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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C
当前,各个高等院校在进行经济学讲解中,都采用了把微观和宏观经济学分开讲解的方式,微观多置于宏观之前,这主要是沿袭了凯恩斯以后西方经济学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流派的做法。微观经济学通过研究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来说明价格机制如何解决社会的资源配置问题;而宏观经济学则更多地从整体上研究社会经济问题,涉及国家如何管理社会经济的问题和采取何种经济政策促进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化解社会中不同利益的矛盾冲突,实现社会稳定,主要关注资源利用问题。
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在很多方面都有较大区别,但是又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以下将从不同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论述。
1 微观和宏观经济学的差异
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虽然同属于经济学科,很多教材甚至把他们编著在同一本书里,但是两者却存在着很多方面的差异。
首先,两者的基本假定具有较大差异,微观经济学的几个假设分别是:完全理性、市场出清和完全信息,总体是承认市场的完善性,反对政府干预;而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市场机制不完善和政府具有调节经济的能力。
其次,研究的内容看,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内容主要围绕两个市场(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和两个主体(企业和消费者)来进行论述的,主要研究的是最为基本的单位,居民、厂商、市场等个体对象。宏观经济学主要的研究内容立足于经济体整体,把国民收入的决定理论作为主要研究内容,主要研究的是整个经济的运行规律。两者的研究对象的差异,导致了在研究方法上的差异,微观经济学采用个量分析的方法,考察个量的决定、变动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宏观经济学由于研究方法是总量分析,分析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总量的决定、变动及其相互关系。
最后,两者解决的问题不同,核心理论差异很大。微观经济学主要解决的是资源的配置问题,研究市场经济如何使得资源配置优化,进而增加社会福利,微观经济学的核心理论为价格理论,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其它内容都是围绕价格理论展开的,微观经济学体系认为市场是有效的,主张政府不要对经济进行过多干预。宏观经济学主要研究解决的是资源的利用问题,研究使现有资源如何充分利用,较好地保持经济稳定和增长,宏观经济学的核心理论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其它内容也是围绕国民收入的决定问题这一核心理论展开,并指出市场不能完善地解决经济问题,必须进行政府的有效干预。
2 微观和宏观经济学的相互联系
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虽然有很多不同,但是也存在着极其紧密的联系,两者共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经济学分析体系。
首先,两者研究的目的都是探究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从而对人们的经济活动提供正确的指导,使得整个资源得到最优的配置和有效利用,最终实现整个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其次,微观和宏观经济学在内容上存在相互联系和补充,微观经济学研究的是假定资源已经被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如何最优配置的问题,而宏观经济学则主要是研究资源是如何被充分利用的,因此两者的研究内容缺一不可,缺失一个那么整个研究就会不完整,单一方面的研究也就无法进行下去。
最后,微观经济学是宏观经济学的基础,微观经济学为宏观经济学提供了很多研究方法和思想,而宏观的很多内容必须依赖于对微观的研究成果才能得到,同时,微观和宏观经济学都是实证经济学,不进行价值判断,只是对经济问题进行实证分析和描述。
3 教学中如何利用微观和宏观经济学的区别和联系问题
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有着很多差异,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双方总的来说是作为一个整体出现在科学和教学体系中的,所以在教学中应该特别注意两者的关系。
在教学中,我们要在讲解其中一门课的时候,有意识地涉及另外一门课的相关内容,比如我们在讲解微观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时候,应该提及到宏观经济学中研究经济增长时要应用此函数。同样,我们在讲解宏观经济学时,也应该对相关的微观内容进行引用和比较,对两者内在的逻辑性给予必要的阐释。
由于微观和宏观经济学在研究方法上很多地方具有统一性,因此很多微观创立的思想在宏观经济学方面也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比如均衡的思想,是贯穿经济学的一个主要思想,它是由微观经济学所创立的,但是在宏观的很多内容研究上都得到了使用,尤其是在国民收入的决定问题上,均衡思想被大量应用,这样在讲解时,最好能够把均衡思想在微观经济学的使用和在宏观经济的使用对比,联系起来讲解。
一、课程背景
产业经济学是研究产业组织、产业结构、政府管制与产业政策的新兴学科。在我国,产业经济学研究和教学起步较晚,直到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将产业经济学列入应用经济学中的二级学科,自此,产业经济学引起教学界参与和重视。目前,产业经济学这门课,全国各高校经济学专业开设的比较普遍,但并没有和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提到同等重要地位,产业经济学学时数是48学时,相对来说,课时较少,内容较多,仍以传统理论教学为主,而社会需要的、学生毕业后生活中接触到的都是实实际际的经济学,是能够应用所学经济学理论知识解释、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人才。因此,本文结合本人《产业经济学》本科、研究生教学实际,提出产业经济学在教学方法上应改进,培养社会实际需要人才。
二、《产业经济学》教学内容
东西方对于产业经济学的认识有所区别,欧美经济学学界把产业经济学等同于产业组织理论,而中国、日本等国经济学界研究的产业经济学内容要宽泛的多。
产业是具有某种同类属性的企业经济活动的集合。产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产业内部各企业之间相互作用关系的规律、产业与产业之间互动联系的规律以及产业在空间区域中的分布规律等。
产业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密不可分,是连接宏观与微观、经济与管理的桥梁。宏观经济学研究整个宏观经济的运行,微观经济学研究微观个体经济行为及后果,而产业经济学是介于宏观和微观之间的中观经济,在产业层面研究经济学,研究产业内容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研究产业之间的关系等。
产业经济学研究的内容更贴近实际,是对所学宏观、微观经济学的基础知识的应用。如产业经济学研究和解释现实现象,如:市场中只有一家厂商,按照微观经济学所学知识,属于完全垄断市场,应制定垄断价格,但事实上,该厂商并未将价格定在垄断价格水平;信息不对称问题广泛存在,那么如何解决?旅游区的产品比其他地方的价格要高很多,即使旅游区有众多厂商,也不会形成竞争性价格。
三、教学方法改进
经过本科、研究生《产业经济学》的教学,认为产业经济学在教学方法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进:
首先,注重案例教学。就产业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而言,产业经济学是微观经济学的应用,采取更贴近、更现实的观察,使用微观经济学模型,解释现实中企业的行为以及现实中的市场结构等。采用案例教学,一方面,更容易吸引学生注意力,另一方面,使学生学会用书本上的知识理解、解释现实经济现象,更深刻的理解“生活中处处是经济学”。
其次,考虑学生的长远收益。大学生不像小学、初中、高中一样,教师教授学生的学习方式也相应的发生了重要转变,由“灌输式”向“引导式”转变。教师的职责不但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传达学习方法,教会学生独立自主学为习,为学生踏入社会、终身学习打好基础。
第三,教学效果上,大学教师要采取恩威并施、刚柔并济的态度。一方面,教师对学生出席率、学生学习成绩等教学效果衡量指标上要秉持着统一的原则,也就是所谓的“威”和“刚”。教师要一视同仁,不能“心慈手软”,即使出现挂科现象,也要实事求是,不能因为学生的“痛哭流涕”而“心慈手软”,这是对学生自己负责,对其他同学而言,也体现了公平的原则。另一方面,在出题原则上,要把握好基础和拔高的比重,基础题应该在卷面上占一定比重,而不是在考试上一味的追求“偏、怪、难”,考试主要是为了衡量学生是否对所学科目有了全面的把握,而不是为了突出老师所讲内容有多高深、有多难,增强学生学习信心。
第四,教师要在实践中领悟、逐步提高。教学最基本的要求是合理、准确。而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教,课下要付出比50分钟高十倍、甚至百倍的辛苦,并不是老师学会了就完成任务了,最重要的是,不但要让学生掌握所授内容,而且要把自己学习的方法传授给学生,使得学生掌握自学的能力。应探索容易让学生接受、使学生尽可能多的掌握教学内容的教学方法。这就要在教学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和教学内容重点、难点突出上做到平衡。要根据不同专业学生学习水平的差别,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注重实效。也印证了一句古语“人前一分钟,人后十年功”。
1.1 案例教学有助于提高宏观经济学教学效果与微观经济学相比,宏观经济学较为年轻,学派多,分歧大,且理论性、政策性更强,其舶来品的特征也使其缺乏现实存在感,因而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是一门老师难教、学生难学的理程.案例教学法引进有助于提高宏观经济学的教学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案例教学的实践性特征较好地解决了宏观经济学理论性强,抽象难懂的问题.与微观经济学相同,宏观经济学也是采用抽象分析的方法,是通过大量图形和数理分析去阐释相关经济学原理.然而与微观经济学相比,宏观经济学中更强调变量的内生性和分析方法的动态性,涉及的模型也更加复杂,目前大多数国内宏观经济学教材在内容编排上也更多地运用了数学推理和图形分析,这使得宏观经济学变得更为枯燥难懂,既影响到了学生学习得积极性,也影响到了宏观经济学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所具有的实践性特征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大多来源于现实经济生活实践,通过案例的阅读能够使社会阅历简单、实践经验有限的学生在课堂上就能接触到大量现实经济问题,从而增加其对宏观经济理论的感性认识,使得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学生的知识体系中不再是一座空中楼阁.
二是案例教学的真实性特征增强了宏观经济学的现实存在感,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1992 年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之后,西方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在国内开始逐渐流行并为人们所接受. 作为舶来品,宏观经济学是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市场经济活动规律和经济政策实践经验的抽象和总结.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间不长,无论从我国国情还是从市场经济的完善程度看,都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宏观经济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尤其是通过引入本土案例,介绍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和经济热点问题,不仅有助于加深学生对课本基本原理的理解,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学生对宏观经济学的认同感,使得宏观经济学不再是他山之石.
三是案例教学的综合性特征较好地解决了学生知识的碎片化和条块分割化问题.宏观经济学以社会总体的经济行为及其后果作为分析对象,与微观经济学相比,其涉及市场和主体更多、研究的领域更为广泛、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更为紧密,形成了一个独立而又庞大的理论体系.同时,由于现代宏观经济学诞生的时间较短,学派林立,对同一经济问题不同经济学派从不同的研究角度都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理论和政策主张.庞大的体系和林立的学派在丰富和发展宏观经济学的同时,也使得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容易迷失方向,产生知识的碎片化和条块分割化问题.他们往往拘泥于某一学派或某一问题的认识,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无法将不同章节、不同学派、不同经济问题中的理论融汇贯通,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案例教学的内容来源于经济实践,具有很强的综合性.由于现实经济问题大多错综复杂,案例的分析、解决需要学生将所学知识有机联系起来,综合加以运用,因而案例教学有助于实现知识的融汇贯通,解决学习过程中知识的碎片化和条块分割化问题.
1.2 案例教学有助于宏观经济学教学目标的实现
由于宏观经济学理论性强,自学难度大,因此目前我国各大高校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主要采用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强调通过教师在课堂上导入新课、讲授新课和课后作业练习等方式达到学生掌握知识、记忆知识的目的.然而,讲授式教学也有其缺陷:一是讲授式教学强调教师的主体地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容易演变为知识漫灌的填鸭式教学,出现老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课堂学得快,课后忘得也快和知识听得懂,题目不会做等问题,影响教学效果.二是讲授式教学的目标主要是强调对知识点的记忆和掌握,而宏观经济学是一门与实践结合很紧密的课程,从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看,它不仅要求学生要掌握相关理论、概念和方法,而且还要求启发学生思维,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教学方法是实现教学目标不可或缺的工具,因此从当前的教学实际看,有必要对当前宏观经济学的教学方法进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案例式教学是一种启发式、讨论式的教学方式,具有学生主体性、突出启发性、高度互动性和结果多样性等特点.它强调以学生作为教学工作的主体,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经济生活中的一些场景,将学生纳入案例情境,通过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产生激烈的思维碰撞和观点交流,引导学生对问题做出分析、判断、推理和论证,多层次、多方位、多角度地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答案,进而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在宏观经济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可以弥补讲授式教学的不足,既有利于对学生知识点的记忆和掌握,也有利于增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启发学生思维,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有利于宏观经济学教学目标的实现.
