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与经营的关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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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与经营的关系

篇1

一、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含义比较

(一)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为设备租赁或资本租赁,其作为现代租赁的主要形式,是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与之相适应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具体要求出资购置租赁设备,并且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在较长的期限内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在使用设备期间承租方需分期向出租方支付一定的租金。融资租赁在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在租赁期间届满,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从法律上讲,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方所有。但在会计核算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我们将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视为承租方的资产进行管理,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并计提折旧。一般而言承租方采用融资租赁的主要目的是融集资金。融资租赁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租赁期间较长,一般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2)租赁期内承租方所支付的租金具有完全的补偿性,即租金对出租方而言既可以补偿购置成本,还可以形成额外的租金收益。(3)所租赁的资产由承租方进行选择,并且承租方需要承担租赁资产的相关风险,租赁合同对承租方具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可撤销性。(4)融资租赁为净租赁,租赁资产的维修保养和投保事宜等由承租方负责,但无权自行拆卸改装。

(二)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又称为服务租赁或营运租赁,是一种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租赁方式。在经营租赁下,承租方租赁资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其在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性或季节性的需要,而不是融通资金或长期获得资产,因此经营租赁通常是短期的租赁。它的出租方一般为专业的租赁公司,当承租方提出租赁要求时,出租方便可将现成设备直接出租,同时为出租方提供保险维修和其他相关的专门性技术服务。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按约定支付租金,期满后退还设备。经营租赁的特点主要有:(1)租赁期限一般较短(2)租金具有不完全补偿性,即出租方只能从每次的出租活动中收回设备的部分垫支资本,因此需要通过多次的出租才能弥补设备的购置成本并获得收益。(3)在经营租赁下的租赁合同是可撤销的,如果出现新的设备或不再需要租入设备时,承租方可按照规定提前解除合同。(4)经营租赁为毛租赁,所租赁资产的维修保养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

二、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下的会计处理问题

(一) 融资租赁下的会计账务处理

1.承租方

(1)租赁开始日 承租方在租赁开始日通常应当将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这两者中的较小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其中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应依次选择租赁内含利率或合同利率或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其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贷记:长期应付款。

(2)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方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租赁项目的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差旅费等,应当计入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其账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租金 在融资租赁下,承租方向出租方按期支付租金时,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借记:长期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4)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承租方在租赁开始日确认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的会计年度应采用一定的方法进行摊销,一般情况下采用的是实际利率法。其账务处理为: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

(5)或有租金 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等为依据计算的租金,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若或有租金以销售量,使用量为依据计算时,借记:销售费用;贷记:银行存款。若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6)履约成本 履约成本是指为租赁资产所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维修费,人员培训费等。承租方发生的履约成本通常应计入当期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2.出租方

(1)租赁开始日 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通常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将应收融资租赁款与担保余值之和与融资租赁资产的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租赁开始日所做会计处理应为,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贷记:融资租赁资产,按上述科目计算后的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

(2)初始直接费用 出租方为租赁合同的签订所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直接计入长期应收款,其会计处理为:借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

(3)租金 在融资租赁的出租方所获得的租金,我们应该考虑通过“未实现融资收益”该科目进行处理。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对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处理时,为了避免高估收益,通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当期应计算分配的融资收益进行计算。其次,若在期初有对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调整,应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最后,在出租方收到每期租金时,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同时在对融资收益进行分配时,需借记: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记:租赁收入。

(4)或有租金 出租方在融资租赁下发生的或有租金,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益。处理为:借记:应收账款,贷记:租赁收入。

(二) 经营租赁下的会计账务处理

1.承租方

(1)开始租赁时,对经营租入资产仅须作备查登记。由于经营租赁的特点使得其会计处理主要是解决应支付的租金与计入当期费用的关系。应注意,在初始租赁时发生的咨询费等费用,应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支付租金时,应该秉承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进行处理。故我们应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贷记:银行存款。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租金的确认过程中,一般采用直线法;但其他方法更合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与上对应的是,若出租方为承租方承担了相关费用时,该费用应该从租金中扣除。

