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4 09: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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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导小组提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对全局的综治工作在年初就进行了部署,把综治工作纳入各项工作的重点之一,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3.按照条块结合、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我局于年初与分管副县长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同时与各科室、中心(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4.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局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制度》,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各股室、中心(局)认真落实综治各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部署。2009年2月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对全年综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20*年度综治工作优秀股室、中心、(局)进行了奖励。
二、解决各项涉及综治维稳工作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的职责。
一是扩大就业渠道,增强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截止目前,全县共提供就业岗位(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238个;下岗再就业人数达555人,是去年同期增长的300%,培训创业再就业人员350余名,农民工技能培训2100人,通过争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加强下岗人员、创业人员、农民工等的各种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减轻了我县的就业压力,从实际上解决了就业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广大参保者老有所养、病又所医、工伤赔偿有保障等。截至目前,参加失业保险527人,参加养老保险2948人,发放金额2159837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9502人(在职人数7584人,退休人数1918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860人,生育参保630人。三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件,调结7件,办结率为100%,涉及农民工人数400余人,协调支付拖欠农民工290余万元;签订劳动合同296人;各类企业职工工伤认定9件,赔付金额6.5万元。我局通过大量的开展就业、创业、养老、医保等实际工作,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内部防范,主动参与整体联动防范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干部值班制度和部门制度,落实了人防、物防的各项安全措施。我局和各股室、中心(局)、档案室及其它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范,设立了防盗报警器、消防栓,加强了门卫值班力量。
2.积极参与辖区整体联防工程,配合辖区派出所、社区共同搞好联防,认真履行职责。
四、有计划地在全系统内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1.我局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并对“安全文明科室”、“安全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县综治办: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打击为主、预防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方针,从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履行职能作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我局的综治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年初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综治工作领导。
1.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有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我局落实了综治工作经费,确保了我局各项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2.领导小组提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对全局的综治工作在年初就进行了部署,把综治工作纳入各项工作的重点之一,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3.按照条块结合、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我局于年初与分管副县长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同时与各科室、中心(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4.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局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制度》,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各股室、中心(局)认真落实综治各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部署。20xx年2月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对全年综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20xx年度综治工作优秀股室、中心、(局)进行了奖励。
二、解决各项涉及综治维稳工作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的职责。
