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价值范文

时间:2023-08-25 09:11:06

引言:寻求写作上的突破?我们特意为您精选了12篇公共管理价值范文,希望这些范文能够成为您写作时的参考,帮助您的文章更加丰富和深入。

公共管理价值

篇1

韦伯设想中的管理体制成为传统公共行政学科发展的经典模式,对于后来的组织机构的设计与发展都产生过重要影响。纵然,组织结构与组织制度伴随社会形势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进行不同模式改良,但是韦伯官僚体系的根基与设计理念仍未彻底性改变。在其设计的科层官僚模型中,韦伯给予休谟问题以更为实践性与组织性的阐释,他不仅仅热切拥护休谟所坚持的事实与价值的分析,而且在实践层面通过一种科学性的制度构建试图化解事实与价值、价值与价值中立之间的复杂缠绕关系。而传统公共行政学对于“价值中立”的挚爱则显然深受政治行为主义流派的深刻影响。谈论起价值与价值中立的纷争与纠缠,偏爱政治科学与价值中立的行为主义学派关于价值与事实的理解也受到广泛地关注。“对于任何科学研究来说,如果其要想获取成功,就必须向公众说明其获得的知识是有效的”[2],为了证明知识的有效性,社会科学学者都纷纷提出不同的方法论。行为主义的方法论作为一支难以忽略的重要流派,对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发挥重要影响。行为主义的方法论秉承逻辑实证主义的价值导向,将科学研究的范围紧紧锁定在回答事实问题,而非做出价值判断。因为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价值判断隶属于哲学与伦理学的问题范畴。行为主义忠实遵从“价值中立”的方法论导向,试图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实践,将价值从行为主义的研究中“祛除”。随着行为主义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话语权的逐步扩张与盛行,其对于“价值中立”原则更加推崇有加。打着“科学主义”的理性旗帜,行为主义的方法论与价值观曾一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导者,成为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学科走向科学化的首要方法论选择。行为主义的发展趋势难以抵挡,而作为主要价值根基的“价值中立”原则也在学者们的不断争论中获得发展与完善。经历长期的理论塑造与自我完善,行为主义的“价值中立”原则也发展成为一种较为完美的系统理论。社会科学研究者,为了实现“价值中立”原则,他们致力于在研究对象、研究过程与研究结论三者之中都贯穿“价值中立”,企图以此来实现价值中立的实证主义科学梦想。在对于研究对象的分析中,“价值中立”原则倡导科学与哲学的分离,科学是要解决事实的问题,而哲学是回答“应然”的问题。

其次,在研究过程中,价值中立原则力求研究者规范地依照科学的研究精神与实践伦理,将个人的情感、价值与主观偏见等统统抛弃,而不让这些主观的感受干扰正常的科学研究;最后,在研究结果中,价值中立原则将事实判断作为科学的终极目标,而将价值判断彻底拒于科学大门之外。行为主义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其将社会科学看作与自然科学一样的科学理论,视个人的实证研究与经验观察作为研究的基础,妄图将社会科学的研究从抽象、思辨与形而上的哲学方法论中解脱出来,使其彻底迈入科学的领域。在行为主义鼎盛时期,社会科学学者终于可以摆脱来自自然科学学者的方法论攻击,可以自信坦然地成为科学智库中的重要一员。行为主义的强势发展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的革命,公共行政学也不例外。公共行政学既然源自政治学,其发展也必然存有较为浓烈的行为主义政治学因素。行为主义政治学带着政治学研究者的雄心试图实现政治学的“科学化”,行为主义政治学派认为先前的政治学缺乏对于现实的关照,而毫无现实基础的政治学研究则是空洞与思辨的。传统公共行政学在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熏陶之下,再次将价值问题提出来。鉴于公共行政学科的具体情况,公务人员的价值处理也成为早期行政学者探索的关键性议题。不可否认,带有个人偏见与狭隘色彩的价值习惯必然有损于公共组织的合法性基础,而价值中立便成为传统公共行政学者给予公务人员的终极价值评断。

二、从“价值中立”到“价值回归”:当代政治哲学与当代公共管理研究的悄然转型

对于整个十九世纪来说,自然科学的突出成就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变革,经验理性为基础的行为主义学派占据学术话语的主流,这些都对于传统的政治哲学合法性造成了巨大挑战。“在十九世纪,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理论都伴随着时间与背景的不同而发展,而其发展的宗旨就是将公共管理学科发展成为一种真正的科学,使其从非科学中摆脱出来。”[3]然而,科学与技术的发展并没有促进人类社会比例性的发展,科学家在为人类生活带来便利与安毅的同时,也为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增添了诸多困境。人类社会中的公平与正义问题并没有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而得到长足发展,而由公平与正义等价值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挑战着行为主义研究范式的存在基础。社会科学的研究正在酝酿着一场崭新的转型与革命,当代公共管理学科的也面临新的历史机遇与发展挑战,其研究范式也正在进行着悄然变化。早年沃尔多曾指出,“事实”与“价值”、“是”与“应然”的分离为社会科学家制造了麻烦,“一方面,社会科学家通常都背负着从过去得到的道德信仰的包袱,这些信仰构成了自由民主的观念。另一方面,这些信仰原初的哲学基础依然消失,但没有一种哲学能够得到普遍的接受并成为一种适宜的替代性选择。”[4]

对于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价值转型,伊斯顿的《政治科学的新革命》一文功不可没,其在该文中公开质疑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研究价值取向,并对于行为主义的研究范式进行猛烈抨击。他认为政治科学并非政治学家的唯一使命与追求,责任性也同样必不可少,学者们应该在研究方法与研究事实的选取中充分重视“价值”的作用,该文警示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者对于价值的忘却,并致力于再次唤起学者研究的价值回归。此后,建立在逻辑实证主义基础之上的价值中立原则也受到学者们的批判。哈贝马斯甚至把实证主义的错误归结于价值中立,他认为把价值与事实分离,便意味着使抽象的应当与纯粹的存在对立起来。同时,公共管理学界有不同的学者对于以价值中立为基础的韦伯官僚模式也报以怀疑态度,并认为作为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的公务员来说,实现纯粹意义上的事实与价值分离似乎过于天真。而作为当代政治哲学复兴之重要标志的罗尔斯的经典巨著《正义论》则进一步将对行为主义研究范式的批判推向。罗尔斯提出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社会的正义应该被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诉求。对于正义论的演绎与推论,罗尔斯采取的是一种契约论的理论工具,踏着康德的哲学足迹,其试图构建一种实质性的政治哲学。罗尔斯竭力构建的政治哲学大厦是从根本上来说是对于行为主义政治学范式的批判,其对于社会公正与社会正义的价值追求也有力地激励着现在公共管理学科的范式发展,而结果也着实证明公共管理学科的范式发展也与罗尔斯的政治哲学密切相连。

在传统公共行政学时期,价值中立的制度设计理念与规划带来的是一种效率至上的实践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价值中立的组织价值适应了西方国家工业时期发展的道德与实践要求,并对于促进西方国家工业化的持续发展与实现西方国家长期的经济繁荣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对于传统公共行政研究来说,价值中立的原则也具有较为现实的作用,其保证政府管理建立在一种规范化的系统至上,并在制度构架与组织设计之中始终贯穿效率的指导原则,这些都促使建立在韦伯科层官僚体制基础之上的政府体制运行畅通。价值中立作为传统公共行政阶段的一种重要理论遗产在整个传统公共行政时期都深刻地影响着公共行政学者的研究。而罗尔斯《正义论》的问世与传播对于传统公共行政时期的支柱理论基础———价值中立原则产生致命性的冲击,对于价值中立原则所倡导的效率第一原则进行根本性的否定,将政府的代表性、回应性、参与性与社会公正的价值作为公共行政者的首要价值选项。政治哲学复兴时期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可谓是公共管理发展历程中对“价值回归”呼吁和追求的典范,纵然新公共行政学最终未能成为像新公共管理运动一样成为公共管理发展历史长河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学派,然而新公共行政学以公平与民主作为目的及理论基础,主张政治与行政、事实与价值关联;重视人性和行政伦理研究,倡导民主主义的行政模式以及灵活多样的行政体制研究。例如Frederickson认为,在20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基于种族之上的不公平与不正义现象十分常见。美国政府的行政官员并没有依照宪法的意愿促进社会公民的实现,因此,为了修正这种理论与实践的不足,我将社会公平作为公共行政的第三个支柱,使其成为与经济与效率一样重要的价值。[5]只是由于“新公共行政学”缺乏概念和理论上的连贯性,并未最终生根立足,未能最终立足而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范式”。

三、“价值”与“价值中立”的联姻:当代公共管理价值理性的研究反思

罗尔斯的巨著《正义论》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带来了政治哲学研究的复兴,使公共管理学者的研究视野重新回归到社会政治价值理性之中,其对于社会正义的阐释也促进西方国家社会契约论的成熟与演进。然而,就如同对于行为主义政治学的研究态度一样,对于罗尔斯的自由民主理论也从来不缺乏批评的声音,比如以麦金泰尔、桑德尔为代表的社群主义者就对于罗尔斯的自由民主理论进行过猛烈的抨击。对于公共管理的实务者与理论者来说,将公共价值作为审视政府行为的重要准则也已经成为他们的共识,公共价值既作为公共管理学界对于新公共管理的回应,同时也对于我们分析公共部门与公共管理者的行为提出了新的视角。[6]

随着人类社会整体迈入20世纪90年代,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都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治理与善治理论、网络治理理论、政策网络理论、协商民主理论、参与式民主理论、强势民主理论以及公民治理理论等诸多公共管理与民主政治理论流派的兴盛均为现代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气象与血液。这些缤纷多彩的理论丰富了人们对于现代公共管理的认识,并且将这些新的理论运用于国家的公共管理实践之中,产生了极为积极的效果。然而,这些理论范式的发展与引入仅仅对于现存的公共管理理论基石与政府管理实践产生深入影响,对于学者们和政府行政人员创新性地解决现存的政府管理问题同样具有革命性影响。可对于公共管理方法论研究来说,这些新的理论都并没有对于文化、国家与社会关系等问题进行细致透彻的分析。在这些新兴理论范式看来,这些传统的议题已经丧失了其探讨的价值与意义,社会文化等因素仅仅作为研究框架中的单一变量,科学性的理论能够突破社会与文化的局限,达到对于社会现象的正确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对于这些新兴理论的核心观点提出挑战,而且许多国家的现实实践已经证明公共管理的若干实践范式并未产生理想的效果,此时,新的公共管理研究范式呼之欲出。公共管理到底应该追求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范畴?现代公共管理学者都在孜孜不倦地寻求着答案。在公共管理研究范式转变过程中,罗伯特•D•帕特南的研究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帕特南对于民主等问题的回答并不是如同行为主义研究者一样仅仅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与图表分析来解答意大利的民主发展问题,对于帕特南来说,这些看似简单的分析结果蕴含着丰富的社会文化价值。[7]如今,帕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逐渐成为一种有价值的分析工具去解释不同国家的民主实践问题,而社会资本理论更为重大的意义则是将公共管理研究范式中的“价值”与“价值中立”进行珠联璧合的完美融合。弗雷德里克森等著名的公共管理学者所倡导的“公共行政精神”更是将公共管理对“价值”的诉求推向了新的,正如弗雷德里克森所言,“理性的假设和社会科学的研究传统,对于创造可靠的、经验的公共行政理论是必不可少的。但单纯来自理性假设和社会科学方法中所产生的理论还不能解释这个领域的重要力量。”[8]公共行政精神的孕育与成长也是公共管理研究范式更为挚爱价值理念与价值理性的深刻体现。