2 当前宏观经济学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教学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教学方法只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环节.要发挥案例教学在宏观经济学教学中的应有作用,不仅要对案例教学自身进行发展完善,还要注意其与其他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工作的协调配合.
2.1 要注意本土案例的开发
要发挥案例教学在宏观经济学教学中的作用,首先必须对案例教学本身不断进行完善. 案例教学涉及环节众多,其中精选适合于课堂教学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学案例教学的开展情况,加大对本土案例资源的开发是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这是因为,第一,与微观经济学相比,宏观经济学更强调经济理论的政策含义,更强调从经济发展实际出发,寻找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政策建议.然而,目前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国内教材案例缺乏,引进的多恩布什、萨缪尔森和曼昆等人编写的外文版教材都是以欧美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济实践为背景,案例内容也多来自发达国家的经济实践.国内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经常会提出这样的困惑:这些经济模型在中国是否适用,实践中能否运用这些模型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因此,只有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开发本土案例资源,精选学生熟悉的或发生在学生身边的经济热点问题作为教学案例,才有助于激发学生对现实经济问题的思考,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用经济学思维去观察和思考经济问题的习惯.第二,微观经济学诞生的时间早,可供选择的经典案例多,如蜜蜂与果园、灯塔的故事和公共地悲剧等.而现代宏观经济学产生时间较短,在实际教学中可供使用的经典案例相对较少,因此也需要广大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积极进行挖掘.
借鉴西方国家开发经典案例的经验,我国开发本土教学案例资源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中国古代经济思想中挖掘. 我国古代虽然没有形成系统的经济理论,但却有着非常丰富的经济思想,加以梳理、挖掘便可成为很好的宏观经济案例素材.例如,我国古代的本末论是关于财富观和经济结构的典型案例,富国之学是宏观经济政策实践的典型案例、善者因之(即实行自由放任的方针)和通轻重之权(即实行国家调控的方针)争论则是我国古代关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之争的典型案例.二是从我国传统文化和习俗中挖掘.如用愚公移山来说明经济的发展方式、治大国若烹小鲜来说明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实践、用我国过年的消费习俗和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消费习惯来说明消费理论等.三是从我国的经济发展实践,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实践中提炼.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也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也进行了诸多实践,这也为宏观经济学案例教学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如可利用我国上世纪90 年代的软着陆来说明AD-AS 模型,用民工潮、民工荒和大学生就业来说明劳动力市场相关理论,用人民币升值、中美贸易关系、一路一带战略等来说明相关国际经济问题.
2.2 要注意与其他教学方法的区别和配合使用
教学方法具有整体性特征,不同的教学方法有各自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它们彼此联系、密切配合、互相补充,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方法体系.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既要注意对不同的教学方法进行区分,明确其作用、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同时也要注意各种方法之间的协调配合使用.当前,就宏观经济学案例教学而言,尤其要注意做好以下两点.一是要注意案例教学与举例教学的区别.由于宏观经济学与现实经济问题结合紧密,因此案例教学法和举例教学法在当前宏观经济学的教学中被广泛使用.由于二者之间存在诸多相似之处,因此在教学实践中很多教师都将二者混为一谈,不加区分.其实二者之间无论在教学目的、教学方式、教学流程,还是教学素材的要求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别.首先,二者的教学目的不同.案例教学是一种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重在启发学生思维,锻炼学生的综合能力,而举例教学本质上是讲授式教学中经常使用的教学辅助手段,其目的是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其次,二者的教学方式不同.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作为组织者、引导者和协调者,要求学生的高度参与,而举例教学则仍然是以教师为主体,不需要学生高度参与.再次,二者的教学流程不同.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流程主要包括吃透理论,精选案例;呈现案例,提出问题;分析案例,做出判断;讨论案例,相互交流和点评总结,深化案例等五个步骤[4],其重在启发、讨论和总结而非描述.而举例则只需要把案例呈现给学生,并做适当分析,不需要学生参与分析、讨论,也不需要教师进行引导和协调.最后,二者对教学素材的要求不同.案例教学要以案例为中心来开展教学,因此其对选用的案例的要求较为严格,要求所选案例要全面、完整、权威、典型和更具开放性,而举例教学对素材的要求则相对宽松,可以是一句话、一种现象或一个问题,选取例子比较随意,来源比较广.不同教学方法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由于不能很好地对二者进行区分,使得部分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经常把二者混为一谈,不能按照案例教学的步骤和流程规范进行操作,案例选择随意性大,重案例呈现,而轻案例分析、讨论和总结,学生的主体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案例教学启发学生思维和锻炼学生能力的目的也就无法实现.
二是要注意与讲授式教学方法的配合使用.教学方法具有整体性,各种方法只有取长补短、密切配合才能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如果离开其它方法单独使用,就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目前我国各大高校宏观经济学的本科教学主要采用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案例教学虽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传统讲授式教学的不足,但它也需要讲授式教学为其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同时其在设施过程中存在的理论深度不足等缺点也需要讲授式教学予以弥补.因此,在强调案例教学重要作用的同时,也要注意与其他教学方法的配合使用.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学教学工作实际,在传统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发挥案例教学的辅助作用是一种比较可行的教学方案.
2.3 要注意做好教学配套改革工作
不过最近由于一个很偶然的原因,福利券停发了,理发室也开始改用现金结算。我再去理发的时候,发现在做了这小小的改动之后,整个理发室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首先,理发师的薪酬制度改变了。福利券不是流通中的货币,不能当饭吃,因此在原有的体制下面,公司需要另行发工资给理发师。在改用现金支付之后,理发室变成了一个自负盈亏的经营单位,所有的现金收入就是理发师当月的工资。结算方式的改变立刻改变了服务的形式,计件工资代替固定工资诱发了工作激情也产生了选择偏好。原来无论是男同志理发还是女同志做头,对于理发师来说都是没有区别的,一天理十个和理五个也大同小异,因此在排队理发的人群当中,理发师一视同仁,不会采取歧视性的选择。但是改革之后,理发师就会算一笔账了。一天理十个人肯定比一天理五个人收入要多,于是生产效率提高了。同时之前由于烫发做头等附加服务的收费相对市场价格较低,一次十元,因此很多女同志把大量的上班时间浪费在理发室里,而现在同样是十元,但是提供这样的附加服务需要两个小时,而普通理发一次收费三元,只需要不到半个小时,那么做一次头的时间可以给四个人理发,而这样的收入是12元,因此理发师会更倾向于普通理发,而减少对于增值服务的提供。在这种情况下,大大缩短了员工理发的等候时间,也减少了不正之风。
当然,女同志也有理发的权利,由于提供服务的可选择性,如果你想要得到增值服务,那么你就必须付出一些服务费之外的东西,这就叫租金。这里的租金通常以电影票、挂历、杂志、食物等相对温和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寻租的存在有赖于两个土壤:一个是价格的管制;另一个是垄断。在要素价格可以自由定价的情况下,企业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去获得资源,同时通过价格涨跌来主导商品的供给。但是在价格管制的情况下,政府成为了天然的垄断者,所有企业的出价是一样的,政府把有限的资源配置给任何人都没有区别,因此给付租金多的人自然是政府优先考虑的对象。在这里,理发室在公司的唯一性成为了垄断的根源,同时增值服务的固定收费导致了寻租。如果同时有两家提供相同的服务,并且可以自主定价,那么妇女同志们大可通过更高的价格或者寻找替代实现对附加服务的需求。对于寻租,大家都是深恶痛绝,可是除了加强监管又拿不出可以从源头上止水的办法,讽刺的是更多的寻租都出在监管层身上。
由于三块钱实在是很少的一个数目,所以每次理发都在口袋里揣上几个硬币是一件很麻烦而又容易遗忘的事情,因此衍生产品很快就应运而生,最典型的就是冲值卡。我一次付出60元,办一张卡,原本可以理发20次,现在附送1次,不仅省事而且获得了5%的折扣,顾客自然愿意。此举对理发师的好处更大,表面看上去她付出了额外一次的免费服务,但是在获得了大量预付款之后,她可以选择提前消费,甚至提前投资,基于合理的资产配置和理财规划,她可以获得远远大于5%的投资收益。公交冲值卡、洗车卡、加油卡、电信冲值等等采取预付费方式占用头寸的行业都是运用的此种经营模式。从全社会来看,由于产生了投资需求,就刺激了例如证券、保险、基金等第三方受托行业的发展,而这些钱又通过逐利的本性流转到了利润率更高的地方,弥补投资的不足,拉动了经济的增长。我转念一想,原来自己的饭碗反而是寄托在这个理发师的身上。资本市场的发展伴随着资产证券化率的提高,就是说企业、公司、乃至铁路、公路都通过股票的形式变成了老百姓自己的,股份公司的形式改变了国有的面貌,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了效率。
效率的提高意味着更多的产出,由固定收入变为浮动收入是一种激励机制的调整,现金结算在提高生产率的同时增加了生产者的收入,收入的增加必然提高其消费能力和消费倾向。消费无法启动是目前中国经济最顽固的症结,于是“三驾马车”就只剩下了出口和投资两个引擎。低估汇率的出口导向国策引起的是贸易争端和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投资过热带来的是产能过剩、环境污染和通货膨胀。消费成为解决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15-0161-02
经济学导论既是经济学科的入门课程,同时又是一门针对非经管大类开设学生的通识教育课程。我们从分析W生学习状况出发,针对学生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环节设计上进行了课程改革尝试,以提高课程内容的实践性和有用性。
一、学情诊断
由于学生的专业背景不同,知识结构、前期积累,甚至学习能力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要满足不同梯度学生的学习要求,使得课程内容有益于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及个人成长,就需要对学习过程中学生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诊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学习目标模糊,甚至学习目标功利化。经济学是一门显学,其研究范畴已涉及到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甚至有“经济学帝国主义”之说。有的学生认为,因为其他同学都在学经济学,所以自己也跟风来选。加之目前经济、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普遍较高,在部分学生中甚至存在着一种误区,认为学习经济学可以帮助就业,学了经济学能够找一个好工作甚至可以挣大钱。学习目标存在偏差将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2.学生对通识教育投入的时间精力不足。一方面,学生的课业压力较大。部分学生的学期平均修读学分在25学分左右,个别学生的学期平均修读学分甚至超过了28学分,学生的课业负担普遍较重。另一方面,学生对通识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学生认为,学习的关键在于学好专业课,通识课程的内容仅需要了解即可。由于学生在通识教育课程上不愿意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导致了学生在通识课程学习上缺乏主观能动性。
3.修读专业不同,知识背景多元化。作为通识教育课程,经济学导论的学生专业构成丰富,知识积累水平不同。从初次接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对经济学学习的担忧不同。人文社科背景的学生往往担心经济学的学习过程中是否涉及大量数学与计算的内容,担心自己的工具学科知识不够扎实;而理工科背景的学生则担心经济学的内容是否需要大量识记与背诵。从另一角度看,不同专业的学生一起学习、讨论也更能产生新思维。例如,学物理的学生会提出如何从实验的角度理解经济学理论,而学法律的学生会思考经济学与法学的联系。
学情分析表明,为了解决选课学生在学习上存在的共性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就需要科学设定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与教学难度,有效设计教学环节与教学进度。
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教学目标设定
为了解决学生学习目标模糊,甚至功利化的问题,在教学目标的设定上,仅仅围绕课程的时代性和有用性展开,力图培养当代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目标的设定充分围绕学生的学习生活实践以及今后的工作需要展开,分为三个维度:(1)学习宏观经济的基本概念和简单的理论,以使得学生能够正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宏观经济政策。(2)学习微观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分析工具使得学生能够理解“稀缺性”,进行权衡取舍。(3)掌握正确的经济学知识,使得学生能够在各种信息中去伪存真,培养学生严谨的学术精神。在第一堂课对课程的介绍中,将这三个维度的目标概括为通过学习本课程,应当具备治国平天下的抱负,修身齐家的能力,明辨是非的专业态度。
三、以内容广度为导向的教学内容安排
围绕经济学导论课程的教学目标以及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投入时间、精力有限的问题。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综合考虑知识点的重要性、章节之间的关联性、学习内容的实践性、教学案例的趣味性。
从教学内容的板块上看,主要分为微观经济学部分和宏观经济学部分两大板块。在微观经济学板块中,安排了供求理论、弹性分析、消费理论、企业行为、市场与福利共5章内容。其中,供求理论是本课程的基础性理论,要求学生理解供求规律、价格机制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弹性分析重在要求学生运用弹性的知识分析、解释经济现象;消费理论的内容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学生能够通过多种方式,从多个角度理解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等重要理论;企业行为的内容较为抽象,重点要求学生掌握不同市场结构的区别与特点,掌握企业长期决策与短期决策的区别;市场与福利则帮助学生认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宏观经济学板块中,安排了宏观经济运行概览、国际贸易基础、货币银行基础三章的内容。在宏观经济运行概览中,要求学生理解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掌握GDP、GNI、CPI、失业率等核心概念,纠正容易混淆的知识点,培养学生从经济史、社会发展史的大视角来理解经济发展问题,尤其是要学生将宏观经济学理论知识与中国改革开放的经济实践密切联系,充分认识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增长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在国际贸易基础中,主要介绍国际贸易的基础理论以及汇率的基本知识。在货币银行中,主要帮助学生认识货币的特点,流动性与货币的划分,货币创造过程与货币乘数,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帮助学生理解经济中各部门的联系。
从教学内容的类型上看主要分为知识点、图形、案例、热点问题四大类。在知识点的教学中,强调学生掌握内容的准确性,通过课程的学习,重点厘清容易被误解或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例如,强调GDP指标的地域概念、流量概念、生产概念,区分失业者与非劳动力等。在图形的教学中,强调定量分析的工具作用,例如要求学生作图分析在不同的需求价格弹性和供给价格弹性的条件下,价格管制带来的不同影响。在案例教学中,强调教学案例的生活化,例如引导学生分析日常经济生活中存在的价格歧视的现象。在热点问题教学中,注重教学内容的时效性,根据一周内发生的大事件,或者颁布的最新经济政策,又或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问题,及时补充完善教学内容。
在每个知识点的教学内容安排上,择基础性、工具性、代表性的问题讲解。由于学生普遍存在对通识教育课程投入时间不够的问题,因此需要充分挖掘课堂教学效率,提高学生在课堂上对知识点的识记和理解能力,以减少学生的课后负担。从这两点出发,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设计了大量提问,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巩固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1)比较类问题,这类问题主要为了区分相近的知识点,让学生充分理解两个知识点的区别与联系,避免记忆混淆,如:GDP平减指数和消费者价格指数有何不同?(2)“反常”类问题,这类问题主要甄别人们在学习经济学以前容易误解的问题,例如:充分就业水平下是否仍会有失业存在?(3)实践类问题,这类问题主要将知识点融入到日常生活实践中,例如:全职太太算不算失业人口?(4)拓展类问题,这类问题主要引导学生综合运用各种知识,深入思考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以案例为特色的教学环节设计
西方经济学家将财政学视为一门关于公共部门的政治经济学,旨在描述和分析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他们所说的“公共部门”,指的是与私人部门相区别的另一个经济部门。这里的“公共”,主要就是政府。这对于我们很有借鉴意义。将政府作为一个经济部门,有利于提高政府各项经济行为的效率,按照市场规则来规范政府,同时又加强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所以研究市场经济下规范的财政理论不必冠以中国两个字,也无须加上社会主义的定语。因为财政是为国家服务的,而经济体制又制约着财政的存在形式,所以不论是任何国家、任何经济体制,它必然要经历市场经济下的财政这一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