一是扩大就业渠道,增强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截止目前,全县共提供就业岗位(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238个;下岗再就业人数达555人,是去年同期增长的300%,培训创业再就业人员350余名,农民工技能培训2100人,通过争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加强下岗人员、创业人员、农民工等的各种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减轻了我县的就业压力,从实际上解决了就业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广大参保者老有所养、病又所医、工伤赔偿有保障等。截至目前,参加失业保险527人,参加养老保险2948人,发放金额2159837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9502人(在职人数7584人,退休人数1918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860人,生育参保630人。三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件,调结7件,办结率为100%,涉及农民工人数400余人,协调支付拖欠农民工290余万元;签订劳动合同296人;各类企业职工工伤认定9件,赔付金额6.5万元。我局通过大量的开展就业、创业、养老、医保等实际工作,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内部防范,主动参与整体联动防范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干部值班制度和部门制度,落实了人防、物防的各项安全措施。我局和各股室、中心(局)、档案室及其它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范,设立了防盗报警器、消防栓,加强了门卫值班力量。
2. 积极参与辖区整体联防工程,配合辖区派出所、社区共同搞好联防,认真履行职责。
四、有计划地在全系统内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1.我局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并对“安全文明科室”、 “安全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各县区、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吸取市内外以往各类案件的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保持高度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各县区综治委,市综治委有关成员单位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是第一职责”的理念,针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治安和安全工作的措施,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平稳。学校及教职工要发挥主体作用,履职尽责,心系学生,共同参与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和学校要抓基层、打基础,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预防上来。要结合学校及周边环境实际,切实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完善校园防范的各项制度,强化校园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要加强校门口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学校封闭式管理制度,落实门卫值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要认真做好校外来访人员有关信息的核对和登记工作,要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有形迹可疑人员在校园内活动行为。要加强学校门卫工作力量,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安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竞聘上岗工作。
二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要健全完善学校护校队伍建设,要充实防范力量,加强治安巡逻,尤其要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各种事故苗头,妥善处置各类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寄宿制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和巡查,有针对性地进行夜间巡查。
三要加强食堂、危化品储存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学校食堂的操作间、储藏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物的烹饪、输送环节都要遵循安全的规范程序,操作人员都要持证上岗,按照卫生许可标准严格落实安全措施。规范监督学校危化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申领、使用等工作环节,严格按规定进行。
四要加强上下学期间的安全护导。学校校门在上课前和放学后学期间是治安情况最为复杂的时段。在此期间,学校要增派教职工等到校门口进行疏导、护导,防止学生在校门口大量聚集、逗留。交警要及时疏导学校门前的车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口流动摊贩及占道经营行为的清理整治。
五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安全稳定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隐患,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化解措施,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预警通知。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校两表”制度,即学校每月至少排查一次校园及学校周边治安和安全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填写“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摸排表”和“学校周边治安安全隐患及教育环境问题摸排表”。“两表”月底前报送同级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以同级综治委的名义将整改治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单位,限时办理。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各县区综治委要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市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每学期至少要认真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学校周边治安问题(如黄赌毒现象、不良社会青年侵扰)、交通问题(如非法营运、三轮车乱停乱放,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善)和文化娱乐场所(如校园200米内网吧、非法游商)的清理整治。各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领导和协调作用,形成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合力,着力解决影响学校治安秩序及师生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长期缠访闹访人员、对社会严重不满人员的摸排管控,逐一排摸出名单,落实好教育、疏导、稳控措施,防止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各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综治、公安等部门联系,定期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交通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摸梳理。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学校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校园及周边的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和干扰学校秩序的流氓恶势力,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是由综治部门牵头,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抽掉公安、教育、城市执法、文化、工商、卫生、交通、环保等部门人员不定期的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督查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加以整改。
