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现状范文

时间:2023-08-21 09: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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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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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瓦斯抽采系统评价技术要素分析

2.1主要评价要素调查瓦斯抽采系统的能力,包括设计能力与实际能力,能力富余系数以及能否适应未来5年-10年采掘延伸和产量变化的要求,根据能力与瓦斯涌出量情况计算和预测矿井瓦斯抽采率、区域瓦斯抽采率、工作面瓦斯抽采率;了解瓦斯抽采主要管路的直径、经济流速和最大流速条件下的流量、负压损耗等情况,管路布置的最大长度与管径的关系,管路的材质和安全性能,孔口抽采负压及管路安装的密封性能,抽采瓦斯浓度及其变化情况以及封孔工艺、参数和封孔管材质,煤层瓦斯预抽的难易程度、预抽工程量、预抽率、预抽量、预抽瓦斯浓度和预抽工艺,抽采前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及变化等情况;邻近层瓦斯抽采难易程度、抽采工程量、抽采率、抽采量、抽采瓦斯浓度、抽采工艺以及抽采前后邻近层瓦斯涌出的变化情况及涌出量;了解采空区抽采的难易程度、抽采工程量、抽采量、抽采率和抽采工艺、抽采浓度、抽采前后瓦斯涌出量及其变化情况;了解预抽放、邻近层抽放、采空区抽采工程超前性,允许超前抽采的最短时间和抽采量;了解钻孔施工设备及实施钻孔的难易程度、能够达到的钻孔深度、钻机台班钻孔施工工程量;了解采空区抽采条件下采空区煤炭自然发火的情况及处理办法。2.2评价意见和建议按照“大流量、多抽泵,大管径、多回路”的原则完善瓦斯抽采系统。泵和管网的能力要留有足够的富裕系数,泵的装机能力应为需要抽采能力的2~3倍。选择高负压大流量水环式真空泵,配齐配全各类抽采钻机和必要的移动抽采泵,不得使用玻璃钢瓦斯抽采管路。矿井应根据不同的抽采方法和抽采瓦斯浓度,实现分系统抽采,既满足安全需要,又符合利用要求。应重点评价“抽掘采平衡”能力、抽采系统能力、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判等。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系统能力考虑1.5以上的富余系数,高产高效矿井富余系数应达到1.8以上;有关指标必须符合《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有关标准和规定;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预抽瓦斯浓度应不小于50%,采空区抽采瓦斯浓度应不小于30%,地面泵房出口瓦斯浓度应在40%以上;预抽工程量应至少提前3个月做到位,预抽时间和预抽量要满足作业前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钻孔工程量应达到0.05m/t,并逐步提高标准;采空区抽采应避免采空区发火,自然发火严重的矿井、采空区抽采应建立束管火灾预测系统,并确保采煤工作面推进速度在60m/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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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X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6(a)-0057-02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煤炭市场也得到了一定的好转,各地区的煤矿开始加紧生产,各种各样的小煤窑也开始组织生产,这也直接导致了煤矿行业各种工伤事故接连发生,使得煤矿安全事故呈现出日益增长的态势,国家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此也更加重视。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体系还不够完善健全,导致安全生产工作也不尽人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从目前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来看,煤矿生产环境差、安全设备落后、安全意识薄弱,而导致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的因素除了安全技术水平之外,还与煤矿行业的社会经济发展有关。因此,国家必须及时有效地加强对安全技术、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工人等方面的管理和教育,尽可能地降低我国煤矿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使煤矿行业得到更安全更健康地发展。

1 煤矿安全生产现状概述

1.1 煤矿生产技术落后

煤矿的生产是在井下进行的,这就需要火、水、瓦斯、顶板和煤尘的支持,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其中一项环节出现差错,比如瓦斯爆裂、出现透水现象等,便会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自然灾害之外,人工操作技术也会引发煤矿事故[1]。根据我国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的调查得知,在我国大多数的煤矿区中,采区或者采掘工作面根本没有事先做好施工设计,或者根本没有按照设计来进行施工作业;采掘的布置也不合理,存在超大限度进行开采的情况;而企业的管理力度也不够,有的企业甚至还忽视了技术管理这一环节,使管理陷入混乱状态;此外,在煤矿施工中,防水防尘措施并没有落实到位,最重要的是没有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比如我国河北承德的暖儿河煤矿开采区,由于切眼过多,采掘面过于广泛,引起风流短路,瓦斯爆炸,导致了煤矿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人员伤亡惨重。