二、财政存在的必要性1. 从政治、经济的角度认识财政存在的必要性财政的发展与政治经济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的。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只要国家还存在,财政就必然存在,即使说法可能会有改变,其含义仍然是相同的。 政府掌握着一系列可使用的政策工具,财政是其中的一种,它具有其它政策工具如直接控制、管制、控制企业、货币和债务政策等无法比拟的优势。另外,财政作为一种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必然要受到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所以财政一端与经济联系,一端与政治联系。
2. 市场经济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市场上的一切经济行为按照价格机制运作。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求双方的自发调节,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即所谓的“帕累托效率”。问题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毕竟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完全竞争市场所需的必要条件不可能同时完全具备。而只要缺少一个条件,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方面就有可能出现运转失灵。导致市场运转失灵的基本原因在于价格信号并非总是能充分地反映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尤其是共用品的价格市场不能决定,所以只能由政府来为其定价。此外市场还存在着其它一些失灵情况。下面首先来看共用品理论。
(1)共用品理论共用品是市场机制发生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经济学认为经济分为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私人部门提供的产品叫做私用品,公共部门提供的产品叫做共用品。共用品不限于物质产品,更主要的是指各种公共服务,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精神产品。由于私人部门只追求利益及大化,这些产品的公益性较强,所以私人部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提供的。
共用品理论对于市场经济下如何提高政府的效率有很重要的意义。它赋予政府提供的共用品以价格。使得等价交换的原则最终适用于共用品,将公共服务与个人纳税等价起来。使得有效利用资源这样一个私人经济原则运用于共用品经济中。
(2)市场失灵的其它方面微观经济领域的失灵一是外部效应。即某些个人或厂商的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由于市场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于带来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不是过多就是不足。其原因在于私人边际效益同社会边际效益或成本是不一致的,所以政府应当对外部效应进行矫正。二是不完全竞争的存在。不完全竞争是指某些垄断行业的存在阻碍着竞争。当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其所出售的物品的供给量,从而使的物品的出售价格高于该种物品的边际生产成本时,就发生了所谓“垄断”。垄断者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办法是将其产量确定在边际效益等于其私人边际成本的水平上。这会造成社会净效益的损失。如果能通过政府部门的干预,强迫垄断者增加产量,使价格降至同社会边际成本相等的水平,便可因此获得失去的那部分损失。所以政府有责任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有效竞争,排除垄断对资源有效配置的扭曲。
宏观经济领域的失灵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的失灵,不仅表现在微观经济领域,宏观经济领域同样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现象。从微观上考察,资源配置的效率是可以运用帕累托效率准则来评判的。但是,若将该准则推广到宏观,则有些不够用了。宏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效率即宏观经济效率的评判,还需要借助于其它的指标。这就是就业、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而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趋向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市场机制在实现宏观经济水平方面的失灵主要表现在收入分配的不公和经济的波动与失衡。为此,唯有政府担负起对宏观经济的管理职能,经济才有可能获得稳定的增长。
三、市场经济下财政职能的界定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首先应以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为主,以达到资源最充分有效的利用。在市场机制能够完全解决好的领域,政府就没必要再介入。只有当市场发生失灵时政府才应该介入其中,不过政府介入的最终目标仍是为了维护或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使经济中资源配置的效率达到最大化。而政府干预市场最有效的一种手段便是财政。那么财政的职能也应该界定在市场机制失灵的范围内。财政的收支范围是根据政府职能范围而确定的。因此这里实质上界定财政的职能就是确定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它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资源配置职能。也可以称其为提供共用品的职能。因为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是体现在共用品的提供上。共用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它不能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否则就会发生休谟早在1740年就指出过的所谓“公共的悲剧”。其次财政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是由于外部效应的存
西方经济学家将财政学视为一门关于公共部门的政治经济学,旨在描述和分析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他们所说的“公共部门”,指的是与私人部门相区别的另一个经济部门。这里的“公共”,主要就是政府。这对于我们很有借鉴意义。将政府作为一个经济部门,有利于提高政府各项经济行为的效率,按照市场规则来规范政府,同时又加强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所以研究市场经济下规范的财政理论不必冠以中国两个字,也无须加上社会主义的定语。因为财政是为国家服务的,而经济体制又制约着财政的存在形式,所以不论是任何国家、任何经济体制,它必然要经历市场经济下的财政这一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
二、财政存在的必要性1.从政治、经济的角度认识财政存在的必要性财政的发展与政治经济的发展是紧密联系的。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只要国家还存在,财政就必然存在,即使说法可能会有改变,其含义仍然是相同的。政府掌握着一系列可使用的政策工具,财政是其中的一种,它具有其它政策工具如直接控制、管制、控制企业、货币和债务政策等无法比拟的优势。另外,财政作为一种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必然要受到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所以财政一端与经济联系,一端与政治联系。
2.市场经济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市场上的一切经济行为按照价格机制运作。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求双方的自发调节,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佳状态,即所谓的“帕累托效率”。问题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毕竟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完全竞争市场所需的必要条件不可能同时完全具备。而只要缺少一个条件,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方面就有可能出现运转失灵。导致市场运转失灵的基本原因在于价格信号并非总是能充分地反映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尤其是共用品的价格市场不能决定,所以只能由政府来为其定价。此外市场还存在着其它一些失灵情况。下面首先来看共用品理论。
(1)共用品理论共用品是市场机制发生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经济学认为经济分为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私人部门提供的产品叫做私用品,公共部门提供的产品叫做共用品。共用品不限于物质产品,更主要的是指各种公共服务,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精神产品。由于私人部门只追求利益及大化,这些产品的公益性较强,所以私人部门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提供的。
共用品理论对于市场经济下如何提高政府的效率有很重要的意义。它赋予政府提供的共用品以价格。使得等价交换的原则最终适用于共用品,将公共服务与个人纳税等价起来。使得有效利用资源这样一个私人经济原则运用于共用品经济中。
(2)市场失灵的其它方面微观经济领域的失灵一是外部效应。即某些个人或厂商的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由于市场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于带来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不是过多就是不足。其原因在于私人边际效益同社会边际效益或成本是不一致的,所以政府应当对外部效应进行矫正。二是不完全竞争的存在。不完全竞争是指某些垄断行业的存在阻碍着竞争。当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其所出售的物品的供给量,从而使的物品的出售价格高于该种物品的边际生产成本时,就发生了所谓“垄断”。垄断者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办法是将其产量确定在边际效益等于其私人边际成本的水平上。这会造成社会净效益的损失。如果能通过政府部门的干预,强迫垄断者增加产量,使价格降至同社会边际成本相等的水平,便可因此获得失去的那部分损失。所以政府有责任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有效竞争,排除垄断对资源有效配置的扭曲。
宏观经济领域的失灵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的失灵,不仅表现在微观经济领域,宏观经济领域同样存在着市场失灵的现象。从微观上考察,资源配置的效率是可以运用帕累托效率准则来评判的。但是,若将该准则推广到宏观,则有些不够用了。宏观经济领域资源配置效率即宏观经济效率的评判,还需要借助于其它的指标。这就是就业、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而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趋向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市场机制在实现宏观经济水平方面的失灵主要表现在收入分配的不公和经济的波动与失衡。为此,唯有政府担负起对宏观经济的管理职能,经济才有可能获得稳定的增长。
三、市场经济下财政职能的界定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首先应以市场对经济的调节为主,以达到资源最充分有效的利用。在市场机制能够完全解决好的领域,政府就没必要再介入。只有当市场发生失灵时政府才应该介入其中,不过政府介入的最终目标仍是为了维护或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使经济中资源配置的效率达到最大化。而政府干预市场最有效的一种手段便是财政。那么财政的职能也应该界定在市场机制失灵的范围内。财政的收支范围是根据政府职能范围而确定的。因此这里实质上界定财政的职能就是确定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它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资源配置职能。也可以称其为提供共用品的职能。因为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是体现在共用品的提供上。共用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它不能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否则就会发生休谟早在1740年就指出过的所谓“公共的悲剧”。其次财政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是由
针对现实的国民经济发展实践,目前在高等财经类专业院校的教学中,部分院校设有国民经济管理专业或开设国民经济管理课程,为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宏观经济管理人才。但在教学实践中,我们深感目前出版和使用的各种《国民经济管理学》教科书,其理论体系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该理论的发展。
其一,缺乏一些基本理论范畴。事实上,每一学科都有一些基本的理论范畴。如统计学作为一门搜集、整理和分析各种资料数据的方法论科学,以总体、总体单位、变量、指标和标志等为其基本范畴是很明显的。而正是这些基本范畴,成为一门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重要标志之一,并支撑起了一门学科的理论框架。
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学》教科书,其基本理论范畴很不明显,从而使其学科特点不明显,影响了理论体系的完整性。
其二,研究对象不明确。任何一门学科,必须首先明确自己的研究对象,作为教科书更是如此。这是因为研究对象关系到各门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基本内容,各学科之间的区别是以其不同的研究对象为根本标志的。因此,研究对象的确定,对一门学科来讲,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学》教科书,多数没有对其研究对象加以阐述和界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缺憾。也正是由于缺乏对研究对象的界定,使现有的各种版本的教科书,其内容差别较大。
其三,学科体系安排不合理。具体表现为管理内容讲得太多,而管理职能讲得则不够。国民经济管理应是在揭示经济运行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对国民经济主要方面的有效决策、组织、调控等,实现经济运行的既定目标。由此可以认为,国民经济管理学是一门方法论科学,其体系内容的安排应以方法论为主体就像研究微观经济活动中的管理学一样,重点放在讲述管理的原理、职能以及方法上面,而不是在内容上大做文章。
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学,给人的感觉不像是管理学,而像是宏观经济学,但又不如经济学那样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严密的逻辑性。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学科体系、内容安排不合理,集中表现为把管理内容作为学科的主体部分加以阐述。
其四,传统的管理方法阐述较多,现代的管理方法阐述较少。现代经济管理,不论是宏观经济管理,还是微观经济管理,都有一种趋势,就是越来越多地采用现代管理方法。现代管理方法集中表现为数量化方法。作为对实践活动进行概括和理论抽象的国民经济管理学应体现这一要求,即对现代管理方法着重加以阐述,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
现有的国民经济管理学远没有做到这一点,在阐述管理方法时,仍然是传统的管理方法阐述得较多,现代管理方法阐述得较少。显然,这样将不利于现代管理人才的培养,也不能满足现代经济社会管理实践的需要。
国民经济管理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经济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共同努力。结合教学实践,本文仅就目前国民经济管理理论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完善的设想。
1.完善国民经济管理理论体系的原则。(1)国民经济管理理论体系框架,要符合一般管理理论的要求,即整个理论体系的内容要按照管理职能来安排b把有关管理内容放在相应的职能中加以阐述。如对经济增长率的确定、经济结构的安排应放在决策职能中加以阐述,而对于经济增长率的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应放在调控职能中阐述。(2)突出重点,精简适用。国民经济管理无论从管理的内容,还是管理的方法看,都涉及到很多方面,要做到面面俱到,必然使内容庞杂,甚至会影响理论体系的清晰化。因此,在内容和方法的选择上,要做到突出重点,精简适用。(3)加强定量分析。国民经济管理的本质在于应用性,而目前应用性的特征之一便是定量分析。因此,国民经济管理理论的阐述,应建立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特别要注意一些决策模型、调控模型的应用和阐述。(4)充分吸收国外的一些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并使其中国化。
2. 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构想。按照上述原则,国民经济管理理论体系的内容应安排如下:(1)导论,主要阐述国民经济管理的含义、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学科性质等;(2)国民经济管理模式,重点介绍国民经济管理的不同模式和体制,分析不同模式选择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关注主要的经济运行机制,阐述它们的运行特点;(3)国民经济管理目标和职能,主要阐述国民经济管理的基本目标,揭示国民经济管理的一般职能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特殊职能;(4)国民经济运行规律,主要应阐明经济系统的协调性、国民经济总量的平衡性、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经济增长的周期波动;()国民经济决策的理论、方法和内容,其中包括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中、长期计划的制定和实施;(6)国民经济管理实施的组织体系;(7)国民经济运行的预警和调控,包括预警和调控的理论、方法和重点内容;(8)国民经济管理的评价,包括评价理论、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等。