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科学便致力于实现这样一种理想的目标:建立一种可以复制的、客观的与普遍性的科学,而且可以通过量与数学的方式进行衡量。这些科学性的理念也逐步根植于公共管理的研究之中,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公共管理学者的研究中,他们仍然缺乏一种共识,尤其是对于科学的构成以及公共管理研究的本质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事实上,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人类的三种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都经历过周期性的身份危机,不可否认的是,身份危机也同样困扰着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9]公共管理的研究特征与方法特性直接影响公共管理的身份确认。纵观公共管理学科的历史演变,价值与价值中立的分分合合与整个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演变趋势都密切相连。社会科学学科的方法论演变也经历着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的争论,而且量化研究所基于的哲学基础与价值中立颇为相似,作为一个科学研究者,应该在科学研究中避免情感因素的干扰并力求实现研究事实的客观呈现;对于质性研究来说,其对于社会意义的关注与重视也与价值原则的诉求有所联系,两者都将社会意义作为社会现实分析的重要参考。对于社会科学学科方法论的发展来说,价值与价值中立、定性与定量研究也似有融合之势。Brower认为“近十几年来,公共管理学者对于方法论的科学性进行不断的争论,诸多学者都认为定量研究应该作为定性研究的作用,从而取代定性研究。而有的学者却持相反意见”。[10]Omar等人曾对于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进行过分析,他认为:“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区别主要通过数据收集与分析方式而得以区分开来。然而,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在科学调查与目的与范式方面也存在不同,定量研究将社会看做一种客观存在,而定性研究将社会现实看做是一种社会构建。”[11]对于公共管理研究而言,近十年来,学者们对于定量研究方法论的僵化性进行过批判,并提出用定性研究来替代定量研究。[12]然而,学者们虽然对于定性研究的重要性与价值有所认识,并且致力于实现一种公共管理定性研究的振兴,然而,学者们在不断的研究实践中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单一追求定性研究在公共管理学科的普及难以适应现实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因此公共管理学者重新思考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论的结合,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的融合也被学者戏称为一种“联姻”。[13]

如今在公共管理的研究中,更多的学者开始倡导一种“混合型”的研究方法论[14],试图将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结合起来,在同一项研究中,使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充分结合,并最终实现定性与定量的研究价值。

四、结语与反思:公共管理研究价值融合的继往开来

如何实现公共管理价值融合的持续性的发展是公共管理学者在未来研究中急需解决的一项根本性研究命题,“对于公共管理学者来说,我们需要从发展公共管理学科的范式中走向一种持续性发展的公共管理道路”[15],“实现公共管理学科的可持续性发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才是根本之道。”[16]公共管理学科首先应不断探求新理论、新方法,将理论创新作为自身适应政府管理实践的根本基础;同时,公共管理学科也不断强化其应用性价值,因为在如今的政府治理情形下,僵化、单一与滞后性的政府管理体制已经难以应对复杂与多变的社会发展,公共管理作为一门科学性的学科,在理论发展与实践探索领域,其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发挥重大深远的影响和作用。

从公共管理发展历史银河中诸多理论范式革新与多次声势浩大的政府管理改革实践运动之中,公共管理学科都已经向我们昭示出其强大的学术活力与生命价值。对于任何一门社会科学来说,社会问题的发现与社会问题的解决始终是社会科学学者要面对的主要问题,如何发现与解决社会问题始终是社会科学学者难以回避的现实议题。社会历史的实践发展也充分说明,如果一门科学不能解决社会实际问题,那么它的价值也将大打折扣。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对于社会现象的理解逐步摆脱了哲学的抽象方法论,两者都开始探索适应其发展的方法论。自然科学最终还是走向了实证主义的路线,妄图通过量化的研究做出对于社会现象的理性解读。默顿指出:“物理学家和生物学家完全可能因为另外一组理由而不愿意考虑社会环境对科学的作用。他们可能担心自己工作的高贵性或完整性会由于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的内在含意而受到损害……”。[17]

篇2

艺术通过一定的外部形象表现出内在的价值要求。公共管理形式上的价值可以通过人员的外在形象以及建筑物的特征等表现出来。政府建筑物的外部特征对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体现有重要的影响,政府机关建筑物的独特风格可以更好的体现其内在的艺术形象。管理人员的穿着打扮、言谈举止以及办事效率等方面都可以较好的体现出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存在,从而给人们一种良好的印象。

(二)公共管理艺术价值在行为上的表现

公共管理者行为的艺术价值可以在日常的工作中得到较好的体现,公共管理者在日常的行为中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出发点,从而体现出管理者履行职责所蕴含的艺术美学价值,这就需要管理者在行政行为的过程中要以文明的素养要求自己,以传统的美德灌输自己,从而体现行为上的艺术价值。

(三)公共管理艺术价值在精神上的体现

精神上的艺术价值是管理者公共管理的最高追求,同时也是艺术价值在公共管理当中的核心体现。如果失去内在的精神美,日常的公共管理就失去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公共管理的艺术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道德美。公共管理的道德价值对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行政人员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体现艺术价值的魅力。第二,价值美。价值美要求管理者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行政职责的艺术价值。第三,精神美。管理者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的艺术魅力,体现公共管理者的仁厚心态和助人为乐的精神风貌。

二、提高艺术价值在管理中的有效方法

(一)改革创新提高管理机构的艺术形象

只有通过对公共管理现状进行切合实际的改革,满足社会各方面发展需要,才能不断改变管理者传统的外在形象,并通过结构的变革,改变传统的机构运行方式,提高政府机构的办事效率,从而体现政府机构亲民、爱民和灵活化的办事风格。通过设立“政府超市”“服务答应”等服务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服务力度。通过不断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体现管理机构的艺术价值。此外,管理者要在衣着、言谈举止等方面能够较好的体现公共管理艺术价值,提高管理服务者的形象。通过变革和创新的方式对政府形象进行改进,这也是提高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重要环节,让人民群众能够从日常服务中感受到管理的艺术价值之美。

(二)美德的提升推动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体现

公共管理的艺术之美代表的是政府的美德,而政府管理者的言行举止都会对社会产生重要的示范作用,政府管理者美德的提升应建立在高尚道德的基础之上,不能只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视几千年来传统美德的发展。政府管理者不仅要较好地履行自己的公共职责,还要有建设美德之邦的责任感,从而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提升。

(三)改变行为方式,提高艺术价值

公共管理者的行为方式因其所在环境的不同而带有权威性和政策导向性,对社会风气的形成就有强烈的推动作用。其行为的外在表现不仅代表自身的行为状态,更代表政府的外部形象,因此管理者行为水准和思维方式的提高对整个社会精神风貌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效果。要使管理者的行为方式能够较好的体现其内在的艺术价值,就应实现其行为方式向文明的方向转变,从而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

(四)提升管理者的艺术能力和艺术修养

管理者的艺术能力和艺术修养在一定范围内是指公共管理的艺术能力和艺术修养。公共管理者在日常处理问题中,处置问题的艺术能力和艺术效果直接关系到所在环境的公共艺术价值,自身的言谈举止在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在公务办理过程中所表现的对待事情的责任感以及内在的奉献精神也是公共管理艺术价值的重要体现。公共管理者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修养,才能在实践中充分体现其自身价值。所以,加强管理者的艺术修养、提高其处置公共事务的能力是实现公共价值的有效途径,需要管理者把公共管理工作作为一项艺术的具体实践来看待,从而真正做到个人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公共管理者还需要不断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精神,将自身的理想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相结合,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做到艺术价值和艺术美的完美体现。

篇3

世纪之交,西方政府改革的浪潮日益高涨。在西方各国旷日持久的政府改革过程中,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和以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基础的官僚制的传统公共管理理论被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为基础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取代。故“新公共管理”(NPM:New Public Management)或“管理主义”( Managerialism)的范式就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最基本的趋向和实践模式。本文拟从公共管理模式殖变背后的哲学基础的向度进行阐释,以求对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理论启迪。

(一)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利益分化和阶级分化以来,就有了公共管理的问题。但是,在传统的阶级统治模式中,公共管理是附属于阶级统治的。近代以来,阶级统治变得越来越隐蔽,而公共管理却日益彰显,人们到处可见的是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特别是在二战以后,这种状况愈加明显。公共管理从隐到显的殖变,不仅是管理行为量的增加,也不仅仅是管理活动范围的拓展,而是管理模式的变革,是从以统治为主导的模式向以管理为主导的模式转化的过程。人类社会早期的公共管理在运用行政的和宣传教化的手段对社会实施管理时,往往诉求于强制性的措施,管理行为自身未得到充分自觉。近代社会的公共管理在许多领域中无疑也包括强制性的行为,带有传统的统治性的特征,但是在许多领域,公共管理日益趋向采用民主和参与等方式。这就使得公共管理具有了更多的公共性,淡化了服务于政治统治的终极目的,渗透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管理模式就是其代表。它的基本特征是:政府是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的公共管理泛化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迅速分化为许多专门领域;政府机构日益膨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运行的高成本、低效率。总之,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是与西方工业社会的政府管理相适应的。但是,随着西方各国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这种理论及其模式就显得力不从心,无法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社会之需要,其基本的理论假设和原则均受到普遍的怀疑与严峻的挑战。具体表现在:

其一,作为传统的公共行政基石的官僚体制已被证明是一种过时的、僵化的和无效率的政府体制模式。这种等级划分、权力集中、控制严密的官僚体制的组织模式在二十世纪50-60年代的工商管理中率先被打破,继而在70和80年代的公共部门逐步被学习型组织模式所取代。

其二,政府部门作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的垄断地位已被动摇。政府通过补贴、规划与合同承包等方式间接运行,各种私人公司、独立机构和社会团体参与了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不同的政府机构也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及服务而展开竞争。与此同时,私人部门发展起来的管理方法和技术也被公共管理部门所借鉴。市场机制在公共部门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其三,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被人们批评为是一种不真实的假定,而且,在现实的生活中政治事务与行政事务是难以真正分开的。

其四,公共人事管理的体制及模式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公务员的永业观念已被打破;业绩评估和绩效工资制成为一种主要的报酬方式;传统的片面强调对人的控制的人事管理模式正在被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开发、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所取代。

由此可见,在现实的公共生活中,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已经失去了它的生命力,由于科技革命浪潮的影响,各国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适合本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模式。这就导致了西方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全新变革,催生了“新公共管理模式”的降生。

(二)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理论,起源于二十世纪70-80年代的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其他国家。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在整个80年代,英国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开展反对浪费和低效益运动,成立了效率工作组,对政府的有关项目计划和工作进行效率审计;大力改革公共部门的工会;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将英国的石油、电讯、钢铁、航空等40多家主要国有企业卖给私人;对地方政府的预算开支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所有的地方建筑和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公开竞标。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效率工作组1988年提出的报告《改善政府管理:下一步行动》,英国政府开始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从政府各个部门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半自治性的“执行局”来承担这种职能。部长同执行局在谈判的基础上就该局要完成的任务及其在具体运行方面的灵活度达成协议,也即绩效合同。这样,部长们主要只关注预算总额和最终的结果,而各局在预算支出、人事安排等具体事项上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尤其是执行局的局长是由公开竞争产生,三年必须重新申请一次,不实行终身制。到1996年,英国有近75%的公共服务是由执行局来承担的。

继英国之后,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随着两国工党分别于1983年和1984年上台执政,也开始了大力的公共行政改革。其中,新西兰的改革因其力度大并且具有系统性而备受人们的关注,被学术界称作“新西兰模式”,新西兰财政部于1987年末出版的《政府管理》一书被誉为新公共管理的宣言。