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王昌荣同志任组长,派出所所长滕峰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教导员张瑞为副组长,综治、司法、等单位负责人、派出所民警以及各村支部书记、治安主任,为成员的“冬季治安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滕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推动、情况掌握等工作,确保全员发动、全警参与,取得实效。
二、行动目标
以排查矛盾纠纷、稳控重点人员、整治重点地区、压降多发案件、强化安全监管,力争不发生重大、重大恶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为主要内容,突出“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治安防控、安全监管”四大重点,集中时间、精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惩治一批违法法犯罪分子,为全镇人民欢度春节营造平安稳定、和谐喜庆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具体任务
(一)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责任单位:派出所)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势力,尤其是重点打击无故阻挠破坏重点项目建设施工的违法犯罪分子,肆意煽动群众对重点项目建设阻断交通、聚众闹事、无理上访等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私藏枪爆物品和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入室盗窃,盗窃家禽家畜、盗窃电动车、摩托车犯罪;要严厉打击电信诈骗、街头诈骗、破坏电力电信设施等违法犯罪。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黄赌毒”整治。重点针对赌博、游戏室、网吧以及桑拿浴室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新一轮打击黄赌毒攻势,遏制和消除此类丑恶现象,强力净化社会风气。镇政府及派出所将公布举报电话,采取奖励措施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动员全镇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行动。
(二)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安监所、各村)要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材工地等公安安全监管领域,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一要切实加强冬季火险隐患排查整改。组织对辖区内的单位、村(组)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加强木材加工企业、公共场所、网吧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二要切实加强危险品管控。深入开展易燃易爆、枪支弹药的摸排收缴,深入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制售危险品的违法行为;对烟花爆竹“四私”违法犯罪活动重点部位、人群,重点监管,坚决取缔非法制贩窝点,依法查处非法制售人员,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三要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对辖区在建工地、建材公司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健全各类安全制度,督促落实相关安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三)全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单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认真排查征地拆迁、单位改制、劳资纠纷、环境污染、医患纠纷、楼盘销售等矛盾纠纷以及家庭矛盾、等易发“民转刑”案件的苗头性矛盾纠纷。认真排查因集资借贷、欠薪欠款、等各类突出矛盾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组干部要面对面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协调推动问题的源头化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地开展稳控化解工作。
(四)强力推进社会面巡逻防控。(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常态情况下,派出所投入1/3警力参与24小时巡防,各村组织村组干部、热心群众、低保户晚上7点至次日5点开展巡防。春节期间,实施镇村联动二级巡防,各村巡防人员统一到派出所集中点名,配合派出所干警开展集中巡防,努力提高群众巡防见警率,提升群众安全感。巡防人员要加大对可疑人员、车辆的盘查、检查力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迅速报告派出所处理,有效震慑挤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巡防的重点是:辖区各主要道路,政府、水电油气、金融机构、通信、医院等要害单位,特别对学校、幼儿园,要会同综治、教育等部门全面普查一遍,切实做好寒假期间人防、技防、制度防、设施防四防措施的落实。对查出的治安隐患逐一督办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各村、镇直单位要自觉把这次“冬季治安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稳工作的主线来抓,扎扎实实地抓好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2013年工作布好局、开好头。
中图分类号:TK4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1)18-4467-02
The Solution of High Definition Monitor Project for Xinchang's Public Security
JIN Guang-bin
(Shaoxing Branch of Zhejiang Company of China Mobile, Shaoxing 312000, China)