在我国,“经济法”这一概念的出现和使用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济法在我国发展的这二十多年中,其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基本理论问题,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问题,笔者通过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论述,以期阐明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一、从经济法的产生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1775年撰写的《自然法典》中。现代意义的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国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过度的自由竞争引起生产和资本的不断集中,垄断市场的倾向日渐显著,产生了各种市场弊端,资本主义的矛盾空前激化,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开始改变经济政策,加强对自由市场的干预,国家对自由市场干预的法――经济法应运而生。
从上面经济法的产生过程,可见经济法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虽然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有其天然优势,但是市场又存在着盲目性和滞后性,易导致不正当竞争及垄断行为产生等弊端,为保障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同时发挥市场及国家必要干预两方面的共同作用,而经济法既在微观领域对经济进行规制,又在宏观方面对经济进行整体调控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种社会需要,是其他法律部门不能替代的。
二、从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法律部门,一般而言是指调整因其本身性质而要求有同类调整方法的那些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法学理论界,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是“一元说”,是仅以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标准。因为这种划分标准过于单一,无法对纷繁复杂的法律体系做出较为科学的划分,这种学说已为学界所抛弃;一种是“二元说”又称“主辅标准说”,这种划分方法由前苏联法学家提出,至今仍被许多学者所接受。“二元说”以调整对象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依据。其中,调整对象标准是调整同一性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一个法律部门,而调整方法主要指权利义务模式及法律责任的确定方法。
(一)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一点决定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社会公共性,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不是一般的经济管理关系,而是具有社会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具体而言有两大类:
1、微观经济管理关系。微观经济管理关系是具有社会公共性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在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中形成的管理关系。它主要发生在政府及其授权部门与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社会经济团体与市场经营者之间,包括在税收征管、金融证券监管、贸易管制、价格监督、技术监督、企业登记管理、交易秩序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建立和维护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秩序,就必须由国家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干预,而且也只能由国家进行管理和干预。为此,我国已相继出台了一大批此类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2、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宏观经济管理关系是具有社会公共性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及其法定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实施对国民经济与宏观管理调控,而发生在宏观经济领域里的经济管理关系,主要包括在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国家经济预算及其主导之投资,税收、金融、物价调节,土地利用和规划,标准化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实行宏观经济法律调控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普遍趋势。当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国家对宏观经济的干预甚至到了大规模的程度。在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必须要建立、建全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以推动社会进步。
因此,我们说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管理关系,是其特有的,也是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范围无法涵盖的。
(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方法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的独特性是许多学者予以否定的,因为我们在大量的经济法的法律法规中看到的调整方法(即权利义务模式及法律责任)主要是采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大责任方式综合适用,是对这三种责任方式的综合化和系统化,但是法律责任方式的种类是有限的,它们已经被业已存在的法律部门所采用,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现象,也只能采用这些种类有限的责任方式,而且这种三大责任方式综合适用的调整方式又恰恰在一个方面说明了经济法调整方式的独特性。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制的发展,也有一些新型的调整手段被“挖掘”出来,适用于经济法领域,诸如程序的、褒奖的、社会性的,等等。我国学者对此研究得较多的是奖励手段(也有将其称为褒奖手段)。另有一种新型的法律调整手段,有著作将其称之为“专业暨社会性调整手段”,包括专业调控及专业约束和制裁。勿庸置疑,传统调整手段和这些新型调整手段,构成了经济法这种公私法融合之新型法律部门的独特的调整方法。
三、从经济法与几个法律部门的关系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有些学者认为经济法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因为他们或认为经济法仅为民商法的补充,或认为经济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完全可以由行政法代替。所以,为了阐明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我们就必须对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相同点在于,主体中均包括企业、法人、公民等;二者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并且都涉及对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的调整。
它们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调整范围不同。民商法主要调整平等、等价的产权关系和流转关系,着眼于微观的交易安全,重在保障个别主体的财产及人身权益;而经济法主要调整公共性经济关系,着眼于宏观的秩序和利益,一般不涉及个人的人格、财产和交易关系。2、调整方法不同。民商法对于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采取了民事制裁的方式;而经济法正如以上所述,采取了综合性的责任方式。3、根本作用不同。民商法的根本作用是保证各种合法主体能够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参与经济关系及从事其他活动,保证其合法意志能实现;而经济法的根本作用是为了保证社会有一个正常、自由的竞争环境,从而使社会经济能够协调、稳定的发展。4、性质不同。因为民商法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关系,所以民商法是典型的私法;而经济法是“以公法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在于,两个部门法的调整方法都存在行政责任方式,而且二者也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管理关系。但二者的区别也是相当明显的,主要表现在:
1、调整范围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关于国家行政组织及其行为,以及对行政组织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的社会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虽然二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但调整经济关系的角度和深度不一样。行政法调整微观经济关系,是对个别、具体、特殊的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法则调整宏观经济关系,主要包括税收关系、金融关系、计划关系、财政关系等,是国家从长远利益、整体利益考虑对经济所作的调整,具有一般性、抽象性和普遍性。2、调整方法不同。行政法以大量的行政责任方式为主;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如上所述。3、原则不同。行政法的原则是依法行政、廉洁高效;而经济法以维护公平竞争、平衡协调及责权利效相统一为宗旨。4、目的不同。行政法是国家本位法;在经济法中,国家干预经济活动是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在现有基础上更快地发展,所以经济法是社会法,为了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产生。5、国家权利大小不同。行政机关管理的是具有特殊性的社会关系,使行政活动成为一种纯粹的社会活动和组织活动,因而行政机关在进行活动时往往无具体明确的法律可依,在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中,行政机关就享有较高的自;而在经济立法中,法律法规的最根本依据是客观经济规律,经济法是对客观的、固有的、稳定的经济规律的一种反应,因此国家在颁布经济法和执行经济法时的自较小。
四、从经济法的重要作用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应运而生的,不是任何法学学者的臆造,它在促进、稳定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是其他任何部门法都不可替代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有关国有经济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确立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主导地位。国务院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有关法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集体经济的迅速发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经济法规对扶持城乡个体经济和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另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改善了外商投资的法律环境,推动了“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
(二)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建立有中国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经济法对于反映经济规律要求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及相关措施做出明确规定,使其制度化、规范化,这样便能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经济法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把各项经济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各自的作用,充分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益,从而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社会是发展的,经济是发展的,法律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不能在更复杂的社会关系需要新的法律部门来调整时,还固守着几个古老的部门法,否定新的部门法的重要作用。因此,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已不容置疑。
参考文献:
在我国,“经济法”这一概念的出现和使用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济法在我国发展的这二十多年中,其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基本理论问题,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问题,笔者通过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论述,以期阐明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一、从经济法的产生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1775年撰写的《自然法典》中。现代意义的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国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过度的自由竞争引起生产和资本的不断集中,垄断市场的倾向日渐显著,产生了各种市场弊端,资本主义的矛盾空前激化,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开始改变经济政策,加强对自由市场的干预,国家对自由市场干预的法——经济法应运而生。
从上面经济法的产生过程,可见经济法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虽然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有其天然优势,但是市场又存在着盲目性和滞后性,易导致不正当竞争及垄断行为产生等弊端,为保障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同时发挥市场及国家必要干预两方面的共同作用,而经济法既在微观领域对经济进行规制,又在宏观方面对经济进行整体调控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种社会需要,是其他法律部门不能替代的。
二、从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法律部门,一般而言是指调整因其本身性质而要求有同类调整方法的那些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法学理论界,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是“一元说”,是仅以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标准。因为这种划分标准过于单一,无法对纷繁复杂的法律体系做出较为科学的划分,这种学说已为学界所抛弃;一种是“二元说”又称“主辅标准说”,这种划分方法由前苏联法学家提出,至今仍被许多学者所接受。“二元说”以调整对象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依据。其中,调整对象标准是调整同一性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一个法律部门,而调整方法主要指权利义务模式及法律责任的确定方法。
(一)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一点决定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社会公共性,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不是一般的经济管理关系,而是具有社会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具体而言有两大类:
1、微观经济管理关系。微观经济管理关系是具有社会公共性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在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中形成的管理关系。它主要发生在政府及其授权部门与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社会经济团体与市场经营者之间,包括在税收征管、金融证券监管、贸易管制、价格监督、技术监督、企业登记管理、交易秩序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建立和维护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秩序,就必须由国家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干预,而且也只能由国家进行管理和干预。为此,我国已相继出台了一大批此类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2、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宏观经济管理关系是具有社会公共性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及其法定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实施对国民经济与宏观管理调控,而发生在宏观经济领域里的经济管理关系,主要包括在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国家经济预算及其主导之投资,税收、金融、物价调节,土地利用和规划,标准化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实行宏观经济法律调控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普遍趋势。当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国家对宏观经济的干预甚至到了大规模的程度。在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必须要建立、建全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以推动社会进步。
因此,我们说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管理关系,是其特有的,也是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范围无法涵盖的。