(3)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在出租方和承租方达成协议的前提下,承租方对经营租入的资产进行日常维护时,应将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借记:管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但发生改良支出时,由于金额较大,需对发生的相关金额进行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即借方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

2.出租方

(1)在购入用于经营租赁的资产时,应借记: 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贷记:银行存款。且出租方应当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在资产负债表相关的项目内进行反映。

(2)将经营租赁的资产出租时,利用“经营租赁资产”该科目下的二级科目进行过账处理。应借记:经营租赁资产――已出租资产;贷记: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在起租时,出租方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金额较大的应当直接进行资本化处理。但对于金额不大且可以直接归属于该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差旅费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3)当出租方收到租金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记:租赁收益。但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若在出租方承担的承租方某些费用时,应当将该费用从租金中扣除且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合理分配。在租金的计算过程中,不能依据各期实际收到的租金的金额确定,而我们一般采用直线法计算。将租金费用分摊到租赁期内的每一期后,即可计算得到各期的租赁收益。

(4)由于经营租赁的特性,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作为出租方应当对经营租赁的资产计提折旧。在会计处理上,借记:销售费用;贷记:经营租赁资产折旧。若资产在租赁期间发生了损坏而得到的赔偿款,在会计上的处理方法如下,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入。

(5)在租赁期满时,出租方收回租出的资产时,应将出租时所进行的会计处理进行反向冲回。即借记:经营租赁资产――未出租资产;贷记:经营租赁资产――已出租资产。

三、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比较

(一)关于“表内”与“表外”核算

由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在性质与实质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所以在会计核算上对于两种方式下租赁资产的处理也是有差异的。在融资租赁中,我们将租赁资产视为承租方的自有资产,纳入承租方的资产负债表中进行核算,由承租方按照一定的方法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所以在融资租赁下,承租方可以获得与租赁资产有关的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所带来的税收上的抵税优势。在经营租赁中,承租方对租赁资产只能在备查账中予以登记,而不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从这点看,承租方适当地利用租赁资产进行“表外”核算可以避免债务约束的限制所导致的进一步的财务风险。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种“表外”融资会一定程度上隐藏企业真正的负债情况。

(二)税务处理

融资租赁下的资产的所有权尽管从法律上看仍属出租方所有,但在会计上,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我们将其视为承租方的资产,由承租方采用与其他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依据,如果未约定付款总额,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依据。因为税法上并没有考虑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问题,所以税收上的计税依据与会计上资产的入账价值就存在差异,这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事项范围。关于折旧年限,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获得资产所有权的,以资产的使用寿命为准,否则以租赁期与使用寿命两者中的较小者为准。而对于融资租赁中的出租方,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资产计提折旧扣除。

篇2

过去10年间,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中小民营企业尤其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根据《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深度研究报告》指出:中国中小企业纳税额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创造的产品和服务价值占GDP总额的60%。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始终制约着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发展,据宜信财富2014年《三十六城市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调研报告》中显示,超过62%的小微企业目前没有任何形式的银行借款。

一、宝山区民营企业在地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宝山区概况:宝山区作为上海市17个区县之一,由于毗邻上海市中心城区,同时座落于吴淞口码头,交通便捷、经济发达,其经济组成中既有以宝钢为首的大型央企,又有大量的民营企业,涵盖房地产、物流、装备制造、金属冶炼加工等多个行业。2014年,宝山区注册企业总数近7万户,其中民营企业占比95%左右,全区GDP达到970亿元左右,是上海经济的重要组成。

民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根据区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4年末宝山区实有68569户企业,其中64532户为民营企业,占比94.11%。2014年全区完成增加值964.61亿元,非公经济占全区增加值的比重为51.8%,达到499.68亿元。从数据中不难发现,民营企业在宝山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多方面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和成长已经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民营经济活跃程度不断提高。2014年,全区民营企业实现区级税收收入89.07亿元,占区级税收比重达86.01%。2014年末,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528家,工业总产值1418亿元,其中民营企业320家,工业总产值823亿元,分别占比60.6%和58.04%。2014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0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8亿元,占比72.86%。