美国的“新公共管理”改革尽管不像英国那样,有明确的起点和目标,但似乎开始得更早,可以追溯到1978年卡特政府实施的“文官制度改革法案”,而且带有更明显的管理主义倾向。里根政府大规模削减政府机构和收缩公共服务范围,当时负责推行改革的格鲁斯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将私人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引入公共部门管理领域之中,来提高政府效率。格鲁斯委员会诊断出美国政府公共部门管理低效率的重要原因是:其一,国会对联邦政府机构的日常管理干预太多;其二,人事特别是高层人事缺乏连续性;其三,缺乏追求高效和经济的诱因;其四,会计和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其五,缺乏有力的中央财政和会计管理。1993年克林顿上台后,开始了大规模的“重塑政府”改革运动。其目标是创造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政府,并坚持顾客导向、结果控制、简化程序和一削到底原则;改革的基本内容是精简政府机构、裁减政府雇员、放松管制、引人竞争机制以及推行绩效管理。这场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献就是戈尔所领导的国家绩效评价委员会的报告《从过程到结果:创造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的政府》,简称“戈尔报告”。“戈尔报告”指出:从本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美国建立了庞大的、自上而下的、集中化的官僚体制来处理公共事务,这种体制以那时的公司结构为模式,采用分等级的科层制形式进行管理。由于对标准化程序的先人之见、垂直的指挥链条和标准化的服务,这些官僚机构是稳定的,但与此同时也造成机构膝肿和反应迟缓。当代迅速变化着的世界、闪电般的信息技术、全球性竞争和需求式的顾客,使得庞大、自上而下的官僚体制(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己经失效。该报告提出政府改革的四项主要原则:消除繁文缚节,由注重过程的系统转变为注重结果的系统;把顾客放在首位;授权雇员以取得成果;一削到底,并创造出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的政府。

欧洲大陆各国(德国、法国、荷兰、瑞典等国)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有所不同,它不具有英国、美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的行政改革的那种系统、全面、连续和激进的特点。但是欧洲大陆各国的行政改革同样带有明显的管理主义色彩,因而具有“新公共管理”的取向。比如,在德国,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行政改革采取了非连续性渐进主义模式。其改革的基本内容:调整公共事业、削减公共服务人员、压缩公共人事开支、转变公共组织结构等均是在某种程度上以管理主义为价值取向的。特别是在90年代,借鉴了荷兰的经验,推行地方政府改革,实行“地方治理模式”,与英、美等国的“新公共管理模式”有异曲同工之妙。 新公共管理思想在西方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首先,自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的经济衰退,公共财政也因为收人减少和福利开支过大等原因出现了连续的赤字,各国政府都面临着财政紧张的困境。按照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的观点,解决财政赤字问题从原则上讲有三种途径:一是限制开支和公共任务的终结;二是增加收人,特别是税收;三是用较少的开支来实现公共使命,即“少花钱多办事”。由此可见,只有第三条道路才是较好的选择。“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就成为各国政府的自然选择。其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张,政府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这使得西方各国政府普遍臃肿、效率低下,传统的科层制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正如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中所说:“工业时展起来的官僚体制,专注于各种规章制度及其层叠的指挥系统,已不能有效运转;它变得机构臃肿、浪费严重、效率低下;它在变化迅速、信息丰富、知识密集的90年代已不能有效地运转了。”再次,由于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革命的出现,促使各国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适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模式。信息时代的来临以及“数字化生存”方式要求政府对瞬息万变的经济迅速作出反映,同时它打破了长期以来政府对公共信息的垄断。新通讯技术以及接触政府信息的便利使公民和社会团体更容易参与公共管理活动。这要求对政府组织及其运作过程作出变革与调整。最后,经济的全球化对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全球化的趋势加强了西方各个国家对本国经济竞争力的高度重视,政府能力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经合”组织把政府改革当作其成员国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的一个重要途径,认为顺应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保持国际竞争力的内在需要,为公共部门改革提供了新的强大动力。

(三)

综观西方社会的这场声势浩大的行政改革运动,由于操作上的需要而表现出政府继续充当运动主体的角色,每项改革措施也不得不基于现实而表现出对管理行政模式的妥协,但就这场改革运动的发展趋势而言,无疑包含了如下的意蕴:即对近代以来的公共行政管理化倾向进行全面的检讨。虽然检讨的结果仍然是以“新公共管理”命名,但它与传统的公共管理已经有着较大的差异。从哲学的向度来看,它是中心边缘化与边缘中心化的双向整合与建构的过程,其实质是管理主体的单一化向管理主体的多极化的转化。

篇4

世纪之交,西方政府改革的浪潮日益高涨。在西方各国旷日持久的政府改革过程中,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和以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基础的官僚制的传统公共管理理论被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为基础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取代。故“新公共管理”(NPM:NewPublicManagement)或“管理主义”(Managerialism)的范式就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最基本的趋向和实践模式。本文拟从公共管理模式殖变背后的哲学基础的向度进行阐释,以求对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理论启迪。

一、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利益分化和阶级分化以来,就有了公共管理的问题。

但是,在传统的阶级统治模式中,公共管理是附属于阶级统治的。近代以来,阶级统治变得越来越隐蔽,而公共管理却日益彰显,人们到处可见的是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特别是在二战以后,这种状况愈加明显。公共管理从隐到显的殖变,不仅是管理行为量的增加,也不仅仅是管理活动范围的拓展,而是管理模式的变革,是从以统治为主导的模式向以管理为主导的模式转化的过程。人类社会早期的公共管理在运用行政的和宣传教化的手段对社会实施管理时,往往诉求于强制性的措施,管理行为自身未得到充分自觉。近代社会的公共管理在许多领域中无疑也包括强制性的行为,带有传统的统治性的特征,但是在许多领域,公共管理日益趋向采用民主和参与等方式。这就使得公共管理具有了更多的公共性,淡化了服务于政治统治的终极目的,渗透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管理模式就是其代表。它的基本特征是:政府是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的公共管理泛化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迅速分化为许多专门领域;政府机构日益膨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运行的高成本、低效率。总之,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是与西方工业社会的政府管理相适应的。但是,随着西方各国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这种理论及其模式就显得力不从心,无法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社会之需要,其基本的理论假设和原则均受到普遍的怀疑与严峻的挑战。具体表现在:

其一,作为传统的公共行政基石的官僚体制已被证明是一种过时的、僵化的和无效率的政府体制模式。这种等级划分、权力集中、控制严密的官僚体制的组织模式在二十世纪50-60年代的工商管理中率先被打破,继而在70和80年代的公共部门逐步被学习型组织模式所取代。

其二,政府部门作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的垄断地位已被动摇。政府通过补贴、规划与合同承包等方式间接运行,各种私人公司、独立机构和社会团体参与了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不同的政府机构也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及服务而展开竞争。与此同时,私人部门发展起来的管理方法和技术也被公共管理部门所借鉴。市场机制在公共部门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其三,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被人们批评为是一种不真实的假定,而且,在现实的生活中政治事务与行政事务是难以真正分开的。

其四,公共人事管理的体制及模式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公务员的永业观念已被打破;业绩评估和绩效工资制成为一种主要的报酬方式;传统的片面强调对人的控制的人事管理模式正在被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开发、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所取代。

由此可见,在现实的公共生活中,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已经失去了它的生命力,由于科技革命浪潮的影响,各国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适合本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模式。这就导致了西方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全新变革,催生了“新公共管理模式”的降生。

二、“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理论,起源于二十世纪70-80年代的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其他国家。

1979年撒切尔夫人上台,在整个80年代,英国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开展反对浪费和低效益运动,成立了效率工作组,对政府的有关项目计划和工作进行效率审计;大力改革公共部门的工会;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将英国的石油、电讯、钢铁、航空等40多家主要国有企业卖给私人;对地方政府的预算开支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所有的地方建筑和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公开竞标。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效率工作组1988年提出的报告《改善政府管理:下一步行动》,英国政府开始将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从政府各个部门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半自治性的“执行局”来承担这种职能。部长同执行局在谈判的基础上就该局要完成的任务及其在具体运行方面的灵活度达成协议,也即绩效合同。这样,部长们主要只关注预算总额和最终的结果,而各局在预算支出、人事安排等具体事项上具有很大的自。尤其是执行局的局长是由公开竞争产生,三年必须重新申请一次,不实行终身制。到1996年,英国有近75%的公共服务是由执行局来承担的。

继英国之后,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随着两国工党分别于1983年和1984年上台执政,也开始了大力的公共行政改革。其中,新西兰的改革因其力度大并且具有系统性而备受人们的关注,被学术界称作“新西兰模式”,新西兰财政部于1987年末出版的《政府管理》一书被誉为新公共管理的宣言。

美国的“新公共管理”改革尽管不像英国那样,有明确的起点和目标,但似乎开始得更早,可以追溯到1978年卡特政府实施的“文官制度改革法案”,而且带有更明显的管理主义倾向。里根政府大规模削减政府机构和收缩公共服务范围,当时负责推行改革的格鲁斯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将私人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引入公共部门管理领域之中,来提高政府效率。格鲁斯委员会诊断出美国政府公共部门管理低效率的重要原因是:其一,国会对联邦政府机构的日常管理干预太多;其二,人事特别是高层人事缺乏连续性;其三,缺乏追求高效和经济的诱因;其四,会计和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其五,缺乏有力的中央财政和会计管理。1993年克林顿上台后,开始了大规模的“重塑政府”改革运动。其目标是创造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政府,并坚持顾客导向、结果控制、简化程序和一削到底原则;改革的基本内容是精简政府机构、裁减政府雇员、放松管制、引人竞争机制以及推行绩效管理。这场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献就是戈尔所领导的国家绩效评价委员会的报告《从过程到结果:创造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的政府》,简称“戈尔报告”。“戈尔报告”指出:从本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美国建立了庞大的、自上而下的、集中化的官僚体制来处理公共事务,这种体制以那时的公司结构为模式,采用分等级的科层制形式进行管理。由于对标准化程序的先人之见、垂直的指挥链条和标准化的服务,这些官僚机构是稳定的,但与此同时也造成机构膝肿和反应迟缓。当代迅速变化着的世界、闪电般的信息技术、全球性竞争和需求式的顾客,使得庞大、自上而下的官僚体制(无论是私人的,还是公共的)己经失效。该报告提出政府改革的四项主要原则:消除繁文缚节,由注重过程的系统转变为注重结果的系统;把顾客放在首位;授权雇员以取得成果;一削到底,并创造出一个少花钱多办事的的政府。

欧洲大陆各国(德国、法国、荷兰、瑞典等国)的公共行政管理改革有所不同,它不具有英国、美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的行政改革的那种系统、全面、连续和激进的特点。但是欧洲大陆各国的行政改革同样带有明显的管理主义色彩,因而具有“新公共管理”的取向。比如,在德国,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行政改革采取了非连续性渐进主义模式。其改革的基本内容:调整公共事业、削减公共服务人员、压缩公共人事开支、转变公共组织结构等均是在某种程度上以管理主义为价值取向的。特别是在90年代,借鉴了荷兰的经验,推行地方政府改革,实行“地方治理模式”,与英、美等国的“新公共管理模式”有异曲同工之妙。

