止水土流失和滑坡。采用生物工程进行废弃地复垦时,宜对土壤重构、地形、景观进行优化设计,对物种选择、配置及种植方式进行优化。鼓励推广采用覆岩离层注浆,利用尾矿、废石充填采空区等技术,减轻采空区上覆岩层塌陷。

3.4.3三废和尾矿的处理和综合利用

3.4.3.1废水、废气的处理和综合利用

一是鼓励将矿坑水优先利用为生产用水,作为辅助水源加以利用。二是采取修筑排水沟、引流渠,预先截堵水,防渗漏处理等措施,防止或减少各种水源进入露天采场和地下井巷。三是采取灌浆等工程措施,避免和减少采矿活动破坏地下水均衡系统。四是研究推广酸性矿坑废水、高矿化度矿坑废水和含氟、锰等特殊污染物矿坑水的高效处理工艺与技术。五是采用安装除尘装置,湿式作业,个体防护等措施,防治凿岩、铲装、运输等采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

3.4.3.2固体废物贮存和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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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成绩

(一)狠抓阵地建设

1、配齐配强场管队伍。今年2月中旬,镇党委、政府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治理工作实际决定对场管队伍进行调整,由一名副镇长任场管办主任,两名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任副主任和抽调了两名机关干部组成的场管工作队伍,新组建一支8人组成的城管巡查队,直接由场管办管理。

2、增加清扫保洁人员。针对场镇人口流动量大,场镇战线长,街面破损严重,保洁难度大,居民卫生意识差的实际,镇党委、政府下决心彻底改变保洁难的问题,配备场镇保洁员11名,其中新增4人,实行定员定段定责任,白天不间断保洁,晚上8—11点进行清扫,新增保洁经费2万元,政府支付保洁队伍的经费__到5万元。新增农村保洁员46人,确保每村每条硬化路上有保洁员,厂矿、单位保洁人员41人,使全镇各类保洁人员__到100人。

3、落实镇级联动。一是建立和完善镇、村、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保洁机构。二是加强对口联系,镇级领导、村(社区)领导,单位部门对口联系一个村(社区)、一条街的机制,进一步落实镇级领导挂包联系制度,实行目标任务分片包干,长期监管。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测评、考评、共建、共管的协调机制。

4、加强硬件设施建设。①环卫所重新购置8台手推车,配置环卫雨衣和环卫工作服装。②新增垃圾池135口。③维修公厕2口。④维修垃圾场下水管网70m。⑤设置车辆禁放警示牌5个,治理责任区域牌6个,市场划分标识牌3个。⑥设置临时停车点3个。⑦投资2万余元,重新打造场管办的上墙资料,对外展板及两台锁车器,7把两轮车锁车器。⑧新建临时停车场1000平方米。⑨投资1万余元购置城管队伍春、夏服装共计24套。⑩投资2.5万余元,疏通500m河道,1800m下水道,清理淤泥13200余立方,铲除牛皮癣1453处,清洗门面1685间。

(二)落实宣教机制

1、党政高度重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单项考核,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先后召开治理专题会12次,现场会7次,现场解决问题12件。

2、加大宣教力度。组织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千人大会,制定了全镇的整治宣传方案,通过印发《重拳出击,整治城乡环境行动方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公告》、《告全镇人民书》、《场镇公约》、《温馨提示》等宣传资料7000余份,书写标语156幅,固定标语30幅,办专栏8期,出动宣传车28台次,发放镇治理办工作人员联系卡1000余张,设置宣传展板10个,大型钢架宣传展板一个,便民广告栏3处。组织千名学生到场镇进行文明劝导及百名镇、村(社区)干部和单位干部深入到场镇和农村逐家逐户进行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落实门前四包。建立健全了镇与社区、单位、部门、厂矿负责人的责任机制,社区与住户、门市业主签订了门前“四包”责任书,明确“四包”范围,落实“四包”责任,镇治理办与镇爱卫办每月进行考评,评出“清洁”与“不清洁”,每季度镇纪委、镇目督办、治理办对辖区单位、企业、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分别授予 “流动红旗”与“黄牌警告”,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与单项考核。到目前,已有一家中心级单位被授予“黄牌警告”,其单位负责人已被诫免谈话。