二、融资难、融资贵依然制约民营企业发展

近年来,银行“惜贷”问题一直制约着宝山区内民企的发展,根据区统计局数据显示,至2014年末宝山区共有银行分支行机构23家,本文选取了较具代表性的8家银行,分别是5大国有商业银行工、农、中、建、交,以及上海3家地方商业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针对其公司类贷款和其中的民营企业贷款进行了抽样调查。据统计,上述8家银行2014年末公司类贷款总额738亿元(占全区商业银行公司类贷款总额的88.7%),其中民营企业贷款总额249亿元,比重为33.74%。以区内民企纳税额占总量50%的角度看,银行针对民企的贷款显然没有达到饱和水平,仅占三成左右的贷款额印证了我区仍有相当数量的民企无法得到银行系资金的支持。

三、民营企业融资中面临的困难及问题

(一)资本市场门槛较高,民营企业直接融资准入难度大

目前通过我国证券一级市场发行股票,哪怕是相对最为宽松的创业板,也必须满足年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的硬性财务指标。而企业发债实施“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模式,审批较为严格且净资产方面要求股份公司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6000万元。因此通过资本市场直接发行股票或债券对于绝大多数中小规模的民营企业来说,是短期内较难实现的目标。

(二)银行对民营企业的“惜贷”观念根深蒂固

具体表现为担保方式要求严格、贷款审批手续复杂、借款成本较高等,以本文中抽样调查的宝山区的8家银行为例,2014年公司类贷款总额738亿元,其中民营企业贷款249亿元,占比三成左右,在担保方式上,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70%左右为信用,民营企业则正好相反,70%左右为抵押担保。从审批所需的时间来看,民营企业从提出申请到获得贷款,一般周期在2个月左右,而国有企业基本在1个月左右。从获得融资的成本来看,2014年宝山区民营企业的银行借贷成本普遍在7%-8%,如果再算上评估、保险等隐形成本,民营融资成本至少要高出国有企业2-3个百分点。

四、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解决民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推动产业孵化基地创建工作

一方面,大力推动工业园区向产业孵化基地转变,在不断推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立足园区,推动各个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如宝山工业园区的智能制造、城市工业园区的总部经济、吴淞工业园的文化创意等,并在此基础上大力培育和提升园区的“孵化器”功能,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管理咨询、市场拓展、中介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增值服务。另一方面,不断提升政府对拟上市企业的服务水平,区政府在继续完善改制上市培育库的基础上,可以联合区内券商、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建立辅导入库企业上市的联席会议制度,下设若干个专家小组,针对每一家入库企业所在行业特点和经营状况,制订相应的上市辅导计划,“一户一策”,指向性强,帮助企业充分掌握上市的相关政策要求,在辅导过程中助推企业发展,努力培育一批在上海乃至全国具备一定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企业。

(二)大力推动企业登陆“新三板”或上海股交所

针对区内部分暂不具备A股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条件,但是形成一定经营规模、具备较高盈利水平的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数据库,逐一分析企业情况,对于符合“新三板”市场挂牌条件的企业,加强辅导并搭建券商与企业联系平台,积极推动企业进行股改登陆“新三板”市场。此外,区政府可以落实相关职能部门与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加强对接,定期邀请股交所专业人员为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讲解股交所挂牌最新流程、标准和手续,鼓励企业积极申请进入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对于成功登陆“新三板”市场或股交所挂牌的企业,按照相关专项资金奖励管理办法,简化扶持资金申报手续,开通资金下拨绿色通道,通过“推动一批、扶持一批、奖励一批”,对辖内企业直接融资形成带动示范效应。

(三)大力推动社会资本参与直接融资体系构建

在我区已引入明石投资、贝森资本等知名股权投资企业基础上,进一步推广“基金+基地”模式,加快推动产业与社会资本对接,探索以引导社会资本入股产业基金和参加投融资交易会等形式大力招商,托索通过引入创投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等方式培育新兴产业,综合运用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根据企业不同的成长阶段全过程参与,积极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体系,形成了以天使基金、风险投资、政府产业投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融资顾问、上市辅导等多种方式结合的“梯形融资模式”,满足中小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等不同成长阶段所对应的不同层次、不同功能的融资需求。