Abstract: The project builds a public security monitor platform, including 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CCTV) subsystem, video snatching subsystem and point monitor subsystem, to realinze CCTV of public security in administrative district.
Key words: 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 (CCTV); public security
1 项目背景
随着新昌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治安形势也日益复杂。同时,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车辆与道路的矛盾日益突出,单一的以人力为主的交通勤务和传统的人防已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对交通、特别是治安安全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根据《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意见》精神,新昌县现有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亟待改进。以“增点、扩面、控要;强基、建制、增效”为基本目标,以平台建设、系统建设和实战应用为抓手,通过政府投资、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面提升和改善政府管理手段和管理能力,切实增强全市可持续发展的软实力。
2 设计原则
系统建设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技术先进、突出应用、稳定可靠、资源共享、信息安全”为原则,确保系统的设计和建设满足城市管理的全局需求,体现城市管理的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领先水平。
2.1 统一规划
系统建设必须统一规划,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采用高科技、新方法对城市管理进行综合分析和管理监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运行效率,增强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快城市数字化进程。
2.2 统一标准
系统建设统一标准,系统建设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建设基础上,“统一编解码标准、统一联网协议、统一控制协议、统一编号规则、统一图像标注、统一位置标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系统架构,整合治安监控资源、道路监控资源、市政监控资源、社会监控资源和已建视频资源,在同一的标准框架下实现统一部署、资源共享、平台共用,构建全网各种设备接入、各子系统互联互通、区域视频信息系统互联共享的可扩展规模和升级应用的视频信息管理系统。
2.3 技术先进
采用主流的、先进的技术构建系统平台,满足可视化社会治安防控需要,为城市数字化管理、公安治安监控、政府市政管理、应急联动指挥等提供业务支撑,促进城市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具有先进的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水平,实现“指挥点对点可视化、系统运行数字化、应对决策扁平化”,使新昌县可视化管理、应急指挥和治安防控数字化水平进入全国乃至世界的先进行列。
2.4 突出应用
本次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必须突出应用,鉴于系统技术复杂,投资巨大,在建设中以现实需求为导向,以有效应用为核心,以技术建设与工作机制的同步协调为保障,确保系统能有效服务于公安和政府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视频信息资源,结合各种应用业务,围绕打造“数字新昌”、创造“平安新昌”、保障和谐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治安条件,不断提高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严密治安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的水平。
2.5 稳定可靠
本次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不只是各种视频资源的简单组合,而是统一标准构架下的有机组成,系统采用的软硬件根据统一的规范、协议和要求选型,根据最新的标准规范,并经过具有相应资格的软件评测中心、产品检测中心的测试,质量达标,性能稳定,能够持续有效运行,满足城市管理24小时持续运行的需要。
2.6 信息安全
本次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构建信息传输专网,保证专网专用,安全畅通,社会监控资源通过互联网或VPN接入时,需采用严格的网络隔离和安全措施;不同专网之间,如视频监控专网与公安业务网之间采用严格的网络安全和隔离措施,确保各专网的信息安全。
3 系统设计
3.1 总体架构
建设新昌县公安视频监控实战平台,实现对高清治安监控系统、视频抓拍系统、高清卡口监控系统等业务系统的整合,实现对本期项目新增监控点位、改造监控点位的整合接入。
在县局监控中心部署两台视频综合平台,并通过光纤级联。前端高清光纤球型摄像机、高清固定网络监控点、卡口业务系统统一在县局监控中心实现接入。
城东、城西、七星、羽林四个派出所及县局监控中心部署监控客户端及控制键盘,通过千兆光纤网络接入新昌县局视频监控实战平台,通过统一平台授权,实现所辖区域职能范围内监控业务的察看与管理。
新昌县局视频监控实战平台可满足与绍兴市视频监控平台进行级联,实现辖区范围内视频图像的上传,并可通过绍兴市局平台授权,调看其他分局监控图像。
新昌县公安视频监控实战平台架构如图1所示。
3.2 县局指挥中心
县局监控指挥中心监控显示系统采用DLP投影单元拼接的建设模式,建设2*6块67英寸DLP投影单元拼接大屏幕电视墙,电视墙顶端设置双基色LED显示屏,用于显示共享的文字信息。
县局监控指挥中心建设两套视频综合平台,通过裸光纤互联。利旧指挥中心原有的Pelco模拟矩阵,配置控制键盘,通过视频综合平台可控制、切换原有建设的模拟视频画面上墙显示。
前端的高清监控点位及卡口全景录像单元采用NVR构建高清存储系统,视频图像信息直接写入县局指挥中心的磁盘阵列,无需经过存储服务器。减少设备单点故障、降低系统设备成本。根据公安部标准对每个高清监控点保证15天的不间断录像存储。
前端的视频抓拍及卡口系统采用应用服务器加IPSAN的模式部署在县局监控指挥中心机房作集中图片存储管理,根据公安部标准对每个车道过车信息的保存时间为180天。
派出所监控中心
新昌县建设4个接入视频专网的派出所,包括城东、城西、七星、羽林派出所,部署监控客户端及控制键盘接入公安视频专网,并能连接新昌县公安视频监控实战平台,根据被授予的权限,实现视频监控录像检索、数据查看等功能;实现所辖区域监控资源的调看与控制;实现职能范围内业务信息数据的浏览与监管。
3.3 网络系统设计
为使新昌县视频高清监控应用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公安实战应用服务,新昌县公安应组建一直独立的视频监控专网,按照“既满足需求,又适度超前”的设计原则,以光纤网络为基础,实现全数字化信号传输。
高清光纤球机采用点对点裸光纤模式,直接接入县局监控中心的视频综合平台。高清网络枪机视频数据及抓拍系统图片视频数据,通过RJ45以太网口输出到就近的光纤收发器,经由光纤传输到县局监控中心。
各接入视频专网的派出所核心交换机与县局指挥监控中心高端核心交换机采用光纤互联,网络主干达到千兆,并提供万兆以太网的扩充能力,确保监控数量后续增加时整个监控网络的带宽和速率。
构建的视频专网系统如下:可实现高清晰的图像画质;网络覆盖范围广,接入形式多样;支持用户权限管理,做到设备统一管理、用户灵活控制;视频切换和控制延时低,转发性能高;实现高带宽存储的接入。
新昌公安视频专网配置市局分配的专用网段,并通过千兆防火墙实现与公安业务网的安全隔离,以保证公安业务网的使用安全,公安业务网内的用户通过千兆防火墙可实现对公安视频专网上视频监控资源的调看。
参考文献:
[1] 孙明俊,卢秋波.视频监控标准化现状[J].通信世界,2007(34).