4、组建信息平台。通过镇党委、政府的社会调查,决定组建一支由老领导,各级代表,热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老同志作为城乡环境治理宣讲员,场镇管理信息员和监督员,让他们对城乡环境治理进行宣传、教育、监督,组建一支文明劝导员队伍,进社区入农村进行文明礼貌,卫生意识劝导,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对环境治理做出每个学生应尽的贡献。

5、加强文明素质培训。镇治理办在村(社区)、单位、部门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

的意义、新风倡导工程、八荣八耻等为主要内容的居民文明素质培训,参训人数__1万余人次,表彰文明单位6个,卫生单位8个,文明家庭15个,文明新风好居民26人,见义勇为好公民3人。 (三)加大五大秩序整治力度

1、强力整治市场秩序。场镇共有大小街道12条,商家1500余家,治理前乱摆摊、乱占道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农贸市场两通道占道十分严重,百姓怨声载道,加之撑杆搭蓬、固定蓬甚多,导致行人拥挤,小偷频繁,治理办通过宣传发动,批评教育,划行归市,归点,强力整治的原则,纠正违规占道经营150余家,现场处罚一家,拆除场镇各类蓬架250余个,临街灶台15个。场镇所有固定摊位一律在门市内经营,流动摊一律在指定地点或农贸市场内经营。水果、粮食、竹市场一律在规划区域内交易。通过强力整治骑门摊,占道经营在一周内彻底治理完毕,目前场镇市场规范有序,获得百姓一致称赞和好评。

2、严管交通秩序。全镇共有过境班线车35辆,农客车9辆,三轮车27辆,两轮车300余辆,平均每天车辆流动在100台以上,车辆在场镇乱停、乱放、乱掉头现象十分突出,治理办通过宣传,现场锁车、处罚,规范停车点,合理设置临时停放点,加大巡查力度,使交通秩序在短时间内得到规范。整个上半年共纠正各类违章车辆160余台次,批评教育220余人次,现场处罚80余次,对故意顶风作浪,目无法纪、损坏锁车器的3人分别移交派出所。配合相关部门强力整治非法客运的三轮车,已割蓬12辆,自行切割11辆。目前,我镇车辆停放有序,非法客运三轮车基本杜绝。

3、整治卫生秩序。针对场镇基础设施差,保洁难度大,镇治理办一是增加保洁人员;二是提高保洁人员待遇;三是落实保洁人员责任,实行定员定时定地段;四是落实单位治理卫生死角责任;五是增添基础设施,新建垃圾池,更换手推车;六是组建文明劝导员,社会监督员队伍进行劝导、监督;七是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4、整治治安秩序。落实治理办、派出所、法庭、司法、综治办五家单位的联系协调机制,及时对辖区治安秩序进行摸排、专项治理。组建了场镇治安巡逻队和各村的治安巡逻队,确保了全镇平安,震摄一批蠢蠢欲动的人。

5、治理建筑秩序。为确保建筑工地不乱堆、乱码,镇治理办采取一是打围作业;二是及时清运;三是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四是主动缴纳占道费,尽量不占或少占公共区域。

二、存在的问题

1、重视力度不够,治理决心不大,由于只顾及场镇,未对农村和城郊结合部位重视,导致连续通报批评。

2、治理办监督力度不够,城管队伍责任意识不强,自我约束力差,环卫队伍保洁效果不够理想,农村保洁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保洁效果差。

3、各村治理成效不够明显,领导重视程度还有一定的差距。

4、场镇战线长,缺乏交通工具,导致工作相当被动。

5、场镇基础设施差,群众意见相当大。

6、环卫车已坏,无法清运垃圾。

三、20__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对治理成果进行巩固,确保不反弹。

2、进一步组织两支队伍加强学习,逐步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3、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设备。