(四)鼓励商业银行创设专营机构

一方面,以商业银行为首的金融机构要主动作为,响应国家支持中小企业、支持实体经济的号召,积极在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研发中心等中小企业集聚区域选址布点,设立专营机构,从所在区域的中小企业金融需求出发进行功能定位,组建专业化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团队,针对中小企业经营特点,优化中小企业信贷管理,配套专属融资产品,设置绿色审批通道,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和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区政府可以考虑设置财政专项发展基金,对于区域内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专营网点,在该网点运营满一定期限后(如一年),针对其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及配套金融服务展开后评估,符合相应标准的,一次性给予开办费补贴,其后每年对该专营网点经营状况进行评估,重点考量其中小企业客户数量和贷款金额的增长情况,根据对中小企业的服务绩效每年核定财政奖励资金。通过财政补贴和奖励的方式,形成激励示范效应,引导并带动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真正定位于中小企业、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专营机构。

(五)推动商业银行创新融资产品

一是积极探索“银行+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产品。重点面向科技型、创新型、轻资产的中小企业,针对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在银行融资环节引入保险公司,充分研判企业产品应用前景和发展潜力,由保险公司对企业借贷的资金提供保险,进行信用托底,增加银行放款信心,解决企业没有抵押物的问题。二是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使用多种金融产品获得发展资金。支持企业使用股权质押贷款、保理、订单融资等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取得生产经营、科技研发等设备器材。商业银行要适当提高该类融资产品的风险容忍度,在总体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切实加大对轻资产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因地制宜推广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在宝山区街镇和行政村,存在着许多由集体企业转制而来的民营企业,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一批在90年代末21世纪初通过经营权承包转制的企业,虽然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厘清了股权和公司治理结构,已经完全市场化经营,但是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权(仅指工业用地)仍是集体所有,企业仅对地上建筑物具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经所有者书面同意。在现实操作中,需要镇一级及以上政府出具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书,而这一规定往往成为集体工业用地(即通常所说“红证”)抵押的症结所在,很少有企业能拿到政府出具的同意抵押意见书。建议区政府可以落实相应的土地管理部门对区内的存量“红证”土地进行梳理,建立“红证”土地企业名单和区一级审核机制,对于需要通过抵押“红证”土地融资的企业,上报至区审核小组,综合考量该企业行业背景、税收贡献等情况,给出是否同意抵押的审核意见,把“红证”土地抵押的审核规划化、制度化和集中化,帮助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获得融资。

参考文献

[1]宝山统计局.《2014年宝山区统计资料汇编》,2015年7月。

[2]谭萍.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4[1].

篇3

企业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营利组织,追逐利润是其本质属性,企业的财务目标为企业价值最大化。这需要在企业存续期间的财务经营、财务管理、财务治理等活动中渐进地、累积地实现。经营,指的是企业适应并利用其环境的活动,从外界获得资源并为之提供经济品。管理,指的是企业利用已有的资源使之达到高效利用的状态的活动,使企业的存量资源服从并服务于企业的整体目标。治理,指的是对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予以协调的活动,对企业的收益及为之付出的代价在各相关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维持企业的存续。三者对财务目标的实现缺一不可。目前,财务理论的研究限于财务管理、财务治理,而财务经营甚少。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理财的领域不断扩大,现代企业的理财领域已从企业内部与商品经营活动相结合的理财扩大到企业外部与产权交易和金融资产投资相结合的理财,企业的盈利也由内部经营的盈利和对外投资的盈利两大部分构成。企业财务部门的任务由此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围绕服务于企业商品经营活动开展各种财务运作,即对企业再生产过程的价值运动进行管理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二是独立地进入金融、产权市场,组织各种财务经营,即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参与市场交易,以谋取经济效益。