新公共管理思想在西方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背景。首先,自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的经济衰退,公共财政也因为收人减少和福利开支过大等原因出现了连续的赤字,各国政府都面临着财政紧张的困境。按照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一书中的观点,解决财政赤字问题从原则上讲有三种途径:一是限制开支和公共任务的终结;二是增加收人,特别是税收;三是用较少的开支来实现公共使命,即“少花钱多办事”。由此可见,只有第三条道路才是较好的选择。“新公共管理模式”的出现就成为各国政府的自然选择。其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由于政府职能的不断扩张,政府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这使得西方各国政府普遍臃肿、效率低下,传统的科层制受到了严重的挑战。正如奥斯本和盖布勒在《改革政府》中所说:“工业时展起来的官僚体制,专注于各种规章制度及其层叠的指挥系统,已不能有效运转;它变得机构臃肿、浪费严重、效率低下;它在变化迅速、信息丰富、知识密集的90年代已不能有效地运转了。”再次,由于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革命的出现,促使各国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适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模式。信息时代的来临以及“数字化生存”方式要求政府对瞬息万变的经济迅速作出反映,同时它打破了长期以来政府对公共信息的垄断。新通讯技术以及接触政府信息的便利使公民和社会团体更容易参与公共管理活动。这要求对政府组织及其运作过程作出变革与调整。最后,经济的全球化对政府的公共管理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全球化的趋势加强了西方各个国家对本国经济竞争力的高度重视,政府能力是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经合”组织把政府改革当作其成员国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的一个重要途径,认为顺应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保持国际竞争力的内在需要,为公共部门改革提供了新的强大动力。

三、综观西方社会的这场声势浩大的行政改革运动,由于操作上的需要而表现出政府继续充当运动主体的角色,每项改革措施也不得不基于现实而表现出对管理行政模式的妥协,但就这场改革运动的发展趋势而言,无疑包含了如下的意蕴:即对近代以来的公共行政管理化倾向进行全面的检讨。

虽然检讨的结果仍然是以“新公共管理”命名,但它与传统的公共管理已经有着较大的差异。从哲学的向度来看,它是中心边缘化与边缘中心化的双向整合与建构的过程,其实质是管理主体的单一化向管理主体的多极化的转化。

篇5

二、国内对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研究现状分析

用关键词“文化遗产数字化”“数字化公共管理”“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管理”在维普中文科技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上进行搜索。目前,关于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研究较多,且主要研究侧重点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数字化研究,关于数字化公共管理的文献较少。检索关键词“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文章2014~2019年数量分别为68,105,123,114,149,93;检索关键词“数字化公共管理”的文章2014年~2019年数量分别为24,1,0,2,0;检索关键词“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管理”2014年~2019年数量均为0。因此,本文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的价值探究有较大的研究意义。

三、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发展现状

在数字化时代,或者说在信息化时代,以数字为载体文化遗产内容,能够更好地备被公众所接受并传播。其实,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会越来越深而广泛。数字化技术到底能够产生积极作用还是消极作用,这与我们是否能合理使用有着紧密的联系。在数字媒体技术得到飞速发展之后,有越来越多的新理论和新技术不断地应用于博物馆中。在当今时代,博物馆已经不仅是一个文化遗产收藏和展览的场所,更是一个可以快速传播文化的公共教育平台。在数字化时代,我们国家建设的博物馆到底应该怎样定位呢,这其实需要从公众、博物馆的关系来定。跟传统的博物馆传播方式进行比较,数字时代的博物馆会综合利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VR技术这一系列的信息技术。随着文化遗产需求的更新与发展,数字媒体的应用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应用。正是因为博物馆能够与现代科学技术相互结合,从而使文化遗产出现在公众视野的时间和空间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拓展。另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引入,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同时也能为文化遗产的展览和研究提供发展导向思考。当前,我国文化遗产的数字载体之一数字博物馆的发展现状不够乐观,但是其前景是光明的,目前的数字博物馆是文博系统非常重要的部分,能够更好地为文化传播和创新教育服务。不仅如此,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还可以根据消费文化的需求来实现信息的接受者与传播之间更好地对接。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技术发展可以使文化遗产的展览展示更加迅速,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文化遗产信息的接受者参与其中,能够对信息进行及时反馈,从而使文化更好地进行传播。另外,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大数据技术和云计算技术不仅仅能够带来技术上的变革,更能够带来文化上的变革。鉴于此,我们需要通过新技术去开发多元文化,获得更多文化遗产的数据,使我国的文明发展史更好地展现在我国和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公众眼前。2006~2009年,山西省开展了非遗普查工作,搜集线索20.5万条,采录信息8.23万条,共发现了重大项135个,采访并登记了8.8万传承人的资料,并运用摄像、录音、录像、数据库等手段记录、保护、宣传了项目的相关内容,同时,还拍摄照片21.3万张,拍摄视频资料3091小时,录制音频资料3366小时。目前,被列入国家级非遗的项目有10多项。山西省拥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3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5个,专题博物馆10个,而且还整理、出版了大量文献。在数字化保护方面,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开发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普查管理系统”,并根据普查结果制作了“山西风雅颂”数据库,其中包含大量山西省非遗项目的文字、数据、照片和视频。

四、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价值分析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公共事务是公共管理的起点,决定了公共行政走向公共管理的必然态势。公共管理是针对政府管理的缺陷而产生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文化遗产数字化之后,其政治价值更加凸显。文化遗产的政治价值,应使文化遗产在数字化之后能够充分展示其价值。否则,为了文化遗产产生政治价值,文化遗产将会被利用和绑架,这是一种不良行为。我们对于文化遗产的解读也好,利用也罢,都必须建立在文化遗产价值认知这个层面之上,在这个基础之上,才可以对文化遗产进行正确引导。文化遗产是全民的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一种积淀,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的公共管理才会更加有前提和基础,才能做得更好。文化遗产是人类通过世代传承,口传心授的活态的、无形的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活态的文化基因和生命记忆,充分体现着一个民族的智慧、传统和精神。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很多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和结晶正渐渐消失。如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成为摆在政府管理者和社会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成为经济、社会如何和谐发展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课题。将公共管理相关理论应用到解决文化遗产数字化问题的对策之中,构建出文化遗产的“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新的保护传承模式,这对全省非遗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将具备积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是目前学界较少研究的内容。

五、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价值应用策略

上文对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的价值进行了分析,那么,如何将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充分发挥其价值呢。笔者认为,可以从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增加政府数字化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这几个方面入手。(一)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1.建设多元化信息技术平台。多元化信息技术平台的建设,是提升公共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在国务院已公布的四批国家非遗名录中,山西占了116项,保护单位168个,居全国第三位。为了是文化遗产数字化更好地发挥其价值,必须对现代信息技术设备进行更新换代,对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缺乏的地区,必须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的重要性。数字化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也是同样重要的,在互联网时代,以微信为代表的移动互联网App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涌来,这些App能够为各级政府提供一个管理公共事务的平台,并且能够促进文化遗产信息的公开透明公共服务建设。随之公众对文化遗产需求的增加,为满足公众这方面的需求,必须在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方面下功夫。2.培养数字化技术的专业人才。随之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公共管理事务中,我们能够看到,已经有一批数字化技术专业人才在展示其才能。但是,对于文化遗产熟悉的数字化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因此,必须加强这方面人才的培养。为了实现这个人才培养目标,我们应当做好企业与高校、政府之间的合作,为培养这类技术人才,充分利用好高校的教学资源,并做好人才培训工作。在数字化保护方面,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数据库系统的开发与维护,需要大量的专业数字化技术人才。(二)增加政府数字化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加大对文化遗产数字化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在2014年,中央财政今年投入88.43亿,比2013年增加11.1亿元,增长14.35%。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对于文化遗产数字化基础设施,其实其形式有很多,比如数字博物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电影院等等。2017年,已纳入数字文化馆第三批建设的11个省级文化馆。这类基础设施,对于经济落后的偏远地区而言,可能建设难度是较大的。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完全可以通过加大这方面的财政投入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明需求。2006至2015年,中央财政下拨山西省非物质文化专项资金1.42亿。在数字化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方面,需要对集资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从而保证其合理和公平公正性。

六、小结

文化遗产数字化在公共管理中的研究,目前较少。近年来,我国在提升数字化共服务能力这方面取得明显的进展,把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能力作为国家信息化建设体系的工作重点,特别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是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焦点问题。就山西省目前的文化遗产数字化现状而言,其在公共管理中的价值还有更多需要我们去挖掘和开发。

参考文献:

篇6

一、政府公共管理的本质

胡德认为:“公共管理即‘国家的艺术’,能够松散地被定义为如何设计和管理公共服务的问题,以及政府行政部门的细微工作”。公共管理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在于它的公共性、管理的服务性和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性。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包括两层内涵:利益取向的公共性和公共的参与性。首先,公共管理的主体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它所代表的是公共的利益。其次,公共管理的职能在于增进社会公平、公正分配社会利益,公共管理者应该体现“公益人”的角色,代表公平正义等规范性的价值追求。另外,公共性还体现为公共管理活动运行的多向度,即公共管理不仅是公共组织行使管理,同时也需要公众及社会其它组织的参与和互动。

“服务性”作为公共管理的另一本质特征,首先来源于管理活动的服务性。政府的各种活动,无论是协商还是强制,都是为实现政府目标,即为完成公民赋予的使命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其次,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的公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产生于公众直接或间接的授权,它是公民权力的特殊转化形式。政府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本质上是一种为公众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组织,其职能主要是满足公众需要和实现公共利益。因此,政府公共管理必须为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服务、为广大公众的公共利益服务。服务是政府的政府的首要职能,也是公共管理运行的中心要义。

从公共管理的本质出发,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理应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及服务来满足公众需求、提高公众满意度,同时,还应该通过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来达到公民社会的合作共治。

二、市场营销理念中的“顾客让渡价值”

市场营销理念认为,企业要与消费者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充分了解顾客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包括生产、经营和售后等一系列营销活动,最大程度地满足顾客需求、提高顾客满意程度。

顾客让渡价值,是指整体顾客价值与整体顾客成本之间的差额部分。整体顾客价值是顾客从给定产品和期望得到的全部利益,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和形象价值。整体顾客成本则是顾客在购买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所耗费的货币、时间、体力和精神成本。(如图1)

要提高顾客满意度,为顾客提供更多“让渡价值”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改进产品、服务、人员与形象,提高产品的总价值,以及改善服务与渠道系统,减少顾客购买产品的时间l精神与体力的耗费,从而降低货币和非货币成本。、

三、“顾客让渡价值”对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的启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民主和法制建设,政府管理朝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政府的公共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提高。如前所述,政府公共管理应该体现其“公共性”、‘服务性”和“合作共治性”的本质特征,因此,借鉴营销学中的“顾客让渡价值”,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应该把了解和回应公众需求作为未来公共管理发展的导向,通过向公众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最终实现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的目标。

1.改革公共产品供给机制,为公众提供选择公共服务的机会,提高公共产品及服务价值。在我国,传统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理念将政府看作公共服务供给的天然和唯一的主体,政府作为全能型政府负责一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形成了政府垄断的局面,造成效率低下、资源不能合理配置等一系列问题。长此以往,我国政府将会出现机构膨胀和预算规模扩大的趋势,同时,缺乏竞争机制的公共管理还会造成服务成本上升、政府对公众需求反应迟钝等问题。基于我国市场不够成熟、市场运作仍不够完善和第三部门发展起步晚、力量还较弱小的国情考虑,现阶段对于我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机制改革,可以通过寻求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的适度参与、打破政府独家垄断的格局,逐步建立起以政府供给为主、其他供给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元的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体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和第三部门的不断发展壮大,政府就可以逐渐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中解放出来,形成公办部门、私营部门和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中为公众提供不同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众不同层次需求的良好局面。

2,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质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生命,政府也应该对其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进行统一规范的质量管理、建立明确的服务标准,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