一、高度重视,把安全管理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领导重视是正常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安全管理工作中任何疏忽而导致的问题,都可能给社会、学校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可以说安全管理工作是关系到全区万名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家庭幸福的大事。
我局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一是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作为首要工作抓紧抓好。强调树立安全管理意识,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安全管理的有关精神,消除各学校(单位)安全隐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依法治教,在与学校签订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上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二是充分发[网-()找文章,到网]挥安全管理责任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一年来,我局多次召开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部署安全工作,要求校、园领导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工作议程,结合学校各个不同时期的特点和情况,把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好。在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有关负责同志每季度均到各校、园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学校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三是局里还拨出专项经费,加强和改善公办学校消防方面设施建设,对于学校提出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用款,我局在有限的经费内予以优先安排。
二、确立“大安全”观念,层层落实安全文明目标责任制。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我区教育系统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的实际,确立了“大安全”的观念。明确学校在学法、守法、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禁毒、打黑、保密安全、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的重要职责。我局和管委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和各学校、幼儿园第一责任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学校、幼儿园第一责任人又分别与教师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责任书中体现了社会治安治理、安全管理责任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的要点,我局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立了综治工作办公室。层层实行责任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开展安全管理法规的学习宣传,健全规章制度。
为使各级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和法规在学校得到广泛的贯彻和落实,我局专门组织会议组织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学习宣传安全管理有关法规,还与区公安消防部门联合举办教职工消防知识培训班。通过学习,提高校长、园长以及教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他们消防、卫生、劳动、交通、治安、外出活动安全等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
在增强广大干部和师生安全管理意识的同时,我局及属下各单位制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如《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保安值班制度》等。各校均有保卫、总务后勤、财物、食堂等工作制度,图书馆和各类实验室制度、以及防黄、防毒、防赌等制度,对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均有严格的审批、组织程序和规定。
四、按照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对安委办部署的各项工作,我局能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及时转发并提出相应具体措施,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各学校、幼儿园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安全教学活动,以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加强安全教学监督检查。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周会、班会时间进行以防溺水、防盗、防抢、防勒索、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并悬挂、张贴安全标语、宣传画、挂图,在班级、年级和校园制作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黑版报、墙报,强化了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促进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教学工作的长期深入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加强安全教学监督检查。由区教育局组织检查组,每季度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取缔非法办学,消除办学中的重大隐患,并深入到学校、幼儿园开展以校园内部安全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通过检查,在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等方面,开展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健全和巩固了安全措施,确保教育教学的安全。
主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安全管理教育和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护意识。教育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和珍惜生命、学会生存、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等,将安
全管理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要求学校利用国旗下的讲话、课外活动、周会、黑板报、放录相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使广大师生牢牢树立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三防”安全等大安全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主动取得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学校的治安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公安、城管、环保、卫生、三防办、工商、居委会等有关方面协同作战,密切配合。所有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
四、按照部署,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对安委办部署的各项工作,我局能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及时转发并提出相应具体措施,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各学校、幼儿园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安全教学活动,以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并加强安全教学监督检查。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周会、班会时间进行以防溺水、防盗、防抢、防勒索、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并悬挂、张贴安全标语、宣传画、挂图,在班级、年级和校园制作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黑版报、墙报,强化了学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促进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教学工作的长期深入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加强安全教学监督检查。由区教育局组织检查组,每季度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取缔非法办学,消除办学中的重大隐患,并深入到学校、幼儿园开展以校园内部安全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通过检查,在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和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和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等方面,开展了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健全和巩固了安全措施,确保教育教学的安全。
主要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安全管理教育和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护意识。教育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和珍惜生命、学会生存、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等,将安全管理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要求学校利用国旗下的讲话、课外活动、周会、黑板报、放录相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教育,使广大师生牢牢树立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三防”安全等大安全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主动取得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学校的治安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公安、城管、环保、卫生、三防办、工商、居委会等有关方面协同作战,密切配合。所有学校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重点,同时也要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目标
1.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号码,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的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对校长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工作列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和办法;熟悉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三、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震安全教育、校舍安全常识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2.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师资培养培训,通过学科渗透、专题讲座、心理咨询、心理辅导、优化育人环境等形式,帮助学生消除心理障碍,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避免自伤、自残事故发生。
四、安全教育的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系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管主任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