(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方法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的独特性是许多学者予以否定的,因为我们在大量的经济法的法律法规中看到的调整方法(即权利义务模式及法律责任)主要是采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大责任方式综合适用,是对这三种责任方式的综合化和系统化,但是法律责任方式的种类是有限的,它们已经被业已存在的法律部门所采用,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现象,也只能采用这些种类有限的责任方式,而且这种三大责任方式综合适用的调整方式又恰恰在一个方面说明了经济法调整方式的独特性。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制的发展,也有一些新型的调整手段被“挖掘”出来,适用于经济法领域,诸如程序的、褒奖的、社会性的,等等。我国学者对此研究得较多的是奖励手段(也有将其称为褒奖手段)。另有一种新型的法律调整手段,有著作将其称之为“专业暨社会性调整手段”,包括专业调控及专业约束和制裁。勿庸置疑,传统调整手段和这些新型调整手段,构成了经济法这种公私法融合之新型法律部门的独特的调整方法。
三、从经济法与几个法律部门的关系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有些学者认为经济法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因为他们或认为经济法仅为民商法的补充,或认为经济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完全可以由行政法代替。所以,为了阐明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我们就必须对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相同点在于,主体中均包括企业、法人、公民等;二者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并且都涉及对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的调整。
它们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调整范围不同。民商法主要调整平等、等价的产权关系和流转关系,着眼于微观的交易安全,重在保障个别主体的财产及人身权益;而经济法主要调整公共性经济关系,着眼于宏观的秩序和利益,一般不涉及个人的人格、财产和交易关系。2、调整方法不同。民商法对于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采取了民事制裁的方式;而经济法正如以上所述,采取了综合性的责任方式。3、根本作用不同。民商法的根本作用是保证各种合法主体能够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参与经济关系及从事其他活动,保证其合法意志能实现;而经济法的根本作用是为了保证社会有一个正常、自由的竞争环境,从而使社会经济能够协调、稳定的发展。4、性质不同。因为民商法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关系,所以民商法是典型的私法;而经济法是“以公法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在于,两个部门法的调整方法都存在行政责任方式,而且二者也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管理关系。但二者的区别也是相当明显的,主要表现在:
1、调整范围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关于国家行政组织及其行为,以及对行政组织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的社会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虽然二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但调整经济关系的角度和深度不一样。行政法调整微观经济关系,是对个别、具体、特殊的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法则调整宏观经济关系,主要包括税收关系、金融关系、计划关系、财政关系等,是国家从长远利益、整体利益考虑对经济所作的调整,具有一般性、抽象性和普遍性。2、调整方法不同。行政法以大量的行政责任方式为主;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如上所述。3、原则不同。行政法的原则是依法行政、廉洁高效;而经济法以维护公平竞争、平衡协调及责权利效相统一为宗旨。4、目的不同。行政法是国家本位法;在经济法中,国家干预经济活动是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在现有基础上更快地发展,所以经济法是社会法,为了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产生。5、国家权利大小不同。行政机关管理的是具有特殊性的社会关系,使行政活动成为一种纯粹的社会活动和组织活动,因而行政机关在进行活动时往往无具体明确的法律可依,在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中,行政机关就享有较高的自主权;而在经济立法中,法律法规的最根本依据是客观经济规律,经济法是对客观的、固有的、稳定的经济规律的一种反应,因此国家在颁布经济法和执行经济法时的自主权较小。
四、从经济法的重要作用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应运而生的,不是任何法学学者的臆造,它在促进、稳定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是其他任何部门法都不可替代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有关国有经济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确立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主导地位。国务院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有关法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集体经济的迅速发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经济法规对扶持城乡个体经济和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另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改善了外商投资的法律环境,推动了“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
(二)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建立有中国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经济法对于反映经济规律要求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及相关措施做出明确规定,使其制度化、规范化,这样便能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经济法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把各项经济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各自的作用,充分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益,从而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社会是发展的,经济是发展的,法律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不能在更复杂的社会关系需要新的法律部门来调整时,还固守着几个古老的部门法,否定新的部门法的重要作用。因此,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已不容置疑。
在我国,“经济法”这一概念的出现和使用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济法在我国发展的这二十多年中,其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基本理论问题,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问题,笔者通过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论述,以期阐明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一、从经济法的产生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1775年撰写的《自然法典》中。现代意义的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国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过度的自由竞争引起生产和资本的不断集中,垄断市场的倾向日渐显著,产生了各种市场弊端,资本主义的矛盾空前激化,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开始改变经济政策,加强对自由市场的干预,国家对自由市场干预的法——经济法应运而生。
从上面经济法的产生过程,可见经济法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虽然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有其天然优势,但是市场又存在着盲目性和滞后性,易导致不正当竞争及垄断行为产生等弊端,为保障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同时发挥市场及国家必要干预两方面的共同作用,而经济法既在微观领域对经济进行规制,又在宏观方面对经济进行整体调控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种社会需要,是其他法律部门不能替代的。
二、从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法律部门,一般而言是指调整因其本身性质而要求有同类调整方法的那些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法学理论界,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是“一元说”,是仅以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标准。因为这种划分标准过于单一,无法对纷繁复杂的法律体系做出较为科学的划分,这种学说已为学界所抛弃;一种是“二元说”又称“主辅标准说”,这种划分方法由前苏联法学家提出,至今仍被许多学者所接受。“二元说”以调整对象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依据。其中,调整对象标准是调整同一性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一个法律部门,而调整方法主要指权利义务模式及法律责任的确定方法。
(一)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一点决定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社会公共性,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不是一般的经济管理关系,而是具有社会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具体而言有两大类:
1、微观经济管理关系。微观经济管理关系是具有社会公共性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在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中形成的管理关系。它主要发生在政府及其授权部门与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社会经济团体与市场经营者之间,包括在税收征管、金融证券监管、贸易管制、价格监督、技术监督、企业登记管理、交易秩序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建立和维护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秩序,就必须由国家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干预,而且也只能由国家进行管理和干预。为此,我国已相继出台了一大批此类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2、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宏观经济管理关系是具有社会公共性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及其法定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实施对国民经济与宏观管理调控,而发生在宏观经济领域里的经济管理关系,主要包括在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国家经济预算及其主导之投资,税收、金融、物价调节,土地利用和规划,标准化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实行宏观经济法律调控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普遍趋势。当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国家对宏观经济的干预甚至到了大规模的程度。在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必须要建立、建全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以推动社会进步。
因此,我们说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管理关系,是其特有的,也是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范围无法涵盖的。
(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方法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的独特性是许多学者予以否定的,因为我们在大量的经济法的法律法规中看到的调整方法(即权利义务模式及法律责任)主要是采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大责任方式综合适用,是对这三种责任方式的综合化和系统化,但是法律责任方式的种类是有限的,它们已经被业已存在的法律部门所采用,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现象,也只能采用这些种类有限的责任方式,而且这种三大责任方式综合适用的调整方式又恰恰在一个方面说明了经济法调整方式的独特性。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制的发展,也有一些新型的调整手段被“挖掘”出来,适用于经济法领域,诸如程序的、褒奖的、社会性的,等等。我国学者对此研究得较多的是奖励手段(也有将其称为褒奖手段)。另有一种新型的法律调整手段,有著作将其称之为“专业暨社会性调整手段”,包括专业调控及专业约束和制裁。勿庸置疑,传统调整手段和这些新型调整手段,构成了经济法这种公私法融合之新型法律部门的独特的调整方法。 三、从经济法与几个法律部门的关系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有些学者认为经济法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因为他们或认为经济法仅为民商法的补充,或认为经济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完全可以由行政法代替。所以,为了阐明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我们就必须对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相同点在于,主体中均包括企业、法人、公民等;二者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并且都涉及对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的调整。
它们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调整范围不同。民商法主要调整平等、等价的产权关系和流转关系,着眼于微观的交易安全,重在保障个别主体的财产及人身权益;而经济法主要调整公共性经济关系,着眼于宏观的秩序和利益,一般不涉及个人的人格、财产和交易关系。2、调整方法不同。民商法对于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采取了民事制裁的方式;而经济法正如以上所述,采取了综合性的责任方式。3、根本作用不同。民商法的根本作用是保证各种合法主体能够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参与经济关系及从事其他活动,保证其合法意志能实现;而经济法的根本作用是为了保证社会有一个正常、自由的竞争环境,从而使社会经济能够协调、稳定的发展。4、性质不同。因为民商法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关系,所以民商法是典型的私法;而经济法是“以公法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如何对中国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极具民族特色的变迁路径进行合乎逻辑的理论阐释,如何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寻求和选择一种社会成本最低的推进战略,一直是中国经济学家们试图解决的两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在理论前提、分析方法和政策主张上迥然相异的思想派别。其中有以强调价格体系的全面改革从而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为理论核心的“协调改革派”,有从中国非均衡的经济现实出发、强调企业改革优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重塑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改革派”,有把改革宏观管理体制作为研究重心、把转换政府职能作为改革中心环节的“宏观改革优先派”,有以稳健见长的、主张把双重体制模式的转换和双重发展模式的转换相互衔接有机协调的“宽松学派”,有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两权分离理论为其理论基础的“经营权主导改革派”,有将如何明晰企业产权作为研究重点、主张通过产权制度变革改造传统体制、重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需要的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派”,有借鉴西方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工具和范畴、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视角来研究改革的“制度学派”,不一而足。这些极具政策意味的改革理论经历了学术上的激烈纷争和与现实经济的碰撞摩擦,在大浪淘沙般的甄选和淘汰之后,有些理论被淡忘了,而有些理论却日渐被中国改革的实践所证实和接纳,从而奠定了它们在经济改革思想史中的不朽地位。
厉以宁先生是所有制改革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西方经济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经济改革理论、经济转型理论、比较经济制度理论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诣,形成了独特而系统的思想体系,历来被论者认为是沟通中西、治学谨严、体系恢宏、独树一帜的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学的学术发展以及中国经济改革的政策趋向均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力。厉以宁先生著述宏富,视野开阔,在许多领域都进行了富于独创性的研究,要对他的经济思想进行一番科学梳理并进行恰当中肯的评价,殊非易事。本文拟从六个方面评述厉以宁先生的主要经济思想:(一)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二)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方式;(三)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四)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五)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六)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