1.2 煤矿工人意识薄弱

我国大部分的煤矿都是乡镇煤矿,大多也都是以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来进行经营的。乡镇煤矿的重大安全事故占到每年煤矿事故的百分之八十,事故的原因除了“三违”因素之外,其他主要是由于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薄弱引起的。从我国煤矿工人自身来说,他们接受的文化程度都不高,接受安全培训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安全意识薄弱,存在的侥幸意识让他们以为在井下抽烟、偷工减料、不带安全帽等小细节无关紧要。当他们在进行煤矿生产之前,对工作现场的异常情况,比如采掘面出现挂水滴、瓦斯的浓度加大等现象并没有加以重视,没有及时地跟管理人员反映这些异常情况,更没有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潜在的安全隐患,最终导致了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2]。除此之外,当遇到突发的安全事故时,由于缺乏遇事的应变能力和处理能力,很多煤矿工人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地逃生,这也导致在安全事故中人员伤亡惨重,也加大了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2 制约煤矿安全生产因素分析

根据对我国多个地方煤矿开采区的调查可以分析得出,制约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另一个是煤矿行业的社会经济发展。笔者将根据这两个制约因素进行简要地分析。

2.1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自从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煤炭企业的各项技术都很落后,煤炭经济一直以粗放型的方式来发展,直到改革开放以后,煤炭施工才开始走向机械化,生产效率有了明显地改善和提高,但是煤矿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并没有彻底防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3]。国家一直没有建立针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体系,对煤矿生产的监督也不够,这必然会导致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得不到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持,开采技术肯定会落后于其他的发达国家。以我国的一些重点煤炭企业的技术水平为例,机械化程度、回采效率、全员效率这三个技术因素与超大死亡率之间的关系都很紧密,尤其是煤炭开采的机械化程度。这表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超大死亡率之间呈负比,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技术,就可以降低超大死亡率,增强煤矿的生产安全性。

2.2 煤矿行业的社会经济发展

对我国煤炭行业的整体安全状况影响较大的就是煤炭的生产结构。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煤矿工人素质不高,安全投入不够,乡镇煤矿的生产方式也不够先进。乡镇煤矿和我国的国有煤矿相比,乡镇煤矿的安全状况明显处于劣势。根据调查分析得出:国有煤矿产量和百万吨死亡率是呈负相关,而乡镇煤矿产量和百万吨死亡率却是成正比;因此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之间也是成负比的[4]。这就是说,国有煤矿的比重上升了,那么乡镇煤矿的比重就会下降,这种情况会改变煤炭行业的整体安全状况,促进煤矿行业的社会经济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 促进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对策

3.1 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为了让煤矿的责任人能够承担起管辖区域内安全事故的责任,就必须先建立责任包干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安全第一、综合管理、预防为主、全面推进”的方针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煤矿开采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坚持以“装备安全、培训和管理并重”为指导原则,严格控制开采流程,同时还必须完善相应的奖惩机制,赏罚分明。另一方面,加大煤矿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也是十分有必要的。煤矿管理者可以开展不定期的宣传活动,通过真实案例的播放或讲解,让煤矿工人树立起开采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意识水平,加深“安全第一”的理念。同时还要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必须让每一个工人通过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之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在确保工人专业技能的同时还要让每个工人都知道发生突发的安全事故时该如何逃生的技能和知识,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煤矿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3.2 建立保障体系,规范工伤保险制度