2、将安全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教师要关心并参与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并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须知》、《小学生安全教育》等现有宣传教育资料及部分年级课本中有关的安全常识,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要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种活动中。结合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场合、不同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初、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自护的方法。
5、认真落实七部委确立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并突出活动主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重点,同时也要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目标
1.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号码,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的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对校长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工作列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和办法;熟悉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三、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震安全教育、校舍安全常识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2.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师资培养培训,通过学科渗透、专题讲座、心理咨询、心理辅导、优化育人环境等形式,帮助学生消除,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避免自伤、自残事故发生。
四、安全教育的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系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管主任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
2、将安全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教师要关心并参与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并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须知》、《小学生安全教育》等现有宣传教育资料及部分年级课本中有关的安全常识,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要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种活动中。结合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场合、不同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初、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自护的方法。
5、认真落实七部委确立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并突出活动主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做好保安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四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各岗执勤时间,由保安主管进行合理安排。
第五条、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
第六条、保安当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现纠纷事件应及时与相关管理者联系。对纠纷事件,保安员应稳定事态的发展,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阻,以制止事态的扩大。
第七条、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况严重的可直接与公安机关部门联系。
三、职责
一、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
1、安全主管职责
⑴ 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⑵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⑶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⑷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⑸ 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
⑹ 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达到预定的使用效果。
⑺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⑻ 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⑼ 接待员工的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⑽ 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⑾ 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⑿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⒀ 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⒁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
2、保安员职责
⑴ 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⑵ 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⑶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⑷ 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
⑸ 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
⑹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⑺ 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安全状况及宿舍留宿情况。
⑻ 支持、协助相关单位门卫履行工作职责。
⑼ 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⑽ 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 报告。
⑾ 安保人员应做到:
①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加强组织纪律性,遇事及时请示、报告。
②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不脱离睡串岗,不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③ 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问题,多思多想,对周边情况仔细观察。
④ 遵守制度,坚持原则,机智灵活,注意工作方式方法。
⑤ 仪态端正,着装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气,言语文明,处事公平合理。
⑥ 工作效率高,达到“四快一圆满”,即发现快、反应快、到位快、展开快、完成任务圆满。
四、行为准则
一、个人仪表
1、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岗前整理好仪容。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2、站姿正确,坐姿端正。
3、对讲机及保安器械要按统一要求佩戴。
二、礼貌服务
1、岗位值班人员回答或询问客户时,需使用文明用语。
2、热诚对待客户,耐心解释有关要求及规章制度。
3、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听收录音机、睡觉等失职事情。
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5、当值工作期间不准饮酒。
五、安全保卫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时开关大门。
1、车辆出入管理
⑴ 管制出入公司的车辆,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⑵ 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按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⑶ 对于公司人员停放车辆一律要求一车一位,整齐排放。不得有占用多个车位、越位停车、占用车道等现象发生。
⑷ 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巡视,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发现异常立即上报处理,随时与安全主管保持联络,密切协作,保证车辆安全。
⑸ 下班、节假日公司的商务车、大众车钥匙交由保安管理,无派车单严禁交车钥匙,特殊情况须经安全主管或经理同意。
2、物品出入管理
⑴ 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出门证核对无误始得放行,经保安确认之后出门证由警卫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⑵ 公司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 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 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 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公司,应速呈报处理。
⑶公司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公司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① 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保安开具出门证放行。
② 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⑷ 记录和《物品进出情况登记表》填写. 人员管制
3、人员管制
⑴ 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⑵ 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⑶ 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⑷ 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⑸ 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 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⑹ 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⑺ 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⑻ 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⑼ 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⑽ 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4. 巡查制度
⑴ 白天:由安全主管或其指定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 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
⑵ 夜间:由值班保安员负责巡查,监督公司内部治安、消防及生产安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领导按章处罚,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隐患;值班保安每日巡查安全保卫责任范围至少三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以确保公司安全。
⑶ 交换班时,应将执勤所需器械物品,注意事项交接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记入《值班记录表》。
⑷ 记录和填写《巡逻记录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
2、由保安队长负责安排人员每月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3、检查办公及宿舍用电、用水状况,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有关部门按章处罚。
4、应熟记公司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有缺损时,应即上报办公室处理。