一般均衡理论自1874年瓦尔拉《纯粹经济学要义或社会财富理论》发表以来,已经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到20世纪的50年代,阿罗和德布鲁等人完成了一般均衡理论的现代化阐释工作。一般均衡理论所要回答的,一是经济均衡的存在及其稳定性,二是经济系统的帕累托最优状态以及经济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状态的相互关系。一般均衡的哲学基础是相信自由竟争的市场机制是一个精巧的装置,经济主体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和效用最大化行为使得市场自动产生供求的均衡,分散决策的市场行为下面存在着一般均衡结构,均衡价格把市场秩序强加于可能发生的市场紊乱之上。这种以理想主义的完善的市场结构和灵敏的价格体系为基本假设前提的均衡理论是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起点。而非均衡理论在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学假设逐渐得到了主流学派的关注和认同,非充分就业均衡和市场缺欠作为经济学研究中的常识被人们所接受。60年代后期,克罗沃(Clower)和莱荣霍夫德(Leijonhufvud)有关宏观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学基础的研究开创了现代非均衡理论的新时期,并产生了以帕廷金(Patinkin)、克罗沃、莱荣霍夫德、巴罗(Barro)和格罗斯曼(Grossman)等人为先驱的非均衡学派,此后的经济学家更是把非均衡理论从单一的市场经济领域扩大到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领域,贝纳西(Banassy)的非瓦尔拉均衡模型和波茨(Portes)的计划经济非均衡理论对社会主义经济研究都有深远的影响。与西方经济学中非均衡理论发展演变的轨迹相似,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研究中,以巴罗内和兰格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一般均衡理论出发,主张中央计划当局借助“试错法”达到模拟市场的目的,形成均衡价格,以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源合理配置,这种乌托邦式的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现实运行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偏离瓦尔拉均衡状态的非均衡经济,著名的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Kornai)甚至认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经济体系的共同特征,在其代表作《短缺经济学》和《反均衡》中,他认为短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正常状态,并从这个观念出发试图建立以说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机制为基本内容的微观和宏观经济学,他的开创性研究,正如他在《短缺经济学》的中文版前言中所希望的,对处于深刻变革之中的中国经济和中国经济学家的思想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厉以宁先生是较早对非均衡理论进行系统研究的国内经济学家,他在借鉴和吸收西方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尤其在汲取科尔内等现代经济学家关于社会主义非均衡经济运行的学说的基础上,对中国经济的内在本质特征进行了深入独特的解析,指出中国经济的非均衡性是研究中国经济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探讨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现实起点。早在80年代初期撰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时,厉以宁先生就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的问题,即社会主义经济中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失衡问题,并认识到失衡或者说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现实状态。而社会主义经济所追求的均衡,是一种相对的动态的均衡,不是一种静态的绝对的平衡;在此基础上,他探讨了社会经济的动态相对平衡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动态相对平衡。根据动态相对平衡的观点,厉以宁先生认为,从我国现阶段以及从更长远的时间来看,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状况是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而且为了实现预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为了保证一定的经济增长率,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相对动态的失衡是对经济发展较为有利和现实的状况。这就是他提出的“以平衡为分析的出发点,但不以平衡为必然达到和必须达到的境界”的著名命题。这些早期的思想奠定了他以后的“均衡非目标论”的理论基础。
80年代末期撰写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被厉以宁先生认为是最能代表自己关于中国经济的学术观点的著作,在这部专门论述中国经济运行的体制特征的著作中,他从中国目前的非均衡经济现实着手分析,以说明资源配置失调、产业结构扭曲、制度创新的变型等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并进而合乎逻辑地提出中国经济改革必须构建具有充分活力的微观经济主体的政策主张。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的提出,是厉以宁先生对于非均衡理论的重要发展和突破,也是他全部所有制改革理论的根基所在。何谓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西方的非均衡理论所考察的是市场不完善、价格信号不能起到自行调整供求关系的条件下的经济运行过程,而厉以宁先生观察中国的经济现实所看到的情形是,中国固然存在着市场不完善以及价格信号不灵敏的经济非均衡状况,但是,中国非均衡经济运行中隐藏的更为严重的非均衡现实是缺乏具有充分活力的、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市场决策权利的企业或者厂商。换句话说,经济的均衡状态固然以市场的完善和价格的灵活为前提,但是一个更为重要或更为基本的前提是微观经济单位的充分活力的存在。由此,厉以宁先生作出了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第一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但是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却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有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自由选择权,他们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第二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不仅如此,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并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缺乏自由选择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权利,也不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这样的微观经济单位尚未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厉以宁先生认为,发达的成熟的市场经济所出现的非均衡属于第一类非均衡,而在传统的和双轨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之下,由于企业并没有摆脱国家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所以这种非均衡属于第二类非均衡。而经济改革的首要使命,是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运行体制,重新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有投资与经营自并相应地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独立商品生产者,从而由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
厉以宁先生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时期双轨运行体制的最核心的本质特征上的深刻洞见,澄清了人们在经济改革路径选择的优先次序上的许多模糊认识,中国在举步维艰的改革初期所遭遇的众多经济陷阱,诸如产业结构调整的迟滞,国民经济的非正常剧烈波动,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微弱等,都与中国经济所处的特殊的非均衡状态有关。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状态,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经济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成企业运行机制和企业产权关系的改革,培育具有充分自和活力的市场主体,而不是首先进行大规模的价格体系的调整,也就是说,中国经济改革必须以现阶段的经济非均衡作为出发点,而不应当迷恋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灵活的价格体系;从我国特殊的非均衡状态出发所得到的有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只能是,企业体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资源配置方式就不能只依赖价格调节和市场调节,而应该将数量调节和价格调节、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加以有机整合,积极发挥政府在商品市场配额调整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使得商品市场配额均衡的实现对于经济由第二非均衡向第一类非均衡的过渡产生积极影响。可以说,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是厉以宁先生全部经济改革理论的基石,他的所有制改革优先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都是非均衡理论的合乎逻辑的延伸和拓展。
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
资源配置是全部经济学理论的最终指归,也就是说,由于资源供给的有限性,经济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解决如何有效地把经济中有限的资源配置于各种不同的用途,以便用这些既定的资源达到最大的社会物质产品和劳务的产出。自从古典经济学时代以来,在资源配置的研究方面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趋向:一种趋向认为,市场机制是能够完善地、合理地在社会有限资源条件下配置各种资源的唯一有效的机制,因此资源配置学说无非是一种市场经济自发进行调节的学说,其实质是相信竞争性的市场价格机制能够导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另一种理论趋向认为,从资源配置过程和效果来看,市场机制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或者反映于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不善,从而造成资源闲置或者浪费,或者反映于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之间的不协调。这种理论趋向强调政府调节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主张政府调节应当与市场调节在不同程度上结合起来以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古典学派之后的新古典学派、凯恩斯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应学派以及理性预期学派,在资源配置的研究上,无不是这两条理论进路的发展和演化,他们的理论分歧,实质上是对市场机制作用的估计程度的分歧,或者说对政府调节效应的判断的分歧。厉以宁认为,尽管西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理论对研究我国资源配置模式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西方经济学的现有理论不可能成为适用于解决我国资源配置失调的现实可行的对策。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寻找一种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含义。宏观层次上的资源配置是指资源如何分配于不同的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生产单位,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使每一种资源能够有效地配置于最适宜的使用方面。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是指在资源配置为既定的条件下,一个生产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区如何组织并利用这些资源,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有效地利用它们以达到最大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出。厉以宁先生指出,这两个不同层次的资源配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实现的途径不同,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可以在不转移生产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技术措施或组织管理措施来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而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实现,通常要涉及生产要素的流动、产权关系规范化、固定资产的转让、宏观经济调节手段的运用、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问题。通过区分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和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厉以宁先生认识到,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化相应的是两个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较低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由此使得企业变得充满活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更加关注自身的经济效益并更好地发挥经营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较高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经济地位,使企业由过去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转变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使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化,使企业成为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因此,经由对资源配置理论的研究,厉以宁先生顺理成章地得出了他的关于经济改革顺序的基本选择,即:要使资源配置由不合理趋向于比较合理,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是必要的,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以赋予企业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地位作为突破口,明确产权关系,实现政企分离,培育和完善市场,在此基础上实现市场定价的格局和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价格改革既不是唯一重要的改革,更不可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经济转轨时期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这种路径特征,是由我国经济的非均衡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厉以宁先生的资源配置学说的最大特色,或者说他对资源配置研究的最大贡献,在于他从中国的经济非均衡的独特状态出发,从经济体制变革的角度,从微观经济基础和宏观经济调控相互协调衔接的角度来研究资源配置。
按照厉以宁先生从资源配置角度所设想的新经济体制的目标框架,这种体制将是一个企业具有充分活力,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的经济体制,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经济体制之下的情形,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将因企业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而趋于合理;同时由于产权关系规范化和生产要素有可能在社会范围内重新组合,资源在社会上不同使用方向之间的合理配置亦将成为事实,于是较高层次的资源配置目标将得以实现。但是这种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新经济体制的正常运作离不开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离不开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在厉以宁先生关于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以及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方面的一个贯穿始终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结为一个准则,即:对于经济运行(包括资源配置)来说,在运行目标上,宏观目标优于微观目标,而在运行机制上,市场调节优于政府调节。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在于使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趋于协调,具体而言,政府调节就是在市场机制保证微观经济运行合理性的基础之上,通过适度科学的政府干预去实现某些单靠市场调节所实现不了的宏观目标。政府干预经济的目标是要从资源配置的宏观经济视角来考虑资源投入的社会边际收益,而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或方式是尽力通过市场机制来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决策,通过微观经济单位的资源投入调整和资源转移来达成资源配置的优化。这就是厉以宁先生著名的“二次调节论”的基本观点。