在煤矿安全生产中首先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的监察工作,为了能使监察工作更加科学准确地进行,就要依靠准确的信息、先进的科技、完善的设备和测试手段等。国家可以建立煤矿信息支持中心和设备仪器检测中心,解决在监察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全面地收集监察得来的各项数据和资料信息,精准地对诱发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分析,防止煤矿事故的发生[5]。除此之外,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极大地增强工人的积极性。有了工伤制度,预防工作可以推动企业的安全生产,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康复工作可以让已经受伤的工人尽可能快地得到治疗和康复,恢复他们的劳动能力。因此煤矿企业必须为井下作业的每个煤矿工人支付应有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和购买工伤保险,这样做不仅可以提高煤矿工人工作的热情,还可以尽可能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3.3 坚决打击非法的小煤窑,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地的煤矿发展态势良好,出现了很多的小煤窑,这其中很多不乏违规操作、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6]。而我国煤矿的安全事故中,非法小煤窑引发的事故比例比较高。这些小煤窑不仅不能保证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还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使环境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因此,对于没有安全生产执照、实行违法开采的地方小煤窑应该给予坚决打击和关闭。另一方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也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在我国煤矿安全开采过程中,必须要保证各项设备仪器的充足和及时更新检修,如若出现问题,专业维修人员要及时地进行维修,降低因设备出错而引发安全事故的概率。对于偏僻地区的煤矿,由于受地形的阻碍,导致发生事故时不能及时地向外界求救,也不能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情况,为了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国家和政府必须对偏远地区配备先进的通讯联络设备,这样才能保证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得到外界的帮助,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都降到最低。

4 结语

在本研究中,笔者根据对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调查,加入自身的一些观点分析,最终得出以下结论:目前我国正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经济结构得到了重大的调整,机构改革也在不断深入进行,这给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一轮的机遇和挑战。在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决定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的先决条件是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决定性因素是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直接因素是煤矿工人遇事时的处理能力,煤矿安全生产的大纲是安全技术管理。从这些条件就可以看出,安全生产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煤矿安全意识的宣传,培养煤矿工人的专业技能和应变能力,坚决制止违法操作,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建立完善的保障体制,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各方面技术,尽可能地杜绝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我国煤矿行业的安全性、科学性。

参考文献

[1] 汪崇鲜.影响我国煤矿安全状况的经济技术因素分析[J].煤炭科学技术,2013,22(11).

[2] 刘璐,刘晓,梅国栋.我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致因因素分析[J].中国煤炭,2012,92(10).

[3] 张志呈,罗尧东,李春晓.我国煤矿事故多发性和实现本质安全管理的研究[J].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5(1).

篇3

我国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说到底就是要以人为本,这是所有煤矿安全监管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但是我国现行的煤矿安全监管过度依赖行政机构,但是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矛盾对于煤矿安全监管带来诸多不便。其实在当前的安全监管体系下我们没有重视到矿工和煤矿企业的工会这两个第三方监管力量。矿工是煤矿生产的主体,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也是我国煤矿安全监管机制的漏洞。目前我国并没有赋予矿工们足够的权力,最可怕的是,即便矿工对井下情况提出质疑,甚至知道事故即将发生也没有权利拒绝下井。工会在我国的煤矿企业也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其仅仅是一个行政部门,企业管理层直接任命工会工作人员,这样一来他们就只会对企业领导负责,当企业和员工发生冲突时本应站在员工一方的工会却要维护企业的利益。

1.2有关煤矿安全监管的法律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一直的在不断的完善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同时出台了许多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也已建立了包括劳动法、行业专门法律和行政许可法等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尤其是对于安全监管这个区域的法律有待完善。《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要向大中型煤矿企业派驻安全监察机构,这就使小型煤矿这成为一块盲区,失去了对其的监督,很容易造成小型煤矿事故频发。其实小型煤矿资金少,效益低,跟容易为了最大利益而无视安全生产,因此,对于小型煤矿更应该派驻安全生产监察员。还有,在对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的组建上是靠各省自行解决安全执法机构的建设问题,国家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这就很容易造成责任分工不明确,而且有些省份将煤监局和煤炭局合并,一个是国家监察部门,一个是地方煤炭部门,两个单位本应相互监督,合署办公就不能起到监管作用。我国的大部分关于煤矿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都只注重于煤矿的正常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而忽略了煤矿职业危害监管。采煤矿属于高危职业,不仅是其本身易发生事故,还有在煤矿生产中的产生噪声、粉尘和有害气体等都会严重危害煤矿工人的身心健康,已成为煤矿员工健康安全的“隐形杀手”。对于这方面的疏忽也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1.3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煤矿需求量日益增长,煤矿企业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多,煤矿安全监管任务也日趋繁重。但是我国的煤矿安全监管系统长期的反复调整,又由于煤矿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使得部分地区的相关部门相互推脱,不愿承担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导致现有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少,规格低。监管力量的严重不足必然会导致监管力度的降低,进而引发安全事故,使得监管人员变成了安全事故的“消防员”,哪里有事故就去哪里,不能做到尽早发现、提前预防。