结合我国实情,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可通过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和建立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两方面来保证政府公共部门提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政府公共部门人员和形象价值。建立服务承诺制度就是用政策法规的形式,将政府公共部门服务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等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监督,以实现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二是建立包括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申述处理标准等在内的公民满意度评价机制,以公民的满意度作为政府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的最最终评价标准。

篇7

关键词;官僚体制 管理主体 新公共管理

    世纪之交,西方政府改革的浪潮日益高涨。在西方各国旷日持久的政府改革过程中,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和以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为基础的官僚制的传统公共管理理论被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的管理理论与方法为基础的新公共管理理论所取代。故“新公共管理”(NPM:New Public Management)或“管理主义”( Managerialism)的范式就成为当代西方政府改革最基本的趋向和实践模式。本文拟从公共管理模式殖变背后的哲学基础的向度进行阐释,以求对当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有益的理论启迪。

                      (一)

    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利益分化和阶级分化以来,就有了公共管理的问题。但是,在传统的阶级统治模式中,公共管理是附属于阶级统治的。近代以来,阶级统治变得越来越隐蔽,而公共管理却日益彰显,人们到处可见的是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特别是在二战以后,这种状况愈加明显。公共管理从隐到显的殖变,不仅是管理行为量的增加,也不仅仅是管理活动范围的拓展,而是管理模式的变革,是从以统治为主导的模式向以管理为主导的模式转化的过程。人类社会早期的公共管理在运用行政的和宣传教化的手段对社会实施管理时,往往诉求于强制性的措施,管理行为自身未得到充分自觉。近代社会的公共管理在许多领域中无疑也包括强制性的行为,带有传统的统治性的特征,但是在许多领域,公共管理日益趋向采用民主和参与等方式。这就使得公共管理具有了更多的公共性,淡化了服务于政治统治的终极目的,渗透到社会生活的诸多层面。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管理模式就是其代表。它的基本特征是:政府是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政府的公共管理泛化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迅速分化为许多专门领域;政府机构日益膨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运行的高成本、低效率。总之,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是与西方工业社会的政府管理相适应的。但是,随着西方各国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转变,这种理论及其模式就显得力不从心,无法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社会之需要,其基本的理论假设和原则均受到普遍的怀疑与严峻的挑战。具体表现在:

    其一,作为传统的公共行政基石的官僚体制已被证明是一种过时的、僵化的和无效率的政府体制模式。这种等级划分、权力集中、控制严密的官僚体制的组织模式在二十世纪50-60年代的工商管理中率先被打破,继而在70和80年代的公共部门逐步被学习型组织模式所取代。

    其二,政府部门作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的垄断地位已被动摇。政府通过补贴、规划与合同承包等方式间接运行,各种私人公司、独立机构和社会团体参与了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不同的政府机构也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及服务而展开竞争。与此同时,私人部门发展起来的管理方法和技术也被公共管理部门所借鉴。市场机制在公共部门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其三,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法被人们批评为是一种不真实的假定,而且,在现实的生活中政治事务与行政事务是难以真正分开的。

    其四,公共人事管理的体制及模式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公务员的永业观念已被打破;业绩评估和绩效工资制成为一种主要的报酬方式;传统的片面强调对人的控制的人事管理模式正在被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开发、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所取代。

    由此可见,在现实的公共生活中,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已经失去了它的生命力,由于科技革命浪潮的影响,各国政府迫切需要建立一种适合本国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管理模式。这就导致了西方政府公共管理模式的全新变革,催生了“新公共管理模式”的降生。

                        (二)

篇8

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建立和谐社会的前提要件是全体社会成员对公共价值观的认同。这里所说的不是平均主义和以牺牲效率的公平,而是在整个社会中,使个人在国家整个社会变化中自我的发展得到实现,个人权益有所保障,国家经济得以持续健康的稳步发展。然而当前在我国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市场经济虽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对市场的规则制度却仍然没有建立和完善起来,这就会对人民应有权益的获得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在这种情景之下,政府在公共管理层面上面对的不仅是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的任务,而且还需要在各种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人的交往行为中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的角色。建立和完善一个能够使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能够有效地发挥和遵守的制度框架,显然,对于促成这一制度框架不是任何一个社会组织和部门所能够做到的,只有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才有能力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框架。换句话说,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促成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才能够实现。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容的公共管理价值

和谐社会的美好蓝图———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定有序、诚信友爱”的社会。这个美好蓝图从伦理学角度来看,展现出伦理学在当今政府实现有效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1.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永恒主题,也是当今我国政府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所在。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关键在于如何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以及如何合理的分配社会利益,这种情况下就要求作为公共权力主体的掌握者在管理活动中将公平正义自觉地从外在的约束内化为自身认为合理和应当具有的伦理道德品质,自觉地树立作为政府公共权力掌握者的公平正义形象,主动地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公平处事、平等待人、妥善协调好社会各个组织利益的关系,营造出和谐的社会组织成员氛围。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

2.民主法治

民主体现的核心内涵就是:“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与自由的实现”。使民主观念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意识并有效付诸实践,公共管理者要以民主观念来保证公众民主意愿有畅通的表达渠道,以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得以实施,这就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终的实现打下根基。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没有法治就不会实现社会的和谐。从伦理学讲:法治是一种他律。在当今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形式下,使法治的他律最终内化人们自身具备的道德意识,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3.安定有序

一个动荡不定、各种矛盾凸显的社会,是无法实现人们之间和睦相处,整个社会的和谐局面也就无法建立与完成。从另一个角度说,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要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和安宁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社会是不是安定有序,与掌握和实施公共权力主体的道德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公共权力主体所具备的行为道德是社会的主体道德,在社会中有着极强的示范效应。“官德好,则民德好”。表达的意思就是整个社会如果有了优良的道德意识基础,社会就会安定有序,就会长治久安。所以说没有共同的价值理念,没有优良的道德意识,在社会和谐上是无法得以实现的。

4.诚信友爱

宋学家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要求人们修德做事,必须效法天道,做到真实可信。简言之就是:说真话,做实事,反对欺诈、虚伪。程颐认为:“以实之谓信。”可见“,信”不仅要求人们说话诚实可靠,切忌大话、空话、假话,而且要求做事也要诚实可靠。而“信”的基本内涵也是信守诺言、言行一致、诚实不欺。一个优良的政府信任关系对社会成员之间的诚信友爱品格的养成占据着重要地位。由于政府的独特作用使它更有利于赢得公众对政府的广泛信任;有利于社会成员之间信任关系的确立;有利于感召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塑造诚实信用的品质,进而推及到整个社会诚信友爱氛围的形成,以最终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所以说:掌握着公共权力的政府主体要在构建政府信任关系的主动性、自觉性、积极性,强化合理行使权力社会道德意识上下工夫,为建立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任关系方面要做到率先垂范。

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共管理价值原则

“政府追求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人民提供最大的幸福”,体现出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本质要义。因此在以人为本、和谐原则指导下构建的社会应是一个人性化的价值载体,无论是在目的性管理价值、还是在手段性管理价值上,都是以人的需要即满足人的需要为指归,通过加强政府公共管理能力和制度创新与设计为和谐社会的构建与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因此,面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转型期的社会现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府公共管理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的公共管理价值要求与原则,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

我国政府所进行的公共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政府确立的公共管理———“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就是一切以全体人民群众的福祉为指归。其出发点就是强调: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根据以人为本的宗旨意义,政府所进行的公共管理要本着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地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以及不断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2.公共管理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和谐与秩序原则

社会的有序与和谐,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类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件和依托的保障。同样任何一个具体的人,如果不能得到社会政府组织的支持,想获得常人的生活就很难以实现。所以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就在于人具有社会性。人所具有的社会性离不开组织性。社会政府的公共管理的价值就体现于优化资源和利益的产出与分配社会。正如英国社会学家科亨所概括所反映出的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等方面的有序与和谐:一是人们的行为具有相互吸引相互补充和配合的互动特点因而是有序和谐的;二是社会生活的稳定性,政府的公共管理持续的维持某种状态的过程;三是社会公共活动的各种因素是可测的;四是社会的可控性,即社会体系中存在着各种调控因素,包括限制和禁止性因素。总之,维护社会有序与和谐,是政府公共管理的基本价值诉求与和谐社会目标的统一。

3.公共管理必须坚持社会公平与正义原则

篇9

工商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的市场经济监督管理和服务部门,承担着规范市场主体准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和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发展等诸多公共管理职能。由于缺乏系统的公正管理价值理念的引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公正管理的认识和实践还存在许多不足。

(一)在管理关系的认知上,还存在不对等的观念

受传统“官本位”思想和强制性管理模式的影响,长期以来不少执法干部以“官”自居,在被管理者面前自我感觉高高在上,认为自己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管理就是“命令———服从”式的关系,习惯于自上而下进行命令强制式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表现得盛气凌人,反映到执法方式上就显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管理对象一有抵触便认为是刁民,随意加重处罚,威风有余而威信不足,没有站在双方人格平等的基础上面对管理对象,尊重和善待行政相对人的意识不足。

(二)在管理服务的方式上,还存在不民主、不公开的状况

由于行政机关占有大量行政资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人民群众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往往处于被支配的地位,民主参与到公共管理领域的渠道不够畅通。在作出涉及行政相对人的管理决策时,我们习惯从如何确保部门既定管理目标实现的角度去制定政策、措施,而没有公正、民主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一些管理行为可能会引发执法扰民、增加群众反感等不利后果而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后,公开、透明成为管理活动的一项重要原则。工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是仍然有部分同志对公开、透明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公开、透明束缚了手脚,给工作带来了难度,在管理实践中不愿意主动公开或有选择地公开,逃避公众对管理活动的监督。

(三)在管理运行的过程上,还存在不均衡管理的现状

受现有管理资源不均衡的影响,我们的管理工作在空间、时间上还存在管理失衡的现象。从空间上来看,城区执法力量相对集中,示范街、示范店的管理较为规范,而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的执法力量较为薄弱。从时间上来看,习惯于采用突击性、专项性整治的模式,缺乏长效管理机制。

(四)在管理效果的体现上,还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公正管理最终要通过管理结果来体现。在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不公平的结果发生。在公共服务举措方面,出于对经济中心、工作重心的倾斜,我们推出的服务创新举措,常常围绕大企业、大项目、大投入,开展了诸如跟踪式、预约式、加急式、全程式、保姆式的特殊服务,而对如何创新手段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及弱势群体缺少足够的关注和探索。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方面,尽管我们不断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但限于传统的执法理念和手段,难以保证处处执法到位。在执法的自由裁量权行使方面,由于易受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样的违法情形却产生不同的处理结果,造成行政处罚畸轻畸重。我们日常管理的成效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公平诉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核心价值缺失的根源

(一)理念转型滞后,公正管理的价值理念缺失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羁束型管理,侧重于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关经济管理的各项政策,政策管制型的特征较为明显。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经济主体日趋多样,社会阶层日益分化,利益诉求也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企盼愈发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加快了法治型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推进新形势下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更加注重将以人为本的公正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核心价值追求。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转型也是伴随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转型展开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已由过去的“政策管制型”向“依法管理型”和“公共服务型”方向转变。但是我们的干部队伍管理价值理念转型还没有完全跟上,没有真正树立起公正管理的价值目标追求。