篇11

截止二五年底,路政科上路巡查43450公里,查处各类路政事案420起,查处率、结案率均达到98.5%以上。清理路障4500m3,拆除违法建筑240m2/15处、非公路标牌92块,收回路赔费50余万元,配合市稽查支队查处超限车辆80台次。

二、工作措施:

1、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改善服务,加强沟通。

为进一步提高分局全体路政人员业务素质及综合业务技能,路政科在分局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上半年有针对性地对《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廉洁自律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学习,并进行了相关业务知识考试;配合市局路政科有针对性地对大部分路政人员进行了各项军事化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各项培训与学习,切实提高了全体路政人员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路政执法形象。执行公务,做到着装整齐、持证挂牌上岗,严格按《公路路政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办理事案,并做到取证完善、文书齐全;日常工作,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有情执法;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收费标准上墙制度;完善落实文明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加强路政人员“强化五项意识、争创五个模范”活动,实行了“青年文明号”信用卡和服务监督卡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服务行为的规范,保证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2、健全制度,落实到位;责任明确,严于管理。

今年我局在不断总结以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不断调整各项路政管理办法,先后制定和完善了《路政目标考核办法》、《路政科考勤规定》、《公路站管理考核办法》等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科长、巡查队长、统计员、路政员各自的岗位职责,并做到责任到人。在处理路政事案时,严格按各自的职责、权限办案,并做到文书整理齐全,取证完善。严格按《山东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占用)收费规定》及《公路法》规定收取路赔费及罚款,切实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自觉履行票据的领取、使用及缴销手续,杜绝了公款私存及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协调,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宣传月”活动,分局专门成立以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路政科长、政工科长及全体路政人员为成员的活动小组,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制作电视专题片,对整个宣传活动、路容路貌、路政执法队伍建设等进行电视宣传,并连续十天在xx电视播放;印制了五千余份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在分局路政大厅、乡镇驻地、集市贸易及公路沿线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散发;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强与乡镇政府、派出所、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的联系,进一步稳固与土管、城建部门的联合审批制度,同时积极同市稽查支队取得联系,共同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了专项治理。通过以上工作,较好地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执法氛围。

4、加强麦收期间的打场晒粮治理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为做好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工作,营造良好的路域环境,分局路政科抓住麦收前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人员,利用广播及宣传车的方式,深入到公路沿线乡镇、村庄及人口集中的地方进行专项宣传,使公路沿线的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危害性和危险性,从而基本上杜绝了打场晒粮现象的发生。

5、加大路域治理力度,确保全国公路大检查活动中取得好的成绩。

为加大路域治理力度,确保干线公路畅、洁、绿、美的路域环境,2005年xx县人民政府加大了整个路域环境的整治力度,分局路政科积极配合沿线乡镇政府,加大整治成果,并在具体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效果非常显著;并在此基础上,分局通过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方式通过了《省道xx段管理办法》及xx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及城乡道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查处治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的通知》的文件,为分局路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6、结合全国公路大检查的有利时机,分局路政科按照市局标准要求,组织路政相关人员对各类路政内业资料及时进行了整理归档,使各项内业资料达到齐全、完整、规范。各种报表及文书资料上报及时、数字准确,无任何漏报和延误现象;事案处理做到规范标准,归档及时。

7、加强非公路标志牌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我局积极落实各项清理整顿工作,成立了有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清理整顿小组,通过电视及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整顿效果。

8、加强行风、廉政建设,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发生。

全体路政人员牢牢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宗旨,大力建设服务型行业;将行风建设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

三、2006年工作任务目标

2006年,xx分局路政大队将继续以创建文明行业统领各项工作,根据市局及分局2006年经济考核管理办法开展各项工作。

1、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从思想上、作风上、业务上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2、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以此来提升路政扶品味和文明形象,保持好“省级青年文明号”。