财务经营理论可以提供一种新理念。财务经营是财务活动的扩展,是财务管理的一种新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财务管理的一种新的方式和技巧,对企业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对企业转变经营模式有现实意义。何谓财务经营?现将企业财务经营及其模式分析如下:

一、财务经营概念

财务经营的概念在我国财务学界尚未形成一个标准的或权威的定论。笔者认为,财务经营是指企业以实物商品、金融资产、产权为对象,利用特定的财务手段,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的过程。这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财务经营首先是财务管理者的观念,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次才是一种方法、过程、技巧。树立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整合,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资源运作的效益的观念,通过财务经营环境分析、财务经营目标确定、财务经营策略的选择,以及财务经营操作方式的确定等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第二,财务经营的层次性,它不仅包括投资于企业内部商品经营活动所开展的财务运作,而且包括在金融市场上开展得对金融资产的买卖和在产权市场上进行的产权营运。

第三,财务经营更注重企业资本结构的优化。它不仅要注重资金周转环节上的纵向分布和结构,更注重资本在不同经营方向上的横向分布与结构,以及在此相关的风险、时间、空间分布与结构。

二、财务经营对象

企业财务经营的对象按照其经营的场所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

1.商品经营。在企业内部以控制的各种实物资产为经营对象。目的是服务于企业的商品经营活动,通过计划、预算,对企业资金运动的速度、方向、规模和结构进行控制,在保证商品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少资金占用,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货币经营。在金融市场上以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金融资产在金融市场上又称金融商品或金融工具,它主要以各种有价证券为主体。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有价证券可以分为化身证券(包括各种短期票据,如国库券、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等及可转让定期存单)、资本证券(包括各种债券、股票)和衍生证券(包括各种金融期货、期权合约等)三大类。金融市场的各种金融资产按期限长短,又可分为短期金融资产和中长期金融资产;按其职能作用,还可以分为基本的投资筹资性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和衍生的保值投机性金融资产(如期货、期权、互换)等。

3.资本经营。在产权市场以产权为经营对象。产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通过对其交易,进行企业兼并、重组,其结果是企业产权的转移或重新划分及由此而引起的企业资产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转移或重新划分,达到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和提高企业资本增值的目的。

商品经营、货币经营和资本经营三者相互渗透。资本经营是商品经营的强大推动力。资本经营会为商品经营提供良好的前提,为商品经营提供规模效益、协同效益,使无用、无效和低效资产在社会范围内重新配置后,为商品经营产生更大效益提供条件。同时资本经营通过资本在社会范围内的重新组配,最终也必须落实到商品经营上,组配是手段,使商品经营取得更大的利润是目的。另一方面,资本经营的核心问题是如何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来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以确保资本不断实现增值。资产重组是资本经营的重要内容,但是商品经营中也包含资产重组的内容,企业为了更加充分的使用企业现有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必然会对一些具体生产过程进行不断的调整和组合。

货币经营侧重于投资收益的最大化,而资本经营则侧重对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可控权利的扩大,两方面的活动在很多情况下是紧密联系的,例如当一家企业投资于另一家企业的股票,在一定额度获得的只是股票分红和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但当该企业所持有的股票达到足以影响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从而从对其的控制权和影响权来获得额外利益时,这就成为了资本经营。

商品经营、货币经营和资本经营是动态的统一,这种动态统一表现为相互促进相互适应的过程。资本经营的规模要与不断发展的商品经营的规模相适应,要适时适度。随着商品经营规模的扩大,资本经营的规模也不断扩大。商品经营发展过程展现了企业发展的轨迹,商品经营和资本经营的相互适应过程,就集中表现为在企业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商品经营和资本经营不断发展的动态统一过程。

企业经营者必须把握好资本经营、货币经营和商品经营的关系,使其相得益彰,不能顾此失彼。要进行财务经营,其核心就是要加强成本、风险和效益观念,要精于计算成本和风险,把降低成本和风险作为重目标,从而实现价值最大化,在这个过程中,要考虑机会成本,通过选择和比较,进行择优。财务经营的关键在于本金的不断增值,应始终把增值放在首要地位,只要是有利于本金的流动和增值,并不拘泥于经营的具体形式。