5、密切注意、熟练操作消防控制器,及时处理火警、故障信号,并做好记录。
6、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公司人员情况,发现可疑问及时通知附近有关人 员注意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7、当班人员不得无故私自离岗,针对天气突况要关好门窗等。
三、紧急事件之处理原则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2、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⑴ 判断情况若尚可解决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
⑵ 判断事故无法解决,应急速通报有关部门。
⑶ 日间灾害急报有关负责人,夜间灾害除急报有关负责人外,判断情况报派出所110、消防单位119或救护单位120。
⑷ 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负责人。
六、警卫室管理办法
一、警卫室纪律
1、警卫室是保安工作处所,非保安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入内,禁止在警卫室内吸烟、电话闲谈、大声喧哗、看书、看报等现象发生,违者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保持警卫室内的环境卫生,物品放置有序,未经同意,禁止他人物品存放在警卫室。
3、所有保安人员对室内的物品及办公用品有义务进行保管、交接,并按正常程序对其负责。
4、无正当理由,警卫室应24小时有保安员值守。
二、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安全主管负责安排专人保管保安器械,严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领用和交接 制度并做详尽记录。
三、保安器械的领用及交接
1、保安器械实行专人保管制度,谁领用谁负责,如有人为毁损现象,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毁损,除照价赔偿外,从重严肃处理。
2、保安器械的使用规定:
⑴ 制备保安器械的使用说明书和使用方法。
⑵ 任何不当值人员须将器械交回保管人员登记入库,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⑶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大型活动,是指主办方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场所、场地(含水面),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单场次参加人数在一千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民间竞技等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歌舞表演等文艺活动;
(三)产品展览、商品展销、促销等商贸活动;
(四)游园会、灯会、庙会、花会、龙舟会、焰火晚会等民间传统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当场开奖的彩票发行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商场、餐饮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在其经营场所内举行正常营业范围内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本市公安机关是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实施机关,对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建设、文化、体育、城管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举办大型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型活动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大型活动的主办方(以下简称主办方)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办方、场所提供方等对安全工作分工负责。主办方不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的,应当与活动的承办方签订协议,由承办方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履行本条例规定的主办方应当履行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庆典和纪念性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公安机关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由主办方自行负责,公安机关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主办方的安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许可
第七条本市对大型活动实行安全许可。
第八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型活动,主办方应当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跨区、县(市)举办的;
(二)单场次参加人数在五千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主办方应当向活动举办地的县级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第九条主办方应当在举办大型活动二十个工作日之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主办方及承办方、场所提供方的合法身份证明,主办方同各方签订的与安全工作相关的合同文本或者意向书;
(三)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四)拟举办大型活动的活动方案、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举办时间、地点、人数和内容;
(二)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工作的组织系统;
(三)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职责及识别标志;
(四)场所建筑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措施;(五)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六)证件及门票的样本、票证的印制、查验等措施;
(七)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八)活动现场平面图及核定容量。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受理举办大型活动的安全许可申请后,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当对大型活动的场所、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准予安全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应当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七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主办方申请年度内在相同地点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活动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一次许可的方式。
第十二条大型活动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予以安全许可:
(一)主办方具有合法身份;
(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场所、设施、人数符合安全要求;
(四)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安全管理人员落实。
第十三条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影响国事、外交、军事或者其他重大活动的;
(三)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
(四)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条件之一的;
(五)违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受到罚款处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主办方应当按照公安机关许可的内容举办大型活动。需要变更活动举办时间的,主办方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变更活动举办地点、内容的,主办方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第十五条作出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决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安全的需要,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安全许可,并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告知主办方,由此给主办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主办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非法取得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撤销。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将有关准予、变更、撤回、撤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决定通知与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
第十七条变更或取消已向社会公布的大型活动的,主办方应当在原定举办日期之前,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主办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措施、岗位职责;
(二)配备与所举办的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安全保卫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三)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或者经费保障;
(四)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公开售票的,采取票证防伪措施;
(六)需要临时搭建灯光、舞台、看台等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
(七)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八)接受公安机关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主办方在大型活动举办期间,发现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第二十条主办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大型活动转让或者变相转让他人举办;
(二)不得超过公安机关核准的安全容量印制、发放、出售票证;
(三)不得在公安机关安全许可之前发放、出售票证;
(四)不得增加安全许可范围以外的活动内容。
第二十一条大型活动场所提供方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责任:
(一)保证大型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并向主办方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二)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保证畅通;
(三)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和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设备;
(四)配备应急广播、照明、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五)提供必要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六)配备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设施。
第二十二条场所、设施未达到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出租、出借用于举办大型活动。
第二十三条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大型活动现场的管理制度;
(二)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管理;
(三)不得影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工作规范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二)审核许可申请材料,必要时实地核查活动场所、设施;