对资源配置中政府行为非理想化以及政府行为适度与优化的深入理论解析是厉以宁先生资源配置学说中颇具特色的篇章,他通过对政府调节局限性的剖析划定了新经济体制中政府干预的边界。政府行为的理想化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之上:即假定存在一个理想化的政府,它作为经济活动的主持者,拥有调节经济的丰富手段并掌握充分的信息,它能够通过及时科学的分析对客观存在的经济问题和政策实行的后果进行准确的预测和周密的考虑,并能够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一采取适当的对策。这种政府行为理想化的假设是建立在政府有一种非凡的万能的力量的信念之上的。而厉以宁先生认为,根据非均衡理论,由于经济中存在的大量不确定性,由于政府所获得的信息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政策效应的滞后性和不平衡性,政府行为必然是非理想化的,而只有从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出发,才能正确估计和有效利用政府干预在非均衡经济的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考虑到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特征,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调节行为的优化应当以限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消极作用并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原则,政府调节应当通过对市场的影响而体现出来。
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
在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次序的论战中,厉以宁先生是一贯强调所有制改革对于传统体制转轨的决定性作用并把所有制改革或企业制度改革置于首要位置的代表性人物。所有制改革优先论是厉以宁先生从他的经济非均衡论和资源配置学说中必然推致的结论,从逻辑上来看,只有彻底改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构建真正具有独立地位的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从而使企业成为真正拥有自主经营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的商品生产者,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运行机制的真正转轨。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派)之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主线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思维侧面和理论视角丰富和拓展了人们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在中国当代经济思想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
新古典经济学将市场机制归结为价格机制,认为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核心是均衡价格向量的确定;而这种论点的基本前提是,经济当事人的行为是合乎理性的,经济当事人的交易界区和产权界定是极其明确的,因此交易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为零,不存在交易摩擦,从而资源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的配置就只取决于均衡价格。诚然,帕累托最优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最理想境界,但是它的成立条件和理论前提是相当苛刻的,事实上,如果引入市场机制,至少需要三方面的制度前提:(1)经济生活中的当事者是分散决策的,这种分散决策不仅应当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而且应当有制度保证其决策的独立性;(2)决策者之间必须是平等的,相互之间的决策不能发生直接的影响,即不能存在外在性;(3)分散决策的行动结果事先谁也无法掌握,否则便无公平竞争可言。然而这三方面的制度前提又必须以产权界区明确为前提,因此,若要使中国的市场经济机制真正建立和运转起来,必须首先创造这样一种制度条件。在我国特有的经济非均衡的现实条件之下,经济当事人尤其是企业由于尚未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而使得均衡价格的形成遭遇阻碍,因此试图以放开价格为先导从而建立一种竞争性市场机制的观念是不切现实的。实际上,科斯(R.Coase)在30年代《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就指出市场机制赖以运转的微观基础是完善的企业制度,只有在企业产权制度确立、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界区明晰的基础上,企业与市场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才是明确的,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摩擦,从而市场价格机制才能有效运转。厉以宁先生从中国在经济转轨时期所处的第二类经济非均衡的现实状态出发所得出的结论同样印证了科斯的理论。
兰格和哈耶克之间关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持久的论战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理论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
五、六十年代的经济理论界曾经普遍接受兰格的通过试错法建立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这种经济运行模式,不同于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完全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产品经济模式,也不同于苏联高度集权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而是一种试图以计划模拟市场的经济运行方式,这一模式以取消消费者为前提,中央计划当局只是被动地反映消费需求和生产成本的变化,制订模拟的市场价格,并通过这种价格调节资源的有效配置。青年时代的厉以宁先生同样认同和服膺兰格的思想,但是六十年代后的社会经济现实迫使他重新审视和反省传统经济模式在公平和效率上的体制缺欠,他认为,在传统经济体制下,由于国有企业在政府行政的强大约束之下丧失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地位和决策权力,由于存在严重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的体制顽疾,国有企业既不能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更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率的配置。这样,厉以宁先生由对兰格模式的推崇转而对兰格模式的质疑和批判,并从自己的理论框架出发,确立了自己的改革思路,即改革必须从企业改革也就是所有制改革入手,所有制改革是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在没有进行企业改革从而企业尚未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条件下,在改革并不触及计划经济体制的产权基础和产权结构的前提下,中国真正的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稳固建立并有效运转起来。在1986年4月25日北京大学“五四”科学讨论会上,厉以宁先生以非常精彩的富于个性的语言表述了他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路径选择的基本观点:“经济改革的失败可能是由于价格改革的失败,但经济改革的成功却并不取决于价格改革,而取决于所有制的改革,也就是企业体制的改革”。这句在理论界被广为传播的名言集中体现了厉以宁先生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所有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核心也是最为艰难的部分,所有制改革主线论由于触及最为敏感的产权问题的“”而在实践过程中倍受磨难,厉以宁先生在强大的压力面前始终以一个诚实谨严的学者的姿态阐扬自己的所有制改革理论,充分表现了一个经济学家巨大的理论勇气和科学精神。
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主线派)和以吴敬琏先生为代表的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主线派)的论争的焦点在于对市场机制的理解的差异。在厉以宁先生看来,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的存在,在独立的产权明晰的商品生产者缺位的情况下,以价格为调节资源配置基本信号的市场机制就不会真正起到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以企业的灵敏反应为前提的政府宏观调控也不会达到预期的目标,只有通过所有制改革彻底改造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机制才会最终建立并正常运行。在吴敬琏先生看来,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机体系,这个有机体系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宏观管理体系三个要素组成,三者相互制约缺一不可,但是竞争性的市场机制是以完善的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在价格改革大大滞后、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的条件下,协调改革派更强调价格改革在构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认为只有理顺价格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才有可能进一步推进所有制改革从而构建整个市场体系。所有制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之间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视角为中国经济改革总体思路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而更加富有象征意义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恰是选择了一条中庸的路线,在重塑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构建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三个方向上同时展开全面推进。实际上,价格改革主线论和企业改革主线论只是分别强调了市场机制的两个不同侧面,前者强调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环境方面的改革,后者则强调经济运行主体和微观基础方面的改革,而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极为必要的:没有独立的产权明晰的企业就不可能有真正竞争性的市场,同样,企业也无非是市场关系的总和,没有竞争性的市场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无论是企业改革先行还是价格改革先行都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将经济体制改革的诸方面协调推进配套进行,注重多种路径选择和目标取向的折中和谐,才能够实现经济体制的真正转轨。
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往往被视为一种具有严格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性质的社会科学,因而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经济学应该处于一种完全超脱的摒弃“价值判断”的“道德中立”状态。在马克斯·韦伯看来,所谓“价值判断”,即是指研究者“宣称他接受从某些伦理原则、文化观念或哲学观点中所推演出来的实际价值判断”,而“道德中立”,是指两种极端的状态,或是认为“应把纯粹从逻辑上可推演的断定和经验事实断定与实际的伦理价值判断或哲学价值判断区分开来”,或是“主张即使不能用某种逻辑上的完整方法作出这种区分,但还是有希望把对价值判断的断定坚持到最低限度”。然而每一个经济学研究者都必然痛苦地感受到区分经验事实的陈述和价值判断是如何艰难。这就产生了一个令所有学者都感到尴尬的悖论:一方面:“科学经济学”的鼓吹者们总是顽固地维护经济学本身的纯洁性和道德中立姿态,认为经济学的根本宗旨是追求“具有科学意义的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正确的结果”;另一方面,所有经济学赖以存在的理论预设却又与“经济科学不能把主观性评价作为其分析的主题”这种貌似公允的判断相左。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经济学非但不能摒弃和回避价值判断,不能完全摆脱或忽视价值观念在经济学研究中的作用,相反,作为一门社会设计和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应该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对客观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与对人的行为的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现实社会经济状态与经济学家经由自我的价值判断而形成的对理想社会的科学设计结合起来,将经济学的科学目标和道义目标结合起来。作为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科学研究告知人们对经济行为和经济事实的肯定与否定的客观标准,从这个意义而言,经济学不是超越阶级的纯粹抽象的数理科学和逻辑哲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经济学将告诉人们,如何进行经济建设,如何制定发展目标并且把目标实现的可能变为现实,如何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以及如何把人们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用于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经济学的社会启蒙作用和社会设计作用在实质上是统一的。经济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如果不能在明确经济中的是非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不能对一种社会设计的经济运行后果作出恰当的科学的价值判断和是非辨别,那么经济学仍然不可能起到促使发展目标实现的作用,其社会设计功能的道义上和科学上的可信任度就要降低。同样,尽管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启蒙的科学能够告诉人们如何评价一个目标和经济政策,但是如果不发挥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设计的科学应有的作用,不研究如何使目标可能变为现实,那么即使是构想科学并且符合道义标准的目标,它也不会自动实现。厉以宁先生将经济学的本质界定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强调价值判断和规范研究在经济学中的作用,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不重视实证研究在经济学中的地位,相反,他认为实证研究所获致的成果将会丰富规范研究的内容,使得经济学中有关社会评价、政策探讨的判断建立在更有实证根据、更有说服力的基础之上。
新技术革命在最近几十年的突飞猛进给经济学研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不但是经济学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的挑战,而且更是经济学研究的根本内容上的创新的挑战。以新技术革命为出发点,作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的经济学,就必然将研究的重心置于科学技术对人类经济行为和社会经济运行方式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方面,这种影响在三个主题上同时展开:就“体制”而言,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以促进和适应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又对经济体制提出哪些新的要求?以“目标”的研究为例,考虑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发展目标方面应当如何把经济上的要求与社会上的要求联结在一起?微观经济单位和宏观调控主体在制定目标时,应该如何趋于现实化和合理化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形势?从“人”研究层面来说,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人类福利的含义和度量标准发生何种变化?如何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真正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总体福利的增进而不会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牺牲品?由此,厉以宁先生认为,经济学研究要在新的时代面前回应挑战,就必须在三个层次上进行全新的探讨:第一个层次是对现行经济体制以及该种经济体制条件下的经济运行的研究,第二个层次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研究,第三个层次是对人的研究,也就是对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三个层次的经济学研究在逻辑上有相互关联和相互渗透的关系,但是其内容各有侧重:经济体制的研究主要是一种比较经济体制研究,即在现存的世界各国的经济运行体制中,从集权体制和分权体制各自的优劣比较出发,寻找一种既能够实现较高的经济效率又能够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体制,即探求一种将微观经济的管理与宏观经济的管理有机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发展目标的研究是基于信息不充分和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理论预设,在摒弃最优经济原则的前提下,将现实原则而不是理想原则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指导原则,在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决策中使得目标的确立走向现实化、多元化、综合化,追求多种发展目标之间的均衡和谐的实现方式;对“人”的研究建立在经济学的终极人文关怀的观念之上,在这种观念中,对人的研究被置于经济学研究的最高层次,对经济体制和发展目标的研究都是为了人的总体福利的增进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学研究的这个层次上,经济学的视角与伦理学的视角往往产生相互的交叉与认同。