三、财务经营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科斯指出,“经营意味着预测和通过签订新的契约,利用价格机制进行操作。管理则恰恰意味着仅仅对价格变化做出反应,并在其控制之下重新安排生产要素。

财务管理的三个基本观念:一个是绩效观,一个是分配观,一个是经营大于管理。即管理必须对绩效负责,没有产生绩效的一切行为都不是管理的行为,其次,作为管理一定要不断地分配――分配权力、责任和利益。最后,财务管理本质上是服务,是对财务经营的服务,经营是选择对的事情做,管理是把事情做对。经营关乎企业生存和盈亏,管理关乎效率和成本。经营是对外的,追求从企业外部获取资本项目建立自身的影响,从而获取利润;管理是对内而言的,强调对内部资源的整合和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保证盈利得以实现。

财务经营与财务管理是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管理是经营的基础、保证,经营是管理的前提和目标。目的都是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经营是管理的延伸与发展,企业财务管理必然发展为财务经营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在企业的不同发展时期,企业对不同层次的财务经营行为是不同的。在企业发展初期,由于企业还比较弱小,企业的各项工作都还在完善之中,企业的产品、市场都还在培育之中,这一阶段的企业抓的是产品质量,是节能降耗,因此强调的是商品经营。随着生产的扩大,能否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满足生产扩大的需要,能否保证资金流转顺利进行、资金的补偿得到满足是这一时期财务工作的焦点问题,更要强调企业货币经营的能力。当企业的产品形象、财务形象等在市场中树立起来,这时,积极地捕捉恰当的机会进行资本经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此时应综合运用商品经营、货币经营、资本经营,不可片面强调资本经营的作用。

另外,不同规模的企业对不同层次的财务经营强调的程度也不同。中小企业本身实力较弱,且抗风险的能力较小,更应强调企业的立业之本、强调商品经营;而大中型企业由于已具备这方面的条件和实力,应该注重使用企业货币经营和资本经营手段。

参考文献:

[1]李帮陈瑶:财务经营的理论依据[J],财经科学,1996.4

[2]王跃武:财务经营、管理与治理财务职能的重新解构[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7.2

[3]张士怀:企业财务经营[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

篇4

企业的金融资本主要以有价证券为表现方式,如股票、债券等,也可以是指企业所持有的可以用于交易的一些商品或其他种类的合约,如期货合约等。它是与企业资本相对应的资本形态。

企业金融资本经营就是指企业以金融资本为对象而进行的一系列资本经营活动。它一般不涉及企业的厂房、原材料、设备等具体实物运作。企业在从事金融资本经营活动时,自身并没有直接参加生产经营活动,而只是通过买卖有价证券或者期货合约等来进行资本的运作。所以,企业金融资本经营活动的收益主要来自于有价证券的价格波动以及其本身的固定报酬所形成的收获。企业金融资本经营的主要目的是以金融资本的买卖活动为手段和途径,通过一定的运作方法和技巧,使自身所持有的各种类型的金融资本升值,从而达到资本增值。

企业金融资本经营与实业资本运营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

1.经营所需的资本额较少

实业资本运营,尤其是项目较大的固定资产投资经营活动,往往都要求企业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而对于企业的金融资本经营,只需企业购买一定数量的有价证券或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即可从事金融资本的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量相对实业资本来说较少,大多数企业都能够承受。所以,金融资本经营是一种适合于大多数企业进行的资本运作方式。

2.资本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

金融资本投资经营的结果主要体现在企业所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上,而这些证券又都是可以随时变现、随时充当支付手段的媒介。由于企业的金融资本在经营活动中,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较强,也就使企业在从事金融资本运作时有了较大的选择余地和决策空间。换言之,一旦企业察觉到形势有变或者有了新的经营意图,它可以较方便地将资产变现或者转移出来,以及时满足企业的需要。