篇4

近年来,我国煤矿产业持续发展,煤矿安全也逐渐受到重视[1]。长期以来,国内煤炭安全机构围绕煤矿灾害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3]。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国家的煤矿安全仍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煤矿安全生产差距依然很大,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形势严峻。

1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由上图可以看出,从2004年到2014年期间,我国煤矿历年死亡人数及百万吨死亡率整体呈下降趋势。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从2009年开始已经减少到了1以下,而到2014年已经降到0.257。但是比较于世界上其他先进的产煤国家,我国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仍然是其10倍左右。例如,美国作为世界第二大产煤国,其最近10多年来煤炭年产量一直稳定在10亿吨左右,煤矿每年死亡人数仅30人左右,并且其百万吨死亡率长期保持在0.1以下。尤其在近几年,美国煤炭百万吨死亡率降到了0.03。此外,澳大利亚作为世界上第4大产煤国和最大的煤炭出口国,每百万吨死亡率仅为0.014左右[4]。我国的煤矿特别是小煤矿的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机械化水平目前只能达到13%,从业人员素质还比较低,由于基础薄弱,因此小型煤矿安全目前还没有把握。因此,煤矿安全问题仍然是当前国家面临的重要挑战[5]。

2煤矿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安全生产状况相比较其他先进产煤国家

来说有很大的差距近几年来,我国仍然发生了几起比较严重的特重大煤矿事故,到2014年我国的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257,有史以来首次降到0.3以下,但是这个数字和世界先进产煤国家相比还是比较大。

2.2我国煤矿地质情况恶劣,灾害类型多

我国煤炭开采技术条件较差,导致瓦斯、水、顶板、火、煤尘五大灾害俱全。主要原因如下:一是我国地质构造比较复杂,煤炭赋存条件差,煤层不稳定,褶皱、断层较发育,煤层厚度、倾角变化较大,顶板难以管理;二是自然灾害方面比较严重,瓦斯分布不均匀,局部瓦斯含量较高,极易导致瓦斯爆炸;三是矿井水文地质非常复杂,并且受石灰岩水和老空积水的影响较大,水患矿井约占煤矿总数的25.04%。另外,矿热灾害、煤尘灾害、冒顶、片帮、冲击地压等的威胁持续存在。

2.3煤矿生产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没有经过专业的生产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因而素质普遍偏低,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自救能力和自救意识不强,往往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不知所措,不能有效的自救。

2.4煤矿管理层面较薄弱

我国安全管理观念相对落后,安全意识不强。目前安全管理在煤矿企业管理中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没有真正处理好安全、生产与效益之间的关系,没有认识到安全管理也能创造效益、创造利润,没有理解安全管理与煤矿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3解决措施

3.1加强我国煤矿安全立法,实现法制化管理

世界其他主要产煤大国都制定了比较完善且执行力较强的法律法规来强制执行矿山安全,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而中国在矿山安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欠缺,我国应进一步加强矿山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一个监督矿山安全的有效地体制,有助于控制我国煤矿事故的发生,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3.2做实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属于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使命。首先煤矿企业应聘任具有相关安全证书的管理人员,对煤矿企业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想安全”的意识,“会安全”的技能,为提高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对员工直至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培训,提高他们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使其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防止违章操作的不安全行为。也可以通过安全问题知识问答等的游戏形式推广安全教育,能够更好更快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3.3对煤矿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和严格处理

在煤矿事故发生之后,煤矿企业相关责任人应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发生以后,要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调查和处理事故,实现煤炭安全事故调查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矿工是否重视安全,首先要看煤矿企业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如果领导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主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意识到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是安全工作的基本问题,形成人人以安全为第一位的氛围,员工就会自觉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进而参与到安全工作中来。矿工通过一系列安全培训活动,安全素质也能慢慢提高,就能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从而在效果上达到企业领导和员工同时具有安全意识的目的,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刘星魁,谢金亮.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及对策探讨[J].煤炭技术,2008,27(1):139-141.

[2]原野.我国矿业安全生产的现状及应对策略[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6,3-4:15-16.

[3]吕喆.安全生产监察的重要性与必要性[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7: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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