(二)目标定位模糊,公正管理作为核心价值的地位尚未确立

在现代管理活动中,存在着多元化的管理价值目标追求,公正、自由、效率、秩序等都属于管理活动价值目标体系之一。在整个价值目标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价值追求是核心价值追求。但是,不同的管理领域、不同的管理阶段其侧重点各不相同。例如,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核心价值追求更倾向于效率,而公共管理活动领域更倾向于公正。长期以来,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侧重于具体目标任务的落实,强调工作中执行力的到位,许多同志的思想意识中存在着行政效率优先的观念,而缺乏对公正管理目标价值追求的审视,对公正管理的价值认识高度不够。也有同志尽管意识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的重要意义,但仅仅停留在执法操作规范上,公正管理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价值体系的核心和主导地位尚未确立。由于对管理的价值目标追求没有准确清晰的定位,造成在工作方向上的偏差,我们的工作重点往往转移到最能迅速体现工作成效的突破口上,有“抓大放小”、“急功近利”的工作倾向。

(三)实践探索不够,没有形成系统的公正管理机制

当前,我们对公正管理的实践和探索仍处于较为初级的阶段,对如何实施公正管理的经验比较缺乏,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机制。

1.没有形成公正管理的学习借鉴机制。一是对发达国家在社会公共管理领域追求公正管理的先进经验缺乏学习和利用。二是对其他公共管理部门公正管理的经验缺乏学习借鉴。三是缺少对现代企业管理实践中先进管理经验的学习和借鉴。现代企业“人本管理”的思想和实践中有许多公正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对我们从事公共行政管理应有很多启发。

2.没有形成公正管理的应用探索机制。日常工作中对公正管理的应用探索尚处在零星、自发的状态,没有系统、有组织、有意识地深入开展公正管理的实践活动。

3.没有形成公正管理的推动促进机制。缺乏一整套的规范和措施来激励系统内部实施公正管理,从而不能持续有效地推进公正管理实践的深入。

(四)资源分布不均,缺少公正管理的资源整合

公正管理的不到位,除了主观方面缺少公正管理思想和理念的引领外,客观上也与当前管理服务的资源配置不均有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商职能也在不断丰富与发展。管理力量及能力的相对不足与日益提高的管理要求之间的矛盾越发突出,客观上也使得我们有限的管理资源集中运用到重点对象上去,产生了不公正的结果。而由于缺少科学的资源整合,没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管理服务的不均衡问题。一是缺少城乡资源的整合,城市地区管理力量相对集中,管理效果相对良好,农村地区的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比较明显。二是缺少条块之间的整合,“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机关处室按业务条线布置任务,基层工商分局(所)以块为单位整体承接相应任务,基层人少事多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够优化。三是缺少事务投入的整合,有限的资源集中到办大事、办要事、办急事上去了,没有对全体的服务对象、全年的工作安排做到统筹兼顾。

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核心价值的基本要义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树立公正管理的核心价值理念,首先要对公正管理进行全面、系统的认识,充分理解公正管理的基本要义。结合学术界公正管理的理论和工商行政管理的特点,笔者认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公正管理的基本要义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平等对待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公正(公平),它的真实意义,主要在于平等”。公正管理中的平等观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平等。平等主体平等对待,要尊重其平等的权利,给予其平等的机会。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对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出的两个层次对我们很有启发:“作为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保护每个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使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其次是要机会平等,在机会有限的情况下,机会应向全社会成员开放,每一个社会成员只要愿意,就有权利参与竞争去获得机会。”二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平等。尽管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具有行政优越权,但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主体人格上是平等的。要努力做到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均衡。

(二)公平合理

公正管理效果的显现,需要达到公平合理的社会治理结果,并通过公民的切身感受和体会来实现。行使行政职权,作出行政行为,除了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外,还要遵循合理性原则。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要求行政机关合情、合理、恰当、适度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公正管理追求公平合理的管理效果,要求我们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注重程序公正;既要实现个案的公平正义,又要兼顾人民群众对公平合理的普遍认同。在管理中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法、理、情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公开透明

公开透明是现代法治社会所必须遵循的一大原则,是现代政治制度的一大特征,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对工商工作而言,公开、透明是促使工商行政管理职权公正运行的制度保障,也是杜绝“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的有力武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它能使我们的管理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下更加规范、更加公平、更加具有公信力。同时,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打破过去只能由行政机关掌握有关信息的特权,使公民能够获知有关自身以及社会公益的更多信息,为公民更多反映自身诉求、更多参与社会管理活动创造条件,形成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提升我们公正管理的水平。

(四)及时高效

及时高效强调管理过程中的效率因素。传统意义上的公正并不包含效率,但随着公正理念内涵的不断丰富,追求公正所付出的“成本”,对公正管理的影响愈发凸显。正如西方古谚所云:“迟来的正义非正义”,经过旷日持久的过程才实现的公正,会使公正大打折扣。同志在纪念党的召开30周年讲话中指出:“坚持效率和公平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因此,工商行政管理中的公正管理应当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不应将两者割裂、对立起来。

四、围绕公正管理的核心价值追求,做好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在工商行政管理的实践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公正管理的核心价值追求,并以此为指导,积极推行合理有效的公正管理。

(一)加速理念创新,促成公正管理观的全面形成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是工作的指针。实现公正管理,必须要在广大干部队伍中形成全员全面的公正管理观,真正使公正管理成为工作的价值引领和目标追求。这就需要加速理念创新,促成全员全面公正管理观的形成。一是由权力本位、官本位、管制本位的管理理念向权利本位、民主本位、服务本位的公正管理理念加速转变。从管理的来源、目的、本质认识上,顺应现代社会管理的要求,将管理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到以公民的权利为本、民主为本、服务为本上来。二是使公正管理观由简单表层的认识向系统深入的理论体系转变。公正管理具有深刻的理论根源和丰富的实践成果,我们要通过学习理论、总结经验、借鉴成果、结合实际,形成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特点的全面深入的公正管理观。三是使公正管理观由个别的管理观念向全体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转变。加强理念教育和培训,使全体工商干部深刻理解公正管理观,从而内化为心中的思想和理念,并自觉运用公正理念指导管理实践。

(二)深化依法行政,弘扬公正管理的法治精神

社会主义法律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是最广大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所体现的公正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正,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正。因此,工商部门实现公正管理的价值追求,需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进一步深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使法律的本质要求真正执行到位。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公正管理中“实体正义”的要求,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法外特权,确保执法到位,依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法律授权、法定依据、法定范围公正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程序正义”的法治意识,对于法律设定专门程序来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听证权、行政救济权等,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使当事人充分享有各项法定权利,感受到整个过程的客观、公平、公正,从而在内心认同工商部门的管理行为,自觉服从处理决定。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公正管理行为规范化

公正管理不仅体现在外部管理活动中,同样也体现在内部管理活动中。公正的内部管理能够维持组织的正常运转,激发组织的活力和保证实现组织成员的普遍受益。制度管理则是内部公正管理的根本保障。一要制定制度。按照公正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人事、财务、日常办公、工作规程等有章可循,克服“人治化”的管理倾向,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公示制度。将已经制定的制度向管理对象公示,便于管理对象进行监督。三要执行制度。如果已经制定的合理的制度仅仅是挂在墙上、写进汇编、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得到有效的遵从,这样的状况比没有制度还要糟糕。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在内部管理中必须要树立制度的权威,公正执行制度规定,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规范面前人人遵从。

(四)创新管理方式,提升公正管理效能

新时期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工商部门必须秉持社会管理领域公正优先的原则,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正管理效能,使公正的目标追求得以尽快实现。一是运用均衡式管理方式。面对不断增加的管理任务,不能一味靠人力、物力、财力的不断增加来解决问题,而要进行合理的资源整合。一方面要加强执法力量的整合,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12315统一调配制度等,有效整合人力资源。另一方面要加强工作任务的整合,科学制订工作计划,减少突击性任务,实施长效监管。二是运用需求导向型管理方式。融入“以民为本”意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倾听群众意见,研究群众需求,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适需对路的服务。三是运用信息化管理方式。一方面依托信息化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完善工商部门门户网站的各种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登记、网上查询等便民服务;另一方面依托信息化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的科技水平,推动信息化手段在登记注册、经济户口巡查、食品安全监管、广告监测、公平交易执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

篇10

二、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创新的思考

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不是简单地从经济的角度来评估一种交易行为。莫尔的价值链图示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一是价值的取得不仅取决于组织的行为、过程和目标控制的科学管理,也取决于利益相关者,要重视合作伙伴的共同作用,公共价值只有通过合作生产才能形成;二是客户满意度取向取代了效率取向。政府采购不同于市场采购,与其他政府职能性的行政管理活动也不一样,我们能够较为容易地找到它与公共价值二者之间的对应点。(一)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顶层设计基于对实践中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实际问题的反思,从公共价值角度对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进行思考,本文尝试建构一个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模型(PublicValue-basedGovernmentProcurementPerformanceManagementModel)(如图2所示)。图2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架构提升政府采购价值,首先要体现和完善政府采购本身的公共价值。政府采购的实施是为了满足公共需求,其职能本身就是一项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公共价值存在的客观基础,公众的需要是公共价值存在的主观依据。政府采购强烈的目的性正是其自身作为公共价值主体的自觉意识,在这一内在尺度的指导下,政府采购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需要流程、方式的设计,需要第三方委托和监督评判,以确保在政府采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围绕公共价值的实现而服务,确保每一个环节的运行不使公共价值流失或被个人利益侵蚀。政府采购中针对违规的严厉惩罚措施、确定公开招投标的采购方式和专家评审、集中采购目录的审定,这些内容都是政府采购自身公共价值意识的行动表达,即为了最大限度地追求和实现公共价值。提升绩效管理的价值,一方面,要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和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改革这根主线,把绩效管理理念与方法贯穿政府采购管理全过程,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约束,合理确定政府采购目标,减少政府采购不必要的成本支出。另一方面,要围绕公共价值的实现,探索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合理测量政府采购各项绩效指标,客观公正地评价政府采购绩效。此外,要从技术层面打破地域界限,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减少行政垄断和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公平竞争,将公共价值的实现落地。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需要将各个参与主体纳入进来,既包括政府采购权力主体,也包括私人机构和公众,兼顾各方利益需求,形成统一多元的利益表达。在政府采购的各参与方的价值关系中,政府代表的是公共的利益,供应商代表的是私有者的利益,政府采购的实践活动是连接公共价值主体和客体的中介和桥梁。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新旧体制的摩擦给政府购买权力带来了自主运行的空间,私有者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政府采购的公共价值经常被湮没甚至被扭曲。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以公共权力为后盾,能够保障竞争自由但又维护公共秩序,从而避免因私有者利益而使公共利益被破坏最终使私有者利益也无从实现的双输的结果。(二)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实现路径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是一个价值理念和公共权力、绩效目标和实现机制、根本原则和路径选择紧密联系的复杂系统。选择什么样的实现路径,通过什么样的实现机制,是政府采购创造和实现公共价值的根本问题和首要任务。政府采购实行分级管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同一部政府采购法的指导下,建立各自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对中央和地方具有统一的约束力。地方可以按照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各地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来看,既有中央对地方自上而下的宏观调控,也有地方对中央自下而上的微观促进。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需要通过内部控制和外部引导来实现。绩效目标的实现和绩效水平的提高,不仅要依赖于政府采购各相关方对政府采购政策目标认同的自觉意识,更重要的是要依靠政府对公共利益和集体偏好的集中与引导,以及这种集中和引导所创造的采购环境。政府在采购过程中要传递被引导的公众偏好,而这种判断需要来自包括政府官员、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多方参与协商才能做出。[10]因此,要为公众建立完善而广泛的价值主张和价值表达的渠道,没有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就无法实现集体偏好的收集,没有对来自集体偏好的分析,也就无从吸引公众的参与,对公众偏好的研究和主导也将失去根本。(三)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协同管理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这就要求政府要在履行权力、发挥职能的过程中,在和社会、市场、公众的协作关系中,找准定位,协同合作,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社会分化出不同的阶级和阶层,社会群体利益和需求出现多元化,因而必然使公众形成多元的、个性化的价值主张和价值表达,政府职能也随之由管理逐渐向服务转变,“在公私伙伴关系中,契约代替了层级”,[11]管理的绩效不仅依赖制度的控制、方法技术的运用,还依赖于政府的跨界协作能力。从政府采购的委托关系来看,所涉及的关系人有:纳税人、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各级采购单位、直接采购人、供应商、招标公司、评标专家。由此可见,政府采购关联范围广泛,不同的采购领域、不同的项目又使得政府与社会各行业领域、公众之间的关联度日益紧密。在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上,许多地方性基本项目的采购得到中央支持。可见,采购项目执行需要超越组织、部门、层级的合作与协调才能成为现实。因此,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不应该是传统的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单线管理,而应该是多方参与、多方合作的协调管理。(四)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优化政府采购绩效评估是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绩效指标体系的建构是绩效评估的关键性工作,其科学性如何,将直接决定着绩效评估的结果。近年来,采购部门提出“绿色采购”、“电子采购”、“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电子评标”等采购理念,体现了生态资源与社会经济和谐关系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导向,有的已在采购中被明确要求执行,由此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的绩效考核指标发生了调整,也正在进一步探索完善,这将促进政府采购绩效考核指标的进一步优化。优化政府采购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必须从政府采购的实际出发,遵循政府绩效管理的规律,充分考虑政府采购是财政支出重要组成部分的特性,以系统思维进行全面的关联性思考,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次对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优化。针对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宏观层面上,需要重点考察政府采购的政策目标,围绕政府采购的主要职能,充分发挥绩效指标的价值指引与激励功能,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4个维度,构建政府采购绩效的宏观指标。在微观层面上,需从整个采购项目周期的全过程的绩效评估来考虑,评估包括项目立项、预算、招投标、采购结果验收、采购资金支付、采购结果使用满意度、采购过程监督等步骤,每一个步骤都可以设计几个不同级次的量化的绩效指标,不能定量的指标需要进行恰当的定性处理。在微观指标确定之后,需要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及分值。优化后具体指标体系(如表1)。指标体系建立后,可利用层次分析法(AHP)确定政府采购绩效评估指标权重,建立模糊综合评价模型,进行政府采购绩效评估。