3.心理因素的影响巨大

社会心理因素对各种资本经营方式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造成经营行为和经营效果的偏差,而这些影响一般都具有间歇性和偶性发的特点。但在金融资本经营中,心理因素却是每时每刻都在起作用。比如,当证券投资者预感到一种证券价格将要发生变动时,他就会依据自己的心理判断抢先做出行动。当这种意识为多数人所共有时,则会形成集体的“抢先”意识。这种共有的意识构成了证券市场每时每刻的心理潮流,并常常会由此引发价格的剧烈波动,而这种现象又反过来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的心理动荡。

4.经营收益的不稳定性

金融资本经营是一项既涉及企业自身条件,又受外部宏观环境因素干扰的活动。企业的自身条件有:企业的资金实力、决策人员的能力、企业所具有的金融资本经营的经验和技巧等;而企业外部宏观环境因素诸多,如国家的经济形势,政府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国民经济增长水平,居民收入等。这样就使企业金融资本的经营容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干扰,造成其收益的不稳定性。另外,金融资本经营的收益主要是通过有价证券价格的变动来获取的,由于证券交易市场上价格的频繁变化,企业收益发生波动也是必然的。

二、金融资本经营的技术操作原则

1.经营目标明确,制定投资计划

要使企业的金融资本经营取得成效,应首先确定一个明确的目标,在确定目标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以避免投资经营的盲目性,保证预期投资效果的实现。企业在拟定投资经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方面问题:(1)资金的来源与稳定性。(2)投资收益的获取方式,是以股票投资经营为主,还是以债券投资经营为主。(3)处理好可获得的信息,把握机会。

2.组合投资经营,分散投资风险

在金融资本经营过程中,收益和风险是紧密相连的。在风险已定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使投资报酬最高,或在报酬已定的情况下,尽可能使风险最小,这是金融资本经营的基本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企业在金融资本经营进程中,要实行组合投资经营,即将各种不同类型的金融资本运作方式合理搭配起来,以分散企业的投资经营风险。一般是将企业的金融资本分为三部分: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债券或优先股;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具有成长性的普通股;另一部分应作为准备金,以待更好的投资机会或用来弥补意外损失。

3.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原则

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靠人来进行的,人的潜能最大,同时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资本要素。金融资本运作是一项需要高度智慧性劳动的复杂工作。因而,投资决策者必须具有扎实的相关理论知识以及一定的经营能力,能够把握住金融资本经营的有利时机,做出成熟的决策。

4.机会成本最小原则

在金融资本经营交易市场上,资本的经营方向是可变的。资本要不断地从那些盈利性低的部门退出,进入盈利性较高的领域,以使金融资本运营的机会成本最小。要做到这一点,投资者应该理智、慎重,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对各种类型的经营方式做认真比较的基础上,选择最适合的动作对象和方式。

三、如何选择金融资本经营对象

企业金融资本经营最常见的方式有三种,即股票交易、债券交易、期货和期权交易。金融资本经营对象的选择,主要是指企业选择何种金融资本经营方式的过程,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风险因素

在金融资本经营市场上,不同的投资者由于其财力、物力和人力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也不一样,这就要求企业在金融资本经营中,在充分了解自身情况的基础上选择风险适度的投资经营对象。风险与收益一般成正比例关系,即高风险高收益,低风险低收益。但也不排除会有低风险高收益和高风险低收益的情况。企业在选择投资经营对象时,应注意各种不同经营对象的风险与收益的对应关系,保证在一定的风险水平下有相应的收益相匹配。

2.变现因素

由于证券构成企业金融资本的主体,所以金融资本的流动性主要表现在证券的变现能力上。在没有二级市场的情况下,证券的流动性取决于证券的偿还期限,期限越短,流动性越强;如果存在二级市场,证券的流动性则主要取决于二级市场的发达程度和某种证券的热度。

3.收益因素

追求高收益是大多数投资者的最终目的,但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必须要充分考虑价格、手续费、现金等因素,以期在成本——收益原则下,选择出以较低成本获得较高收益的投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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