厉以宁先生将“体制、目标、人”作为经济研究的三个层次,而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正是从这三个层次的研究的角度出发去构建的,他的较早期著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反映了他试图以自己独特的理论框架来对传统经济理论进行重新阐述的积极而有意识的努力,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我们仍可以明显觉察这本著作在体系创新方面的开创性贡献。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重点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而经济运行总是在一定的经济体制条件下实现的,因此,必须将一定的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前提。在厉以宁先生的设想中,理想的目标经济体制应该包含以下特征:(1)这是一个建立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基础之上的、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以市场经济为基本框架的经济体制;(2)这是一个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拥有独立法人的经济体制;(3)这是一个在资源配置中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方式的、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经济体制;(4)这是一个有着基本合理的灵活的价格体系从而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经济体制;(5)这是一个依据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动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促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走向合理化的经济体制;(6)这是一个基于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基本理念使得政府的行为趋于合理化从而在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战略指导与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行为之间寻求协调平衡的经济体制。在这样的经济体制分析框架的前提下,可以从国民经济运行、企业经济活动、个人经济行为三个层次分别考察,探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和经济改革的基本路径。在发展目标的研究中,两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即在给定的经济体制之下研究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两大社会经济目标。由给定经济体制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实证分析转入有关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合理程度的确定的规范分析,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探讨的深化。社会主义发展目标是一个包含社会发展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体系,这种目标体系的动态相对平衡性要求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注重多种目标的统一协进,并考虑到在目标的变动中社会承受能力的强度。在对“人”的研究中,厉以宁先生始终以一个关注民生的经济学家的姿态,主张“对人的关心和培养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认为在理想的社会制度中,人应该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充分拓展自己的潜在能力,不断深化自身历史使命的认识,社会生产发展的最终目标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达到统一。以这种人文关怀的理念为出发点,厉以宁先生对平等与效率问题、社会福利的基本含义问题、人的地位的社会评价标准问题、社会主义民主问题等进行了广泛深刻的探讨。
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
发展经济学作为经济学领域一门新兴的学科,在最近几十年中取得了很多学术界公认的成果。但是发生在中国的广泛而深刻的制度变迁却给发展经济学提出了崭新的挑战,这种挑战不是对以往成果的否定,而是对发展经济学基本研究对象所提出的挑战:中国制度变迁中面临的转型和发展的双重使命是传统发展经济学中所未曾涉及的命题。所谓转型,是指中国的经济体制要从初始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过渡到与国际主流社会相一致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所谓发展,是指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要从不发达的状态逐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发达状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种转型发展的双重背景之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许多命题诸如资本形成、人力资本培育、市场化、企业家成长等,都与传统发展经济学有着不同的内涵。由于传统的僵化的经济运行机制和长期积淀的传统社会结构的合力影响,强化了中国转型发展的特有的路径依赖特征,逼使许多经济学家在正统发展经济学的教条之外寻求中国独特的转型发展之路。厉以宁先生在他九十年代后期的著作和讲演中,一直关注于转型发展问题的研究,坚持“在转型中发展,在发展中转型”的基本观点:所谓在转型中发展,就是要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创造经济发展的条件,而在这种体制变迁中,最为核心最为关键最为艰巨的使命是重新构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所谓在发展中转型,是指通过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对剧烈的体制转轨的承受力,增加整个社会力量对改革事业的支持和理解,从而更加深入地推进以市场化为根本指归的经济体制变革。针对中国在转型发展初期所面临的特殊社会经济背景,厉以宁先生提出了中国转型发展的三个基本命题:以构造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相比于价格改革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的失业问题相比于通货膨胀问题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增长分析相比于货币流量分析更加有用。在这三个命题之外,厉以宁先生还对与转型发展密切相关的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协调和观念更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而在九十年代后半期,他对关系中国转型发展的重大课题诸如区域经济发展和反贫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关于第一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改革既是实质性的,又是渐进性的,“实质性”意味着产权改革将彻底改造深受传统体制束缚的微观经济主体,从而实现中国真正的市场化改革,而“渐进性”意味着中国产权改革的路径选择将摈弃激进论者的路线而采取较为谨慎的推进战略,以最小的社会震荡成本换取最大的改革收益。厉以宁先生在产权改革上的这种立场,一方面将自己与以维护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为依据而对所有制的改革采取抵制姿态的保守人士区别开来,另一方面又与那些主张效仿苏联东欧的经济转轨模式从而对中国实施大规模彻底而迅速的私有化的激进人士划清了界限。以股份制为新企业体制的目标模式促进中国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以股份制改造为突破口完善和促进中国企业的管理模式变革和体制创新,是厉以宁先生产权改革的基本政策主张,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实践的检验和学术界的长期论争,股份制已经成为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关于第二个命题,厉以宁先生历来主张“就业优先兼顾物价基本稳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政府宏观政策目标体系中将就业目标放在首要的位置加以强调,认为惟有将就业置于突出地位即把发展置于突出地位,才能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福利水准,使社会得以稳定协调发展,除非是在物价急剧上涨而引起社会强烈动荡的特殊情形之下。而产权改革和就业优先这两个政策主张在逻辑上是相辅相成的:产权改革的顺利进展带来的企业发展将为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宽松的环境,而就业目标的优先策略带来的良好就业态势又可以减少产权改革引发的社会震荡,降低产权改革的社会成本。关于第三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尽管货币流量分析是现代宏观经济分析中常用的说明经济增长与波动的方法,但是由于中国在经济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分析对象的特殊性,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而经济增长分析比较适宜于研究转型发展中的中国经济。中国不但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一个处于非均衡状态的发展中国家,在这种特殊的转型发展背景之下,体制的非单一性、市场的不完善、非经济因素对经济运行的有力干扰、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状态长期存在、隐蔽失业和隐蔽通货膨胀的公开化等,都使得传统的货币流量分析方法无法对困扰中国转型发展的诸多问题进行有说服力的准确的阐明,而更为严重的是,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对中国转型发展的扭曲解释会使我们的战略决策受到相当的误导,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战略的制定。具体而言,货币流量分析无法说明通货膨胀、失业和经济中的短线部门“瓶颈”制约背后真正的体制与结构根源,而由这种分析方法所导致的将治理通货膨胀置于首位的经济政策选择会严重忽视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同时货币分析法所推出的理想化的平衡增长战略在处于特殊转型发展时期的中国是缺乏现实意义的。
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道德问题并非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命题,经济学的核心命题是资源配置和效率增进。然而经济学并不是不涉及道德问题,相反,在对经济学的许多命题的最终解答中,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似乎总是难以回避的。但是经济学的界限在于,它只是在给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下进行分析,它把人们的“偏好”、“价值观”、“生活目标”、“社会公德”等等当作外生的经济学体系之外决定的变量来看待,当作自己分析的前提条件加以接受。然后在多种给定的道德准则、社会规范范围内,进行经济学分析,告诉人们如何行为、如何选择、如何决策、如何配置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增进自己的幸福。经济学和道德哲学的这种学术分野并未成为经济学家关注道德问题的阻碍,事实上,每一个严肃的有着人文关怀的经济学家必然怀有道德忧患意识,在20世纪末中国学术界有关道德问题的饶有兴趣的论争中,许多经济学家以其精彩的论述和独特的理论视角引起伦理学家们极大的关注。经济学家“不务正业”介入道德研究领域,在世纪末的中国似乎具有某种象征含义:在中国由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迁的进程中,经济学家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普遍的强烈的关注不仅反映出学者的强烈的道德忧患意识和社会使命感,而且折射出整个社会在制度转型期面临道德规范的混乱与道德意识的迷茫时对于道德秩序的普遍呼唤与强烈渴求。
厉以宁先生是国内经济学界较早关注道德伦理问题的学者之一,从他许多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试图从伦理学的视角对经济学的诸多范畴进行规范分析的努力,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其理论进路与伦理学家的相异之处在于,他并不将眼光贯注于有关道德的是非判断与善恶评价,而是将道德置于整个经济运行体制中去考量,探讨道德在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中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由于存在着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情形,因而单纯依赖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就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运行目标,而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所遗漏的空白,应该由习惯和道德调节来填充和弥补,在交易活动中如此,在非交易领域就更是如此。由此,厉以宁先生提出,道德调节和习惯调节是超越市场和超越政府的一种调节,它的社会整合和经济调节功能介于作为“无形之手”的市场调节和“有形之手”的政府调节之间,作为第三种调节起作用,共同维系和引导着整个经济的和谐有效的运转。习惯和道德调节的力量来自于经济中的行为主体内部,即来自每一个行为者自身,它表现为各个行为者按照自己的认同所形成的文化传统、道德信念和道德原则来影响社会生活,使资源使用效率发生变化,使资源配置格局发生变化。因此,习惯和道德调节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取决于社会成员对群体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信仰的认同程度的高低,取决于社会成员建立在共同价值谱系基础之上的自律程度的高低。换言之,道德作为维系社会运行的一种手段,是通过各个行为主体自身的道德约束和相互之间的道德约束从而形成一种渗透于社会生活的道德风尚,它使得经济行为主体对他人的行为和社会前景形成稳定的预期,以此为整个社会经济运行提供一种道德坐标和道德秩序。
道德力量为我们探讨经济学中的一些规范问题诸如效率与公平等提供了新鲜而有说服力的视角。厉以宁先生认为,效率具有双重基础,即效率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效率的道德基础,单纯用物质技术因素来阐释效率是不够的,事实上,物质技术因素只能产生常规效率,而道德力量才能够真正挖掘效率增长的潜力从而产生非常规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道德力量是效率的真正源泉,这个结论已经被经济史中无数例证以及管理学的现论所证实。道德视角的引入同样可以加深我们对于公平的标准的理解。从收入的绝对或相对平均而言的公平并不能为公平的衡量提供一个客观统一的尺度,类似的,用机会平等来测度公平同样会遗漏下许多难以解释的空白点。厉以宁先生认为,公平以对群体的认同为基础,在一个群体内部,成员对群体的认同程度越高,其公平感就越强,当社会中的成员从其处于超利益的考虑而参与的群体中普遍感到一种受到尊重和和谐的氛围,其公平感就会增进社会的协调的效率的提高。
厉以宁先生强调道德力量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但他并非是一个“道德乌托邦主义者”或“道德万能论者”。第一,他一直强调道德激励与利益动机的相容性。社会成员的道德的自我激励使他们激发起为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的实现而努力的热情,自愿地在个人利益和公共目标冲突时将公共目标的实现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但是,社会群体对于个人正当利益动机的尊重是社会成员实现自我道德激励的必要前提,而社会成员的持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既来自自我的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也来自自我的正当的利益动机。第二,他始终重视现代社会运行中法律的作用。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习俗或道德传统属于非正式制度,而法律属于正式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习俗和道德文化传统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与政府的法律规范等正式的制度安排一起确立着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习惯和道德调节在社会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制衡功能和协调功能,但是,习惯和道德调节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作为边界,不能违背现行的法律规范。第三,他关注政府的道德自律并主张建立一套严密的筛选机制、保障与激励机制、约束与监督机制,以此规范政府的行为。政府是一种通过自己的立法行为为社会经济运行提供强制性秩序的组织,政府的成员需要有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但是更重要的是,政府调节行为必须建立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基础上,需要建立一种由公众实施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促进政府行为中的民主程度并防止因政府滥用权力而对社会秩序造成的破坏。
处在制度转轨关头的中国既需要经历经济体制变迁的洗礼,又必然经受伦理道德体系和文化传统更新的阵痛,对于一个具有长期集中计划经济传统并拥有丰厚的历史道德资源的国家来说,这种经济体制与道德传统的双重变迁的使命注定是意义深远而步履艰辛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道德重整既具有迫切性,同时又具有长期性和渐进性。
结束语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那就是,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中国伟大变迁的时代,我们目睹这个曾经饱受患难的国家重新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勇气和信心,向着民族复兴的梦想靠近。而尤其令我们感到荣幸的是,作为经济学的研究者,中国在当代经济发展中所经历的巨大变迁为我们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无可比拟的丰富而生动的素材,这是时代赐予经济学者的宝贵的际遇。而经济学界诸多学派之间严肃的探讨、论战和争鸣,不但促进了经济学科的繁荣,也为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视角。厉以宁先生是同时代这些优秀的经济学家当中的一个,假若以对中国经济学术界和中国经济改革决策的影响力作为衡量标准,他又是其中最杰出者之一;他以独特的理论进路、勇毅的创新精神、坚实敏锐的现实感和严密宏大的理论体系,为中国经济改革思想贡献了丰富的思想资源,确立了自己在当代中国经济思想史的位置。但他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家,他以深远的忧患意识对国家命运和民生的关注,使得他的思想浸透着一种强烈的人文精神,充满终极关怀的意味。当然,如同所有深受传统经济体制和传统经济学知识结构影响的经济学家一样,厉以宁先生的理论体系和论证范式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所遗留的深刻的印记,对此,厉以宁先生亦有清醒的自我估价。“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使命”,中国经济学的繁荣昌明有赖于中国经济学人一代接一代的持久而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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