篇11

一、公共政策的价值定位

一般说来,学术界对公共政策的概念性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认为公共政策是一种政治行为,是政府选择的作为或不作为。其代表人物是托马斯.戴伊;其二,认为公共政策是一个复杂的政治过程,是一个有目的的活动过程,而这些活动是由一个或一批行为者,为处理某一问题或有关事务而采取的。其代表人物是詹姆斯.安德森;其三,认为公共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所作的权威性分配。其代表人物是戴维·伊斯顿;其四,认为公共政策是主体与主体以及主体与周围环境之间的一种关系,它是集体成员之间的一种默契,是鼓励良性社会期望行为的刺激源,其代表人物是卡尔.弗里德里希等。尽管角度各异,见仁见智,但其核心要素只有两个:价值蕴涵和利益诉求,无论公共政策是一种政治行为、政治过程、政治关系,抑或是一种政治规范,但它总是和一定的核心价值相关联,并且总是以公共利益的诉求为旨归。所谓公共利益就是指在特定社会条件下,能满足作为共同体的人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资源和条件的总和,即具有共享性的社会整体共同利益。具体来说,以公共利益价值取向下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应该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首先,公正性是指公共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理性是现代公共政策的基本概念之一,也是公共政策所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理性而又科学的决策是公共政策决定和政策合法化的基础和前提。美国政治学家P.狄辛曾描述了公共政策所追求的五种理性:技术理性、经济理性、法理理性、社会理性、实质理性。按照理性的原则制定公共政策时,要求制定者重视“分析”的作用,占有充分的信息,重视数据和资料,建立数理模型,进行严密的逻辑推理,以降低未来预测的不确定性;同时,公正性也反映在公共政策的合法性上。合法性包括内容合法性和形式合法性。内容合法性指公共政策所做出的决定符合社会上多数人的利益,能被公众认可和接受,而不仅仅是维护一部分人的利益。形式合法性则指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并且是由特定的法定主体做出的,形式上的合法性也是公众认可和接受公共政策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没有公正性,也就无从谈起合法性,没有合法性,那当然就缺失公正性,公共政策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

其次,公平性指公共政策体现出来的公平价值观。公平是现代社会个人拥有的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与生俱来的,而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和社会利益的制约,同时,公平已不仅是一种伦理价值,而且也是法律、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的一种理性追求。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作为一种公平的正义观包括两个最基本的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平等自由原则);第二个正义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公平在公共政策中是调节社会成员权利与义务、贡献与报酬的基础性价值。

再次,公开性指公共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尤其是公民的参与程度。在公共领域和公共事务中,公民通过自我理性,而不是单纯的个人偏好,对公共事务进行关注和公开讨论。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民众政治参与的扩大。公民具有对公共政策的基一切重大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公共政策的公开性价值标准体现了公共政策的“政治性”,民主社会中很少有人全然希望放弃他们在政策制定中的政治作用及其利益。为了保证公共政策的公正性价值标准,我们要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提高公民的参与程度,具体说来,可以增强公民的组织性,拓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等等。总之,只有具备了一定的公开性,公民及公民团体才可能了解公共政策是否合理、合法和合公众利益。从一定的意义上讲,公共政策就是公众政策,它是公众的愿望和要求在公共领域上的公开表达。

二、转型期公共政策价值的偏离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公共政策应该恪守“公共精神”,体现公共利益。然而,由于中国社会正处于整体的转型过程中,这是是一种全方位的社会转型。经济上,逐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政治上,政府的结构、功能在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不断调整、转变;文化上,出现了文化价值多元化的现象,这些既存在冲突和摩擦的一面,也存在逐渐走向整合的一面。在这种背景下,公共政策在和制定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价值偏离的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公正性的偏离。一方面,转型期的社会环境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社会环境较之以往更加复杂。因此,政策制定者在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很难对社会环境的变化做出正确的判断。此外,政策制定者往往是根据以前的经验判断去制定政策,而对当前社会的现状缺乏足够的认识和深入调查,因此,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制和深入调查分析的情况下,单纯从主观出发制定出的政策往往缺乏合理性。在现实执行中,政策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由于当前我国法制的不健全,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监督机制和责任机制,造成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往往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程序不合法的情况屡见不鲜。

第二,对公平性的偏离。公平性在我国当前阶段主要表现在“效率”和“公平”的价值权的权衡上。我们当前采取的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甚至为了效率而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牺牲公平。比如,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府给与东南沿海地区较多政策优惠,使其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能力大大增强。这种“政策倾斜”在推动经济成长的积极作用方面显而易见。但是东部地区经济成就是以西部地区继续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旧政策为前提的,结果是西部的企业和税收受损从而制约了西部的发展。从长远看,共同富裕是政府公共政策的目标,政府希望通过东部沿海地区的率先富裕来带动西部地区的发展,而现实情况是在东部得到发展的情况下,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扩散效应”并未出现。这种由功利主义原则导致的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无疑是对公平的一种偏离。

第三,对公开性的偏离。公开性要求政策执行者和公众之间有充分的互动,要求一套健全的信息沟通机制来确保公众对政策的了解和参与。在这个过程中,信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信息子系统作为现代政策系统的基础部分,它的主要功能就是通过各种渠道沟通领导者和执行者,政策主体和政策客体或政策执行系统和社会的关系。从信息论的角度看,公共政策执行就是一个信息的发散和汇集的过程:一方面,政策执行者向社会或某些社会团体释放和传递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也在设法不断地从社会摄取必要的有利于政策执行的大量信息。沟通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至于有的学者甚至将其比作“政府的神经”。但当前由于我国信息沟通机制不健全,政策的制定与政策执行时缺乏公众参与机制,这导致公共政策透明度低,政策接受者在政策实施时往往对政策内容和目标一无所知,或者道听途说,一知半解,因而难以在短期内认同这一政策,政策执行难度和风险当然加大。

三、公共政策价值重塑的措施

上述问题都是公共政策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对其价值的偏离,这种偏离既是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一个障碍,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一大隐患。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纠正这种偏差,重塑公共政策的价值。

篇12

[分类号]G258

从宏观意义上说,图书馆的治理结构由治理单元、治理主体和治理评价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其中治理评价是测定治理效果,考量治理水平与善治实现程度的有效手段。迄今为止,我国公共图书馆界所进行的评价活动(一般统称为“图书馆评估”),是以办馆条件、业务管理工作和读者服务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效率评价,普遍缺乏服务结果或读者实际感受评价,即缺乏治理成效评价。本文以善治为视角,探讨重新构建我国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体系的问题,权当抛砖引玉。

1 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理论与实践现状

1.1 国现有评价理论与实践评述

1.1.1 公共图书馆评估 在实践方面,自1994年以来,文化部已经对全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进行了4次评估,但我国现行的公共图书馆评估制度基本上还是一种行政模式的评估制度,因为评估机构是政府主管部门没立的,评估过程要靠政府部门的行政指令,缺少公民参与。尽管在2003年增加了一些读者服务方面的指标如首次增设了读者满意率指标,但在我国图书馆评估实践中读者充其量只是偶尔被调查的对象,从来都不是对图书馆服务作出“好”与“坏”评价的决定性因素。这种缺乏公民参与的、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图书馆评估,其实只是一种“自我评价”而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治理评价”。

1.1.2 图书馆绩效评估研究 绩效评估方法最初用于企业管理,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美国图书馆界首次把它引入图书馆。我国图书馆的绩效评估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迄今已产生有不计其数的研究成果。图书馆绩效评估就是对照统一的指标,采取一定的方法,对图书馆各项资源的投入和产出效益进行比较。绩效评估仍然是一种效率评价,缺乏公平维度的评价,而且其评价主体中公民的地位仍然偏低,所以仍然不如人意。

1.1.3 用户满意度评价 也许是对上述两种评估方法局限性的不满,自20世纪90年代起,人们对读者满意度研究急剧升温,其研究成果也多如牛毛,出现了许多自称“科学”的读者满意度评价方案。由于读者满意度评价需要依靠读者的直接参与,且以读者对图书馆服务的心理感受为主要依据评价的,基本排除了政府和图书馆自身“干扰”,因而基本属于治理评价的范畴。但是,读者满意度评价立足于图书馆现有的服务,因而只是图书馆治理评价的一部分。

1.2 国外与治理相关的评价体系评述

20世纪70年代开始风靡欧美发达国家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是各国在新的社会环境下适应社会新需求而掀起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改革运动,在这场运动中,民主理念、责任理念、回应理念,尤其是公民的广泛参与,在欧美国家的改革中得到了普遍应用。基于上述背景,在国际上有很多机构或图书馆相关组织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图书馆评估体系或评价标准,将公民参与纳入到图书馆治理中,由此产生了多种图书馆治理评价模式及其标准,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有:①国际标准组织1998年公布的《信息与文献――图书馆绩效指针标准》(ISO11620),该标准有5大类29项指标,分别就读者满意度、读者服务、技术服务、推广服务、人力资源利用等提出标准参数供各类型图书馆进行绩效评估参考使用,以期评估图书馆服务效率与效能,该标准强调了读者在绩效评估中的作用。②英国文化部2001年颁布了《全面高效的现代化公共图书馆――标准与评估》,对英国所有公共图书馆开始了为期3年的评估,2008年,对该标准进行了删减,其针对的是某个图书馆管理当局所提供的该行政区域内所有图书馆的服务而不是单指其中一家图书馆的服务,考量英国公共图书馆的整体布局和整体服务效益。该评估指标体系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几乎所有的指标都是以服务所辐射的居民人均情况计算,如平均每千人到馆次数、平均每千人购置馆藏量、平均每千人用于馆藏购置的经费等等。③进入21世纪后,美国图书馆界开始引入LibQUAL质量评价方法,这一方法的基本原理是:读者意见是判断图书馆服务质量的唯一可靠依据;服务质量表现为读者感知服务水平与其期待水平之间的差距;服务质量包含若干不同方面,而且每个方面可以通过若干相互关联的陈述项来测度。可见,LibQUAL体现了以结果为重心和以读者评价为重心的评价取向。