篇12

我村委会对“综治工作”一向重视,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站长的“石佛村综合治理工作站”,并由郭家沱派出所民警及村综治委员分别担任副站长与专职副站长,同时还下设了多个小队,分管各种具体工作,主要包括治安巡逻队、矛盾纠纷调处队、社会单位内保队、特殊人群帮教队、安全监管队、治安信息员队、流动人口管理队、应急民兵队。在设立相关机构的同时,我们也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同时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及各类应急预案。

二、具体工作

(一)“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申报

在我村发展的战略部署方面,村两委一贯重视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村早在1998年就被江北区人民政府授予“小康村”称号,在XX年曾被评为“区级文明村”。延续一贯的“经济与社会并重发展”的指导思想,本年度我村委会积极参与到“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申报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这对进一步增强村民民主法制意识,不断规范村务管理,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维护地区的社会政治稳定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不仅是促进我村全面和谐发展的一件大事,更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题中之义。当然,申报的目的绝不是为了一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称号,而是想通过这种形式进一步总结经验,进而改善工作。

(二)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

针对我村的企业、危房、在建项目、特种设备等,我工作站做了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并建立了详细的安全工作台帐表,本年度,我村无一安全事故发生。在本年度的8月暴雨灾害中,我们配合街道综治办做好了相关工作,向群众发放“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并对重点灾区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同时对收到暴雨威胁的村民实行了及时的转移和撤离,从而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暴雨所带来的损失。

(三)治保工作

今年,我们通过对辖区内的治安环境进行认真排摸,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措施。并特别加强春节、元旦、国庆等重大节假日的治安巡逻,保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村民能过上安全祥和的节日。通过一年来的实效管理,本村无刑事治安案件,村民普遍反映良好。

(四)矛盾排查及纠纷调解

深入排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化解民间矛盾纠纷,是维护我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村村治保、调解组织定期深入到村民中认真排查,及时发现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间矛盾纠纷,提前介入调处解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11年,我村调解委员会在积极落实“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矛盾排查及纠纷调解,本年度所受理的纠纷调解成功率达100%,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流动人口的管理

我村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石佛”的重要内容来抓。我们配合公安机关对我村的房屋出租进行建档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台账,对辖区内暂住人口情况做到不失控、不漏网,突出流动人员管理工作。同时,我综治工作站还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同村计生协会共同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充分发挥计生专干的作用,建章立制,协调配合,严格落实流动人口登记,

使我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

(六)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及申报

为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力争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我村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加速推进我村的文明建设,开展了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以促进我村村民提高自身素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利保障。评选活动得到了村民的积极响应,涌现了一批文明户典型,其中二社村民胡明全同志,事迹较为典型,已将其作为“市级星级文明户”申报。

(七)相关的培训及宣传工作

结合我村实情,我们合理利用了我村的图书角及党员远程教育相关设备对村民开展了普法宣传,主要是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传,特别加强了对劳动、工伤类《合同法》、《划生育法》、《婚姻法》等服务农民的法律知识和典型事例的宣传,让群众受到较全面的法制教育,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在切实做好以上具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

(一)调解记录及矛盾纠纷排查资料

针对本村的矛盾纠纷及调解,我们在认真处理的同时,也作好了详细记录,并向街道综治办定期上报“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情况统计表”及“重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表”。

(二)治安巡逻记录资料

在加大对节假日的安全巡逻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详细的完善了“治安巡逻队巡逻记录本”。

(三)安全生产及安监办资料

建立了相关的安全工作台帐表,涉及到“工矿商贸业安全”(主要是针对我村几个重点企业,包括隆盛达食品厂、远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方伟机械厂)“危房安全工作台帐表”、“在建项目安全”(江北区琏珠变电站)、“地质灾害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同时也作好了“安全现场检查记录”。

本年度在较好地完成了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诸多问题的存在,总结起来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一、相关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

为增强村民的法治意识,我们开展了普法宣传工作,但总的来说,数量还是比较有限,同时也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模化。针对这个问题,我村拟通过诸如“综治宣传月”的形式,大量利用黑板报,法制宣传栏,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学习、培训。同时还要特别加强对重点人群的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家庭,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保证青少的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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