(三)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对现场安全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五)制定具体的现场警务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警力协助主办方维护安全秩序;
(六)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七)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除前款规定外,公安机关依法对大型活动的消防、交通、治安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大型活动的生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活动中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灯光等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负责对大型活动中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大型活动中的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同时指导主办方做好现场应急救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在大型活动举办前,对大型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监督检查部门发现大型活动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提出整改意见,责令主办方立即或者限期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根据公共安全的需要,可以组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车辆和人员及所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防爆检查。实施安全检查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与安全检查无关的活动,不得实施侵犯被检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大型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指导应急处置,保护参加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大型活动主办方未取得安全许可擅自举办大型活动,或者擅自变更大型活动举办地点、内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举办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主办方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变更大型活动举办时间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主办方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举办活动,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主办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应当撤销安全许可,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场所提供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出租、出借场所,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予以批评教育;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可以强行带离现场;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左右努力,现有出租房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租房产生新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组织领导:
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濮志江同志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县安监局、工商局、建设局、供电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及县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汇总通报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联络员名单请于今年1月30日前报县消防大队,
职责分工:
各乡镇(街道):负责制订具体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辖区内动员发动、普查登记、整治整改、检查验收工作,指导、督促各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和逃生演练。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出租房屋治安安全管理,对出租房屋内违法生产、加工、销售、储存、使用危险物品行为,依法实施处罚;消防部门负责对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配备和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治理,对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对出租房屋专项治理工作的消防业务指导,积极提供各类消防技术咨询,确保整治顺利实施。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并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工商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活动进行查处。
建设部门:负责消防车道、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积极改善出租房屋的外部消防安全条件。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管理,对符合出租条件但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依法给予处罚,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依法给予处罚。
电力部门:负责对出租房屋外部供电线路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
城管部门:负责对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进行整治,依法坚决拆除违法搭建的出租房屋和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物。
宣传部门:负责社会面上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出租房屋的专项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综治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集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和对策,并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活动,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其他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本行业系统内存在的出租房屋进行排查整治。
四、整治重点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灾隐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整治的重点区域是城郊结合部、块状经济发达的区块、用于出租的简易棚屋连片区域。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去年11月开始,到今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去年12月至今年1月)
1、建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租房整治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组织,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订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工作。
2、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在全县统一动员部署下,各乡镇(街道)要召开相关会议传达精神,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和任务。
3、加大宣传,营造工作氛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等途径大力宣传消防安全隐患存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努力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环境。
(二)排查摸底阶段(今年2月至今年3月)
1、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出租房屋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店铺进行全面排查,逐户摸清出租房屋及其消防安全情况,认真填写《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普查登记表》(附件2),按照出租房屋一户一档制度的要求,健全出租房屋档案,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在今年3月中旬把《出租房屋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2、组织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要边排查边动员,明确房屋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整治工作要求,逐户同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场所要限期进行人员分离,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三)集中整改阶段(今年4月至今年8月)
1、整改提高。按照出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负责整改,出租房屋外的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由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整改的要求,在辖区内集中时间全面开展整治。对本次治理重点的出租房屋、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重点区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工作组,帮助整治整改。
2、强制整改。对不具备出租房屋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在集中治理阶段结束前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未拆除的,责令停止出租或营业。对不配合的场所和业主则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联合执法,强制整改。此项工作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
3、完善机制。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出租房火灾危险性分析和消防安全等级评价以及重大火灾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管理机制,同时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督查、考核和联合执法为基本手段,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相结合,与“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相结合,与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相结合,与消防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今年9月至今年10月)
县将组织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组对全县出租房屋专项治理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为主,对纳入专项整治的出租房屋及有人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所有登记在案的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改或妥善处理。各乡镇(街道)将书面总结和自查报告于今年9月10日前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制订考核办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验收不合格的,责令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出租房火灾频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