2 基于善治的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体系构建

2.1 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的目的

图书馆治理评价的目的,一方面是分析图书馆治理总体状况或一般趋势,用于测量或跟踪图书馆实现其职责的程度,或者跟踪其一段时间内取得治理进展的程度,为政府提供相关信息,为其制定决策等提供依据;另一方面用于测量图书馆的实际治理状况,发现治理现状中的问题,以促进和改善治理的实际过程,逐步趋向善治状态。即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的目的在于引导图书馆走向更高管理水平――善治。善治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和谐融合的最佳状态。因此,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应在善治目标的指引下,构建出能够反映善治目标的评价体系。

2.2 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的主体

究竟由谁来对公共图书馆治理进行评价,这一问题关系到图书馆治理评价能否真正做到客观有效进而促进图书馆发展的重大问题。任何评价主体都有自身特定的优势,同时,也具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因此,为了克服单一评价主体局限性,必须选择多元评价主体,让各种评估主体的优势互补。笔者认为,政府、图书馆行业组织和公民“三结合”的评价主体结构,可能是较为合理的选择。

政府。在现代社会,政府是公共图书馆制度的主要供给主体。公共图书馆是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之一,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及非竞争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在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政策和长远规划;提供公共图书馆发展的资金保障;通过监管确保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等”’。因此,政府作为治理评价的主体,应主要负责评价图书馆的政策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符规定情况、管理和服务中坚持公益性情况等。

图书馆行业组织。由图书馆行业组织来组织实施治理评价活动,是图书馆行业管理的必然要求。图书馆行业管理,是指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下,以图书馆行业协会为行业内部事务的管理主体,赋予图书馆协会以规划、规范、监督、服务等职权,对图

书馆行业进行自主管理的体制安排。图书馆协会既是图书馆行业的利益代表者,又是政府与图书馆行业之间的联系纽带。由图书馆协会来独立自主地管理图书馆行业内的事务,是图书馆行业管理的基本特征。图书馆协会作为行业管理主体,在其职能中必然包含对其成员进行“治理评价”的职能。我国至今尚未成立中国图书馆协会,所以一些本应由图书馆协会履行的职能由中国图书馆学会来代行。如2004年文化部委托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进行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

公民。这里所说的“公民”,其具体含义是指图书馆的利益相关人,其主要成分是纳税居民。公民既是公共图书馆的最高权力主体,又是图书馆服务的最直接受益者和感受者,因而应该成为图书馆评估的最权威主体。因此,在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中,必须凸显公民的意愿,必须以读者是否满意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

2.3 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体系的设计原则

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是一个多层次、多向度的复合体系,需要从多角度、多方位的视角构建。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体系的设计应体现如下原则:①体现国家的文化发展战略目标。国家的文化发展战略目标,直接影响着图书馆的改革和发展方向,因此图书馆治理评价指标必须反映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其进展程度。例如,“全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落实情况已经成为公共图书馆评估指标中的一级指标之一。再如,《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县(市)图书馆逐步实行总分馆制;2004年提出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06年提出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07年把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明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等等,这些文化政策目标应该成为构建评估指标体系的政策依据。②体现公共图书馆治理目标。从图书馆利益相关者(所有者、管理者、利用者等)的利益目标看,图书馆治理的目标就是统筹兼顾地实现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这种共同利益最终表现为保障读者利用图书馆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自由权利。读者权利最大化和资源利用最大化,可以成为图书馆治理的基本目标。③体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公共图书馆是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它的服务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特征,因此,在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过程中,不能简单地套用“投入一产出”这一效率公式,而应该采用“效率+公平”的综合评价模式。

2.4 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体系的评价内容

一般认为,现代民主社会追求的善治应具备6个基本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有效。本文根据公共图书馆治理的目标及其评价原则。结合善治应具备的特征,尝试设计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指标,包括:服务性、公平性、参与性、责任性、回应性、法治、透明性7个维度。

2.4.1 服务性 服务是图书馆的天职,是图书馆的核心价值所在,图书馆的一切价值均通过服务来体现。善治意义上的服务性,主要通过公益性和便利性两方面体现。①服务的公益性: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公益性,主要体现在免费和共享两个环节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共图书馆宣言》1949年版申明:“作为一种民享民有的民主化机构,公共图书馆必须依法设立和运作,对其所在民众,应不分职业、信仰、阶层或种族,一视同仁,给予同等的免费服务。”。②服务的便利性:方便快捷是公民对图书馆服务的基本要求,主要体现在:馆舍位置方便读者。资源组织方便读者,服务设施方便读者,服务方式方便读者等。在服务的便利性上,尤其要重视为弱势群体读者提供方便服务。

2.4.2 公平性 对公共图书馆服务来说,“公平服务”的实质是“权利平等”,即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能保障居住其中的所有人,无论其经济地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种族宗教等区别,都能就近获得其需要的知识、信息、文化资源的服务”’。善治意义上的公平度,主要通过覆盖率和包容度来衡量。①覆盖率是指图书馆服务所覆盖的人口数量占这个国家或地区人口总数的比例。衡量覆盖率的指标一般有两个:服务人口比率和服务半径。②包容度是指图书馆服务对各类人群无身份歧视地平等对待的程度。如果说“覆盖率”强调的是人口学意义上的服务人口数量的“全部性”,那么“包容度”强调的是所服务人群的身份的“非歧视性”或“非排他性”。关于图书馆服务的包容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的表述是:“每一个人都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公共图书馆必须为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利用普通服务的用户,例如残疾人、住院人员或监狱囚犯提供特殊的服务资料。”这种“非歧视性”或“非排他性”从权利平等的角度体现了图书馆服务的公平性。

2.4.3 参与性 善治意义上的“参与性”是治理主体参与治理过程的程度。公民是公共图书馆的所有者和设置者,公共图书馆是公民的图书馆而不是政府的图书馆,因此,读者参与图书馆的管理,是“人民”的表现,是人民对公共事务行使的表现。读者参与图书馆管理,其目的首先是为了保证图书馆政策能够广泛代表民意,因为只有能够广泛代表民意的政策才具有合法性。再者,图书馆政策的执行过程,也需要自始至终的读者监督;政策的执行效果评价,也要以读者是否满意为主要衡量指标。也就是说,图书馆政策的制定、执行及其效果评价,都需要读者的广泛参与,才能保证其合理性与合法性。这就是读者参与管理权的法理依据所在。从内容分类的角度,读者的参与管理权主要包括三方面:参与表决权、批评和建议权、申诉和控告权。

参与表决权。在任何图书馆重大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读者有权参与其表决,读者参与重大政策的表决过程,是读者作为图书馆的“者”而行使的根本表现。所谓“重大政策”,主要指与多数读者的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诸如图书馆发展规划的制定,较大数额经费支出项目的确定,重要岗位人选的聘任,收费项目的确定,大型活动的开展,某种服务项目的设立与取消,新馆舍或服务场地的选址,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等,都应列入“重大政策”范畴。

批评和建议权。当图书馆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不当言行时,读者有提出批评的权利;对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读者有提出有关建议的权利。

申诉和控告权。当读者的正当权益遭到侵害时,读者有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2.4.4 责任性 善治理论中的“责任性”,是指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隐含着一层外界对组织或个人要求的含义,它特别“指与某一特定职位或机构相连的职责及相应的义务”。公共图书馆治理中的责任性,主要指治理主体的责任,包括政府的责任、图书馆的责任和公民的责任。

政府的责任。对公共图书馆治理来说,政府应主要负三方面的责任:法律保障的责任,即为图书馆发展立法保障的责任;经费保障的责任,即为图书馆的正常运行提供所需经费的责任;监督保障的责任,即对图

书馆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责任。

图书馆的责任。图书馆的责任分为分内责任和分外责任两方面。分内责任就是履行公共图书馆社会职能的责任,如文献信息整序的职能,进行社会教育的职能,提供情报服务的职能,保存文化遗产的职能等。图书馆的分外责任一般称其为社会责任,是指图书馆作为制度性公益组织所应承担的确保组织的公益性的角色义务。

公民的责任。为了与上述的参与性相区别,这里的公民责任指的是公民的义务,包括公民作为读者应履行的遵章守法的义务,尊重他人阅读权利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等等。

2.4.5 回应性 善治中的“回应”是指政府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做出及时的和负责的反应和回复,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它的基本意义是在必要时还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公共图书馆治理中的政府积极回应责任,主要体现在:①对公民需求的积极回应。当公民向政府提出提供图书馆服务的要求时,政府应作出及时的回应。②对公民问责的积极回应。当公民对图书馆的不当行为(如不为、滥为、误为等)提出质问、批评乃至申诉时,政府应该作出积极的回应。③对发展建议的积极回应。当图书馆或者相关部门或人士(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贤达人士等)针对图书馆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时,政府应该作出积极的回应。

2.4.6 法治 善治理论中的“法治”是指治理的合法性和良好法律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法治意指政府的全部行为都有法律依据、得到法律的授权””’。公共图书馆治理中的法治,主要体现在:一是为公共图书馆立法,二是形成有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源于现代组织管理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由此产生的委托一模式,它由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三个方面的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关系构成。公共图书馆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是由这三个方面的协调与制衡关系构成。其中,决策权力由图书馆理事会行使;执行层由馆长及其副职构成。行使执行理事会决策的权力;监督层由理事会和社会监督部门构成,监督方式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把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相分离,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性特征。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在于:建立分权制衡的体制结构来协调利益相关者的行动,尤其是协调好政府与公共图书馆之间的关系,同时通过建立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图书馆理事会来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以此促进公共图书馆的“善治”。

2.4.7 透明性 善治理论中的“透明性”是指信息的公开性,透明性要求与公民利益相关的信息能够及时通过各种媒介为公民所知,以便公民能够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过程,并且对公共管理过程进行监督。没有透明性就没有善治的存在。

公共图书馆治理中的透明性,其核心要求是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内容包括:图书馆发展规划,财务年报,机构设置情况及各机构负责人名单,规章制度,馆长工作报告,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情况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公布的重大事项。

以上从7个方面阐释了以善治为目标的公共图书馆治理评价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与以往的“图书馆评估”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善治意义上的评价更加强调公民权利、公民参与、公民满意、“人民”等治理涵意,更加强调读者导向和结果导向。如果说,以往的“图书馆评估”侧重的是“效率评价”,那么,善治意义上的评价则侧重“公平度评价”。需要说明的是,上述7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只是简要地阐释了其内涵,而没有提出具体的测评方法。限于篇幅,关于具体的测评方法,笔者将另文讨论。

参考文献:

[1]蒋永福,论图书馆治理,图书馆论坛,2008(12):50―55

[2]缪园。国际图书馆绩效评价指标(ISO11620)简介,[2010-12-15]http://159.226.1130.3:90/yjstx/N06/641.htm。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